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党章常识

出版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
ISBN:9787515005843
页数:253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党章总论  党章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的最高法规,或者是党的根本大法。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其中包含了中国共产党立党、治党、管党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经历了一个由初创、逐步发展、达到成熟到遭受严重曲折又重新恢复与不断创新的历史过程。对党章的基本知识、党章的创制及修改、党章的历史沿革的了解程度,不仅体现了党员对党的了解程度,而且反映出一个党员党性的高低。  一、党章基本知识  1.党章  党章即党的章程,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法规、根本大法的效力。  2.党章的总纲  党章的总纲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党的简要纲领。它是党章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据。它的内容一般是阐明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党的指导思想、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以及党的总任务等。  3.党的纲领  党的纲领简称党纲,是指党的基本政治主张,它规定党的奋斗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路线。无产阶级政党的纲领一般分为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两个部分。最高纲领规定无产阶级的崇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指明达到这一理想和目标的必由之路;最低纲领则是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实际情况,提出无产阶级在现阶段的革命任务以及完成这一任务的路线和方法。  4.党规党法  党规党法即党内行为规范的总称。主要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党内有关的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均属于党内法规范围。  5.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指为完成党的总任务、总目标,针对某项工作或某件事情,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执行党的决议。  6.党的条例  党的条例是政党依据党的章程制定或批准的规定党的活动的某些事项或某一党组织、某一党的工作部门职权及行为规则的文件。它是党内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条件和特征之一。  7.党的制度  党的制度是党的权力机关或授权机关制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是党内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党的制度包括六个方面:①党的领导制度;②党的组织制度;③党的干部制度;④党的工作制度;⑤党内生活制度;⑥党的监督制度。党的制度通过法定手续产生,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体现党的阶级性和党的宗旨。  8.党章草案  党章草案是供政党章程制定机关讨论、修正、通过的政党章程草稿文件。党章草案一般由政党发起者提出,它根据创建政党的目的、指导理论、组织方式,对政党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党章草案的数目不是一个,一般有多个供制定机关选择的草案,某一党章草案如经制定机关获准通过,即成为政党章程。党章草案包括最初党章草案和党章修正草案。  9.党章修正草案  党章修正案是供政党章程修订机关讨论、审议、通过的,关于现行政党章程部分内容变更或补充的草稿文件。党章修正草案一般由现任党章执行机关提出。如经政党章程修订机关获准通过,即成为党的章程的组成部分。  10.正式党章  正式党章是指合乎法定程序的、被最后确认的具有党内法规效力的党的章程。党章是全党意志的最集中体现,是党的根本大法。其制定和颁布实施必须持严肃慎重的态度。所以,其创制过程中,一般开始时都是起草一部党章草案,交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反反复复地讨论修订,有时为了慎重而避免失误,还将讨论修订后的草案颁布试行,在总结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最后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讨论通过后成为正式章程,予以颁布实施。在无产阶级政党章程建设史上,也有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和亟需,由党的中央颁布的临时章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总结实践经验后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予以认可或讨论修订通过后,予以颁布实施。临时章程在一定时间内同正式章程一样具有党内法规效力。  11.党章性质  党章是党的“共同法律”,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马克思曾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恩格斯对党的章程的称谓是党的“共同法律”。这里所用的“法律”两字,是借用法律概念所包含的“公平”、“规范”和相联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以表示党章的性质。党章作为党的法律所包含的内容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是党的根本利益的体现。党章是党的基本法规,把涉及一些具体方面的具体问题的单项法规称为具体法规,作为党章的不可缺少的补充。这样,就使党章从内容到效力成为党的最高法规。  12.党章作用  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全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一致的根本保证。党章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章的作用还在于反映执政党如何实现领导作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通过党章来确立党的领导地位,运用党章来处理党内各种关系,保证全党协调一致地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13.党章内容  党章内容是指政党章程中所包含的规范及容量。不同性质的政党,党章内容上有本质的区别。即使是同一性质的政党,党章内容也不尽相同。也会随着党情、国情和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不断地进行修改和补充。党章内容一般包括:党的纲领;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制度、组织机构;党内生活制度等。  14.党章观念  党章观念亦称党章意识,是党员关于党章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党章观念包括对党章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党章要求的认识,对党章的评价等。党章心理是党员对党章认识的感性阶段,即党员对党章的感觉、情绪、信念等,如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从经济上帮助党,关心和爱护党;对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于反对和危害党的领导的言行,勇于进行坚决的斗争。党章思想是对党章认识的理性阶段,包括关于党章的系统观点和理论,如党章对党的建设起到什么作用,为什么起作用,怎样起作用等。共产党员的党章观念的基本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章的尊严,从而为实现党的纲领所确定的目标奋斗。共产党员的党章观念,对党章的重视和遵守以及党章在全党贯彻执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5.章程补充  章程补充是对党章内容的充实和完善。即党的章程内容原来不足,而根据新的实际需要予以充实增补。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反映。