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书评

出版社:黄山书社
出版日期:2011-8
ISBN:9787546117881
作者:王安忆
页数:341页

跟随《长恨歌》逛逛老上海弄堂

文/厘米 载于微信在描写老上海风情的影片中,总少不了几个元素:旗袍、霓虹灯、还有最重要的弄堂。在《花样年华》中的镜头,细雨打湿石板路,张曼玉款款走来,和梁朝伟不紧不慢呢喃细语,走到尽头,拐进了小弄堂······· 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弄堂演绎着上海最多的传奇、留言、生活百态。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这是上海生活的代表、上海味道的诠释。于是,弄堂在上海便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位。鲁迅、徐志摩、宋美龄、梅兰芳、周璇、阮玲玉,上海的每条弄堂里,每个门洞下,都有一段传奇。上海本土作家王安忆就是在弄堂里长大的,所以在她的作品《长恨歌》里,也冗杂着大量她的弄堂情结:站一个制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本次上海扫街,我就提前感受一番弄堂里的景象,广式里弄、新式石库门里弄 、新式里弄、花园式里弄······纷繁复杂的风格和种类。为体验到”梦回老上海”,记者特地跟随《长恨歌》的步伐,罗列出不得不去的代表性老弄堂。为了达到文化深度游的效果,出行前小贴士:请用手机播放怀旧民国歌星周旋的《四季歌》或《天涯歌女》。“春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窗下绣鸳鸯.忽然一阵无情棒,打得鸳鸯各一旁。”周旋咿咿呀呀的婉转歌声从留声机传了出来。仿佛看到一个身着旗袍的女子,款款向你走来。1.石库门弄堂。《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出生的时候,就住在弄堂,二三代同堂都挤在巴掌大的地方,他们小心地生活着,不过分地娱乐,不过分地奢侈,勤勉地维持着温饱的生活。上海是个梦,而弄堂里的石库门就是梦开始的地方。《长恨歌》里说,那种石库门弄堂是上海弄堂里最有权势之气的一种,它们带有一些深宅大院的遗传,有一副官邸的脸面,它们将森严壁垒全做在一扇门和一堵墙上。一旦开门进去,院子是浅的,客堂也是浅的,三步两步便走穿过去,一道木楼梯出现在了头顶。木楼梯是不打弯的,直抵楼上的闺阁,那二楼的临街的窗户便流露出了风情。建业里是典型的石库门弄堂。正如弄堂门楣上所写的“1930”,建业里建成于上世纪30年代初。 2005年,《长恨歌》改编的电影在上海的石库门建业里拍摄,现场布置完全呈现一派老上海家居的面貌王安忆说,她曾经住在这个里弄的4号楼。此外,淮海路的宝康里、陕西南路的步高里······2.新式弄堂。王安忆说,上海东区的新式里弄是放下架子的,门是镂空雕花的矮铁门,楼上有探身的窗还不够,还要做出站脚的阳台,为的是好看街市的风景。院里的夹竹桃伸出墙外来,锁不住的春色的样子。但骨子里头却还是防范的,后门的锁是德国造的弹簧锁,底楼的窗是有铁栅栏的,矮铁门上有着尖锐的角,天井是围在房中央,一副进得来出不去的样子。2.花园式弄堂。这是接近独立私人住宅的弄堂,相比一般弄堂规格高。居住多为上流人群。王琦瑶自从认识李主任后被金屋藏娇,当时居住在爱丽丝公寓,我查了一下,原来爱丽丝公寓就是坐落在复兴中路的克莱门公寓,一幢很有历史韵味的法式建筑老公寓,很多老电影的拍摄地,许鞍华的《半生缘》也有片段在此取景。《长恨歌》里蒋莉莉家则是大户人家,从高级弄堂里走出来的蒋莉莉,每天吃完晚饭,都要泡上一点咖啡过过瘾。她代表的是上海洋派的生活方式。《长恨歌》里的蒋家花园后来在太原路取景。这里的太原别墅坐落在太原路160号,是法国晚期文艺复兴式花园住宅,当时,老百姓就给起了个“外国弄堂”的外号。如今,太原路50弄、56弄、63弄、64弄等组成了上海最大的西班牙式花园小区建筑群。此外,去花园式弄堂还可去如福履新村、上方花园和上海新村等。3.上海的弄堂多叫做“XX里”。王琦瑶后来从乌镇回上海弄堂居住,她住在平安里三十九号的三楼。 上海这城市最少也有一百条平安里。一说起平安里,眼前就会出现那种曲折深长、藏污纳垢的弄堂。"小心火烛"的摇铃声声,是平安里的一点小心呵护。平安里的一日生计,是在喧嚣之中拉开帷幕;粪车的转辆声,测马桶声,几十个煤球炉子在弄堂里升烟,隔夜洗的衣衫也晾出来了,竹竿交错,好像在烟幕中升旗。这里有一些老住户,与平安里同龄,他们是平安里的见证人一样,用富于历史感的眼睛,审视着那些后来的住户。

