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4-1
ISBN:9787508644202
作者:[英]亚历山德拉•波特

内容概要

亚历山德拉•波特(Alexandra Potter),英国畅销小说家,生于英国约克郡,现居伦敦和洛杉矶两地。她的小说浪漫且带有魔幻的色彩,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活,精心编排的故事发展总带给读者惊喜,不时令人开怀大笑。

作者简介

灵魂伴侣不是隔几分钟就会来一 班的公共汽车,女人总是挤破脑袋冲上“属于”自己的那一班,但露西恰恰是那个不识抬举嚷着要下车的例外。
纽约的街头,露西与十年未见面的旧情人奈特重逢。这段发生在威尼斯的少年情事一直被露西认为是命中注定的美好姻缘,他们曾在夕阳中乘着贡多拉驶过叹息 桥,并在教堂钟声中亲吻,据说,这将使他们永不分离。
不过,“真命天子”很快就变成了“极品前任”,可分手还不是最糟的,更糟的是“叹息桥的魔法”根本不让他们分手!手机自动互拨、错拿彼此换洗衣裤,甚至订旅馆都被安排到同一间房、不得不睡在同一张床上……
命运仿佛跟露西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她究竟该怎样做,才能离开“真命天子”,和真正对的人在一起呢?
编辑推荐:
真命天子和极品前任只差一步。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英国畅销书作家亚历山德拉•波特的最新都市爱情小说,浪漫、爆笑,颠覆所有“命定真爱”的陈词滥调。时尚热情的大都市纽约VS古老神秘的水城威尼斯,活色生香的阅读体验。
媒体推荐
漫无章法的女主角遇到古怪的男主角,百般误会之后找到真爱,这样的布局必胜无疑。
——泰晤士报
如果你希望回到过去,跟年轻的自己好好谈一谈,本书就是为你而写。感觉非常美好的小说,有趣得令人开心,节奏明快且动人——都会女性小说应有的元素样样俱全。
——世界新闻报
肯定能讨好你们这些无可救药的浪漫派。
——《Heat》杂志
温暖、有趣,并带给我们一个机会可能再度来敲门的希望。
——《时尚企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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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在威尼斯有一个传说,如果情侣在夕阳下乘着贡多拉从叹息桥下驶过,并在教堂钟声响起的时候接吻,他们将会永不分离。露西又走神了,虽然她已经接受她跟纳特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事实,是啊,他已经结婚了。但是,为什么这十年来,他在她心目中的分量却越来越重,她认定纳特就是自己一生的灵魂伴侣,她想过无数次他们在街上不期而遇的场景,但却没想到结局。漫无章法、神经大条的露西,在十年之后终于和自己的初恋不期而遇,两人都欣喜若狂,双双坠入爱河。不料随着而来的便是各种吵架,两人突然发现,对方都不是过去深爱的那个人。十年光阴,我们都再也回不到过去。于是两人分道扬镳,无奈两人像是中了“魔咒”一般,根本分不了手。在寿司店相遇、在健身馆他害她摔下跑步机、手机自动互拨电话、拿错换洗衣物、搭乘同一趟航班而且居然被旅馆分配到同一个房间,他买了她在易趣网上拍卖的百老汇门票,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女主困惑不已,她想摆脱这一切,因为她有了所爱的人,那个能让她找回自己的人。然而“魔咒”又一次掺乎了一脚,她被他所爱的人误解,他被他的妻子误会。两人的生活陷入一团乱,终于他们再次决定回到“案发现场”,回到威尼斯,那个他们在钟声响起时,他们驶过的叹息桥。而露西也在叹息桥下“意外”的碰到了她所爱的那个人,他们在钟声响起的时候,驶过叹息桥下,并且接吻,这一次,他们将永不分离。无法想象将一个人,一个已婚的初恋,埋藏在心里十年并且认定他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是何种滋味,也许是因为越得不到所以越怀念?其实怀念的不过是那一段年少的时光,那段时光中幸福、快乐的自己,但是我们已经无法回到过去,所以只能缅怀。但是,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回忆里的事也不要再去做,因为你再去见的已不是回忆里的那个人,再去做的也不是回忆里的那件事。所以露西和纳特十年之后的重逢,才会因对方与自己格格不入而分道扬镳。他们喜欢的,不过是十年的那个对方。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缺乏这样的傻女子?“我忘不了他,他给了我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幸福”,“我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姑娘们,你们怀念的到底真的是那个他,还是只是你印象中的那个他,回忆里的那个他,那个被你重构过的他。你将你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外套披在了他身上,然后你以为他就是你的白马王子,对他念念不忘。也许我们都曾这样迷失过自己。但是真正的爱情不是这样的,真正的爱情应像流转的四季,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充满喜悦。真正的他,该是那个能让你找到自我并对自己充满自信,而不是像那个“极品前任”那样批评女主的大腿、头发颜色还有她的理想。所以,深陷在前任的泥沼里不可自拔的姑娘们,赶紧睁大眼睛看清楚,你们爱上的,到底是不是一件白马王子的外套?
