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之光》书评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第1版 (2013年1月21日)
出版日期:2013-1-21
ISBN:9787504479075
作者:大卫·卡普兰
页数:304页页

读大卫·卡普兰《硅谷之光》

洛克和费尔柴尔德通过握手承诺,达成了简单而又独特的协议:作为费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进行150万美元投资的条件,“八叛逆”需要创立一家制造半导体的子公司。他们每个人都会拥有股份,当然每个人只需要投资500美元,并且费尔柴尔德还答应承担所有的损失。协议只有一项附加条件:如果公司获得成功的话,费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将有权以预定的价位在5年内买断他们所持的股份,预定价位在300万美元到500万美元之间。海登•斯通和其他一些高管将会得到这笔钱的1/3,剩下的则由这八个人平分。这意味着每个人可以分到25万美元,这对当时年薪才12 500美元左右的他们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笔财富了。这也意味着这些创业者们都可以分得一杯羹。而对费尔柴尔德来说,这也是一笔不错而又合适的买卖,并且成了硅谷有史以来的第一单风险投资。诺伊斯的集成电路将仙童半导体带上了荣耀之路,可是这种局面并没能维持太久。在仙童半导体诞生还不到两年的1959年,那些住在纽约的投资者们就准备要收获了。谢尔曼•费尔柴尔德行使了他的期权以购买剩余股份,让“八叛逆”发了大财。他们每个人都拿到了25万美元,也就是起初投资额500倍的收益。费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当时需要来自这家加州子公司的利润贡献来支撑财务状况。尽管这笔股权回购是当初协议的一部分,但也敲响了仙童半导体的丧钟。在母公司的种种干扰之下,总部的高管们却从来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以满足需要不断改进的生产线。集成电路产业存在一个问题:当竞争对手6个月后能将它们的产品做得更小、更快时,仙童的产品就成为明日黄花了。为了能够应对竞争,实验室和生产线这些配套设施也必须持续改进。戈登•摩尔在1965年就预言硅谷将向着现代化推进,“8080”则成了这一预言的最新体现。当摩尔在《电子商业》(Electronics)杂志上看见一个他曾经画过的图表时,首先发现的是芯片上可容纳的晶体管数目在过去6年里每年都在翻番(性能也随之提升一倍)。然后他无意地表示,处理速度这种惊人的翻番现象甚至可以在未来几十年内每年都持续发生,并且同时会相应地降低芯片的成本。摩尔后来稍微谨慎了一些,认为差不多需要18~24个月的时间,才能将微处理器芯片的功能提升一倍。由于摩尔的看法非常准确,几乎成了科学原理的神话,有人便称之为“摩尔定律”(Moore’s Rule)。甚至连谦虚的摩尔后来偶尔也会将某些事情归功于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定律。英特尔获得的成功让人们思考,摩尔定律是否源自实验室或是市场部,为什么不能在特定的时间内将微处理器的速度提升4倍,不就是在制造商的控制范围内多弄几条线路和多装几个部件的事儿吗?当然,工厂需要有学习过程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或许也是因为“2倍的速度”已经足够让消费者去购买新型号的产品了,尽管现有的型号已足够好。我们可以称此为“巴纳姆效应”①[① 巴纳姆效应(Barnum effect),指的是一种心理倾向,即人很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暗示,从而出现自我知觉的偏差,认为一种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十分准确地揭示了自己的特点。],这或许是摩尔定律的必然结果:或许不是每家新的加工厂都能找到足够的高科技傻瓜来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但过了18个月后,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了。