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书评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3-1
ISBN:9787508635750
作者:林特特
页数:304页

时光仍在,是我们飞逝

人世无常,时光也似无心,好在我们行过的每一段路,都有人相陪。无论那是何种形式的陪伴,互相欣赏的两个人,或互相讨厌的两个人,若是感情足够深,都恰似相爱一场。两个人的相处恰似一场博弈,你的目光始终陪伴对手,而对手才是最了解你的人。一个了解你的弱点却又不离开你的人,一定是爱你的。  每一个无害的微笑,背后都可能有潜藏的暗涌,但那些暗涌最终又可能会荡成细碎的觳纹,消解在漫长的时光中。渐渐地,爱人的鬓发斑白,仇人的眉梢眼角也不再有戾气,岁月把每段人生碾进尘土,风霜拂面,一辈子终究是短暂的。是我们,共生与对峙,争夺又依赖的两个人,让爱恨延长了彼此的生命。夕阳下互相搀扶的老夫老妻,不会在意年轻时谁背叛了谁谁又报复了谁;拄杖扶犁田埂上相遇的乡间妯娌,也早已忘记了她们一生的恩怨争斗,她们满是皱纹的脸上浮出微笑,对小辈们说着:“我们是老姐妹了。”小辈们羡慕着她们的友情,可是没有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没有一种人生不是用细节零零碎碎拼凑而成,掰开了揉碎了,用显微镜放大千百倍,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鸡零狗碎的计较,在当年看来也都是天大地大。  所以没有人能以此为鉴,哪怕了解了也不能幸免。人生这条单行道,只好走到尽头再怅然回望。可是总有些人是不同的,她们直爽而又通透,一边经历着自己的人世沉浮,一边却时时能跳出来冷眼旁观别人的人生,将那一两个月或是三五十年,浓缩成短短的一篇故事,不带感情色彩,也没有心灵鸡汤式的规劝,甚至不曾雕琢文字。林特特就是这样的人,她快刀斩乱麻,从不卖关子,她像个干净利落的说书人,又像是对身边的朋友闲话家常,没有一句废话,没有冗杂的情感诱导。她带着几分悲悯,几分任其自然的态度娓娓道来,有时戛然而止,留你倾身皱眉期待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结局,而她只是淡然一笑。  大概就是这样了吧。浮生万事,不就是这个样子的么。故事还在继续,何必太早盖棺定论。已经存在的事最好能去理解,已经行至过半的路最好能去坚持。世上没有完美的感情,只有无尽的包容和忍耐。世上也没有永远的对手,因为每一场博弈都终将和解。  如果你沉浸于对比自己的现男友和以前的追求者,她会冷冷地说一句:“不过是怀念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仿佛还有选择的权利。”如果你对多年的婚姻牢骚满腹,她也会认真地规劝一句:“对于平淡的婚姻,还是应该向内而不是向外寻找应对方案。”她这样的人是可以倾谈的友人,而不是肆意撺掇的闺蜜。她会与你谈爱情,谈成长,谈千头万绪的亲情中琐碎的温暖,谈钢筋水泥的城市中表里不一的人生,谈生于想像毁于现实的白马王子,谈转瞬即逝的梦想。人贵能知人,而最最珍贵的,是懂得惜福。

出现在生命中的一切,坦然接受就好

非常同意作者在序中所写的一段话,人类亲密关系的实质,其实就是相互的对峙,博弈,共生,互利,争斗,争夺,依赖和依存。年轻时,任何一种感情和情绪都来的那么强烈,爱要爱的山崩地裂,恨要恨的痛彻心扉。然而多年之后,时过境迁,再回首往事才发现,留字记忆中的都是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这其中当然有亲人、有爱人、有友人,也有曾经的敌人。爱人陪你到老,敌人又何尝不是?如果没有曾经的敌人,也许就不会有现在的自己。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这是一篇命题作文,把已经阅读完毕的《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放在我的右手边,开始静下心来码字。所谓的读后感,未必要大雅地旁征博引,也不必大俗地言必称书中一二三四,或许只有怀着阅后即焚的仪式感以及对每一位作者的敬畏,我们才能放下阅读者常有的某种审视感吧。有好事者会去统计和测算人的一生究竟会遇到多少人,在所遇到的人群当中又有多少会成为你的爱人或者仇人——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我始终看不到其中的各种或内在或外在的联系。人的一生或许能遇到许多人,然而大多数人着实谈不上用爱与恨去与之匹配,爱人还好,因为爱的宽泛,而真正的仇人,如果不是国怨家仇,何来这么多罪不可赦的恨?正如书上标题所说的,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人都老了,还包括自己,现在进行时也好,完成时也罢,人老就是一种殊途同归,爱恨情仇回过头来看都不过是那么回事,你还有什么理由去去纠缠、去抱怨、去喋喋不休呢?前几日家里高寿的奶奶病逝,回顾奶奶的去世前的这几年,她的身体行动已经有所不便,情绪上也有了消极的影响,好在父辈们的孝顺,天伦之乐也算享尽,憾事虽然有,但终究属于末流。在最后的遗体告别的时候,曾经跟奶奶生活的许多快乐的点滴竟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闪现出来, 恍惚之间,我似乎模糊地感觉到了爱人老去甚至是离我们而去的一种悲凉。爱人已是如此,仇人又如何?回顾活着的这几十年,生活中身边恨之入骨的仇人究竟没有被我找出来,可谓是一桩幸事,可即便是有, 我实在也想不出恨究竟能与人带来何种的好处,或许有的只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快感吧。可再恨的人,还不是一样老去?在命运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无助?人都逃不出“终结”,与“己”相似,同病相怜,何恨之有?爱人也好,仇人也罢,终究是会老去的。酸甜苦辣,嬉笑怒骂,成王败寇,爱恨情仇,不过如此,人一旦一并地老去,还有什么借口去辩个你我他?举起而又悬而未决,是时候考虑放下了。