一节一劫,长恨无歌

一曲长恨歌,弦音顿挫,咿咿呀呀,百转千回,给我们描绘了上海四十年的历史变迁。我想,没有任何地方比上海更具有传奇色彩了,但王琦瑶如此平凡,虽风光至上海小姐第三名,终究是上海千千万万个王琦瑶中的一个。平凡的一生,却是时代的一歌。1946年,王琦瑶18岁,上海繁华,灯红酒绿,摩登前沿,那是王琦瑶最风光的年代,上海“三小姐”给了她无数的鲜花和掌声,虚荣和幻想。李主任就这么霸道的横冲直撞的进入了王琦瑶的生活里。李主任的出现,仿佛是验证了“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大多做了别人的外室”这一说法。从此,爱丽丝公寓便开始了金屋藏娇。很喜欢爱丽丝公寓这一段描写,仅仅通过电话铃和门铃的两种声音的对比和描写,便将王琦瑶的等待和李主任的霸道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王琦瑶的时代,也是上海电影圈的时代,更是革命的力量纵深的年代。是的,三四十年代的上海,灯红酒绿,也是风雨飘摇。抗日战争刚刚落下帷幕,还未让百姓与将士欢呼,国共两党的纷争便使得这座城,这个时代岌岌可危了。大风始于萍之末,虽身为军政要员,但也无法摆脱这个时代的潮流。最终飞机坠毁罹难,这一年1948年,这一年淮海战役拉开帷幕。有时,我总在想,阿二在王琦瑶的人生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一个角色,似乎是过客,又似乎是转折点。我能想象阿二天真地瞪大了眼睛,歪着头,对王琦瑶说;’a阿二做工养阿姐。”但阿二终究没有回来,于是王琦瑶才踏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我没有用“所以”,我觉得这不是因果关系,王琦瑶的心本就是向往上海,不平静的。所以,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并不一定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而阿二,就是那个突然而至,转瞬即走。遇见康明逊,1957年。大跃进,大灾荒。在这样的日子里,王琦瑶便简朴了许多。就像上海,极尽繁华后沉寂于平凡,既怪历史,又怪自己。即使在三年最困难的日子里,王琦瑶依然保持自我,艰难的熬了下来。和康明逊在一起,仿佛做了巨大的决策似得。我知道,这是王琦瑶破釜沉舟的重托,她在渴望千帆过尽后的释然。可惜,所托非人。于是,王琦瑶利用了萨沙,萨沙是康明逊介绍的。但萨沙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中俄混血,革命后代的背景。建国初期,中俄建交,因而萨沙即使做了一些作风不好的问题,也不会怪罪。于是薇薇的父亲变成了死在西伯利亚的萨沙了。蒋丽莉是王琦瑶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另一个是女儿薇薇。在蒋丽莉的身上多用对比,蒋丽莉和吴佩珍是对比,蒋丽莉青年的文艺和中年战士似的奋进是对比。这也是上海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对比。而横在蒋丽莉和王琦瑶中间的那个人,是程先生,那个儒雅谦谦的君子啊。相比较李主任的霸道,康明逊的轻佻,程先生对待王琦瑶只有陪伴,上海小姐选举时风光相伴,怀孕落魄时一日三餐的悉心照料,简直一个世纪大暖男啊。但是程先生的陪伴太温柔,太容易忽视了,换言之,就是备胎。可是,王琦瑶自己也知道,自己和程先生是不能在一起了。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1966年,程先生自杀。回想前一阶段日日夜夜的狂欢,都是乐极生悲的前兆。认识老克拉是什么时候呢,这便要从薇薇的男盆友小林那里推算起来了。小林是第二次参加高考,那认识老克拉至少在1978年。这个年代正是改革开放迎头奋进的时代,前赴后继地追赶,所有人都迈开了步子似的奔跑。欲速则不达,这便多了许多怀旧的人,老克拉则是其中一个。他喜欢王琦瑶只是对旧时代的怀念,可惜心依旧是八十年代的心。1986年,王琦瑶死了,死在长脚的手上。见证了上海四十年的沧桑,她与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每一节故事都是她的一个劫。此恨绵绵,长恨无期。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我在想我高中时为何一直没有看这本书,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比喻对比信手捏来,生动形象。但也许正是因为大段的描写,使得节奏稍慢,不禁觉得有些无趣,但仍然值得一读。

一个女人的史诗

看完小说距今已经整整两周过去,想起长恨歌,想起王安忆,想起王琦瑶、程先生、萨沙、阿二、毛毛娘舅、严家师母、李主任......四十年间上海的变化亦或是四十年的光阴在王琦瑶这个女人身上留下的痕迹。上海弄堂的湿气,阴霾的天空,早晨一群振翅起飞的鸽子,低矮的小阁楼或颜色暗旧的小洋房之间交错纷杂的电线,黑夜来临后那些湿漉漉的青色石板上方昏黄的路灯。那些弄里间铃铃响过的自行车,叮叮开过的电车,深夜施工的工地敲击打夯的碰撞声......各种交错的声音和永远灰暗从未明亮的颜色充斥着整个上海,也充斥着王琦瑶的一生,曲折精彩让人叹惋的一生。她是美的,安静让人舒服的美,沪上淑媛的美,不是交际花好莱坞明星的耀眼的美。她是聪明的,做李主任身边人的时候她从不过问他的事一心一意等他,剩下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她自给自足淡然的过自己的生活,和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的时候他为他考虑为他隐忍为他自己把孩子生下来甚至不惜将主意打在不靠谱的游荡青年萨沙身上,后来她懂得自己终究会是一个人便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她是不幸的,身边经历过几个男人几个女人,最终还是她一个人,而一个人的最后结果却让人错愕,生命结束在那个为了讨女人欢心满篇谎言的长腿手上。宴会结束,黎明一群鸽子起身飞去,什么也没改变。

长恨歌

同是4星,长恨歌比黑铁时代好得多,黑铁写好了一篇,长恨歌却写坏了最后4节,不免留下了狗尾续貂的遗憾。可那貂确是上好的貂皮,让人爱抚不已,流连忘返的。长恨歌歌的是苦、是恨、是痛,又是生活的嘲弄与眼泪,于是这泪中也带了笑,怨中也带了歌,歌是浅斟低唱的,只有闭上双眼才听得到,渐渐恨与爱的边界模糊了,泪与笑也看不清了,做人的好是因为有怀念,而那好中尤甚的却是健忘,像一杯醉红尘,最美丽的是亦醉亦醒。得不到的是遗憾,得到的是破碎,瞬间却换成了永恒,就像程先生和王琦瑶相对睡在沙发上那一晚,那夙愿第一次近的触手可及,悲伤却长成高山峻岭,巨壑鸿沟,怎么填都填不上,怎么跨越都越不了。这时候除了笑还能做什么的,除了醉还能怎么样呢,那感情弥漫成太平洋,弥漫成一个世界,对于程先生来说那个夜晚就该是永恒吧,只是辨不清永恒的形状,是恨是笑、是美丽是遗憾、是残缺还是圆满。

上海女人

上一次读王安忆的书可能是十多年前的《桃之夭夭》。那时刚上初中,现在看来,显然不合适。现在终于看了这本代表作,多年来的模糊印象终于变得真切。那种上海女人的印象。这个版本也不错,头一次买这个出版社的书。

