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百部》书评

出版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9787542505491

好书——翻译太差

磕磕绊绊的把这书看完了,相当好的一本书,即便被翻译得如此崩溃。一个荒诞纷杂的故事,道尽了拉美百年的辛酸,对民族自身的反思,命运的诡异,老马很了不起。查遍当当和卓越竟然没有一本正儿八经的译本,囧,据说最近复旦出版社要出一本,但愿好点

百年孤独的梦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读它的时候感觉那里的生活像一个梦,生、死,买卖、疯狂,战争、家庭。我说不出一个可以说的词去准确表达我的想法,它就像一个不能说明白的故事,甚至不是一个故事。从一个地方跳跃到另一个地方。就像人一会年轻一会有老去一样。看看自己,由不得不说它是那么真实。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将真实那样抽象化的表达,又让读者的到那样明晰有不甚清楚的矛盾感受。百年,一个岑寂的山村,从一个生活划分到另一种生活。小说无不充满一种迷恋似的死亡之美。马尔克斯是真实的,小说不是。(说得好乱)第二次阅读的:小说就是小说,小说之外的所有评论与小说相比都是相形见绌的。看完《百年孤独》,难以平复的心玩笑似地让我动笔。我想讲这本书,只是是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的讲一遍。这本书高中时候看过,所谓看过不过就是看过前几章或者从头到尾匆匆结束,总之是没能弄明白。没有明白繁复的家族关系,亦不懂奥雷连诺一家男人所表现出来的永恒的孤独。那次阅读唯一有印象的是一种对小说的感性记忆——疯狂、痛苦和类似午后阳光的倦怠和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有些书是需要阅历的积累才能慢慢看懂的,当经历过痛苦,当思虑过孤独,当年少的浮躁慢慢沉淀。的确,《百年孤独》就是在这种成长中于我心中慢慢沉淀下来的。再读这本书,是中国被允许出版的时候,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正好在中文世界出版这个契机才让我重新翻阅它。读这本书更多的不是在阅读,而是在经历。这种经历是一种可怕而又有趣的冒险。百年沧桑尽在自己所阅读的几天或者十来天时间里流过。眼前快速闪现的是马孔多的创建、闭塞、开放、战争、繁荣、闭塞、衰败、灭亡。《百年孤独》如很多人所言,的确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但对于个人,它同样蕴含着广袤的能量。它带你从加速甚至混乱的时空去快速的经历一百年的历史,在书与现实世界的交界处,它让我不知所出。我用奥雷连诺上校的眼光审视过我的世界,我也尝试过将冰块视作吉普赛人的魔法。它对现实的渗透让人震惊又一场兴奋。这种渗透带着一种时间的破碎感和人类的渺茫感。这种感觉是我们对现实体验的夸大化,同时我们的经历又告诉我们确有此事!比如在下午睡醒我会常常以为是在早晨,比如在某件事情发生后会觉得这件事早发生过一次了。我是在午睡前读完这本书的,然后在反复的昏睡中进入了一个个梦境——都是关于马孔多的梦。后来醒了,去自习室,我抬头望了一眼科研楼想:”这是否就是那座等待湮灭的城邦?“

此书为啥叫百年孤独?

我拿了笔纸记下了布恩蒂亚 家族所有人的关系本书几乎熟读了一半 就是没搞清题目啥意思不就是说 奥连雷诺 很孤辟嘛其他人都挺傻特别是第一章中的 霍 阿 布恩蒂亚拿着冰块 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巨雷~~

十几年前看的吧

我也忘了为什麽看这本书,从我妈的书架上拿的吧,到是一口气看完的,看完后也是迷迷糊糊的,在台湾这书叫百年孤寂 马奎斯著,不过随著年纪增长,看这本书的感觉一直没忘,有些片断内容也不时的出现在我当时面对的环境中,不过最大的印像还停留在被蚂蚁搬光的躯皮,脑子里会浮现那种画面,蛮恐怖的。

可以一再阅读,还是不需要太明白

看到这本书,想起了自己读《约翰克里斯多夫》时的样子。想看却又觉得艰难,就此停止有时在不舍。于是,干脆就丢下情节与人物关系,只在文章的只言片语中去体会作者的思想。依然有趣。其实在读这本书之前,高中的语文老师就把整个脉络与人物关系给我们讲过一次,所以,后来读起来也不会那么吃力。只是,我觉得作者把那么多的人名都简化为一个,除了明显的暗喻,其实也是想让读者不要太把目光放在故事本身吧。其实,只是单单看着这么一个庞大的家族,看着每个人物相似的经历,模糊地视线之下也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所说的孤独不在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社会。而是渗入到了每一丝空气。我觉得自己是暂时不会再看这本书了。没有强大的内心。

我知道,最头疼的是名字

高中的时候读这本书,源于当时很多新兴崛起的小说家表示对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小说之一便是《百年孤独》,于是我看了。同学中也有在看的,但均表示看不下去,读着读着就不知道谁是谁了。但是我居然就看下去了。我很理解读不下去的原因——布恩地亚家族延续100年的历史,从女主人公乌苏拉和男主人公何塞·阿卡迪奥开始,产下的后代男的基本叫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女的基本叫雷梅苔丝,然后其中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不同代人之间叫的也是同一个名字,于是我们混乱了……我一开始和很多人的看法是一样的,如此异类的小说,甚至有点荒诞不经,里面有鬼魂,有乱伦,也有各种诡异的疾病和死亡,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可怕,反而觉得可笑和惊讶。我能读下去是因为我想知道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这个延续100多年的家族的结局是什么。结果依旧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的高潮就是如此吧,这时候我只能叹服马尔克斯的伟大。它是一个小说家,它可以规定人物的生和死,即使一开始有人预言布恩地亚家族会在地球上消失,我仍无法相信如此庞大的家族,几百人活的好好的最终都会死亡。但是作者还是用一种异常极端的手段让这个家族灭绝了,他们的死是怪异的没有理由的,即使是最后的血脉,一个已经出国离开这个落后小镇的女人,最后居然因为某个理由(忘了)回到小镇去兑现这个百年预言……读完我的心也是堵的,除了堵还有其他的东西我无法表达,但是确实影响了我很久,也许作者想要告诉我们,愚昧和落后有多可怕。

