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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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6
ISBN:9787802252981
作者:[美] 迈克尔·康奈利
页数:488页

章节摘录

  博斯沿穆赫兰道朝卡浑加山口驶去,逐渐听到了音乐声。弦乐中不时夹杂喇叭的演奏声,断断续续地飘来,回响在夏日干燥的褐色群山间,而从好莱坞高速公路上传来的汽车的噪音使得音乐声更加模糊难辨。他什么也听不出来,只知道自己正驶向发出音乐的地方。  看到一条碎石铺成的岔道边上停着的车时,他放慢了速度。那是两辆刑侦车与一辆巡逻车。博斯把他的雪佛兰随想曲停在它们后面,下了车。这里只有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官,他斜靠在巡逻车的挡泥板上。黄色的警示带——这种东西在洛杉矶用起来是以英里计的——一头拴在巡逻车的后视镜上,另一头拴在竖立在碎石路对面的告示牌上。告示牌白底黑字,已被涂抹得几乎难以辨识:  洛杉矶消防局  山区火灾多发路段  闲人免进——严禁吸烟!  这名巡警体格魁梧,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一头金发又短又硬。他看到博斯走上前来,就直起了身子。除了他的个头,博斯首先注意到的是警棍。它挂在腰带上的一个圆环里,用于打人的那端已经受损,上面的黑色丙烯漆被磨掉了,露出下面的铝。这样身经百战的警棍佩带在那些神气十足的街头斗士身上,作为警告标志,显得特别醒目。毫无疑问,这个巡警是个火爆脾气。他胸袋上方的身份牌标明他名叫鲍尔斯。他俯视着博斯,虽然现在早已是薄暮时分,但他还戴着雷朋太阳镜,满天橙色的火一般的云彩映照在镜片上。这样的晚霞让博斯回想起前几年大地震时烈焰腾空的场面。  “哈里·博斯,”鲍尔斯有些吃惊地说,“你什么时候回重案组的?”  博斯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先看了他一会儿。他不认识鲍尔斯,不过这没关系。很可能好莱坞辖区的所有警员都已知道博斯的事迹了。  “刚回来。”博斯回道。  他没上前与鲍尔斯握手。在犯罪现场通常不会随便握手。  “复职后的第一件案子,是吧?”  博斯拿出一根烟点燃。这直接违反警局的纪律,可是他才不管呢。  “差不多吧。”他换了一个话题,“谁在里面?”  “埃德加和从太平洋辖区来的新同事,他的黑人姐妹。”  “赖德?”  “管她叫什么。”  博斯没有就此与他深谈下去。这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不屑的口吻使博斯看穿了他的内心。他才不在乎凯兹明·赖德是不是能力超群,是不是个一流的警探,即使博斯告诉他,对鲍尔斯来说也毫无意义。鲍尔斯很可能认为,他之所以仍然穿一身蓝制服而不是佩戴一枚金色的警探警徽,唯一原因就是:他是一个男性白人,却生活在一个女性与少数民族得到任用与提拔的时代。这种痛处最好别去碰它。  博斯没搭腔,鲍尔斯显然把它看做是不同意的表示,就接着说:  “不管怎样,他们吩咐我让‘小艳’与‘小技’到这里后径直继续往前开。我猜他们已完成了搜查工作。因此我想你可以开车进去,省得走路。”  博斯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鲍尔斯指的是验尸官与技术调查处的组员。他“小艳”、“小技”地叫,好像在说一对受邀参加野炊的情侣似的。  博斯迈步走到人行道上,将半根香烟丢在地上,用鞋踩灭才安心。刚回到重案组处理第一宗案子就引发一场灌木丛火灾可不光彩。  “我走过去,”他说,“比利兹中尉来了吗?”  “还没有。”  博斯回到自己的车旁,把手伸进开着的车窗,拿出他的公文包,然后又走到鲍尔斯身旁。  “是你发现出事车辆的吗?”  “正是在下。”  鲍尔斯颇为自得。  “你是怎么打开它的?”  “把一根弹簧小钢条伸进车里,打开车门,然后揿下开行李箱的按钮。”  “为什么?”  “太臭了。明摆着的。”