这本值两个茅盾奖了吧

王安忆的不做作特别好,要写小说就写本动人心弦有情有肉的小说,至于道理什么情节到了有就有没就算了。不像有的作家,凡写小说都必要寻找一个苦大仇深的思想,然后全部人物情节都为此服务。写的好当然加分,问题是好多写出来的都是豆腐渣似的,没血没肉没代入感。小说还是首先要赏心悦目,其次再余味绕梁的好。要表现深刻思想你不知道杂文这一文体是干嘛的吗这本书要值两个茅盾奖了吧,情节动人,有情有心,中间填的那些风景人情都是扒筋抽骨地透彻。白鹿原就逊多了,堆了一筐干瘪的人物和剧情,读起来毫不动人缺乏代入感,难的是作者还写了一本法典那么厚。也难怪大导演都拍不好,咱还是得挑个好点的小说拍是吧。《额尔古纳河右岸》竟然写成了一本纪实小说,作者你的创造力想象力被狗吃了吗,太无语。我觉得茅盾奖你得有点气节,咱评不出本上档次的就空着不成吗。看看人家诺贝尔奖!你这样泥沙俱下的身价怎么上得去呢好吧我就是太喜欢王安忆了。你们说她小家子气,那张爱玲是不是小家子气,凡是女性为主角的是不是都是小家子气?咱是高考题做多了不成见着文就要分析中心思想不成?还非得是那种苦大仇深伐古讽今的才叫"深刻",真是高考政治题又做多了的结果。却唯独少学了美术,好小说的动人都不是个数了

致所有觉得这本书“小气”而不喜欢它和王安忆的读者们

 我觉得好多人都没好好读书,要么就是理解能力太差。有人说“王琦瑶是个太有心计的女人,所以不喜欢她” 王琦瑶是有心计,但这心计不是害人的心计,是女人天生就会有的心思细密,是害羞也是自我保护,是欲说还休,是欲拒还迎,那个时代闺阁里女子都会有的一点小心思。王琦瑶有一点小漂亮,一点小聪明,却都不是大美、大智慧。这心计更不是那商人般地狠心眼,不然多少次生活都可以有转机的,怎会落得最后一人?作者写的其实很深刻,王琦瑶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那种女生,这样的女生又何止存在那个时代?我们身边现在不就有很多“王琦瑶"吗? 有的人真主旋律,写女人勾心斗角不爱看,写相亲相爱才喜欢。红歌唱多了吧。或者是自己太缺乏正能量了以至于看到阴暗了就躲吗?还有就是我觉得没必要因为一部书的主题、风格就给它下注脚。我觉得咱看书不至于肤浅到只看人物里有没有顺眼的吧?小说不是你找男朋友,非要道德高尚学习优秀才成做事大气,凡是见不得人的一概不成。有些人大概是看连续剧看多了吧,凡是主角都必是情操高尚的,凡是结局必是大团圆的才好。小说主角是谁不重要,主角是好人坏人,性格是好是坏这都不重要。小说不是给你介绍男女朋友好吗!读了半天小说只能说出一句“王琦瑶太小气所以我不喜欢这本书”的人,我可真是无语,你妈还是滚去看新闻联播好了,无论是主持人还是新闻都非常大气。小说的主角虽是一个个的人,但真正的内容可不止是这些人物好吗!如果一部小说能够透彻的把生活剖析给你看,把生活的本质讲出来——“活着”,这就是好的小说。王琦瑶矫情的一生足够诠释这两个字了。更有甚至从“王琦瑶是个小气的女人”直接推出“王安忆也是个小气的女人”,真是只能用呵呵呵呵来回答了,你妈写妓女的作者都是妓女了吗,写变态的作者就都是变态了吗,您的智商被天狗吃了吗还是本来就没有??王安忆把小说写得太透彻反而是错了。写起来可真替王安忆难过,一本书写出来结果读者里都是苍蝇,苍蝇们还以为自己终于发现了大便了呢,不知该不该为苍蝇高兴

长恨命,长恨歌

老上海的风貌在王琦瑶的生活中一一展现,十里洋场曾今的繁华,让我也如书中所描绘的那一类叫老克朗的人一样,幻想着曾今,幻想着我不曾经历过的花花世界。但是长恨歌主要写的还是一个女人的一生,一个漂亮女人不甘平庸的一生。少女时代的王琦瑶早已懂得人情世故,门第观念更是深入,她想突破本有的世界,原来的阶级。于是走了一个女人最快的捷径,当了一个有钱男人的外室。纵使一段时间里她过的衣食无忧,奢华如梦;纵使后来的日子里她总结出与最初的这个男人过的最恩爱。但是她外婆的一句话,让处在这个年纪的我,知道了接下去的每一步如何走好,知道了王琦瑶一生的悲剧的开始。她外婆说王琦瑶开头就错了。的确开始她就选择了一时的享乐,没有为一生的发展做出规划。中年时代的王琦瑶选择了隐退,时代的要求,社会的约束,30出头的她躲在了人蛇混杂的平安里弄堂。但是沧海遗珠总有其价值,王琦瑶的美丽总会被人发现。男人的接踵而至,让她再一次心颤。对于这一次选择康明逊,我宁愿把他称之为爱情。如果为了他选择对外面隐瞒恋情,为了他独自生下女儿,为了他不惜冤枉别的男人甚至那个男人也能算得上是朋友,这种种都不算爱情的话。那我就更可怜王琦瑶了,美丽的一生,去只是外在的,心里却从没有得到过些许的爱。所以我宁愿相信这是爱情,是王琦瑶终其一生唯一得到过的爱情。也许有人会认为程先生一生未娶执意等待过王琦瑶,她是得到过爱情,但那终究是单方面的。只有在康明逊那里,王琦瑶有付出过,伤心过,慰藉过。老年的王琦瑶依然美丽,老年的开篇就是女儿微微对母亲的妒忌,如果历经岁月的王琦瑶不美丽,怀着青春的女儿又如何会妒忌母亲呢?老年的王琦瑶,经历了寂寞的中年,此时的寂寞更为升华。女儿出嫁,容颜老去,生活静如水。如此状态的王琦瑶遇上崇拜老上海旧时光的老克朗,共同的言语,相似的爱好,心灵的碰撞尤为激烈。王琦瑶抓住的不再单单是个男人,是个最后链接年轻的尾巴。所以后来老克朗要走,王琦瑶拿出了所有的金条,这是她的积蓄,也是她生命最后的所有,更是她以为的抓住年轻的最后机会。最后,年轻终究不会再回来。长恨命,恨开错了头的人生;恨时代的造化;恨人生的无常;恨没有选对好男人的王琦瑶。长恨歌,歌上海小姐美丽的传说;恨美丽抓不住幸福的无奈。

