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

出版社:外国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1
ISBN:SH10208-70
作者:毛姆
页数:294页

内容概要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国小说家、戏剧家。1874年1月25日生于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之后,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92年初,他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正是根据他从医实习期间的所见所闻写成的。
从1897年起,毛姆弃医专事文学创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写了若干部小说,但是,用毛姆自己的话来说,其中没有一部能够“使泰晤士河起火“。他转向戏剧创作,获得成功,成了红极一时的剧作家,伦敦舞台竟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他的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这种空前的盛况,据说只有著名剧作家肖伯纳才能与之比肩。但是辛酸的往事,梦魇似地郁积在他心头,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他去表现,去创作。他决定暂时中断戏剧创作,用两年时间潜心写作酝酿已久的小说《人生的枷锁》。
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到过瑞士、俄国和远东等地。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写作间谍小说《埃申登》提供了素材。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诸岛;1920年到过中国,写了一卷《中国见闻录》。1928年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维埃拉,直至1940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
两次大战的间隙期间,是毛姆创作精力最旺盛的时期。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初期,他写了一系列揭露上流社会尔虞我诈、勾心斗角、道德堕落、讽刺,如《周而复始》、《比我们高贵的人们》和《坚贞的妻子》等。这三个剧本被公认为毛姆剧作中的佳品。1933年完稿的《谢佩》是他的最后一个剧本。毛姆的戏剧作品,情节紧凑而曲折,冲突激烈而合乎情理;所写人物,着墨不多而形象鲜明突出;对话生动自然,幽默俏皮,使人感到清新有力。但总的来说,内容和人物刻画的深度,及不上他的长、短篇小说,虽然他的小说作品也算不上深刻。这一时期的重要小说有:反映现代西方文明束缚、扼杀艺术家个性及创作的《月亮和六便士》;刻画当时文坛上可笑可鄙的现象的《寻欢作乐》;以及以大英帝国东方殖民地为背景、充满异国情调的短篇集《叶之震颤》等。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他的短篇小说风格接近莫泊桑,结构严谨,起承转落自然,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作家竭力避免在作品中发表议论,而是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让人物在情节展开过程中显示其内在的性格。
第二次大战期间,毛姆到了美国,在南卡罗莱纳、纽约和文亚德岛等地呆了六年。1944年发表长篇小说《刀锋》。在这部作品里,作家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小说出版后,反响强烈,特别受到当时置身于战火的英、美现役军人的欢迎。
1946年,毛姆回到法国里维埃拉。1948年写最后一部小说《卡塔丽娜》。此后,仅限于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同年1月25日,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1961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
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91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作者简介

月亮和六便士》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完成于1919年。他的这部小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
这个译本初版之时,本书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也产生巨大影响。