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纲领、党的领导、党的性质、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的干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等,并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情况、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党的活动和党内关系的基本方面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而许多较具体的方面和问题则需要制定单项法规来解决,作为党的章程补充。  16.党章规范  党章规范是维持党内正常生活秩序,对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明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尺度。党章规范是反映全党意志,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制定或认可,并以组织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党内行为规则。党章规范是构成党章的细胞,一个党的章程就是该党全部党章规范的总和。党章规范与党章条文、党的文件不同。党章规范是党章条文、党的文件的内容,党章条文、党的文件则是党章规范的表现形式。  17.党章与党风建设  党章是全党的行为规范。党风是党的组织处理各种关系、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和风貌,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在行动上的表现。这种行动上的表现如何,是以党章为基础的,是受党的章程约束的。党章维护党的性质和宗旨,最直接最具体的是通过约束和规范党风而实现的。它通过明确党的性质、宗旨、世界观、纲领、路线、任务、组织制度、作风原则等,为党风建设明确了性质、方向、任务和基本原则,从而给党风建设奠定法规制度上的基础和保障。党风建设就是实实在在贯彻执行党章规定,按照党章规范去行事。党风建设的过程也就是不断用党章教育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不断用党章规范党员和党组织行为的过程。  18.党章与党的制度建设  党章作为党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是全党共同遵守的党内最高形式的和最根本的规范和规则。党的制度既包括根本的规范和准则,又包括具体的规范和准则。党章是党内最高的和根本的法规,但不是唯一的和全部的法规。有关党的活动和党内关系的许多具体问题,都要用其他制度包括补充规定、决定、决议、准则、条例、细则等加以规范。党章是基础,是确定党内一切法规制度的指导原则,是党内其他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其他法规制度是党章的必要补充和具体化,对全面实现党章起保证作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一起构成党内的法规体系。  二、党章的创制及修改  1.政党产生与党章制定  党章是伴随着政党的产生而制定的。没有政党的建立,就没有党章的制定。一个政党的产生,必然有一个准备时期。政党建立的准备时期,实际上也是第一个党章制定的酝酿准备时期。政党一建立,制定党章的问题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一般来说,政党产生的同时就制定了党章。没有党章的政党,实际上这一政党还是没有真正建立。党章的制定,标志着建党任务的完成。  2.制定党章的意义  ①科学的党章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统一、行动一致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②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的“共同法律”、“最高法典”,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它规定了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指导和约束党的组织和所有党员的行为,维护党内的正常生活秩序,使党内各项活动有章可循,正常开展起来;③制定一部体现全党利益和意志的党章,对巩固和壮大党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部正确的、完善的党章,不仅可以正确调整党内关系,改善党的组织工作,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而且对严肃党的纪律,战胜党内那些不坚定的动摇分子,维护党在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性有重要意义。  3.制定党章的条件  ①思想理论条件。无产阶级政党是科学社会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无产阶级政党党章的制定,也必须具备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基本条件。②政治条件。无产阶级政党党章的制定必须同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密切联系,必须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适应党的政治斗争的需要。③组织条件。党章是高度组织化和组织意识成熟化的结果,因此,只有具备了这一组织条件,才有需要和可能制定党的章程。  4.党章制定的一般程序  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党章创制的过程,大体都经历了酝酿准备阶段;召开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阶段;实施、修改完善阶段。在具体步骤上,一般都要经过党章制定问题的提出和酝酿;建立党章起草机构;明确党章制定的指导思想;党章内容的设计;党章结构的规定;起草党章初稿;党章草案的提出;党内对草案的讨论;提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公布执行;最后,对党章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逐步达到完善。  5.党章修改  党章修改特指党章实施后,必须根据外界客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党的建设实践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党章修改是党章建设中一条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具有客观的必然性。  6.党章修改权  党章修改权是指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全国代表会议及其所委托的机关的职权。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第五条就专门规定:“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同意,始得修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和第二次《修正章程》也都专列条文规定。党的十八大审议通过的《党章》第三章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其中第四款就是修改党的章程。规定党章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保证党章权威性的重要条件,对于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发挥党章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党章修改范围  党章修改的范围,是由党的政治状况和组织状况决定的,党的历史上的任何一部党章,都是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定阶段上的产物,都是同当时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状况,同党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全局紧密联系着的。党章修改就是要根据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根据新的政治任务和组织经验,修改那些被实践证明是错了的或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内容,增补新的内容,来改进我们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使党章通过修改之后更加充实完善,党章条文对新形势下的党内生活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约束力,更好地适应党的发展和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的需要。  8.党章修改方式  党章修改大体上采取两种方式,即部分修改,或是全部修改。部分修改就是对党章的某些内容和条文进行修改,通常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章“修正案”,或作出“部分修改党章”的决议。例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等都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议决。