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兴起

出版社:上海古籍
出版日期:2005-9
ISBN:9787532540327
作者:罗德尼·斯塔克
页数:301页

内容概要

罗德尼·斯塔尼(Rodney Stark),华盛顿大学社会学和比较宗教教授。他著述等身,包括与芬克(Roger Finke)合作的名著The Churching of America,1776-1990,以及与班布里奇(Williams Sims Bainbridge)合作的理论著作A Theory of Religion。

书籍目录

丛书序
中译序
前言
第一章 归信与基督教的增长
第二章 早期基督教的阶层基础
第三章 犹太宣教事工:为什么说可能是成功的
第四章 瘟疫、社会网络与归信
第五章 女性与基督教的增长
第六章 帝国城市的基督教化:一定量研究
第七章 城市骚乱与危机:安提阿的个案
第八章 殉道者:出自理性选择的牺牲
第九章 机遇与组织
第十章 关于美德的反思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作者简介

对于基督教兴起原因及过程的研究,西方历来的著作可以说是汗牛充栋。本书在其中别具一格,这不仅因为作者所掌握的充分资料文献,更在于作者采用了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包括理性选择理论、社会网络、动态人口模型、社会流行病学、宗教经济模式等等。正如作者所言:“我不是一个历史学家,我是一个社会学家”历史材料在这里,被更有解释力的理论所运用,呈现出与传统的历史研究所截然不同的状态。本书在宗教学界曾引起很大的反响,其全新的思考方式,“不仅富见地,也是向传统观点提出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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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可巧今天看到一篇关于最近披露的“全能神”教的新闻报道,提到了该“邪教”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发展模式等等。而刚读完的《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基督教发展之初,是通过何种方式传播开去的?如何理解“神迹”对归信的作用,社会网络扮演了什么角色,战争,瘟疫等灾难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凡此种种。作为一个完全对宗教社会学一无所知,亦没有太大兴趣的人,读这本书全是因为一位喜爱的老师的推荐,而读书最大的收获并不在于他具体论述的种种问题,提出的种种假设和结论(宗教社会学或者宗教历史的人会有兴趣),而是他论述的思路和方法,基本上是定量研究。破题完毕。我们只消来看看书里的一些论述,“把宗教作为一种集体生产的商品”从而谈“宗教经济模式”,归信某一种宗教的“机会成本”,“殉道的理性”。基本上,斯塔克是一个具有十分科学主义精神的社会学家,我对于他用人口学的模型和数字去推论信教人口的绝对比例和相对比例,用测算城市之间距离的方式去推论宗教传播路线的方法表示非常感兴趣,且耳目一新(或者是我定量的东西看得太少,孤陋寡闻),总之,书里每一篇论文的模式都是如此,给出一个具体的假设(翻译成了“命题”),如“一个单一的宗教团体垄断一种宗教经济模式的能力取决于国家对于宗教经济模式管理的强制力程度。其次,一种宗教经济模式不受约束的时候,将会生发出非常多元化的倾向”,然后,用数字、模型、史料证实/证伪。他显然是同意以下观点的,定性研究描述这个世界,而定量研究则负责解释这个世界,他的命题中,甲和乙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确定的,因果,正比,或者反比,所以可以检验。遗憾的是,我仍旧没有办法觉得这样的研究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真相”是科学主义,理性主义所追求的,而且很明显,他力图证明,所得出的那些观点,是跨越某种宗教(一直将基督教和摩门教相比),跨越时间,跨越文化的,而人性是不变的。但是我还是认为,“真相”是什么不等于我们就更能理解这个世界。
  •       相比《信仰的法则》中略显枯燥的理论演绎,罗德尼•斯塔克的这部《基督教的兴起》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作者在前言部分颇为严肃地讨论了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区别,但是通读全书之后我却希望以一个未必恰当的比方来描述本书的创造:罗德尼•斯塔克就好像是一个侦探(研究者),面对着一个“犯罪现场”(基督教业已兴起和发展的现状),希望从现场的种种蛛丝马迹(史料),加之自己多年办案经历积累的经验(社会学理论)和逻辑推理(逻辑推理),尝试重建“犯罪过程”(基督教兴起的历史)。    抛开斯塔克得出的具有创造性的各种有关基督教兴起历程的结论不说,本书的一大意义在于其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探索。长期以来,历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史料的缺乏,因此,在考古或者考据有更进一步发现之前,很多历史事实只能是建立在扭曲而且支离破碎的史料基础上的。斯塔克的探索似乎指向了另一条捷径:将社会学所积累的有关人类社会的社会理论和研究方法推演至对古代社会的研究之中。这就好像在对现存的物种的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物化石。  也正是因为如此,相比很多囿于史料限制的著作不同,《基督教的兴起》更好地展示了研究者自身理性研究的光芒。在对古代历史的推理中,斯塔克毫不吝啬地使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并不高深,但却恰到好处地填充了以往历史研究的不足。下文将列举斯塔克采用的一些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进而对斯塔克本书的创新特点进行归纳,此外还将就本书的一些局限谈一谈自己的看法。研究方法的案例分析一、 跨时间维度参照样本比较  斯塔克在本书中多次使用了跨时间维度的参照样本比较,或者说以现代社会被充分观察和研究的群体或者组织来推测基督教兴起时相关群体或者组织可能所处的状态。应当可以说,斯塔克的基督教兴起的很多研究假设都来源于这些参照样本,当然斯塔克也不会忘了对这些假设在史料和社会学理论的支持下进行必要的论证。  案例一: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第18页至第22页)  尽管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的例子在本书的随后章节中再次出现并被用来讨论其他现象。但是在第一章中,这两个样本被用来研究新兴宗教信徒增长的途径。通过对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的研究作者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归信的核心因素是情感依附,因而这种归信行为通常容易在以人际关系为单元的整个社会网络载体上进行。  案例二:犹太改革派(第63页至第65页)  犹太改革派尝试将犹太教将神圣律法与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相联系,继而对犹太教进行非民族化的努力被斯塔克用来和公元一世纪早期的某一位拉比对摩西五经的诠释进行了类比(第73页)。由于犹太改革派时期犹太人所处的状况和罗马帝国时期犹太人的处境相似(这也是另一组跨越时间的类比),因此在斯塔克看来两者很有可能采取相似的行为,犹太改革派和一世纪早期拉比言论的相似性被斯塔克用来证明这一点。相比罗马时期,犹太改革派时期的材料和文献无疑更加丰富,由此归纳出的可能的行为选择也无疑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也正是通过这种比较,斯塔克得以将边缘人理论引入对大流散犹太人中基督教兴起的解释之中。二、 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引入  斯塔克以一种非常自然的形式在《基督教的兴起》中引入了或宏大获微妙的社会理论。以下将选择两个案例:边缘人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  案例一:边缘人理论(第63页、第68页至第71页)  一个人在两个群体都拥有成员身份,而这两个身份彼此矛盾或彼此施压,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他在两个群体中的地位都被降低,这时,这个人就被边缘化了。由边缘人的概念出发,斯塔克得出了一个命题:人们总是会试图去逃避或改变自己边缘人的处境。历史上出现过犹太人在这种边缘化压力的作用下试图通过改宗基督教来改变自己边缘人的处境。因此,这个命题被斯塔克用来论述犹太基督教会出现的可能性。但是,斯塔克也没有忘记讨论这一理论对罗马时期大流散中的犹太人的适用性。在后文中,斯塔克指出“犹太人已经适应了大流散中的生活,这种生活使他们对于耶路撒冷的犹太教而言,已经被边缘化了……但他们也不能算作希腊人,因为犹太教无法预期源自犹太律法的民族性相分离”,并且给出了包括希伯来文的衰落在内的历史证据。  案例二:理性选择理论(第195页至第226页)  理性选择理论作为斯塔克提出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理论,在《信仰的法则》中有更为详细和系统的论述。我们没有必要在此重复斯塔克理性选择理论的要点。阐述理性选择理论对研究基督教兴起适用性的第八章也可以被认为是全书的理论论述,如果说砍去这一章的《基督宗教的兴起》仍然可以被看作拥有一定社会学思维的历史学家所写的历史专著,那么正是这一章宣告了斯塔克“社会学家而非历史学家”的身份。三、 定性分析  作为一名接受了良好社会学训练的学者,斯塔克对定性分析的使用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也正是这些恰到好处的分析使得本书的可信度有了更大的依据。  案例一:关于基督化进程的两种推测之比较(第3页至第15页)  尽管斯塔克在这一部分内容中已经通过对初始基督徒数量和最终发展规模的推断和与摩门教发展历程的比较得出了基督教徒可能的发展速率——每10年增加40%,但是作者仍然需要进行可靠的检验以进一步增加这一推测的可信度,并反驳“突然增长”论。于是,斯塔克将自己推测的基督教徒增长模型和埃及考古发现的埃及基督徒增长数字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两条曲线的对比率达到了惊人的0.86。作者指出“通过不同途径和对于不同资源的调查所得出的如此吻合的结果,在我看来无疑对这两种数据都是强有力的印证。”  案例二:帝国城市的基督教化(第157页至第175页)  整个第六章都是作者对定量分析在这一研究中的适用性的演绎,任何一位读者都不应该错过这段令人拍手叫好的分析。作者为罗马帝国的17座城市设计了包括“基督教化程度”、“公元100年时的人口”、“从耶路撒冷的路程”、“犹太会堂”、“从罗马的路程”、“罗马化程度”等7个变量。在交互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进一步以“基督教化”为因变量,“罗马化程度”和“犹太会堂”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两者在基督教化过程中惊人的67%的相关性。  在这一章中,作者还顺便用这一定量分析讨论了诺斯底派的问题,并由此得出的结果指出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应当将诺斯底视为基督教的支派而非与基督教平行的犹太教异端。四、 严谨的逻辑推理  本书中是不是加入的用黑体标注的各种各样的命题便是作者逻辑推理的痕迹。作者从一些被现代社会学研究所证明的基本命题出发,推导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结论。这种命题式的推理在形式上相比一般的叙述更加突出了本书的理性色彩。关于作者对逻辑和科学性的强调可以参见本书第25页至第32页,斯塔克对以往一些研究的批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本书研究方法的总结和分析  从大的方法论层次来说,斯塔克之所以能够将现代社会学研究的成果应用于对古代历史的研究,无疑基于一种理性主义的预设,即当人类——无论身处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处于类似社会情境下时,他们都会从各自的理性判断出发作出相似的选择。因此阅读此书必须先否定各种形式的“理性进化论”,即认为人类的理性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形成的,或者更进一步将其视为现代化的产物。由这个预设出发,可以进一步归纳斯塔克的研究思路,以期对我们自己的研究和学习有所启发。  步骤一  对现代社会的参照样本的研究,归纳出可能对历史案例具有适用性的相应社会现象和社会理论。  步骤二  分析已有的历史学研究结论。  步骤三  在对现代社会参照样本研究和具有普世意义的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具有社会学特色的研究假设。  