在这部小说里,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了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月亮和六便士》的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主人公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毛姆在小说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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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2条)

  •     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读书,因为最近在读的书要么是艰深的需要啃,要么是索然的只求看完。这本书我挺直腰板一气呵成地看完,它自身的语言就有这样的魅力,虽然有些作者机智的絮叨,但也让整个小说的节奏有张有弛。加上主人公击碎日常生活的故事,更让读者充满了阅读的兴趣。你不用对这个小说的背景有什么了解,就能跟着作者一起进入到斯特里克兰德的世界,他的原型是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高高在上的月亮与近在手边的六便士,我们选择了哪个,而哪个更是我们所能选择的。书中的叙述者对这个离经叛道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又恨又爱,但是仍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才,而多少人又因为这个天才而受伤,比如被他抛弃的妻儿,跟着他走而愿意放弃丈夫和舒适生活的大好人之妻,以及被妻子抛弃的大好人加平庸的画家,后两者虽然因他受伤,但是却也深深地被其感染。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我们总是怀着矛盾的情绪,正像我们对于自己一样。我们讨厌他的自私、不负责任甚至流氓气息,但同时又深深地为此着迷,正是这些,让他与世俗的生活断裂,真实地追寻自身向往的艺术,我们内心中某种理想性的东西被鼓舞并被激活,虽然在现实中我们并无多大可能付诸实现。他或许看来是放荡不羁的、玩世不恭的,但是却追寻最真实的活法,最真实的灵魂,这对于他来说就是美。作者说他并不追求善,而只是追寻美,他一生颠簸流离,穷困潦倒,只是为了美和内心追寻美的欲望。从六便士到月亮,他彻底而决绝地完成了转变。对于我们,我们其实都是脚踏在地上的芸芸众生,偶尔抬头看看远在天边的月亮,月光无限温柔,洒下来,清亮光洁。我们在为自己的六便士奔忙劳碌,就像推着磨盘的驴,日复一日,累了的时候,抬头看看月光,晒晒月亮,也是无限美好。其实,我更喜欢小说里的,是作者对于人性貌似轻描淡写,但却句句重磅的犀利,人性是多么矛盾而复杂,道德的力量在人性中显得可笑而微不足道,我们真正倾听内心的声音,会发现,高尚处有低贱,伟大处有卑微。我们常常不断规劝自己,并且也把这种规劝用于别人,但是你会发现,这更加让你饱受矛盾的折磨,对人有所失望,因为你有所期望,对己有所惶恐,因为你有所要求。如果你再宽容一些,而不是漠不关心,你再真实一些,而不是强加掩饰,那么就会开始欣赏世界这种原始的构造和搭配,这种原始的生命力之间的张力,对于此,我们只需要了解,而不要妄加评判。
  •     另一种生活——读《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我是先读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再读《刀锋》的,这两部长篇小说的题材虽然不尽相同,但也有不少可对比之处。首先,在两部小说里,叙述的主人公用的都是第一人称,身份都是作家,这本来属于限知叙述视角,但在小说里还穿插了第三人称叙述,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便利地叙述故事。由于双方都行踪不定,加上“我”与主人公也并不算特别熟识,因此叙述的时间跨度可以拉得很大,也可以方便地把不必要的情节给省略掉。其次,两部小说的主人公也有极为相似之处,我指的主要是思想的倾向以及受此指导产生的行为模式。毛姆本人不仅是个小说家,还写过许过剧本和评论,艺术修养很高,甚至还当过间谍,一生阅人无数,有一双洞察世事的锐利眼睛,他笔下的人物形形色色,主人公也常常是特立独行的。《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塑造出来的,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则是以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为蓝本。高更是印象派的代表画家之一,和梵高一样,他不仅热爱艺术,行为也不同于常人,曾经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过土著生活,并在岛上画出了他此生最杰出的作品。而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不是庸常之辈,虽然身为教授,但是他平时绝少与人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还经常劝他的学生不要在大学教书,尤其不能教哲学。人性是复杂而微妙的,这两位小说主人公就是极端的例子。《月亮和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四十多岁,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原本工作稳定,有一个结婚17年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可是有一天,他毫无征兆地离开了家,去了巴黎。