孤独,思想者的狂欢

这本书有一个响当当的标签——魔幻现实主义,更是马尔克斯先生的扛鼎之作,然而在本书面前,笔者不得不感到诚服,不是因为他的文辞多么的藻饰,而是只有在读过之后才能感受到的,作为孤独了一百年的种族一种难以言怀的寂寞与格格不入的虚掩寂寞而造势的狂欢.记得高中的语文课本里摘选了一节颇有情趣的片段,奥雷连诺上校在小时候随父亲一起去观望吉卜赛人带来的把戏时,奥雷连诺第一次触碰到冰,却——感到了刺人的灼烫。如此一个充满自我体认的场景忍俊不禁,但,笑过之后,唯有沉思,面对超出自己认知体系的新鲜事物,我们感受到的莫不是行差踏错的错感。在那段沉浸在马尔克斯营造的氛围的时光,笔者感到的是无垠无穷的阅读灼痛感和对于本书难以遣怀的不认同感。直至偶读到复旦大学情商女教师课之后,忽然意识到,原来,孤独者不寂寞,寂寞的人才是寻找难以掩虚的狂欢。孤独,是一种隽永的感受,意识层次高的人则认同是一份诗意的栖息。而在马孔多小镇里,幽暗与闭塞充斥着整个落后的小镇。唯有时来时往的吉普赛人带着惊人的把戏跋山涉水来到僻壤的小镇时,街上会出奇的热闹。而这本应着重浓墨重彩的绘色的盛况饕餮之举,在马尔克斯的笔触下呈现的虽然有共襄盛举的氛围却无熙攘的人群的描写,甚至没有具体一个路人的身影在庞大的行墨笔画中充当一个小小的角色,显然,作者企图用一种长叙事的笔调,在大范围里做到庞杂的场景的诸事皆备,而人物的缺失是一种刻意的安排。就像电影手法里的隐逸,把没有出现的人群和对话统统去掉剪辑,留下的是放大化所要呈现的一种镜像和镜头之外的不言之感。《百年孤独》里,因为极致的孤独,所有人没有一句对话,没有一句交流,只有第三视角在黑白边变换着镜头。美洲大陆新兴的一隅,马孔多,背负的历史一百年的匆匆岁月从一位叫做巴尔加德斯的炼金术士开始,一切根源与归属也从这里散开与谢落。在布恩蒂亚家族里,孤独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他们没有特别言深之友,唯一能够让他们感到醉心的仅仅只为发现这个城镇上所缺失的物质,活着,只为逃避一种孤单。布恩蒂亚,这位百年家族的第一位掌门人,生前醉心留恋于吉普赛人的点石成金的把戏,终日研究手稿和冶炼,而神经兮兮的被捆于树下,身前身后似乎都是癫狂的玩偶……奥雷连诺上校,布恩蒂亚的第二个儿子,却是最最寂寞的人,他爱上了自己的家族的一员,却唯有战争的杀戮可以把对爱人的思念统统踩碎在泥血纷飞的壕坑里,战争泯灭了上校的感情,军规成了自己唯一的保护锁,他发动了大大小小三十二次起义,却提下刀剑,却为行尸走肉的亡魂……乌苏娜,这位真正意义上见证百年光景的历史直接见证人,在一辈子的操劳和勤俭中为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起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整部寂寞的家族历史演变中,孤岛上的绽开鲜花,俏姑娘雷麦黛丝是天使和死亡的圆融之体,她活的如此恣肆,一举一足间就可觑见她对世间礼法和规矩的格格不入。她是带刺的玫瑰,天使光环下笼罩的是死亡的气息,她不爱穿着,简明自如,超然于物外,却终有一天,随着轻风和蝴蝶,消失在寰宇……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却是寂寞的一个个分身。他们没有朋友,没有邻居,甚至没有言深的交谈,哪怕一句,狠心的马尔克斯都没有给出。他们会兴办奢靡的舞会和盛宴来款待外乡人,然而这一场场寂寞的狂欢用红酒灌不满的却还是自己的内心,心哀者,何等的寂寞可以诉说?虽说,孤独者不寂寞,然而马尔克斯所展现的恢弘美洲世界里的人群,却是何等寂寞,在蓝天白云下,他们的武器仅仅是醉生梦死,消遣寂寞的长矛只是手间的财富散佚后换来的宴飨。命运翻手为云覆手雨,历史像死神的镰刀,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命膊共同呼吸,而死亡也如影随行,像一丝烟火带着些许的嘲笑和戏弄,湮散云尽,才是走到尽头的家族的宿命。1982那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是对一个不惑之年的中年人写出了耄耋之年的孤独的最高等级的褒奖。此书也代表了加西亚马尔克斯最高的文学艺术展现力和创造力,接近四百页的麻点小字里,满行溢满的是长叙述和诡谲多变的艺术想象力,没有微观上的言情和心理描写的洞若烛火,却一样在宏观场面上做足了文章和笔墨。这是一出七代人演出自己绝唱的戏剧,在历史上,不会再有了,远古盘桓在黄沙里的钟罄,还有一丝一缕的岁月铜绿,而这百年的生活场景就像未曾出现过的回响,不在历史的边缘。

纠结的人物名字

出场人物不是很多 就 是名字都相似。 读到一半就搞不清楚啦。 后来读的时候顺便给他们做个家谱名字就看起来方便多啦! 不过 这个家族能保存一百年还不容易, 大多是近亲

