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

出版社:第1版 (2006年12月1日)
出版日期:2006-12
ISBN:9787532740673
作者:索尔·贝娄
页数:322页

作者简介

索尔·贝娄(1915—2005)是美国20世纪大师级小说家,作品三获国家图书奖,一获普利策奖,并因“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荣获197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雨王亨德森》讲述百万富翁亨德森由于精神极度空虚,陷入前所未有的精神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寻求心灵的安宁,探索人生的价值,他深入非洲内陆的原始部落,开始了自我探索的心路历程。在历尽种种艰辛和危难之后,终于领悟到人类向善的本性,认识了自我,决心洗心革面,开始新的生活。  本书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把现实主义叙述方式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起来,既有严谨的结构、引人入胜的情节、别开生面的非洲原始习俗的描绘,又有传奇的、神秘的色彩和独到的象征;既有轻松的幽默自嘲,又有深沉的自我解剖;既有坦率自然的感情流露,又有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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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台风天,坐在房间里,翻翻这本传奇到66666的书。这本书是弟弟的,无意间翻看了,于是一口气看完,前一部分还在接受范围内,后一部分全程懵逼脸,真的不是传奇吗?可是现在,我全部相信了,你看世界这么大,上次不是还有个新闻说非洲原始部落用木剑攻击拍摄的直升机吗?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啊,只是你我不知道而已~这样想觉得坐在床边,有点纠结11点才睡明天早起会不会累的自己low爆。这本书很实用,比如某次旅游时,导游问啥啥动物是神兽?忘记什么问题了,然后我脱口而出,青蛙!因为亨德森来到一个村落,因为青蛙发生了些奇妙又让他悔恨的事情。你以为炸点青蛙就能让人脱胎换骨了吗?不,他搬动了一个巨大的石像,成为了书名中前半部分“雨王”。这就是靠他比平常人高大威猛的多的身体了。于是最吸引人的部分来了,他和国王促膝长谈,用各种矫情、文绉绉的语言花式互相表白……不是,表示敬意和走心交流!国王认为人的肌肤与灵魂互为表里,人是要对自己的外表负责的,受亲近的动物影响,比如女人的粉刺就是内部强烈愿望的外部显现等……亨德森哭了,因为当雨王前,他养着几头猪!!对这样的观点很感兴趣呀,古人不是说相由心生吗?然后其实心理学上也是这样说的,比如肥胖也许是为了逃避亲密关系,这个观点不是很酷吗?作为一个谈情无能的胖子深受其苦,也许是对知道一知半解,再懂得多一点会不会get解决方法呢?人生还是有所期待的。生活中的亨德森是很丧的,有遗产,有老婆孩子,可是他和自己养的几头猪更亲密。别人都怕他,他也懒得去表现出友善,他经历也看透了人性,却难以接受现实和这样的自己,用暴力来破坏一切相对来说容易了很多,他觉得他再不去非洲他就要一枪崩了自己了,人生没有大的磨难而是由于之前一个个堆积起来的不幸让他萌生了这个念头。他从来没被温柔的爱过啊。活在一个与想成为的自己不符的身体里,被周围的人以各种形式定格着。没有被首选的痛苦的爱。自私的爱情。不沟通的子女们。但是这本书浪漫的地方在于,60岁的雨王,与世隔绝的几个月后回到了我们身边,抱着苍白的小生命在转机的雪中奔跑——精神的、充满希望的计划好了接下来的人生:不是去对孩子们说爱噢,不是去绑架孩子们的生活噢,是对老婆说我爱你,是要去医院当实习生,是要从头开始成为自己。你看,我们经常忘记了,忘记世界很大,忘记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忘记真正想做的事情是要去实现的,忘记了充满希望的奔跑,忘记了不放弃的话会有契机出现成为不敢想象的自己。
