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书评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中国当代小说 > 兄弟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5
ISBN:9787506343053
作者:余华
页数:476页

兄弟

兄弟俩走过相同的时代,却有着迥异的生活和性格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性格使两人在小说的结尾都饱受了生活和内心的煎熬在文革特定的那个年代残暴和受迫害让人心疼文革后的后遗症似乎更像一团阴云盘踞在刘镇的上空而改革开放后的迅速开放以及新鲜食物的涌进更是让刘镇变得浮躁而李光头似乎是抓住了机会成为了先富的那批人在那个年代我们似乎不去计较你是怎么成功的,也就是所谓如何富起来的书中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们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无所谓好与不好但愿如今这个社会少些浮躁多些平实

兄弟

很少见到一部小说能引起如此多的争议。现在,当我终于看过了这部《兄弟》之后,我可以比较肯定地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尽管它也的确存在不足。在后记中,余华说文革“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烈”,而现在“伦理颠覆、浮躁纵欲、众生万象”。他没有食言。他所说的每一个词,都在《兄弟》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精神狂热——“文革”这两个字本身就说明了一切;本能压抑——李光头的父亲和李光头在厕所的所作所为,以及刘镇群众们表面批判、背地利用三鲜面“换屁股”的行为清晰地昭示了这一点;命运惨烈——宋凡平的死于非命,孙伟父亲惊世骇俗的自杀,恐怕都只能用“惨烈”来形容了;伦理颠覆——肮脏、龌龊的处美人大赛;浮躁纵欲——一切向“钱”看;李光头、处美人大赛评委们的放荡;众生万象——余拔牙、王冰棍、刘新闻、童铁匠、周游、赵诗人……他们不算好人,也不算坏人。他们只是人,被时代、社会、命运不断改变着的人。在我看来,上部与下部的风格并没有截然的分别,不过是下部更放纵、更缺少控制而已,这是上部就已经出现的趋势。正如余华所说,他使用的是“正面强攻”的写法,不回避不躲闪。总的来说,他对于这两个时代的描绘是成功的。悲情的气氛贯穿始终。即使在后半段他的叙述已经接近了一种“狂欢”(一方面丰富、流畅,另一方面驳杂、无序),仍然可以从看似笑话的字里行间读出无处不在的讽刺,哪一个个小片段都或直白或隐晦地体现着作者对当下的批判或悲悯。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时代变迁,也在下部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连结两个时代的纽带是这兄弟两人,而连结这两兄弟的纽带,则是林红。这是让我触动很深的一个情节安排。林红从对李光头不屑一顾到“突然觉得李光头是个很好的男人”,主因无疑是李光头的财富,然而由于生活的重压,林红接受李光头的资助显得顺理成章,对李光头的感激也是合情合理。最终,事情的发展却又超出了林红的控制,演变成一出彻底的悲剧。在时代的浪潮中如何把握自己,成了作者留下的一道无解的谜题。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地方让人觉得不那么完美:1 上部前两节对于李光头偷看屁股的大段描写有些脱离整部小说的主题;2 余华的叙述缺少节制,很多地方显得啰嗦冗长以致力度不足,尤其是下部,给人以“注水”的感觉。与以往作品相比,精致不足。整部作品如果按他当初计划的那样“十万字左右”,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面貌。如今则略显粗糙;3 余华在描绘“众生万象”的时候事无巨细,每个点都要说,又都没有说透,显得迷失在叙述之中,没有把握好方向;4 关于李光头的致富经过,余华明显不够专业。当然,这不是文学作品主要关注的问题;下面谈谈对几个人物的看法:李光头:复杂的矛盾结合体。“混世魔王”是一个中肯的评价。他身上体现出了我们社会的悲哀:漠视道德的人更容易暴得大富。在面对仅有的亲人——宋凡平、李兰、宋钢的时候,李光头表现出了少有的感情,尤其是对宋钢。除此之外,李光头的存在几乎是纯物质性的、兽性的。他的成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不得不让人对其意义产生怀疑。宋钢: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却在社会中举步维艰。他从不伤害别人,却一次次被别人伤害。余华通过宋刚告诉了我们一个残酷的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与人为善往往只能带来精神上的收获,为了在世上活下去,必须要掌握一定的与人交往的能力和面对世界的方式。他让人感动,也让人叹息。林红:在小说中,她的个性特点并不鲜明。她更多的时候只是作为兄弟二人的陪衬出现。或者说,她的个性并不突出,是一个符合她年龄的普通的女性形象。书中最触动人的是林红的转变。李光头的性格其实并没有变,但林红对李光头的态度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想,这一切不能全都归结为对财富的贪恋,还源于在困苦的生活中对财物援助的本能的接受以及由此而来的不自觉的屈从。这不是她一个人的转变,而是一个时代的价值观的深刻嬗变。而到目前为止,这种嬗变是盲目的、迷茫的、无序的、充满争议的。还有很多人:优秀的丈夫和父亲宋凡平、忍辱负重的李兰、“众生万象”的种种小人物等等。由于感触不深,在此不一一赘述。总之,显然不能说兄弟超越了《活着》的高度,但《兄弟》是值得一读的。余华4年没有新作了。如果他还会写下去,那么我也同样有兴趣读下去。09.12.02

《兄弟》观后感

看完这本书,脑海里涌出了很多矛盾的东西,但是这个矛盾在这本书里非常巧妙的融合在一起,高兴,沮丧,高雅,龌龊,亲情,友情,爱情,让你由不得自己在这本书里又哭又笑,看到宋凡平在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后,还能坚强的站在老婆儿子前发自内心的笑,这不由我想到了很多,看到李兰的死,我又觉得是一种解脱,人生其实是什么呢!!!说李光头是个二流子吧,但是他那个放荡不羁的性格何尝不是我们现在每个人,每个男人所向往的呢!!宋刚是好人,大好人,但是看到宋刚,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矛盾心情,又喜欢又憎恶,矛盾,一切的一切都是矛盾,我们不能学李光头那样,但是李光头为什么能让所有人魂牵梦萦呢,搞不清楚,每个人的本性在这本书里展现的淋漓尽致,总之,这本书不看你会失去很多东西!!!

很感动

一个晚上看完了整部小说,哭得不行,上部从宋凡平死的时候开始泪奔,一直到结束,眼睛都哭肿了。下部李光头送手表给宋钢的时候又开始泪奔。李兰,这辈子很苦,可是很值,从宋凡平死后每次的出场我的眼泪就受不了了。谢谢作者写出了貌似血一样的文字,打动人的同时,深深给人一刀。

读后感

看完了兄弟這本小說。一開始看的時候覺得真心好看,根本停不下來,感覺像跟隨著余華的創作激情一樣激情地閱讀著,像他失控地創作着一樣失控地閱讀着,一直看到深夜兩點才忍不住睡去。他的作品總是能帶給我許多感觸,與震撼。我只讀過他的三本書「許三觀賣血記」「活著」「兄弟」不知是否當時年紀還尚淺,因此看完「賣血記」之後也沒什麼感悟,就是覺得大家都在談論以及老師推薦的書我已經看過了,又看完一本出名的书了而已,也並沒有觸動我心裡最深處的東西。而「活著」就不同了,只記得看完時心中感慨,一陣陣哀傷感悟之情湧上心頭,似乎對生命以及這個世界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只不過,當時還沒有能力把心中所想記錄成文字,是以沒有記下當時的感觸。而這次看完兄弟,也是感慨萬千,並不是感慨與許多評論家所述一般表現了文革的什麼什麼之類的,而是感觸於對做人的理解。感慨于做人不能死板,要懂得變通,要圓滑。這是宋鋼遠遠及 不上李光頭的一點,若是宋鋼保有他的正義忠誠善良於內,機智靈活於外,對自己人好,為了能對自己人好而稍微不那麼剛硬對外,也不會有那麼悽慘的結局了,這種結局無論是對自己還是他所愛以及愛他的人都是一種傷害,這是沒有智慧的體現,因為他的不靈活而讓家人不開心,不幸福及家破人亡便都是他的錯,因為若是他懂得變通則完全可挽回這一切的。俗話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從一本書中每個人都能看到不同的東西,而我看見的是因自己沒有智慧而導致家庭不和睦不幸福甚至破裂,這或許是我最為懼怕的,是以我才會把自己代入宋鋼的角色,想要幫他在選擇解決困難的方法上幫他選擇,比如說最後他拼命地抬沙袋賺錢,是我就知道身體比錢重要,這樣就得不償失。或者一早就去找李光頭要錢,以他以前這麼幫助李光頭現在要點錢算什麼,而且這些錢對李光頭也算不了什麼,況且兩人是兄弟,相互扶持也對,人有錢了反而不那麼在乎錢了,在乎的是比錢更重要的東西了,是用錢買不來的東西了,是感情,因此面子骨氣什麼的完全不應該使在這上面,大大方方地向李光頭說明自己的難處向他要錢就好了,徒自帶病硬撐讓老婆憂心,也讓李光頭盡不了幫助兄弟及報恩的一份力,既為難了別人也委屈了自己。.。總之宋鋼若在這方面通情達理一點或者說世故一點就好了。而李光頭在內心的修養啊什麼的啊要往上提高,宋鋼則要學習李光頭的心態與處世法則,這樣才不會委屈自己和自己人,也就不會造成了後面悲慘的結局,你想,你對自己的身體進行了改造,把自己弄得神不神鬼不鬼的,都已經不是一個自然的人了,這樣的你能讓林紅幸福嗎?這樣賺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而心裡卻還想著說是為了林紅,為了讓她幸福,真是可悲,真正想讓她幸福的話就要馬上停止現在做的事。所以說宋鋼最終的結局都是一連串的錯誤導致的,都是由於智慧不够而導致的。李光頭當然也缺乏一定的智慧,從開始知道林紅喜歡宋鋼時就應該停止不擇手段地去追求林紅,而後宋鋼也愛上了林紅,人家兩情相悅,那麼就應成全他們,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嘛,何況那是他的兄弟宋鋼,那就更應該要成人之美了,更不應該利用宋鋼是他的兄弟而讓他一讓再讓。或許是因為他真的太愛她太想得到她了才這樣,畢竟感情尤其是愛情這東西更是說不清捉摸不透的,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而一時的下賤與卑鄙無恥下流在我看來也是可以的。但到了後來宋鋼與林紅都結婚那麼久了林紅去找李光頭幫忙,他們居然瘋狂的xxoo,這就是從各個角度都是不允許的,這樣最終是一定不會幸福的,這也就體現出了李光頭智慧缺失的地方,也是我所鄙夷他的地方。所以我看到了李光頭賺錢處世的智慧,也看到了他智慧缺失的地方,看到了宋鋼的許多優點,也看到了優點的雙面,能分辨出自己的優點並知道他在哪些場合與情況下是缺點,並且懂得放棄自己的優點,從而得到更好的結果,這或許就是我所追求的智慧吧。李光頭經商處世的智慧,與宋鋼所缺失的變通的智慧,便都是我所追求與想要的智慧。

天翻地覆慨而康了,我们仍然是兄弟

李光头穿着他的远大前程船毛衣,兴高采烈地想邀请宋刚加入自己的远大前程号航船。宋刚冷冷地抛回来一句:“我早说了,你该死心了。”李光头气得活蹦乱跳,冲着宋刚和林红远去的自行车破口大骂:“宋刚,你这个王八蛋,你他妈的听着,上次你和我一刀两断,这次是我和你一刀两断,从此以后我们不是兄弟啦!”除了他骑着崭新永久牌那段儿,宋刚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让人心疼角色。开始为了李光头,后来为林红。扭伤了腰,弄坏了肺,直到后来漂流在海口肺病加重。他倔强地为林红攒钱,几近孽待自己。他的倔强着实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气。在时代变更的洪流里,宋刚的腼腆内向善良已经不适应这个社会了。每走一步,都艰难万分。李光头,人如其名,滑头。从十四五岁开始就可以不间断地吃到三鲜面,十五岁为母亲李兰打造李兰专车,都因滑头赢得。他也有他得善良方式。初始创业没有选择自己熟悉的纸盒行业,主要为了十四个瘸聋瞎傻的生计考虑,选择了服装业、到后来赔钱,接受童关余张的拳脚、到后来偿还童关余张的欠款、到后来保养了十四个瘸聋瞎傻……大白兔奶糖,扫堂腿,抓虾吃,炒虾为父亲宋凡平吃,一同为父亲送葬,依稀构成了他们童年,在艰难的日子里,兄弟情深。这个偷看了林红屁股的李光头,一定不知道,林红让他得到了五十六碗三鲜面,林红也让他没了兄弟,没了孩子。宋刚的遗物中有一张用红笔描的奖状。那是他为兄弟感到的骄傲。他舍不得扔掉。天翻地覆慨而康了,我们仍然是兄弟。生离死别时,我们仍然是兄弟。

可怕的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是怎样一个动荡的年代,看了这本书之后才了解。原来那个时代人性泯灭,群魔乱舞,莫名狂热,自食恶果…… 李兰的前夫让他几年抬不起头做人,宋凡平的爱却让他骄傲的挺起了胸膛。可是两人之间的爱情,幸福的生活只持续了一年,谁料到那一次分别竟成了永别。一夜之间世界就乱了,不用读书,不用工作,每天游行批斗,宋凡平前一天还挥着大旗喊着口号,第二天就被带上了高帽子挂上了地主的木牌成了批斗的对象。前一天还受人尊敬焦点人物一般,第二天任何人都可以对他吐口水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前一天还自信钢毅的性格,第二天就变成了唯唯喏喏,忍气吞声。忽然之间就什么都改变了。。。。红袖章的残忍,宋凡平的惨死,众多的袖手旁观的观众,两个孩子的哭声,充分展现了那个年代人性的冷莫。。。当李兰从上海回来时把被宋凡平的血染成红色的泥土一把一把装进了旅行袋时,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下来。真的不敢相信,当时的人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原来还看守着宋凡平的孙伟的父亲,也随着文化大革命越来越广泛深入,被挖掘出来成了资本家。受尽了不堪的折磨,最后选择了将铁钉钉入了自己的脑袋结束生命。太可怕了。。。

失望了

看了3天,终于把那本厚厚的《兄弟》给看完了。我想说,这本书,确是,让我失望了。小婉同学说过,余华的《兄弟》这本书,会让我失望的。那天在图书馆,没能记住劝诫,看到余华这两个字,还是忍不住借了回来。大一的时候,看《活着》,哭得稀里哗啦,大二的时候,看《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边抹着眼泪,边看完的。那时就觉得,余华笔下平实的小人物,总有着让人感动的力量。余华说过,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自己哭过了好多次。看之前,也是有了边看边落泪的准备的。可到了最后,还只是稍稍的湿了眼眶。我只能说,或许是自己对小说的理解还不够深吧。其实对于上部,个人还是很喜欢的。就是宋凡平这个人,让我红了眼眶。那个动乱的年代,宋凡平用自己深沉的爱跟独有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度过了一个尚算正常的童年。童年时代的李光头跟宋钢之间的兄弟情,也让上部很是出彩。总的来说,个人认为,上部还是保留着很出色的余华风格的。可是,相对于上部,下部就未免显得有点逊色了。在我看来,下部的情节很是拖沓。过多的笔墨放在了李光头的种种“疯狂”行为当中,我所期待的李光头跟宋钢之间的兄弟情,却显得寥寥无几了。如果说,上部的李光头,痞气却让我讨厌不起来的话,下部的李光头,已经开始让我越来越讨厌了,到了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也就已经厌倦了这样一个人物了,因而,结尾也是匆匆浏览了一番,估计短时间内,是不会再看第二次的了。就整本书看来,情节,描述,人物刻画方面,确是不及《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的,当然,这也只是本人之愚见。对于余华这个作家,还很是喜爱的。细细读了几次他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每次都有或多或少的新的感概。或许,几年后,再细细斟酌这本书,会有不同的收获。

余华的内心在感悟什么!(

夜已深了,窗外已静了,我的心似乎也静下来了。读完了余华的<<兄弟>>上下两本,小说中的故事情节还在我的脑中,可是他的作品中有渗透了他的什么感悟呢?我想还是用“三点式”来总结吧!其一文中讲到这两兄弟并不是亲生的,是他们的父母各自带着他们重新组合到一起的,但是他们是共同饿着肚子,挨着别人的揍,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父母含冤离世而长大的,所以他们的情义很深很重。这是我想到了现在正在热映的大片《赤壁》的导演吴宇森,他的很多成名作和经典作品中所倡导的一种精神就是重情重义,例如周润发主演的《英雄本色》。这种精神其实就是中国人内心最认同的一种气质。而这本书如此凄惨的开篇必然会出现绚丽的下篇。其二文中的他们又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人,弟弟是属鬼灵精怪型,做什么事情猴尖猴尖的,脑子非常灵活。哥哥则是憨厚老实,傻人有傻福型。头脑灵活型充分利用一切信息和人力资源,从而家财万贯。憨厚老实型则是按部就班的呆在工厂里,一直到工厂的倒闭。其一中提到他们情义很深理应互帮互助,可是他们之间却存在着一位女人,这位女人是深爱着哥哥,是哥哥的女人,她又被弟弟所深深吸引,但是他由于弟弟年轻时曾偷看她如厕而非常讨厌这位兄弟,使得他们即使如此贫穷也不去求助于弟弟。在我的脑海中,弟弟似乎又有韦小宝的影子,金庸笔下的韦小宝也是这样一个见风使舵,头脑灵活,有情有义,每到危难时候都能逢凶化吉的人物,而人们就是喜欢看到这样的人物,因为大家好像都希望成为那样有着鹿鼎公的名号和七个漂亮老婆的人。而哥哥总有一种气节,一种古代文人雅士才有的那种不为外在条件的奢华,但求内心所追求的那份宁静,即使再怎么穷,即使兄弟一定会鼎力相助,也不会有求于兄弟,靠自己的双手,为妻子挣得一份生活的勇气。这其实又是人们在心底所认同的一种气节。其三文中又出现了戏剧性的情节,由于经济的拮据,哥哥出门跑江湖,而嫂子被弟弟在危难时刻的倾心相助的诚意所感动,投入了其怀抱,哥哥回家之后了解了这个详情,他没有了生活的勇气。因为他觉得他没有给妻子过好日子的能力,他静静地卧轨自杀了。也令他弟弟和妻子也在自责和悔恨中度过余生。这使我想到的前些天到上海火车站所见到的场景,很多农民工兄弟就衣坐在地上,嘴里津津有味的吃着廉价火腿肠和方便面,而这种方便面是最便宜的,火腿肠则是几乎没有肉仅仅是淀粉制作的而已。他们可能是回老家探亲,但他们也可能是因为到上海来没找到所适合的工作,只得班师回朝。他们也想挣多多的钱,也想给家中的老人和孩子带来快乐,但是他们没有办法,他们没有办法适应城市,他们也没有办法挣多点的钱,他们没有能力给老人和儿女带来快乐。他们只有静静地离开,默默地离开,眼角边挂着泪水地离开。离开这令他们充满憧憬和希望的城市,离开这令他们以前所朝思暮想的地方,回到他们的爸妈和儿女们中间,回到他们的亲朋好友中间,回到他们其实也并不想离开的人们中间,其实这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其实小说可能有千千万万,其实人们内心深处所向往的地方是一致的!!!