但在个别情况下,也有由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议决,例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就是由党的三届中央政治局会议议决。全部修改则是根据当时的政治状况和组织状况,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新的党章,以代替原来的党章。例如我们党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都是采用公布新的党章以代替原来党章的方式,但从修改的实际内容看,有的修改较大,有的修改较小,全部修改并不是对原有党章正确内容的放弃,而是原有党章的继承和发展。  9.党章修改原则  ①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基本原则。②要遵循在继承原有党章的光荣传统中改革创新的原则。③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④要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  10.党章修改依据  党章修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建设的实践经验为最根本的依据。党执政以后,进行党章修改还必须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11.党章修改意义  ①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修改党章有助于使党的建设的经验上升为规范党的组织活动,约束党员言行的行为准则。②党章修改是使党章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手段。③适时进行党章修改是从严治党的保证。  12.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  党的历史上的任何一部党章,都是革命、建设、改革和党的建设在一定阶段上的产物,都是同当时的主要任务,同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状况紧密联系着的,不同历史时期进行党章修改工作,有不同的指导思想。例如,党的十八大根据新时期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自身建设的状况,提出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13.修正章程案  修正章程案是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的章程进行部分修改的一种方案。如2012年1月,在中央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议题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建议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中央政治局认真研究了这个建议,作出了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十八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十八大期间,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2012年11月14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对党章进行适当的修正,主要是修正那些被实践证明是错了的或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内容,目的是使党章条文对新形势下党内生活和党的工作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约束力。修正章程案必须提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方能生效。  14.修改党章报告  修改党章报告是指经一定机关认可,依照一定程序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所进行的对修改党的章程所进行的法定的、有效的解释,是说明和介绍党章修改的一种方式。修改党章报告主要就重新修改党章的出发点和对要作出的许多重要修改和补充,说明其原因。  15.党章建设  党章建设是指党的章程创制、修订、确立、发展、补充、完善的全部工作活动。党章建设包括党的章程自身建设,如党章内容的科学化、结构的合理化、条文的清晰化、表述的简明准确化等,还包括党章执行的环境建设,如党章宣传教育、党章观念的树立、保证党章有效执行的机制的建立等等。  三、党章的沿革  1.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以下简称《纲领》)。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2.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3.三大修正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和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4.四大修正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5.五大修正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召开的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6.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7.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8.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9.九大党章  1969年4月14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特别是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10.十大党章  1973年8月28日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11.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12.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规定。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13.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年11月1日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14.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15.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年9月18日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6.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17.十七大修正党章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  18.十八大修正党章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党章,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写入党章。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章,更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更好地按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

书籍目录

一、党章基本知识1.党章2.党章的总纲3.党的纲领4.党规党法5.党的决议6.党的条例7.党的制度8.党章草案9.党章修正草案10.正式党章11.党章性质12.党章作用13.党章内容14.党章观念15.章程补充16.党章规范17.党章与党风建设18.党章与党的制度建设二、党章的创制及修改1.政党产生与党章制定2.制定党章的意义3.制定党章的条件4.党章制定的一般程序5.党章修改6.党章修改权7.党章修改范围8.党章修改方式9.党章修改原则10.党章修改依据11.党章修改的意义12.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13.修正章程案14.修改党章报告15.党章建设三、党章的沿革1.一大党纲2.二大党章3.三大修正党章4.四大修正党章5.五大修正党章6.六大党章7.七大党章8.八大党章9.九大党章10.十大党章11.十一大党章12.十二大党章13.十三大修正党章14.十四大党章15.十五大修正党章16.十六大修正党章17.十七大修正党章18.十八大修正党章第二章 党章总纲一、党的性质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2.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3.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5.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6.