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说》书评

出版社:飛田文化
出版日期:2007-02
ISBN:9789866949487
作者:于晴

最是心爱最是致命

于晴近来的作品越来越抓人了。在人心里挠啊挠~~~而其中,《春香说》犹为大爱!开始读来似乎浅浅淡淡,但在铺展的过程中一丝一丝加深。彼此间看似的淡情,哪里知道最后已然深入骨髓,忘不得弃不得。最后化作最是心爱最是致命的麒麟草。-----------------------------------------------------------------------------------------一个是带着浓浓市井气息,还有点女流氓气质的女主李今朝,一个是遇春则香,暖如春风拂面的写史大公子傅临春。本来两人就像那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云泥之别。可在于大写来,却又奇异地和谐。初时,我只为今朝心疼。一个幼失怙恃的孤儿,带点小聪明,积极又努力地生活,因为感到温暖,遂大胆地向喜爱的人示爱---‘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反观咱春香小同学,总是那么一副不愠不火,清清淡淡地神情。‘将来你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他如是说。似乎这感情的天平从一开始就倾斜了。但当看到写‘春香眼中出现一抹极淡的恨意’时,我还有些迷糊。一向随和的春香怎么会出现这么强烈的情绪呢?直到后来才明白,原来今朝将十三岁到十五岁与他交好那两年的事都忘了,就像春香送给她的那两只镶着珍珠的毛绒绒耳环,消失在她的世界与记忆里。为这,他甚至很少再踏足他们对弈的凉亭。恐怕那时候,春香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对今朝的在意,他的‘有所求’吧?!后来……为了让她避开血鹰的报复,使计逼走她,却也想到不到逼她发下重誓:“我李今朝起誓,今生今世,绝不再对傅临春动心,若它日真狗屁倒灶与博临春结秦晋之好,我必遭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这样你可安心了?春香公子。”初衷是为她着想的举动却不曾想伤她如此之重。写到这里,不得不说,这是小言的常路啊!男人们总是自以为是又自作主张的下决定,从来不考虑女人们是不是真的需要他为她这样做。所以,这样做的结果是往往适得其反。再后来……那烙在眼瞳,心里的一头极美的长发发色变淡,就像千算万算,却没想到是因自己而令她身陷险境。那一句‘……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让你避开血鹰?’带着多少悔恨与心痛。既然已经避不开了,还不如,从此自己保护。‘傅临春是喜欢你。’那答复毫不犹豫。那一刻不止今朝心跳,连我也要为她终于得到正面回应而舒一口气。接下来,那一段表面哥哥妹妹相称,实际如小情人甜蜜的日子,平庸一点的话,或许也能就这么以HE的方式结束。可显然,读者们不过瘾,于大自己也意犹未尽,留了一手真正的高潮在后头。为了不让今朝看到藏于汲古阁内的春香情史中立誓那一段而再痛上一次的可能,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将书册付之一炬。他可以杀一个无辜人,只为护一个女人。他可以不杀一个人,只为让一个女人免去惧怕雷击之苦。这一点一滴,都在逐渐展露出春香的情意。而在这株放在身边的麒麟草猝然爆发的那一刻,瞬间达到高潮。‘若是在走火入魔中……能让你活着,我也甘愿’此刻,已不仅仅是为今朝心疼,也为春香心酸了。春香,也是在直到快入魔的那一刻,才惊觉在名为感情的棋局上,她每放一颗白子时,他必然也会接着放下一颗黑子。直至此刻,那开始看着不平的感情天平真正平衡了。这本书,女主和男主都是让人喜爱的角色。书中一段江湖册中描写今朝的十分贴切,‘市井间的小奸小恶、江湖的义气、姑娘家的心慈,不会遮掩的弱点,既理智又感情充沛,冲动又有几分小才智,重情重义,哪怕自家人介于是非模糊不清的地带,只要她视作自己人,就算是恶人她也力掩到底。’如此鲜活又明亮的一个角色。在除夕那夜被春香重重打击时,脆弱又故作坚强的今朝如何能不让人心疼?以及后来为救人以身试险时,又如何能不让人心怜?而傅临春,本就是个让人如沐春风,极易受人欢迎的角色。加上后面那显些种种体贴又温柔的举动,还有那显些走火入魔时感情的猛烈迸发,更是为他加分不少。都很有爱哇!感情,原来最是心爱最是致命!

