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版引进 廊桥遗梦》书评

出版社:外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1-1
ISBN:9787119017730
作者:(美)沃勒
页数:200页

恨不相逢未嫁时

几年前看过电影,这两天读着书,脑海中不时回放当时所看电影的片段。据说此书刚出版时,在美国中年夫妻中引起了一个离婚的风潮。御婶都去追求自己的春天了。大家都觉得自己未曾真正深爱过,枉此一生了,何不放手一搏,追求自己的爱情,而不要在晚年的时候在厨房悔恨一生。但又有几个人,能真正遇上所谓的“懂你到灵魂深处”的人呢? 当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消磨了爱情,所谓的海誓山盟,不过是前尘旧梦;即使再选择一个“用生命去爱的人”,会不会还是坠入轮回,激情四射的爱情依旧被日子这个年轮,碾到粉碎?能发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叹,只是因为你们的爱情冲高的至高点,嘎然而止,如镜头般永远定格在最美好的那个时与空,像暂放的玫瑰,被冰入零点,永远保鲜。所以,中年欧吉桑欧巴桑们,追求新鲜可以,但要知道进退,要知道适可而止。这样才有可以在黄昏的厨房里回甘的故事,这样才有年华逝去后遥想当年的谈资。本书文笔略带忧伤的基调,风韵犹存的御姐,小清新的大叔(素食,摄影,流浪,野外生存,还会念诗、写诗、写作......嗯,还有精瘦的肌肉),深沉但克制的爱,都是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肉欲部分的描写挺不错,克制而不内敛,幽微之中张弛有度,到位而不色情。

爱情,因为离开才永恒;婚姻,因为包容才持久。

It takes a minute to have a crush on someone,   an hour to like someone and a day to love someone,   but it takes a lifetime to forget someone.     这不是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如果是爱情小说,Francesca应该和他远走高飞。虽说相爱容易相守难,也许结局未知,但是,那些童话都写着: They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或者成为另一个安娜卡列尼娜,为爱徇情。     这个故事讲的是婚姻,爱和责任。在漫长婚姻旅程中, 怎么会没有动摇,没有失望。婚姻是围城,但是,又怎么能禁锢的了人的心呢。当那个人出现了, 是否有勇气亲手打碎原来的生活而重新开始呢。孩子是最无辜的,我想大多数女人其实都有自我牺牲精神,那是母性,是女人的天性。也就不难理解Francesca的选择了。     我相信刹那的怦然心动和刻骨铭心的震撼感觉, " 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 times you live." 我相信那一刻没有任何功利的纯洁的爱。男女之间的爱本来就是miracle,理不断,理还乱。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外恋, 感情来的时候,是没法用理智来分析的。没有办法阻止爱的出现,爱情的最初是生理的反应, 不受大脑控制的,当冷静了,理智恢复了,就有了道德的约束, 有了责任, 有了抉择。小说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得不提到Francesca的丈夫,临死的时候他说“ I know you have a lot of dreams, I'm so sorry I'm not the one to realize them." 他一直都知道,但他包容了她一辈子。这难道不是爱。只可惜她看不到。      故事本身没什么新意,但是作者写得很感人。爱情,因为离开才永恒;婚姻,因为包容才持久。   

