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回忆

出版日期:2016-6-1
ISBN:9787539991321
作者:[澳] 凯特·莫顿
页数:536页

内容概要

凯特•莫顿(Kate Morton)
澳大利亚作家。生于1976年,成长于昆士兰东南区的群山中。小时候的她经常躲起来读书,并相信阅读的快感犹如偷尝禁果。长大后,她专修戏剧艺术与英国文学,钟情于19世纪的悲剧文学和当代哥特小说。
2007年,她因《雾中回忆》一举成名,轰动 全球。作品版权售出39个国家和地区,并被翻译成33种语言;单在英国,出版第一周,每天售出一万册。如今,她已四度获得代表澳洲书业最高荣誉的“年度最佳图书”大奖,是澳洲最大的版权输出端,也是版税收入最高的新一代作家。2013年,她以最高票数成为“澳大利亚最受欢迎的作家”。
近年,她与她的作曲家丈夫以及三个小孩生活在布里斯班。
如想了解更多信息,可访问她的官网:
http://www.katemorton.com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电影剧本

鬼魂悸动
里弗顿庄园的起居室
《布伦特里每日先驱报》
在育婴房
等待演出
所有美好的事物
《悬疑小说家杂志》
番红花大街
在西方
《泰晤士报》
直到我们重逢
第二部
《英格兰遗产手册》
七月十二日
伊卡洛斯的陨落
电影剧本
死亡通知书
母亲的照片
银行家们
晚宴
合适的丈夫
舞会及之后
第三部
《泰晤士报》
捉蝴蝶
掉下兔子洞
在幽暗深处
复活
抉择
第四部
汉娜的故事
结局的开始
重返里弗顿庄园
从时间中滑走
生命尽头
最后一卷录音带
汉娜的信

作者简介

整个南半球销量第一的女作家
横扫北半球所有国家所有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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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次勇敢的回忆,来原谅所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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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里弗顿 庄园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社交晚宴。觥筹交错之际,诗人罗比徘徊在黑黢黢的湖边。突然,一声枪响。人们都以为诗人的自杀是一个感伤浪漫的故事,但真相只有女仆格蕾丝知道。
1999年,一位电影制片人正在拍摄一部关于诗人罗比的电影,她邀请现年98岁的考古学家格蕾丝重返里弗顿庄园评估细节。年迈的格蕾丝再也抵挡不住记忆的洪流和秘密的啮噬。过去,开始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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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书业“年度最佳图书” (Australian Book Industry Awards)
◆《星期日泰晤士报》畅销书榜单第1名
◆《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第1名
◆轰动 39个国家和地区,被翻译成33种语言。
◆ 凯特·莫顿是继J.K.罗琳后,英国最畅销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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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我特别喜欢的一部小说 ,我觉得我已经穿越到了那个黄金时代 。如果你今年还没念到什么好书,一定不要错过这一本。 ——《南海岸志》

一鸣惊人的处女作,语言极其优美。凯特知道如何讲述一个啮噬我们内心的秘密,她深谙戏剧的艺术。——《星期日电讯报》

语言美丽哀伤,情节紧凑勾连,悲剧的谜底和庄园的结局令人玩味再三。——《出版家周刊》

