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关门之后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9
ISBN:9787802251007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293页

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作者简介

莫西里酒吧被抢、“小猫小姐”的账本被偷、狄乐瑞太太被杀,三个当事人都请马修出面帮助查出真相。在一条条线索被发现之后,三个案件的零碎拼图慢慢被拼在了一起,所有真相水落石出。马修自会有他的解决办法……
这是新星出版社强力推出的“午夜文库”系列之一,该系列遴选150部侦探小说史上最纯粹、最经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让阅读成为娱乐,让阅读成为冒险,让阅读成为智能训练。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读者还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乐部”,参加很多读书活动。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被誉为“在纽约游走的忧郁灵魂”,很多精英分子为之迷狂。侯孝贤把他的书推荐给梁朝伟,后者希望扮演他笔下的角色;朱天心说布洛克——“他是类型小说大师,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四十年来,布洛克伴随着落魄固执的马修·斯卡德,还有绅士大盗伯尼·罗登巴尔、睡不着觉的密探伊凡·谭纳、冷酷杀手凯勒,见证了纽约最极致的繁华与罪恶。即使第一页就暴露了凶手,对他的作品也没影响。有人说,布洛克的本领是先在血腥里看见恐怖,然后把恐怖化成悬疑再在悬疑里寻求理解,理解杀人者为何而杀,被杀者因何而死。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他的作品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
劳伦斯·布洛克上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Private Eyes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侯孝贤
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来一本,劳伦斯·布洛克。
——美联社
好书!
——斯蒂芬·金
我通常喝两杯波本,再加一点咖啡,直到长夜将尽,才会再喝两杯,压住阵脚。我在那里可以看报纸,可以吃一个汉堡或者来份正餐。如果我不想讲话,我在那里也可以静一会儿。我不是一天到晚都在那里,但是,我每天至少会去那里报到一次。有时候丹尼一开门,我就进去;直到比利关门的时候,我才出来。每个人都要有个地方可待,不是吗?


 酒店关门之后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2条)

  •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曾经在纽约生活过两年的人来说 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实在是太真实太亲切了 所以他的书给我带来的阅读感受远比一般的侦探小说深入~ 1986年写下的 从75年开始的十年里人物际遇、城市、环境的变迁 让我想不伤感都难 故事本身反而不算特别 不过是友情爱情 性和背叛引发的罪恶 这在哪里都一样 不管是阳光下月光下还是酒馆的灯光下 都并无新事~但是其实纽约的变化还算好啦 new yorker的生活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变化相比其他的大都市来说也是相当的小~ 我当时居住的纽约大厦 工作的麦迪逊大道 逛街喝下午茶的商场和酒店 喜欢去的中央公园 不喜欢去的布鲁克林 曾经乘过的path和基本没坐过的地铁(姐真的真的很讨厌纽约那看起来就脏兮兮的地铁啊!!!)在劳伦斯笔下马修的青年时代就在那里了 更确切的说 其中很大一部分在马修的父辈和祖父辈就已经屹立在曼哈顿了 当然它们今天也还在 这么一看 纽约在百年间的变化还真是很小不是么~ 在如今的中国 20年里那些曾经熟悉的城市就已经面目全非了 噢 好吧 好听的说法大概叫 "今非昔比" ...anyway, 为往事干杯 向那些不变的致意~
  •     “但目前为止,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一名职业罪犯和一名应召女郎,而且他们似乎是我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人。这无疑突显出他们的重要性,但我也明白这更说明我这个人的一切。”一直在看马修•斯卡德,这个醉鬼,这个失败的人。我他妈就是喜欢这个用强烈而过分行同犯罪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半老男人,如同我喜欢因扎吉喜欢Keanu一样。是无意间在同学的桌上看到暗红色硬壳装帧的《父之罪》,马上对这种简明郑重的风格产生了依赖感,用几个小时迅速读完,却被里面沉重的悲凉和马修这个落拓而固执的男人怔住了。从《父之罪》到《酒店关门之后》到《在死亡之中》到《到坟场的车票》,马修伴着我从秋天走到春天。我喜欢的,是马修这个人,这个失败的人,时而狡黠,时而笨拙,这个真实的存在。  他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他说,我一直想走进她的生活,结果却一再地面对她的死亡。   他说,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喝醉了。他说,喝一点波本可以缓解所有的事情。他说,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我是孤单的存在。  他还说了很多。我一字一字地拣着,一字一字地装进脑子里,直到头疼。我对这个男人实在太熟悉太熟悉太熟悉了。熟悉到总在脑海刻画出他苍凉的面目,按着他的思路发起呆。戏谑的话语:酒让你醉,咖啡使你保持清醒,你是个睡不着的酒鬼。如果当推理小说看,大概很多挑剔的人会嫌劳伦斯•布洛克的书情节粗糙和混乱,甚至充斥无意义的话语,更别期望能读出什么阿加莎的韵味了。但我喜欢这种写法,我喜欢这种理解,我喜欢这种侦探后面的人生窥探。劳伦斯•布洛克写出了一种城市中的孤独感,仅这一点就够吸引我了。“如果,你知道悲惨之所在,便明白其实这个城市到处都沾满血迹。或许该说,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他是执着于波本威士忌的准备戒酒的无照侦探,他把真相肢解在凶手眼前, 用谎言安慰受害人的亲属。这个男人,用独特的方式,在半睡半醒之间见证了钢铁纽约最及至的繁华和罪恶。而自己则行走于清醒和宿醉中,是对待世界的方式,抉择接点与那一杯杯波本和一家家夜间绚烂的酒店。在这个城市里,死亡比生命更容易获得机会。马修因为一场事件:在追捕抢劫犯时他开枪射击,结果流弹却导致一名小女孩死亡。尽管他没有任何责任甚至获得奖赏。但马修却辞掉工作从此成为了纽约孤独的游魂。在《父之罪》里,马修在寻找温迪死亡原因过程中触碰到那颗孤独渴爱的灵魂。他说:这是一个孤寂的世界。她一向是孤孤单单地活着,只有亡父的鬼魂跟她作伴。她得到的男人,对她有吸引力的男人,都属于其他女人——是和她春宵一度后都得回家的人。对于马修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在这个城市里,他也是孤独的。这个城市,从所有的石头和街道里喷射着电力,不可抗拒地强加给每个人激烈搏动的速度。但对于他只有alcohol, 只有波本来排遣杀人、隐瞒、谎言、伪善等细节带来的苦闷和压抑。  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为过去。这是《八百万种死法》里的句子,是劳伦斯•布洛克最被推崇的小说。但是山大图书馆却偏偏没有这本。……我再次等待着马修将缝隙中的温暖带给我的那些不眠的夜晚。
  •     叙述:一个男人深夜开车去机场赶一班飞机,半路遇到一个小男孩拦车,说迷路了要求男人送他一程.男人按照地址把他送到荒郊野外的家里.男孩说声谢谢就走了.男人瞬间想起什么,吓得直冒冷汗,这时他打开汽车内收音机,里面播报了一条新闻,男人就转惧为喜,高高兴兴开车走了.提问:男人为什么突然直冒冷汗?为什么听到收音机后又高兴了?答案:10年前,男人开车路遇一起车祸,伤者是一个小男孩,当时还一息尚存的.男人把他送到医院,但小男孩最终还是伤重不治.男人吓得直冒冷汗,就是因为他这次送的这个小男孩竟然和当年他救的小男孩一模一样.而他打开收音机听到新闻里播放了一条飞机失事的消息.而失事飞机正是他当晚要赶乘的那班航班.所以他明白了是当年小男孩的幽灵在报恩,让他躲过一劫.题外话:不了解当代美系推理小说面貌的读者,读了本文开头的这个故事,就能对奎因之后的大部分美系推理的风格和水平有一个基本的'心理准备'了.评论:暗黑色的风格,不带个人感情的叙述中,仍旧让人觉得颓废不堪的旧日时光饱含温情.够硬的结尾.伪造现场,凶手逃不过正义的惩罚.妙极了.它居然符合了那同样颓废不堪的司法制度标榜的程序正义.又暗合了劝善,积极,戒酒,神迹等政治正确.使人不得不怀疑,马耳他之鹰评奖委员会里,是否都是基督徒.不过抛开推理元素,单就小说本身而言,我本人非常喜欢.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雅贼潭纳系列给我的感受是,布洛克是个会让故事变得有趣的人。十二金钗、非凡冒险,就像大太阳天的午后凉茶,让人整个都舒服得翘脚趾。不过马修并不像前几个主角那么风骚,那么无谓,他是行走在都市暗流中的落魄灵魂。他喝着波本,聆听城市的谎言和背叛。
      