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7.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8.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9.共产主义二、党的指导思想1.党的行动指南2.马克思主义3.列宁主义4.毛泽东思想5.邓小平理论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7.科学发展观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1.解放思想12.实事求是13.与时俱进14.求真务实三、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检验工作的标准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战略7.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8.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9.四项基本原则10.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1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1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1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4.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15.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16.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17.政治体制改革18.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20.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21.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22.有理想23.有道德24.有文化25.有纪律26.发展社会主义民主27.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8.尊重和保障人权29.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30.政治协商制度31.人民当家作主32.民主决策33.民主监督34.打击各种犯罪活动35.敌我矛盾36.人民内部矛盾37.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38.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9.民族区域自治制度40.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41.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42.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43.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44.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45.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46.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47.反对霸权主义48.反对强权政治49.维护世界和平50.和平共处五项原则51.发展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52.公有制经济53.非公有制经济5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55.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56.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57.创新型国家58.依法治国59.以德治国60.民主党派61.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6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63.社会主义荣辱观6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66.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6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68.小康社会69.建设生态文明四、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1.党的建设必须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2.党的执政能力建设3.党的先进性建设4.党的纯洁性建设5.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6.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7.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8.党的建设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9.四大考验、四大危险10.党要管党11.从严治党12.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3.提高党的战斗力14.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1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16.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17.反对"左"的错误倾向18.反对右的错误倾向1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20.党的思想路线21.一切从实际出发22.理论联系实际23.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24.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25.党的宗旨26.群众观点27.群众路线28.党风29.加强党风建设30.加强廉政建设31.党的根本组织原则32.党内民主33.加强组织性纪律性34.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35.批评和自我批评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党的领导2.党的政治领导3.党的思想领导4.党的组织领导5.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6.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工作7.党的组织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决定性因素8.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保证9.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10.党必须保证国家政权和其他组织发挥各自职能11.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对群众组织的领导12.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13.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14.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15.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16.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17.党的领导方式18.党的执政方式19.科学执政20.民主执政21.依法执政第三章 党员和党的干部一、党员1.党员2.党员条件3.入党年龄4.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5.参加党的一个组织6.按期交纳党费7.党员义务8.学习是党员的首要义务9.先锋模范作用10.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11.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12.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13.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14.密切联系群众15.党员权利16.