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经》章节试读

出版日期:2014-8
ISBN:9789881254892
作者:王志刚
页数:480页

《楞严伪经》的笔记-楞严经伪谬:世尊宣说神咒 - 楞严经伪谬:世尊宣说神咒

  ★“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楞严经》)
  持咒是唯有愚痴凡夫才有的外求行为,是遮道法,故而,佛陀把任何善、恶咒术皆称为畜生咒,列为邪命之一,并制戒禁止一切教授、学习咒术的行为。伪作楞严者编造世尊诵咒,实为诽谤。
  
  一、圣者绝不会如愚痴凡夫般诵咒外求
  见谛圣者以无欲无求自持,即使遭遇断命之苦,也绝不会如愚痴凡夫般诵咒外求鬼神之力。
  比如:
  “若见谛人生极苦甚重苦。不可爱.不可乐.不可思.不可念乃至断命。舍离此内。更从外求。或有沙门.梵志。或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脱我苦。是求苦.习苦.趣苦.苦尽者。终无是处。若凡夫人舍离此内。更从外求。或有沙门.梵志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脱我苦。是求苦.习苦.趣苦.苦尽者。必有是处。”(《中阿含经》)
  “谓不多闻愚痴凡夫。不遇善知识。不御圣法。身生觉极苦甚重苦。命将欲绝。出此从外。更求于彼。或有沙门.梵志持一句咒。或二.三.四.多句咒。或持百句咒。彼治我苦。”(《中阿含经》)
  唯有愚痴凡夫才会诵咒外求,更求于彼鬼神之类,希冀鬼神能帮其解脱困苦——求彼鬼神救治我苦、令脱我苦。
  二、无论任何善咒、恶咒皆名畜生咒,都在戒律禁止之列
  唯有愚痴凡夫才会因向外贪求而持咒,故而,佛陀把任何善咒、恶咒皆称为畜生咒,并制戒予以严禁。
  比如:
  “不得学习畜生咒,习者堕恶作。”(《律》)
  “不得教畜生咒,教者堕恶作。”(《律》)
  “学畜生咒,有两种罪:学之前行者,突吉罗;〔学之〕句句,波逸提。”(《律》)
  “教畜生咒,有两种罪:教之前行者,突吉罗;〔教之〕句句,波逸提。”(《律》)
  恰如任何咒皆为愚痴凡夫所持诵,故而称为畜生咒,佛陀也把愚痴外道的种种邪论称为畜生论。
  比如:
  “有一异学。名曰箭毛。名德宗主。众人所师。有大名誉。众所敬重。领大徒众。五百异学之所尊也。彼在大众喧闹娆乱。放高大音声。说种种畜生之论。谓论王.论贼.论斗.论食.论衣服.论妇人.论童女.论淫女.论世间.论空野.论海中.论国人民。彼共集坐论如是比畜生之论。”(《中阿含经》)
  三、任何持咒皆为遮道法之邪命
  持咒为遮道法,持咒者也必为凡夫,出家人持咒则为邪命。
  比如:
  “如余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为人咒病。或诵恶咒。或诵善咒。或为医方.针灸.药石。疗治众病。沙门瞿昙无如此事。如余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咒水火。或为鬼咒。或诵刹利咒。或诵象咒。或支节咒。或安宅符咒。或火烧.鼠啮能为解咒。或诵知死生书。或诵梦书。或相手面。或诵天文书。或诵一切音书。沙门瞿昙无如此事。”(《长阿含经》)
  咒语是从外而求之邪命,不能导向解脱。不依咒语邪命,乃正命之一。
  比如:
  “不为种种伎术咒说邪命活。但以法求衣。不以非法。亦以法求食.床座。不以非法。是名正命。”(《中阿含经》)
  佛陀还把咒术与女人、邪见等并列,作为应该远离为妙的世间三件事。
  比如:
  “女人及咒术,邪见不善行,此是世三法,覆隐而最妙。”(《增一阿含经》)
  其实,与诵持真言密咒相关的任何密印仪轨、坛城献祭等,亦为鬼神相应法,同样也都是凡夫、外道所为畜生法。
  四、持咒本质上都是在呼召鬼神、祈求帮助
  除了大量胡编乱造的咒语之外,咒语都是有含义、也都是可以翻译的。
  咒语翻译过来后,都是祝文,其内容不外乎是祝告、祝愿、诅咒、诅誓、拜求、请示之类的文字,大多是呼唤天、魔、鬼神及畜生以驱使、祈请、承办乃至摄受并予以教示,或仗自身福德威能祈祷祝福或令其遭厄解厄,等等。
