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书评

出版日期:2014-5
ISBN:9787540466502
作者:胡舒欣
页数:272页

“我爱你”就是“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文/nobody收到《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这本书时,瞬间我就被萌翻了,从书名到封面设计都是可爱诱人的,洋溢着温暖的治愈系色彩,很合我这个外表干练内心少女的奔三女白领的心。从《深夜食堂》到《舌尖上的中国》,不同地域的人们无一例外把最强烈的情感和欲望寄托于美食之中。食物的魅力如此之大,再次论证了老祖宗所说的“民以食为天”是一句永不过时的经典。就算物质再丰富,美食当前,无人能够抵挡。人们常问,选择伴侣的标准是什么?长相,人品,事业,顾家,体贴,孝顺,自信,有同情心?能够列出一张很长的单子出来。可现实是,事业好的男人未必能顾家,孝顺的男人也许什么都听他妈的,自信的男人可能很自我,固执己见。当女人面对一次又一次感情挫折,而抱怨天底下没一个好男人时,该想想,是不是自己选男人的眼光有问题。我一个闺蜜,和年薪百万的老公离婚后,嫁给了一个小公司的中层经理,此人业余爱好是户外运动,结婚后又多了一项爱好,那就是下厨。在闺蜜看来,找一个在你饿了时愿意为你做饭或者深夜出门买好吃的男人,是最实在的,其他都是浮云。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我”同样是通过食物认识了男人。大学时的两任男友,无一不是栽在了这一项上。第一任男友“从最开始他跟我抢东西吃的时候我就应该明白,我跟这个人是走不到最后的。”第二任男友在“吃烧烤那次,看到他一言不发只顾自己海吃猛塞的样子,我就应该知道,自己跟这个人也是走不到最后的。”而后来认识学弟并与之相恋,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不管是外出吃饭还是两人逛街,学弟总是让“我”吃第一口。在“我”这个吃货看来,食物是人生存的基本,“从一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能够看出很多东西。当一个人愿意与你分享食物时,代表着愿意与你分享他的人生。不用有任何怀疑。”作为过来人,我不敢笃定地说,一个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一定能够与你携手到老,毕竟感情是两个人的事,能不能牵手到最后,看缘分,更要看你们如何去经营。但,可以肯定的是,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那个人,一定是真心爱你喜欢你的人。好比说,为什么妈妈做的饭菜最香?因为里面是妈妈的味道。为什么恋人做的饭菜就算没有饭店的可口,也能吃得津津有味?因为里面是爱情的味道。为什么深夜朋友带回的便当总让人胃口大开?因为里面是友情的味道。我们把爱洒在了食物上,那就是最好的调料,是说“我爱你”的最高表达方式。姑娘,如果遇到一个对你说“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的汉子,就嫁了吧。

唯美食与爱同在

用了两个晚上看完了。有点触动。一个90后写手,写的看似是小情小爱,却不乏对人性的洞察和见解。很喜欢作者胡舒欣以食物来描写爱情的写法,比如:充满屌丝气质的男Z选择在食堂向“我”求爱;好友“王爷’追女神多年失败后,婉拒了女神要求吃个散伙饭的请求;“我”大费周章为男友精心烹制正宗的扬州炒饭;生活拮据的北漂小情侣,为了一根鸡翅你谦我让;被段誉辜负的王语嫣,多年后偶遇蹬三轮车卖烤红薯的段誉,简短几句对话后发出感慨:“天热的时候,大家喜欢吃凉的,天冷的时候,就喜欢吃热的。你终于开始考虑别人需要什么了。”还有“活该你被剩”里,剩女用“不喝速溶咖啡”装白富美,相亲一心指望吊一个高富帅;剩男用泡面形容相亲的感受——好看不好吃。自己不是高富帅,却幻想对方是白富美,见到之后又嫌弃对方不过是个绿茶biao。吃个泡面都扯人生,注定孤独一生。食物与情感的 关系,被用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我却想说:唯美食与爱同在。

