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书评

出版社: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10-10-29
ISBN:9789861203669
作者:蔡智恒
页数:224页

有种难过

超喜欢这本书,每次看都会眼睛湿湿的,尤其是蝙蝠。自己经历过两次亲人的离世,虽然不是特别的亲,但是那种离别,就是一种永远的见不到,心中会有种莫名的痛。有的人会问,为什么是蝙蝠,而不是其他什么的动物。我觉得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在寄托一种思念。泪腺发达的人,看完会有种久久说不出的感伤,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求人之水的结尾

其实这个故事讲到 台版麦田的第206页,到这里结束故事就好了。蔡从日本回来,然后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到这里,打住,结束. 有时候,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需要一个美满的结局。 不完美留下的是一个让人更多思考,幻想和起着鸡皮疙瘩感动的结尾。 就让韩英雅对‘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好了; 就让她在找到solution之后,也找到了她自己的真正的幸福; 就让'我'只是一个solution的临时替代品; 就让'我'只是一个韩丽亚生命中的过客吧; 就让'我'在心底默默的祝福他们; 就让故事到这里结束吧

于平淡中诉说感动

书中三个故事,给我触动最大的是第二个。之前有一部电影叫《忠犬八公》,朋友看得泪流满面,这一次,看这个故事,我差点哭出来。很难想像一只狗究竟要用怎么样的心情终其一生陪伴在主人左右,那十几年是一只狗的一辈子,它把它最美也最珍贵的生命给了这样两个人。爱情的世界里,如果遇到那样一个愿意陪你走过漫长一生的人,该是何等的幸福呢。。。

养狗是一辈子的责任——《米克读后感》

米克是一只狗,一只品种为“mix”的狗,即杂种狗,毛长,对外人很恶~在米克之前,有一条黄褐色短毛狗——小黄“小黄其实是爸爸养的,据说他希望让家里三个小孩接触狗、爱护狗。他说爱护狗的人会比较善良,也会从狗身上学会忠诚、尽责等特质。”小黄会每天陪妈妈去市场买菜,妈妈买菜时,它在菜市场门口等待妈妈,妈妈买完菜后,再陪妈妈回家小黄会每天在我放学快要到家时扑出来12岁已经成为老狗的小黄失踪了三天,后来爸爸从是禁地的地板下面的空间抱出了小黄的尸体,没人知道小黄为什么会跑到那个地方~~小黄陪我度过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它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小黄的离去,对我而言像是失去至亲和最好的朋友,我悲伤不已。那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的“死别”经验。我下定决心不再养狗,我不想再尝到那种痛苦的滋味。但是后来还是养起了米克很多人养狗,特别是大狗,一开始会觉得小狗很可爱,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小狗很快就会长成大狗,成为大狗以后,要吃很多,家里也要有很大的地方,如果是长毛犬,夏天还要开空调,而且更重要的是,狗很寂寞,它需要主人不时带它去散步,于是,有些人退缩了,以放生之名,将狗遗弃了,说是放生,实际上是让狗等死。养狗意味着要承担责任要定期冲凉、散步、喂食、训练它自己上洗手间、教会它一些基本的动作、在它生病时要带它睇医生,更为关键的一点是,要和它散步,要像朋友般向它倾吐你的心声之余,学会聆听它的需要。一开始三分钟热度时,每个主人都是好主人,把狗当做宠物,做什么都心甘情愿,但慢慢下来,对亲人、恋人都会产生倦怠感的人们也会无可避免地对狗厌烦了,特别是当它们很调皮或者生病时,于是这个世界多了很多本来是宠物的流浪狗~独身时很多问题不是问题,一人一狗反而能够相互扶持但是有了家庭之后,很多现实问题不能不考虑例如家庭准备要孕育新生命前,出于健康因素的考量,又或者怕狗会咬到小孩,狗狗可能要送人。即使狗狗仍能留在家中,但是它的爱已经被分薄了,爸爸妈妈过于保护小孩的动作与言语会令狗狗无形中受到伤害就像米克,它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再进入主卧了,不明白主人为什么不抱抱它了,不清楚为什么想要接近小孩时,主人会如此紧张在陪伴主人,见证主人逐渐走向成熟之时,狗狗也在慢慢老去它会逐渐对很多动作都力不从心,不再飞扑向主人,不会再主动要求去散步,去散步时行两步也会很累,经常想要睡觉某一晚,米克守护在主人的床边,用很忧伤的眼睛望着主人,一动不动。第二天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后来才终于在洗衣机与墙之间堆满杂物的缝隙中找出米克的尸体是它自己选择去那里的“狗知道自己将死时,会用眼神跟主人告别。然后在家里找个最隐秘的地方,孤独地等待死亡。”“一来只剩最后一丝力气无法走远,二来希望死后还能守护这个家。但最重要的是,它不想让主人看见自己的尸体,以免主人伤心。”对主人而言,狗只是生命中某段历程的一小部分,那部分可以被取代,甚至可以遗弃。但对狗而言,主人却是生命的全部,无法取代,更无法遗弃。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心里却只惦记着不能让主人伤心。养狗是一辈子的责任,既然选择了,就要一直坚持下去在买狗之前,这是《米克》对我最大的教训PS:《狗狗与我的十个约定》:1. 在你带我回家之前,请记得我的寿命约有10-15年,你的遗弃,会是我最大的痛苦. 2. 请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了解你对我的要求是什么. 3. 信赖我对我很重要. 4. 别对我生气太久,也别把我关起来当惩罚,你有你的工作,你有你的娱乐,你有你的朋友,但你是我的仅有. 5. 请偶尔对我说说话,纵使我听不懂你说的内容,但我听得懂,那是你的声音在陪伴我. 6. 你要知道不论你如何对待我,我将永远不会忘记. 7. 当你打我请记得,我其实拥有可以咬碎你手骨的尖锐牙齿,只是我选择不咬. 8. 当你责骂我的不合作,固执或者懒惰之前,请你想想是否有什么正困扰着我,或许我没获得我应有的食物,我已经很久在温暖的阳光下奔跑,又或者我的心脏已经太弱或太老. 9. 在我年老时,请你好好照顾我,因为你也是会老的. 10. 当我要捱过最辛苦的历程时,千万别对我说:"我不忍看它"或是"等我不在场才发生",只要有你和我在一起,所有的事都变得简单易接受.请你永远不要忘记: 我爱你.