步骤四使用包括定量分析等在内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以历史材料证明研究假设的可信度。  步骤五  在已经证实的研究假设的基础上以逻辑演绎重构历史。本书的局限和不足  如前所述,斯塔克的分析基于一种对人类理性永恒性的预设,这可以被视为斯塔克包括《信仰的法则》在内的研究的基础和局限。因此就像前文所述的一样,如果坚持认为人类理性是不断发展而形成的话,那么本书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当然,一种理论的局限并非一种理论的不足,因此这也不是这一部分主要关注的现象,因为我也倾向于接受这种理性主义永恒性的假设。    但是当我们着迷于斯塔克对基督教兴起的深刻研究之时,也不应当忽略宗教学研究的另一传统,即比较宗教学。如果说斯塔克本书的前95%都只是对基督教的较为客观而充分的研究的话,由第九章《机遇与组织》中的“走向一神教?”开始,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斯塔克某一种“基督宗教社会学”的价值取向,或者说由于论述不足而导致的某一种模糊的主观倾向性。在讨论东方宗教和西方宗教不同的宗教经济模式时,斯塔克令人遗憾地未能坚持一种社会学式的分析,而只是主观地从理性出发对两种模式进行了一种纯义理的讨论。不过不知道斯塔克在给这一部分的小标题加上问号的时候是不是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但是,如果更深入地去探究,就可以发现斯塔克的理论出发点在某种程度上便有其值得商榷之处。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不妨将关注点从斯塔克的理论转移到杨庆堃的《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来,并用另一套学术话语去发掘斯塔克理论的局限,即:Institutional Religion(为避免可能的歧义,我暂时使用英语统一的命名方式,而非五花八门的翻译)究竟是不是为社会所必需?Diffused Religion难道无法承担人类的理性?如果这样,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东方文明又是凭借着什么走过了数千年的历程?  在这篇简单的书评中我不会尝试展开对斯塔克的批判,应当指出的是斯塔克本书的瑕疵虽然仅仅体现在他似乎忽略了对东方宗教进行他一直坚持的社会学的思考和研究,但是追本溯源,斯塔克在本书中多次强调的“教义”的重要性可以说正是导致这一瑕疵出现的理论根源——或者说,斯塔克的瑕疵可能并非看起来那样仅仅是“瑕疵”而已,而是其关注宗教教义这一方法自身的信度和效度的问题——毕竟相比Institutional Religion,东方的Diffused Regligion的教义和世界观并不容易被进行简单归纳,因为它们很有可能并不存在于某一部宗教经典之中(甚至没有类似亚伯拉罕宗教的宗教经典),而是隐藏在家庭伦理、社会秩序等等更加世俗化的社会现象之中。因此,在本书的最后部分,斯塔克令人遗憾的展示了其作为社会学家和基督徒两者身份的矛盾,用一句开玩笑的话说,在第九章和第十章,作为社会学家的斯塔克倒了下去,站起来的是一个基督徒斯塔克。
  •     一历史,究竟有多少种写法?的确就像“有1000个读者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一样,让1000个不同的人书写历史,也会有1000种不同的写法。至于哪一种更有说服力?哪一种更加接近真实?哪一种解读更好?其间高下也许难有定论,但是由于其视角的差异,想必具有一定的互补意义。不同人眼中的历史或许都只是真相的一个侧面,但是这些互补的侧面更有可能拼凑出一幅比较完整的画面。另外,透过这些描绘和记录,我们能够确知的一点是,有那样一段历史真实的存在过、发生过。在《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以下简称《兴起》)中,作者罗德尼•斯塔克带着社会学这副眼镜看待基督教早期的历史,给我们描绘了一幅透过社会学这面镜子中折射出的早期基督教历史。作为一位社会学家,斯塔克虽对历史怀着很深的爱好,但却自谦不是历史学家。事实上也是如此,他的所有训练以及研究都是社会学的。他早年从加州伯克利大学社会学获得博士学位,其后在华盛顿大学任社会学和比较宗教学教授数十年。2004年,他受聘到贝勒大学(Baylor University)社会学人类学系,并牵头组建跨学科宗教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Religious Inquiry Across the Disciplines)。斯塔克已经出版27本著作,以及140多篇学术论文,内容涵盖社会偏见、犯罪、自杀、早期罗马的社会生活等,当然最为主要的是宗教研究。他曾任数个宗教研究学会的会长,并多次荣获各种学术奖项,其作品也有多种语言的译本。《兴起》一书是其第二本已被译为中文的著作[1]。在《兴起》中,斯塔克巧妙地利用历史材料进行社会学分析,用现代社会学的模型重构了基督教兴起的过程,可谓是“社会学为体,历史学为用”。正如作者所说,他的“主要目标是为早期教会研究贡献出更为优越的社会学——更有解释力的理论,以及更加正式的分析方法,包括在可能合适的条件下,进行定量的分析。” (第3页)可以说,《兴起》是社会学家书写历史的大胆尝试,这种跨学科的尝试给两个学科都带来了新鲜的视角。对于历史学来说,斯塔克带来的是各种社会学理论模型,包括:理性选择理论、联合组织理论、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在归信过程中的角色、动态人口模型、社会流行病学、宗教经济模型等;对于社会学来说,斯塔克试图和社会科学家一起“分享当代考古研究所带来的无穷学术财富”(第3页),为社会学分析开拓新的材料领域。基于这样的尝试,使得该书的读者群从社会学界扩展到了历史学界、圣经学界,甚至在普通人群之间也能找到“市场”。在宗教社会学界,一些学者甚至已经将斯塔克所主张的理论,也是他在《兴起》中一以贯之的分析框架——“宗教市场论”(Religious Economy)视为宗教研究领域的“范式转换”。[2]《兴起》不是一部关于初期基督教的编年史,也没有按照时间顺序安排章节。事实上,其中的每一章都可以独立成文,而且好几个章节都曾在各种期刊上发表过。斯塔克将早期基督教的兴起看作一个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各章节就分别从社会要素和条件等方面进行剖析,其中包括人口、阶层、疾病、性别、城市骚乱、危机、殉道者、机遇等。从这些角度出发,他分析了基督教在特定的时间、环境、背景下能够在多种宗教的竞争中胜出的原因。他所采用的这种研究进路,将基督教的兴起看作“因变量”,而将各个社会要素和条件看作 “自变量”,是典型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在阅读该书的过程中,我们深为佩服斯塔克熟练、巧妙驾驭历史材料的能力。他将历史材料拿来为社会学所用,却并不显得生硬蹩脚,史料与理论之间的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理论可以解释历史现象,历史材料可以反过来证实社会学理论。在分析过程中,斯塔克尽力保持价值中立,完全将基督教的兴起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来对待,深刻发掘基督教兴起的历史合理性[3]。这既坚持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念,又在历史研究领域拓展出了新的天地。二斯塔克用社会学方法做工具,以常被历史学家所忽视的切入点和新的角度试图解释历史的合理性。虽然从表面上看,《兴起》不像一般意义上的历史作品那样有很强的时间逻辑性,各个章节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是,它们背后却隐含了一个共同的逻辑,那就是贯穿本书的方法论。概括来说,就是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理论及推论做基础,重构历史过程,再用量化分析或历史记载来验证重构出的结论。斯塔克用这一方法论对他选取的9个方面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社会要素运用不同的社会学理论及其推论,重构出基督教兴起的合理性,再用史实或者社会学数据分析说明其结论的正确性。在行文过程中,他还用雄辩有力的理论和史实试图推翻一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对学术界及读者提出了挑战。在第二章《早期基督教的阶层基础》中,斯塔克质疑了20世纪绝大多数历史学家、社会学家所认为的“早期基督徒均为底层人民”的看法。他首先对“小教派”和“膜拜团体”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前者是原有宗教内部分离出的新型组织,更加注重精神方面或来世观念,与周围环境之间有更高的紧张程度,参与其中的人们比原宗教内的人的社会地位更低;后者则是全新的信仰,其“违背了处于主导地位的宗教常规,所以常常招致很深的敌意,成为攻击的目标。”(第40-41页)斯塔克将初期基督教定位为当时的“膜拜团体”,因为,“自从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基督徒所参与的就是一个新的宗教了。”(第54页)在接下来的论证过程中,他提出了三个关于社会阶层与宗教委身之间相关性的命题,其中一个命题指出:“每个人都潜在地有所缺乏,因而每个人都有通过信仰来获得慰籍的需要”(第44页),富人、中上层阶级的人也不例外。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另一个社会学命题:“上层社会阶层更容易对旧有宗教产生怀疑”,所以他们更容易投身于新宗教运动,接受新宗教理念,而且,新宗教也需要从有社会地位和社会特权的人群中来发展自己的信徒,所以,上层阶级和膜拜团体一拍即合,在二者的互动过程中满足了各自的需求。斯塔克还用当代小教派、膜拜团体和大宗派成员教育状况的统计数据来支持这一结论:基督教绝不是一个无产阶级运动。在第三章《犹太宣教事工:为什么说可能是成功的》中,斯塔克一开始就提出:犹太基督教一直发挥着中心作用,且延续到基督教兴起很长时间以后。斯塔克大量引用历史和考古材料用于证明当时确实有相当数目的犹太人改信了基督教,并主要运用了三个社会学理论和命题进行讨论,包括: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大熔炉理论;边缘人的概念;新宗教在信徒阶层、与传统宗教关系、社会网络中需要的条件。关于第三点,斯塔克提出,新发起的宗教运动主要是从下述两个阶层吸收信徒:在宗教上不活跃和存在不满情绪的阶层,以及与周围社会融合程度最高的宗教团体的阶层。他也指出,人们更愿意接受那些与传统宗教在文化上有一脉相承关系的新宗教,因为他们对传统宗教已经十分熟悉,而且当社会运动在业已存在的社会网络中展开时,其速度更加迅猛。最后,斯塔克明确表示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他研究宗教的目的在于“展现历史上应该发生过的事情,以及说明为什么向大流散中的犹太人宣教本来可能是长期以来一直大获成功的。”(第85页)之后各章的论证过程都基本上是按照这个逻辑和方法进行。斯塔克之所以用这种独特的进路来说明基督教的兴起过程,是为了从社会学学科的角度解释这一历史的合理性。换一种说法,这是社会学家看待和书写历史的方式。三社会学凭借其独特的方法论涉足历史,固然有其优势和价值。但是,必须意识到的是,任何理论解释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斯塔克的精彩论证和努力也不能例外。斯塔克花费了相当的笔墨来批驳过去的宗教研究者们对宗教的流行看法,他们认为宗教信仰者之归信某一宗教乃是非理性的行为。这的确是一种对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主义者对宗教的态度的有力批评,但是其策略却是使用理性主义的矛来攻其之盾,即将宗教归信视为一种理性的举动。在第八章《殉道者:出自理性选择的牺牲》中,斯塔克提出,宗教性的牺牲和宗教狂热通常最终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在解决宗教与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他列出了三个命题:①宗教提供的补偿是稀有的(即此事此地完全无法获得的或难以得到的报酬)②个体按照理性来选择自己的行为③偏好定律:人们对于特定报酬或收益的相对估价大不一样。根据这三个命题的论证,斯塔克得出如下结论:人们会对宗教进行评估,从而按照理性选择来决定是否要对宗教进行投入,以及投入的程度。这也是为什么斯塔克的理论通常被称为“理性选择论”,而且由于其大量使用经济学的概念以及“市场”这个隐喻,而被称为“宗教市场论”。事实上,斯塔克还大力支持经济学家伊安纳康(Larry Iannaccone)等人倡导和进行宗教经济学研究。这也难怪一位中国经济学者在读到《信仰的法则》中文本时发出如此感叹,认为这是“经济学在宗教领域的另一个胜利”。但是,单单从理性选择角度出发来解释人们信仰宗教的原因的确失之简单和片面。斯塔克在其多年的宗教社会学研究中,一直致力于去除虚假的、以“社会科学”的面貌出现的,从“文化的或比较的进路和心理学的进路”解释宗教的方法,他想要强调的是用社会学的方法来分析宗教,认为理性分析是对宗教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并且认为这是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分析历史资料的特点。