爱TA,请为TA做饭

爱TA,请为TA做饭《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看到这个书名,我不禁莞尔,很像TVB的经典台词——“你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而封面又是几米绘本般的温暖治愈,究竟是本怎样的书呢?原本以为这是本美食散文,翻开细读才知道是本暖心故事集。作者以自己和学弟的爱情故事为主,又讲述了一连串动人的故事。这本书分了四个章节,大致是自己的故事、朋友的故事、借用金庸小说和《红楼梦》人物来写的故事以及番外篇无关爱情的故事。几个部分里,最喜欢第一章“最美的时光”,也是书名的题中之义。尤其是《他怎么对待你从食物就可以看出来》,很认同作者的这个理论。看这篇故事时刚好广播里在放欧得洋和蔡淳佳的《小夫妻》:“在super market逛了好大一圈/想你爱咖哩或是意大利面/幸福的食谱再恶补几遍”,随后DJ也借题发挥,说这段歌词让我们想起了人们常说的“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其实对待女人又莫不是如此呢,不然男神大厨张亮和受他影响,在妻子怀孕期间苦练厨艺,做出183道佳肴的男人就不会备受好评了。当然不会做饭也没关系,作者胡舒欣在小说里通过鲜明的对比告诉我们,从他对待食物的态度就能看出很多东西。这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侧面,以前我就很少留意这方面,现在细想起来,果然如此。我爱吃比萨,他爱吃宫保鸡丁,我爱吃西餐,他爱吃过桥米线,唯有互相迁就,愿意为对方做出改变,即使他不会像学弟那么贴心地会把每道菜的第一口夹给对方,但他会在路边摊给我买铁板鱿鱼,他在一旁笑着看我满足地吃,再边说“哎呀,吃成小花猫了”,边替我擦掉嘴边的酱。和小说里与学弟吃芒果布丁比起来,这一幕对我来说同样意义重大。尽管没有足够的钱请我吃大餐,但这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也足以令我感动。后面章节中的故事,发生在作者周围,其实也发生在我们身边,无论是为爱执着的痴男怨女,还是狂妄自大的奇葩,爱情这种东西似乎就是一物降一物,从没有什么是非对错。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说,只呈现事实,而不作价值判断。很欣赏这样的态度,不引导读者偏向任一方,而留有思考的余地,更没有无病呻吟和故作姿态,还原事情原貌,尽量不掺杂个人情感,这样的小说境界一下子就比其他一些故事写手高多了。难以想象这本书出自一位90后之手,只得感叹后生可畏。同样经过考研二战,对人对事看法有极大变化,但我却只能感叹自愧不如,心智远没有理性与感性兼具的作者成熟。而作者法律系的背景也让书中的很多故事涉及不少法律内容,不是掉书袋,而是巧妙地连贯情节,成为一大特色。还有文中出现不少网络词汇,下面给出了注释,让文字生动而新鲜,又不会令人一头雾水。

