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羽生传》书评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年10月
ISBN:9787535419231
作者:刘维群
页数:526页

羽生传记纵横弹·燕颔:刘维群《梁羽生传》

在业已逝去的二十世纪里,只有一个人曾为梁羽生立传,他就是刘维群。刘维群原籍湖南郴州,曾获天津市南开大学中文系的硕士学位,尔后又获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的社会学博士学位,应聘成为澳洲《东华时报》的总编,不久即改任美国《星岛日报》的主编,二〇〇四年五月四日因胃癌病逝北京协和医院,后下葬万佛华侨陵园。(注:2013年04月13日,我特地去陵园循刘先生墓穴编号祭访,只见墓穴竟空,碑文亦无,则其骨灰后又被迁至别地。)刘先生的梁传完稿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两个月后即被出版,至今仍是梁传中页数最多、水平最高者。大约梁羽生当时,也在默默等待一个肯为他写传的作家,因此便将所有能够公开的事情,通通告诉给了刘维群。这就决定了刘维群的《梁羽生传》,自他获得授权的那天开始,便注定要有许多内容被后人继承。例如其对传主幼年生活的叙述,就几乎被三年后的孙宜学重抄一番。所以刘传的面世,是有着为日后各种“梁传”奠定基础的深远意义的;但刘传的价值固然很大,问题却也不少,一个直观的弊病是枝叶繁多,全书有将近一半内容是用来介绍梁羽生的朋友或故人,未免有些喧宾夺主。大概作者自身亦觉得这是个问题,因此后来推出港版之时,便将各种枝叶整章砍掉。这是以宏观而论,若由微观角度去细读的话,问题就更多了。首先是态度问题。刘传中不乏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内容,例如第三〇五页,作者注明要引《萍踪侠影录》,实际引的却是《七剑下天山》。这绝非填写书名时的笔误,因为他在次页将《七剑下天山》又引了一次,显见其用意是从两部小说中各取一例,以此支撑观点,最后却鬼使神差把同一部小说引了两次。仿佛在他看来,《七剑下天山》与《萍踪侠影录》乃是一部小说的两个名字。更有甚者,书末附录的《梁羽生作品年表》之中,竟写错了三部小说的名字(侠古丹心、呜镝风云录、风雨雷电)。其次仍是态度问题,但不如上述所举之甚,流毒也相对较轻。刘维群在后记中称:“我的意愿,是想为坊间提供一部有关梁羽生先生生平事迹最为详尽和尽量准确的研究参考资料。”观其现状,“最为详尽”确乎实现,若读者肯放宽标准,则“尽量准确”也勉强说得过去。怎奈刘传虽对“梁羽生生平”做到“尽量准确”,其他方面就未必尽然。附录《梁羽生生平年表》“1955年9月”一条写着“年底金庸离开《大公报》”,自然有悖事理——金庸当时正在《大公报》跟梁羽生和百剑堂主合写“三剑楼随笔”专栏,直到转年一月才告结束。况且,正文第三四四页的文字甚明:“可是金庸的变化可就大了。他早于一九五七年谢绝《大公报》的挽留,辞去编辑的职务,而进入长城电影制片公司工作。”所以作者并非不知金庸离开《大公报》的时间,而只是没把附录的年表放在心上,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核对年表。刘传对年表的失察,还有一例:表中梁羽生的生日是“1924年4月5日”,正文第廿一页却说“梁羽生出生的这一天,是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时分”。其间的差距,岂可以道里计?类似问题又如第三二一页:“到了后来,梁羽生的创作欲之盛,竟至不单为上述两个报纸写稿,还同时为另外两份报纸《周末报》和《香港商报》提供武侠小说。”这种叙述,颇有问题。只要翻翻刘传附录的年表就会知道,梁羽生根本没有为《周末报》和《香港商报》同时提供武侠小说。作者借后记坦言“全书的取材,涉及梁先生作品本身的不多”,那么他在此或是无意涉及传主的创作史,故意含糊代过。只是含糊也要有个限度,起码不能抹杀事实。更何况读者还有年表可资核对。