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弥留之际

出版日期:2015-3
ISBN:9787544751430
作者:(美) 威廉·福克纳
页数:252页

内容概要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
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学院对他的评价是:“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书籍目录

“谁”弥留之际
1. 达尔
2. 科拉
3. 达尔
4. 珠尔
5. 达尔
6. 科拉
7. 杜薇•德尔
8. 塔尔
9. 安斯
10. 达尔
11. 皮博迪
12. 达尔
13. 瓦德曼
14. 杜薇•德尔
15. 瓦德曼
16. 塔尔
17. 达尔
18. 卡什
19. 瓦德曼
20. 塔尔
21. 达尔
22. 卡什
23. 达尔
24. 瓦德曼
25. 达尔
26. 安斯
27. 达尔
28. 安斯
29. 萨姆森
30. 杜薇•德尔
31. 塔尔
32. 达尔
33. 塔尔
34. 达尔
35. 瓦德曼
36. 塔尔
37. 达尔
38. 卡什
39. 科拉
40. 艾迪
41. 维特菲尔德
42. 达尔
43. 阿姆斯迪德
44. 瓦德曼
45. 莫斯利
46. 达尔
47. 瓦德曼
48. 达尔
49. 瓦德曼
50. 达尔
51. 瓦德曼
52. 达尔
53. 卡什
54. 皮博迪
55. 麦高恩
56. 瓦德曼
57. 达尔
58. 杜薇•德尔
59. 卡什
译后记