《蝙蝠》与迁坟

终于,我还是咬咬牙回去书店,把蔡智恒的《蝙蝠》买下了。这是我好多年来买的第一本书。上一本,是他的《暖暖》,那是三年前的事了。虽然书我早看过,而且我没什么钱,但我还是咬咬牙回去书店买下来。为什么?我说,为了写出这篇日志的那第一句话,你信吗?————————————————————————————我不得不说,《蝙蝠》很不蔡智恒。或言之,很不以前的蔡智恒。故事很简单,就讲了一句话:逝去的亲人或爱人会化身为蝙蝠,飞回家看他生前所挂念的人。故事的主要篇幅在于女主人公给过世的父亲迁坟,将父亲遗骨火化后,携骨灰前往佛寺安置。路上遇见熟悉的场景,一一回忆起她与她父亲生前的点点滴滴。你很难不被动容。因为亲情,是任何人都免不了共鸣的。里面的故事,微小、琐碎、平淡,可一个个是如此有力量,穿透你内心坚硬的外壳。我看着文字,用的是闽南话来阅读。因为蔡智恒在文中的对话和独白,极为明显的在用闽南话来叙述。其中况味,一衣带水的我们体会尤深。尤其是在,我刚经历了迁坟之后。—————————————————————————————很多年没去扫墓,算算起码八九年。因而我格外珍惜今年回去的机会,尤其是妈打电话给我说,要给爷爷换风水。“换风水”是闽南的说法,简单说,就是迁坟。貌似闽南的习俗是,初下葬的坟墓历经数年后,便要换个风水。我不大懂,也没多问。只记得这是我经历的第二次了,上一次的印象在好小好小的时候,给谁迁的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而当年广袤的坟场,如今已树立起一座板材厂。这也是很多年来,父辈们全齐的一次了。大伯二伯我爸四叔五叔,全在。还有,大伯母二伯母我妈四婶五婶姑姑。四叔五叔他们早上四五点就开车出发回来。而,孩子辈的男的,就我一个。没办法,堂哥堂弟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学业,较难回来。那天早上,七点多大家就出发了。风大,雨一直下着,很冷。得请村里熟悉换风水的人过来帮忙——主要的,还在于习俗和禁忌,很复杂的一套。比如属羊的不能过来,亲人得看一眼遗骨才能封坛,磕拜、烧香、守骨灰、挑担子、烧风火炉、在遗骨盒上书写……需要老江湖。由于雨大,我们撑开一大片雨布,为拾骨的他们挡雨。拼回人形,擦骨、接骨、描骨、入坛……我不知道,当奶奶和父辈们历经十六年后,再看到墓中的爷爷,心情是怎么样。我看到风雨中,奶奶默默地看着她的儿子们耐心地擦拭着爷爷的骨头,一言不发。她一定感慨万千,眼眶红了一圈,泪水泛滥着没涌出来。那年七岁,我看着爷爷下葬在这里,今年我二十三,看着他出来,肉身已亡。关于生死,关于人生,关于追求,一瞬间竟不知道要想些什么。我的父辈们挺淡定,行事从容。可我知道,他们一定回想了太多,感慨了万千。在前往竹子山的路上,我和他们一起守着爷爷的遗骨盒。就跟《蝙蝠》中的女主人公一样,过了一个个熟悉的他们与爷爷发生过很多故事的路口。我在揣测,当时的他们,内心里是不是在一个个路口处对爷爷说着什么。爷爷在生前就决定要葬在他母亲身边,所以爷爷去世后,太妈坟边也早就为他留了位置。这次过去,就是掘开空坟,将爷爷永久陪在他母亲身边。爷爷绝对没想到,十六年后,人要死已经是死不起了,他当年一定不知道以后会有“天价墓地”这种名词。又是复杂的一套程序后,老师傅让五个儿子围着遗骨坛和风火炉,振振有词念着什么,然后入土为安。再将坟墓水泥修缮后,一番“献纸”、祭拜,奶奶要挑着祭祀东西下山,才打道回府。回到老家,奶奶对爷爷说:“我们,回到家了。”之后,再挑着担子,去到家族祠堂再祭拜一回。就宣告完成。悬在他们心头十六年的一件大事,终于落了下来。————————————————————————————————————所以看完《蝙蝠》后,我就在想:爷爷当年有变成蝙蝠回来看我们吗?我没印象。我估计他们也没印象。因为我们那是没这个传说的。我能记得的是那天深夜,接到爷爷病逝的消息,车路上的我们一家五口,坐着爸爸的摩的回到老家。一路上的夜风很诡异,沉闷得让我不知所措。之后是热闹的、复杂的多天的下葬程序。记不太清,但我知道来送的人非常多,爷爷为人正直,村里非常有威信。有录像成碟。多年后我读高中时,曾播给奶奶看过。她的眼角止不住泪水。《蝙蝠》的最后,告诉了我们作品的主旨:无法见亡者最后一面,生者一定会终生遗憾和悔恨,而且生者会认为亡者也一样遗憾。当蝙蝠飞进家里,生者和亡者见了面,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悔恨了。这个传说,其实也就是一种心情,一种想要抚慰生者和体恤亡者的心情。—————————————————————————————————————这种心情的缘由,在于心疼的爱。很多时候,我们会代入他们的角色,心疼他们,替他们难受。因此,我们需要蝙蝠。抚慰生者、体恤亡者,都只希望人要在生活中往前看,往快乐看,继续在追逐幸福的路上努力、奋斗。如果,你需要,请给自己一只蝙蝠。

