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桥遗梦》书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
ISBN:9787020044054
作者:(美)罗伯特・沃勒
页数:139页

止于等待

遇见弗朗西斯卡,是50岁的罗伯特。只怨太迟,而你们却说不早不晚,时间刚刚好。你是流浪的远游客、摄影师,为拍摄第七座桥来到麦迪逊县。你的车开进写着“理查德•约翰逊R.R”的小院。那是个快靠近中午的上午,她坐在廊边的秋千上。你们相遇,恍如知己,一眼看穿彼此。仅仅四天,你们相爱。彻彻底底,轰轰烈烈,不问缘由。一切原本就太过匪夷所思,而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她在黄昏的暮色里,圆领白色针织衫,休闲牛仔裤,头发夹在发卡里,靠近暮色篱笆。你的相机定格在那一瞬间。然后你穿一双凉鞋,她说麦迪逊人从不这样穿。你轻而易举走进她的房子。点一根骆驼牌香烟,一杯百威啤酒,坐在沙发上直视站在墙边的她。你们喜欢诗人,你们更喜欢叶芝,在光线斑驳疏影稀稀的空间,她拿出白兰地,你们心领神会。没有激烈的说服,在四天后的分手前刻。你们明白彼此的感情,还有现实。你为了不让自己发狂地思念她,毅然远走;她为了阻断想你的难受,在你们分手后的十四个年头决然不联系你。直到你死,唯一的遗产是写给她的信,还有她触过的照相机。她65岁,收到你的信和你的死讯,从此以后,她将你写的信和那张篱笆旁的照片放在古老的胡桃木匣里。只有每年生日,她才会重新取出,一遍遍翻看,回忆,旁边剩着白兰地。和你的遗产共眠,仿佛你就在身边。哦,对了,你的银色项链上刻着“弗朗西斯卡”,你的口袋里常年累月只有那张“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的纸条。你说,这些是她存在的唯一证明。叫《秋叶》的曲子,你百听不厌。因为是你第一次和她共舞时收音机响起的背景音乐。你从不相信欧几里得“两条平行线的终端仍是平行线”的理论,你说平行线的一端总会有交点,而你的交点就是她。你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那个魂牵梦绕,牵住你们的地方。她亦如你。她在留给孩子的遗言上写着:我把我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遗体留给罗伯特•金凯。现在你们永世不会分离了,荡漾在廊桥边,继续你们未完成的旧梦。

中年怨女的出轨

念中学时以为是所谓的爱情现在才知道不过一个家庭怨女的外遇很多时候不是有多爱这个人,只是在那样的环境下需要不一样的人

得意个啥劲

  我重看了《廊桥遗梦》,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关系,觉得文字很糟糕,完全没有当年的好感。至于这个故事,十几岁的时候就觉得男主角写得很假,现在看更是无法忍受的装叉。我要说,弗朗西斯卡的塑造还是真实可信的,包括她受到生活的压抑,她的渴望和激情,她最后的选择和所作的牺牲我都觉得可以感知可以接受,但是男主角……OMG,作者先是以第一人称作家的身份,听弗朗西斯卡的儿女讲述,然后从所得材料中讲述这个过去的故事,用这种双重的叙事转换手段企图掩盖在塑造金凯这个人物时的自恋倾向,可仍然不是很成功。我在这个人物身上看到的是作者作为男主人公的一场发梦。金凯的过去交代得既刻意又可疑,而当他和弗朗西斯卡见面之后,他那高高在上的,刻意强调“自己这一种族的没落,最后的牛仔”真是让我看得寒毛直竖。我觉得他一开始就想和弗朗西斯卡上床,当然最后也上了。可是他在理查德的房子里,理查德的床上,干理查德的妻子的时候,却对缺席的理查德抱着一副天然的蔑视态度。还有他提出的和理查德谈谈的打算,当然弗朗西斯卡阻止了他,可是我想如果他真的要和理查德谈谈,谈什么呢?我勾搭上了你老婆,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们那种爱情你这种人是不会懂的,所以,我现在要把你老婆带走。也许他们的爱情是真爱,不是一般人能望其项背的,可是作为当事人,他也未免太自我感觉良好了一点!    整个故事里除了弗朗西斯卡决心留下这一部分,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是被当做不存在的。他们的肉体和精神的出轨对理查德不存在丝毫负疚,他们甚至觉得最后天涯相隔是为了理查德,理查德成了他们中间的一个障碍物。他没有被当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来对待,本来他也不过是一个凄惨的配角,不但智力体力都不是英明神武的男主角的对手,连床上功夫都差劲得可以。书里隐约提及他知道弗朗西斯卡的私情时不是愤怒和羞辱,临终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连一双儿女在得知真相后也忙着去感动了,完全没有想到他们父亲戴了一辈子绿帽子这回事——对不起我恶俗了,我这种恶俗的人可以理解这种逻辑但实在没有办法感同身受。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有一点特立独行的思想,意识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相容,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人归根结底是害怕孤独的。这个故事也在写这种孤独,可是从金凯的那一部分,也许是我自己的心态不对,我没有一点点共鸣。我看后面那篇寄给弗朗西斯卡的《零度空间》,看得既寒又汗。我以前看红楼很不喜欢妙玉(现在不讨厌了,也谈不上喜欢),看书看到类似的很孤傲很高洁的角色都不太感冒都是一个原因。不是他们孤傲高洁本身的问题,孤傲高洁是好的,但是你孤傲也好高洁也好,别他妈以为孤傲高洁了就高人一等了好不好?何况大多数作者都是俗世中人,是达不到那什么什么真正孤傲高洁的境界的,所以只能在作品里以孤标傲世的姿态代替自由洒脱的灵魂。这也是我看不了《瓦尔登湖》的原因。这书写得很好,大段的写景段落像锦缎一样精美,可是作者隔三岔五地出来表白一下,我这种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自由,多么的潇洒,多么的崇高,那些被财产束缚的人是多么的平庸,多么的无聊,多么的傻。虽然我从骨子里喜欢他的这种生活方式,质朴,回归自然,可是你喜欢这样就可以了,别他妈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好不好?所以每次看到这种东西我都会忍不住自我脑补:对,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你也没有做错什么,可是,这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你得意个什么劲?!  

唯美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其实看《廊桥遗梦》是因为那首《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on you》,突然就觉得这书一定很唯美。刚看时觉得不免有些失望,毕竟是两个中年人的事,跟我脑中固有的中年人印象一合,就不想看了。但当时好像没有别的可看,就硬着看了下去。渐渐的,发现这书写的唯美!仅仅四天,一场邂逅,就生出这样的故事,使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年龄,只想这唯美的故事。其实好羡慕他们的生活,闲适中没有一点纷争,而现在的我们还在为自己的未来而奔忙,我几乎确信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中国。不知是小说的描绘还是真实的美国,反正那种生活让人羡慕。而对我们,还是先抓物质文明,再抓精神文明吧!!!

关于罗伯特·金凯

想必很多人看过廊桥遗梦。它风靡全世界。对于过于大众化的东西,我有一种避开的冲动。大家都说,我还说它做什么。我习惯于在热闹中沉默。欣赏特立独行。幸好,它现在略有沉寂了。这里主要提小说,电影省略。等下先,忘带火机了。嗯。沃勒的这部小说是以搜索式悬疑式描写的。一副分崩离析后再度组合的作品。这样的好处是可以产生强大吸引力,一种回归式的抵达。渐行渐远,目标愈来愈清晰。收复失地,最后完成占领。整个过程是一个描述者的洋洋自得,与文字的排列组合的战争和冲突是一种享受和乐趣。就像一部电影。一个故事,一个家庭,一个旅者。一场突如其来的爱,一些冲突。人们冲着一段爱情,带着各自模糊的成见看这部电影,并与自己的感触发生不大不小的摩擦。最后平静。然而这不是这次的重点。在这些东西的下面,或者上面还有东西。那便是原始。沃勒在表达一些原始的东西。罗伯特就是原始的化身。在他身边的女人都能感受到老罗伯特身上的难以言名难以把持的东西。就如同弗朗西斯卡在自己细胞层面感觉的一样:必须传宗接代。用她的话来说,他是来自一个奇异,鬼魂出没,远在达尔文进化论物种起源之前的世界里。用他自己的词语来描述:酷的哀号。零度空间。古老。印度。柴烟。他把一些词缀成句子:我同一小股旅行者一起。从东边来。赤条地躺在蓝色的鲸鱼游水处。我变成人之前,我是一支箭。这些词汇很迷人。因为它们来在旅途,来自遥远。来自古风西道,来自山脉,来自撒哈拉,来自某一个不为人知的部落。你有没有发现,这些词和句子代表的神秘下面,正是原始。一种原始的魅力和力量。而弗朗西斯卡正是对原始的强烈回应者。她之所以能感受并把持罗伯特,可以概括为两点。一,她本身是个旅者。她的家乡在大西洋彼岸的意大利。二,她脑海中有叶芝的诗句。“我到榛树林中去,因为我头脑里有一团火。”这是本质的东西,即使不爆发,也不会消失。那是隐藏在身体深处,隐藏在广袤海洋里的。“我没能成为自己想像中的人”。这是一种等待中的厚积薄发。无独有偶,这句话恰恰出现在另一部类似剧情电影的台词中。比如。人们尊敬那远在宇宙边缘,亚当诞生之前人类灭绝之后的未知。我们沐浴在永恒的真实之中,却相信真理远在星辰之外。神秘的星系,茫茫草原,深沉的大海。正如我的自言自语一样。寻找一种联系,与神之万物。世之苍苍。原始的是力量的。原始的往往蕴含真理。一位西方学者认为,你要相信永恒与真理。不被表象欺骗,那么街道上也会有诗句的回响。又比如。人们总是想去旅行。去西藏,大理,湘西,塔里木,拉丁。我哒哒的马蹄声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郑愁予的这首诗迷死了多少人。对旅者的猜想,正是原始力量的流露。作为一个过客,旅行者的意义里,包含了一种联系和想像。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还有人与自然,与命运的关系。想像的源泉来自原始的触动。人们向往原始,某些艺术家对拉丁美洲及非洲的向往不足为怪。正如美国人怀念西部牛仔,救赎之路通常开往墨西哥一样。听着邦戈鼓,跟着吉普赛人远走他乡曾是我的梦想。年轻者拥有不落俗套,不受蛊惑的情感。这是正常并值的追求的。只是大多数受到羁绊。像没有种摆的种表一样,最后不免走向沉寂。沃勒曾用到阴阳一词,想必是对东方神秘色彩有所感应。作为中医研究者,这算不算是天人相应,还是一种巧合?他写廊桥遗梦,写罗伯特。一直用这种虚幻神秘的词语表达。这正是与日益理性的时代的悄然反抗。一次潜在的原始回归。这是罗伯特的秘密。

看完这本书,朋友,你想到了1?还是1?

我想不管你想到了1或者其他,如果可以坐下来说一说,谈一谈,就会知道1有多深.,有多少可以事情可以不必遇见,有多少事情遇见了就像身边的东风,吹过,留下的只是全身的冷战。或许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就深深的记得了他,翻译者给她起得名字就像蓝桥一样迷人,而这书的内容虽然平淡,却燃烧着人本能的欲望和矛盾纠缠的心理……QQ815727916

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94年,日本的《文艺春秋》社出版的一本叫《マディソン郡の橋 》(中文译名《廊桥遗梦》的英译小说在日本十分畅销。舆论界给这本书以十分高的评价,说它讲了一个“永远的罗谩故事”。94年的夏天,结束了在澳大利亚10天的“贫穷旅行”,为了节省最后一个夜晚的住宿费,我在悉尼机场空无一人的侯机大厅的长板凳上躺到天亮。为了打发时光,特意去书店挑了一本小说来读,买的就是这本《廊桥遗梦》(英文原名: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原因是这本小说很薄,而且里面的英文意外地好懂。故事讲的是美国爱荷华洲一个偏僻小村里的中年妇女,在丈夫外出的4天中邂逅一位来自华盛顿洲的摄影记者,两人堕入情网。在共同度过了4天的浪漫后,摄影记者继续奔赴前程,而女主人公也回到与丈夫平静的家庭生活中。此后20多年,直到双方都离开人世,他们再也未见一面。但是他们都将他们共有的4天的记忆深深藏在心底,觉得短短的4天浓缩了他们整个的人生。作者的确将这个平淡的、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故事写的很有情调,而且还带有一些悲伤的美感。正如书的封皮宣传上写的:“它讲的是你自身的故事”一样,日本人偏爱它,大概同现在日本社会上有增无减的“不伦”现象有关。有意思的是,同样是“不伦”,有些“不伦”让人厌恶,而有些“不伦”让人同情甚至赞美。《廊桥遗梦》的作者便是从赞美的态度描写他笔下人物的“不伦”,而大部分读者也会对男女主人公寄予同情。或许正如人们所说的一样,高尚与卑鄙之间仅隔一张薄薄的纸,看你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的升华,还是纯粹为了寻欢作乐。

