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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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8
ISBN:9787208090170
作者:[英] 玛丽·瑞瑙特
页数:436页

章节摘录

  1 我应该说明我们家世系绵长,虽然传到我就绝嗣了,免得有人会以为我出身寒微,是不知哪个农夫在荒年卖掉的儿子。我父亲是阿特穆巴瑞斯,祖父阿剌克西斯出身于居鲁士的老王族帕萨尔加德。当年居鲁士率领波斯人进攻米底人,我家有三人为他打仗。我们的封地在苏萨以西的山间,承袭八代。十岁被人掳走时,我正在学习武士的技艺。 我家的城堡与我们的家族一样古老,跟山岩一起历经风霜。城堡的望楼建在峭壁上。在楼顶,父亲常指给我看大河蜿蜒流过青绿的平原,流进百合之城苏萨。他指着宽阔台基上闪亮的王宫,答应我一满十六岁,便会带我入宫觐见。 那是奥库斯王在位年间,他杀戮无数,我家总算幸免。是因为尽忠于他年轻的儿子阿尔塞斯,反对大总管巴勾鄂斯专权,才造成我父亲的死。以我的年龄,假使我没有与大总管重名,这些事我大概不会听进去那么多。这名字在波斯颇常见,但我是独子,深受家人的宠爱,因此一听见别人憎恶地讲起我的名字就感到怪异,不由得屏息谛听。 我们平常一年见不到两面的朝野贵族,如今隔几日便策马上山来。我家的城堡地处偏僻,适合集会。我喜欢看见这些骑着高大马匹的漂亮男子,觉得大事临头,却没有危险之感,因为他们谁也没露出恐惧。他们几次在火的祭坛前献牲,祭司也会来,他是个硬朗的老人,能像牧羊人一样灵活地攀上岩石,杀死蛇蝎。我喜欢明晃晃的火焰,喜欢火光照着磨亮的剑柄、黄金的纽扣和镶着宝石的冠帽。我想,这一切会延续,将来我长成男人,也会加入他们的行列。 他们祈祷完,会共饮祭酒,谈论荣誉。关于荣誉,我已经受过教育了。我五岁时就按照我们的风俗,离开妇女的内院,学习骑射,接受憎恨谎言的教育。火是智慧之主的灵 魂,黑暗的谎言背信弃义。奥库斯王新故。如果他死于疾病,悼亡的人不会多,但传说他病得不重,死因是被人在药里下了毒。多年来巴勾鄂斯在国中已是万人之上,仅次于国王。然而小王子阿尔塞斯近年长大结婚了。奥库斯王有了成年的储君和孙儿,便开始削弱巴勾鄂斯。大家刚察觉这一点的时候他就死了。 “所以,现在的王位是反叛得来的,”我父亲的一位宾客说,“虽然传给了合法的继位人。我自己相信阿尔塞斯清白无辜,我从来没有听说任何有损这小伙子荣誉的事。不过他年纪还轻,巴勾鄂斯的权力势必加倍。从今以后,他大概是有实无名的国王了,宦官还从来没有爬到这般高位的。” “是不多见,”我父亲说,“只是宦官有时候会被权欲支配,因为他们没有继嗣的指望。”见我在旁边,他把我搂进怀里。有人道了句祝福。 那位官阶最高的宾客的封地靠近波斯波利斯,但随同朝廷来到苏萨,他说:“我们都同意巴勾鄂斯不应该掌权,但我们且看阿尔塞斯如何对付他。他年纪虽轻,不过我觉得大总管小看了对手。” 假如他两个弟弟不是已经被毒死的话,我不知道阿尔塞斯会如何行动。就在此时,他开始估量哪些人是朋友。 三位王子本来年纪相仿,亲密无间。帝王往往疏于亲情,阿尔塞斯则不然。但大总管猜忌他们私下的会晤。两个王弟腹痛而死,时间相隔很短。 不久有位信使来到我们家,信上盖着御玺。他走后,我是父亲第一个见到的人。 “儿子,”他说,“我马上要出门了,国王召我去。记住,人可能会遇到必须站在光明的一边对抗谎言的时候。”他一手搭住我的肩膀。“和恶人重名让你受了委屈。天道恢恢,你很快就不必那样了。那妖孽没有能力把名字传下去,但是你肯定会光荣地留名。你,还有你的子子孙孙。”他抱起我来亲吻。 他命人加固城堡。城堡的一侧本是绝壁,山道上也有岗楼,但他仍在墙头筑高了一两层砖,开了更好的射孔供箭手使用。 他动身前一日,一队兵策马上山来,出示了御玺盖印的信札。我们无从知道印鉴出自死者之手。阿尔塞斯与弟弟们同一命运,他的几个幼子则被闷死,奥库斯王的子嗣已经根绝。我父亲看了印鉴,命人打开大门,兵士骑马而入。 我观看完这些,便回到望楼下的果园里玩男孩子的游戏。有人叫喊,我又出去看,只见五六人拽着一个人拖出屋外。那人有一张恐怖的脸,中间鲜红而空洞,血从内涌出,流进嘴巴和胡须里。他上衣被剥光,两肩滴血,因为没了耳朵。我从那靴子知道他是谁。靴子是我父亲的。 即使到现在,我有时还会想起自己如何恐惧得哑口无言,一声不响看着他死。我猜想他明白,他开口说话时目的很清楚。兵士拖曳他前行时,他向我粗声高喊,失去鼻子的伤口让他的声音变得可怕。“奥克西涅斯出卖了我们!奥克西涅斯,记住这名字!奥克西涅斯!” 嘴巴张开大喊时,那张脸看上去更恐怖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听见他喊出的词。我像木桩一样呆立,看见他们推他跪倒,抓住头发向前拉他的头。他们用了五六刀才砍断他的脖子。 他们忘了要同时看管我的母亲。她必定是径直跑上了望楼,父亲一死,她便纵身跳下,不给他们机会调戏她。她下坠时厉声叫喊,但是我想原因是她看见我就在她下面,懊悔却已太晚。她在离我一杆枪之遥倒地,头颅崩裂。 但愿我父亲的魂魄看见了她的速死。他们本来也可以等他头颅落地再割下他的耳鼻。进呈首级时,大总管决不会看出分别。 我的姐姐们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年约九岁的妹妹是父亲后娶的妻子所生,她母亲患热病去世。