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岸》书评

出版日期:2016-4-28
ISBN:978750865899X
作者:马曳
页数:448页

旧情人,我是不是时间的新欢

前不久的几天我在浦东机场的书店里溜达,飞机延误了4个小时。虽然看到封底简介上又是哈弗又是纽约又是情情爱爱,不免想起了烂大街的《致xx》,《xx合伙人》之流,以为又是谁在贩卖情怀。无奈其他并列在架子上的书我更不想看,就这么误打误撞,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买了下来。原谅孤陋寡闻的我并没有听说过奴隶社会这个如此牛x的公共号,也没有追过什么连载,我碰到《此岸》,就是因为这无端多出的4个小时。我想谢谢这4个小时,让我认识了这么一群鲜活的人。不如让我们像林染和王微就着小酒八卦那样,一个一个地来聊聊吧。华少的投入终于也到了朋友圈好多晒戒指晒蜜月晒娃的年纪,才懂了王微面对华少时那种又缅怀又欣慰的心情。那个曾经和我们插科打诨,做出很多只有自己知道的蠢事的朋友,那个总是张罗着吃饭喝酒唱歌打麻将的朋友,似乎总是有能力摇身一变成超级奶爸/奶妈,也不管面对的是单身狗还是分手狗,他/她都可以大聊育儿经,对另一半言听计从,事业、成功、甚至他们最爱的聚会,在家庭面前都是浮云。并不是因为他们变了,他们只是喜欢对一件事全情投入罢了。学生时代,朋友大过天;谈恋爱了,就千里‘奔袭’;成家立业之后,所有的一切都靠边。我喜欢华少这样咋咋呼呼又一往情深的人,情商极高,又重感情,看似没心没肺,但是王微的一个小表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你看,不管陈正浩和王微怎么纠结,他都可以用一个笑话让三人行不再尴尬。如果全书让我选一个人做我的未来设定,那么我会选择Babara,有一个对我言听计从的老公,有加拿大的身份,牵着一个娃怀着一个娃,还有何欲何求?嗯,就是名字土了点,咳咳。(题外话,我觉得华少最后没有跟陈正浩在一起,是这本书最大的失误!)林染的真实我和王微一样,一开始很不喜欢林染的性格:一见面就对别人对身世打破砂锅问到底,凡事都有目的,说话也不客气。其实扪心自问,我不这么做都只是因为拉不下面子。我会觉得“才认识就问别人身世不太好吧”,“这样做是不是显得有点太功利”,“这样说是不是不太好”。而林染不。她想知道的事,就会无视对方的尴尬一路问下去;她觉得靠谱的金龟婿,就立马进攻;她看破了王微的心事,绝不会像萧世伯那样打个字谜,而是一个白眼直接扔过去。我喜欢这样直接得像刀一样的女孩子。虽然和Jane相比,她不够温柔贤淑;和王微相比,她不够单纯天真;和Amy比,她又显得过于老练,但是我喜欢这样毫不掩饰的林染。她想要的,就去拿,去争取,甚至去抢。但是她也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放下纽约的工作,支持被裁员的Mike,义无反顾地去香港追随她的幸福。如此果断坚决的女孩子,即便偶尔世俗了些,三八了些,但是当我看到她穿着礼服还张罗着不许大家为难新郎的时候,以及扔捧花之前还给王微递眼神的时候,不由得佩服她的真实。她和王微像是两个极端:王微兜兜转转,林染单刀直入;王微看似拿得起放得下其实无比贪心,林染看似斤斤计较其实无比专情。这也许和他们的成长环境有关,北京城里中文系的才女,以及上海滩逼仄弄堂里打拼出来的姑娘,到底是被她们诠释得淋漓尽致。萧世伯的通透王微真的挺酸腐的,跟谁聊天都喜欢诗词歌赋轮流来一番。法兰克这样外黄里白的ABC也就被糊弄了,然而萧世伯不会。你跟他聊莎士比亚,他就回你十四行诗;你跟他聊梭罗,他就给你引用瓦尔登湖;你跟他说《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就说叶蓓是他的理想型女孩。面对萧世伯,王微那点儿学院派的东西还真的只能甘拜下风。