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狗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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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1130
ISBN:9787810649926
作者:凯瑟琳.M罗杰斯
页数:315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狗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自从人类产生、有了记忆开始,狗就一直伴随地球上的每个人类社会。一些印第安神话甚至将这一联系追溯到更早的时期。加里弗尼亚察多人的造物主上帝在四处奔走创造世界和人类的时候,带着他的狗,还不停地跟它讲话。显然,察多人无法想象一个人(或类人生物)走来走去却不带着一只狗是什么样子。吉卡里拉阿帕切人的造物主上帝首先创造了一只狗。它马上向上帝要一个伙伴,于是上帝就创造了第一个人,并认为他“非常好”。那只狗也说, “他太棒了!”当那个人开始动起来、笑起来,狗就“跳到他身上,跑远一点,再跑回来,又跳到他身上……同现在的狗表达热爱和喜悦的方式一样”。一万多年以来,人类依靠狗来帮助他们打猎、放牧牲畜和看家护院。在这期间,人类,这一群居的灵长类动物同群居的肉食动物——狗建立了最深厚的感情纽带。狗成了人类家庭的一员:人类觉得与狗的友谊比与其他任何动物的关系都更加亲密。  狗找到了一个群体.不但可以满足它的感情需要和物质需要,而且这个群体有一个聪明而强大的领导者,可以为它提供比群狼之王更有效的照顾和保护。对于人类来说,狗是一个孩子,仍然依赖和崇拜人类,长大后也从不会批评或者抛弃父母:是一个仆人。很愉快地接受奴役状态,为了主人的轻轻一拍或者一盘残羹剩饭而充满感激;是一个伙伴,它非常高兴和人类朋友在一起。戏剧家尤金·奥尼尔曾为家里的达尔马提亚狗写过一篇充满温情的墓志铭,他的妻子卡罗塔·奥尼尔则认为这只狗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们失望的孩子”。