妻子起初以为他是另有新欢所以才会弃他而去,直到后来知道竟是为了画画。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竟然想画画,甚至把她和孩子加上一起,都没有办法胜过画画在他心里的重量。思特里克兰德不多做解释,也不理会妻子的苦苦哀求与挽留。从此以后,除了画画,他什么也不关心。的确,他是没有钱,离开家庭到巴黎的时候,身上只有100元,住在巴黎一家极为破烂的旅馆里。当作家“我”来到巴黎找到思特里克兰德并责问他时,他的态度无疑是冷血的,妻子和孩子对他已经全无意义,他认为即使没有自己,他们也能继续生活。当“我”愤怒地问道:“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时,他只有三个字:“无所谓。”的确,从他决定弃绝人世、我行我素开始,世界上唯一对他有意义的事情就只有一件了,那就是画画。旁人的一切,他全都不会放在心上,对他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他过着一种谁见了都会大吃一惊的生活,他的个性也变得让人厌恶,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再也不需要为任何人而活了。这还不算,这个世人眼中的怪物,除了发疯一样地画画,最喜欢做的事情好像就是折磨人。几乎没有人欣赏他的画,只有一个叫施特略夫的蹩脚画家断定他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可是思特里克兰德并没有因此给这位“知音”什么好脸色看。这个贫穷善良的画家还把钱借给了他,可是他却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在旅馆里病得快要死了,也没有吃的,是施特略夫和“我”送他去医院,给他吃的东西。最后,施特略夫还说服了对思特里克兰德一直厌恶至极的妻子勃朗什•施特略夫,使她同意了把他接到自己的画室来住,甚至让她亲自来照顾他。这件事情最后演变成这个样子:斯特里克兰德病好了,施特略夫太太也爱上了他,她抛弃了丈夫和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更荒诞的还在后面:斯特里克兰德厌倦了施特略夫太太,并且抛弃了她,最后,她自杀了。数数他犯了多少宗罪吧,按宗教的教义,他必然要受到审判。然而,他依然如故,既不内疚,也不忏悔。在他的脑子里,依然只有画笔、图纸和油彩,这才是他的主宰,他的上帝。毛姆在小说中有一句话:“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对于斯特里克兰德,作家既感到恐怖,但同时又充满好奇,他想追寻这种奇异行为的动机,挖掘其中的根源。等作家“我”开始叙述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这位流浪艺术家已经四十七岁了。他住在太平洋上这座偏远而神秘的坦希提岛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正是这座绿色的海岛,彻底激发了他的创作力,毛姆是这样写的:“在这里,他在自己周围处处可以看到为使自己的灵感开花结果不可或缺的事物”,在这里,他是“得其所哉”,他异样的灵魂终于在这座海岛上找到了一个适合的躯壳。“我”从旁人的转述中得知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一些情况,他和当地一个叫爱塔的少女结婚了,住在一幢木头做的平房里。这座远离文明与喧嚣的海岛对斯特里克兰德来说,是一个真正的故乡。作家对此有一番论述,他认为有些人生来就未得其所,像是随意被抛掷在这世界上一样,因此他们要寻找自己的家园,这种对出生地的陌生感和对未知故乡的向往也许就是这类人流浪与追寻的根源。对于有些人来说,地理意义上的故乡不存在太大的意义,他们终其一生想要寻找的是一个一个可以安放精神与梦想的地方,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确定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地方,或者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等到不知道哪一天命运终于把他们来到这个地方时,灵魂猛然被用力地撞击一下,内心有一个声音在颤抖:这里,就是这里。作家“我”曾经认识伦敦一个叫阿伯拉罕的年轻医生,他才华过人,前程颇被看好,上任之前,他进行了一次海上航行,当他所乘坐的一艘货轮停泊在亚历山大港时,他被眼前这座从未见过的白色城市击中了,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召唤他。二十四小时后,他带好所有行李,登上了岸。我想用一个比喻来形容,也许就像坦希提岛之于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亚历山大之于阿伯拉罕就如同一块巨大的磁场,也就是他们想要接近和被吸引的地方。当他们终于靠近时,就会产生一股巨大而持久的磁力,灵魂所有的缺角在此处得以圆满,所以,他们再也离不开了。阿伯拉罕在亚历山大过一家公立医院拿微薄的薪水,衣着寒酸,可是他从未后悔过,宁愿就这样生活下去,一直到死。由于他在伦敦的离职,有一个人同行顶替了他的位置,这个同行由此飞黄腾达了,在他看来,阿伯拉罕无疑是个大傻瓜。