  持咒,大都是在外求并呼唤鬼神之名,真正起作用的是鬼神,并不是咒语声音的本身。如果没有鬼神前来相助,仅仅是咒语声音本身则毫无作用。求人办事都是有代价的,既然持咒是呼召祈求鬼神做事,特别是喇嘛教中“诛法”之类的以恶咒祈求邪神,持咒者的下场也将会很悲惨,请参见前文《喇嘛教是嗜血的夜叉教》。
  鬼神也不能为所欲为,其能力与真正能做的事其实都是很有限的,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什么,特别是与善恶因果成熟相关之事,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
  另外,咒语是否灵验还与持咒者本身福德厚薄等因素有关,说白了就是,有福之人好办事,鬼神也更愿意依附或护持,或者说邪神也更愿意与有本钱的人做交易。
  福薄的人几无鬼神相守,往往念破嘴皮都不灵,且更容易为鬼神所欺。“邪见颠倒。作十恶业。如是人辈”则是“为鬼神所触娆者。”
  福厚之人百千鬼神依附护持,“修行善法。具十善业。如是一人有百千神护”则是“不为鬼神所触娆者”,即使不念咒,仅有强烈的愿望乃至随便说句话,能帮的事护法鬼神也都顺便办了。
  伪大乘经中的咒语,也一样大都是向各类神灵乃至千手魔王祈求之类的祷文。伪大乘经中的咒语之所以翻译时严禁义译,而只是用谐音音译,根本原因在于,若义译的话,就露出狐狸尾巴了,弱智的人也会起疑心:佛菩萨怎么会念诵恶鬼邪神的名字祈求帮助呢。
  有心追求真理与真相者,可以找精通梵语之人翻译所持咒语,结果绝非惊呆二字!
  五、楞严咒一样是在呼召鬼神
  楞严咒有神秘莫测之机吗?非也。
  先看看楞严咒文都呼唤了哪些鬼神吧。
  药叉揭啰诃——药叉;
  罗刹娑揭啰诃——罗刹;
  阿素啰——阿修罗;
  摩社诃啰——食产鬼;
  揭婆诃啰——食胎鬼;
  质多诃哩泥——食心鬼;
  唠地啰诃啰——食血鬼;
  芒娑诃啰——食肉鬼;
  计陀诃哩泥——食脂鬼;
  摩阇诃哩泥——食髓鬼;
  阇多诃哩泥——食气鬼;
  乌阇诃啰——食精鬼;
  皤略耶诃啰——食祭鬼;
  婆多诃哩泥——食风鬼;
  视微多诃啰——食寿命鬼;
  荼枳尼——狐魅鬼;
  阿乞史嚧剑——饿鬼;
  微怛啰迦——起尸鬼;
  (还有很多)……
  楞严咒文还祈求各类畜生。
  萨啰波——蛇;
  那俱啰——虎狼;
  怛乞叉——猪熊;
  ……
  楞严咒文不仅呼召鬼神,还祈求各类外道。
  比如:
  迦波哩迦——髑髅外道;
  那延那室啰婆拏——裸形外道;
  ……
  佛陀绝对不会去念诵呼唤鬼神、畜生、外道的名字并祈求帮助,《楞严经》后文中说诸佛都是日夜祈求这些鬼畜而成佛道,更是伪作楞严者瞪眼胡扯。
  六、咒术不敌业力
  业力成熟时,一切咒术都将徒然无功。
  比如:
  “(老病死等)来至此身。不可障护。亦不可以言语.咒术.药草.符书。所可除去。”(《增一阿含经》)
  “为人咒病。或诵恶术。或为善咒。或为医方.针灸.药石。疗治众病。入我法者。无如是事。”(《长阿含经》)
  业报必成熟于自身五阴,即所谓果报必自受,即使是佛陀,也无法以所谓的“加持”改变他人业报。
  比如:
  “世尊闻长寿童子身婴重病。晨朝着衣持钵。入王舍城乞食。次第到长寿童子舍。长寿童子遥见世尊。扶床欲起。乃至说三受。如叉摩修多罗广说。乃至病苦但增无损。”(《杂阿含经》)
  七、佛陀根本无须诵咒外求鬼神帮助
  事实上,福德之人说句话,比福薄之人念咒念破嘴皮都好使。人世间事亦复如是,权贵之人一句话,若可接受,福薄之人少有不从之理。同样道理,佛陀但依诚实语,若仅为鬼神作祟而非恶业成熟,鬼神罕有继续为乱而不消停的道理。
  比如:
  在《杂阿含经》中,罗睺罗阿修罗王障月天子,诸月天子来向佛求助说“佛哀愍世间,愿解阿修罗”,佛陀对罗睺罗阿修罗王说“罗睺避虚空,速放飞兔像,罗睺阿修罗,即舍月而还”等偈语,罗睺罗阿修罗王则“疾舍月还”。
  事实上,对于阿难尊者被恶咒所缚之事,依《律》所记,佛陀也只是为阿难尊者说了赞三宝偈,阿难尊者依此“佛者最极尊于世间”、“法者最极尊于世间”、“僧者最极尊于世间”等佛说赞三宝偈而得三宝之力,“以此实义。于旃荼罗舍得解”、“乃尊诵佛语从旃荼罗舍得解。还向只桓。”
  凡此种种可见,所谓世尊宣说楞严神咒,纯属子虚乌有之事。