生活不过就是“你”和“我”的来来去去

前几日去见发小聊到的话题总会兜转在当年她的桃花运上。我和发小从小认识,在一起上学又是同桌,她生的漂亮水灵很会唱歌,于是自然也是很多人喜欢的对象,有人追求情书不少,却是在校没有正式恋爱经历。结婚之后每当聊天她总要多少感慨下为何不多多恋爱再去结婚浪费自己大好青春,不过口气并无多少遗憾,反而会有些调侃的意味在。其实我们的人生也就如书中很多主人公大多相同,情人,恋人,敌人,家人,爱人,讨厌之人,厌烦之人等等,生活总是不缺乏这些。有些人在某些时刻会让你觉得一定不会忘记或者说以后也不愿见到,更甚至希望ta马上死掉,但是多数情况下都只是在脑海里有所印象的留下来。时过境迁再次忆起会想“不知现在怎样”。记得曾看过一句很矫情的话,大概的意思是,好的恋人会让你看到整个世界,我想应该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渡”你的人。其实不论好的或者不好的,不论是否是恋人,在生命中出现过的重要的人都是那个“渡”你的人。因为讨厌A所以决定一定不可以像A那样好吃懒做,因为觉得B皮肤光滑所以学习B多喝牛奶,我们总是在遇到很多人然后离开很多人,她或者他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多少都是有影响的作用的。只是,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而已。他们是“渡”我们的人。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且行且珍惜!

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搭配的,爱人也好,仇人也罢,都敌不过时间的流逝,与岁月的催磨,一时的快乐,或许永远的痛,但都只不过过眼云烟。人生慢步走,一路的相遇,都是缘分吧。想想没有那些爱的人,恨的人,生命到此,该多么的寂寞、孤独,和无趣啊。且行且珍惜。那些遇见,那些瞬逝的美好抑或……

姐妹

我是独生子女,没有过亲的姐姐或妹妹,但在这本书中看到一个令人唏嘘的姐妹之间的故事,《让敌人幸福的生活》。书中有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姐妹之间其实是最亲密的敌人,她们争夺的是父母有限的资源,对资源占有的不同配额决定了各自成为什么样的人——这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和几个姨妈之间的“争斗”。二姨因为最听话,被选择为姥姥养老、追随过日子的对象,也注定了她一辈子留在小镇上。小姨因为最不听话,一心往外奔,所以,早早接了姥爷在工厂的班,后来又通过个人努力去了省城发展。人是生而平等的吗?即便是一母同胞,也会有所区别,也会有不同的命运,而最原始拿来博弈的竟是个人的“性格”。

勿勿岁月,不过一场空

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智慧的文字描述人生,受益匪浅.我就喜欢简洁的评论.为毛一定要凑字.

白马总在黑夜抵达,最初的梦想总遗落在迷人的繁华处

其实在看这本《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之前,基本没有看过林特特的其他文字,包括此前那本颇为励志的《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总觉得这些应该是年轻,再年轻的人,才会努力去读的,也恰是他们急需和以此类图书喂养自己的青春之梦的,所以总是离得远远,仿若看着青春的折腾,看着就好。细想,甚至偶然的机会读下来,想想此前的观感,或许是后青春的疲惫,或许是许多青春时的冲动(冲劲)渐化为日常的点滴,也更或许因为现实的催逼,而渐渐忘了日子可以新鲜打理,忘了自己。真正“看上”这本书,说来很简单,只是因为很喜欢“白马总在黑夜抵达”这句话(是书中一辑的名字),喜欢一篇短而无华的《忘了唱歌的人》,喜欢这个简单的故事:一个记者进山采访,过河预见一船的渡河的孩子唱起《最初的梦想》,然后记者“心中一动”,想起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最初的梦想,和后来的奔波,但真正打动人的,是记者发现自己的遗忘,遗忘了最初的出发,遗忘了最初的梦……一身尘土不足惧,若是心已不在呢?感谢与书的相遇,感谢心与心的提醒。

漫漫一生何其长

上周和何boss聊天,她还问我如果现在叫我写一篇文字,不限定内容,我大概能写多少字,我说五六百吧,在她看来好像挺不可思议的。是啊,进了大学像是象牙塔,很久没写过字画过画了,全部是通过键盘和手绘板。我们复制粘贴,我们活在信息的年代,只是信息或者说是资讯,各类大大小小家长里短的资讯向我们袭来,我们早就离开了油墨纸香。中信出版社这次赠与我两本书,说实话是为了完成这篇书评我才去翻着本书的,大学以来买了约有十本书,现在还有一半没看。言归正传吧,我喜欢读一些小故事,淡淡的情绪,不太参杂作者本身的情绪,只是像一个局外人讲述一个身边的故事。就像一个老友,在同你八卦一段身边人的故事。林特特的故事既像小说又不算是,它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角色,没有讨厌的第三者,可恶的恶婆婆……讲述爱情、亲情、友情和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每个人都有一个旧情人,在心里,亦像爱人又像仇人,现在谈起可能有的人还愤懑不安,或者牵肠挂肚,我每每回想只留下一声轻轻的叹息,就像书名写得他们都会老去,我们也是……