参与党内事务权17.接受教育权18.讨论权19.建议权20.批评权21.表决权22.选举权23.被选举权24.申辩权25.辩护权26.保留意见权27.请求权28.申诉权29.控告权30.揭发检举权31.党员权利不受剥夺32.发展党员33.发展党员工作方针34.组织员制度35.个别吸收36.入党手续37.入党申请书38.入党志愿书39.申请入党人40.入党积极分子41.发展对象42.入党介绍人4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4.严格审查45.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46.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47.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48.上级党组织批准49.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50.入党誓词51.预备期52.预备党员考察53.预备党员转正54.预备党员55.正式党员56.延长预备期57.取消预备党员资格58.党籍59.党龄60.退党61.劝退62.除名63.自行脱党64.限期改正错误65.重新入党66.追认党员67.直接接收党员二、党的干部1.党的干部2.党员干部3.高级干部4.中级干部5.基层干部6.人民公仆7.非党干部8.妇女干部9.民族干部10.知识分子干部11.老干部12.后备干部13.干部"四化"方针14.革命化15.年轻化16.知识化17.专业化18.党管干部原则19.党的知识分子政策20.干部工作21.党的干部路线22.党的干部政策2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24.五湖四海、任人唯贤2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6.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27.聘任制28.委任制29.选任制30.考任制31.干部任职32.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33.干部交流34.年度考核35.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36.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37.选举制度38.干部培训39.干部教育40.干部考核制度41.干部监督第四章 党的组织制度和各级组织一、党的组织制度1.民主集中制2.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3.四个服从4.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5.少数服从多数6.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7.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8.党内民主9.党内集中10.党的领导机关11.党的表决制度12.党的报告制度13.党的选举制度14.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关系1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16.党委书记和委员的关系17.党委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18.党的组织生活19.三会一课制度20.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21.双重组织生活22.差额选举23.等额选举24.直接选举25.间接选举26.正式选举27.预选28.选举人29.选举人意志30.选举人的权利31.候选人32.候选人名单33.无记名投票34.记名投票35.弃权36.表决37.选举有效38.选举无效二、党的中央组织1.党的中央组织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3.党的全国代表会议4.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5.中央委员会6.中央政治局7.中央委员会总书记8.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9.中央书记处10.中央书记处书记11.中央军事委员会12.中央军委主席1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4.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6.中央委员会委员17.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8.中央政治局委员19.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20.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三、党的地方组织1.党的地方组织2.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3.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6.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7.党的省委员会8.党的市委员会9.党的县委员会10.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书记1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副书记1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1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1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四、党的基层组织1.党的基层组织2.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3.党的基层委员会4.党的总支部委员会5.党的支部委员会6.街道党的基层委员会7.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8.村党支部9.企业党组织10.事业单位党组织11.机关党组织12.临时党支部13.联合党支部14.党小组15.党小组的主要任务16.党的其他特定组织17.基层党委书记18.基层党委副书记19.基层党委委员20.党支部书记21.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22.党支部副书记23.党支部委员24.党支部组织委员25.党支部宣传委员26.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27.党支部青年委员28.党支部统战委员29.党支部保卫(保密)委员30.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31."创先争优"活动32.党支部的政治任务33.党支部自身建设的任务34.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35.党支部的党员管理工作36.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37.党支部的群众工作任务38.战斗堡垒第五章 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党的纪律1.党的纪律2.党内政治生活准则3.党的政治纪律4.党的组织纪律5.党的群众工作纪律6.党的经济工作纪律7.党的保密工作纪律8.党的人事工作纪律9.党的宣传工作纪律10.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11.触犯刑律12.处分党员手续13.处分党员批准权限14.组织处理15.对党员的纪律处分16.警告17.严重警告18.撤销党内职务19.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20.留党察看21.开除党籍22.免予刑事处分的党员党的纪律处分23.免予起诉的党员党的纪律处分24.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党员的党的纪律处分25.清除出党26.改组党组织27.解散党组织28.劝说党员退党不属于开除党籍处分29.对党组织集体犯错误的处理30.通报批评31.处分党员的主要依据32.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变下级党组织所作的党纪处分决定的权限33.改组或解散党组织的批准权限34.预备党员违犯党纪的处理35.免予处分36.从轻、减轻处分及其主要情节37.从重、加重处分及其主要情节38.主动交代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39.党员因违法犯罪一律开除党籍的主要情形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纪律检查工作2.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3.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4.纪律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5.立案6.立案范围7.立案批准权限8.要结果案件9.当事人10.案件检查11.