内容概要

凯瑟琳·M.罗杰斯 是布鲁克林大学英文教授、已经出版六本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狗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第二章 人与狗的伙伴关系是如何开始的
第三章 古代世界的狗
第四章 猎犬
第五章 工作犬
第六章 近代早期的宠物狗
第七章 十九世纪的狗
第八章 狗的分类
第九章 狗成为人的替身
第十章 人与狗之间友谊的负面表现
第十一章 与人类平等的狗
第十二章 神话和现实
注释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凯瑟琳·M·罗杰斯对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神话中展现的人与狗的关系作了深入浅出的表述。本书是一本充满魅力,引人入胜的作品,书中还借用大量图片来再现从17世纪开始到今天狗与主人的交流,图文并茂,娓娓而谈,对于喜爱狗的人士来说绝对是顶级的饕餮圣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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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本文献给老冯,他可怕狗了。据说,世界上所有的狗的DNA,都可以追溯至一万四千年前,东亚的三只母狼。数万年前孤独的人类与狗的祖先狼相遇在垃圾场。当时的人类可能未必想到当时也许平淡无奇的邂逅会成为两个物种在漫漫演化之路上的重要转折点,以至于后来人们想起当初男人把第一只狼带回洞穴,还对此做一番联想。经过万年的筛选和驯化,当初在北半球人类垃圾场中寻找食物的狼变成了现在的狗,蹲坐在人类脚边,带着狼幼时的面貌和对人毫无防备的安全感。人类的祖先曾胼手胝足,像在荆棘中寻找花朵一样,在狼的基因中精心挑选不攻击人、具有服从性的因子,最终坚硬的粗糙的狼被打磨成柔软的憨厚的狗。至今人们在育种方面做的仍是相似的事情,根据需要干预繁衍,选择合适的后代。狗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狼的幼态。狗脸型较为扁平、双耳下垂(部分古老的品种还是直立的)、热爱吠叫而不是狼嚎、被毛柔软而非坚硬——最重要的是,没有了攻击性,对人友好。人起先是有意识地挑选攻击力较小的犬,接着从功能上挑选善于狩猎的视猎犬和嗅觉猎犬,以及善于吠叫,可供看家护院的守卫犬。现如今人们对狗的基因选择仍旧没有停止,而更多的是在形态上进行人工干预。例如腊肠犬体型愈发修长,人们有意选择脸型更为扁平的八哥,而毛量丰长的室内观赏犬也倍受青睐。我们今天在宠物博览会上看到形态各异大小悬殊的狗,也正是由于人对狗的基因的筛选。对此人们常有怨言,很多人认为狗的悲哀在于无法像他们的祖先狼那样自由自在,活得有尊严。由此判定这是狗背叛了祖先的血液,为了温饱而出卖自由。一只像博美“俊介”那样只会卖萌的观赏犬固然无法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存活,但如此比较未免不公平。因为并不是“俊介”放弃自由选择来到人类膝下承欢,而是人类选择了“俊介”这种具有观赏和伴侣功能的宠物。正如人类培育出的稻禾若放在野外会在短时间内被杂草吞噬一样——你并不能因稻禾“摧眉折腰”而拒绝食用它。也许是幼年童话教育的寓教于乐,人太喜欢将自己的感情带入了,怕狗者或者爱狗者都是如此。所以,毋宁说是狼演化成了狗,倒不如说是人亲手塑造了狗。人类像女娲塑造自己那样,按照自己的好恶,摘掉刺手的荆棘,选择毛茸茸的花朵,这花朵在人类的后院里绽放了一万年。不得不说,人类对狗的驯化和选择是非常成功的,狗承担了很多人类自己无法胜任的工作,甚至是别的动物也无法做到的。例如狗是唯一可以在极地地区承担运输功能的动物,极地犬丰厚的被毛和健壮的体格为人类探索极端气候可谓立下汗马功劳。人类恐怕不会再花费同样的精力去驯化另外一种动物了。那么人类是用怎样的工具选择,导致如今不同品种差别悬殊的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基因突变。人们很早就发现狗基因突变的几万分之一,非常规则。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基因突变的狗进行交配,将这种突变的基因变成稳定的基因。例如大型犬、巨型犬的产生,其实就是一种基因突变,类似人类的“肢端肥大症”。人类好奇的天性和热爱创造的本能注定了这种基因选择不会仅仅止于功能性和观赏性——有时候我怀疑人们对火锅的喜爱就来源于对有限材料的无限组合的狂热——于是就有了畸形。就以腊肠犬为例,人们追求体态狭长的腊肠犬,结果就是腊肠犬极易患腰椎疾病;而巨型犬较中小型犬来说,较容易患心血管疾病;类似吉娃娃这样的袖珍犬,生产时则多数需要剖腹产。《病梅馆记》中,国人对畸形的赏玩心理其实是大部分民族的共性。狗就是人引以为傲的作品。除了功能与形态之外,人们勤于修剪的还有狗的性格。诚然,从狼到狗,性格上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只是不同功能的品种之间,性格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别。例如牧羊犬应当性格和善,不可以去咬自己看管的牲畜;而猎犬一般不会随便吠叫,因为最初狩猎需要;极地雪橇犬力大无比,性格则坚韧许多;看守犬警惕心强,对陌生人感情淡漠;至于观赏犬,在人类有意无意的宠溺中,变得对人非常依赖。老年人豢养博美、吉娃娃、贵宾犬是非常合适的,它们体型娇小,又善解人意。老年人时间充裕,宠物犬基本上都可以陪伴在侧。而现在年轻人热衷豢养泰迪或博美,固然模样可爱是一方面,但从此类犬在对人的依赖性方面考虑,最好还是慎重考虑。狗要么应当生活在人中,要么应当生活在狗中,独自在家对一副好性格的养成并非是好事。如何根据外表判断一只狗的性格呢?大狗诸如金毛、拉布拉多,虽冠以寻回犬之名,性格多数敦厚谦让,一副老好人模样;小狗难以驯化,又因体型弱势,故常常怒发冲冠,但多数也只是以恐吓为主。而真正想要袭击人的狗,事先是不会通知你的,也就是说,蹑手蹑脚,滴溜溜来到你身后,啊呜一口。所以遇到欢天喜地摇尾巴的大狗或者是呲牙咧嘴的小狗,都不必太紧张,不喜欢也罢,呵斥两声即可吓退;但若是遇到步态稳健、目光凌厉,要命的是还不声不响的狗,那才要小心。烈性犬一般有宽阔的头骨和口吻,肌肉结实,尾巴大多被剪过,这是狩猎的需要,但城市养狗很多依旧沿袭了这个习惯。它们在城市中生活,一般被主人从小驯化,不太会咬人,但即便这样,它们也有别于普通的宠物犬——它们对人很克制,常常不理不睬。换句话说,它的意思是我已经是赏脸了,识相的还是离我远一点吧!——就算你就不离他远点他也没法把你怎样,但那聛睨一切的小眼神常常还是令人产生莫名的渺小感。罗威纳、杜宾、大丹犬、德国牧羊犬便是这类犬的模范代表。其实这些犬我在城市中都见过,并不会袭击人,只是傲气使然,并不十分愿意和陌生人交流感情。人们常常对电视中青面獠牙的猛犬印象深刻。一战期间作为德军军权的德国牧羊犬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它们高大坚硬,威严不可名状。其实德国牧羊犬是非常优秀的犬种,只要训练得当,并无伤人之虞。我就曾见过两只城市鸽笼中豢养的牧羊犬,体态健美,服从性良好,对陌生人不算热情,但也可谓是“有礼有节”。但并非所有的狗都“有礼有节”,因为并非所有的狗主人都靠谱。主动攻击人的烈性犬或看守犬并不能将其视为“狗”而更应看做“兽”。狗是一种可作为宠物的动物,但并非所有的狗都可作为宠物。经过训练用以防暴、看守、猎杀的猛犬、烈性犬,你可以说它是兽,是驯化了的狗,是人的工具,但绝不是宠物。恶犬伤人之事常见诸报端,尤其是幼儿。因幼儿高度与犬类似,防卫能力又弱,常成为恶犬袭击的对象。怕狗之人将所有狗归为“兽”,爱狗之人将所有犬视作可供作伴的宠物。混淆事物的界限常常酿成大祸。现在大量工作犬走入家庭,成为宠物犬,功能的界限就并不是非常分明了。我就豢有一只萨摩耶犬,体格结实、耐力惊人不说,平时温柔粘人,与观赏犬无二,攻击力为负,常被小狗欺凌仍兀自开怀——你无法将它于冰天雪地中奋力拉雪橇的工作犬联系起来。就算你将它送到北极去,它恐怕也未必知道怎么拉。但作为一只宠物犬它实在是太合格了——它从不攻击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攻击”的概念;它的狗生致力于玩乐和取悦主人,眼神里满满的是幸福和信任。