时代洪流中人们

很多人都在时代的洪流中步履,被冲刷,被胁迫。李兰,宋凡平,宋钢,李光头,一个个人物在这种混乱的时代中挣扎。有些挣扎时无用的,因为当时的人们太疯狂。生活的艰辛让一切被蒙上了悲剧的色彩。余华能用很平实的语言写出强烈的感情色彩,能轻易地把人带入场景中。这种手法看多了比较烦。感觉是琼瑶小说的另外一个悲苦版本,让人看得泪流满面,但是从中受的精神的领悟却比较少。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小说的前半步写得比后半段好,这也是我个人的评价。

读书笔记《兄弟》

1、为朋友两肋插刀,为女人插朋友两刀。2、 “古人云‘行商坐贾’,生意做到坐下来的时候才是‘贾’,才真正做成大生意了,跑来跑去的只能做小生意,只是‘商’。”3、 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的余晖有多么的美丽。4、 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 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5、 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所以耶稣说:“你们要走窄门。”他告诫我们,“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我想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进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有多长。 ——余华2005年7月11日

性格+命=人生

上和下没有好坏之分,区别就是时代背景带给人性的影响。上 混论 狂暴 斗争 又不乏纯情温暖。下 浮躁 荒诞 拜金 道德沦丧 可见的好处就是钱包鼓了。但外因仅仅是外因。“命中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也不能简单归结于命运吧。余华用手中的笔勾勒了每个人不同的性格。每个人的结局皆是性格的必然。可悲李屁股到最后也不知道他兄弟到底想要什么,没有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过,还想将骨灰级的宋钢送入外太空.......丫肯定没看过赵大叔的《落叶归根》^_^ 看完感觉心情不如《活着》踏实,也许因为福贵都看开了,李屁股还没找到心灵出路。

十年一剑,见血封喉。

我想我没有能力将余华这部跨越十年的工作用一篇文章总结出来。但是当看到它下面诸多我难以苟同的评论,我觉得自己若是因为缺乏自信和软弱而选择沉默,那真是对不起余华所做的这些精彩的劳动。因为,我并不觉得七十元钱就足以给付余华带给我们的这场思想盛宴,如果一部作品没有值得争议的评论供人探讨,那它一定是很寂寞的。精彩归精彩,这部作品却有贬低女性和知识分子之嫌,所以我也从它开始,对余华有了新的认识。比如在他的作品里通常认为女子无才只有德,这其实是对女性很不公正的描述,我于是脑洞大开的想这会不会是他一直拿不了诺贝尔奖的原因呢?你看莫言啊王小波啊他们的作品,就真的没有这个问题。朋友说他可能只是运气不好,一生没有遇到好姑娘,对于这一点,我们不敢妄加揣测。很多人说《下》没有《上》写得真实、虔诚、令人动容,而在我看来,这部作品最终会定名为《兄弟》而不是别的诸如什么《时代》《人间》之类,正是因为《下》的深度。作为一个男性,我为自己曾不遗余力的向身边的女性推荐这本书而感到不好意思。但我确实很喜欢这部,尤其是《下》,看到我落泪的作品,迄今为止只有它。如果说《活着》只是通过一个人的命运历程来展示生命的韧性,我觉得余华对于《兄弟》的野心,在于要把整个时代的命运都囊括起来表达。这样的野心必然无法完美的得逞,但他就是有这个勇气和才华,从这六十年,两代人,颠覆式的时代变迁下清理出来一条跌跌撞撞的血路,把这个荒诞而现实的世界表现得活灵活现,然后用残酷的悲剧控诉之,用平静的结局,接纳之。上部对我而言是“故事”,因为那个时代遥远而激荡,下部对我而言是生活,展示的就是我生长这个时代的荒唐。在这片土地上,两个时代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主要的人群总是脱离不了鲁迅笔下那典型的中国人特质。而现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在《下》里,被赋予了清晰的脸谱:陶青为政,李光头从商,都属于有基本原则但办事灵活的“领路人”,他们狡猾理智,坚定勇敢,不忠于某个人,但忠于自己的利益和事业,引领着这个社会的发展,也充当着人间赏罚的判官,文明的强奸着人们的肉体和精神;童铁匠属于想法有限,但脚踏实地的职业人,他们手高眼低,会被坑骗也会错过机会,但靠着勤劳肯干,大多能随着那个时代的水涨船高成为中产阶级的社会中坚力量;余拔牙和王冰棍是破釜沉舟,但运气颇佳的投机份子,抱对了大腿发迹之后煞有介事的走在当下以崇洋媚外为主要色彩的所谓社会文化和时尚的前列;刘作家和赵诗人虽然命运迥异,但无非是假知识分子走运和倒霉的两个极端表现而已,如果有机会,他们总是十分乐于成为强者的走狗,干尽无耻下流之事;苏妈苏妹、老关小关剪刀、张裁缝和周游,就是这人间毫无己见随波逐流的茫茫众生,无所谓善恶美丑,因为浮生一世,只为活着。 林红其实只爱自己。可惜她的美貌足以搅得男权社会天翻地覆,她的爱情观是一套毫无新意的评价体系,始终脱离不了肤浅的人性并被时代裹挟的价值观牢牢的绑架着,一点不比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强到哪儿去,无怪乎王朔起个题目《动物凶猛》,以概括他青春期里那个又爱又恨的姑娘和那帮荷尔蒙旺盛的大院小流氓们。总之无论林红觉得自己多爱宋钢,其实都不过是掩饰得很好的精致的利己主义,否则李光头和宋钢根本就不会被拆散。宋钢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宋钢是个悲剧,时代造就了它”,也可以理解为“有宋钢这样悲剧的存在,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这么说是因为他是一个会爱人的人,一个博爱的人,一个不愿意伤害他人的人,这样的人,在一个美好的时代是应得一个美好归宿的。即使他没有大爱,不懂得天地不仁的道理。然而他并不是一个值得被爱的人。因为他的原则比谁都多,却偏偏忽视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自爱。一个不自私的人不值得被爱,因为这对爱他的人不公平。不爱自己的宋钢没能爱好他所爱的人:作为丈夫,没能力满足林红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没带给她作为女人的快乐;作为兄长,放任李光头天马行空,不带他去探寻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所以最终一败涂地。只可惜宋凡平在奄奄一息乱棍当头时还在向车站爬去,他的儿子却在绝望中自己躺在了铁轨之上。李光头阳痿了,因为这世界上他最后一个真正爱的人也不在世了,在他现在的地位上,别人会爱他,他却不会再爱了。你说不清楚这阴阳相隔的两个人谁的痛苦会少一些。而这对兄弟的结局,其实就是当代每一个孤独的心灵的现状。

你的失败与伟大

18岁开始接触余华的文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我被这个浙江男人的每部作品迷得神魂颠倒,在他用文字编织的世界里沉醉。很多人说,是文化大革命让中国的经济发展倒退了十年。那么,如果把哲学的辩证思维用在这个问题上,我可以回答,文化大革命从反方面促进了中国文坛的进步。文革开始的时候,余华6岁,我不知道这场事件对他的一生影响有多大,但我从他的作品中总能看见许多关于这场事件的阴影。一、爱情不伟大两个兄弟爱上同一个女人,是一场爱情悲剧的开始。林红的屁股被李光头偷窥之后,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个被刘镇所有男人意淫过无数遍的漂亮女人,一个高傲美丽诱人的女人,竟然被一个寡妇流氓儿子偷窥?确实侮辱!如果当时林红知道几十年后她会和李光头坐着奔驰宝马,在一张床上寻欢作乐三个月,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如当初那般羞辱李光头。是李光头的追求让林红爱上了宋钢。宋钢是个懦弱并且细心的人,加上外表俊朗,哪个姑娘不爱?永久牌自行车只是光鲜一时的幸福,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李光头已经开上了奔驰宝马,而宋钢仍旧骑着那辆不再时兴的自行车,还要担心下岗怎么养家糊口。没有面包的日子,爱情是干瘪的。他的离去,他的死去,都是因为他是那么深爱着林红。但是他选择了最独特一种方法来结束生命——卧轨自杀。这种死法用在大才子大诗人海子身上,是伟大;但用在一个小镇的平民身上,就是懦弱。因为宋钢已经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面对自己因为隆胸手术而造成的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当然,最无法面对的,其实是林红和李光头的奸情。林红为什么最终会把持不住,而从了李光头?首先,李光头在物质上满足了林红,吃喝拉撒出行住都是燕窝洋酒公寓奔驰宝马,加上李光头曾经又苦追她,换了现在社会,哪个女人不动心?另外,李光头的仁义使得自己在林红心目中的形象有所提高。当李光头作为一个遭人唾弃的乞丐,在县政府门口收垃圾的时候,林红全力阻止宋钢去扶持李光头。这些李光头都不在乎,仍旧在得知宋钢得病后,背着他给了林红10万元来给宋钢治病。这种不计前嫌的宽厚,让林红觉得,李光头其实没有那么遭自己讨厌。还有一点原因,中国俗语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宋钢的不辞而别时间太久,林红的空虚给了李光头钻空子的机会。所以,爱情其实不伟大,在现实面前,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改变这份爱。即使林红一辈子心里只爱过宋钢一个男人,可是她却和很多男人睡过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对爱情的背叛呢?如果以当今的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她的行为,有很多人会宽恕她;可是在那个时代,这其实是种很超前的生活方式。任何爱情都必须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被现实摧毁的爱情不计其数,别说爱情纯洁伟大,其实它才最脆弱。二、兄弟情可贵每当读到宋凡平在文革中死去时无人追悼,两个没娘的孩子面对血肉模糊的父亲哭的死去活来的那篇章,我的心都会收紧;后来母亲李兰死了,兄弟俩把她安葬在宋凡平的墓旁,从此,他们就真的只能彼此依靠,我潸然泪下。兄弟之情义,体现在再也无人为他们遮风挡雨时。宋钢到死都恪守着对母亲的临终承诺:就算只剩下一碗饭,也会跟李光头分着吃。宋钢最大的特点是懦弱善良;而李光头则聪明大气,其实说白了就是有气场,他的血性其实从小时候诈人家三鲜面就可以看出,换个角度想想,换成自己,能凭借一个小秘密来换那么多三鲜面么?这就是能耐!宋钢会走好几里路从乡下跑来看李光头,他会把大白兔分批带给李光头吃,而李光头会毫不犹豫的塞进自己的嘴里,从不问宋钢要不要吃;李光头会在垃圾堆里捡到手表后去送给宋钢,而林红却觉得李光头是在忽悠他。这些微小的事情,都是兄弟俩人情义的体现,只是体现的方式不同。宋钢会时时刻刻的想着李光头,而李光头是在宋钢最需要他的时候去伸手帮他,用当下最流行的一句话概括:李光头是一个很给力的人。书的最后一句话是:从此以后,我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啦!宋钢的离去让李光头痛不欲生,他为宋钢举行了盛大的追悼会,从此他辞去了总裁的位置,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宋钢的骨灰带上太空呢?个人觉得是想让宋钢永恒存在,永远陪着李光头,同时也让宋钢在冥冥之中能和李光头一起分享上太空的荣耀。这是李光头为宋钢做的最仗义的事情了。其实他们只是个组合的家庭,他俩也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可兄弟情义与这无关。在身边,你是否也曾遇到过这样的人,你们并无任何血缘关系,可是你们共同成长,一起经历风雨,多年过去,你竟然也以为你俩真的是亲人。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有些小学同学当时学习成绩不好,很早便走入社会,现在有车有房还当爹妈,而我当时是个还算优秀的班干部,现在却还只是个身无分文的学生妹;我有个高中同学,上学那会儿他不高不帅,成绩也不突出,家境也不好,所以我几乎没注意过这个男生,后来听说他只是考上了新疆大学而已,最近听说他被招飞,而且是歼击机飞行员。顿时我就傻眼儿了,机会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不要因为一时的短浅而辜负任何一段人脉。李光头第一次让刘镇人入股做生意失败时,遭来了鄙视唾弃加殴打,没有饭吃,没有地方住;第二次让人入股时,只有几个胆大不要命的,在吃了一次亏之后,再一次听了李光头的忽悠。而那些没有入股的,都在看到那些胆儿大的人发财之后而羡慕嫉妒恨,所以说,中国人的仇富心理是有渊源的历史的。并且他们只顾着仇富,自己却不去动脑筋创造财富。当然李光头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自己发财了,不忘带动刘镇的经济,那些曾经对他横眉冷对的人都在他变成富翁后开始屈从与他。说到李光头变成富翁,不得不夸赞他用人的眼光:精!准!而且他最值得人学习的一点就是:他看到的都是人家的长处。比如,对刘作家的任用:放大优点,就会让优点遮盖住缺点,同时别人也会更加的感激你。在金钱势力肉欲横流的社会,甚至是小学生都已经开始有了这样的思想:他家不好,我不跟他玩。这也是中国父母教育孩子的一种方式:他家不好,跟他家孩子玩一定会学坏。上梁不正下梁歪,静默者黑等俗语,其实很偏执。每个人的身上都有闪光点,也许你现在最看不起的人,今后将是你最敬仰的人,所以决不能轻视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将是朋友。四、学做人善待自己,宽容待人。目光长远,把握现在。未来的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走,但我希望回头看到的每一步都没有悔恨的印记。总之,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以上这些字儿而已。

只记住了宋凡平,只给一颗星

当我看到一半时,看到宋凡平死去,老地主死去时,我似乎看不下去了,却又不能放弃,就像上了贼船——从朋友处借的《兄弟》,还是他的推荐下,现在看得我苦笑不得,还是看下去吧,到时问起个中曲折与感想,好歹为了能和他聊个一二,能顺利借到第二本书,我看了~除了完美的宋凡平,似乎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两种性格,或者说个性都很矛盾~啷当胳膊的宋凡平,被人打得死去活来的宋凡平,教孩子扫堂腿的宋凡平,扣篮的宋凡平,教孩子用篮子捕虾的宋凡平,让李光头骑高高的宋凡平,让人敲断小腿骨塞进棺材的宋凡平~小说名字叫《兄弟》,可我只记住了宋凡平,或许这个人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他隐忍、伟岸、无私、仁义、博爱····太多完美铸成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除了宋凡平,整个小说很平凡吧~

残酷人生

兄弟 这本书中我最同情宋钢,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得好人,他从不伤害别人,却屡受别人的伤害!最后好人没有得到好报,真让人叹息!!! 李光头几乎是兽性的,对待他的亲人毫无感情!!!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混事魔王!!!!!!也许在文革中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烈中,许多事情是身不由己。

过去的中国

这书里写的内容,虽然有些地方夸张,但是值得一看。我可以闻的过去的中国。

不同以往但余华还是余华

很遗憾,书出版了多年以后我才找来第二版看。相比余华之前《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本书的长度可谓是超出以往,还出了上下两卷。出于收藏方便,我选择了第二版,此书封面延续了最新的活着等书的封面,大红封底印着《兄弟》两字,以此隐约可以感受到它要传达的意境。说远了,读《兄弟》,首先读起来很流畅,不像读基督山,读铁皮鼓,读了大半年还剩一半,看了后面忘了前文。兄弟的上卷很有意思,全文围绕着李光头儿时的一件“大事”铺展开来,读起来完全不像是余华的文字,倒是有点痞气,而这鼓痞气我总觉得近来很多作家或多或少都会带一些,但好在文字还是很质朴,没有太多浮华的辞藻,啃完上卷便迫不急待地读起了下卷,然而下卷又把我拉回了读活着时的感受。正如多数人评论的一样,这是一本残忍的书,宋钢最后的结局我很难接受,作为一个勤勤恳恳过一生的人结果却是如此的悲惨,不由心身怜悯、唏嘘。读完全篇的一周,我一直在想,如今社会是否真的只有像李光头这样的人才可以生存下来。虽然宋钢之类的人结局还不至于如书中一样悲惨,但也总不尽如人意。我想,问十个人会有多少人愿做李光头,又有多少人愿做宋钢呢?这就引来了一个问题,是余华残忍还是这个社会的残忍。《活着》是旧社会大环境的缩影,那《兄弟》呢?难道是如今社会的缩影?宋钢之类注定没有生存的空间吗?我想我成不了李光头,当然我也不会是宋钢,只是从他们的身上我还是看到部分社会的影子,一切虚幻皆来自于真实,小说要么把真实脱光了摆在我们面前,看得真切;要么粉饰的万般太平,从虚幻中找寻美好。

观点大杂烩

其实这本书,早在上个星期的某天晚上,我即已读完,那天夜里俺甚至忘记了第二天还要上班,一口气读到半夜两点,终于把最后的尾声两章彻底读完。由于最近事情比较多,所以这本书我断断续续的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全部读完,中间甚至夹杂着我的一次旅行。先说结局吧,对于整篇些许沉重的全文来说,这个结局是无比浪漫的,虽然整部小说从叙事上来说比较欢快,但还是逃不了余华那典型的黑色幽默,而李光头最后想将宋钢的骨灰洒向宇宙,无异于在潘多拉魔盒里面那个压箱底儿的玩意儿一样,给了我们巨大的希望。抛开时代背景带给人的悲剧不谈,作家的笔基本反映的是世间百态及人那无止境的欲望,如果你是一个没有欲望的好人,当来到我们现在这个疯狂的年代时,你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蠢蛋,是一个异端,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疯狂年代所带给我们的价值观。这种时代的压力是巨大的,这种时代的压力在小说里体现出来,就是刘镇群众,刘镇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这点上很像我们如何看待社会,这个社会没有具体的形象,他们没有长相,没有身高,只是叫社会而已,就和余华笔下的刘镇群众一样没有形象,刘镇的群众里会不小心冒出来像陶局长这样儿的人,因为他的一点点怜悯就在群众中如此的突出,更加彰显了群众的麻木,群众们的价值观基本都是随大流,当刘镇出了一些大事儿的时候,他们先是叽叽喳喳,然后互相认可,最后形成一种固定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无限制的强奸少数人的价值观,直到少数人的价值观屈服为止。最后骗子周游回到刘镇给苏妹点心铺的刘镇群众说,我俩结婚你们早都知道,刘镇群众经过讨论,最后不少人认为他们确实知道,于是周说纷纭变成了既定的事实,于是骚乱就平息了,这就是群众的力量。小说一开始,李光头和宋钢那轻快的兄弟之情,然我觉得心头一暖,但心头暖永远伴随着杯具的发生,但悲剧发生后,哥俩还能坚持的挺过去,一起煮米饭,甚至在闹意见之后又能迅速复合,不能不说,相对于刘镇的群众来说,他俩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异端,一个是心地善良,一个是匪气十足。东方人很奇怪,或者说我们民族的人很奇怪,我们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离不了群体的人,却又是一个当群体生活过惯了之后又一定会窝里斗的民族,这也是为啥中国文化里很少出现类似于《鲁滨逊漂流记》这样儿的书,而在汉族人当权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兄弟相残的政变的事件发生。小说写到中期,在宋钢与林红结婚之前,李光头和宋钢的感情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高到甚至让我彻底把他俩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个事儿彻底忘记了,直到林红再一次提起,我才腾然想起这一点。而小说写到最后,我似乎已经预料到他俩一定会死一个,因为如果是这样儿平淡的结局,绝不是我们期待的,果不其然,最后善良的宋钢,像死亡崇拜一样的走向了铁轨边儿,在这一刻,我没有丝毫的惋惜和悲痛之情,我坚定的人为,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绝对的解脱,如果从宗教的说法上来讲,他已经开悟的。而他的死也是浪漫的,临死前凄美的画面,作者用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儿即表现的淋漓尽致,至少这个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是丰富的,甚至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而那个结局,自然也是黑夜里的一丝曙光,在向我们昭示着什么。余华是一个很好的作家,他的文笔轻快,在叙事方面十分流畅,每次在读余华的小说时,都有一种想一口气读完的冲动,最后一定是困的连眼睛都睁不开了,才恋恋不舍得放下书,倒头去睡。他很会委婉的表述一种观点,就好像最后童铁匠招妓这事儿,还有周游看韩剧这事儿,我认为基本都是很亮的亮点。他的幽默是黑色的,但他带给我的启迪却是光明的。看完整部小说,有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我们肯定不能完全控制欲望,我们只能不断地为自己找到希望....

