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

出版日期:2015-4-1
ISBN:9787513015988
作者:梅尔(Merle J.-C.)
页数:242页

内容概要

原作者:
梅尔(Merle J.-C.)是图尔(the University of Tours)大学高级哲学研究员、萨尔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aarland)荣誉教授、图宾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Tübingen)讲师,也是享有国际盛誉的黑格尔研究专家。
中译者:
邱帅萍,2003年9月-2009年7月,就读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9年9月-2012年7月,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为律师、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湘潭大学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刑罚哲学、刑事法学、理论法学。

书籍目录

缘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
中译本说明
英 文 版 序
引 文 缩 写
绪论
第Ⅰ部分 作为惩罚唯 一根据的该当
第1章 两种康德式的权利概念
1.1报应主义转向
1.2两种康德式的权利概念
1.3康德的权利概念源于《法权学说》中的道德原则
1.4《法权学说》的自由主义解读
1.5自由主义的权利概念
1.6法律和道德的任务
第2章 康德论惩罚的法律根据
2.1将康德的刑罚理论解读为一种综合理论
2.2作为惩罚根据的报应主义
2.3报应概念和权利概念的模糊性
2.4驱逐出共同体
2.5规训式矫正
2.6小结
第3章 康德论惩罚的道德根据
3.1在此涉及的是何种道德的均衡性?
3.2至善以及罪与罚之间的必然关系
3.3惩罚的价值与正当的惩罚
第Ⅱ部分 作为矫正方式的惩罚
第4章 费希特的“赎罪契约”
4.1从法律角度看报应主义缺乏根据
4.2作为强制法权之特别类型的刑法
4.3一般威慑并非刑法的真实根据
4.4作为法定惩罚根据的特殊威慑和矫正
4.5一般威慑真的是一种必要的惩罚根据吗?
第5章 黑格尔的“犯罪之否定”
5.1关于黑格尔的惩罚理论归类的争议
5.2惩罚的双重根据
5.3对报应主义解释的异议
5.4重构黑格尔关于惩罚的法律根据
5.5其他刑罚理论的整合
第Ⅲ部分 报应主义的非人道性
第6章 尼采与不含良心谴责的惩罚
6.1公共惩罚的谱系
6.2尼采对正义的评价
6.3罪责感出现在普通公民而不是犯人之中
6.4尼采提出了一种惩罚理论吗?
第7章 惩罚危害人类罪的目的是什么?
7.1危害人类罪的特征
7.2危害人类罪的一个替换性概念
7.3我们的道德直觉界限
结论
参 考 文 献
索 引
译 后 记

作者简介

“西方传统 经典与解释”大型学术丛书子系——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的一种。
德意志古典法学是德意志古典哲学在政治法律领域的延伸。它以哲人的眼光回顾现代,致力于复兴共同体的存在价值,重塑现代个体的基本生活方式,是当代中国思考政治与法律转型不可忽视的思想资源。
梅尔编著的《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旨在弄清德意志古典法学的来龙去脉,并旁及之前与之后德国政治哲学与法哲学的发展,借此展示德意志古典法学的致思方向和基本品质。
现代主义前期,学界普遍认为惩罚的根据是一般威慑。与之相反,康德则被认为是彻底的报应主义的代表。对康德以及随后的费希特和黑格尔而言,公正的惩罚尊重内在于罪犯身上的人性,并且不为外在目的服务:只有罪犯该当,才能发动惩罚。在这种追根溯源性的研究中,梅尔通过严密的文本分析揭示出,这些哲学家事实上并不赞成一种报应主义的甚至是综合主义的立场。相反,在他们的作品中,他所查证并逐渐呈现出来的观点是:赞成威慑和再社会化。梅尔也考察了尼采认为的道德栖身于报应被抛弃之处的观点。在该书最后一章中,鉴于当代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关注对危害人类罪的惩罚,他对报应主义立场发起了挑战,并为再社会化进行辩护。


 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条)

  •     平卡德的推介真的不是黑吧......强制自由惩罚与法权的关系需要理清,本书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这一工作。书名改为“作为不支持报应主义的德国古典观念论”比较合适......但仍不失为有关惩罚的根据的重要著作。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