也许这本书对于年纪太轻的人来说还不是很适合看。只是,看了也没什么。这样他们就会懂得,什么才是爱。现在的学生都喜欢看韩国的爱情小说,动不动就要死要活,还以为那爱得轰轰烈烈。若看了这书。。。他们就会知道,什么是刻骨铭心的爱吧。— —我文笔不好。。。总之。。。绝对值得你去看

廊桥遗梦不是你用来找小三的借口

《廊》这本书是在放假前的倒数第二天看的,隔天就要考最后一科物流系统工程了,想着临时来抱抱佛脚,翻开课本瞄了几眼后,眼前一片黑暗,大脑一片空白,于是乖乖合上了书本,把它放回了原处。百无聊赖下对着桌面发呆,才瞄到夹杂在一堆专业书里的《廊》,是之前闲时逛书店买的。不得不说一个好的封面和书名对于无聊逛书店的闲人来讲是具有吸引力的。淡紫色的书皮在书丛也中比较显眼,最主要是那时当我注视着它,默默的念出了书名:廊桥梦遗……?不管怎么样,我最后买下了它,也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让人容易强行颠乱语序的书名。在这之上,我更想明白为何一部言情小说能在全球范围内如此畅销。言归正传,小说的篇幅并不长,百来页,讲述的是一个四十几岁生活在美国的意大利妇女,在老公孩子外出的情况下邂逅了一位来自西雅图的极具魅力的摄影师,两人眉来眼去在四天的相处内产生情愫并且认定了彼此是这辈子自己最爱的人,但最后女主迫于出自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做出了痛苦的决定。简单来说是描述一段婚外情的故事。若单单只是一段婚外情的故事,相必无法掀起如此大波。小说的感人之处就在于,女主弗兰西丝卡,最后放弃与真爱摄影师金凯德私奔,出于对家庭和婚姻的责任感,她与真爱事后忍痛断绝了一切来往,天各一方,于是两人再也没有相见直至生命的终结,女主仅凭着几张当初摄影师为她精心拍摄下来的照片作为念想,相处了四天,却相爱了一辈子。小说主要揭露出社会对婚姻制度是否视为一个道德牢笼的看法。该小说改编的电影上映之后,立马引发了美国当年的离婚潮。无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美帝大妈(或大叔)们此刻仿佛认定了自己就是小说中的主人公,惊呼女主的遭遇与自己怎能如此相似,但不同的是她们做出了另外一个选择,她们不能忍受婚姻牢笼的束缚,她们选择追求真爱、追求自由。那么何为真爱?作为一个大学读工科的文科生……我希望还是能理性点来看待这个问题。爱情本不能被定义,众人对爱情的看法都不一。那么我们根据比较大众化一点的眼光来看待真爱,真爱是指两人眼中只有对方,无视任何家庭背景,只要对方开心自己也开心,可以为对方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可以付出生命,无论第三者如何插足,结果都只会被抓住脚踝环绕两周像抛链球一样被抛出去,是一种忠贞不渝、永世不灭、毁天灭地、世界末日、宇宙爆炸、惨绝人寰、道德沦丧、就算肉体死了灵魂也要在一起的这样的一种爱情(喘口气…)。平心而论的话,这样的爱情就几乎只能出现在小说、电影、电视剧或者是恋爱的初期。当然现实生活中也有为了爱人献出生命的例子,但只能是少数,所以我用了“几乎”这个词。我也问过很多谈得来的朋友,对于这样的真爱,大多数还是认为不太可能存在的。也许我选取的“样本”年龄都是与我相近的朋友,对爱情的领悟可能还不够深。但我个人认为,就连对爱情还充满着向往充满美好祝愿的年轻人都不太相信真爱,那么那些已经经历过多少年社会现实磨砺的长辈,可能就更不相信真爱了。真爱不仅要求你自己有那么高的境界,还要求对方和你一样有那么高的觉悟,更加是可遇不可求。最后还是应了苏格拉底对爱情的麦穗论,可惜的是弗兰西丝卡在婚后才遇到那根最美的麦穗。回到现实生活中,2012年俄罗斯离婚率80%,美国离婚率50%,中国离婚率25%(注意我并不是说离婚的原因一定是出轨,这个数据只是用来表示差距),可以看出中国的离婚率是相当低的,但离婚率低并不意味着人们就不想出轨,只是中国深受传统思想影响,文章童鞋出轨了,但马伊琍不还是没有跟他离婚。按照比例中国每四对夫妻中就有一对会离婚,对我而言已经算是比较大的比重了,那么其中因第三者离婚,悲观来说,哪怕只有1%在中国也算是个庞然大量了。再用回麦穗论,大部分人所选择的第一根麦穗往往都不是这个麦田中最美的,有的甚至是一根不怎么美的麦穗,在婚后在日子你绝对会遇到更多更美的或者更适合你的,但选择是只有一次的。还有就是经济学里的边际效应递减的原理来讲,一个物品的价值或价格最主要是来自于它所能给你带来的满足感的多少,一个物品你拥有的越多,那么你的满足感就会越低,价值就会下降,简单来讲可以说是物以稀为贵,那么把原理中拥有物品的多少转化为你婚姻的长短的话,你的婚姻越长久你的满足感就会逐渐降低,这是基于一个正常的人类心理的。那么基于以上两种说法,可以表明在一个婚姻中出轨的可能性是很高的。那么问题就来了,像之前所讲,真爱是如此的罕见,但因第三者出轨而离婚的人却那么多。所以这说明了大部分出轨的人并不是因为找到了真爱。在小说中也可以发现,作者为了让女主出轨行的道德压力尽可能的减少,刻画了一个不爱行房事的丈夫,生活在一个枯燥乏味的小镇,生活没有半点乐趣,而男主金凯德又是一个英俊优雅、热爱摄影、音乐,还是个工作就是走遍全球美景的单身汉,遇到这样的男人想不出轨都难。就即便是这么令人爆炸的男主,弗朗西斯卡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家庭,直到丈夫死后,才令自己的儿女将自己的骨灰撒向麦迪逊之桥和爱人在流水中共眠。而小说引发美国的那次离婚潮或是现在大量的出轨行为,我认为大部分人是在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找借口。你遇到的不是真爱,而只是一根比之前更好的麦穗,如果在这次出轨以后又遇到了一根更好的麦穗,你难道又要以追求自由、追求真爱的之名来掩饰?所以不要用亵渎小说来为自己自私的行为买单。婚姻像是一本书,第一章写的是诗篇,而其余则是平淡的散文。远不是当初教堂里的一口承诺就能维持的,有时更需要的是一份责任感。

谁遗落了谁的梦

这样一个寒冷的冬日,阴冷,空寂,一个人听着老歌,清理屋子.     泡上一杯清茶,伴着音乐和茶香,在网络上闲逛着.     偶然翻看到一篇《廊桥遗梦》的书评,于是,寂静的午后,重温了这部经典的老电影.     安静地看完,很感动.四天的爱情,换来的是一生的回忆,牵挂.     罗伯特离开的时候,含着眼泪说:我只说一次,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回.     他说,前半生经历的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与你相遇.     是命中注定吧,遇见,然后分离,然后是一生的相思,刻骨铭心,铭心刻骨.     这样的相遇,这样的结果,是幸还是不幸?     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带着她的项链,贴在离他心房最近的地方.     而她,手腕上也是带着他的手镯离开人间的.     天涯海角,他们再没有相见,彼此的爱,却已深入骨髓,嵌入灵魂,一直不曾离开,也不会离开.     但是,我愿意相信,他们的骨灰在廊桥相契合,他们幸福地在天堂相拥.     罗伯特站在大雨里,弗朗西丝卡坐在汽车里,泪眼相望,该是怎样的煎熬与不舍,克制住彼此相随的冲动.     紧握车门的手终于无力的放下,弗朗西丝卡或许是对的,留下的,是爱;带走的,也是爱.这样的爱,永不消逝.     仍然不免幻想:如果,如果弗朗西丝卡和罗伯特一起浪迹天涯,会是怎样的幸福?会是永远的幸福吗?     残缺的遗憾,或许才是最美丽的.     他们穷尽一生怀念并且回忆的,四天里浓浓的爱情的味道,因为分离,反而越来越醇厚.     他们成了彼此生命里的永恒.     他们的余生有多长,相思就有多长.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虽然如此执著如此深切的爱情让人感动动容,最终是凄凉凄美,令人嘘吁不已.     只是,相爱并且一生相守,才应该是最完满的幸福.     如果不曾相遇,便不会如此相思,便不会知道,相思的味道是苦还是甜.     如果不曾相爱,便不会懂得,这冷陌的人间,还有一个人,始终在陪着岁月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爱情是什么?     爱情里,谁遗落了谁的梦,谁又在无意间,拾起了被遗忘的,最美丽的梦?

爱和责任

这个故事很老套,几乎可以说是已经被写滥了的一个题材(一见钟情和婚外情)。不过Robert James Waller的文笔很优美,对人物的动作细节、心理把握的恰到好处,故事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爱的忧伤。Francesca出生在那不勒斯一个很传统的家庭,她少女时曾和一个艺术家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由于父母的反对,不得不作罢。生活的残酷让她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未来很有限,那时她的现任丈夫理查德出现了,他稳重、善良,可以给她安稳的生活。于是她跟理查德来到了美国,他们住在衣阿华的一个小镇上,过着平静的生活。而男主人公Robert Kincaid生活在“奇异的,鬼魂出没的,远在达尔文进化论中物种起源之前的世界里”,他是一个摄影记者,经历充满了传奇和不确定,一直在路上奔波。在某一天,两人相遇了,而且是真正的一见钟情。他们抛开了世俗的一切,金钱、成见、流言,纯粹是心和心的互相碰撞。在接下来的四天里,他们一起生活、接吻、做爱、听音乐、谈幻想、谈爱情……,可以说这四天凝缩了整整的一生。最后的离别情景直让人想哭,Francesca其实很难抗拒跟Kincaid走的欲望“我们怎么办?”她默不作声,是内心极度矛盾的沉默,然后柔声说道:“我不知道。”爱和责任是矛盾的,Francesca是选择了坚守原来的家。我想,这不只是责任的问题,虽然Kincaid对她许下了美好的未来:“我们可以在大漠的沙堆里做爱,在蒙巴萨的阳台上喝白兰地,僚望阿拉伯三角帆船在初起在晨风中扬帆启程。我要带你去狮之国,到孟买湾边是一座古老的法国城市,那里的一个奇妙的屋顶饭店,还有火车穿过山间隧道,还有比利牛斯山的高处巴斯克人开的小旅店,在南印度一块老虎保留地有一个特别的岛,位于一大片湖中央。如果你不喜欢大路上的生活,那么我就找个地方,开个店,专摄当地风光,或肖像,或者干一行随便什么能维持我们生活的营生。”这简直就是一个想当然的成人童话,但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更多地意味着平淡的生活,而不只是浪漫和疯狂。Francesca很清楚的知道,即使她跟Kincaid走,也未必会得到幸福。Kincaid走了,她没有跟着走。她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回忆和他短暂的爱情。生活一如既往的向前走,平静,没有左顾右盼,没有波澜起伏。爱是盲目的,疯狂的,我们只在乎曾经拥有。