否则,就像摩尔坐在办公室里亲自向我“供认”的:“我更担心的不是能否制造出更复杂的芯片,而是人们说‘谁需要这些东西啊?’”幸运的是,这个问题最简单的答案就是青少年了。游戏仍然是电脑最引人入胜的因素之一,而且很依赖处理器的速度。(科技企业需要青少年旺盛的消费需求和欲望)对于沃兹而言,快乐都在追逐的过程中;他有一次接受采访时说,打网球时,“打球要比赢球更重要”。而乔布斯却只是想着赢球,而且还要把球赛的门票全都卖出去。沃兹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乔布斯则是一个除了野心什么都没有的人。欲望,就像货运火车般的力量,再加上三寸不烂之舌,使得乔布斯成为令人敬畏的人,并且也打造出了经常被用来描述他魅力效应的“现实扭曲力场”①[① 该词第一次出现在早期麦金塔软件工程师安迪?赫茨菲尔德(Andy Hertzfeld)的著作《苹果往事》(Revolution in the Valley:The Insanely Great Story of How the Mac Was Made)中,作者用来形容乔布斯的强大气场。所谓“现实扭曲力场”,就是结合口若悬河的表述、过人的意志力、扭曲事实以达到目标的迫切愿望所形成的视听混淆能力。乔布斯带给雅达利的宝贝是沃兹,沃兹曾经因为自作聪明地演示了“乒乓”的另外一些功能给布什内尔和阿尔科姆看,而一度被他们邀请加入公司。不过沃兹最终留在了惠普,他享尽了这两家公司的福利。他会在下班后去雅达利找乔布斯,并且和他玩游戏直到清晨,当然都是免费的。阿尔科姆说:“雇用乔布斯的最大好处,就是他经常会带着沃兹来。”沃兹后来帮助布什内尔发明了他一直想要的单人版的“乒乓”游戏机,并被称为“突出重围”(Breakout)。乔布斯日后说,其实他一个人就可以为公司制造出这项新产品了。或许是吧,只要沃兹经常来“玩”的话。在连续四天彻夜未眠的工作后,沃兹设计出了“突出重围”,乔布斯则负责组装。他们俩当时累坏了,甚至后来都患上了单核细胞增多症。但无论如何,游戏总算完成了。(这段苹果公司前的事情似乎被大多数人所忽略了)乔布斯销售的不只是一个形象,更是一堆密密麻麻的线路。(之所以苹果后来会被“咬了一口”,是因为这样才不会被误认为是樱桃。)惠普是一家由工程师运作,并且以有工程背景的客户群为主的公司。英特尔则从未直接出售过任何产品给终端用户。然而苹果不同于他们,其客户群就是日常大众。随着第三名创始人兼“成年人”的加入和一些资金的注入,苹果公司在1977年年初走向了正规化。它正式成为一家法人团体,并且从车库搬到了位于库珀蒂诺(Cupertino)的一间小型办公室——这个地方日后成为了苹果的办公园区。他们在大厅里陈列了沃兹所设计的苹果I电路板的雏形,并且在下面放了一块小匾额,上书“我们的创始人”——这说明就连乔布斯也有他谦虚的一面。后来乔布斯从雅达利辞职了,而沃兹也因为当时需要全力投入自己的研究事业而离开了惠普。仅仅几年之内,电脑行业的人物,就从无忧无虑的青少年摇身一变,成了贪得无厌的资本家。就像苹果公司一样,IBM最终也放弃了对个人电脑市场的控制权。由于IBM的骄傲,它从未想过有任何公司可以接管这个市场。后来篡位的有两家公司:制造内置芯片的英特尔以及编写操作系统的微软。因为IBM犯下了美国企业史上最大的错误之一,英特尔和微软才得以有机会与许多硬件厂商合作。愚蠢的IBM也忘了要求独家许可协议,②[② 1981年,微软还是很小的新公司,IBM找到它为自己新推出的个人电脑提供操作系统,合作协议并非独家,这意味着微软可以将操作系统销售给其他厂商。在基尔代尔的故事中,有一次非常倒霉的事件,盖茨的联合创始人保罗•艾伦无意中发现了市内一家电脑操作系统公司。当时西雅图电脑公司(Seattle Computer Products)的工程师蒂姆•帕特森(Tim Paterson)正好编写了“简易的操作系统”(Q-DOS)——一个与CP/M(数字研究公司从未申请过专利)非常相似的赝品。①[① Q-DOS本意为快速而肮脏的操作系统(Quick and Dirty Operating System),意指借用了CP/M操作系统的构想和名称,不过那时软件领域尚未出现巨额罚金的法律诉讼,程序员们对非法拷贝他人的作品还不当回事。