它的一举一动都是人类花费数万年时间精心设计而成,以至于我常常困惑于它与人的界限。它懂得人类的语言规则,在对人类进行察言观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当然,最重要的是,它在人群中长大,生下来就学习人类世界的符号系统,这种后天习得在狗的一生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非洲灰鹦鹉艾利斯就是这种后天认知的典型样本。谁能想象一只鸟可以分辨颜色、形状和数量,并且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呢?最令人惊讶的是,某天它的主人艾琳——一位值得尊敬的动物学家因琐事心情烦闷,气冲冲走进艾利斯所在的实验室时,艾利斯居然对她说,“冷静点。”这看起来不像是一只大脑只有nuts那么大的鸟所能做出的事,但艾琳注意到动物的智慧纵然与它们的脑容量有关,后天学习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艾利斯的表现证明了这一点。同样的,狗所表现出的“聪慧”、“通人性”,也需要经过后天的认知学习。和猫不同,不同品种的狗之间智商是有差异的。但狗的“智商”如何定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一般来说,人们把狗的“服从性”当做是否聪明的标准。这样判断显然有失公允,但即使是服从性,也是可以通过后天习得的。而狗的习得又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在不同方面呈现出差异。我豢养的萨摩耶犬如果此时被送往极地拉雪橇,可能连根毛都剩不下,但它会爬窗户。只要我打开窗户 ,它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踩着椅子登上窗台钻到有防盗窗的台子上,卧个半天,看楼下的野猫。在此之前我并不曾见过一只可以像猫一样爬窗台的狗。我的爱犬智商庸常,平时叫它作揖或者装死都很勉强,亦不会叼飞盘、送拖鞋。但某天意外发现它很喜欢人立倚靠于窗畔,看楼下灌木丛里的野猫,就帮了它一把——托着它的屁股推到了窗台上。久而久之它也就学会了自己爬窗户,独自倚栏杆,怡然自得。如果说一定要用功能给它归类,它大概可以归为“每天准时带胖子长跑狗”的品种,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品种的话。为节省时间,我将平时的慢跑和遛狗合二为一,即每天牵着它一起跑。经过数月的磨合,它可以根据牵引绳的传导感知我的速度,从而调整自己的步态,始终保持在前方五米左右,于是我的眼前始终晃着一个圆圆的屁股,和旗幡一样高高竖起的尾巴。除此之外 ,它在其它方面一点也不出众。因为我并未刻意教它作揖装死叼飞盘送拖鞋。所以如果单从它会不会叼飞盘或会不会爬窗户来考量它的智商,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又回到刚才的话题。——狗是一种相对于其他动物来说,行为多数靠后天学习的动物。这与人将自己的感情代入人狗关系,是互为因果的。常常遇到爱狗的人对我说,他的狗如何如何听懂人话,会哭会笑,会使坏会安慰人。我对此并不表示完全的相信,尽管狗是受人类行为影响很深的动物,但更多时候狗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人性都是人一厢情愿的代入。狗是人的狗,但也是狼的狗。狗作为野兽的本能的退化,只是相对于其他动物比如狼来说的,和人相比,它仍旧是一个保留着大部分本能行为的小兽。人自作多情地将狗人化,其结果之一就是误会。怕狗之人看到狗时常下意识地盯着狗看,随时提防它有突然的袭击动作。而正是这种对视,让狗产生本能的警惕心,并作出攻击准备。在狗的语言中,对视是一种敌视,真正的友好是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投向别处。只有陌生者来犯时,才会互相注视,并在心里计算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所以如果你是怕狗的人,哪怕心胆俱裂,与狗狭路相逢时,最好还是不要盯着人家看。这是让它放松戒备的第一步。你看,纵使你相信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听得懂人话,狗通人性,但它还是狗,是动物——所以别做梦了,它听不懂你说的话,你愿意费心思跟它啰嗦,还不如用最简单的口令和手势让它明白。我曾经拥有过的一只京巴犬,则可作为这种区别的“大使”。作为京巴犬,它可以算是尽职尽责,对一切靠近家门和家人的陌生人抱以吠叫,甚至发起攻击。这只叫“小仔”的京巴犬在我的记忆中停留时间最长,它虎头虎脑,铜铃眼、矮墩墩身材,体格紧凑轻便,摇头晃脑之时,颇似古人对麒麟的描摹。它是散养,很凶。又因饮食良好,运动充分,所以非常健壮,神态格外地有朝气。它并不常在人的身边,大多时候是在楼下附近转悠,和别的狗打闹,去垃圾堆里找猫,还做些什么,我作为两只脚的人类朋友,是不得而知的。只有在家人回来的时候,它会在必经之路上迎接,上楼和家人一起吃饭,晚上卧在家中睡觉,偶有动静便睁眼竖耳,目光炯炯。因此它的生活圈子便不仅限于人类,我一度怀疑,在它看来人与狗是平等的,因为它的生活中人的社交圈子和狗的社交圈子各占了一半。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它绝少讨好取悦人类,它对人类朋友到来的欢迎都是带着接见节度使的尊贵气质,摇摇尾巴,跟你撞两下,低头让你拍一拍,便罢了。你可以说这就是京巴犬的性格,傲娇、冷漠。但我还是在它身上看到了一点原始人的影子——一只并不完全依赖人类圈子的狗。小仔并不是个例。我就曾听说,工作中的雪橇犬并不是完全听从人类指令的,而更多的是听从领头狗的命令。人如果不一厢情愿地把狗当自己人,而是愿意跳出这段关系,也就能看清许多混乱的状态。某天我带着自己的萨摩耶跑步时,迎面遇到一个看起来十分怕狗的女士。为什么能看出来这位女士十分怕狗呢,因为她远远地看到我的大白狗,立刻向右两步,翻越灌木丛,走到车流如织的慢车道边上,抱着一个电线杆瑟瑟发抖。唉,这位女士,且不说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比因狗袭击丧生的人数多出去不知道多少倍——十分不好意思是因我的狗而起——但您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吸引狗注意的招牌动作。狗不是人,狗不会因为你害怕它就不好意思地对你摆摆手说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恰恰相反,你的这种逃离动作激发了狗的狩猎本能。不管是独立自主的祖先狼,还是作为人类伙伴的狗,狩猎都是它们的本能。它们的猎物大多都是善跑的食草动物,所以它们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地会对跑动的东西大感兴趣。更何况,无论是不是狗,任何一种动物——哪怕是人,对面前一个做出突发动作的生物或者非生物,恐怕都会产生本能的防御反应。所以迎面遇到狗,最好的反应是,不要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狗突然有起主见来,难免让人难以接受。不过心无挂碍的大概是中国人——中国人对狗感情淡漠是出了名的。究其原因,有人认为,大概是因为农耕民族无需狩猎,故狗对于他们的作用并不十分重要,最多只用于看家。从欧洲的猎犬划分如此细致(视猎犬、嗅觉猎犬、跑猎犬等等)以及应用如此广泛(寻回犬、牧羊犬、可以帮助主人偷东西还能在被抓住时装作不认识主人的偷猎犬等)可见一斑。这是无从考证的事情,推测漏洞也多多,譬如为何看家功能不如狩猎功能重要,又如其实狗起源于东亚,等等。不过中国人对狗的冷漠甚至恐惧却是十分有意思的事情。恐惧源于陌生,陌生源于冷漠。这么说大约不算过分,南方周末的一篇名为《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的文章公布了一组数据,“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99.8%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还是南方周末,《为什么中国防治狂犬病收效甚微?》:“中国对狂犬病不能说不重视。