日出时让悲伤终结

四年以后的一个晚上,我机缘巧合再次读到久觅不得的《廊桥遗梦》,读完仍不尽兴,又下了同名改编的电影来看,书合影歇,这才隐隐觉得似乎理解了那种无关风月只关情的爱,因为错过了,便此生不再。初三的时候学校规定了几本必读的课外名著,还记得其中有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我的同桌买了盗版书,是《鲁宾逊漂流记》和《廊桥遗梦》的合集。“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咀嚼着这个著名的开头,我花了好几个晚自习偷偷摸摸的看完(被发现就翻到《鲁》)。我必须承认,其实促使我敢于冒着风险看这部小说的动力来源是里面的一些性描写情节,但这还在其次,使我看过以后久久不忘的则是那种怎么也说不清楚的情爱。有一次我买了《廊桥遗梦》的续集,《梦系廊桥》,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我不敢贸然的说,所有电影、小说的续集都是狗尾续貂,《哈利•波特》的续集一火再火,《变形金刚》、《钢铁侠》的2、3部也经久不衰,这些都是不错的电影,因而后续部分做的也很认真,《梦系廊桥》是作者时隔十年后应广大读者力邀写的,写的怎么样我没看过就不说了,我想对于一部已成的小说,作者本人应起于尊重,不再做过多的打扰。“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这句话在小说中反复提及,它是理解我之前一直理解不了的一类爱的注脚。就是因为那因丈夫带着孩子外出参加一个州展览会的空隙,在四天的时光里,邂逅了一生追忆不舍的情起爱灭。弗朗西斯卡•约翰逊,这个生于意大利的中年村妇,在美国一个农场生活,一切有条不紊,毫无情趣,似乎都能看到到死之前的日子怎样一一度过,这显然不是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想要的生活,可现在她已不再年轻,有了丈夫,有了两个孩子,这是迫使她安于现状的脚镣和手铐。在这个时刻,他出现了,这个留着银白色长发,有着精瘦的身板的摄影师罗伯特•金凯牵起了她一生的情动。有时候我会跳出正常轨道的感动,是不是可以认为之所以他们爱的难分难舍,更多是缘于偷情带来的快感?把这个故事朝俗气的方向概括,说成一个中年妇女偷汉子也好,说是一个老男人勾搭骚娘们也无不可,我想说的是,拿这样一个题材做文章是笔走险峰的做法,写的一旦有所差池,就将沦为无可救药的败笔。起码在那四天中他们不用担忧四天以后接下来的走向,他们疯狂的做爱,累了便一起聊天、睡觉,他们想日子就这样流淌下去,去参加州展览会的丈夫和孩子最好能成为展品永远陈列在那儿。周四的晚上,他们不得不面对那个问题,弗朗西斯卡很犹豫,很矛盾,是随这个“远游客”一起浪迹天涯,还是等待明天归来的丈夫和孩子继续错爱一生?她真的很无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暗暗祈祷不要看到明天的日出。罗伯特也很纠结,他当然劝说弗朗西斯卡跟他走,他明知这样做很自私,但他实在不愿再错过“这样明确的事”。我总觉得,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以后的夫妻,他们的生命便不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当然也可以说,人没有一刻归属自己,但家庭和孩子夺去的一部分生命质感,则是一种羁绊。也许我们都希望弗朗西斯卡的丈夫最好发生点什么意外,也不要太意外,离开人世就好。这样罗伯特便能和她美满幸福的在一起了。但我不禁想反问道:难道她的丈夫就该死吗?他凭什么要为妻子的情感满足拿生命来买单?弗朗西斯卡与罗伯特的爱纵然需要理解,但不能因此迁怒到那个无辜老实的丈夫。这部小说给我带来的最大的思考是,一份爱一开始再如何刻骨铭心,也说明不了太多,可能就算作者成全了他们,最后他们自己却发现当初不过是热情冲昏了头脑。所有的真真假假,还要靠生活的平淡来磨砺。我敢说找不到那种可以放任摧残永不凋谢的爱,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病,但也不是要质疑我们现有的感情,Let it be。

曾经的廊桥

这是唯一一本让我读了N次,却在N+1次依然能流出眼泪的书。“世界上如此确定的事情,只有一次”当然于我来选,我毫不犹豫的会跟着罗伯走,什么道德观念,什么家庭,什么流言,都见鬼去吧。芬妮是一个美好的角色,她善良,即使被困在这里,她依然在最深处保持着对生活的渴望,所以她在橱柜深处藏着白兰地,所以她留着用不上的香水,她爱着罗伯,却不能让家人蒙羞。走还是留,走,也许从此就再也不会这样去爱罗伯,始终会背负着羞愧,与忏悔;留,这一生都再也见不到他,这比之前的乏味更加的痛苦。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讲述的这个美妙的故事,读起来像诗歌一样幽美的语言。如果说罗伯是这个世纪里最后的牛仔,那么它就是最后牛仔的爱情绝唱,有什么理由拒绝去看它

从零度空间落下

零度空间是用了很久的QQ的名字。印象最深的就是弗朗西丝卡那只握着卡车门把手的手,和雨中哈利的尾灯。看过中文英文N遍。好看!

感触

不止一次地读过这本书,记得第一次是在网上下载打印下来,然后抱着它就着床灯一直读到了深夜,为男女主人公的抉择叫好,对家庭的一份责任,对儿女的一份承担,比爱情更重更沉。但流淌在他们之间的爱情,却不因时间和空间的隔离而生疏而遥远,反而因了思念更加浓厚和深情,这份真情,感天动地,让人佩服感叹。

转从前女友写给我的信,写信时间是2000年夏天

(转载)前天下午我没去上自习,一个人呆在宿舍读完了那部描写中年婚外恋的小说,关上书那一刻心里特别难受。当激情与责任发生冲突,弗朗西斯卡毅然决然放弃了切切实实厮守有生之年的爱恋而选择了家庭——人性真是复杂而柔软,演绎了许多美好的东西——怀着一种更为宽泛同时也值得尊敬的爱,与丈夫平和的走过了他的余生。温和而广博。当丈夫临终说:“我知道你曾经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能满足它们。”弗郎西斯卡说这是他们夫妻生活最动人的时刻。禁不住泫然欲泣。当罗伯特金凯离去时,她默默地想如果对她自己而言,这样的选择是错了,但联系到家庭,这无疑是对了。把爱深深埋藏于心,安然地用另一种爱承担起和维系一个家庭。她经历了怎样的挣扎才在爱与责任,道德间做出了抉择。待子女成人,丈夫去世,金凯也去了,生生世世的爱恋终未能再续缘。只留追忆和无限的遐思走过了晚年。身后,她给这段感情以一个明朗的说法,同时感动了婚姻出现危机正要放弃的一双儿女,他们决定耐心对待婚姻,也不枉妈妈做出的牺牲,为了给他们一个幸福安宁同时正常的生活。一段婚外情就这样回归到正统的家庭道德的主题。虽然有个同床异梦的妻子对丈夫并不公平,但每个人都是无罪的。感情真是一个说不清的东西。太多的东西不是当事人可以决定和把握的,能弥补只是善良和每个人做事的原则。我的思绪有些混乱,我也说不清。看完这本书我一晚上没学习,一个人在马路上晃荡。太多的冲击让我无法理清思路,我无法想清自己要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以及更多的真正的所需。太纷繁了。以至于后来我只能以躺在床上强迫自己把随身听开到不能再大。逐渐稀里糊涂进入梦乡……今天说得太多了。你能想象我这封信是在莫名其妙丢失后又收拾的记忆碎片吗?一下屏幕成了空白,整个人都傻了。我实在是……终于不争气地哭了。真想砸了机子,我呆呆得盯着它,它也目无表情地与我对视,麻木而无辜。于是我决定重来。

随感

首先要感谢Constance在自己还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提前借给我阅读。这本书读的应景!读完这本书,突然想到之前问过几个好友的问题:如果婚内遇到此生挚爱,你会不会离婚追寻你的真爱?当然这是个伪命题,因为你无法确定你遇到的就是你的true love 你的soulmate。正如书中的Robert Kincaid 和Francesca,也许他们在一起了反倒这段爱情倒显得没那么美好了。因为在一起会发生太多矛盾,柴米油盐酱醋茶。难保Francesca不会在十天以后爱上另外一个酷酷的牛仔少年。人性里犯贱,只有失去了才觉得美好。我觉得这本书情节最大的亮点是女主角最终意识后要去追寻这份passion这份爱情。我才找到相似点吧,爱情的价值观选择里我更倾向选择be more brave. 如果我是女主,我会抛下一切和男主远走高飞。是的,我更倾向于不被道德世俗所限制,be more disobedient.这应该也是被某人所说的不成熟一点的表现吧。人们常说,爱情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非常的不赞同,我想要的爱情就是曾经拥有,现在拥有,以后也拥有。嘻嘻,好像跑题了,权当是借着这本书发泄一下自己的小情绪吧!❤️何时才能找到那个甘愿陪自己旅游100个国家的soulmate呢? I am still waiting.....

当爱面临家庭责任感

书中的故事,很落俗,一直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简单的已婚妇女的婚外情。在家庭和爱人之间徘徊的中年女人。然而这种心理上的周旋,在真爱来临,和家庭责任感之中的抉择。最后只在死后和爱的人在一起。用心领悟其中的心理煎熬,才是书中的精髓

廊桥遗梦的广播节目

我们永远都无法预料,自己生命中的那个人会在哪一天来到我们的身边,运气不好的,一辈子寻找,一辈子等待,却永远无法相见。厦门大学广播电台自由音乐节目——《廊桥遗梦》专题http://xmubs.xmu.edu.cn/thematic/ShowInfo.asp?InfoID=788欢迎指点批评~

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在校图无意中发现了她,不多厚的一本,慢慢看半天就可以看完。不记得译者是谁,但翻译得很到位,很多句子都很经典。在遇上彼此之前,她跳动不安的心被平凡的农村生活所压抑,少女时代的梦幻、所有的浪漫、文艺都不被丈夫理解和接受,她只是那样安稳地过着普通农妇的日子。他,独自一人上路,各地游览取景拍照,一颗心始终没有归宿,灵魂孤独地游荡在天地间,反对世俗和市场的眼光,用自己独特的视角拍下一张张自然和光线构成的美景。在他下车看见她,她向他走来的那一刻,两个灵魂就融合了,精神上再也分不开。那一晚,她为了他性感出席,“于是,他爱上了佛朗西丝卡·约翰逊-多年前来自那不勒斯、艾奥瓦州麦迪逊县的农夫之妻。”“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爱上了罗伯特·金凯德-来自华盛顿州贝灵厄姆、开着一辆名叫哈里的旧卡车的摄影家、作家。”由于放不下对丈夫、对孩子的责任,她忍痛与真爱别离,她有多次选择跟罗伯特一起远走高飞,但仍留在了原地,多年来一直备受煎熬,默默承受这份思念和苦楚。他理解包容她,为了她的名声和家庭,选择远离,不去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带着刻有她名字的项链和对她深深的爱恋,各地奔走。罗伯特死后,每逢她的生日,她都会拿出罗伯特写给她的信和留给她的遗物,重温当年相见、相知、相爱的场景,就像必须完成的仪式一样,执著并虔诚地抚摸、注视着他触碰过的一切,那张共进过晚餐的桌子,那个跳过舞的厨房,那个只跟他喝过白兰地的酒杯……也曾多次长久地站在罗斯曼桥边,任凭邻人揣测和风雨飘零。在留给子女的信中,她说:我把我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剩下的遗体给罗伯特·金凯德。于是她在遗嘱中要求火化遗体,让子女洒在罗斯曼桥附近,与罗伯特一起长眠。他们死后才成为另一个世界的佳偶。 罗伯特临别前对佛朗西丝卡说: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会出现一次。愿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你的灵魂伴侣,遇见他(她)之后,你会感觉: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游鹰与树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当时还没恋爱过,只对女生有些朦胧的喜欢(很晚熟)。实话说,对爱情根本就是不懂,可是,我记住了这个故事。在以后,有时会想起来书中的某些场景,想起那种干干的寂寞的感觉,想起无奈与平静的伤心,这样一遍遍地回想,让这个故事在心里扎下了根。那个瘦而有力的流浪摄影师,穿着牛仔裤,开着辆旧皮卡车,车上有个冷柜,永远冰镇着几瓶啤酒,带着用以谋生的我不懂的摄影器材,从这里到那里四处寻找美景。其实寻找的不只是美景。一个州一个州的跑,他带着吉他,和弗朗西斯卡跳舞,拍摄那些精巧、古旧、朴实的桥,在阳光下开车。那辆始终跟随他的皮卡车曾让我特别想也拥有一辆,后来看到雪佛兰或者是皮卡,都会盯着看一会。又干又热,金凯从冰箱中拿出一瓶冰啤酒,这也是让我非常喜欢的桥段。不记得故事的细节了,也不记得以前同学传阅时特意宣传的性爱片段,只剩下感觉。什么感觉呢?阳光稍显毒辣的夏天,车上带着自己的家,满美国地走,孤独地走,却从不说出自己的孤独。作为一个陌生人,来到陌生的小镇,却似乎对陌生早已习惯。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和她在一起时的快乐能充满整个人生,那轻轻深情而充满孤寂的吉他调,收音机里的老曲子,那些左旋右转飘逸的轻巧舞步。快乐……随之而来的就是分离,两者相距的很近,却也只不过是让金凯的眉头更皱了,弗朗西斯卡的笑容减淡了一点。理智沉默的两人面对分离都很平静。这个故事就是这种感觉:平静。平静,忧伤而平静,快乐而平静,绝望而平静,无奈而平静。稍显刺眼的阳光下,金凯靠着卡车,淡淡地望着戴着漂亮帽子的弗朗西斯卡,眼神里看不懂有些什么,就这样,似乎四周都是无声的,干干的,寂寞的,孤独的。一个是游鹰,一个是树。(似乎记得金凯的前妻有封留言很有意思,特意找了找,写的是“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透着股洒脱、无奈和朋友似的关心,确实,他们之间似乎没有爱。)