内容概要

迈克尔·康奈利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摇滚巨星米克贾格尔等人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他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警探小说作家。他的小说迄今为止销售了700万册,被翻译成31种文字,并年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非常赏识康奈利的作品,还特为他的《诗人》一书作序。 自出道以来,康奈利获奖无数,其中包括爱伦坡奖、安东尼奖、尼罗 伍尔芙奖、夏姆斯奖、马耳他之鹰奖,以及法国的38 Caliber、Grand Prix及意大利的Premio Bancarella等奖项。他还曾担任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AWM)主席一职。 迈克尔康奈利从事小说创作之前,在《洛杉矶时报》担任犯罪新闻记者,丰富的体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康奈利创作了以洛杉矶警探哈里博斯为主角的小说《黑色回声》,获得当年爱伦坡奖的最佳处女作奖。截止2006年,他一共写了十一部“哈里博斯系列”小说,为洛杉矶市创造了一个保护者的形象。 除“哈里博斯系列”外,康奈利还有《诗人》、《血型拼图》等作品,也同样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目前康奈利和他的家人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

编辑推荐

  《行李箱之曲》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摇滚巨星米克·贾格尔等人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  “举世最杰出推理小说作家”  ——GQ杂志。  魔鬼般的构思……康奈利在处理微妙、详尽的庭审场景的同时,巧妙地设置了各种线索和可能性。  ——《出版人周刊》  法庭中的悬念和警察办案中的恐怖细节紧紧抓住了每一位读者。  ——《纽约时报》书评   除了爱伦·坡奖,迈克尔·康奈利还获得过安东尼奖、夏姆斯奖、马耳他之鹰奖、尼罗·伍尔芙奖、Macavity奖,以及法国的.3 8Caliber奖等等。  2003年至2004年,担任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MWA)主席一职。

作者简介

哈里·博斯重返工作岗位,负责侦办一桩引起多方关注的好莱坞谋杀案---一名电影制片人被杀后弃尸于豪华轿车的后行李箱内。从表面看来,似乎一切都指向犯罪组织的普通杀人案,但随着调查的进行,随着对死者财产去向的追查,博斯发现,原来他早就认识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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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在这本书里,哈里回归到路人甲的形象,行动言语都有点夸张,看到一半我还是觉得埃莉诺的感情来的突兀,埃莉诺是穿梭黑暗后你首先看到的光线,但她的爱好怪的说。
  •     印象中的哈里总是在人们的误解中,艰难的破获一个个案件,这次也不例外,他受到了FBI的内部调查。是啊,特立独行总是要付出代价,案件永远无法侦破完,即使在洛杉矶那样一个城市,何况这次还有一个更加迷乱的城市拉斯维加斯。看康奈利的书,有个好处,就是你尽可以把所有出现在书中的人想象成罪犯,这个人可能是局长、上司、不相干的一个路过的警察,甚至警察局中一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然后你会发现,真的就是那个人,没有超出你的想象力之外。破案的过程,正如哈里说的,真相就在那里,在所有的细节里。作为一个女人,虽然我们也关心他如何破案,但我们更加关心他的爱情,唯有在爱中,那个男人才更加迷人,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一个工作狂男人。而这次,超出想象力的是哈里竟然找回了埃莉诺,他在5年前亲手把她送进了监狱,为了给一个街头的小混混讨一个公道,那是他的原则,即使他觉得埃莉诺象自己的倒影一样。一开始并不是非常明白,为什么哈里对于这个曾经背叛自己的女人情有独钟,无法忘怀?埃莉诺不是哈里的红颜知己,如简之于马修斯卡德,她也不是哈里的患难之交,如伊莱娜之于马修,恰恰相反,他们曾经是势均力敌的对手,或许这是哈里久久不能忘怀的原因?哈里幸而遇见埃莉诺,埃莉诺也同样如此。康奈利在描写情爱之处总是非常简约,而这次在书里,至少有3处,哈里在担心埃莉诺再一次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那种急切、患得患失的心情,一如初恋的男孩,让人感动。http://blog.sina.com.cn/bluewaterlily
  •     首先是关于博斯:这是博斯系列的第五本,庞兹已经死了,死于博斯的无意,但终究造成了博斯深深的自责,所以这本书里出现了一个可以说是抚慰并理解博斯性格缺陷的人物—比利兹,她帮助博斯逐步消磨掉性格中夹杂的暴力与不计后果,因而读到这一册,我更加喜欢博斯了,因为一个人不能总是抱着火山一样的脾气与他人相处,虽然本册中博斯变化并未如此明显,但是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出博斯对于警察体系对于身边的人都开始带着理解与善意的眼光了。再而是关于康奈利:诗人-黑色回声-黑冰-混凝土中的金发女郎-最后的郊狼-行李箱之曲,这是我的阅读顺序,除掉非系列的诗人,康奈利对于博斯的把握越来越有味道,当然还未读后续的几本,但是可以看见人物性格塑造的完整性方面,康奈利做的越来越娴熟,对于情节开展和线索的前后串联也相当到位。再次是关于本书:构思很好,康奈利想出母女一锅端这个设定也真是悲情,唯独觉得有些不适应的是康奈利的推理愈发朝向大文笔大剧情演变,动辄大几百页,多重反转与多重陷阱并行,眼睛看的着实累。最后是关于个人注意到的书中两个细节:第一个是多利俱乐部经理幸运儿竟然知道希罗尼穆斯,这里已经较微弱的暗示他可能不仅是个夜店经理这么简单,试问混混可以接受到这样程度的艺术教育程度么?第二个是霍珀的夜莺,又称夜游人,想必这幅画是康奈利的最爱吧,每本都会出现,缀一句,林肯莱姆似乎也对这幅画感触颇深。