和林染图一时嘴快说的实话不同,萧世伯的实话,才真的配得上“忠言逆耳”这四个字。看似只谈风月的他一眼看穿了王微和陈正浩的差异,听说两人决定远距离恋爱之后,没有祝福,而是哐当一盆冷水扣在王微脑袋上。萧世伯懂女人,所以他知道王微只是放不下那些情怀;萧世伯也懂男人,所以他知道在HLS的女朋友面前,就算是陈正浩考来了Boston,也只会加大两人之间的落差。萧世伯说中了。陈正浩最终还是没有来,王微也不愿意为了这段感情放弃什么。所以嘛,只有少年才会追着初恋不放,真正看透世事的高人,只会喜欢“20岁左右身材火辣的女孩子”。Amy的简单Amy真的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的世俗和林染的不一样,林染至少会在不熟的人面前努力维持那么几秒中形象,而Amy真的是不怕别人分分钟看透她的那点儿小心思。从刚认识那天对法兰克开刀,到和李博士迅速确定关系,我想如果我是王微,会更加变本加厉地笑话这段恋情。李博士这样的男孩子多了,广撒网,多捕鱼,总会碰到一个上钩的。Amy虽然简单,但是她不傻,她清楚地知道“我不爱他”这个事实,但是权衡之后觉得李博士各方面还不错,也就在一起了。这个故事好像《非诚勿扰》:男嘉宾极力展示自己的优秀,对每个女嘉宾都献尽殷情,女嘉宾看着自己的checklist,觉得符合标准就留个灯,不管他是不是为自己而来,只要最后能牵手成功就行。Amy和李博士诠释了现代人快餐一般的爱情:不需要郎才女貌,按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把婚姻和爱情分得很开。就连最后辞职回上海,Amy也承认不是为了真爱,只是觉得自己在贬值,李博士在升值,就暂且攒着这支绩优股慢慢熬。李博士是幸运的,碰到了王微这样爱面子的人,没有捅破他那见谁都是真爱的伎俩。其实就算说了,Amy也不一定介意:反正又不爱他,就不会吃醋嘛。他也该感谢被炒鱿鱼那天的地铁,怎么刚好Amy就在车上,还主动不计前嫌。他的下半辈子,应该会对Amy言听计从吧。正好遂了Amy的心愿。说实话我真难想象这两个人啪啪啪的样子。也衷心希望自己就算嫁不出去也不要嫁给李博士这样的人。Jane的勇敢义无反顾的林染不是最勇敢的人,因为她知道自己要是孤身一人留在纽约也不一定有多大成就。奋力前行的王微也不是最勇敢的人,因为她总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我真心佩服的人是Jane,拥有不需要她努力的家世,幸福的婚姻,极高的学历,优渥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坚持做她自己,可以对这些say no。这个世界总是对穷人很宽容。比如,穷人家的孩子考上了州立大学,家里恨不得登报庆祝。有钱人家对孩子,考上哈佛法学院,大家就会觉得理所应当。如果你不巧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还嫁了个有钱人的话,身上的包袱就更重了,简直就是三大stereotype齐头并进:富二代肯定没法好好读书;当太太了还读什么法学院,回家插画学茶艺去;我靠你住在曼哈顿顶级公寓跟我们这些穷逼竞争,老天爷不公平!!你BB什么BB,龟兔赛跑那是童话故事,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起跑线比你高,长得比你好看,还跑得比你快的富二代,不服打我啊。我爱Jane的单纯与勇敢。那么多HLS的精英里,有的是为了拥有高薪的工作,有的是为了能成为人上人,有的是听父母的安排,有的是看了太多《sex and the city》,而Jane,就像她的名字那样,简单明了地说:“我觉得法律一定是很有趣的职业,所以我就考了法学院。”(卧槽,吊炸天的兴趣爱好啊。我小时候也觉得法学很有趣,为什么人家就考上了哈佛法学院,而我就止步在了每天收看今日说法呢?)其实我预料到Jane会选择离婚这条路。