这个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都应该看的一本爱情书

我是在我妈妈的枕头底下发现这本小书的,那年我只是刚上初中,正是一个对文字饥渴难耐的年龄,于是在放学后的无数个没有大人在家的下午,我偷偷的读完了这本书。我记得读到最后弗朗西丝卡看着前面车子中心爱的人,一只手紧紧的抓着车门的把手,内心再做最痛快的挣扎,外面则是大雨滂沱……于是,在很小的年纪就知道了爱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啊~很多年后,没有结婚之前,看了黄磊和刘若英演的《似水年华》,其中有一个镜头也是黄磊在雨中目送心爱的人离去,在那一刻,我真的秉不住哭了,为什么相爱的人总是不能在一起呢???后来,结婚了,无聊中再次翻出这部电视剧来看,只是看到同样的镜头却没有了当初的心情。也许,是婚姻这种现实生活教会了我们认清事实,爱情在婚姻面前脆弱的一塌糊涂。我后来很是理解了当初弗朗西丝卡的选择,家庭比爱情更加重要啊~~

关于《廊桥遗梦》

《廊桥遗梦》一度畅销,小说也被改编成了电影,相比于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这部以中年人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似乎能够吸引更多的受众人群,而真正的爱情又让人忘乎年龄。一个孤独的男人和一个寂寞的女人,势必不能平凡的收场,创造和主导这个故事的是女主角弗朗西斯卡,这个有点像包法利夫人的女人,却远比包法利夫人幸运,是她主动提出给金凯带路从而拉开了故事的序幕,又在罗曼司桥上钉了一张纸条使得故事得以继续,用烛火、美酒和精心的打扮营造了故事发生的氛围,而她的性格又使得故事必然出现悲伤的结局。也许有人会攻击弗朗西斯卡是轻浮和放荡的,然而这只是自私者与懦弱者自我保护的说辞罢了。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而弗朗西斯卡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弗朗西斯卡丈夫的悲哀在于他不能迎合她浪漫的情思和帮她实现梦想,所以她只有靠自己的行动完成自我追求,从这也能看出她是勇敢的。后来为了丈夫的名誉和自己的责任她选择了留下,可见她是心存良知的。金凯是原始野性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品,同时具有粗糙性和艺术性,弗朗西斯卡对他的评价是,“我常常把他想成一个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的行动、他的身体都给人这个感觉,他能极度激烈与温和善良于一身,他身上有一种模糊的悲剧意识。”正是这种特质是弗朗西斯卡无法抵抗。金凯是孤独与自由的化身,他把自己看作是最后的牛仔,他说,“我是大路,是远游客,是所有下海的船。”当然,这种性格也只能使他给别人爱情,而不是家庭。假使弗朗西斯卡随他而去,长此以往,他也许并不能承受另一个人给他带来的禁锢,所以他并没有勉强过弗朗西斯卡。可他无论怎样特立独行、自由放纵,他都是在寻觅一个归宿,而这个归宿只有女人才能带给他。在他离去之后,弗朗西斯卡一直作为他精神的归宿与寄托存在着,致使他再未碰过其他女人。金凯对组织化与男性荷尔蒙的论述十分经典,由此也可对其性格略窥一斑。浪漫的情思需要迎合才能创造浪漫的故事,犹如金凯之于弗朗西斯卡;特质的表现也为了吸引相应特质的人,就像弗朗西斯卡之于金凯。他们的爱情在漫长而单调的夏日擦出了火花,而两人的善良与诉求又将这火花无声的熄灭。假使他们在年轻时相遇或许可以携手浪迹天涯。虽然他们相离,却在精神的思念中让爱情从肉欲中升华。小说人物简单,叙事流畅,给人印象深刻的两个特点是,对心理的把握和对气味的营造,后者致使人合上书本后,最先回忆到的不是潸然泪下的情节,而是故事各阶段散发出的独特气味,如骆驼香烟的味道,香水的味道,烩菜的味道,机器热油脂的味道等,正是这些恰如其分的味道让场景格外真实。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有过与之相似的经历。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

永远的罗漫

小说,[廊桥遗梦]弗朗西斯卡的丈夫,在辞世的时候,对妻子说;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知道你有过自己的梦想,我很抱歉,没能让你实现.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

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2005年夏,我刚下飞机的第二天,就租了一辆车从芝加哥向西,穿过伊利诺依的平原,进入Iowa。我把此生在美国的第一次长途旅行,奉献给了Madison的廊桥。那时候,我正遇见我一生中最痛的爱,那个温婉美丽的女子。Robert和Francisca的故事和我们的故事从一开始就在纠缠交织。从Des Moines转下I-80,进入Iowa的乡村腹地,才真正能够理解那个美丽的错误发生在怎样的环境——平静的乡村,炎热的空气,保守的人们……乡间的公路一如几十年前,铺满碎石,在农田间穿过。也许我在路上开过了Francisca家的农庄,只是没有杂种的小猎狗追逐着我的车子。田野中的香味从敞开的窗子散进我的鼻孔,我顺着简陋的路标找到Roseman Bridge,暗红的桥身,斑驳的木板,和我梦中见过的一样平凡。桥边没有人,只有遥遥的雷声和短促的虫鸣。手指划过木板上刻的名字,好像有针在指上微微地刺着。这些写下名字的人们,是否如他们所愿厮守到老?会有多少的激情,在生活的打磨下慢慢地褪去当初的颜色?这个故事中,本已给出来最好的结局,我们怎能相信浪迹天涯的记者和身为人母的农妇白头到老的童话?不知是否巧合。我在Des Moines加油,转回I-80的时候,天上开始下起雨来。当年Robert是否也在这个路口转上他余生的漂泊,身后留下他最挚爱的女子和无尽的遗憾?

廊桥遗梦

记得我四五岁的时候,由于刚从大家庭中分出来,那时,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十分艰苦。我们五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弱小,因为我排行最后,故父母一向对我充满着比任何一个更多的怜悯。那时,我们的厨房的墙壁是用报纸糊的。约摸快到我上小学的那年,厨房的墙壁才焕然一新。在姐姐的指教下,学前的我已经认识很多字,很多时候会搬来板凳去看墙壁上面的小故事。现在,有关儿时的这一段记忆已经十分模糊了,但有一则故事却铭记在心,日久弥新;我想,这盖是出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对现实的洞悉。故事大概情节是:一个有一位贤淑、体贴、善良而又不失坚强、能干的妻子的丈夫,由于工作在外,遇见了一位同样贤淑、体贴而又不失坚强、能干的女人,时间久了,两人便坠入爱河。后来事穿——为因他必须告诉自己的妻子,他是爱他的妻子的,不想欺骗她。万不该的是,他的妻子很尊重他的这段外遇,尊重他自己的选择;而他的情妇也很尊重他的妻子,她不想让他抛弃一位如此优秀的女人,她也把选择留给了他。这时,他的痛苦达到了撕心裂肺的境地:他开始恨自己的妻子,他觉得她应该对他大发雷霆,然后关系破裂;他也开始更加痛恨他的情妇,因为她完全可以让他离开他的妻子。后来,经历了万般情感上的煎熬后,他还是回到了妻子身边,因为,他的情妇选择了消失。今天看完《廊桥遗梦》,记忆当中的这个片断崭新崭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原来同样的故事可以不止一次地出现在生活当中,不论主人公是男是女,也不论时代是远是近,结果都是那么得叫人惋惜又称赞。曾经妈妈告诉我说,若婚外恋发生在男人身上,总会比发生在女人身上对局中人更具灾难。其实我知道妈妈当时说这话的弦外之音——她与其说是讲给我听,还不如说是说给我爸爸听的。所以,我没怎么想去做更进一步的理解。现在,当自己几乎成为此种故事的边缘人时,回头欣赏这部电影,感觉则是那么的真切。女人总是将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置身其间的时候,好像自己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爱,仿佛全部出自于柏拉图式的浪漫;但一俟故事必须面对抉择时候,她们又是无尽的瞻前顾后,割舍不下太多的东西。就像电影的女主人公说的,“结婚对于女人来说,一方面意味着新的开始,一方面意味着更多的结束。”现实当中,不乏例证。譬如,和爱人已然混为一体的依赖,对自己孩子的无限呵护,对一个充斥着琐碎的家庭的料理;越是简单的事情,后来在某个关键的时刻,越能牵动着女人的心。所以,她宁愿选择余生痛苦地守候着一份美妙的回忆,她没有选择离开。爱,有时候是可以很柔和地分享的,就像是《黑色的星期天》中,两个男人同时躺在一个女人的两侧一样,那种时候,几乎找不到任何爱的排他性的成分抑或有我没你的残酷争夺。但是,毕竟是空不同,结局各异;从廊桥开始的所有让人刻骨铭心的故事,最终若金柏走了,给卡琪芬和自己永远痛苦的牵肠挂肚。“如此真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当若金柏说出这句话时,对这个脸上总是表示着他风尘仆仆的远游客,我无比感动;而当卡琪芬选择了为着不让那刻骨铭心的四天失去而留在爱荷华时,我真难以想象到,把人与人之间的爱用封存的方式去留驻而甘受内心的煎熬,是一种多么伟大的选择。这个故事和我儿时记忆当中的故事对于爱的表达竟是相像、如出一辙,都是给人们无尽的震撼与感动。相逢尽在扼腕时,无论故事要讲述的是在爱情的自由与伦理的束缚间的斗争,还是对于两种一样纯粹的爱的抉择,我都是不为主人公的选择感到遗憾的:因为他们不管则么选择,都是伟大的选择!

在假寐与现实之间两难

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这该是觉得庆幸呢还是遗憾?对于弗朗西丝卡而言,罗伯特·金凯德的偶然出现形同一剂解药,使其从平淡无趣的婚后乏味中解脱,但她却不能随心所欲地逃离这婚姻与家庭的牢笼。如果可以,我宁愿她一直未婚,不在家人、朋友以及社会舆论的束缚下艰难选择,这样她是否就可以随罗伯特而去,去往天涯海角,去往他们的幸福国度,做彼此唯一的另一半。然而有人告诉我,现实并非如此。尽管我不愿相信。有太多的美好都只是因为得不到,就像白玫瑰与红玫瑰的纠结,往往是因为故事结局的残缺才让我们在遗憾的余味中流连忘返。也许,这才是《廊桥遗梦》作者的最高明之处。他懂得人性在社会复杂环境下的善与恶,并通过女主的抉择加以展现。作为一个成年人,或者我们更应该自称为“社会人”,想在这样一个纷繁复杂的生活圈子里活得真我,往往是不太可能的,有太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背负。如若不然,你将背负得更多,多到你承受不起。这被称之为“舆论谴责”,就像马蓉与宋喆这般。倘若弗朗西丝卡真的抛夫弃子,义无反顾地与罗伯特私奔而去,那我们还会替他们这段荡气回肠的无果之爱而动容吗?恐怕你也早已在心里骂了千万遍婊子奸夫淫妇了吧?!

廊桥很长

大一时候草草看过几眼,后来杨光写过一篇文章《廊桥晓梦》,我还是没有读完,后来新浦推荐看,我才从头到尾一口气读完。罗伯特·金凯属于美国典型的自由主义者,四处飘零热爱摄影的一个老头,没有老婆没有孩子,一个人沿海而行,直到和弗朗西丝卡相遇,领悟爱情,如果不能在一起,便一生不去打扰,这是打动我的地方。这本书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在于他的写法,作者似乎通过不少采访,才写下这篇半日记半故事的小说!