林特特让矫情无所遁形

作为一枚矫情至死的双子座,最擅长的是给各种矫情文艺的文字写评,我内心里那满满的矫情劲儿啊,随便拉杂上几段,也大都与书中感情相符,不至于叫人拆穿了去。于是,面对林特特这么一本既不矫情也不故作深沉的文集,只好乖乖地打回原形,搜刮了脑海中所有的词汇,也只得嗫嚅出一句:好,真好!便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花头来了。林特特的文字不仅不矫情,还无比之现实,逼死你所有故作深情的可能性,你说,你对过去的那个人念念不忘,情深似海,林特特不过冷冷淡淡一句:得了吧,不过是“怀念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罢了,不过是“仿佛还有选择的权利”罢了,不过是你以为,和过去的那个人在一起,会比现在糟糕的生活更好一些罢了。这本名为《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的文集,基本上是个五花八门的合集,里面充满回忆的随笔有之,短篇小说有之,甚至意犹未尽的片段也有之,无论如何,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故事都个性鲜明地写着“林特特”三个字,我无法准确地概括林特特文字的风格,只能说,她明快,干净利落,理性,敞亮,坦荡,怀旧却不拉杂,温暖却不腻歪,感人却不煽情,她不刻意去追求生活的真谛,只是述说一个个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故事,然而,在看了她的故事之后,你却总能感受点什么,顿悟点什么。她写得话题并不深沉,说来说去,无非是爱情、亲情,情侣之间,新欢与旧爱,父母子女之间,闺蜜之间,同事之间,婆媳之间甚至妯娌姑嫂之间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的文字不华丽却接地气,不取巧却有力,读起来叫人痛快,叫人心满意足。阅读这本小书的过程是格外愉悦的,篇幅简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随手拿过来便看过几篇,往往在她的文字中得来会心一笑,便放下书,继续忙你的去。你不急着看完它,因为或许,你知道自己会不止看一遍。

人生中最讨厌的人哪里去了

昨天的文艺之声关于这本书的节目我听了。与这本书相关的互动话题,令人忍俊不禁,“你人生中最讨厌的人哪里去了。”有人怀念小时候一起玩但闹别扭的小伙伴,有人表示刚上班时为难自己的上司后来急病去世留下不足百天的孩子,媳妇哭成泪人,自己心里也不好受,林特特引用新书里的一篇文章教育大家,很多人,你曾经很讨厌,或者伤害过你,但只要他对你有过影响,对你造成变化,这变化对今天的你是好的,就要感谢他,当他是渡你的人。希望如此,希望有一天,我回望现在,能把现在的人当作渡我的人。

请勿善忘

青春是什么?放肆地哭放肆地笑?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是静静地伴随着爱人和家人慢慢成长?更亦或是与无数陌生的人和事错过着遇见,遇见着错过?林特特的《爱人和仇人都会老去》正是安静地讲述着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故事。里面闪耀着我们懵懂或深刻的爱情,我们真挚却容易忽视的亲情,我们坎坷成长中的酸楚与欣慰,还有我们那些宏伟或平凡的梦想。这点点滴滴编织成我们美好的青春回忆。总有一段故事落到了你的内心深处,让我们如今忙碌而麻木的内心为之颤动,然后陷入久久的青春回忆。林特特是个文笔清新、安详,能轻松地把沉重、易逝、繁杂的青春故事娓娓道来的人,感觉她讲的故事总是自然而深刻,期待她的下一部。

亦敌亦友or同仇敌忾

亦敌亦友or同仇敌忾《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初看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爱人与仇人,现如今很少有仇人了吧。就像当初看到《为了报仇看电影》的书名一样奇怪,这个“报仇”是向生活报仇,通过看电影来寻求更多的人生可能。而这本书所指的仇人也不同于原先印象中的仇人,而是情敌、对手,甚至是假想敌。书中讲述的那些故事让我们回顾自己逝去的岁月,正视自己的阴暗面。作者序言中的那个故事,也就是《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就揭示了这样一种奇妙的关系,不见得和彼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却与之难脱关系。大概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学生时代总会以某人为目标,和TA暗暗较劲,不管是学习成绩,还是穿着打扮,或者只是看周围的谁不顺眼,多少有点羡慕嫉妒恨,总之是因为TA做出了不少改变,至于最后的结果嘛,“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但是成是败,还是看自己了,也不一定弃你的人就是渡你的人。而TA,也是亦敌亦友,相伴相生,彼此成全。本以为这本书写的都是爱情故事,出乎意料地发现其中包含了各种情感,与父母、与爷爷、与同事,甚至与陌生人,每一种都温暖人心,他们都是你的“爱人”。书中的故事都不长,有的曲折离奇,有的平淡如水,有的感情激烈,有的隐隐伤感,故事是别人的,却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甚至想起前尘往事,历历在目。身边爱你的人那么多,他们与你同仇敌忾,帮你一起对付生活这个“敌人”。人生百味,冷暖自知,而他们的存在,让你不孤单。之前没读过林特特的书,文字洗练干净,不落俗套,笔下的故事虽说不上发人深省,却也启示颇多,为人处世并无定法,这本书却可以让你更善解人意,学会“断舍离”。而所谓成长与领悟也正是在这不经意间,不管亦敌亦友,还是同仇敌忾,漫漫人生路,总要携手共度,善待生活,善待身边的人与事,且行且珍惜吧。PS:感谢書叔旧书店小站和中信出版社的赠书。