真的看不下去了

我用了半晚上就看完《兄弟(上)》,可是下部我真的看不下去,眼角一直酸酸的,最后只能匆匆翻到最后几页过了一遍就算完了。结果一看完就真的忍不住了,就开始飙眼泪了。可能是因为上半部中每个人表现出对残酷命运的顽强抵抗和那种淳朴的善良太过激励人心了吧,所以下半部中的背叛和被时代玩弄的凄惨就变得让人难以接受了。我想《兄弟》表达的思想很简单,他想说这个世界不仅本身很操蛋,而且还可以把本身很靠谱的人变成操蛋的人,如果你不想变成操蛋的人你就最好早日升天吧。这是本好书,希望所有翻开这本书的人都可以把它看完,不要像我这么懦弱,对悲剧接受不能。

兄弟-不一样的人生

我真不是一个适合读书的人,没有灵敏的感觉,不关注叙事的过程,总是对结局充满了期待。每次拿到一本书,总想很快的看完,看看结局是什么。《兄弟》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同时代的人不一样的人生和境遇,比如:宋钢和李光头,比如刘作家和赵诗人,比如张裁缝、王冰棍和余拔牙、小关剪刀,再比如同样遇人不淑结局却截然不同的苏妈和苏妹。造成这种不同人生境遇的原因,简单的说是翻天覆地的社会变迁。“余华把作品的时代背景放在了从“文革”到今天这样一个将近40年的交接点上,他喋喋不休地对媒体说,中国的40年有着欧洲400年的历史跨度,小说要说的就是这个超越型的人性故事。”

撑死总比饿死强

我战战兢兢的花了一周挤地铁的时间把书看完了,最后的三十页我连晚饭也来不及顾上,回家开门上厕所看兄弟。所以今天的这一泡屎尿我拉了半个小时多。读完整本小说,我首先想到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和宋家父子一样脾气温和做人谦厚,幸亏的是父亲生于六十年代的上海,成长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阶段,但所幸的是家里都没有遇到什么影响,父亲也快乐平凡地长大成人,娶妻生子。虽然我们祖上往里翻翻可能也要查出个什么三长两短来,但总算是躲过一劫,全家平安。所以,我只能替书里的宋凡平感到惋惜。更因为宋凡平和我父亲一样年轻的时候也都是篮球的爱好者,父亲甚至为此丢掉了一颗门牙,当时我已经念上了小学。这里是扯远了,再后来我就想到了自己。不晓得现在有多少小年轻体验过那种穷饿的感觉。当然,你们主动要求减肥的不算。我是想起有一年我大学的时候,我掉了皮夹,饭卡,现金,银行卡,统统地没有了,我身上连一毛钱也翻不出来。我一个人睡在寝室的床上已经饿得饥肠辘辘,父母又远在小岛,不方便给我及时送钱,我实在饿的不行了,我就喝几口水。第一个晚上就这么过去了,期间有同学进进出出,见我躺在床上捂着胃痛,甚至也有人听说了我的遭遇,但没有一个同学站出来说,得,我请你吃个饭去。也没有一个同学站出来借我一毛钱。他们只是表示由衷的哀悼和深刻的同情,然后他们就像没事儿一样散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已经饿的没有力气下床了,但我还是坚持去上了课。到了中午的时候,我饿的晕头转向的回到了寝室,同寝室的美少女们喜笑颜开地谈论各路化妆品和男朋友。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并开导我一切会好起来。我等着我的姑妈给我送钱来,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姑妈要到晚上十点才下班,我就饿着等啊等,特别是闻到泡面的香味的时候,我都饿的哭不起来。姑妈是晚上十一点到得,给了我五百块钱,我拿了钱什么都不说就冲了出去吃了一碗大排面。吃的我噎了好几回,但是我当时觉得这是我人生中最完美的一碗大排面。从此之后,我吸取了一个教训,对于丢失钱包的同学们我也表示同情和哀悼,我甚至能做到施舍一个面包或者泡面之类的,但也是点到为止。这又扯远了,我想说宋钢是个好人,李光头不见得就是坏人。就好像人生上的两个极数,亦正亦邪才能完美人生。但好人通常是没有好报的,这个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都晓得的滚瓜烂熟的,我们还是更多的把希望寄托在李光头这样的人物身上吧,至少他还是有良心的,不像刘副官,还不及李光头的财力,却要干八辈子被捅菊花的缺德事。当然,我关键想说的还是,这年头撑死要比饿死强,做好人没好下场。

平凡的闪光

没有煽情的语句却让我抑制不住泪水 没有华丽的辞藻却让我爱上余华 他的故事很平凡 平凡的甚至有几分邋遢 但平凡的闪光却让我记住了李光头 宋凡平……

天翻地覆慨而慷我们仍然是兄弟

兄弟兄弟,一个是忠厚老实的宋钢,善良,单纯,小的时候就懂得照顾弟弟,李兰留给他的大白兔奶糖,他留下来每次给城里的弟弟带来5块。一个是滑头滑脑的李光头,自私,懂得耍滑,用余华的话说8岁就和电线杆子,长凳搞男女关系,14岁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蹲在厕所里偷看女人的屁股。宋钢送给他的糖却不允许饿了的宋钢吃一颗。可他们是兄弟,就算天翻地覆慨而慷了,就算生离死别了,他们还是兄弟!李兰死的时候,两个兄弟,不再需要像父亲死时那样,拖住别人的裤脚求别人把被活活打死的父亲放在板车上拉回家了,他们长成了18岁的小伙子,可以背着死去的母亲回家了,可以把她安然的放进薄板棺材,推着去和父亲合葬。他们已经是小伙子了,这个时候的宋钢,进了工厂,李光头进了福利厂。宋钢文质彬彬,长成了和父亲一样的高大帅小伙,再加上一副黑框眼镜,十足一个秀气的书生。而此时的李光头,膀大腰圆,十足的一个土霸王。就这样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两个兄弟,整日出现在刘镇的大街上,一同上班,一同下班,一同相依为命。直到李光头爱上刘镇大美人林红,并且死皮赖脸的追求林红,而林红爱上沉默寡言的宋钢后,两兄弟之前的光阴,再也找不回来了。自私的李光头不允许宋钢爱林红,而宋钢为了承诺而压抑,又为了李光头的一句话而选择爱情,“抛弃”兄弟……异父异母的两兄弟,起点不一样,终点仍然不一样。宋钢把自己弄得不男不女后挣了3万元,给林红和李光头两人写了封信,卧轨自杀了。李光头,已经白天乘坐白色宝马,晚上乘坐黑色奔驰了。同一个镇上长大的两兄弟,应该人人都会爱宋钢这个人物吧。老实,忠厚,重感情,重责任,爱妻子胜过爱自己,可以和兄弟同吃一盒饭,为了让妻子过上好日子拼命的赚钱,为了给妻子解脱而走向死亡,再加上他的高大帅气,是个完美的王子。李光头呢?8岁开始跟电线杆子搞男女关系,14岁蹲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人当场抓获游街示众。18岁死皮赖脸的缠着林红,在心爱的女人和兄弟结婚后去医院把自己结扎了,在大街上,像个流氓土霸王一样把别人揍得头昏眼花。这样的两兄弟,我却更喜欢李光头人物。他真实,就像我能触摸到自己的肌肤那样真实。他滑头,流里流气,偷偷的把大白兔奶糖吃光然后换上石头子,他是刘镇的小流氓,看了5个屁股,并以看了林红的而骄傲不已,加上以后他对林红的死缠烂打,然后自私的不允许宋钢爱林红,即使林红只爱宋钢,这样的一个恶棍,足以让所有人朝他吐唾沫,可他的另一面温柔呢?母亲要去乡下扫墓,他就给李兰借来板车,又借来躺椅和油布伞,在躺椅上给她扑上棉被,害怕母亲的颠簸,还细心的给母亲准备了葡萄糖水补充营养,这样的细心,不像是那个流氓李光头,可他就是那个流氓李光头。更加真实的李光头。他自私,可是他也爱宋钢,他说过,天翻地覆慨而慷了,他们还是兄弟。所以被任命为厂长了,他把任命书拿回去给宋钢看,宋钢受委屈了,他把刘作家打得两个月下不来床,他自私着,并且爱着这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同时,这个光头又是坚强并乐观的,不能和林红在一起,宋钢选择自杀,而光头兄弟,当别人骂宋钢时,他仍然毫不犹豫的挥起拳头,对那人说“再敢说我兄弟的坏话揍死你!”尽管他们已经好久没说过话了。然后他选择把自己结扎并且去集资创业,可惜,他失败了,所以挨了童铁匠,余拔牙等人两个月的揍。他们揍他时,他不还手。这两个月,他不是胳膊吊起来了,就是脸肿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可是他一声不吭,像没事人一样满大街闲逛。但当赵诗人无事找茬时,鼻青脸肿的他还是把赵诗人打得嘴啃泥。他这样说:他们打我不还手是因为老子赔了他们的钱!这时候,从李光头身上散发出来的,除了流氓气,还有男人的味道了。他开始明白什么是责任。当他每天忍饥挨饿,想到的是兄弟宋钢。当他捡到第一块手表时,他想到的是宋钢。而宋钢这个居家男人,已经开始顺从妻子,远离光头兄弟。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那天当宋钢搂着林红站在李光头面前时说“这回你该死心了吧”,光头兄弟感觉莫名其妙,他早已忘了多年前逼着宋钢对林红说这句话了,而宋却记得清清楚楚。李光头做垃圾生意赚了钱,想到了他那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兄弟了,可宋钢却决绝的说了一刀两断。优柔寡断的宋钢,他的性格注定他是一只家禽,温和的听从主人,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而李光头,叛逆,坚强,超乎寻常的乐观,也注定他会如鲲鹏展翅,成就一番事业。宋钢的死不能说没有他那光头兄弟的错。可就算他死了,他们还是兄弟,这是宋钢说的,也是李光头说的。多少年后,一切不再是曾经的模样,李光头发达了,宋钢卧轨自杀了,光头兄弟盘算着带着兄弟的骨灰盒去太空了,他说也许他的兄弟就会变成外星人了……

爱上不平凡的宋凡平

不管看什么,最不开心的,可能就是面对生死吧,而《兄弟》上我爱上了宋凡平,一个平凡的教师。在看到他最后死去的片段时,我泣不成声,这么好的人,怎么可以这样的离开呢?他对李兰的爱,李兰的深情让人感动,我想每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这样的丈夫吧!爱情可以让一个抬不起头的女人,重新找回自尊和坚强,这可能是宋凡平爱情的魔力吧!人们常说“不在乎朝朝暮暮,只在乎曾经拥有”,是吧,我想和这样的人,在乎朝朝暮暮,也在乎曾经拥有。看着他像玩游戏似的向两个儿子介绍着,如何的好玩,但可能自己的心在滴血,“古人的筷子”、“扫堂腿”等等,让你在看的时,嘴巴在笑,心的流泪,这是怎样伟大的一个父亲啊!呵呵,就这样的,我爱上了一个不平凡的宋凡平。但好像人物是虚构的,这样的好形象只能留存心底,或者以后可以把自己的老公训练成这样,不会太过分吧?PS:希望现实的社会能够存在这样的好男人。

兄弟

我觉得这本书在很多地方都太……(此处省去两个字)了,可这就是现实,有的时候,觉得余华是一个有一点残忍的作家,他笔下的人物要么死掉要么到最后就只剩下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可是我喜欢这种残酷的现实,因为我是一个通过书籍来了解这个世界的人。生活是多么地不容易,可是有了精神寄托,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坚持下去,哪怕再艰难,只要有一个还能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可以说服自己不要放弃自己放弃希望。在看上部的时候,真的被宋凡平那种伟大的父爱打动了,他能够苦中作乐,在最难的处境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幽默感抚平两个小孩的不安。李光头这个人,我觉得他就是一个很猥琐的笑料,他是刘镇人常常谈论的对象。一个人竟然可以被活活打死,在看到宋凡平的死时,心一直发麻,当宋钢和李光头拉着一个人的裤脚要陶青帮助给他们的父亲收尸时,为这两个小孩子深感同情,但又因余华诙谐的笔锋而笑了,哭着笑。看到下部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笑点了,可能是作者人生的经历吧,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笔锋也变得沧桑了。特别是在宋钢卧轨自杀的时候,自己的妻子还在和自己的兄弟寻欢作乐,悲剧被一点点欢笑声衬托得更悲了。宋钢是一个太过压抑自己的人,他的悲剧其实也是一种必然,一个人,当悲伤无法排解的时候是很容易走极端的。而他的死,改变了两个人,李光头是“我是孤儿了”,而林红也变得冷漠了,他们再也无法得到真正的快乐。想起那一句: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割不掉的,是兄弟情谊,因为他们的童年实在太苦了,因为他们的童年的记忆,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些时光,是永远铭刻在心的。在这本书里看到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旧时代的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发展,中间还穿插了文化大革命。新的时代确实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人类文明得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可是却也迎来了很多弊端,看着那些文明遮掩下的丑态,我在想:这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呢?生活好了,而人民的幸福感却没有随之增长。

缴械投降是如此地容易

上部宋凡平被批斗的那部分内容不能说不感人,但所有保护和让两个儿子能在疯狂的年代健康成长、忘记仇恨、痛苦和害怕的方法都似曾相识。《美丽人生》上映于1997年,《兄弟》在05、06年发疯似的售卖。我不知道余华是否真的在这部小说上花了十年时间,还是像莫言写《生死疲劳》那样一天写上万字。就我自己的写作经历来说,花几天、几个月写出来的东西,实际用掉的时间很短暂,并且写出的东西肯定受当时所读的书影响。像余华这样的专业作家写这样的故事书是不用花什么力气的。借鉴大路电影是网络写手所为,原因是想象力的匮乏,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小说在出版后也能被改编。模仿影视来制造影视的初级产品,放弃对语言和小说艺术的追求,使得这部小说成了一本看一遍就可扔掉的故事书。部分对白、节奏感和场景设计依然很余华,但语言却被稀释了。余华的废话不同于莫言的废话。莫言的小说像是一瓶水里放了一粒糖精,甜味绵密,但令人唇齿间发酸、发腻。核心就是那么一点破事,但莫言能就这点破事写出无穷无尽的词语,他就有这种令人讨厌的本事。余华先前的小说像是加了白砂糖的糖水,一颗颗晶体溶解在水里,可以咕噜咕噜一口口地喝下去,每一口都健康而又甜滋滋。但《兄弟》上部的情况是,2.5升的雪碧瓶里装满了水,却只有一勺白砂糖。刻意表现兄弟俩从小到大面对同样事物时言行上的差异,大概意在说明,宋钢和李光头以后所以选择不同的生活道路,是因为“三岁定八十”。但就我认识的人而言,许多人在没有“社会经历”,未经“社会磨练”之前,也是相信“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参加过8-9的青年,下海经商后抛弃一切道德,如今混得和李光头一样人模狗样的也大有人在。宋凡平被打死的那场戏写得还不错,其后就落入苦情戏的俗套中去了。下部下部从一开始就油滑。李光头向林红求爱这第一场戏就写得太热闹了。大概是有意为之。但流鼻血、车祸现场、脑子里有屎、你去死吧这样臭大街的流行词汇是一部好小说要规避的,即使出现,也不应该由叙述者的口中出来。“为兄弟两肋插刀,为女人插兄弟两刀”不可能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词汇,这样的词汇使得《兄弟》与让神乎其技的特种兵、狙击手出现在八路军中的意淫小说无异了,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低幼读者的低幼情绪,让他们觉得被小姐的手按摩似的全身酥爽。一上来,余华就迫不及待地为宋钢、李光头和林红设计出了你爱我、我爱他、他不爱我这样老套的剧情。看到“新房变旧房、新车变旧车”这个句子所散发出来的作者沾沾自喜的情绪,我想下面大概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既然决定这样写了,下面只能是更加变本加厉地想办法讨好那些天天趴在新浪读书网页上的读者吧。