斯塔克在《信仰的法则》中申明:“作为社会科学家,我们的目的既不应该是损害宗教,也不应该是供奉科学为宗教。我们的根本追求是应用社会科学的工具来检验人们和他们所体验的神之间的关系。科学可以检查除了其真实可靠性之外的这个关系的任何方面。”[4]然而,如果仅仅用科学和理论模型来解释有关宗教的一切现象和事物的话,未免有失偏颇,忽略了其他的解释途径和视角。《信仰的法则》的中译者杨凤岗在译者前言中概括了这种“科学的宗教学”的特点:“社会科学的宗教学则使用实证的方法(包括量化的和质化的研究),收集实证的数据和材料,并且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归纳,从而得出科学的理论来解释宗教现象以及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互动关系。科学理论以假说的形式存在,命题可以被证实材料证实或证伪,从而推动理论的发展。……高度客观性是科学的宗教学的特色,这使之成为持有不同宗教立场(包括无神论立场)和哲学立场的人们可以交流的共同语言。”在推崇的同时,杨凤岗也承认,“科学的宗教学是有其自身局限的,并不代替神学和人文学科对宗教的阐释。”此番评论提醒我们,无论是多么新颖、有效的方法,都不足以对复杂的宗教现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反过来说,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都需要我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解读,单一学科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兴起》所采用的社会学分析路径还隐藏了另一个更为深层的方法论危机,即在假设—验证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结论先行,并进而影响研究者的材料选择。在这样一个历史研究中,主要就表现为对文献的选择性使用。其实,我们可见的不少研究都存在这个问题,即研究者心中已经有了一个预设的结果或结构在心里,然后再到史料中寻找到一些证据来证明它。研究者在看史料的时候,通常只会看到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和希望找到的东西,而忽视与自己观点或知识结构相违背的史实。不过,这可能是所有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悖论和困境,因为“我们的知识理性深受社会文化影响;在此知识理性中,我们定义、寻找何者是‘相似的’、‘相关的’与‘合理的’,而忽略身边一些不寻常的、特异的现象。同样,若我们将对历史的探求当做是一种‘回忆过去’的理性活动,此种‘回忆’常常难以脱离社会文化的影响。”[5]尽管这样选择性裁减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但是仍然有可能使其影响尽量消减,而这就需要学者在做研究时不能仅仅依靠从历史“文本”(text)中找到结论,而应该多多将文本放在社会“情景”(context)中加以考虑。四或许有人,特别是基督教信徒会质疑斯塔克的研究片面强调基督教兴起过程中的社会因素,而消减了其宗教性。一些基要派基督徒还可能不接受斯塔克将他们的信仰对象上帝排除在场景之外,而那在他们看来才是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有意思的是,在最后一章《关于美德的反思》中,斯塔克严厉批评现代历史学家不提宗教教义而只注重社会因素对基督教兴起的作用。实际上,他在文中已经反复强调,正是因为基督教的信仰和教义,才是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基督教不仅能够在动荡时代(如公元二、三世纪瘟疫的流行)给人们提供意义解释和心灵安慰,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给了人们巨大的实惠(见第四章)。基督教还为身缠痼疾的希腊-罗马城市制定了新规范、提供了新型社会关系模式(见第七章)。即使对于殉道者而言,基督教也能为他们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丰厚补偿(见第八章)。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相对宽松的宗教环境,如果基督教没有采取排他性认信的组织形式,如果没有公元二、三世纪那两场危机,如果当时女性的地位不是低下的,如果希腊-罗马城市没有骚乱和危机,如果……基督教的兴起过程也就不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了。但是,正如作者所述,“基督教给予信徒最基本的礼物就是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德本身正是对基督徒的褒奖”(第257页),基督教的教义和信仰符合了人性,并且使其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和宣扬,对于基督徒而言,美德就是最好的奖励。斯塔克认为,宗教教义对社会因素有塑造作用。从前面九章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的教义就是让人们在瘟疫流行时细心的照顾病人,不离不弃;杜绝堕胎和杀婴;尊重妇女的地位;鼓励生养;鼓励强大的社会组织;把资源分配给穷人;为人们提供精神安慰等。正是这些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基督教核心教义“激发并保持了有魅力的、解放的、高效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第252页)从社会学对于社会要素的分析角度来看,正是基督教教义中宣扬的美德才是众多社会要素产生的原因。因此,斯塔克将基督教兴起的核心原因归结为教义也就顺理成章、不足为奇了。 由此可见,斯塔克虽然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历史,却并不局限在社会学的话语体系当中,没有单纯的在社会因素当中找寻问题的答案。五无论你是否同意斯塔克所描绘的这段历史的“历史真实性”,但却不能忽视他在本项研究中所做出的探索和努力,并且促使我们思考一些超越文本的问题,以及超越基督教历史这个具体话题本身的问题,诸如谁可以写历史?谁的历史?如何写作历史?社会学意义上的历史是什么样的历史?以及更为深层的问题:历史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在此我们不能探讨所有这些问题,而只能择其一二略加讨论。《兴起》所呈现的历史与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的最大不同在于他所采用的一整套社会学方法。这种方法使得社会学家不会像历史学家那样将注意力集中在时间和事件上,而是更加关注各种社会因素对于这段历史事实的影响。社会学家更加注重客观的因果,注重给这段历史提供一种合理性解释。斯塔克在《兴起》的开头就明确提出,关于基督教兴起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这是怎么做到的?然后,他用社会学方法重构了基督教兴起的过程,用数据、统计分析、社会学理论及推理以及史实,提出了他自己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社会学用自己的研究方法重新构建出了一段历史,回答了一个共识性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学家书写出来的历史。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书写历史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的专利。同一个历史问题,可以从不同学科的进路来回答,只要其推理过程是有说服力的,只要其方法是合理的、科学的、可验证的。从这个以上来讲,历史是复数的,从不同学科的镜子中可以折射出多种多样的历史。如果我们接受克罗齐的“一切历史皆为当代史”这个判断,或许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皆为学科史”。只要某一学科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方法,或者,能够提供一种看待历史的全新视角、能够构建历史,那么,我们便不能否定它处理历史话题的合法性。反过来说,任何一个社会科学学科也都需要有历史的视角。作为人类学者,我们还关心一个相关的问题,人类学有没有完整的方法论来研究历史?人类学视角下的历史是怎样的?历史人类学又是一种什么人类学,或一种什么历史学?人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田野调查”(field work),我们能否用“田野调查”方法来研究历史呢?对这个问题,王明珂的看法是肯定的,他认为人类学家可以“在文献中作田野”,即文本分析,当然其意义在于挖掘出“文本”(text)背后的“情景”(context)。[6] 然而,方法论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门学科涉足某个领域的唯一“武器”。实际上,人类学对于历史的研究,主要是将其放在了“田野”的背景之下。历史人类学区别于一般历史学的特点就是,前者与现实相联,在关注文献的同时,也注重现在的正在叙述历史的人,叙述者的背景、意图,文本背后的情景等,由此可以补充单纯历史文献资料的不足。这也就构成了历史人类学的两个问题意识:一、过去如何造成现在(how the past led to and create the present);二过去之建构如何被用以诠释现在(how constructions of the past are used to explain the present)。[7] 历史固然可以是人类学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范围,但历史对于人类学这门学科来是否必需则是另一个问题。半个世纪之前,米尔斯指出:“每一门考虑周全的社会科学,都需要具备观念的历史视野以及充分利用历史资料。”[8]他提出四个理由来说明历史的重要性,并且认为社会科学家们应该具备一种“社会学想象力”,而“它是这样一种能力,涵盖从最不个人化、最间接的社会变迁到人类自我最个人化的方面,并观察二者间的联系。在应用社会学想象力的背后,总是有这样的冲动:探究个人在社会中,在他存在并具有自身特质的一定时代,他的社会与历史意义何在。”[9]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逃不过历史。因此,历史之于人类学,绝不仅仅是研究对象,甚至不仅仅是研究角度这么简单。难怪美国人类学家安德鲁•斯特拉森如此说:“每个人类学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历史学家。”[10]《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The Rise of Christianity:A Sociologist Reconsiders History)[美]罗德尼•斯塔克 Rodney Stark著,黄剑波、高民贵译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年9月--------------------------------------------------------------------------------[1] 罗德尼•斯塔克,罗杰尔•芬克著:《信仰的法则》,杨凤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2] 参见魏德东:《宗教研究范式的“哥白尼革命”——读〈信仰的法则〉》,转引自http://wohaopapa.blogchina.com/1292133.html[3] 参见斯塔克沿续这个研究进路的新作:Rodney Stark. 2005. The Victory of Reason: How Christianity Led to Freedom, Capitalism, and Western Success. Random House.[4] 罗德尼•斯塔克,罗杰尔•芬克著:《信仰的法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5]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6]参见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7] Marilyn Silverman &P.H.Gulliver. Appoaching the Past: Historical Anthropology through Irish Case Studies(No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2.转引自王明珂著:《羌在汉藏之间》,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8] C•赖特•米尔斯著,陈强 张永强译:《社会学的想象力》,三联书店,2005年,第157页。[9] 同上,第5~6页。[10] 安德鲁•斯特拉森,帕梅拉•斯图瓦德著:《人类学的四个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页。

