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就做這件事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06-08
ISBN:9789866948053
作者:菲爾·湯恩
页数:352页

内容概要

Phil Town,每年在全美最大型的巡迴研討會上向50幾萬民眾演講,分享其投資方法與策略。在這些巡迴研討會中擔任演講者還包括前美國總統柯林頓、前美國總統老布希、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前美國國務卿鮑威爾等人。菲爾現居懷俄明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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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看完了《一个人上东京》,真的是很有感触。因为四年以前,我也是一个人上北京的。二十岁的夏天,我中止南京的学业,执意北上。过去我曾经在文章中说过:整个北京,加上毛主席,我认识的人也不超过五个。是真的。偌大的北京,我认识的人其实只有果子哥而已。而想法,也只有“我要去北京电影学院”这么简单。去北京的时候,我带了很多东西,光是书就带了好几箱子,负担很重。是妈妈送我去北京的。我记得第一次找去电影学院,是九月的中午,非常的热。我们在蓟门桥附近问了很多人,都没有人知道学校的位置。在两个天桥走来走去的时候,妈妈跟我说:“你觉得来这个学校好吗?我们还是回去吧!”我什么都没说埋头走路。在学校申请完旁听之后,就是找住处。好容易在仿清楼(也就是一个招待所)找到了一个床位,和许多学表演的女生合住。妈妈给我铺好被子褥子,安顿好我之后,就要回去临时的住处去,那个地方远在丰台。妈妈临走之前跟我说:“孩子,妈妈今天错了,不该泄你的气,妈妈再也不这样了。”妈妈走出去的时候天黑了,下起了小雨,我送到院子门外,看着妈妈的背影,眼泪顿时流了下来。作为原本专业第一录取高考艺术类状元的我,要到别的班级去旁听,确实是自尊心很难下来。但是那时候,都顾不上了,只要能去旁听,也已经觉得很幸运了。每天从学校的后门进去,晚上回到仿清楼,这样的生活我过了半年。那时候也没有电脑,写东西全靠手写,就是在腿上写。刚来北京的时候确实觉得物价很贵。光是吃的就比南京贵了一大截:学校的盖浇饭一个要七八块钱。我给自己定的伙食费是一天十块钱。所以,在学校吃了中饭之后就没有钱吃晚饭了。于是一份盖浇饭中午吃一半,带回去晚上吃一半,在小说里夏末初是这样做的,其实就是我自己的原型。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觉得很贵,我发现方便面真的是很好吃的东西。尤其是香菇嫩鸡面。就用小热杯每天煮方便面吃,后来变成用电饭锅煮面吃。这样一吃就吃了半年。后遗症是我现在无论如何都不吃方便面。为什么人穷的时候特别容易饿呢?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我去新东方报名,不知为何非常的饿。可是我身上只有十块钱而已。第二天的饭钱是不能动的!宁可顿顿缺,不可一顿无,就是我当时的座右铭。路边只有一家肯德基,左右衡量之后,我买了一个老北京鸡肉卷。风卷残云吃完之后,肚子就像什么都没有吃过一样饿得让我绝望。那种空荡荡的感觉现在一想起来都那么鲜明!那时表演班的女生整天都在说减肥的事情,对于食欲格外旺盛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讽刺。北京的衣服也很贵。一条裤子,很普通,就敢卖一百八十块,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动物园,所以刚去的一年多,都没有买过什么衣服。鞋子一直穿,一直穿,一直穿……一直到实在不能穿了为止。大哥在前段时间说起来那个时候的我,我说:“很土吧?”(当然我现在也没多洋气~~~)大哥说:“是啊!土得要命啊~~”出行就不用说了。我非常害怕坐地铁,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上下线倒的时候,我经常迷路。我曾经走上一号线的站台,按照指示去了二号线,然后又走到一号线,然后是二号线……转悠了半个小时。超级大路痴就是说我的。在我的老家,我连公车都没有坐过。也因此,初去北京的时候,我大概一年多都没有出过海淀区。住的条件很差。六个人住一间宿舍,厕所不能用。洗澡是需要钱的,所以,我们总是一起哀求看守澡堂的大爷放我们进去,省那两块钱。没有电话。电话亭在院子的外面。