作者技巧纯熟地穿梭于记忆的镶金岁月与现实人生,借雾中追忆的悲欢,巧妙构思出一个连绵不绝的故事,将人带回那个久远时代的久远夏日。——《图书馆期刊》

令人炫目的处女作。——《人物》

你退回到了过去一个时刻,一种令人心痛和为爱疯狂的感觉。一个美丽哀伤,令人难以忘却的故事。 ——《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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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3条)

  •     《雾中回忆》讲述的是一段英国贵族的繁华与衰败,折射出一个由封建古老思想的时代,进入争取个人自由、民族与平等的新时代的历史变迁,这当中也牵扯到世界大战,更未能免俗地涉及了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 故事是从一封美国编剧写来的信开始的,九十八岁的英国老奶奶格蕾丝在养老院颐养天年,那封不期而至的信引发她心中无数的记忆,让她不自禁回忆起七十多年前在里弗顿庄园为阿什伯利勋爵家族当女仆的时光,也记起1924年她目睹的庄园湖畔的那一桩死亡惨案,以及贵族殒落和家族秘密的悲剧。 作者凯特•莫顿用倒述的手法回朔两段差距长达七十年的故事,不同的年代用跳跃的方式穿插进行,读者必须有点耐心去厘清故事的来龙去脉和人物之间的关系,加上大量使用老派的优美词藻来安排人事地物的气氛,读起来虽然有些费神却也入情入境。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与九十年代的叙述之间没有明显间隔,需要读者有足够的细心。故事的前面二分之一的铺陈叙述也十分冗长,直到中后段才开始掀开故事的核心。 阅读本书还需要相当耐心,它是典型的哥特式小说,古老的庄园城堡,颓废没落的贵族,贵族生活与奴仆之间的阶级差异。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英国社会的阶级变迁所萌生的故事张力,是本书比较吸引人的地方,至于旧时代大家族之间的丑闻和被秘密压得喘不过气来的阴暗气氛和了无生趣的几段人生,反而因为过于琐碎而失去阅读亮点。 故事太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罗密欧朱丽叶的通俗罗曼史,乏味的贵族婚姻枷锁与窒息的贵族生活导致活在里头的人,只能借着追求婚外情败德来麻痹自己,既然是败德自然就会有秘密,而说不出的秘密又反过头来压跨家族成员的人生。两个女主角,汉娜,一个受头衔财富礼教束缚的贵族小姐急着经由婚姻摆脱家族去追求自由,然而却迷失在爱情的迷惘中,而格蕾丝,一个受身世秘密羁绊而放弃追求自由的女仆,终其一生为了守护秘密而选择自我放逐般地不愿踏入爱情一步,两者都具有鲜明的悲剧性。 上世纪二十年代是历史的分水岭,新旧世界之间的巨大撞击与冲突,老式守旧的贵族无法适应大量生产的资本主义新思潮,家族财力与地位的中落使得习惯于贵族阶级的家族成员堕入一场场的悲剧,如果这本书有第二个亮点,那便应该是繁花落尽的贵族悲歌。
  •     梦回1924年,重返里弗顿庄园奢华的仲夏夜舞会,优雅而无知的宾客们在交响乐中翩翩起舞,打情骂俏,斟满香槟的细长酒杯叮叮作响,夜空中则绽放烟花流光溢彩。就在此刻,庄园后方的湖边,一个年轻而忧郁诗人凝望着布满烟火的夜空,脸上充满困惑、狂野和痛苦,接着,枪声被喧闹声淹没,他重重地栽进芦苇丛中——那也许就是他真正追求的解脱。这是凯特·莫顿在小说《雾中回忆》里为读者勾画的最凄美的一幕场景:一场发生在1924年的诗人之死。梦回1924年。那一年,菲茨杰拉德带着妻子移居法国,法国物价低于美国,他们能继续过着已经在美国过惯的老日子。菲茨杰拉德大把地挥霍着他的才华,把稿纸换成法郎,夜夜笙歌,春风得意。他形容这个时代为:“爵士时代”,一战已经摧毁了年轻人对政治的热情和信心,取而代之的是两种极端:幻灭的痛苦,和及时行乐的思想。菲茨杰拉德自己的妻子就是个典型,挥金如土,奢侈无度,她很快在法国和一个飞行员打得火热,逼得老公要和这位情敌决斗,并开始酗酒。同样是那一年,1924,战后伦敦,查令街的一个出租房中,一个濒临精神崩溃的银行职员恹恹地趴在桌前冥思苦想,那时离他的成名作《荒原》——一部描写战后欧洲知识分子精神废墟的长诗——出版不久。那段时间,有人看到过他出门时脸上抹着灰绿色的粉彩,嘴上抹着口红,充满奇异的绝望感。许多人逃离欧洲,渴望从西方世界之外寻找到新的精神寄托或者新的刺激。