看不懂的孤独

看好看,却没懂,这是实话。若说什么拉丁美洲的历史变革,那对我来说几乎是异世界的传奇。把它当做火星发展史也就这么回事。但是不得不说,书很好看。他们拉拉杂杂的一大家子人,教人匪夷所思却还引人入胜。作者塑造了每一个血肉鲜活的人物,一边读一边仿佛自己也融入了字里行间。那样孤独以及不断重蹈覆辙的命运像一只手攥着轻不可触但无法忽视的纠结。也为他们的孤独轻叹,也为他们的爱情激荡,也为他们的伤痛低哀,也为他们的逝去缅怀。

与生俱来的孤独

中国人把人性看得太透纳博科夫把性看得太透马尔克斯把孤独的一切都告诉我们原来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你不能选择你的父母是谁,很大程度上你不能选择你的人生,因为有些东西就在你的基因中,不因外界而改变,就在你的骨子里,孤独也好,张狂也好,文艺也罢,统统如此,也许在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这些基因已经刻画好了,只不过装入我们的躯壳罢了。你没法选择。你无法选择,你也无法改变,也许这就是命运。

如果

对于此书,只读过一遍的我没有那种对其人物心理很强烈的感知,却对文中香蕉公司的工人罢工时被政府派来的人杀死后用火车连夜运走尸体那段印象颇为深刻,如果没有政府派来的军队,或者香蕉公司对其员工的待遇好一些而避免发生那次罢工,甚至或者香蕉公司从来没来过,马贡多是不是会继续繁荣下去呢?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就是没有那么多如果。但这是一个地方发展的必然经历吧,初建、发展、吸引人、繁荣、吸引更多人、引起冲突、衰落、灭亡……

海岛上的孤独——关于俏姑娘雷麦黛丝

我突然发现越是有如何如何了不起的名号的人,就越有跑龙套的嫌疑,当然这只是在艺术作品中。像《三国演义》里华雄、颜良、文丑,哪个不是号称最具实力的战将,咱关二爷还不是小马一溜儿,来个盛装舞步,大刀一挥,回来照样喝酒吃肉。希腊神话中那么多大名鼎鼎的怪物,还不是接二连三地束手就擒了。虽然说跑龙套有些牵强,但命不长是绝对的。于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按这样的模式创造出的人物也就立马浮现在了我的眼前。俏姑娘雷麦黛丝,一个世上最美丽的女子,最后在正当大好年华时,在一片惊愕中升入天空,消失不见。我在网上摘录了一句“官方”评论:“在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中,美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再美的东西遇到殖民主义和独裁统治这样的狂风,也会被卷走,被摧残。”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但感觉像买支五分的大头铅笔也要三呼“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一般的愚人政治的论调。正误我先不深究,就冲这假大空的丑恶嘴脸,我就有理由抱以讥讽的嘲笑。皮兰德娄在《六个寻找作者的剧中人》中写道被创造出来的人物“根据自己的意愿讲话行动,具备了自我意识”。把皮兰德娄的话挪到这里来,我便可以这样说:俏姑娘雷麦黛丝在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就不再只属于马尔克斯,她属于所有人——曾经阅读过她的生命的所有人。因此,为了进一步以我的姿态去体味她的生命,现在我要将她从拉丁美洲肮脏的历史中剥离出来,我要高声地宣布:她现在只属于我,现在俏姑娘雷麦黛丝只属于我,这是我的哈姆雷特。在《百年孤独》中,俏姑娘雷麦黛丝是布恩蒂亚家的第四代人,被赋予了世上最美的容貌:“她那神话般的姿色是整个沼泽地带的人有口皆碑的,大家谈起她的美貌来都异常兴奋。”她出门时必须遮住面孔,因为“大多数人见了这张面孔就无法安心地睡觉了”。但直到她在世上的最后一刻,她始终都不知道命运使她成为了一个扰乱男人安宁的女人。在越来越多的男人因为她的容貌而丧命后,人们惊奇的发现:“俏姑娘雷麦黛丝身上发出的不是爱情的气息,而是死亡的气息。”在这里,我们看到这世界上最受人追捧、最令人向往的存在与最令人厌恶、最令人恐惧的存在在俏姑娘雷麦黛丝身上完美地契合在了一起——美丽与死亡,这对本该矛盾的存在在她身上粘合得如此天衣无缝。这令我想起了另一个女子:特洛伊战争中的海伦。她也是世上最美丽的女子,但也正是这个女子带来了特洛伊土地上那无尽的死亡。这就是事实。就像卡夫卡在《乡村医生》中写到的暗红色颗粒组成的玫瑰红色花朵实际上是爬满白色蛆虫的导向死亡的伤口,极致的美丽或者说对极致美丽的疯狂追求所抵达的终点不是别的,正是死亡。在某种意义上,拥有罕见洁癖的希特勒、崇尚绚烂疯狂以至病态的美的三岛由纪夫以及某喜欢“天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国家元首,都是这样的极致的美的疯狂追求者。于是我非常兴奋地见证着我们的世界在以发展为名的脚步的挞伐下越来越逼近极致的美丽,这就意味着她正在一步步地濒临灭亡。尽管如此,有一点,我始终相信:就算世界上的一切都消失了,罗生门却依然还会狡黠地屹立着——这就是我们的现实。俏姑娘雷麦黛丝身上还存在着另一对矛盾。到二十岁时,她还没学会读书写字,还不会使用餐具,而且赤身裸体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但奥雷连诺上校却认为她“仿佛有一种超自然的观察力使她能撇开一切表面现象,看见事物的本质”,他认为“她好像经历过二十年战争”。这其实是一种小孩的境界——她在拒绝世界。谁也不能否认小孩的能力与天才。乔斯坦•贾德在《苏菲的世界》中告诉我们:“哲学家都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能够以绝对的虔诚对待世界,因为他们还未被世俗的恶臭污染,他们还有着最原始的思考与想象。因此小孩永远是伟大的,但长大的小孩永远是卑劣的。《潘神的迷宫》里的小女孩一直在拒绝成人的世界,她厌恶凶残,她厌恶杀戮,最终她以自己的死来给了成人世界当头一棒,回到了属于她的地下王国。俏姑娘何尝不是如此?她拒绝了世界,同样意味着世界拒绝了她,在这样一种僵持之中,必有一方会先行崩溃。面对着耸立在眼前的偌大的世界,俏姑娘毅然转身离开。我宁愿永远是小孩,但我却不愿被世界拒绝——这也是我们的现实。不仅如此,俏姑娘雷麦黛丝“越来越讨厌各种陈规,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嫌厌与怀疑,只在自己简单的现实世界里寻求乐趣”,家里人劝她剪短头发,她“干脆剃光了头”。她这是在蔑视,蔑视一切习俗与传统,蔑视一切规定与原则。这令我想起了加缪笔下的局外人默尔索,他也否定了一切社会既定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他对所有既定的规则都无动于衷:母亲死了他没有哭,他愿意结婚却不愿向结婚对象说一个爱字,于是,他被判了死刑。这已经不再是一种僵持,而是一种冲突,就像一次浩大的起义,必须血腥镇压。我也可以把俏姑娘的行为看作一种反叛,急于与一切和一切人对立。但米兰•昆德拉却说:“反叛者所反叛的,仅仅是被阐释为(被预先阐释为)值得反叛的东西。”但昆德拉没想到,反叛者在反叛的同时也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存在与价值,也在打造一副属于自己的面具,这种行为本身也是一种阐释。从这一点上来看,俏姑娘雷麦黛丝,她也是一个阐释者。到这里,一方的离去已是不可避免:“她跟床单一起离开了甲虫飞红、天竺牡丹盛开的环境,下午四点钟就飞过空中,永远消失在上层空间,甚至飞得最高的鸟儿也追不上她了。”这是最美的结局,她本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她虽然只会用手吃饭,只能回答一两句蠢话,但她却是世上最清醒的人,她在孤独的沙漠里徘徊,在长久的沉思。只是,没有人能填补她心灵的空白——因为她的清醒,因为她的拒绝。就像一座小岛漂离了大陆,谁也不知道这海岛上的孤独。