隔不断的那些

那个和书同名的短篇看得我在公交上很没形象地流泪不止,看着女主角回忆从前的阿爸,温暖的手掌牵着她坐自动扶梯,牵着她去上学,在她背后10步以内陪着她到学校。看着倔强的她与母亲在葬礼之后怄气,直到有一天忽然醒悟,母亲那么坚强地抚养他们姐弟长大。看着她对着弟弟酷似父亲的脸流眼泪,说着自己没有尽到姐姐责任的悔恨。不知道为什么感同身受,亲情那么隔不断,不管你是不是对着自己最亲近的人发过脾气,摔过东西,离家出走,但是听过他们的叹息,知道他们对你的担心,一切似乎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不管于你还是于你的家人也许都是如此。看着蔡先生写的那些细节,我想到了那个看着我长大却已经离开我三年的老人。生前她总是满脸褶子笑开花地看着我给她买奶茶,买小点心,还硬塞给我钱要我收着。大学的时候去参加亲戚的婚礼,我恍惚想着如果奶奶能够等到我结婚的那天,也坐在席上,也会笑的一样开心吧。可是,她没有等到我用工资给她买吃穿用的,没等到我挽着一只西装袖子巧笑嫣然,甚至没有等到和我们一起搬进新的住处,就先一步离开了我们。我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我也没有在她走以后被托梦,没有看见过奇怪的动物飞进我家。大概,她是怕我们担心她,所以什么都不肯让我们知道。我总是想起她在我小的时候牵着我的手去幼儿园,还没开门的时候把我放在门卫室,给我买泡泡糖让我等着。在我任性地想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无奈地答应我直到看到我笑起来的样子。我还记得她为了带我去上乒乓课,被教练推训练室的弹簧门时撞到额角,那个疤后来一直都在。我总记得她在爸妈要训我的时候护着我,从小到大一直如此。可是你为什么都不来看我,是为了惩罚我因为工作2年都没去宝山看你吗?奶奶,你在天堂过的好吗?有没有人陪你聊天,陪你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我很好,爸妈也都还不错,就算我现在在感情路上不停地犯着2,以后如果够幸运,结了婚生了孩子,我也一定会带着他们来见你。我想我也会找到一个像静慧的老公那样那么契合自己理解自己的人,孩子也会健康地长大。奶奶,你放心吧。其实我知道你一直都最舍不得我们,对不对?我好想你。敲字的时候忍不住地在哭,楼下的孩子唱着我们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流传的童谣,渐渐回过神。

真情

能够写真情的作者不多了。而且出道时间这么长,读起来感觉依旧的作者也不多了。看哭了。我觉得这就够了。父母,永远是我们最爱的人。值得坚持他的作品。从第一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到现在。从初中到现在工作三年。能够在这个大环境下不改变自己,坚持自己。这就够了。

男人的感情在一生当中都是专一而不变的

男人的感情在一生当中都是专一而不变的。试证明之。当男生 17 岁时,喜欢20 岁左右的女生;当男生念大学时,也是喜欢 20 岁左右的女生;当男生成为 30 岁的男人时,依然喜欢20 岁左右的女生;当男人老了,变成 60 岁的糟老头时,还是喜欢20 岁左右的女生。所以男人的感情在一生当中都是专一而不变的。故得证。——《求人之水》自高二那年读过表妹借我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开始,我似乎已对这个昵称“痞子蔡”的家伙产生了“专一而不变”的情结。那时,藉网络初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风靡校园,我后来还专门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收藏。日后陆续又借阅过《雨衣》、《檞寄生》,大学时买过《夜玫瑰》,读研时,在三星i85里读过《暖暖》、《回眸》,所以当去年在豆瓣上得知其又有新著面世,马上加了关注,可惜迟迟不见陆版上市。前日赴澳门,在书店里见着了,薄薄一册索价80港币,没舍得。晚上回来上网一搜,已有下载,遂download进手机。三部短篇,半天看完。《米克》写人与狗的感情、《蝙蝠》写亲情,最后一部《求人之水》自然是其最拿手的爱情。谈不上新意或突破(作者前言亦有交待),其实我早就不期待什么(善良、单纯、轻松……够了吗),前面说过,只是惯性,对这个台南的工科男。幽默的句子还是有的,如前引。顺手google一下他的照片,微胖、中分、戴眼镜、笑嘻嘻,和我想的不大一样,在我印象中,他应是2000年全国大专辩论会东吴大学老三的模样。

闻到记忆里你的味道

你是邻居半夜从街上捡回来的,送给我家收养。那时候我14岁,你6个月。那时候的你,白色的,很小的一只,脖子上有一个银子做的铃铛。因为是捡回来的,所以不知道你的品种。毛色很纯,耳朵很大,眼睛很黑很亮,牙齿呲着,尾巴翘起来像一朵散开的大花,我想你也和米克一样,是一只杂交的狗狗吧。你叫张小豆,是我妹妹。刚开始在我家的时候,家里所有家具都被你咬过了,后来连我所有小型的布娃娃都拿给你磨牙用。你会把它们当做假想的敌人,自己排练模拟实战对它们进行征服和撕咬。后来教会你拿拖鞋来,不要换鞋的时候你也自己咬着拖鞋满屋跑。带你去外婆家玩,给你说这是外婆,你一下子就记住了,外婆说,豆豆跟我出去玩,你就屁颠屁颠的跟着跑了。爱你不是因为狗的忠诚、顺从、可爱,而是真的把你当成我家的一个小女孩子。 你很会撒娇很会讨人喜欢,趴在我面前,眼神天真的看着我,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发出细细的嗲嗲的声音,或者用两只后腿站起来,毛茸茸的爪子向我作揖讨要吃的。你是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每顿饭只吃肉和火腿肠,洗澡用的是海飞丝,全身的毛真的会柔滑亮泽哦。每次给你洗澡都要我和妈妈一起,你很乖,洗完给你用吹风机吹干的时候,你都半眯起眼睛,非常享受。每次你不去卫生间上厕所而是在客厅尿了的时候,爸爸都会打你,你就尖叫着飞快的躲进你的窝里,可是你还是很喜欢爸爸,而且喜欢主动去招惹他。你常常会自己找个舒服的地方趴着,姿势气质极其妩媚,伸懒腰的时候,你前后腿都伸直整个趴在地上,眯着眼睛仰起脑袋,两只前爪交叉着使劲儿向前推,懒懒的样子,大家都说你太有女人味儿了。你一个人发呆的时候,眼神特别忧郁。我写作业的时候,你就趴在我的腿上,我开心的时候,你热情的来找我玩,我难过的时候,你安静的趴在我身边,听我向你倾诉。那个时候的你的聪明忧郁简直和我一模一样,我爱惨了你,连去学校办黑板报都要带着你。每一个周末的早晨,我还在睡懒觉,你就一路铃铛叮铃叮铃的响着跑到我的卧室前,爪子挠着门,急得直叫。我打开门,你就几个助跑,熟练地跳上我的床。带你出去散步的时候,妈妈说你是只胆儿大的狗狗,因为你从来没有夹着尾巴走路过,看见了比你大好多倍的狗,你也一样主动扑上去。同学来我家玩,你见了都凶狠的大声吼叫,可是又不敢真的扑上去咬人,所以我的同学都给你取个外号叫扎势(陕西话,大概是外强中干,只敢摆架子不敢真刀真枪的意思)。你简直有所有女性的通病,吃醋和嫉妒。有一次从朋友家抱回来一只刚满月的小狗玩,我们暂时都把注意力放到小狗的身上了,被冷落了的你急切的仇视的把他往门外赶,还失手弄伤了小狗的一只眼睛,后来我和妈妈给他治了好久才把眼睛治好。后来非典爆发了,妈妈是学医的,她说这种病是会人和动物之间互相传染的,那时候我恰恰感冒发了烧,于是就把你送给别人了。那天中午放学回家,你已经不在了,妈妈说开始还怕你不肯跟人走,结果别人拿着火腿肠给你吃,你就跟别人走了,你一直都是一只这么好吃的狗狗呢。后来听说你在别人家也过的很好,后来听说你做了母亲,再后来再也没有过你的消息。这样也好,我会觉得你一直活着,和我一样。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它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张小豆,你在我家一年,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养过狗狗。现在距你离开我家已经八年了,这期间我无数次的对别人说起你,给他们学你伸懒腰的动作。八年来,我从未给你写过一篇文,可是我一直很想念你。我始终觉得你和我的灵魂是相通的,我再也不会有一只狗狗像你一样。八年来,我的记忆里一直有你身上的味道,无论何时何地,每一次想起你,鼻子里都还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那么清晰,从未散去。

