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那年我21》书评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世纪文睿
出版日期:2013-5
ISBN:9787208113466
作者:张晓晗
页数:184页

谈论我为什么没买书。以及这才不是书评呢~说这是书评的,你才是书评,你全家都是书评!哼~

说实话,我没买这书,但这几年是一直从《萌芽》跟着看下来的,里面的小说只有一篇没看过。从《双城记》开始,一直到《末日那年我21》。我也没算过几年,迷迷糊糊就过来了。看这里的目录,以《七年之痒》开始,以《摇晃》结束,最喜欢的两篇,以辉煌之作开始,以巅峰之作结束。也就算是告别我我那埋头在课桌上的青春了。我挺傻缺的,在报刊亭觉得因为目录里没有自己喜欢的作者而把杂志退回去不买很不好意思,所以啊,我每期都买。拿到每期《萌芽》先看看有没有她的文章再看别的,后来索性就不看了。喜欢的作者一个个从《萌芽》隐退了,也就没念想了,最后连《萌芽》都不买了。三年又四年,一三一四,并非一生一世。那年,我把十一月的《萌芽》翻皱了。封面是咖啡厅等待的少女。白色的羽绒服,蒸腾的热气,短发的少女。那年,我还把二月的《萌芽》翻烂了。不得不说,那期的《萌芽》是那几年最好看的一期,我还记得那个配图。粗线条,侧脸,合眼,几何图形。是我最喜欢的左旋画的。后来不知道左旋去哪里了,网上也搜不到了,真可惜。很多又很多年前,顾白喊了一声卡,她就停止了摇晃。很多年前,有个街前雨巷。很多又很多年前,有个阿丙fish。而今只有我一个傻逼在蹦跶。我把张晓晗介绍给了无数的人。有的,随口答应,转眼就忘了,就像吃完饭就去拉屎,长了个滑翔的脑袋。有的人,看了一篇就大呼自己是脑残粉,是真爱,确实,脑袋残成粉了。到头来,真正喜欢都能有几个。时间不能说明一切,但时间能让人安心。从最初投稿差点被毙,到现在出了两本书。我真的好高兴,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她,喜欢她。我他妈的热泪盈眶啊!小伙伴越来越多,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原来她的大长腿真的能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出《不留》的时候,老子家里有四本!看一本,收藏一本,放枕头边上一本,留给子孙一本。后来为了宣传张晓晗,狠心送人了两本。还有两本放家里,看着签名就想到《摇晃》。我想,《摇晃》的故事我是忘不了了。要是说《一百种爱情》是《少年博物馆》那这本书我就更没必要买了。我甚至能欢快的说,我有这本书的TXT,还附赠张晓晗所有没被收录的文章。此时此刻,我越说越自我陶醉,早知道就不群共享了,有木有!!打印出来《胸平心不平》新锐作家张晓晗首本盗版书,有木有!!现在我可追不起《女王乔安》了,没了看《摇晃》的热情了。真是,我真的炒鸡喜欢《摇晃》啊!绝对的巅峰作品啊!直到现在,一提《摇晃》我还睡不着觉啊!呀,说多了,不说了。还有这真不是书评啊~这就是一场说写就写的形似家门口大妈们聊天的扯蛋蛋啊。说这是书评的,你才是书评,你全家都是书评。哼~