王琦瑶,我会对你好的

高中的时候,无意中在语文课本后的练习里读了一小段《长恨歌》的片段,寥寥几十个字而已,南方女作家那种细腻的笔触倒是立时吸引了我。从此就有了读这本书的计划,无奈一直搁浅,跑去图书馆也总是找不到。今年终于开始购买电子书,这才想起买下来看看。王琦瑶这个女人,总是让我感动,大抵是从中看出了自己的影子。她不是完美的,脸蛋生得再美,性情就也高傲,对人也会生出厌烦,但总是按耐住,小心翼翼的承受着。我没有她那种不落尘俗的美,骨子里的一点傲气倒是颇为相通,只是这傲气来得倒也颇为莫名其妙,没来由的。我一直在想,她为什么那么吸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时候是程先生,李主任,阿二,康明逊,即使花容散去,也差点跟那老克腊成就一段忘年恋。按理说,男人喜欢的女人,往往就是女人的仇敌,王琦瑶却是男女通吃,吴佩珍,蒋丽莉,严师母,张永红,竟也像男人般前仆后继。看了《神女》中的阮玲玉,我算是有点明白眉眼像阮玲玉的王琦瑶的好了。她的美不是石破天惊,不是惊为天人,那是画片儿上的,距离我们十万八千里,只是个欣赏。她是藏身于我们其中的,一眼看上去知道是个好,却道不明好在哪。这好需得是十遍八遍的看,才能体会其中的奥秘。“康明逊心软了,多年前的那个阴霾午后又回到眼前,二妈背着他的身影就好像朝他转了过来,让他看见了泪眼。他说:‘王琦瑶,我会对你好的。’”后来又照应似的,程先生也说:“伯母,请你放心,我会对她照顾的。”看到康明逊说,我眼热,几乎要落下泪来。王琦瑶是得上天宠幸的,虽未生于富贵人家,总也有机会去片场视镜、拍照片的,这种待遇一般女子哪能享受?然而对她的幸运我却并不嫉妒,只是诚心为她高兴,希望她真能和康明逊喜结连理,然而……看到程先生说,心早就冷了,程先生是有意,王琦瑶却无情,情这事总是勉强不来。结果呢,康明逊不但龟儿子般负了王琦瑶,到书的后面甚至几乎再没露面,程先生是个好人,却未得好报没能善终。 整本书读起来,前半部分够味,到薇薇出生、描写母女间的小矛盾也让人深有感触,但越至结尾越读不下去,有点高鹗续写红楼梦那感觉,虽然是同一作者,却总觉得结尾的部分过于仓促,处理的不好。貌似是想以悲剧作结,却有点隔靴抓痒,差一点火候。

一个时代的女子

《长恨歌》,这部被称为“近代上海史诗”的著作,是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细腻而绚烂的笔触非常适合女生阅读,这部书是唯一一本我连景物描写都认真去看的,不同于一般的景物描写,为的是起兴和烘托气氛。王安忆写《长恨歌》的景,就像在写一个女子。上海的弄堂带着浓浓旧时代的气息,是可感可知的,是有一些私心的,还有一些性感。弄堂里晾晒的衣物带着私情的味道,一砖一石拼凑出了一个美丽的身体;弄堂里的流言总是带着阴柔之气,油烟味、脂粉香、汗气的混合,一点一点滋生,没有大动作,小动作倒是不少;偏厢房的闺阁是弄堂的幻觉,烦、愁;鸽子则是这个城市的精灵,它们把这座城市看得无比清晰和真切,带着一些绝望。看着这些景物竟不像是自然之物,倒像是一个鲜活美丽的女子,带着旧时代的气息,正从弄堂缓缓向我们走来,她就是王琦瑶。有着典型的上海女子的闺阁生活,读书、绣花,和王琦瑶们有着小姐妹情谊,追求时尚,有着极少的社交生活。她本应该就这样平平淡淡,过着弄堂里的生活。她也有一个贴心朋友,一个什么都不如自己的吴佩珍,并因为她而从此走上了人生另外的一条路。说到这里,王琦瑶与吴佩珍友情的终结非常令人无可奈何,我们每个人都这样,常常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与周边的人联系起因果关系,因为有了吴佩珍,她才会试镜,才会失败。似乎,躲避掉这个因,那些事就不曾发生过一样。其实,无论如何个人的命运都不能怪罪他人,如果没有吴佩珍,那一定也会有另一个人。追求者程先生的介入,让王琦瑶从弄堂女儿成为了“沪上淑媛”。她依然故我,喜欢安静,可这安静与以往又是不同的。照相馆里那些众星捧月的日子,足以照亮无数无聊的白昼,这安静是蕴含着希望的。这希望便是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的美是细水长流的,是日常的图景,如她当选的“三小姐”寓意的一样。四十年代的上海是“摩登”的,正如程先生和王琦瑶都是“摩登男女”一样。王琦瑶的一生经历了四个男人,神秘的李主任,有着成熟男子的魅力,体贴温暖而又给了王琦瑶踏实的安全感,于是她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这个时候她的日子多半是在爱丽丝公寓中等待中度过的,可是她心甘情愿。李主任怜惜她,想要照顾她,却又误了她;摄影师程先生对王琦瑶的爱是痴迷的,可他完全不懂一个女人真正需要的,直到最后他只是默默的照顾她并最终默然离去;乱世中与乌桥的阿二似有还无的暧昧,最后却连告别都没有;经历了战乱,体会过人情,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护士,这本是她最好归宿了。可是一颗沉寂很久的心,还是蕴藏了一点希望。康明逊对旧上海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怀旧情感,他想抓住些什么,所以他抓住了王琦瑶。可是这一切都在王琦瑶怀孕之后终结了,康明逊并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王琦瑶的余生就是独自抚养自己的女儿。女儿的出生也寓意着新时代上海的到来,女儿的行事风格、价值观念与王琦瑶又是格格不入,最后女儿出国,而王琦瑶为了黄金被杀死在房间里。这个从旧时代弄堂走出来的女子,在经历了一世的人情颠簸。最终归于新时代的“弄堂”里。王安忆哀婉动人的笔下,文字绵绵动人,描写了王琦瑶兜兜转转四十年的爱与情,着眼于小人物的生活,并从侧面反映了上海从四十年代到八九十年的社会与城市的变迁。