精彩短评 (总计58条)

  •       读这本书时基本算是一气呵成,很喜欢,然后又自己琢磨为什么人家就能把学问做的这么生动有趣呢?想起以前硬着头皮读一些国内专著时的痛苦,真是不堪回首。
      有没有想过剥掉宗教的神秘色彩,用社会学的方法去考量历史上的宗教发展?给我们一个新的角度,打破那些隐藏的心底对宗教的敬畏和对神迹的盲从,真正把一个事件数量化。漂亮的紧啊
  •     力荐!!!!!!!!><
  •     超科学的历史著作
  •     应该在本科时就把这本书看了的QAQ,研究方法赏心悦目
  •     很多闪光的地方,很多有启发的地方,同样的也有很多混淆概念以偏概全的地方……所以……三星吧。
  •     用社会学的方法考证宗教史,论证比较严密,一些借鉴自经济学的语汇让文本读起来稍显突兀,个人不喜欢这种考证方式。
  •     有点意思
  •     虽然这书的理论很新鲜,但是受不了这书拿当代的摩门教作为例证,来说明并论证古代基督教的兴起是个什么样。社会学家研究历史,给了纯推测缺证据的数据也罢,但也不要弄这样跨越两千年的穿越吧。
  •     2014-10-14讀畢
  •     惊艳的研究方法
  •     看来社会学家的使命就是将一个个神话击破,给历史以社会变量式的坚实解释~~
  •       可巧今天看到一篇关于最近披露的“全能神”教的新闻报道,提到了该“邪教”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发展模式等等。而刚读完的《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基督教发展之初,是通过何种方式传播开去的?如何理解“神迹”对归信的作用,社会网络扮演了什么角色,战争,瘟疫等灾难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凡此种种。
      作为一个完全对宗教社会学一无所知,亦没有太大兴趣的人,读这本书全是因为一位喜爱的老师的推荐,而读书最大的收获并不在于他具体论述的种种问题,提出的种种假设和结论(宗教社会学或者宗教历史的人会有兴趣),而是他论述的思路和方法,基本上是定量研究。
      破题完毕。
      我们只消来看看书里的一些论述,“把宗教作为一种集体生产的商品”从而谈“宗教经济模式”,归信某一种宗教的“机会成本”,“殉道的理性”。基本上,斯塔克是一个具有十分科学主义精神的社会学家,我对于他用人口学的模型和数字去推论信教人口的绝对比例和相对比例,用测算城市之间距离的方式去推论宗教传播路线的方法表示非常感兴趣,且耳目一新(或者是我定量的东西看得太少,孤陋寡闻),总之,书里每一篇论文的模式都是如此,给出一个具体的假设(翻译成了“命题”),如“一个单一的宗教团体垄断一种宗教经济模式的能力取决于国家对于宗教经济模式管理的强制力程度。其次,一种宗教经济模式不受约束的时候,将会生发出非常多元化的倾向”,然后,用数字、模型、史料证实/证伪。
      他显然是同意以下观点的,定性研究描述这个世界,而定量研究则负责解释这个世界,他的命题中,甲和乙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确定的,因果,正比,或者反比,所以可以检验。
      遗憾的是,我仍旧没有办法觉得这样的研究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真相”。“真相”是科学主义,理性主义所追求的,而且很明显,他力图证明,所得出的那些观点,是跨越某种宗教(一直将基督教和摩门教相比),跨越时间,跨越文化的,而人性是不变的。但是我还是认为,“真相”是什么不等于我们就更能理解这个世界。
  •     为了写论文我容易嘛 %>_<%
  •     看此书颇多波折。资料运用很有特色,评述精彩。基督教如此的生命力,此书在大陆不再版。
  •     深入浅出。不过,原以为讲基督教的兴起是从它的教义和影响入手,然而却是用社会学量化研究的方法,只是在最后一章用很小的篇幅谈及了基督教的“怜悯、非民族色彩和人性”。
  •         相比《信仰的法则》中略显枯燥的理论演绎,罗德尼•斯塔克的这部《基督教的兴起》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作者在前言部分颇为严肃地讨论了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区别,但是通读全书之后我却希望以一个未必恰当的比方来描述本书的创造:罗德尼•斯塔克就好像是一个侦探(研究者),面对着一个“犯罪现场”(基督教业已兴起和发展的现状),希望从现场的种种蛛丝马迹(史料),加之自己多年办案经历积累的经验(社会学理论)和逻辑推理(逻辑推理),尝试重建“犯罪过程”(基督教兴起的历史)。
        
        抛开斯塔克得出的具有创造性的各种有关基督教兴起历程的结论不说,本书的一大意义在于其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探索。长期以来,历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史料的缺乏,因此,在考古或者考据有更进一步发现之前,很多历史事实只能是建立在扭曲而且支离破碎的史料基础上的。斯塔克的探索似乎指向了另一条捷径:将社会学所积累的有关人类社会的社会理论和研究方法推演至对古代社会的研究之中。这就好像在对现存的物种的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物化石。
      
        也正是因为如此,相比很多囿于史料限制的著作不同,《基督教的兴起》更好地展示了研究者自身理性研究的光芒。在对古代历史的推理中,斯塔克毫不吝啬地使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并不高深,但却恰到好处地填充了以往历史研究的不足。下文将列举斯塔克采用的一些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进而对斯塔克本书的创新特点进行归纳,此外还将就本书的一些局限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研究方法的案例分析
      
      一、 跨时间维度参照样本比较
      
        斯塔克在本书中多次使用了跨时间维度的参照样本比较,或者说以现代社会被充分观察和研究的群体或者组织来推测基督教兴起时相关群体或者组织可能所处的状态。应当可以说,斯塔克的基督教兴起的很多研究假设都来源于这些参照样本,当然斯塔克也不会忘了对这些假设在史料和社会学理论的支持下进行必要的论证。
      
        案例一: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第18页至第22页)
        尽管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的例子在本书的随后章节中再次出现并被用来讨论其他现象。但是在第一章中,这两个样本被用来研究新兴宗教信徒增长的途径。通过对统一教会和摩门教的研究作者得出了以下结论:即归信的核心因素是情感依附,因而这种归信行为通常容易在以人际关系为单元的整个社会网络载体上进行。
      
        案例二:犹太改革派(第63页至第65页)
        犹太改革派尝试将犹太教将神圣律法与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相联系,继而对犹太教进行非民族化的努力被斯塔克用来和公元一世纪早期的某一位拉比对摩西五经的诠释进行了类比(第73页)。由于犹太改革派时期犹太人所处的状况和罗马帝国时期犹太人的处境相似(这也是另一组跨越时间的类比),因此在斯塔克看来两者很有可能采取相似的行为,犹太改革派和一世纪早期拉比言论的相似性被斯塔克用来证明这一点。相比罗马时期,犹太改革派时期的材料和文献无疑更加丰富,由此归纳出的可能的行为选择也无疑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也正是通过这种比较,斯塔克得以将边缘人理论引入对大流散犹太人中基督教兴起的解释之中。
      
      二、 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引入
      
        斯塔克以一种非常自然的形式在《基督教的兴起》中引入了或宏大获微妙的社会理论。以下将选择两个案例:边缘人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
      