被现实强奸的群体

看完了余华的《兄弟》,是在值班的时候看的,一天看完上,一天看完了下。感觉上和下像是不一样的人写的,虽然都穿插不少用黄色与不雅的细节片段。阅读上的时候,很像是在读《活着》,给人的冲击与思考很相似。关于文革这一特定时期老百姓们的生活。余华用冷冰冰的不带一丝情感的笔调,描写了一个个悲惨的画面与情节。真的是很惨。我想一个作家要构建一个小说架构,在他的心中所思考与模拟出来的内容,应该是真正落笔成书的十倍乃至百倍。难以想象,这么悲惨的故事在一个人的心中,像放电影一样过十遍,过百遍,一遍比一遍惨烈,一遍比一遍夸张,这个人经受的,多么巨大的压抑与悲伤。虽然你可以说这些虚构的情节不必在意,但是我坚实的认为,每一部小说都有真实的原型存在,毕竟空学不来风,这些原始的材料全都冷藏在作者的心中,当他要写作的时候,它们解封了,融汇成了一条河流,血淋淋,冰冷冷,流过现实结下的千疮百孔的伤口。《活着》里面只剩下一个老头和一头牛,而《兄弟》上剩下李光头和宋刚两兄弟。同事说真扯淡,要写也不用写的这么惨死的一个也不剩。我却想,只有最惨烈的情节,才会给人最大的冲击与思考。当然这些情节必须是有理由的有可能的。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每死一个人,每一个悲惨的情节,都可以在那个年代那个社会看得到,虽然不是亲眼所见,但是从电视从书籍从老年口中是可以证实的。余华的书中却把每一个人每一种死法都发生在一个家庭或群体身上,以至于惨烈的极值。可以说是一种夸张,但我却认为是真实的放射、结合与组织。在《兄弟》下中,描写了李光头这一个怪人荒诞的致富过程。两个兄弟在与同一个女人的纠结中情感与关系的变化过程。一个群体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光怪陆离的生活与挣扎。林红这一个女人被现实强奸的过程。作品影射出来中国社会很多现状,但是有很多夸张的成分。我想这是作品在法国德国等国家备受嘉奖的原因吧。我的国家,我喜欢它,不容别人说它,却恨铁不成钢,经常叼它。这是那么一类知识分子的共同特点。我也是,虽然我不是知识分子,但是我看到外国评论说,对,《兄弟》这个小说中描写的中国的情况是真实的,中国就是这么烂,人民就是这么惨,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也很稀烂;我的心里就不太爽。可是选秀情节,处女难找,林红受到上司的性骚扰这些片段,是如斯的真实确切。一切都将过去,时间永不停滞,希望后人作家笔下的中国,是那么幸福。虽然我是很喜欢阅读悲剧的小说,但是那又何妨呢。很难从悲剧中找到共鸣以及现实的原型的那一天,又是什么时候呢。

他《兄弟》我的兄弟

2008年的时候就很想看余华的这部小说,那时在大学的图书馆勤工俭学,空了就看看借阅排行榜,《兄弟》总是排名前列(高居前三甲的总是有人体解剖、马列毛邓之类的书,匪夷所思),想必是一本精彩的小说。问了同学,也说是不错的小说,于是总是候着它。学校图书馆的版本是上下两册的,每每去借书总是只有其中一册,或者一册都没有。小说看一半总是不爽的,于是索性继续等待。结果一等等到毕业,终究没有借到。时间转到2013年,当年一起看书胡侃的同学们已经散在全国各地,而我终于读完了这部小说。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还是高中,同桌给我一本《活着》,这小说实在是让当时的我打了鸡血,高三的水深火热似乎都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因为小说里的福贵居然命途多舛怎么折腾都死不了,这个故事给我那颗幼小的心灵注入了十全大补鸡汤。此后生活诸多不顺时我总想起这个故事,虽然情节荒唐色彩浓郁,却是真实地震撼我心了。然后,我对海盐籍作者余华颇有好感,好歹同为嘉兴人。《兄弟》给我的感觉倒是没有《活着》来得那么励志,最直接的感受是好感人呐!这是一个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有宋钢,而我有肥肥。真实的生活虽然不似小说那般跌宕起伏情节精彩,在将近20年的岁月里却也有数不清的大小故事。我们一起被狗追过,一起钻过铁门,过年的时候抢着瓜分大礼包,暑假的时候大打出手抢电脑,春天的时候一起放风筝。家里就剩我俩的时候,无论我做什么创新的吃的都逼着你说好吃,你永远都只说还可以。你是世界上唯一气我最多的人,给我委屈最多的人,而我却对你怎么也恨不起来,虽然时常有掐死你的瞬间冲动。去和小伙伴烤番薯,拿来一个焦得乌起码黑的番薯给我,手指头都烫伤了,当时我心里感动得稀里哗啦;放学回家常常给我小花苗,知道我喜欢去跟别的同学要来;生日的时候给我买喜欢吃的零食;跟妈妈说把好吃的留到姐姐回家再吃。。。。。。那年你打架回家一件白体恤全部染成红色的时候,害怕得掉下眼泪,那一刻脑海里恐惧得兵荒马乱。所有的争吵与矛盾都在一点一滴的小温暖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每次爸爸要我对你宽容再宽容的时候我鄙夷得不得了。不过也是因为你,才让我学会更多的包容。看到宋钢的绝笔信时,李光头痛哭流涕,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也许这样的情感只有拥有过的人才能体会,有兄弟是一种最大的幸福吧。这部小说可以从各种角度去解读,而我已经被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之情深深地震撼。共鸣会让人无需任何其他理由地去热爱一部作品。

上下两部相差很大。。。

天哪,上下两部为什么相差如此之大!上部是催人泪下的伤痕文学,下部却像魔幻小说!我喜欢李光头多过宋钢,不过最喜欢的,好像是他们的爸爸……

当冰冷变成了荒诞~您玩儿爽了吗 —— 兄弟读后

曾经在一个闷热的夏天正午·我身上想不起来如何揣了块八毛钱~在我家楼门洞口遇到一个肩膀上搭着毛巾的收废品的汉子~正从地上往他的板儿车上码一大堆旧杂志~遇到这种情况我总要上前看个究竟~只记得当时除了蝉鸣没有什么别的动静~当时的我应该是刚上初中~脑子里想的无非是从旧书堆里淘到几本武侠小说~近前一看·书堆中并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封面·而有一堆整整齐齐的大开本杂志~现在想来·那时的阅读态度是最好的~对各种文学体裁并没有什么挑选·信息的不发达让人也没那么多成见~我在那堆收获杂志中挑选了两本比较新的·花掉了全部的身家~印象中已经知道收获这本杂志·在大人的口中·只知道是本严肃的文学读物·书的大小厚度非常气派·和那时候的课本大小差不多·买完之后·塞在后腰的衣服里回家·潜意识中对自己还有些认可·每一期总有一篇长篇小说·我看的第一个就是余华的活着·那时对这个作品并不是没有耳闻·好像大人在提到的时候总是伴随着一些赞赏和欲言又止·现在想来·就是小说的题材在那个时候尚属于不常见的禁忌·后来才知道·其实很多大人也并没有看过·有那种反应多少是出于对往事的一种敬畏活着这篇小说对我的影响挺大~那时候的余华给人感觉是个质朴的老实人~虽然选择了这样的题材~但始终把锋芒隐藏的很好~像一个踽踽独行的旅人~路途上的一切都在他的口中娓娓道来~不夹杂太多的个人感情色彩~他良好的叙事功底并没有让人时刻感受到~在读完这本书之后~默默的勾勒出一个回味思索的世界·不强求~不感叹~一个事了拂衣去的悠长身影~现在我回忆着这份过往~回忆着那个时候的自己~就觉得那种恬淡踏实的感觉很难再有书里的福贵看完了一生的酸甜苦辣咸淡~悠然的正像幅真空水月~是一种有之后的空~书外的我刚踏进了一世的色声香味触法~简单的还算朵不染莲花~是一种有之前的空~如果说这起点既是终点·终点亦是起点~那这两点间的距离算不算是梦幻泡影~想想就让人发痴而最近在豆瓣书店里五折拿到这本兄弟之后~阅读的速度让人一眼看去还是过去的那个余华~可我知道我只能用翻看而不是用阅读来形容现在的这个余华了~行文依然流畅~但一些东西改变了~小说里的时间跨度依然很大~但那个置身事外的少年不见了~期而代之的是一个指手划脚的中年人~在肆意的构架整个故事~每一个人的遭遇似乎都变成了他手中的一块块积木~着魔似的建造起一个光鲜无比但光怪陆离的世纪公园~时而化为一个癫狂的民工~时而化为一个聒噪的导游~穷奢极华的完成一个魔幻景象~而一路狂奔的作者~留给我的只是一个中年危机者在他最后的挥霍中留下的一声声狂躁的喘息声·在虚拟的自由中与脑子里自由的虚拟交战后的力不从心~我臆想中有一件好玩的事~总是在多年之后如何如何的李光头和宋钢并没有把兄弟变成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而这个头衔在经过多年之后被余华如何如何的封在了自己真实的意识形态里~这种无心插柳之举想想也让人发痴~但发痴之后却是一声不知道对谁发出的哂笑哂笑之后更让人觉得~这个力不从心的中年人似乎有一种严重自伤自怜自虐癖~人自伤久了~就会自怜~自怜久了~或多或少就会有些自虐~自虐久了~也许就会产生少许分裂~你可以时而化为宋钢自怜自己曾经的遭遇~时而化为李光头来自虐自己曾经的遭遇~时而化为林红或者谁谁谁来自伤自己曾经的遭遇~如果你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想~我只想说在这本小说里我看不到一个世界上的联系~看到的只是一个人脑体之间的任性抉择·而这种任性·并没有老人和孩子的那种可爱·而是一个不自然的中年人渴望把话说明白而又做不到之后的歇斯底里~有人说小说的故事并不重要~好的作家能把一切题材写好~现在我并不这样认为~如果余华先生只在乎他的文笔的话·那么兄弟这个故事的写法~要么当做您私人的实验作品~要么适合放在故事会上连载~如果你问我为什么会这样说~我只想说我没有看到诚恳~如果不是作家自己如此~那我似乎在上半部只看到一个江郎才尽的余华~在下半部却看到一个精明老练的编辑不管怎样~这些都是我个人的想法~文学的推理毕竟不是福尔摩斯的推理~能替一个人想到这些~或许我自己很多地方也病的不轻~人总是害怕生病的~这就是为什么总是更愿意怀念起自己单纯简单的时光 但如果已经不能改变了 那就写出来当做对自己的一个警醒~一个好演员~好作家~当您没有开始写回忆录的时候·是要把自己藏起来的~

如兄如弟,如生如死

如兄如弟,如生如死--《兄弟》书评“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的余晖有多么美丽。”在这个命运惨烈、众生万相的兄弟故事中,似乎这么一句话就将这兄弟之间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那一切纠纠葛葛恩恩怨怨到的清清楚楚。不得不说,《兄弟》这本书在讲述这个世纪之交中蕴藏的风云变幻的大起大落的兄弟故事时,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对人事变迁的一种快感。书的伊始段落李光头幻想着太空上的奇妙美景的美好遐想足以成为一个理想化的荒诞开头,顺着兄弟二人悲惨命运的进行文字间隐隐流露出余华的表达欲望与对时代的描写和展现刻画的淋漓尽致,无论是宋凡平在火车站前被红卫兵乱拳乱棍荒诞不经的打死还是李兰将七年未洗之头涤入水中出来后变成的满头银发的难以置信,在强化了余华无法捉摸却又极度写实的荒诞式风格的强度的同时,水乳交融般的交织了余华对于特定年代那看似遥远实则不久的一种展现和处于其下的那人性所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辉。看到下部,尤其是在李光头成为巨富后人生轨迹逐渐改变和对爱情忠无二心的宋钢命途逐渐走入低谷的时候,可能余华对两个兄弟所能够丈量出来的人性的限度做出了最大程度的展现。李光头的穷困潦倒后独自一人白手起家发家致富的艰辛之路和他对老部下二瘸三杀四聋五瞎的不忘感恩确实让我对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份中国男人的魅力而感到钦佩,尤其还有因为爱林红而不得已后一怒之下结扎自己和二十年心中为爱筑墙的坚守,余华对其丰富多样的多层次人物形象描写的水到渠成。至于英俊潇洒却又时而羞羞答答的宋钢,虽然看到后面我对其在一些事情上比如说跟随周游四处贩卖保健品的依旧“懦弱”而感到些许的不适,但笔墨间流露出的宋钢为林红出去奋斗和拼命抗包时的坚毅依旧使得宋钢这一传统东方好男人式的人物形象时时刻刻的跃然纸上。余华对着两人性格从小的培养一直到后来的绝对两极分化,在两个人不同却又藕断丝连的故事和兄弟情之间丈量出这命运颠覆下所谓“刘镇”下众生群体的人性本质。余华以其精准直接的笔画勾勒出的这一个浮躁的小镇,着实满足了我流连于字里行间的那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变迁之感。现如今,社会的群像数不胜数,有些时候也早已见怪不怪,但是纵观《兄弟》这本书,我得到的更多的还是如何在这个群像间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那份执念。如兄如弟?哈哈,应为如生如死。

人都会变的

这本书应该分两部分来说,上部那是大家印象中的余华,即无改变亦无退步,没有让大家失望。而下一部的余华,则是一个大家不熟悉的余华,于是有人惊呼失望。其实大家大可不必,人都是会变的,余华也是。

我的幽默是黑色的,但我的启迪是光明的。

抛开时代背景带给人的悲剧不谈,作家的笔基本反映的是世间百态及人那无止境的欲望,如果你是一个没有欲望的好人,当来到我们现在这个疯狂的年代时,你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蠢蛋,是一个异端,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疯狂年代所带给我们的价值观。 当时的我震惊之余,埋头思索。想着,大约有可能的吧,人性的残忍和冷漠,其实不局限于特定的时代。这疯狂的本性本就潜伏于灵魂的深处,单等着激发后残忍的挥发。然后就如玻璃瓶中的魔鬼,一经释放,就突显出恶魔的本质。 人类的历史的罪恶也不过来源于人性的野心,贪婪,麻木,残忍,自私……世界末日的图景,或者不是我所想象的尸横遍野,而是每个人,都泯灭了人性,不再能称其为人,那不就是末日来临了么?

现实如此残酷?

余华的小说,读书的时候看过不少。在博库看到这本《兄弟》的时候,毫不犹豫就买了。由于媒体的大肆宣传,书名早已耳熟能详。但是真正开始读这本书,却没有那么轻松。余华的笔触不算犀利,但是展现的现实却是如此赤裸裸。这本书是去年这个时候读的,到现在我还没想过再翻一遍。我总是想起宋钢胸前的假体,李光头的选美比赛,还有到处兜售的处女膜……现实是不是一直如此残酷?

《当风气成为一种风气——读余华》

《当风气成为一种风气——读余华》我写下这个标题,本身并不矛盾:前者的风气为中性,而后者重在批判。在最近与余华的神交上,我不可避免地喜欢上这个作家。在《兄弟》中,余华用一种诙谐得近乎夸张以及一种深沉得近乎压抑的笔调来揭露文革前后的那个时代,那是和《在细雨中呼喊》一样黑暗的故事,却有着后者所不及的深刻和沉重。在深刻和沉重中,人们看到了余华的诚意,这是写作的共性,所以它们真实,这也是引起共鸣的基本条件。唯一遗憾的是《兄弟》里的主人公形象未能突显,或者说有些沉沦。似乎很多人都能称得上灵魂人物,他们都以自己的闪光点在书上占有一席之地。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真真切切地流泪了,就是宋钢和李光头在一个生活在镇上一个生活在乡下的时候彼此牵挂的情节,宋钢给李光头捎来了几颗大白兔,但是他们只能隔着门板互相对话。他们这对兄弟的关系是一种微妙变化的关系,是几年来在世事措手不及变迁下潜移默化的关系,直到谁也离不开谁,直到在父亲被关的时候用一种孩子的理念互相照顾,直到母亲去世时彼此答应的最后一件衣服轮着穿,最后一碗饭一起吃。我真的流泪了。我相信只要做善事,就会像书上苏妈所说的那样——你会有善报的。让这个世界纯洁,这也是写作的神圣使命。我们应该在书里找到一些历史教训,加以思索,不让潜在的冷漠和无情再次横行社会。余华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受常规的格局限制,时间和地点天马行空般变更,似乎是回忆或潜意识里闪过的一系列画面,让人觉得这般真实。一些情节让我觉得温暖,也有一些让我觉得黑暗,每个时代的产物都具有多样性。唯一让我郁闷的是余华的残忍,他几乎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死亡,强加在他小说里的大部分人身上,最后只留下一个满面沧桑的人在回忆,像是在一遍遍地翻开自己的伤口,有多么残忍!余华曾在他的博客里这样写道:“它们(文革与今天社会)实际上是同一块钱币的两面。今天社会的很多极端现象是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极端现象反弹出来的。……没有文革时的压抑,也就没有中国今天的种种放纵。当放纵是从压抑里释放出来时,这样的放纵就会极其汹涌。目前中国的发展正是摆向一个与之完全相反的方向。”似乎让我们这样一群青年人来谈论这个时代无异于喝稀粥理国事,而如果与时代相互偏离,那么我们的写作又难免被冠上无病呻吟的骂名。于是,在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习惯于肤浅,常常忘了如何打量,如何细致去打量我们这个时代。我常常在想,为什么自己会对自身的漂泊如此敏感,或者对一些事情难以释怀,而就在这个晚上,余华老师让我顿悟,这些只是一种扭曲的欲望。我必须出逃。但是我并没有屈子的高风亮节能够世人皆浊我独清,我也是隶属于沉沦的群体,但我所幸的只是自己已经意识到,不再执迷不悟。或许难以入流,但是是自己的风格。或者可以说,尽力跳出这个圈子,用一种庐山之外的眼光来审视,我们这个时代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时代,这样的写作和生活才有意义!——2006年11月13日凌晨于福州大学

