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的中国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7
ISBN:9787511831118
作者:邓子滨
页数:268页

内容概要

邓子滨,生于1966年,籍贯山东陵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书籍目录

目录
代序:斑马线上的中国
第一辑国家警察与个人
1.测谎:对精神的刑讯逼供
2.汽车:安全带的自由
3.二奶:不道德者的权利
4.国家:应当对国民的道德生活保持中立
5.禁烟:调低目标才有共识
6.夭:个性车牌及电动自行车
7.殇:决不能出第二个孙志刚
8.存在:不以身份证为前提
9.冤案:昭雪的制度空间
10.捡到一分钱:构建法治之下的警察权
11.镜头对准谁:从录像执法到执法录像
12.警察的手枪:转轮热议
13.警察的子弹:应当诚实
14.假发和法袍:不能确保正义
15.推诿与迷恋:“两非入刑”
16.保险与历险:“帅英骗保”
17.假设与选择:该不该击落被劫持的飞机
第二辑保卫家园
18.保卫家园之一:不能以法律的名义攻破权利的最后堡垒
19.保卫家园之二:和谐社区靠谈不靠打
20.保卫家园之三:物业毁在“管理”二字上
21.城管之一:全副武装的秩序
22.城管之二:公正必须看得见
23.惊悚:钟南山的收容观
24.物议:喜欢淘汰别人
25.救死:杀人自残者的救治问题
26.扶伤:该不该给坏人治病
27.罪与罚:老汉被判种树
28.悲与凉:要求返回监狱
29.勿求完胜:以司法理性对待悔罪
30.电瓶车:能否运营与号牌何干
31.火车:提速是全社会努力的结果
32.民间反扒:说到底是一个法律问题
33.网络空间:给脆弱人性一个避风港
34.特别费案:一场政治的法律游戏
35.学会妥协:为犯罪架起后退的金桥
36.拆迁:不宜投票解决
37.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
38.设计:经济人的机智与法律人的忧虑
39.安检:不应遵行秘密法
40.矿难:不停地为生命的至高价值呐喊
41.反家暴:知其不可而为之
42.打老婆:殴妻也是一种文化
43.视差:《东京审判》的遗憾
44.色差:《色·戒》的诉讼
第三辑
45.许霆风波之一:ATM机不是金融机构
46.许霆风波之二:定罪量刑的几个关键
47.好事风波之一:生命价值不因做了坏事而贬损
48.好事风波之二:扭送致人死亡案
49.好事风波之三:法律的精髓不是鼓励善而是禁止恶
50.清空监狱:六十国庆宜行特赦
51.飙车:不是交通
52.公检法:理当国家垄断
53.贪贿起刑点:维持现状为好
5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跨越
55.刑法修订之一:应当立意高远
56.刑法修订之二:肯定与期待
57.因言获罪:法治肌体上的痈疽
58.公捕公判:无助于长治久安
59.律师之一:一种寻求正义的方式
60.律师之二: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
61.律师之三:为什么必须要有律师
62.律师之四:检控机关应当容忍强大的律师对手
63.死刑之一:民工讨薪杀人案
64.死刑之二:见证死囚上路
65.死刑之三:关于死刑我们还能说什么
66.死刑之四:我缘何厌恶死刑
67.父与子:孩子的教育,我们的未来
68.吾儿十八寄语
代跋

作者简介

从测谎仪到摄像头,从安检到城管,从公捕公判到因言获罪,法治十年观察,备感路程艰辛。法治是一种许诺,“走在斑马线上是安全的”。可是,若不能真诚落实法治,斑马线将成为死亡线,死因则是对制度的信赖。这是国家和国民最不能承受的。在本书冷静而富有感情的文字里,相信读者自会发现,法 治还在艰难前行,法律人一直在为法治的启蒙而呐喊。
——————————
简约的文笔,深邃的思想,犀利的笔触,辩证的逻辑,邓子滨教授《斑马线上的中国》一书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当下中国“为权利而斗争”的壮丽图景。
——陈兴良 北京大学教授
闪耀的洞察力和直觉散布在单调乏味的案例里,你习以为常的定见会突然之间彻底崩塌。等回过味来,我们发现他的分析显而易见又完全新鲜。作者有着似乎与生俱来的“法感觉”,这种禀赋在法律人中也殊为难得。总之,这是一本很带感的书。
——郭光东 《博客天下》、《人物》出版人
一种健全法律思维的展现。
——贺卫方 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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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张伟/文邓子滨先生撰写的《斑马线上的中国》,为其十年法律评论文章的合集。从中读者不但能看出作者一以贯之的法治思维,也可以明显感知到文笔的渐趋老辣。从某种程度上说,本书可以作为书写法律评论的教科书:用语温和、说理透彻,言简意赅的形式也极其符合报纸的版面要求。一如当下所有的法律评论文章中显而易见的“缺陷”——就事论事尽管吻合了时效性,却会削弱文章的深刻性和整体性,本书亦不例外。但这与其说是评论文章的弊病,不如说是英国政治学家以赛亚·伯林“狐狸与刺猬”暗喻在当下语境中的复活。作者关注的事件极其庞杂,本书评论的对象包括了测谎仪、汽车安全带、二奶、酒驾、城管执法、许霆案、刑法修改及律师制度等等不一而足。