痞子蔡不是蔡智恒

这本应到是一篇书评不过最终成型时,或许会变成回忆录也说不准我写字就是有这样的坏毛病一直自诩为文艺青年,但别人问我最喜欢哪个作家的时候,我总是默然老妈是老师,所以认字很早,小学三年级已经可以磕磕绊绊地读长篇小说。不过那时还没搬到县城,住在村上,读物除了老妈的几本教材,就是村小图书馆里为数不多的存书,大多是红色经典,没有武侠更没有言情。记忆里完整看完的第一本小说是《第三条毒蛇》,讲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同胞和“汉奸”之间的斗争。那时年纪很小,看完之后夜里时常梦见汉奸从窗户、墙上或天花板上的缝隙中把毒蛇放进来,毒蛇蜿蜒前行滑溜溜爬上我脚心,嘶嘶吐着舌头的噩梦。恰好那阵子还有一部有关蟒蛇的电影上映,大人们约好在邻居家看碟片,因为怕吓到小孩子所以我被丢在家里和外婆作伴。可能电影太震撼,回来后四五个大人聚在我家津津有味地谈论里面蟒蛇吞人的场景,配着“哎呦,真瘆人”的叫声和肢体动作——他们忘了还有个孩子在场,这个孩子偏偏天生是个幻想狂——我钻在被窝里听大人们讲完整个电影情节,晚上便梦见十几条蟒蛇从床底忽然窜起来,然后一口把我吞掉。于是从此落下怕蛇的心病,走在草多的地方,总是担心会不会有蛇在偷偷滑行。我深深记得我是从那时开始怕蛇的,因为记忆里更小的时候,曾在姑姑家的旱厕看到过一条小蛇,我当时并不紧张害怕甚至觉得小蛇十分可爱与它对视几分钟。好吧,果然又偏了。小学阶段我几乎读完了所有叫得上名字的红色小说,《红岩》《苦菜花》等等,也时常被小说里的英雄感动得眼泪鼻涕一把抓。不过因为年幼,在意的只是书中的情节,从不会在意作者是谁。因此,那时我并没有什么最钟爱的作家。念初中时正是郭敬明、韩寒大红特红的时候,尤其郭敬明,几乎人手一本。最先读到的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被顾小北感动得稀里哗啦,后来陆续读了他的散文集和其他小说——必须说,那时候的郭敬明故事写得的确不错,最起码他迷倒了我,导致一段时间内我也很喜欢用无数形容词堆砌句子的坏习惯,惹上了动不动就明媚忧伤的坏毛病。那段时间,痞子蔡也已经在网络界火成了一个球(尼玛终于写到痞子蔡了!!!!!!!!!!!!!!!!!!!!!!!!!!!!),不过那会的网络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我所在的初中又是以军事化管理著称的私立学校,很少时间可以接触网络,所以对“痞子蔡”这个称号一点也不熟悉。初三搬家到县城,表哥来一中复读借住在我家。一次我从他书桌里翻出一本名为《夜玫瑰》的小说,黑色封皮,中间一朵红玫瑰,说设计简单可玫瑰颜色在一片黑色包围之下又显得太过绚丽,不过倒挺有当时非主流的各种“悲怆”感觉。那时痞子蔡已经慢慢走下网络,开始在每本小说后标识“蔡智恒 著”所以《夜玫瑰》是我接触痞子蔡,哦,不,是接触蔡智恒的第一本小说。与郭敬明的华丽风相比,蔡智恒的文字很干净也很单纯没有绚丽的堆砌如山的形容词,所有的句子都采用平铺直叙的方式写出来,经常使用短句,时常没几个字就是句号,甚至一行就是一段。我曾跟朋友开玩笑说,蔡智恒是在用诗歌的篇幅赚小说的钱,出版商摊上这样的作家真的是赔惨了。也许是因为年长一点的关系,蔡智恒所写的故事更多的是写生活,人物主线不多,通常只有两三个。通过描写两三人之间生活的细节来带领读者入戏,让读者像是主角朋友在他们咫尺之外旁观一般,对男女主角的所有举动都抱以“了了”的亲切感。我曾因小狗在男主角裤子上咬出的北斗七星笑了一个星期,这样的细节可以很容易让读者接受到文字中的小情绪。细节取胜——进大学之后,专业课老师时常这样跟我们讲。《夜玫瑰》之后,我爱上了这样的文字表达方式,于是接着把表哥那里所有的“蔡智恒 著”搜刮来偷偷藏在课桌里看了个干净。爱尔兰咖啡 槲寄生 亦恕珂雪等等等等我从那时爱上了“蔡智恒 著”只是“蔡智恒 著”总给人不温不火的印象,与郭敬明绚丽如毒药一般的文风比对起来,在学生群体里总是会落于下风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别人问及最喜欢的作家,我总是会说是郭敬明这样 回答无疑会得到“真的吗?我也很爱他!”的大声回应于是我越来越接受我喜欢郭敬明这个事实,新浪的博客就是为了方便给他留言开设的很多年后我知道这种跟风做法有一种专业说法叫“沉默的螺旋”复习班时,我甚至用钢笔把《悲伤逆流成河》一整本书都抄录了下来好疯狂的曾经,哈哈期间因为郭敬明,我甚至看完了韩寒和安妮宝贝的所有作品(当然也看了不少张小娴饶雪漫之类,总之高中看的书都很杂,名著也看琼瑶也看言情也看武侠也看玄幻也看文学也看,乱七八糟)与此同时,蔡智恒以每年一本的速率出新作品,每本我都会看,看完再轻轻把它放在一边因为它真的很平淡,平淡到看完后什么都不记得《孔雀森林》应该是我大学之前最后一本“蔡智恒 著”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感觉蔡智恒在经历长时间平淡之后忽然不太淡定了,选择向商业化妥协,一本书中读出了太多的勉强我不喜欢这本书于是之后便不再看蔡智恒大学之后似乎也很少再听到他出书的消息几天之前上豆瓣,忽然看到在“我想读的书”列表里有《蝙蝠》,出版日期是2010年十月忘记什么时候收藏的不过勾起了我读蔡智恒小说的欲望,于是便去网上down来看~~~~~~~~~~~~~~~~~~~~~~~~~~~~~~~~~~~~~~~~~~~~~~~~~~~~~尼玛原来现在才写到重点!!!!!!!!