发小和闺蜜都会老去

我是林特特在这个城市认识最久的人,林特特也是我在这个城市认识最久的人,她曾是我的发小,现在是我的闺蜜。我和林特特最初是靠声音记住彼此的,貌似有点王熙凤出场“先闻其声,后见其人”的意思。小学二年级学校礼堂上演迷你音乐剧《拔萝卜》,一声“老头子,快来啊”险些擦破我的耳朵,气势如虹又带着娇嗔,多强大的老婆婆啊!二十多年后,我跟两岁的女儿一起学唱《拔萝卜》,耳边又响起林特特当年的那声“老头子,快来啊”,一生忘不了!我的童年记忆很淡薄,小学三年级转学后,连之前最好朋友的名字都记不得,但在1991年的初中分班仪式上,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拔萝卜的老婆婆。我想人是有气场的,这个名叫林特特的生物,其气场从幼年时代就显现出来,并在此后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变成更为强大的磁场,使得各种八卦、灵异及其他诡异事件和各类囧事和她结下不解之缘。林特特记住我是因为一首《女儿情》,是的,就是女儿国国王和唐僧那首,在那个不敢随便谈情说爱的年代,情歌只有很有限的几首,而我只会这一首,于是唱得滚瓜烂熟、炉火纯青。自从初一在音乐课的余兴节目里唱了《女儿情》,林特特就记住了我,二十年后依然念念不忘。我一直想,是因为我唱得好吗?难不成,那是她第一次发现了我的女性气质?后来林特特说,有些人是记得他离去时的背影,有些人是记住他初见时的样子。《拔萝卜》和《女儿情》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初见证,也给我们日后二并快乐着的人生奠定了最初的基调。然后,我糊里糊涂,林特特则不疯魔不成活地开启了我们的青春岁月。林特特第二次在听觉上刺激我是在初二那年,在我埋头啃漫画的课间,一声清脆的啪声震慑我的耳朵。我懵然回头,发现自己错失了一次近距离观看现场版扇耳光的机会,林特特扇了她的同桌。喜欢,在那个年代的女孩心目中是神奇的字眼,带着禁忌,没人轻易去提,然而我们都知道林特特喜欢她的同桌。十五岁的林特特可能是我接触过的最不驯的人,敢于对老师横眉冷对(后来她说那是因为轻微斜视,纯属误会),也不惮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和好恶。她喜欢红楼、喜欢三毛、喜欢亦舒,疯狂喜欢《人在边缘》里的黎明,这些是我无法理解的,那时候我只知道《圣斗士》、《乱马》、《天空战记》……所以我也不能理解她的伤春悲秋,无法理解她为什么在日记里写“我可怜又可怜,弱小又弱小”,更不会理解她为什么喜欢她的同桌,又为什么打他耳光。我只知道,那个天杀的男生居然把巴掌扇回到她脸上,她喜欢的人也和我一样不理解什么是喜欢。不过,我知道那时我很喜欢不驯的林特特,也许是因为她快意恩仇的那股泼辣劲,敢做我们不敢做的事,也许是因为她会讲故事,我第一次知道月圆之夜人狼会出没,是她告诉我的,我至今不敢看恐怖片,不知和这个故事有无关系。她甚至能把女性生理期写成恐怖的诗……我再一次相信林特特是有气场的,气场来自她的才情,也来自她的二!十年之后,2005年,我在北京,睡在大学宿舍室友的床上,听她怀旧,“那时候我以为全世界都是我的敌人,到现在才觉得大家那时候都是很好的……”,我忽然想到我的发小林特特,在她与全世界为敌的日子里,我不在场。庆幸没有成为她一身棱角的矛头所向,也有些遗憾,我不在场,便不能见证她火爆脾气掀起的腥风血雨,那该多么豪气万丈、精彩无比!好吧,我承认,我是如此八卦!事实上,我们不碰面的近十年里,各自在呆萌女和文艺女青年的道路上前行,然后殊途同归地向二百五的目标高歌猛进,在新的城市重逢时,便形成了二逼青年欢乐多的喜人局面。还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她在北京南城的宿舍接待数年未见的我,嗯,文艺范混合着些熟女的感觉,我不禁感慨,她进化了,而我们都长大了……然后,在白瓷砖的洗手池中,我发现了一个骇人的大洞,她轻描淡写“我想做排骨,老不化冻,我以为砸一下就开了,然后砸了个洞……”,她的大眼睛囧囧有神,然而在我心中,文艺青年范轰然崩塌,二百五形象瞬间树立,原来是同道中人嘛!我们一年见不了几面,MSN和QQ上却几乎每天都会碰上,开场的句子一般是这样的“我要跟你说个笑话”或者“我有个八卦要说”,感谢网上即时聊天工具,它们跨时代地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同时成为八卦的集散地。托它们的福,在认识林特特二十年后,她成了我的闺蜜。对我们来说,一切皆可入八卦,不管是明星轶事、小道消息还是家长里短、职场风云,我喜欢听她说,也喜欢对她说,八卦的主角有时是别人,更多的是我们自己。嘲笑对方的糗事,梳理各自的烦恼,厘清问题的症结。我们不是彼此的知心姐姐,对于对方,甚至显露出毒舌的本性。然而,肆无忌惮是因为心知肚明,如果生活还没有把我们的棱角彻底磨平,那棱角也不会对着彼此。快三十年了,对比彼此来说,我们都是在这个城市里认识最久的人,还有谁比对方更值得温柔的对待呢?早熟的人会过高估计世界的残酷性,当她明白世界并非如此残酷,便会坦然,晚熟的人会对世界的残酷懵然不觉,当她明白世界原来如此残酷,便会颓唐。在多数时候,她是前者,我是后者。我戏称她为鸡血派,永远处于打鸡血状态,我是慵懒派,对于好吃懒做的退休生活无比向往。我痛恨生活剥夺了我慵懒的机会,她则告诉我奋进才不辜负人生。我想我该感谢林特特,和她八卦可以消解我的烦恼,当人生并不如我想象般风和日丽,有这么个可以倾吐和诉说的人,似乎日子也显得不再那么面目狰狞,何况,这个人还不断告诉你,你那点事总能搞定的。顺便说下,在林特特看来,除非是地震、海啸、战乱等不可抗力,否则都不叫事。她总是充满正能量,似乎永远不会被击败,让我自惭形秽,最终只能无奈地选择在八卦中奋起,好吧,我承认林特特总是能凶残地治愈我。而林特特的倾听欲和诉说欲,最终成了文字癖。我喜欢看她把八卦变成笔端的故事,看被八卦消解的人生在她的文字里被重塑,看那些八卦的涅槃重生,包括属于我的八卦。我是林特特书的主角,也许是之一,也许不是之一,我是烦恼的胖子媳妇,是《姐妹》中的雨,我是她故事里的一个又一个“她”,我想她也该感谢我,给她提供了一个芸芸众生的典型样本,而我则第一次为自己是芸芸众生的一员而如此得意。因为,她就是这么牛,能把芸芸众生的庸常生活写得如此精彩。她展现那些没有被注意过的美好,也剥开那些逃无可逃的痛。在她的文字里,有我没看见过的柔软,也有那些不会对着我的棱角。我想我会一直乐于当林特特故事的主角,她也会一直做我的发小和闺蜜,直到我们最终老去。