1924年的毛姆在环游世界,一如他笔下《刀锋》里的主人公拉里;1924年的D·H·劳伦斯则在墨西哥城朝拜原始文明,劳伦斯很久前就不相信那种西方物质文明的盲目乐观;同年,布勒东发表《超现实主义宣言》,他和阿拉贡、艾吕雅等人一起,宣称一个“超现实”世界的存在,要在梦境、幻觉、潜意识里追求缪斯。也许漂泊最远的,当属乔伊斯了。他化身为青年布卢姆,虽只在都柏林浑浑噩噩地游荡了一天,却感觉比尤利西斯10年的海上漂泊还要漫长。这部《尤利西斯》面世不顺,被各国审查封杀,后来被巴黎莎士比亚书店的主人西尔维娅接手出版。1924年,乔伊斯正端坐在法国的一个录音棚里朗诵该小说“伊奥勒斯”这一章,这是西尔维娅想到的营销点子。最后,依然是在1924年,推理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从南非旅行回来,并把这段经历写进她的最新侦探小说中。像上面提到的所有作家一样,阿加莎·克里斯蒂也被本书作者凯特·莫顿喜爱,凯特·莫顿甚至在《雾中回忆》这本书中虚拟了一段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会晤:当被问到对枪支的使用见解时,克里斯蒂回答:“我恐怕不在乎枪支,我比较喜欢毒药”。——的确,克里斯蒂有丰富的化学和毒药知识,这也拜一战所赐:她战时在一家医院做病房护士,之后成为一名娴熟的药剂师。我们从“1924”这场大梦里回来吧!死去的诗人、酗酒的菲茨杰拉德、精神紊乱的艾略特、四处晃荡的毛姆和劳伦斯、被查禁的乔伊斯、诡秘的克里斯蒂... ...所有这些隐晦的影子,这些杰出的头脑,这些晦暗的心灵,你都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个投射源。凯特·莫顿的野心似乎不仅仅是写一出爱恨纠葛的庄园故事,这种野心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你会发现:书里能死的人,差不多都死完了。——标准的家族史写法。再比如时间跨度:从1909年到1999年,以庄园女仆格蕾丝的回忆串起长达90年的纷繁往事。“长期蛰伏在幽暗心灵深处的记忆偷偷从裂罅中潜出,影像被高高掷起,画面完美清晰,仿若昨日。然后,恰如第一滴雨试探落地,旋即大雨如注,洪水汹涌,所有对话争先恐后地涌出,鲜活场景如电影上映般一幕接着一幕。”事实上,凯特·莫顿付出了远比此要多得多的准备工作和精力,她试图勾勒一战前后欧洲社会人心的全景幅画面,她在书中写道:“真正的历史...它不是平坦地摊开来,或呈直线进行。它没有轮廓,它像液体般滑溜溜的,像空间般无限宽广,是个未知的世界。而且它变化莫测,就在你以为你看到一个模式时,观点随即改变,另一种版本出现,长期被遗忘的记忆重新浮现。”从这个角度来说,《雾中回忆》所讲述的这个的爱情悬疑故事,可能只是一个被包裹得甜美可口的糖果:悠久的古老家族和时髦的福特汽车、藏着不为人知秘密的庄园、应接不暇的舞会和纷飞的战火、华丽的上流社会和哥特式的恐惧、以讹传讹的历史和真实尘封的回忆、绵密整饬的文风和嵌入式文本的运用... ...所有这些元素和技巧都吸引着读者,直到糖衣消失,牙齿一咯,读者忽然惊讶地从嘴巴里吐出一颗子弹。凯特·莫顿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她的叙述有一种出色的节制:对白贴近现实,不煽情,不啰嗦,她也很少有对历史细节的堆砌式描写,更多时候,背景随着人物谈话行动自然展开,像一张慢慢撒开的网,所以它不会让我们觉得厌烦。其实,与其说凯特·莫顿是一个修辞繁复的哥特小说作家,不如说她的简约细腻与简·奥斯汀以来的女性现实主义一脉相承,哥特小说对氛围营造有一种病态而阴郁的狂热,而凯特·莫顿追求的是一种(不管她是否自觉到了)优雅华美的明净。即使在最华彩的高潮章节,读者大概也会承认,他们读到的不是哥特式的恐惧或凄凉,而是一股荡气回肠的巨大悲恸。《雾中回忆》这本书在一开始就抛出了一个贯穿全书、吸引读者的悬念:诗人为何自杀,围绕着这根引信,作者不断地往上堆积烟火,并在读者意想不到的结尾处一次点燃,轰轰烈烈地爆炸并谢幕。这是一种十分有效也十分冒险的做法,因为对那些聪明的读者来说,如果过早猜到结尾或者被剧透,那么这本书的阅读吸引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我郑重提醒:下面我要开始剧透了,如果你没读过这本书,我强烈建议你就浏览到此,然后点击关闭本文。否则后果自负。故事以里弗顿庄园为背景展开。里弗顿庄园最早可以追溯到伊丽莎白时代,一直为阿什伯利勋爵家族所有,经过世代不断的翻修扩建,到20世纪初已经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庄园,庄园内喷泉、花园、藏书室一应俱全,宅邸内装修高雅,还引入当时最先进的电话系统。