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第四九八页:“不过,因梁羽生是《大公报》的职员,后来更成为一名专任撰述员;故而其作品只能在《新晚报》和《大公报》上刊登。及至稍后,由于武侠小说十分风行,别家报馆争相向梁羽生约稿,结果有三家与《大公报》和《新晚报》同属左派阵营的报纸得以获得梁羽生数部新作的版权。”这也有逻辑错误。梁羽生专任《大公报》撰述员,事在一九六二年间,若按刘传年表来看,那时《周末报》和《香港商报》早已发表过他的作品,“及至稍后”云云,实难令人信服。除了年表和正文的出入,刘传还存有正文与正文间的矛盾,且尤以全书第二十二章为然。该章第一节“武侠小说处女作问世”中,称《龙虎斗京华》“这是梁羽生首部武侠小说在《新晚报》上连载的第一篇文字,时为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但第二节“浩繁的卷帙”却说此书“从一九五四年元月二十日开始在《新晚报》上连载”。两段的相隔不过数行,日期却不一致,未免荒唐到家。不过,第一节虽写错时间,“星期三”倒未写错。或许刘先生写“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时,又鬼使神差多添了个“一”吧。刘传里集中存在的另一类问题,是考据问题。这其实亦属态度问题之一,因为几乎都是作者想当然的结果。我们不排除梁羽生交给作者的参考资料本身就存在错误的可能,但作者若未经核实便秉笔直书,却终归算是失察。刘传第四九八页:“梁羽生的连载武侠小说首度在港结成书册,是他的第一部作品《龙虎斗京华》;由香港伟青出版社出版发行,时为五十年代中期。”且不说香港地区有没有“伟青出版社”的问题;但是,梁羽生的首部小说,出版社乃是文宗出版社。作者不但搞错了出版社,连“伟青书店”的名字也一并搞错,真怀疑他是否见过实物。但他写了这些错谬,仍不知足,非要画龙点睛再添一句“这家出版社其实是上海书店的分支机构”,遂将笑话闹得更大。伟青书店的总编辑沈本瑛先生固然跟上海有关,伟青书店却只是学林书店的一个附属机构,跟上海书店谈不上有何渊源。接替伟青书店出版梁羽生小说的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倒是跟“上海”有关,但那是跟香港的“上海书局”(总部在新加坡)有关。天地图书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书局”下面的“七十年代”月刊杂志社。类似这样的细节,倘若果然不知,弃之不写也就是了,又何必发挥不必要的想象?传记毕竟不同于小说,一旦错了,流毒更甚。又如刘传第五一一页及五一二页:“不久,新加坡两份大报,《星洲日报》和《南洋商报》,以高于香港的稿酬刊登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后来两报合并为联合报系,但梁羽生的小说仍在《联合早报》和《联合晚报》刊登。”这也不对。两报合并之后,名为《南洋·星洲联合早报》,简称“联合早报”。至于《联合晚报》则是台湾的报纸,与之完全无关。撰写本文之前,笔者一直记得梁羽生曾称赞刘维群的《梁羽生传》“写的很有良心”,写到此处不禁疑窦丛生。查了一下,梁羽生接受sina采访时,确曾说过“刘维群写的很有良心”,不禁更觉奇怪。或许是其他两部传记的质量均逊色刘传远甚,所以梁羽生才迫得非提刘传不可?稍后目光一转,落在前后文间,这才心中了然:原来,梁羽生只是说刘传在谈及《金庸梁羽生合论》时“写的很有良心”罢了。   主持人:还有网友对您和金庸都熟悉,比如您以佟硕之的笔名写的你们的《合论》,想问您对四十年前那篇《合论》做不做修改?  梁羽生:不,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很多书谈论到……这个问题大家看《梁羽生传》,刘维群写的很有良心。话说回来,刘传的质量较之另外两部传记,还是有其优势可言。读者欲知其详,请续看“羽生传记纵横谈”系列文章之“鸢肩”与“蜂腰”两篇。〇七年十二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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