先敌视而后共生

林特特在序里写道:“年轻时,我常想,每两个人之间就有一场博弈;现在,我想说的既是那些故事的结局:每一场博弈都会和解,因为谁和你博弈,谁自始至终陪伴你。” 看到此,我便开始回想在我生活中出现过的那些博弈对象是否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对我产生了影响,或是造就了现在的我。即便我很想否认,但似乎正是如此。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同样的体会,爱你的人让你学会了珍惜和感恩,伤害你的人让你变得勇敢和坚强,那些所谓的仇人和敌人即使你想努力地忘记,但其实他们却早已存在于你的潜意识里,他们的一举一动直接牵动着你的反应。也许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可再大的仇恨,最终也会有化戾气为祥和的一天,是谓先敌视而后共生。曾经我一直对这样一句话特别认同:对敌人的最大惩罚就是对他错误视而不见。不是因为小心翼翼,而是希望自己能优雅地转身、淡然地面对。于是,我学会了不争与释然,正如书中所说:“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我们成长。”

不错

这本讲述许多小人物的小故事的书,不同于说教与指点人生的心灵鸡汤,但却如每个人的平凡人生一样,总在闪现一些不平凡的爱恨与坚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是每个人的理想,可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会我们成长。

感慨于假想敌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 其实只是惦记自己。——《情人是一时的,情敌用永远的》

转:小生活里的大情怀

小生活里的大情怀(图)作者:李彦2014-03-19 天津网-数字报刊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林特特著,中信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  我不喜欢沉浸在家长里短的文章,我喜欢高度,而她能给我。她就是林特特。  这本书的大部分文章,都是在我手上发出去的,因此很熟悉,很喜欢。那时我在杂志社做编辑,最喜欢听她说:快上QQ,有个八卦告诉你。于是我们开始聊,最后都会聊出一篇稿子。书里的很多故事我们都聊过。  抛开文章,我和她是校友,是闺蜜,但基本上,除了都是工作狂,都是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我们没有什么太多共同点。她相对有攻击性,我比较包容,也可以说是怂;她很果敢,我心太软,又纠结。但我们相处得很好,彼此需要。她活得就像她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很有能量,并且给我能量。在我离开杂志社那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很煎熬,她对我说,别怕。如今回忆起那段时光,我忘记了很多人,忘记了很多事,唯有这句话,一直留在心底。  她就是这样,不会含情脉脉,但会让你勇敢地往前走。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共情,你跟她聊天,有时恨不得一口血喷洒出来。比如换工作后,我会对她说,好累啊。她才不会接着你的话安慰你呢,她只会说,路是你自己选的,就是死,也要死在路上!我大笑,这才是林特特啊!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文章里对于情感把握的精准细腻。比如我非常喜欢的第三次表白,第六个女友,她用看似平淡的描述,击中你心里最热烈的地方。  特特写作从来不玩文字花活,就像她在生活中的简单直接果断。她生气了可以把人拉进黑名单,不满了就“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有仇必报,被拒绝一次就会考虑把此人纳入终身敌人的行列。问题是她后知后觉,总是在很多年后才想起被欺负了,于是转而痛恨起失去了报仇的机会。  但她的果敢不是冷漠,恰恰相反,她是个很动情的人。我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地坛公园边上的金鼎轩吃饭,她给我讲了中国第一个女飞行员的故事。讲到女飞行员天天站在机场的围栏外看着飞机起降,却只能触到冰凉的网时,她的眼圈红了。我们沉默了很久。我说,你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我们又感慨在这个女性可以自主选择事业的时代,如果不能为自己的梦想留下点什么,真的对不住前人的渴望。  很显然,特特正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行,并且留下了属于她的印记。我敬佩这个女人的一点,就是无论身处何方,她从不放纵自己,多烂的泥土里都要开出一朵骄傲的花。  这书里的故事大多是特特和身边亲友的,她善于观察,又懂捕捉,所以你跟她讲故事的话一定要小心点,没准就成了她的主人公。其实这书里也有我的故事,这让我很郁闷,她把故事写成了美文,而我只好把同样的素材变成广告软文。在文字上,作者和编辑一定要互相欣赏同时心有灵犀,就像特特每次都可以写出让我期待的故事,而我每次都可以给她做最好的嫁衣。如同在生活里,一对闺蜜也一定是互相欣赏的,我们共同欣赏独立、为自己负责同时又不失女性气质的人,我们都不喜欢妇女气息太重,整天谈老公孩子的人,气质相投,才懂相惜。气质决定文字的深度,所以,尽管这本书写的都是小生活,但你一定会从中感受到大的情怀。

