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邪恶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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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802254800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90页

章节摘录

  向邪恶追索1  八月的一个星期二晚上,我和TJ坐在客厅,看着电视上一个西班牙语频道里的两个家伙在互相打来打去,享受着比那场比赛更为新鲜的空气。热浪已经袭击本市两周,延续到上个周末总算告终。然后我们享受了完美的三天,有湛蓝的天空,干爽的空气,气温维持在摄氏二十一度到二十六度左右。这样的天气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称之为理想气候:而出现在纽约的仲夏,你只能称之为奇迹。  白天我好好利用了这样的天气,在市区里四处游荡。回家冲过澡之后,坐在椅子里。刚好赶上彼得?詹宁斯1播报新闻。前十五分钟埃莱娜陪着我一起看,然后她进厨房去忙晚餐。TJ大约在她开始煮意大利面时跑了过来,但他坚持说自己不饿,也没法儿待太久。埃莱娜早已习惯他的这些老话,径自把晚餐的分量加倍,然后TJ被我们说服接受他的那份晚餐,而且一扫而空,还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  “问题就在于,”他告诉埃莱娜,“你的厨艺太好了。现在一到吃饭时间我就想来。一不留神,就被养得胖嘟嘟的。”  TJ自有生存之道。他是个在街上混的小孩,瘦小灵活,第一眼看到他,你会觉得他和其他在时代广场附近混的黑人小鬼没什么两样,摆纸牌赌博的摊子,骗点小钱,设法维生或勉强糊口。他的生活当然不仅是如此,但我知道他们很多人不能光看外表。我了解他,但对于其他人,我所能见到的也只是外表。  至于TJ的外表,就像变色龙,会随着环境而改变。我曾亲耳听到他从聒噪的街头黑话腔调毫不费力的改变成常春藤盟校式的文雅口音。他的发型也一样,我认识他以来的这几年变来变去,从老式的黑人爆炸头不断变短,变了好几次。一年多前他开始在埃莱娜的店里帮忙,因而认定温和体面一点的发型会比较适当。从此他的头发一直剪得前所未有的短,不过服装风格从他工作时穿的大学预科生行头到杜斯2常见的小混混打扮都有。今天晚上他穿了一条卡其布裤和一件领尖有扣子固定的男式衬衫。上回我见到他是在一两天前,当时他穿的是一件松垮垮的迷彩长裤和装饰有金属亮片的夹克。  “真希望他们讲英语,”他抱怨道,“干吗要讲西班牙语呢?”  “这样比较好。”我说。  “难道你能听得懂他们在讲什么?”  “偶尔能听懂一两个词吧。大部分听起来只是噪音。”  “你就喜欢这样?”  “英语播报员太多话了,”我说。“他们就怕自己如果不这么叽里呱啦讲个不停的话,观众会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且他们老是一再重复讲过的东西。他今天的左刺拳打得不够多。在我过去十年看过的拳击比赛中,播报员不说拳手应该多使用刺拳的,总共大概不会超过五场。他们学播报的第一课一定就是学的这个。”  “说不定这个播报员也用西班牙文在讲同样的话。”  “说不定,”我表示同意,“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就不会烦我了。”  “你没按过静音按钮吗?”  “那不一样。你需要听到观众的嘈杂声,听到拳头打在身上的声音。”  “这两个很少打到对方。”  “都该怪那个穿蓝短裤的,”我说,“他的左刺拳打得不够多。”  不过他的左刺拳打得够多了,足以让他成为这场四回合热身赛的赢家,他被判定获胜,并得到观众一轮敷衍的掌声。下一场是十回合的轻重量级比赛,很精彩的对决,一个灵活轻巧的年轻拳手对一个已过巅峰时代两年的重拳手。