鸽群看得见

2013-1-15鸽群看得见弄堂炊烟在摇摆苏州河的歌舞少了一拍碎花旗袍和卡其布女孩在去往各种集会当——当——当时间鼓胀好比发水面包抓住的稻草经不住的洪流当——当——当多少的王小姐、蒋小姐多少的康先生、程先生当——当——当鸽群看得见可鸽群的看得见终究是流言

旧梦依稀 往事迷离

说起来,之前并未读过王安忆的任何作品,读《长恨歌》也是心血来潮。开篇细细碎碎的描写了鸽子眼中的瓦砾屋顶,弄堂里的流言蜚语,倒实在是占了些篇幅的,我心急翻了好几页,才瞥到了“王琦瑶”的字眼。然而之后静下心来读起那些絮絮叨叨的细碎,却是引人入胜的。读罢全书,撇去那些故事主干骨架,才想到,正是这些总是生怕描述的不够恰当的饱满的字句,真真铸成了《长恨歌》的骨肉灵魂。王安忆也就这样唠叨着讲完了上海40多年的人事变迁,从繁华如梦的青春一直跟随到了秋风萧瑟的暮年。最后的结局着实令人气闷,犹如一曲挽歌突然断弦般戛然而止,又或是情人间欲言又止的沉默与无奈。顺便提一提,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说那时间并不是无形的。它是墙上的光影,一点一滴的移动着。有时候王琦瑶对着爱丽丝公寓房间里的那一面墙,竟就如此坐了一个下午。而多年之后,居然也能从一面无名的墙上找回当年的那个午后。看到这里,我几乎想掉泪。然而,关于书名,我想了很久。其实并不明白取为《长恨歌》的用意。

如果你是像王琦瑶那样的女人

如果你是王琦瑶那样的女人,出生在普通的市民家庭,貌美如花,还有点聪慧。如果上天也给你一个机会,遇到一个叱咤风云的中年男人,他能让你从捉襟见肘的物质世界一步登天,你能抵抗住这种诱惑吗?王琦瑶是没有抵抗住的。她在被捧为上海的三小姐之后,那颗心已经荡漾开去。她已经不习惯闻到家里那种油腻的烟火气息了,也无法忍受娘姨们的絮絮叨叨。她不是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就是把自己放到了闺阁里,似乎只有这样才更符合身份。谁让自己长得那么美呢?漂亮的女人就应该有锦绣前程不是吗?可外婆说,长得好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她不相信。于是跟着上海政界要人李主任去了爱丽丝公寓。这里一切极尽奢华,都是她梦想中的样子,她是这样的女主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似乎一切都是自由的,除了那颗心。当搬到这里的那一刻起,那颗心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因为这里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去求学了,不用为生计奔波了,不用言不由衷了,连生气都不用了。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做,那就是等待。等待着这个男人的下一次来临。天晴的时候,想着雨天他就会来了。雨天的时候,想着出太阳时他就来了。数窗台边上的树叶子,数到双数时,就预示着他回来。这里不用撕日历,只用数墙上的光阴,日子连成了片,寂寞也连成了片,打也打不碎了。亦舒笔下的主人公喜宝也是王琦瑶这般的人物,漂亮,聪慧。她做了香港商界要人的女人。后来也放弃了学业,专心致志地当起来了情人,也是数着天过日子,生命中也只剩下了一件事,那就是等他。王琦瑶和喜宝的男人,都没有要求过她们只为他一人而活,他们甚至还鼓励他们出去读书,交友。可她们想,读书还不是为了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交友还不是为了累积人脉资源,当一下子达到了生活的最高目标,还用的着去做那些事情吗?她们不是没有想过会寂寞,但比起整日为生计而操劳,那寂寞似乎就变成了高贵的寂寞。因为她们的聪慧,想到有得必有失的道理,想到鱼和熊掌岂能兼得的道理,甚至想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这不圆满才是另一种圆满。这些道理是她们踏入爱丽丝之门的原动力。可是,生活啊,原本会超出你的想象。就像《半生缘》里的顾曼帧,她原以为为了孩子,嫁给强奸自己毁了自已一生幸福的男人,这样的生活就荡到了谷底了,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差的结局。可是,婚后发生的种种,终于让她意识到:生命可以变得更糟、更糟,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还要糟糕。当王琦瑶和喜宝想象中那种寂寞也是高贵的寂寞时,她们绝没有料到当寂寞连成了片,它就是可以杀人的。也没有料到,这样的生活只是开了个头,最不堪的境遇还在后头。尽管后头有种种不堪,王琦瑶和喜宝们在开始选择的时候,还是会飞蛾扑火,为什么?假如她们当时拒绝了这样的诱惑,生活可能会是个什么样子?最大的可能性是,王琦瑶嫁给了程先生这样的人,他真诚,踏实,有稳定的,薪水颇丰的工作,他全身心呵护她。可她就是不满足,因为她的心弦已经被拨动过一次,她总认为自己应该能享受到更多的爱,享受更好的生活。可到底什么是更好的生活?她却不去想。她甚至想到,她宁愿飞蛾扑火,宁愿昙花一现,也不要这种平淡才是真的生活。于是她不停地发脾气,怄气,变成一个怨妇,或者狠心离了婚,发现自己再也无法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要么孑然一身,要么最后委曲求全。似乎这样的选择,更不堪。难道真的是命运无情?也许命运并非无情,因为命运从来就没有说,长得好就应该有更好的生活。你以为是生活欺骗了你,其实是你欺骗了你自己。外婆早就把这个道理告诉你了,可是你没有到外婆的那个年纪,又如何能懂?因为你是聪慧的,而不是智慧的,聪慧是只能看到一时,只有智慧,才能看到一生。而年轻人,最多是个聪慧,如此说来,命运又似乎还是无情的。