历史的轮回是孤独

尚未读完,但这是一本好书,将会列入我2011年底的优秀书籍之一。历史是个轮回,我们是迷雾丛林中的野兽,挣脱不了的网,挣脱不了的孤独。有没有猪尾巴有时候是一回事。有了猪尾巴可以明确的说明是异类。但即使没有猪尾巴,我们也不能就称之为就入了群体。每个人还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想,有分歧的意见。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百年孤独中的一家人,即使中间繁衍了很多后代,即使门庭若市,但是他们每个人还是如此的孤独。书中魔类和现代文明共存。不管是什么时代,那种不可压抑的孤独,那种到处流淌的孤独感,孤独难道就只存在于书中的一百年?

無題

「百年孤寂」最可怕的也最艱澀的;不在於故事是不是很難懂、不是句子的組成是否很難讀通,而是身為主人翁的布恩迪亞家族,每一代都是某幾個相同的名字在互相使用。記住並分辨出每個人物!那才是「百年孤寂」最困難的所在。那些相同的幾個名字,或許是使「百年孤寂」有著莫名寂寞味道的原因之一吧。我想到的是在漢人文學和藝術作品裡常出現的大家族、門第世家,幾十幾百幾千年來傳承的都是同一個血脈、遵循著祖譜讓長輩給自己命名、然後等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了給後輩命名的長輩;那樣的規矩和傳統,簡單地說只是血緣的延續,其實更複雜的意義是種思想習慣與文化的傳承。布恩迪亞家族成員的同名命名,我想那也是類似於這種意思,藉由某幾個名字達成看似累贅卻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同一家族連結的表徵,雖說血畢竟濃於水,但是血液的聯繫還是比較偏向精神面的形而上,而名字是一個標記、也是最容易看得出端倪的印記。明明是個別的人、但是卻又是家族的一份子。而那是不管怎樣都改變不了的事實;血緣上清清楚楚地註明、而姓名又實實在在地提醒了這樣的聯繫。每個角色彷彿從出生起就各自背負著家族給予的姓名和血緣的賜予,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彷彿擺脫不了已經決定好的命運,成為家族與命運的巨大陰影下同樣漆黑辨識不出個體的影子,隱沒於中。我覺得那便是孤寂的首在,沒有什麼是比被註定好的命運還更讓人感到無力的了。關於魔幻,我們都知道「魔幻」是什麼意思,但是沒有真正的體會過就很難了解;「魔幻」會是怎麼樣的感受。==============================在還沒讀「百年孤寂」以前,最常聽到人們給這部作品的形容是「魔幻寫實」。關於魔幻,我們都知道「魔幻」是什麼意思,但是沒有真正的體會過就很難了解;「魔幻」會是怎麼樣的感受。「百年孤寂」確實夠魔幻,從布恩迪亞家族第一代時時被自己殺死的鄰居幻影騷擾而舉家遠走他鄉開始,那種似真似假的魔幻氛圍就透過文字進入閱讀者的腦中逐漸瀰漫。而一直到布恩迪亞尋找到定居之地,在睡夢中聽見如同神啟的聲音:「馬康多」,而決定將這個地方命名為「馬康多」以後,從此決定了「百年孤寂」那種幻想與現實交錯的傳奇性。正因為如此,「百年孤寂」的魔幻獨樹一格,在現實的世界觀與故事的進展中,總會出現完全沒有理由的、像是地方傳說和鄉野傳奇中才會有的描述,卻不至於令人感到荒謬,反而感覺在這樣一個家族長史中,會有這些超乎常理的事情並不讓人意外,原因正是;那所謂的傳奇性。魔幻不是天馬行空的幻想而已,還必須與現實有所配合,在真與假之間搖擺,兩邊都有、兩邊都沒有。失卻了現實性的魔幻只可以說是另一個遙遠的幻想世界、沒有了想像的真實也只是個枯燥乏味的世界罷了。要到當兩者互相配合、卻又不合在一起時才能造就「百年孤寂」的魔幻。那是如此地如夢似幻、卻又那麼地活生生真實的虛無寂寥。==============================布恩迪亞家族,在建立了馬康多村以後,從興盛走至了衰亡的過程,就是所謂的百年、所謂的孤寂;「百年孤寂」的故事。從第一代到第六代,每個布恩迪亞家族的人物都有特有的執著,不被人接受也沒被任何人在意地逐漸走向自己的封閉世界,在孤獨的沉默裡持續作著自己所專注的事物及目標,從完全無聲的獨自空寂中度過餘生。每個角色的故事及最後的結局,都充滿了某種神話般的瘋狂意味,那份布恩迪亞家族成員都有的沉靜卻異常狂熱的偏執,讓他們不約而同地走向了同樣傳奇性的死亡,一百年來都是、每個人都是如此。是血緣,還是命運的指引?如此地巧合、如此地令人嘆息。百年的歲月中永不缺乏的癲狂與荒誕,看起來竟是這麼樣地具有輪迴反覆的宿命性。布恩迪亞家族與馬康多,前者在無盡的狂誕與我執中走向了毀滅,後者則是從一開始與世無爭的繁榮桃花源,因為外來者的破壞而凋零頹敗。他們雖然面臨的原因不同,但結果卻是一樣的。布恩迪亞家族的最後一代子孫奧瑞里亞諾.巴比龍尼卡回到馬康多時,發現當地的居民不但已經減少了很多,並且都已經不太認得或記得布恩迪亞家族了。就連馬康多這個原本自給自足、豐衣足食的美麗村莊,也早已因洪水和旱災的天候作祟、香蕉園的興建與荒廢之下的種種因素影響,在奧瑞里亞諾眼前的馬康多也早已不是過去的馬康多了;村民人數稀少,田園荒蕪房屋傾頹,曾經蓋在這個地方、這個村子上的一切人為建築都逐漸地倒塌,被自然的植物給覆蓋遮掩,所有有過的事情都成了事蹟,在回歸自然的趨勢下,失去了可供憑弔的依據。所有的一切正在回歸原狀,彷彿從沒發生過一樣地回到最初的樣子,馬康多的百年風景如同一場短暫的夢,即使有過又如何?或是這個過程根本只是一個應有的循環,實際上如同虛無一般地空洞,其實什麼也沒有。當布恩迪亞家族的結局應驗了吉普賽人的預言、當狂暴的大風捲起將馬康多化為灰粒粉塵,一切正如同那吉普賽人的預言最後所提到的:「此一幻影城將會被風掃滅,由人類的記憶中消失,而書上所寫的一切從遠古到將來……永遠不會重演,因為被判定孤寂百年的部族在地球上是沒有第二次機會的。」所有的一切就此終結,只留下了那一百年的空虛,茫然地讓人感受到強烈的孤寂。

感觉堵得慌

无奈之下,只好给了一个差评。打完“差评”这两个字,我自己恍惚觉得是在淘宝上晃悠。^^我很同意sepulchre (成都)说这本书是“披着正版皮囊的盗版?”的说法。我是在交大学人书店买的。几个月前就很想看这本书,但是一直找不到满意的译本,上次第一次到交大闵行校区,顺便逛了逛书店,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本书,虽然外表看着并不怎么舒服,但想是正版的,总不至于太低级吧?出乎我的意料,真的是太低级了。还不如上等的盗版呢。这本书绝对的盗版的打扮,怎么会堂而皇之的混到书店去的?!虽然如鲠在喉,还是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大多数是在地铁上看到,每个单程差不多看一章。书的确不错,但是这个版本很差。粗制滥造。准备看看英文版电子书。---------时光飞逝--------------2009年1月18日补记昨天晚上,趴在地上(床铺就在地上),看完了《百年孤独》的最后两章。梅尔加德斯的羊皮卷被破译,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宿命,原来就在这里,开篇就提到的吉卜赛人早已写下了预言,预言被破译的那一刻,就是小镇马孔多消失之时。南美的小说还是看得少,被里面的名字弄得晕头转向。虽然是写的一个家族的兴衰,但是叙事很宏大,反映的主题也相当宏大。洞察力相当好。终于是读完了,还是比较开心的。但是这一遍的阅读体验无疑是相当糟糕的。我还会继续的找寻,一个好的译本。如果如某人所说,至今没有给大陆授权,那就有的等了。

……

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书店没买到, 查了下,这本书竟然刚要引进。

现存的都是盗版啊~ 难怪作者那么不忿,不过我也要看电子书了~~~~~~~~~~~~~~~~~~~~~~~~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到底要写多少才叫长?