那个老的——我想他已经三十四岁了吧——利落地击中对方时,还颇能吓住那个小伙子,可是岁月拖慢了他速度,使得他击不中的时候更多。那个小伙子则报以密集轰炸式的拳头,不过轻飘飘的拳力对双方都没什么影响  “他挺不错的,”两个回合后,TJ说。  “真可惜他的拳不够重。”  “他就是不停地打,慢慢把你打垮。同时他也累积得分。另外那个家伙每一回合的得分数则是越来越少。”  “如果我们听得懂西班牙文,”我说,“我们就可以听到那个播报员讲这类东西。要让我赌这场拳赛,我会押那个老的赢。”  “不奇怪啦,你们这些老古董人类总得团结。此时此地我们还要再看下去吗?”  “此时此地”是盖伦产品目录里的一句广告词。盖伦公司是俄亥俄州埃利瑞亚市的一个装备商,供应间谍用的电子侦查设备,比如监听电话和办公室的窃听器,还有防止自己电话和办公室被监听的反窃听设备。这整个企业处于一种奇怪两个极端;说到底,他们是促销公司一半的产品去对抗另一半的产品,而广告词常在半途改变立场。“知识就是力量”,他们会在某一页这样向你保证,翻过两页,他们则提倡“你最基本的权利——个人与公司的隐私权”。前后的论点都很激烈,从“你有知道的权力!”到“别让他们的鼻子凑近你的公司!”  你难免会想不通,这个公司到底支持什么?由于“盖伦”这个名字,则是德国传说中的智慧之神,我猜想他们会很高兴把任何产品卖给任何人,唯一承诺的就是增加他们自己的销售额,并使他们的利润达到最大值。可是他们的产品会增加我的销售额,或提高我的利润吗?  “我想没有这些装备,我们或许也混能得下去,”我告诉TJ。  “没有这些最新的科技,我们怎么能逮到威尔?”  “我们不必去逮。”  “因为他不是我们的麻烦?”  “所我所知是这样。”  “他是全纽约市的麻烦,不管走到哪里,大家都在谈论他,威尔这样威尔那样的。”  “他今天又上了《邮报》的头版,”我说,“可是报上根本没什么新鲜的消息,因为从上星期到现在,他根本没做任何事。不过报纸想把他放在头版好多卖几份,所以报导就是在说全市有多么紧张,等着有什么事情发生。”  “就只有这些?”  “他们试着把整件事放在历史的背景里。举出其他令大众印象深刻的无名杀手,比方山姆之子3。”  “不同的是,”他说,“没有人替山姆之子欢呼。”他对着盖伦目录的一张照片弹了一下手指。“我喜欢这种变声电话,可是现在到处都能看到了。连电器连锁店无线电屋都有。看这个价钱,他们的可能比较好。无线电屋卖得要便宜多了。”  “我并不感到意外。”  “威尔要是打算开始用打电话取代写信的话,可以用这个。”  “下回我见到他,会转达这个建议。”  “前几天我自己差点买了一个。”  “用来做什么?你的声音变化还不够多吗?”  “我只会改变口音而已,”他说,“这个机器能改变音调。”  “我知道这个机器能做什么。”  “所以你可以让自己听起来像女生,或者小孩。或如果你是女的,可以让自己听起来像个男人,那些变态就不会故意讲脏话来吓你。有这种东西真好玩,就像小孩玩玩具一样,不是吗?一两个星期后,等你变不出什么新把戏了,就会把它扔进柜子,要求妈妈再买新玩具给你。”  “我想我们不需要这个。”  他合上那份目录,扔到一边。“我看一样都不需要,”他说,“你想知道我们需要什么吗?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讲过好几次了。”  “我们需要电脑,”他说,“可你就是不肯买。”  “近期会买的。”  “对嘛。你只是害怕自己不会使用罢了。”  “那种害怕,”我说,“和没背降落伞就不敢跳出飞机是一样的。”  “第一,”他说,“你可以学,你没那么老。”  “谢谢。”  “第二,我可以替你操作。”  “玩电动玩具游戏破关的能力,”我说,“跟理解电脑的能力是两回事。”  “不会差那么多。你还记得港家兄弟吗?他们一开始就是玩电动玩具的,现在他们在哪里?”  “哈佛。”我承认。港家兄弟的真实姓名是大卫?金和吉米·洪,他们是一对电脑骇客,专门进入到电话公司内部的电脑系统。TJ介绍他们认识我时,他们只是两个高中生,现在他们人在麻省剑桥镇4,天知道正在从事什么大事业。  “你还记得他们帮过我们什么忙吗?”  “历历在目。”  “你说过几次你希望他们还在纽约?”  “一两次吧。”  “不只一两次,大哥,很多次。”  “那又怎样?”  “我们买台电脑来,”他说,“我学会了,就可以做那些同样的屁事了。另外我还可以做所有合法的事情,比方在十五分钟内就挖出你必须在图书馆花一整天找的垃圾。”  “你怎么知道该怎么做?”  “外头有电脑班,不是教你港家兄弟的招数,而是其他的。他们会让你坐在电脑前教你。”  “好吧,最近就去买,”我说,“也许我会去上课。”  “不,去上课的人是我,”他说,“如果你想学,等我学会就可以教你了。或者有关电脑的工作都由我负责,怎么都行。”  “由我决定,”我说,“因为我是老板。”  “好吧。”  我开始聊其他的话题,但这时电视上那个老拳手刚好一拳打过去,把小伙子击倒在地。裁判数到八,小伙子才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可这个回合只剩半分钟了。老拳手在绳圈内追着小伙子,有一两次他们纠缠在一起,可是小伙子撑着没再倒下,拖过了这回合。  这一回合结束的铃声响起时,没有播广告,而是把镜头停留在年轻拳手的那个角落,拍他等待的表情。播报员针对画面说了很多话,不过讲的是西班牙文,所以我们也不必专心听。  “关于电脑的事情,”TJ说。  “我会考虑的。”  “妈的,”他说,“你刚被我说动要买,那个老头儿就偏偏那么幸运一拳打倒对方,害得我们话题中断。他干吗不多等一回合呢?”  “他只是个老头子,想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赚点银子,”我说,“我们老古董人类都这样的。”  “这个目录,”他边说边手上挥舞着,“你有没有看过这个夜视镜?来自俄罗斯还是哪个类似的国家。”  我点点头,盖伦公司的广告上说,那是苏联陆军制造的,可以让我在废弃的矿坑底层看清模糊的脚印。  “想不出我们要这干吗,”他说,“不过这类东西很好玩。”他又把目录扔到一边。“大部分玩意儿都很好玩,根本都是玩具。”  “那电脑呢?一个比其他东西都大的玩具?”  他摇摇头。“那是工具。不过我干吗浪费口水跟你解释呢?”  “是啊,为什么?”  我原以为下一回合可以看到有人被击倒,可是进行到一半,显然击倒是不可能发生了。小伙子已经摆脱了先前倒地的影响,我支持的老拳手速度更慢了,出拳更难以击中对方。我能了解他现在有什么感觉。  电话铃响起,埃莱娜在另一个房间接了。电视机荧光屏上,老拳手躲过一拳,艰难地移动着。  埃莱娜进来,脸上有一种无法看透的表情。“是找你的,”她说,“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你要稍后再回电吗?”  “不,我去接,”我说着站起来,“我很好奇他有什么事情找我。”  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是一颗升起中的明星。身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在过去几年中,他接了许多颇有争议的案件,同时也累积了同等的媒体注意力。仅仅是这个夏天,我就在电视上看过他三次,罗杰·艾尔斯5的谈话秀节目邀请他讨论陪审团系统的观念已过时,应加以更新的问题。(他的立场是:在民事诉讼可以试验性实施,但刑事诉讼则不行。)然后他上了两次CNN的拉里·金6节目,第一次是谈洛杉矶的明星谋杀案,然后是讨论死刑的优点。(他明确反对死刑。)最近的一次则是他和雷蒙·格鲁利奥去参加查理·罗斯7的节目,严肃地谈论律师名人的话题。“硬汉雷蒙”在谈话中提出了许多历史上的例子,讲了多厄尔·罗杰斯和比尔·法伦以及克拉伦斯·达罗8的故事。  在雷蒙·格鲁利奥的推荐下,我曾替惠特菲尔德做过一些工作,替他查证一些证人和陪审团可能人选的背景,我还算喜欢他,希望能多跟他合作。现在打电话找我谈公事虽然有点晚,不过侦探工作的性质,就是你随时都可能接到电话。我不介意被打扰,尤其是这意味着有生意上门。到目前为止,这个夏天一直节奏缓慢。当然不一定完全是坏事,埃莱娜和我有机会利用周末长假去乡下玩了几趟,只不过我开始有点闲得发慌了。