爱情与矫情

我在一个沉郁的早晨打开这本书,想躲在别人的爱情故事里感怀一番。书还是上初中看的,和世界名著言情武侠混在一起,似乎不能满足我当时的口味。一对男女婚外恋了,相处几日,从此不见,相互怀念——that’s it?而现在回忆起来,我开始觉得,这个故事还算聪明。明明都在人世,没有任何误会,却不再相见。所谓世上最远的距离。于是,我抱着渴望被感动和学习的双重心态开始看这本书。小说一开头,就提出了一个大家都会怀疑的问题:“Where great passion leaves off and mawkishness begins, I’m not sure.”爱情与矫情,界限在哪里呢?我觉得写爱情故事,最大的困难在于,男女之间的吸引和默契,是无法向第三个人表达的。歌里可以唱在地铁看到一个女的,挽着别人的胳膊,两眼一对,就fucking high了,小说里无法这么表达。言情小说惯用的伎俩是不断的制造巧合和误会,还得给男女加上一堆大众喜闻乐见的品质:英俊/美丽,博学/温柔,富有/高贵……这些条件,搁谁见了都会爱,但是这和我们生活里的爱情毕竟有差距。因此我觉得言情小说是童话的分支,跟纯文学作品完全两个路数。那么严肃的作品,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让我们用男主人公Robert的目光来审视女主角Francesca:她四十以上,容貌姣好,身材不错。但漂亮女人他见过很多。外表的美丽不足于吸引他。 to him, intelligence and passion born of living, the ability to move and be moved by subtleties of the mind and spirit, were what really counted. 大多数年轻女人 had not lived long enough or hard enough to possess those qualities that interested him.说白了,男主人公喜欢熟女。但小说写得很文艺,要的是生活磨砺中得来的智慧和激情。这些的品质既unique,又commonly accepted。此处已比一般的言情小说棋高一筹。再看作者怎么写两人的默契,男女主人公初次交流后,she hadn’t done anything or said anything, but she felt as if she had.我觉得这是全书最动人的句子之一。什么都没说没做,但觉得说了做了。正是爱情刚开始,灵犀相通的美好时刻。两人的感情进一步加深,开始暧昧。Francesca第一次提到自己的家庭后,she felt guilty…Yet she could feel guilt, a guilt born of distant possibilities.为了一个并不熟悉的男人就为自己有家庭感到内疚,这已经是比较可怕的念头。但是书里也说了,只是一点隐秘的心思,为了一个遥远的可能性。显得女主人公真实可爱。暧昧之后,差不多进入恋情阶段了。Francesca坐在Robert用过的浴缸里,开始想象。She found that intensely erotic. Almost everything about Robert Kincaid had begun to seem erotic to her.这差不多就是花痴了吧。恋爱中女人的典型心理,很浪漫,旁人看了也不觉肉麻。这中间当然还有很多。都是很唯美的东西,比如音乐啊,跳舞啊,光线啊,廊桥啊,新裙子啊,就连食物也是素食。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提到了Yeats的诗歌,算是完成了心灵交流。接下来,水到渠成,男女之间只剩一件事了。直接跳到结束后的交谈。我不知道是否现实中多少男人会选择事后开始倾诉衷肠,但是爱情故事里应该这样。之前描写Francesca的心理比较多,这时候Robert开始表白了:I’m not sure you are inside of me, or that I am inside of you, or that I own you. At least I don’t want to own you. I think we’re both inside of another being we have created called ‘us.’ Well, we’re really not inside of that being. We are that being. We have both lost ourselves and created something else, something that exists only as an interlacing of the two of us…这段关键的表白我恰恰觉得是书中对爱情描写最无味的地方。简直像鸡生蛋,蛋生鸡一样绕口。这种对白当事人听得死去活来,旁人恐怕有点不知所云,除非正好也说过听过类似的话。故事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之后他们做了那个很重大的、成就他们爱情的伟大决定,女人留下来继续关爱她的家人,男人浪迹天涯,并通过不同的方式证明,他一直在怀念。我记得梁晓声写过一篇挺长的《<廊桥遗梦>:中国性爱启示录》。具体内容记不清了。只记得他说这是写给女人看的(好像还是中产阶级妇女?)。我基本同意。因为我比较能理解Francesca难忘Robert,毕竟这是她平淡婚姻生活中唯一的外遇;却觉得Robert为何那样思念Francesca有些不可理解。诚然她善解人意,有他欣赏的美丽和风情,和他性生活和谐,但是她毕竟从此一直守候着她的家庭。这短暂的四天,能够让一个四处漂泊的男人当作几辈子才能碰见一次的爱情来牢记么?如果读者阅读时都会有部分带入的话,我想女人会更欣赏这个故事。我提到过我喜欢纳博科夫,其实原因只有一个:《洛丽塔》是非道德的。也许我更喜欢有道德立场的小说,甚至文以载道的;但是写爱情,怎么个道德法?理智和情感本来就是人的两极。通常他们混合在一起,不同的人身上成分不同,但永远是混合的,不存在绝对理性和绝对感性的人。但是爱情和道德却各自是纯粹的。人们说世上没有纯粹的爱情,其实是说,世上没有只知道爱情的人类。爱情和道德得兼的小说,不是爱情小说,是写社会中人的挣扎。所以我觉得要想专注的写爱情,只能抛开道德。《廊桥遗梦》是很讲道德的。因此女主人公没有抛夫弃子。可是Francesca的丈夫头顶照样绿意盎然,出轨的女人因为爱情的名义就伟大了么?诚然她丈夫比摄影师无趣许多,他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了?换到受害方的角度看,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就不那么感人了,倒有了背叛和虚伪的意味。这是婚外恋小说绕不开的死结。正因为如此,我觉得小说最后旁人的描述很没有意思。作者可能为了加深男女主人公感情的刻画,其实该说的已经说完了。旁人(按朱文的话来说,就是大街上的人)不是那么容易被感动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爱恨离愁和价值判断。尤其要子女为母亲和另一个男人的爱情所感动,有点强人所难。爱情只属于自己。这里没有价值判断。道德属于世人。做了婊子就别立牌坊。爱一个人,不一定有机会红袖添香,也未必要为他赴汤蹈火,被丈夫痛恨,被子女鄙视,被街坊戳脊梁骨,你愿不愿?Francesca不愿意未必出于她的高尚,而是她的爱情里还有其他成分。小说里她自己也说,当时她都还没有认识到他们的爱情是怎样一个高度。这是真实的,也是理智的,道德的,但请不要说,这样的爱情才是伟大的。Where great passion leaves off and mawkishness begins, I’m not sure.