两个时代:一个残忍,一个堕落

余华认为《兄弟》是他写作至今最为厚重、自己也最满意的一部作品。但很多读者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这部小说的上下两部有着天壤之别,上部是一个残忍的史诗,而下部就像由很多低俗的下脚料拼凑而成的,他们不相信这是出自于同一个作家同一部小说。
而我认为上下两部的差别不仅很有必要,而且还是余华智慧的表现。就像他自己说的,“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当代的故事,那是一个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日的欧洲。”
看《兄弟》的上部是能让人哭的。那个时代的悲剧落在每个人身上,造成了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悲剧。李光头和宋刚这两兄弟组成的这个特殊的家庭,很渺小,在那个充斥的悲剧的时代里根本不值得一提。两个人的父母接连死去,与周遭麻木冷漠的社会相比,无不让每个读者感到揪心。死亡是这个时代的主题,一种是真正的断气,还有一种是思想上的死亡。第二种远比第一种可怕。而恰恰是第二种的死亡才造成了第二个时代的悲剧。
《兄弟》的下部的确写得很荒谬,更像是一场闹剧。所以阅读下部是很轻松的,更像是在看一群人演市井滑稽喜剧。各种赚钱手段、富有后的享受、处美人选秀大赛等等……,乍一看是典型的黄金档家庭连续剧的风格。其实不然,你会越看越觉得,这些荒诞不经的情节虽然表面上使人发笑,但实际上会给自己心里涂上一层层阴影。这些人物的堕落,就是这个时代的堕落。我想,这就是余华的荒诞现实主义吧。
余华的语言直白、不加修饰、甚至显得有些粗糙。但就是这样的文字,显示出生机和活力,把这两个没有生气的时代恰到好处地串联到了一起。《兄弟》的故事时间跨度为四十年,反映了这四十年的沧桑巨变,这是《活着》以及《许三观卖血记》没有的。余华认为,一个西方人要活400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一个中国人只要40年就经历了,400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40年当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上部书写的那个时代,残忍;下部书写的这个时代,堕落。第一个时代,人们渐渐地被迫失去了信仰;第二个时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人们用物欲代替了信仰,这更可怕。看着这群人活着,你会觉得他们比死去的人更加可悲,因为他们被物欲支配,失去了自己。
余华在后记里引用了《圣经》里的话。耶稣说:“你们要走窄门。”他告诫我们,“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可惜,大多数人经历了这四十年,都走了宽路。

读不懂的兄弟

在开始读这本书之前,就早已通过各种渠道探得这本书的盛名。看完书,我很惊奇《兄弟》居然是这样一本小说。前半部分主要是围绕着宋光头,说实话,读这一部分内容不是件轻松惬意的事,尤其是里面太过赤裸裸的描写,很容易让人消化不良,胃里泛酸。而后半部分又似乎更加凄惨,更加荒诞,老实巴交的宋刚为了能让妻子过上好日子,出卖自己的自尊、身体赚钱,结果却遭到妻子和兄弟的双重背叛,只能自杀。整本书太过残忍,也许在那样一个疯狂的年代,人性很容易扭曲,所谓的爱与尊严在那样一个大时代背景下不堪一击。也许对于我们90后来说,这本书显得太遥远了,那样的时代背景,那样的人物心理都是我们无法真正了解的。我们只能一遍遍在内心里问自己: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残忍?里面的故事在如今的社会里显得那样的荒诞,那样的残忍,那样的无聊,那样的龌龊,也许里面也有人性的闪光点,但更多的是小人物的自私自利。我很庆幸我没有生长在那个年代。

如此现实的一种

余华残忍,他又用自己的笔,用自己的话,写完了一些人的一生。是完整的一生,即使他把它结束在列车的呼啸之中,那也是完整的。完整,但不完满,所以他很残忍。从《一九八六》开始,他就这样,像个残酷的刽子手,像把刀子,这样把本该回归平淡的生活划得乱七八糟,支离破碎。
他从不会平铺直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而是像一个痴人一样天马行空的说梦,你可以说那些都是胡言乱语,你可以说他是个精神病。没有谁热衷于悲剧,没有人喜欢看美丽的花瓶在自己面前砸碎。他并不是胆小如鼠,他很勇敢,像是鲁迅说的那种猛士,敢于直面人生的惨淡。
然后他在你看到撕心裂肺的时候,又若无其事的对你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给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在你周围的世界,甚至发生在你的身上。
你看他们一个个都像跳梁小丑,各自上演着悲欢离合,因果善报。会有好报的苏妈和陶青,有了平淡完满的生活和一升再升的仕途,会有报应的找某人和刘某人,凄惨糜烂的也都各自生活着,他有时候会想用故事打动你,告诉你,你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作家的权利,就是编撰人生,写上他觉得应该对的答案。
不管这是否叫做抄袭,宋凡平就像《美丽人生》里那个强忍欢笑的父亲,他给孩子们搭建了一个安全的城堡,让那场人们互相残害的浩劫过去之后,孩子们也只会当成一场游戏一样,那样天真无邪的继续自己的童年,继续生活在一如既往的蓝空下。那力量和勇气源自哪里,或许就是那闪亮的微笑。
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兄弟俩的童年就是这样,他们并不知晓生活正以怎样的丑恶嘴脸逼近他们。兄弟俩就是彼此的全部家当,自己做半生的米饭,自己去河里捉虾,然后又在饥饿和泪水中相拥着取暖,嘤嘤睡去。然后在山一样的宋凡平倒下后伤心欲绝的哭泣拭泪。这是一个故事,发生在“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
宋刚反复背诵着母亲临终前留下的那句话和李光头一起长大了。他们有过一段相亲相爱的美好时光,然而权钱女人也早晚会让他们分开,宋刚是树,一旦在一个地方扎下根,他就会用力的伸出根须,在这一方土地上汲取营养便不再离开。李光头是叶,他随风飘荡,随遇而安,而且不容易腐烂。兄弟俩截然不同的性格注定会有向不同方向延伸的人生轨道,一旦相交,便会有悲剧发生。于是,到最后他们就这样,互相打碎了腿骨,都趴在了地上一动不能动。
“他临终的眼睛里留下的最后景象,就是一只孤零零的海鸟飞翔在万花齐放里。”
我们都是那只海鸟,挣扎在格格不入的生活里。
读得很疲惫了,就写到这里吧。
ps。很好奇李光头到底是怎么发达的,最后作者还是想痴人说梦搬的,略过了。

一把直刺灵魂深处的利刃

还是余华的书平铺直叙地尖锐着社会 人性 现实 揭开一个时代的面具 鲜血淋漓好久没有因一本书 一部电影而潸然泪下看兄弟,却泪流不止看到有书友评价:爱上不平凡的宋凡平的确,宋凡平是一个有担当有魅力的真男人他的死亡,给读者留下遗憾却给人物塑造了完美。

谁是谁的兄弟

很久没有看到这样能吸引我的书了,可以让我魂牵梦绕,茶饭不思,寝食不安的想要把它尽快读完;读完后还会更加魂牵梦绕,思来想去,感叹唏嘘。这就是《兄弟》!那天特地跑去北京图书大厦要拿下这本书,却只在展台上找到了上部,问说下部卖完了,过几天才来。图书大厦离家不近,不是每天想去就能去,于是这无奈的理由给了我对上部有更多的回味空间和时间——怒发冲冠、愤懑压抑却无可奈何,这就是那个年代!几天后,偶然在超市里找到了这段让我一直当件大事的下部,然后几乎一晚上没睡觉,一气把它读完;然后有限睡的几个小时里思绪还一直停留在故事里出不来,于是强忍睡意爬起来,将这些不吐不快的东西记录下来——实话讲《兄弟》的故事情节并不是很复杂,以一对苦难中成长起来的兄弟的成长过程为主线,上部的描写是十年动乱大场景下的一个缩影,人性泯灭,群魔乱舞,莫名狂热,自食恶果……在那种境遇下,毫无疑问,没有人能得到幸福和自由。历经苦难,冲破世俗阻力的两个人终于走到一起,获得了短短一年的幸福,然后一夜之间天下大乱发神经,谁料想充满未来憧憬的深情凝望竟成生死诀别;昨天还无上风光的父亲转眼之间成了地主,受人侮辱和唾弃,这给这一对当时还只有八岁的兄弟造成的震撼核打击是永远和绝对深刻的——从前英雄般的父亲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逆来顺受,唯唯诺诺?那三个常常欺负他们的也才十几岁的孩子,可以随便打骂他们的父亲,让他们的父亲教并且拿他们的父亲当靶子来练习他们父亲的绝技“扫堂腿”;他们费了一天的工夫去河里抓虾然后煎好并且打了黄酒给父亲送去,父亲却要恭敬的献给看守他的那些凶神恶煞的人?……他们也许要很多年以后才能明白,这世界到底怎么了?而父亲的伟大,也在这些情节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为了教孩子们认字,身为教师的他循循善诱孩子们说出地是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孩子们解释为地上的毛主席,而他却因为这句话遭到了更猛烈的迫害,也是最终被活活打死的一个导火索;在拘禁中,他的左臂被打脱臼了,却怕伤害到孩子而告诉孩子是在让胳膊休息;家里的筷子被造反派全部撅折了,他出去找来几段树枝,告诉孩子说是古代的筷子;然后屡次被抄家,又屡次带领孩子们把家收拾得亮亮堂堂,干干净净,然后实现诺言带着孩子们去海边,用父亲的伟大安慰了孩子受伤的心,并且鼓励孩子们勇敢面对生活……他们的父亲为了实现对他们母亲的诺言,偷偷从被关押的仓库跑了出来,打算去上海接他们的母亲,却被造反派活活打死在长途汽车站外;父亲在清晨光芒万丈中走出门时的英雄形象和最后他们看到被活活打死的形象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一段让人不忍细读;两个可怜的孩子苦苦等回来了他们的母亲,然后从安排他们父亲的后事一直到他们的母亲也死去,这期间的故事同样不忍详述。余华先生在这一段没有选择“以笑的方式哭”,他更多是以平静的情绪去叙述,用《在细雨中呼喊》里的话说是“回忆中的往事被抽去了当时的情绪,只留下了外壳”;可是却让我比以往有更想哭的冲动!我能忍心用来描述这一段情节的话是上部最后连续出现多次的那句“你会有善报的”……这对兄弟的母亲死了,上部的故事也就结束了,这时候两个孩子已经15岁,即将开始他们接下来二十年的生活——下部的叙述方式有点让人意外,更像是戏剧,而不是小说。在我的感觉,下部余华先生又找回了以往的风格,而且这次笑的更加肆无忌惮。李光头以令人捧腹的方式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并且开始狂热地追求他十四岁时冒着生命危险在厕所里偷看到的那个美丽的屁股;宋钢安心的上着自己的班,帮助他的兄弟李光头去追求美丽的屁股,却意外地被美丽的屁股喜欢并且爱上;几经周折,宋钢选择了不再委屈自己而却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美丽的屁股结了婚;兄弟因此几乎反目。李光头辞去了厂长职务,要下海创业却最终失败,而后又想回来当厂长,却又意外地成了破烂大王,并且成为了身家过亿的刘镇首富;宋钢安稳的过着自己的幸福生活,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逐渐落伍;为了他的妻子宋钢选择了与李光头一刀两断,拒绝了发达了的兄弟的盛情,于是不得不在未来漫长的日子里品味着“贫贱夫妻百事哀”,悲剧由此埋下祸种……这对兄弟鲜明的性格在下部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而性格既是命运,所以最后的结局不让人意外。事实上我从下部一开始,就在等待着李光头得到他梦寐以求的美丽的屁股,这毫无疑问只是时间问题。李光头虽然混蛋,但是他性格中的执著不屈、激情澎湃、一诺千金、敢做敢当早就决定了他迟早都会发达;虽然我为了这小子过于自私的追求爱情方式而有过愤恨,但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想法,因为从另一个极端来看,没有自我只知无私奉献更是种悲哀,这就是宋钢的性格;不知道为什么,我稍微有点抵触这种毫无保留的描述方式,这血淋林的浮世绘!因为虽然我知道生活就是存在着许多这样残忍的真实,我还是宁愿更多的让人去看到美好的一面,最起码可以让人心存期待。可是在《兄弟》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嘲讽和打击,这难免让人对生活产生极大的失望,甚至绝望——曾经的失足青年李光头成了大亨;曾经的大好青年宋钢穷困潦倒,最终为爱情奉献了自己的全部,包括生命;曾经的革命小将孙伟在批斗了很多人后也终于因为自己的长发而被革命,并因为长发送了命;曾经欺负了李光头和宋钢的刘作家长大后被李光头一顿痛殴;曾经也欺负了兄弟俩的赵诗人百般折腾,五十几岁却仍然落魄潦倒,最后被李光头拿去练扫堂腿,报应不爽!宋钢和林红二十年的夫妻生活,忠贞的爱情在现实中让人感动,同时也无限唏嘘,为之心戚戚却无能为力;而李光头短短三个月带给美丽的屁股的那份性爱欢娱,也彻底否定了这二十年夫妻生活的一半幸福,甚至更多;“无论我做过什么,我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林红在心里对化成灰烬的宋钢如是说;可是这算什么话呢?江湖骗子周游的出现使故事更加戏剧化,更加让人哭笑不得,最后这家伙浪子回头了,回到了现实中,让人原谅了是他间接害死了宋钢——也许,根本就没人想过去追究;无数的人发达了,也有人落魄他乡,发达的人里有于拔牙、有王冰棍、有童铁匠、有刘作家,甚至还有傻子瘸子聋子哑巴和瞎子,这些人都会阿谀奉承也都忠诚;落魄的是倔强的宋钢和小关剪刀,同是天涯沦落人; 而什么又才是真正的幸福呢?李光头的蛤蟆头上放出了金光,他甚至可以随意的去吃他想吃的或者他不想吃但主动送上门来的天鹅或者不是天鹅的肉,他也吃过不少,可是他最终却连一个处女都没得到过;这位从七岁开始就有性欲曾经阅女无数并且马力强劲的先生最终因为惊吓和悔恨而导致和美丽的屁股那次完美性爱成了千古绝唱,从此阳痿,他也就再也没有了得到一个处女的机会;美丽的屁股林红的结局让人禁不住悲哀,我不知道后来她回忆往事的时候,会怎么评价她和宋钢用各自为对方自杀一次的代价争取来的那二十年的婚姻?曾有过的幸福,是否会因为曾经的委屈无奈和后来的悔恨所冲淡,还是会被埋藏在心底,而历久弥芳?宋钢选择了和安娜·卡列尼娜一样的死法,可是背叛他们婚姻的人不是他,甚至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背叛,有些东西,是说不清楚的;安娜是因为悔恨,可是宋钢呢?他是成全了林红和李光头,还是最终害了这两个人?我真是不喜欢他这种性格!惟有哀其不幸!……“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的余晖有多么美丽”不能再说了,日月沧桑后,世事无常,这就是生活!去他妈的!说点稍感遗憾的地方,我本以为余华先生会在李光头最终得到林红的屁股的时候,会详细的去描述那个曾经让他魂牵梦绕的并且曾给他带来五十六碗三鲜面把他养的红光满面的那个美丽的屁股和十四岁的李光头当年想看到而且差一点就看到却最终没有看到的那个美丽的屁股的那片美丽的芳草地;可是故事在这里却只是一闪而过,在迷茫混乱狂野中翻到下一篇章,甚至当李光头无耻的带着矿灯去看美丽的屁股花大价钱修复的处女膜时,都没有再提及李光头当年的这个梦想;看到那片梦寐以求的芳草地是李光头这么多年不忘的梦想,而真正梦想可以实现的时候他却忘掉了自己的梦想,有点失望;别误会,我不是下流的想看这样的描写,我只是觉得也许这样故事的完整性会更好,对人物的刻画会更丰满,会更耐人寻味;我了解,也许是余华先生想多保留一些李光头重情重义的一面,不想让这个人更无耻,所以让他在进入美丽的屁股的时候说一声“对不起了,宋钢”敷衍了事;可事实上李光头真的很无耻,这时候他忘了宋钢是他兄弟,他没有说对不起了兄弟,这个时候他只有欲望,只有实现当年那句“我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承诺的快感,他只有他自己;所以,不如让他了却这一桩心愿吧!还是要说一下,《兄弟》的情节真的不复杂,虽然同样时间的跨度很大,但是跟《平凡的世界》比起来还是简单了一点;可是这也许就是余华先生的魅力所在,无论是怎样的故事,从《活着》到《在细雨中呼喊》再到《兄弟》,都能让人从他的描述中体会到彻底的悲凉和绝望,让人不忍过多回味却欲罢不能……

余华《兄弟》

《兄弟》很热闹。李光头父亲淹死在厕所里的热闹、李兰再嫁的热闹、文革的热闹、宋凡平死的热闹、李光头偷看女人屁股被抓后游街的热闹、李光头向林红求爱的热闹、李光头出门闯荡失败归来被债主殴打的热闹、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示威的热闹、他发财后的热闹……所有的一起都发生在刘镇群众的眼皮底下,都是在群众的围观中上演的一幕幕闹剧或悲剧。这么多的热闹,折射出来的是中国社会从文革到改革开放的众生万象,我们可以嗅到文革那种狂热、血腥的气息,也可以感受改革开放后浮躁喧嚣的味道。但是,我想,余华不是一个热衷于在作品中展示宏伟历史画面的作家,他惯于的是在残忍现实的冰面上涌现人性温热的温泉。小说中大部分人总是以鄙视的心态去看嘲笑别人的幸福,以虚假的同情是围观别人的苦难,他们就像鲁迅笔下的那些愚昧的看客,而点心店的苏妈那句“你会有善报的”终于让我们在世人的冷漠中沐浴到一点人性之光。也许是太过于“热闹”,也许是李光头太过于“搞笑”,也许是我习惯了余华惯有的冷峻笔锋,书中主要人物的悲剧没有引起我内心多大的波澜,而宋钢和李光头在县政府门口分着吃一碗饭的短短场景却让我落泪了,我重新想起这本书的名字叫《兄弟》。我总觉得,余华笔下的主角都是有那么点没心没肺,李光头算是这类型人物的极品。他可以不理别人的指指点点,被游街示众也一副威风模样;他十岁不到就在总目睽睽之下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并宣布自己“性欲来了”、“阳痿了”;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刘镇最漂亮的女人林红对他有意思,死缠烂打地追求她,李光头指挥福利厂的十四个傻子瘸子瞎子聋子浩浩荡荡向林红求爱的场面甚为滑稽,我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想象力,暗自封他为文学界的周星驰。然而,李光头没心没肺却有情,对宋钢的兄弟之情自不必言,对林红的爱也超出我的想象,他竟然以结扎的方式表现他对失去最爱的痛苦,后来发了财还是想念纯真年代的林红。我想,没心没肺的人也许才是最真的,他们的爱恨是毫不遮掩的。我曾经很不喜欢小说的结尾,宋钢为了生活把自己搞得不男不女,林红禁不住诱惑和李光头在一起,宋钢自杀后两人又双双愧疚。故事在最后草草以这样的结局收尾,与前面对李光头事迹的铺张叙述反差太大,一时让我“难以下咽”。我觉得宋钢不至于为了钱把自己变成那样,李光头不至于不顾兄弟情谊又与林红偷欢。后来转念一想,我因为反差所表现出来的错愕也许正是余华所要的一种效果。这样的世事无常,这样的悲欢离合,不就是人生吗?

电子版不可靠,还是要读书!

别的不多说了,余华的风格我非常喜欢。只是身在国外没有书本可读,只能读电子版,却总怀疑是不是少了哪部分或者缺字少段的。请问下读过完整纸版的各位,最后的结局部分是李光头发达了然后就结束了么?光头跟宋断绝关系后没有再写他们的纠葛吗?