        案例一:边缘人理论(第63页、第68页至第71页)
        一个人在两个群体都拥有成员身份,而这两个身份彼此矛盾或彼此施压,相互作用的结果使得他在两个群体中的地位都被降低,这时,这个人就被边缘化了。由边缘人的概念出发,斯塔克得出了一个命题:人们总是会试图去逃避或改变自己边缘人的处境。历史上出现过犹太人在这种边缘化压力的作用下试图通过改宗基督教来改变自己边缘人的处境。因此,这个命题被斯塔克用来论述犹太基督教会出现的可能性。但是,斯塔克也没有忘记讨论这一理论对罗马时期大流散中的犹太人的适用性。在后文中,斯塔克指出“犹太人已经适应了大流散中的生活,这种生活使他们对于耶路撒冷的犹太教而言,已经被边缘化了……但他们也不能算作希腊人,因为犹太教无法预期源自犹太律法的民族性相分离”,并且给出了包括希伯来文的衰落在内的历史证据。
      
        案例二:理性选择理论(第195页至第226页)
        理性选择理论作为斯塔克提出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理论,在《信仰的法则》中有更为详细和系统的论述。我们没有必要在此重复斯塔克理性选择理论的要点。阐述理性选择理论对研究基督教兴起适用性的第八章也可以被认为是全书的理论论述,如果说砍去这一章的《基督宗教的兴起》仍然可以被看作拥有一定社会学思维的历史学家所写的历史专著,那么正是这一章宣告了斯塔克“社会学家而非历史学家”的身份。
      
      三、 定性分析
      
        作为一名接受了良好社会学训练的学者,斯塔克对定性分析的使用可以说是得心应手。也正是这些恰到好处的分析使得本书的可信度有了更大的依据。
      
        案例一:关于基督化进程的两种推测之比较(第3页至第15页)
        尽管斯塔克在这一部分内容中已经通过对初始基督徒数量和最终发展规模的推断和与摩门教发展历程的比较得出了基督教徒可能的发展速率——每10年增加40%,但是作者仍然需要进行可靠的检验以进一步增加这一推测的可信度,并反驳“突然增长”论。于是,斯塔克将自己推测的基督教徒增长模型和埃及考古发现的埃及基督徒增长数字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两条曲线的对比率达到了惊人的0.86。作者指出“通过不同途径和对于不同资源的调查所得出的如此吻合的结果,在我看来无疑对这两种数据都是强有力的印证。”
      
        案例二:帝国城市的基督教化(第157页至第175页)
        整个第六章都是作者对定量分析在这一研究中的适用性的演绎,任何一位读者都不应该错过这段令人拍手叫好的分析。作者为罗马帝国的17座城市设计了包括“基督教化程度”、“公元100年时的人口”、“从耶路撒冷的路程”、“犹太会堂”、“从罗马的路程”、“罗马化程度”等7个变量。在交互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进一步以“基督教化”为因变量,“罗马化程度”和“犹太会堂”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两者在基督教化过程中惊人的67%的相关性。
        在这一章中,作者还顺便用这一定量分析讨论了诺斯底派的问题,并由此得出的结果指出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应当将诺斯底视为基督教的支派而非与基督教平行的犹太教异端。
      
      四、 严谨的逻辑推理
        本书中是不是加入的用黑体标注的各种各样的命题便是作者逻辑推理的痕迹。作者从一些被现代社会学研究所证明的基本命题出发,推导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结论。这种命题式的推理在形式上相比一般的叙述更加突出了本书的理性色彩。关于作者对逻辑和科学性的强调可以参见本书第25页至第32页,斯塔克对以往一些研究的批判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本书研究方法的总结和分析
      
        从大的方法论层次来说,斯塔克之所以能够将现代社会学研究的成果应用于对古代历史的研究,无疑基于一种理性主义的预设,即当人类——无论身处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处于类似社会情境下时,他们都会从各自的理性判断出发作出相似的选择。因此阅读此书必须先否定各种形式的“理性进化论”,即认为人类的理性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形成的,或者更进一步将其视为现代化的产物。
      由这个预设出发,可以进一步归纳斯塔克的研究思路,以期对我们自己的研究和学习有所启发。
        步骤一
        对现代社会的参照样本的研究,归纳出可能对历史案例具有适用性的相应社会现象和社会理论。
        步骤二
        分析已有的历史学研究结论。
        步骤三
        在对现代社会参照样本研究和具有普世意义的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具有社会学特色的研究假设。
        步骤四
      使用包括定量分析等在内的社会学研究方法以历史材料证明研究假设的可信度。
        步骤五
        在已经证实的研究假设的基础上以逻辑演绎重构历史。
      
      
      本书的局限和不足
      
        如前所述,斯塔克的分析基于一种对人类理性永恒性的预设,这可以被视为斯塔克包括《信仰的法则》在内的研究的基础和局限。因此就像前文所述的一样,如果坚持认为人类理性是不断发展而形成的话,那么本书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当然,一种理论的局限并非一种理论的不足,因此这也不是这一部分主要关注的现象,因为我也倾向于接受这种理性主义永恒性的假设。
        
        但是当我们着迷于斯塔克对基督教兴起的深刻研究之时,也不应当忽略宗教学研究的另一传统,即比较宗教学。如果说斯塔克本书的前95%都只是对基督教的较为客观而充分的研究的话,由第九章《机遇与组织》中的“走向一神教?”开始,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斯塔克某一种“基督宗教社会学”的价值取向,或者说由于论述不足而导致的某一种模糊的主观倾向性。在讨论东方宗教和西方宗教不同的宗教经济模式时,斯塔克令人遗憾地未能坚持一种社会学式的分析,而只是主观地从理性出发对两种模式进行了一种纯义理的讨论。不过不知道斯塔克在给这一部分的小标题加上问号的时候是不是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但是,如果更深入地去探究,就可以发现斯塔克的理论出发点在某种程度上便有其值得商榷之处。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不妨将关注点从斯塔克的理论转移到杨庆堃的《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来,并用另一套学术话语去发掘斯塔克理论的局限,即:Institutional Religion(为避免可能的歧义,我暂时使用英语统一的命名方式,而非五花八门的翻译)究竟是不是为社会所必需?Diffused Religion难道无法承担人类的理性?如果这样,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东方文明又是凭借着什么走过了数千年的历程?
      
        在这篇简单的书评中我不会尝试展开对斯塔克的批判,应当指出的是斯塔克本书的瑕疵虽然仅仅体现在他似乎忽略了对东方宗教进行他一直坚持的社会学的思考和研究,但是追本溯源,斯塔克在本书中多次强调的“教义”的重要性可以说正是导致这一瑕疵出现的理论根源——或者说,斯塔克的瑕疵可能并非看起来那样仅仅是“瑕疵”而已,而是其关注宗教教义这一方法自身的信度和效度的问题——毕竟相比Institutional Religion,东方的Diffused Regligion的教义和世界观并不容易被进行简单归纳,因为它们很有可能并不存在于某一部宗教经典之中(甚至没有类似亚伯拉罕宗教的宗教经典),而是隐藏在家庭伦理、社会秩序等等更加世俗化的社会现象之中。
      因此,在本书的最后部分,斯塔克令人遗憾的展示了其作为社会学家和基督徒两者身份的矛盾,用一句开玩笑的话说,在第九章和第十章,作为社会学家的斯塔克倒了下去,站起来的是一个基督徒斯塔克。
      