      对于喜爱高智商犯罪的朋友,你们要失望了,马修太普通,喜爱一曲三折精妙构思的朋友,你们大概也不会觉得何等精彩,马修只是马修,醉汉不是神探。
      不过这家伙大概有魔法。
      失落已久的魔法,隐藏在灵魂深处的神迹,对城市的怀疑,无处放置的友情和爱。这魔法成分如此复杂,你要仔仔细细跟随他,才可以听得到那些电子钟和‘欢迎光临’背后的暴虐。
      
      现实残酷,若你是准备逃离现实获得快感,我劝你关闭书页。因为你会看到的远比你所经历的更难堪。我想,这也许才是马修系列被称为硬汉小说的原因吧,硬汉才有看下去的勇气。
      
      在此之前,让我再一次听听Dave Van Ronk 的《last call》
      
       And so we’ve had another night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Of poetry and proses 呻吟表演什么都有
        And each man know he’ll be alone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 当酒店关门之后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glass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Each to his joy and sorrow 敬每个人的欢乐与哀愁
        And hope the numbing drunk will last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Till opening tomorrow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And when we stumble back again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Like paralytic dancers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Each knows the question he must ask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And each man knows the answer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是什么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drink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That cuts the brain in sections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Where answers do not signify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And there aren’t any questions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I broke my heart the other day 我那天心碎不已
        It will mend again tomorrow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I'd be ignorant of sorrow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toast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That never can be spoken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Here's to the heart that is wise enough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To know when it's better off broke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城市里始终游荡着醉醺醺的灵魂,混混们拿走他的鞋和钱包,父母们告诫孩子远离他们,上班族偶尔优越地一瞥。他只是无处可去。他是城市之子,喝不同的酒,每个周末变回普通人,给孩子老婆寄不知来源的汇款。
      
      敬马修·斯卡德和Last Call
  •     如果我们天生沉醉,是否就可免于孤寂。——————这个译本好像不是王凌霄的,是谁的?以及出版社?可否告知
  •     除了开头感觉不好 以为风格要变
  •     真是午夜文库啊,黑暗的,优雅的,艺术的,残暴的,文艺的。五星
  •     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I'd be ignorant of sorrow.
  •     十年后,不再喝酒的Scudder手握咖啡杯(没掺Bourbon),在AA meeting的地下室里,回顾当年的一场乱斗。译名中的“酒店”有误导之嫌,容易想成“hotel”,也缺了点原标题“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的老派浪漫感。Scudder在脑海中故地重游的,是地下酒吧风行的年代,bar hopping的男人们从一间流连到下一间,正派的人喝Bourbon,“sons of bithes”喝Scotch,都没有回家的打算。他们是燕子,那里是温暖的南方。两件委托一起找上Scudder,两起都在一番混乱后突然得以解决。Scudder促成一桩自杀,又陷害了一个真凶,justice is served。
  •     搜遍网络都找不到这首歌。。i...i
  •     沧海桑田,回忆读起来没有特别触动,太过平淡,很难轻易读出中个滋味,部分原因大概是人事变迁是流动的,而马修当时还是个酒鬼后期作品是
  •     对马修来说最重要的一次重逢,也是我看过的第一本马修
  •     "我老是在布鲁克林迷路"他说,"我没骗你,一定有人在布鲁克林绕来绕去怎么样也出不去,就索性在这里落地生根,再把下水道挖一挖,电接一接,就这么过起日子来了"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案情简单,推理直白,但劳伦斯·布洛克写的不仅仅是推理,而是人情的冷暖。
  •     不错的故事。
  •     这本给了太多惊喜,冷硬的书看得不多,这大概是巅峰了吧
  •     酒吧至少有一点好处,营业时间要比教堂长多了。
  •       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一些能让自己感到舒适放松的地方,于我而言,可能就是书店、图书馆,而对于马修•斯卡德来讲,可能就是酒吧。我们每个人除了爱人和亲人外,可能都会还有一些让我们无法割舍的人,这些人可以称为朋友。我们可能很少会向这些人袒露自己对他们的感情,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人在你心中没有位置,只是不到关键时刻,自己可能都有些说不清楚他们对你有多重要。就像书中的那就歌词: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我只读过几本,在我的印象中,《八百万种死法》中的这位无照侦探醉得最厉害,虽然已经开始戒酒,但最后还是醉得不省人事,这个世界很残酷吧?而在《行过死荫之地》中的他最清醒,同样那么残酷的世界,他却只喝可乐和咖啡,也许是他已经习惯了。而在本书中,我觉得他应该算是醉得刚刚好,酒是一杯一杯地下肚,却不妨碍他的思考和破案,而且还一连破了三宗案件。我总觉得这里面可能有些问题,作者对于酒精描写得那么可人,会不会让人对剔透的液体产生渴望呢?至少我有那么一阵在看书时很想来上一杯书中酒,尤其是当站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时。
      本书中的马修还是保持着一贯的侦探手法,东走走西问问,有时还会冒充一下警察,遇上各种各样的人,听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话,当然也喝了不少酒,然后靠细节、常识和那么一点点的直觉来推导出真相,所以可能推理没有太强的逻辑性,而至于证据,偏巧他的客户似乎都不太需要什么呈堂证供,而只是需要一个名字和一个地址。因此像这样的硬汉推理小说更吸引人还是那令人叹为观止的人物和更加令人叹为观止的生活。
      书中有太多喝得醉醺醺的人,无论是好人、混蛋,还是叛徒,在他们喝醉后似乎都是一个样,而他们似乎也都有一颗玲珑剔透心,也都在各种时候、用各种方式体会着自己的心碎。我想这就是作者优秀的地方,本书中没有百分百的恶棍,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行事都有着自己的逻辑,就像我们的生活态度一样理应各不相同、理应难分对错。只是当我们的逻辑发生冲突、造成伤害时,我们便不得不寻找某些标准来进行评判,大多数的时候这个标准是法律,而有时这个标准是地下的规则。而生活让人抓狂的地方也就在这里,有时你认为你没错,可是某个标准却认定你错了!“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我想我生活的城市也越来越像书中的纽约,她承受了太多她不该承受的希望,也淤积太多本不该淤积的失望,也许在这座城市中生活就不应该有一颗玲珑剔透心,因为她迟早会让你心碎。我想这可能也是我喜欢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这个侦探和这座城市的原因。“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这多么绝妙!
      谨以此致马修和他手中的波本酒。
      