没有标题啊~

不咸不淡地读了好久于晴,终于在这年找工作的压力下狼吞虎咽地看了个遍,来来去去那么多人物,风情也罢,洒脱也好,最后留在心里的,居然是这个暖色懒散的春香和市井气味的今朝。这个故事总是喜欢闲来无事时翻翻,是不是因为主角们的气质如此,使得故事里痛也罢苦也罢,都带上暖暖的春日气息呢。于晴的着墨的确功力十足,稍稍勾勒,我脑袋里就能描画出李今朝和傅临春。一个负手走在街市中,衣料上乘穿者稍显随性,没有姑娘家的娇羞和精致,李今朝一脸机灵的市井气质;一个以手托腮,白皙修长的指间执棋子,一室淡香中只见香炉袅袅,傅临春优雅地倚在软榻之上,连神游都姿态高雅。偏偏是这样云泥之差的两人走在了一起。很喜欢今朝这样的女子,在我看来,带着一点让人欢喜的匪气,高兴的时候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喜欢就大声说,被拒绝了也就摸摸鼻子一笑而过,不是江湖人,偏是重情重义。也很喜欢傅临春,没有执念是因为没放在心上,只要尽好担负的责任,其余时候可以窝在家里看看书,品品茶,当然如果有人愿意的话他也可以下下棋。

江湖罗曼史

被火熏了的布能卖多少钱?这个梗貌似用了很多年喜欢李今朝,因为她活的自由惬意,虽然一身市井气,不修边幅大大咧咧,但自有生存法则,因为在这些不同于名门淑女的外表下,是被生活打磨出来的自信与练达。外人看不懂她,不知欣赏,被人比作云泥之别,但执掌财政大权的云家庄的财神爷岂是凡人心智。不入江湖却已身在江湖的市井女子,喜欢上云家庄的傅临春,遇春则香的春香公子,听着名字就风雅。女子应该有今朝的率性,大方坦诚,不忸怩造作,我爱你要你知道,你不爱我我也不必委屈作践。嬉笑怒骂也有自己的尊严,男人爱你自会看你,心中无你,形同空气,爱到最后脸面不剩惹人厌烦。今朝可以发誓,五雷轰顶不得好死那种,你既无情,我亦成全,投之以绝决报之以毁灭。你要我忘我便断的干干净净一件衣服都不带走一个脚步都不停留。再精明的商人也计算不出情义的价值,她违背誓言心心念念的是他,提心吊胆怕遭五雷轰顶时想的是他,舍身相求不图回报的也是他,辛劳操持精打细算为的还是他,到最后还口口声声的解释说,我不是为你,是为了云家庄。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谁能不爱呢。傅临春看似云淡风轻,优雅从容,实则懒赖腹黑。无野心无贪念,可能还有些居高不胜寒的孤独,遵从的是为了你好不必为你知道的霸道理论。你给我来市井,我就来温暖,你跟我玩痴情我就来腹黑,你跟我装傻,我就真情以对,遇到她是他的命定,遇到他是她的克星。江湖是非多,容得下打打杀杀,容得下恩怨情仇,有血腥暴力也有温暖的小清新。读下来妙趣自在,温暖轻松。

春香说

觉得书名应该叫 今朝吧,今朝才是主角,无私饿付出,只是因为喜欢春香,话说一开始以为春香是女主呢其实兰青也很不错总是危机关头救了今朝,真诚而不带其他感情,幸好春香是喜欢今朝的,不然又是一悲剧,其实他们俩形象还真是不搭,一个市井,一个高贵

难为你了,今朝

翻来覆去的看《春香说》,不为别的,只是喜欢个故事里的温暖。温暖?今朝立毒誓还温暖?就算是毒誓也是个温暖的故事。爱一个人,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一件事。就算失忆,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再次见到那个人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爱上他,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而那个人也就真的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吧!15岁的小姑娘,对着那个春风和煦的男人说:“傅临春,你真像我爹娘,我喜欢你!”就在此时,那位香香公子也不真切的说了“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第一次情感上的悸动怎么看都是如此的美好。虽然后来今朝失忆了,注定他是她命中那位,注定纠缠一辈子。以前看过一部日剧,好像是boss的一集,里面有个男人因为做脑部肿瘤手术而失去了记忆,忘却了曾经深爱的妻子。但是,当他术后在此见到他的妻子,他却对那位女士说,您愿意跟我一起生活么?记忆可以被抹去,但是那份注定的缘分和情感总是在冥冥中纠缠住两个人。我相信世间一定有那种剪不断的情缘!很爱今朝,也只有她能这么豁达。面对深爱的人的那份冷漠与决绝,就算心中仍有不甘,却总能表现出那份潇洒。其实,她一直爱他,克制不住的会爱上他、思念他。但总能,为现实与愿望的落差找到好的开脱。云泥之别~只有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承认自己是泥吧!那份孤勇,那份善良,那份甘愿隐藏的纯真。只有有韧性的今朝才能讲对春香的爱沉淀、珍藏。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好好地活自己,也好好地爱着他。无望的爱,没有结果的迷恋是痛苦的,但也是不由自主的。不由自主的愿中血鹰去救他,不由自主地戴上那支镶着珍珠的胖耳环不自量力的找“天仙公主”只为春香不造玷污。很爱春香,也只有他能为爱隐忍住自己唯一的欲望。其实当他说出“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这句话的时候,二十郎当岁的少年也心动了吧~为了护她性命,可以伤她心,可以让她恨自己的决定。不是任何人随便都能做到了。谁愿意伤自己爱的女子的心呢?明明知道自己的决绝会隔断两人的缘分,但还是为了心爱的人平安,愿意承担情感上的伤害,只要她能在世界某个地方好好的生活下去。如此爱的深沉,唯有春香。为什么,总是对这本小说不能罢手。觉得这个故事里也有自己生活中的影子。很爱很爱那个人,就在与他相谋面的第一时间。觉得世界真的很奇妙,就到现在都还记得和他遇到的那种感觉。其实,自己也像今朝那么勇敢。七封邮件,只为了保持和他的联系,祈求他别忘记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也差不多是云泥之别了吧。一个站在讲台上,一个坐在下面听课,只有这个淡淡联系。但是,就是第一面的那份心悸,就是眼神相对的那个感觉,才给了我这半年来不懈坚持的动力吧。很喜欢这个结尾,有情人总成眷属。现实中,也许做不到这么美满。但我会像今朝一样,无悔、不能自已的继续的喜欢、想念那个人。