我果然低估了自己的偏题本领啊混蛋!!!!!!!!!!~~~~~~~~~~~~~~~~~~~~~~~~~~~~~~~~~~~~~~~~~~~~~~~~~~~~~三个短篇合集成书米克 蝙蝠 人之水依旧是平铺直叙的写作方式,没有大的情节起伏也没有大的情绪起伏就仿佛是一个旧友,久别重逢后拉着你的手把这几年来自己所经历的故事讲给你听书名选用了第二个短篇《蝙蝠》的名字其实若我来选择,我会选择用《米克》来做整本书的书名因为三个短篇中,最打动我的是《米克》一条杂种狗,陪着一对小情侣度过初入社会不稳定积极寻求立足的最最艰难的岁月,生命最后阶段因小主人的诞生而被女主人疏远,最终孤独辞世这对小情侣普通得可以被套在世上所有的男女屌丝身上他们没钱买车买房,没钱办豪华的婚礼,没钱用高级的防盗设备但他们积极乐观,对未来充满希望二手房就够了,婚礼只要有双方父母和亲朋在场并祝福就够了,没有防盗门养条叫“米克”的杂种狗也不错筱惠身上贴了贤妻良母的标签一般,她拥有所有男生都期望自己另一半能够拥有的美好品德每次“我”有压力有烦心事时,筱惠总是善解人意地未卜先知,有爱就够了你确定娶我就好了何必在意房子是不是二手戒指是不是钻石筱惠的好,让我希望把世间所有的幸运都赠予她可偏偏这样的好女孩,在结婚之后遭遇两次流产第三次怀孕,筱惠疏远了已经享受八九年儿子待遇的米克原本夜里总是抱着米克睡觉,现在却在卧室门外竖起了隔板,阻止米克接近一直到米克寿终正寝-狗知道自己将死时,会用眼神跟主人告别,然后在家里找个最隐秘的地方,一个人孤独的等待死亡。-为什么要找家里最隐秘的地方?-一来只剩最后一丝力气无法走远,二来希望死后还能守护这个家,但最重要的是,它不想让主人看见自己的尸体,以免主人伤心米克死之前,曾固执地竖直了身子在隔板外遥遥望着筱惠整整望了一夜它在用它的方式告别然后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费劲全身力气躲进洗衣机旁的缝隙我被米克如此壮烈的告别方式震撼到,抑制不住泪水,终于在嘈杂的公交车上大哭起来-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它陪你度过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其实人又何尝不是我始终相信,每一个在自己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带着特殊的使命而来,他们陪着你度过艰难或美好的岁月,让你懂得生命的哲理,完成使命后迅疾离开。每一个人的出现都是有意义的,所以应当格外珍惜-如果我下辈子无法当人,我希望变成一条狗,陪在你身旁-你下辈子只想陪我十年吗-虽然只有十年,但却是我全部且毫无保留的一生相比起《米克》,其它两篇给我的感觉甚是淡淡于是《蝙蝠》一书,在我的理解里,便只有《米克》看完《蝙蝠》,不知怎的忽然想起大一在一个文学社团面试时,曾被问到最喜欢的作家是谁的问题当时郭敬明的商业化已经膨胀到让我鄙视的地步,而韩寒安妮等人,却又算不上绝对的喜欢,想到众人可能写知名大家之类的任务,于是我独辟蹊径写下了蔡智恒的名字于是面试的学长很是不屑地“切”了一下,然后说:原来你钟爱网络文学啊其实当时很有扁人的冲动,我猜他根本不知道蔡智恒是谁,如果不是因为我特别注明痞子蔡的话我记得曾反问他看过几本蔡智恒的小说,他回答只知道《第一次亲密接触》。果不其然。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一直都没有完整的看过,这部让蔡智恒一炮而红的小说,其实并没有真正体现出他写作的风格痞子蔡并不能与蔡智恒直接划上等号,痞子蔡不是蔡智恒我最爱的是《红玫瑰》《爱尔兰咖啡》以及现在的《米克》淡淡的文字,淡淡的情感我喜欢这种平铺直叙的方式但经历过这么一次折腾,之后我一直都不曾提起蔡智恒别人问我最喜欢哪个作家的时候,我信口胡诌说是巴金,为了对得起这个答案,还专门跑去图书馆借了几本巴金的书,读完却并没有特别欢喜的感觉于是这几年,有人问我最喜欢哪个作家,我总会说,都可以没有特别喜欢,没有特别讨厌直到读到《米克》忽然发现,蔡智恒的文风依旧是我最喜欢的两三个逗号之后的句号圆的好可爱,一句一段的样式显得卷面多整洁。用诗的篇幅赚小说的钱,蔡智恒你真的是贱透了!