      
  •     极为精彩而又清晰明了的宗教社会学著作,具体观点上启发迭出,文章体例亦可资借鉴,结尾处由外在理路转回内在更增韵味。
  •     社会学写历史 是不太一样
  •     算是《信仰的法则》的case study.
  •     比在十几个小时的航班上看这本书更蛋疼的事毕竟挺少的。作者对社会科学的迷恋令人心酸……或者虽然可能挺对,但他的表达方式太神经病了。
  •     更多的是社会背景的讨论,而不是宗教( 鄭仰恩 课程 指定书目)
  •        对于任何一个好的制度或者教义来说,其所将产生的作用一定植根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对于基督教来说正是如此,这才使之如神迹般的快速兴起。正如标题所示,本书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思考基督教兴起的原因。
       第一章解读了归信与基督教的增长,作者指出有情感依附的关系更倾向于遵从而产生归信。这符合脱轨行为控制理论,简单的说就是感情破裂和归信之间进行选择。因此基督教通过在社会网络的基础及直接并且亲密的个人关系构筑成的社会构架上的传教是相当成功的。然而人人往往忽略这一影响因素,大多数人并不是其所宣称的那样自己寻找信仰,而是基督教找到了他们。
       第二章是对早期基督教阶层基础的探讨,作者指出基督教并不是什么无产阶级运动,而恰好相反,上层阶级却是主流。除了历史的考证之外,本书也提供了其他的理由:上层阶级对于新文化和新理念的敏感和对于原有宗教的怀疑远高于下层阶级,因为对于宗教的怀疑更容易使之投身于宗教。事实上没有信仰基础宣称自己“不属于任何宗教”的人是最容易归信的,这一点很容易想象。因此新兴宗教主要在这两个阶层吸收教徒:宗教不活跃或者世俗化程度高的阶层和存在不满情绪的阶层。
      并且在某些层面上,宗教对于下层阶级来说有较高的吸引力,如福利和物质。而在另一些层面,宗教对于上层阶级有着较高的吸引力,如权利和永生。并且在现在新兴宗教的阶级组成可以看出,很多宗教从来都不是什么无产阶级运动。上层阶级的组成说明其并不是政治威胁并且也有利于减轻其所受的迫害。
       第三章讲述了基督教向犹太人宣教可能是成功的。虽然表面上犹太人拒绝了基督教,然而却有较多的犹太人信仰了基督教。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基督教和犹太教有着诸多的相似,在犹太人的大流散中这是一个不错的融入社会的选择。
       第四章讲述了瘟疫及社会网络对于归信的影响。众所周知,在西方历史上,曾有几次非常大的瘟疫流行。在灾难之中,基督教徒的互助使得其存活率远高于异教徒,这有历史的考证和现代医学的支撑。这在当时被视为神迹,对异教徒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并且提高了基督教徒所占的人口比例。这其实说明了宗教有时并不仅仅是看起来有用,而是真的有用。
       第五章讲述了女性和基督教的增长。其中提到了一个理论,在古典社会中,女性的社会地位随着性别比例的改变有着较大的影响。女性较多时,其拥有较多的自由和权力,而女性较少时则相反。由于在基督教中女性成员相对于当时的异教徒拥有较多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对于女性的吸引力较大,在教徒中所占比例也较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生育率相当低下,其主要有弃婴、堕胎、控制生育女性较等因素。而在基督教不存在这些情况中,生育率则较高,这促进了其人数的增长。而女性与异教徒通婚使其丈夫产生继发性归信,这在第一章中有解释。
       第七章将安提阿这个城市作为一个个案进行研究城市的骚乱与危机和基督教发展的关系。由于罗马这个城市有着各种不同的文化的人组成,社会和生存环境一片混乱,而基督教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组织,改善人们的生活,因此对于异教徒有相当的吸引力,这与第四章相似。
      第八章试图将殉道行为解释为理性的选择。殉道者通过自己的成本效益评估,认为殉道带来的好处大于其成本。好处不仅在当世和后世给自己带来极大荣誉,并且相信在另一个世界或者来世获得宗教性的补偿。这一章还提到一个有趣的话题,即可信度的问题。宗教是一种社会活动,是一种集体生产的产品。见证是推销宗教产品的通用手法,这其实在传销之中也很常见,尤其来源于自己较为信任的人。自愿的殉道尤其是领袖对于其他信仰者提供了相当大的可信度,使很多人相信其真正具有宗教的补偿。宗教会具有一些集体活动,而一些搭便车的人并不投入而想获得一些非宗教的利益,这不仅对于其物质资源有损失而且对热情和团结这样重要精神收益产生影响。因此宗教会有一些牺牲,如禁止饮酒这样的活动或者要求剃头这样“不正常”事情。这样做一方面减少了搭便车之人,另一方面增强了其成员的参与度。
       第八章讲述了基督教的机遇和其本身的一些组织问题。基督教并非无可匹敌的壮大,在当时也遭遇了一些较好的机遇。一个是罗马对宗教的管制相当宽松,第二是当时宗教太过于多元化,太杂,而且异教其本身孱弱使其不堪一击。基督教一神论和慈爱的神的形象是当时大多数异教所不具有的。其社会学理论为如果一个社会更成熟、更庞大和更具有世界性,那么善神和恶神的区别将更清晰。另一个原因是基督教的排他性的认信,如你不能同时信仰基督教和佛教。排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具有集体生产,这相对于非排他的宗教有着较大的优势。排他性提供了这个团体的很强的归属感和团契,并且减轻了搭便车的问题。罗马政权并不了解这一情况,因此在对基督教进行镇压时只对其领袖进行迫害,其作用明显并不大。
       最后一章讲述了对于美德的反思。作者认为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激发并保持了有魅力的、解放性的、高效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这是基督教兴起的最重要的因素,而且也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的塑造。
      我认为本书褪下了基督教兴起的神圣外衣,其兴起也由诸多可以理解的因素所影响,而且其教义只有在适合当时社会环境才有此旺盛的生命力。并且在学习社会学时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其通俗的语言对于外行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另外,这个翻译的质量确实不怎么样,某些句子很生硬,不过现在翻译的很好的书确实并不多,所以也就将就了吧。
      
  •     冲写的这么长,也要买这个书来看看
  •     不能说是完美的研究,但是很符合我的学术审美
  •     标准的、幽默的社会科学论文写作样本
  •     作者的观点:“我觉得有毕业挑战传统观念中基督教兴起的最重要的因素。我的观点如下: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激发并保持了有魅力的、解放性的、高效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我相信正是基督教独特的教义才使基督教有可能成为历史上最有影响力、最成功的复兴运动。”
  •     副标题即体现了全书的主旨-"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作者采用了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包括理性选择理论、社会网络、动态人口模型、社会流行病学、宗教经济模式等用于分析早期基督教发展之历史现实。
  •     在学中世纪天主教哲学史 这本书起到参考作用
  •     嗯,找不到电子版啊
  •     真正的杰作,社会科学对研究历史历史时的解释力在这本书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改天有空我来写个长书评
  •     这只是宗教社会学的一个方面啦。
  •     去年读的,忘了标了。 日常所知道的, 基本都是错的。
  •     自从知道社会学是多么严谨的一个学科后,就对社会学家肃然起敬,本书文笔优美,数据翔实,旁征博引,读起来毫不费力又如醍醐灌顶。就是每每的翻译谬误让人败兴
  •     论文规范不错。
  •     觉得一般般
  •     a must read book
  •     Stark的书总是各种旁征博引...虽然总是引发很多争议,但确实值得一看,找到了一些被前人遗漏的维度。宗教被视作一个自变量,可以型塑这个社会。不过也不能潦草地把这个横跨两千年的视角套到中国三四十年微观的案例中去。
  •     但是,基督教到底是如何兴起的呢?作者一节一节地论证道:这个,这个,这个都有助于基督教的兴起。作者给出了一系列经过检验的中层理论,看似令人信服,但总觉得少点什么。
  •     半吊子的历史研究,缺少修养,是典型的沉溺于社会科学数字游戏中的研究,很无趣。可能数据还有点价值。
  •     可读性很强的学术著作。将浩瀚的历史资料转化为数据,对基督教兴起的种种迹象进行定量的分析,充分利用了史料。并从社会历史大环境和基督教本身的教义两大方面详细分析了基督教的兴起。
  •     很好看!喜欢!从社会学角度来阐释基督教如何兴起,作者写作手法明确直率,提出很多新见解!
  •       一
      
      历史,究竟有多少种写法?的确就像“有1000个读者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一样,让1000个不同的人书写历史,也会有1000种不同的写法。至于哪一种更有说服力?哪一种更加接近真实?哪一种解读更好?其间高下也许难有定论,但是由于其视角的差异,想必具有一定的互补意义。不同人眼中的历史或许都只是真相的一个侧面,但是这些互补的侧面更有可能拼凑出一幅比较完整的画面。另外,透过这些描绘和记录,我们能够确知的一点是,有那样一段历史真实的存在过、发生过。在《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以下简称《兴起》)中,作者罗德尼•斯塔克带着社会学这副眼镜看待基督教早期的历史,给我们描绘了一幅透过社会学这面镜子中折射出的早期基督教历史。
      
      作为一位社会学家,斯塔克虽对历史怀着很深的爱好,但却自谦不是历史学家。事实上也是如此,他的所有训练以及研究都是社会学的。他早年从加州伯克利大学社会学获得博士学位,其后在华盛顿大学任社会学和比较宗教学教授数十年。2004年,他受聘到贝勒大学(Baylor University)社会学人类学系,并牵头组建跨学科宗教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Religious Inquiry Across the Disciplines)。斯塔克已经出版27本著作,以及140多篇学术论文,内容涵盖社会偏见、犯罪、自杀、早期罗马的社会生活等,当然最为主要的是宗教研究。他曾任数个宗教研究学会的会长,并多次荣获各种学术奖项,其作品也有多种语言的译本。《兴起》一书是其第二本已被译为中文的著作[1]。
      
      在《兴起》中,斯塔克巧妙地利用历史材料进行社会学分析,用现代社会学的模型重构了基督教兴起的过程,可谓是“社会学为体,历史学为用”。正如作者所说,他的“主要目标是为早期教会研究贡献出更为优越的社会学——更有解释力的理论,以及更加正式的分析方法,包括在可能合适的条件下,进行定量的分析。” (第3页)
      
      可以说,《兴起》是社会学家书写历史的大胆尝试,这种跨学科的尝试给两个学科都带来了新鲜的视角。对于历史学来说,斯塔克带来的是各种社会学理论模型,包括:理性选择理论、联合组织理论、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在归信过程中的角色、动态人口模型、社会流行病学、宗教经济模型等;对于社会学来说,斯塔克试图和社会科学家一起“分享当代考古研究所带来的无穷学术财富”(第3页),为社会学分析开拓新的材料领域。基于这样的尝试,使得该书的读者群从社会学界扩展到了历史学界、圣经学界,甚至在普通人群之间也能找到“市场”。在宗教社会学界,一些学者甚至已经将斯塔克所主张的理论,也是他在《兴起》中一以贯之的分析框架——“宗教市场论”(Religious Economy)视为宗教研究领域的“范式转换”。[2]
      
      《兴起》不是一部关于初期基督教的编年史,也没有按照时间顺序安排章节。事实上,其中的每一章都可以独立成文,而且好几个章节都曾在各种期刊上发表过。斯塔克将早期基督教的兴起看作一个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各章节就分别从社会要素和条件等方面进行剖析,其中包括人口、阶层、疾病、性别、城市骚乱、危机、殉道者、机遇等。从这些角度出发,他分析了基督教在特定的时间、环境、背景下能够在多种宗教的竞争中胜出的原因。他所采用的这种研究进路,将基督教的兴起看作“因变量”,而将各个社会要素和条件看作 “自变量”,是典型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在阅读该书的过程中,我们深为佩服斯塔克熟练、巧妙驾驭历史材料的能力。他将历史材料拿来为社会学所用,却并不显得生硬蹩脚,史料与理论之间的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理论可以解释历史现象,历史材料可以反过来证实社会学理论。在分析过程中,斯塔克尽力保持价值中立,完全将基督教的兴起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来对待,深刻发掘基督教兴起的历史合理性[3]。这既坚持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念,又在历史研究领域拓展出了新的天地。
      
      
      