这说明作者的法治观是具体的,而绝不是对法律条文诘屈聱牙的复述或阐释。同时,政治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民主、平等、自由等概念之间的龃龉,在作者也这里并不存在。换句话说,具体法治将权利作为构建政治秩序的唯一考量,其余诞生于启蒙时代的言辞说教,甚至法律“拟制”因为不能代表个人的意志从而不值得过度关注。犹如历史学家贝克尔所说:“一切按法律办事,这种热情并不意味着无望而沮丧的个人会转向另外的、超过保护自我所需要的限度的权力;它只是一种本能,人民将众多才智中的一种,有效地用于实现他所向往的目标。一个仇视个人的政府,对他们来说是难以想象的;那样的政府是‘伪政府’,它的法律是‘伪法律’。……在成文法之上,是高级法。国家的法律如果不代表个人的意志,就不是法律。”贝克尔式的法治论无比仰靠个人意志,其政治秩序的基础在于个人对法治的信仰,同时还蕴含着对暴政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反抗权。显然,本书作者并没有走得这么远,因为具体法治着眼于当下:创世论不能触及,末世论也无力探讨。事实上,“法治十年观察”作为本书的副标题显得无比贴切。作为社会事件的评论可以让后人对权利的中国之路做出综述,也让他们看清法治这种宏大的语词背后尽是些鸡毛蒜皮的日常事务。遗憾的是,几乎每一代人的绝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这些琐事之中。作者对生活于这样一个时代并不抱怨,他甚至试图以专业化的言说方式参与其中。这说明他并不是自由主义狂飙运动的鼓噪者,而毋宁是沾染了法律人深入骨髓的保守主义特质。不过,读者仍可以总结出本书逻辑上的一致点:守法正义、同情弱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种行文逻辑中,作者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法治布道者形象。但和喋喋不休的说教不一样,本书试图阐明这些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背后隐含着关于规则的“拉锯战”:斑马线已经画好,而行人和驾车者却总是为自己的便宜随意践踏。因而,在作者眼里,人们遭受权力侵凌的原因并非犹太-基督教中约伯式的“原罪”报复,毕竟约伯本人对耶和华的律法是无条件遵从的。“就斑马线上的国民表现而言,不得不说我们的国民教育是失败的。从幼儿园开始,我们被教导成为一个英雄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守法者。……因此,斑马线问题,应当从娃娃抓起。”与梅尔维尔《切雷诺》的意图相似,作者试图将“古典共和主义中的公民美德同洛克式的自由个人主义”糅合在一起。不过,正如赫尔岑在《彼岸书》中说:“各世代皆自以其本身为目的。自然非但不曾以一个世代作为达成某未来目标的手段,而且未来根本非所存问;她有如克里奥佩特拉,宁以醇酒溶化珍珠,取片时之乐……”。唯有信奉历史铁律的人寄希望于未来的某一天实现某种梦想,而那些具有兰克式“现实感”的人都明白魔鬼就在眼前。“活在当下”即意味着每代人听从时代的召唤,并勇敢地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作者承继了边沁功利主义法学的思维,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增长幸福,因而要尽可能排除减损这一幸福的因素。可以说,所有的惩罚都是损害,它之所以被允许,只是因为它有可能排除某种更大的危害;而如果刑罚造成的损害大于要防止的危害,就意味着刑罚的使用代价过高。”与此同时,在作者看来国家权力机关在法治的图景中承担着较之个人更为重大的责任。“法院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对法院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法院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先要考虑维护法治;二是法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需要提及的是,在犹太-基督教政治传统的“约法传统”中,人们只有遵从约法(如摩西十诫)才能摆脱埃及的奴役抵达上帝应许的流着“奶与蜜”的迦南地。尽管表现出了强烈的自由主义式法治观,并将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化行使纳入政治视野。但不无遗憾的是,作者有意将作为政治概念“人民”和作为法律概念的公民混同。——本书的激进气质由此也被隐瞒的无迹可寻,从而成功变身为中规中矩的常识。“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汇聚起来,才构成我们政治话语中的‘人民’,而人民应当是中国共产党革命以及执政的起点和归宿。”人民唯有在制宪的时刻方能出场,在常规政治中仍然时时可见人民的身影,这纵使不是民粹政治爆发的前兆,也会是篡取人民主权的偶像崇拜——人民沦落为政治修辞意义上的主权者,无法享有常规政治中的法律权利。事实上,尽管作者对现状多有批评,但他绝不是挑战者,而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现代政制必备的建构者。