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6
ISBN:9787532710898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页数:564 页页

毒舌派掌门一语成谶

大年夜,终于看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结局我并没猜着,甚至人物也玩了个大逆转,但是白痴公爵一语成谶。陀公的书中总充满着一股子恨意,不掩饰的恶毒,就像伊波利特,一个无可挽回的濒死的人怨恨地留意着活着并且势必继续活下去的世界,不遗余力的揭示、暴露这个看似详和世界的黑暗,这是他的义务与责任。1849年12月22日,穿白衣犯有“思想上的阴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带到了刑场——亲身参与了一个玩笑,那年他不过28岁,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儿过,而且有点儿早,于是一个兴许大有可为的愤青儿立马变成毒舌派掌门人了。娜斯塔霞·菲立波夫娜差不多是《被伤害与侮辱的人们》中娜达莎的翻版:美艳、圣洁,更重要的是——自怨自怜,虽然这种情绪被别的情绪自然或者刻意地掩盖了。但这一次陀公走得更远,直接在尾声中把娜斯塔霞的圣洁外衣给剥得精光,当然这些话出自另一个怀有救世精神的姑娘之口:“您无非认为,您这样装腔作势、矫揉造作是在从事一桩崇高的伟举……您读了太多的诗文,受的教育太多,跟您的……身份不相称;您是个沉迷在书本里的女人,无所事事的娇小姐;再加上您的虚荣心,这就是您的全部原因……”这里面有一些“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东西,不用管它,毕竟这故事发生在19世纪,但是一个毒舌派掌门便如此把一个美的形象打破,别管她美得如此颠倒众生,说到底她不过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没有什么气节,也没什么崇高,甚至越美越做作。我想陀公早年间实在受了太大的打击,于是不相信美,甚至到了恨美(自然丑也恨)的地步,像个怀疑论者。这样好吗?也许好,但是不是有些……太灰暗?毕竟粉饰太平对大多数来讲还是好的。“有思想的人活得很苦恼,而没有思想的人却活得始终很愉快。”这问题一定困扰着陀公,他希望大多数有思想,还是希望大多数……痛苦?不过陀公说了,他在《白痴》中是想描绘一个”绝对美好的人物”,不过“世界上再没有比这件事更难的了,特别是在现在。”于是白痴梅诗金公爵具有被神化的耶稣基督特征:完全真诚却又十分软弱,充满怜悯却对一切又无能为力,于是在社会中特别是上层社会中想起了大家的嘲笑,他希望用“美拯救世界”,结果发现是痴人说梦。 濒死而复生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即时给他哥哥写了封信,“我身体里面还有着我的心,以及同样的肉与血。也能爱,能受苦,能希望,能记忆,而且这毕竟是生活。On voit le solei(看见太阳了)。”可太阳早晚得落山,伊波利特会冷笑着这样说吧?

大爱!!

俄国作家的书总是画面壮阔,而且思想深刻,超爱这本,尤其喜欢女主,娜斯塔霞.菲力波夫娜的性格,也喜欢里面的伯爵的可爱的诚实性格,里面尤其描写梦境还有伯爵犯病让我大爱,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生经历也融入这本书里不少,他有13年的牢狱生涯,很多有关监狱类的描述几乎都是他亲身经历,即便是翻译过来的书,文字方面的描述却非常的精准,很多有关心理和精神的描写都让我惊讶如此的逼真,总之就是 很喜欢,断断续续读了三遍,现在想想,还想再读读!

一些感想

总是很纳闷,陀翁的书中有很多个人的经历和认知揉入,从译者的各种注解可见一斑!这种揉入让人觉得更加真实!一开始读这本书真的让人觉得很是莫名其妙,看完第一部,总觉得就两三天的事洋洋洒洒那么多篇幅,而且完全被公爵的理性和谦和所折服,虽说后来一直强调这是一个基督式的人物,但我只是觉得他很完美!即使他仅仅出于同情向娜斯塔霞求婚,而且仅仅是初次见面,我也不觉得唐突。后来故事发展转移到巴甫洛夫斯克,故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我开始看不懂了,只是在观察情节的延续,当故事的高潮发生,罗果仁杀死娜斯塔霞,公爵变成白痴,阿格拉雅受骗结婚,背离俄国,同时参考了多篇书评,我才真正体悟到陀翁写作的目的。从他人处得来的终觉气短,只有自己体悟到的才是真!或许应该铺开来看看陀翁的其他作品,再适时回头看看《白痴》,应该终会有自己的理解和体悟!另外,我对《堂·吉诃德》也开始有些向往!一方面是想更多了解像公爵这样的人物,另一方面也是寄托对逝人的哀思吧!