一切都那么意犹未尽

在地铁里看到罗伯特死后给弗朗西斯卡寄来自己最珍贵的遗产——他所拥有的关于弗朗西斯卡的一切,他随身带的银手镯以及那几部相机,竟然抑制不住滴下泪来。用手擦拭,刚吃过麻辣烫的手指上或许还残留着辣椒,辣得眼泪更加汹涌。此时我的目的地八宝山站已到,赶紧尴尬地用书挡着脸下车,便闻到这陈旧的书本中,压箱的霉尘味。译者在书的开头说,这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若读者读后,仔细检测自己所拥有的爱情的纯度,便是辜负了作者的本意。这句话我也赞同。爱情只是罗伯特和弗朗西斯卡的一个契机,他们之间灵魂的碰撞 和唤醒,才是让这段爱情如此与众不同的地方。书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当属罗伯特离开弗朗西斯卡前对她说: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会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再也不会再现。这已非俗世爱情的甜言蜜语,而是在宇宙范畴下,一个自认是世上最后一个牛仔的自由浪人,在地球上又遇见活的同类的狂喜。从此,他的灵魂不再孤单飘荡,而是脱壳而出,与弗朗西斯卡的灵魂共同结合成第三人。这灵魂的结晶,如同我们常说爱情的结晶是孩子一样,是让他们无论相隔千里,经年不再互通消息,却仍被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原因。寻常的爱情,等不起这几生几世的唯一。就像狗熊穿过玉米地,想要掰到最大的棒子,最后可能糟蹋了一片庄稼地,自己也两手空空。碰撞或不碰撞,这真是个命运的随机概率。

你是大路。你是爱情。——重读《廊桥遗梦》

重读《廊桥遗梦》确实有别样的感动。这种感动不属于这个故事,而属于作者罗伯特·沃勒精彩的叙述。在开篇,作者沃勒就奠定了这样一种迷人的氛围,这是一段婚外恋,他们在一起仅仅四天,却终身渴念,也许这并不道德,但它事关爱情。如果我们轻视这珍贵的感情,就是轻视爱。在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斯卡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力比多的小火花就在空气里啪啪作响。那个男人和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他甚至不属于地球,他来自另外一个遥远而洪荒的世界,他素食,不像弗朗西斯卡的丈夫一样吃了太多的肉汁和土豆。他很“坚硬”、“有力”、“浑身都是瘦肌肉”。唯一能够理解他的就是弗朗西斯卡,农人之妇,她当然漂亮,不止漂亮。弗朗西斯卡和所有的农人之妇都不一样,但是她属于地球,所以弗朗西斯卡没有离开丈夫,背叛婚姻。而是用四天的时间在肉体上出轨,然后用余生的时间在精神上出轨。她爱那个叫罗伯特的男人,一辈子都爱。爱欲只在一线间。如果婚外情,两人爱的痛不欲生,并且一起自杀殉情,这是失乐园。如果婚外情,两人爱的死去活来,女人和情人把丈夫杀掉,这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如果婚外情,两人爱的纠缠不清,女人被骗财骗色最后绝望地自杀,这是包法利夫人。如果婚外情,两人爱的天崩地裂,女人被骗财骗色,怒而把情人杀掉,这是。。。中国法制报道。我们如何看待一件事,也许比这件事本身更重要。“你是大路,你是远游客,你是所有下海的船。”罗伯特这样说自己。在爱情发生时,罗伯特五十二岁,弗朗西斯卡四十五岁。生命已然过半,这几乎是他们遭遇爱情最后的机会。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这几乎是他们生命怒放唯一的岔路。四天,短暂而长久。每个人的感情都值得尊敬。我理解这种情感选择,但并不认同。不单身,不谈情,这是原则。或许是因为我并未经历过婚姻生活中种种琐碎、无聊、争吵或寂寞,难以接受偷情的快感和背伦的诱惑,所以,我理解但不认同。

爱,不需要理由

看过这本书后,不会有揪心的痛,不会有难舍难分的遗憾。一次美丽的相遇,成就了一段怀念一生的爱情。也许,只是因为没能相守一生吧! 所以,才会觉得特别珍贵。这本书教会我们,珍惜眼前就是最重要的。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就爱了。

一段爱情胜过一生

“你一生中只有那么一刻,你全心投入去爱过一个人,那一刻就是永恒。你一生中如果有那么一段路,有一个人与你互相扶持,共御风雨,那么,那一段也就胜过终生了” 白先勇先生的这句话来形容弗朗西斯卡和罗伯特非常贴切了。遇见罗伯特金凯前的弗朗西斯卡,只是在生活,在尽一个妻子、母亲的义务,而遇到了罗伯特,弗朗西斯卡才是真正的活着。正如她在给儿女的信中所写:”在四天之内,他给了我一生,给了我整个宇宙,把我分散的部件合成了一个整体。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想他,一刻也没有。即使他不在我意识中时,我仍然感觉到他在某个地方,他无处不在。“一个人要遇见多少人才能遇到今生挚爱呢?“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从某种意义上讲,弗朗西斯卡是幸福的,有的人终其一生也遇不到,虽然只有四天,但四天胜过一生 。为了儿女、为了家庭、为了责任,她将她的一生献给了家庭,也许她从未为自己做过什么,最后一次,为了爱情,她将遗体留给了罗伯特金凯。

用一生去咀嚼的4天

书是看完电影后找来看的,基本内容和《失乐园》差不多,都是一个长期在家庭压抑阴影下生活的中年女人,遇到了性感、有趣、浪漫,简直是她少女时代标准幻想对象的男人如蛮牛般闯入原本平静的生活,度过了一段刺激、疯狂的日子,最后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抉择的故事。四天的时光,用一生去咀嚼,应该就是最完美的结局了,我想弗朗西丝卡也是这么想的。。。。

落寞的美

这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爱情佳作,我特别喜欢男主人公ROBERT他身上那种遗世独立的气质,一种在繁华中落寞的美,一种值得我们注意的生活态度,一种令那些浮乱于世的人觉醒的存在方式,每当作者用他那细腻的笔描述男主人公的时候,总在我眼前浮现出那中似乎隐含了千百年的寂寞在流动着,在等待着,在上帝的造化下,两只相向而飞的孤独的大雁,飞过一片又一片广袤的平原,又听说那失去配偶的加拿大天鹅,在湖边一次有一次的徘徊,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不知道需要花多大力气才能了解到这里面真正的刻骨铭心,在去看看那些偶像剧,我笑了...

相思已不曾得闲

前文:我不想谈性。 不是不想谈,是我怕自己写的不好。只写点温煦浅显的东西,谁都看得清理得清。桥,建筑而已,可是一旦和传说和故事发生关系,就变得美妙性感起来。我以前看过的东西里,好多关于桥的,或者传说,或者只是只言片语,但都让它变得有感情。沈从文曾在写给张兆和的情书里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还有,威尼斯有一座叹息桥,据说到威尼斯的人,一定都要经过“叹息桥”,且在桥下拥吻。如果情侣能在桥下接吻,爱情将会永恒。那个建筑物下,可能曾有恋人拥吻,可能有无数次相遇,可能会有离别,可能有个孩子蹦蹦跳跳的回家,可能有人着急的从上经过寻找着什么。它之上承载着无数的生命与故事,欢喜忧愁它悉数全收。然后我讲的这个故事也和它有关,更让它变得温柔可爱起来。《廊桥遗梦》的作者在序言部分写到,之所以有这个故事的产生是因为,弗朗西斯卡的儿女觉得“在方今这个千金之诺随意找破,爱情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世界上, 他们认为这个不寻常的故事还是值得讲出来的.”我好喜欢那个摄影师,也就是罗伯特金凯。看完小说就觉得这个人是个充满力量和性感的人,是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好像不能说是活在自己的世界,确切的说是人们活在另一个世界,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之后,人们都变了模样,是他从未离开这个原始而又充满活力的世界一步。就像他的母亲说的那样,"罗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缔造的天地里. 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我有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不是从我和我丈夫身上来的,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他经常想回去的地方.”,好像和他相好过的女模特说的,“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他们都曾是无比接近罗伯特的人,却想着在进一步的时候才觉得是那么遥不可及,不是故意拉开距离,没有什么步步为营,但就是隔着万座山千层水,不管有多努力就是进不来他的世界,有什么比这个还让人难过的,明明双方都没什么防备,可注定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强求不来。罗伯特也曾说过自己很寂寞,"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他也不是强大到什么都不能伤害的地步,寂寞孤独这种东西总是时刻盯着你,稍不备就赶紧的趁着你感伤的那一小会儿钻进去,来来回回的折腾着你,你好点他就折腾,然后就安静会,然后他接着折腾,以证明他是多么神圣不侵犯。罗伯特曾有个妻子,是个歌手,但是因为罗伯特常年出差而最后离家出走。他们在结婚之前也曾考虑到这种情况,他们想的是,试一试。也许就凭着这感情把什么都抵挡住了。当最后她还是离开了,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也曾努力为了我们的婚姻坚持过,你不在我自己吃饭,自己逛街,自己听着收音机百无聊赖的想着你在干嘛。实在是太寂寞了,真的是受不起了,然后这才选择的放弃。罗伯特知道他说的一切,所以才能原谅她。不对,应该说,罗伯特从没怪过她,“她留给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寂寞不好受,自己也懂得。他不能给她的,那还不如放她去寻找,这样还算仁慈。就是这样的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子,在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的样子更是让人心疼。罗伯特开着他的哈里来到时,然后就看到了她—弗朗西斯卡,他看到的她仍是风姿绰约的样子,坐在外面喝着东西,眼睛不知道看向什么地方,“不好接近吧,只是问个路而已,应该没什么问题”,这才走上前去,问了罗曼司桥的所在地,“如果可以的话,我我可以带您去”,那个看似淡漠的女人提出来,罗伯特有点受宠若惊,赶紧答应了。他拍摄,她看着,时间在他们身旁悄悄渲染着什么,不觉让两个人都感到紧张,拍摄完照片,罗伯特走到他面前,伸出一束小野菊,“谢谢你给我做向导”,他可能没察觉到自己当时的表情是多温柔,温柔到弗朗尼觉得身体里好像又重新流淌起叫爱的东西。倒不是什么一见钟情,只是那一刻太让人心动了,感情来的汹涌程度让自己都觉得害怕陌生。弗朗尼邀请他回家吃饭,在离开的时候罗伯特在心里咒骂道:“理查德.约翰逊,你真是像我认定的那样,是一个大傻瓜吗?" 让如此温柔细心、美丽动人的她在你所给予的生活里变得枯萎起来。在之后罗伯特没想到还能见到弗朗尼,原因他们都清楚,再见简直是太危险了,动心对于彼此来说都是危险的事。可是在看到弗朗尼留在罗曼司桥上的纸条时,脑子里的理智早被慢慢地欣喜冲洗的干干净净,欣然的收拾好一切走向她的家。在弗朗尼的家洗完澡后坐在客厅等着她,当她穿着一件粉红色连衣裙出现在她面前时,罗伯特脑子里的弦断的一塌糊涂,不由自由的说:“"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说你简直是光艳照人,照得人眼花缭乱晕头转向.我是认真的.你是绝代美人,弗朗西丝卡,是从这个词的最纯正的意义上说."一个富有力量和性感的男子看透了自己在重重生活铠甲下的梦想和柔情,然后在你面前真诚紧张的述说着自己的感觉,这样的男人,谁不爱。这天晚上他们吃饭、喝酒、做爱。天亮后罗伯特对弗朗尼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和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不论我在做什么,走过多少路,那个方向是永远朝向你的,不偏不倚。像是里尔克的“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无缘无故在世上走,走向我”,缘分有些真的是天注定,两个人经历过什么之后又变成什么样子毫不影响他们的牵绊,总会是对方最爱的模样。弗朗尼在罗伯特离开前说,只要你要求我就跟你走:“不过,求你别让我这么做,别让我放弃我的责任.我不能,不能因此而毕生为这件事所纠缠,如果现在我这样做了,这思想负担会使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不再是你所爱的那个女人."罗伯特说,为了尊重她,所以才做了一辈子做难过的决定,远离了她。为了抵制住住去找她的冲动,接的差事都是海外的,不想让她纠结于他和她的家庭之间,不让她感到难过。不如就这样,带着怀念再也不见。直到罗伯特去世,弗朗尼看到他的遗物,相机、写给他的那张纸条、一条银链。链子上有着一个小圆盘,上面刻着他的名字—弗朗西斯卡,背面写着::"如捡到, 请寄往美国依阿华州温特塞特R.R.2,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收."。这也是弗朗尼说的那样吧,“即使他不在我意识中时,我仍然感觉到他在某个地方,他无处不在。”因为他们都把彼此放在离心最近的地方。罗伯特遗嘱中说,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罗曼司桥,撒在那个他们第一次动情的地方。弗朗尼在遗嘱中也说道将自己的骨灰撒在那里,“我把活得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遗体给罗伯特金凯”在死后终于可以不顾一切的在一起,真好。

文艺女青年的爱情

读到一半时,我就猜到了结果。这其实多像我内心里一直存在的一种爱情的方式啊。美丽知性的文艺女,迫于生活的无奈嫁给了满是现实气息的丈夫,于是文青梦只能埋藏在心里。没有人理解,更没有人可以交谈。女主一直压抑着,她并不快乐,她感到孤独。生活里的一切都像是带了面具之后的例行公事。当她以为就这样过一生,或者在之后的某个时刻逃离(我深刻感觉女主没这个勇气)时。生命里的惊喜降临了。一个能够跟你谈诗,谈梦想,谈文艺的大叔出现了,大叔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外表,有着让人着迷的洒脱不羁,以及让女主为之一振的精神世界,当然,还有强有力的身躯。短短四天,两人变从相识到相爱,而后相互渴望二十年。这是怎样的魔力啊。我相信有这样的爱,不过极难遇到罢了。佛朗西斯卡最后没跟罗伯特走,之于自己是责任,之于罗伯特,是不远束缚。能说这样自私么,不能;我只是佩服,情到深处时,彼此的相互理解和放手。故事情节的确老套,但这不妨碍我花了两个小时看完这本书。我喜欢罗伯特给佛朗西丝卡表白的那句话: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真的很美。虽然我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但这一点都不妨碍我被美好的爱情感动。平淡的爱情,只需要守护;深入肺腑的爱情,则需要心血去浇灌。难为的是佛朗西斯卡,两者都要兼顾。我不认为,只能爱一个人。方式不同罢了。

小震撼

很早以前秦观就写了那叫什么来着的词,有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用牛郎织女的故事放在现在作为解释的话,老套得让人想都懒得去想.其实这本书也就在说这么件事情,只是我好像更能接受了.为爱而生,还真是让人想相信却不敢相信的东西.....