表现就是我早上看报纸时,对本地的犯罪新闻特别着迷,渴望自己能够参与办案。  我拿起厨房的电话说,“马修·斯卡德。”表明自己的身份是为了防止电话可能是由别人代打的。  这个电话是他自己打的。“马修,”他说。“我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希望没有打扰你。”  “我正在看拳击赛转播,”我说,“我和那两个拳手都不怎么投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好问题。麻烦你老实告诉我好吗?我的声音听起来如何?”  “你的声音?”  “我的声音没发抖吧?”  “没有。”  “我想也是,”他说,“可是应该发抖的。刚刚我接到一个电话。”  “嗯?”  “是一个《每日新闻》的白痴打来的,不过或许我不该这么说他,据我所知,他是你的一个朋友。”  《每日新闻》的人我认得的没几个。“谁?”  “马蒂·麦格劳。”  “算不上是朋友,”我说,“我见过他一两次,不过彼此都没留下什么印象。我怀疑他是不是还记得我,而我记得他的唯一原因是:我每个星期都会看两次他登在报上的专栏,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年了。”  “不是一星期三次吗?”  “嗯,星期天我很少看《每日新闻》。”  “我猜是因为你的手指被《纽约时报》占满了。”  “通常占满我手指的是油墨。”  “可不是吗?让人觉得他们是他妈的故意把报纸印成那样,好让字句留在你手上。”  “如果人类都可以登上月球……”  “没错,你信不信?大中央车站有个报摊,在一次性的白色手套,好让你用来翻阅那些他妈的报纸。”他吸了口气。“马修,我一直在逃避重点,我猜你已经知道重点是什么了。”  我已经想到了。“我想麦格劳收到了另外一封信,威尔寄的。”  “是威尔寄的,没错。猜猜信的主题是什么?”  “一定是有关你的某个当事人的,”我说,“不过我不想花力气去猜是哪一个。”  “因为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物吗?”  “我只是完全没线索,”我说,“我没太注意你接的案子,除了我参与过的那几个之外。而且我也不知道威尔为什么会关心那些案子。”  “哦,那是一种很有趣的关心方式,我必须说,相当有用,对于我正在进行的案子绝对有用的。”他暂停了一下,在他再开口前的那一刹那,我已经明白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他写的跟我的当事人无关,而是跟我有关。”  “他说了什么?”  “唔,很多事情,”他说,“我可以念给你听。”  “你拿到那封信了?”  “是副本,麦格劳传真给我的。他找警方之前,先打电话给我,然后把信传真过来。他实在很周到,我不应该叫他混蛋的。”  “你没有。”  “第一次提到他名字时,我说——”  “你叫他白痴。”  “你说对了。哦,我想他既不是白痴也不是混蛋,就算是,他也是白痴或混蛋类里面做事周到的一个模范。你刚刚问威尔说什么。《给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一封公开信》。我们来看看。你毕生致力于让有罪的人逃脱牢狱之灾。这一点他错了。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们都是无辜的。而只要他们有罪的证据能让陪审团相信,我那些当事人就得进监狱。除非我能上诉并获得改判,否则他们就得待在牢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当然,威尔的说法相当正确。我曾代表过的大部分当事人都犯过他们被控告的罪名,我想这就足以让威尔认为他们有罪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德·钱德勒和达希尔·汉密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内容概要