因为她知道,优越的条件都是别人给予的,而有一种幸福,就算抛弃所有也要坚持,那就是选择的权利。虽然Kevin是个人见人嫁的好金龟婿,但是庞大的家庭压力是容不得事业心强的女孩子的。他们的潜台词往往是:钱你随便花,时间你随便打发,但是你的人是我们家的,这个家才是你生活的重心所在。如果Jane和林染一样是从社会边缘家庭打拼进上流社会的拜金女,她一定会放弃学业,委身于家庭,毕竟这已经是很不错的选择。但是Jane已经拥有过一切,她不羡慕衣来伸手的日子,因为她随时随地都能用自己的工资卡去买个birkin。“我才不会为了万贯家产放弃自己的事业。”——这句话,只有她有底气说出来。我爱这份透着深深壕气,宠辱不惊的自由。Jane,我们做朋友吧!王微的侠气虽然我对两大男主都缠着王微不放这件事心怀嫉妒,不得不说,在现实中,王微这样的女孩子,凡夫俗子不敢追, 英雄豪杰抢着追,追到了还要时刻警醒着,因为她很可能突然消失。从北大中文系到HLS,从纽约到律师事务所到投行,王微没提自己有多牛x,但是她周身都印满了大写的“精英“二字。这厮努努嘴,说,都是自己运气好,一不小心就考上了最好的法学院,一不小心就进了事务所,一不小心就被投行的K女王看上了。。。这么多的“不小心”里,有多少通宵看书看case做案例的夜晚?她云淡风轻地说:只是我运气好罢了。(我靠,你确定不是上帝给你加了女主光环?)所以说,运气是强者的谦辞,弱者的借口。这些随便拿一个出来都可以闪瞎居委会大妈双眼地成就,王微看来,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的事情罢了。如此一个风声水起的女侠,她心心念念的,还是故宫角楼的月色,波士顿圣诞节的唱诗班,法兰克慢条斯理泡出来的咖啡,以及陈正浩手指间的烟味。是啊,在感情面前,就连K女王都散发着不一样的光呢,何况王微。都说王微是自私的。我也这么觉得。她的自私是那么真实。她不愿意为了陈正浩放弃纽约的办公室,不愿意为了法兰克在事业上升期调离,不愿意在心有所属的时候接受任何人的好意。她的自私,源于她的诚实。人们都喜欢赞颂为了爱情抛弃事业的女孩子,好像这样的女生才算是侠女。都怪金庸和莎士比亚,写了那么多为情而死的女孩子,害得我们好苦!话说回来,像王微这样读遍了风花雪月,向往真爱的女孩子,能够在陈和法两大男主的轮番轰炸下一直听从自己的内心,才是真正的侠肝义胆吧。所以她的真爱,一定是K女王(跑偏了跑偏了)。王微是一个在感情中追求完全平等的人。这种平等,不是所谓的男女平等,或者金钱平等,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感情平等。比如,她不愿意用感情绑架陈正浩让他出国,也不愿意用感情强迫法兰克留在身边。她在整本书中都无时无刻不在说:“你来,我受宠若惊,你要走,我绝不挽留。但是你放开我之后,再想回头,就得我说了算了。”你看,这把感情帐,算得比林染好多了。记得萧世伯某次劝王微的时候说,其实两个人决定共同承受这些感情负担才算是勇敢。可我觉得,不管周围是成双成对还是劳燕分飞,她都不为所动的心态,才真配得上勇敢二字。我喜欢王微对一切心理活动毫不遮掩的描绘(作者:呃没办法谁叫是第一视角呢。。。)我喜欢她直面所有的不知所措,喜欢她坦白地描绘自己地紧张,喜欢她对一切事物的好奇,喜欢她突如其来的表白,也喜欢她在一无所有的时候,也敢看着陈正浩说:我还是没办法和你在一起。有种!这位女侠,朕大大地喜欢!陈正浩和法兰克的幼稚虽然我也希望身边能有一个哪怕只及他们三分之一的单身适龄男子,但是在此还是要无情地批判这两个自私的直男。直男有两种,一种就是不懂女生,一种就是自以为自己很懂女生。陈正浩和法兰克偏偏都是第二种。他们以为,自己的沉默隐忍是在帮王微分担。他们以为,自己的努力奋斗是为了和王微有更好的未来。拜托,人家都说了,老娘我一不缺钱二不缺爱,你们不要自己给自己加戏在那边默默承受了好么。有事好商量!回观王微的两次暴走,都是因为男生背地里做了决定。第一次是陈正浩眼瞧着都要扯证了,非得放弃辞职。第二次是法兰克眼瞧着都要扯证了,非得悄了眯地跑去辞职。