我听见她们三人的惨叫。我不知道那些男人完事后是让她们留下等死,还是活着带走了。 最后这队兵的头领把我带上马,策骑下山。他的鞍布上绑着一个血淋淋的袋子,我父亲的头在里面晃动。以我几乎耗尽的心神,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惟独对我手下留情。当晚我知道了答案。 他因为缺钱,没有将我久留身边。在百合之城苏萨,人贩子的院内,我赤条条站着,他们就着小杯喝枣酒,争辩我值多少钱。希腊男孩子从小习惯赤身裸体,对此毫不害羞,我们则有耻辱心。我无知地以为,这是人最大的屈辱了。 就在一个月前,母亲因为我照镜子而责备我,说小小年纪不能有虚荣心。我只不过瞥了一眼自己在她镜中的面容,不像我的新主人有那么多可说:“这可是纯种哪,世代相传的波斯血统,像雄狍一样优雅。瞧这身细巧的骨架子,这轮廓 ——转过去,小子 ——头发呢青光可鉴,又笔直又柔顺,像来自中国的丝绸 ——过来,小子,让他摸摸。眉毛像是巧笔画的。这双眼皮上抹了金黄的大眼睛,哎哟,是醉倒爱人的两泓池水!这对纤纤小手谁肯贱卖了让它擦地板呢。别跟我说你五年 ——十年里,碰到过这么好的货色。” 在他说话的每个间隙,人贩子反复说自己不做赔本生意。最后他出了一口价,头领说那是欺负老实人。但是人贩子说要把风险算上。“阉割他们的时候,我们在五个里会损失一个。” 阉割他们,我想着,恐惧像手一样卡住了理解的闸口。但是我在家里见过阉割公牛。我不说话也不动,什么都不央求。我不再奢望世间会有怜悯。 人贩子的房屋像牢狱一样森严,院墙高十五尺,一面有棚,是施行阉割的地方。他们先让我清肠禁食,据说这样会减小风险。我又冷又饿地被带进去,只见桌上有各种刀,用来绑人的架子张牙舞爪,上面有陈旧的暗色血迹与肮脏的绑带。我终于扑倒在人贩子脚边,抓紧他的双脚哭泣。不过他们对我只像农夫对哀号的牛犊一样并不理睬,一边聊着市场上听来的闲话,一边把我捆上。他们一动手我心里就空了,只剩下痛楚和我自己的惨叫。 人家说,妇女会忘记临盆的痛楚。妇女临盆有造化之手在引产,我的痛楚却绝无援手。我全身剧痛,落到黑暗的天地之间。惟有死亡能令我忘怀。 一个老女奴替我包扎伤口。她技巧娴熟,身体干净,因为男童是商品,而且她有一次告诉我,如果有一个死去,她会受鞭笞。我的创口没怎么化脓。她总告诉我说他们对我做得干净利落,还呵呵笑道,将来你会有赚头的。我听不进她的话,只知道我痛的时候她在笑。 我伤愈后被拍卖,又一次赤条条站着,这一回面对的是睁大眼的人 群。从那个街口,我能望到辉煌的王宫,父亲曾经答应带我入宫朝见。 我被一个珠宝商买下。是他妻子从帷幔笼盖的轿子里伸出指甲涂红的一根手指,拣中了我。拍卖人延迟了拍板,再三恳求。出价令他失望。痛楚和悲戚使我变得消瘦,容色无疑大减。虽然他们拼命让我进食,但是大部分食物我都吐了出来,仿佛我的身体不屑于苟活。他们只好将我脱手。珠宝商的妻子想要一个俊俏的侍童,好显出自己的地位高于众妾,而我无论如何还保有几分秀气。她还养了一只披着绿绒的猴子。 我喜欢上这只猴子。它由我负责喂食,我去的时候,它会跃过半空跳到我面前,用黑硬的小爪勾住我的脖子。但是那女人有一天厌倦了它,把它卖了。 我年纪还小,今日不知明日地活着。但是她卖掉那猴子以后,我便想到将来。我永远不会有自由,会像那猴子一样被买卖,永远不会长成男人。我夜里卧床寻思,到了早上,我仿佛没有成年就已经老了。她说我很憔悴,给了我一剂药,我吃了肚子痛。但她并不心狠,从来不打我,除非我弄坏了她珍爱的东西。 我在珠宝商家里寄居下去,这时朝廷公布了新王的名字。奥库斯子嗣已绝,新王只是王室支系所出,但民众似乎认为他不错。我的主人达提斯没有把这消息告诉家中女眷,他认为女人只需关心如何取悦夫主,而阉仆应该负责监管她们。但是阉人管家会给我们捎来集市上的一切小道消息,并且因为我们的倚重而自喜。有何不可呢?他也只能这样了。 他说新王大流士相貌既好,人又英勇。奥库斯和卡都西亚人打仗的时候,他们有个大力士向国王的武士挑战,只有大流士敢上前迎敌。他身长六尺有半,投枪一掷就刺中了敌人,从此威名荣身。立君是经过会商的,祭司们也观看了天象,可是在座者都惧怕巴勾鄂斯,无人敢违逆 他的选择。不过新王似乎迄今没有杀人,据说他是宽宏温厚的。 我一面听着,一面用女主人的孔雀翎扇子替她扇风,想起我父亲生前最后一个寿宴。宾客们穿小道过岗楼来到山上,马夫们牵走他们的马匹,父亲把我带在身边,在大门口迎接。有一个人身材比谁都高大,俨然是战士,就连我都觉得他年纪不大。他相貌英俊,牙齿仍很完美,把我像逗弄婴儿一样抛起来,使我欢笑。他不是叫大流士吗?然而,国王是他还是别人,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些很快成为旧闻了,现在他们议论西边的事。我曾经听父亲说起那里的蛮族,那些红发野人把身体涂蓝,居住在希腊人的北面,叫马其顿人。他们先是来劫掠,后来竟敢宣战,沿海各省的总督纷纷调兵对付。但是最近的消息说,阿尔塞斯王驾崩不久,马其顿国王也遇刺。那是在某个公共庆典上,他以野蛮人的方式不带卫队就露面走动。继位者只是个小伙子,因此不足挂齿。 我的生活在内院的琐屑事务中度过。我叠被,端盘,将山雪和枸橼混合成冰糕,替女主人染指甲,受姑娘们爱抚。达提斯只有一房妻子,却有三房年轻的妾,她们知道主人对男童没兴趣,对我很和善。但只要哪一回我侍候了她们,女主人就会拧我耳朵。 