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宪法•人权》书评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108044662
作者:费孝通
页数:104页

宪政漫谈

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写的,先生主要研究的领域是社会学,所以在写法律类略弱。但也是一本极好的常识类读本,很薄的书,短短两个小时就能读完。在过去的两千余年里,我们都是礼治,礼治也是一种秩序,对于统治者而言是好的选择,因为统治成本低,这些关于礼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近代中国经历了深刻的社会变革,从五四以来,孔夫子的种种被逐步推翻,当旧的制度死去,新的制度还未到来,人们就会呼唤秩序。纵观国际环境,有宪法,实行宪政,似乎能把中国人民救出尴尬的境地。最近说到张千帆老师被禁言了,也不知是真是假。宪政似乎成了一个敏感词汇,孙中山先生曾经为国民党的统治做了一个顶层设计,军政,训政,宪政。这是根据人民素质不同发展阶段作出的计划,公民意识若不强,那就又国家政府来训练,等到有一天素质好起来了,就实行宪政。研究宪法的童志伟老师说,国民党做了顶层设计以后,大家就会不停地问,怎么还是训政啊?什么时候才是宪政啊?邓小平同志就聪明了,他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从政的学问,你们感受一下。不过这里的训政有几分意思,训政本身就是悖论。说政府要训练人民,那政府一定拥有很大的权力,权力得不到限制,那该如何期待有一天从训政走向宪政。关于宪政真的不急,得一步步来,我现在比较寄希望于行政法的建设以及司法独立。其实最关键的就是司法独立了,不是政府里的法院而是政府旁的法院。

六十年前的“普法”经典

六十年前的“普法”经典——读费孝通著《民主•宪法•人权》最近,美国前国家安全局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因揭发“棱镜项目”轰动全球。据称美国还对包括欧洲盟友在内的几十个国家驻美使馆和外交办事处进行情报监视活动,引发多国官员表达强烈不满。其实,我倒觉得大可不必大惊小怪,当今国际社会,间谍战、情报战由来已久,无处不在,我就不信调门甚高的其他国家就安分守己,没有采取类似手段,无非是技术水平可能暂时还赶不上一骑绝尘的山姆大叔罢了。我所感兴趣的,是事件发生后斯诺登的父亲朗尼•斯诺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一段话,这段话令人印象深刻,他说道:“大家想要把他定为叛徒,实际上他背叛了他的政府,但我不认为他背叛了美国人民。”初看起来,并不太好理解,似有诡辩之嫌:背叛美国政府的行为怎么就不违背美国人民的利益了?美国政府代表的不就是美国人民吗?然而,在斯诺登父亲的字典里,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还不是一个概念,是不能划等号的。根据有关媒体的解读,斯诺登确实泄露了机密信息,违反了美国法律,背叛了他受雇的政府,应受法律制裁;但是,按照美国宪法的精神,政府应当尊重公民权利,保护言论自由,不应使公民处于被监控的状态,所以斯诺登的行为是与美国宪法保护的人民利益相一致的。斯诺登甚至是一个斗士。或许从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已可以感受到区分概念、澄清概念之重要。事实上,政府、国家与人民是政治学领域中一组极为基础性的概念群。读者要在该领域深入研究,必先掌握民主政治的基本概念;而要短时间内在自己的知识结构中弥补民主政治的基础部分,形成基本的政治常识,具备基本的民主素养,最近出版的费孝通先生六十年前的经典之作《民主•宪法•人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4月版)极具参考意义。众所周知,费孝通先生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作者同样写作于六十年多年前的《乡土中国》早已是享誉中外的社会学经典,它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文字通达晓畅,见解深刻不凡。比较而言,本书虽然涉及政治学领域,作者亦非该学科专业出身,但仍能轻松自然地为我们讲述投票、选举、政党、言论自由、协商、宪章、契约的内涵和意义,不变的仍然是娓娓道来的故事化、口语文、生活化的散文风格,夫子循循然善诱。就其中观点而言,我以为,有诸多表述,虽出自六十年前的社会学者之手,放在今日亦毫不逊色,甚至令某些所谓专业人士汗颜,试举二三:民主国家的政党不是限制人民政治意识和政治行动的机构(第12页);不是一个做官的或是想做官的集团,而是整理民意,推举人才的政治机构。这机构的基础有二:一是人民可以自由结社,自由言论;二是用选举票来决定政策和官吏的任用(第17页)。在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欺骗是最愚蠢,没有人愿意或胆敢这样做的。诚实是最处世最可靠的方针,乃是经验之谈(第26页)。把权力的老虎降伏在民意的牢笼里(第41页)。宪法的目的就是在限制执有权力的政府,使他不致超越人民所允许给它的职权(第56页)。革命的结果也许值得赞扬,革命本身是没有理由可以引起万岁的欢呼的。宪法其实就是避免革命的方法,是人类维护文明和平的重大发明(第57页)。这些法治框架内的观点往往在伴随着故事讲述而提出,读者自可体会再三,而丝毫不觉说教。据编辑介绍,该书最早于1946年8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不到一年就连续五次再版,之后六十多年,没有出版。此次为大陆第一次刊行简体字版。很难想象,这样一本四、五万字的小册子,竟然也有着人世沧桑般波折起伏的经历,虽然对历史何以至此的疑问重重且亟需深究,但能在六十多年后读到此书,真有一种本不该有的庆幸,否则更多年以后,费老先生是否曾写过这么一本小书都要变成一件值得考证的事件了?遑论此书的价值几何?潘光旦先生称此书是“高小的学生可以读,中学生、大学生应该读,身为民主国家官吏而多少被妄自尊大的心理所驱策的许多朋友更不可不读”,是一册未经“国定”的公民读本。我宁愿称其为六十年前的“普法”经典,普及的不是表面的法律条文,而是内在的法治观念。六十年后的今天,该书能与胡适的《读书与治学》、朱自清的《经典常谈》、吕思勉的《三国史话》等几十本小书一并列入“中学图书馆文库”,自是三联书店的贡献,更是未来的主人翁文明其精神所必需,而绝不可沦为仅供观赏的外国法制史,甚至为批判否定的西方政治学。审视当今法治之状况,相信费老先生六十年前的努力仍未过时。