感动的选择

十年前我看过这本书,印象深刻的是男女主人公为了一个“爱”字情系一辈子却不能相守。并为之感动至极,不能忘记。而当我近来再次看了电影《廊桥遗梦》后,感触又不一样了,当爱一个人时用尽了一生远远地去守候。罗伯特。金凯一辈子在漂泊中等待。而佛朗西斯卡在爱情与责任之间却毅然选择了后者。那种选择让现今的我更为感动。人生最最要的除了爱情还有亲情。而在两者中选择时,亲情却永远是第一......希望很多边缘人看了后更清晰自己的选择!

廊桥遗梦

弗朗西斯卡坐在丈夫的车里看着那辆“哈里”渐行渐远消失在蒙蒙细雨中,模糊在自己止不住的泪眼中---这是她为数不多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罗伯特.金凯。她没有跟随这个称自己为“最后的牛仔”的男人浪迹天涯,只用自己的余生来祭奠那个有白兰地,有“风歌”香水,有粉色连衣裙,还有默默温情的傍晚

每个女人的心中都期待着一个金凯

生活本身并不残酷。心跳呼吸正常、天气交通正常,上班上学煮饭洗澡,每天都有既定的流程。生命仿佛是一个质量很大的摆锤,一旦启动圆周运动,除非棉线断裂或是遇上抵挡得了摆锤的阻力,不然无法停下。我意识到,这是一本写妇女解放的小说。我并不了解什么嬉皮士文化,我不能从字面上理解性解放。如果说婚外情是一种性解放,那么这个放没有必要解,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着。只是婚姻是一出戏,书中的女主人翁幸福地饰演到结尾,实属难能可贵。这是我们文化的价值体系里所认为的“天理”,然而我们看到的“天理”不少是以“灭人欲”为代价的。一个偏僻闭塞的小镇,一个不解风情的丈夫,一对不谙世事的子女,一个勤劳善良的乡村女人如何能从中抽身?她成熟优雅的气质秉性如何有人欣赏?又如何能从中去追寻少女时期的浪漫情怀呢?来自大洋彼岸的意大利传统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当其他意大利青年在战火中浴血奋战时,她却养尊处优,生活漫无目的。怀着无限的憧憬来到崭新的美利坚,下嫁了一个农夫。常年农妇的劳作,生儿育女后,她的身材过于健硕了些,在廉价衣裙的包裹下看得不甚真切,却散发着成熟到极致、贤良忠贞女子才会有的丰韵。他停车问路。风尘仆仆、大汗淋漓。可见是长途跋涉。来自华盛顿的车牌更表明了他异乡人的身份。他衣着整洁,彬彬有礼,态度优雅柔和。他良好的修养完全不同于她身边这个小镇上的人们,粗鲁无礼,慵懒邋遢。长期的野外摄影生涯使他拥有一双类似猫科动物的长腿,矫健有力,性感撩人。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无可争议的雄性魅力。多年穿梭于林莽之中的单身生活让他充满了对于性的本能渴求,用镜头捕捉动物的习惯让他异常敏捷,她在他此刻的眼中,就是一只驯良可爱却不可捉摸的雌性动物。她从未试过对着一个陌生人会像少女般的害羞,心猿意马,心潮澎湃。至此,有序而稳定的匀速运动被打破了。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线索很鲜明,也恰恰如此,这是最能代表人欲的故事。爱情是镶嵌、熨帖、焊接了一大堆责任、利益、伦理道德之后精心雕琢打磨后的工艺品,然而,人欲却是与生俱来,浑然天成的。选择一个男人,选择一种命运。与其说女人们期待着一个金凯,不如说女人们期待着自由,期待从相夫教子、买菜煮饭中解脱出来,期待放下对家庭的责任、舆论的枷锁。尽管这种对自由的渴求从来都是不守妇道、有逆天理的。当年的美国乡村,甚至比如今的中国东南沿海思想更加开放,一对相爱相依的男女仍然要先后在孤独和相思的煎熬中离世。《廊桥遗梦》在全球引发的离婚大潮,正是被剧情感动的人们身体力行,在向这位自由主义的殉道者致以最高敬意。

如果只想上床那么就不下床

看了《酥油》,莫名想起了这本书。至今记得看这本书的情景,也许在6、7年前,独自一人在宿舍里,裹着被子,眼睛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对着这样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度过了一个漫长的下午,这种情绪持续了很久很久,久得我自己不曾忘记也不曾记得。我讨厌这样的故事,从此,再不看爱情小说。我曾有梦,你来了,我的梦也盛开了花朵,你走了,我的梦从此再无颜色。只有短暂而永久的记忆,伴我独自走到奈何桥上。世间哪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道德责任?既然让我遇见你,那么带我走吧,温暖我,哪怕今后天为被,地做床,这就是宿命的安排!有此一人,愿枉此生,定不负相思意。道德?哼~见鬼去吧!

懂得的人做梦

看了好多书评,搜索的首页刺眼的几个大字,这是一个被作家用“真实性”、“悲剧性”和“死亡”包装过的浪漫的婚外情故事。我看到这一行字只觉得刺眼,没错,现实的身份的确如此,一个是五十来岁知名杂志的户外摄影师,一个是美国乡下的农夫之妻。应该说原本的生活节奏本无交集,然而那几座廊桥,联系了两个人。没有没做过梦的少女。梦中的情人温柔体贴,细致入微。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此,能撑起你的生活的往往只是身边看起来粗野并不十分体谅的打着呼噜沉沉睡去的男人。他不看诗,不明白午后的阳光跟每时每刻的阳光空气有什么不同,他只是爱你,用自己的方式。却并不真正懂你。这能够得到回报,尊重的付出,互相给与关怀。这也是爱,但这不是恋情。是抬起头看到蔚蓝天空之后心头的微微一动,转过头看到他也半仰着头,身边都是温暖的空气,动容的微笑。一瞬的懂得。或许这样的人实在是难遇到,很多身边的朋友跟我述说恋爱的艰难时总会说,-----很多时候我说了很明白的话,他却完全听不懂。或许我不能仅仅把这个归咎于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这应该是成熟的程度问题。一定要有所经历,见到许多陌生风景后的坦然。或许这就是这个故事能够发生的原因。有经历才真正全然的体味感情来临的每一丝感受,它是一个眼神能转达的出来,一个动作能传递得到,味道从空气中缓缓飘动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我才每个人一生都或多或少能够感受得到,无论在何种年纪,什么地方。真正的感受到存在。这或许就是一个感性认知的世界。也许它的确离我们真实存在的现实有点远,但这确确实实存在着。如果我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故事,讲述一段刻骨铭心的婚外情。它几乎可以被如今的现实立刻淹没,现代社会不缺少绯闻。边角料的花边新闻满天飞,那种用尽一生相爱却从不与彼此相见的爱恋就像清晨的一束纯白的栀子花落在泥土中。人一生能遇到多少人,多少朋友,多少恋人。能有几个人懂得你目光所及的方向,懂得你的微微叹息,懂得你轻轻地蹙眉。爱和懂得,两者都存在,实在太难得。多少人做梦,多少人得不到爱,与被爱。我们总是遇不到对的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提不起足够的勇气。倘若真正遇到,多少人,也都是如此,理智的承担责任。因为我们还有现实的社会存在。爱是如此美丽。然而相爱,才能真正升华。带来全然不同的生活,细微到毛孔的感受。少女时做梦幻想,懂得的人做梦回忆。

爱因短暂而保鲜

突然发现Francesca和Robert仅仅在一起四天……  会不会就恰恰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所以留给彼此的都只是最美最好的东西,所以才有了26年的苦苦想念。我想,如果他们一直在一起呢?每个人都是有缺点的,他们真的会高尚到忽略对方的缺点完全地接纳吗?我不能确定。爱情真的可以永远地新鲜下去吗?假设Francesca当时跟Robert离开了Lowa,去了一个只属于他们的地方去寻找幸福,她就一定能找得到吗?他们会不会有什么不合的地方,会吵架吗?谁也不敢保证那四天的短短相识会真真正正地了解一个人的全部。所以我不得不说Francesca是幸运的,她的决定也是明智的,她没有跟她爱的人永远的在一起,但却在心底留下了一份永远值得品味和怀念的爱,可以用自己的一生去为之喜为之悲,并带着对这份爱最完美的感触离开人世,同时又保留了对自己家庭的一份责任。爱情的完美或许是真的只在心里存在。但我还是相信靖可以让我永远感动,因为Richard说过:Francesca,I know you have your own dreams, I'm sorry I couldn't give them to you.....

不敢回味

虽然自己还年轻,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中年的种种,但是这种滋味真的不敢回味,因为会跟着痛。小说的高度毋庸置疑,对人生,爱情,家庭,生活,道德,等都是探讨,挖掘到深处。那种用四天时间爱上一个人,念及一生的爱,跟泰坦尼克里的遗憾大同小异,着实令人扼腕叹息。确实是对得起一千多万册的销量的!!

短暂 永恒

其实这是一个很老套的婚外恋故事。古老的廊桥上,恬静的庄园里,远游客罗伯特邂逅了农夫之妻弗朗西丝卡,两颗孤独的灵魂撞出了爱情的火花。虽然只有短短几天,罗伯特却给了她一生,让她复苏了作为女人的心灵渴望。激情过后,是内心苦苦的挣扎,最终她在家庭和情人之间选择了家庭。这就意味着和她心爱的人永别,这种生离死别使她经受着痛苦的折磨。当她在雨水和泪水中望着心上人远去的一刹那。她完成了人格的升华。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令人感动的婚外恋故事比比皆是。虽然是一种真实的爱,但它与婚姻、家庭水火不容。婚姻有着更多的责任、义务。这故事让我们叹息、无奈,可这就是生活。实实在在的生活。我理解并尊重他们的情感。但不认同。我想女主人公的选择是明智之举,这短暂而刻骨铭心的爱将伴她到生命最后一刻。于她即是永恒。

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四年前读大学时从图书馆借了廊桥遗梦和续集看,犹记得那个在课堂上偷偷看得泪流满面的早上,同寝室的大姐以为我怎么了呢。当时只在情节最感人的地方哭泣,四年后重读,我已然大学毕业工作两年,每一个字都令我心碎,眼泪难以抑制。四年后的今天,我对其中的爱情有点忽视,反而觉得作者把男主人公的孤独感,人生的寂寥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我深深迷恋这样的感觉,看几行字痛哭一阵,最符合我的心境,亦令我有更多人生感悟。活一世,简单,自由,感恩,知足已够,不需要计较太多得失。这两本书会永远伴我一生,每年拿出来回味。旧梦是好梦,没有实现,但是我很高兴我有过这些梦。

一往情深

大二的时候负责放电影,一次放了《廊桥遗梦》,印象极深,尤其对大雨中的离别一段极为感动。两年后,从网上下载了《廊桥遗梦》小说中文版,用A4纸打印出来,一个人趴在小出租屋的床上阅读,痛哭流涕,泪眼朦胧,才知道,电影仅描画出了小说的十分之一意境。再两年后,从书店买来图片中的这本书,以及一本英文原版,作为珍藏,经常拿出来阅读,它是我心中的经典著作。

因为爱所以离开

常常在思考爱情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还记得大学的时候看《廊桥遗梦》时候的场景,片中:在那样一个雨天,你所深爱的男人在雨中望着你,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开车门走出去,那手已经伸向了车门,但只是短暂的停留,继而摆摆头,继续沉稳的坐在车里,继续着自己平凡的生活。而那雨中的人也已经渐行渐远。看这部片子到现在已经10年了,这本书也是在我看完电影后,读完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在好友家里,为了躲避某人而蜷居着,那个夏天,我和她讨论着爱情,她看着我说:“如果爱情是你所描述的那样子,我情愿永远不要恋爱!”而现在的她已经为人母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但是对于书中所描述的一切确实在一段时间里摧毁着我对爱情的憧憬,我理解中,最完美的爱情就是如烟花般的灿烂,然后就是在最灿烂的时候消失,留个自己的就是刹那间的灿烂,不要有日后的柴米油盐,不要有日后的婆媳关系,不要有日后的子女教育。但是,如果爱情是如此单纯的爱情,那么生活又是什么呢?