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
他的作品拥有最多的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
获爱伦•坡终身大师奖(The Edgar Awards for Grand Master)
获钻研匕首奖(The CWA Cartier Diamond Dagger)
两获马耳他之鹰奖(The Maltese Falcon Award)
三获爱伦•坡最佳小说奖(Edgar Awards for Best Novel)
四获夏姆斯奖(Shamus Award)

编辑推荐

  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爱伦·坡终身大师奖、钻石匕首奖、马耳他之鹰奖、夏姆斯奖得主。他的作品拥有最多的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获爱伦·坡终身大师奖。  自称是“人民的意志”的威尔,会先写一封信到马蒂?麦葛罗《每日新闻》的专栏,再用私刑为社会大众处置几个法律无法制裁的恶棍,其中有一个儿童杀手,一个黑帮老大,一个炸堕胎诊所的凶手,还有一个是黑人种族主义者。  马修·斯卡德这次的当事人是让儿童杀手恢复自由的律师,他正被威尔点名,下一个被“人民的意志”处决的就是他……

作者简介

自称是“人民的意志”的威尔,会先写一封信到马蒂‧麦葛罗《每日新闻》的专栏,再用私刑为社会大众处置几个法律无法制裁的恶棍,其中有一个儿童杀手,一个黑帮老大,一个炸堕胎诊所的凶手,还有一个是黑人种族主义者。
马修•斯卡德这次的当事人是让儿童杀手恢复自由的律师,他正被威尔点名,下一个被“人民的意志”处决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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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旧金山纪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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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目前看过的马修系列最没意思的一本,布洛克或许在敷衍了事。马修做了一个梦之后就连续侦破3件案件,就像一休哥一样拍下脑门说,啊,我想到了,是这么回事。最后一个凶手实在是画蛇添足,或许只是为了凑稿费,反正我看不出什么创意和新意,难道只为了表达荒诞性?前天晚上花了两个小时看了一小半,今天早上又花两个小时全部看完,我看书的速度倒是快了,或者是此书太过平淡? 反正这里面布洛克没多少创作激情
  •     Even The Wicked <向邪恶追索>是劳伦斯.布洛克马修.斯卡德系列的第13本。读完之后,非常激动。这是迄今为止,这个系列,我最喜欢的一本。可是,这本作品却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劳伦斯获得过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The Grand Master Award)、三届爱伦坡奖(Edgar Allen Poe Award)、二届马耳他之鹰奖(Maltese Falcon Award)、四届夏姆斯奖(Shamus Award)、一届尼罗‧吴尔夫奖(Nero Wolfle Award)。这些奖都不是给<向邪恶追索>的,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向>有着更加浓烈的批判现实主义的色彩,人性与罪恶的探讨更立体,情节推移更富技巧和引人入胜,语言用辞更加多变而富有层次,更值得称道的是,这部小说还有脉脉温情,尤其是结尾那几章特别精彩,结合案情高潮迭起不说,最后一章还特别感人。<向>还引发读者思考罪恶和惩罚的本质,报复与宽恕的对比,对于罪孽深重的恶棍来说,死亡是最好的,最公正的结局吗?这不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对全体社会价值观的反省,对司法体系更深入的反射。好人,坏人,本来就只有一念之差,谁有执剑的资格?谁能挥下惩罚的利剑?罪恶是不能根绝的,欲望也不可祛除,也许我们更应该问的是,罪恶的本质既然不可否认,我们是否都是自带枷锁的囚徒?这本书的内容远不止我探讨的这些,既然这个系列得过很多奖了,这本得不得也许无关紧要。但这本书的光辉不是靠奖项来定义的。就像博尔赫斯,卡夫卡没有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但任谁也不会否认他们在文学界的大师地位。这本书妙语连珠,很多地方让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看的是英文版,刚看到有人翻译了其中一段,摘抄如下(英文原版见下,中文翻译不出原版英文的押韵,不免减色)。用这段戏谑的诗做个结尾,人生苦短,看来还是好好活着吧:" 剃刀太痛,河流太湿,  氰化物让人变色,  而药物则引起抽筋,  枪支不合法,  上吊怕绳子断掉,  瓦斯味道不佳  ——所以你还是活着好了。 "‘ Razors pain you,Rivers are damp,Acids stain youAnd drugs cause cramp;Guns aren't lawful,Nooses give,Gas smells awful -----You might as well live. ’
  •     马修的生活慢慢开始正常,悲哀开始退却,这使得作品中沉重灰暗的东西慢慢消散。。。所以可能更多的人能接受这个作品,不再让马修的心情,那浓雾一样的悲凉,午夜宿醉的悲哀孤独妨碍你。同时,也不再让这感觉妨碍你喜欢马修。马修越来越趋向传统的好侦探老头。。。不过。。。也许只有经历人生这过程,才能真正喜爱这人生。