扯证和辞职,到底哪个更重要!我要是王微我也会暴走的。。。话说回来还是王微太强,虽然她浑身带着悲秋伤春的气场,但我严重怀疑那是她用来掩盖自己女王气场的障眼法。她太强,才会让陈正浩不甘心去读一个排名没有哈佛好的学校(NYU也很好了陈正浩你够了!),她太强,才会让法兰克不知如何正确地使用霸道总裁地姿势直接推到,只能怂了吧唧地躲在纽约下棋。。。不过看到每次这两个直男有了什么事业上的发展,都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来追王微,还是不禁感叹:直男就是直男,非得要比个你强我弱。没救了。所以男孩子多大都还是男孩子,想要变得强大,去保护自己爱的人。这么热血的情怀,再幼稚我也原谅你们了。关于友情喜欢书里所有的友情。尤其喜欢那群女孩子,在办公室被压得再喘不过气来,也要趁午间休息的时候一起吃个寿司。我想起我散落在世界各地的bitches,她们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精英到让我不敢马虎,一定要拼了老命,换来在同一家沙龙做spa而不用担心信用卡的悠然自得。我也喜欢法兰克在Mike离开时那段剖白,对友情的依赖与顾虑,像极了我小时候。还有华少和王微,萧世伯和王微,让我想起了我那些只谈风月不谈爱的好哥们儿,他们有的已经成了妻管严,不怎么和别的异性联系,有的还单着,偶尔开一开“30岁的时候咱俩凑活”的玩笑。我喜欢这样不带雌雄荷尔蒙的如水之交,因为害怕有一天会失去他们,所以想和他们一起努力脱单,以后多几个人凑份子给幼儿园老师塞红包。另,陈正浩和华少不是友情,不评论。关于职场还没有经历刀光剑影的我,也对书里不多的几个案子情有独钟。虽然从事的不是金融或者法律行业,但是看到那种一夜之间天翻地覆的气势,还是觉得非常酷炫屌炸天。以后我一定会对那群CBD里吃盒饭的孩子们好一点,他们真的太辛苦了!也要感谢马曳,在描写无情厮杀的时候,留下了S法官、栗原、K女王这些让人温暖的眼神,让我对职场仅有的一些憧憬苟活至今。关于爱算来也是出国快9年了,书里的每一个场景,我又都碰巧去过,所以代入感自然很强。还没碰见法兰克一样又优秀又喜欢我的人,而兜兜转转间,我和我的陈正浩也早已没有了太多可能。你看,死到临头我还用了“没有太多可能”这么一个保守估计的词。我知道,那些放不下的始终放不下。不论我跟多少人吐槽那些是是非非,黑他千百遍,深夜惊醒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人还是不会变。没有微信的时候我每次回国都会策划点惊喜。朋友们都不怎么和我提起这段事,因为每每提起我都黑得他体无完肤,然后再把自己也顺带黑一遍。有一段时间约定了五年之后要给对方一个更好的自己,我甚至改变了毕业后的计划,想先拿到身份再继续读书。我们算着时差,说着晚安,以及一切肉麻的话。抱着手机每天拍这里那里的照片,想给对方看看自己生活的样子。也是说过会来看我,也是构想过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小窝,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也是说过不然干脆在一起得了,反正最后都是这个结局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信誓旦旦的时候,我就会很悲伤。我终究说服不了自己,假装牺牲了什么,故意给对方感情的包袱。又或许是我自视太高,放不下那些过眼云烟。最后一次,陈正浩说要结婚的时候,王微说了这么一段话:“有一阵子,我曾经反复听《漂洋过海来看你》。每次听完,我总是难以压抑心里的怨气—— 我在美国度过的那些觉得寂寞的时候,觉得生活艰难的时候,甚至只是在超市不小心买了太多东西发现自己无法拿回家的时候—— 这些我都能自己应付,也都自己应付过来了。可是我还是会想,在我软弱的这些时候,你在哪里呢?”你在哪里呢?