廊桥遗梦

那是十几年前了,去书店买杂志,看到《廊桥遗梦>,因为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就买下了.薄薄的一本书,一天就看完了,内心的感动却是很深的.女主人公,一个心怀浪迹天涯之梦却被束缚在家的女人,罗博特金凯,一个喜欢摄影的流浪男人,他们相遇在美丽的廊桥,开始了四天的爱情.四天后,他们分开,在也没有见过面.用他们的自己的话说,他们每分每秒都没有停止对彼此的思念,甚至罗博特金凯死后的骨灰都给了弗朗西斯卡,但为了责任,为了家庭,他们活在深深的思念和折磨中,却在也没有相见.他们的理性和克制,造就了这份感情的凄美.也许因为不相见,才有那么多遐想,那么多憧憬,感情才那么纯粹.四天的爱情,他们守望了一生,等待了一生.这份感情可歌可泣,但更让人感动的是他们的责任感,

爱是永远珍藏在心底的一滴泪

很难得能有这样一个宁静的下午,可以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向阳的小窗前。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我安静地坐在那里,陪着弗朗西斯卡一同看着她的罗伯特*金凯写给她的信。是的,她的罗伯特*金凯,只能是她的。信中,金凯对她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只是为了爱你。我一直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跌落下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比我度过的生命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我无法诠释他们的爱情究竟属于千百种爱中的哪一种,只知道四天的相遇相爱相别离,此后便是至死不渝的天涯守望。正中了刘墉一句经典名言的后半句:“相笑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一个有梦的女人,普通农民的妻子,一个西部牛仔,孤独的远游客。十二年后重读《廊桥遗梦》,我为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斯卡而流泪。书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在这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已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与肉麻的温情之间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我们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往往倾向于对前者的嗤之以鼻,又给后者贴上故作多情的标签。”我想,这其实已经成为现代情感的一种通病。也是那种麻木如阿Q般的情爱的另类解读。于是今日的我们,在读到这种故事的时候,不觉中便会让心又脱出世俗的硬痂,回到原始旷古的纯真中。那似乎是一个任何人做梦也到达不了的隐密的地方。总要有一种方式,让相爱的二个人相遇。正如金凯所说:“就像二只孤雁在神力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阔的草原,整个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朝对方走去。”于是他与她相遇。她对他说小镇上的一切都很好,很宁静,人都很善良。“但是,这不是我少女时梦想的地方。”一句被她用所罗门的封印封在心底的话,她轻易就对着一个从华盛顿州贝灵汉来的陌生人坦露,我相信那就是爱。是的,她恋恋不舍自己的梦,但严酷的现实迫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选择有限。她将所有的梦被装进潘多拉的盒子,并发誓不再开启她,似乎开启便意味着毁灭。然后无怨无悔地为一个人生儿育女,做一个农民的妻。但金凯却隔着封印的盒子读懂了里面的一切,就像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读到的她的美:“真正重要的是从生活中来的理解力与激情,是能感人也能受感动的细致的心灵。”烛光下,她透过他的眼神,读着他心中正在写的诗:“这双眼曾见过/古瓦洛人的亚马逊河/也曾见过丝绸之路/骆驼行旅扬起的尘土/追随我身后/飞向杳无一物的/亚州的苍穹。”而他,此时举着酒杯对她说:“为了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他的话让她的心顿时一颤,那一颤便是相知。他们在蜡烛的光亮下举杯,是风情的白兰地。是的,爱情与风情、风情与爱情,不是没有判定的标尺,而是根本不需要判定。他去拍罗斯曼桥的风景,跃入镜头的是桥头一张便条:“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是她留的。他珍重地将纸条收入口袋,欣然赴约。他看到了为他而刻意装扮过的她:长长的黑发用一个银发卡卡住,戴上一副大圈圈的银耳环,穿一件浅粉色的细背带的裙,腰间用一根细带子系着,裙长刚刚与膝相齐,那正是那年夏天流行的长度,其实裙子的长度是她特意改的。一双凉鞋,鞋帮上有精细的手工花纹。她风情而妩媚。那一刻,他所有的苦思冥想、他穷尽毕生寻找的至爱,顷刻间变为现实。他倾尽所有赤诚对她说:“我爱你,弗朗西斯卡,我是认真的,你是绝代美人,从这个词最纯正的意义上说。”如果有任何人将这段描写看成是庸俗的风情甚至一种诱惑,那我一定认定这个人绝对低俗。……。四天的爱与激情太过短暂,四天之后他终将离开,但那四天注定成为了二人的此生此世。无需想起,不会忘记。他曾要求她不要说让他独自走,但她流着泪对他说:在这个小镇上,她除了感情还有责任。她肯求他,不要让她放弃她的责任,如果那样,她将不是她,不是他爱的她。她们相视而坐,十指相扣说着这些话。他们同时在心里重复着那句话:“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她流着泪,让责任将自己冻结在这个小镇上,让她毕生的爱随他上路。任他从此一去不复返。从此后年年岁岁,天涯海角只剩追忆。他流着泪,开着自己的车离开了这个小镇,他知道她在角落里的注视,但他不敢回头,他怕一个回头,他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强行将她带走。从此他与她的爱在天涯海角,从此天涯海角处处都是他与她的爱!那一别,竟是永远!二十二年后,六十七岁的她,手举着白兰地酒杯,看着她四十五岁时的照片,是他为她照的,照片上的她美丽绝伦,她知道她一生中从没有像那几天那样美过。而那些细致入微的回忆,每年她只能在自己生日时虔诚而庄重地回忆一次,否则,那种刻骨铭心的情感冲击,足以让她崩溃。八年前,她的丈夫理查德去世,她在那一刻想过要去找他,但他已经消失,一如他有一日忽然从地理杂志上消失一样。五年前,她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是个盒子,盒子顶端有一封信:“亲爱的约翰逊女士: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 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这段话让她隔了一小时,才有勇气继续将信念了下去:“……金凯先生遗体已火化,根据本人遗愿,他的骨灰撒在您家附近,据我所知该地称为罗斯曼桥……”。她终于从巨大的伤痛中喘过气来时,她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纸条和一根银项琏。那张纸条上写着:“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而那根项琏,她在他离开后,曾从他的每一期《地理杂志》上都能看到他带着那根项琏,她曾在一个夜晚偷偷用儿子的放大镜看那个项琏,那上面圆牌上刻着“弗朗西斯卡”……,当时她曾经为此而倒吸一口凉气。六十七岁生日这天,她又拿出那封牛皮纸里的长长的信,又一次读起来:“……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我心已蒙上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我不喜欢自怜自艾,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二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对宇宙来说,四天和四兆光年没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在我头脑深处,时间是残忍的符号,因为我永不能与你相聚。……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的爱你,真到永远!……最后的牛仔:罗伯特。”爱终于成永恒,在他生命逝去的那一刻。而她,在一个安静的阳光的午后,安静地看着外面:风雪扫过冬天的原野,她眼望着它扫过残梗,带走玉米壳,堆在栅栏角落里!时隔二十二年后,她仍然清楚地记着一切,从他最初的到来,到最后的离去。那四天的,一切的一切,细碎到点滴。二年后,一个寒冷的冬季,弗朗西斯卡死去,按照她的遗嘱,她的骨灰撒在了罗斯曼桥。小镇对遗体火化的做法是激烈的,但她已不在乎。今日,我坐在午后的阳光下,静静感受着这一段传奇、这一种爱!……。

假如爱有来生

花了些时间将这本书看完了,《廊桥遗梦》的中文本。不得不说,确实是一本好书,单纯地从作者细腻的文笔来看,就是值得一读的。同时也很庆幸这样一本书遇到了一位好的译者,在没有阅读英文原版之前,将这本书成功地带入了我的心里。很好,很舒服的文字、流畅地心理描绘以及详实却不冗长的事物描写,都让人忍不住想要往下读。在看到这本书之前,《廊桥遗梦》的电影有不少同学推荐我去看,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搁置了下来。在我周围,对于《廊桥遗梦》大多数人还是通过电影来了解的,电影确实拍的不错,将原著的主要情感很好的保留和诠释。然而同名电影太过成功,使得人们不太愿意花时间去仔细阅读原著,声画的东西往往比文字要吸引人,同时对于当代人来说也能节省时间。当我真正品味过这本书的美好之后,我可以很自豪的说,看过《廊桥遗梦》原著的人才收获的更多,无论是文字上还是情感上,都能找到你喜爱的部分。记得书看到将近一半的时候,罗伯特•金凯在弗朗西丝卡家的厨房里,对两人心理和动作的描写,那种细腻温情的刻画美得让人不禁咂舌。那时,我轻轻地说了一句“偷情都可以描绘得如此让人心生向往,美不胜收。”已经无法形容那种将跳动的心脏轻轻捧在手心里的酥麻的感觉,痒却让人抓不着的焦躁难安。两人之间的互动是如此简单却又激烈,仅仅就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就让他们彼此隔着千上万水地爱了一辈子。就好像我在作者的书中,没有读到任何惊天地泣鬼神的宣誓、告白的场面,甚至连高声呼喊的场景都没有,却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两人之间的那种通入血脉的情感。还在奇怪为何这样的两个人可以如此相爱,一个漂泊的摄影家与一个守着庄园的农妇。但事实是他们不但爱了,还如此绝美地爱恋了彼此一生的时间,从相遇到生命终了。书中没有过多的描写他们是怎样的合适彼此、了解彼此,却在字里行间都告诉这我们,这样的两个人有着资格去爱、同时也是天下最能够懂得对方的那人。但他们没有选择因为这样炽烈的爱而不顾一切,责任是最终拦在两人之间的永远跨不过的桥。最喜欢弗朗西丝卡的这段话:“但是我有那该死的责任感,对理查德,对孩子们。单单是我的出走,我的身体离开了这里就会使理查德受不了,单是这一件事就会毁了他。除此之外,更坏的是他得从当地人的亲言碎语中度过余生:那人就是理查德。约翰逊,他那意大利小媳妇几年前跟一个长头发的照相的跑了。理查德必须忍受这种痛苦,而孩子们就要听整个温特塞特在背后叽叽喳喳,他们在这里住多久就得听多久。他们也会感到痛苦,他们会为此而恨我。”能够说出这样的话的弗朗西丝卡是值得金凯去爱的。她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对于丈夫是怎样一种情感,她爱着她的丈夫和孩子,不希望他们因自己而痛苦和羞愧。同时这段话对于周围人的揣测是那么形象和真实,对于人性的把握是如此到位,仔细而不做作。这样一个女人,在热烈的爱情面前可以如此冷静地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的确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即使她在心灵和身体上都背叛了自己的家人,却一点儿也不令人讨厌,反而更让人想要爱她。我想大多数读者,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做出了选择就将面对结果。他们没有选择一起离开,就得到了永远无法见面直到终老的结果。从金凯的照片中,看到了他对弗朗西丝卡的深情,那条项链永远带在他身上。她亦是如此,一条只为他穿的裙子,即使是女儿也永远不能碰触。故事的结局是凄美的,但又是如此温馨的。弗朗西丝卡的儿女理解了他们的爱情,甚至是祝福他们的。今生无法再次相聚,就让彼此融入对方的灰烬。假如爱有来生,请不要让他们分离。

