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8
ISBN:9787532732944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页数:358页

内容概要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书籍目录

目录
译本序 李文俊
喧哗与骚动
1928年4月7日
1910年6月2日
1928年4月6日
1928年4月8日
附录
康普生家:1699年—1945年

作者简介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本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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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8条)

  •     近年来很少听到文学界像谈起一门阔亲戚那样大谈福克纳了,当“后现代”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疯狂涌来时,这位一生大部分时光都在美国南方乡下度过的作家就显得有些落伍和寒碜了,虽然曾几何时,他也是现代主义的顶尖人物,他对意识流手法的发展甚至超过了那位被肺病折磨了一生的法国人普鲁斯特和那位以艰涩拗口的《尤利西斯》革新了英语的爱尔兰人乔伊斯。后工业社会,还读福克纳干吗?连当年一窝蜂亦步亦趋跟着他把“白痴视角”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作家们,也都有意无意地不提跟他的家学渊源。谈福克纳有什么意思?他只是个美国白痴。说福克纳是白痴,主要证据在于,他是个爱写白痴的作家,写于20年代末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的文本一开篇就用一个先天性白痴班吉的视角展开。班吉33岁了,但他的智力还不如个三岁的孩子,他没有思维,没有理智,脑子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感觉和想象,他分不清现在与过去,当他的白痴大脑活动时,过去经历过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一起在脑海里走马灯似地闪现,每当本能的痛苦袭上心头,他就闹着向家人要他姐姐的拖鞋,只有闻到那位败坏门庭的姐姐凯蒂的拖鞋的味道,他那白痴的忧伤才能得到安慰。评论家们一般都把书中班吉的部分称为“一个白痴讲的故事”。无独有偶,同样的白痴,在福克纳一年后写的“神品妙构”《我弥留之际》里又一次出现,这个白痴是个十多岁的孩子,名叫瓦达曼,他的智商比班吉稍高,但还是分不清母亲与大鱼的关系。有一次,他甚至这样说:“我妈是一条鱼。”难怪中国先锋作家们都对白痴那么感兴趣。中国作家写白痴,不知是何动机,是黔驴技穷,还是追赶美国过时的时尚,不得而知。但福克纳偏爱白痴,我想自有他的道理,他是在探索一种全新的叙事手法。他是想对巴尔扎克式的古典主义小说做出反叛,特别是对传统小说中常用的全能视角来一次革命性的突破。小说发展到了现代,读者的想象力已经被越俎代庖的作家用全能视角剥夺得一干二净,而有限制的人物视角,如《我弥留之际》里的多人称叙述,也充其量是“半全能视角”,也可能把作家的主观性夹带进来,写作所要求的客观性还是不够,文字的张力仍然受到限制。要想做到真正的客观,就得另辟蹊径,于是白痴视角出现了,白痴就是未尝善恶果的亚当夏娃。白痴视角调动的是人的眼耳口鼻,而不是充满算计的思想,因为白痴的感觉比常人敏锐(在福克纳笔下,白痴有时候可以用孩子和病人代替),而敏锐的感觉可以把读者从冰冷麻木的理性、结构、技巧、主题和“中产阶级趣味”里解放出来,紧拉着读者的手,渐入艺术佳境。另外,白痴视角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对充满拜金主义和科技主义的现代人进行反讽。在金钱拜物教下跪拜不起,却忘了爱与同情的现代人跟白痴又有多大区别呢?杂乱无章漫无头绪的时间和命运,不也是一个白痴吗?这恐怕是聪明的中国作家们模仿不来的。只从福克纳爱写白痴这件事,就得出福克纳是白痴的结论,未免证据不足。在现实生活中,福克纳的表现也像个十足的白痴。