安渡

前两天看到有人安利这本书,又在“奴隶社会”的公号上找到连载,花了两个晚上看完了。这本书对我,像治愈系。最近工作很忙,又有各种工作上逃避不开的烦琐,再加上生活诸事,有些招架不住。所以很感谢这本书,因为它的理性,现实,与阳光。这一本讲一个北京女孩儿,王微,从高中到北大中文系,再到哈佛法学院求学,毕业后先后在纽约律所和投行供职的故事,其间涉及了北京,波士顿,纽约,和香港,还有两段感情。作者笔下是现代职场女性的心态: 学业,事业是重头戏,感情虽然举足轻重,但绝对不是全部。小说以第一人称写来,下笔流畅,理性为主,时而犀利,时而风趣,不YY, 不过份伤情。关于爱。两段感情,一个是中学同学,大学的男友陈正浩,另一个是法学院同学法兰克。总结一下,作品中涉及的是二十到三十岁这一个年龄段,爱情重要,但当事业与爱情发生冲突,每一次情感的双方都选择了前途,牺牲了爱情。萧世伯说的好,表面上看你们都很伟大,为了不影响对方的前程,忍痛道别,但实际上是一种逃避,因为如果让对方或自己为了这段感情做出牺牲,那么关系中从此就有了负欠。在那么年轻那么骄傲的岁月,这好像不可想像。(萧世伯这样的男闺蜜,永远可以旁观者清,一针见血,又不磨叽,知道王微与法兰克分手,只回了五个字“王微,请节哀。” 这种朋友,若有幸拥有真是人生幸事!)陈正浩和法兰克这两个人设,各有所长,也各有弱点,都很喜欢。一个高冷些,一个温暖些,而王微最终跟那个更加温暖的人渐行渐近。中间一波三折的情节,符合言情小说的路子,但是总体偏冷,主人公对感情并非全情投入,或多或少都各有保留,这或许是现代人爱情的特奌,现实而冷静,琼瑶式的故事巳经不复存在,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因为是职场女性,所以作者写求学工作的种种细节,也是得心应手,常常边看边感慨,太多的人有类似的打拼的过程,一路上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积累了很多属于自己的人生经历。比如K女王这样的老板鲜有的母性流露,比如李博士和Amy的"求仁得仁”,比如貌似柔弱实则强大的Jane, 都非常鲜活有趣。渡,是一种永远的修行;而此岸,终于灯火辉煌。

山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

我看到王薇在北京又遇见陈正浩的时候合上了这本书。我想在看到结局之前,感叹两句。陈正浩无疑是负了王薇,法兰克算对王薇至情至性了。可是,我就是暗自希望陈正浩跟王薇在一起,虽然我知道这个可能性很小很小。这本书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勾起了很多回忆,内容是那么真实,就好像看到我曾经的选择。每一步每一步,我多希望结局能回去。可是看到这里我才知道,人生只有往前走,有缘自会相见,无缘相忘于江湖。既然爱情使不上劲,就好好的拼事业吧。作为一个法学生,这本书算特别对口了,对自己还没经历过的事业人生,算是多了一个渠道了解了,受益匪浅。在爱的路上,一错过就是许多年,王薇在成长,陈正浩也是,经年后,若彼此高度视野一致,或许还能坐在一起喝杯咖啡,闲谈往事也是美的。

