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三自運動的研究》章节试读

出版社:建道神學院 Alliance Bible Seminary
出版日期:1996
ISBN:9789627997139
作者:邢福增,梁家麟
页数:272页

《五十年代三自運動的研究》的笔记-邢福增:三自爱国运动的起源与发展(1949~1957) - 邢福增:三自爱国运动的起源与发展(1949~1957)

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下的国家与宗教
“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一方面反映出中共有意识地摆脱苏联关于国家形式的正统观念,因而不少民主党派人士在新政府中,可以扮演颇为重要的角色;而中共亦颇为重视这些有威望的党外人士的意见。但另一方面,在更广泛的政治观念方面,中共压根儿仍是强调共产党的专政。[注11:在一九五〇年一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指引,指出“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工农民主专政”。但是考虑到现阶段这样宣传的话,“对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工作将有不利的影响”,所以在“目前不必去宣传,更不要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或讨论”。“我们在报纸刊物上发表和公开对外宣传时,仍须按照共同纲领来解说,即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工农民主专政”给三野政治部的指示》,《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页106。] 因为构成“人民”的不同阶级绝不是平等地组成国家,乃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接受无产阶级的教育。[注12:Frederick C. Teiwes, "Establish & Consolidation of the New Regime",页77~79。]这种既团结又专政,或既团结又斗争[注13略]的国家特质,不惟[p11]反映出中共建国初期的历史处境及国家领导人的考虑,也直接影响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在统战理论的指导下,在建国初期的主要矛盾是所谓“三大敌人”: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至于次要矛盾,则是所谓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对中共领导而言,资产阶级虽是要争取团结的对象,但因着这个阶级本身的软弱性与动摇性,同时也是要致力予以教育的。问题是,团结与斗争孰轻孰重,却涉及对国家形势及社会变革发展阶段的整体评估。[注14略]因此,随着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及中共领导如何评估此等变化对现有政权的威胁,它对统战对象的团结及斗争程度也相应地有所改变。[p12]……宗教在中国历史上与封建主义及帝国主义之间,又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在本质上,它既是人民内部矛盾,又是敌对阶级的矛盾。因此,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宗教本身也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好能从上述的双重矛盾中,转化为纯粹的人民内部矛盾。[注24略][p16]在人民民主专政及统一战线的考虑下,中共既要争取团结,扩大革命力量,也要反对三大敌人,消灭国内、外的反革命势力。因此,《共同纲领》虽然赋予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必[p18]须留意的是,能享受此等自由者只限于“人民”,而非“国民”。换句话说,那些还没有从反动阶级那里觉悟过来的人,将不被视为人民,而只属于中国的一个国民而已。职是之故,宗教界人士要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前设,在于他们必须与过去旧社会的反动势力划清界线,一刀两断,并以行动证成他们在新中国觉悟的决心。不过,什么形式(和平?群众运动?)的表现才被视为真正的觉醒,却又端在中共在不同形势的期望与要求。无论如何,中国教会的改革,已是势在必行,问题只是怎样进行革新而已。
另方面,统一战线的团结工作既是在矛盾中形成和发展的,团结就是在共同点上把(次要)矛盾的各方面统一起来。[注30:周恩来:《建设与团结》,《周恩来选集》下卷,页29。]但问题是,中共领导人因应国内、外局势对国家所处形势的不同评估,在在影响了对矛盾各方的统一工作。正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言:“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随着情势改变,矛盾的地位也相应地起了变化。[注31: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页295~296。]因此,中共如何在不同形势中厘定基督教是对抗性矛盾或非对抗性矛盾,也直接影响与制约中国教会在新中国的发展空间与形态。[p19]——我说:怎么解释54年宪法已经把这些权利赋予“公民”而非“人民”了?
第四章 从基督教革新运动到抗美援朝三自革新运动(1950~1953)
当然,在中共全力督促下,我们尚须考虑两方面的互动因素。第一、是吴耀宗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第二、是局势的因素。笔者相信,至少在一九五〇年六月韩战爆发(或延至十月中共出兵朝鲜半岛)前,中共在处理基督教的问题上(事实上也包括其他问题),基本上仍是采取较温和的手段,并没有展开激烈的群众政治运动。在这样的情况下,教会革新运动的本质与目的无疑是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但是在方法及手段方面,基本上仍是以较谨慎的步骤来进行的。
例如,在一九五〇年八月的一份指示中,仍强调“反对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简单急躁的办法来处理宗教问题。”[p49]……[注104:参《中共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页409。]……可见,中共此时基本上仍是从“统一战线”的考虑出发,如何将基督教从种种帝国主义[p50]的阴影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拥护共产党与建设新中国的力量,成为他们当前首要的任务。[注106略]
不过,当一九五〇年底,中共受到韩战的威胁,而在全国发动大规模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后,形势的发展就完全不同了![p51]
第五章 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1954~1957)
事实上,(1954年)“三自革新”易名为“三自爱国”的原因,表面上是为了消取那些因“革新”二字而引起的疑虑,但实际上,针对那些自恃早已“三自”而不须参加“革新”运动的自立教会及自由传道才是关键所在。“三自爱国”的意义,在于将问题的焦点转移至爱国的层次之上,故此关键不是“革新”与否的问题,而是是否站在国家及人民的立场,是否爱国的问题。换言之,此后不参加三自运动者,不仅是不团结的表现,更是不爱国的罪行![p92]可见,王明道之所以反对加入“三自”,完全是基于他一直以来反对“不信派”的原则,是信仰上“信”与“不信”不能合作的问题,而非出于政治的考虑。不过,他抗拒三自爱国运动的,因而拒绝参与任何与之有关的“反帝爱国”运动,在五十年代“全能主义政治”要求所有人民均须拥护及支持政府,而“三自运动”又被政府视为基督徒反帝爱国的法定活动的情况下,此等纯粹宗教信仰的问题,无可避免地成为“不爱国”的表现,也被无限上纲为超出宗教范围的反党反社会的政治问题。[p95]