作家“我”说:“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个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世俗的标尺只能丈量物质、声名和利益长宽高,可是对于灵魂的事,它从不过问。斯特里克兰德在岛上的生活已经时日无多,他染上了可怕的麻风病。周围的人纷纷远离他、躲避他,椰子园里最后只剩下他和爱塔,还有孩子们。连可怕死神的光临也无法打动他,他反而在一种恐怖、绝望的死亡氛围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力量。他拒绝让医生替他治病,他唯一需要的只有油彩。几年之后,当曾替他看病的库特拉斯医生走进画家破旧、黑暗的木屋子时,他惊呆了,他看见了一幅巨大的画卷在四壁和天花板上展开,有一股开天辟地般的气势,在油彩涂抹的森林和人物之间,奔腾着一种令人激动的原始力量。画完画之后,他的眼睛变瞎了,他经常坐在自己作了画的屋子里,用那双黑暗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作品。最后,妻子爱塔遵照他的遗嘱,将他的遗体和最后的画作,也就是那两间房子一起,一把火焚毁了,或者也可以这么说,他把一切都带走了。自始至终,小说的阅读者都被叙述者即作家“我”以及小说作者毛姆本人所操控,斯特里克兰德的所有故事对于读者而言都是间接呈现的,或者说是“二手”的,因此始终与阅读者保持着距离。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的行为怪异之极,很难被常人理解,甚至很容易引起反感,但是由于作家在小说中的“游走”,读者的思维会处于一种警觉的状态,从而使人进行深入的思考。读完小说后我感到,对于斯特里克蓝德,道德的批判显然是徒劳无力的,宗教的审判也是近乎虚无的。他选择的是一种极端的、不被理解生活方式,而促使他决定抛弃一切的触发点是什么呢,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小说也就无从交代。斯特里克兰德是神秘的,就像这个世界有无数不可解的谜一样,他让人束手无策,却也不敢小觑。在他身上,艺术已经被置于最高的位置,他的余生都在为艺术而狂热,金钱、名利甚至爱情,在他眼里都有如尘埃。和他有关的三个女人中,只有爱塔,这个真诚的土著女人曾经融化过他冰冷坚硬的心。得知自己得了麻风病,他坚决要爱塔离开他,可是爱塔根本不肯,她认准了“他是我的男人”,决定死也不要离开他。这一次,斯特里克兰德的眼睛涌出了泪水,虽然他很快又以一贯的姿态对女人嘲讽了几句。他是人群中的另类,性格中既有可怕的魔性,可是也带着某种原始的、神圣的纯粹。我想起韩国电影《醉画仙》里的天才的画家张承业,他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对艺术的狂热,这种疯狂紧紧地抓住了他们,就像是爬山虎的触角将整个墙壁紧紧攀住,死死包围,最后融为一体。电影最后,画家钻进了窑,把自己化为最后一把火,同自己最后的作品一起,烧出了他最后一件作品。这个结局和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与遗作共焚有类似之处,不同的是,张承业用自己活的躯体完成了艺术最后的升华,而斯特里克兰德则用死的遗体结束了只属于他的不朽之作。斯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找到了他梦想的归属,海岛充满原始热情与神秘气息的特征正好契合了他的疯狂与孤绝,他的心彻底获得了安宁。艺术之于他是没有世俗功利性的,他画画不为任何人,他也不关心他画作的结局,只有绘画本身对他是最重要的。在他心中时刻涌动着无法停止的潮水,只有画画才能表达,只要表达出来了,他也就满足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在乎。这就是斯特里克兰德。《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到一个朋友之死的触动,他渐渐对生活和生命的意义产生了困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从没有思考过的问题,他想弄清楚人生的终极意义。复员后,他既不进大学,也不想工作,并且还与未婚妻伊莎贝儿解约,独自来到巴黎。在巴黎,他每天只是泡在图书馆里看书,思考,他希望能在书里找到答案。虽然书籍给他带来了知识的满足和精神的丰富,但是他依然找不到答案。于是,他离开了巴黎,四处漂泊。经常和一些社会底层的人混在一起,吃不饱也穿不暖。最后,他来到了古老东方国度——印度,他学习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于是,他回到了伦敦,把自己的一些家财分给了朋友,并打算去美国当一名出租车司机养活自己,从此隐入人海。促使拉里的一生发生转变的是战争中的一个意外,原本应该丧生的是拉里,可是上天一个微妙的转折使得他的一个朋友死去了,而他活着。就如同在公路上有一辆车本来是向你撞去的,可偏巧有另一个不长眼的人从另一边横了过来,于是你眼睁睁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人,想象着那就是自己。命运的无常就如同宇宙中四处飞溅的流星,你无法确定它们究竟会落在哪一个星球上。他想知道,在这偶然的、无法掌控的命运之中,什么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于是他决定,要去追寻问题的答案。