世间始终你好

这本书开始连载的时候,我还住在香港的宿舍。在冷气声中趴在床上看完开头,中文系学生王微拿到哈佛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跌掉别人眼镜同时从男友那拿到了“不过是运气好”的总结,接着远赴大洋彼岸。 完了,这两人肯定不会在一起。 等连载的时候我这么默默想着。之后我自己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突然跑去美西,忽悠了一段时间回到香港,再下定决心搬到上海。兜兜转转之后突然发现那边厢尘埃已定,连载变成了实体书,王微和两位男主经历各种狗血桥段后,果然还是抛开校园恋情,选择了君子Frank [1]。而在那些或偶然或刻意的日常比较间,陈正浩被Frank遥遥甩开,到最后,这段纠葛只是来自遥远过去的故事,所有人,大概包括男女主,都在等待他们俩的一个痛快再开始。太惨了呀,陈正浩。陈同学惨,说完“运气好”后,他和王微踏上了不同的人生。倒不是因为异地恋,主要是因为王同学是一个说的和要的完全不同的人。她吐槽律所无情,同时会带病开OT,喜欢和朋友闲谈八卦,而白天每一刻都在为职业路径打算。这样一个人,她听到男友评价她拿offer是因为“运气好”会如释重负,会在刹那认为对方才是自己的知己,但不会和说出这句话的人作为伴侣生活在一起。所以陈同学是夜半钟鼓楼,雪后护城河,是重重压力后一个自在的阙口,是王微最隐秘逍遥的愿望。但是天总是要晴要亮,工作还是要干的。另一边,Frank听到这类消息只会诚恳地感到高兴并为她指点下一步方向,无聊,有压力,循规蹈矩,偏偏那才是王微需要的(虽然她未必说出了口)。书中两人的差异一发不可收拾地展开。陈正浩吐槽王微实习时还有司机和公寓,表白说要去纽约读书却悄悄反悔,重逢又一厢情愿地想重拾旧梦。这么看来,Frank实在靠谱太多了。不过在作者大段描述两人间尴尬的牵绊,让读者们恨其不争的时候,我倒是突然理解了王微的放不下。现在他们已经不是心有灵犀的学生情侣,王微身边的备选男条件又明显优胜许多(大概),怎么看他都不是正确选项,然后那种叫感情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浮现了出来。在初恋无可替代的光环下,外界条件的缺陷反过来像天平另一端的砝码一样证明了这份感情的重要[2]。当然,最后男主女主因为各种因缘巧合又在一起,过去的浪子就像浪漫一样过去了。只不过很久以后,王微或许还会想起那段痴迷夜半陈正浩(oh no)的日子,诚如一句极老的歌词所述,在世间自有山比此山更高,但爱心找不到比你好。注1: 这篇书评分几天敲完,前后毫不连贯,但至少在写下那个标题的时候我其实想为陈正浩说几句好话的。注2: 我和女主性格完全不同,而且基本上算在寄宿学校长大,身边同学举家搬去另一大洲或者几年后又回流都算常事,所以不太能理解她为了不去香港而宁愿分手这种脑回路。总而言之,落笔时有负面偏见。注3: 本书写的职场部分非常值得推荐。-[1] 东岸的Frank和西岸的David简直构成美国华人大头…[2] 此处应该有个心理学理论的然而我忘了...

一入此岸深似海

咋办 还没开始说 我好像就被定义为少女心了 我骄傲我是少女心 敢问一句你们谁不曾少女心过呢?说正事,小说看完了,但是情绪还在里面,不说几句着实痒痒;观点:不喜欢陈正浩 我觉得在他高中到大学的时候都不努力争取 在我看来那时候已经是逃避换句话就是我不喜欢他那种爱情的方式 在爱情开始的时候就有一种女方主动示意的趋势 但是没办法 陷在爱情里的王薇没有这个意识 好在她也理智 当然 我没有说陈正浩不爱王薇 但我想说不够爱 他的爱偏自私 不去努力也不去争取 总想让王薇走向他 而不是抱定一生守护着 没有为女方做任何改变 只是不说谎的人而已 各位 你们可以好好看看书里的不说谎 好吗?我还有话没说完 我这会儿忙 等忙完我要再说法兰克