  •     那时候马修还很年轻,他还没有戒酒,也就不用去参加那些没完没了的匿名戒酒协会了。他的生活呀,仿佛一直是由波本、威士忌,闹哄哄的深夜酒吧,墨西哥饭店、中餐外卖、热狗、披萨,偶然遇见的女人,凌晨捐献酬金十分之一的教堂串连起来的,侦查、办案反而是不那么重要的事。而我,也很乐意和他一起从纽约的这个街区走到那个街区,看他的头发慢慢变灰,体重慢慢增加,手上的酒精换成咖啡、可乐和再也不生产了的沛雅绿。
  •     转折。
  •     是啊,所谓的推理和侦探什么的,只不过给好故事一个借口罢了。
  •     绝对是别具一格的侦探小说,值得深入读读
  •       其实人生尽是流水账,但是看看老布的书,想不到这样也是一本不令人厌烦的书
      在流水中,不经意的点缀着一些什么,所以让人不会觉得平淡,直到交换账本,一切开始兴奋起来,如同酒鬼突然醒来一本。这也就是文学语言的魅力!
      如同破案一般,人生百分之九十,或者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是无用的。
      原文说“我承认“在调查中,有百分之九十的线索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没有用---不过只要你功夫下得深,说不定真找得到蛛丝马迹””
      又或者在我看来百分之九十九的功夫也是没用的,追知道那些功夫有用呢,不过不干点什么,这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也没法打发吧
  •     马修系列最爱
  •       这是一部真正地硬汉派侦探小说,获了马耳他之鹰,书店处理,半价购得。同新小说一样,初次阅读,很少的侦探阅读经验,让我的评说毫无道理。这个侦探小说但是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它更接近于纯文学,那种看似“无意义”的描写,让我读了大部分的时候,我都无法猜到小说会以怎样的方式揭开谜底,结果没有超出我的接受能力范围,就像其他侦探小说一样,表面平和,底下暗流涌动,不要妄想它会超出侦探小说的范畴,。主人公侦探是个酒鬼,这个故事就是和他的酒鬼朋友们的故事,百分之八十左右的文字用来描写他们之间不着边际的对话和喝酒的事情,杀人越货相反却感觉次要了,对于犯罪现场的叙述,相关人物的描写看上去都那么次要,我没有在谜题揭晓的时候重读小说,以此来分析小说精妙的构思和铺垫,但是在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我还是大吃了一惊,果然没有一部侦探小说会扯上任何一个不相关的人,看似一个不起眼提到的酒馆或者剧团,就在我们周围,却随时随地地和这个案子有着联系。小说很好看,很容易进入,我很喜欢漫无目的的就破掉了案子,这就是一个纯解谜的文字和一部侦探文学作品的区别罢,书里除了谜题还有人性。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能忘掉所有悲伤
  •     曾经是tony迷妹的时候读过,领略到什么叫草蛇灰线( ̄^ ̄)ゞ
  •     充斥着马丁斯科塞斯镜头感的故事,对通俗小说完全提不起兴趣,只是那个会有军人在午夜街头试射迫击炮的纽约,实在是太迷人了。
  •     And so we've had another night
    Of poetry & prose
    And each man knows he'll be alone
    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
    就这样又过了一夜
    诗歌朗诵胡说八道
    每个爷们都知道自己终将孤独
    在酒店关门的时候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glass
    Each to his joy & sorrow
    And hope the numbing drunk will last
    Till opening tomorrow
    就这样灌下最后一杯
    敬每个爷们的快乐和伤悲
    希望宿醉能扛到
    明天酒店开门的时候
     
    And when we stumble back again
    Like Paralytic dancers
    Each knows the question he must ask
    And each man knows the answer
    就这样七扭八拐再回家去
    像瘫痪抽搐的舞蹈演员
    每个爷们都知道必须提出的问题
    每个爷们都知道问题的答案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drink
    That cuts the brain in sections
    Where answers do not signify
    And there aren't any questions
    就这样灌进最后一滴
    把脑子捣成豆腐渣子
    当答案不再清晰
    便也无人提问
    I broke my heart the other day
    It will mend again tomorrow
    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
    I'd be ignorant of sorrow  
    哪天我伤透了自己的心
    隔天又会完好如初
    如果带着醉意出生
    我将绝缘于所有痛苦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toast
    That never can be spoken
    Here's to the heart that is wise enough
    To know when it's better off broken
    就这样灌下最后一口
    废话不再多说
    敬所有聪明的心灵
    知道何时该停止无病呻吟
  •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颂表演什么都来,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晓得何时心碎。
      
       ——戴夫·凡·蓝克《Last Call》
      
      
      卜洛克的《酒店关门之后》,详细记录了马修听到这首歌和被他击中的经过:
      
      结束一天屁都不是的工作,马修被戴柏德警官送回他位于纽约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转角处的旅馆。已经很醉的他鬼使神差又荡到他的老巢——阿姆斯壮酒吧,在那里马修遇见自己的老主雇狄乐瑞的情妇凯若琳·曲珊(马修和她上过床,当然是在狄乐瑞顾及不到的情况下),凯若琳一边多愁善感,一边赞马修是绅士,因为马修只喝波本不喝威士忌。她对马修谈起狄乐瑞,向他大吐苦水。酒保比利建议马修把这个“乱正点”的女人送回家,马修照办,替她脱鞋脱衣的时候,他想起殡仪馆的化妆师告诉过他替死人穿衣有多难,安顿好,马修想做些别的事,又想不起来要做什么,死命想,想着想着睡着了。几分钟后醒过来(还做了一个短梦),他又鬼使神差荡去了阿姆斯壮酒吧。酒吧已经关门,比利请他喝酒,马修说我的麻烦是我不能回家,宁可去酒吧,也不要回家。说着说着,比利记起戴夫·凡·蓝克的歌Last Call,激动地要死,带上两瓶酒硬把马修拖去他家听这张唱片。
      
      “戴夫·凡·蓝克”,比利说,“名字像荷兰人,样子却像爱尔兰人,可是他那种blues的唱法又像黑鬼,他会弹吉他,不过在这张唱片里他却没有弹。”
      
      马修没听说过,他只知道阿姆斯壮放烂掉的《布兰登堡协奏曲》。比利说Last Call这首歌红得跟国歌没什么两样。
      
      
      在网上查戴夫·凡·蓝克的资料,惊悉他在2002年已经过世,享年66岁。
      
      戴夫·凡·蓝克(Dave Van Ronk)1936年6月30日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区,《酒店关门之后》,马修除了出没形形色色的酒吧,布鲁克林区是他最常去的地方。
      
      《Last Call》出自戴夫·凡·蓝克1973年发行的唱片《Songs For Ageing Children》,排列第11首,这张唱片的内容为:
      1. Duncan and Brady (4:48)
      2. Green Rocky Road (4:08)
      3. As You Make Your Bed (4:21)
      4. Teddy Bear's Picnic (2:22)
      5. Song For Joni (2:02)
      6. Work With Me Annie (2:30)
      7. River (2:45)
      8. My Little Grass Shack (in Kealakekua, Hawaii) (3:35)
      9. Sail Away (2:54)
      10. Candy Man (2:43)
      11. Last Call (3:07)
      
      照比利看来,前面的歌可以跳过不听,最后一首一定不能错过。
      
      一遍听完,马修要求再听一遍,结果比利一共把这首歌放了三遍给马修听。回家的路上,马修的脑袋里时刻荡漾着那首歌的旋律和歌词:“‘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天啊。”
      
      
      1986年,劳伦斯卜洛克的马修史卡德系列正值壮年,这本《酒店关门之后》的马修有些可怕,唐诺说,它比《八百万种死法》更具“文学性”,我的理解是这本胜在悬念和案件的交错复杂,马修一下子接手三件案子,其中一件严重的谋杀案,他本人也脱不掉干系。比起《八百万种死法》的平稳个人,《酒店》里的马修作为侦探更名副其实。
      
      至于笔调的改变,最爆发是在最后。看到四分之三处还对“这是卜洛克最好的小说”放不到心上,看到史吉普出卖波比,知道大事不好,再到马修枪杀凯若琳这个死人,惊得我一头汗,可怕!
      