渴望着被爱与爱

【我家事做的很好,所以打扫也好,料理也好,什么都想为恋人做。但是,如果对方说,那么,全都给你做吧。就会有些失望。喜欢对我说,那么,我来帮你一起做吧的人。做不好也没关系,只要努力试着去做我就很开心了。】这是我在某本杂志上看过的一段话,深有戚戚焉。如果说,付出是爱,那么被付出就是被爱。人都是有惰性的,这时猴子的天性。很显然,从猴子进化来的人类,很好的继承了这种天性,并且将之发扬光大了。所以,有时候处久了,也觉得不合适了,但还是没有分手,就那么将就着。是习惯,也是惰性。终归爱是需要被感知的,并非是一句空口白话,就能让对方以为你是情圣。或者,你以为你是谁啊,平白的别人就该为你付出了!那你呢?很诧异的发现,原来在作者看来,食物的分享,竟等同于爱情的认同。这位90后的作者,居然有着和我那位50后母亲,极为相近的观点——分享食物,等于认同,等于爱。事实上,我倒是感觉她俩的《动物世界》看多了。当然,也可能两个人同有着同样不幸福的家庭与童年。可能,对于一个【食欲非常强的人】而言,能够从自己的嘴边省下吃的,一同分享食物,就代表着感情上的接纳与付出。只是说到了,【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代表着愿意让你加入他的人生,而愿意为你放弃食物的人,一定也愿意为你牺牲他的一切】,【不用有任何怀疑】则未免太过,但“愿意为你放弃食物的人,一定也愿意为你做出牺牲,倒是可能。其实现在看这本书,感觉是有些上当的。开始没发现这居然是本小说集,而是上了书名的当,还以为是本美食书来的。结果,收到了书,塑封一拆,等发现不对劲儿麻了爪,也没奈何了。更糟的是书做的挺漂亮,但是纸质印刷,着实令人失望。感觉这书的印刷机,简直像是之前用来印盗版书的。印刷的差的地方的,感觉墨色都浮在纸上,和印刷的好的地方一对比就很明显。纸质呢,不是那种很薄的,但是感觉较脆,很容易受潮,夏天的话手上是很容易出汗的,书页捏着一会儿就变形了。好吧,转回来继续说这书里的内容,这书,看书名以为是本美食书,看第一章以为是本美食+爱情的小说,第一人称视角进行陈述,看到了最后的外篇才知道全都想错了。全书连外篇,也就四章,总计20篇故事。字里行间带点寥落,夹杂着许幽默,很口水话的记述着自己和身边那些人那些事儿的都市故事。有自己的也有身边认识人的,还有律师工作中知道的别人的故事。感觉大多是从作者视角进行叙述的。光看第三章的话,不还得以为这是本架构的同人小说集呀。都是些金庸武侠或者红楼梦里的人物,在都市的生活和情感故事,基本遵循了原著结局。富家女王语嫣还是嫁给了富家子段誉,而心比天高的慕容复也依旧是志大才疏,唯有阿碧依旧无怨无悔的跟在他身旁。程灵素和胡斐依旧只能是无言的结局,因为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也是无用,年轻气盛的胡斐要的是如花美眷,但是程灵素,不是袁紫衣啊。虽然作者写的有些想当然了,付出的那么多,求的只是一个过程,结局不尽人意,自己却也没有觉得遗憾。但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个很具美感的“故事”。能够在受过伤害之后,还能说出单恋也是很美好的,不会是现代人。或许该说,不会是现实里的现代人。古典主义的“罗曼蒂克”是不求结果的,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在意的只是过程中自己的心境。可现代人都活得很现实了,大家都理直气壮地自私着,再不会有人那么的天真的单方面的付出了。哦,或许那些青春期的少年男女,是不会这样想的吧。虽然陪着男人一起苦过来的是林黛玉,但是到了非嫁不可时候的薛宝钗,才是适合一起过日子的,于是,【黛玉终究是要被辜负的】。只是,大概作者是极喜欢宝姐姐的,反倒是很有些看不上林妹妹的意思。连带的最终选择了宝姐姐的贾宝玉,也成了情深意重的样子。在作者的笔下,精致的薛宝钗,高端大气上档次;不够精致的林黛玉,却是一副小家子气的样子。真心毁原文了。只能说,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感觉作者的性情其实更像是《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天真的坚持着,骨子里有种清高。但是,历尽沧桑的林妹妹,却是会更欣赏宝姐姐的。或许,是太像了,反倒感觉相看两厌吧。讨厌的究竟是那个她,还是那样的自己呢,倒真的是令人值得玩味了。最后的最后,王熙凤、平儿、尤二姐和贾琏之间的故事,搬到了都市里,依旧是无言的结局。就像莫文蔚歌里唱的那样,【我原谅你,你原谅她,谁来原谅我啊】!王熙凤的一场无权赠与,要求尤二姐退款的官司,逼得尤二姐跳了楼,然后,继续和渣男过日子。虽然她从没在乎过这个家族联姻的对象。但是,他们之间还有个孩子。好吧,小三尤二姐丢了性命,凤辣子后半生都将带着怨尤的面对那个自己没多喜欢的丈夫,平儿经此一事和凤姐之间不禁多少有了隔膜……倒是贾琏全身而退,女人他玩儿了,但是官司却没沾上身。故事里那个只站在出得起钱的人的一方的田律师,依旧是被作者刻画的面目可憎。虽然他表现的彬彬有礼,很有职业素质,但总感觉为人行事,有种失去了人类正常感情的味道。最关键的是,书的后半段的故事里,掺杂了很多和律师这个职业,相关的故事情节。那些个故事里出现的律师,或者是配角,或者是主角。但是那些故事里其他不懂法律的人,总会在他们的舌灿莲花之下,被玩弄的无知无觉。以前看电视上动辄说什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什么的,还没多少感觉,可在看完这本书之后,的确是深有触动——应该说,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确是不健全的,至少,婚姻法根本就没有像保护弱势群体,所维护的也只是法律的尊严。但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就真的只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了吗?