不急不慌,恰到好处。

听说,《此岸》在“奴隶社会”连载的时候特别红,现在成书姗姗而来,纸本看完之后,我觉得红是有道理的,凿凿实实的一本小说,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但成书之后,又缺了每周一读抓心挠肝的感觉,象金庸在明报上写武侠连载似的。当然,我没在明报上看过金庸连载,我没那么老。我猜作者的岁数也不小了,不然不会给肖迪的外号是肖世伯,北京姑娘开玩笑不该叫“肖大爷”么,文雅点叫肖的爷——就是章子怡叫黎明那一回“梅的爷”。不过,真要大爷大妈的叫起来,又失去了互联网时代的情味,无论王朔的北京,还是冯唐的北京,都透着那么一股子故意拿大的京痞味,牙碜扫兴;好长时间不爱看小说,无论言情还是商战,就是不喜欢呼天抢地的淘宝爆款口气,《此岸》是难得一遇的克制又有笑点的,400多页,三天撸完,气脉通顺,心有余“念”,最爱作者讲故事的语气,理性、坦率、克制,又逗乐,不是郭德纲那“婶儿”,是白全福。“虽然咱不是那种纤纤弱质的女子,也不能留下这种‘在晚锻炼的人群里第一次对人表白’的人生污点不是”——当然,把这句摘出来不会逗笑,上下文通读就好玩了。法学院高材生的故事,我读过的上一篇小说是《喜宝》,读过很多遍,新秀丽这个牌子就是从《喜宝》里知道的,甚至一看到新秀丽就想到喜宝,这本书,我看作是《喜宝》的4.0版,距离《喜宝》出版30多年过去了,第三世界经济崛起,平民百姓的女儿去海外名校读书,拮据是拮据,倒不必再找韩国泰那样的人软救济,遇到富二代不必急于相嫁,更不必受累嫁他爹,富二代法兰克也是读书好人品好能征能战,妹妹Jane,也不是勖聪憩那样安心作太太,生活枯燥的不堪一击,或者空虚寂寞的象勖聪慧,时代进步了,苹果要出7了。王微就是不着急,猫在图书馆苦读,周末和学友(不是张学友)打牌、喝一种特别麻烦的咖啡,据说香死了,不着急也是一种美德,到底什么吸引了法兰克不抛弃不放弃呢,没见女主长腿大胸,也未必风情万种,我想她的可爱之处就是象《傲慢与偏见》里的大闺女伊丽莎白一样,“不着急”,对大富翁达西都不着急!多少女子对达西见猎心喜恨不得分分钟吃干抹净,而伊丽莎白木有,甚至拒绝了达西的求婚,(心里倒不是不后悔的)。我想,其实男人还是吃这套的,“不着急”吸引了陈正浩和法兰克。吃这一套的,达西之后还有范柳原,“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不着急。” 流苏抬头笑道:“什么?我不懂。” 柳原道: “有的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不着急’的。” 王微无论在情场,还是后来的“亚洲资本市场”,都是不急不慌、按下心潮、随遇而安的,白刃相见的时候甚至有点小紧张,紧张是紧张,“吃相”却有分寸,绝不难看,有这些细节,王微的故事才有滋味。 “各方老大们热情地迎上前去打招呼,我们这些小兵只能面带微笑地看着,假装自己是礼仪小姐”。 然后,K女王的戏特别好看,比多少电视剧都好看……再说回王微,除了“吃相好看”,关键时刻,王微勇于挺身而出“点菜”,无论是广场舞中的:“我喜欢你”,还是浅水湾 “那,你要和我在一起吗?” 胸脯一挺,表白的是女主,有这把真性情,女主才立得住,无论哪个男主,只有红着脸说“我也”的份…… “肖世伯这个文艺男中年喜欢说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既不单纯,也不勇敢。” 怎么不勇敢?不急不慌,勇得恰到好处。对于书中的男仔,有人得偿所愿,有人失意终身,在我看来最可怜的是华少,跟陈正浩明明是“真爱”,却娶了Barbara……