它此时的主人是第十一人阿什伯利勋爵和他的夫人瓦奥莱特。勋爵夫妇育有二子:长子强纳希是一名少校,他和叶米玛生下两个男孩,但皆不幸夭折;次子弗雷德里克,个性自由不羁,是一个观念先进的商人,拥有一家汽车厂,他有三个孩子:戴维、汉娜、埃米琳。但妻子在生埃米琳时去世(P490 第三段)。庄园内生活着一批勤劳可靠的仆人:忠心耿耿的管家汉密尔顿及妻子汤森,女仆南希、凯蒂、格蕾丝,男仆阿尔弗雷德,以及司机和园丁。仆人和主人之间等级分明,仆人们以对主人忠诚和勤劳为美德,一般终身生活在庄园内,他们虽然地位卑微,但也衣食无忧,自然渐渐地产生出一种根深蒂固的与主人、与庄园共荣共损的仆从精神。当主人在明亮整洁的餐厅里大宴宾客时,仆人们却在厨房里忙得支不开身,但是他们却十分快乐,将服务好宾客视为仆人能给主人增添的最大的光彩。忙活完了以后,仆人们聚在厨房里,急切地等待着从餐厅反馈回来的信息:哪道菜没动、哪道菜特别受客人喜欢,每当听到一个好消息时,仆人们都会发自内心的自豪。在这之后,管家汉密尔顿还会代表老爷拿来一瓶香槟,作为对仆人的犒赏,小小的厨房内欢欣雷动,感染着快乐和兴奋。女仆格蕾丝的母亲也曾是庄园的一员,不过在很久以前被辞退。格蕾丝不知道的是,她其实是母亲和弗雷德里克的私生子。她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喜欢读侦探小说,喜欢福尔摩斯。进入庄园后,她认识了弗雷德里克的三个孩子,跟同龄的汉娜的关系尤为要好。格蕾丝有一次偷偷到街上买最新出的侦探小说,被汉娜撞见,彼时汉娜正偷偷去上速记课,两人于是彼此保密,很快变得亲密起来。也许在弗雷德里克心中,他最爱的就是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汉娜了。汉娜性格犹如其父,坚强、自由、热情、独立,从小就渴望四处流浪,渴望长大后离开庄园去社会中工作、旅行,一战爆发后还想参战。汉娜十分敏感早熟,她很早就意识到:格蕾丝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妹。对格蕾丝连同她那被扫地出门的母亲的同情,使她对父亲和家族抱有不满,她也不认同“男女有别”的观念,为此还排演一出戏剧大加鞭挞。为了独立,她一直偷偷地上速记课,希望将来自力更生,同时,她也十分爱好读书,并且品味颇高,她喜欢的书包括《荒原》《尤利西斯》《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妹妹埃米琳甜美可爱,但缺乏头脑,就像一个精美的供人摆弄的洋娃娃。她比姐姐小4岁,一直是一个小跟班。埃米琳缺少汉娜那种成为人群关注中心的争论性和魅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她感觉到自己缺乏被爱的体验(而且姐姐和哥哥相差两岁,更能玩到一起),也正因为如此,她更加渴望被人关爱。她越是紧紧地跟随着姐姐,希望和她亲密,越是让姐姐感到束缚和不自由。当哥哥的朋友罗比来到庄园,埃米琳立刻把兴趣转移到罗比身上,并在罗比保护了自己的时候,马上暗自爱上了罗比。一战爆发时,里弗顿庄园充满了一种奇异的兴奋感,首先是强纳希少校,作为一个军人,他一直渴望奔赴战场建功立业,为家族再续光辉;次子弗雷德里克则把汽车厂改造成飞机场,实业救国,弗雷德里克的儿子戴维不顾父亲的反对,和朋友罗比偷偷参军,只因不想错过这样的大好机会,连汉娜也对参军想入非非;庄园的仆人们也受到感召,男仆阿尔弗雷德决定参军,混个好前途,将来迎娶格蕾丝,女仆们也有各种为战争出力的方式。——不只里弗顿庄园,整个当时社会都对战争充满了期待,有人因为无聊而期待,有人因为前途而期待,有人仅仅因为看不惯德国佬而期待,他们似乎都对战争结果充满乐观,并且对战争的残忍估计不足。这让我想起海明威。一战爆发时,海明威也曾不顾父亲的反对参军。尽管他当时由于视力缺陷只能当后勤,但那些如雨的炮弹让他依然兴奋不已,他尽量靠近战场,还形容自己当时“好像是被派赴一个特别的任务来写这一年最伟大的故事”。他与朋友泰德·布鲁姆贝克租了一辆出租车,希望能看到一两个新弹坑。泰德写道:“我们一听到炮弹爆炸,我们的车子就尽快驱往爆炸声的地方去……但是我们一离开那儿又听到市内远处另一声爆炸。”不过,等海明威到了前线,战争很快就让他尝到了真实的滋味。残酷的杀戮,没忘没了的死尸,他自己也被机关枪摧残得千疮百孔。1918年7月8日,他在在奥地利的堑壕被迫击炮弹击中,结束了自己的运输车司机工作。这段经历成为他后来的小说《永别了武器》的素材。