最近十余年来,狂犬病频繁成为各种媒体关注、争议或炒作的焦点。但中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怪现象:全球最大份额的狂犬病疫苗用于人而不用于狗。中国目前在狂犬病的防治方面虽然政府每年资金投入很少,但全国每年防治狂犬病的实际投入,主要是老百姓在被狗咬伤后被迫接种疫苗和抗血清而投入的费用,却是世界第一。中国目前是全球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每年产销量均达1500万人份以上,超过全球80%的份额;相关总费用超过100亿元。我们每年为狂犬病付出的代价是世界第一,效果却是倒数第二(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作为一个资深被狗咬的人员,我对狂犬疫苗四个字可谓疲倦至极。第一次被打狂犬疫苗是被家里的一只金花鼠咬了一口。对,你没有看错,金花鼠。后来又陆续被狗咬了几次,被猫抓了几次,每次都打,每次都打好几针。最后我终于无法忍受这种看起来不那么合逻辑的狂犬病防治手段,上网查阅了一些资料,才恍然大悟,这些年白受了很多罪,幼年时头顶也常常笼罩着“潜伏期”的阴影。简单说来,第一,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在1到3个月,不到1%的比例超过了一年;第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第三,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是可信的,从被犬咬伤起开始算,十日内如果咬人的犬没有因狂犬病发作死亡,则大可省去接种狂犬疫苗的麻烦。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觉得这些说法是有数据支持的。然而身边的人听到这种说法总是惶惑,最终摇摇头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不要怕麻烦了,总强过将来后悔。”这种“不怕麻烦”的精神倒更像是一种对接受新理论的“怕麻烦”。想来是十分有趣的。只是把本应由狗接种的狂犬疫苗,绝大部分用在了人身上,终究是一件奇怪的事。本土的田园犬可谓是这种怪现象的买单者——中国的中华田园犬就是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境地却一直坚韧不拔地存在着,少有人为他们接种疫苗,待疫病大规模来犯时,则被毫不留情地扑杀。常有人痛心于田园犬几千年以来未曾被有意识地育种,故而无名无份,而与田园犬相似的日本柴犬,却成为全世界人宠爱的宝贝。其实日本柴犬的名字也来源于田园犬——田园犬在北方又叫柴狗,因其冬天卧于柴堆之上取暖。田园犬是很多人幼年时的美好回忆,总有那么一只叫阿黄的土狗,垂着沉甸甸的奶子站在家门口,身后跟着几只小黄;总有那么一只叫黑子的土狗,每天跟在你身后,去村头小河边等着你洗完澡回家。而因为外来犬种大量引进,纯种的田园犬数量骤减。有次曾在浙南山区看见一只漂亮极了的小田园犬,黑脸黄身子,有着和它同胞一样纯善讨好的眼神和使劲摇动的卷尾巴。这样的狗,进了城就再见不到。满大街的金毛、边牧、哈士奇。不过,如果因此而断定中国人不善培育犬种,倒也未必。京巴犬就是一个反例。我的童年里就蹦跳着很多只各色的京巴犬。我对它们威严的相貌和玲珑的身段太熟悉也太喜爱了,以至于一度觉得自己如果可以选择,一定会养一只京巴犬。除此以外,许多冠以中国某某犬之名的犬种,大部分都是由国外育种的,例如中国冠毛犬,中国松狮犬,等等。现今城市对狗的品种的概念醒悟过来之后,围绕着养犬的产业也就带动起来,养狗的情况就要好些。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养狗之人对疫苗接种和将狗与传播源(无主野狗之类)的隔离做得还算不错。城市养犬,常让人拿来做文章。狗被穿上鞋子衣服,拴上绳子,戴上口罩;与主人同寝同食,形影不离;饮食、就医的开销并不少,就医一项,就毫无疑问地高过人的医疗费用。曾有朋友来我家吃饭,习惯性地要将骨头给我的狗吃,我说鸡骨头容易划破消化道,最好不要喂。他笑道,农村的狗什么都吃,不照样活得好好的。没错,乡村的犬类拥有着城市宠物犬求之而不得的自由和广阔的玩耍天地。常有人觉得用牵引绳栓狗乃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有位朋友初次养狗,我寄了一条自家狗幼年时用的训练绳给她,嘱她带狗外出切记要栓上。没过几天接到她电话,带着哭腔说狗被助动车轧伤。不要说她,连我也心痛,那只狗还是只奶狗,三个月都不到,谁忍心教它受罪。问及详情,才知道她当天并未栓狗——她觉得活蹦乱跳的狗理应享受自由——在草丛里突然蹿至马路上,被躲闪不及的助动车轧伤了后腿。如果真的觉得城市灭绝人性,何苦在城市养狗?万年前的狼选择了来到人类的垃圾堆,万年后人选择了用城市打磨狗和自己。狗和人其实都已适应了城市。就拿我的狗来说,我最终也耳根子软,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其实不必那么“娇贵”,于是陆陆续续喂过几次鸡骨,最终付出惨痛代价——爱犬肠道被尖锐的鸡骨划伤,一周内天天便血,每次排便都嚎哭,肝肠寸断。X光片上显示肠道内卡了两块鸡骨。痊愈之后我再不让它接近这类危险食品,只以狗粮投喂,从此相安无事。——犬的肠道(何止肠道)早已被城市和人类改变了,再用狼的标准来要求它,就太过苛刻。有人又要笑,乡村的狗每天有什么吃什么,并不计较是鸡骨还是什么,不也活得好好的?对于乡村的狗,我并没有做很多了解,因此这篇文章的题目也是限定在“城市”。但,恐怕乡村狗的平均寿命是没法和城市宠物犬相比的吧。某次进山观测,住在护林站。护林员大叔养着一条中不溜体型的土狗,被铁链拴在太阳底下,没有水。阴凉处放了一个食盆,里面是白水泡饭。小狗精神很好,大老远见人就吠,摇尾巴招呼我们过去陪它玩。人一走近它就拿屁股顶你,让你给它挠背。它身上都是灰尘,那盆白水泡饭触目惊心。一只狗能靠白水泡饭活多久?我并不想争城市养狗与乡村养狗的高下——尽管城市人对狗的重视程度较高是事实——毕竟有不同的活法,城市宠物犬有较高的生活质量,而乡村土狗可以撒开四蹄尽情奔跑。但若因古今中外迁客骚人都歌颂自由,就质疑城市是否真的宜人宜狗,呼吁上山下乡去西藏。归根到底,城市建立的初衷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人类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美好。从这一点上来看,城市是自觉的,而与城市相对的“自然”或“野外”则是盲目的。城市宠物犬的最大特点可能就是攻击力较小。城市人口稠密,狗与人频繁接触,戒心较小。所以即便是怕狗之人,迎面遇到叮呤当啷走过来的小博美小泰迪,也无需太过惊慌。而有人不惧小狗,却忌惮大狗,其实也是一个误区。昨天晚上遛狗的时候遇见一只很大的杜宾,拥有非常挺拔的身材,和修剪得漂亮极了的耳朵。它上来就掀翻了我的萨摩耶,纵然我的萨摩耶并不示弱,我也知道萨摩耶根本不是杜宾的对手。所幸,这只美丽的杜宾最终被主人唤回。主人安慰我道,它并不咬人。正如刚才所说,小狗因体型弱势常会做出攻击,但除此之外,其实很难找到攻击性和体型有所相关的证据。但还是可以通过狗的动作读懂一些信号的。常见的如摇尾表示友好、呲牙表示敌意。再如前半身俯下后半身抬起,意思是希望你陪它玩;打哈欠、舔嘴巴、抖毛,都是焦虑的表示;怕狗之人恐怕也并无心情仔细辨别面前走来的狗是敌是友,只道躲得越远越好。这本无错,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只是如果能够在躲得远远的同时不要尖叫,“避害”效果则更佳。刚才我已说过,遇到狗时不要对视,不要跑动,现在还应加一条,不要尖叫。狗及其祖先狩猎的是善跑的食草动物。它们大多叫声圆润尖利,与低沉震慑的食肉动物吼声轻易能够区分。所以你可以想象面前的这只狗听见你发出这种尖叫之后,是有多么的兴奋。所以,不要对视,不要跑动,不要尖叫。遇到狗时,不妨背对着它,表示你很安全。待它放松警惕,或对你失去兴趣,则可慢慢离去。如果不幸遇到的是会主动攻击人的猛犬,那么何妨放手一搏。——反正是跑不了且要被咬的,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赚太多。