既然开美国文学写白痴之先河,他就应该赶快去专利局注册,搞一个“白痴主义”,占山为王,坐定“白痴主义”开山鼻祖的金交椅,再打出“我是白痴我怕谁”的金字招牌,连这都不会,这不明摆着是白痴吗?1919年,福克纳进入密西西比大学深造,但只上了一年他就闹着退学,这简直是白痴之举有了文凭就有了评职称的敲门砖,就可以更容易地进入“作协”,拿一份啥都不用干、不拿白不拿的“作家工资”,怎么连这都不懂!1925年,福克纳坐船途经意大利,到达巴黎,后又去比利时和英国访问,一年后回国,一回去就老老实实地待着了。这老兄也真想不开,写一部《欧洲各国见闻录》,不就能卖大钱吗?1929年他又在一个发电站里烧锅炉,业余时间写《我弥留之际》。真是乡巴佬,自己找累,既然认识舍伍德·安德森那样有名的大师,求他题题词写写序,推荐推荐,不就名利双收了吗?要不,搞一本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传,再写本钢铁大王卡内基传,然后用挣的钱注册一个文化公司,过把儒商瘾,再出几本全集,岂非更好?再说,身为白人,一辈子把一位黑人奶妈当母亲一样尊敬,并在小说里写来写去,岂不知,家丑不可外扬,这哪像个上流社会的人?1930年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接受诺贝尔奖时赞扬福克纳“把南方从多愁善感的女人的眼泪里解放了出来”。福克纳真傻,为什么不赶紧写文章宣扬这个消息,“著名作家刘易斯在领诺贝尔奖时专门谈到了我”,并召开记者招待会,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自己也沾了仙气,这不也是一条终南捷径吗?1933年福克纳买了一架韦科210型单翼飞机,这么大的事,干嘛窝着不说呀?只要像那些有了汽车或将有汽车的中国作家那样,在晚报上发表几篇题为《我考驾照之趣事》,就名扬天下了,不走阳关道,偏过独木桥,这不明摆着有病吗?1944年一位书商请福克纳写一本关于密西西比河的书,并许以重金,福克纳又回绝了,他说自己像一匹母马,不想生一个骡子。真是傻瓜,自己写不了,“项目”不会转了出去,反正枪手多的是,别人干事,自己出名,还能从中“三七开”,何乐而不为?还有一件事令人好生奇怪,福克纳一生中多次去好莱坞卖电影剧本,真是捧着金碗要饭吃,能写剧本干吗要卖呢?找个企业赞助赞助,自己当制片人,岂不更风光?1950年11月10日,一位瑞典记者把电话打到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州奥克斯福镇的家里,告诉他获诺贝尔奖的消息,他却不想去领。“我是这儿的一个农民,走不开。”这表现就更匪夷所思了,及至说客盈门,连美国国务院都来动员时,他才答应去领奖,租了套礼服飞往斯德哥尔摩,多傻冒呀还有更丢人的事,领奖当天他就“一不留神”喝高了,真是“有辱国格”。第二天早晨打点行李时又发现奖章弄丢了,幸亏管事从花园里棕榈树下的木桶里找到。这奖金他也不自己用,却拿出来奖励美国黑人和拉美的青年作家,真是弱智。1955年,芝加哥一个黑人少年爱麦特·铁尔在密西西比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杀害,福克纳当即发电抗议:“如果我们美国人在我们垂死挣扎的文化中已经到了谋杀孩子的地步,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肤色,我们不配生存,也许不会生存了。”此后又多次没事找事地发表文章抨击种族隔离政策,承受了巨大的政治压力,这是福克纳平生做的最白痴的一件事了,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明哲保身,众怒难犯,连这都不懂吗?干嘛不向中国作家学学,只要写些“消解”性的文学,就价值连城了,到90年代的中国还会受到先锋派的优待呐。要不,识时务者为俊杰,赶紧写些义正辞严的文章,也未尝不可,反正死无对证。这么做,说不定还能得到特殊津贴,分套三居室,配辆专车,头疼脑热了还能住住“高干病房”呢!1957年福克纳访问雅典,有人问他对希腊人民有什么话要讲,“你们的国家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你们的祖先是文明与人类自由的老前辈,你还要我这个美国农民说什么呢?”这纯粹是白痴的胡言乱语嘛,他真不知道“扬我国威”吗?1962年肯尼迪总统邀请福克纳去白宫参加一个文化活动,这个令人忍无可忍的白痴又拒绝了——干吗不去,将来写回忆录时少了这个激动人心的镜头,多遗憾呀!我们对福克纳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了。福克纳真是个白痴!不过,他只是白痴眼里的白痴!