一本温暖的小书

小长假有这本温暖的小书陪伴,很是惬意。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一句最家常的话,却饱含了最真挚的爱。小胡心血来潮,要给男友做扬州炒饭。可百度了菜谱才发现,一个炒饭的准备竟是如此庞大的工程。放在一个人的时候,绝对没有这个闲情,可为了心爱的人一句“好吃”的赞扬,一个享受了美食的开心的笑容,就算再麻烦,也值得。 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代表着愿意与你分享人生。不用有任何怀疑。

冷静的恋爱

看完了,其中居然找到和自己极其像的部分。突然覺得喜欢这作家了。人总是喜欢那些与自己相似或者描写到自己曾经有过的经历的作品。

藏在食物里的爱

IReader里的限免书籍,首先被这个标题所吸引。故事很简单,一些琐碎的日常,饮食男女细微平凡的生活。自古以来便有,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里,食物排在第二位,第一位的穿衣毕竟是用来遮羞的。食物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作者说,“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代表着愿意让你加入他的人生。”这个我十分认同,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分享的不仅仅是食物,更是一起活下去的机会;即便是现在物质丰富的年代,对于一个吃货而言,将美食分享与你,无外乎在与你分享生活乐趣。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多么平常的一句话,我们的生活里听过无数遍。你放学回来,妈妈说这样说过;爸爸工作晚归,妈妈也这样说过;你回乡省亲,奶奶外婆这样说过;你远离故土,最为想念的也不过是舌尖上的故乡。曾经看过一篇短文《妈妈喜欢吃鱼头》,大概说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小时候家里贫穷,每次吃鱼妈妈都把鱼肉给我,自己吃鱼头,然后说“妈妈喜欢吃鱼头”,年幼的我以为鱼头很好吃,有一次背着妈妈偷偷吃了一块,发现没有鱼肉好吃;有一次去外婆家,外婆也说她喜欢吃鱼头,把最好的鱼肉给我吃;长大后,有了女儿, 妻子总是把最好的鱼肉给孩子,然后说,妈妈喜欢吃鱼头。最好作者感慨,女人作了母亲,便喜欢吃鱼头了。妈妈是真的喜欢吃鱼头吗?不是的,只是把好的东西都留给最爱的人。这篇文章在年幼的我心里留下很深的印象,文章里的妈妈也像极了自己的妈妈。她总是把鸡鸭鱼肉的最好部分留给孩子、丈夫或是父母,而自己吃的总是余下的部分。家乡有河,河里有鱼。常居河边的人基本都爱吃鱼,大鱼煎煮炖汤,小鱼做成鱼干。我很爱吃小鱼干,却最不喜吃鱼头,因为鱼头硬且味苦。于是小时候我都捡着鱼身吃,把鱼头留在碗里,妈妈来吃。那时并不觉得有啥不好,因为爱我们,妈妈成了不挑食的人。生命里也有人来来去去,可是真正将最好的吃食让与我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除了自己家人实在寥寥无几。我亦相信,那个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定是将你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万青乐队唱着,“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有多少爱,藏在厨房的油盐酱醋里,又有多少爱,藏在那些平淡的食物里。

作者妥妥的是个标题党

在iReader上找到的这本书,看到书的题目觉得很有趣于是决定下下来读一读。第一章写的作者跟学弟以及前任们的故事,还是比较贴合主题的,第二张第三张第四张就开始写身边的同学啊朋友啊金庸小说中人物的各种故事,我就想问了,作者大大啊这跟你的书名有个毛关系啊!!!那抛开后面的章节呢,想谈一下对于第一章的一些理解。作者说看到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就只顾自己的人通常习惯以自己为中心,这句话特别能引起我的共鸣。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想到了身边的几个朋友,W是我的舍友,平时做事雷厉风行,属于快刀斩乱麻类型的,支配欲非常强,你一不按照她的要求来分分钟要跟你翻脸,仿佛全世界她最大的样子,跟她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管你要吃什么,伸手就去夹他自己喜欢的东西吃,吃饱喝足之后留你自己在那边收拾残局,跟这种人在一起分分钟要被压迫死啊。当然啦,W也的确像作者所说是那种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了。另外一个朋友G,跟他在一起就感觉很舒服,没有那种分分钟要跟你撕逼的感觉,她的性格呢则是属于比较温和大家都喜欢的那种了。so~强排这句话啊!!!还有一句话,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代表着愿意让你加入他的人生,这句话呢还是蛮片面的,愿意与你分享食物让你先动筷子的人可能只是家教好啊。。。1.名和利这些高级需求都是在食物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所以从一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上能够看出来很多东西。比如吃相如饕餮的人通常有着强烈的欲望和野心,而一个在餐桌上看到好菜就只顾自己的人,通常习惯以自我为中心。2.所以在面对食物的时候,人们所流露出来的本性决定了,愿意与你分享食物的人,代表着愿意让你加入他的人生,而愿意为你放弃食物的人,一定也愿意为你牺牲他的一切。3.万里长征走到头了,才忽然发现会宁并不存在着等待会师的其他军队,老李一个人站在终点。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4.只有断绝了那些不值得的东西,才能给更值得的东西腾出地方。5.人对人产生感情,是一瞬间的事情。爱情是一种激情,激情是不需要慢慢来的。