      马修史卡德的冷血一面突然袭来,比《君子协定》中的那位做得更有人情味,只是因为他没有把活人生生打死。
      
      上面关于《last call》的不完整的东西是四年之前写的,后来马修变得越来越老,放弃了年轻时追求完美而不逮的哀伤,可能更接近于幸福。
      
  •     比较长
  •     如果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       三月的长沙,每一天都在下着雨。大雨隐去了岳麓的身影,湿润的雾气在肺腑氤氲。刚刚新生的嫩叶转瞬飘零。硕大的木兰花散发出的暗淡香气弥漫在空气里的每一个角落。走在行人寥寥的路上,地面上水痕描绘出斑驳的痕迹。我想,如果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会忘记所有的悲伤。
      马修•斯卡德。1976年的纽约。曼哈顿,或许是初秋。或许会有同样的感受。跨越三十年的时光,我和他共享同一份寂寥。
      在我的想像中,马修的一天应是如此。始于中午,从并不深沉的睡眠中醒来,带着宿醉。下午在外卖食物、无聊的电视节目以及啤酒中度过。夜色初侵,出门,与最后一缕阳光擦肩而过,走过几个街区,初秋的纽约应该是湿润的灰色。进入第一家酒吧,波本加咖啡,跟酒保闲聊。当话题不再顺畅,威士忌不再温暖,便起身告辞。然后是第二家酒吧。第三家、第四家。当酒店关门之后,还要和相熟的酒保喝几杯“体己酒”。已经凌晨三四点,回到栖身的旅馆。自从和妻子离婚后,就一直住在这里。拖着像从酒精中浸泡过的身体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眠。只能看着淡蓝的天色一点一点勾勒出曼哈顿的轮廓。那种无法成眠的焦躁切割着本已破碎的心。同样的心情整整延续了《迷失东京》整部电影。最终,马修囫囵睡去。
      这样的一天,似乎是一个圈子的缩影。
      这个圈子里,背景各异,却殊途同归。岁月在他们脸上刻出沧桑的痕迹,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事业,不虞吃穿。却在眼底里藏尽了不开心的故事。而最重要的一点是,酒店关门之后,他们无处可去。
      作为一个私家侦探,马修靠给朋友帮忙维持生活。这次,马修一下子接手三件案子,其中还有一件严重的谋杀案。案子的当事人都是饮酒结识的朋友。马修整日奔走,从曼哈顿到布鲁克林。三个看似毫无瓜葛的案件最终走向汇合,随着真相大白,看似平和坚固的关系网络随之分崩离析。
      有人说,《酒店关门之后》是劳伦斯•布洛克最具有文学性的一部作品。诚然,作为一部侦探推理小说,《酒店》没有惊世骇俗的案发现场和跌宕起伏的情节起伏,它更像是一杯边饮边品的威士忌,酒滴渐渐溶解进神经,在微醺中,我们明白了真相。没有欢欣雀跃,只有无限感伤。
      故事的结局,有朋友间的背叛,有丑恶的欲望,弑妻,抛弃情人,自杀,暴力,不劳而获,毫无廉耻,金钱主义。这些发生在最最普通的一群人身上,人性的丑恶完形毕露。
      曾经的深夜相聚,豪饮到天明的景象不复存在。马修长期流连的几家酒吧先后倒闭、转让、易主。
      马修也早已不再酗酒。毕竟酒店关门之后,他无处可去。
      他毕竟是一个孤独的人,与朋友的闲谈排解不了,周末与孩子的相聚排解不了,只有酒精。他在酒里找寻温暖与慰藉,可惜越陷越深,寂寞越来越浓。
      我一直觉得,城市的夜色霓虹之所以那么绚烂,正是因为千万个人的寂寞绽放在灯火阑珊处。
      记得有一次,酒保比利拉马修去公寓里听歌,《last call》。 一遍听完,马修要求再听一遍,结果比利一共把这首歌放了三遍给马修听。回家的路上,马修的脑袋里时刻荡漾着那首歌的旋律和歌词: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     是呀。只找到三十秒的试听呵呵。我还在搜。
  •       喜欢马修这样的男人,像个独行侠。漫步在街上,在酒吧里鬼混,冷冷淡淡,把钱捐给教堂,尽管他根本就不信。 查案子只是像一个最初的爱好,不想当救世主。 随时随地喝烈酒,搞的醉醺醺,但好像他又是最清醒的人。
      
      人情之中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让人觉得没有人有固定立场,变。成为凶手的人,有自己的一套逻辑,主要是说服自己。水落石出之时,才开始觉察,马修曾以为不醉不归的宿命也一并变了。真的,改头换面,全然不同了。
  •     马修戒酒了
  •     无论如何,酒鬼人设得人心。
  •     喝波本的绅士先生
  •       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处可去。好疼的一句话!
  •     一边做饭一边听李野墨播讲………
  •       
      
         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处可去。
        
        
        
         布洛克寥落的一笔,就把我三魂勾走了两魄。手边放了一本他的书,却不敢去翻开。一个人坐在窗边的座位,俯视着楼宇间白色橙色零落的灯火。就算拿着空的杯子,也是会醉的。
        
        
        
         我不能看马修了。
        
         也许接触推理圈以来,骨子里最爱的,还是这个寥落如刀削般的男人。也许看多了那些几乎天神般将破案当作是艺术的侦探们,忽然回到这个男人的身边,便觉得说不出的踏实。
        
         你看,他也是孤独的,他走在酒店关门之后的大街上,和你我一样的无家可归。
        
         在彼此的身体里寻找温暖。
        
        
        
         却依然没有把马修的系列全部看全。如果按照顺序,第一本,应该是《父之罪》。那时候,马修初次登场,他和酒精之间的互相吸引和抵御的战争还没有开始,那个他最终决定娶的女人还在某个阴霾的天气里百无聊赖的看着主顾们推门而人,他的生死契阔的知己还在孤独的作弥撒,而他自己,甚至还不曾被时光洗刷成落寞的模样。
        
         那是什么样的一个世界啊。马修降临到纽约的街头,时间是1976年。
        
         我隔着厚厚的洗磨后的玻璃窗朝他张望。
        
         马修走出他的狭小公寓。那背影渐渐变成细线。
        
        
        
         我看马修的顺序颠倒错乱。
        
         就好像在交叉小径的花园,那么多的他仿佛影翳般向我走过来。镜头交错。我看见美杜莎的雕像在阴郁的空房间里孤独的凝滞,可是时光被撕裂,那个房间忽然又充满了阳光和咖啡的浓郁气息,简拉开窗口,往街上丢下房门的钥匙,脚步声交错的响起,他们在四月的晨曦里接吻拥抱——可是四月,没错,该死的四月,一切终于石化,那个女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就好像《一长串的死者》里面的三十一人的俱乐部一样。所有的人,接二连三的消失。
        
         花园荒芜了。那些片断却还浮动着。仿佛北极夜空上方回旋的极光。
        
        
        
         看马修的故事,是需要一点酒的。
        
         又或许,只有那么一点点酒,才让这个世界变得温和一些。
        
         要拿推理的尺度来看布洛克的小说,也许是走错门了。马修不是逻辑的机器,没有逆转局势的戏剧化的夸张表演,也没有警察愿意把他奉为座上宾和智囊团。
        
         他只是行走在那个冷漠的城市里的一个孤独的男人而已。
        
         他所拥有的,仅仅是一种和这个浮躁的世界所迥异的偏执。
        
         那一点点偏执。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解脱。
        
         那些在水泥丛林里咆哮下悄然湮没的渺小生命,因为这个男人的执着而不至于被无声无息的抛弃和遗忘。可他渐渐老去。他的执着挽不回那些随着时光而流逝的同伴。
        
         《繁花将尽》。
        
         2005年。马修系列的最后一本。此时,离开那个青涩的背影的初次登场,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       怎么说
      
      他说着一堆基本上我没喝过的酒
      他的生活
      他的思想
      他说“他妈的,反正这的可以喝酒的地方很多”
      他说“等待,和谋杀没两样”
      他说“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
      他说“耶稣悲伤的被钉在十字架上”
      
      我喜欢这男人。
      
      就是这样。
  •        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处可去。
      
       也许很多人并不喜欢这本书,八百万种死法捧得很高,但在我看来酒店关门之后也毫不逊色,即使它的创作早于八百万种死法。
      
       任何东西绝对都只适合一部分人,毫无疑问。而酒店关门之后就是适合我读的那本。
      
      关于演员
       世界是出荒诞剧,还是带着面具走比较轻松吧。虽然斯基普一直叫博比演员。但是在人生的这个大舞台上,博比还是演得拙劣,不够老练不够应对自如。即使是酒店里的女服务生都可以带着面具,自由来去。更不要说汤米的手段。如果世界本来是疯狂的,是不是不应该太过严肃?如果游戏人生,反而不容易被人生游戏?
      