不久我开始被放出去跑腿,采购描眉画眼的染料、置于衣橱的熏香药草,以及阉人管家不会屈尊去买的物品。我会遇见其他采办的阉人。有的人像阉人管家,肥胖松弛,长着女人似的双乳。每次望见这样一个人以后,虽然我长得快,我也会减食。其他人则是干瘪、尖嗓门,如同愁苦的老婆子。但是也有几位高挑挺拔,露出一种骄傲的神情。我总想明白他们的秘密何在。 那是夏季里的一天,姑娘们坐在女眷院落的鱼池边伸手戏水,橙树开着花,空气中混合了花香和她们的汗香。女主人给我买了一把放在膝上弹奏的小竖琴,唤来一个姑娘教我调音。我正唱着,忽然阉人管家跑了进来,他急得气喘吁吁,浑身乱颤,按捺不住即将揭晓的新闻,却又停下来抹抹额头,抱怨天热,让她们等着。显然是个大日子。 “夫人,”他说,“大总管巴勾鄂斯死啦!”院子里像一窝椋鸟似的闹腾起来。女主人挥了挥丰腴的手,要求安静。“怎么死的,你不知道详情吗?” “当然知道的,夫人。”他又抹着额头,直到女主人请他坐下。他坐在枕垫上,像集市上的说书人一样四顾。“宫里都在说这个,因为好多人亲眼看见了。您听我说来。夫人,您是知道的,我懂得该上哪儿打听。但凡有消息,都会传到我耳朵里。看来国王昨天接见了巴勾鄂斯。地位这么显赫的人会面,奉上的当然是最名贵的酒。酒送进来的时候,已经斟好在镶金的杯子里。国王取过御杯,巴勾鄂斯取过另一只,然后大总管就等着国王饮酒。国王拿着杯子好一会儿,谈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一直盯着巴勾鄂斯的脸,一会儿举杯将饮,却又放下,继续盯着。然后他说:‘巴勾鄂斯,你侍奉三朝国主,忠心耿耿,理应加以荣耀。用我的酒杯向我表忠吧,我会用你的杯子饮酒。’管家将那酒杯送到巴勾鄂斯面前,将另一杯交给了国王。 “赏脸透露这一切的人告诉我,大总管的脸色变得像黯淡的河泥一样苍白。国王喝了大总管的酒,一时沉寂下来。‘巴勾鄂斯,’他说, ‘我已经喝了,我在等你向我祝酒。’这时候,巴勾鄂斯一手按在胸口上,呼吸急促,请求国王原谅他,他头犯晕,恳请告退。可是国王说, ‘坐着罢,大总管。酒是你最好的药。’他坐了,但他的膝盖似乎不听使唤了,杯子也在手里直发抖,有酒溅出来。然后国王在椅子上前倾身体,提高嗓门让所有人听见。‘喝下你的酒,巴勾鄂斯。我来告诉你,我说的是真话:无论杯子里是什么,喝它对你有好处。’ “听了这话,他喝了。正当他准备起身的时候,禁卫军手执锋利的长矛包围了他。国王等到药开始见效才退出,留下军士看着他死去。我听说他是一个钟点以后断气的。” 院子里响起好一阵惊叹,像铜钱纷纷落进说书人的帽子里。女主人问是谁向国王提出警告的。阉人管家一脸隐秘,压低声音。“国王赏了宫廷司酒一件礼袍。夫人,谁知道呢?有人说是国王自己把奥库斯的命运看做前鉴。交换杯子的时候,大总管看懂了他的脸色,却也无可奈何。就这么多了,聪明人应该懂得何时谨慎地缄口。” 可见神圣的复仇者密特拉履行了天职。叛徒死于背叛,罪有应得。然而神明的时间与凡人的时间不同。如父亲所承诺,我的同名者已绝命,但是对于我和我的子子孙孙,他死得太晚了。     2 我在内院里服侍女眷,两年来没受多少罪,只是有时会惊讶我为何没有死于苦闷。我长高了,他们不得不给我做了两次新衣服。然而我的长势已经减慢。在家时,他们说我会长得和父亲一样高大,但是阉割带来的创伤想必改变了我。还好我不算矮小,而且终生保持着少年的身材。 我常在集市上听见别人说我貌美。有时会有男人跟我搭话,但我扭头不睬。我以为如果他知道我是奴隶,便不会搭话了。我那时就这么傻。我只庆幸摆脱了女人的碎嘴,得以看见熙攘的市场,透一口气。 不久我的主人也开始打发我跑腿,比如给新近向他供货的珠宝商送信。我总是害怕被派去王室的作坊办事,虽然达提斯似乎觉得那是他赏给我的消遣。工匠全是奴隶,希腊人居多,以技艺精湛受到器重。他们脸上当然有烙印,但是多数人还被斫去一足,有的更被砍掉双足,作为刑罚或是防止逃走。一部分人操作砂轮雕刻宝石,手脚都要用到,便被割鼻,以免他们不落痕迹地溜掉。我会努力将目光避开他们,一直到作坊主怀疑我想偷东西,开始盯着我看。 从小家里告诉我买卖是君子的大辱,仅次于懦弱和谎言。卖是绝对的耻辱,就连买也丢脸,因为人应该靠田产生活。甚至我母亲的镜子都是嫁妆里原有的,是从伊奥尼亚远道运来的物品,上面雕着一个有翼少年。不论我经手买回多少商品,我依然觉得羞耻。俗话说得好,人总要到太晚才知道自己已经富足。 这一年珠宝业生计艰难。国王出征去了,王城寥落如坟。马其顿年轻的国王已经进入亚洲,攻下波斯掌握的希腊城市。他不过二十来岁,大家本以为沿海的总督就能将他挡在外面。然而他打败他们的部队,渡过了格拉尼卡斯河,现在公认为和他父亲一样难对付。 据说他没有妻子,不带亲眷,只有战士随征,与马贼土匪无异。不过正因为这样,他行军快捷,即使陌生的山地也能迅速攀越。出于骄傲感,他穿戴锃亮的盔甲,以便在战场上引人注目。他的传说很多,我不想赘言,因为其中的真事世人皆知,而谣言我们也听够了。总之,他父亲有志完成的事业,他已经完成,而且似乎并不满足。 于是国王调兵遣将,亲自迎战。他贵为众王之王,不会像西方的年少马贼一样空身上路。他的随从有朝廷和内宫的人,还有宫里众多的役人、管家和宦官。王室也随行,包括太后、王后、年幼的王子和诸位公主,以及各人自己的仆从、宦官、栉发工、司掌衣橱的女官,等等。王后一向是珠宝商们慷慨的主顾,据说她美貌绝伦。 随行的大臣恐怕战争会拖得久,也带着妻子,多数人还带着妾。因此在苏萨买珠宝的,只剩下那些满足于烂银碎钻的人。 那年春季,女主人没有做新衣,一连数日,她动辄对我们发火。