但求人之水

第一次买了台版的痞子书,等了一周多的时间。到手的新书有点舍不得开封,等到晚上开打看书的时候,才发觉台版的书虽然贵,但是做工很认真,很细腻。相比较之前买的简体版的鲸鱼女孩,那只是粗糙的感觉。不过就像痞子说的一样,不要做太多的考究。我们都知道这只是手段,虽然看遍了他的全集,但入手的书,还是引起了对台湾这个小岛的遐想。跟痞子联系上的关键词大概有这么些:忠孝东路、野狼机车、咖啡、土风舞、海、XX生于屏东、XX在台南、XX在台北、成大校园、捷运、月台、下雨、网路,还有爆粗的干、歹势,跑龙套的各色动物等等。十几年来,痞子一如既往地用这些具有台湾特色的东西,为我们勾勒出了独具岛内特色的风情,虽然他是一如既往的写着纯爱小说,或者说他是一如既往地写着被我们冠以“纯爱”头衔的小说。他笔下的这个小岛,“麻雀虽小,五脏也俱全”,上世纪的亚洲小龙,既有很多很有现代化的气息,也保留着各种古典风尚,而且结合得很有默契,在大陆的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个人认为还是稍逊一点。作家,一开始就努力地追求着要营造起属于自己的风格,形成自己的风格后,又要重新努力改变自己的风格以谋求突破的表现。这样的确很累,往往我们在看作品的时候,习惯地无以复加地把某个作品简单地归结为“浪漫主义”或者“现实主义”,这样确实会给作家或者文豪们带来或多或少的困扰,因为写作者确实也不喜欢被某种范围或者框框束缚了,限制是少不了的。痞子应该也是一直感觉到的这样的困扰的,《米克》和《蝙蝠》可能有这样的成分在内,也可能是作者单纯要写点不同以往的东西,说点不同以往的话而已。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回家的脚步太闷了,换种步调走路而已,但其实路是不会变的,方向也不会变,只是脚步变化了,也许我们听着这样陌生的脚步声,但那个走路的人,还是我们熟悉和喜欢的人。痞子这样说了,他只是一个网络的写作者而已,不求太深的文学造诣,只是单纯地写作抒情而已。“我手写我心”,其实这样已经足够了。网络时代日新月异的今天,其实人人都是写作者,而作为写作者,不应该过于在意现实的各种本本框框,写出点属于你自己的东西,那样你就已经成功了。姓蔡的人,心思的确是蛮细腻的,虽然是玩笑,但作者平时也给予了生活小事物的关注。前两个中篇,都有动物的存在,而且动物都和人的情感有一定的连接点。情节都不用在复述了,狗狗米克的无私忠诚,却跟女主人的儿子的出生带来了冲突,相信挺多家庭会有这样的冲突,不过可能不是狗,而是兄弟姐妹之间,到最后米克的离世,都存在着很深的感情。也许有的人不喜欢狗,也许养狗的人都是寂寞或孤独的,但痞子在我们生活之间说点什么,也许这也不是什么警世哲言,只是小小的生活感悟,但它呈现出来了。蝙蝠亦然,类似蝙蝠的传说和翻鱼的传说,我们也有,只是蝙蝠在我们这变成了蝴蝶。小时候爷爷奶奶也会跟我们说,这某某蝴蝶是曾祖母来看我们了,不能抓它之类的,说的也就是一种心情和对亲人的缅怀和回忆,其中包含的辛酸,随着年纪的递增,体悟也会递增。头两篇没有那么明快,而且有点灰色调,这样可以达到抒情掉泪的效果。在看的时候,也确实奏效,看了很感动。少了很多幽默和俏皮,不过更多的关注周围的情感,痞子也是深入了很多。而且不可否认,他笔下的女孩,塑造得很好,等待当兵的筱惠,倔强而善良的静慧,她们都有共同的地方,就是名字起得很好听,而且很合适,而且揉进了痞子的因素在里面,个人认为这因素可以说是观点、向往、希望、情怀种种。不过在求人之水中,痞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幽默,可爱俏皮又人小鬼大的英雅和憨厚可掬的“欧吉桑蔡”,到这里已经是变成“欧尼桑”而不是“菜虫”,菜虫也只能呵呵地感慨岁月的无情了,不知不觉、弹指一挥、已然十年一梦。明菁和荃都退幕了,上场的是生花藤的朝颜。百转千回在欧吉桑这个钓瓶边上缠绕,而大叔跟最近流行的元彬版大叔有得一拼,只是这个大叔更加贴近现实、更加调皮可爱。为了小妹妹,甘愿求人之水来浇灌,自己却忘记了解渴。这个中篇小说中,痞子的口气虽然俏皮,但是隐隐约约也在批判着时下我们所言的各种脑残风,细看应该是可以发掘这层联系。批判流于调皮间,果然很适合痞子的风格。这里面的爱情,也是简单的一元论,痞子依然是时代的弄潮儿,居然弄出了个“手友”或者“机友”,读者没有想歪歪,只是捂嘴笑。捂嘴的时候,也还是会感动,英雅最后变成大叔的女朋友,这个过程才是要表现的,一如既往地追求阳光和真爱。对于朝颜,痞子跟邻里捧来了一抹阳光、一抹真爱,自己舍不得受用,最后朝颜只得更加艳丽动人了。