写给孤独

读《百年孤独》时,竟是我这个月最忙的日子,本来不应该在那么多所谓的“正事”要做的日子里,坐1个多小时的地铁去“彼岸书店”拿书,然后又在复习法语的同时去读它。但我无法抑制自己对那本书的向往,没有任何人向我推荐过,只是对这个书名,有着长久的向往,也许是长久来都找不到这本书的完整版吧。有个真理大概在读书上也行得通——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所以在12日前,《百年孤独》是我心里最好的书,12日之后它淡出了向往的书单,却进入了烙在我心底的书单。那是一个故事,一个只能讲一遍的故事,不是真实却又有那么强的真实感,文学上管他叫魔幻的现实主义。而对于我这个不懂文学的人,它只是一种独特的对生活,对历史的讲述。说起小说和故事这件事,我常和别说我喜欢看小说,很多人会嗤之以鼻,还有些赞叹一下,国外小说的人名那么长,那么复杂,亏你能看的下去。曾经想过要不要写个什么,作为一个普通的爱读“故事的人”给小说正个名,后来觉得算了,何必呢。其实也不怪人家嫌弃小说,尤其是里面的人名和人物关系,拿《百年孤独》来讲,一共有7代人吧,当然最后被蚂蚁吃了的那个可以不算。在内七代人本来就不少,然后他们又一代一代的去重名。但不知为什么对里面的一些人名,我却印象深刻,例如:乌苏娜、奥雷连诺、阿玛兰塔、梅梅……我想去过多的复述故事或者评论什么,都不是我愿意做的,那就只说说我所想到的和想着的。孤独是一种隽永的感受,我们可以在一片繁荣中,仍然只体味自己的孤独。当所有人都满足于生活在现有的境况,而你却总想找些新的的活法时,你会是孤独的。当身边的人,都在往前走时,你如果有着根深蒂固的想要向后转的想法,你会是孤独的。孤独有些时候被埋藏了,平静的一无波澜;而在极少数情况下会被它的拥有者彰显,于是不是变革向前,就是离经叛道被“流放”、“扼杀”。孤独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在越是繁华的时候,越明显。然后孤独者有两种:疯子和天才,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又是那么的不清晰。布恩蒂亚家族的成员们轮番的成为疯子和天才,比起马孔多其他的家庭他们也显赫,也荒唐。读他们的故事让你感动,也震撼,你可以说这一家没有一个正常人,是的,他们都不正常,所以他们的家族史是孤独的。他们是一个小镇历史的活跃参与者,其实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的活跃参与者。想想,在现实中,一个集团领导孤独,还是员工孤独,我想答案和明显。只是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孤独被管辖的很好很得当。孤独是一种艺术,活着的艺术,是艺术就有很多种演绎的方式,你有你的孤独,我有我的孤独,谁都无法真正走进别人的孤独。

多看过,另推荐五本国内奇书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基本上都看过了。  世界名著很多,国内的推荐《山海经》《史记》《红楼梦》《金瓶梅》《西游记》  看来图跟文字对不上呢,图是名著之一百年孤独,而不是书名: 世界名著百部  《莎士比亚选集》莎士比亚 举世公认的“戏剧元勋”,万人瞩目的“文学泰斗”,他及他的作品已不再属于一个时代,一个民族,而是作为人类文明的见证永远被镌刻在文学的“奥林匹亚山”的最顶端。  《简·爱》夏绿蒂·勃朗特 自强人性的颂歌、妇女运动的先声,使舆论界争论纷起,作者却微笑首写道:“感谢读者,用宽容的耳呆倾听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  夏绿蒂·勃朗特三姐妹三名著有点类似

我是浪费了时间

整部作品的人物比红楼梦还复杂,看着看着就忘了谁是谁的老婆,谁又是谁的孩子…有人说,没看透生命,就不要看这本书,我想我是没有看透生命。看这本书也持续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毕竟是诺贝尔奖作品,谁的死亡勾起了我的一下心痛?百年孤独,却与我的孤独无关…

《百年孤獨》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百年孤独

书的内容还不错,不过我看的不太懂。我可能是年龄太小了吧,不过我问了不少人都没看过。现在名著类的不太吃香,其实名著不一定不好看。书还不错,就是错字多了.....................................这是披着正版的盗版书

一本好书,只是……

一直在找寻《百年孤独》的译本,偶然在一家书店见到这个版本买下来却后悔了原著是毋庸置疑的,对翻译也没有过多的疑问只是,印刷得太离谱了错别字很多不说居然还有重复的段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披着正版皮囊的盗版?