隐匿的爱

  听《廊桥》弗朗西斯卡最后写给儿女的信时,我正在单位下班的通勤车上晃荡。下午昏黄的阳光铺满街道,泪在眼里注满,不能眨眼不能低头,让它自然消逝,像一场爱情,来时从心底漫溢,去时旷世无踪,像廊桥上的梦,短暂一瞬,又长久一生。  弗朗西斯卡写下来的,是她多年那些独自的隐忍、悠长的回忆,经过岁月的碾压,充满了韧性。她忧虑儿女们对待婚姻感情的轻率和不负责任,她向孩子们坦露她对爱情的郑重,也因为深深的爱。平淡的爱是终日厮守,是柴米油盐熏到头,绝世的爱情是在嘎然而止之后,让凡夫俗子们凭想象也能被长久的真挚忠贞所感动,由此相信真爱。我被打动,是这种力量拥有不可想象的温暖,足够支撑余生中大段的空白。如果这不是来自真实的故事,我会认为是一场编剧煽情的杜撰。  弗朗西斯卡的寂寞,像是不应该在一个农妇的农场里。她不能从农业博览会里获得乐趣,她坐在摇椅里看书,在她的坚持下安装属于自己的浴室,她渴望着精神交流,丈夫对小牛的热爱却比对她更多。在这个连皮凉鞋都没人穿的地方,她是一个怪癖,尽管人们很善意质朴。一场命运的相遇,让他从公路走向农庄长廊遇到了她。罗伯特.凯金把自己比作最后的一个牛仔,看世界就像把手插在裤袋里,不愿在规矩中被束缚。他认为现代快节奏的物质社会扼杀对生命的活力,他在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提供摄影图片,总是喜欢以自己的认知方式表达对自然的理解。  夜晚,在草被牛啃得短短的农场上,星光以无限神秘的广阔渗入他们。“月亮的银苹果,太阳的金苹果”,都喜爱叶芝的诗,在他们相遇之前。写实、经济、感性、神妙,这是有梦的中年人的风格。如果说她主动走向他,是她释放生命里沉睡的自己。如果只把这看成一场俗套的偷情,传统道德并不能诠释成熟人生的全部。“我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走向你。”人在茫茫之中,寻找到丢失的另一半才能完整。她把他比作来自流星的豹,缄默孤独、简洁高效,头发花白,举止文雅。他是她生命里流星划过的瞬间,照亮了余生。  “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意味着生活的起点,也意味着终点。”作为两个15、6岁的孩子母亲,这个美国中年女人并不放荡,在此之前,她一直平静地生活,在此之后,她在现实世界里操劳忙碌,在精神上游离。精神心理学上有双重人格的意思,她完美地保守着没有人发现的秘密。她对家人的爱转化成为极其克制,每天在农场打理,忙碌孩子们学业生活,琐屑小事消耗着自己的时光。淡了,忘了,是常人情感治愈的手段。但这不是她的伤口,而是如品酿香,一点点发酵,那种回味足够抵御浮世的苍凉。一个女人要拥有旷世的爱情,要有能做佳酿的品位和手艺。一个独立的女性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爱情来了,她知道那是她所以成为自己的部分。但这场爱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她的责任感,使得一场偶然际遇得到精神层面的升华。理智和感情交锋,爱情与责任义务相触,一把利剑可能会带来的伤害,她选择了刺向自己,在家人毫不知情下,消解着自己对真实内心的追求和渴望。隐忍,是因为有足够的理由去包容。一件她为他穿过的裙子压在箱底多年,成为她和要穿的女儿唯一一次争吵的原因,她保留着纯粹,把这份爱情留在了初见的时刻。她的生命之花,再也没有这样美丽过。“人生若只如初见”,道不尽世事变迁的遗憾。旷世的爱情都是在命运的转折面前显露出决绝。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和萝丝,罗密欧朱丽叶,都是甘为恋人而死,梅兰芳的经纪人对孟小冬说,“梅兰芳的美在于孤寂忧郁,成就了你们的爱情,就失去了一个唯一的梅兰芳。”绝美的爱情是不能厮守的,总是在高潮大团圆的那一刻失去了悲剧美。烟熏火燎的日子不适合荡气回肠的爱情,琐碎会让人平淡和熟视无睹。人们总强调去追求,为自己争取,实现人生的价值。可有时放弃自己的追求,成全别人更难,也更让人崇敬。爱情不一定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弗朗西斯卡说:“我活着的时候,属于这个家,但愿死了以后,属于他。”那些平静无声背后的辗转与挣扎则更使人柔软,无力掂量。

总有那么一种不经意,就感动了你。

几经Edward推荐,终于通读《廊桥遗梦》,迫不及待的写下一些东西,即使仅仅是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在这个传统,世俗的年代,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金凯与弗朗西斯卡的爱情,伟大?美丽?如诗画般曼妙,找不到更好的词,或许如同晨雾般虚无,如落日斜阳般不可言喻。“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再现。”即使是译文,足以感动一批心中充满浪漫色彩的文学或者不文学的年轻姑娘们。可在我看来,却敌不过理查德临死前的那句"弗朗西丝卡,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我很抱歉我没能给你。",我冒昧,我粗暴,用我所学,试着还原这句话,“i know,you have your dream.i'm so sorry i can't give you that"至始至终,不管多么伟大的爱情,我着实被这句话触动了。

动人至深~

我看的并不是原著,而是电影原声带.几年的大学生活就是每晚听着这录音带度过的.它带给我的感动没法用言语表达,只有看过才能明白.它告诉了我什么叫爱情,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珍惜,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家.

廊桥的布鲁斯

今天看完了廓桥遗梦.这是我读过的最安静的小说.安静的,就像是夏日午后躺在花园长椅上午睡的猫.故事的感人与两个人的相遇,相爱及分开都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它的感人在于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样一个人,你在看见他/她的那一瞬间就知道"he/she is the one".就像Robert说的:"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only comes once, and never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整本书里没有什么大悲大喜,即便是最后那封信的到来,也只是淡淡的,淡淡的伤感.眼泪早在分手的那一天流干了,后来发生的一切,应该是一种解脱.小说里最后一段采访很精彩.一个萨克斯风手谈他眼中的Robert Kincaid.作为朋友和知己.是完全没经过加工的录音.看完整个采访,我突然非常非常想听那首写给一个名叫Francesca的女人的布鲁斯.我仿佛能看见Robert Kincaid那双蓝眼睛,the coolest blue eyes you've ever seen,看见他每个星期二都坐在Shorty's的角落里,点一根骆驼香烟,点一首Autumn leaves,看见他听见Francesca的时候,微笑着点了点头...

可以被饶恕的婚外情

没有《魂断蓝桥》凄美,没有《罗马假日》甜蜜,但是一提起《廊桥遗梦》,谁又会否认其在电影史上的地位呢?这是一部涵盖了感情、亲情、家庭、责任、声誉的爱情故事,情节并不跌宕起伏,却足以感人泪下。没有王子与公主,没有海誓与山盟,只是在平凡的两个人间发生的平凡的事情。故事起源于一座廊桥,男女主人公的邂逅引出了四日的浪漫情话;故事终结于一座廊桥,两个人相伴长眠于此处。责任感和道德感在与浪漫爱情的交锋中最终占据了上风,孰对孰错,任凭人说。突然想起秦观的《鹊桥仙》中的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正所谓:感情,是全世界相通的。

重读

九几年买的一本小薄书,当时还在中学,不喜欢。最近翻出来重新看了,居然觉得好看和感动。4天的爱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最美的不过是两两相望

这本书很有名,改编成的电影也一样,但之前都没有看过,只是大约知道讲的是婚外恋。今天一口气读完了一遍,有时间还会再读一遍,原版以及电影。我一直深信真爱的存在,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并不能直接印证我的想法,而是让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同样信仰的人存在。称之为信仰,一是因为没有别的信仰,二是找不到其它词来形容。很多人相信爱情这玩意,但是认定爱情绝对有保质期,可长可短但都有期限,而且可能会转变成亲情。我很难认同这样的说法,或许那不是纯粹的爱情,双方信念的坚定程度不一样,或许只有一方有这个信仰而另一方是伪信徒----爱情可以包含亲情却决不会完全变成亲情而没有一点激情和感动。爱情不是单恋不是暗恋,也不能跟亲情相提并论,它一定是相互的,当一方感受到另一方的爱时情会更浓,而且更加坚定信念,反之会消极到消失。爱情不是伟大的坚强的,反而是自私的脆弱的。它永远不会成为主流力量,为什么总是昙花一现,我认为是很难出现双方力量一致的平衡,平衡最难把握。小说中的两个人最终没有生活在一起或许是幸事,只能讲或许吧。我们无法评估别人的感情,哪怕是当事人,在当时也是难以评估的。在她读他的信那个桥段我忍不住哭了,很欣慰她最终得到了他的回应。他们之间的爱情,动人之处不仅仅在于爱本身的魔力,他们不能在一起甚至不能再见面不敢再联系,没有误解没有后悔,深深的敏感的只有爱,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勉强,没有轻生,到最后越来越浓。我肯定的想到了自己的感情、婚姻,我还需要时间来考虑,不光是当前,还有今后更长的路。 我的人生观道德观需要更新,价值观还好没有变,我以为是天翻地覆,但发觉还是回到原地,我改变不了太多,但是必须改变了。(2009年6月29日)

恋之梦

两个人的感情可以日久生情得到升华,可以一见钟情恩爱一世,可以相互尊重异地厮守,总之,浪漫的感情,方式有很多,即使因为他而煎熬着,也是为了他而幸福着,只要知道他同样的也在想着你!

心与心的交织

心灵深处的呼唤,是对真爱的渴望。不是一次偶尔的相遇,是命运中的幸运降临,更是心与心交织后溶化的射放,平静安详的生活里也有火花的影子,它在你我的心里,无时不在,一生心相随,爱永远,永无遗憾到万年。。。不知道该怎么办?爱有千万种,每一朵爱的蒂苞都会开花结果,深深爱,不伤害,真爱请珍惜爱。

long life lasts all for missing u

你是大路 我是远游客 仅仅四天的相遇,男女主角长达二十多年的思念,在那样纯净的年代里,显得格外符合。我们没有理由去批判婚外情,没有资格去评论这样的爱情,有的仅仅是仰视,羡慕,感动。象夜鹰一样自由狂野,又象湖面一样平静绅士的Kincaid;Francesca,一个意大利乡村女子嫁到了美国小镇,做起了一个娴熟传统的女人,照顾丈夫与孩子,过着平淡却没有激情的生活。如此背景,两人冲破了传统,向往自由与激情,短短四天,却用半辈子来思念这段爱情。我与你在一起,成为了第三个个体,相互相融,绝无仅有。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memoried everything...

美来自遗憾

最开始看的是电影版,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这本《廊桥遗梦》。薄薄的一本,不像别的名著那么的厚重,借着读读看的心情带走了它。可是,从书里的第一个字开始读起,便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吸引我读下去。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小说比电影更值得看。可能电影和小说本来就是两个独立的生命体,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如果把它们分开看,电影不失为一部好电影。但如果要将电影和小说扯在一起,那么电影里确实是刻意忽略了很多情节。譬如对金凯的身世介绍、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金凯写给弗郎西斯卡的信等等。我很喜欢作者的文笔,轻描淡写却不失格调。一边读一边将有感触的句子抄下。其实故事是很老套,一见钟情却因为各种社会问题、责任问题无法在一起。可是,写的人不同,作品也就不同。看的时候,我也会想到自己的经历。人都是这样,总以为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最好的最值得怀念的。可是得到之后呢?是否会一如既往的深爱?

三言两语

如果不是最后关于婚姻责任的叙述,简直就是一本三流言情小说。可能很多人都像弗朗西斯卡一样,到了该结婚的年龄,随便的找一个人嫁了,然后两个人因为长期的相处,他所有的一切在你的眼里都变的世俗,让你讨厌,觉得沉闷。一个陌生人来了,说了几句装13的话,让你觉得高深莫测,惊为天人,就这么“爱”上了他。然后就有了婚外恋,BLBLBL....所谓的出轨,大多数都是那么回事吧。虽然弗朗西斯卡最终选择了责任,但是所谓对婚姻的忠诚,还是被她抛弃了,在我看来终究失去了道德。我还是喜欢《六人行》里钱德勒对乔伊说的话:当你结婚后遇到了更好的女人时,我相信你一定会对她说 i'm married.我知道我们都有这样的勇气!

读廊桥遗梦

廊桥孤卧遗梦殇,曾叹世事也相仿。纵有千壑凭空越,又岂车门一薄张!小说的情节与结局在现实中反复出现,不得不让人感慨世事无偿造化弄人。小说之所以吸引人,正是在于这种故事勾起很多人的伤处或者引起很多人的遐想与感慨。

爱情的另一种样子是悲壮

  首先告诉大家我看的是英文原版的,其次很奇怪居然在豆瓣没有人评论这本好书……悲壮这个词通常是用来形容一些宏大的动人的东西,比如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我们说悲壮,比如为民请命死于囚中我们说悲壮,着力表现的是一种恢宏。我们似乎没有用这个词形容爱情吧?我们一般都用凄美、坚贞、不渝等等来形容爱情的.然而《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告诉我们爱情的另一种样子是悲壮。中年的Francisica偶遇中年的Robert,简单的接触使两个人突然找到了久违的feel at home的感觉,而Francisica更似乎在Robert身上找到了童年梦想中的爱情,他们彼此吸引不可自拔,终于坠入爱河,find room to dance again……然而中年的他们,对于家庭,对于事业,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再加上流言蜚语,终于忍痛割舍,匆匆擦肩过后又彼此回到各自的世界里,心怀着一份短暂而深沉的爱,各自老去。我无法想象他们分别的痛苦,而他们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人生的无奈而各自回归各自的世界,或许表面上都是平静,而真正内心的overwhelming却如波涛汹涌,足以用“悲壮”去定义这样的爱情了。很是敬佩Waller的文笔,用词和描写都极尽细腻之能事,他真是太擅长去写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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