但拉里和斯特里克兰德不一样,斯特里克兰德是抛弃了世界去走一条他所知道的路,而拉里却是把自己抛入荒野去寻找连自己也不知道的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一样:“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当他在印度得到了一种灵魂上的顿悟后,我想他是赢了。后来,他把自己四处游荡与思考获得的心得写了一本书作为总结,并自己印出来送给朋友。当毛姆在看见拉里送给伊莎贝儿的那本书,放了几天都没有被翻阅时,他为拉里感到有点不值,因为他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作品别人却连翻一翻的时间都不给。回到伦敦后,拉里打算去美国后用开出租车挣来的钱养活自己,剩下的时间就看书。他说他不需要太多的钱,只要足够养活自己就够了。伊莎贝儿害怕贫穷吃苦,于是选择离开拉里,嫁给了百万富翁之子。艾略特•谈波登乐于炫耀,一辈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参加宴会,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世人看来,这才是正常的生活,而不讲究实际、不谈金钱名利的生活才是不可理喻的、荒谬的,只有傻瓜才会发疯一样地去追求艺术和所谓真理。小说中的毛姆也说:“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可对拉里来说,钱意味着的是束缚,而不是自由,名利也一样。他认为“一个人能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于是决定隐入喧嚣的尘世,独自去探索更多的人生奥秘。中国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拉里并没有要隐居山野,却必将离群索居。万人如海一身藏,这就是他选择的“另一种生活”。“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是毛姆在小说前页引用《奥义书》里的一句话,文言译作:“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我的看法是,拉里选择的另一种生活,类似于在刀的锋刃上行走,危险至极,这对想追寻终极意义的拉里来说却是自救之法,但却是很难得救的,因为他随时可能被刀锋割伤,或者失足掉下。其实不独拉里,《刀锋》中还有一些人,也过着这样一种生活,你可以称之为堕落,也可以斥之为败类,可是就是有一种令人深思的东西蕴藏在里面。其中我最想说的是苏珊•鲁维埃,她是一个模特儿兼妓女,最喜欢的做的事情就是和画家们厮混在一起。和不同的画家同居,看他们画画,听他们谈论艺术,如果哪个和她同居的情人不能同他谈艺术的话,她就会甩掉他。她还曾经和拉里一起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小镇上居住,那是一段不错的回忆。她的作为或许可以说是放荡的,但这是她乐于选择的生活,即便为道德所不容,为众人所不耻,但她 并没有妨碍谁。斯特里克兰德和拉里是另类,苏珊又何尝不是?小说中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这话放在斯特里克兰德和拉里身上尤为合适。他们是茫茫大海上的孤岛,海水翻卷也好,海风吹过也罢,他们都不去过问,只是独自坐在海中,仰望自己头顶的那片天空,作画或者思考,岛外的世界都与自己无关。有意思的是,毛姆喜欢的作家海明威的话却正好相反,他说,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整个世界是连在一起的,丧钟为你而鸣,也为我而鸣。读毛姆的小说,常常会读到奇异的人生,比之其他庸常的故事,往往能引起人更多的思考,就比如《月亮和六便士》与《刀锋》。
  •     故事讲的很好,毛姆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毛姆的特点就是不动声色之间紧紧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但是他所用的语言是朴实无华的,夸张的地方不多.高更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意义,放弃了尘世的名誉.对自己家人残忍,但是对艺术而言确实是幸事.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斯特里克兰德的救赎之路,或者说寻求一种幸福的解脱之路。毛姆的作品,没读之前一直以为是童话故事呵呵。
  •     自由国家的人思想果然进化的早。但作品还是废话太多。
  •     换了一本收藏
  •     很庆幸能在这个需要这种书的年龄读到这本书。英国人的嘴果然毒。
  •     查了一些高更的资料,貌似小说杜撰大于事实,起初我以为天才总要偏执,总要与众不同,艺术家只有抛开现实的一切才能有所成就。
  •     从心所欲自在逍遥 ,思特里克兰德对于世俗don't give a damn的人生态度太酷;也喜欢毛姆跑偏夹带的故事,比如在亚历山大港找到归宿放弃钱途的医生;创作欲的强大力量:必须画画就像溺水者;“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     当下最励志的逻辑莫过于鼓励个体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种极致的自由主义的思路的底蕴是对个体自主性与体验的绝对尊重。在这里我只想问自己和诸位一个问题,如果你的所谓自我选择的结果可能会一塌糊涂,你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吗?