废纸篓

并非所有的撞击都能迸发出火花,正如不是所有拥有精神上的金属质感的人物的碰撞都能万古流芳。余华在《胡安•鲁尔福》中写出了马尔克斯与鲁尔福“文学里最为动人的相遇”,当然,还有萨特“在巴黎的公园的椅子上读到了卡夫卡”,加缪遇见了威廉•福克纳。但这些只是浩瀚历史中零零散散的几点火光,可惜的只是乔伊斯与普鲁斯特这两支意识大流的激荡只飞溅出了两位大叔关于女人的胡思乱想。于是历史学家和美学家以及一些自以为是的烧饼大户们便“圆睁环眼,倒竖虎须”叫嚣着把灵感的枯竭归罪于这一次又一次的没有味道的碰撞,随手就将这黯然的一页疯狂地撕扯下来,揉成一团,然后以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将其扔进了角落里的废纸篓,任其在暗无天日中慢慢氧化。然后这只废纸篓便鬼使神差地出现在了加西亚.马尔克斯面前。“这一百年的孤独呵!”我曾仔细端详过马尔克斯的双眼,不似托尔斯泰般深邃,也不像卡夫卡浓雾一般地迷惘,只是一种厚重,一种蓦然回首后突然涌上心头的沉甸甸的沧桑。当年他就是用这样的感觉去触摸不断下坠的夕阳,去亲吻那一块块血迹斑斑的历史,颓然而悲凉。他曾在一片窘迫中站起,没日没夜地在历史的疯狂中挖出一大块又一大块,接着他从《圣经》中撕来了一场灭世的洪水,从山鲁佐徳那里求来了一张神奇的飞毯,他把它们全化作了一片心血,香气氤氲。那里,曾有过一次心灵的锻造。他把自己的心血所凝聚成的方块摆了一圈又一圈———他要建造一座埋葬历史的迷宫。他把迷宫建得雄伟宏大而又错综复杂,时间与空间紧密排列,生存与死亡边界渺茫,然后他将自己的弥诺陶罗斯放在了迷宫的中心。而这迷宫竟有了《神曲》中所描述的那种结构,又近乎于《所多玛的120天》那样的构造——一个牛头人引领了两个极端,一边是在恶魔的肚子里破壳而出的天堂,一边是在炮火连天中嚼碎天堂的地狱。马尔克斯在左右两难之中开辟了第三条道路——他把这座庞大的迷宫安静地揉成了一团,轻轻地放进了角落里的废纸篓。黑暗中,不断有一团又一团的东西被投进来。于是,时空交叠,生死重合,岁月沉淀,五味杂陈——布恩蒂亚家族的历史逐渐浮现,马尔克斯捧出了《百年孤独》。《百年孤独》终于离开了废纸篓,也带出了废纸篓里奇妙的传统。轮回。我首先看出的是这两个字——沉甸甸的两个字。在第十七章中,布恩蒂亚家的第一代人,已经一百一十多岁的乌苏娜向我们揭示了这样的道理:“时光并没有像她最后认为的那样消失,而在轮回往返,打着圈子。”《百年孤独》本身便是一场巨大的轮回。小镇马孔多在一片荒凉中兴起,最后在飓风中又归于荒凉,跨越了百年,与之相伴的是布恩蒂亚家的兴衰。这是书中最大的轮回。其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中永远流行的那两个名字:霍•阿卡蒂奥与奥雷连诺。从第二代人开始直至第七代结束,这两个名字几乎在每一代中都有出现,而拥有这两个名字的人身上都有着同样的烙印——一副孤僻样。我们终于谈到了孤僻,或者说,是孤独。马尔克斯在书中汇集了所有的孤独:政治的孤独,经济的孤独,生活的孤独,感情的孤独,心灵的孤独……直到虚无的孤独,这是马尔克斯对心灵的解剖,也是马尔克斯所钟爱的阐释世界的方式——全景式地呈现某种精神现状,就像他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呈现了六百二十三种爱情一样——他正是以这样不同于现代主义那样削平深度的浓墨重彩的方式,用大西洋般浩瀚的人物和事件与狂风骤雨般脱缰的想象与叙述,无情地对他那素未谋面的读者们进行着一次又一次孤独的洗礼。毫无疑问,孤独是人类所必须直面的一个命定的属性,它似乎关乎人性本身,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种附属品,而马尔克斯将其地毯式轰炸般地呈现在这里,当然,仅仅是呈现而已,他并未想要从中得出什么,或者说,他想要得出的什么已经完全融入了他那想象力飞扬跋扈的叙述之中,就如同燕卜荪所倡导的那种“含混”,马尔克斯将所有的孤独亟亟展现在同一文本中的努力,只是要造成这样一种复义,使得这个文本复杂得就如同世界本身,因此,当我们在阅读文本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在阅读世界,而当我们在探寻其中的孤独的奥妙时,实际上我们是在品尝着自我的孤独。