《五十年代三自運動的研究》的笔记-梁家麟:五十年代三自运动的不同诠释 - 梁家麟:五十年代三自运动的不同诠释

跟邢福增一样,梁家麟也提到了“本质主义”(essentialism,p133)一词,用于批判某些海外学者“无神论的我党必然反宗教”的简单化论断。
梁家麟认为家庭教会至少分三种:其一,农村教会,包括与三自教会有联系及三自教会鞭长莫及、无法兼顾的,这是在数量上占最多的家庭教会的种类。其二,与三自教会有直接联系、甚至有隶属关系的“聚会点”。其三,反对三自教会、自行公开或秘密聚会,维持自己的独特性与纯洁性的信徒团体。由于大多数基督徒是在文革时期以至七、八十年代才皈依的,大多数的家庭教会也是在这时建立起来的,他(她)们并未牵涉入五十年代的恩怨情仇里去,故甚少会基于政治理由来反对中共政权以至三自运动。当然其中也有因着各种缘故而拒绝加入三自组织者,但要说今天在家庭教会中反对三自的仍是多数,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注53:邓肇明:《“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景风》第82期(1985年6月),页7-11。] [p155]梁在他的《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有类似的分法。但我有个问题:第二类的那种“聚会点”,其实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会”。只有相对于三自,“家庭教会”这个提法才有意义。
提醒我自己另一件事:邢福增课上说过,在文革后恢复宗教政策的时候,中国的基督徒人数是建国时的三倍。尤其是文革时期,三自组织、宗教局、统战部都不存在了,三自和家庭一样非法,这反倒可能让家庭教会有了更大的自由,并且也迫使一些原先在三自聚会的人开始秘密聚会——这也是家庭教会的一个源头,别只记得50年代和改革开放后这两头忘了中间。当然这倒未必应当从“反讽的角度”[p161]来解释,比如赵天恩说的苦难帮助教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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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引了一段Bob Whyte的话,关于三自的双重角色,有点意思:三自运动的角色是作为党与教会的中介:一方面回应政府的要求,另方面为教会所遭受的攻击作辩护。有时它自己会走得过了头,有时它也无法纠正某些地区的干部对教会的伤害,但是,总不能因此便使我们看不见它的正面功能,就是动员教会信徒改变那个只会招来(与政府)继续对抗、以至被批判为落伍的事物的态度。共产党人控告中国教会与帝国主义有联系,虽然略为夸大及有些不公平,却是历史的事实。故中国教会若要重新发现她自己的位置,就必须痛苦且带危险地接纳在统一战线里的角色。[注71:Bob Whyte, Unfhinished Encounter: China and Christianity (Glasgow: William Collins Sons & Co., 1988,页233] [p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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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克利(Philip L. Wickeri)的那本《求同存异》,虽然作者很不认同其结论,但还是称之为“至今(本书1996年初版——我注)处理五十年代三自运动的历史最详尽的一本著作”[p128注1],因此还是介绍很多。比如引述了魏克利的论断:在正常时期,宗教差异是中共一个次要的关怀,但宗教差异若破坏了宗教徒对政府的(效忠)关系,则便成了主要问题。将宗教徒团结在政府周围,是政府必须的措置。[注77:《求同存异》页108] [p167]笔者认为,要用八十年代教会的发展情况,来证明五十年代的三自运动的合理性,其间因为跨越了近三十年的时空,特别是跨过了文革十年,故论证是相当牵强及困难的。[注206:魏克利一直努力做这样的跨越三十年时空的工作,指出五七年前的三自运动该与七九年后的中国教会相衔接,参Seeking the Common Ground,页156-157;页193及后。]
……
不少政治与经济的学者在讨论邓小平的改革政策时,均指出其政策与毛泽东统治时期的政策存在着重大的歧异处,邓小平在八十年代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并非对毛泽东五十年代开始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继承与发扬;那为何我们偏要相信,在宗教政策上,毛时期与邓时期是统合而非割裂的?[p238]……我认为,恰好相反的是,教会在七十年代便已蓬勃发展,才是造成政府在日后修改其宗教政策的肇因。如此,八十年代教会的发展显然与五十年代的三自运动无直接的关系,要用前者来论证后者的合理性与实际成效,明显是移花接木的做法。[p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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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八十年代的历史延续与时代定位》中关于彼时三自的“法统”问题有很多有意思的信息,虽然对我的论文帮助不大。