精彩短评 (总计8条)

  •     可惜字太小太密了。。。。看得颇辛苦呀
  •     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膜拜!
  •       ———本文献给老冯,他可怕狗了。
      
      据说,世界上所有的狗的DNA,都可以追溯至一万四千年前,东亚的三只母狼。
      
      数万年前孤独的人类与狗的祖先狼相遇在垃圾场。当时的人类可能未必想到当时也许平淡无奇的邂逅会成为两个物种在漫漫演化之路上的重要转折点,以至于后来人们想起当初男人把第一只狼带回洞穴,还对此做一番联想。
      
      
      
      经过万年的筛选和驯化,当初在北半球人类垃圾场中寻找食物的狼变成了现在的狗,蹲坐在人类脚边,带着狼幼时的面貌和对人毫无防备的安全感。人类的祖先曾胼手胝足,像在荆棘中寻找花朵一样,在狼的基因中精心挑选不攻击人、具有服从性的因子,最终坚硬的粗糙的狼被打磨成柔软的憨厚的狗。至今人们在育种方面做的仍是相似的事情,根据需要干预繁衍,选择合适的后代。
      
      狗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狼的幼态。狗脸型较为扁平、双耳下垂(部分古老的品种还是直立的)、热爱吠叫而不是狼嚎、被毛柔软而非坚硬——最重要的是,没有了攻击性,对人友好。
      
      人起先是有意识地挑选攻击力较小的犬,接着从功能上挑选善于狩猎的视猎犬和嗅觉猎犬,以及善于吠叫,可供看家护院的守卫犬。现如今人们对狗的基因选择仍旧没有停止,而更多的是在形态上进行人工干预。例如腊肠犬体型愈发修长,人们有意选择脸型更为扁平的八哥,而毛量丰长的室内观赏犬也倍受青睐。
      
      我们今天在宠物博览会上看到形态各异大小悬殊的狗,也正是由于人对狗的基因的筛选。
      
      
      对此人们常有怨言,很多人认为狗的悲哀在于无法像他们的祖先狼那样自由自在,活得有尊严。由此判定这是狗背叛了祖先的血液,为了温饱而出卖自由。一只像博美“俊介”那样只会卖萌的观赏犬固然无法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存活,但如此比较未免不公平。因为并不是“俊介”放弃自由选择来到人类膝下承欢,而是人类选择了“俊介”这种具有观赏和伴侣功能的宠物。正如人类培育出的稻禾若放在野外会在短时间内被杂草吞噬一样——你并不能因稻禾“摧眉折腰”而拒绝食用它。
      
      也许是幼年童话教育的寓教于乐,人太喜欢将自己的感情带入了,怕狗者或者爱狗者都是如此。
      
      所以,毋宁说是狼演化成了狗,倒不如说是人亲手塑造了狗。人类像女娲塑造自己那样,按照自己的好恶,摘掉刺手的荆棘,选择毛茸茸的花朵,这花朵在人类的后院里绽放了一万年。
      
      不得不说,人类对狗的驯化和选择是非常成功的,狗承担了很多人类自己无法胜任的工作,甚至是别的动物也无法做到的。例如狗是唯一可以在极地地区承担运输功能的动物,极地犬丰厚的被毛和健壮的体格为人类探索极端气候可谓立下汗马功劳。人类恐怕不会再花费同样的精力去驯化另外一种动物了。
      
      那么人类是用怎样的工具选择,导致如今不同品种差别悬殊的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基因突变。人们很早就发现狗基因突变的几万分之一,非常规则。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基因突变的狗进行交配,将这种突变的基因变成稳定的基因。例如大型犬、巨型犬的产生,其实就是一种基因突变,类似人类的“肢端肥大症”。
      
      人类好奇的天性和热爱创造的本能注定了这种基因选择不会仅仅止于功能性和观赏性——有时候我怀疑人们对火锅的喜爱就来源于对有限材料的无限组合的狂热——于是就有了畸形。
      
      就以腊肠犬为例,人们追求体态狭长的腊肠犬,结果就是腊肠犬极易患腰椎疾病;而巨型犬较中小型犬来说,较容易患心血管疾病;类似吉娃娃这样的袖珍犬,生产时则多数需要剖腹产。《病梅馆记》中,国人对畸形的赏玩心理其实是大部分民族的共性。狗就是人引以为傲的作品。
      
      
      除了功能与形态之外,人们勤于修剪的还有狗的性格。诚然,从狼到狗,性格上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只是不同功能的品种之间,性格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别。例如牧羊犬应当性格和善,不可以去咬自己看管的牲畜;而猎犬一般不会随便吠叫,因为最初狩猎需要;极地雪橇犬力大无比,性格则坚韧许多;看守犬警惕心强,对陌生人感情淡漠;至于观赏犬,在人类有意无意的宠溺中,变得对人非常依赖。老年人豢养博美、吉娃娃、贵宾犬是非常合适的,它们体型娇小,又善解人意。老年人时间充裕,宠物犬基本上都可以陪伴在侧。而现在年轻人热衷豢养泰迪或博美,固然模样可爱是一方面,但从此类犬在对人的依赖性方面考虑,最好还是慎重考虑。狗要么应当生活在人中,要么应当生活在狗中,独自在家对一副好性格的养成并非是好事。
      
      如何根据外表判断一只狗的性格呢?大狗诸如金毛、拉布拉多,虽冠以寻回犬之名,性格多数敦厚谦让,一副老好人模样;小狗难以驯化,又因体型弱势,故常常怒发冲冠,但多数也只是以恐吓为主。而真正想要袭击人的狗,事先是不会通知你的,也就是说,蹑手蹑脚,滴溜溜来到你身后,啊呜一口。所以遇到欢天喜地摇尾巴的大狗或者是呲牙咧嘴的小狗,都不必太紧张,不喜欢也罢,呵斥两声即可吓退;但若是遇到步态稳健、目光凌厉,要命的是还不声不响的狗,那才要小心。
      