马尔克斯有意营造的叙述使得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也成了书中叙述的一部分,成为了不断轮回的布恩蒂亚家族的一部分,马尔克斯通过情节与叙述的迷宫将读者纳入到文本当中,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读者藉由自身的行为完善了《百年孤独》的意义——最终,马尔克斯与读者一起共同叙述与阐释了这一“魔幻的孤独”。当然,有些历史学家和烧饼大户们总把殖民主义、独裁统治甚至法西斯、共产主义硬往上套,虽然这其中也有民众的不理解与有权阶层的尔虞我诈导致的政治孤独,但把孤独与轮回的根本原因全部归结于此显然有些牵强附会,当然,我也不好说什么,总不能砸了别人的饭碗吧。此外,马尔克斯还在书中设置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情节:有一回马孔多里所有的人都患上了失眠症,而这种病症最黑色的地方不在于它会让患者无法入睡,而在于所有被这种病症纠缠上的人会被狠狠地抛入健忘的可怖深渊。虽然这种病症后来在吉卜赛人梅尔加德斯的帮助下治好了,但在以后的剧情中随处可见那健忘症回转过来的身影——人们忘记了奥雷连诺上校发动的三十二次战争,人们忘记了那些被屠杀的工人。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中写道:“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一场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教人遗忘的戏剧与部属,至今,在我们中间,还有着健忘症。只要事过境迁,谁也不会再想起香蕉工人惨遭屠戮,谁也不会再想起奥雷连诺上校。”这是一个关于拉丁美洲政治的绝妙隐喻。知道革命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发生么?知道独裁者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重来么?知道为什么暴力——流血——专制——暴力的轮回会永不止歇么?因为你们什么都记不住。因为你们总在遗忘,遗忘了过去,当然,也遗失了未来。魔幻——这是废纸篓的又一项奇妙传统。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在《百年孤独》中鬼魂也会衰老,人能与死神交流,牲畜会发疯似的繁殖……但无论怎样的光怪陆离,孤独包围下的世界,我们最后看到的,只能是撒旦的微笑。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废纸篓式的爱情,确切的说,《百年孤独》中没有爱情,或者说,没有完整的爱情。布恩蒂亚家族中只有这样两种情感——给亚瑟王戴绿帽子的柏拉图式的精神沟通与远古流传下来的血液中蕴积的为繁殖与发泄所进行的必要冲动。根据周国平先生的理解,这两者都算不上爱情。其中最有趣的是布恩蒂亚家的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与他的情妇佩特娜•柯特之间的感情。最初他们只是想“在床上玩乐到天亮”,后来马孔多逐渐衰败,他们意识到“餐桌边的相爱比床上的相爱毫不逊色”——他们是《百年孤独》中唯一一对可能有爱情的人。但马尔克斯对此并不满意,他决定在此之后用一本书写尽所有的爱情,于是我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看到了穿皮裘的维纳斯以及色戒等等。这或许只是大师的玩笑。但是谁又能否认所谓的玩笑是一种比包容着我们的存在的世界来得更严肃的真实呢?米兰.昆德拉曾谈起过不朽的概念:“每一部带着真正的激情创作出来的小说,很自然地追求一种能够在作者去世后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然而一个艺术家的正直与诚实是不允许他有这样的自负的。所以他得出结论:艺术家的诚实系在可恶的自大的柱子上。这句话说乔伊斯正合适,他为了确保不朽而在《尤利西斯》中设置了太多的迷津。而马尔克斯则是疯狂地压缩着历史,让各个时空交叠,在一片错乱与混沌中造出了一块有序的永恒。可现在谁还记得废纸篓呢?我依然有着这样的奢望:有一天人们不会再只看历史学家标榜的,烧饼大户们大声叫卖的黄金台,他们也会去看看角落里的废纸篓。那里,有的是孤独,那里,有的是灵感。毕竟,我们的世界也不过只是另一个废纸篓罢了。