  •     在威尼斯当地,传说日落时分圣马可大教堂的钟声响起之时,倘若一对情侣乘着贡多拉穿过叹息桥下缠绵一吻,他们就可以拥有永恒不渝的爱情,永远不会分离。他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地老天荒。露西和纳特因缘际会得遇在威尼斯,短暂的相处之后彼此爱慕,并于叹息桥下,日落时分热吻,继而分离。之后他们维持着异地恋的状态,直到一日露西接到纳特的电话,告知他爱上别人,这段爱情才戛然而止。分手之后的十年里,露西有过一夜情,也陆陆续续的交往过几个男朋友,但是再也没能从别人的身上得到当初和纳特一起的那种怦然心动和激情澎湃。她从来不曾忘记过他,除了他没有人再如此近距离的贴着她的心,所以她认为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是自己的灵魂伴侣。即使她知道他已然结婚,却还是无数次的期望与他再次不期而遇,她千百次的幻想过再次重逢她该说什么,该穿什么,场景又该是怎样的?“如果他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在找他之前不会放弃。因为我知道,我在找灵魂伴侣的同时,他也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寻找着我。”也许正如《秘密》里说的那样“有时真的不由你不信。相信天意,相信正能量,相信吸引定律。”天意也好,叹息桥传说的神秘力量也罢,总之他们最终相遇了。此时纳特已经和妻子分居正打算离婚,更重要的,他亦如她般期待着彼此的重逢。他告诉她失去她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他从未停止过后悔。他们倾诉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在这倾诉里才发现原来分离的十年里,他们曾经同一时间在同一个城市里,看到同样的焰火在同一片天空---而他们毫不知情。他们曾经出现在同一场演唱会里却擦肩而过。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兜兜转转,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却总是缘悭一面。彼时重逢,本该是你侬我侬,情深意切,幸福愉悦。可是事实却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更可况还是十年前的相爱。相处之后,矛盾日渐滋生。露西发现,纳特不再是那个长发披肩,吞云吐雾又平易近人的纳特了。现在的这个人敏感易怒,沉迷于锻炼,让工作占据了全部生活。她清晰的认识到她爱的只是她记忆中的他,曾经的他。而他也意识到自己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还有与初恋重逢的感觉。两个人从重逢的喜悦到彼此的厌恶,时间之短让人瞠目结舌。以吵架作为分手的尾曲,以为再也不用相见。却发现叹息桥的传说里那股神秘的力量总是将两个人拉近。不管多么不可思议,却最终让他们不得不承认,他们被注定了在一起。面对这样的命运,该如何是好?命运总喜欢把自己塑造成和蔼可亲的形象,良师益友也好,守护天使也行,总会让你在失意时有所依靠。不知道该怎么办?没关系,交给命运决定吧。人生狼狈不堪?让命运为你指点迷津----他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当露西爱上亚当,她想要去努力打破这个传说,凭借一己之力去抗争命运。“在爱情这件事上,命运最好管好自己的事,别多管闲事。”露西尽着自己的一切努力去割断与纳特的那些逼不得已的相遇,却最终只是让自己与亚当越走越远面临分手的结局。露西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压着纳特再次回到了威尼斯,而这一次,她爱的亚当,也正好因为工作关系出差到威尼斯,此时,在叹息桥下缠绵相吻的成了露西和亚当。而露西和亚当是否会成为露西和纳特的悲剧重演呢?那只有天知道,小说在这里就结束了。这是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不过从这个故事里,我体悟最深的一点便是,珍惜当下。太多的人因为忙着等待所谓的真命天子出现而错失了真爱。他们等待着那个想象中的人来完满他们的生命。而那个人可能甚至都不存在。可是他们依然全心全意地等待着灵魂伴侣的出现,而让身边深爱他们的人黯然神伤。书中作者借用露西的姐夫杰夫的突然被诊断身患癌症,姐姐凯特顿悟生活之真谛而告诉我们:人生可能瞬息之间面目全非。你所拥有的就是当下。所以不要去等待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出现的人而无视身边的人,爱不要拖延。命运,不该成为你无视当下的借口!所以,活在当下,珍惜当下。不要为了所谓的明天来辜负今天的快乐,因为明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