那时候家里在开饭店,每天晚上十二点以后,家里才有人。所以经常在电话亭外等到十二点,再给父母打过去,哪怕是下雪的隆冬也是这样。那时候最爱去关顾的饭店就是自助火锅。那时候真的是超级能吃啊!我们三个女生能吃八盘羊肉,一盘半斤那种。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认识大哥也是那个时候,同学聚餐,每人二十,大哥替我出的钱,当时觉得好感激~~~我到北京之后,只有一次,爸爸因为出差朝鲜而来北京,顺便看我。爸爸说:“我请你和你的同学吃一顿饭吧!”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什么好吃的了,还是要求爸爸请我们吃了一次自助火锅。虽然说起来都是一些心酸的事情,但是当时觉得前所未有的满足和充实。那个时候也有男生不知为何看上我,但是当时无论如何,都没有心思想这件事,对人家非常粗暴。在学校的拉片室拉一部电影大概要六块钱,这是不小的开销,但是想看的电影实在是太多了,把想看的电影一部一部抄写在小本子上,看完一个就划掉一个。那时候很喜欢写影评。多么了不起的电影都敢写影评,这分勇气让我现在汗颜。终于,在一天课间的时候,我嗫嚅的对张献民老师说:“老师,你能看看我写的东西吗?”他很快看完了,对我说:“我觉得完全可以给《看电影》这样的杂志投稿。”我鼓足勇气问:“怎么投呢?”老师说:“我给你几个电话号码,是杂志的编辑,你跟他们联系吧!”那时我是非常害羞的。我捏着这三个号码,犹豫了半个寒假。终于给这些编辑发了很认真的短信,请求别人读一读我的东西。好在编辑们都很给面子,其中,最赏识我的,就是《环球银幕》的编辑。她们一口气在来年三月份的杂志上用了我三篇文章。这真是给我很大的鼓励!也就是这些文章,吸引了时尚杂志的注意,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我在新东方上课,突然电话响了。课间的时候我打回去,那边说:“我们是《时尚》杂志社,请拨分机号码……”现在我去《时尚》杂志部,发现所有的杂志我几乎都写过,但是当时,真是激动得要命!那可是最贵的杂志哇!我给《时尚》写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著名的麦当娜。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过上了靠写稿子养活自己的写手生涯。我二十一岁的冬天,接到了第一个剧本,是一个古装武侠电视剧。就是在一个半月中写了三十集,一个半月内改了六遍的剧本。靠一个爸爸给我买的一千八百块的二手笔记本。写完的时候,电脑的键盘都敲掉了好几个键。因为无法上网,写完了总要去网吧发出去,查资料也要去网吧。挣到首付两万块的时候,王老五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哇!我把那么多钱铺在床铺上,全宿舍的女生帮我一起数,还多数出来两张。第二天一早八点就等到银行前面去给妈妈打上,这么多钱都放在身边,我怎么睡得着啊?结果去得太早,银行还没有开门呢!我来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不是同学或者室友)是故事。然后是倚马。之后,我的朋友更生,小车也陆续来到了北京。又认识了三好和绿妖。我最最亲密的,是同班同学琥珀腰,她陪我度过最初来北京的日子,那种一个床上睡觉一个锅里吃饭的亲厚岁月,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很温暖。认识马青皮,是再后来的事情了。就这样,我在身边渐渐聚集了属于自己的朋友。而今年,终于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男人。我来北京的那一年开始在网上写东西。第二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版面。去年,建立了博客。现在,读到这里的你们,也都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人们,作为隐形而温暖的巨大的力量,一直也支持着我。我来北京已经四年了,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让我想起了兔子
  •     它本来是一个人上东京。。
  •     高木直子是那种你看她的画跟文字就觉得她在你身边是很平易近人的那种好姑娘。好喜欢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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