《弃儿汤姆·琼斯史》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3-10-1
ISBN:9787532714599
作者:[英] 亨利·菲尔丁
页数:1438页

张谷若译注钞一:识敏语警

近来读张谷若先生译的《弃儿汤姆·琼斯史》,其中的译注经常占一页的大部分篇幅。这个译本比萧乾,李丛弼译本多了三十万字,多出来的,译注就占了很大的比重。张先生的译作不多,但以文字古奥见长,所以有些人会抱怨。记得当年我读哈代的《苔丝》(或是《裘德》)读了几十页就放下了,倒不是因为张先生的译文,可能是原著使我提不起兴趣来。不过,日后总会重读的。一本张先生译的《大卫·考坡菲》已在邮路上了。这些译注或者解释当时的英国风情,或者阐明历史背景,而有时又发明文意,在文意之外旁征博引,然张先生仍自谦“什不及一”,读之令人心旷神远,这在下面援引的一段对蒲伯两句诗的注释就可见一斑:真正的语警识敏,只是自然装点得入化出神,此亦即心所常忖,而善于表达者永无其人。注释:引自蒲伯的《论批评》第297-298行。“识敏语警”译wit,实未能尽其全部所涵。盖wit为多意字,且随时不同,因人而异。苟无注释,即难明其究竟。兹仅就英国17世纪后期及18世纪此字最常用而与此处有关之意以阐明之。艾狄孙在《旁观者》第58期(1711)开端说,“无物如‘识敏语警’(wit)之受敬慕,亦无物如之少了解。我所知之作家中,无人曾公言不讳,论述此事者。”在同刊第62期开端说,“洛克先生对于‘识敏语警’与‘判断是非’之不同,作过令人敬慕之思考,他以这种思考所得,解释此二事为何不能为一人所兼有。他是这样说的:‘既然如此,则或可对通常所说,识敏语警及博闻强识的人,并非永有最深入之理解及最明辨之判断,作一合理之解释。盖识敏语警有赖于能在集于一处之诸概念中,运敏捷之识,析繁复之异,发现其任何类似、任何协同,使之联结缀合,以此使意念中出现快意画面、怡性景象。判是断非却与此相反,恰成对垒之势,有赖于在差别最小之诸概念中,剖析豪芒,以分别彼此,这样以免因相近似而误解,为协同而混淆。这是走向取譬引喻、使事用典的相反之路;而识敏语警之受人嘉赏、令人愉悦,则绝大部分正赖于譬喻征引。’”(见洛克《人类悟性论》第2卷第11章第2段。)艾狄孙引了这一段话,除加以赞同外,且增以解释说,类似、协同如太相近,则识敏语警即不成立。譬如说,“意中人之胸如雪之白”这样的比喻并不能算识敏语警,但在此以外,更叹息着加上一句说,“而且如雪之冷,”则既成为识敏语警矣。艾狄孙又在《旁观者》其他好几期里,详论真伪之识敏语警。在艾狄孙前,得莱顿在《英雄式诗及诗之出规越范》里说,识敏语警之定义可以说只是“思想与字句恰当确切;或者换一种说法儿,思想与字句秀雅洁爽地与其论题恰恰切合”。蒲伯除了这儿所引,还在1704年致维切利的信里说,“真正的识敏语警,我相信,可以给它一个定义,说它是思想之恰如其分,加之以表达之看似容易。”约翰孙在《诗人传:考利》里先提到约在考利时,“识敏语警”才有了它现在[18世纪]所涵的意义。他给这个词所下的定义是:“那种自然而同时新颖的事物,那种虽然本不明显而在其初次表达出来的时候却被认为是恰当不移的事物,那种一个人从未发现,不明白自己为何对它失之交臂的事物。”《牛津字典》总括各家,给以定义说:“识敏语警为语言或写作中之一种性质,其组成要素为思想与表达之恰当联系、巧妙结合,以其为人始料所不及,故因而使人生惊奇之感、愉快之情。”以上所引,只限一种意义,且什不及一,然已异彩纷呈,聊以示文学名词之不易迻译,甚或不易透彻了解而已。至英国文人对此字(或词)这种解释,受法国批评家布洼娄影响,他在他的诗文集《总序》里说,“妙语警句(原文bon mot)之所以为妙语警句,不在乎其人所言无人想到,而是因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生动、美妙、新颖的方式。”

半部通俗小说

从我读过的小说来看,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有一个区别,就是严肃文学在小说中严肃地探讨所遭遇的人生麻烦,甚至没有麻烦还要制造麻烦,而通俗文学则通俗地把这些麻烦给解决掉了,解决这些麻烦的方法就是通过巧合甚至神仙打救。且不说汤姆琼斯,就连其爱人索菲亚,也随时有菲尔丁这个神仙随时保佑,在每一次失身的瞬间,都被菲尔丁派来的使者搭救。更不用说汤姆琼斯被人近距离打一枪不死。主角光环过于强大,不仅使得主角每一次都能逢凶化吉,还让主角周围的人根据主角合理安排自己的性格和身份。巧合多一点也就算了,人物角色之间还有错综复杂的多重关系,比演戏还演戏,就有点狗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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