什么能够拯救人性的挣扎,扭曲和迷茫。。。?

 从打开书本,到读完《兄弟》是一周后的下午,从偷窥开始,李光头父亲粪坑溺亡,宋凡平穿越粪池,到兄弟流浪,分别,再相逢,再分别,再相逢,时间已经跨度到当代,如一个戏剧舞台,在刘镇的空间里,一幕接一幕的上演,掩卷之后不禁感慨,书名之所以叫兄弟,是因为围绕两兄弟的成长发展的过程来写,巧妙的是作者安排的这个兄弟是没有血缘关系一起长大的兄弟,这两个兄弟在急速变化的社会环境里,演化出各自的命运,李光头的呼风唤雨,宋刚的腰折,肺病,隆胸,故事在平静安详的时光里发展到了浮华物欲年代。作者以近乎叙述的描写,描画出粪坑肮脏恶臭,大白天奶糖的芳香,孙伟飞溅的血腥,李兰八年没洗头的臭味,整体跨度,从空间上到时间上都是一场近乎战争场景一样的壮丽,有细致入微的儿童世界的视角到粗放泼辣的市井圆滑,本书结尾比较让人意外,有兔尾之嫌,在不足两页的文字里近乎断片般的压缩出李光头和林红性爱,宋钢自杀,近乎荒诞的构想出当今我们身边所发生着的事。让我们不禁自思,在这表面繁华,内心孤独徘徊的时代,什么能够拯救人性的挣扎,扭曲和迷茫。。。?

无题

小说源于现实。两个月前《兄弟》刚看完没几天,恰好的,在小组里看到余华的一篇散文——《凉爽的逝去》。继父宋凡平在那个动荡混乱的文革中被批判,一如余华生父在同一时代的处境。因为一句状似简单却在那个时代不简单的儿化,宋凡平被人群打在脚下;因为儿童的玩闹,余华的父亲历尽磨难。都是儿童的无意之言无意之举,却可将亲人推入谷底,萌生死意。相比较长篇大论的《兄弟》,《凉爽的逝去》看的才叫人难过。我才二十出头,感受得到语言,感受不到感觉,泣涕涟涟难能出现,仅是心下凄凉。

人世间最艰难的事莫过于活着

看完整部小说,的确和余华自己评价的一样,“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通过上下部看似截然相反的时代背景,两个看似没有血缘关系的异姓兄弟,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依然是他懂得的那个最深刻的真理——活着,是人世间最艰难的事。纵观整部作品,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各种各样的事件撞击下鱼贯登场,又跟随时代的洪流或华丽或低调地谢幕,反衬得李光头、宋钢、林红、宋凡平、李兰5大主角熠熠生辉。宋凡平作为本书中最高大正直的角色,从跳下粪池捞李光头他爹,到为再婚妻子的尊严而和前来挑衅的大打出手,再到文革艰难岁月中一面经受外界的折磨一面笑对两个孩子说善意的谎话,他仿佛从神坛上走下,人性中可贵的品质全都集中到他身上去了,当然这也成就了李兰对他的爱意。然而,他最终以自有的倔强方式惨烈地死去,成为两个孩子童年记忆中无法磨灭的惨痛回忆,不禁让我想,若然宋凡平其人没有在那动荡的岁月死去,他会以怎样的形象在下部的疯狂时代里活着?而李兰,这个本来背负着耻辱过活的女人,她的世界都因为宋凡平的走进而明亮了起来。那个男人本来只是她的梦想,她只能远远关注,最后因为机缘巧合,变成了她的信仰。7年,她选择在让人畸形的文革中保持地主婆的身份,7年,她选择为他蓄发不洗。最后,在对他的无限思念和对两个孩子的些许牵挂中,安详地死去。是的,在宋凡平离去后的几年,她的心都随他去了,身留在世上又有何用?在上部的结尾,余华一度放弃掉了他一贯的嬉笑怒骂和句句调侃的写作风格,煽情地写到李兰嘱咐宋钢照顾弟弟李光头的场景,让我误以为下部会出现宋钢每每在李光头危难之际救他于水火之中,最后还把命搭上了的情节。但余华终究是余华,他作品里的故事没有向着狗血的方向发展,他选择将生活的真相一点点儿撕开给读者看。宋钢继承了他父亲的高大帅气和善良,却没有继承他父亲的果敢和风趣。小时候他做饭给李光头吃,从农村走一天的路给李光头带大白兔吃,扮演着一个好哥哥的角色;长大后,却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为继。要不是李光头那句“要是换成我,我就宰了你”的唤醒,他连主动对他表白的林红都不敢接受。婚后他兢兢业业工作,接妻子上下班,为妻子做好晚饭,也许是一个好丈夫的所作所为;但他不识时务,为人犹豫,经历了无数磨难而事业无所成就,终究没有变成他父亲那样让女人当神般崇仰的男子。他带着希望从外漂泊回来,却无奈地选择了冰凉的铁轨了结自己的性命,我在想,是不是余华也不忍心让无力的他来面对背叛的妻子和亲如手足的兄弟?核心人物中存活下来的李光头和林红,一个保持了自少年时就表现出的“混世魔王”的本性,做凡事都带着“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爬起”的狠劲,只关心自己关心的事,只在乎有必要在乎的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另一个年轻时本是害羞纯情、嫁给宋钢时心里眼里都是他的贤惠女子,后来沦为和李光头疯狂做爱、打造出刘镇红灯区的拉皮条的现代“老鸨”。但这才是活着的真相,不是这样的人或者不变成这样的人,就无法继续活下去。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失去自我活下去,成为你我无奈的选择。否则,就只能等待生命以各种难以想象或难以言状的方式,走向终结。

好看

有些人看起来生来就有一副谁都不怕的脾气,即使他就是一个王八蛋也不怕别人骂他王八蛋,而有些人生来胆怯,即使事事做到谨慎小心,做到很好还是怕别人骂他是王八蛋。《兄弟》贯穿了李光头和宋钢这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非同胞兄弟,却有着亲如兄弟的感情。他们不同的性格,也带给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故事的语言幽默、辛辣,从中看到了许多对社会不公的批判,对人性的剖析。许多人物的结局都让读者唏嘘,甚至是惋惜。

余华的上,《兄弟》的下

余华的书是向来要推荐的。最早看《活着》哭的稀里哗啦,《许三观卖血记》的黑色幽默,等等,余华的大多数的文章都看了,尤其在他的小说里,冷静的笔写惨烈的事,惊叹的无以复加,你会想人生怎么能这样惨烈,而作者怎么能这样冷静的描述。这本《兄弟》作者可能是受了《活着》的刺激,当年张艺谋把电影《活着》拍的极像《霸王别姬》。于是作者就想写出个大时代的小说,从小说腰封就能看出来,要反映我国四十年的大变迁,伦理颠覆、浮躁纵欲、众生万象。可惜写作时欲望越强,选材就难以取舍,还要怕故事晦涩,读者看不明白,就写的太直白反而没了韵味。就像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政治暗喻拍成了政治明喻,明的东方大亮,白花花的,闪瞎人的眼。《兄弟》书中的处女膜事件搞得某明其妙,明显用力过猛,魔幻的过剩,反而只剩下了笑话。08年看过这套书,到现在印象寥寥:上册比下册更像余华,那个不让你失望的余华,尤其是文革的描述,长毛一家的死。下册最美好的印象就是李光头和瞎子聋子等人的错综复杂的表演,当时惊得我下巴掉在地上,感慨作者的牛逼哄哄,简直牛逼上了天。可能作者已开始就想写成魔幻主义小说,所以在上册第一段就模仿了《百年孤独》,不过也就第一段,最多到李光头看屁股。上册看来看去更像《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下册呢下册是下册,下册只是下册也可能下册像余华的下一部小说,只是不知道余华下部小说要写什么样的题材

娴熟的调笑

余华太有名了,以至于总是觉得不读一本他的书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好象都比这部出名,批评的人也少的多,可惜两本书没有一本我能坚持读完半本,连听有声书也听不下去。心想要是这本也看不下去那余华的书真不是我的茶了。没想到上下两本只花了两天就看完了,而且居然眼泪与鼻涕起飞。很奇怪的,好多人不喜欢《兄弟》。《兄弟》应该是部悲剧,但是是调笑着写出来的。 很多人说写的粗俗,也有很多人不习惯上下部强烈的转换。但我觉得这到刚好是余华聪明的地方。谁说悲剧就一定要主角整天都嚎天喊地哭哭啼啼的。我倒觉得在所有人都为角色们心痛的时候,他们却淡然处之甚至苦中作乐这样的表现手法更高明。所以上部我为宋凡平着迷,下部我为李光头着迷!

兄弟---人生如梦

幽默风趣的开头,精彩完整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纯朴真实的言语,却让我内心为之颤动继看完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之后,又被他的那平凡而不同凡响的言语所震动!过完全书,几次经历泪水在眼圈里打转,我由衷的佩服宋凡平--一个誓死信守承诺的丈夫,冒着生命危险逃出狱,只为兑现他给予李兰出院时接她的承诺;一个充满爱心的父亲,给予宋钢和李光头无尽的关爱;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惜时事造化弄人,打为地主派的他被只能默默的忍受这一切……宋钢,老实忠厚的他,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因为他是我兄弟”,然他过于老实甚是有些呆头呆脑,最后仍然是平平庸庸的结局,很是惋惜……李光头,可以说是小混混儿一个,自他因为林红而挥刀自宫(其实是在医院结扎的)后,便发誓要干出一番事业,从红红火火的福利厂厂长到全部资产赔光的上海探商,再到在县政府前面摆起垃圾回收站的一举成名,几经波折,他终于成为了全县的GDP,同时也暂时的拥有了林红,但是他从骨子里仍然是记得宋钢那个兄弟的,依然决定将林红让给他,但宋钢为了能让他们在一起而自尽的结局让人不免难以接受……小人物反映的一个社会的几经变迁,纵然这比拟着西方四百年的动荡,还是中国四十年的浓缩也罢,他们的一生命运天翻地覆,最终也是因果相应……我还是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得!

《兄弟》--谁动了我们的时代

我喜欢没有目的性的读书,不是为了成就自己的事业,也不是为了让自己知识渊博起来,甚至连陶冶情操都算不上,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理由,或许在遥远的将来会成为打发孤寂晚年的消遣,或者某项保持自己脑细胞活动的爱好,说不定可以因此多活几个年头,看看这个世界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大概有万分之一的几率可以像《兄弟》里的李光头那样,说不定最后也能坐上宇航飞船到太空去旅游一番。我喜欢读书但不喜欢买书,因为我觉得短时间内书只会看一遍,我性格里不喜欢同样的东西重复做很多次,如果买书必然要给他们安置个地方,家里也没什么空间再容纳他们,所以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看。虽然图书馆里有浩如烟海的图书,但排除我完全不感兴趣以及未发现的好书外,实在已经寥寥无几,每次在图书馆徘徊找书的时间越来越长,找到好书的几率却是越来越小了,所以很久没有看到本让人激动和欢呼的书了,大副本是看着也还不错但也没好到让自己兴奋的书,很高兴偶然的机会看到的余华的《兄弟》!读好书如遇人生知己,为书中的人物开心伤心失落惆怅愤怒抱怨幸福。余华在后记里说自己本来打算写部非常长非常浩瀚的小说,因为去了美国突然就没有那股冲动了,他觉得需要从窄处着笔才能写到大局,后来就写了这部《兄弟》,但本来计划写十万字结果写成了五十万字的长篇。我很赞同他的写作思想,很多书极尽所能要展现非常宏大的历史和时代,但通常都干瘪的不成样子大而无当,比如我们曾经背诵过的历史课本。反倒是那些从小处的作品,往往深刻地反衬了当时的时代。《兄弟》这部书着眼于李光头和宋刚两个小人物,即便李光头后来富甲一方,但仍然只是时代里的小人物,但却反衬出两个时代:充满狂热理念压抑本性的文革时代,思想解放物欲横流喧嚣浮华的开放时代,只用了几个典型的人物,只用了刘镇旮旯大的地方,就把两个时代交代的清清楚楚。这是多么极端和不同的两个时代,从狂热信仰到没有信仰,从重廉耻知品德到金钱决定一切,从清纯羞涩到寡廉鲜耻,从数代贫穷到一夜暴富,没错就是这样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时代,只用几十年的时间,只需要人的一辈子就可以都经历过,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两个时代呢?上部讲述他们小时候的事情,也就是文革前后那段的那个时代。李光头有个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的爸爸,在他掉进厕所淹死后,他的妈妈李兰嫁给了宋刚的爸爸宋凡平,曾经的羞辱和不堪在幸福的家庭生活中消退,就犹如李兰的中风头痛,可以去上海医治好,如果生活按照原本的轨迹进行下去,宋凡平可以用自己的男人的坚强和爱,给这个家庭可以看得到的幸福。但是时代改变了,昨天宋凡平还是挥舞红旗的人物,镇上人人尊重敬仰的先进者,转眼间就因为祖上身份问题被打倒,还要狠狠地踏上一脚。在这个时候,宋凡平仍然保持着乐观和勇气,他鼓励两个孩子甚至让他们也高兴起来了,他在承受自己命运不幸的时候,还想着李兰和孩子们,他在写信给李兰的时候强忍着屈辱和痛苦,还要不断安慰她好意瞒着她。最终李兰的出院让他无法再隐瞒,自己的痛苦可以承受,但如何面对亲爱的人也要承受这样的沉重呢?他从看守仓库偷跑出来去车站接李兰,却被狂暴的红卫兵打死,第一次昏死过去后听到检票的声音再次顽强地站起来,第二次昏死过去后听到汽车开动的声音,他再次顽强地站起来,倒下后却再也没无法站起来了。李兰在坚强地料理了宋凡平的后事,然后骄傲地自豪地不哭地面对现实和一切,他的爱让她坚强让她温暖。她临终的时候交代宋刚要照顾好李光头,因为她担心李光头会进监狱或者朝不保夕,但是后来的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她能够理解的范畴。宋凡平是上部里最闪亮的角色,他心胸宽广他乐观积极他敢于承担他坚韧强大,他是那个时代最理想的男子汉的代表。下部是将宋刚和李光头两个兄弟的故事,在风起云涌的文革浪潮吹过后,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很快发生了改变,改变的力度和速度简直是让人目瞪口呆。李光头没有像妈妈担心的那样衣食无着,反倒是重复发挥了经营的天赋,将县里的福利厂经营的风风火火,宋刚很像他的父亲宋凡平,老实诚恳实在忍让,两兄弟因为都爱上了镇上的美人林红分了家,从此开始过上了自己的生活。无论怎么样看,宋刚和林红都是幸福的一对。但这个时代已经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李光头开始了他的折腾,自己丢掉了福利厂的铁饭碗去上海创业失败,却意外地由捡破烂发家致富成了镇上有名的企业家,宋刚踏踏实实工作却最终丢掉了国企的铁饭碗,甚至都没有固定的工作养家。李光头的发家致富的经历就是上世纪先富起来一批人的缩影,这些人都是敢于冒险不甘平庸甚至有点游走在道德法律边缘,正是他们这批人带动了改革开放的浪潮,或者反过来因为改革开放才给了他们人生的机会,终归人是强不过时代的。李光头就像那个时代暴富的人一样,过着奢华的生活,玩弄了不知多少女人,报答了曾经帮助他的人,跟政府相互配合,刘镇的房屋被一排排拆掉重建成高楼大厦,刘镇人民的精神也被一排排拆掉。李光头举办的处美人大赛是这个浮华喧嚣时代的高潮,所有的虚荣贪婪嫉妒欲望都在这里集中地井喷和爆发,包括他终于把林红搞到了手背叛了自己的兄弟,而同时打工攒钱从外面归来的宋刚选择铁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却并不狠林红和李光头。林红成了红灯区的老板娘,李光头成了对失去所有生活意义的富翁,即便他去到了太空里,那里是否还能找到当年兄弟的情谊呢?是否还能找到值得自己珍惜的东西呢?他成了一无所有的富翁,就只剩下了钱的那个可怜的富翁。这部小说就像是历史时光机,用两个兄弟的命运解读了两个完全不同,却又紧密相连的时代。关于这两个时代究竟哪个好哪个坏的争论,到现在都没有停息。只是生活不可能像磁带那样倒回去重新来过,没有那个时代更好,也没有那个时代更坏。时代也会在进步中老去,就像林红的转变一样,从青涩害羞的少女,变成恋爱中甜蜜的姑娘,再到幸福温馨的家庭少妇,再到承受生活重负的家庭妇女,再到背叛丈夫疯狂追求欲望的情妇,再到失去丈夫内疚痛悔的寡妇,再到什么都无所谓的红灯区老板娘。如果你在几天时间里看到了这样的变化,你是不是也会目瞪口呆浑身发抖,因为你发现这实在是太可怕的事情了。我们生活的不是最好的时代,我们生活的也不是最坏的时代,这就是我们的时代!

已然遗忘

很好笑的开头。就像生活一样,我们难以预料。看似很好笑却亦有悲愁。我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知疲倦,只能深陷他们的世界。相比较来说,我还是喜欢兄弟的上半部。大约是几年前看的这本书,很细节的东西,我已然遗忘,但是读这本书所带给我的感觉忘不了。好书,就是我对它唯一的评价。

读 余华 兄弟

不到两个小时,大致翻完了这本书。初看时一惊,这个也能写,在现在这个社会?接着是熟悉的套路,不用想,结局已经似有若无的出来了。作者似乎想当一个警示书,劝诫书来写,可戏谑的口吻,略带玩世不恭的态度,让人感觉不到他的深度。主人公发达后疯狂的行为,只不过像顽童似的无所不为,又无可奈何,从而也说明了作者对时代,对人生的理解缺乏那点透彻劲。这就是代表中国当代最高水平的小说,说实话有点遗憾。中国小说没有西方那种思辨的传统,没有那种对人生的深刻思考。人物刻画也古代小说那么有力度,可能金瓶梅看多了,很难从那个高度下来, 一笑。突然想起 今天看报纸看到 王蒙 有说,现在是中国作家最好的时代。(待续)

《兄弟》描述变态者的书

上部是2006年看的,下部是近期用手机看的。应该说书写得一般,与时间相比不太值得。只是有两个感受。一是不要太把钱(时间、精力)当回事,尤其是在帮助人时,对于你来说可能付出的不是很多,对于别人来说就是全部,不要舍不得付出。二是要居安思危,生活不一定总是那么美好,也不总是一帆风顺,平静如水,要多考虑将来,多考虑危机,多学习本领,这样遇到难处才能度过难关。

我想就这么一直写到我看完它

它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每天晚上寝室熄灯后就打着小台灯,听着mp4,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仿佛置身于那个疯狂的年代。在现实面前,一切情感都是那么微不足道。庆幸我不再那个时代。一个人的书评,姑且专业的称其为书评,我只怕受之不起。就让我一个人在这里自言自语胡言乱语吧。2009-5-22

十年丢掉人性三十年丢掉道德

和ccav的那些结论不同。我们身边的那些,你了解的和不了解的,都被这本书写着了。每个镇,每个村,城市里的每个弄堂都有活生生的光头,作家,诗人,剪刀,铁匠这样的人。五十年我们经历了变化!我们从随时饿死的年代走到现在开着小车,不是因为什么人的领导,而是自己对生存的渴望!《兄弟》用了两个无父无母的孩子的坚强成长最后走向毁灭的经历写了一段中国民间的历史。这段历史揭示这个国度善良的国民怎么先失去自己的人性,又怎么失去了祖辈留下的道德。我坚信作者和鲁迅一样,把中国人写的如此丑陋,是在警示每个国人。中国人不饿了,该把失去的找回来了!

