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狼》书评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6-1
ISBN:9787506319034
作者:贾平凹
页数:272页

怀念的是狼、是人还是生活

也许每个人都有过这本书里描述的迷茫,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快节奏也好,慢节奏也好,都容易丢失自己。有的时候回过头来看看,也许不知道自己追寻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这条路通往何方。贾平凹在语言上的成就自然不必再说,不读情节,单独字、词与句都已经可谓大家。这本书很难说适合在什么的情况或者状态下阅读,只能说随缘吧,个中滋味,自己领会。只是读完后总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仿佛很多事情,很多情节,如鲠在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喜欢这本写狼的书,没写出来我心中的狼的形象和感觉。差太远了。

怀念我的故乡——依奇克里克,现在已经变成放养野化狼的地方。去年还是前年,回家的时候,家里的医院还有两个被狼咬伤的人,因为干旱,狼实在找不到食物,只有袭击人。别人总是炫耀故乡的美丽,也许,我的故乡现在只有戈壁与狼。不喜欢这本书,感觉无非写了几个观点:1、猎人与狼的相互依存远比相互矛盾强烈 2、猎人由射杀狼变成保护狼,产生失落与彷徨无措 3、狼的存在,也刺激着人更好地生存,否则就如大熊猫,逐渐连生殖的能力都渐渐丧失。没有写出我心中的狼的形象。所以不喜欢。

偶然遭遇贾平凹

在高中时期,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一个女生同学那看到这本书,是作为生日礼物别人送给她的!借来看了以后居然爱不释手,但是现在却不怎么记得起来了,只是偶尔有印象一个夏天的晒谷坪还有人跟狼微妙而千丝万缕的关系!可能是当时太爱书了吧,现在居然什么情节都记不起来了

原始与现代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陕西人,贾平凹是我比较关注的作者之一。很早就听说了《怀念狼》这本书,今年黄金周终于抽空读完了。读之前一直想象着书的主题或许和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是一致的吧。几百年来 ,商州山区的人民深受狼患之苦,由此而产生了职业猎狼者这种职业。并且这些猎人的地位是极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捕杀狼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狼群面临灭绝 ,猎人也随着陷入了无狼可猎的尴尬境地。甚至于后来,捕狼队长竟成了保护狼群的工作者。猎人在失业后所承受的失落,痛苦表现为身体的莫名疾病,仿佛是一种诅咒。看到这里,我想到了现代环保理论中提到的人类作为环境破坏者终将付出更惨痛的代价。想到了美国西进运动过程中美洲野牛,旅鸽的灭绝过程。想到了电影《后天》《2012》所描述的灾难。想到了2008年的雪灾,汶川地震以及正在肆虐的甲流。这些不都是人类破坏环境的代价吗?然而,看完全文后,却又对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感到迷惑。狼没了,猎人疯了。这到底是在说些什么?人是不能离开狼的,人是需要有生命的威胁来鞭策的?总之,最终也没有像对其他作品那样理出一个明显的写作意图。但是看这本书确实让我想到了很多,反思了很多,我想这就是一本好书所能达到的效果吧。