为什么?

我喜欢于晴的书,几乎是每一本她书下的人物我都会喜欢而且心疼上。可是我很疑惑为什么我却觉得这本书里的描写让我无法看得懂。。因为看不懂,让我无法爱上这本书。

人物刻画标新

临春的爱压抑而刻骨。但他给外界的感觉却是,人淡如菊。一切都风轻云淡与我无关的样子。是我看过的言情小说里,比较突出的人物,并且标新。总之,值得一看。

你是我的麒麟草

写了《就是皇后》的评论,被ningl同学一问,想想还是来写写春香公子,我果然是个别人给分颜色就打算开染坊的不淡定的家伙╭(╯^╰)╮于大近年来很喜欢写些别扭的男主,我的印象中最深应该从是非分不清开始。按说春香公子怎么也不至于别扭,这么一个遇春则香的翩翩俏公子,爱做的无非是嗑嗑瓜子下下臭棋。正文里女主李今朝的出场实在惨淡的让人不忍目睹。被春香公子连着拒绝三次呀,多大的打击。整个城里拿着这个不自量力的李今朝当笑话看呢,她倒心安理得的借着这个事情赚起银子来。是啊,她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李媒婆拉过去当个陪衬,任何姑娘与她的市井之气一比似乎都显得高雅不凡。明明不是这样的,当初那温润如玉的公子是那么开心的把毛茸茸的耳环挂在她耳上,笑着跟她对弈,笑着答应……跟她一起过除夕。伏笔埋在这里,让我忍不住纳闷。怎么转眼犹如变了一个人?我一向是习惯以女主的眼光来看一篇言情小说,但是春香公子却害的我不得不站在男主的立场再来探讨。当她还是那样无所谓的“消失在他眼里,一直消失在他眼里”隐约,已经有了些心疼。血鹰找上门来,烧了铺子,这个懒散的女子依然无所谓的样子,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却只能云淡风轻。那个叫兰青的年轻人(我要不要再写写兰青呢,犹豫中)在江湖的名声实在不堪,可是她要救,要把她当家人,那么,也就是他保护的人。可是,总有些不甘呢。这个女人,却是一副无所谓,她和他,已经到了何种地步。这些,不是他可以问出口的。三年多过去了,也许,可以,试探。她真的不记得了……只能面带微笑,听着她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对傅临春动心”也罢,只要她过的好,什么都好。忍不住,拐弯抹角,非要做些什么。结为兄妹。这样,她可以在自己的照拂下;这样,才可以断了自己的念头。(我们不答应,读者抗议)是巧合,是机缘。中了麒麟草的毒素,就会产生幻觉。“但他如今什么想望都没有,自然无从生起。”看的我鼻酸,于大后妈,可怜我们的春香公子。要在怎样的绝望下,才会让一个人,连点人生指望都没有?那一抹发丝,只能在幻觉里出现。腰间袋子里的毛茸茸耳环,早该丢掉,明明,已经绝了望啊,却还是不自觉会发呆,摸一摸,再摸一摸。她倒以神医的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不免又怒又喜。千万百计要把她送离这烂摊子,她偏往里面钻;一年没见,她是怨着他,还是想着他?可是,春香公子傅临春,表现出来的永远只会是老僧入定状,哪怕心里已经九九十八弯,懒散迷糊如李今朝,怎么看得懂这颗七窍男人心。在火烧麒麟草时,是温暖的春香公子第一次失态,没有内力的她,如何抵挡麒麟草产生的幻觉。除非,中了血鹰。他面色遽变他咬牙切齿“……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让你避开血鹰?”那个傻姑娘,却还是什么都不知道。“这就是我报答云家庄的方式,与你无关。”  “何况,我并不想,天打雷劈。” 她以为,这样就可以不让对方有压力了,喜欢一个人到如此卑微,可怜的女主。当然该配更可怜的男主。他旧时的小友,那个不计较他的臭棋艺愿意陪他整天的小姑娘,等到他心都疼了,终于长大了。本来都以为就这样了,作为读者的我可以长舒一口气,看着可怜的两主人公解除误会,自此花好月圆,结果于大还给了我那么大的惊喜。性本无为的春香公子,狗屁!他的情绪才是三位主子间最不寡淡的:“他可以杀一个无辜人,只为护一个女人。 他可以不杀一个人,只为让一个女人免去惧怕雷击之苦”春香说:今朝,如果你敢先死,就来看看我的报应。今朝,你就是我的麒麟草今朝,自此入了魔障。可是,我无怨无悔!