      
      烈性犬一般有宽阔的头骨和口吻,肌肉结实,尾巴大多被剪过,这是狩猎的需要,但城市养狗很多依旧沿袭了这个习惯。它们在城市中生活,一般被主人从小驯化,不太会咬人,但即便这样,它们也有别于普通的宠物犬——它们对人很克制,常常不理不睬。换句话说,它的意思是我已经是赏脸了,识相的还是离我远一点吧!——就算你就不离他远点他也没法把你怎样,但那聛睨一切的小眼神常常还是令人产生莫名的渺小感。
      
      罗威纳、杜宾、大丹犬、德国牧羊犬便是这类犬的模范代表。其实这些犬我在城市中都见过,并不会袭击人,只是傲气使然,并不十分愿意和陌生人交流感情。
      
      人们常常对电视中青面獠牙的猛犬印象深刻。一战期间作为德军军权的德国牧羊犬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它们高大坚硬,威严不可名状。其实德国牧羊犬是非常优秀的犬种,只要训练得当,并无伤人之虞。我就曾见过两只城市鸽笼中豢养的牧羊犬,体态健美,服从性良好,对陌生人不算热情,但也可谓是“有礼有节”。
      
      但并非所有的狗都“有礼有节”,因为并非所有的狗主人都靠谱。主动攻击人的烈性犬或看守犬并不能将其视为“狗”而更应看做“兽”。狗是一种可作为宠物的动物,但并非所有的狗都可作为宠物。经过训练用以防暴、看守、猎杀的猛犬、烈性犬,你可以说它是兽,是驯化了的狗,是人的工具,但绝不是宠物。
      
      恶犬伤人之事常见诸报端,尤其是幼儿。因幼儿高度与犬类似,防卫能力又弱,常成为恶犬袭击的对象。
      
      怕狗之人将所有狗归为“兽”,爱狗之人将所有犬视作可供作伴的宠物。混淆事物的界限常常酿成大祸。
      
      
      现在大量工作犬走入家庭,成为宠物犬,功能的界限就并不是非常分明了。我就豢有一只萨摩耶犬,体格结实、耐力惊人不说,平时温柔粘人,与观赏犬无二,攻击力为负,常被小狗欺凌仍兀自开怀——你无法将它于冰天雪地中奋力拉雪橇的工作犬联系起来。就算你将它送到北极去,它恐怕也未必知道怎么拉。但作为一只宠物犬它实在是太合格了——它从不攻击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攻击”的概念;它的狗生致力于玩乐和取悦主人,眼神里满满的是幸福和信任。
      
      它的一举一动都是人类花费数万年时间精心设计而成,以至于我常常困惑于它与人的界限。它懂得人类的语言规则,在对人类进行察言观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当然,最重要的是,它在人群中长大,生下来就学习人类世界的符号系统,这种后天习得在狗的一生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非洲灰鹦鹉艾利斯就是这种后天认知的典型样本。谁能想象一只鸟可以分辨颜色、形状和数量,并且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呢?最令人惊讶的是,某天它的主人艾琳——一位值得尊敬的动物学家因琐事心情烦闷,气冲冲走进艾利斯所在的实验室时,艾利斯居然对她说,“冷静点。”
      
      这看起来不像是一只大脑只有nuts那么大的鸟所能做出的事,但艾琳注意到动物的智慧纵然与它们的脑容量有关,后天学习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艾利斯的表现证明了这一点。
      
      同样的,狗所表现出的“聪慧”、“通人性”,也需要经过后天的认知学习。和猫不同,不同品种的狗之间智商是有差异的。但狗的“智商”如何定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一般来说,人们把狗的“服从性”当做是否聪明的标准。这样判断显然有失公允,但即使是服从性,也是可以通过后天习得的。
      
      而狗的习得又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在不同方面呈现出差异。我豢养的萨摩耶犬如果此时被送往极地拉雪橇,可能连根毛都剩不下,但它会爬窗户。只要我打开窗户 ,它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踩着椅子登上窗台钻到有防盗窗的台子上,卧个半天,看楼下的野猫。
      
      在此之前我并不曾见过一只可以像猫一样爬窗台的狗。我的爱犬智商庸常,平时叫它作揖或者装死都很勉强,亦不会叼飞盘、送拖鞋。但某天意外发现它很喜欢人立倚靠于窗畔,看楼下灌木丛里的野猫,就帮了它一把——托着它的屁股推到了窗台上。久而久之它也就学会了自己爬窗户,独自倚栏杆,怡然自得。
      
      如果说一定要用功能给它归类,它大概可以归为“每天准时带胖子长跑狗”的品种,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品种的话。为节省时间,我将平时的慢跑和遛狗合二为一,即每天牵着它一起跑。经过数月的磨合,它可以根据牵引绳的传导感知我的速度,从而调整自己的步态,始终保持在前方五米左右,于是我的眼前始终晃着一个圆圆的屁股,和旗幡一样高高竖起的尾巴。
      
      除此之外 ,它在其它方面一点也不出众。因为我并未刻意教它作揖装死叼飞盘送拖鞋。所以如果单从它会不会叼飞盘或会不会爬窗户来考量它的智商,都是不公平的。
      
      所以,又回到刚才的话题。——狗是一种相对于其他动物来说,行为多数靠后天学习的动物。这与人将自己的感情代入人狗关系,是互为因果的。
      
      
      常常遇到爱狗的人对我说,他的狗如何如何听懂人话,会哭会笑,会使坏会安慰人。我对此并不表示完全的相信,尽管狗是受人类行为影响很深的动物,但更多时候狗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人性都是人一厢情愿的代入。
      
      狗是人的狗,但也是狼的狗。
      
      狗作为野兽的本能的退化,只是相对于其他动物比如狼来说的,和人相比,它仍旧是一个保留着大部分本能行为的小兽。
      
      人自作多情地将狗人化,其结果之一就是误会。怕狗之人看到狗时常下意识地盯着狗看,随时提防它有突然的袭击动作。而正是这种对视,让狗产生本能的警惕心,并作出攻击准备。
      
      在狗的语言中,对视是一种敌视,真正的友好是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投向别处。只有陌生者来犯时,才会互相注视,并在心里计算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所以如果你是怕狗的人,哪怕心胆俱裂,与狗狭路相逢时,最好还是不要盯着人家看。这是让它放松戒备的第一步。
      