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其实我一般不给三颗星的作品写书评的。因为这书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太过稀松平常的故事了。但是毕竟写作背景太熟悉了,短评不够吐槽。首先作者毕竟哲学神学出身,功底还是挺不错的。但是读到2/3差点读不下去了,我忍不住问林法官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啊。人生既已如此艰难,我可不高兴看到最后还是个跟现实没什么两样的结局。记得很早之前在北美理工科PhD圈子里(喂喂,此岸为什么要黑博士呢,虽然我也知道去了花街就往夜店钻/租女友之类的事情也是常有,但是北美理工科人士相对其他行业简直纯良无害了好吗)有个著名的普林灭绝师太情史(还是我交校友姐姐哦),虽然尺度大了点,语言糙了点,但感觉灭绝师太才是字字珠玑,人生活得太明白,豁达的一笔——虽然讽刺的是,人家后来转行当了律师。书中的人物感情,虽然轻飘飘如过眼云烟,也终归是刻下了一些凡俗意义上的痕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更喜欢陈正浩而不是ABC。因为他在书中开头写下的五句话人生(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为这个社会做点有益的事/让父母过更好的生活/读几本文学书/赚够了钱以后,去学物理),也因为我实在对于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精英没有丝毫兴趣(Cf. 灭绝师太对精英男事件的犀利点评)。此外,陈正浩是个多么坦率的人,即使面对最后一次机会,女主问他是否爱她时,他的表白依然逻辑严密得无懈可击:“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斩钉截铁的说我爱你,但我知道,在我遇见过的所有女人中,我最爱你。”其实这叫“局部最优解是全局最优解的必要条件”——嗯,逻辑好的人一般都很靠谱。书中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一段话是,女主对陈正浩说:“后来我有过一个跟别人回亚洲的机会,但我没有回来。现在我想,无论我当时找了什么样的理由,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没有为你回了亚洲,自然也不能为别人这样。"虽然有无数个天时地利的理由可以解释女主为何最后选择了ABC,但是在我看来这依然是个无比悲哀的结局。因为这个选择让当初信誓旦旦义正严辞的拒绝显得多么可笑和徒劳。这不是对陈正浩的背叛,而是对当初的自己的背叛。对于职场部分,基本都跳着看了,什么IPO啦DD啦之类的描写,真是毫无兴趣。这些所谓的事业,大抵只能用麦克白里的一段话来概括——事实上我从头到尾都觉得这段话才是本小说主旨: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a poor player,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那些职场上风风火火的起承转合,大抵烟火气太重了,在我看来跟庸庸碌碌的人生毫无二致,希望我永远也欣赏不能。但愿不久的将来,当我有足够的实力离开这个行业去追求真正有意义的事业的时候,就像《社会动物》说得那样,即使一切都变了,一切也都未曾改变:“现在的我跟那个男孩有什么相同之处呢?”哈罗德扪心自问。没有任何相同之处,除了那就是他自己之外。他的知识水平,经济状况,生活经验和外貌都不一样了,然而某种东西曾经存在那个孩子体内,现在也仍然存在他的体内,那是一种本质,虽然它也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改变,但它永远不会从根本上变成另外的事物。哈罗德决定把这种本质称为他的灵魂。

我倒觉得适合平淡务实的人看

想要打鸡血的、找到动力奋力拼搏的、成长励志故事或者鸡汤的读者,这本书不看也罢。娓娓道来的语调,在我看来更适合一个人安下心来慢慢看。随着王微的生活轨迹一路走来,真是有一种机智版的我重活了一遍的感觉。王微是个成功人士吗?从世俗角度来看必然是的,我也如此认为。但是她却并无矫揉造作,以加班有车接送、入住高档公寓和酒店、一周空中飞三五次的生活为常态,同时也不认为连熬两个通宵、开十几个小时的会议很奇怪。一直以来都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很多事情都要权衡再三,这种谨慎几乎贯穿于整部小说。作为读者,虽然在某些时间节点我做出的选择也许与她不同,我却完全能理解她的想法。她和市面上很多智商或者情商有缺陷的小说主人公一点也不一样。【是的,我认为那些在小说里做出明知是错误决定,却用“冲动”作为借口的男女完全是智商或者情商上有缺陷。】简单来说,我现在对于问题的思考更偏于理性化,很难去相信那些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心路蜿蜒曲折的历程。那些误会啊、爆发啊,太戏剧化,而生活上的琐事,日常的边边角角,被裹挟在生活的洪流中按部就班去学习工作……诸如此类,才常让我在人生中找到汲取能量的闪光点,进而努力过好平凡的生活。连载也是从公众号奴隶社会上看起的。因为觉得在公众号上发文的人都是大牛,对书也很有期待。事实证明也没有让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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