长得最漂亮的妾得到一张新面纱,更使我们一星期无法安生。阉人管家的采办钱减了数目,女主人不得不少吃糖果,奴隶的饭食也因而紧缩。摸到自己的细腰,再看看阉人管家,是我惟一的安慰。 虽然不长肉,但我还在长个子。尽管衣服穿着嫌小,我也以为只能继续穿下去了。不料主人给我做了一整套的新衣裳:长袍、长裤、腰带,以及一件阔袖的外衣。腰带上还缝着金线。衣裳太美了,我不禁临池自照,满意地欣赏一番。 同一日刚过中午,主人把我唤进客堂。我还记得我奇怪他为什么不看我。他写了几个字,封上信笺,说道:“把这个带去给奥巴瑞斯老板。 直接过去,不许在集市上游荡。”他瞧着自己的指甲,再看看我。“他是我最好的主顾,所以要注意礼貌。”我听了一怔。“老爷,”我说,“我从来没有对主顾不礼貌。有人说我不礼貌了?” “呃,咳,那倒没有,”他浮躁地把弄着一盘零散的绿松石,“我只是提醒你要对奥巴瑞斯礼貌而已。” 即使在我走向那宅子的时候,也只是猜度他疑心此人不太和善。那头领把我从家里劫走,以及他后来对我做的事,在我记忆里已经被别的事冲淡了。夜阑哭醒,多半是因为梦见我父亲没了鼻子的脸在高喊。我走进奥巴瑞斯的店铺,毫无戒备之心。他是个矮胖的巴比伦人,长着一丛浓密的黑胡子。他瞥了瞥字条,带我直入内室,仿佛我知道会发生的一切。 其余我不记得了,只有他的体臭,我至今无法忘却。事后,他给了我一点碎银子。我把银子给了集市上的一个麻风病人,他用没有指头的手接过来,祝福我长命百岁。 我想起那只披着绿绒的猴子,一个满脸凶相的人带走了它,说准备拿去驯养。我醒悟到刚才的事大概是一桩主人同意的交易。走到沟渠边,我翻肠倒胃地呕吐起来。没有人在意。我浑身冷汗地回到主人家。 无论奥巴瑞斯是不是买者,我的主人并不打算卖。给奥巴瑞斯这种恩惠,对他好处更大。每星期我被借给他两次。 我的主人大概从未自认掮客。老主顾有求,他只觉不容推辞。后来奥巴瑞斯有个朋友听说,他碍于情面又答应了。那人不是同业,付了银两,又把口碑传开。没过多久,差不多每天下午我都得外出。 十二岁的人想独自赴死,必定是到了绝望至极的时候。我常怀着死的念头。我梦见没有鼻子的父亲,他喊叫的不是那个叛徒的名字,而是我。但是苏萨没有高墙可纵身一跃,其他的死法我又不甚明白。至于逃走,王室作坊里制珠宝的残腿奴隶就是对我的警示。 于是我遵从吩咐,到主顾们那里去。有的人比奥巴瑞斯好些,有的更为不堪。我至今记得每次走向一幢陌生房子的时候,心都会寒冷麻木地下沉,也记得一次有个人提出了不堪入文的要求,我想起父亲,不再是一副无鼻面具,而是他寿宴当晚站在那里,我们的武士在火把映照下舞剑。为了不羞辱父亲的魂魄,我打了那人,喊出他应得的骂名。 主人生怕我被打坏,没有用灌铅的鞭子抽我 ——那是他拿来责罚那个努比亚挑夫的,但藤条打在身上仍然很痛。余痛未消,我就被打发回去道歉,并且赎罪。 这种生活我过了一年有余,看不见出路,除非是自己到了年龄太大的时候。我的女主人并不知情,我也配合主人蒙骗她,总是编出一席话来解释我白天的去向。她比她丈夫有廉耻心,一定会感到不齿,但是她没有力量救我。假如她知道了真相,家里肯定闹得沸沸扬扬,最后主人为了平息风波,会尽量抬高价钱把我卖掉。一想到那些竞价的买主,我就决心缄默下去。 从集市走过的时候,我总想像有人说 “看,达提斯的娈童来了 ”。可是我必须捎点新闻回家,满足女主人的好奇心。谣言比事实跑得快,有人风传国王跟亚历山大在靠海的伊索斯大战了一场,兵败,撇下他的战车和武器,只骑马逃了出来。我想,他究竟脱身了,对于我们有些人,能脱身即是万幸。 当确切的消息从驿道传来,我们得知国王的家眷被俘,太后、王后、各位公主和小王子都在敌营里。我以情理推想其命运,深感怜悯。少女的叫喊在我耳边萦回;我想像一个男孩被戳在枪杆上,要不是因为有个人贪财,我的结局也会是这样。但是我没有见过那些妇女,又在我太了解的人家里如入樊笼,便把一部分怜悯留给自己。 后来有传闻说,亚历山大特地设了营帐安置王族妇女,命她们原有 的仆从侍候,禁止外人接近,连小王子也活着。传消息的人发誓,这是从西里西亚直接捎来的口信。大家嗤笑这故事,谁都知道战时不会有这种行止,何况西方的蛮人。 国王撤退到巴比伦过冬。巴比伦春季炎热,于是他轻车简从,回到苏萨养息,命总督们重新凑集一支军队。我忙于干活,错过了观看御驾和麾仗经过的机会。我多少还是个孩子,对这些颇看重。似乎亚历山大出人意料地没有进军内陆,却把部队愚顽地压在海岛提尔城下。那是个十年难破的要塞,只要他继续在当地流连,国王便可从容应对了。 虽然没了王后,王室到底是回来了,我期盼珠宝生意兴旺起来,那我就有希望摆脱我的生意,可以留在内院服侍了。我曾经觉得内院的生活太苦闷,如今它却像沙漠里的棕榈林一样,迎着我招手。 也许你以为,至此我已经安于命运了。虽然过了三年异于从前的生活,但十年毕竟是十年。眺望远山时,我依然可以辨认出我家废墟的所在。 有的顾客,假如我愿意讨他们喜欢,我会得到很多钱,不必让主人知道。但是我宁愿以骆驼粪为一餐也不会那样做。其中一些人却被我的麻木所吸引,会挖空心思博我一笑;有些人则用各种方式伤害我,但是我揣度他们本性如此,奴颜婢膝反而会使他们变本加厉;最不堪的一个让我身上鞭痕累累,主人不许我再去,倒不是由于怜悯,而是因为他损坏了商品。我跟着其他人学了些消遣。我不拒绝小块的银子,只拿它买大麻。我很少吸,事先吸一点就足以让我昏昏沉沉。因此那股气味至今令我作呕。 一些人待我算是不错。对他们,予以回报似乎符合待人之道。我没有别的可给予,惟有尽量使他们快乐,而他们也乐意教我做得好些。于是我学到了初步的合欢术。 