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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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5-1
ISBN:9787100020275
作者:[英] 约翰·密尔
页数:137页

章节摘录

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不是这个与那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教义不幸相反的东西。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个问题,很少有人用一般性的说法予以提出,更从来没有人用一般性的说法加以讨论,但是它却在暗中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一些实践方面的争论,并且看来不久就会被公认为将来的重大问题。它远非什么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说,它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不过到了人类中比较文明的一部分现在已经进入的进步阶段,它又在新的情况下呈现出来,要求人们给以一种与前不同而且较为根本的处理。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远在我们所最早熟知的部分历史中,特别在希腊、罗马和英国的历史中,就是最为显著的特色。但是在旧日,这个斗争乃是臣民或者某些阶级的臣民与政府之间的斗争。那时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在人们意想中(除开在希腊时代一些平民政府中而外),统治者必然处于与其所统治的人民相敌对的地位。所谓统治者,包括实行管治的“一夫”,或者实行管治的一族或一个世袭阶级,其权威系得自继承或征服;无论如何,他们之握持权威绝不视被管治者高兴与否。

前言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是十九世纪英国的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他接受了柏克莱、休谟、他的父亲詹姆斯·密尔、边沁以及孔德等人的影响。除《论自由》(1859)之外,他的主要著作还有《逻辑体系》(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代议制政府》(1861)、《功利主义》(1863)以及《威廉·哈弥尔顿哲学的批判》(1865)等等。《论自由》这本书是代表密尔的急进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同时它也是体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间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的。那时英国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已经取得政权并已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在经济上,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并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国内,资产阶级要求进一步扫除封建势力的残余,扩大统治权;在国外,一方面要求保持前几个世纪夺取到手的广大殖民地,另一方面还要求无限制地向外扩张,以便开拓更多的殖民地,攫取并垄断世界的原料和市场。总之,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主要思潮是在自由主义的口号下,要求破除一切障碍,实行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便无所忌惮地追求利润。密尔的《论自由》,恰恰就是这种追求利润的狂热的呼声。

内容概要

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议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第四章 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第五章 本书教义的应用

编辑推荐

《论自由》: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作者简介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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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3条)