转:嘿,我有一个八卦告诉你!

作为一个眼里只有帅哥的女人,能够专门为另一个女人腾出两小时来写书评,证明这个女人确实对我很重要。林特特属于我特别敬仰又永远无法企及的那种女性,果断,计划性强,有仇必报,聪明,敢于跟男人叫板,同时又长得很女人。有胸有脑,这一点很重要。你去读她的文章,可以感受到她快意恩仇的一面,她很少唧唧歪歪,尽管写的大多是琐事。我不喜欢沉浸在家长里短的文章,我喜欢高度,而她能给我。这本书的大部分文章,都是在我手上发出去的。我那时在杂志社做编辑,最喜欢听她说:快上QQ,有个八卦告诉你。于是我们开始聊,最后都会聊出一篇稿子。书里的很多故事我们都聊过,聊完之后就开始互相吹捧,内容大抵都是我俩太有思想了,太高大上了,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了,活活把一个软乎乎的故事变成了女性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么说有些夸张,但她确实很懂这一点。最令人发指的证据是,某次我们去唱歌,她唱刘若英的《后来》,最后那几段一直重复唱,我都烦了,但她很执著,一直到结尾那句“永远不会再重来,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她唱完,松了口气,对我说:这首歌一定要唱到结尾才行,因为最后一句提升了整首歌的主题。我当时都要晕倒了,大姐你真是职业病啊……怎么说呢,世界上神经病这么多,总有一款适合你,她要不是神经病,也就不会写文章了。顺便说一句,她真!的!很!八!卦!我唱梅艳芳的《女人花》,她制止,说,这首歌不祥,唱的人一辈子嫁不出去;我唱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她又制止,这首歌也不祥,唱的人疯了。当然,我也很八卦,所以一直没敢再唱女人花,虽然这也没有改变我嫁不出去的惨状……抛开文章,我和她是校友,是闺蜜,但基本上,除了都是工作狂,都是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我们没有什么太多共同点。她相对有攻击性,我比较包容,也可以说是怂;她很果敢,我心太软,又纠结。但我们相处得很好,彼此需要。她活得就像她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很有能量,并且给我能量。在我离开杂志社那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很煎熬,她对我说,畹华,别怕。如今回忆起那段时光,我忘记了很多人,忘记了很多事,唯有这句话,一直留在心底。她就是这样,不会含情脉脉,但会让你勇敢地往前走。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共情,你跟她聊天,有时恨不得一口嫩血喷洒出来。比如换工作后,我会对她说,好累啊。她才不会接着你的话安慰你呢,她只会说,路是你自己选的,就是死,也要死在路上!我大笑,这才是林特特啊!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文章里对于情感把握的精准细腻。比如我非常喜欢的第三次表白,第六个女友,她用看似平淡的描述,击中你心里最热烈的地方。特特写作从来不玩文字花活,就像她在生活中的简单直接果断。她生气了可以把人拉进黑名单,不满了就“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有仇必报,被拒绝一次就会考虑把此人纳入终身敌人的行列。问题是她后知后觉,总是在很多年后才想起被欺负了,于是转而痛恨起失去了报仇的机会。但她的果敢不是冷漠,恰恰相反,她是个很动情的人。我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地坛公园边上的金鼎轩吃饭,她给我讲了中国第一个女飞行员的故事。讲到女飞行员天天站在机场的围栏外看着飞机起降,却只能触到冰凉的网时,她的眼圈红了。我们沉默了很久。我说,你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我们又感慨在这个女性可以自主选择事业的时代,如果不能为自己的梦想留下点什么,真的对不住前人的渴望。很显然,特特正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行,并且留下了属于她的印记。比如这本书,但又不仅仅只是一本书。写字这条路,是在当年那个完全看不到将来的职业上,她为自己的人生开创的另一种可能。她跟我讲了很多从前的故事,有些荒谬到让我们笑得不行,你可以在这本书里看到一些影子,比如那双看着让人脚疼的高跟鞋。我敬佩这个女人的一点,就是无论身处何方,她从不放纵自己,多烂的泥土里她都要开出一朵骄傲的花。这书里的故事大多是特特和身边亲友的,她善于观察,又懂捕捉,所以你跟她讲故事的话一定要小心点,没准就成了她的主人公。其实这书里也有我的故事,这让我很郁闷,她把故事写成了美文,而我只好把同样的素材变成广告软文……我们都认为文字要有灵气,私下里还把一些作者的文字分成类别,比如怨妇气、大妈气、傲娇气,然后感叹一番文如其人,再然后又是互相吹捧我们是多么有品位的作者和编辑……在文字上,作者和编辑一定要互相欣赏同时心有灵犀,就像特特每次都可以写出让我期待的故事,而我每次都可以给她做最好的嫁衣。如同在生活里,一对闺蜜也一定是互相欣赏的,我们共同欣赏独立、为自己负责同时又不失女性气质的人,我们都不喜欢妇女气息太重,整天谈老公孩子的人,气质相投,才懂相惜。气质决定文字的深度,所以,尽管这本书写的都是小生活,但你一定会从中感受到大的情怀。看到这本书,我有点小失落。我离开杂志行业快两年了,在这些时间里,我错过了许多故事,失去了很多和她共同的经历。我最怀念的是她对我说,快,我有个八卦告诉你!而我现在已经变成写字楼里那个整天忙得不见天日、与世隔绝、毫无乐趣的——高级白领。啊,我知道不能抱怨,因为特特必然给我一棍子:路是你自己选的!好吧,为了活得跟特特一样快意恩仇,我要这样结尾:爱人和仇人都会老去,而我一定要亲自目送!