相较而言

编剧的过程就是是再创造。有的情节被添加了有的情节被篡改了有的情节被删除了不过怎样,两者都不失为同样的优秀。书中出现了太多经典的话,而电影中只涉及一二。可以说,它的电影就是伍德对这本书的一个浓缩印象外加职业的想象吧。呵呵比如,电影中的那句: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just once in a lifetime.而,书中是这样的: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and never again,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

They were bent up by the social and other people's view.

They were bent up by the social and other people's view. But no one can get rid of the points of other people at that moment. We are still living in other's eyes at present. 人往往为了别人的看法而生存,问现在能有多少人能真正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呢?

Once is enough for us

电影和书同时进行。早就知道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婚外恋,却没想到是个让当事人回味半生的婚外恋,这也印证了一个道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电影版的Francesca实在够骚,举止之间挑逗味十足,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扑上去救火。可怜书中Francesca坚强隐忍的形象荡然无存。老伊演的Robert实在有味道,越老越显气概,要是再年轻点肯定不放过。由于从一开始就觉得这是个不甘寂寞的中年妇女的出轨纪事,就不会动不动地被某些场景感动得掉泪。倒是电影中病巍巍的丈夫说出那句话时让我感动了一把:“Francesca, I know you had your own dreams ,too. I`m sorry I couldn`t give them to you." 可见,嫁个憨厚老实的人多么重要!起码能减轻日后出轨的内疚感。因为,他能理解。她留下的理由冠冕堂皇,responsibility(The damn sense of responsibility!).这也是日后得到子女认可的重点。多少人被她或她所代表的众多有责任感的女人打动。我关心的是:如果最后真的一起浪迹天涯了,会怎么收场?新鲜感一旦消失,剩下的便是重复又重复的埋怨。当初你情我愿如今暗自生恨。若不是你,我有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孩子和能凑合的婚姻。若不是你,我有充满野趣的生活和不羁的自由。于是慨叹得不偿失啊。所谓的爱情,实在脆弱的可怜。我们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贪婪的心永远得不满足。还是这样的结局符合期待,趁还没有反目,以爱情的名义,祭奠梦想。"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 于是该在还一切还没变味前转身,留下回味无穷的背影以及可以咀嚼的once。看完故事,越发觉得故事可信,尤其是最后的访谈,几乎可以肯定故事的真实性了。Google一下,原来是作者写作手法高超,本故事从头到尾都是fiction,请勿对号入座。听说作者响应群众号召写了续集A Thousand Country Roads,讲的是他们分手后老死前的故事。希望不会是美国版的一声叹息。

又见廊桥

这么巧,今天又看到闺蜜的闺蜜最近刚为廊桥遗梦所写的随感。不同的是,当年她只看了小说,而我是先看的电影,后看的小说。小说看的是英文原版的。前几天重读的也是多年前的这一本。不知道是不是时隔久远的缘故,书页都已经散落了。关于他们的故事,用Robert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in a universe of ambiguity,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only once, and never happens again, no matter how many lifetimes you live. 在电影里面,也许是为了更便于大众来理解,Robert的台词则改成了once-in-a -lifetime. 我想,这样的相遇,无论在哪一个年代,都是可遇不可求。纵然是在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疯狂的时代里,也并不是不再存在了。如果有人觉得不存在,那也只是因为自己没遇上。要变的人,早就已经变了,不变的人,始终选择不变。当然,变的永远是多数,不变的永远是少数。因为世界本身就是在不断改变的,时代也是在不断前进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身不由己,不得不被推着往前走。而Robert和Francesca, 在他们那个年代,也都属于绝对的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异类。一个是the last cowboy, 不停行走,到处流浪;一个是内心热情浪漫的意大利女子,始终怀揣自己未竟的少女梦,与六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文化格格不入。当这样的一个男人遇上了这样的一个女人,也许只有相遇的本身是偶然的,而他们之间后来所发生的一切却都是必然的吧。所以,这样的故事,当然不能等同于一夜情;所以,这样的感情,让人怀念了一辈子,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只是,本来他们还有机会能在生命结束之前重逢的,那时候Francesca的丈夫离开了人世,儿女们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而Robert也结束了他的流浪摄影师生涯安顿下来,他们本该还有几年时间相处,但他是因为怕打搅她,而她是怕得到他有任何不测的消息,就没有积极地联络上,以至于无儿无女的他最后只能一个人在孤单中死去。尽管,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毕竟相遇过,共度过很美好的四天,到达过相互交融的境界,但还是难免叫人扼腕叹息。生命的终点,他们都不曾受到什么病痛的折磨,只是就那么平静地走了,甚至让我觉得,they just died of loneliness and a broken heart...如果,他们可以重逢,也许,还可以一起活很久吧。。。 写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一直纠结于这是悲剧或喜剧,就好像本来是要做一个深呼吸,吸了进去以后,等到呼出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了什么却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一声叹息。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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