精彩短评 (总计60条)

  •     还行。就是翻译一般
  •     烂尾...
  •     比起每本書裡的案件我其實更喜歡看馬修.艾琳那和TJ的故事
  •     特别好,马修系列第一次让我产生打五星的念头。
  •     帽子戏法温馨极了
  •     比《城市之光》和《死亡通知单》好。(当然)
  •     剃刀太痛,河流太湿,氰化物让人变色,而药物则引起抽筋,枪支不合法,上吊怕绳子断掉,瓦斯味道不佳 ——所以你还是活着好了。
  •     每一本有每一本的精彩!
  •     这一本读得很慢。情绪不太对。故事也很满。TJ真正变成了家人。
  •     估计是我看这个系列最为糟糕的一本……
  •     三个凶手,一和三我可以理解,毕竟他们是一脉相承下来的,但是二理解不能,我是不懂这么写作的意义,为什么要将二插入在一与三之间,或者说,为什么不换个其他故事插入,而一定是二呢?
  •     这本书让我从凌晨一点看到五点。一向不喜欢布洛克的推理,但是他的文字足以补全推理上的不足。哦,还有可爱的港家兄弟。可惜之后的书里没有再出场。我喜欢他们。
  •     没有本格,只有风格。
  •     比较喜欢的一本。律师好酷喔。
  •     喜欢埃莱娜对马修说你这老熊
  •     慢慢读!
  •     Will①比较好看,后面的Will②简直像跳梁小丑
  •     即使是全程嘴炮说服了警察、犯人和所有人的马修,也要被甩在信息时代的后面
  •     不知道应该说主角随着作者老去而老去,还是应该反过来说
  •     大把撒糖,大把撒糖,丁克的最好归宿!(当跟前妻生的两个是死的
  •     一本讲了三个案子,流水账我只服布洛克。马修终于买了电脑,承认了自己老了,过了看起来最快乐的圣诞节。真好
  •     看过了劳伦斯之前所有的作品,终于等来新出的的这本
  •     书的手感很好,很适合洗过澡之后靠在床头翻上那么几页,一边等头发干,一边跟着故事的情节走上那么几天,马修的确就像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个普通人,怎么形容呢,这是无形中多出来的时间,很放松。
  •     圣诞快乐,TJ。
  •     我想这其实是三个案子,威尔、威尔二号以及因保险谋财杀人案,这三个案子放在一本书中,有一个共同点,结局都是凶手不堪内心压力,坦白陈辞。这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是如此得不可想象,不可能发生,正如有些事情也只有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才会发生,也许这就是信仰有无的区别吧。
  •     结尾!
  •     馬修系列進展到每本350P以上之後就沒那麼愛看了……但還是看了好幾本。這本最感動的是最後送給TJ的聖誕禮物,好孩子要幸福啊。
  •     2010-211
  •     弗洛伊德说什么来着?有时梦就是一只雪茄。
      
      抽一支烟花不了几分钟,做梦同样如此,梦所发生的时间,远远不及做梦人在事后追述的那么久。为了把某些还有点趣味的追述记录下来,我们发明了一种方法,叫写小说。
      
      我一直认为,向邪恶追索是马修系列中最被忽视的一本作品,它没有拿到任何奖项,这是原因的一方面;而另一方,则是来自于所谓的阅读习惯,你看,名字不够酷,篇幅还很长,那种爆炸性的曲折离奇无从谈起,更重要的是,这个系列已经拿到了足够多的侦探小说奖项。有什么必要再让这么一部作品锦上添花?
      