《你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吃》:始于爱,却不止于爱情

因为下半年离了家去了外地,能带走的行李又有限,所以有一部分上半年收到的书,直到这两天回家才有时间翻看,比如这本《你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吃》。有些话本来是脱俗的,说过的遍数太多就会变得很俗,比如这句——“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这本故事集同样以“美食”与“爱情”作为卖点,从装帧和宣传上看,走的也是纯爱暖心故事集的路线。营销总是必要的,尤其是从盈利的角度来考虑。但对于这一系列文本来说,作者的考量始于爱,却又不止于爱情。作品中的一部分是来源于现实的,因而称它们为故事或许不太恰当。但它们也确确实实是“过去的事”。很多情节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所以大多数时候,只有“故事”才能被拿来讲述。作者把自己的故事放在开篇,因为其中蕴含的情感曾经最为饱满而真实。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其实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尤其是那些脚印以肉眼可见的方式,记录着自己从一个“艾斯比”到相对而言的“正常人”的成长——尽管那个结果,在最初的时候曾是自己竭力抗拒的。而这样的变化往往以最直接的方式写在爱情里,写在你对待由自己选择的那个,最亲爱的人的相处模式的悄然变化之中。或许你要的东西会越来越少,但更理智地,一切也变得清晰。或许我们在谈论爱情的时候,真的不必让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谈论的是什么,而只是奢侈地想着,会有一个人懂就好。味觉上的渴望,与有关爱情的思慕,到头来都要面对虚荣与真诚的拷问。成长是一个描述变化的过程,描述你在情感的撕扯之中的煎熬与改变,却也不代表人总要变得面目全非。留下的,都是你最珍贵的。这些变化在作者的故事里体现着,也在她默默围观朋友们的故事时渗透在有些苦涩,却总会释然的旋律之中。以至于到后来,作者开始写“架空”的故事,开始写王语嫣、段誉和慕容复们的大学时光,我们也可以看到,与其说作者写的是故事,倒不如说她是在反复练习,理智与情感的游戏,在名为“爱情”的情境之下。没有答案的问题,我相信她是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答案的,所以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不算暖心,却也足够治愈。毕竟成长总要由学着去爱开始,可一切却又绝不会止于相爱。但除了可靠的陪伴,我们又难免会藏着种种私心。但这一切,大概是有药可解的——或许是时间,或许是好吃的。再或者,是奇迹。

每个人心底都藏着一个故事

题记每个人心底都藏着一个故事   在最低谷的时光里   在等天亮的暗夜   唯有回忆   和故事里的那些人   支撑着我们微笑前行       看胡舒欣的文字,会想起淘宝的一家卖故事店,会想起七月蔚蓝说的一句话:“如果能把更多的故事,讲给更多的人听,越来越会讲故事,就更好了。听故事的人,请体悟生命的无限可能,相信世间的一切美好,比如爱、梦想、奇迹。因为生活往往就是:你是谁,便会遇到谁。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胡的叙事方式与七月蔚蓝不相上下,都是很典型的90后的文字水准,也是那种很典型的90后的文字方式,带点专栏笔法,淡淡地讲着一个故事,是那种我们在人人上看到,会心动,然后转发的故事。难得的是胡的视觉会多一面,于是深度也便多了一层。那个《活该你单身》的故事,开篇是女子去赴约,对矮丑富男生各种嫌弃,本以为是个俗套故事。结果结尾,男生对女子也各种嫌弃。相亲真的不靠谱啊,因为你想要的是男神,但是你只是个女屌丝。而你只是个男屌丝,又怎么要得起白富美。最有深度的故事是《你只能伤我这么多》,一个律师和前男友,同时应对一个官司,那是一个有关于发了财的男人假骗发妻自己还是穷人,发妻讨要钱的故事。胡对这个故事的思考,还是让人惊叹的。我最喜欢的是胡借金庸人物写的现代爱情故事。在她书写的爱情里,爱情好似法国作家布里吉特·吉罗在 《爱情没那么美好》里说的那样——“故事已经结束,你却没意识到。他站在窗前,你责怪他挡住了光线。你看到的不是他,而是被他挡住了的那些进不来的光线。就是这样开始的。 ”      是的,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爱上爱情,然后他刚巧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对手。 胡的故事大多是以让人膈应的方式结尾,但这是现实,因为人间从未有过圆满。人的一生,也不是为了追求圆满而来,而是为了一次又一次地明白圆满的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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