  •     去年宪法课上,林来梵老师曾多次推荐《论自由》。我就一直记在心里。然令人汗颜的是,我拖拖拉拉、断断续续地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在前天才把它读完。此书作者是约翰•密尔,亦翻译为约翰•穆勒,是英国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本书分为五章,分别是第一章引论、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第四章论社会加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和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第一章里,作者限定了本书谈论的自由定义,即社会自由。虽然本书常被归入政治哲学一类,但是本书所要提防的自由之敌并不是政府,而是“社会”。因为:1,相对于政府的暴虐而言,社会的暴虐是更为隐蔽的。其隐蔽性在于人们常常意识不到社会暴虐的存在,譬如在一些保守的国家里,人们会认为禁止同性恋是天经地义的,那么这种社会观念就对同性恋者的自由就构成了侵害,而社会却以为当然。2:政府的暴虐问题已经得到比较良好的解决(因为它的危害太明显,所以被人们首先意识到并解决),即民主宪政。那么什么样的自由应当受到保护呢?即那些不会伤害到他人的自由。这就是著名的“伤害原则”。即只有当某人的行为伤害到、或有可能伤害到他人时,他人、社会、政府可以对该人的自由进行限制。这个原则听起来很简单啦,就好像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一样明白。但是就像欧式几何的五大公理可以建立起一个精美的欧式几何世界一样,密尔的伤害原则细究下去也可以延伸出许多内容来。而且即便仅对该原则本身的成立条件进行一番探究,都会有很多学术空间。比如什么是伤害,欺骗算不算?什么是可能,多大程度是可能?如果行为本身是为了别人好但却伤害的别人则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什么是他人,自己算不算,外国人算不算,无国籍人算不算,犯罪分子算不算,等等等?在第二章里,作者论述的观点的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是绝对的自由,人们不应该限制“非主流”的思想。因为首先,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我们所压制的思想就一定是错误的;其次,即便这个思想是错误的,我们压制它也是错误的。前者很容易理解所以就不再多费笔墨解释了。那么后者的理由又是什么呢?这个理由是:尽管这个思想是错误的,通过“错误”的思想与所谓“正确”的思想的辩论,真理会从中显现出来;同时即便所谓“正确”的思想真的是正确的,如果不经受其它思想的挑战,它就会停止发展,成为与现实脱离的教条,从而丧失作为“真理”的资格。因为真理不是靠强力的支持而成为的真理的,而是经受了辩驳和实践的考验后才成为真理的。而且如果它真的是真理,又怎么会担心错误思想的蔓延呢?而且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不包含错误的“真理”。换句话说,我们所谓的“真理”往往包含着错误的因子。而那些错误的因子也时常包含着正确的因子。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允许、鼓励不同思想的交流,从而各取精华,同去糟粕,以得出真理。在第三章里,作者论述的观点是:个性的存在,是创造力的源泉。只有充分尊重个性,社会国家才会具有活力,从而蓬勃发展。同时作者还在本章里谈到两个问题:1、反对经验灌输。因为首先,这些经验可能本身就是错误的。其次,这些经验即便是正确的但未必适合于被灌输者。最后,即便这些经验是正确的、适合被灌输者的,灌输经验这一行为仍然是错误的——因为经验的灌输使得被灌输者失去了了解经验背后的本质,失去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成为一个社会经验、习俗的遵循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说白了就是:人自己要活得明白,否则只是一个善于模仿的猿猴而已。2、个性当中的“欲望”、“冲动”部分也应该得到尊重。因为欲望与冲动同是人格的构成部分。它们的本质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表现出此人的充沛精力与生命的热情。所以“凡是最富于自然情感的人也永远是可以培养出最强烈的有教养的情感的人。使得个人冲动生动有力的是一种强度的感受力,而这也正是最热烈的嗜唉美德和最严肃的自我节制所有产生的源泉”。另外,所谓强烈的欲望和冲动所具有的危险性,并不是欲望和冲动本身造成的,而是良知的缺乏造成的。所以不得以危险性而否定欲望与冲动。在第四章里,作者论述的观点是:“一个人的行为的任何部分一到有害地影响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对它就有了裁判权”,反之,如果“当一个人的行为并不影响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者除非他们愿意就不需要影响到他们时(这里所说有关的人斗志成年并具有一般理解力的人),那就根本没有蕴蓄任何这类问题之余地。”密尔还将此观点的适用范围拓展到群体:若一个群体内部是自愿的话,那么这个群体的内部行为社会是不得予以干涉的。此观点看起来格外正确,但是我直觉此观点有问题。然水平太浅,暂时找不到漏洞在哪里。留待以后解决吧!第五章是关于“本书教义的应用”,这部分由学术转到了政策层面,资本主义精神烙印明显。大家自行阅读吧!最后我梳理一下自己对本书逻辑的提炼,可能有误读的地方:首先,因为人的思想是绝对自由的,所以讨论作为思想的外在表达也应该是绝对自由的。在上面的前提下,思想的总和反映——个性理所应当的得到社会最大程度的尊重,只有在个性会伤害他人利益的时候社会才可以对其施加限制。之所以如此重视思想与个性的自由,是因为自由是人类社会蓬勃发展的源动力。