      我看没有。
      
      但是,它恰恰是马修系列进行纯文学写作的最佳尝试。
      
      
      如果残酷一点来说,我愿意把本书看作马修系列的完结篇,因为在此之后的三部作品,究其本质,纯属狗尾续貂。我想布洛克本人其实很明白,系列的生命已经快到尽头,他希望能在结束之前,在创作上尝试更多的思路。
      
      它拥有整个系列最为形而上学的主题,最举重若轻的叙事语气,最机智或者狡猾的对白,最成熟稳健又圆滑的哲学思考。
      
      包括最令人回味的结局。
      
      在八百万一书结尾,马修失声痛哭,一举奠定了马修系列的基调——核心依然是探讨欲望与理智这对矛盾的命题,同时又揉合了新形态的博爱道德律。
      
      然后他频频出手,不为扬善而惩恶,不为新生而救赎。他乐于自己扮演侦探,警察,法官,乃至刽子手,然后总有冠冕堂皇的台词作为结束:“我是个酒鬼,我只听不说。”
      
      直到追索的结尾。
      
      任何结尾都可能是哀伤的,那种哀伤存在于大部分为我们并不昂贵的眼泪提供宣泄的场所。
      
      当TJ背对着马修,在自己的圣诞礼物面前讲述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掉眼泪,马修只反复的说着两个字:“我懂。”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站上了旁观者的看台。不必鼓掌,大幕也会落下。
      
      但是,我们就是无法相信任何没有亲眼看到的事物。
      
      而这就是他站上看台的意义。他选择亲临现场,而非避而远之。他宁愿亲眼观察,而非视而不见。他将一切了然于胸,然后沉默不语。
      
      然后你能体会到一种相似的情感充斥你的脑海,那或者是因为——约翰多恩说——每一个人的悲伤都损及于我。
      
      只是这一次没有一个人掉眼泪。
      
      
      我抽烟时偶尔在想,也许这本书有可能拿个纯文学类小说的大奖。
      
      所以抽烟无非是在呼吸一个梦,吸得太多,人往往就有梦游的错觉。
      
      所以,你他妈的就是知道,靠写一个侦探的故事,你永远得不到什么布克奖。不同的烟吸进不同的肺,怎么指望看得到同样出窍的灵魂?
      
      叶慈说,或者我们得等到所有人都懂得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去看天上的云。
      
      然后我问自己,那又如何?
      
      想得到承认是某种渴望,能得到承认是一个行动,渴望和行动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一个写在风里,一个刻上石头。
      