60年前的书仍然让今天的我汗颜

早就知道费孝通先生,也读过他的《乡土中国》。一直只知道费先生终生致力于研究中国乡村问题,却从不知道他还写过这样一本语言平实,却直到现在仍让人受用的小册子。民主、宪政、人权,这几个词语放到现在的语境下,谁都不会觉得它们陌生。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关心过这几个词背后的意义?如费先生言,民主和宪法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它们提供了暴力之外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民主的本质并不复杂,在英国的历史上,对权力的警惕一次次推动“把权力关到笼子里”,经过流血和不流血的革命,最终诞生了人权宣言。而在人权宣言诞生后的87年,另一个从英国中分离出来的国家进一步将民主与宪法发扬光大。历史自然是不可以全盘照搬的,但历史中凝结的人类智慧却不是用“独特国情”可以掩盖的。

普法之法

我是尽量避免政治敏感的相关主题的推荐的,但是有些东西,至少我认为作为还不算沉沦的年轻的人,不得不读,我不希望我们永远都是生活在自己美好幻想中的这个庞大机器中的一个部件而已。--写在前面费先生是中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可是却在六十多年前的民国时代写出一本通识的法律读本,可见当时的宪政环境让人心焦,但反观现在,我们真的有些许令人欣慰的进步吗?这是一本.“大中小学生都应该读,被利欲熏心的当权者更不得不读的书”语出潘光旦先生。通读全本花费不了个把小时,但是给人的深思却持久弥远。这是一本讲法律的书,是一本讲政府,国家,人民关系的书,是一本把国内外宪政历程融入平实生活事例的书。费先生在书中用平常的生活事例,如师生讨论,身边朋友的遭遇,报纸上广泛讨论的新闻,孩子的无意之语等引出相关的法律问题,内容涉及了选举,结党结社,言论自由,宪章,政府权力,人民契约的意义,再佐美德英法等国的宪政案例作为参考,对比当时中国的法律环境,用口语话散文化的文风让读者融入其中,使读者不仅受先进司法体制之启发,更生国家宪政改革之深思。借别人的评价,“夫子循循善诱”。这本书虽涉及政治学,却是一本普法的好书,普的是法律观念而不仅仅是法律自身。关于法制,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现今这个社会所见的大部分问题,也都是法律缺失和落后造成的。即使在今日,费先生所说“在我们面前不就有着和那些伟人同样的机会,同样的责任?”也应共勉。这既是一本 公民通识 的读物,我是极力推荐各位耐心读一读的,如果你有法律基础,那么你可以引申国外宪政的改革发展,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正可以作为入门的读物,也看一看所谓民主大概是个什么样子。但绝不可引例批判国外司法体制或者对号某些典型案例。最后再啰嗦,看到这篇书荐的你极大可能对所谓政治法律不感兴趣,不一定以后会走上哪个行业,也不一定在国内国外,有可能有一天为了养家糊口已经不再关心大千世界,或者家财万贯忘了自己可以做的贡献。但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是从一点一滴做起的,我能做的,愿意做的,就是尽自己一份力来改变这个现状,我们,就是现状,即使这是个漫长的过程,我能看到的,是以后的希望。当我是白日做梦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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