      关于背叛
       到底什么是永恒坚固的友情?有些东西永远是易碎品,总经不起几番折腾。我曾天真地以为有爱可以解决一切困难。可是,不是。
      
      关于死亡
       死了很多人。然后呢,世界还是照常运转。如果我在今天死去,明天的世界决不会在意。这就是现实,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生死,因为任何人都不是别人的一切,所以缺了谁都可以继续。
      
      关于孤独
       人是一个人哭着来这个世界。一个人来,一个人走。孤独是必然的,相伴是短暂的。在高楼林立的地方,有很多灯,没有一盏灯为我亮着,没有一盏属于我。还要什么明天,如果明天那么的不靠谱。说到底,还是只有一个人走走。孤独得无可是从,又能怎样?不知道,但是。哎
      
      
      关于酒
       如果这一切我已经看不懂,醉和醒又有什么区别。我真的喜欢喝酒。喝酒这个东西就是你一旦长久地依赖它,就是俘虏了。
       我有两个朋友,我都是不怎么敢和他们一起喝酒的,一个是没醉装喝醉了。然后,发泄所有的不满与不顺,一切的暴躁与反抗。不过这一切都要装着喝醉了才行。另一个是喝醉了还要喝,偏说自己没醉,然后哭天喊地。说平时不敢说的话,然后睡觉醒来。装什么都不知道
       喝酒只是不愿醒着吧。现实残酷,闭上眼睛比较容易继续走。
      
      关于迷茫关于命运关于人生关于我。
      说得太多,错得越多。很多东西都一样,一说就错,你又何必一直问。让我再喝这最后一杯,不一定醉,但现在谁也抢不走我的酒。
      
      写罢,2点半。清醒,无酒。无事。
      
      
  •     在图书馆里借回来7本劳伦斯布洛克。于是觉得,马修没有钱德勒那么聪明也是好事。这个男人骨子里冷清得要命。文能看艺术展,武能打架杀人闯江湖。就是那种看起来很美爱起来很伤的男人了。纽约人的武侠小说一般,灵动飘逸而有烟火之气。“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问题也就无人提及。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20170308。
  •     我也很喜欢这一部
  •     这里可以听:
    http://www.songtaste.com/song/1878290/
  •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曾经在纽约生活过两年的人来说 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实在是太真实太亲切了 所以他的书给我带来的阅读感受远比一般的侦探小说深入~ 1986年写下的 从75年开始的十年里人物际遇、城市、环境的变迁 让我想不伤感都难 故事本身反而不算特别 不过是友情爱情 性和背叛引发的罪恶 这在哪里都一样 不管是阳光下月光下还是酒馆的灯光下 都并无新事~
      
      但是其实纽约的变化还算好啦 new yorker的生活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变化相比其他的大都市来说也是相当的小~ 我当时居住的纽约大厦 工作的麦迪逊大道 逛街喝下午茶的商场和酒店 喜欢去的中央公园 不喜欢去的布鲁克林 曾经乘过的path和基本没坐过的地铁(姐真的真的很讨厌纽约那看起来就脏兮兮的地铁啊!!!)在劳伦斯笔下马修的青年时代就在那里了 更确切的说 其中很大一部分在马修的父辈和祖父辈就已经屹立在曼哈顿了 当然它们今天也还在 这么一看 纽约在百年间的变化还真是很小不是么~ 在如今的中国 20年里那些曾经熟悉的城市就已经面目全非了 噢 好吧 好听的说法大概叫 "今非昔比" ...
      
      anyway, 为往事干杯
      向那些不变的致意~
      
      
  •     “阅读之后,也不一定有真相。读布洛克小说的快感从来不是来自于对犯罪真相的逻辑探究,而是不时捕捉到的那叙事过程中的闪光,就如,诗意的正义感。”
    这是我阅马修无数后得出来的结论:)
    你列出的那些小唠叨,分明是举木耳赞成我,哈。
  •     马修斯卡德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 这句实在精妙!
  •     那一点点偏执。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解脱。
    说得真好。顺序错乱的看。反而更有感触。
        
  •     刚才又翻到一句:
    “一分钟前你还说你热爱你的生活。”
    “这话只有我说过啊?有个家伙买了辆汽车,他朋友问他喜欢不喜欢。他说‘就跟上床一样。我为之疯狂,但没什么好骄傲的’。”
  •     以苍凉取代奇诡
  •     让我清醒的事物,也是让我宁愿沉醉不醒的事物。我热爱的事业,也是让我对人性失望的缘由。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谁就会知道何时心碎。醉意冲淡的不止是沉重的思绪,更是累积的罪恶,然而罪恶永远不会消失,只会以新的形式在世间流转,这是我活着的理由,也是我心碎的理由。
  •     这部人头性格线条好粗糙的感觉.....
  •     马修系列
  •       “但目前为止,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一名职业罪犯和一名应召女郎,而且他们似乎是我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人。这无疑突显出他们的重要性,但我也明白这更说明我这个人的一切。”
      一直在看马修•斯卡德,这个醉鬼,这个失败的人。
      我他妈就是喜欢这个用强烈而过分行同犯罪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半老男人,如同我喜欢因扎吉喜欢Keanu一样。
      是无意间在同学的桌上看到暗红色硬壳装帧的《父之罪》,马上对这种简明郑重的风格产生了依赖感,用几个小时迅速读完,却被里面沉重的悲凉和马修这个落拓而固执的男人怔住了。
      从《父之罪》到《酒店关门之后》到《在死亡之中》到《到坟场的车票》,马修伴着我从秋天走到春天。我喜欢的,是马修这个人,这个失败的人,时而狡黠,时而笨拙,这个真实的存在。
      
        他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他说,我一直想走进她的生活,结果却一再地面对她的死亡。
        他说,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喝醉了。
      他说,喝一点波本可以缓解所有的事情。
      他说,我现在没有任何归属,往后也是。我是孤单的存在。
        他还说了很多。我一字一字地拣着,一字一字地装进脑子里,直到头疼。我对这个男人实在太熟悉太熟悉太熟悉了。熟悉到总在脑海刻画出他苍凉的面目,按着他的思路发起呆。戏谑的话语:酒让你醉,咖啡使你保持清醒,你是个睡不着的酒鬼。
      如果当推理小说看,大概很多挑剔的人会嫌劳伦斯•布洛克的书情节粗糙和混乱,甚至充斥无意义的话语,更别期望能读出什么阿加莎的韵味了。但我喜欢这种写法,我喜欢这种理解,我喜欢这种侦探后面的人生窥探。劳伦斯•布洛克写出了一种城市中的孤独感,仅这一点就够吸引我了。
      “如果,你知道悲惨之所在,便明白其实这个城市到处都沾满血迹。或许该说,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
      他是执着于波本威士忌的准备戒酒的无照侦探,他把真相肢解在凶手眼前, 用谎言安慰受害人的亲属。
      这个男人,用独特的方式,在半睡半醒之间见证了钢铁纽约最及至的繁华和罪恶。而自己则行走于清醒和宿醉中,是对待世界的方式,抉择接点与那一杯杯波本和一家家夜间绚烂的酒店。在这个城市里,死亡比生命更容易获得机会。
      马修因为一场事件:在追捕抢劫犯时他开枪射击,结果流弹却导致一名小女孩死亡。尽管他没有任何责任甚至获得奖赏。但马修却辞掉工作从此成为了纽约孤独的游魂。
      在《父之罪》里,马修在寻找温迪死亡原因过程中触碰到那颗孤独渴爱的灵魂。他说:这是一个孤寂的世界。她一向是孤孤单单地活着,只有亡父的鬼魂跟她作伴。她得到的男人,对她有吸引力的男人,都属于其他女人——是和她春宵一度后都得回家的人。
      对于马修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在这个城市里,他也是孤独的。这个城市,从所有的石头和街道里喷射着电力,不可抗拒地强加给每个人激烈搏动的速度。但对于他只有alcohol, 只有波本来排遣杀人、隐瞒、谎言、伪善等细节带来的苦闷和压抑。
        
      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为过去。
      这是《八百万种死法》里的句子,是劳伦斯•布洛克最被推崇的小说。但是山大图书馆却偏偏没有这本。……我再次等待着马修将缝隙中的温暖带给我的那些不眠的夜晚。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一直就认为,这个系列是为孤独者所作.
      