《楞严伪经》的笔记-楞严伪谬1-4.辟支佛亦来佛所 - 楞严伪谬1-4.辟支佛亦来佛所

楞严伪谬1-4.辟支佛亦来佛所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并其初心。同来佛所。”(《楞严经》)
  二佛不并世,故而唯有无佛之世才有辟支佛,若佛出世则必无辟支佛同在世间,此乃经律反复宣说的世间常法。佛陀说法时辟支佛与会,或闻法当下证得辟支佛,都是伪大乘经惯常之错谬。
  
  一、无佛之世才有辟支佛
  梵语pratyeka-buddha,音译为钵剌底迦佛陀,简译为辟支佛,是于无佛无法之世独自觉悟缘起法的圣者。若意译,则旧译为缘觉,新译为独觉。辟支佛=缘觉=独觉,三者实为同一个词的或音译,或意译,或旧译,或新译,唯译法不同,含义则毫无差别。
  二佛不并世、世无二佛之号,故而辟支佛必独自觉悟而不会在有佛有法的时代出现,只有无佛无法之时,才会有辟支佛出现利益众生,此乃经律反复宣说的世间常法。也就是说,释迦佛教法完全灭尽之前,绝无辟支佛出现之可能。
  比如:
  “欲使现在有二佛出世。无有是处。”(《长阿含经》)
  “欲使一时二佛出世。无有是处。”(《长阿含经》)
  “无佛出世。尔时复有辟支佛出世。”(《增一阿含经》)
  “辟支佛者无师自觉。”(《增一阿含经》)
  律文亦如是说。比如:
  “若佛如来未出世时。当有辟支佛出现于世利益苍生。”(《律》)
  “世间常法。若佛不出于世。当有辟支佛现教化。”(《律》)
  “若无佛出世。当有独觉。在于人间。怜愍有情贫穷之类。”(《律》)
  “常法如是。世间无佛。当有独觉。饶益哀愍诸困厄者。”(《律》)
  二、佛陀出世前,辟支佛必皆先取灭度
  二佛不并世、一佛境界无二尊号,故而辟支佛不可能与佛陀同时出现于世。即使于佛陀将出世之前已证辟支佛者,也必应先取灭度入无余涅槃。
  比如:
  “尔时此山中有此五百辟支佛。居此仙人山中。如来在兜术天上欲来生时。净居天子自来在此相告。普敕世间。当净佛土。却后二岁。如来当出现于世。是诸辟支佛闻天人语已。皆腾在虚空……诸辟支佛即于空中烧身取般涅槃。所以然者。世无二佛之号。故取灭度耳。一商客中终无二导师。一国之中亦无二王。一佛境界无二尊号。”(《增一阿含经》)
  再比如:
  “如是乃至生于十子。皆悉出家证辟支佛道。尔时其母。与此十子疏布衣服。时彼十子共白母曰。我今便入涅槃不须此物。尔时十辟支佛白母言。净饭王子释迦牟尼。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母将此衣服可施与彼。必当获得无量果报。作是语已。即于宫中现十八变火化而灭入无余涅槃。”(《律》)
  另外,本应独自证得辟支佛者,若恰遇佛陀出世,则只能闻佛说法而证阿罗汉,摩诃迦叶尊者就是典型案例之一。若佛不出世间,迦叶尊者将独自觉悟成辟支佛,因恰值佛陀出世,他则只能通过闻法而成阿罗汉,经律之中对此皆有记说。
  比如:
  “若当如来不成无上正真道者。我则成辟支佛。”(《增一阿含经》)
  “若不遇如来出世。应得辟支佛而入涅槃。”(《律》)
  佛陀在世时,既不可能有辟支佛与会闻法,也绝对不会有佛弟子自称证得缘觉。在同一时代,根本不可能既有证得阿罗汉又有证得缘觉的情况出现,那只是在晚世伪大乘经中才会有的荒唐事。
  三、缘觉即是独觉、辟支佛,三者含义完全相同
  一词多译,恰如须陀洹果=预流果=初果一般,辟支佛=缘觉=独觉,三者含义完全相同,经律之中又经常互相替代使用。
  比如:
  “佛言。乃往过去。于此乌卢门荼山。有三居处。一处有五百缘觉。一处有五百仙人。一处有五百猕猴。时此兽群头主……闻独觉声。即便往诣。亲近而住……往昔猕猴与缘觉同住者。今忧波掬多是。”(《律》)
  这段律文之中,缘觉=独觉,且缘觉与独觉二词反复互相替换,亦证明无佛出世方有缘觉。
  再比如:
  “乃往昔时无佛出世……时世唯有辟支佛……缘觉。若不观察。不预知其事。辟支佛夜止宿。拟于明日平旦乞食。”(《律》)
  这段律文之中,辟支佛=缘觉,且二词互相替换。
  四、伪大乘之缘觉非辟支佛乎?
  为了给《楞严经》中辟支佛亦来佛所之谬说圆谎,伪大乘信徒不惜更造邪说。
  比如:
  ★“佛出世时,跟佛修十二因缘而悟道,叫缘觉;独觉是无佛出世时……”(宣化上人《楞严经浅释》)
  佛陀经律之中,根本没有把辟支佛分为缘觉与独觉两种。伪大乘信徒自欺欺人地把辟支佛译为缘觉,以为这样缘觉就不是辟支佛、可以出于佛世了。
  即使把辟支佛说成缘觉,缘觉还是辟支佛!只要是辟支佛,哪怕称为缘觉,也还是辟支佛,必出于无佛之世,若有佛之世,必无缘觉。
  妄想把辟支佛称为缘觉,从而否认缘觉就是辟支佛,此乃伪大乘版的白马非马诡辩论。伪大乘的这个说法,其实比白马非马之论更加愚痴,至少白马非马论还是建立在马确实分白马与黑马基础上的,而辟支佛根本就无法分成缘觉、独觉两种,辟支佛=缘觉=独觉,三者完全是一件事!
  所有邪教的痴迷信徒都是如此,为了伪证、掩盖一个邪见而更造诸多自相矛盾的邪说,如是辗转而无出期。
  假若伪大乘者执意坚持缘觉是值佛在世辟支佛之邪说,那么,请先务必指出《法华经》等伪大乘诸经中如下之说为邪说。
  ★“若复有人无有师法。自从意出求至寂然。欲独灭度觉诸因缘。于如来法而行精进。谓缘觉乘。”(《法华经》别译之《正法华经》)
  ★“求缘觉者。从此命终。当生他方无佛之处。生大种姓诸根具足。以过去世善根力故。离于欲火而行出家。七日之后成缘觉道。利益无量无边众生。入般涅槃。”(《大宝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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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伪经》的笔记-第4页 - 邪说举隅:在家居士不可读律藏?