有位地毯商每逢事毕,会把我当宾客招待,让我和他并排坐在榻床 上,请我饮酒,又跟我谈话。酒我是喜欢的,因为他有时会把我弄痛。不是他的错,因为他动作轻柔,乐于悦人。我出于自尊没有告诉他,也不知是否出于残余的羞耻感。 一日他命人将一幅十年织就的毯子挂到墙上。他说,在给买家送去以前,要好好欣赏。订购者是国王的朋友,一位非常挑剔的鉴赏家。他又说:“我估计他认识你父亲。” 我感到自己脸上血色消散,双手发冷。这几年我一直以为我的身世是秘密,我的耻辱没有玷污父亲的名字,现在才知道我的主人早从人贩子那里听说了我的家世,并且四处吹嘘过。他怎能不吹嘘?大总管本来要灭门报复我家,我却漏网被人偷走;既然他已经名誉丧尽,不在人间,欺骗他也不是罪名。我想像我家的姓氏,在所有摸过我的人嘴上议论着。 一个月下来,这种折磨已经成为惯例,我稍微麻木了些,但是远远没有失去感觉。我恨不得杀死有些知道我身世的人。地毯商又一次叫我去时,我庆幸不是被那种极为不堪的人召唤。 我被领进喷泉庭园。有时他会坐在那里的枕垫上,待在蓝色凉棚的荫蔽里,直到我们进屋为止。但是这一次他不是独坐,旁边还有一个人。我在敞开的门口站住了,心绪大概都写在脸上,清清楚楚。 “进来呀,巴勾鄂斯,”他说,“别那么惊慌失措的,亲爱的小伙子。今天我和我朋友别无他求,只想看看你,一振精神,听你唱唱歌,一快心意。你带了竖琴来,我很高兴。” “嗯,”我回答,“主人说你希望我带来。”我已经猜过他是否要额外付钱。 “那就过来罢。我们都因为早晨的工作心神不宁,你可以抚慰我们的灵魂。” 我唱歌时一直想着,他们稍后会另有要求。那宾客不像商人,更像 我父亲的朋友,只是白净些,看来是地毯商的老主顾。我想,不久我就会绿叶覆身,被人托在盘上送到他的床前。 我错了。他们要我再唱一曲,又和我谈了些闲话,然后给我一小份儿赏,便打发我回家。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园门在我身后关闭的时候,我听见他们低语,知道在讲我。今天的活儿够轻松,我想,那人还会找我的。 果然。第二天他把我买下了。 我看见他到家里来。主人命人端上了酒。奉酒的努比亚仆人说,刚才里面在激烈地讲价。他只会简单的波斯话,听不懂内容,但是我猜出了几分。随后主人叫我过去,他没开口我就知道了。 “巴勾鄂斯啊,”他满脸堆笑,“你是个非常幸运的孩子,就要得到很好的工作了。”价钱也很好吧,我想。“明早会有人来接你去的。”他挥手让我退下。我说道:“老爷,是什么工作?” “那是你新主人的事。注意对他恭敬。这里可是把你调教好了的。”我张开口,却始终没说什么。我只盯着他看。他变了脸色,一双鼠眼游移不定。然后他叫我出去,但是我已经觉得出了一口气。 于是我像那猴子一样,即将走上未知的命途。女主人搂着我,泪如泉涌,我像裹在一堆湿漉漉胀鼓鼓的枕头里。他卖掉我,当然没有问过她的意见。“你真是个可爱的孩子,这么乖,这么文静。我知道,你如今还在哀悼双亲,我从你脸上看见了。我真的祈求你会有一个善良的主人。你其实还是个小孩,可你住在这儿的这些时候,多么安安静静啊。” 我们又哭了,姑娘们轮流拥抱我。比起某些记忆,她们年轻的体香是安慰。我十三岁,却觉得连五十岁的沧桑都经历过了。 翌日我被一个仪表堂堂的阉人依时接走。他年约四十,看得出从前是俊美的,现在仍注意身材。他非常和气,我便斗胆问新主人是谁,他报以有涵养的微笑。“我们首先要把你调教好了才能送到他家里。但是孩子,你不必担心,一切都会安排妥当的。” 我觉得他有些话没讲,但大抵是出于善意。我们过了集市,一直走进深宅大院所坐落的街巷里。四下沉寂,我希望新主人没有太见不得人的怪癖。 那宅子与周围的房屋一样,高墙环绕,与街道隔绝,大门上饰有铜钉。一进外院,只见树木参天,街上却几乎看不到树梢。院内的布置古旧而庄重。那阉人将我领到仆役住的耳房内的一个小间,里面只有一张床。以往那三年,我都是在阉人管家的鼾声中入睡的。新衣服在床上摊开,比我身上的素净,穿上才发现料子和手工之好。那阉人掂起我原先的衣服,鼻子里哼了一声,“俗气,料子也次,我们这儿用不上。不过,拿去给穷孩子倒是肯定会喜欢的。” 我以为马上就要被领到主人那里。但是看来把我训练好以前,我是不宜见他的。训练当天就开始了。 这老屋极大极阴凉,院子里散漫地建了一溜房间,似乎空置已久,有的房里只摆着一只旧橱柜,或是一张靠枕都磨破了的旧床榻。我们穿过这些房间,来到一个家具很好的房间里,那些家具却像在仓库里一样摆着,没有住所的条理。一边是餐桌和一把雕工精致的椅子,有食具橱,里面是一件件涂了珐琅的上等铜杯盏。另一边却是一张华丽的床,顶上有刺绣的帐子。奇怪,床居然铺好了,还配有床头柜和放衣服的小凳。所有东西都光彩而干净,就是没有人气。藤蔓攀缘在透雕的窗户上,阳光照进来,像鱼池里的水一样绿森森的。 然而我很快明白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这里是训练我的地方。 阉者坐在精雕的椅子上,扮演主人,指导我如何端菜,斟酒,放下杯子,或是将它递给主人。他举止矜贵,像养尊处优的爵爷,但是对我不打不骂,我对他也没有恶感。我知道他引起我的敬畏之心,本来就是训练的要求,因为我确实感到自己卑微了许多,渐渐害怕起来。 我的午餐送到这里来,不必和仆役一起进食。自从进了这宅院,除了这阉者我没有看见别人。我越想越不对劲,担心他会叫我睡在那张大床上。这里晚上一定有鬼。但是晚餐后,我在自己的斗室就寝。连厕所也从来没有别人,蔓草丛生,蜘蛛满室,似乎已废弃。 