作者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在分析城管的数篇文章中,他将城市与农村、好人与坏人都纳入到讨论的范围。“城里人的利益肯定是人民利益的一部分,但不是人民利益的全部,所以不能以此僭称‘人民利益’。人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在一个人以具体的行为踏入违法的领域之前,并且在经司法机关裁判之前,谁有资格宣布人民中的某一员是‘坏人’呢?法律只有连‘坏人’的权利都不侵犯,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好人。”事实上,共和政制最大的忧患不在于权力的肆意胡为,而在于公民道德的腐坏。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制——这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终点。托马斯·潘恩式“常识”的黄金时代早已不再,而今摆在读者面前的首要问题也不是实现某种政治理念,或者是为某种理念做申辩。我们生活的时代极其排斥这种政治担当,每个人都面临着十分具体的琐事,这些琐事既可以看成是生活的必需,也可以视而不见;既可以将之归结为天赋人权的“高级法”,也可以弃之如敝履。总之,无论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律学家告诉我们什么,换来的要么是置若罔闻,要么是一片嘘声。某些专家已经沦落为经常肆无忌惮冒犯人们常识感的背书者,他们遗弃的岂止是技艺和德性。太多的政治理论试图在中国实验,以致于人们应接不暇,不知道该相信谁。鉴于声誉已经败坏,专家式的再启蒙还没有开始就已在人们的常识感面前无耻地谢幕。但本书并未抱有启蒙的雄心,恰恰相反,作者试图将专业知识和正义的理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运送给读者。但如果从本书关注事件的复杂性上就推断出作者秉持法律万能论,凡事都想法“治”——这种极端的立法论并不符合作者的旨趣。实际上,他一再强调立法要划定公与私的边界,在私领域“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本文作者系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     1、大街上布满摄像头是否征得了公民的同意?何处有摄像头是否应告知公民?谁来监督躲在摄像头后面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是否会选择性执法?2、法律只禁止恶,不鼓励善。3、讯问时律师在场是否有制度上的可行性?4、是否有证据证明不禁枪的国家枪击案件的比例比禁枪国家枪击案件的比例低?5、只要有效,就是好的吗?6、如果消灭律师,则公诉100%胜利,检察机关还有存在的必要吗?7、法院是否能突破法律行善?8、判令败诉方赔礼道歉是否有违意志自由?9、司法资源有限是否可以成为选择性执法的理由?法律的平等性的位阶何在?10、基本权利是否可以由民主来排除?11、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解释。因为执法者不能同时是立法者。12、皇帝不给官员足够薪水,既可以从民众那里获得虚幻的廉政形象,也可以确保官吏们的忠诚,因为谁不听话就抓谁一个贪官,而且一抓一个准。13、作者妻子写的后记。14、如果死刑有震慑功能,为什么不公开行刑?15、游街是未审先判。
  •     案头正放着两本书,一本是贺卫方先生于1998年出版的《司法的理念与制度》,里面收录了著名的《复转军人进法院》等“司法琐话”十九则;另一本即是本文所要评介的,邓子滨先生的新著《斑马线上的中国》。将两本书放在一起讨论的原因,倒不是两书有任何论题上的共性,而是在使命上的一种传承。  前者认为,在思考中国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向与过程方面,对高妙价值的弘扬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就法律家而言,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是,怎样将理念化作具体的和可操作的制度。后者则结合近十年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引发较高关注度的案例或事件,如“孙志刚案”、“许霆案”、“周克华案”、“马英九特别费案”、“死刑存废之争”等,以此为切入点,从法治的视角,往返于事实与理念之间,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庖丁解牛,辩法析理,试图将其主张的法治理念推及于法律人之外更加广泛的民众之中。是为法治启蒙之作。  《斑马线上的中国》副标题为“法治十年观察”。很遗憾,作者仅是针对这十来年间层出不穷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法律的解读,而缺乏对这十年进行阶段性的总结,规律性的探讨。这一阶段,正是新世纪的序曲,不可谓不重要,但这十年法治的经验与教训尚未得到应有的探讨,此基础上全局性的司法改革也迟迟未能迈开实质性的脚步。因此,全书通读下来,一桩桩案例可以勾起当初的印象,能记得只言片语,但总体上仍是一种走马观花的观感,比较碎片化,整体性不足。  但这并不代表笔者不认同此书的价值。评判一本书的价值,当然要看它的面向,不能一概苛以法律人法律学术标准的要求。