佛陀说:“诸比丘!月轮是显露而光辉,并非隐覆。诸比丘!日轮是显露而光辉,并非隐覆。诸比丘!如来所说之法律是显露而光辉,并非隐覆。”(《增支部》)
  或译为:“诸比丘,这三种东西是毫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经、律也!”
  原始佛陀正法律中,从未禁止居士了解乃至持守出家戒。恰恰相反,在南北传诸《阿含经》中,佛陀不仅曾多次为在家居士讲解出家戒,甚至赞叹在家居士持守种种出家戒的行为。比如,在《沙门果经》或《寂志果经》中,佛陀为阿阇世王详细讲解出家戒;在《裸形梵志经》或《迦叶师子吼经》中,佛陀为某裸形外道讲解出家戒;在《鞞婆陵耆经》中,佛陀详细地讲解了在家居士难提波罗陶师所持守之种种出家戒,等等。
  在《阿含经》中,在家居士持守不淫欲清净梵行五戒的案例更多。注意,梵行指的是离欲、不淫欲,而非仅仅不邪淫。
  比如:
  “予之优婆塞弟子,在家者,白衣而梵行者,由灭尽五下分结,为化生者,于彼处涅槃,由彼界而为不还(此欲界)者,实不只百……乃至……不只五百,尚有更多优婆塞弟子。”(《中部·婆蹉衢多大经》)
  著名的郁伽长者也是典型案例之一。他受持不淫欲的清净梵行五戒之后,甚至回家遣散其妻妾,使再嫁他人。
  “郁伽长者从世尊自尽形寿。梵行为首。受持五戒已。稽首佛足。绕三匝而去。还归其家。即集诸妇人。集已。语曰。汝等知不。我从世尊自尽形寿。梵行为首。受持五戒。汝等欲得住于此者。便可住此。行施作福。若不欲住者。各自还归。若汝欲得嫁者。我当嫁汝。”(《中阿含·郁伽长者经》)
  因此,依真正大乘《阿含经》为正法的南传上座部僧团,至今依然保持着鼓励在家居士阅读律藏、学习和了解比丘戒律的传统。
  佛陀圣戒乃佛陀正法律存在的标志,自然也就成了魔子魔孙首先要大力加以破坏的,因此也就逐渐流变出“比丘不得为在家居士讲出家戒”、“在家居士不可读律藏”之类的谬论。
  在家居士了解比丘戒律,不仅可以增长对三宝的净信心,还可以如法如律地护持三宝,也可以依法依律辨别《楞严经》等伪大乘经中大量违律之处,更可以依法依律照破种种流变邪教邪说。
  千百年来,包括《楞严经》在内的万千伪大乘经虽然处处错谬却少有人能辨别清楚,除了从未读过真大乘《阿含经》哪怕一遍、却浸淫伪大乘经日久以至习非成是外,不了解佛陀圣戒同样是重要原因。