违纪案件检查12.证据13.证据索取14.直接证据15.间接证据16.原始证据17.视听资料18.技术鉴定19.情节20.调查核实21.定性22.案件审理23.受理24.审理25.申辩26.辩护27.审查结论28.处分决定29.保留意见30.申诉31.越级申诉32.复查33.甄别平反34.取消处分35.恢复名誉36.检举37.控告38.诬告39.包庇纵容40.有错必纠4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42.两规43.任期经济责任三、纪律检查机关1.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职能2.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设置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4.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5.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6.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7.纪律检查工作的业务范围8.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四、党风廉政建设1.党风2.党风与党性3.党风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4.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5.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6.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7.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8.自我批评9.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10.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1.艰苦奋斗的作风12."两个务必"13.党性14.党性原则15.党性修养16.政绩观17.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18.维护党的团结19.谦虚谨慎的作风20.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作风21.党的民主作风22.反腐败斗争23.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4.廉政25.廉政建设26.党员违纪27.党员违法28.泄露党和国家机密29.党风廉政教育30.党规党法教育31.国家法律、行政纪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32.经常性教育33.分层次教育34.针对性教育35.系统教育36.预防教育37.典型教育38.廉政文化39.廉洁自律40.专项治理41.综合治理42.干部监督制度43.党风廉政工作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44.五不准规定45.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第六章 党章其他规范一、党组1.党组2.党组的任务3.党组与党委的区别4.党组的领导方式5.党组与本单位机关党组织的关系6.党组改设党委的规定7.党组成员的产生8.党组书记9.党组副书记10.党的派出机关11.党的派出机关的职权12.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13.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4.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15.工委书记16.工委副书记17.纪律检查组18.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19.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纪律检查办公室20.纪律检查组组长21.纪律检查员22.党的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二、党与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1.党章对共青团性质的规定2.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3.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4.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5.共青团的基本职能6.共青团的奋斗目标7.共青团的基本任务8.共青团员9.共青团员的义务10.共青团员的权利11.团支部12.团支部的基本任务13.共青团的组织原则14.新时期共青团的光荣职责三、党徽党旗1.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2.党章对党徽党旗的具体规定3.党徽的使用范围4.党旗的品种5.党旗的通用规格6.室内党旗的使用范围7.室外党旗的使用范围8.党员去世后能否在遗体或骨灰盒上覆盖党旗的规定9.党徽党旗的供应配备方式10.党徽党旗产品要定点生产11.印制党徽党旗图案需要注意的问题12.党徽党旗的使用管理四、党与人民解放军的关系1.党章关于军队党组织的规定2.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3.党指挥枪的原则4.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党的组织5.中国共产党军队各级代表大会6.中国共产党军队各级委员会7.中国共产党军队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我国的政党制度2.中国民主党派3.中国民主党派的性质4.中国民主党派的地位5.中国民主党派的作用6.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7.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六、十八大党章的新特点新内容1.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修改的必要性2.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修改的主要内容3.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5.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6.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7.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8.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9.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10.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11.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等对党的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写入了党章修正案总纲12.对党员、党的干部提出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13.对党的干部工作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14.对党的领导干部提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新要求15.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积极创先争优的新要求16.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附录:中国共产党章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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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党章常识》内容简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把握有关党章的基本常识,对于不断提高执行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此,《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党章常识》依照党章体例,从党章的基本知识、党章总纲、党员和党的干部、党的组织制度和各级组织、党的纪律和纪检机关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党章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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