      二
      
      斯塔克用社会学方法做工具,以常被历史学家所忽视的切入点和新的角度试图解释历史的合理性。虽然从表面上看,《兴起》不像一般意义上的历史作品那样有很强的时间逻辑性,各个章节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是,它们背后却隐含了一个共同的逻辑,那就是贯穿本书的方法论。概括来说,就是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理论及推论做基础,重构历史过程,再用量化分析或历史记载来验证重构出的结论。斯塔克用这一方法论对他选取的9个方面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社会要素运用不同的社会学理论及其推论,重构出基督教兴起的合理性,再用史实或者社会学数据分析说明其结论的正确性。在行文过程中,他还用雄辩有力的理论和史实试图推翻一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对学术界及读者提出了挑战。
      
      在第二章《早期基督教的阶层基础》中,斯塔克质疑了20世纪绝大多数历史学家、社会学家所认为的“早期基督徒均为底层人民”的看法。他首先对“小教派”和“膜拜团体”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前者是原有宗教内部分离出的新型组织,更加注重精神方面或来世观念,与周围环境之间有更高的紧张程度,参与其中的人们比原宗教内的人的社会地位更低;后者则是全新的信仰,其“违背了处于主导地位的宗教常规,所以常常招致很深的敌意,成为攻击的目标。”(第40-41页)斯塔克将初期基督教定位为当时的“膜拜团体”,因为,“自从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基督徒所参与的就是一个新的宗教了。”(第54页)在接下来的论证过程中,他提出了三个关于社会阶层与宗教委身之间相关性的命题,其中一个命题指出:“每个人都潜在地有所缺乏,因而每个人都有通过信仰来获得慰籍的需要”(第44页),富人、中上层阶级的人也不例外。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另一个社会学命题:“上层社会阶层更容易对旧有宗教产生怀疑”,所以他们更容易投身于新宗教运动,接受新宗教理念,而且,新宗教也需要从有社会地位和社会特权的人群中来发展自己的信徒,所以,上层阶级和膜拜团体一拍即合,在二者的互动过程中满足了各自的需求。斯塔克还用当代小教派、膜拜团体和大宗派成员教育状况的统计数据来支持这一结论:基督教绝不是一个无产阶级运动。
      
      在第三章《犹太宣教事工:为什么说可能是成功的》中,斯塔克一开始就提出:犹太基督教一直发挥着中心作用,且延续到基督教兴起很长时间以后。斯塔克大量引用历史和考古材料用于证明当时确实有相当数目的犹太人改信了基督教,并主要运用了三个社会学理论和命题进行讨论,包括: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大熔炉理论;边缘人的概念;新宗教在信徒阶层、与传统宗教关系、社会网络中需要的条件。关于第三点,斯塔克提出,新发起的宗教运动主要是从下述两个阶层吸收信徒:在宗教上不活跃和存在不满情绪的阶层,以及与周围社会融合程度最高的宗教团体的阶层。他也指出,人们更愿意接受那些与传统宗教在文化上有一脉相承关系的新宗教,因为他们对传统宗教已经十分熟悉,而且当社会运动在业已存在的社会网络中展开时,其速度更加迅猛。最后,斯塔克明确表示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他研究宗教的目的在于“展现历史上应该发生过的事情,以及说明为什么向大流散中的犹太人宣教本来可能是长期以来一直大获成功的。”(第85页)
      
      之后各章的论证过程都基本上是按照这个逻辑和方法进行。斯塔克之所以用这种独特的进路来说明基督教的兴起过程,是为了从社会学学科的角度解释这一历史的合理性。换一种说法,这是社会学家看待和书写历史的方式。
      
      
      
      三
      
      社会学凭借其独特的方法论涉足历史,固然有其优势和价值。但是,必须意识到的是,任何理论解释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斯塔克的精彩论证和努力也不能例外。
      
      斯塔克花费了相当的笔墨来批驳过去的宗教研究者们对宗教的流行看法,他们认为宗教信仰者之归信某一宗教乃是非理性的行为。这的确是一种对启蒙运动以来理性主义者对宗教的态度的有力批评,但是其策略却是使用理性主义的矛来攻其之盾,即将宗教归信视为一种理性的举动。在第八章《殉道者:出自理性选择的牺牲》中,斯塔克提出,宗教性的牺牲和宗教狂热通常最终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在解决宗教与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他列出了三个命题:①宗教提供的补偿是稀有的(即此事此地完全无法获得的或难以得到的报酬)②个体按照理性来选择自己的行为③偏好定律:人们对于特定报酬或收益的相对估价大不一样。根据这三个命题的论证,斯塔克得出如下结论:人们会对宗教进行评估,从而按照理性选择来决定是否要对宗教进行投入,以及投入的程度。
      
      这也是为什么斯塔克的理论通常被称为“理性选择论”,而且由于其大量使用经济学的概念以及“市场”这个隐喻,而被称为“宗教市场论”。事实上,斯塔克还大力支持经济学家伊安纳康(Larry Iannaccone)等人倡导和进行宗教经济学研究。这也难怪一位中国经济学者在读到《信仰的法则》中文本时发出如此感叹,认为这是“经济学在宗教领域的另一个胜利”。
      
      但是,单单从理性选择角度出发来解释人们信仰宗教的原因的确失之简单和片面。斯塔克在其多年的宗教社会学研究中,一直致力于去除虚假的、以“社会科学”的面貌出现的,从“文化的或比较的进路和心理学的进路”解释宗教的方法,他想要强调的是用社会学的方法来分析宗教,认为理性分析是对宗教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并且认为这是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分析历史资料的特点。斯塔克在《信仰的法则》中申明:“作为社会科学家,我们的目的既不应该是损害宗教,也不应该是供奉科学为宗教。我们的根本追求是应用社会科学的工具来检验人们和他们所体验的神之间的关系。科学可以检查除了其真实可靠性之外的这个关系的任何方面。”[4]然而,如果仅仅用科学和理论模型来解释有关宗教的一切现象和事物的话,未免有失偏颇,忽略了其他的解释途径和视角。
      
      《信仰的法则》的中译者杨凤岗在译者前言中概括了这种“科学的宗教学”的特点:“社会科学的宗教学则使用实证的方法(包括量化的和质化的研究),收集实证的数据和材料,并且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归纳,从而得出科学的理论来解释宗教现象以及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互动关系。科学理论以假说的形式存在,命题可以被证实材料证实或证伪,从而推动理论的发展。……高度客观性是科学的宗教学的特色,这使之成为持有不同宗教立场(包括无神论立场)和哲学立场的人们可以交流的共同语言。”在推崇的同时,杨凤岗也承认,“科学的宗教学是有其自身局限的,并不代替神学和人文学科对宗教的阐释。”此番评论提醒我们,无论是多么新颖、有效的方法,都不足以对复杂的宗教现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反过来说,任何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都需要我们从不同学科的角度来解读,单一学科的力量都是有限的。
      
      《兴起》所采用的社会学分析路径还隐藏了另一个更为深层的方法论危机,即在假设—验证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结论先行,并进而影响研究者的材料选择。在这样一个历史研究中,主要就表现为对文献的选择性使用。其实,我们可见的不少研究都存在这个问题,即研究者心中已经有了一个预设的结果或结构在心里,然后再到史料中寻找到一些证据来证明它。研究者在看史料的时候,通常只会看到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和希望找到的东西,而忽视与自己观点或知识结构相违背的史实。不过,这可能是所有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悖论和困境,因为“我们的知识理性深受社会文化影响;在此知识理性中,我们定义、寻找何者是‘相似的’、‘相关的’与‘合理的’,而忽略身边一些不寻常的、特异的现象。同样,若我们将对历史的探求当做是一种‘回忆过去’的理性活动,此种‘回忆’常常难以脱离社会文化的影响。”[5]尽管这样选择性裁减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但是仍然有可能使其影响尽量消减,而这就需要学者在做研究时不能仅仅依靠从历史“文本”(text)中找到结论,而应该多多将文本放在社会“情景”(context)中加以考虑。
      
      
      
      四
      
      或许有人,特别是基督教信徒会质疑斯塔克的研究片面强调基督教兴起过程中的社会因素,而消减了其宗教性。一些基要派基督徒还可能不接受斯塔克将他们的信仰对象上帝排除在场景之外,而那在他们看来才是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有意思的是,在最后一章《关于美德的反思》中,斯塔克严厉批评现代历史学家不提宗教教义而只注重社会因素对基督教兴起的作用。实际上,他在文中已经反复强调,正是因为基督教的信仰和教义,才是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基督教不仅能够在动荡时代(如公元二、三世纪瘟疫的流行)给人们提供意义解释和心灵安慰,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给了人们巨大的实惠(见第四章)。基督教还为身缠痼疾的希腊-罗马城市制定了新规范、提供了新型社会关系模式(见第七章)。即使对于殉道者而言,基督教也能为他们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丰厚补偿(见第八章)。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相对宽松的宗教环境,如果基督教没有采取排他性认信的组织形式,如果没有公元二、三世纪那两场危机,如果当时女性的地位不是低下的,如果希腊-罗马城市没有骚乱和危机,如果……基督教的兴起过程也就不是今天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了。但是,正如作者所述,“基督教给予信徒最基本的礼物就是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德本身正是对基督徒的褒奖”(第257页),基督教的教义和信仰符合了人性,并且使其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和宣扬,对于基督徒而言,美德就是最好的奖励。
      
      斯塔克认为,宗教教义对社会因素有塑造作用。从前面九章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的教义就是让人们在瘟疫流行时细心的照顾病人,不离不弃;杜绝堕胎和杀婴;尊重妇女的地位;鼓励生养;鼓励强大的社会组织;把资源分配给穷人;为人们提供精神安慰等。正是这些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基督教核心教义“激发并保持了有魅力的、解放的、高效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第252页)从社会学对于社会要素的分析角度来看,正是基督教教义中宣扬的美德才是众多社会要素产生的原因。因此,斯塔克将基督教兴起的核心原因归结为教义也就顺理成章、不足为奇了。
      