  •     多视角叙述,整版整版的0标点符号,弹跳的意识流,现实与层层叠叠的回忆纠缠,在错综复杂的个人表白中逐步推进故事发展,展现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庭悲剧。这是作者的狡黠,用错位的回忆、堆砌的无停顿,体现人物思想的混乱和繁杂,同时给读者切实的急促、慌乱、躁动之感。本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他的自白,跳跃,穿插,混乱。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他的自白,可以看出他的残忍和荒谬。
  •     《麦克白》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 is tale told by an idiot,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10年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他的触感太细腻了。 great, great, great work, 今年读过的最好的书,虽然很难读
  •     模糊到逐渐清晰,班吉,凯迪,昆丁,迪尔西是我所爱的,尤其迪尔西。杰生和他母亲是我所憎恶的,但是不得不承认杰生的形象很立体很生动,一个只对金钱着迷的疯子,失去了爱的能力。家族的没落的确令人悲伤,随着一个个人的死去,生气被死气取代。
  •     昆丁的死并不特别因为妹妹是个婊子这一切的现实只不过是一个因头。“你对你自己内心的思想对普遍真理的那一个部分亦即自然事件的递迭次序以及它们的原因仍然蒙然无知这些原因使每个人的头上笼上阴影”。
  •     阴郁的意识流
  •     读起来真是累,净顾着清理时间线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并没有任何意义。(《麦克白》)
  •     意识流小说真是难读……熬过班吉后好多了
  •     来啊一起体会意识流的奥妙啊…
  •     满以为福克纳应该很严肃,发现杰生的吐槽真的好玩……而在昆丁一章我感受到浓浓的难过,他在极致追求一种丑陋的东西。凯蒂永远最美丽……班吉就是我的化身呐……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     读的电子版,把每个注释都插入正文里,像是给河流钉上楔子试图固定它,阅读体验不算好。这个版本适合于第二遍捋线头的时候读。想起福克纳说他的写作起点基于一个小女孩儿爬在树上露出内裤,而树下的男孩儿看到这个景象,并羞愧地意识到那是他妹妹的大腿。便于解读故事中的兄弟们对凯蒂的想法。
  •     好
  •     可能看的是盗版,排版和注解都很乱,只看了十分之一,又往后翻看了结局。因为借期到了,也没想再抽时间看了。如果有缘就再看吧。
  •     看了3天,最初真的看不懂,一度想放弃,但开始精读第三章,第四章后,对内容,人物,整个故事有了概念后,返回去读了第二章,再读第一章,终于看明白了。最开始觉得作者这么写作用的意识流到底意义何在?读通了。再回味的时候恍然大悟,其实我们说的触景生情,意识的非线性,回忆,潜意识等的交杂正式我们大脑的真实写照。第二章无标点的意识流有乔伊斯的影子。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未来是看不见的,现在是模糊不清一片混沌,只有过去还残留一丝真实成分。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都有恃无恐。偏执的从来自觉明智,清醒的难得也装糊涂。
  •     算是我读过第一部正真意义上的意识流长篇小说,班吉和昆丁视角里天才般的叙事风格令人折服。整部小说无论在逻辑、构架和视角上都是那么紧密结合、创新而严谨,从前几章的云里雾里到后面的逐层清晰,第一次经历如此独特的阅读体验,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     康普生家族的最后。 人物刻画很棒,每一章从不同人物的角度和意识写,性格鲜明。 译者的注释也加分。
  •     意识流小说的第一本,我觉得目前最对我的胃口
  •     多视角的叙述将人性在不同人心中不同的影像暴露出来,这些文字让人有一种同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谈论的错觉...... 失落的天真