      写在风里就够了,我能在吸烟的同时深深的吸上一口。
      
      就像是读了一个短暂的梦。
  •     【阅读】向邪恶追索:如果不是布洛克写的马修•斯卡德,前半部分就已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主案件的后续和另一个案件,一是揭露人性,二是思考社会。前半段一步一脚印,后半段已像读散文的节奏了。但并不是说后半段多余,它除了增加了故事的层次感,还在人之将死这问题上作了对比,其实这也需要一种勇气
  •     究竟个人应不应该僭越司法体系而取得正义?喜欢马修在众记者簇拥下的淡定,居然觉得很萌~为最后圣诞氛围浓厚的结尾加一星~
  •     这个城市充满故事,故事就像屁眼,人人都有一个,而且大部分都是臭的。
  •     2015年第128本:多次担当“地狱判官”角色的马修,这次遇到了一个以“以人民的正义”自居的对手,只是这部中的三个案件简直一点悬念也没有,“威尔二号”更是画蛇添足拖泥带水。
  •     圣诞快乐!
  •     一想到威尔可能是蝙蝠侠粉,我就一阵郁闷。但好歹他还是个正常人,没丧病。不像某些人,无缘无辜耍王八蛋让人恨不得把他的头按进马桶好让他在自己的屎里呛死
  •     比较喜欢第二个凶手那段
  •     好像以前忘了标记了……
  •     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当然,坏人也有不长命的,或者被人为缩短了life span。这次的案子像一局跳棋,私刑斗士、保险单投资者、模仿犯,各有各杀人的理由,Scudder也车马劳顿地坐起了长途火车。硬汉侦探终于过上了居家生活,助手TJ好比被收留的多比,看到圣诞节的礼物电脑时,流出两行热泪。说到自杀他杀时,书里有首有趣的诗:“剃刀太痛, 河流太湿, 氰化物让人变色,药物引起抽筋;枪支不合法, 上吊怕绳子断, 瓦斯味道不佳—— 所以你还是活着好了。”
  •     也许一下子读得太多,实在疲劳了。从WILL死了之后很少被吸引,只希望快点儿看完。最后的圣诞礼物好温暖,有点儿不太真实。并不是说马修不可能对TJ这么好,而是,怎么说呢,有点儿像美剧,比如老友记。
  •     新星的红皮书一直觉得不错,整齐简洁,纸质也很好,
    但也一直觉得好像少了什么,直到我遇见卡波特的《别的声音,别的房间》,我才恍悟到,
    如果红皮外面有个封套就好了,
    因为这套红皮真的很容易磨损啊,尤其是遇水,简直是毁灭性的~
    但是依然很喜欢~
  •     不错。
  •     上帝杀人无罪,他常常在动手。
  •     为什么没有薄膜??
  •     哇哦,犯罪史上最经典最优雅最中二性质的上帝式杀手,布洛克终于也写了这么一个热衷于发起圣战的人物的故事,当然,他的写法和传统不一致,不过并没有更好,也没有更糟。看到TJ收到的圣诞礼物真是让人太开心了,马修系列其实一直更像一部延续了很多季的美剧而非侦探小说,我们乐意看着他们慢慢老去,结婚生子,写很多跟侦探故事毫无关联的闲笔,我们也乐意陪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总有温情做结局的节日。PS:我喜欢Will这个巧妙的双关语。我一直认为英语更为简洁幽默,有时很喜欢这种不同语体的感受,喜欢到甚至想要再学习一门外语。
  •     啊 越来越弄得清楚劳伦斯布洛克小说的脉络 这本真是展开书页就清楚凶手是谁了
  •     旅费是个令人齿冷而又理直气壮的好梗
  •     好吧 我已经爱上了马修斯卡德了!!!!!!
  •     圣诞快乐TJ 结尾好棒 案情从威尔二号开始变得难看
  •     这一系列的书看了不少了,但感觉作者的模式都一样,但看一两本还是不错的
  •     马修斯卡德系列的共性就是凶手最后都会自己找上门来。
  •     其实案件本身不够让人投入,大约是力度分散到了3个的原因,好在3个案子倒也不差,这本真是以黑暗社会开头,越来越暖,到了最后都成了温馨电视剧了
  •     三个案子,帽子戏法,结局真的好暖,为这个结局给五颗星,圣诞快乐。
  •     老友仍在。
  •     结尾想到钱钱和莫对揪伊说有个房间永远是你的= =
  •     整个故事有点断续,不像其他的大多想要一口气读完,这本明显有几个段落的感觉。不过这里面马修已经过上了稳定生活,整个过程中情绪也相当稳定,不再有喝酒年代的自我质问和怀疑,所以看起来比较轻松,而且结局还挺有爱的。
  •     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的一本,很好的硬汉侦探小说。
  •     2013-05-25 Batman気味 結尾動人 兔女郎无上装酒馆看硬了……
  •     那谁谁屏住没出场了
  •     TJ终于有了家,马修和他如父子一般。
  •     超喜欢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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