  •     在该书的第二章,讨论了言论自由。以下是文章语句摘录: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关于这个观点,有两个论点:1. 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2. 即便我们确信我们要窒闭的意见是一个错误的意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错误。先来论证观点一: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一个被迫缄默下去的意见很可能是正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群体若因确信一个意见为谬误而拒绝倾听那个意见,这是假定他们的确定性与绝对的确定性是一回事。凡压制讨论,都是假定了不可能错误性。一个意见,因其在各种机会的竞斗中未被驳倒故假定其为正确,这是一回事;为了不许对它辩驳而假定其正确性,这是另一回事:两者之间是有绝对区别的。人类判断的全部力量和价值靠一个性质,当它错了时,能够被纠正过来。这种纠正,不单是靠经验,还必须要有讨论。纠正的手段要经常被掌握在手中。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也难见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有两种相互冲突的观点,不是此为正确彼为谬误,而是共同分有介于二者之间的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示例:基督本人的教义和训条只包有真理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构成最高道德的基本因素则存在于另一些东西之中,未具见也不曾想具见于基督教创始人的有记录的讲话,在后来在将会以那些讲话为基础所建立的伦理体系中却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论点2:即便我们确信我们要窒闭的意见是一个错误的意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错误。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一样,对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知。这时,这种主张只是作为死的教条而不是活的真理。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风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我们时常听到一切信条的宣教者悲叹地说,要使信徒心中对于他们在名义上承认的真理保持一种生动的领会,并能投入情感而真正支配行为,那是太困难了。当一个信条上在为其存在而奋斗的时候,便没有这种困难会引起埋怨:那时,即使一些较弱的斗士都知道并且感到他们为什么而奋斗,也知道并且感到它与其他教义有何区别;在每个信条的那个存在时期,都可以看到有不少人曾把那个信条的基本原则体现于思想的一切形式,会把那些原则就一切重要含义加以度量和考虑,也会体验到那个信条在品性方面的充分效果,那是对那个信条的信条在一个为它彻底浸透的心灵中应当产生的效果。但是,一到那个信条变成一个承袭的东西,就有一种逐步前进的趋势会把这信条除开一些公式而外的全部东西都忘记掉,或者对它只赋以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仿佛接受它既系出于信赖就没有把它体现于意识之中或者以亲身经验来加以考验之必要;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
  •     你愿意变得富于理性而丧失激情吗?密尔不愿意。1826年秋天,密尔二十岁,这位由老密尔和边沁打造的完美作品开始变得有所不同。“分析的习惯对深谋远虑和洞察力说是有利的,但对热情和德行来说却是永久的蛀虫。”[ 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8,85页]直到他因别人的忧伤而落泪,才不再绝望。就这样,阴霾逐渐消散,密尔重新享受到了生活的乐趣。这段经历对密尔非常重要,使他的生活的信念与以往所持有的完全不同,也铸成了今日我们看到的以“为他人谋幸福,为人类谋进步”[ 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8,87页]理想的密尔。 谁都避免不了所处环境和自身遭遇对自己的影响,密尔也是如此。个人的发展极大地受其环境影响,一般人都不能超越其历史条件。如果说在此之前的契约论学派的道德自由有空中楼阁之嫌,那么密尔则脚踏实地地提出了他实现自由的方法——限制“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 。读完《论自由》,我十分感动,不只是因为发现这个 209 年前出生的人,竟然把我原来脑海深处翻腾的呐喊表达了出来。退一步思考,又有谁没有过处于少数派位置的时候呢?今天,我不再觉得我是一个孤独的异议者,因为密尔就在为这样的我们辩护,这也是密尔使自由运转起来的第一步。即使社会已被所谓的大多数人主宰,但还是要尽可能地保障所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一、公民与个人的分离在《论自由》的引论中,密尔断言这篇论文的主题是“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是假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约翰·穆勒:《论自由》,孟凡礼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页]”。因此要解决的就是政府、权力及其公民的关系问题,并对公民与个人之间的正确关系进行讨论。根据所学,功利主义区别于自由主义契约论学派的一个特征是将社会与个人分离。契约论往往认为,只有在自然状态下个人与个人才是孤立的。而经过定约后,孤立的个体却忽然变成了具有同一意志的全体。这个全体明许或默认了契约的订立,并用自己的意志统治自身。即“统治者与人民合一,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国族无须对自己的意志有所防御。”[ 约翰·穆勒:《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3页 ]这也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的观点。但边沁把功利主义用于政治和立法理论后,“否认了社会契约、自然法等抽象的假定,认为这些东西都是违反经验事实的虚构和幻想,不能用来解释国家和政治的基础和产生根源。”