翌日上午,那阉人带我把昨天的功课全部温习了一遍。他这样尊贵持重,却仍然显得有点紧张。我想,一定是主人要来了,不由得心神恍惚,有一次摔了个盘子。 猛然间门推开了,仿佛繁花似锦的园子忽现眼前一般,有个青年走了进来。他步子很大,相貌英俊,轻灵自信,华丽的衣衫上饰着金子,昂贵的异香扑面而来。我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注意到他虽然年过二十,却没有胡子。他不像阉者,倒像是刮净脸面的希腊人。 “你好,小鹿,”他微笑着说,露出的牙齿像新剥的杏仁,“唉,他们终于有一回没夸张。”他转向我的老师。“可长进了?” “还不错,奥若梅当,看在他从前没底子的分上。假以时日,我们肯定能把他塑造一番的。”他说话不无谦恭,却不是对主人的态度。 “来,咱们看看。”他招手让身后的埃及奴隶搁下包袱,退出去,然后要求我把侍候进餐的活儿演练一遍。我正待斟酒,他说:“手肘太僵硬了。来,这样弯。”他两手把着我的胳膊。“看见没?这样子线条漂亮多了。” 我接着端上甜点心,立等挑饬。“很好。不过我们现在要试试真正的做法。”从奴隶带来的包袱里,他取出珍宝,我睁大眼看着:酒杯、水瓶和碟子,一件件都轧银镶金。“来,”他说,一面推开铜餐具,“手捧贵重的器物,应该有特别的仪态,这只有亲手捧过才能学会。”他用黑亮的柳叶眼朝我偷偷一笑。我拿起那些宝贝时,他说:“啊,他有那种感觉。你看,他不怕这些东西,他懂得如何珍而重之。我想我们会成功的。”他环顾房内。“可枕垫都在哪儿?放酒食的案桌呢?他得学习侍奉内室。”阉人抬眼看看他。“噢,对。”他说着轻声笑了,金耳坠闪着光芒。“我们对那个有把握。把东西送来就好,我自己会一一教他。你可以回去了。” 枕垫送来的时候,他坐着,教我如何跪着捧上盘子。即使纠正我时他也很友好,我毫不慌张地学好了这件工作。他站起来,说道:“非常好。手快、娴熟又安静。现在到寝室礼仪。” 我说:“大人,恐怕那些我也都还没学过。” “你不必总是叫我大人。那个称呼只是为了让你保持仪式感。没关系,这部分我会来教你。侍寝的礼节很多,不过我们只需过一遍,大部分是级别较高的人去做的。但是你每一步都要清楚。首先我们要铺床,这一步应该已经由别人做好了。”我们掀开床铺,又重新理好,床上盖着镂空的埃及亚麻布的被单。“没洒香水?这间房不知是谁预备的,像是给赶驼人歇脚的小店。不过,我们就当做洒过香水好了。” 他站在床边,脱去条纹帽。“那一步可是会由级别很高的人来做的。现在教你一个取下腰带的诀窍。他当然不会为你转过身来。你只把双手溜进去环扣着。嗯,这就对了。现在到袍子。从上端开始解纽扣。现在从后面往上托,再往下滑出来。他只会稍微抬一下两边的胳膊,刚好够地方。”我脱下袍子,露出他橄榄色的苗条肩膀,一卷卷的乌发略染着棕红,落在肩上。他在床边坐下来。“脱屐子的时候,双膝下跪,重心往后一点,把脚一先一后放在你的大腿上,永远是右脚为先。不对,先别起来。他已经松开了裤带,你这时把裤子解下来,还是跪着,始终低眉垂目。”他稍微把身子提着,好让我做到。此时他只穿着亚麻衬裤,优雅至极,皮肤没有一点瑕疵。他是米底人的漂亮,与波斯人的美不同。 “你没叠衣服。寝室的仆人会收走衣服,但是决不能有一刻任其散 乱。这时候,如果这房间布置周全的话,你就该给他穿上睡袍了。——是我不好,怎么忘了呢?——然后他从底下解出衬裤,这才合乎端庄法度。”他礼貌地用被单遮身,将衣服抛到小凳上。 “这时候,如果事先没有吩咐,就得注意有没有信号,让你在所有人退出以后留下来。信号不会很强烈,只是一个眼神 ——像这样,或是一个小手势。不能在一旁干站着,手不要闲下来。等房里东西齐全了,我会教你这个。剩下你一个人的时候,他会做个手势让你宽衣,像这样。现在走到床尾,利索地脱衣,放在床下看不到的地方。他可没有打算看见一堆你的衣服。对,全部脱下。现在你不妨带着笑容走上前来,但不能显得太惯熟。嗯,这就对了,一点也不错,尽量保持那种羞涩的意态。现在呢 ——”他把被子一掀,和悦的微笑有种命令的力量,以至我懵懵懂懂就上了床。 我突然惊跳,心里又羞又恨。我对他这样喜爱信任,他却哄骗玩弄我,和别人一样坏。 他伸手扣住我的胳膊,抓得很紧,却没有恼怒或贪婪的意思。“放松点,小鹿。安静下来,听我讲。”我其实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我坐定了,不再挣扎。“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对你说过一个谎。我只是老师,所有这些,都是我的任务。如果我喜欢我的工作,对我们俩都会好得多。我知道你想忘记什么,很快你就可以永远忘记那一切了。你有一种骄傲,虽然受了伤害,但是不肯屈服,也许就是这种东西,把你的漂亮塑成了美丽。有这样的本性,却在龌龊的主人和他俗气的朋友们手里讨生活,难怪你一直紧锁着自己。你做得一点不错。可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你前面有一种新的生活。现在你必须学会付出一点点。这就是我来的缘故:教你合欢之术。”他伸出另一只手,轻柔地拉我躺下。“来。我对你担保,和我一起你会享受得多。” 我没有抗拒劝慰。他也许真的通神;在神力之下,一切都会安好。 至少起先似乎如此,因为他不但迷人,而且娴熟,像一个奇异的生灵,在我原先出入的那个世界里绝不存在。在跨入极乐以前,人仿佛可以在它的门庭永远流连。我接受给予我的一切,荒疏了往日的防范,当痛楚张开脚爪朝我猛扑时,却前所未有地剧烈。