此书收录的文章主要发表在 《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发行量较大、较具影响力的报纸上,不难想见,在一个事件引发起舆论的漩涡的当时,于风口浪尖上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立场、法治的理念,为常常是一边倒的声音至少提供一种对立面,另一种理性的、思考的观点,对于民众的认知和舆论的走向无疑是很有价值的。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则不论是法律人还是非法律人,都能从中获益。比如,(一)测谎仪所潜藏的危险比它已经获取的功利要大得多;测谎与精神麻醉分析等技术都是从意识被削弱、被操控的人那里攫取事实,这些事实是被询问人在正常情况下不愿坦白的; 这种对精神世界的窥探,如果不是法庭在民主而公正的程序保障下所为,就只能意味着恐怖。(二)法院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一是要对法院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法院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先要考虑维护法治; 二是法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三)监视越多,自由越少;民主越多,秘密越少。和谐社会,不能靠监控实现,而只能靠民主。民主虽然不能杜绝秘密,但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四)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检察机关不仅应当容忍而且应当培养强大的律师对手; 没有律师作为对手,公诉行为就是多余的,100%公诉成功率意味着这个程序可以省略,侦查和公诉可以一并完成;同一逻辑再推进一步,法院也将是多余的。律师通过对定罪证据的抗辩,促使了对真相的挖掘,使无罪的人最终洗脱罪名,使有罪的人因有了充分的辩护而容易诚心服法。你看看,过于自负的人们如能心平气和地读读这些文字,道理并不复杂,极端的立场或可得到纠偏,偏执的人格也可得到中和,舆论或许就不再那么惊涛骇浪。  通过对诸事件的梳理,作者对中国法治作了十年观察,那么,他观察到中国的法治进步了没有?进步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作者没有明确表态,转而呼吁以斑马线为具体而生动的全民法治的课堂,在此学会建设无须权力的秩序,也由此提升人的尊严和自治。环顾当前的司法环境,眼拙如我者实不具备透视十年法治历程成败得失的如炬目光,心明者未必眼亮,但我相信,能感到它在前进的人,也一定能感受它步履的艰难和沉重。  恐怕,也只能放宽历史的眼界,拿出十二分的耐心,薪火相传,且战且进。君不见,三十年前为那些历史人物辩护而饱受指责的老律师们,尽管迟来的,总算得到了社会和民众较高程度的认可和相对客观的评价; 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为风云人物辩护的新一代律师,人们总算不再因其站在“被告人”的立场说话而口诛笔伐之,对“被告人”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也有了越来越理性化、人性化的认识和理解。此乃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生长之处,也是法治进步之处。  古语常言:三十年河东,三十前河西。也许一个人会有这样的命运起伏,一个家族难免这样的家道沉浮,但是,一个国家万不可如此折腾,唯愿中国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一骑绝尘吧。

精彩短评 (总计48条)

  •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律的精髓不是鼓励善,而是禁止恶,其目的是增长幸福,尽可能排除减损这一幸福的因素,如果刑罚造成的损害大于要防止的危害,就意味着刑罚的使用代价过高,那刑罚的威慑作用能否真正起到减少犯罪的效果,且死刑存废又极具争议。 律师对于完善审判制度必不可缺,强大的律师对手得以保障控辩平等、审判居中的审判模式,肃清唯目的论的流毒,补偏救弊,少用事后结果来论证事前手段的正当性。斑马线象征法治承诺,也诠释现实的无奈。
  •     思想独立,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人
  •     邓先生的文章短小精悍,分析深入透彻。对事情的看法有时候很独特,读完这本书不仅仅是从一个学者的角度了解国家的法律发展和现状,更是学习一种思考方法。
  •     比较温和的中左观点,只是难有用武,不过不妨碍其可读性。
  •     非常健全的法律思维,不说教,从身边的社会法治现象去观察和思考。
  •     真的觉得一般,是一个法律人的感触而已
  •     “国家应当对国民的道德生活保持中立。”“法律的精髓不是鼓励善而是禁止恶。”……或许是我开始专业了,这类普法类的文章难以深入,有时也不免错误,收获有限,不过就凭上面这两句就可以看出邓子滨先生的功底了~最后一篇由老婆写的代跋《共同度过》,才是全书不得不读的部分啊!伉俪情深,共同度过,可敬可爱~PS.让老婆写序或者跋真是有爱啊!!