[ 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7页]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追随者在不依靠任何原初契约、自然法或自然权利之类“虚构”的情况下捍卫作为一项个人权利的自由。因为从经验认识角度来说,“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 约翰·穆勒:《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7页 ]政府的权力扩张或许是易于察觉的,但是社会对个人的权力扩张却已深入骨髓,甚至被干涉者自己都不能察觉。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太习惯于主动或被动地与他人趋同,以致失去了太多个性。公民与个人的分离并不代表密尔是以个个人主义者,相反他“仅仅是一个把个人主义政策作为集体利益的手段的倡导者[ 安德森:《密尔》,中华书局,2003,91页]”。正如本文开头所说的,密尔一直在为人类的幸福奋斗,因为他认为个性和自由发展是人类幸福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条件。密尔将功利与自由完美结合,“只有强调个人的自由,才不会因为群体的幸福和进步任意践踏个人的权益;而只有强调功利,积极的行为才能被期待发生,诸如上法庭作证,保卫国家,保护弱小等。[ 江宜桦:《自由民主的理路》,新星出版社,2006,139页]”二、为少数人辩护“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每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不论是身体的健康,或者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约翰·穆勒:《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14页 ]1.为异议者辩护: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是密尔自由原则的首要与应用。按照他的自由定义,人们的思想和意见的表达基本上属于无害于他人的东西的范围。所以,总的来说,社会不应该压制不同的思想和意见。1858年冬天,还处在丧妻之痛的密尔开始着手《论自由》的出版。在写这本书的时期,英国和许多西方国家已建立了民主制度,政府已经是民选的。所以,在理论上这些国家的政府是代表民意的,是在行使多数人的统治。但是,当时的英国在法律上惩罚或歧视异教徒或无神论者的情况仍然存在而且对非正统的意见压制非常严重,“缺少精神自由的气氛”[ 姜新艳《穆勒:为了人类的幸福》,九州出版社,2013,142页]。因此,密尔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强调多数人不应该压制少数人的言论和思想自由。不代表人民的专制政府无权为其自身的利益而压制言论自由,这是显而易见的。密尔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民主政府还是社会中人口的多数都无权压制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为什么思想和言论自由不应被压制?因为思想和言论自由有助于发现和发展真理。密尔主要分三个层次论述了这一点。首先,压制不同意见有可能压制真理。如果一个不合乎习俗的意见是正确的,压制它就是压制真理。由于没有人能永远正确,与多数人不一致的观点有可能是对的。其次,压制不同意见无助于发展真理。不受欢迎的意见可能会有真理的成分,而流行的意见也有错误的成分。而且,即便一种意见真是错误的,让它说出来,然后再去驳斥它有助于弘扬真理。真如中国俗话所说,理越辩越明。2.为个性者辩护没有人比密尔对此更有发言权了,密尔父亲对密尔的家庭教育,铸就了密尔。他在学术圈很早就展露头角,而生活上,尤其是婚后,也近乎是离群索居。即使经过了青年危机的他,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之前父亲为其打造的道路,但之前的影响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柏林认为,“密尔的终极关怀就是多元性、多样性以及独特的人生选择”[ 转引自江宜桦:《自由民主的理路》,新星出版社,2006,128页]。诚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力和秉性。正像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篇树叶。只有允许人们在最大限度上自由地选择其行为,他们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因而达到最大程度的自我实现。并不是要强调个体之间的不同,而是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作为一个人,到了能力日臻成熟的时候,就应按照自己的方法运用和解释经验,而不必尽数地顺从它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人和社会的经验,可能会太过狭窄没有解释清楚;或者是真确的经验却不适合于他;即便适合于他,他也不必因为其为经验而亦步亦趋,仅仅因为是经验而遵从对于一个人并无任何助益。在第三章中,密尔将人性比作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 约翰·穆勒:《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70页]。因为“人性不是一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 同上]。巧的是,在2012年经济学课上,周燕老师为了论述高考对人个性的抹杀也做过同样的比较[ 原话大概为:“会学习的是杨树,高考就是规定只有杨树才能进入大学。