《楞严伪经》的笔记-第1页 - 楞严伪谬1-1.阿若憍陈如,未列上座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中略,下同)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那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楞严经》)(注:★后的文字为伪经或邪说,下同。)
  ★“时憍陈那起立白佛。”(《楞严经》)
  依律,僧众在行、住、坐、集、食乃至唤名等任何情况下,皆应依座次行尊重法。与会之阿若憍陈如是整个僧团中最为上首的第一上座比丘,若未依座次上首而坐即为违律。任何经中若有憍陈如与会或在场,而唤名时却未先举,必是于戒律无知者所篡造之伪经。
一、依律,僧众在在处处皆应依座次行尊重法
  “佛言。畜生无知。尚相恭敬行尊重法……从今先受大戒乃至大须臾时。是人应先坐、先受水、先受饮食。”(《律》)
  “诸释氏童子于一面坐已,言世尊曰:‘我等释氏有骄慢。此处,剃发师优波离长夜为我等之仆。请世尊先令彼出家,我等向彼敬礼、迎送、合掌、恭敬,如此我等释氏除释氏之骄慢。’时,世尊先令剃发师优波离出家,后令彼诸释氏童子出家。”(《律》)
  若僧众座次混乱,即为违律得罪。
  比如:
  “诸比丘应须善知年夏次第及坐次第。不依次食。得越法罪。”(《律》)
  “若不恭敬唤上座者突吉罗。”(《律》)
  畜生尚且互相恭敬行尊重法,智慧更高的世俗人类,同样有长幼尊卑之序,故而,绝不会有以下这样座次混乱的新闻报道──出席这次全国大会的有:西安市东里村长、广东省长、兰州市长、国务院总理等。国家主席首先做了大会发言……
  二、与会之憍陈如应为最上首的第一上座
  阿若憍陈如,经律中又译为憍陈那、拘邻、俱邻等,是佛陀最初所度五比丘中最先证果的第一弟子,是上座中的第一上座。
  比如:
  “上座之上座,尊者憍陈如。”(《杂阿含经》)
  “初化拘邻真佛子,最后小者名须拔。”(《增一阿含经》)
  “世尊告诸比丘。第一弟子。博识多知。国王所念。所谓阿若拘邻比丘是。”(《增一阿含经》)
  “世尊告诸比丘。我声闻中第一比丘。宽仁博识。善能劝化。将养圣众。不失威仪。所谓阿若拘邻比丘是。初受法味。思惟四谛。亦是阿若拘邻比丘。”(《增一阿含经》)
  “诸比丘!我声闻中第一比丘,出家久者,是阿若憍陈如。”(《增支部》)
  三、经中唤名时,憍陈如必列第一
  经律中但凡并列提及憍陈如与其他尊者,唤名时必应先举,否则,必是不明律制者所妄造,不仅《楞严经》属于此列,如附文之《大宝积经》等诸多伪大乘经也常有此堕。
  例一: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有诸上座比丘随佛左右。依止而住。所谓尊者阿若憍陈如.尊者摩诃迦叶.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诃目犍连……如此及余上座比丘随佛左右。依止而住。”(《杂阿含经》)
  例二:
  “我见梵天亦复如是持伞盖覆灯。随拘邻比丘后行。释提桓因亦复持伞盖覆灯。随摩诃迦叶后行。袟栗帝罗色吒罗天王亦持伞盖覆灯。随舍利弗后行。毗楼勒迦天王亦持伞盖覆灯。随大目犍连后行。”(《杂阿含经》)
  例三:
  “尊者阿若俱邻.摩诃迦叶.舍利弗为彼梵天种种说法。示教照喜已。即入三昧。如其正受。于梵天没。还舍卫国。唯尊者大目犍连仍于彼住。”(《杂阿含经》)
  例四:
  “时。尊者憍陈如与众多比丘于近处经行。一切皆是上座多闻大德。出家已久。具修梵行。
  复有尊者大迦叶与众多比丘于近处经行。一切皆是少欲知足。头陀苦行。不畜遗余。
  尊者舍利弗与众多比丘于近处经行。一切皆是大智辩才。
  时。尊者大目犍连与众多比丘于近处经行。一切皆是神通大力。”(《杂阿含经》)
  乃至律中亦复如是。
  例五:
  “此是上座阿若憍陈如所住之房……次至尊者大迦叶波所住之房……次至尊者舍利子所住之房……次至尊者大目犍连所住之房……”(《律》)
  另外,★“如此会中摩诃迦叶。”(《楞严经》)
  依上述数例经律可知,与会之摩诃迦叶未列上首,亦为伪作楞严者之无知疏漏,恕不赘述。

《楞严伪经》的笔记-第3页 - 前言

佛陀常常赞叹摧伏邪论、破斥邪说,并反复以声闻圣弟子可善破异论作为佛陀入涅槃的条件之一。
  比如:
  “宜应时时摧伏愚痴外道。建立正论。”(《杂阿含经》)
  “汝罪魔王。我未入涅槃。何以故。我未有声闻弟子聪明智慧。若有他问如法而答。善破异论广建正法。”(《律》)
  “若我圣众声闻弟子。未有智慧通达聪明辩了以正法言。摧伏邪论显扬圣教能流通者……我今无宜入大涅槃。”(《律》)

《楞严伪经》的笔记-第1页 - 前言

诸部《阿含经》,是最原始、最权威、最具公信力的佛陀原始正法,是海内僧俗四众,无论南传与北传,乃至诸宗各派所共许、唯一公认是佛陀金口所说之最真实可信之经,为诸上座大比丘众、上首大弟子、耆宿长老核心僧团所护持、所弘传,是佛法的核心和根基。佛陀真正最殊胜之大乘佛法唯有诸部《阿含经》及其中所说四谛八正道。
比如:
  “诸佛之最胜法义,即:苦、苦之集、苦之灭、苦灭之道。”(《长部》)
  “若有无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中阿含经》)
  “何等为正法.律乘.天乘.婆罗门乘.大乘。能调伏烦恼军者。谓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杂阿含经》)

《楞严伪经》的笔记-楞严伪谬1-20.法身,常住真心 - 楞严伪谬1-20.法身,常住真心

  ★“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楞严经》)
  妄执离于五阴诸尘,有常住真心为法身,则堕于五阴为我所之萨迦耶见。
  