      你看,纵使你相信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听得懂人话,狗通人性,但它还是狗,是动物——所以别做梦了,它听不懂你说的话,你愿意费心思跟它啰嗦,还不如用最简单的口令和手势让它明白。
      
      我曾经拥有过的一只京巴犬,则可作为这种区别的“大使”。作为京巴犬,它可以算是尽职尽责,对一切靠近家门和家人的陌生人抱以吠叫,甚至发起攻击。这只叫“小仔”的京巴犬在我的记忆中停留时间最长,它虎头虎脑,铜铃眼、矮墩墩身材,体格紧凑轻便,摇头晃脑之时,颇似古人对麒麟的描摹。它是散养,很凶。又因饮食良好,运动充分,所以非常健壮,神态格外地有朝气。它并不常在人的身边,大多时候是在楼下附近转悠,和别的狗打闹,去垃圾堆里找猫,还做些什么,我作为两只脚的人类朋友,是不得而知的。只有在家人回来的时候,它会在必经之路上迎接,上楼和家人一起吃饭,晚上卧在家中睡觉,偶有动静便睁眼竖耳,目光炯炯。
      
      因此它的生活圈子便不仅限于人类,我一度怀疑,在它看来人与狗是平等的,因为它的生活中人的社交圈子和狗的社交圈子各占了一半。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它绝少讨好取悦人类,它对人类朋友到来的欢迎都是带着接见节度使的尊贵气质,摇摇尾巴,跟你撞两下,低头让你拍一拍,便罢了。
      
      你可以说这就是京巴犬的性格,傲娇、冷漠。但我还是在它身上看到了一点原始人的影子——一只并不完全依赖人类圈子的狗。
      
      小仔并不是个例。我就曾听说,工作中的雪橇犬并不是完全听从人类指令的,而更多的是听从领头狗的命令。
      
      人如果不一厢情愿地把狗当自己人,而是愿意跳出这段关系,也就能看清许多混乱的状态。
      某天我带着自己的萨摩耶跑步时,迎面遇到一个看起来十分怕狗的女士。为什么能看出来这位女士十分怕狗呢,因为她远远地看到我的大白狗,立刻向右两步,翻越灌木丛,走到车流如织的慢车道边上,抱着一个电线杆瑟瑟发抖。
      
      唉,这位女士,且不说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比因狗袭击丧生的人数多出去不知道多少倍——十分不好意思是因我的狗而起——但您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吸引狗注意的招牌动作。
      
      狗不是人,狗不会因为你害怕它就不好意思地对你摆摆手说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恰恰相反,你的这种逃离动作激发了狗的狩猎本能。
      
      不管是独立自主的祖先狼,还是作为人类伙伴的狗,狩猎都是它们的本能。它们的猎物大多都是善跑的食草动物,所以它们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地会对跑动的东西大感兴趣。
      更何况,无论是不是狗,任何一种动物——哪怕是人,对面前一个做出突发动作的生物或者非生物,恐怕都会产生本能的防御反应。所以迎面遇到狗,最好的反应是,不要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狗突然有起主见来,难免让人难以接受。不过心无挂碍的大概是中国人——中国人对狗感情淡漠是出了名的。究其原因,有人认为,大概是因为农耕民族无需狩猎,故狗对于他们的作用并不十分重要,最多只用于看家。从欧洲的猎犬划分如此细致(视猎犬、嗅觉猎犬、跑猎犬等等)以及应用如此广泛(寻回犬、牧羊犬、可以帮助主人偷东西还能在被抓住时装作不认识主人的偷猎犬等)可见一斑。
      
      这是无从考证的事情,推测漏洞也多多,譬如为何看家功能不如狩猎功能重要,又如其实狗起源于东亚,等等。不过中国人对狗的冷漠甚至恐惧却是十分有意思的事情。
      恐惧源于陌生,陌生源于冷漠。这么说大约不算过分,南方周末的一篇名为《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的文章公布了一组数据,“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99.8%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
      
      还是南方周末,《为什么中国防治狂犬病收效甚微?》:“中国对狂犬病不能说不重视。最近十余年来,狂犬病频繁成为各种媒体关注、争议或炒作的焦点。但中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怪现象:全球最大份额的狂犬病疫苗用于人而不用于狗。中国目前在狂犬病的防治方面虽然政府每年资金投入很少,但全国每年防治狂犬病的实际投入,主要是老百姓在被狗咬伤后被迫接种疫苗和抗血清而投入的费用,却是世界第一。中国目前是全球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每年产销量均达1500万人份以上,超过全球80%的份额;相关总费用超过100亿元。我们每年为狂犬病付出的代价是世界第一,效果却是倒数第二(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
      
      作为一个资深被狗咬的人员,我对狂犬疫苗四个字可谓疲倦至极。第一次被打狂犬疫苗是被家里的一只金花鼠咬了一口。对,你没有看错,金花鼠。后来又陆续被狗咬了几次,被猫抓了几次,每次都打,每次都打好几针。最后我终于无法忍受这种看起来不那么合逻辑的狂犬病防治手段,上网查阅了一些资料,才恍然大悟,这些年白受了很多罪,幼年时头顶也常常笼罩着“潜伏期”的阴影。
      
      简单说来,第一,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在1到3个月,不到1%的比例超过了一年;第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第三,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是可信的,从被犬咬伤起开始算,十日内如果咬人的犬没有因狂犬病发作死亡,则大可省去接种狂犬疫苗的麻烦。
      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觉得这些说法是有数据支持的。然而身边的人听到这种说法总是惶惑,最终摇摇头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不要怕麻烦了,总强过将来后悔。”
      
      这种“不怕麻烦”的精神倒更像是一种对接受新理论的“怕麻烦”。想来是十分有趣的。
      
      只是把本应由狗接种的狂犬疫苗,绝大部分用在了人身上,终究是一件奇怪的事。本土的田园犬可谓是这种怪现象的买单者——中国的中华田园犬就是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境地却一直坚韧不拔地存在着,少有人为他们接种疫苗,待疫病大规模来犯时,则被毫不留情地扑杀。
      
      常有人痛心于田园犬几千年以来未曾被有意识地育种,故而无名无份,而与田园犬相似的日本柴犬,却成为全世界人宠爱的宝贝。其实日本柴犬的名字也来源于田园犬——田园犬在北方又叫柴狗,因其冬天卧于柴堆之上取暖。
      
      田园犬是很多人幼年时的美好回忆,总有那么一只叫阿黄的土狗,垂着沉甸甸的奶子站在家门口,身后跟着几只小黄;总有那么一只叫黑子的土狗,每天跟在你身后,去村头小河边等着你洗完澡回家。
      