作者简介

★ “神品妙构”20世纪最佳英文小说
★ 翻译家蓝仁哲弥留呕心译作并长文导读
20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属于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 ——哈罗德•布鲁姆
1929年,威廉•福克纳发誓:“我将要写的这本书,要么让我成名,要么我再也不碰墨水瓶。”这本书他只花了六周的时间就神品妙构出来,它就是《我弥留之际》。书名取自《奥德赛》中阿伽门农被妻子杀害、灵魂到达地府时的台词。
《我弥留之际》令福克纳一举成名,是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小说由五十九节内心独白构成,多视角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被誉为“20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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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文/吴情《我弥留之际》,很久之前就已经看过的小说,一本著名的现代小说。版本很多,市面上也能找到很多译者的本子,译林出版社2015年精装出版威廉·福克纳作品四本,对于精装控的我来说,怎么可以错过?!赶紧买来这本名著,重温它带给我的感动。某些读者或许未曾读过这本小说,容我先简述其内容(说内容算不上剧透,现代小说,非亲观其文本不可以领略其内涵、文风和寓意):一个普通农妇艾迪,经过几十年悲苦生活的熬煎,最终撒手归西,然而,膝下尚有五个孩子,心里不忍,只得要求丈夫安斯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杰弗生(地名)与娘家人葬在一起。然而,造化弄人,艾迪死时恰逢天下大雨,次子达尔与另一个儿子朱维尔(艾迪的私生子)驾驶着全家唯一的运输工具——一辆破旧的马车离家在外,辛苦挣钱。三天之后,马车归来,载着艾迪的遗体,踏上了通往四十英里外的杰弗生之路。无巧不成书,去杰弗生的所有桥梁皆被大水冲走,本德伦一家只好冒险,准备涉水而过。结果,意外发生,长子卡什为保护母亲的遗体而被压断了一条大腿,家中唯有的两头骡子溺死水中。然而此时,回头已无可能,只好继续进行,本德伦一家抵押了家里的耕作机、播种机,搭上其他物什,买了一对新的拉车骡子。夏日炎炎,一家人在路上奔波忙碌,艾迪的遗体开始发臭,招来秃鹜抢食,更要命的是,他们所经之处,行人大多侧目,乡邻咒骂,连警察也出面干预。后来,达尔企图放火烧掉棺材,以结束这次旅程,但目的未遂,却烧掉了停放遗体的别人家的仓房。历尽千辛万苦,经过重重灾难,本德伦一家终于埋葬了艾迪。看过了之后,我不禁怆然,但更多的是疑问,为什么所有的磨难全都集中到这一家人身上?为什么品行良善的艾迪最终命运坎坷?为什么一段普通的运送亲人遗体的路程会走得这么艰难?为什么周围的人们对这苦难的一家人很少给予理解基础上的同情?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隔膜到这样的程度?我找不到答案,我的脑子里全是里面的苦难,和被苦难折磨着、考验着的人。我记得里面的父亲安斯,他终日辛苦劳作,脚趾痉挛、扭歪,甚至变形,我看见了他的苦难和他的美德:他俭朴持家,为了一家人不挨饿而事事节省,甚至十五年来不舍得装一副假牙;他为家庭琐事烦心,卡什的瘸腿、达尔的叛逆、艾迪的病症,都使他焦头烂额、心力憔悴。我看见了生活贫苦的他,看见了他在社会最底层的艰难挣扎,也看见了他和妻子间的诺言和情谊(尽管作者强力避免把他们之间的情感写得感性,但我还是读出了那种难舍难分的情感依恋,尽管艾迪背叛丈夫,和别人私会过)。我也记得里面的卡什,他不同于父亲,他身上更多的是美德和优秀的品质。作为兄长,他包容兄弟,疼爱姐妹;作为儿子,他孝敬父母,母亲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他都会放在心上,他最关心父亲,在大雨中,他自己淋雨却让父亲穿上雨衣。我看见了卡什在逆境中的勇敢、忍耐和同情。在整部小说中,他话不多,多数时候是沉默的,但他的“动作最多”,他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家人的爱。现实对于他而言,无疑是不幸的,但他勇于面对并且敢于反抗这种不幸,则是自为的幸运。我也看见了达尔,看见了一颗敏感、孤独的心灵。他为人很是偏执,对某些事物的看法一经固定,便很难更改,他被人视作“神经不正常”,然而,我却看出了他对人性的洞察,他能看到不在场的事情,也能看透别人心里的想法。他在这个故事中,时常为读者挖掘出很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例如,杜威·德尔的怀孕,朱厄尔是私生子的事实等等。这样的人,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就在那边,一边把人性看得透彻,一边希望可以为拯救这种无望采取措施,但最终因为失败导致更深的无助和失落。评论家对于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称道,主要是基于他娴熟地运用了现代派的诸多表现手法(艺术手段),比如内心独白、多角度叙述、荒诞色彩和意识流等等,然而,我更看重的是其中对人性和苦难的考察,《我弥留之际》无疑重估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在这个角度上,我不禁想起了余华的《活着》,都是在检验苦难对人性承受能力,不过,《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伦一家成功了,而《活着》中的福贵却失败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比看《喧哗与骚动》轻松,原因大概是篇幅较短吧,故事大体也是连续的,相当于用多视角讲述了一个线性故事
  •     从语言层面讲算是福克纳最容易读的作品了,但真要深究起来,小说中藏着掖着数不清的神话传说和宗教典故,隐喻、象征更是不胜枚举。一个家庭的衰落,再到结尾的新生,大大小小十余种叙事角度,各自心怀鬼胎的凡夫俗子,从现代角度来看其实并不新鲜
  •     16岁我没看懂,不评分。过几年再看一遍
  •     抓马大戏真好看 喜欢珠尔
  •     多角度叙述实验,复调独白,意识流。在塑造了众多人物形象的同时,与书中人物探讨了关于时间,关于存在的永恒问题。“那些只是把罪过当作言词的人,同样也只会把拯救当作言词。”
  •     读完感触不大,转换第一人称这个倒很有意思。弥留之际是说谁弥留之际呢?艾迪?安斯?安斯固执的把尸体运走,不得不让我觉得他想让妻子远离自己,找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再娶一个新太太罢了。不顾孩子们的死活,自私自利的家伙。人物性格挺鲜明,只是我没有从中得到启发。或者说我可能还没有读懂这本书。
  •     “这个世界不是他的世界,这种生活不是他的人生。” 很多人活在不死不活的状态下,还以为自己活着。无论是愚蠢的活着,还是清醒的死去或者疯掉,一切都会继续,这就是生活。 读福克纳的这部作品,就像全方位看一栋房子的建造过程。