里弗顿庄园很快就迎来了自己的哀歌:强纳希少校和戴维双双战死,阿什伯利勋爵突然中风去世,家族继承人的希望本落在强纳希夫人叶米玛的腹中,但可惜她生下了一个女娃。于是,弗雷德里克成为第十二任阿什伯利勋爵。弗雷德里克家族此时已经摇摇欲坠,但更大的考验才刚刚到来。残酷的一战结束了,但是年轻人的心灵已经永久的幻灭,他们满身弹伤,从战场的死人堆里爬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到家乡,却发现社会已经把他们隔离和遗忘。他们曾以为自己付出的是英雄般的牺牲,但事实上,那只是一种苦力般的浪费。汉娜曾同情地说:“他们的生命遭到虚掷。有些人战死,有些人生还,他们是活着的死人,坐在街角喝酒,戴着乞丐的帽子”。现在是一个不关心荣誉和政治的社会,到处弥漫着及时行乐的思想,战争摧毁了古老的等级制度,苏联的无产阶级政权崛起,穷人不再逆来顺受。美国式的物质追求充塞了人们的大脑,福特的汽车流水线已可日产汽车4000辆,每辆价格从950美元降到290美元,大多数中产阶级都负担得起,娱乐业也蓬勃发展,爵士乐和电影取代古典音乐和歌剧,成为最时髦的消遣,成为消费社会里追求自由与享乐的标志。正是这种情形下,弗雷德里克的汽车厂破产倒闭了,他追求精致和手工打造的汽车梦想,很久就被美国的流水线工业打败。汉娜离开了父亲,嫁给了新兴的银行家泰迪,以此摆脱日益压抑灰暗的里弗顿庄园,汉娜感觉有时自己走过庄园时,脚好像要长出根了,把自己死死地固定在地里,她为此说道:“如果我不赶快跑开(离开这儿),我的人生一眨眼就会结束,成为家族墓碑上的另外一个名字”。人们都在享受着这种自由,家长权威和法律的地位一起跌落。埃米琳跟着婚后的姐姐来到伦敦,结识了不少寻欢作乐的朋友,一年谈了6个男朋友,乐不思蜀,完全忘了自己的老爹一个人被遗忘困在里弗顿庄园里,孤独凄凉到举枪自尽。弗雷德里克一死,汉娜的老公一家就开始谋划吞并里弗顿庄园的资产。这时候的汉娜心神憔悴,一方面,她发现老公婚前婚后判若两人,他其实不过是个现实自私、冰冷乏味的政治投机分子,他的妹妹则爱好虚荣,容易嫉妒,这使她在家中如坐针毡,但另一方面,她又不得不尽力维持这种虚假的关系,原因是父亲破产后,她和妹妹失去经济支撑,尤其是妹妹,妹妹埃米琳整天在伦敦鬼混,给人落下不少话柄,让她颇为头疼。汉娜不仅继承了父亲的自由天性,也继承了父亲的坚强性格,此时的她作为作为家族长女,主动承担了对妹妹的监护责任,让妹妹搬来和自己住。女仆格蕾丝和阿尔弗雷德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阿尔弗雷德劝格蕾丝离开汉娜,这对汉娜又是一个打击。阿尔弗雷德在一战前后的思想转变可谓深刻。他曾是里弗顿庄园一个兢兢业业的仆人,带着单纯的谋求更好出路的希望参了军,但残酷的战争深深震撼了他,他回到庄园后,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再过回那种循规蹈矩、唯命是从的仆人生活,他看到了等级社会的虚伪之处,开始把“忠诚”剥离于仆从之外,将仆从仅仅视为一份职业。有一次他和格蕾丝约会,格蕾丝因为帮汉娜办事来迟了,他大发雷霆,告诉格蕾丝仆人也有下班时间,没必要牺牲自己的时间帮主子做事。就在此时,罗比找到了汉娜。罗比在戴维战死后,受其所托,把遗物归还汉娜,那时候的罗比已经出版了两本诗集,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但罗比也深受战争摧残,得了战争后遗症,书中称之为“弹震症”,它表现为经常做噩梦,梦见战场和死去的人,害怕听到爆炸和剧烈的响声,有时候会有受害妄想,并因此产生疯狂的杀人冲动。罗比离群索居,把家安在一条船上,暗自舔舐伤口。长久的孤独生活,使他对汉娜的苦闷心境感同身受,他敏锐地感受到汉娜内心的不幸,但汉娜企图假装快乐时,他温柔地对汉娜说:“你变了。你的脸很忧伤。”> 她想回答,告诉他,他错了。他所看到的忧伤是她对哥哥深藏的记忆复苏的直接反应。但他声音里有样东西阻止了她。有东西看透了她,让她觉得不安、脆弱。仿佛他比她还了解自己。岁月兜转,造化弄人,就在这斗室里,两颗同样敏感而浪漫的心彼此吸引,滋生一段情愫。就在第一次和罗比幽会的夜晚,汉娜喜悦地对格蕾丝说:“今晚我将死去,而我的人生由此开始。”她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秘密。为掩人耳目,罗比经常以接埃米琳参加晚会为借口,来会见汉娜,他为她带来艾略特和乔伊斯的书籍,为她讲述遥远的西班牙和中东的见闻,和她讨论音乐、惠斯勒和莫奈的油画,罗比解放了汉娜孤独的心。埃米琳却不知道这其中的蹊跷,她一厢情愿地暗恋着罗比,还以为罗比会向自己求婚。