活着不就是为了报恩和报仇

有幸于書叔旧书店的写书评活动中抽中我,感谢送达手中这本书,说好的书评也是一定要守约了,书评竹板那个敲起更像个武林高手,让无名之辈怎么评,还是就小侃下自己的小小感受罢。  当时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瞬间眼亮了几秒,“与你共赴那无常的人生的,有爱人,也有仇人,爱人在逐渐老去,仇人也长出了皱纹。”说的多好,那些川流不息在你生活人流中的有爱人也少不了仇人,而活着不就是为了报恩和报仇。人生漫漫,说长也短,似乎就在转瞬之间,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便是令我们平静的生活轨道跌宕起伏、波澜起伏,人到江湖,又怎么少得了这些调味呢。  打开淡蓝封面,里面淙淙流着若干个小故事,叙事抒情共舞,诉说着那些关于爱情、亲情、友情等的漫天情网里人儿的心情,在这么多形形色色的故事中,或多或少未免看见自己生活过的影子,说着,似乎就还在昨天,看着,仿佛明天就会发生。  他们的故事流淌着,出现的若干个名字,好像换个名字,某个桥段便可以成为哪一位读者的故事,其实我们都有过也会有,便是如此亲切,没有浮华过多的矫揉造作,用最简单的形容来不慌不忙地教我倾听,人间百态,酱米油盐,一双鞋子、一件衬衫、一场恢宏的日出、一段平凡却又独一无二的感情,关于爱,亦或是恨。  不过好在,无论是爱是恨,都是教我们更好地成长的潜机。爱人或者仇人,就看从我们自己双眼里看去的倒影了,究竟你的生活主体是你自己,再爱再恨的人,顶多也只是个第二人称,第一人称的你呀,不管多爱多恨,一定要记得让自己好好过。  故事的结尾也送给你们。“祝她好运,也祝我们这些忙忙碌碌,什么都不想错过,什么都想好的人,好运。”

我爱的你们,终究也会老去

书名很吸引人。本来以为是一本小说,拿到手才知道是一篇篇简短的小文,因为感情简单明朗,所以翻起来极快,许多文章都有着共同感,看书的过程仿佛是一次短暂的回忆过程。一个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情侣之间、夫妻之间、母女之间、婆媳之间、闺蜜之间、甚至同事之间、妯娌姑嫂之间的种种爱恨情仇,文字不浮夸,故事也很写实,就像昨天晚上朋友在边上跟我说的琐事与八卦,很真实。《爷爷没有看见的事》简直就是3年前外公去世前发生的一切的翻版,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难过,里面每一句话我都深有同感,几个舅舅为着房产之争撕破脸皮,嚷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情景,现在依然冷战,彼此互相不搭理的现状历历在目,突然有些心痛,那种失望的不理解的心痛。也许有一天我也能等到他们的冰释,也许等不到,但外公再也看不到了。《决裂不了的骨肉》让我想到了跟我三天一拌嘴五天一小吵,前一分钟吵架后一分钟就忘了为什么吵架的老妈。写书评的时候她正好又打电话过来,讲了没几分钟我们俩又互相掐起来,S在一边无奈地笑,挂电话的时候妈妈说的是,早点睡觉,听我的没错,我说的OK,知道,你也是。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人的生命里哪些可以值得称得上爱人与仇人呢?总觉得即使是仇人也是带着感情的,对于忘性极大的我来说,至今为止的生命里没有仇人,有的也是讨厌的人,既然讨厌,那就懒得付诸感情,于是就连仇人也不屑称。我的生命是仿佛没有特定的对手,也许是因为和阿Q是老乡,所以也有着阿Q式的人生观,实在真的觉得自己实在一无是处了好歹我还能感叹活着真好,何苦一定要比,即使真的狭路相逢遇到不跟我比誓不罢休的对手,天生爱好和平的枰子唯一能想到的大概也就是逃离吧。我关心的是爱人的老去,那些我爱过并且仍然在爱的人们,终究也将老去,唯一能做的是继续好好爱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珍惜彼此相爱的日子。PS:由于书中几篇文章收尾太快,而每篇文章的标题又挺隐匿,经常会让人有穿越感,特别是对我这种看书飞快的人来讲略有不适,其次是本书定价成36块,真心略有小贵。除此之外,本书还是相当值得推荐的。