我第一次叫出声来。 “真抱歉,”我一能如常讲话就说,“希望没败坏你的心情。我刚才是忍不住了。” “但是为什么呢?”他朝我俯身,似乎真的关切,“我弄痛你了?没有吧?” “当然没有。”我转过脸去用被单拭泪,“每次发生总是这样,好像他们又拿着刀子来了。” “你应该事先告诉我的。”他还是用那种似乎关切的语气,我感觉好极了。 “我以为对于我们,对于所有像我一样的人,都会是那样的。” “其实不是。你被割多久了?” “三年,”我说,“三年多一点。” “那我不懂了。让我再看看。可是这手术很漂亮,我没见过疤痕结得更干净的。像你这种姿容的孩子,如果他们过了让你不长胡须的界线还往深里切,我会惊讶的。当然事故是有。伤口可以溃烂得很深,直达感觉的根柢,吞噬一切。又或者,他们可以像屠夫一样对待你,把感觉器官去除净尽,他们对努比亚人就是那样,大概是害怕他们的力气。至于你,你除了不能让女人遂愿以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无法尽情享受合欢。再说让女人遂愿,我们中间其实没几个人能做到,虽然偶尔也会听说有。——你是说从一开始你就一直在受折磨?” “怎么?”我喊道,“你觉得我喜欢让那些狗崽子对我动手动脚?”我终于找到了可以诉说的人。“有一两个倒是 ?不过我总往别处想,只要做得到的时候。” “好吧,我现在有点头绪了。”他躺着思索,医者一般严肃,然后说道,“除非是因为女人。你不想女人吧?”我想到在池边拥抱我的三位姑娘,和她们浑圆柔软的乳房,又想到我母亲在果园碎石地里迸流的脑浆,以及姐妹们的惨叫。我回答: “不想。” “千万别想。”他恳切地看着我,轻松尽消,“如果你从美少年出落成美男子,别以为她们不会追逐你,喁喁细语,嘤嘤叹息,发誓无论你有什么都心甘情愿。她们也许相信自己的话,却绝对做不到。做不到的。她们不满足,就会变得恶毒,然后背叛你。最后下场一定是钉死示众。” 他的面色阴沉下来,看得出是因为某件可怕的往事。为了让他安心,我再次说我从来不想女人。 他安慰似的抚摸我,其实我已经不疼了。“是啊,我不知为什么想到和女人有关。其实原因很清楚。你感官敏锐,对快乐自然敏感,对痛楚也一样。虽然阉割在任何人来说都很可怕,各人感觉的深浅还是大有差别。在你,那感觉一直萦绕不去,好像这件事还会再发生。这并不罕见。如果你当初遇上我,你会很早就克服那种感觉,但偏偏跟你交合的是你鄙视的人。你表面顺从,内心因为自尊,什么都不肯出让。你宁可要痛楚,也不要一种让你觉得屈辱的快乐。它来自愤怒,和灵魂的抗拒。” “我没有抗拒你。”我说。 “我知道。但是那感觉咬啮得太深,一时还不能痊愈。我们稍后再试,现在太早了。只需要一点点运气,你就会跨过这道坎。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在你要去的地方,这对你不会有很大妨碍。我只能说这么多,不能再透露,虽然这样严峻的禁令不是慎重,而是荒唐了。不过没关系,有令在先,我就得遵命。” 我说:“我希望我可以属于你。” “我也是,小鹿,但你会属于比我优秀的人。所以别爱上我,我们很快就得分开。穿上衣服吧,起床的礼仪我们明天练习。今天的课够长的了。” 我的功课又延续了些时日。他来得早了些,支开那位傲慢的阉者,亲自教我餐桌上,喷泉庭园里,以及寝室和浴室中的侍候工作。他甚至带来一匹良马,在野草丛生的院子里教我上马和自如的驱策。在家的时候,我学会的只是紧紧攀住我的矮种马罢了。后来,我们回到那个有绿光窗户和大床的房间。 他仍然希望祛除我的心魔,耐心地花上许多时间,但痛楚总是回来,仿佛一种必须偿还的消耗,起始的快乐越精纯,后继的痛楚就越剧烈。“不试了,”他说,“再下去对你会太多,对我又不够。我来是为了教你,但是我差不多要忘乎所以了。我们只好承认这是你目前的运气。” 我悲戚地说:“我还不如像那些什么都感觉不到的人。” “噢,不要这样。永远别这样想。他们把欲念转移到吃食上,你看得见他们成了什么模样。即使只为了我们俩,我也想把你治好,但你的工作是给予快乐,不是享用。我觉得虽然有那个烦恼,你还是显出异禀。况且,谁能说清是什么成就了艺人?也许正是这烦恼成就了你。你的回应很细致,所以你上一个主人家的工作才那样让你恶心。你是个乐师,从前被迫听街头卖唱的人吼叫。现在你只需了解你的乐器。这我会教你,虽然我觉得你将来会胜过我。这一回,你不必担心被送到使你受辱的地方了,这我可以担保。” “你还不能告诉我他是谁吗?” “你还没猜出来?也是,你怎么可能想到?不过有一点我倒可以告诉你,千万别忘了。他喜欢完美,对珠宝和杯盏,对挂毯、地毡和刀剑,对马匹、女子和少年,无一例外。噢,别慌张,你决不会因为不尽 如人意而招来祸害。但是他有可能失去兴致,那就遗憾了。我希望把你无可挑剔地奉上,那才符合他对我的要求。但是你的秘密会不会显露,我没有把握。我们别再想了,专心考虑有益的事吧。” 我发现一直到此时,他都像拨弄一把陌生竖琴的乐师,测试着它的回响。认真的功课现在才开始。 我知道那些只知呼奴唤婢,对奴隶生活别无了解的人会怎样批评我。我已经听见有声音在说:“不要脸。居然吹嘘自己少年时怎样被一个更早堕落的人教坏。”对这种责难,我会回答此前我已经沉沦了一年,遍体污泥,无助又绝望;此时被人精心调教,在我看来不是堕落,而是极乐天堂的一瞥。经历过被畜生们当做玩物的日子以后,如今那诉诸感官的细致音乐,亦是极乐。我轻易听见了它,仿佛天赋使然,又像曾经耳闻。在家的时候,我偶尔会做绮梦,如果任其发展,我一定会情窦早开。