  •     我一直想为他写点儿什么,一直不知道从何说起。感谢这本书启发。我以为我爱过某人十年。第十年时,为在梦里喜欢上别人欢欣雀跃——这是代表走出某人阴影了吧?偶尔特别忧愁。与长辈级别的朋友聊到他,我说,以后大概再不会这样去爱一个人十年。长辈说,你会,你未来老公就是。很久很久以前,大约在痴迷某人3、4年时,我许了个愿,祝有一天面对他,能表现得云淡风轻。如今,十五年过去了。十五年前我十五岁。十五年里我做了很多试图表现出跟他有关联的事。有时很蠢,居然告诉别的男人关于他的存在,虽然我理直气壮,觉得上过床的是眼前人而不是他,那么这个别人就没有立场吃他的醋。我在写下这句时忽然意识到,没上过却那么喜欢,才更有杀伤力吧,哈?何况和这个别人分手后,虽然是两年后,但我终究和他好了。有时我又聪明伶俐讨人喜欢。不然他也不会在我喜欢他的第八年,居然就从了。此后人生里好多次让我想要软弱时,就会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你连他都能追到手,还有什么做不到呢。(不过在第十二年时,我减肥30斤后,前一个案例就有点儿不算什么了。真的,减肥比得到一个人要难。哈哈。不信试试?)我们在一起很短。我喜欢给人太多诱惑,比如,放你自由,或者给你我当时能力所及所有的钱。然后看人家会不会溜达一圈后回来,或者把钱用过了再还给我。这不是不相信人性。其实我悲观。所以偶尔故作天真。触底是应该的,反弹就得感恩戴德。放他自由。送他走那天,我在火车站哭成傻逼,人群和自己都飘忽起来,我们在列车员检票后悬空的手边无所顾忌的亲吻。后来养猫,猫们没事喜欢亲我,就会检讨,他在时,我在矜持个屁啊。他走后很久,我持续梦到他,或者他新任女友。这样的状态让我逐渐耻于记梦。记梦那么好的习惯,坚持许多年都觉得是值得炫耀的事,到他这里,我为了显得自己不至于神经病,一改之前每每醒来都会开心悲伤焦灼的说一句“又梦到你了”以示威逼或利诱,最终变成给梦境里出现的他起不同名字,ABCDEFGH,其实全是他。记下来,不再诉说。因为有过被某任男友吃他醋的惨痛经历(关键是那时跟他真没啥,越想越觉得划不来。对不?),后来我在别人面前避免提他,但现在我已经想不起何时就对认识他并保持联系这件事坦荡了。十年啊,怎么也得有那么一点比这部小说更像小说的情节。比如他电话来说和别人分手了,我接着说,我也是,也分手了,也是和别人。再比如我们分开后成了彼此情感道路上的称职顾问。如果一开始还控制不住醋意或诅咒之类的别扭情绪,再往后,两人都修炼得越加有职业道德,只互提建议,从不干涉破坏。我们把扮演鼓励对方勇敢去爱别人的圣母角色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被甩或甩人后,我们也毫不掩饰幸灾乐祸之情。他也必须的有过那么一些瞬间,想要娶我。也许我再也不会有那么迷糊的被求婚了吧?(是求婚么?重要么。)有天午睡后,他说,你是我历任里最想娶的人。我说,哦。当时脑子里有屎,不知道为啥就听成了他在说想结婚的那个人不是我是别人。等回过神来,真的惊呆了。我想等他再说一次,十五年里,他没再说过。后来,我会在逛街洗碗喂猫谈笑的无数个他不在场的瞬间突然就问自己,如果那一刻跟上了他的步伐,故事会不会不一样。故事不会不一样。结婚你以为是件浪漫的、只需穷追不舍一句话,就能定终生的事吗?实践越来越多的在宣告,他妈的结婚哪有这么简单啊猪头。也许是我接受度太高,或者认知出了问题,总之每当看见什么“男女存在纯洁友情吗”“能和前任保持联系吗”这类大众恨不得上升成法律的话题时,我总是那个点头的人。因为他真实并且一直存在着。活生生的,不愿意否认的,懒得假装不认识的。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坦荡,十五年前的暧昧调戏多单薄,有本事就来挑战一场这样清白温润的漫长相处。人生是有很多十五年,我要活九十多岁,十五年算个屁。但,就像很难再咬牙减肥30斤,再来一次这种痴迷,我做不到。我曾深爱他,就算他死了(对不起啊,但也有无数个时间我想你死了就好了,这才是唯一“你不再是我的”的正当理由),我也无法删除他。他是一条脉络,深埋于我成长的轨迹里。指不定什么时候,我的某句言谈某个迷死人的笑容,就跟他有扯不开的关联。要隔断么,要抽离么,除非我魂飞魄散。就算魂飞魄散,谁来清空这些字呢。他被我的某任男友偷偷上我QQ刷黑过。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无数次刷黑和加回来。