  •     还好坐了一回火车,才有可能读完。最喜欢艾迪的第40节,人都是孤独绝望的。
  •     没看人物关系开始看的,中间找到了二十岁读《喧哗与骚动》的触感。
  •     其实读了译者的序,我就知道这本书我读不进去……
  •     翻译。。。 没有跨越时空的语言。
  •     虽然蓝仁哲在翻译福克纳这方面确实比不上李文俊,但这依然是不错的译本啊
  •     没看懂。。。
  •     入戏难,入了也看不懂,故事倒挺有趣,但看不懂。看了前言才恍然大悟系列,福克纳老头我就服你。
  •     多角度叙述的意识流 留有足够多的想象空间
  •     其实只看了一半
  •     一部杰作,妥妥的杰作。
  •     经典,大师之作 割
  •     因结构类似,很多人说格雷厄姆·斯威夫特的《杯酒留痕》致敬《我弥留之际》,但相比下《杯酒留痕》温暖些,没有像《弥~》承载更大格局象征与讽刺
  •     伟大。
  •     死亡边缘,瘦骨嶙峋的母亲。 开什敲打木头,制作棺材的声音没有止境。 特尔静静地望着,神情中有不能用悲悯简单概括的东西。 朱埃尔骑着马警惕地游荡,时而嗜睡,这似乎困扰了他很长时间。 德威 . 特尔,是在挤奶还是偷情? 可拉念着不止的圣经。 彼保第举着手中的药剂。 惠特菲尔德是在等着什么么。 荒凉的世界土地干裂,湿润的种子们在躁动。 你看到了什么,什么在想什么。 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告诉自己什么,事实又是什么。
  •     写作空间~我想到的,他人都做到了。这部小说的故事构思太巧妙了。
  •     不喜欢翻译!
  •     精巧的结构,细致入微的布局,抽丝剥茧的深入人性。福克纳代表作~~
  •     构思框架精妙 故事情节起伏有度 引人入胜的情节链接
  •     其实故事本身并不精彩,不过福克纳的小说技法确实厉害,略萨确确实实是师从福克纳。《酒吧长谈》应该是略萨发挥了从福克纳这里学到的全部技法再加上自己开拓的新技法的总和的喷薄。有时候讲故事的人能把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讲的让人目眩神迷。福克纳算是这类人的前辈
  •     1 “他们在苦熬”;父亲的恶:偷懒不下地,不下水,买了留声机装了假牙娶了新老婆等等等等。2 内容梳理:一直在把Addie落葬的路上,但所有人都一直在磨蹭着不愿到达终点。正如其中所说,没有勇气开始也没有勇气结束,但一旦开始,就会一心一意坚持下去。/Deway和Tull应该是有兄妹不伦之恋/为什么要把母亲比作鱼和马?/谁说Jewel不爱母亲?如果真的不爱母亲,他早就可以丢下棺材骑着马儿逃跑了。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个家庭,和这群人捆在一起。就像生命,是那么身不由己。我们不可能真正离开。4 母亲说的那个自我分化成三个自我,都不属于自己,值得深思。5 马尔克斯、莫言、余华肯定都有模仿。大火、徒劳:老舍的骆驼祥子、余华许三观活着细雨中;锯木头和百年孤独的寿衣、小金鱼;母亲和牧师:丰乳肥臀……
  •     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怎样,故事平庸,没有什么可读性
  •     从开头到结尾都是给人很阴森的感觉 结尾处噗嗤一声笑出来了。。。。。
  •     彷佛看了一出戏剧。重要的是关于真相的阐述,真相的本质接近于悲剧,却被人性与道德蒙上一层喜剧的色彩,悲剧的表现被淡化,成了平凡生活投下的缩影。第40章后,渐渐剥落的一层又一层真相犹如越来越干净的窗户,望进了所有角色的内心。冷漠又荒谬,一切秩序被打乱,又只是在固定的圆圈里被打乱,又有点可惜。而真相来自于独白的阐述、言词的真实。
  •     我弥留之际,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计划
  •     流水账,看不透,简单重复的生活,无聊。
  •     对于艾迪而言是一次失败的报复,他报复的对象—丈夫安斯不但毫发无伤,还取了新的妻子。而她的几个孩子都在这趟送葬的路途中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传统家庭价值观的沦丧让这个家庭的每个人心中都种下了罪的种子,蚕食着他们的灵魂和肉体。
  •     看完之后,我感到胸闷,这足以证明这是一本不错的书。
  •     我们游离在,自由而混乱的国度。我时常想起穆旦在繁花里的那只手。像是洁白而流动的温柔的河。 福克纳的河冰冷,混乱,拖拖拉拉,然而不知为何总会激起我心里嗡鸣的温柔。
  •     一场艰难的跋涉,经历大洪水和火灾,有自私和斗争,有愚蠢和荒谬,就是没有爱。充满《圣经》隐喻。多视角叙事是福克纳所长。达尔的部分尤为精彩,读来有如诗篇。瓦德曼的痴儿视角也非常独特。
  •     荒诞不经的福克纳南方系列故事。黑色而残酷,围绕一具尸体的支离破碎的异化家庭,死亡是其生活的内核;冷漠的进程中生命在苦熬,也在反抗。达尔这样游离在人群外的孤独的观察者、思考者,自然被当成异类的疯子而不被世人接纳。所以乔治啊啊马丁的分章节POV写法是从福克纳这本书和上本书学来的........?(因为依稀记得他本人提过福克纳对他的影响)
  •     幸福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副假牙,一个工具包,一匹马,一个玩具火车,还有一次堕胎。
  •     每一个小节以不同人的视角来串联起一个关于送葬的故事。写法新奇却有沁入血液的冷漠孤独感。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在任何一个人的回忆中都有一些他不能公诸于众、而只能向朋友坦述的东西。还有一些东西对朋友也不能说。他只能对自己讲,并且要严守秘密。然而,最终还有一些东西他甚至对自己也不敢讲。”当达尔把人内心深处最不堪的东西展露出给他们看时,引起的只能是愤怒与怨恨。最后他被送进了疯人院。
  •     想看一些对达尔与瓦德曼两人的解读分析,一个精神分裂者,一个智障儿童。感觉博士论文可用。
  •     必须的,重译本不愧是蓝仁哲先生的弥留之作
  •     对自己有气!!!
  •     真意识
  •     一口气读到最后,心情就这几个字:卧槽…(
  •     从来都没有堕入凡尘。只有地里生长出来的沉沦。恶是天性使然。善是艰难选择或社会认同需要。#早起读完。蓝老师在书前书后划的重点也是醉了。还是再看一会儿雪吧。#
  •     读完其实人物关系也没搞太清楚,故事荒诞不禁,又愚昧又无知。
  •     故事情节2星(没太看懂,呵呵),写作手法1星。最后,谢谢蓝仁哲译者。
  •     比起福克纳的长篇来我果然还是更喜欢读短篇。零零碎碎在剩余时间里读完,有些粗糙,也读的很累。应该会过一段时间重读吧。浮躁的时候读不下纯文学。
  •     读完这部小说,我有点爱上福克纳的调调了。
  •     不知道为什么读了这个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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