  佛陀反复强调:“予亦未曾见常住、常恒、久远、非变异法而得永远如其状态之存在,未曾见如是之所有物也。”(《中部》)
  一、教法与证法,喻为法身
  法身,并非如像法后伪大乘所编造的,存在常住不坏的法性身,简称法身。于佛陀正法中,佛陀所传之教法与圣者所成就之证法,比喻为法身。
  比如:
  “释师出世寿极短  肉体虽逝法身在
  当令法本不断绝  阿难勿辞时说法
  迦叶最尊及圣众  弥勒梵释及四王
  哀请阿难时发言  使如来教不灭尽”(《增一阿含经》)
  这是把如来教法,也就是经藏、法藏等法本,比喻为法身。
  再比如:
  “契经今当分四段  次名增一二名中
  三名曰长多璎珞  杂经在后为四分
  尊者阿难作是念  如来法身不败坏
  永存于世不断绝  天人得闻成道果”(《增一阿含经》)
  这是把《增一》、《中》、《长》与《杂》等四部《阿含经》──如来经藏,比喻为法身,人、天听闻可得圣道。
  再比如:
  “阿难白佛言。设如来灭度之后。正法存世当经几时。佛告阿难曰。我灭度之后。法当久存。迦叶佛灭度后。遗法住七日中。汝今。阿难。如来弟子为少。莫作是观。东方弟子无数亿千。南方弟子无数亿千。是故。阿难。当建此意。我释迦文佛寿命极长。所以然者。肉身虽取灭度。法身存在。”(《增一阿含经》)
  这还是把佛陀所传之教法、正法、遗法,比喻为法身。
  除了佛陀清净教法以外,圣者所成就之证法同样比喻为法身。
  比如:
  “己身戒成就.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复能教人成此五分法身。身能教化。复能教人使行其法。”(《增一阿含经》)
  “若比丘戒身.定.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具足者。便为天.龙.鬼神所见供养。可敬.可贵。天.人所奉。是故。诸比丘。当念五分法身具足者。是世福田。无能过者。”(《增一阿含经》)
  这是把圣者所证成之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等证法,比喻为法身,因证法共有五分,又名五分法身。
  唯有圣戒等四不坏净成就的初果以上之圣者,始可名为已具分证法身,究竟解脱者方可名为五分法身具足。
  凡夫众生完全不具一丝一毫的法身。
  比如:
  “其有比丘著利养者。不成五分法身。不具戒德。”(《增一阿含经》)
  法身唯圣者所证,凡夫尚且没有法身,则伪大乘所说生佛不二、同一法身更属妄言。
  比如:
  ★“以真心是法家之身。凡圣同共一法身故。”(《宗镜录》)
  之所以把佛陀所传之教法与圣者所成就之证法比喻为法身,皆因佛陀乃至一切圣者,看重佛法与智慧甚于身命,乃至以法为身、以慧为命,合喻为常说的法身慧命。
  二、诸法皆无常、苦、无我,是为法性
  佛陀正法,诸法之决定共性名之为法性,即无常法性、苦法性、无我法性。
  比如:
  “彼外地界虽如是伟大,犹知其无常性、知其坏法性、知其灭法性、知其变易法性。”(《中部》)
  “无论如来出世,或如来不出世,彼界、法住性、法决定性亦定而住,一切行是无常……一切行是苦……一切法是无我。”(《增支部》)
  无常是法性,苦是法性,无我是法性,且无论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无常、苦、无我等法性决定常住。
  十二因缘法则及无常、苦、无我等诸法共性皆为常住法则。
  比如:
  “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彼如来自知成等正觉。显现演说。分别开示。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缘无明有行。乃至缘生有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苦阴集。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苦阴灭。”(《杂阿含经》)
  佛陀正法中,法身与法性是含义不同的两个名词,凡夫虽无法身,但必具法性,皆具无常法性、苦法性、无我法性,却非能生万法的常住不坏法身、真心。
  比如:
  “无有如是分之自性,获得常、恒、永住而有不变易之法,相似永住而应正住者。比丘!若有如是分之自性,获得常、恒、永住而有不变易法者,梵行住者则无能正尽苦。比丘!无有如是分之自性,获得常、恒、永住而有不变易法故,梵行住者有能正尽苦。”(《相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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