喜欢香香

怎么说呢,喜欢女主那种洒脱的个性。喜欢男主那种飘渺似仙的感觉。。武侠能写的这么唯美这么让人一口气读完。。啥也不说,推荐啦!

我有多爱你就会对自己有多狠

「我李今朝起誓,今生今世,绝不再对傅临春动心,若它日真狗屁倒灶与博临春结秦晋之好,我必遭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这样你可安心了?春香公子。」「多谢李姑娘成全。」傅临春道。——春香情史大学的异地恋所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在图书馆里面而我很庆幸我们的学校读书馆边上有个小小的小店可以租书看各种言情小说被我窝在宿舍里面一摞一摞的看没于晴的小说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开始看起来到后面慢慢爱上的吧于晴小说里面悲情的不少可是能一次一次都把我看哭的也就只有春香说了吧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可以立下如此的誓言春香是一个有着市井气息的姑娘不做作不矫情唤作现在的称呼普通青年绝对不是文艺青年吧有点泯灭了春香身上的一些优势那就是财大气粗的二逼青年吧我这么说是有理有据的财大气粗春香是统筹整个云家庄的财务用现在的职位来讲 那就是财务中间 cfo什么的二逼青年你说说好好一个姑娘吧也不是没人喜欢也不是喜欢她的人不够好鬼迷心窍的就看上了那个人哪怕为此牺牲自己许多有句话说得好啊: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sb呢可是关键就是这一爱就不松口的精神就二了点了转到正题傅临春那个优雅的男子那个可以给她温暖感觉的男子那个和她下棋会睡着的男子那个想要认她做兄妹只为断绝了她喜欢他念想的男子那个为了保护她可以忍住自己喜欢她的感情那个知道她还是中了血鹰之后心疼自责的男子春香自小失去父母庇护的姑娘市井起来如同小混混一般可以接纳所有人 不问过往 不问未来 她喜欢傅临春为了他可以去接受中血鹰忍受苦痛为了他可以发毒誓结为兄妹只为他会轻松为了他可以在别人面前被人奚落的时候自嘲自己“傅……”顿时,她住口了。她想起她背上有什么了。她安静一会儿,吐掉嘴里的花瓣,嘻皮笑脸道:“哥哥你也别内疚,这个呢,就叫分工全作。你是在追查血鹰途中消失的,九成是跟血鹰有关,如果没有一个中血鹰的人当诱饵,又怎能找上你呢?小事一桩小事一桩,云家庄有解药,没啥好怕的!”真是吓死她了!她还以为今天死定。“你心甘情愿的?”那声音,有点咬牙切齿的。李今朝有点疑惑,平常的傅临春,就是温温吞吞的,哪像现在……“当然不是,是抽签名的,我抽中签王,所以,哥哥你也别承这个情。”顿了下,她对着眼前的红花展开笑容,笑道:“真的别承这个情,我们不就是亲兄妹?可别把我当死皮赖脸的人,你要真承情,我还觉得麻烦呢。”“……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让你避开血鹰?”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只为让你避开血鹰从十几岁的时候的初见动心不是只有你一人我有多爱你就会对自己有多狠我爱你所以为了让你避开血鹰我告诉自己试着放下你冷淡你让你断了喜欢我的念想让江湖人都知道我傅临春是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也就不会找到你我爱你所以为了你我宁可忍受痛苦主动接受中血鹰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为了你把自己放到江湖动乱之中我爱你所以我才可以对我自己这么狠而我有多爱你就会对自己有多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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