  •     难得这一本写得不晦涩,因为通俗而带来阅读的亲切感。亨德森先生,强壮、粗鲁而又敏感的百万富翁,那内心的喊叫,其实每个人都正经历吧。原始的喊叫,原始的森林、沙漠和部落,优雅的蛮夷国王,注定悲剧的狮语者,无法理清头绪,可暴躁终将得到安抚。我也应该晒晒赤道的太阳么?我只希望也有那么一个原始部落的老妪女王,握住我的手,驱除我心中疯狂的叫喊。
  •       索尔·贝娄的作品有许多都类似于流浪体小说,至少其中期作品占主要内容,此书中的亨德森即是如此,他都流浪到非洲原始部队去了,但与传统的流浪体小说不同在于,贝娄笔下的流浪者不是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社会,揭露现实,思考问题。亨德森则是寻找自我,算是自我的心灵流浪之旅。  亨德森有些“白痴”,小时候哥哥的死亡使其受到内心伤害,也许是自己而不是哥哥死亡对父母更好些?亨德森又是个富裕者,他不用去辛苦劳作,所以整日就是思考和作怪事,为众人所侧目。亨德森算是个内心有着很大创伤,精神极度空虚、物质却丰富的现代人,这算是现代发达社会人的典型代表吧。  于是亨德森与朋友一起来到非洲,然后自己去到偏僻之地,于是经历了两个部落的经历。第一个部落由于水源中出现了青蛙,所以无法饮用,亨德森主动去杀死青蛙,结果把水源与青蛙一起毁掉了。这似乎与亨德森当兵杀人的经历以及其日常处事相呼应,亨德森也许只是想办好事,结果都错了,可是错误的原因是什么,不是不聪明,也许就是他是个“傻子”,不见于主流社会的傻子。  在第二个部落,他通过力量当上了雨王,而国王要捕捉父狮,亨德森一边学习着狮子的行为,一边与国王交流着,最终国王捕狮时死亡,而亨德森则逃亡了。这里应该喻示着“新生”,老国王死去,部落捕一只狮,说其是老国王,然后放回,新国王必须新手抓住父狮才能够合法继承王位。而亨德森通过这段经历,似乎明白了要与过去一切两段,亨德森重新发现了自我,并决定重新开始着不一样的生活,他的精神已经不再空虚,亨德森重生了。于是他带着小狮子回来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美语翻成中文,支离的感觉就显豁起来了。直到后三分之一,渐渐习惯也就没什么了。另外,很好奇,bellow究竟有没有去过非洲,至少在我这个没去过的人看来还是很逼真的,如果没去过,也不会太意外,不过。
  •     冲着主题去看的,和我想象中的不同,感觉不错.
  •     20160916。
  •     不是这个版的,河北教育处的全集里的,叫雨王汉德森
  •     三星半吧。虽然不乏局部的精彩之处,但白人到非洲“疗伤”这种过于简单、机械的故事模子,基本上就决定了这部小说的上限。
  •     这本书教给我:只要忍耐前面的枯燥,就能熬到自己喜欢的部分~~~~看完之后,立即降星。。。。
  •     bellow=咆哮XDD(好冷的笑话)!!
  •     翻译的东西读起来难免别扭,但这真是一本非常棒的小说,吸引着我一直读了下去,结尾非常感人.
  •     没看懂,泪
  •     索尔•贝娄的《雨王亨德森》真是本激荡人心的书。大概人活着活着,就会出现精神危机,问自己我是谁,要到哪儿去,究竟爱了谁,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五十往往并不知天命。“我的心灵像一家当铺,懂吗?里面堆满了未被赎回的欢乐,旧簧管,照相机,被虫蛀过的皮衣。”“我们都是些滑稽可笑的人,既然看不清星辰,我们干嘛喜欢它们呢?它们并不是小小的金体,而是不熄的火焰。” 在做过一些错的和对的事后,他宽恕了一切,得到了安宁。
  •     看不懂。。。
  •     活着的意义?
  •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     索尔贝娄少见线性叙事作品,老老实实讲一个好故事。妙就妙在解释人类空虚无望,比如自己发状态再用另一个小号自己回复。
  •     至少现在的自己大概只能读懂一半左右,剩下的两星等完全读懂再说拉。
  •     看得非常痛苦。家世显赫,百万富翁,“我要”,自然,狮子,最后的回归。可是,then what?或许老师说得对,我们不要希冀从小说中找到关于人生出路的答案
  •     H三部曲到目前为止最喜欢的,有点存在主义的意思,好几个地方都看的笑出了声,以及脑子里一直在唱common people。Dance to the Rain King.
  •     对于象征主义的过度刻求让我有点读不下去了
  •     我要,我要...