怀念狼

贾平凹是我很喜欢的一位现代中国作家,而他的《怀念狼》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贾平凹总是能通过对乡下生活的逼真描写,直击人的本性,让我们这些自以为高贵而卫生地生活着的城里人无地自容!东视有档娱乐节目《加油!好男儿》。现在还是海选阶段,但是偶尔瞄了几眼,没有什么大意思。中国有好男儿吗?有吧,但是印象里的好男儿基本都成烈士了,烧成灰了,重新投出来的胎质量都不太好,至少没有原来的好。远的不说,从小日本入侵开始,在北方,男人=汉奸和走狗,卑躬屈膝;在南方,男人=戏子和保姆,虚伪小器。北方男人的粗犷是土地公公赐予他们的,但是他们的本质远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直而硬;南方男人的细腻是海神娘娘赐予他们的,但是他们把这份细腻改良成了斤斤计较。时代在变迁,一切都在进步,而且似乎是在朝着对男人不利的方向进步着。地铁里看到小偷,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正义;却有一群男人围着一个孕妇嘻嘻哈哈加以污辱。是男人都会说:那是少数的,不是我!说这话的是男人吗?连愤怒都不会,只想着赶快为自己开脱。男人总是拿压力来为自己开脱:因为压力很大,所以家务就不做了;因为压力很大,所以难免睡错床;因为压力很大,所以说话口气会横一些;因为压力很大,所以事业越来越不成功;因为压力很大,所以有什么麻烦就别再来烦我了!男人犯错误永远都责怪女人,不是老婆不够贤慧,就是外面有个红颜祸水,从古至今都是如此。他们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男人做不出成就也都是女人害的,不是老母亲过于溺爱没有教育好,就是妻子拖了后腿,没有找到一个有背景的岳父。他们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男人很多的事情都坏在女人手里”,他们最听得进的大概就是这句话吧。……把男人贬低成这样也不是我的本意,毕竟在我的生活里也缺少不了男人,而在我的身边虽然很少看得到真正的男人,但也不能说没有。为了不至于让所有的男人都恨我,把我碎尸万段,再写一篇关于女人的文章:内容就是将上文所有的“男人”换成“女人”,再减去一半缺点即可,因为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就算男人很差,女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这话男人也很爱听吧。“清晨对着镜子梳理,一张苍白松弛的脸,下巴上稀稀的几根胡须,照照,我就讨厌了我自己!遗传研究所的报告中讲,在城市里生活了三代以上的男人,将再不长出胡须。看着坐在床上已经是三个小时一声不吭玩着积木的儿子,想象着他将来便是个向来被我讥笑的那种奶油小生,心里顿时生出些许悲哀。咳,生活在这个城市,该怎么说呢,它对于我犹如我的灵魂对于我的身子,是丑陋的的身子安顿了灵魂而使我丑陋着,可不要了这个身子,我又会是什么呢?”(选自《怀念狼》片段)

我是费了N大的力气才读完此书的,在此艰苦的征程中一直靠一个"貂尾续狗"的幻想来支持,最后我彻底失望了.我试图去理解作者所谓"怀念狼"的理由,该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激越的生活方式,一种强悍的性格形成源泉,但这恐怕仅仅针对的是"我的舅舅、烂头",而此对商州人来说多少是一种慌乱而狂热的生活,对作者这个省城文化人更多的是专员的嘱托,生态改进的成果.商州也许的确是需要狼,但这个狼不能是作者笔下诡异幻化的狼,有了狼猎人角色还是要转化,人们的观念还是要转变,"省城的文化人"还是要努力.也许作者正是要试图说明这种变化的困难,但如此奇巧杂乱的文字让这只能是读者的一厢情愿.狼图腾里的狼是机智,凶残,团结,强悍而固执的,它们的存在是蒙古民族性格养成的根基,但如此往商州狼身上嫁接,往汉民族身上移植是荒谬的.对这篇文章的文字实在不能认同,一个字描述"闹",看着真是闹心!

人与狼

天下无贼里,傻根说,人咋就比狼还狠呢?我看到这句台词的时候想起了怀念狼这个书。看这个小说的时候还是在高一。是我看的贾先生的第一本书。文字流畅,寓意发人深省。相比我之后看过的贾的其他一些作品,这个书的文字甚至称得上华丽。其中人与狼的关系有疏离、敌对、交配……作者的想象力堪称癫狂。还有就是,文字的画面感很强烈,对于狼的描摹精准、厚道。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