      由此可见,斯塔克虽然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历史,却并不局限在社会学的话语体系当中,没有单纯的在社会因素当中找寻问题的答案。
      
      
      
      五
      
      无论你是否同意斯塔克所描绘的这段历史的“历史真实性”,但却不能忽视他在本项研究中所做出的探索和努力,并且促使我们思考一些超越文本的问题,以及超越基督教历史这个具体话题本身的问题,诸如谁可以写历史?谁的历史?如何写作历史?社会学意义上的历史是什么样的历史?以及更为深层的问题:历史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在此我们不能探讨所有这些问题,而只能择其一二略加讨论。
      
      《兴起》所呈现的历史与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的最大不同在于他所采用的一整套社会学方法。这种方法使得社会学家不会像历史学家那样将注意力集中在时间和事件上,而是更加关注各种社会因素对于这段历史事实的影响。社会学家更加注重客观的因果,注重给这段历史提供一种合理性解释。斯塔克在《兴起》的开头就明确提出,关于基督教兴起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这是怎么做到的?然后,他用社会学方法重构了基督教兴起的过程,用数据、统计分析、社会学理论及推理以及史实,提出了他自己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社会学用自己的研究方法重新构建出了一段历史,回答了一个共识性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学家书写出来的历史。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书写历史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的专利。同一个历史问题,可以从不同学科的进路来回答,只要其推理过程是有说服力的,只要其方法是合理的、科学的、可验证的。从这个以上来讲,历史是复数的,从不同学科的镜子中可以折射出多种多样的历史。如果我们接受克罗齐的“一切历史皆为当代史”这个判断,或许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皆为学科史”。只要某一学科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方法,或者,能够提供一种看待历史的全新视角、能够构建历史,那么,我们便不能否定它处理历史话题的合法性。反过来说,任何一个社会科学学科也都需要有历史的视角。
      
      作为人类学者,我们还关心一个相关的问题,人类学有没有完整的方法论来研究历史?人类学视角下的历史是怎样的?历史人类学又是一种什么人类学,或一种什么历史学?
      
      人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田野调查”(field work),我们能否用“田野调查”方法来研究历史呢?对这个问题,王明珂的看法是肯定的,他认为人类学家可以“在文献中作田野”,即文本分析,当然其意义在于挖掘出“文本”(text)背后的“情景”(context)。[6]
      
      然而,方法论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门学科涉足某个领域的唯一“武器”。实际上,人类学对于历史的研究,主要是将其放在了“田野”的背景之下。历史人类学区别于一般历史学的特点就是,前者与现实相联,在关注文献的同时,也注重现在的正在叙述历史的人,叙述者的背景、意图,文本背后的情景等,由此可以补充单纯历史文献资料的不足。这也就构成了历史人类学的两个问题意识:一、过去如何造成现在(how the past led to and create the present);二过去之建构如何被用以诠释现在(how constructions of the past are used to explain the present)。[7]
      
       历史固然可以是人类学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范围,但历史对于人类学这门学科来是否必需则是另一个问题。半个世纪之前,米尔斯指出:“每一门考虑周全的社会科学,都需要具备观念的历史视野以及充分利用历史资料。”[8]他提出四个理由来说明历史的重要性,并且认为社会科学家们应该具备一种“社会学想象力”,而“它是这样一种能力,涵盖从最不个人化、最间接的社会变迁到人类自我最个人化的方面,并观察二者间的联系。在应用社会学想象力的背后,总是有这样的冲动:探究个人在社会中,在他存在并具有自身特质的一定时代,他的社会与历史意义何在。”[9]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逃不过历史。因此,历史之于人类学,绝不仅仅是研究对象,甚至不仅仅是研究角度这么简单。难怪美国人类学家安德鲁•斯特拉森如此说:“每个人类学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历史学家。”[10]
      
      
      
      
      
      《基督教的兴起:一个社会学家对历史的再思》(The Rise of Christianity:A Sociologist Reconsiders History)
      
      [美]罗德尼•斯塔克 Rodney Stark著,黄剑波、高民贵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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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罗德尼•斯塔克,罗杰尔•芬克著:《信仰的法则》,杨凤岗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2] 参见魏德东:《宗教研究范式的“哥白尼革命”——读〈信仰的法则〉》,转引自http://wohaopapa.blogchina.com/1292133.html
      
      [3] 参见斯塔克沿续这个研究进路的新作:Rodney Stark. 2005. The Victory of Reason: How Christianity Led to Freedom, Capitalism, and Western Success. Random House.
      
      [4] 罗德尼•斯塔克,罗杰尔•芬克著:《信仰的法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5]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6]参见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7] Marilyn Silverman &P.H.Gulliver. Appoaching the Past: Historical Anthropology through Irish Case Studies(No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2.转引自王明珂著:《羌在汉藏之间》,联经出版公司,2003年。
      
      [8] C•赖特•米尔斯著,陈强 张永强译:《社会学的想象力》,三联书店,2005年,第157页。
      
      [9] 同上,第5~6页。
      
      [10] 安德鲁•斯特拉森,帕梅拉•斯图瓦德著:《人类学的四个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页。
      
      
  •     某些方法不是很规范
  •     社会网络对宗教传播的意义,定性定量分析基督教的兴起,既骨感又丰满
  •     Stark搭了个不错的框架,也有很多好想法,但证据过于薄弱,太多臆测和草率推断,3.5星吧。
  •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思考基督教的兴起,作者也许不是基督徒,但他从别样的视角作出的分析,对我们今天的基督徒和教会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和启迪。
  •     古文献解读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典范,虽以基督教为案例,有点特殊,但实际上切入的视角,却是宗教的各种面向和发展过程,可以用来解剖分析各种宗教,另外也从一个侧面凸显了那个时代不同文化相互融合竞争的画面。持续的正常的人口增长,从亲缘发端的传教网络,与希腊理性精神结合,以高收入/知识人群,以妇女为主要传教对象,对妇女进行救济关怀,在传染病肆虐的年代履行无差别的社会扶助职能得以扩大影响力,艰难创业年代领头人的殉教事件(有些偶然性)得以树立的高标准,团体化运作提供的更有竞争力的精神慰藉产品......正是基督教兴起壮大的原因,作者在最后也解释了开始自己设置的结论,基督教兴起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其教义,为什么?因为其教义符合人性。另外作者和班布里奇在加利福尼亚对小教派/膜拜团体做的长时间的社会学调查也非常有趣
  •     澄清了许多一直令我迷惑不解的问题,了解早期教会史和罗马史的必读著作之一。
  •     基督教史的收官之作,作者所采用的严谨的社会研究方法,大大开阔了我看历史的角度和思路。作者认为基督教的成功在于其所形成的高效率、解放性的社会关系,包括基督教对异教价值观的再塑造(如爱与仁慈为代表的美德观),这一观点可以贯通古代晚期和中世纪。翻译质量总体不错,语言清晰明白,只有少数人名略显冷僻。作者始终以社会学家自居,风格完全不同于历史学的文本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理论非常精彩。但是,作者所采用的大多数是二手史料,感觉对原著挖掘不够,而中文对其二手史料翻译工作也很欠缺,所以看的时候有时还是要打个问号的,但这不能掩盖本书的精彩。如果日后有人要求一个基督教史的入门读物,我会推荐斯塔克的这一本的!
  •     本书作者试图通过一系列的演绎与推论绕过限于史料与考古发现的匮乏,然后得出了一系列修正主义观念。尽管他的结论很有趣,吸引我的却是他脑洞与臆断中不时闪耀的洞见,而且他的方法论虽然不是很靠谱,但也值得参考,出于个人的偏爱因此多给一颗星。
  •     有理有据,同时夹杂各种让人兴奋的历史八卦,我还有什么好求呢。潇湘客的评论(http://book.douban.com/review/1940269/)将这本书的优点论述的非常清楚。最让人惊艳的莫过前两章,斯塔克鉴于“古代历史对于量化分析的抗力”,再尽可能用数据接近现实的情况下,一再从近代找到样本进行比较,打破对基督教神速“增长”的迷雾,所以虽然各种社会心理学模式占了主角的位置,但因为其分析和逻辑的严密性,丝毫未让人感到在套公式。让我获益最多的是对犹太——基督徒这一关系,其实耶稣本身和“法利赛人”所遵循的律法相矛盾的方法,有很大程度上正是大流散时期的犹太人由于在他乡面临律法时无能为力困境的体现。不过利用推理所得的基督教增长平均数来计算两次大瘟疫人口变化,最后却没有对数据修正,似乎有失妥当。
  •     思想资源是左翼的,即借用田野功能主义的方法,去还原基督教作为社会组织兴起的社会条件、机制。作者认为,罗马多神教徒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无法与基督教社团竞争,例如遭遇瘟疫,多神教徒会离弃“不洁净者”,而基督教社会会组织照顾病患。罗马后起大规模的瘟疫中,基督教徒更容易生存下来,其组织更容易壮大和吸引人,并显示神力的眷顾。此外,上层妇女大量信仰基督教,导致罗马上层男性贵族皈依,这也是走向上层社会的背景。这些思路,基本是功能主义的社会田野复原。如果西方右翼历史学家,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基督教的胜出不是一系列社会机制和偶然性叠加的产物,而是在历史过程中展现了神意和恩典。
  •     基督教给予信徒最基本的礼物就是人性。
  •     在图书馆碰到的此书~
  •     社会学者对基督教的历史研究,社会学理论与公共经济学理论对于基督教的发生传播以及兴盛做出有力的解释。历史现象的还原,条分缕析地从现象中找到逻辑联系,又再将基督教义中对于人性的尊重做完其关键生命力与动力。有见识,有眼光,不错的书。
  •     锅不入地狱,盖入地狱。
  •     读的放不下手
  •     和课本上的不一样。挺有趣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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