生命中那些错过与过错

今晚阴天,没出去,没有月亮,秋风吹拂着窗帘,吃完晚饭,收拾完后,泡一壶菊花普洱,听着自己喜欢的英文歌曲,读林特特的新书。《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中,我最感慨的是《暗恋桃花季》、《第三次表白》,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类似的经历——最刻骨、难忘的爱情是得不到或已失去的。掩卷叹息,因为共鸣。

致老去

记得长辈曾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一个年轻的人,没有资格说自己老了以后会如何如何,因为那些不切实际,我们无法预见自己的年迈,更不能一直朝着自己既定好的衰老历程走下去。当有一天,我们突然发现我们老了,而且变的不是自己期望的那样,才明白,哦~原来这就是人生。林特特的爱人和仇人,她笔下的各种人生,各种境遇,其实应该都是每个人生活里的常态,细微的生活琐事,大抵相同的人生际遇,儿时是青梅竹马,成熟以后的灵魂伴侣,学生时代的攀比对象,工作后的竞争对手,每个每个,都有我们自己生活中的影子。写他人的生活,写自己的遭遇,有的是亲身经历,也有是道听途说,总之总之,生活依旧是一场浩大的戏剧,只是生在其中,不得不扮演相对应的角色而已。常常有人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却不知道愁是不分年老体弱,或年少力壮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歌德不就有本书叫做少年维特的烦恼吗~ 更多时候,人年纪大了,烦恼的事反而少了,不是说没有,只是一切都看淡了,怎么样都没关系,自己的轻松自在就最好,没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只有得过且过的心态,反而自在了很多。当你认为自己对这个世界很重要的时候,这个世界才开始原谅你的幼稚。我们现在还都太年轻,很多事情看得太重,但人老了之后,一切都不重要了,体会生活过程中的酸甜苦辣才是人生哲理。

无论是爱人和仇人,都要说一句谢谢。

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花了一月有余,中间常有外力阻断。好在这是一本拿起来随时可以读几页的书,一个个的小故事;读完一个随时也可以停下,思考一阵子。正因为这样的特点,它作为我枕边书的时间很长,睡前拿起来读几个故事。基本上每个故事的结局,都是趋于完满,所以睡前的情绪也很平静满足。阅读让人愉悦。这样的作用这本书可以做到。沮丧的时候,失望的时候,气恼的时候,烦躁的时候,再或者高兴的时候,都可以拿起它来。它不是心灵鸡汤,它只是平静述说着身边人的故事。他们一路遇到了很多的问题、挫折和困难,但是最后都因为时间的推移,情感的积淀而水到渠成、顺其自然地解决了。跨过这些问题的同时,他们和身边的人一起经历了成长。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单纯讲述爱情的书。仇人,可以是情敌,可以是前任。爱人嘛,就是恋人了。读到后来,发现不单单如此。仇人和爱人,他们还可能是我们的亲人、朋友、同学和同事。这两个词,伴随着简单的爱憎的情感划分,却涵盖了我们身边大多数人。看书的时候,我会想起我的ex。他在UK陪我度过了最好的时光,我们一起上下课写论文,然后花一个月去环游欧洲。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的精神支柱。回国的之后因为异地分手。如今已经过去两年之久。现在的我依旧会想起他来。我怀念那段在异国的时光,怀念当时的无忧无虑的恋爱中的自己。但是话说回来,没有他就没有当时的自己。即便现在的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他不再是我的爱人,甚至我还有点怨念他,我依然要对他说句谢谢。这两年,我成长了,他成长了,变成了更好的人。共赴的那一段无常人生,有彼此,已足够。这和书里体现的初衷相吻合,终究会过去,时间让你放下了。而放下之后回头看,觉得自己欠对方一句“谢谢”。还有一个故事,是爷爷去世之后,哥哥家和妹妹家分遗产,导致不合也不再来往。直到妹妹结婚,按风俗要哥哥抱下楼。婚礼后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的爷爷的遗像,大家都哭了。他们的爷爷缺席了这一幕。上个月是我过得最阴暗的一个月。爷爷住进了ICU,病情比较危急。我哭了好几次,朋友们陪着我。我说,人生老病死的道理我都懂,无需和我说,我只是,感情上过不去。ICU的探望时间,每天10点半到11点半个小时,一床一次一人。压抑的电梯厅里排队等探望开放时间,然后总能听到家属的哭声。我陪着奶奶,奶奶也总是红眼眶。扶着她,我想我不能哭,我要忍住。在告别她,转身走的时候,我的眼泪控制不住。当时我就想,尽可能,尽可能多陪着爷爷,即使只有半小时,也要去见他一面。这周的好消息是,爷爷转回普通病房了。合十,祈祷,祝福。我在成长,在变老。陪我的人,他们有的一直在,有的离开了,有的是新加入的。从未感到寂寞,他们和我一起轰轰烈烈地生活着。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东西,无论是以付出伤害还是收获幸福的方式,殊途同归。就凭借着这点,我们需要和他们说一句谢谢。对于这本书,它陪我走过的时光,教会我的道理,我想,也需要说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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