《怀念狼》

作者的写作意图显得十分模糊。有关狼的故事本身,以及语言的精美,都已经被淡化了——当然,所谓淡化,与写作的好坏无关——只是能明显的读出,作者的很多力气,都花在表达一些其他的东西。在后记里,按照作者自己的话说,这其他的东西是一种对于“意象”的尝试。他写道:“……局部的意象已经不为我看重了,而直接将情节处理成意象。”所谓意象,作者说,是“把一种意识,以实景写出来”,那么在《怀念狼》里,这种意识的表达,被作者处理成一些矛盾而诡异的情节出现。这样就不难理解,这个故事为什么总在现实与幻觉之间摇摆不定了。而这种“意识”,具化到作品本身,可能包含着多层涵义:譬如,一个猎人,“舅舅”,在面对对手,狼,的时候,来自使命与习惯赋予的杀戮的本能,又同时带有对“对手”的敬畏,以及偶尔发生的对杀戮行为的迷思——这种迷思完全不是来自于“我”所秉持的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杀”,而是对杀戮行为本身的恍惚——书中有一段,舅舅一气之下离开,带走了“我”拼命保护的小狼崽,交给了老道士喂养放生,却又在“我”问起时矢口否认:“这,这怎么可能?这不是害我吗?”,再有,可能是对失却对手的恐惧(猎人们纷纷得了怪病的情节),更多的可能是这样纷杂情绪混乱交织导致的一种不安和恐慌。这一系列“意识”在文中的具化就是各种“魔由心生”一般的离奇遭遇。故事围绕“我们”去找仅存的十五匹狼展开,到所有的狼都被射杀结束。“我”显然不是文中的第一主角,然而“我”的心理变化却是文章叙事情绪张弛的一条主线。文章的开始,情绪显得相当克制,因此故事发展也相对理性。随着情节发展,故事越收越紧,气氛越来越诡异,幻象丛生。直到“舅舅”射杀最后一匹狼,这种情绪也被推向了极致。然而作者直到故事的最终,仍然没有将情绪缓和下来。在一切结束以后,“我”,以及整个村子的人,纷纷出现了“狼性”的表现,故事在一片紧张里收笔。对于这样的结局,无疑是作者的一种逆向意见的表态。这不仅仅是要表达,在失却“对手”和“天敌”以后,一个物种发展平衡的丧失,或者是人类本性里“狼性”的唤醒,而更多的是对于人类行为的一种谴责,人类将自以为是的单方面决定强加于其他物种。作者所不能容忍的决定不仅仅是“杀戮”这一方向上的决定,可能也包括对“保护”这种行为的反感。当然,作者并没有谴责性的描述,而是直接作出了判决:让人群为此作出了偿还。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意思。

我斗故我在

阴霾的天空下,我们行走在嘈杂的人群中,套这各种颜色的衣物,躲藏在层层布料的包裹下,目光呆滞、表情僵硬。我们的生活就像是被反复咀嚼过的甘蔗的渣滓,没滋没味。“我”在这样的环境中,决定寻找点新鲜的、能让一成不变的生活稍微有点波澜,让周围人对我刮目相看的东西。不期然,我与从未谋过面的舅舅相认,曾经是猎人的舅舅,在我的劝说下,决定去寻找商州仅剩的十五只狼。作为城里人的“我”已经找不到自身存在的依据,只有回归原始,回归生命最初的形态,才能证明这一切的存在,这才促成了“我”与舅舅相认并共同去寻找狼。“狼”在作品中,已不是凶残的动物,它只是作为一个意象存在。与其说是与“狼”的争斗,不如说是与内心的争斗,也正是在这样的争斗中,才有了“我”存在的价值,我斗故我在。作者把自己内心的争斗放置到一个特殊的背景下,对“十五只狼”的寻找也是对“我”对自己内心最为真实形态的窥视、探寻。无疑,在对内心探寻的过程中,“我”始终在挣扎,对原本生活的一种矛盾、厌恶、排斥,也正是在这样纠结的状况下,我才认可了自身的存在。“狼”没有了,矛盾的解除,促使内心失衡,只有“狼人”的出现才能使这一切回到平衡的状态。对于内心最为真实的探索,使得“我”无法生活在污浊不堪的城市中。狼、猫、狗、乡村、城市,这一系列的意象,让作品变得更为有趣,矛盾依旧存在,内心的挣扎依旧在继续。我通过争斗来证实自身存在,个体组成社会,个体存在,社会也就应运而生,所以,矛盾依旧存在,挣扎也必将继续。只要我们尚存活在这个社会中,与“狼”的争斗就将无休无止。