汉娜知道,她和罗比的恋情迟早纸包不住火,一旦公开,这段恋情将是对埃米琳致命性的打击。她想起一件事:埃米琳在伦敦鬼混时,被一个不入流的电影导演欺骗感情,还拍摄了一些不堪入目的小电影,当她把妹妹从这桩丑闻里拉出来时,妹妹质问她为何要“毁了一切”,她愤恨地对汉娜说:“你就是不能忍受我得到快乐,我陷入热恋,美妙的事情终于发生在我身上。他很爱好。”——汉娜害怕与罗比相恋,会让妹妹再次崩溃。爱情让人变得盲目和冲动,汉娜无法压抑对罗比的爱,她忍不住一次次偷偷逃出府邸,和罗比幽会,他们在泰晤士河罗比的船上享受着那令人目眩神迷的亲密片刻,在只属于他们二人的秘密世界,只有在那里,汉娜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人生钟表在走动,船在泰晤士河上漂着,他们在船中跳舞,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某天,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汉娜倒茶,而她则打量着茶叶,大声说:不知这么干硬的茶叶是否还能泡出好茶来。“如果我们同居,”汉娜说,“我猜我会变得更居家。我挺喜欢烘焙的。”罗比抬起眉毛,他看过她烤出来的吐司。和罗比在一起,汉娜的心变得和平、温柔,他们甚至还兴致勃勃地讨论着,要驾船到西班牙去过冬。——不过,这种地下情是不可能持久的,已经有风言风语开始四处传播,并且,汉娜可能发现,她怀孕了,怀里罗比的孩子。也许她那个爱读侦探小说的女仆格蕾丝启发了她,她居然暗暗策划了一个绝妙的私奔方案,这个方案如果成功实施,她将顺利地和罗比远走高飞,而其他人则会以为,汉娜由于抑郁沉湖自杀了。计划在本文开头的那场爵士舞会中开始。为了使自杀看起来更像,汉娜偷偷来到湖边,把鞋子摆到预定沉湖的位置,等到罗比出现,二人即可远走大吉。然而这一幕却被妹妹埃米琳误打误撞识破,埃米琳掏出手枪,不许二人离开。> “把枪给我,”汉娜说,“我们来谈谈,把事情谈清楚。”“怎么谈清楚?”埃米琳的声音因啜泣而变得口齿不清,“你会把他还给我吗?或者你要把他们全都据为己有。爸爸,戴维,还有罗比。”枪被汉娜夺下,埃米琳尖叫威胁。在烟花的轰响中,罗比的“弹震症”发作,要夺枪杀死埃米琳。眼看着罗比发狂失控,汉娜为了保护妹妹,最终选择了对罗比扣动扳机。弥漫了半个多世纪的一场大雾终于散去:诗人是“被自杀”的。汉娜和埃米琳对此事的真相绝口不提。不久,两人皆带着痛苦抑郁而终。夏夜交响乐队的演奏还在飘扬,“舞会从来不曾停止”,人们很快就淡忘了这绯红的血印,继续在草地上跳着查尔斯顿舞。这是一个没有挽歌的时代。也是菲茨杰拉德形容的“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不加节制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     基本是被编辑推荐给“忽悠”来的。编辑推荐里,首先罗列了一堆本书所获荣誉。“南半球销量第一的女作家”、“横扫北半球所有国家、所有榜单”、“英畅销榜冠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更别提引用的各种媒体赞誉,给我内心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令我十分想一探究竟,此书何其厉害,能让其作者和J.K.罗琳相提并论。其间,编辑穿插了一句极其感性的评论:“用一次勇敢的回忆,来原谅所有过去”。这种略带矫情及神秘感的国内网文式句子,更勾起了我内心的十二分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回忆如此让人痛苦,还得勇敢起来,才能原谅所有过去。我也觉得自己有好多痛苦的回忆,本书是不是对常常陷入回忆漩涡的我,也能有些启发呢。于是带着二十二分的兴趣,让我这个从来只愿意看免费公版书的人看完编辑推荐后不超过二十二秒就掏钱买了。写作方式确实很新奇,开篇是电影剧本,毫无准备的我乍看便内心惊呼,纳尼,这难道不是小说,是电影剧本?我需要好多脑补?紧接着的是一封书信,书信之后叙事者终于出现。那之前的,估计应该算是楔子了吧。好多评论说语言优美。作为一枚英语专业学渣,曾经也向往过翻译这一崇高的职业,不得不羞愧的说,语言优美这方面我实在无法体会。能翻译一本文学著作,译者应该是很厉害了。但是不知为何,阅读过程并不十分顺畅享受,没有小时候看汪曾祺小说时被简洁朴实语言牢牢吸引的那种感觉,虽然这两个作者之间也确实没有什么可比性。。。有些地方翻译腔不可避免,常常会让我去想英文原文是如何表达的,或者想换做是我,我会如何翻译。