我应该在很早就看这本书的

青春洋溢,热血沸腾。应该在我刚上大学的时候让我看到。这样这些个热血的发展,会激发我的激情,让我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这么一群人,这样一个巨大的产业,一个巨大的机会。这样就不至于在需要激情的时候,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还是要有一些小伙伴,大家热情,有理想,互相激励。

硅谷是一种思维方式

最近读书很少,从上一本特斯拉传记到现在,已经隔了20多天了,但兴趣点似乎一直比较集中,都就聚焦在了科技和创新这两个领域。一直隐隐觉得,我们正在迎来一波大的创新浪潮,移动互联网并不是互联网的升级版,其意义很可能类似于苹果之于IBM的大型机,IBM的CEO曾经认为全世界对电脑的需求量大概是5台,但沃兹和乔布斯的苹果2在当年就卖出了31万台。互联网时代形成了以BAT为代表的三巨头,他们几乎垄断了PC端的流量,但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态系统,因为智能终端已经不是简单的信息处理和传递的工具,而是开关、是诊断器、是测量仪、是温度计,总之,是我们的随身的智能工具,往小里说,它已经深深地介入了我们的生活,从大里说,它是我们感官的延伸。所以,我很希望从交流电和无线电的特斯拉时代,从硅谷的变迁中得到一些启发。关于硅谷的文章和书籍早已经汗牛充栋了,但最值得读的还是吴军博士的《浪潮之巅》和大卫卡普兰的《硅谷之光》。《浪潮之巅》像一部硅谷的史论,高屋建瓴,纵横捭阖,从宏观上描述了互联网和IT行业在硅谷的兴衰轮替。《硅谷之光》更像是一本列传,从大量细节中刻画出硅谷伟大公司和创业英雄的前世今生。今天就记录书中印象比较深的几个关键词吧。特曼:斯坦福大学教务长,硅谷的缔造者,通过承接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为斯坦福打造了一个现代化的技术学者队伍,使斯坦福大学成为了高科技人才的孵化器。他的两位学生帕卡德和休利特,后来创办了硅谷的第一家世界级企业惠普。肖克利:硅谷的先知,伟大的物理学家。在20世纪40年代领导了最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直接促成了晶体管的诞生,并因此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家。离开贝尔实验室以后,在特曼的帮助下,创办肖克利实验室,并招募了诺伊斯、摩尔等一批极客型的创新英雄,但肖克利自己在商业上的作为更像是一个笑话,因为性格古怪,最初的合作者纷纷离职。肖克利是硅谷的摩西,他带领大家分开了红海,但没有走出埃及,他的追随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个个超越了他,原本应该成为硅谷象征的他,却连一座以他的命名的图书馆也没有。仙童:肖克利实验室的叛逃者创立,硅谷第一家有极客气质的公司,是硅谷文化的缔造者,也是硅谷第一家被不合理的股权结构玩死的公司。离开肖克利实验室不到一个月,“八叛逆”通过阿瑟洛克的牵线拿到了菲尔柴尔德摄影器材公司150万美元的投资,协议只有一项附加条件:如果公司获得成功的话,摄影器材公司将有权以预定的价位在5年内买断创业团队所持有的股份,预订价位是300-500万美元。这笔钱足以让“八叛逆”的每个人成为富翁。后来仙童公司果然蒸蒸日上,摄影器材公司也如愿收购了仙童,但东部文化和加州的散漫风格终于无法兼容,仙童败落。英特尔:离开仙童以后,诺伊斯和摩尔联手创立英特尔。阿瑟洛克:可能是硅谷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人。57年帮助创立仙童,68年投资英特尔,75年投资苹果公司57600美元,获利1410万美元。KPCB:第一家将风险投资行业制度化并保持其模式的公司。就像硅谷的很多其他公司一样,KPCB也承袭了仙童的血统,创始人克莱纳也是仙童公司的“八叛逆”之一。1972年,克莱纳和惠普高管铂金斯一起创办了KP公司(Kleiner Perkins),随着弗兰克考菲尔德(Frank Caufield)和拜尔斯(Byers)的加盟,KPCB宣告成型。KPCB最初的投资项目很可笑,这些可笑项目包括:一种将雪橇和摩托车结合起来的交通工具,一家翻新球鞋的公司,这两个项目亏掉了65万美金,第三个废弃物处理公司又在三年内挥霍了100万美金,一家叫做Dynastor的软盘公司让他们亏损了50万美金。直到1973年,来自惠普的电子工程师特雷比格投资Tandem,并最终在1977年的上市,才让后来硅谷最著名的风投公司第一次获得了回报。1976年,投资基因泰克公司的的20万美元到1980年获得了1.6亿美元的收益,KPCB从此奠定了在硅谷的地位。约翰多尔:KPCB八九十年代的领导者,先后投资太阳公司、康柏电脑、赛门铁克、昆腾和莲花软件,是名符其实的风投之王。不同于传统的风险投资人,多尔第一个发现了硅谷作为新经济革命中心这样的事实,以流水线式的方式对硅谷企业进行大规模投资,并取得丰厚回报。他认为硅谷并不仅仅是高科技的温床,还是一种思维方式,正是这种迥异于其他地方的思维方式造就了硅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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