娜斯塔西亚菲里波夫娜

不读陀斯妥耶夫斯基就不懂得俄罗斯和真正的人性。你可以在托尔斯泰那里发现一种亚洲式的平和,在屠格涅夫那里领略到西欧文人的贵族派头,还能够在契诃夫那里听到现代思想的声音,但是只有在果戈里和陀斯妥耶夫斯基身上,你才可以感受到真正的属于俄罗斯的残忍,野蛮与神经质--伟大,苦难,与圣洁的混合。而陀斯妥耶夫斯基,比果戈里更加伟大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颗世界意义上的灵魂,象普希金和莎士比亚一样具有让各个民族的人听的懂的天才,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在这个俄国人上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虽然卡拉玛佐夫兄弟从任何意义上说都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和圣殿,是我的第二部圣经,我所有的对于世界与人生的疑虑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答案,不过就感情来说,我热爱《白痴》的程度和阅读它的次数要超过前者。因为,我实在是爱透了娜斯塔西亚菲里波夫娜巴拉什科娃。假如说托尔斯泰在塑造了文学史上最多最优美的人物形象,他的作品也很具有改编成现代艺术形式的特点,那么陀斯妥耶夫斯基是断然不可碰触的。在那个安逸的庄园贵族老人笔下,即使在最叛逆最激烈的篇章中,也依然象安娜卡列尼娜脖子上挂的那串珍珠,优雅高尚。但是,在癫痫病人和苦役犯的文字里,那些人物就象是被扔进阴沟的钻石,即便在最肮脏和不堪的景况下居然还闪烁着夺目的光彩,而这光彩是会刺瞎读者的眼睛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厌恶平庸。就象俄罗斯民族一样,可以被奴役,被侮辱被损害,可以挨着饿排长队忍受物质生活的匮乏,但是他们不能忍受平庸做二流国家,他们就这样用自己的生命铸起了一个超级大国。不了解这一点就很难理解他们的文学艺术。在陀斯妥耶夫那里,无论是恶棍,色鬼,肺痨,癫痫,白痴,妓女还是圣徒,洁白无暇的姑娘,虔诚的老太太,高傲的贵妇,甚至小丑都是第一流的!要是俄国人写一个懒汉就要写成奥勃洛莫夫式的大好人,要是俄国人写一个吹牛大王就会写成白痴里的为自己的谎言发疯的将军,要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写一个色鬼,就是老卡拉码佐夫这个敢和疯女人发生关系和罗果仁这样非杀了自己热爱的女人不可的魔鬼。这就是俄罗斯的气魄,无论是做好人还是坏蛋都要是第一!和他们的金牌一样。所以在陀氏的笔下,除了一个罪与罚的中的卢仁写的苍白无力之外,他塑造的每一个人物都是经典。作者厌恶卢仁,所以就给了他一个活下去和平庸幸福的人生,而作者本人爱的恨的不是死了就是到西伯理亚去,几乎没有好下场。似乎作者这样认为,一个人无论圣洁还是邪恶,都要最大限度的丰满和充实,做恶与行善,都要最大最有力量。一个人无论是好是坏都要象伏特加酒一样来劲,醉了,号啕大哭发酒疯,打人,都不是罪恶,让人鄙视的是没有感觉的平静。他要的就是一种类似德国人追求哲学意义上的绝对,俄国人追求的是非同凡响,出类拔萃。没有平衡的矛盾的激烈的美感。所以在他的作品里,就象是有一种恶魔般的力量,把你的灵魂整个控制了,你只能在他那支可怕的魔杖的指引下,跟随着他走进人性最黑暗的地狱,他不但要扒开每一个人的灵魂用皮鞭抽打,还要象鲁迅所说在罪恶中拷打出洁白来。他就象一个残酷的鉴赏家只有那些别具一格,与众不同的东西才看得上眼,留下来给他们安排一个伟大但是悲惨的命运,而那些平庸无趣的灵魂就被他不屑的扔掉了。他懒得用受难的命运来对待那些平庸的人,让他们象畜生一样苟活吧,跟随我去受难得到永恒。我热烈的爱着娜斯塔西亚,没有一个世界文学作品中的女人象她那样令人震撼和消魂。未曾出场,她就已经主宰了整个故事和读者的心。公爵的眼睛,罗果仁的眼睛,小职员的讲述和开了锅的加尼亚和将军一家,都在为这个还未露面的女人发疯。她的照片拥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魔力,那种病态的火焰和自尊照亮了她悲惨的人生。她的出场,就象打了读者--也是公爵一记闷棍,她那样愤怒的站在风雪交加的门外,好象一个复仇女神。她来了,用她恶毒的嘲弄和天才的手腕拨弄着人性的贪婪与丑恶,让所有人为她打斗,发疯。直到那个时刻,白痴公爵看出了在她疯狂淫荡外表下那一颗渴望爱与温暖的小女孩的心灵,他说,您难道真的是您刚才扮演的人?她立刻屈服在这温柔和善良之中了,她回答,我不是。是的,她不是。她只是一个有着悲惨经历孤苦无依,被迫卖身的小女孩,在她病态神经质疯狂的表象下是一个可怜的被惊吓的小姑娘,渴望有人来拯救而已。她美丽,自负,傲慢,聪明的可怕,有一种邪恶的魔力,但是又脆弱,敏感,孤独矛盾。她深深的知道只有罗果仁和公爵是真正爱她懂得她的,但是她不做公爵夫人而偏要嫁给那个凶残的男人,是因为她渴望被毁灭。在罗果仁身上有一种死亡的力量吸引着她,她被这种暴虐和粗野的力量所征服,她想要下地狱,体验更堕落和邪恶的生活,一种濒临死亡的快感和痛苦。而公爵的爱,是太苍白和文弱了。其实公爵这个人物形象和阿廖莎一样,写的过于理想化从而失去了真实性,作者在塑造所谓的理想的基督教式的好人的时候总是有点力不从心,而他在写大坏蛋的时候倒是游刃有余,挥洒自如,而且他在描述信仰的坚定的篇章里不借助宗教教条的陈述就写不下去,而在阐述自己的唯物主义和怀疑上帝存在的时候却很经典。娜斯塔西亚烧钱这一幕是世界文学史上的颠峰,这种戏剧化的场面就连莎士比亚都难以企及。那个埃及女王式的淫荡的女人听着别人的出价,内心痛苦的发疯,好吧,我要买你们的灵魂!她把十万卢布投入烈火。瞧,这就是女王的气魄!你们侮辱我,我就要用最激烈的报复还击,我要看看你们的灵魂值多少钱。那一刻,她是如此的圣洁与美丽。她用自己的受难换来了自尊,她的自尊强的可怕。一个丧失理智的女人总有可爱的之出。陀斯妥耶夫斯基,就象一个拿着鞭子的人,把你的脑袋狠狠的压在暴风骤雨般的书里,抽打,凌辱你的灵魂,喊着--你相信上帝吗!你信拉撒路的复活吗?你相信爱能够拯救世界吗?最后,当你回答,我信。他就扔掉鞭子,跪在你的脚下,亲吻你的额头,说着,好孩子,你通过了考验,可以和我 一起受难了。我愿意跟随着你。