所以,其他的各种树就不能发展。本来擅长的地方被扼杀,都得做杨树。其实这就导致了我本来有这个钱,但却上不了我要的大学。但是到了大学,有趣的是,你发现大学里全是杨树。杨树的供给大过了需求,而其他树的需求大于供给。这时候你已长成类杨树的东西,而做不了其他树了。”而这对于整个社会的人才需求是巨大的损失。]。或许是思想的共通,周老师称自己并没有看过政治方面的著作但是他们二人所要表达的东西却出奇的一致。出于这个比喻论述的观点十分令我有共鸣,在《自由论》中看到时仍为所动。3.为女性辩护虽然在《论自由》里,密尔并没有特别谈到关于女性的权利,与之相关的内容主要在他之后的著作《妇女的屈从》里。但性别平等依旧能够归为论自由诸原则的应用。我将这个主题放在本文一方面因为按照密尔的说法,“此书的思想主要是哈丽特的……是他和哈里特直接合作的产物”[ 转引自姜新艳《穆勒:为了人类的幸福》,九州出版社,2013,134页]。这位自立聪慧的女性,在与密尔交往时期就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女权主义者,密尔也十分受之影响。即使,密尔在童年时期因为父亲的无缝教育,密尔与母亲的关系一直十分冷淡,但之后密尔与哈丽特的传世爱情以及之后与哈丽特女儿的交情应该是密尔关注性别平等问题的一个很大原因。所以,这一节献给成就密尔的哈丽特。另一方面,密尔关于性别关系的观念大多与他关于自由的观点类似。为了使每一个人都能够自主发展,男女都应该做到个人自主,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对社会有利。自由应不分性别和阶级。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往往靠强权实现,是不公正的。男人对女人的压迫也是如此。就密尔的自由原则来说,“第一,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关,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如果有人觉得有必要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对其进行忠告、规诫、劝导乃至回避,社会能够正当地对其行为表达厌恶与责难的措施,仅此而已。第二,对于其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都应该对社会负责,并且如果社会觉得为了自身安全必须施予某种惩处,则行事者还应受到社会舆论或法律的惩罚。[ 约翰·穆勒:《论自由》,孟凡礼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13页]”而在历史上女性没有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就被不平等地对待着。女性被剥夺了机会,失去了来自平等伙伴的竞争与陪伴对智力发展所带来的激励,社会就会被剥夺进步。所以说,“一个性别在政治和法律上从属于另一个性别是不义,的必须由完全的机会平等所取代”[ 唐纳德·坦嫩鲍姆/戴维·舒尔茨:《观念的发明者:西方政治哲学导论》,叶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20页]。三、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在一面高大、坚固的墙和一只撞向墙的鸡蛋之间,我将永远,站在鸡蛋的一边。……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是一枚鸡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灵魂,而这灵魂覆盖着一个脆弱的外壳。这就是我自己的真相,而且这也是你们每一个人的真相。而且我们每一个人,程度或轻或重地,都在面对着一面高大的、坚固的墙。而这面墙有一个名字:它的名字叫做“体制”。这个体制本来应该保护我们,但是有时候它有了独立的生命意志,而这时它开始杀死我们,并且怂恿我们互相残杀——冷血地、有效地、系统性地残杀。 ……我们一定不能任由体制去剥削我们。我们一定不能允许体制有它自己的意志。因为体制并不创造我们:是我们创造了体制。”[ 村上春树:《“高墙与鸡蛋”--耶路撒冷文学奖获奖演讲》,林少华译, 来自互联网,2009]我们渴望着自由但也泯然众人,站在鸡蛋这一边,不仅是鸡蛋的自由,也是我的自由。1865年,密尔接受了作为威斯特敏特权区的自由党议员竞选人的邀请并同意参选。在担任议员期间,他独特的政治主张得罪了不少人。虽然在 1868 年落选,但是他的正自主张却在这短暂的哲学家议员生涯中获得广泛传播。关于密尔对政治制度保护自由的设想可参见《代议制政府》。在当时的年代,密尔一直饱受争议,被贬为二流人物,因为“作为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缺乏原创性;作为思想家,他思想模糊、混乱不堪[ W.斯坦福,《密尔百年研究概览》,李小科译,《世界哲学》2006 (4),44页]”。即使这样,密尔的思想仍令我感同身受,所以有学者评:《论自由》“不仅是学问之作,而是思想之作,不仅是历史之作,而是现实之作”[ 高全喜:《为什么我们今天依然还要读穆勒》(《论自由》导读),《论自由》孟凡礼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3页]。

精彩短评 (总计60条)

  •     正版书很新 内容也很好
  •     前言简直给跪,不过不这样写的话在当时恐怕很难出版
  •     昨晚大致翻了翻,精英至上论,而且很多人不看米尔鼓吹的贸易自由吗,不就是说自由贸易之鸦片贸易是正当且合法的咯 呵呵哒
  •     2017•33
  •     大二的时候读的这本书,还是感谢那位奇葩老师对这方面的启迪
  •     看英文发现自己英文不行,看中文发现自己中文不行ORZ 不推荐这个版本,翻译语言过于生涩不易理解
  •     教育和洗脑的不同是:洗脑不许外界不同声音,教育是兼听则明…… 需再看系列,马克
  •     只要有人类的一天,这本书都应该跟托马斯潘恩的常识一样,列在启蒙经典之列..