亲情·爱情

蝙蝠元稹《长庆集》十五《景中秋》诗:“帘断萤火入,窗明蝙蝠飞。” 蝙蝠省称“蝠”,因“蝠”与“福”谐音,人们以蝠表示福气,福禄寿喜等祥瑞。在华夏的文化里,蝙蝠绝对是“福”的象征,这在许多留存古老的建筑,以及砖刻,石刻中几乎处处可以见到,不用多说。但如把人作为蝙蝠来称,则丝毫也没有吉祥的意思在里面,上面的传说已讲得很清楚了。这是在大陆中关于蝙蝠的象征意义,但看过蝙蝠后,有种说法是死去的亲人或者爱人会化身成蝙蝠,飞回家看他生前所挂念的人。这种心情是对死去人的不舍,以及能主动从悲伤中抽身振作的勇气。米克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者爱人,当他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许多小说电影都以动物为主题,《导盲犬小Q》、《忠犬八公的故事》、《万物有灵且美》……富有灵性的那些动物们,安抚了许多灵魂,扮演着心灵伴侣的角色,让人不再孤单,更加勇敢。但是动物的故事不只是感动的,还有很多真实是惨不忍睹的,之前网上高跟鞋虐杀小猫的事件、《海豚湾》就呈现了社会中动物们的地狱。宠物依靠着主人过完一生,但是人的选择却是有很多的,我害怕去养宠物,怕自己辜负了它们,让它们本来就短暂的生命过的很悲惨。也许我有更加有能力的时候不会这样想。求人之水俳句:朝颜生花藤百转千回绕钓瓶但求人之水——加贺千代女人和人之间的遇见是很奇妙的事情。那种求人之水的心情应该就是打动那个女孩的关键吧~

一如既往的喜欢这种平淡,真实的感动

每次看痞子蔡的书,都可以随时放下更随时拿起来,(重点当然是后者)对于我这种看过就忘的人来说很难得,上大学时看了他好几本,前天偶然在图书馆发现,果断拿回家。喜欢前两篇,平淡,真实,感动,第二篇米克,突然想到一句话就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样的人生这样的生活多么的真实,但是一切都在改变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变好。在我们身边的总有一天会失去,一点一点的去珍惜,不要留下后悔和遗憾。

吃鱼不翻鱼表面上是一种忌讳,但其实是一种心情。

「妳聽過一種傳說嗎?」他說,「死去的親人或愛人會化身成蝙蝠,飛回家看他生前所掛念的人。」——「蝙蝠」蔡智恒我只见过一次蝙蝠,是一次在奶奶家,江南小县,并没有这个传说,所以当我和奶奶两人在三楼的楼梯转角上看到那只倒悬的蝙蝠时,奶奶让我关上楼道门,自己拿起一根竹竿,在门背后我听到蝙蝠发出的吱吱叫声。距今约10年,脑中这幅画面还是很深刻。看完这个中篇故事,我开始相信这个传说,那个关于蝙蝠的传说和吃鱼时不翻鱼的忌讳一样,其实也是一种心情,一种想要抚慰生者和体恤亡者的心情。亡者离开这个世界,必然有很多事无法达成,留给生者无穷无尽的悔恨和遗憾,而且生者会认为亡者也一样带着遗憾和悔恨,当蝙蝠飞进家里,生者和亡者见了面,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悔恨了。蔡智恒笔下的女主角,都带着机灵和懂事,又带点倔强,暖暖如此,静慧亦是。那个豆蔻失了「阿爸」的乖乖女,把阿爸对自己的爱,毫无保留的转交给了自己的妈妈弟弟,她也终于把自己交给了那个如阿爸那样疼她的男人。乖乖女要一个人踏上商场的电梯,扶着扶手,没有阿爸温暖的掌心;乖乖女要一个人背起书包走到学校,回头没有阿爸在不远处跟随;乖乖女要一个人吃刨冰和面,没有阿爸低声问好不好吃……这个乖乖女,一个人倔强的当着别人口中的「铁板女」,只因为集体活动要让阿母增添更多负担。对台湾,时至今日我依然不能明状我心里是怎么一种感觉,半个多世纪前,一些老兵离开自己的家乡,从此客居海峡对岸,数十年未曾见亲人,他们是何种心情。希望他们在台湾都听到了这个传说,希望他们对闯进窗的蝙蝠能触摸彼岸亲人的挂念。看过身边那么多背叛,我早已不相信爱情,「变得实际,也许好也许坏各一半」。但我始终坚定不移的相信,完全能为我付出感情的只有我的亲人,也只有他们让我常常挂念。他们也在生活中挂念着我吧,因为彼此,早已割舍不断。前几天失眠,躺床上的时候想,2年后本科毕业,原本可以及早不要给父母增添负担,却因为自己的选择要让他们多养我两年,但是转念,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回头了,抛弃了那么多,再放弃这条路,就真的一无所有了。穷的一塌糊涂,却做梦买下大海,我希望自己好好努力,报答赋予我生命的人。我了解生老病死,但求在有生之年,不要让最爱我的人感到失望。

成长

从痞子的第一本书一直看到现在,每一本都没有错过。一直这样看过来,直到今天看完繁体字的《蝙蝠》,突然发现这十年以来我们都有了那么多的变化。《蝙蝠》这本书集合的三个中篇都与之前的风格大相径庭。渐渐褪去了以前那样犀利却又幽默的文字,变得越来越朴实。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也从当年《第一次亲密接触》里读大学的痞子蔡到后来《檞寄生》里面博士毕业的菜虫,再变成了今日接近四十岁的欧吉桑。我们都看得到,作者年龄的日增。与此同时,我们的青春年月也越来越少。这样的岁月之痕,在我们父母的容颜上更显得深刻。以前在蔡智恒的笔下,爱情可以说是唯一的主题,但是我想在爱情主题的小说上,他永远也可能超越不了《第一次》和《檞寄生》这两座高峰了。而这一次,不得不承认,他有了突破,我心甘情愿地被这样的朴实的文字征服。爱情小说看得多,自然有了抗体,但是亲情却永远是我们都放不下的心伤。《蝙蝠》,就是向着我们心里最柔软的这部分戳去。我几乎从来没有读哪一本小说,会像读《蝙蝠》这篇作品一样,看个几行或者一页,就得停下来休息一下,内心好像被翻搅一般,心痛得让我想要有哭的冲动。只能一段又一段地往前推进,我实在是很怕看得太快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在教室里面痛哭起来。本来有很多话想要说的,打到一半发现一想起一些事情就会难过得写不下去。所以写了又删,删了再写。我现在终于决定放弃写下那些文字。我只能说,这真的是一部很好的作品。父母恩重难报,痞子蔡都不年轻了,何况我们的父母。我们的成长,于他们来说就是日渐年迈。这个世界,永远真正想着自己护着自己而不求任何回报的,唯有我们的至亲。惟愿尽我未来的岁月,好好报答他们。感谢他们用沧桑年华换我的成长。