吾爱吾狗,吾更爱真理

我在小学时见一位同学养过一条狗。他跟那只狗感情可好了。 后来他跟我说:哥们呀,养个女人还不如养条狗。    当时,我听到这句话很无奈,因为我既没养过女人也没养过狗。 再后来,他的狗死了,于是我哥们很伤心,整个高中都没有找过女朋友。    偶有一天,我问他为什么女生追而不答应人家。当时,他正在看贾平凹的《怀念狼》。他放下书,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我当然也没有说话。后来,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和研究,我发现了一个十分令我感到震惊的现象。我那哥们周围的所有女生中,实在没有一个长得像他那条狗的。    于是,我那哥们注定中学六年,孤身一人,过着一种“没有红颜也没有狗”的生活…… 等到高中毕业那年,无意中看到他写的几行字:我只是很想我的狗。When it stands by my side, I’m not alone.    曾几何时,我在一中的教学楼里看到这么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吾爱吾狗,但我更爱真理。

起于找狼 终于杀狼

书中的三个主要人物都是有缺陷的 “我”是城里人 身娇肉贵 并且性格软弱 舅舅身患萎缩之症而不得治 而烂头更是头烂心更烂 而讽刺的是 而在行政署环境保护专员特批找狼的过程中 开始了不断的对狼的杀戮。很容易联想到这是对中国所谓的保护野生动物政策的一种嘲讽。而如何说服早已跟狼做了百年对头的村民反过来保护它 成为了当年的头号难题,但显然,作者意不在此。题为怀念狼,但是比起动物保护者,似乎猎人更加怀念。“没有了狼,我还算作什么猎人”。狼是是给舅舅带来荣誉,带来尊敬的东西,没有了狼,舅舅的生活开始浑浑噩噩,最后在村民的教唆之下,“铜泡钉似的伤痕红赳赳地发着光泽”,终于妥协了,彷佛也认命了,一辈子与狼为敌。而最后,杀掉商州最后一匹狼的雄耳川村民变成了“人狼”。这能够说是作者对顽固的村民的一种诅咒吗,但是,舅舅,傅山队长,本不该如此。

怀念家乡的野猪

每每看贾的这部怀念狼,便会想起自己的家乡。家在西部的的一个偏偏的山村,站在家门前放眼望去,可以看到附近高低的泥房,还有绵延的山,然后就是开阔的天空。在我还小的时候,常常听村里人说对面的福圆山上有野猪,蟒蛇,而且要是远一点的田地里,种的地瓜什么的,常常被刨掉,可见当时野猪的确多,而且到了祸害庄稼的程度。因为那时家里养了头黄牛,而我那时刚好15岁,姐姐在念书,弟弟刚穿开裆裤。自然,放牛这个光荣的任务就由我承担了。偏偏那福圆山的草绿油油的,我和我的同伴们就时常到那放牛,希望哪天可以碰到野猪什么的,当然只是想想罢了,要是在路上或山上冒出一只来,又没有锄头之类的工具可就难办了。虽然没有碰到野猪,但野猪肉还是有看到的,在村里的槽头上(一般村里经常卖肉的地方),皮还是比一般家养的厚黑,肉倒是白白的,许多好奇的人也在那围着看,不过野猪肉的价格却是平常猪肉贵一倍,因为当时家并不富裕,便无福享受了。其实到山上捕捉野猪的人,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显示自己厉害的,这些多半是20出头的年轻人,回到村里就可以在闲聊的时候描述自己捕猪是的精彩场面,赢得人们的称赞之词;另外一种就是猎人了,其实真正的猎人是不多的,主要是几个30来岁的屠夫,他们除了想得到人们的夸奖外,拿来做酒后高声自夸的招牌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就听到好几次这样的自夸,因为当时小,心里对他们便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过,捕猪还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捉来后宰,可以卖钱的。而那时钱在我眼里,一分钱是可以买一个味道不错的糖果的。随着我的长大,捉野猪的声音变的越来越小了,到后来,甚至压根就没人去提它。来到这个城市念书的时候,我从书店里看到了这本《怀念狼》,又想起家乡的野猪,便有了相似的感触,只不过野猪伤人的可能性比狼小的多,可依旧遭到人们的捕杀,现在,我也只要怀念的份了。大自然的万物原本就和谐共处的,虽然不时有捕斗与残杀,不过都有个限度,可是作为我们人类却偏偏不是如此,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捕尽一切的野生动物,使它们成为桌上的佳肴美味,口袋里不多的钞票。什么时候我们不需怀念,也不是在动物园,就可以远远的看到,野猪,还有狼。