比如那时丁光训说三自组织“变成了处在教会之旁或之上,像教会又不是教会,像政府又不是政府那样的一个教会领导管理部门”。[注116:丁光训:《理顺三自组织和教会的关系》,收《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文选(1950-1992)》,页304。] [pp187-188] 其处理就是在三自之外建立了基协:无论如何,中国基督教协会的成立,但同时又保留三自运动这个组织,可以说是尝试在法统上继承五十年代的三自运动,但在事工路线上却又与这个历史传统切断开来,让中国教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毋须陷在传统设定的桎梏里。[p188]
在第五章,作者援引了丙义的分析:三自领袖对过去的帝国主义实在是常存心头。这使他们的运[p204]动合法,成为正统,反帝国主义不仅是他们高举的旗帜,并且是他们存在的唯一理由。三自会只有指出西方宣教士在中国过去所犯的错误,才能“证明”他们在五十年代的正确,是八十年代的必需。[注152:丙义:《帝国主义与中国教会》,收福音证主协会“守望中华”编辑委员会编:《浩浩恩雨沛中华》(香港:该会,1983),页68。] [p205]
又提到了三自名义上不承认家庭教会的存在,只承认存在在家里的聚会,但实际上又做了一部分团结、统战家庭教会的工作。[p182起]
作者认为:……中国并无西方的结社自由与有限政府的观念。因此,两会不错[似乎不通顺,但原文如此——我注]从未超逾作为中国合法的人民团体的身份,来接受党和政府的管理和领导;但两会同时也因着其为人民团体,一如在中国的其他人民团体般,必须接受党和政府的管理和领导。在此宗教团体并没有受到特殊的苛待或优待。[p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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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前中国教会的三自努力(如本色化运动)与50年代三自运动的区别,作者引用了上海宗教事务局张化的话:前者的理解尽管千差万别,但其着眼点却在如何使基督教在中国更便捷地传播,是一种宗教行为。后者的着眼点在教会政治面貌的改变,是一场发生在基督教界的政治运动。三自爱国运动的政治属性,成为一些自称早已三自了、土生土长的属灵派教会,不愿参加、甚至反对这一运动的重要原[p217]因。[注178:张化:《基督教早期“三自”的历史考察》,收朱维琤(应为“铮”之误——我注)编:《基督教与近代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页154。] [p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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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自运动的定性,作者说:三自运动是否基督徒自发的运动?这个问题必须分开两方面来看:要是从运动的缘起,以及运动的发起人的原初构想而观之,则整个运动当至少是部分基督徒(如吴耀宗等)的自发运动;但是,整个运动愈往后发展,我们便可以看到政府干预甚或控制力量愈强大,至终它变成了政府全面控制教会的一个手段。[p220]
从党国的角度看:可以设想,建国初期,百废待兴,中共政府该不会有一套通盘的社会改造计划,遑论已策划好该如何整治或消灭基督教了,这是为什么在四九至五〇年间,基督教曾有一个政治上相对地宽松的时期。当然,说政府对基督教的存在与发展的处置完全没有任何构想也是不确的。至少在签订《共同纲领》,容许不同宗教继续存在之同时,他们已原则性地为中共治下的所有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在内,制定两个条件:第一,教会必须爱国,必须无条件地支持党与政府所推行的一切政策;[注185:这也便是《革新宣言》的重要内容,参吴耀宗的解说。氏著:《基督教革新运动的新阶段》,《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文选(1950-1992),页23。] 第二,教会必须独立——特别是要割断与中共不友善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关[p222]系。第一点是最迫切的,必要立时办到;第二点则是中、短期才完全实现的目标。[注186略]
……
但问题是,中共随着政权渐趋稳固,对中国社会进行全面改造的决心也愈趋坚固,则在前面提到的两个条件之外,他们亦为宗教之继续存在于新中国,添上第三重的条件:教会必须在政府严密的控制之下,包括并入政府钦定的合法宗教组织,接受政府钦点的教会领袖的管辖。[注187:陈剑光曾列举了这三个宗教在新中国存在的条件。但他之认为这是中共打从立国之初便已设定的条件,且是同时推行的,笔者认为不确。参Chan Kim-kwong, Towards a Contextual Ecclesiology: The Catholic Church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49-1983): Its Life and Theological Implications (Hong Kong: Phototech System Ltd., 1987),页48及下。] [p223]笔者认为,政府在五十年代初期对基督教的最大干预,是扶立一批为他们所信任、被他们视作进步人士的基督徒,一方面以政治手段树立他们的权威,另方面又强力打击原来的教会领导层,借此夺取对基督教的领导权与控制权。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夺权运动,并且乃是依据着中共的统一战线理论而促成的夺权运动。[p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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