  •     内容论述缺乏深度,需要不够简洁。
  •     80%的内容对法律人而言是常识。
  •     冷静的法治观
  •     邓老师文字简约清晰,语言优美,表达准确,读这本书的时候也同时更新了自己的刑法知识,其中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潜意识中赞同,但却表达不出的。读完此书确实受益匪浅,也从中看到了一个学者的思考核使命。
  •     看一下能了解一下法制思想
  •     贺卫方先生说的很对,这是一种健全法律思维的展现。冷静,不偏颇,有感情,最近看的法学方面书里边,其实最喜欢这本。作者邓子滨先生的所思所感,我很喜欢,当然,书中还是有很多内容是小子不敢苟同的。留心异见才能才能反思自己的对错!很好!
  •     法律的精髓不是鼓励善而是禁止恶
  •     不太看得………懂
  •     ★★★★
  •     失望,作者把自己以前的文章东拼西凑合成一本书,可时事的点评是有期限的,现在看来怎么都有凑字之嫌。
  •     内容通俗易懂,将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浅显的表达出来,让大家能够理解。夫人张兵女士的代跋,超感人啊。
  •     还行吧 元旦过后的第二本书 感谢上苍
  •     浅显易懂,没有法律基础的也可以看啊。普及大家的法律常识啊。
  •     作者表现出了自由至上主义的倾向,这是我不能认同的。另外,我认为法律既不是鼓励善也不是禁止恶,而是保护价值。
  •     内容比较松散,还算合格的普法读本,最打动人的其实是后记。
  •     「国家应当对公民的道德生活保持中立」
  •     关于规则的思考
  •     师兄的著作。本书是一本随笔集,作为培养法治思维的著作,篇幅短小精悍,观点鞭辟入里,难度适中,贴近生活,是很好的普法读物。遗憾的是随笔集的通病,很多时候会有重复的观点出现,对某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如彭宇案)反复的探讨但为顾及读者法律能力而没有更加深入的观点。总的来说是一本好书,值得收藏。
  •     冷静思考,独立判断。
  •     有拓宽思维观点。
  •     社科院邓子滨老师的书,以身边小事论法治公理
  •     分散的案例给了不同的视角,看待问题可以多元!
  •     用法律思维思考分析社会热点,相似文章集结在一起有很多重复的观点、句子。
  •     法律随笔,视角微观,入门佳作,还没读完。
  •     不悲观也不乐观,不极端也不冲动……
  •     法制,起步,缓慢,你我,同行
  •     陈兴良弟子。
  •     紧扣社会热点,利弊权衡之狙击
  •     很有启发,作者看问题的视角很高。
  •     非常有思想的一本书,很有深度。
  •     非常一般的书,为什么豆瓣评分8以上呢?不解。
  •     全是专栏的琐碎断章,硬凑一本书。事情都说不透,前后也没什么关联,知识也没有新鲜的。看完都不想放回书架。
  •     法律人有时候难以避免——用说理的强势和对权利的强调告诉你那些看起来明显有问题的结论才是应该接收的——只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公平正义。
  •     五星推荐。
  •     评论集
  •     2014/10/18-2014/12/11 终于读完了
  •     普法事业
  •     不可多得的好书,让我这个法学的门外汉啧啧称奇,钦佩不已。一年多前在书店读了前半部分就爱不释手,可惜直拖到现在才集中把后一半读完。正像推荐词所说,作者以小见大,用十年来中国的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和社会现象把法的精神和法的思维阐释得淋漓尽致,贯彻着作者对文明进步的拳拳之心,让读者觉得十分颠覆却又醍醐灌顶。当然也有个别几处我个人觉得逻辑牵强推理草率的,瑕不掩瑜。此外,作者的语言功底特别是成语掌故的储备着实令人折服。作者说每多一个人看乔治·奥威尔世界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障,我觉得每多一个人看《斑马线上的中国》,中国就多一份进步的希望。作者妻子所做的跋更是全书亮点,举重若轻娓娓道来,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     中国依然处在十字路口,不要让相信法律成为生活的代价。
  •     后记颇感人
  •     虽然文字上铿锵有力,内容上启发民智,但稍作改写后不断重复使用的段落很多,尽管可看作是对自己观点的强调再强调,客观上“自我抄袭”仍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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