精彩短评 (总计55条)

  •     没有康奈利其他书吸引人
  •     泥泥泥泥。。。
  •     好长,说实话看起来没有迪弗爽,倒是男主喜迎前女友然后啪啪啪那段还有点意思,其余的部分,论情怀比钱德勒差,论本格比迪弗差,有空看看康奈利的其它作品吧
  •     腰封不可信系列
  •     哈里总是一波三折才能破案。哈里总是在书的开头孤身一人,但是进行4/1后他会毫无意外的找到“那个我愿意与她共度一生的爱人”,虽然比起他跟那些一个比一个差的女朋友混在一起,我还是喜欢他和男人或者比利兹、凯这样的女人待在一起,但是一想到还有下一本书我就释然了,因为下一本书的时候博斯注定会再次孤独。
  •     康奈利的书真是无论怎么读都读不畅快。这些人里最喜欢的还是简单粗暴的迪弗和逼格更高的马丁贝克。
  •     一般般的作品,没有多少印象了
  •     埃莉诺感觉有点假。。。好歹是前FBI啊怎么能这么弱
  •     这部终于打破了博斯每一部必换女友的情节。直属女上司这部里难得表现得比较配合,这也是庞德死后办公室冲突降低的原因。结局上,凶手的安排和以往一贯,亲近者作案并且照例拉了警察下水。不过看完有点让人觉得博斯(作者)照顾LES,黑人,女权等这类政治正确(也不排除情节需要,博斯利用隐私和上司达成交易)。前几部里,通过《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黑色回声》《郊狼》一系列作品完整的披露了博斯的成长经历和人格:寄宿经历,母亲遇害,工作调动以及感情波折,如此增加了主角的悲剧色彩。这部里博斯和埃莉诺冰释前嫌,之后同居,不太像是他硬汉柔情的一面,而像他对生活的妥协。在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二人世界后,他试着去相信她,为她冲动甚至牺牲,这是以往作品中没有描写出博斯的另一面吧。
  •     不错。
  •     一直放在洗手间里,读不完的说
  •     书装裱精致内容精彩原来没有读过康奈利的作品看了才知道为什么克林顿说康奈利是他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文字很有画面感看到那些文字你的眼前就会浮现逼真的画面很大家的文字功底个人非常的喜欢这本书
  •     情节设计巧妙~
  •     看惯了欧美罪案剧的人,看这本书就会有超强的”商业制作警察悬疑狗血烂俗带动作戏+一波三折还是跳不出那几个俗套完美大结局的“即视感。
  •     这本略显一般了 手法也好 故事矛盾也好 略庸俗
  •     这是作者比较好的作品之一,剧情一波三折,有张力。
  •     挺好的
  •     后几本就这本比较合理也比较完整。
  •     喜欢
  •     有点忘记了 这本
  •     对博斯的个人生活兴趣大于案件,古怪的体验
  •     这个系列的书都很好,我都买了一堆了.果然是得奖的作者,文笔下那个哈里在美国可是大大的有名.在美剧<CSI:LV>里都有提到呢.
  •     最后居然结婚了。。。。呜呜呜
  •     其实不太喜欢看那种侦探生活融入其中的系列推理片,因为你能预想到结果。
  •     书的内容不错,值得一读。精装书,印刷,装订,纸张都很好,但错别字太多了。
  •     为什么读书?因为我软弱。
  •     迈克尔·康奈利的作品,读着只为开心