  •     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对人物塑造的饱满。仿佛真的可以穿越时空,在观察,在对话。
  •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无论我有多不喜欢思特里克兰德的性格,也无法否认他为追逐梦想所作出的牺牲是何其的悲壮。但是,于我而言,我还是更想做那个俯身拾起地上六便士的人,然后倾听世人分享他们追逐月亮的故事。(图书馆的这本书又破又烂,还散发着一股诡异的味道。)
  •     满地都是六便士 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     天才!
  •     
  •     真想体会那种看到一副震慑人心的画作的感觉。 btw翻译的真好
  •     书中自有黄金屋。感觉每段话都是人生哲理。
  •     月亮还是六便士,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     1th 真他娘的蠢蛋!佩服主角的那种彻底挣脱人生一切的枷锁,去找到自我,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当看到最后他死时失明,血肉模糊,他这辈子活的值了,淋漓尽致了
  •     老早前看的,记录一下
  •     岛上的隐士,燃烧的太阳,逃离,灵魂归宿。
  •     天才寂寞坚忍的故事。到底世人的愚钝还是天才的缺陷?
  •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     天才天才我想要天才!
  •     老版的书,很有感觉。书名起的很文艺,内涵也很深刻。推荐。
  •     愿我也有这样的勇气
  •     还是想要月亮,还是想像斯特里克兰德一样
  •     一星扣在他对于女性的某些看法…让人觉得很不爽。
  •     同情斯特里克兰德。真的怜悯。被裹挟。被这种创造美的力量挟持。
  •     我更喜欢我的生活而不能为别的追求来牺牲它。
  •     施特略夫是个可悲的配角啊,
  •     作者是真牛逼
  •     2015年1月4日凌晨
  •     庸俗虚伪的文明和天才桀骜的灵魂。
  •     我的天啊 施特略夫和思特里克兰德的关系真是太可爱了!!!简直就像平时拌嘴但心里有很在乎的小情侣(仅限施特略夫2333)施特略夫又傲娇又可爱,一个明显的抖m,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个标准抖s,他们俩为什么不在一起??? (对不起(>人<;))
  •     好看,对于毛姆的语言风格爱到不行。希望我也一直拥有思特里克兰德的热爱。
  •     看到一个不可想象的人的生活状态。我惊异于主人公的勇气和奇异的个性。这是一本敲击心灵的书。
  •     在学校借到了这本书
  •     然而初感居然是:斯特里克兰德是傲娇。
  •     我最爱的书之一
  •     他抬起头看见了月亮
  •     (首先,我要重新拾起读书摘抄笔记)
  •     每一个人都是怪异的,作者没有走入俗套的解释他们怪异的性格形成-什么童年阴影成长环境之类的。只冷眼旁观,作者也怪。
  •     思特里克兰放荡不羁爱追寻 让爱塔把画烧毁是可以看见月亮嘛
  •     孤独的震动人心。
  •     小时候看过一本高更的画集,印象和书里对画作的描述大致相符,即使作为外行看不出具体好在哪里,也还能感受到那种从灵魂里迸发出的创作欲望。毛姆的小说用第一人称,让人有好像是我在探索这样一个离奇的人的生平的感觉。就是给主人公起的名字太长,六个字排列组合到结束都没能记住(是我笨…)
  •     断断续续竟然读了近一个月。我在忙着挣六便士,无暇抬头看月亮了。回头想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是平庸之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是,你热爱的东西会让你发光。
  •     终究还是读完了。
  •     看的第一部毛姆的作品,语言中闪着智慧的光芒,还很有趣
  •     寻时二刷
  •     关于本我的一本书。伟大的艺术都潜藏着破坏性的力量~
  •     以后印象派三大画家之一高更的人生故事为原型,或者说素材,加以毛姆式的创作,产物就叫《月亮和六便士》,毛姆适合写小段子一样的话语,辛辣傲娇,炸毛的猫。
  •     一个脱离了世俗,完全实现自我的人。比那句“通过我的画感受我的内心”更为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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