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纳斯脚下哭泣》书评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8
ISBN:9787561747216
作者:周国平
页数:189页

书中遇知音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那么你一定体会过在书中遇见知音的美妙感觉。虽然你可能与作者或书中的人物相隔千年万年,相距千里万里,你仍然可以通过文字与TA进行倾心的交谈。你发现,TA所说的话正是你想说而没有说出口或者说出口了也没人理解的那一句,TA所喜欢的东西正好也是你所喜欢的,TA所做的事情正是你喜欢做的或你正打算做的,TA保持的习惯也正好是你所拥有的那些习惯……每每读到契合心灵之处,你不禁激动地想要跳起来,扑上去给作者或书中人物一个热烈的拥抱,或者重重地拍一下TA的肩膀,然后激动地对TA说一句:“哈哈,老兄,你可真是我的知音啊,知音啊!” 读周国平的《在维纳斯脚下哭泣》一书时,我就有这种恍如遇见知音的美妙感觉:欣喜,激动,时不时地就会咧着嘴傻傻地喜悦地无声地笑。这本书收录的文章说的其实都是作者自己的阅读体会。如果要我来编排本书的目录,我会用不同于本书编辑的方式,将其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作者关于某一本书或某一个或几个作家的作品的阅读心得;第二部分则是作者较为笼统地谈论自己的阅读体会、阅读经验和阅读癖好,并不针对某一本具体的书或某一个具体的作家。第一部分大约占了全书的3/4以上,而我所喜欢,却偏偏是那不足全书1/4之一的内容。那个部分能引起我共鸣的地方实在太多,以至于把全书读完之后,我忍不住又把那部分的内容重新读了一遍。试举几例:在“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文中,周国平说:“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如果读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宁可不去读它。”“以愉快为基本标准,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我虽然还没有“读了大半辈子书”,但已深深感觉到阅读中“愉快”的重要性,“愉快”也已成了我现在选择书本和判断一本书好坏的基本标准。一本不能给我带来精神愉悦和享受、不能引起我共鸣的书,我往往翻不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然后就扔在一边不看了。读闲书原本就是为了享受,为了愉悦身心,如果一本书让你产生厌倦情绪,让你读得疲倦劳累,甚至昏昏欲睡,那么真的还不如不读。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已经够累的了,又何必再花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来折磨自己呢?在“读书小语”一文中,他说:“藏书多得一辈子也读不完,可是,一见好书或似乎好的书,还是忍不住要买,仿佛能够永远活下去读下去似的。”呵呵,我相信这句话一定能够引起所有爱书人的共鸣。喜欢读书的人,必然也会喜欢买书(但反过来就不一定成立)。以前每次一走进书店,我就舍不得出来。来到上海之后,最喜欢逛的不是淮海路,不是南京路,也不是七浦路,而是福州路,只因那里是书店一条街。看见好书或看上去好的书,就忍不住要掏钱买来。每次去逛福州路,总能喜滋滋地抱一堆书回来。后来发现了网上买书的好处,越发买得欲罢不能。虽然以前买的书还有很多没有看完,虽然明知将来搬家的时候会很麻烦,虽然无数次暗暗发誓:毕业之前再也不买书了!可是一看到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或是别人推荐的好书,就觉得不买来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实在不过瘾。于是,狠狠心,买了!才不管他能不能读完,才不管他搬家的时候有多麻烦呢。“书太多了,我决定清理掉一些。有一些书,不读一下就扔似乎可惜,我决定在扔以前粗读一遍。我想,这样也许就对得起它们了。可是,属于这个范围的书也非常多,结果必然是把时间都耗在这些较差的书上,而总也不能开始读较好的书了。于是,对得起它们的代价是我始终对不起自己。”目前我的藏书根本谈不上多,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但是还好,我有学校图书馆。于是,我总是隔三差五地往校图书馆跑。按学校规定,研究生一次可以借15本书,而我总是要借满了才开心;如此还不知足,还要去我们学院的资料室里借,那里不限定借阅数量,也不限定归还日期,借起来更加过瘾。这样一来,就总是会借来一些不是那么好看甚至根本就不值一看的书。很多书读到一半读不下去,还有很多书才匆匆翻了几页就没有兴趣读了。于是,很多可能是昨天刚刚借来的书,第二天就被我还了回去。对于这一点,我总感觉既惭愧又内疚,不时地自责:我这不是在浪费时间浪费资源吗?借来的书看都没看完就还回去多可惜呀!及至读到周国平先生上面这段话,我的内疚感才消除了一些。哈哈,原来我的做法还是明智的,虽然我可能对不起那些书,但我总算是对得起自己了。(咦,怎么觉得有为自己找借口的嫌疑?)在本书中,作者还时不时地坦言自己“喜欢读闲书”,而“对于规定的课程十分厌烦”,时常“‘不务正业’,耽于课外书的阅读。”读到这些话,我不禁有种要跟他称兄道弟的冲动。哈哈,实在是知音啊!我就是个喜欢读闲书的家伙,对于规定的专业课程也是厌烦得很(应该说对于一切规定非做不可的事情都厌烦得很。)当然,我直到上大学都是一个很乖的学生,直到读研才开始“不务正业”。其实,我们的专业课程有几门本身应该是很有意思的,也应该是我很感兴趣的,比如英美诗歌,比如20世纪英美文学作品选读,比如女性文学等等。可是,一旦它们成了非学不可的东西,我就莫名地厌倦。再加上老师讲得并不怎么引人入胜,越发没有兴趣听课了。于是,读研期间,逃课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当同学们端正地坐在课堂上听教授讲课的时候,我一个人躲在寝室,搬张凳子坐到阳台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读奥斯丁的小说,读完了奥斯丁再接着读哈代。有时候人虽然是坐在课堂上,眼睛却望着窗外的蓝天,望着窗外的红墙黑瓦和红花绿树,心思早就不知道去哪儿神游了。直到这些课程都结束了很久之后,我才翻出以前上课用的英美诗歌的教材来,一个人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虽然很多诗在没有老师讲解的情况下都读不懂,可是读的时候却感觉很开心很享受,所以也就不管读没读懂了。真真是“好读书,不求甚解”!周国平还说:“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制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依照他的标准,那么他的这本《在维纳斯脚下哭泣》对于我来说,应该绝对是一本好书了。因为它让我遏制不住地写了这么多!那么,对你来说,这会不会是一本好书呢?——答案,还是你自己去寻找吧!