  •     这本和《洪堡的礼物》所表达的,在我看完没有任何区别。不太喜欢这个作家
  •     故事不出意外的有戏剧性。情节容易被记住,讲的东西也不深,特别的地方之一在于那个调调。主角与人讨论了几个东西,印象深的是“以德报怨”,亨德森挺朴实,挺坦诚的一人。
  •     一瀑布的水从高空淋击头顶,又,细节上邂逅不少一见倾心。第一人称叙事带动起整个氛围的狂欢、阵痛、诙谐与感动,充满象征指涉却不凝滞。生活、爱与死,狮子,水或雨露,并没有新鲜的震撼的思想,然而鲜活感染力压倒一切。
  •     要什么
  •     四星半,接下来推《奥吉·马奇历险记》
  •     开头好,中间不喜欢,结尾好
  •     读不懂,感觉可以去吃屎了,怎么写论文啊
  •     1想要,想要的城市病患者呼救~正是切中苦闷一代的内心中心 2精致的异域风情勾画满足每一个有出走梦想的孩子的心 3最后亲情回归的话题老套但也不是温暖和真心 4唠唠叨叨絮絮喋喋的大量内心独白充实以故事情节搭构的框架 倒也是很和谐
  •     索尔贝娄可以进黑名单了
  •     那是索尔贝娄式的知识分子精神探索 我喜欢那头小狮子~~
  •     郑州。笔力强健,大江长河式的小说。
  •     直男写的小说。。
  •     读了亨利米勒再读索尔贝娄,真庆幸这世上不是只有无聊的现代派独家经营。。这才是真正的小说,让疯子的梦呓滚一边去吧
  •     这是个有点别扭有点讨厌的主人公。
  •     我太笨 看不懂
  •     也许发明时间的目的是让苦难有个尽头,这样苦难就不会无边无涯了。
  •     治疗空虚的良药
  •     【2016.10.31~11.2】(27万字,322页)再次阅读贝娄,绵密的文字块依然让人应接不暇,倍感亲切,目光仍然迅速游走在文字间,避免看后而忘前。较少运用结构技巧,唯一用的闪回手法是贝娄最惯用的,今昔的时间拼接天衣无缝。精神空虚的都市人亨德森在原始野性的非洲探寻生命的本质。非洲王国的神秘、礼仪、风俗仿如徐徐绘卷,妙趣横生而栩栩如真。捕狮去世的国王让人动容。亨德森在涤洗性灵之后重新面对这个世界,此后的《赫索格》亦承袭了这一心灵重生的精神境界。此外,还有一动人之处在于,贝娄对犹太人身份一笔带过的提及。犹太民族所遭受的歧视、偏见和苦难,是贝娄耿耿一生的痛楚。
  •     要当做枕边书,时不时翻翻,太好看了。节奏一流,像东野圭吾的侦探小说,而其探讨的问题正是这两年来时时扪心自问的。希望读完可以受到一些启示。
  •     我要,我要,灵魂在呼喊。知识分子的求索,仿佛浮士德。
  •     原谅我对这部小说的评价:不知所云……我就记住了亨德森多次重复“我要”,但是如果它的核心是围绕着人的欲望转,岂不是太老套了么?
  •     27岁读完的第一本书,充满浓郁的异国情调和诡异的立志情怀,一个丑陋的人的不可思议的旅程,凶狠、绝望、痛苦、冲动,最后竟以温暖结束,好征兆!
  •     !!!我想给六颗星!!!
  •     三观不错
  •     hunting the beast in the heart
  •     还可以,有些哲学思考不太明白,养狮子倒是不错的LOL
  •     总感觉这本的译者光是把词弄清就耗费了全部精力,没功夫再想怎么把话说明白…读着磕绊。
  •     其实我没有完全看懂
  •     主人公为何一直纠结于他养的猪?我搞不明白...
  •     读了100页没有读完,看不下去了,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人精神空虚,追求自我的过程
  •     这本书给我的震动很大,最后几页泪如泉涌,我摘抄了一些好的句子,不管怎么说,我喜欢贝娄这个家伙,达甫国王死的时候,我一下子叫出声来,不相信这个完美的人死了~~哎哎,我的达甫。而最明显的一点是,原来当你读的书越多,就有一个西方向东方过渡的过程,原来这是真的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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