不错的故事 值得反思

为了狼 一些人相聚 一些人分离为了狼 一些人保护 一些人杀戮生态 生活 生命 值得反思有时候会担心 将来的后辈 会不会市区了狼的真诚 狼的野性 狼的善良忘了狼 为了平衡

故事的内核无新意

有一个很老套的故事:狼吃羊,人们为了保护羊,将狼杀光了。但是没了狼,羊整天好吃懒做,越来越不健康。为了羊的健康繁衍,人们只能再次把狼请回来。羊和狼是共生的,狼多了固然羊会遭殃,狼没了羊也会堕落。本书的主旨与此类似,只是换成了人和狼。从这一点来说,无甚新意。电影《侏罗纪公园》里,科学家只是复活了母恐龙,然而当有了生殖需要,部分母恐龙会变成公恐龙。本书中,人需要狼,当狼灭绝了,为了这种需要,和狼联系紧密的人会变成狼人。这就涉及到作者所说的虚实结合。虚实结合并没什么新意,《百年孤独》、《变形记》等名作都是如此,国内也有很多作家老早就模仿这种写法。我很奇怪的是,贾平凹居然到现在才开始试着写。尝试之作,不甚完美是可以理解的。贾平凹是我比较推崇的作家,期待自然比较高。个人感觉这部书在贾平凹的著作里面算是中下水平。

怀念狼 贾平凹

是在下载另一本书时看到这本《怀念狼》的,顺便下了下来,晚上睡前看几章,只到成了习惯,再晚睡觉若不看书就不想睡。印象最深刻的是捕猎队队长傅山手下的烂头引出的一些有关女人的事,说他无论在哪里都忘不了找女人作乐,还说妻不如婊子,死也要埋在类似女人阴部一块最好的风水宝地。到最后几章居然和狼精变的女人交合起来。文章最后,狼是人还是人是狼已经变得模糊诡异,宿孽的报应应在每一个捕狼人身上,而最后雄尔川的村民全部变成了狼人,性格暴躁,对每一个过往的人撕扯暴打。而第一主角子明不知因那个金香玉还是那段经历竟在回归城市后对妻子吼到:“我需要狼!”刚看完有些地方没有细细品味,以后再有感悟再来更新

梦狼

梦一样的旅程......其实人是什么?在动物看来,人不也像狼吗?只不过人会粉饰一切。贾平凹的文笔能实能虚,一个文坛巨匠。

看得出来,作者在呼唤狼性的回归。

怀念狼,怀念狼性。城市化迅速推进,金钱至上的社会原则,高压的政治制度,让现代中国人普遍的变得懦弱、圆滑、投机取巧、唯利是图。 作者为这种状况感到恐惧,疾声呐喊。 写法独特,带有魔幻而又不脱离生活。 一口气读下来,就像驻足欣赏了一幅印象派美术作品,能有深刻的共鸣,但又有些说不清。 看得出来,作者在呼唤狼性的回归。


 怀念狼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