      今生有幸结识马修.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可以忘掉所有悲伤。酒精仿佛是马修和这个荒诞颓废城市的唯一联系,只有沉浸其中,才能让生活得以延续,才能看到所谓的真实。一杯波本,醉生梦死。
  •     结果,无家可归的是我。
  •     读完之后很想来一杯“波本”倒进咖啡里喝,也很想去布鲁克林看看。
  •     带着浓浓的美国往事风格的作品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是不是就不会悲伤。条条大路交错的布鲁克林,为你敞开的酒吧,波本加咖啡,通向日落公园的轻轨,凌晨时分的畅饮,街角处的教堂,宿醉后的阿司匹林,处处弥漫着的悲伤与无能为力,朋友,丈夫,比陌生人还狠的心
  •        酒佬布洛克
      
      
       如果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劳伦斯•布洛克《酒店关门之后》
       1
       海明威般流畅的叙事,希区柯克般惊心动魄的情节,黑色电影般灰暗的色调,菲茨杰拉德般诗意的悲伤。这是我读完《酒店关门之后》冒出的第一句话,它或许显得牵强附会,或许抬高了侦探小说的品质,但它确实是留给我的最终印象。
       劳伦斯•布洛克,就像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勒•克莱齐奥一样是个中国人陌生的名字,在新星出版社的“午夜文库”读本上是这样介绍他的: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可见布洛克早已英名远扬,只是国内翻译界介绍的过于缓慢,才导致他在中国的“无名”境地。
       “无名”并非真的没有名气,就像小说里的侦探马修•斯卡德,做事沉稳低调不失却反应敏捷,沉醉酒精却总能一鸣惊人。侦探才能被他包裹在平凡的外表下,远远望去整一个终日徜徉于酒吧街的醉佬,但案子的水落石出终究靠他。如果不是生计所迫必须接受委托人的酬劳,估计其也情愿做个无名英雄,因为他想要的并非名气,而是一个温暖的家。
       2
       《酒店关门之后》的叙事风格,尤其在对话上承继了海明威短篇小说的衣钵,比如开头对樱桃炸弹的调侃。此外在叙事格调上,斯卡德风流多情,但始终不能被女人长久的喜欢,这点与海明威小说里的主人翁很像,小说的格调总是笼罩在失恋、寂寞的阴影里。
       新星出版社编辑们在收进“午夜文库”的钱德勒作品上打上了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村上春树的噱头标签,其实,布洛克的小说在节奏上也很像希区柯克的电影,紧张、出乎意料的情节构造与《眩晕》、《精神病患者》、《火车怪客》如出一辙。或许这些是侦探小说的共通性,情节与对话的紧凑简洁、富有音乐性的叙事是它们赢得读者的法宝。
       斯卡德是个酒佬,正因为酗酒犯事被警局开除。小说一开始就为塑造这个失意主角营造了对应气氛:莫里西酒吧的窗户全漆成黑色。在之后的描写里,酒吧前台和室内成了舞台主角,加深了整部小说阴郁味道。
       当演员狐假虎威的抢劫了有黑社会背景的爱尔兰人酒吧,话务员的妻子和情人相继惨遭杀害,演员们再次粉墨登场偷走并勒索失主这些事件先后发生后,小说里的世界仿佛成了无边暴力、欺骗、虚伪、绝望的集合体,这时只有“黑色”能形容它,但这仅是概括了小说的色调。因布洛克在小说里引用的一段歌词,小说氛围顿时变得暖煦浪漫: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布洛克的小说不同于比利•怀尔德那些自始自终被黑色气氛所笼罩的《日落大道》、《双重保险》,它更像比利的另一部电影:《热情似火》—黑色但浪漫不已,孤独却充满着希望,若非要找出布洛克所欠缺的,我看只剩幽默的技巧没被其收拢。
       值得一提的是,《酒店关门之后》与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结尾极其相似,都是简介了出场人物的最终归属,使小说留给人哀伤的怀旧印象,但不同的是,布洛克为主人翁设计的未来似乎更为光明:我发现自己现在完全变了个人。对啊,完全不同。(斯卡德戒酒了),《夜色温柔》里的尼克则走向了一条未知路,不过有一点是他们都具备的,那就是再大的惆怅、悲伤也变得诗意绵绵,你可以说,他们懂得生活,他们从不是醉佬。
      
      
      
      
      
      
  •       为什么我们爱布洛克笔下的马修.斯卡德,因为他颓废,忧郁,落魄,孤独;因为他不足够完美,正像每一个身边的你我他。老布对人物角色的刻画总是如抽离了华丽羽翼后的灵魂,迎着冰冷黑漆的夜,茫茫一盏明灯,做那个游走在绝境边缘的骑士。来一杯咖啡,加两滴波本,我没有任何归属,我是孤单的存在。
  •     城市的安全让我舒服;是它的危险叫我着迷。Last Call太好听。
  •     And so we've had another night
    Of poetry and proses
    And each man know he'll be alone
    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來,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當酒店關門之後。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glass
    Each to his joy and sorrow
    And hope the numbing drunk will last
    Till opening tomorrow
    於是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
    但願這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And when we stumble back again
    Like paralytic dancers
    Each knows the question he must ask
    And each man knows the answer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drink
    That cuts the brain in sections
    Where answers do not signify
    And there aren't any questions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I broke my heart the other day
    It will mend again tomorrow
    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
    I'd be ignorant of sorrow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toast
    That never can be spoken
    Here's to the heart that is wise enough
    To know when it's better off broke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不說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曉得何時心碎。
  •       一群酒客,一串谜团。酒店关门之后会发生什么,抢劫,凶杀?
      马修是名合格的侦探,仍不是一名合格的酒客。他喝酒买醉却仍能保持清醒,波本的味道刚刚好,
      一事未平,一事又起,看似相隔万里,连起来却又顺理成章,我不是酒客,仍然不能天马星空的把所有事都连起来。
      蒂姆里终得恶报,卡罗林自了余生,有罪的人都得惩罚,无罪的人继续过他们的生活,只是都离酒越来越远。
      
      
  •     话说看见刚开头的俩字吓我一跳……
  •       很有画面感的小说,不管是七十年代街区酒吧图景,还是其中的形形色色人物,男人们有一种不修边幅没被打过毛刺的美感。虽然案件相对简单,但里面很多对白都极具黑帮片辛辣搞笑的风格,让这盘菜味道浓郁。
      很喜欢书中提到的那首《最后的召唤》(译为最后一杯更合适)
      谁有这首歌的下载链接呢,好想听一下哦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忧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也说不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Dave Van Ronk "Last Call"原文
      
      收录在Going Back to Brooklyn & Song for Aging Children两张专辑
      
      
      And so we've had another night
      
      Of poetry & prose
      
      And each man knows he'll be alone
      
      When the sacred ginmill closes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glass
      
      Each to his joy & sorrow
      
      And hope the numbing drunk will last
      
      Till opening tomorrow
      
       
      And when we stumble back again
      
      Like Paralytic dancers
      
      Each knows the question he must ask
      
      And each man knows the answer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drink
      
      That cuts the brain in sections
      
      Where answers do not signify
      
      And there aren't any questions
      
       
      I broke my heart the other day
      
      It will mend again tomorrow
      
      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
      
      I'd be ignorant of sorrow
      
       
      And so we'll drink the final toast
      
      That never can be spoken
      
      Here's to the heart that is wise enough
      
      To know when it's better off broke
      
      
      
      
      
  •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       没有了联系,就像安身立命之所被一块块崩裂而去。
      马修的世界在缩小,而skip撕去了其余的地图。汤米用电话才能联络。帕蒂兄弟为分离运动筹钱。
      爱情遭故意遗弃,友谊在无意中被践踏殆尽。同事的信任不复存在,
      世界的轰隆一响中,由不可分离的双生子登场,演出了这一场悲喜分离。
      灯枯油尽,他们依然在酒吧徘徊不去。
      在黑暗中,
      就像比利的歌中所唱:
      如果我们天生沉醉,是否就可免于孤寂。
  •     这和日系推理以及福尔摩斯的风格完全不同,感觉全文都是乱糟糟的对话,看着头晕,但奇妙的是,线索就一点点的在不知所云里浮现出来。
  •     呵呵~~~~~~~~~~~~~~~~~~
  •       
      叙述:
      一个男人深夜开车去机场赶一班飞机,半路遇到一个小男孩拦车,说迷路了要求男人送他一程.男人按照地址把他送到荒郊野外的家里.男孩说声谢谢就走了.男人瞬间想起什么,吓得直冒冷汗,这时他打开汽车内收音机,里面播报了一条新闻,男人就转惧为喜,高高兴兴开车走了.
      