读兄弟

好友推荐的书,是看的电子版,口语化的叙述,将残酷的社会现实用诙谐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是本让我在哭的时候还能笑出声的小说,其实我真正感到难过不是宋凡平被捉后来被打死的那段,是宋凡平的爹,一个把所有房地产都充公的所谓地主,拖着车子,来收儿子的棺材,他对于儿子因为“是地主儿子”的身份被迫害致死满是愧疚,他甚至不敢进儿子的家,不敢见李兰............余华总是从一个小人物入手,还原整个社会现状,令人唏嘘

那个时代专属的悲剧——大悲淹没了小喜

我看到宋刚死的那段,眼泪哗哗地流。对于生活在安定社会的我,无法现象那种死法,残忍得那么直接。看到最后李光头和名义上的嫂子乱伦的时候,我心痛,为他们所有人。所有人都是悲惨的,但他们的人生又不是一片漆黑,偶尔穿插的幸福,给他们希望的同时,预示着下一段悲剧。社会大背景下的悲剧淹没了小家庭的小幸福,并最终给每个人一个苦涩的悲剧结局——那个时代专属的悲剧形式。黑色的年代,如同黄鼠狼的臭屁,即使刺猬缩成球,可臭气无孔不入,它弥散开并最终渗入肌肤,刺猬便逃无可逃。李光头从小因偷看美女屁*股掉粪坑,却利用所看所见骗吃骗喝。长大之后收废品发了家,几乎无耻地追求林红。可是林红与哥哥宋刚相爱,最后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了,可结果又怎样?爱情还是敌不过岁月与金钱,林红为了钱和小叔子上了床,而就在同时,自己的丈夫却行尸走肉地在他乡苟活。就这样,所有人悲剧地谢幕。整本书,我会一边耻笑李光头的无赖一边喜欢他的机灵,一边不屑于宋刚的过分清高一边同情他的无奈。在我眼里,只有父亲宋凡平是个完全正面的人物。他什么都没做错,可是偏偏他死的最惨。死亡来临的时候,他都没意识到。只不过是想去上海接回病妻李兰,去不成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车站被活活打死。可回忆的点太多,可悲叹的情节太复杂,回忆着回忆着,心就突突的痛。我虽是两年前看的这本书,可现在落笔写书评,断断续续的情节在脑子里清晰地如同放电影般,感触来得太汹涌以至于语无伦次……一本好书就是如此,在你脑子里的某一个角落烙下印记。一辈子的。

some thoughs and always lots lots questions

《兄弟》写得很好, 好像我经常用一个“好”字概括很多意义。 这本书分了两次发表,我就分两次读完,读下篇的时候哭了, 在宋钢卧轨的时候,在作家渲染他看到的天地间最后的一片美景。 不知道是绝望呢?还是真心地把最好的爱献出来,不期待对方的回报,只是一味地付出,统统给掉最幸福? 给完以后生命也失去了生存的意义了。 那一段在读的时候, 包括之前的十几年自行车轮上的来来回回, 口袋里的点点滴滴,还是之后的养家糊口的汗水和伤疼,都被感动着,非常非常幸福。 那种强大的爱的正念, 可以轻轻一扫的障目的尘埃。我们用小说家的那种笔调去看自己的人生,是否就能更清醒一点, 不执着于虚浮的追求呢? 男欢女爱,什么是最强大的爱念?在小说里,可以用短短的一天去读掉别人的一生。自己的, 偶尔私心一重,希望我们快老,那么, 你就是我的了,我也是你的了。 兄弟的情谊, 不去说了, 男人间的豁达的爱,在真正的男人之间。人,源来就复杂,滤去尘垢,还是带着清新的光彩。

撼动

每一次看到里面有文革描写的 简直是对心灵的人性认识的一种考验 上部里面看到宋凡平被打死的那一段 哭的呗 简直觉得现实世界怎么会发生这种无理由群体性活生生把人打死的事情 最后结果就是上午看完书 直到下午眼睛还是有点疼 声音有点哑 宋凡平是个有担当有魅力的男人 无论是对妻子还是两个儿子 也难怪会有陶青偷偷说敬重他下部给人的感觉就是无限唏嘘了 ,林红作为贯穿始终的人物,我感觉还是代表了一种欲望。下部不知道如何评论,其实说起来便是性格决定命运,宋刚的倔强,林红顾虑男人的面子,李光头真实的赤裸无论如何,这本书值得一读

不是兄弟的兄弟

兄弟是什么?我困惑了。中国的那种现状造就了一大批先河,但同时也毁灭了很多知识分子。他们平穷过,但理想永不消失,在艰难困苦中奔向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这个理想不一定就是有什么大的学术成就,不是要名利多收,只是为了心中那单纯的美好生活。不欺名盗世,不偷抢拐卖,只凭自己的眼光和魄力。但,两兄弟的结局就是那么大的差距,在思索为什么。

有兄弟的日子

在办公室的格子间,每天看到太阳象一只沉入到杯水里的鸡蛋黄,在玻璃窗外落到高楼森林后面去。暗下去的窗子中有一个人影叠在灯火辉煌的夜景里,象落日那样叹息一声,准备下班回家。“五一”前的最后一晚,兴奋的同事们陆续离开,揣着各种车票准备去名山大川挥霍七天长假!我发短信给他“烧几个菜,喝酒”上楼的时候买了一瓶米酒一瓶红高粱。回来的正见他挥汗如雨的在厨房里操作,不一会儿七八个菜就堆满了茶几,也是不一会儿,我们开始推杯换盏,后来并排站在阳台上,看对面碉堡一样的灰色居民楼,一排排的窗户象一个个的画框,里面装着不同的故事,被黑夜衬托的五颜六色,碉堡楼上灰暗的天空浮云掠过。我们举起手中绿色的啤酒瓶碰一下,喝一口,透过瓶体看变了形的景物。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我迷迷糊糊的的说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把手里的啤酒倒了一点在花盆里!他笑我在做什么,这时候听见他那边轻脆的一响,随后他把酒瓶伸过来给我看,瓶口缺了一大快,他说他给咬掉了,我也把手里的瓶口放进嘴里,咬了半天,觉得他是在吹牛,就象小时候无数次在上下学的路上吹的那样,可他的瓶子的确缺了一块,他没告诉我为什么去咬瓶子,突然伸出手来一拳砸到了立着的床板上。我也砸了过去。半夜我被冷风吹起来,到卫生间里吐,地下已经是一片琅籍,心里骂着:“这臭小子”头立刻沉重的垂到马桶上,一堆暗红色的东西倾泻而出。这样往返了几次,最后不知怎么摔倒在了门边,昏沉沉的被惊起的他驾到了床上躺下,我换着各种姿势睡。他说:“这种感觉我很熟悉”晚上吃了一些东西,体力也恢复了一些。开始躺在床上看这部早就热卖的书《兄弟》,整整一夜,我换了仰卧躺趴各种姿势,在我睡了一年多的床上看到凌晨五点,看完了一个血淋淋的上部。看到宋凡平和林兰都死去了,看到一个疯狂的时代结束另一个疯狂的时代即将到来,看到宋钢他们兄弟二人从此要相依为命,看到改革春风吹满地。当看到宋凡平被六个红袖章打倒在地,他还要买票去见林兰时,我的眼睛里一阵迷蒙。一根根木棍插到宋凡平的身体里。我佩服死了这个叫余华的狠心作者,仿佛他就是那些红袖章里的一个,用的是笔杆不是木棍。血淋淋的刺激我们看见那些血雨腥风的场面,猛然间脑海里闪过一句话:“中国人的历史是一部血染的历史。”没有哪个民族能创造出这么多极端来,最聪明的同时最愚昧,最善良的同时最残忍。看到余拔牙收藏着好牙等待某一天革命突然再次到来好用的时候,想起了《鬼子来了》里的一段情节,每换一个政权的时候说书艺人就换一套说词。今天歌颂国民党,明天就改歌颂日本人了。就是这些随机应变麻木不仁的混世之人都生存了下来。余拔牙最后居然发了横财整日去海外参加游行。而那些纯粹的人,激情燃烧的人,善良的人都惨死了。无论是谁,看到孙伟的父亲亲手将一根两寸长的铁丁砸进脑门里,都会震撼,什么十年浩劫,什么党政错误.....对于命如草贱的个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灭顶之灾。我相信一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叙述的在荒诞,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这些事,人的命运就这样在时代的波涛里上下沉浮!早晨睡了三个小时,继续看。下半部从一个月十八元工资起,一直到李光头功成名就宋钢惨死。这中间有一个叫林红的女人起着重要作用。而这个女人的变化也是惊涛骇浪,前后判若两人。本能压抑的时代她圣洁完美,物欲横流的时代,她是彻底沉沦,最后居然开起了妓院。女人变起来更加彻底,可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她呢?不过她是一个美女,美女理应成为书中的女主角,美女也理应左右着男人们的命运。李光头这个形象实在是太传神了,时势造就的英雄。那一套土匪黑帮的做派终于在一个处女都变成了商品并且造假无数的时代里大展鸿图如鱼得水。最后他自己的总结更概括了他雄壮的一生:“在精神上永远是一块骨头。”荒诞的情节里,每一个人物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着时代的变迁,背景不断的变换,人物进进出出,纷乱繁忙。下半部就象商店里的电视专柜,不同的屏幕放着不同的节目,但是都那么鲜艳,推销着自己的品牌。中午一起去一个湘菜馆里吃饭,一边吃一边看电视里放的超级女生海选,哈哈笑了一阵,觉得自己体力基本上恢复了,回去特意在楼门口坐了一会儿,看看青草和天空,手臂被阳光照着,可惜太阳不毒,心想,只能在屋子里越闷越白了。从里屋的沙发挪到了阳台,最后在阳台上终于把这部《兄弟》读完,宋钢自杀,他选择的方式让我想起了诗人“海子”那么惨烈的方式。忠厚善良的宋钢在自杀的时候都怕浪费而将眼镜拿掉。这个举动能让所有从物质匮乏的年代走过的人产生共鸣。那个狂热的年代,人民的财产是大于人命的。从一个精神狂热的时代在到一个物质狂热的时代。正象作者后记里说的那样“一个欧洲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所有的人都在纵欲,从此不允许有纯粹的品质,人性就这样象鱼一样被打捞上来赤裸裸的凉成干。即便是宋钢那样老实的人也被逼成一个骗子。这时候人之间的感情就象一块抹布,被扔来扔去,擦脏东西用。叫喊着不会恋爱的李光头亲手毁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书里最让人感到痛快的一句话就是“天翻地覆慷而慨了,我们仍然是兄弟”

正在阅读中

很早以前就想读余华的小说只因为一个很要好的同学说他是愤青现在读余华,挑了这本《兄弟》其实读之前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以前也读过关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章。早已对那个年代的人冷漠残忍狂热暴烈地性情感到震惊今次读余华的文字,还是没有办法地流下了眼泪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笑着的,为李光头,也是心酸的,为李光头的妈可是生活就是充满了变数,本来以为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却碰上了年代的豺狼虎豹所以当那个强大坚强是条汉子的爸爸宋凡平被那十一个畜生残忍地打死后,我真的再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我庆幸我不是生在那个野蛮的年代可是,我却还是能感受到那种痛批斗,游行,打砸抢,烧杀抢掠历史上总是有很多惊人的巧合而我们有时候却还是会忘记历史,而犯以前犯过的错