  •     书是经典,翻译是屎。
  •     虽然是政治学概论老师要求读的,起初也觉得有些晦涩,但经典确实有其魅力,越读越耐读,关于个人自由和他人干涉的问题很有启发,受益颇多
  •     哲学思辨类型的书,值得多看
  •     作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密尔的论自由,虽然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却是他整个自由思想的精华所在。政治哲学的专业必读书,作为业余读物也挺好上手的。还有啊,亚马逊的配送,还是很让人放心的。这种白色又容易皱的封面,送来的时候还是没什么伤痕的。我这种对收藏书有完美主义的人,很开心啊~
  •     这译本有点不通顺啊
  •     译者我操你大爷!
  •     撇开翻译的问题不谈,细细研读才能发现此书之精辟和精妙。最基本的“自由”的议题,其实牵涉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开启民智的角度,此书值得一读。毕竟所谓“资本主义的荼毒”根本是政党笼络人心的谎言。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国家、政党和公民,必须永远怀有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胸怀,才能走的更远。
  •     书很经典,正牌的商务印书馆
  •     自由入门第一弹!
  •     这翻译。。。
  •     这个翻译……不谈了……
  •     这个译本应该是采用的直译法,保留了英语原文的句式和结构,有些地方翻得拗口,但是只要有耐心对长句子做主谓宾的分析就像英语里的paraphrase,就会发现译得很准确值得一读。
  •     给三颗星的原因是因为我对于这本经典还是有好感的,扣掉两颗星是因为翻译!给三颗星的原因是因为我对于这本经典还是有好感的,扣掉两颗星是因为翻译!给三颗星的原因是因为我对于这本经典还是有好感的,扣掉两颗星是因为翻译! 作为一个初一的学生初次阅读这种书籍有些吃力很正常,不过这本书的翻译真的有些不像人话,这个译本的序言也是醉了。如果不是我们历史老师要我们读,还“推荐”这个版本,还说最便宜,我才不会买这个版本的。 至于内容的话,写的真的很好,不过可能被翻译糟蹋了!
  •     读《论自由》才发现约翰.密尔盗版了我的思想。常常有这种感觉,不过我喜欢!