      而因为外来犬种大量引进,纯种的田园犬数量骤减。有次曾在浙南山区看见一只漂亮极了的小田园犬,黑脸黄身子,有着和它同胞一样纯善讨好的眼神和使劲摇动的卷尾巴。这样的狗,进了城就再见不到。满大街的金毛、边牧、哈士奇。
      
      
      不过,如果因此而断定中国人不善培育犬种,倒也未必。京巴犬就是一个反例。我的童年里就蹦跳着很多只各色的京巴犬。我对它们威严的相貌和玲珑的身段太熟悉也太喜爱了,以至于一度觉得自己如果可以选择,一定会养一只京巴犬。
      
      除此以外,许多冠以中国某某犬之名的犬种,大部分都是由国外育种的,例如中国冠毛犬,中国松狮犬,等等。
      
      现今城市对狗的品种的概念醒悟过来之后,围绕着养犬的产业也就带动起来,养狗的情况就要好些。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养狗之人对疫苗接种和将狗与传播源(无主野狗之类)的隔离做得还算不错。
      
      城市养犬,常让人拿来做文章。狗被穿上鞋子衣服,拴上绳子,戴上口罩;与主人同寝同食,形影不离;饮食、就医的开销并不少,就医一项,就毫无疑问地高过人的医疗费用。曾有朋友来我家吃饭,习惯性地要将骨头给我的狗吃,我说鸡骨头容易划破消化道,最好不要喂。他笑道,农村的狗什么都吃,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没错,乡村的犬类拥有着城市宠物犬求之而不得的自由和广阔的玩耍天地。常有人觉得用牵引绳栓狗乃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有位朋友初次养狗,我寄了一条自家狗幼年时用的训练绳给她,嘱她带狗外出切记要栓上。没过几天接到她电话,带着哭腔说狗被助动车轧伤。不要说她,连我也心痛,那只狗还是只奶狗,三个月都不到,谁忍心教它受罪。问及详情,才知道她当天并未栓狗——她觉得活蹦乱跳的狗理应享受自由——在草丛里突然蹿至马路上,被躲闪不及的助动车轧伤了后腿。
      
      如果真的觉得城市灭绝人性,何苦在城市养狗?万年前的狼选择了来到人类的垃圾堆,万年后人选择了用城市打磨狗和自己。狗和人其实都已适应了城市。就拿我的狗来说,我最终也耳根子软,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其实不必那么“娇贵”,于是陆陆续续喂过几次鸡骨,最终付出惨痛代价——爱犬肠道被尖锐的鸡骨划伤,一周内天天便血,每次排便都嚎哭,肝肠寸断。X光片上显示肠道内卡了两块鸡骨。痊愈之后我再不让它接近这类危险食品,只以狗粮投喂,从此相安无事。——犬的肠道(何止肠道)早已被城市和人类改变了,再用狼的标准来要求它,就太过苛刻。
      
      有人又要笑,乡村的狗每天有什么吃什么,并不计较是鸡骨还是什么,不也活得好好的?对于乡村的狗,我并没有做很多了解,因此这篇文章的题目也是限定在“城市”。但,恐怕乡村狗的平均寿命是没法和城市宠物犬相比的吧。
      
      某次进山观测,住在护林站。护林员大叔养着一条中不溜体型的土狗,被铁链拴在太阳底下,没有水。阴凉处放了一个食盆,里面是白水泡饭。
      
      小狗精神很好,大老远见人就吠,摇尾巴招呼我们过去陪它玩。人一走近它就拿屁股顶你,让你给它挠背。它身上都是灰尘,那盆白水泡饭触目惊心。
      
      一只狗能靠白水泡饭活多久?
      
      我并不想争城市养狗与乡村养狗的高下——尽管城市人对狗的重视程度较高是事实——毕竟有不同的活法,城市宠物犬有较高的生活质量,而乡村土狗可以撒开四蹄尽情奔跑。但若因古今中外迁客骚人都歌颂自由,就质疑城市是否真的宜人宜狗,呼吁上山下乡去西藏。归根到底,城市建立的初衷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人类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美好。从这一点上来看,城市是自觉的,而与城市相对的“自然”或“野外”则是盲目的。
      城市宠物犬的最大特点可能就是攻击力较小。城市人口稠密,狗与人频繁接触,戒心较小。所以即便是怕狗之人,迎面遇到叮呤当啷走过来的小博美小泰迪,也无需太过惊慌。
      
      而有人不惧小狗,却忌惮大狗,其实也是一个误区。昨天晚上遛狗的时候遇见一只很大的杜宾,拥有非常挺拔的身材,和修剪得漂亮极了的耳朵。它上来就掀翻了我的萨摩耶,纵然我的萨摩耶并不示弱,我也知道萨摩耶根本不是杜宾的对手。所幸,这只美丽的杜宾最终被主人唤回。主人安慰我道,它并不咬人。正如刚才所说,小狗因体型弱势常会做出攻击,但除此之外,其实很难找到攻击性和体型有所相关的证据。
      
      但还是可以通过狗的动作读懂一些信号的。常见的如摇尾表示友好、呲牙表示敌意。再如前半身俯下后半身抬起,意思是希望你陪它玩;打哈欠、舔嘴巴、抖毛,都是焦虑的表示;
      
      怕狗之人恐怕也并无心情仔细辨别面前走来的狗是敌是友,只道躲得越远越好。这本无错,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只是如果能够在躲得远远的同时不要尖叫,“避害”效果则更佳。
      
      刚才我已说过,遇到狗时不要对视,不要跑动,现在还应加一条,不要尖叫。狗及其祖先狩猎的是善跑的食草动物。它们大多叫声圆润尖利,与低沉震慑的食肉动物吼声轻易能够区分。所以你可以想象面前的这只狗听见你发出这种尖叫之后,是有多么的兴奋。
      所以,不要对视,不要跑动,不要尖叫。遇到狗时,不妨背对着它,表示你很安全。待它放松警惕,或对你失去兴趣,则可慢慢离去。
      
      如果不幸遇到的是会主动攻击人的猛犬,那么何妨放手一搏。——反正是跑不了且要被咬的,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赚太多。
  •     作记录时看到作者名才发现就是《猫》的作者……本来想说句难怪风格这么像不过仔细想想这类书的风格都很像,所以好象没啥意义= =
  •     内容丰富,考据严谨。
  •     非常有趣。大量援引文學作品。很少發表觀點。
  •     这本书仅参考文献就有372种,含书籍、资料、电影。的确是一本不错的著作。
  •     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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