      提问:
      
      男人为什么突然直冒冷汗?为什么听到收音机后又高兴了?
      
      答案:
      
      10年前,男人开车路遇一起车祸,伤者是一个小男孩,当时还一息尚存的.男人把他送到医院,但小男孩最终还是伤重不治.男人吓得直冒冷汗,就是因为他这次送的这个小男孩竟然和当年他救的小男孩一模一样.而他打开收音机听到新闻里播放了一条飞机失事的消息.而失事飞机正是他当晚要赶乘的那班航班.所以他明白了是当年小男孩的幽灵在报恩,让他躲过一劫.
      
      
      题外话:
      不了解当代美系推理小说面貌的读者,读了本文开头的这个故事,就能对奎因之后的大部分美系推理的风格和水平有一个基本的'心理准备'了.
      
      
      评论:
      暗黑色的风格,不带个人感情的叙述中,仍旧让人觉得颓废不堪的旧日时光饱含温情.够硬的结尾.伪造现场,凶手逃不过正义的惩罚.妙极了.它居然符合了那同样颓废不堪的司法制度标榜的程序正义.又暗合了劝善,积极,戒酒,神迹等政治正确.使人不得不怀疑,马耳他之鹰评奖委员会里,是否都是基督徒.不过抛开推理元素,单就小说本身而言,我本人非常喜欢.
  •     2013-01-16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要找到这首歌
  •     硬汉推理启蒙。
  •     诗意的正义感 总结地真好 嗯 我觉得很有黑白电影的味道。
  •     硬汉无爱···
  •     不像是侦探啊,马修更像一个诗人。
  •     迄今为止,对于马修,我还没有过硬汉这种联想,可能是我没看过那些扯淡的书评吧。
  •     酗酒文化博大精深233
  •     男人这个物种,甚至是此物种中进化得看起来比较适应这个世界的所谓硬汉,仍然背叛、嫉妒、小气、敏感……处处留心、谨小慎微,但总有一刻因不能自已而前功尽弃。看到最后,倒吸一口凉气,就像这个世界和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也总让我们如此吗?
  •       尚未戒酒的马修在不同的酒馆喝酒,在酒馆里接活待客,酒馆是当时他生命的一部分。多年后看着这些酒馆的倒闭,使人不禁想到繁华将尽,这有点像是马修系列最后一部的一个引子。世事无常,曲终人散。
  •       “阅读之后,也不一定有真相。读布洛克小说的快感从来不是来自于对犯罪真相的逻辑探究,而是不时捕捉到的那叙事过程中的闪光,就如,诗意的正义感。”
      
      这是我阅马修无数后得出来的结论:) http://www.jiudianit.com
      
      你列出的那些小唠叨,分明是举木耳赞成我,哈。
  •     唉~色兮兮的~哈哈哈
  •       带着许多的期待和企盼,我可谓不算轻松地读完了字里行间充斥着酒意和宿醉的《酒店关门之后》——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当年胆怯于红皮书的昂贵,又因本人骨子里有那么些存的诗意,我毫不犹豫在众多红皮书中只选择了这一本,寄希望于这本书可以给我这个本不会喝酒的家伙带来些酒意和迷醉……今天利用课上时间坐在第一排位置——读完了这本书——我顿时发现——我醉了——让我迷醉的不是故事的精彩,而是故事人物的错综复杂,让我头晕的始终是那欧美式的姓名,一会儿喊姓,一会儿喊名,在一姓一名间,我迷失在故事的铺陈中……
      
      故事围绕着三个看似倒霉蛋却让人都有点恨恨的家伙或集体身上,我不想说他们罪有应得,因为我明白在纽约那座城市不管是谁几乎没有清白的过往,多多少少都会有不光彩的一段……说白了,这是为了自己的生计,杀人也好,偷税也罢,盗窃也好,撒谎也行……无不是在为自己或他人作嫁衣裳……如果野心再膨胀一点,我们可以称作是“这是每个人心目中的美国梦”吧,或许在布洛克的书中,这梦就是“纽约梦”吧,这梦如此让人销魂,让人日有所思……如果你没醒的话,你说不定就这样迷失在自己的美梦中无法自拔,如果你醒了的话,就看你如何采取行动来实现各自的“纽约梦”了……于是乎,书中的故事就这样被展开了……
      
      故事中的马修,我以前不认识他,只是听朋友谈起他是一个酒鬼,还得靠去戒酒会,我也只是听说而已,这次我真是有所见识了,在他的世界里,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酒不可没有!!我所认识的马修算是一个每天都会泡酒吧的侦探,也许是第一次打照面,给我的感觉就是他很懒散,也很细心(毕竟做过警察),在他的每一次迷醉中,我看到不是灵光突现,而是每一次他的头疼和睡过头,他徘徊游走于几乎每一家酒吧,当然他有他爱去的酒吧和那象征绅士风度的波本酒!!他是很绅士,却没有“硬汉派”给我的那种视觉冲击!!也许是我欧美动作大片看多了,其实我没指望他能像史泰龙一样勇猛会打,也没指望他想金刚狼那样所向披靡,只是希望他不是靠酒精的麻醉使得自己在一次次的拼凑中内解开了谜题——说实话——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好突兀啊——看了三分之二的大篇幅描述就是进入不了高潮,况且前篇整是人物姓和名变换来变化去……还没等我绕过来,解答已经尽在眼前了……也许我只能怪罪于自己的头脑太笨,亦或是不懂得酒精的精彩,亦或是不能体会马修在酒醉后的那种特有气质和才智吧……我不想说太多得罪的话,我只后悔自己没有用笔记下每一个角色的姓名,也好让自己在仔细回想的时候可以参照,而不是盲目的回想——到头来我发现失望的始终是自己……
      
      这本书,其实,我个人感觉最出彩的不是故事本身,也不是凶手的意外性(因为看多了欧美间谍片,这凶手也太好猜了),我个人感觉就是那一首《最后的召唤》,那么的精彩——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马修大人也是迷醉在这首忧郁的歌曲中……是啊,带着醉意的话,这个世界在眼中的景象难道不是朦胧的,难道不是不知愁苦的……大人世界中的酒,已经可以让一个血气方刚的硬汉迷醉N久,不难想象酒在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体内该发生什么作用——这样解释固然蹩脚字面,但是粗俗的想一想——忘记悲伤或许就是必然!!这篇故事,其实我没看到马修的悲伤——这就怪罪于我没从系列第一篇开始看吧——马修大人到底在悲伤着什么呢?是和老婆的离异?是和孩子的分离??这是绝对的,老婆的改嫁我不知道十年后的他能否淡忘,上大学的儿子能否让他有一丝成功的快感?!孤独的马修走在纽约的街头,泡在狐朋狗友的酒吧,一醉方休——
      
      他醉了吗?他没有,他的心思缜密着呢——他的头脑在转着——就在他“被酒精麻醉的当系”他在努力地赚钱——这钱也许不干净——他知道先把钱“在教堂里”净化之后再使用——他也知道只要有教堂他就会慷慨解囊——他是那么的细腻地过着单身生活——他很会交流,也会有男儿该有的情感和放纵——卡罗琳的邂逅,他不会只是当做一个偶然,他应该动心了,让我看到了一个“潦倒只知道喝酒的”“绅士侦探”!!他的言行绅士风趣,不给你枯燥——也许最大的瑕疵莫过于他整日泡在酒吧——就连外出调查案情也是时不时地踏进酒吧——酒,已经不再是那一杯杯无色或有色液体了——那是他的精神食量和“清醒支柱”——他的清醒要靠酒精的帮助——真的很有个性——也真的那么的真实……
      