人的一生总在盘山公路来回转, 每个时点对同一事物的感知都各不相同,没有更加成熟,只有更多角度.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李婉玲还在教我们语文,那时候看的是译本,光是乱七八糟的人名就一大堆,还有各种光怪陆离的情结, 看完简直就是一个乱. 到了高中的时候又抽空读了一遍, 那时候就已经被一种莫名的深深的孤独感包围了 . 直到最近, 想起了书里的某些情节, 又重读了一遍. 突然无比清晰地记起了自己来时的路, 再怎么跌跌碰碰,再怎么荒诞不羁都不过是场梦. 真正深刻的莫不是认真生活的人.

饮一杯百年孤独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大学。其实现在已经记不起到底写了点什么,呵呵。只是觉得人真的是太孤独了。有时候就算身边全部是人,也还是会孤独的。所以,不可以依赖别人,因为有所依赖就会有所寄望,对别人就会有所要求,当别人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时,就会难过,也会生出痛苦,甚至是怨恨。不过,还好,因为我一直都非常理智,所以即使真的百年孤独,我也总是从来不害怕。我想作者也一定是孤独的,因为如果没有真的孤独过,又怎么会写出这样深刻有力,富有思想的作品呢?我也终于明白,我自己为什么总是会感到孤独了。哈哈,因为我是要当大作家的。呀,可能中国要拿诺贝尔文学奖的希望就在我的身上了吧。又开始吹牛了我。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说实话,这本小说本身还是很难读的,因为庞大的体系,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错综复杂的情节,且不说那些小说中描述的大小事件,单单要给布恩蒂亚家族写个族谱也得费些工夫去分辨那些重复的名字和音节。我常常在晚上熬夜通宵,在舍友们都睡去之后,一个静静的看着本书,也常常被里面看似都相同的情节和没一代人之间好像似曾相识的过往经历弄得疲惫不堪,而今终于看完了,确实怀着意犹未尽的忐忑心情。最近我常常想到的一件事就是生活的重复性了,有时候你真的会发现,生活奇妙的可怕,你总是处在一种似曾相识的状态中,当然,我得承认,我和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布恩蒂亚家族的生活体验完全相同,我们都陶醉在那些或许悲伤,或许幸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旧日子里,慢慢的了解了生活的真谛和存在的价值——那就是不论你做什么,没做什么,生活都不会有变化,变化的只是你的想法而已。或许有些人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书中人物那样丰富多彩的生活会被作者自始至终的定位为孤独呢,我觉得起码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想的,当我陶醉在布恩蒂亚最初建立马孔多的那段精彩故事中时,我丝毫不能理解这本书为什么要叫百年孤独。我曾经一直确信,生活是有价值的真实事物,而不是充斥着欺骗和隐瞒,困惑和压抑,可当你这样想的时候,生活其实已经淡淡的飘过,留不下一点痕迹的划过你的生命,而生出这其中的我们,在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体验了那份无奈,那份悲哀。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的物质世界依然冲我们露出笑脸。人活在世上生来就是孤独的,我么的思想走不出我们自己的脑袋,停留在那里,只有自己知道它的意义

还是尽量别买

RT。我才看不到一百页,就出现了五六处有错别字的地方。这啥质量啊~除非你实在找不到别的版本不然别买。五星故事,两星质量。

百年孤独

在高中的课本中就有节选百年孤独中的第一个篇章,当时由于情节貌似冗长繁琐就没有太上心,多年之后也是没有很大的冲动。一直以来,自己对很追捧的东西都比较冷淡,其实只有自己走近它才会发现它确实是有值得追捧的理由的。百年孤独,真的是孤独,孤独的马贡多,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孤独的历史,在那个马贡多,什么都是孤独的,与生俱来的孤独。全书以墨尔基阿德斯,这个吉卜赛人,他像是预言者,他用自己的母语梵文在一百年前就写下了这个家族的历史。。。而这个家族没到一代就有一个奥雷良诺的翻版来破译他留下来的牛皮纸,最终谜语解开了,故事也就结束了,而这段历史也就不复存在了。百年孤独运用的是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他遵循了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原则,通过作者的构思和想象,吧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屠户,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觉。。开始的时候很难进入情境,后来就渐渐地被故事吸引,很想知道究竟会发生什么。马贡多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单调,全书给以好像是在哈利破天那种电影中才会有的夸张情境。。。历史是重复的。这句话分量很重,也很有理,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呢?而我竟然有点羡慕起他们这个家族起来,至少他们每个人都是那么的不同,那么的有个性,吗么的出彩,那么的独特,那么的孤独,每个异于常人的本领都让人称奇。而他们每个人的结局又是那么的匪夷所思,为什么会是那样的死去呢。。。只能说作者很有想象力。孤独,百年孤独、整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一棵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这就是这个家族的结局,而一百年来,家族中的人物都在重复着,重复着。。。一阵飓风袭来,消失了马贡多,卷去了那腐朽的孤独,那魔力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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