  •     经典名著
  •     马尔克斯的书里处处都是福克纳的影子
  •     福克纳的风格非常引人入胜,他的独特叙述手法是谁都无法模仿的
  •     《喧哗与骚动》让我明白,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     读到现在不犹豫评五星的书有三本: 红楼梦 百年孤独 和这本。尤其喜欢第一章,"大傻子"班吉的叙述可爱又动人。也是在看这一段时在图书馆里情绪失控好几次。
  •     确实不太喜欢美国文学。
  •     福克纳的书不好读,此书尤然,钱锺书说终身监禁,但译文还是比较流畅的。对照故事梗概读还是可以读下去的。不过译者对美国南方好像不是很了解。
  •     前两章进入状态后读起来真的舒服,蒂尔西的一章更像补充说明。
  •     用意识流的手法穿插其中,怎么有股悲凉的意味。
  •     我们都爱赵本山,啊不,福克纳。
  •     作家以文为生,但越靠近现代,文学对文字、语言的怀疑越多。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便以一种游戏式探索,呈现了现代作家对语言的反思。
  •     不喜欢所有
  •     私心最喜欢昆丁,迷恋死亡的人,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像一场幻梦,空虚闃寂,又完全沉浸其中。
  •     意识流,我是服的。
  •     福克纳老师的炫技之作吧,贯穿全书的意识流和象征主义把情节切割得异常破碎,译者真·良心,不然读起来太有障碍了。不过整本书的氛围塑造得很好,那些毫无头绪的意识活动直接投射出了二十世纪初期美国南方的环境,封闭又阴郁。读到最后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一个背德的故事…
  •     写了南方的崩溃和腐烂,一种意识的没落,家族的崩溃是南方的缩影。面对战争的失败和北方的崛起,还有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旧南方自然会被碾成渣滓。而小说中,无论是逃避,或是对抗,都是一种近于徒劳的举动。旧的南方消失了,伴随他们消失的还有这些人,以及他们身上的悲剧。时间在不断向前,悲剧也不断重复;或许康普生家族的悲剧,南方的悲剧,不过是人的悲剧的一种缩影罢了。罪恶、赎罪、逃避、挣扎并不会让我们爬出这个渊薮,我们看到人性的光芒,自然可以看到人性的悲剧,因为生命的本来,早被抛弃。
  •     读者不容易,译者也不容易啊。。。意识流啊流啊。。。
  •     明天去译者家,伟大的日子,mark一下!
  •     前面太精彩显得后面略单薄
  •     读一遍肯定不够
  •     还是很佩服福克纳,以前一直认为意识流小说到了普鲁斯特和乔伊斯已经是顶峰,现在觉得《喧哗与骚动》即使不能说超越描写精繁至极的《追忆似水年华》,也不能超越结构上全面致敬荷马史诗的《尤利西斯》,福克纳确做到了在流派巅峰后继续对这一写作手法进行新的挖掘与创新。 —————————————————————— 在时间的长河里,到处是一片喧嚣,你没看到什么可笑的理由,他们却笑个不停,没理由哭泣时,他们却又哭哭啼啼。
  •     你该回去了 该回家去了。
  •     「the sound and the fury」译为「喧哗与骚动」大概滥觞于朱生豪先生……其实不是很能接受这译名……不如直接「声音与愤怒」……参考了下日版为「響きと怒り」……内容上意识流加上黑人的口语,这本书的确难翻……"The ground was hard,churned and knotted"译为「地绷绷硬,是给翻掘过的,有一大块一大块土疙瘩」……文字的流动感业已丢失……
  •     读起来太耗神了
  •     金银花的香气
  •     目前为止看得最痛苦的一本书没有之一
  •     对我个人而言,仿佛开启了另一条文学之路
  •     好看但是不懂⊙_⊙,看得非常费力,尤其第一部分。
  •     技术高于故事本身
  •     并不觉得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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