旧时月色 长恨弦歌

常有这样一种微末的心忧,或说是哀而不伤:懒懒乏乏,似有满怀可诉,却又无从下手。提起笔,又放下,动笔都仿佛是一场劳役,徒劳而无功。读王安忆的《长恨歌》,随王琦瑶走遍时光老去的上海滩,本该灯火迷离的喧腾,却不知不觉黯淡下来,心下浅淡的悲哀未曾消融而愈发加剧,连穿衣风格都随之而变,将心上的缄默全都写在了衣上,一笔一划,马虎而清晰。这一切与王安忆的笔触息息相关,女儿小性儿的粘黏、性感挨挤的上海弄堂、如云似雾的流言蜚语,还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闺阁都混杂着那些不为人知的纠缠心事,而真正领悟城市真谛的一群白鸽却只能哀怨地俯瞰这一片城市废墟。那是独属于上海的废墟,而废墟之中却也有着王琦瑶这般袅娜雅致的女子身影,人们尽可以说她浪、骂她交际花,却无法小视她作为一个女子身上所充分具备、令人羡慕的种种特质。她甜丽的歌声中往往有迫不得已的欢庆,浅浅微笑也带着生活雕篆的伤痕,相伴而行的几位聊友无法感触她内心深藏的爱恨。可我对这一部《长恨歌》生出亲切感,恰也是源于聊友们贴合了那些我生活中常遇的名字:瑶瑶、珍珍、毛毛娘舅……偏偏那瑶瑶还是姓王。而蒋丽莉与程先生的言语过招,又好似身边普通情侣间时常显现的情感纠葛。一切使人会心微笑的点滴汇合成读下去的原动力。直到王琦瑶死于他杀,一切故事戛然而止,我还心有不甘,回味着篇幅之外隐藏的语意。那言语间隐现的丝丝长恨,明镜一般映透着跋涉于生活之路的俗世凡人身后的故事,读者一如戏园子中消遣的观众,看台上人咿咿呀呀娓娓道来段段故事,自己面寒心热冷眼旁观,在别人的故事中瞧见了自己的影子。曲终人散,弦音顿挫婉转都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繁华,人走茶凉,你我只得向流逝的岁月诉说无法挽回的哀痛。生活中,也不免长恨吧。世间女子大多有些春愁秋悲的小情绪,有时默然,对视绿柳春烟、桃红着枝的间隙,心下一凛,不由得怔怔的落下几滴泪来,想来,眼泪是太过尘俗的物事,偶尔抛落几颗也就罢了,生活摔打下的人们总以为自己看惯了世道忘却了些凡俗,却是这眼泪泄了底。说到底,还是怕伤、怕辜负,即使是伤,也愿意为值得的人伤。林黛玉尚有“桃花帘内晨妆懒”的才情与可寄情的对象,贫乏如我,自叹弗如,便只得眼神迷离魂思游走,借用故人一句话来描摹便是:“神情萧索,宛如一场无言的倾诉”长恨的,也有世人的欢愉来的太少,留不住的风景,打不满的竹篮。蔡恒平的《武林外史》中说到女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有失偏颇却也不乏些许道理。从吴佩珍、蒋丽莉到严家师母、张永红,这些寻常友情不过月色凉薄,算计利益、家长里短,各怀鬼胎勾心斗角,彼此也只得做一对寂寞旅途中的聊友。真正的欢愉无需太多,须臾即可,可交心掏肺的欢乐却太难找到,它或藏身于爱人眼波流转的一瞬,或隐匿于闺密一句知心解意的甜言蜜语中,总需要你做一个有心人细细玩味。正因得来的太少,所以更应珍惜。人生长恨、爱河长恨、友情长恨。生而为人,总要真真切切地历遍一切起伏跌宕,命运之神才肯对我们罢手。行将就木的时候,除却空阔的虚无,我们还能带走什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吧。当年的王琦瑶,摇摇曳曳走出上海的弄堂,历遍人世风流,有如一方白绢上落了字、字成了诗,诗化作史,秋风过处,凝望时也不过是漫天沙尘。那一只玩过的金钗、系过的耳环、修身的旗袍,渐渐落满灰尘,想要掸掉时不仅掸去了似锦年华,还有铅华洗尽后的落寞惆怅。长恨何益?倒不如一笑。苏若容 记于2011年3月30日深夜

辗转一生却无安宁

第一次读王安忆的书,说实话她的文笔很不错的,但总感觉在文笔上下了功夫,却没有在刻画人物上下功夫,对于王琦瑶这个女人我从头到尾也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可能是我经历和阅历不足的原因,但王安忆的书给人的感觉就是浅浅的,淡淡的,浅尝辄止,印象不深。 其实文的一开始我挺喜欢王琦瑶这个女人的,精明,懂事,不过于外露,但文到中部,却也对王琦瑶喜欢不起来,直至最后她到死了,也没有惋惜她,我承认她不是个在道德伦理方面这个社会都容不下她,你看她身边的所有男人哪一个不是得到她了之后就放弃了呢,除了阿二,但也是到王琦瑶死了也没有出现过他,开始的李主任不过就像我们所说的那种在外面养了小三的无耻男人吗?他为什么要对王琦瑶负责呢?王琦瑶也没有要求他对她负责,可对于男人来说,没有要负责任的事情那就是最好的事情了,恨不得世间女子都不要他们负责任。后来的程先生,一个那么痴情的男人,不知道王琦瑶为什么看不上,不过男人看不看上全在于感觉,要是没有感觉对你怎么好都无所谓,而你有好感的男人却对你一丁点好你都要欢天喜地,也许程先生就是王琦瑶看不上的那种类型的男人不论他怎么痴心也无动于衷,至于后来王琦瑶为什么想要和程先生过,也许是因为想和一个人一起好好生活下去了吧,只是想找个依靠,而程先生正是那种可以依靠的人,可程先生呢,也许是那种得不到是最好的,而得到了却又不想要了那种,对王琦瑶后来的祈求也是再也不会来了。再后来就是康明逊了吧,他们好过一段时间,可是也不能叫做好,就仅限于地下恋情,是见不得光的,太阳一晒就会灰飞烟灭,后来王琦瑶想找萨沙作为替身,而萨沙却也等到王琦瑶决定生下孩子的时候离开了,康明逊和萨沙也说过这个地方不会再来了,萨沙是知道了王琦瑶在骗他,他不愿意被骗才想去了西伯利亚了吧,康明逊呢?他不过也是觉得萨沙来了,自己就不用出现了。最后的老腊克,年轻人,小王琦瑶一个辈分的人,可当王琦瑶要把自己最后几年交于他时他也不会回来了。几个男人都有一句话,都是最后的话就是不会回来了,可是为什么不回来呢?有的是王琦瑶给予的压力大了,有的却是误会,有的不愿意承担责任,王琦瑶就是一生无人爱的人,或许是因为她太过于精于算计了吧。我们身边的人有很多很多的王琦瑶不是吗?那些所谓的校花美女云云,都是我们年轻时羡慕的对象,她们漂亮,身材好,身边的男生围绕着他们打转转,她们也许会被这样的转转转晕了,分不清谁是真心谁假意,有些人爱的只是她们的花容月貌,有些人爱的只是她们窈窕的身姿,可有谁爱过她们的全部呢?这个他们分不清,看不清,或许就错过了最好的人,又或许是她们错了,她们爱的是别人的金钱和地位,人怎样都无所谓,所以选错了人也于事无补,当人老了色衰了,谁还爱你的姿色容颜,这个也不怪他们,也许在这个问题上,身边的男生什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跟他们相处了才知道他们的真心假意,不要以貌取人,亦不可欺辱少年穷,什么样的人适合你,你自己要知道,对于不适合你的人就不要予以过度回应,伤了别人,也耗费自己的精力,即使你知道了对方适合你,也不必急于过度表态,懂得隐匿自己,不外露。