love Venus

顶礼膜拜,掩面而泣,袒胸受箭,在她脚下。我不擅于读书,正如我不擅于读懂生活。被逻辑束手束脚,甘受道德法庭的“随意”审判。我看到了蘑菇,就忘记对他说多么思念。我听到了车鸣,就停下向正确方向前行。是恶俗小说吗?她读起来是那样的有趣。“形式”可以充当“内容”,当我们像婴儿那样呼吸。维纳斯的爱,缪斯诸位神,当我们感受自己的内心,不要忘了抬头仰望高悬的星空......当我们用汗水灌溉生活,不要忘了捧起一杯土嗅一下自己最真实的“趣”味......

相见恨晚

《在维纳斯脚下哭泣》,看到这本书,颇有相见恨晚的感慨:通过文字与千年万年之前千里万里之外的人物倾心交谈,发现那些话正是自己不知如何说出来,或者说出来不一定有人理解……      半夜里,仰卧在床上却总也无法入眠时,就起来翻番这本书,越翻越觉得自己这文字是通人性的,懂我!

走近名著、走近名家

“费尔巴哈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是的,书是人的精神粮食。这本书带着我走近名著、走近名家;了解大师的洒脱、癫狂;了解作品中的哲学、对人类问题的探索。这本书犹如走近名家的介绍信、指引图。

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是“走近大师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书中主要介绍了一些文学作品和作家,也谈了对读书的一些认识。然而此书不是简单的介绍“知识”、说明“体会”,而是将作者的哲学思考作为主线,贯穿始终的都是在追寻一个哲学问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在作者眼中,断臂的维纳斯雕像,一方面象征着对“永存的美、长久的爱”的渴望,另一方面却也说明这种理想的招唤是徒劳的,“上帝死了,世界沉默,人的呼唤得不到回答。”在维纳斯脚下哭泣,正是痛感到世界的无意义,此时,人又当如何?颓废、悲壮、厌倦,是哲学与文学做出的几种回应。叔本华告诉人们,“命运不可违抗,呼唤纯属徒劳,人应当和世界一同沉默,和上帝一同死去。”尼采说,“在一个沉默的世界上无望的呼唤,在一片无神的荒原上孤独的跋涉,方显出人的伟大。”而“局外人”、“多余的人”的文学形象,则表达了因渴望不能得到回应而产生的一种对意义的厌倦,一种无聊的情绪。然而奇妙的是,当“上帝”所代表的“意义”消失了之后,对“存在”中所蕴含的“意义”的挖掘却显露出光芒。看看作者借哲学、文学告诉我们的话。----------------------------------------------------------------------------------《反抗者》。不再企图作为历史规定方向的神,而是在人的水平上行动和思想。不是献身于抽象的历史,而是献身于大地上活生生的生活。最好的生活方式是贴近自然和生命本身的生活。《要塞》。真正的自由是以选择和限制为前提的,人必须限制自己,才能找到生活的意义。对人唯一重要的是事物的意义。意义不在事物中,而在人与事物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把单个的事物组织成了一个对人有意义的整体。意义不是事物中现成的东西,而是人的投入。意义是不可占有的,获得意义要靠爱和创造。如果不用上自己的心,一切都没有意义。爱是关系,是你在对象身上付出的时间和心血。《小王子》。一个人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许多成人之悲,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鲁滨逊漂流记》。人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爱默生。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袁中郎。对于一个洋溢着生命热情的人来说,幸福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穷尽人生的各种可能性,其中也包括困境和逆境。作者。珍视生活本身,珍视人生体悟。不再以知识为最高目标。------------------------------------------------------------------------------------我认同作者要传达的这些内容。从书中的一些描述也可看出,作者对于面向市场、大众消费的文学、书籍是持怀疑态度的。读经典、读原著、养成读书的癖好、做一个真正的读者,这可能是作者开出的丰富生命意义的一个药方。

哲人论书

到图书馆去发现了这本周国平的新书。说新书其实也不新了,一瞄出版日期是06年,果真忙得忽略新书了,好在现在失而复得。昨天晚上在床上一口气读完了这书,本来只想读80页的。可实在太对我胃口了。内容:睿智。语言:精准。真是难得的好书。搞哲学的人写的读后感,和一般文人的视角就是不一样,能在评论中点出文学作品新的哲学价值。我平时是讨厌看书评的,就像讨厌乐评一样。但是看这本书评,思维一下被打开了,能学到不少东西。Walter Benjamin说过一段话我很欣赏:好文章的三个台阶:一个是音乐的,在这个背景下它被构思。第二个是建筑的,在这个层面上它被砌成。第三个是纺织的,在这个阶段被织成。读周先生的文章会感到巴赫的勃兰登堡竞奏曲缭绕耳边。而他文章的结构,在文人中,很显然,算好的。用言更是严谨而精美,别构一番灵寄。。他没让我失望。如书中所说“读书如采金,有人沙里淘金,读书破万卷,小康而已。有人点石成金,随手翻翻,便成巨富。”我从不奢望成为巨富,但求随手翻翻能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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