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民主集中制奥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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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7
ISBN:9787511714060
作者:张慕良
页数:128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马思主义者是决不会主张实行任何联邦制原则,也不会主张实行任何分权制的。中央集权制的大国是从中世纪的分散状态向将来全世界社会主义的统一迈出的巨大的历史性的一步,除了通过这样的国家(同资本主义紧密相连的)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别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然而,决不能忘记,我们维护集中制只是维护民主集中制。”列宁在这里把反对联邦制、维护中央集权制说成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主张,表明他已经看到了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知道了马克思在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列宁还示意“中央集权制即集中制”,通过这种方式告诉读者,“中央集权制”是马克思的叫法,他自己叫“集中制”,但针对有些人偏见太深,一听见“集中”、“集权”就联想到专横,列宁特意把他的“集中制”称为“民主(的)集中制”。列宁紧接着就解释说:我们这里人们总是把集中制同专横和官僚主义混为一谈。其实我们主张的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民主就表现在它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具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在第二个文件中,列宁重申了他在第一个文件中的思想。他说:中央集权完全不排斥地方“自由”。我们无条件地拥护民主集中制。我们反对联邦制。1917年8、9月间,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第4章第4节中,详细引证了恩格斯在1891年批判爱尔福特纲领时关于国家结构形式问题所作的论述。列宁在介绍恩格斯的观点时,对集权型的国家结构形式同时使用两种叫法。即“单一制”和“集中制”,表示前者是恩格斯的叫法,后者是他自己的叫法,并说他所说的“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他说:“恩格斯同马克思一样,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恩格斯虽然承认在英国建立联邦制共和国是“前进一步”,但“他丝毫没有放弃批评联邦制共和国的缺点,丝毫没有放弃为实现单一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而最坚决地进行宣传和斗争”。列宁重申了他对“民主”所作的解释,说“民主”是指在集中制度下有广泛的地方自治。

内容概要

张慕良,1926年生,四川成都人,中央编译局译审。曾就读于燕京大学,主修政治、经济。1948年初进入解放区后专修俄语,先后在晋冀鲁豫边区北方大学外文班和华北大学外语系学习。1949年到大连《实话报》(驻旅大地区苏军机关报)工作,从事笔译。1951年秋到中宣部《斯大林全集》翻译室工作,任翻译组长。1953年中央编译局成立后到编译局工作,曾任翻译组长、翻译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8年任全国翻译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领取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列宁全集》第1版和第2版的译校定稿工作,主持校订了《国家与革命》、《两种策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等重点著作的译本,参与了1959年版《苏联共产党历史》和斯大林评传《胜利与悲剧——斯大林的政治肖像》两书译文的最后定稿。离休后,在《学习时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书籍目录

一 对列宁民主集中制原理的考证和解读
考证部分
列宁如何谈党的民主制(党内民主)
列宁如何谈保护少数
列宁说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
列宁所说的国家的集中制是什么
列宁所说的党的集中制是什么
党的集中制所要求的服从是什么含义
——列宁如何谈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
列宁的两种集中制是一回事
实行党的集中制要以实行(间接)民主制为前提
列宁为党设计的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政治组织体制
解读部分
列宁设计的民主集中制是啥样(重点解读)
列宁设计的民主集中制是啥样(全面解读)
实行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党章应当规定哪些要求?(专题解读)
二 我们国家几种主要的民主集中制
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
宪法规定的民主集中制
人民内部实行的民主集中制
党委内部实行的民主集中制
我国民主集中制概况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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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民主集中制奥秘初探》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列宁民主集中制奥秘初探》通过严格考证,对列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理进行了解读,回答了民主集中制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民主和集中是什么关系、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的标准是什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制的区别是什么、实行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党章应当规定哪些要求等一系列重大政治理论问题,从几个不同角度对这些原理进行了多方位的解读,观点新颖,视角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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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此之后,列宁又多次谈到党的纪律的两个要素。如果说,列宁第一次谈到这个问题时,重点是强调党员的义务,强调党员必须维护党在组织上的统一。那么,列宁后来谈到这个问题时,重点就是强调党员的权利,强调党员在思想上不受束缚,对按多数通过的决定有讨论和批评的自由了。  第二次代表大会后不过一年时间,由于孟什维克的破坏活动,俄国党就陷入了分裂状态,他们和布尔什维克表面上是一个党,共用一个名称,都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但实际上已经成为两个独立的政党,各有自己的中央,各有自己的机关报。1905年革命的到来,向无产阶级提出了组织武装起义、推翻沙皇政府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迫切须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制定出一个统一而周密的策略。为此就须要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由它来制定统一的策略。孟什维克却反对召开“三大”,认为党内大多数人都反对他们,参加“三大”会受到压制[9],最终拒绝了参加“三大”的邀请。列宁原来考虑,党的纪律包括两个要素,孟什维克少数派只要参加“三大”并认真执行大会通过的决定,他们完全可以拥有他们应当获得的权利。早在“三大”召开之前一年,即1904年5月,列宁在给几位中央委员的信中就说:他绝对愿意问少数派“保证用党的经费出版他们的一切著作,不加修改,也不加评注”,并“通过专门的决议,保证少数派特别迫切要求得到的权利”。[10]1905年4-5月“三大”召开时,尽管少数派没有参加,代表大会仍然在党章中作出专项规定,说“任何已被代表大会或中央委员会批准的组织,都有权用自己的名义出版党的书刊”。所谓出版党的书刊,是说所出的书刊党都予以认可,并用党的经费出版。这表明,尽管少数派缺席,“三大”仍然虚位以待,多数派仍在创造条件准备同少数派共事。列宁后来解释说:“三大”虽然认为少数派的机会主义倾向是不对的,但仍“在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党章中明文规定了对任何少数派的权利的明确保证。少数派现在有党章保障的绝对权利坚持自己的观点,进行思想斗争,只是争论和意见分歧不能导致破坏活动,不能妨碍正常工作,不能分散我们的力量,不能阻碍同心协力地向专制制度和资本家作斗争”。[11]列宁还说:“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看到代表大会的决议,尤其是看到代表大会的记录之后,大概会认识到关于压服的种种胡说等等是幼稚可笑的,认识到整个少数派的权利在新党章中是有保障的,认识到分裂是有害的,因而会回到党里来。”[12]当“三大”召开之后半年多,两派都同意召开统一的代表大会来制定统一的策略的时候,1906年1月,列宁在《国家杜马和社会民主党的策略》一文中,再一次谈到党的纪律的两个要素。他说:在未来的统一代表大会上,将要制定党的统一的策略。“在统一的党内,决定党的直接行动的策略应该只有一个。这个统一的策略应该是大多数党员的策略:当多数已经完全形成的时候,少数在自己的政治行动上必须服从多数,同时可以保留在新的一届代表大会上进行批评和为解决问题而进行鼓动的权利。”[13]就是说:只要少数派在行动上服从代表大会多数的决议,就必须保证他们“有批评代表大会决议的自由和鼓动召开新的代表大会的自由”。[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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