  •     TIM兄,你的女王勋章在这个之下啊
  •     美国人写的也太。。
  •     这本也不错,但我还是喜欢最后的郊狼感觉,有种很挫败的宿命感。当然黑色回声中无法摆脱的悲伤也能触碰内心。问题是自虐在作祟嚒!为毛看到博斯或是马修最后结婚了,我就不爽呢?!?!?!?!
  •     博斯不是在被陷害与冤枉,就是在回忆往昔,而且一直睡眠不足,咖啡因过量。
  •     相当精彩,一波三折,最后还有个令人唏嘘的翻转。
  •     博斯的故事越来越套路了,埃莉诺的回归也一般。后半段还算是渐入佳境……
  •     开头略显无聊,但在第三章左右峰回路转
  •     三星半。虽然没有电视剧好看,但也很不错啦,推理丝丝入扣,一点点细节都有可能逆袭,但不喜欢最后那个女儿的设定。
  •     昨天在汉蓉动车上看的。
  •     跟系列其它几部比不算好。
  •     看到这一本博斯的个性终于自我到不能忍,他和埃莉诺的感情线也很莫名其妙。弃了。
  •     后半段渐入佳境。
  •     在一个博客的推荐下买了能买到的所有这个作者的书,结果很难看进去,枯燥无味,如同作者笔下的一个作者,本身有好的创意,可惜文笔太差,作者本身就是这样,他的经历让他有很多素材,但是他仅仅是个记者而不是作家,真的不适合写小说,他应该像他笔下那个人物一样,找个代笔,不过很可能他会因此而郁闷。
  •     有人問一個雕刻家怎樣把一整塊花崗岩變成一座美麗的女人雕像。他說他只是把凡是女人身上沒有的東西都清除掉。很多事也如此,在一大堆信息與證據前,必要的只是將那些次要的,無關的統統清除掉。真相就在那裡。
  •     不错,还是熟悉的风格。
  •     一个无辜的当事人和警察中的败类
  •     前半段很纠结,后半段忽然峰回路转直奔主题什么的最美了。
  •     这本感觉反转略无趣。。。但是最后怒艹内务处简直爽
  •     不是太中意哈里·博斯系列,不如斯卡德柔软。前半部分所有啰嗦的铺垫,都是为了最后200页的峰回路转
  •     烂!
  •     我记得好像是从这本书里知道痔疮软膏可以消除眼袋的吧
  •     我看作品年表,布雷默在混凝土里作为一个变态杀手被绳之以法了,在行李箱之曲里竟然还有布雷默,作者是写太多忘了吗。。要说不是按顺序来,那威什很明显是在西尔维娅之后遇见哈里的阿。作者糊涂了。。一定是。。
  •     非常枯燥,最后才好看了点,因为是系列作者就基本不去塑造主角性格,这个谁啊你们都很熟悉我就不多介绍了的意思。
  •     《金发女郎》惊鸿一现后回到了哈里·博斯惯常的繁冗套路,继续康奈利式的叨逼叨+不痛不痒的初级推理,读过之后除了博斯最后结了婚,没有任何亮点让我记住这本书。康奈利还拿当年克林顿在书店买了《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当做噱头大肆宣扬,现在看来,估计也是哈里·博斯系列其他的书根本不值得买吧……
  •     No trunk music,just love
  •     比不上《最后的郊狼》
  •     好烦,感情戏好烦,每一集都换一个女主角还频频把自己当情圣更烦……
  •     别让表象蒙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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