王琦瑶的四十年

《长恨歌》的笔法极度写实,不设悬念和伏笔,更没有情节的穿插。一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故事的主角是王琦瑶。她是个上海里弄里长大的小家碧玉,有一种乖巧的淑媛气质,一种不事张扬的美。小说从她少年时写起,写完了她的一生。写王琦瑶,就要写王琦瑶身边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王琦瑶身边的人是一拨又一拨,来了又去的。其实我们身边的人也是这样,缘分尽了,他们就走了,有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在交通和通信发达的现代尚且如此,何况在王琦瑶那个时代呢?吴佩珍是最早登场的王琦瑶的朋友,对王琦瑶极好。她渴望王琦瑶有出息,所以拉着王琦瑶去表哥的电影厂去试镜。试镜的失败,挫伤了王琦瑶的自尊心。她索性连吴佩珍也疏远了。1949年,吴佩珍随丈夫去了香港。吴佩珍是个实心的人,自我期望没那么高,反而嫁了个好丈夫。王琦瑶和吴佩珍疏远后,爱写肉麻情诗的富家女蒋丽莉趁虚而入。蒋丽莉和程先生一起为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出了大力。当选上海小姐那一年,王琦瑶十八岁,是1946年。蒋丽莉爱着程先生,程先生却爱着王琦瑶。当蒋丽莉知道王琦瑶和程先生约会后,两人的友情告一段落。程先生是个用情极深的好男人。但年轻的王琦瑶眼睛是望着更高处的。当国民党高官李主任出现的时候,王琦瑶便跟着李主任住进了爱丽丝公寓。好景不长,新中国成立前夕,李主任遭遇空难(应该是个刺杀的阴谋吧)。王琦瑶的命运急转而下。在新中国,一个被权贵包养过的女人的日子肯定不好过。王琦瑶去邬桥养心里的伤,当地有个少年阿二爱上了她。后来阿二跑去了上海,想去赚生活养她。从此一去无音信,直到王琦瑶死再没出现过。按惯常讲故事的套路,阿二应该在某个时机再度登场的,但是作者没有这样安排。真实的人生里,确实没那么多巧合。王琦瑶也回到上海,住在一条叫平安里的里弄里。新中国建国初的上海,是没办法和民国的上海相比的,城市变得破败、肮脏、粗鄙。王琦瑶靠打针维持生计,和一个富家太太严师母来往甚密,后来结识了严师母的表弟康明逊。明知康明逊不会娶她,王琦瑶还是和他开始了同居生活。当不小心弄出个孩子时,两人发愁了。当时是什么气候,打个麻将还得关上门拉上窗帘,怕邻居听到。没结婚怀了孩子更是天塌下来的大事。王琦瑶决定让康明逊的混血朋友萨沙当替罪羊。毕竟萨沙是中俄友谊的结晶,是革命功臣的后人。他出了作风问题,当局也会从轻处理。于是康明逊消失了,王琦瑶开始和萨沙同居。王琦瑶曾让萨沙帮忙安排打胎的事。在去打胎的当天,王琦瑶改变了主意,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时萨沙消失了,随他的姨母回西伯利亚了。程先生再度出现,开始照顾王琦瑶。当时正是饥荒时代,两人也是为了吃饱搭伙过日子。王琦瑶生下薇薇后,程先生更是悉心照顾。虽然终日同处一室,程先生却不逾本分。当王琦瑶暗示他愿意和他同床共枕时,却刺痛了他。多年以来,他对王琦瑶痴心不变。最终王琦瑶在选无可选的时候,才愿意委身于他,他不能接受。他离开了王琦瑶,并委托蒋丽莉照顾王琦瑶。此时的蒋丽莉已经从一个写肉麻情诗的小资产阶级转变成一个积极追随党组织的工人阶级,嫁人也是嫁了一个浑身散发着无产阶级气息的工人老粗。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她一心想加入党组织,到因癌症而死,也未能如愿。蒋丽莉生命的最后时刻,王琦瑶和程先生常去看望她,两人又有些交往。接着文革开始,程先生不堪忍受造反派的侮辱,跳楼自杀。奇怪的是,像王琦瑶这样经历复杂的人,竟然毫发无损地度过了十年浩劫。不管怎样,蒋丽莉和程先生的死,意味着王琦瑶和她们那一代人告别了。后来聚到她身边的人都是下一代人了。接下来王琦瑶的生活开始围着女儿薇薇转,也从而结识了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女儿薇薇交了个不错的男朋友。这男朋友和王琦瑶走得近,惹得女儿吃醋。女儿结婚的那一日,王琦瑶心里是有些嫉妒的。她一辈子也没盼到这样的一天,以后也不会有盼头了。薇薇,不算漂亮,直来直去的性格,反而得了个好丈夫。薇薇的朋友张永红有点象年轻时的自己,千帆过尽,却不知道该珍惜什么。张永红虽然漂亮,最后选择和长脚在一起,又能有个什么好结局呢?女儿薇薇和丈夫去美国后,和王琦瑶作伴的就是张永红。后来王琦瑶又认识了老克拉,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年轻人。经常聚的四个人变成了王琦瑶、老克拉和张永红、长脚。老克拉是个很怀念旧上海的人,很快被王琦瑶迷住了。他们最终开始同居。当王琦瑶感觉到自己的衰老,想让老克拉陪他几年时,老克拉却离她而去。毕竟她青春不再,美人最怕迟暮。王琦瑶经常在家里组织聚会,来的人鱼龙混杂,她也不顾忌。她怕凄凉,怕衰老,便用一场又一场的热闹来遮掩。整日为钱奔波的长脚盯上了王琦瑶的金条,深夜潜入王琦瑶家中去偷,被王琦瑶抓了个现行。情势虽有些尴尬,还不至于发生惨剧。但长脚的一声“阿姨”让王琦瑶恼羞成怒,刺痛了她害怕衰老的心。她骂长脚是瘪三,并说要报警。长脚一不做,二不休,掐死了王琦瑶。那一刻,他近距离看到王琦瑶皮包骨头,皱纹丛生的衰老。而王琦瑶临死前那一刻,看到摇晃的电灯,想起她第一次和吴佩珍去电影厂试镜头时,看到一个女演员躺在床上演被人杀死的一幕,当时女演员头上的灯光也这样摇曳着。王琦瑶醒悟到原来那一刻她看到的就是自己。原来,小说还是有伏笔的,从开头一直伏到故事终结的地方,让人脑子里浮现大大的惊叹号!其实在小说开头描写上海的里弄时,作者就写道:谁知道这里藏着多少无头案啊。现如今,王琦瑶又为这里弄里的无头案添上了一笔。那是1986年,那年王琦瑶58岁。其实作者还是耍了些花招的,在长脚登场后,她刻意花笔墨写了长脚的内心善良。这样当长脚掐死王琦瑶时,便产生了令人错愕的效果。可是又在情理之中,一个混社会的整天为钱挣扎的人,为了钱什么事做不出呢?王琦瑶一生是悲剧的收场,让人不禁感叹红颜薄命。悲剧原因除了她个人的感性和虚荣,更有政局和时代的原因。她出生的早一些或是晚一些,命运应该都会好一些。作者在叙述王琦瑶悲剧的同时,也顺带写尽了上海这座风情城市,在多变的政治气候下的种种变迁。作者冒着失去读者的危险,用大量的篇幅以散文的写法来描写上海的种种。通篇文字里,更是借王琦瑶的心,透露着对旧上海的怀念。2013-12-22 Sun