所有人的快乐,所有人的悲伤

所有人的快乐,所有人的悲伤第一次读张晓晗的小说是在多年前,那时我还有买《萌芽》的习惯。《少年祝安》给了我一些美好的印象,语言凌厉成流氓,在萌芽的小清新中,确实是物以稀为贵。我不记得是否读完这一期的《萌芽》,因为那时候我只是喜欢购买《萌芽》——时间再往前,不知道是07年还是08年,有一期的《萌芽》上刊登了一篇小说,题目好像是少年黑子,这个小说带给我非常美好的回忆,小说我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少年在逃,或者在飞奔。那时的《萌芽》封面还是美好的少女,笑容里都带着青春的快乐和悲伤。朋友说,他喜欢张晓晗。当然,他只喜欢她的一篇小说。事实上,他也只看过她的一篇小说。他找出了链接,我去看了那个小说。《交欢》,这个小说没有收到这本集子里来。小说虽命为交欢,看似糜情而混乱,但结尾还是有温暖的光。这个短小的文章,应该是隶属于《一百种爱情》系列。在小说集中,我喜欢这些短小精悍的小说,因为这些探讨感情的小短章,终于让我摆脱少年的状态,然后开始思考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所有轰轰烈烈的都是属于少不更事或者是觉得少很更事的青春,而爱情却低微得很,所有人都在追求着,却不知顿住脚步一看,许多的爱情在菜市场里买土豆、然后开始思量着晚上是吃土豆丝还是吃土豆片。张晓晗的小说里包裹着一种青春的冲动,她在用“少年侃”的口吻在讲述着看似轰轰烈烈的青春。不知道她自己是否发现了,她笔下的青春是有一种模式,一个混蛋的男人,一个跟着混蛋的女人,一个好男人。男人很混蛋的远走了,混蛋的女人开始回忆起逝水流年,或者是回忆起刀锋般的犀利岁月,好男人在她的身边,然后等待着女人从回忆中醒来。结果都是好的,像小说《摇晃》中,惨烈的青春过去了,终于要跟一个居家男人走入婚姻和家庭。“妞儿你要不要,你不要我就给别人去。”虽然是恍恍惚惚,但回过神来,还是坚决地大声喊,“我要。”所有的故事都关于青春——青春和婚姻是两个世界,以前可以疯狂可以摇滚可以呐喊,现在可要岁月静好。张晓晗的文字相当豪爽、直率,呼啸而来,像一辆飞奔的火车。在文学上,女人的豪爽和男人的羞涩一样,都是美好的品质。当然,这种豪爽是表面的——可以肯定的是,张晓晗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然就不会在《交欢》中设计如此温暖的结尾。很多女孩子在人面前,坚强、自信,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事可以打到她。其实不是的,这样的女孩子只是一个默默的舔舐自己的伤口。集子里的很多小说都体现出这样“性格反差”的特质,像《少年祝安》《摇晃》莫不如此,女主人公看似舒朗、坚强,但却偏执,放不下太多的事情,放不下轰轰烈烈的青春,非得要一个骄纵她的人来温暖她的心和情感。这是份奢侈的青春。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在青春里,所有美好的事情都在回忆的青春里。当我发现自己再也不适合去阅读关于青春的小说时,我已经知道,很多事情开始变得无可奈何了。

嬉笑怒骂中体现真情

嬉笑怒骂中体现真情,披露90后心态,愤世嫉俗而又时常迷惘;女作家中少有的犀利风格。在奶油味十足的青春文学中别具风情;我读书有两个特点,一是很少看活着作家的作品,而是很少花钱买小说看,大多在电子书上囫囵一番就作罢。我第一次知道张晓晗,是一个杂志中的答读者问,当时还未度过她的作品,仅从答读者问就被其文字风格吸引。

怪异少女惹人爱

中午的时候快递将书提前送到,书比想象中要小一点要薄一点,但还是高兴得手舞足蹈。第一次看队长小说是2010年的萌芽上。那时我上初一,郭敬明式的小说风格风靡少男少女之间,跟风如我,屁颠屁颠跑去看。妈呀文字真美,可惜书一合上刚才那么一大段话写的啥记不清了,他们写了大半天,我土掉渣的一句话就给概括了,没劲。嗯,前面写这么段就是要突出队长出场。我向来看文章不关注作者,当时看到队长文章被惊艳跑去看作者名字,名字很好记,和我一样中间都带一个“晓”字。在《不留》上,赵长天老师是这么评价队长的文字的“简单普通的常用词,通过她的组合,就仿佛有了魔力,把人物、把生活表现得那么真实,那么生动,那么充满张力。这是小说最迷醉人的魅力。”不过要我形容肯定没有这么准确到一语道破天机,我只能说,队长的文字读起来很带感,就像是我偏爱用台式电脑打字一样,把键盘敲的噼里啪啦,越打越带劲,越来越上瘾。之后对队长的了解大多来自微博。她的段子,她的长相,成为我推测一个人的根据。再者,就是搜集《上海壹周》里不定期有的队长的很短很短的文字。小心翼翼地用小刀裁下来,压得平整,夹进《不留》里。这本书是队长五年来的小说集。里面有我看过的第一篇队长的小说,有我看过的影响深刻的队长的小说,也有我没看过的队长的小说。里面写少年的故事,青春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住着各式各样的怪异少女,而且我相信她们也真实地在大街小巷里来来回回走着,为各种事情烦心并快乐,裙摆随着她们的步伐肆意的摇晃。也许会在某个太阳公公还没起床的早晨发现自家车上有着类似鸟粪的神秘事物,怎么也猜不到会是香草味的。也许会意外参加一个神奇的婚礼,有个女孩甩掉高跟鞋神勇的为逃跑的新娘开道。也许会听到朋友对你诉说关于她和他七年之痒的故事。令我心心念念的则是那句无意中在星巴克门口听到的“你头发长了。”总共是九篇。感谢队长为这些惹人爱的怪异少女们在这本书里安排了住所,任她们胡闹乱嚷嚷。九在中国古代是个很有象征意义代表美好的字眼,虽然这本书不是队长的开端,但希望可以给你带去更好的东西。最后祝书大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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