《白痴》裸读读后感

裸读好比之于裸考,未做任何准备和复习,直奔考场。《白痴》就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读的:跟陀思妥耶夫斯基素昧不熟,也是第一次看他的作品。博尔赫斯评价: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就像发现大海,发现爱情。隐约记得以前木心对陀也有很高的赞誉。于是乎上套了。于是在去英国的飞机上一气儿读完。结果,神啊。。。悲催了。是期望值的楼太高了爬不上去么。我是一个人么。这书到底想告诉我们神马呵。首先,梅公爵。有一种基督或者佛陀再世的大悲悯情怀。那样的高冷,大智若愚,连白云也只配被踩在他脚下。他要做什么?牺牲自己,甚至于放弃自己的真爱,去普渡一切受苦的众生?至少是女众生。(此处捂嘴乐)从梅公爵的身上,众人仿佛看到了老陀的理想主义,那是一种诉求和信仰,尽管他想表达的message, 在100多年后今天的这个时代,已经有点blur,雨水冲刷淡了字迹,不清楚了。其次,罗果仁。有血有肉,敢爱敢恨。被女一号虐成碎片状,最后实在不堪心灵的撕扯,深钻男女关系的牛角尖,将女一号杀掉。成功解救自己的灵魂,还有女一号的。再次,女一号。忘记她姓名了。貌若天仙,遗世而独立。一开始因为爱,去躲闪,去成全。后来在爱的驱使下,彻底疯狂,歇斯底里,与女二号之间展开公开对决。擅长玩弄备胎罗果仁如同猫玩弄老鼠于股掌之间。将十万卢布一怒掷在烈火熊熊的壁炉里,用来考验加尼亚的场景,让人想起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一般女屌丝开篇都难以读下去,因为老陀的logics貌似是:只有像女一号世间难求仙女般貌美的神仙女子,才能享受到众多男人的热烈追求。自古红颜多薄命,放置四海皆准。女屌丝读到这里大多心里郁郁的闷闷的,差点弃书不读。最后,女二号。将军的小?女儿? 最后赫然发现她才是梅公爵的真爱。真是深藏功与名呵。老陀你这是要玩儿残读书的一干大众不罢休呵。也许是因为读的时候速度太快,书的光华闪闪的内容,就像水滑过鹅卵石一样。滑过之后就全部掉落在遗忘川了。晕呐。中间也有不时用笔划出来精华段落句子的呀。中间有一大部分,读起来像看话剧,剧台即视感角色位置感台词感非常强。老陀的作品里一定有好看的剧本。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看完让人痛让人悲叹怜悯,陀的《白痴》看完以后,却是五味杂陈,有爱情的扭曲与破灭,理想的实践与破灭,世俗的执着与破灭等等等等。当一切破灭之后,露出了那个时代生活的本来面目,俄罗斯等级社会不同角度的呈现。俺就是在这种微“白痴”的状态下读的《白痴》,呵呵。最后,用纪德的话来收尾感觉甚有共鸣:关于陀斯妥耶夫斯基,随便翻开哪本传记或者回忆录,我很庆幸,至少从表面看,找不出半点很近切的与我自己的生活雷同的东西:这是一个怎样悲惨而又乏味的人生啊!但是精神,内心,陀斯妥耶夫斯基是无人能替的内心生活,是内在宇宙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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