因为得不到,所以不需要

这是一曲女人的长恨歌,这是一段老上海的缩影,因为王琦瑶,我们认识一些人。我们爱着从我们这长长的岁月中经过的应该爱的人,我们恨着那些不应该记得的人。一个平静的开始,不代表一生的缩影,有句话叫世事难料,有些人叫不想遇见。一个人这一步的生活方式,决定着以后每一步的生活方式。我们在乎的只是一些烦恼罢了,不在乎的才是真的应该在乎的。骨子里的才是真的,因为得不到,所以不需要。活着活着就明白了,明白明白就一切都过去了。2013年9月6日

长恨长念

这本小说,与其说是《长恨歌》,不如说是《长念歌》,只是《长念歌》少了几分诗意。王安忆的文字是碎碎念,我对女主也是碎碎念,是念到心碎的碎碎念。《长恨歌》开篇就是写环境,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等等都是,这些环境又都不是环境,读到最后竟融进了血液,成了上海。我向来对写环境的语言是厌烦透顶的,在王安忆的笔下更变成了一种唠叨,唠叨出了上海的味道,比如,“流言其实都是沉底的东西,不是千淘万洗,百炼千锤的,而是本来就有,后来也有,洗不净,炼不精的,是做人的一点韧,打断骨头连着筋,打碎牙齿咽下肚,死皮赖脸的那点韧”。看,是不是很唠叨?却很想回味。女主王琦瑶是一个如水的女人,她是老上海的遗民,是低调而内敛的美妙女子,想到她就想到温暖好看几个字,“弄堂墙上的绰绰月影,写的是王琦瑶的名字;夹竹桃的粉红落花,写的是王琦瑶的名字,纱窗帘后头的婆娑灯光,写的是王琦瑶的名字”,王琦瑶也写到了我的心里。但不知道王安忆安的什么心,一开始就让我有一种忐忑,“王琦瑶说还是方才那场景有看头,是个正经片子,不像这,全是插科打诨,猴把戏一样的。”我感到王琦瑶的心是活的过分了,为她的命运感到担忧。结果果然如此,王安忆在成功让女主当选上海“三小姐”后便让她真正成了“三小姐”,难以忍受,我的女主我的女神,心碎了!继续读,我们又发现,女主的选择错了吗?经历解放、文革和改革开放,女主苟且的活的仍然温暖如斯,活出了读者的精彩,是上海的故事。吴佩珍就是女主的童年,不堪回首让人心痛。蒋丽莉是女主该恨的人却与女主善终,所以王安忆让她不得好死。程先生是女主的精神,他是个正直的人、执着的人、善良的人,却很简单,结局也简单。老克腊是生拉硬拽出来的,让我再心痛了一回。长脚,为什么……王琦瑶,我至今念你!

好的散文和坏的小说

读不到十页,就隐约有了张爱玲的影子,然而渐渐地又不像,是臃肿的影子,有些发力过猛的。本就是全知视角的小说,对于人物的内心,唯恐剖析的不透,阐释的不够,挤占了读者自己理解的空间。于是,说故事的人成了主角,故事里的人反倒黯淡了。像极了一幅油画,浓墨重彩,细致入微,却也就没有了雾里看花,欲盖弥彰。画外音是什么?是闷骚的服装设计师在T台上走上一遭,是顽皮的导演在剧中客串个无伤大雅的角色,是不甘寂寞的作者在小说里偶发几句议论。可要是越了这个度,你便搞不清这究竟是小说,还是散文?其实多少人会有耐心在这散文堆里搜寻小说的碎片?当然,除去散文的部分,这不失为一篇完整的小说;被剔除的部分,也是出色的散文集子。可硬把它们捏在一起,又对谁有好处呢?据此便说,王安忆不是个好作者,长恨歌不是本好小说,又是不公道的。王琦瑶生命的最后一段,实在出彩;故事的结局,更是点睛之笔。对于尤其女人的内心,作者把控的同样精准。可这种精准,究竟是源于同为女性的同情,或是心理分析师般的智慧,我倒觉得更像是后者。也许这正决定了她不是张爱玲,也许只是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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