比如说,英语会话中,有时对于女孩不会直呼名字,而是以“girl”代替。文中翻译成“女孩”,我常常脑补成“闺女”。不过闺女这一称呼有点乡土。太归化了,反而有点不伦不类。所以脑补后常常觉得自己有点傻,哈哈哈。所以有时间一定要看看原版。最近这半月基本在医院-住处,老中医处-同学家往返。所以书也基本是在地铁公车上看完的,阅读进度慢得令人发指。故事进展也同样缓慢。前三部分一直在铺垫,很多景物和心理描写,偶尔突如其来的人生感悟,时常让我感到莫名。是我理解力太差吗?整部小说的高潮都集中在最后一部分。悬念铺设的很不错,但是看完结局又觉得兴味索然。整出悲剧其实就是主角的性格和时代大背景形成的冲突造成的。带点圣母心的我,并不十分喜欢有点自私的大小姐,太过圣母的女仆。很多人都将这本小说和唐顿庄园做比较。我个人觉得唐顿庄园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创造了更瞩目的辉煌。光是人物刻画上面,唐顿庄园对我更有吸引力。总而言之,为什么我没有那种“哎呀,超厉害”的读后感?再看看先前的那些赞誉,莫名生出了一种无法赏识美玉的无能感。估计,我还得再仔细看看体会一番。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虽然故事情节并没有什么新意,但是在笔者笔下似乎又重现了一个时代。
  •     不可预料的结局
  •     就像在看一部电影,画面感很强。
  •     我觉得小说不错,就是有点拖沓,但不得不说描写的很细腻,我才刚开始读几页就被深深吸引了,情节很丰富,故事很动人
  •     和赎罪同时交错着读,男主都是罗比,经常会混淆其中的人物。读之前并不知道剧情,读完竟然也是一则赎罪的故事。有些段落和结构未免冗长繁复,文笔不如赎罪老练,但可读性强,结尾意外,直戳人心,不失为一部佳作。
  •     如果只有前面一大部分,会觉得这个是一个很无聊的庄园兴衰史,但是加上这个不长的结尾,才让人有被触动的感觉。
  •     汉娜最终的信,让我们不禁遐想,如果汉娜逃离成功,主人公们的命运又该是如何一种情景。然而从格蕾丝阅尽一生角度去看,这一切仿佛又是不可避免。这其中包含了太多的人情愫,汉娜对探索世界的向往,埃米琳渴望得到的重视,小女仆对主人的情感,等等这些交织在一起,最终构成了一个凄惨而又美丽的爱情故事。风光旖旎的乡村,装饰华丽的庄园,繁华的伦敦,蓬勃的美国,残酷的战争,让我们走进了上世纪40年代的世界。随着格蕾丝看尽一生,不得不说有些事情就是命运的作弄,让人感概,却又不得不说其美丽。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可以说是今年最喜欢的。
  •     语言非常美,故事背景有些类似于《唐顿庄园》,内容则和山田洋次的《小小的家》有共通之处。
  •     最悲伤的莫过于汉娜的那句“格蕾丝,你看不懂速记”
  •     用苍老的腐朽的声音,讲一段无法自我原谅的回忆。是潘海利根的荒原。
  •     现实与回忆,一个大家族的兴衰,相织交错。
  •     很棒的小说。从头到尾引人入胜,人物描写很生动深刻,把爱情、姐妹情、战争放在一个大时代背景下,增加了可读性。小说直到最后才把谜团解开,结尾真的让人唏嘘不已、感慨万分。一个错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让我想起了电影《赎罪》的情节。能够让读者牵肠挂肚、内心波澜起伏,这就是优秀小说的力量吧。
  •     三星半,开篇很独特,结局落俗套了吧,女主角带着独特的玛丽苏光环
  •     没有期望的好看,很平淡的故事,语言不是很经得起推敲。
  •     还是比较揪心的。
  •     跟唐顿庄园相比,我跟喜欢这本小说,尤其是最后结局的无奈和宿命感
  •     透过重重迷雾观看一个时代的终结和价值的全面崩溃,人类自1914进入了物欲和消费主义,无神论和精神迷惘的末法时期。
  •     非常走心的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的出现是多余的,他们或者推动了故事的发展,或者成为细致的背景~人物的情绪非常细腻,描写简洁优美~汉娜的幸福生活与冒险毁于一个谎言,最后她亲手射杀了让她觉得活着的爱人~虽然是小说,蒙太奇效果一流,有清晰的画面感~到最后,我们终于懂了格蕾丝的罪恶感。近年来很少读到这么走心的故事了,非常喜欢。
  •     叙事流畅,画面生动。值得一读。
  •     回忆与现实交错!用一辈子保守别人的爱情秘密!