情节

第一章我们刘镇的超级巨富李光头异想天开,打算花上两千万美元的买路钱,搭乘俄罗斯联盟号飞船上太空去游览一番。李光头坐在他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想象自己在太空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心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他曾经有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叫宋钢,这个比他大一岁、比他高出一头,忠厚倔强的宋钢三年前死了,变成了一堆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木盒子里。李光头想到装着宋钢的小小骨灰盒就会感慨万千,心想一棵小树烧出来的灰也比宋钢的骨灰多。李光头母亲在世的时候,总喜欢对李光头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她这话指的是宋钢,她说宋钢忠诚善良,说宋钢和他父亲一模一样,说这父子俩就像是一根藤上结出来的两个瓜。她说到李光头的时候就不说这样的话了,就会连连摇头,她说李光头和他父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是两条道上的人。直到李光头十四岁那一年,在一个公共厕所里偷看五个女人的屁股时被人当场抓获,他母亲才彻底改变了看法,她终于知道了李光头和他父亲其实也是一根藤上结出来的两个瓜。李光头清楚地记得他母亲当时惊恐地躲开眼睛,悲哀地背过身去,抹着眼泪喃喃地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啊。”李光头没有见过他的亲生父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天,他的父亲臭气熏天地离开了人世。母亲说他父亲是淹死的。李光头问是怎么淹死的:是在小河里淹死的,还是在池塘里淹死的,或者是在井里淹死的?他的母亲一声不吭。后来李光头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被生擒活捉,用现在的时髦说法是闹出了绯闻,李光头在厕所里的绯闻曝光以后,他在我们刘镇臭名昭著以后,才知道自己和父亲真是一根藤上结出来的两个臭瓜。他的那个生父亲爹就是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时,不慎掉进粪池里淹死了。我们刘镇的男女老少乐开了怀笑开了颜,张口闭口都要说上一句:有其父必有其子。只要是棵树,上面肯定挂着树叶;只要是个刘镇的人,这人的嘴边就会挂着那句口头禅。连吃奶的婴儿呀呀学语时,也学起了这句拗口的文言文。人们对着李光头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掩嘴而笑,李光头却是一脸无辜的表情,若无其事地走在大街小巷。他心里嘿嘿笑个不停,那个时候他快十五岁了,他已经知道了男人是个什么东西。现在满世界都是女人的光屁股晃来晃去,在电视里和电影里,在VCD和DVD里,在广告上和画报上,在写字用的圆珠笔上,在点烟用的打火机上……什么样的屁股都有,进口屁股国产屁股,白的黄的黑的还有棕色的,大的小的胖的瘦的,光滑的粗糙的,幼的老的假的真的,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现在女人的光屁股不值钱了,揉一揉眼睛就会看到,打一个喷嚏就会撞上,走路拐个弯就会踩着。在过去可不是这样,在过去那是金不换银不换珠宝也不换的宝贝,在过去只能到厕所里去偷看,所以就有了像李光头这样当场被抓获的小流氓,有了像李光头父亲那样当场丢了性命的大流氓。那时候的公共厕所和现在的不一样,现在的公共厕所里就是用潜望镜也看不见女人的屁股了。那时候的公共厕所男女中间只是隔了一堵薄薄的墙,下面是空荡荡的男女共有的粪池,墙那边女人拉屎撒尿的声音是真真切切,把你撩拨的心驰神往,你就将头插了进去,那本来应该是你的屁股坐进去的地方,你欲火熊熊就把头插了进去,你的双手紧紧抓住木条,你的双腿和肚子紧紧夹住挡板,恶臭熏得你眼泪直流,粪蛆在你的四周胡乱爬动,你也毫不在乎,你的动作就像是游泳选手比赛时准备跳水的模样,你的头和身体插得越深,你看到的屁股面积也就越大。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五个屁股,一个小屁股,一个胖屁股,两个瘦屁股和一个不瘦不胖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成一行,就像是挂在肉铺里的五块猪肉。那个胖屁股像是新鲜的猪肉,两个瘦屁股像是腌过的咸肉,那个小屁股不值一提,李光头喜欢的是那个不瘦不胖的屁股,就在他眼睛的正前方,五个屁股里它最圆,圆的就像是卷起来一样,绷紧的皮肤让他看见了上面微微突出的尾骨。他心里砰砰乱跳,他想看一看尾骨另一端的阴毛,想看一看阴毛是从什么样的地方生长出来的,他的身体继续探下去,他的头继续钻下去,就在他快要看到女人的阴毛时,他被生擒活捉了。有一个名叫赵胜利的人这时恰好跑进了厕所,他是我们刘镇的两大才子之一,他看到有个人的脑袋和上身插了下去,立刻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一把抓住了李光头后背的衣服,像是拔萝卜似的一把将李光头拔了上来。当时的赵胜利二十多岁,已经在我们县文化馆的油印杂志上发表了一首四行小诗,为此他拥有了一个名人的绰号——赵诗人。赵诗人在厕所里捉拿了李光头以后,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把十四岁的李光头提到了厕所外面,滔滔不绝地训斥起了李光头,他在训斥的时候仍然是满嘴的诗情画意:“田野里的油菜花金黄一片,你不去看;小河里的鱼儿在水中戏耍,你不去看;天空蔚蓝浮云洁白多么美丽,你不抬头去看;厕所里臭气冲天,你偏偏要低头塞进去看……“赵诗人在厕所外面大声说着,过了有十多分钟了,女厕所里还是没有动静,赵诗人急了,跑到女厕所的门外大声喊叫,让里面的五个屁股快快出来,他忘记了自己是个文雅的诗人,他粗俗地对着里面的她们喊叫:“你们别拉屎撒尿啦,你们的屁股被人看了又看,你们还一点都不知道,你们快出来吧。”那五个屁股的主人终于冲锋似的跑了出来,怒气冲冲,咬牙切齿,尖声喊叫,哭哭啼啼。哭哭啼啼的就是那个在李光头眼中不值一提的小屁股,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双手捂着脸,哭得全身发抖,好像她刚才不是被李光头偷看,而是被李光头强暴了。李光头被赵诗人揪着站在那里,看着哭哭啼啼的小屁股,心想你哭什么,你一个没发育的小屁股有什么好哭的,我他妈的是没办法才顺便看了你小屁股一眼。一个十七岁的漂亮姑娘是最后出来的,她羞红了脸,匆匆看了李光头一眼,就匆匆地转身离去。赵诗人在后面使劲地叫她,要她别走,要她回来;要她别不好意思,要她快来伸张正义。她头也不回,越走越快。李光头看着她走去时屁股的扭动,就知道那个圆得卷起来的屁股是属于她的。圆得卷起来的屁股走远以后,哭哭啼啼的小屁股也走了,一个瘦屁股对着李光头破口大骂,喷了他一脸的唾沫,接着她伸手抹了抹自己的嘴也走了。李光头看着她走去,她的屁股瘦得穿上裤子以后就看不见了。剩下的三个人押着李光头走向了派出所,眉飞色舞的赵诗人和一个新鲜肉般的胖屁股,还有一个咸肉般的瘦屁股。他们押着李光头走在我们这个不到五万人的小城里,走在半路上的时候,我们刘镇的另外一大才子刘成功也加入了进去。这个刘成功也是二十多岁,也在我们县文化馆出版的油印杂志上发表过作品,他发表的是一篇小说,密密麻麻地占了两页纸,比起赵诗人发表在夹缝里的四行小诗来,刘成功的两页小说气派多了,刘成功也有一个名人的绰号——刘作家。刘作家在绰号上面没有输给赵诗人,其它地方自然也不能输给他。刘作家手里提着个空米袋,本来是要上米店去买米的,看到赵诗人活捉了偷看女人屁股的李光头,正在耀武扬威地走来,刘作家心想不能让赵诗人独领风骚,这种出风头的事自己也得有一份。刘作家大声嚷嚷着走上前去,一副雪中送炭的模样,他冲着赵诗人叫道:“我来帮你啦!”赵诗人和刘作家是亲密的笔杆子朋友,刘作家曾经寻遍世上的好词赞美过赵诗人的四行小诗,赵诗人投桃报李,用了更多的好词赞美了刘作家的两页小说。赵诗人本来是在后面揪着李光头,现在刘作家嚷嚷着走上前来,赵诗人就往左边挪过去了,右边的位置让给了刘作家。于是我们刘镇的两大才子聚集到了一起,一左一右共同揪着李光头的衣领,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游街。他们口口声声要送他去派出所,附近就有一个派出所,他们偏偏不送他去,他们绕着路去更远的派出所,不走小巷专走大街,他们要让自己出尽风头。他们一边押着李光头游街,一边又羡慕起他来了,他们对李光头说:“你看看,你看看,两大才子押着你,你小子真是福运通天啊……”赵诗人意犹未尽地补充道:“这好比是李白和杜甫押着你……”刘作家觉得赵诗人的比喻不妥当,李白和杜甫都是诗人,而他刘作家是写小说的,所以他纠正道:“应该是李白和曹雪芹押着你……”李光头被他们押着游街时还在东张西望,一脸满不在乎的表情,听到我们刘镇的两大才子自喻为李白和曹雪芹,李光头忍不住嘿嘿地笑,他说:“连我都知道,李白是唐朝的,曹雪芹是清朝的,唐朝的人怎么和清朝的人碰到一起?”沿街看热闹的群众哄堂大笑,他们说李光头说得对,说刘镇的两大才子文学造诣是高,可是历史知识还不如这个偷看女人屁股的坏小子。说得两大才子面红耳赤,赵诗人伸直了脖子说:“不过是个比喻嘛……”“换个比喻也行,”刘作家说,“怎么说也是一个诗人和一个作家押着你,好比是郭沫若和鲁迅押着你。”群众说这次的比喻说对了,李光头也点起了头,他说:“这还差不多。”赵诗人和刘作家不敢再说文学方面的话了,他们揪着李光头的衣领,威风凛凛地控诉着李光头的流氓行径,威风凛凛地向前走去。李光头一路上看到了很多很多的人,有些人他认识,有些人他不认识,他们“嘿嘿”“呵呵”“哈哈”地笑了又笑。押着他的赵诗人和刘作家一边走着, 一边不厌其烦地向着街上的人解说,他们比现在电视里的主持人还要敬业,那两个被李光头偷看过屁股的女人就像是电视里的特邀嘉宾,她们和赵诗人刘作家一唱一和,她们脸上的表情一会儿气愤,一会儿委屈,一会儿气愤委屈混杂了。走着走着,那个胖屁股突然尖叫了起来,她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发现了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呜咽起来,她高声对她的丈夫说:“我的屁股被他看见啦,除了屁股,不知道他还看见了些什么,你抽他呀!”所有的人都笑着去看她的丈夫,她的丈夫红着脸皱着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时候赵诗人和刘作家不让李光头往前走了,他们揪着李光头的衣服,把他押送到了那个倒霉的丈夫面前,就像是把肉骨头押送进狗嘴里一样。胖屁股的女人继续在呜咽,继续高声叫着要她的丈夫揍李光头,她说:“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个小流氓偷看了,这世上见过我屁股就有两个人啦,我可怎么办呀?你快抽他呀!抽他脸上的眼睛!你为什么站着不动,你不觉得丢脸吗?”围观的人哄堂大笑,连李光头也嘿嘿地笑了,他心想让这个男人丢脸的不是我李光头,是这个胖屁股的女人。胖屁股女人这时对她的丈夫尖叫起来:“你看看,他还在笑呢,他捡了便宜啦,他高兴呢,你快抽他呀!你吃亏了还不抽他?”那个铁青着脸的男人是我们刘镇有名的童铁匠,李光头童年的时候经常去他的铁匠铺子,去看他打铁时火星飞扬的美景。现在童铁匠气得脸比铁还要青了,他扬起了他打铁用的大手掌,打铁似的“啪”地一声揍在李光头的脸上,让他一头栽倒在地,让他当场掉了两颗牙,让他眼睛里火星飞溅,让他半个脸呼呼地肿了起来,让他耳朵里的响声嗡嗡地叫了一百八十天。这一巴掌让李光头觉得自己损失惨重,他发誓以后再遇上铁匠老婆的屁股时,就是倒贴给他金子银子,他也紧闭眼睛死活不看了。李光头挨了揍以后满脸青肿流着鼻血,赵诗人和刘作家继续押着他游街。他们在刘镇的大街上走了一圈又一圈,他们三次走过了那个派出所,派出所里的民警三次都站到大门口来看热闹了,赵诗人和刘作家还是不把李光头押送进去。赵诗人、刘作家,一胖一瘦两个屁股押着李光头走呀走呀,走个没完没了。走得那个新鲜肉般的胖屁股都没兴致了,走得那个咸肉般的瘦屁股也不愿走了,两个屁股受害者回家以后,赵诗人和刘作家押着李光头在城里又走了一圈,直到他们自己走得腰酸腿疼,说得口干舌燥,才把李光头送进了派出所。派出所里五个民警一拥而上,围着李光头审问起来。他们先把那五个女人的名字弄清楚了,随后一个名字一个屁股地审问过来,除了那个小屁股他们没有审问,其他四个屁股他们都审问了。他们一点都不像是在审问,倒像是在向李光头打听,当李光头开始交待如何偷看林红的屁股,就是那个不胖不瘦圆得卷起来的屁股时,这五个民警就像是在听鬼故事,满脸的紧张神情。这个圆屁股的姑娘,这个名叫林红的姑娘是我们刘镇出了名的美人,派出所的五个民警平日里在大街上隔着裤子打量过她的漂亮屁股。这城里隔着裤子看过她屁股的男人多着呢,脱下了裤子以后的真肉屁股,就只有李光头一个人见过。这五个民警拿住了李光头后自然是机不可失,他们问了又问,当李光头说到林红紧绷的皮肤和微微突起的尾巴骨时,五个民警的十只眼睛突然像通电的灯泡似的亮闪闪了。李光头紧接着说没再看到什么时,这十只灯泡般的眼睛立刻像断了电一样暗了下来,他们满脸的失望和满脸的不高兴,他们拍着桌子对李光头吼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想一想,还看到什么啦?”李光头胆战心惊地交待起了自己如何让身体更往下去一点,如何想去看一看林红的阴毛和长阴毛的地方是什么模样。李光头因为胆战心惊,所以悄声说着,他们听着听着竟然憋住了呼吸。李光头似乎又在说鬼故事了,可是鬼快要出现时故事又没了。李光头告诉他们,就在他马上要看到林红的阴毛时,那个赵诗人一把将他提了上去,结果什么都没看见。李光头万分可惜地说:“就差那么一点点……”李光头说完以后,这五个民警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仍然眼睛发直地看着他,看了一会发现他的嘴巴不动了,他们才知道又是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他们脸上的表情稀奇古怪,好像是五个饿鬼眼睁睁地看着煮熟的鸭子飞走了。有一个民警忍不住埋怨起了赵诗人,他说:“这姓赵的不好好地呆在家里写诗歌,去厕所干什么?”派出所里的民警觉得从李光头嘴里挖不出什么东西来了,就让李光头的母亲来把他领回去。李光头告诉他们,他母亲的名字叫李兰,在丝厂工作。一个民警就走出派出所的大门,站在大街上喊叫起来,问那些来来往往的人,有没有认识李兰的,就是那个在丝厂上班的李兰。这个民警在那里喊了五、六分钟,终于碰上一个要去丝厂的人,他问民警:找李兰什么事?民警说:“让她来派出所,把她的流氓儿子领回去。”李光头如同失物等待招领似的,在派出所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他坐在派出所的长凳上,看着阳光从大门口照射进来,刚开始像门板那么大的光亮铺在水泥地上,接下去水泥地上亮闪闪的阳光越来越窄,变成了竹竿一样,然后在眼前一晃什么都没了。李光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名人,路过派出所的人都顺便进来看他一眼,男男女女,嘻嘻哈哈,来看看这个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的人是个什么模样。没有人进来看他的时候,就会有一、两个仍不死心的民警走过来拍着桌子,厉声对他说:“好好想想,还有什么没有交待。”李光头的母亲直到天黑以后才出现在派出所的大门口,她没有在下午的时候来,她害怕在大街上被人指指点点。十五年前李光头的生父已经让她感到无比耻辱,现在李光头火上浇油让她更加耻辱了。她等到天黑以后,才裹上头巾戴上口罩悄悄来到了派出所。她走进大门时看了儿子一眼,随即惊慌地将眼睛移开去。她胆怯地站在民警的面前,声音抖动着告诉民警她是谁。那个本来应该下班回家的民警对着李光头的母亲大发脾气,说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他妈的已经是晚上八点啦,他说他还没吃饭呢,他本来晚上要去看电影的,他是在售票窗口的人群里又挤又推又踢又骂才买到这张电影票的,现在还看个屁,现在就是坐飞机去电影院也只能看到银幕上“再见”这两个字了。李光头的母亲可怜巴巴站在民警的面前,民警骂一句,她点一次头,最后民警说:“别他妈的点头啦,快走吧,老子要关门了。”李光头跟着母亲走到了大街上,他母亲低着头静悄悄地走在远离路灯的地方,他跟在她的身后,大模大样地甩着双手,满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在厕所里偷看的不是他,是他母亲似的。回到了家中,李光头的母亲一声不吭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以后里面再也没有声音了。到了深夜,李光头在睡梦里迷迷糊糊地感到她来到了床前,像往常一样替他盖好踢掉的被子。李兰几天没有和儿子说话,然后在一个下雨的晚上眼泪汪汪地说了一句──有其父必有其子。她坐在昏暗的灯光后面,用昏暗的声音告诉李光头,当初他的生父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淹死后,她觉得无脸见人,曾想上吊自尽,是因为他在襁褓里的哭声才让她活了下来。她说早知道他也会这样,真不如当初死了更干净。

人性 天命 时代

这本分为上下两部,其中上部让我很不爽,不是作者文笔的问题,而是其内容,又是文革,这可恶的文革,落后的六七十年代,冷漠的人们。文章是以十四岁的主人公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的,其中包括小镇美人林红的屁股,后老他利用这个只有他知道的”优势“从其他男人中换来几十碗三鲜面,这个情节让我发笑,那时的人啊,有这么让人蛋疼吗?也许那就是那个时代的情况了吧!小说中最可怜的人就是宋凡平了,看了看豆瓣上的评论,有许多是说宋凡平的:一辈子有这么一个男人在身边,那就幸福了。宋的憨厚、善良、对李兰的爱、对两个儿子的疼,都让人心动,文中唯一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物。上部是悲惨的,他的惨跟《活着》中的惨不一样,《活着》的惨是命惨,没有太多的人为因素,而是人物的命所致。而《兄弟》则赤裸裸的昭示了人性的丑恶,文中正面人物的惨全是另一部分人造成的,那么可恨!那么凶残!人性的丑恶、阴暗、凶残就这样展现在我面前,让我咬牙切齿!小说中的情节让我揪心!宋凡平、李兰、李光头、宋刚、林红、童铁匠、余拔牙、苏妈、什么诗人、什么作家、什么冰棍,哎~这难道就是那个时代?

哪里有星空?

余华的书,总是给人凄凉萧瑟的印象。也许余华自己就是个悲观的人? 还是他看得太透彻,活得太清楚? 看过他的这一本,活着,还有许三观卖血记。每本看完都会头疼加压抑很久。可是我更喜欢王尔德的话,“我们都在下水道里,但是仍有人仰望星空...”或者,余华也是个举头望星空之人?

因为眼泪

现在看到掉眼泪的书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了,所以力荐。妈妈说,在我小时候为了缓解我和哥哥的冲突战,总是要讲“妹妹找哥泪花流”的故事,故事的原版就是电影《小花》,那时我总会哭着说:不要讲了不要讲了……但架还是照打,尽管明知打不过。看到宋钢饿得不行了,还是忍住没把给李光头带的大白兔奶糖吃掉;看到李光头天不亮就到店门口等着给宋钢配钥匙……真得不能不为兄弟情深而掉泪,亲兄弟也难有这份感情的!即使为了女人翻脸,也翻天覆地慨而慷了还是兄弟,就是生离死别了还是兄弟。刘镇象个缩影。在描写李光头看到林红PP后,换得56碗三鲜面那段,把男人扫了个遍。无论是之前的疯狂还是之后的疯狂,都是一样的疯狂。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rother

它通过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展示了个人命运与权力意志之间不可抗衡的灾难性景象也凸显了人性之爱与活着之间的坚实关系它从特定的历史苦难中发现爱的宽广 无私 与无畏

无缘兄弟

很惭愧,我把兄弟读了两个月,因为从九月份开学到现在一直都忙,每次都要等到上一些无聊的课才偷偷拿着看…可我坚持把兄弟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感想还是很多。余华的锋利的笔触雕刻着某些很深刻的东西,印象最深的是他某些东西反复强调像鬼魂那样缠着你让你就这样记住了,从五个屁股说起,大大小小的王八蛋,从小到大的扫堂腿,赵诗人,刘作家,余拔牙,关剪刀,张裁缝,周游变成周不游,苏周又变成周苏这些名字。李光头和宋钢,因为一个组合的家庭,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变成兄弟,他们的父母如此相爱,他们也如此相爱,因为一个女人反目,林红把屁股给了李光头,把20年的青春给了与她相爱的宋钢,到最后还是跟李光头睡了三个月,剩下的给了她的红灯生意。李光头从穷光蛋变成大富翁,伴随李光头的是连续不断的滑稽的笑料,有时让人很气,也有时让人发笑,他的自封,他的处美人大赛,他的“性能”等等实在。。。宋钢曾经也算是个小说家吧,后来他沦落到成为带欺骗性质的丰胸壮阳“保健品”sales,最后他选择了海子和安娜卡列尼娜的死亡,把身子分成两半,我想一半是李光头的,一半是林红的吧,宋钢把自己的一身(生)给了他们,他们合起来也是宋钢大半生的幸福了,李光头给了林红是性吧,林红给了李光头什么?林红的身份也在变,不断地变。宋钢和李光头,曾经流着口水期待大白兔,一起吃三鲜面,一起努力的感觉实在很好,天翻地覆了,他们还是兄弟,到最后宋钢说生离死别了,他们还是兄弟。情节经久而且复杂,跨越了两个时代,却始终围绕着两兄弟,余华的暴力写作算是读到了,而且读得很恶心,包含着他后来的转型温情吗?没多少印象,那些跨越两个时代的更深刻的思想留给大家说吧,我得睡觉了。

荒诞的真实,真实的荒诞

荒诞的真实,真实的荒诞。余华,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总是那样生动,又是那样残酷。读余华的小说,让人经常忍不住发笑,可笑过之后让人想落泪。余华的文字,把生活的苦变成乐,乐了之后却回味更苦。在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上,还有什么不能发生?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现实种种,挑战的不仅是道德、是法律,挑战的还有人们的想象力。因此,现实比小说更真实,现实比小说更荒诞!

兄弟在时代中漂浮

余华通过李光头和宋钢俩兄弟带着我们在文革和改革的时代中走了一遭,他们的命运显得如此渺小,如同时代的一对玩偶。他们的父亲宋凡平是文革一段的代表人物,他在桥上带着两个儿子摇曳着血红的红旗高声呐喊,他的形象没有深入人心,只在两个儿子的心目中留下了此生最光辉的形象。无情的时代不会将这个闪耀的男人遗落。无论在面对儿子和妻子时,他是多么坚强,多么血性,多么高大,处在一个激荡的社会,他都将如同蚂蚁一般柔弱。在汽车站被四个看守人活活打死,时代的代言人是用何等残忍的手段宣布了他抗争命运的后果。而死亡仍不是最残忍的,只有看到宋凡平被木棍生生插入身体时,我们才能感知到时代是如何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残忍。无论如何,人们终究难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和善良对抗这个不断前行的时代。李光头是改革的受益者,他在这幸福的时代迎来了自我的辉煌,这时候他恐怕早已不能回忆起继父宋凡平是如何离开的。而兄弟宋刚的命运,和李光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没有人知道到底兄弟俩哪个更幸福。作者没有轻率地做出评判,这个权力属于每一个读者。或许李光头可以凭借着胆量、交际能力赢得金钱,赢得全镇人的热捧,但他无论如何都没能猎取全镇最漂亮的姑娘林红的芳心;倒是宋刚这样勤恳老实忠厚的人,作为那个时代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和林红踏入了婚姻的殿堂。金钱在那个年代的力量还是渺小的。兄弟之所以能够成为兄弟,是因为他们光辉的父亲勇敢地接纳了母亲才得以实现的,也正是母亲临终的遗言,让宋钢对李光头一再照顾谦让。兄弟俩之间情真意切,感人至深,但我们明白任何人都无法与小说不变的主题抗争——没有人能够改变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林红的选择宣布李光头可以赢得金钱,但宋刚才是爱情的赢者。我们也知道,宋凡平、李光头、宋钢的故事将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上演。更多好书推荐,更多精彩书评。请访问:http://haoshu.blogbus.com/


 兄弟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