蝙蝠也罢飞蛾也罢,我只是舍不得。

说实在,我对讲诉爱情的故事的书已经看到麻木。惟独永远在亲情的文章面前泪流满面。说起来很夸张,也许有些人看了这书会觉得你怎么能那么夸张。因为我真心的从头哭到尾。小时候,我特别怕飞蛾。但是家里总会飞进来一些蛾子,并且在我身边飞来飞去。我特别害怕,一个劲的躲来躲去,大叫着爸爸妈妈,有飞蛾有飞蛾。这个时候,我妈妈就是坐到我身边对我说,不要怕,那是你外公来看你呢。我就会好奇的问,外公为什么是虫子呢。我妈只是回答我说,你外公想见你才来的。后来长大了,却再也不在乎飞蛾飞进来,会平静将手边的报纸卷起来,将他打死。然后随手丢掉。我想我已经忘记了,忘记了我妈对我说,那是些最爱你的人。蝙蝠也罢,飞蛾也罢。不知道我从哪个年岁开始,终于发现父母开始老去。我一直觉得我爸能毫不费劲的将我扛在肩膀上。我一直觉得我妈总是那样年轻永远都没有白发。可是我真的长大了,我比我妈长得高了,比我爸懂得的也多了。好像是我的长大让他们变老了。看着我父亲站在月台上送我去读书的情景,我真的觉得朱自清的背影,那一幕幕那么真实的浮在我心头上。看着我妈在家为我整理东西的时候,罗嗦我这个罗嗦我那个。我突然就想哭。我知道我是在害怕。我多怕一个不小心,他们就不见了。我不希望蝙蝠来,也不希望飞蛾来。我只想他们一直在身边,骂我也好,唠叨我也好。我只想这样陪着他们。我希望回家,家里永远亮着温柔温暖的光,我希望回家,我妈能催促着我洗手吃饭,说着,你爸给你做了好吃的。我希望回家,我爸看着我吃饭,一眨也不眨,就是一个劲的问我做的东西好不好吃。直到我点头为止。我不相信爱情。因为我始终认为,没有人能像他们那样全心全意付出不求回报。可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是赋予我们生命的人。我真的舍不得。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我爱你们。

回忆是你无法抵达的月光

刚刚才看完,挺感人的一本小说,看了“蝙蝠”我一直在回想我记忆中与蝙蝠的那次亲密接触,它从我耳旁呼啸而过,我惊魂未定。远去的记忆我已经无法想到更多。但是我怀念逝去的人,爱过我的人,他们的离去都让我后悔当初没有能力好好照顾过他们。看到第二个故事“米克”的时候,想到了我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然后就情不自禁的流泪怀念遗憾。那时的自己还太年幼,没有好好照顾它,没有明白养狗是学要责任是需要承担,我的虚情假意和它的离去成了我心中的痛。“求人之水”的文风还是那么淡淡如风,诙谐如初,仿若又回到了看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那种心情,感动一个人不是要甜言蜜语,只要用心,用情,对方一定能感受到

忘记悔恨

“無法見亡者最後一面,生者一定會終身遺憾和悔恨;但是,當亡者化身為蝙蝠飛進家裡相見,將不再有遺憾和悔恨。”其实,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最开始并没有很明白蝙蝠是亲人的化身,来见尚在世上亲人最后一面这句话的含义。开始我还觉得这种说法本身很牵强,只是痞子蔡的故意凑出来的。但是随着情节的深入,随着静慧对于阿母,阿爸的回忆,以及路上那不断的“阿爸,你要跟好啊”,我的心深深的被震撼了。才明白,原来静慧因为没有见到阿爸导致其一直难以忘记此事,悔恨不已,对于阿爸有很多歉疚,而蝙蝠的出现恰恰代表了离去的亲人,纵然亲人死前可能没有机会见到一面,但是死后依然可以有机会再见。才知道,无论这种说法是真是假,代表了一种心情,代表了一种可以替生者开脱负担的方法。或许,已逝的亲人真的会化作蝙蝠,飞回来,在见我们的同时,也让我们自己心中安好。

很感人,情真意切

很少有书像这本能够给我带来情感上震荡。痞子在三篇短篇里面下了很大心力,可以说是他在创作上的一大突破。由爱情到亲情,由幽默到质朴,也许痞子成熟了。读到米克的死,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很久没有这样感动过。因为从米克这只狗身上我似乎看到了我家养过那只大狗,它陪伴了我接近九年。它给了我太多的记忆,一只狗的生命总是太短。。。。

温柔细缓的情感

不知道蔡智恒是不是一个读理工科的出身的人?他书里的主角大多是理工科出身的人。若是,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正是理工科出身,所以文字就显得直白而细软的,让人看起来很舒服,心情平静。刚看完这本书就立马打开电脑上来写下感想。蝙蝠和米克这两篇都让我从头掉眼泪掉到尾。哭点低的人真不应该看,尤其这亲人和像亲人一样的狗狗又戳中我哭点。逝去的亲人会变成蝙蝠回来看想念的亲人。我虽然没有听过蝙蝠这种说法,但是记得以前每逢清明上山拜拜阿公的时候,我觉得那围绕着飞的蝴蝶是阿公,他变成蝴蝶来看我们了,他会保佑我们平平安安的。那是上辈子的亲人变成宠物陪你走过最难熬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很喜欢猫和狗,也许是因为家里从小就养狗的关系,没有把他们当宠物,都是当亲人,每一次他们的离去我都觉得很伤心,但是下一次还是会养。我想我以后的生活里也是会有一只狗狗的位置,是作为最好的陪伴者和倾听者在我身边,不离不弃的。求人之水。我今年二十三岁,但是我一直在等待像珍惜朝颜一样珍惜我的人,不知道我会不会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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