  •     "每个人都看过和经历过那么多事,为了一个你不在乎的配偶勉强维持婚姻似乎毫无意义。"
  •     一本好的书不会平淡无味,看到结局,你会发现一切水到渠成又出乎预料。这是个很简单的故事,用时间线穿插着写出了百转千回的故事,所以这本书才会如此畅销。文中,在那个年代的背景下,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但一个女人敢于放弃一切追求真爱,最后又为妹妹放弃爱情甚至生命,这让人敬佩,她做出了一个普通女人所不敢的事情,至少,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勇敢的去追求了。书很好,带着我们重温了一遍一个家族辉煌直至没落的历史经历,如同恢弘史诗巨作,由无数那个时代的普通人组成了一幅鲜活的画卷。
  •     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好强,语言很美的小说,格雷斯在70年前后的时光交替也是很自如。汉娜和罗比的爱情虽然很后边的章节才出现,但他们给人莫大的勇气,不顾世俗和束缚,无论你身处何地何境地,都要执着的大胆的追求所爱和所想的生活,开始永远都不晚。但汉娜最终还是选择了责任,开枪打死了罗比,杀死了爱情,她的生命那时就已经枯萎了,但这大概是唯一可能的结局。
  •     非常好的庄园小说,前半部稍显拖沓,有些看不下去,到了后半部简直欲罢不能。作者的悬念设置简直完美,娓娓道来又暗藏玄机。推荐!
  •     结局不错,情节拖沓。
  •     故事的真相在最后才揭晓,但是相比于一般悬疑小说故事进展的很慢,更多了一些对于庄园以及里面的人和事的描写。
  •     读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想着的是《唐顿庄园》,那种英伦休闲的优雅的气质,甚至比《唐顿》更有味道。而且书本身就是比剧更早面世,据说剧还是按照书来改编的,喜欢剧的更可以看看这本书。里面带有一个谜让人一直忍不住看下去。是我上一年看过的第二好的外国现当代小说。
  •     匠气太重,但仍然是一个相当震撼的故事
  •     细腻、流畅、优美的文字,高超的蒙太奇式的讲述手法,英式庄园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看似平淡的岁月,只要你活得够久,就能体会到表面之下动人心魄的激荡。某一时刻滴下的墨点,散落开来渗透了整个生命的图景。不快乐的人们,在时空的轮回里狂奔,却再也不能解脱。
  •     2017年伊始读完的第一本书。感动…
  •     开头及过程一般,结局出乎意料地震撼,有时善意的谎言也许当时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但只要是谎言,就会有伤人的一天
  •     书写的很好 但我真的要被这人蠢哭
  •     看完,仿佛是真的读懂了一个人和一个家族的历史。像是看《唐顿庄园》,也像看《莎温情史》,期待拍成电影的那天。
  •     基本可以直接跳到最后
  •     给整体构架4星,但是文笔真的一般,或者是翻译太一般
  •     心塞。
  •     即巧妙又好悲伤的结局,本来可以迎来一个美好的结局和未来,只是因为一个带着误会的秘密,导致了完全相反的结局。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将这样的过往重新回忆一遍,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
  •     让人忍不住熬夜看完的悲剧。如果格蕾丝能读懂速记,也许结局会完全不同。可怜的汉娜。格蕾丝在为了汉娜放弃自己爱情的时候,心里也是觉得有点可惜,唉:-(。
  •     梗还是不错的 ……但是整个的铺排,故事的起承转合,一般般
  •     7分
  •     人们看来选择是有很多的,其实过去已经做出了唯一的选择。描写细腻,情节紧凑,但对我而言,故事冗长,当然,对于喜欢长篇历史性小说的人而言,这本书很好。
  •     好看到必须写长评才能表达我的内心。
  •     人物性格变化太陡然
  •     1.7-1.26/38万字/噢 Grace
  •     因为不懂速记而酿成的悲剧……无语
  •     好久没有认真读书了,开始读下来才发现自己的人生已经走偏很久了。。。停留在肤浅,浮夸的东西里面好久好久……写作是为了表达,人生中很多时候就是要不停的追寻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不然和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     也是在图书馆里借到的。用了一周多左右时间读完。一个误会,造成了一个悲剧。唉……
  •     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眼看着故事中的人物无可避免地走向毁灭的结局,这一刻我们都是格蕾丝
  •     大部分的故事走到一个点后,便无法回头。所有重要的人物登台,戏剧场景架设好,故事就此展开。说故事的人放弃控制权,人物开始以自己的意志活动。
  •     现实与回忆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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