于是某天他翻以前聊天记录,轻易就找到了我的号,随随便便加了回来。我们寒暄,只像是多日不见,打个招呼。现在,我们逐渐沉默进各自的生活(确切的是工作吧?生活它,有点儿乏善可陈啊,三个月或半年后再问彼此过得怎样,依然一样是活蹦乱跳死不了啊)。但十五年太久。很多话,很多问题,面对别人我们不知道从何说起,而对方,了如指掌。我们没有在什么桥下吻过,但也有点像被什么不可知的玩意儿祝福过。有点不知道怎么收尾,因为走神想了一下他看到这一篇会不会哭泣。这不是我写过最煽情的东西。不过,哭吧。哈哈,快点哭。在这里写这些,只是想说,小说相比现实,真的温柔太多。鲁迅爷爷不是说了么,悲剧比喜剧好写。都来努力活成喜剧吧,即使从一开始到最后,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只能单枪匹马闯天涯。谁都不能和谁永远在一起。

精彩短评 (总计28条)

  •     也许你忘不掉的那个人只是一场幻觉。一场被自己记忆美化了的错觉!真相也许很残酷。但没有缘分的就真的不是真命天子!
  •     和中国大多数言情小说一样,剧情夸张,难道因为是英国的而那么高分
  •     这本书太搞笑了,简直很对我胃口
  •     以为口碑很好其实很无聊,由于故事太假所以在心里留下的感悟很少。对于这种小说我好像已经麻木了...?
  •     很流畅,蛮有趣的。
  •     蛮无聊的 难道我严肃文学搞多了
  •     其实,爱情有什么道理?相信原著更会引起共鸣,不过翻译还是不错的,各种诙谐幽默,两个人有点像破产姐妹俩,很有爱。----我们都得找找命运的碴儿
  •     极品前任和灵魂伴侣只是一线之差。
  •     too romantic to be believed, though story is easy and funny, just not that healing.我一直相信"注定”,注定的事情总会跨越千万个巧合最后变成顺其自然。人生20多年一次,我也是醉的潇洒。
  •     本来以为题材还蛮新颖的 最后发现只是个从真爱到龃龉不合的沮丧过程
  •     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就像看了一场美妙的美式轻松爱情电影!
  •     爱过就好
  •     这难道不是多年前网络言情小说的套路吗.?难道就因为是英国人所以得分高么。。。。
  •     爱情小说大抵三类,其一为问世间情为何物,文学性好;其二为直教人生死相许,娱乐性佳;其三为我们反正在一起了,需要的是无厘头……
  •     要是能回到过去我绝对告诉自己,hey 哥们我是十年后的你,想聊聊吗
  •     很幽默,很有意义
  •     刚开始被各种中箭“大包虽然是好看,但其实就是背着一大袋垃圾到处走”——因为你根本找不到包里的东西啊!!前面真是满足狗血浪漫的各种小鹿乱撞啊后来就慢慢马虎起来了。。。但是书里面描述的一些culture shock突然也让人怀念曾经觉得脏乱差的纽约了呢(撒比西TAT)女老板一句堪称经典看男人有三点:手表鞋子和黑卡。女主:不要爱情吗?Boss:不用啊!只要符合上述三点你自然就会爱上他了啊哈哈哈唯一遗憾的就是后面马虎起来了草草结局了
  •     终于看到一本能读出共鸣的欧美小说。。拍成电影应该是欢乐的爱情轻喜剧吧
  •     故事性很强,不过也容易猜到结局。总说要永远在一起,都是假话吧!恋爱中的人值得看,可以冷静下来思考思考。说永远在一起,你是否准备好呢?
  •     标准模式,内容轻松,消遣小说,地铁公车马桶上读物
  •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都是意识不到的吧
  •     真是标准套路。不过这种完全不需用脑不用担心BE文笔也满还有趣的书应该算是最适合的消遣小说了吧。
  •     幽默轻松的笔调,浪漫传说渲染,这本书真是精彩,看得很过瘾,不知道兜兜转转,最终的真爱也许还会在原来的地方
  •     很有趣呀~
  •     Nothing can challenge the fate,except love.
  •     能让人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的书,希望改编成电影,应该也会不错吧
  •     我觉得失恋的时候看看还是会有安慰的作用 顺便拍个片子应该还不错。
  •     青枫出品,挺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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