      调查显得那么随意,但有时又是那么的细腻化,他会选择在侦查路上小酌一杯,保持清醒——好歹不能对不起雇主的钱;他会选择“知法犯法”,在纽约这座小城这似乎司空见惯,警察知法犯法太常见了,有时甚至显得异常重要和可爱——关键在于你的方法和手段……不必在意你个人的原则,杀人抢劫无论如何都得要查明真相——至少得知道动机——才能给生者死者一个交代,马修大人在一梦一醒、一醉一清醒间将这三个看似走马观花的案件解决了——尽管手段那么地“不打动人心”——凶手几乎就是自己招供——但是仔细回味才发现这很真实,很实在,在现实生活中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这也为这个手段的可信度增添了光彩——
      
      也让我顿悟——实实在在才是美,尽管有时他不是那么地打动你那好久未暖过的心……
      
      马修,一个我没接触过开始,也不知是不是该结束的侦探,让我看到了一个现实的纽约侦探,真的感觉就像是身边的美国客那般真实——侦探也会醉着破案,侦探也有常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侦探也有常人的无可奈何和悲伤开心……因为——他再怎么神勇——
      
      他,始终是个人!!有人的一切情感和罪恶……
      
      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马修带给我的这一次经历不是故事的精彩,而是纽约侦探的真实,我喜欢这种真实,在这个尔虞我诈,物欲横流的社会,再上层的人士也会“勾心斗角”、“臭名昭著”,甚至手段更为恶劣毒辣……而马修,游走在几乎社会底层的成功人士,他的生活才是那么真实,那么贴近我的心灵——
      
      他会为所赚取的肮脏的钱净化,他会给酒吧遭弃的女郎绅士精神安慰,他会为认识的狐朋狗友摆脱不是罪名的罪——尽管最后送了他“一枪”,呵呵,更显他的可爱,法律办不到的事不代表人为不行!!哈哈,看得我大快人心……
      
      最后,十年了,他终于醒了,真正的醒了,此刻的他其实更孤独,更加需要人陪,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更大的玩笑——老婆再婚,他竟然戒酒成功了!!他的确换了一个人,物是人非的感触也许他这个参与者最有体会了……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如果马修带着醉意死去,他会记得一生所有的悲伤吗??
      
      我想不会的,他只会记得那些过往,那些带给他生命刺激和力量的过往,他不会醉的!!他时刻保持着清醒呢??不信吗?我信!!
      
      
      最后的最后,马修“完全变了一个人,是的,完全变了”……而他此次的“旅行”所遭受的悲伤,他该如何去忘记……??
      
      悲伤到底有多伤,也许我们可以尝试着去学学马修,去喝点酒,再去体会……
      
      
      …………………………………………
  •     从眼睛睁开,甚至梦里,一天到晚在灌酒。搞笑的是,最后结尾来几句讲自己戒酒了。
  •       耗子发现我正在看这本书,赶紧通知:这是布洛克最不好看的一本。他其实是不想让我对他和薄荷力荐的马修先生产生失望的第一印象。
      
      不过,被圈在无锡郊区蠡湖边上的这个养生宾馆里,除了偶尔去听听那个不知所云的专家会,除了吃吃饭,喝喝酒,对好几十个行业顶级专家们露出谦卑的笑容之外,醉鬼马修还是让我好好地享受了两天。
      
      对侦探小说,絮叨多了实在不够道德,那就让我聊吧两句开头结尾和中间吧。
      
      正如耗子和薄荷所说的,那个开头实在不怎么能让人提起兴趣。几个酒鬼凑在一起胡侃一通,就是为了在无意间代入每个人的脾气秉性,但方式再聪明,没能把人勾住往下看,也很难说高明。
      
      对比而言,第二章的开头就扎实多了,看着马修不着四六地唠叨着自己家的周围环境,轻松地,甚至松松垮垮地,他几乎把自己的影子,自己的性格涂在了每一个所到之处,这种代入才叫厉害吧。
      
      结尾其实说不上有多精彩,但节奏感拿捏得实在好。就像很多电影的结尾一样,主人公用了两页的长度,把故事里每个人、每个酒吧的后续命运轻快、不动声色地唠叨一遍,一边看,我脑子里一边演奏悠扬乐曲,就像久石让给北野武电影搞的配乐。
      
      但说实话,整部小说把每个角色的性格都刻画得恰到好处,唯独马修先生的硬汉形象总让人感觉面目模糊。
      
      我喜欢的还有书里面那些随时都能勾引你琢磨两下偷偷浅乐的小唠叨,挺好莱坞的。随便抓几句: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过把过去甩在脑后,一切从头开始,或是换种工作,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究竟会怎么样。我知道转行并不容易,只是你一在心里有这个念头,就会用不同的角度看周围的环境,运气到了,你自然就会有改变。或许你的运气不坏,也许很坏。”
      
      “一个没有腿的黑人,睡在平台的轮椅上,他前面有个雪茄盒,里面有一两张两元的纸钞跟几个硬币。他戴着一副玳瑁框角太阳镜,眼前还摆着一块牌子:‘别看我戴太阳镜就以为我是瞎子,我只是没有腿而已’。”
      
      “‘我老是在布鲁克林迷路,’他说,‘我没骗你,一定有人在布鲁克林绕来绕去怎么也出不去,就索性在这里落地生根,再把下水道挖一挖,电线接一接,就这么过起日子来了。’”
      
      整篇小说压根就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没有身怀绝技的江洋大盗,没有聪明透顶的傻瓜,更没有福尔摩斯那样的知道分子调调,一堆鸡毛蒜皮,一堆无聊的酒鬼把这个故事撑得满满当当。
      
      如果说这是小说应该有的素质,我举起大象来赞成,来赞成这些破事儿。
  •     老哥送我的18岁礼物~~~
  •     迷人的劳伦斯,迷人的马修,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请给我一杯波本,或许会忘记所以悲伤
  •     會看完其他全部作品。
  •     很MAN的声音
  •     以布洛克老师的出道马修水准为5-6分而《八百万种死法》为8分的话,本作应该是个7分作——所以我对豆瓣一大半的纠结都来自于到底应该把7分作打成3颗星还是4颗啊掀桌!
  •     看你的文字,再醉着感伤了一番
    等年龄大了,这都慢慢成了秘密
  •     异样的侦探小说,像王家卫的电影
  •       在最后50页之前我搞不清楚马修到底在悲伤什么。真相一个一个揭开,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怎么可能拖得干净?活在一个所有人都是罪犯的世界里,而你偏偏是一个侦探。你被判了西西弗斯的苦役,推着石头上山,看着石头再滚下去。甚至更遭,你是犯罪世界的一份子,是罪恶的一根链条,你的所有努力,不管是什么样的努力,只是犯罪活动的一部分,是推波助澜,你也是罪犯。
      这里没有福尔摩斯,没有波洛,没有汤川博士,没有御手洗洁,没有缚龙的长缨,没有高悬的明镜,没有英雄,没有青天。拨开一层层的云,后面是颜色更深的云。越是清醒,越是悲伤。
      “如果能带着醉意出生,或许我可以忘掉所有悲伤。”
  •       读到中间总是走神儿,不知道是中间部分有点冗长,还是翻译过来的中文名字太饶口。我总是对这乱七八糟的人名和人物对不上号。对某个人物的形容总是过了大半才搞清楚说的是谁。
      
      英文原版一定比较精彩。至少不会因为人名晕头转向。试试看,最好能坚持到底。
  •     好故事,好节奏。
  •     唯独马修先生的硬汉形象总让人感觉面目模糊
    其实是这样的,小说里马修作为第一人称主角,从来没说过自己是硬汉。这个tag是后来在图书评论时被评论家加上去的。
  •     嗯,还是把书评放在这里吧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是否能忘记所有悲伤。 这本看完太难受了。
  •     广播剧听了两遍,人性之恶揭露的淋漓尽致
  •     应该是马修系列里最喜欢的一本了,还是那么的阴沉而忧郁,包含着老友间那种淡淡的伤感。最后几面描写的十年间的变迁,关闭的酒店和戒酒的马修,仿佛永远定格在了那时候。
  •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这是更加彻底的醉生梦死啊!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看到T生版的马修·史卡德。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