  •     很好很满意,各方面都很好
  •     翻译毁全文系列。
  •     这个译本烂到无以复加。。只是大概能知道作者在说什么的程度。。。参考台大自由主义的公开课大概可以防止自己误解原文。。。翻英文版又恨自己英语太烂(。
  •     自由主义集大成之作,没有别的要讲了
  •     还只能明白些浅显的道理
  •     太晦涩了,很难读,很多句子翻译得不通顺。密尔的核心思想就是“个人行为不涉及他人利害,个人就应有完全自由”。自由之于人,就应该像皮肤,血液之于人,是与生俱来的。
  •     包装相对比较随便 但书是完好的 白色封面也不脏
  •     雄辩的文字背后,隐藏着一种纠结感。密尔究竟怎么看待大众,怎么看待他者?密尔的自由概念究竟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这些似乎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     自由主义者的圣经。不朽之作,经典中的经典。
  •     很早就知道数学家许宝騄的哥哥的这个译本槽点多多,一直等着看孟凡礼的那个译本——但时间不等人呐,最后还是选择自虐了一把。五星给小密尔,最终平衡给四星。
  •     “信仰贫瘠又畏于怀疑的时代”
  •     这是一部给我对自由最大想象的美好
  •     自由主义的经典论述 核心思想:“个人行为不涉及他人伤害时行动自由,无需向社会解释”;”危害他人利益时 社会才有裁判权“。第一章引论 指出了论述的意义 由于代议制政府的出现 至少在形式上统治者需要对民众负责 因此在社会本身是暴君 干涉个人独立的矛盾成为了主要矛盾。第二章 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是非常必要的 不仅在形式上是程序正义 而且在实质上——讨论本身能进一步发展真理。第三章 肯定了自由行动的 ”首创性“作用。第四章 讨论是社会集体权利和个人权利边界。最后一章则是实际运用中的总结 ”国家价值是全体个人价值“。 最后提一下翻译,翻译的好不好 我或许没资格评述 但很多词汇 “国族”、“情事”、“灵界” 明显不符合目前用语环境 真的该出新译本了...
  •     自由也是在枷锁中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存在,只能在此中尽量争取最大的自由。序言真是笑死我了,社会主义者对自由的污蔑和嘲讽让人恶心。
  •     好气啊读了第一章就读不下去 翻译好绕口 一句话要读好多好多遍 再也读不完了
  •     《自由の理》
  •     对于以论何者开头的文本我总是读的极慢,加上有些语句的确太过冗长,需要更多耐心和静心才是。对我来说,一个社会的自由应当是,接受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不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成为自以为理想的模型。个人存在于社会之中,不能轻易与社会剥离,集体利益未免一定高于个人利益一层。越是阅读过去的作品,越是发现,虽然时代一直在变化,究其社会的本质却始终有共同之处。就好像,自由永远是人们在谈论的命题。
  •     类似的书太多了 说着听不懂的话 论自由 论道德 什么都轮
  •     以前就喜欢上课怼老师,意见不合就举手争论,常遭同学取笑,但老师还是鼓励的(这可以影射社会)。其实那时候就开始,习惯从论敌的角度去思考,反思教学内容。也怀疑过自己要不要随大流。读到这本书,感觉找到实践的理论依据了。翻译的很烂但密尔本身的逻辑很好很顺很紧密。
  •     读完发现译者的词汇量明明是丰富的,并且在某些地方流畅度很高。不能放弃长句子原语序是最大的问题,不过这本书能在中国的书架上留存至今,也多亏翻译开了个好头吧。
  •     书还没看,大体翻了一下,还好
  •     有些东西人类早就想到过,只是一直没有做到过。
  •     密尔是个情种
  •     越读越包容系列
  •     记忆新闻系
  •     一不小心成了我的圣经。。 虽不是十分赞同,但赞同的那九点九分真是不能赞同得更多了。 发现几处矛盾和(时代导致的)傲慢的意味,译版略老但完全可以接受。
  •     一开始买了本代议制政府 觉得商务印书馆这套书真的值得读
  •     很多人喷翻译,习惯了就好,那时的人写的哲学方面的书很多都这样。不要说人家白话没学好,是我们太白话了(哲学本就烧脑,习惯就好)。
  •     SAD
  •     几乎可以说是密尔和泰勒夫人合写的,正文前有一段给泰勒夫人的献词,但商务本却没有。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增加了个性,可见德国哲学影响到了密尔。翻译很差。
  •     西方文明的基石。
  •     严复翻译为《群己权界论》
  •     没读完
  •     老版的翻译吧,有些拗口,读的不太通顺,但是正版,观感挺好
  •     看完这本书你不会更自由,但你能容纳更多
  •     译者让我死系列
  •     可以二刷的书、谈及了国家对普遍教育的职责
  •     翻译得不错,看得是酒红色译林的双语版本。论证严密有说服力。关于公权力界限的讨论和类似父爱主义的边界都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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