生活使我改变,但并未扼杀全部。 像未经戎马而能讴歌战斗的诗人,我可以让欲念在想像中成形,但不必承受它锋利的伤害 ——那种痛楚我太熟悉了。我可以送出音乐,有暂止的延音,有独奏的华彩乐段。奥若梅当说,我就像一个能为舞者演奏而不舞蹈的人。他天生喜欢给予节拍并且从中得到快乐,然而是我和他一同凯旋。后来他说:“小鹿,我觉得你要学的已经不多了。” 虽然这消息并不突兀,他的话还是使我黯然。我依偎着他,问道: “你爱我吗?你不只是想教我吧?我走了,你会不会难过?” “你已经学会离愁别恨了?”他说,“这我可从来没有教你。” “可是你爱我吗?”母亲死后,我没有问过别人。 “永远不能这么问他。他会觉得你过分亲昵了。” 我定睛看着他。他缓和下来,把我像孩子一样搂着,但是我不觉得 不自在。“我真的爱你,你走后我就孤单了。”他的语气像是在安慰怕黑 怕鬼的孩子,“可是明天要来。如果我对你发誓,就是残忍了。我也许不会再见到你。即使见到,也许也不能跟你说话,那你就会认为我骗了你。我承诺过不对你说谎。侍奉大人物,他们就是我们的命运。什么都别依靠,但是要筑起自己的小巢防范风暴 ——你可明白?” 他额角有个旧伤疤,颜色已经变浅了,我觉得那使他别有一番气概。我父亲的朋友里,没有一两处伤痕的人总像是不能算作男子汉。我问:“你怎么受的伤?” “打猎的时候顾着照看别的事,摔了下来 ——就是从你骑的那匹马身上。你看,它还属于我,所以我后来的待遇并不坏。只是他不喜欢有缺陷的东西。所以尽量不要掉下马背。” “即便你满身伤痕,我也会爱你的。”我说,“是他把你遣开了?” “噢,不,我很受优待,所有的安排都合宜。只是我不再和完美的花瓶与闪烁的宝石并列了。所以小鹿,别在流沙上经营。这是我最后一课。希望你不会因为太年轻而学不会,因为你已经到了需要这一课的时候。我们还是起来吧,明天再见了。” “你是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了?”我问。 “也许,毕竟还有一课。我还没告诉你怎样得体地行跪拜礼。” “跪拜?”我困惑地说,“可是只有对国王才这样行礼啊。” “没错,”他说,“你终于领悟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然后大叫:“我不行!我不行,不行。” “怎么回事,我辛苦一场还是这样?别瞪着大眼睛,好像我告诉你的是赐死令,而不是你的福气。” “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惊恐地抓紧他,指甲戳了进去。他把我轻轻地松开。 “我给了你足够的暗示。你显然会胜任。不过你要知道,内廷在决定录用你以前,会先察看你的工作。不称职的人会被调走。所以,如果你预先知道训练你是为了让你侍候什么人,他们会认为你知道得太多了。” 我捧着脸,哭得抽搐起来。“别这样,”他说,一面用被单给我擦眼睛,“真的,你没有什么好怕的。他这一向活得不称心,需要人安慰。我跟你说,你将来一定会做得非常好。这我应该会知道。”     3 我在宫里待了些日子才见到国王。这个璀璨而巍峨的迷宫,我永远觉得会在其间走失。到处是高耸的廊柱,以大理石、孔雀石或斑岩为材,镀金柱顶,螺旋式柱身。每一块墙壁都刻着比实物更亮丽的釉彩浮雕,描绘了行军的战士,或是从帝国外省远道而来的朝贡者,领着牛群或单峰驼队,背着成捆的粮食和酒坛。迷路的时候,会感到自己身处肃穆的人群里,无人可借问。 在宦官起居的院落,由于我将来的特权,他们对我不甚热情。但是也由于同一个原因,谁也不敢亏待我,怕我记仇。 第四日,我见到了大流士。 他品酒赏乐,已经有些时候了。便殿对着一个不大的喷泉庭园,百合芬芳醉人,金雀笼关着鲜艳的鸟儿,挂满繁花开遍的枝头。喷水池边,众乐师正在收起乐器,但流水和鸟鸣也是一种柔声细语的合奏。庭园有高墙,为便殿更添幽深。 他坐在枕垫上,面向庭园,身前矮案上放着酒壶和一只空杯。我立即认出他就是我父亲寿宴上的人。不过他那时穿了骑马远行的轻装,现在则是一身有白色刺绣的紫袍,戴着锥形王冠,是闲居所佩的较轻便的一种。他的胡须平顺如绸,身上散发出阿拉伯香的氤氲。 我跟随管家的宦官,敛目前行。臣下不能平视国王,因此我不知道他是否认得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讨他喜欢。听到念我名字的时候,我照学到的那样行了跪拜礼,亲吻他跟前的地板。他的软羊皮便鞋染成枣红,镶着箔片和金缕。 那管家取了酒托,交给我。我倒退着走出御前的时候,似乎听见枕垫间传来细微的响动。 当晚我被叫到寝宫,给宽衣的活儿打下手。有人把东西交给我捧着,直到执事的取走,除此没有什么事。我努力显出合宜的举止,不负老师的教导。他对我似乎用了特别严格的要求,实际上,新手可以稍有差池。第二夜国王还没有回房的时候,一位老宦官对我附耳说道:“如果陛下召唤你,不要跟着其他人退下。待在那儿,留神看他是不是要给你别的命令。”他皱纹满面,显然经验丰富。 我牢记训练,低眉垂目,同时留意召唤的表示。我没有呆立一旁,而是找些合宜的活儿一直做着。我们独对的时候,我认出解衣的信号。我把自己的衣服放在视线外,只是做不到含笑上前。我太害怕了,知道一笑便是讪讪的傻笑,于是严肃而信任地走近。被褥为我掀开时,我只求不出差错。 一开始,他像对待玩偶一样亲吻摆弄我。然后我猜到他要求我什么,因为我训练有素,而且他似乎认可了我。诚如奥若梅当所言,快乐不会将我出卖给痛楚。他和我共处时,始终没显出知道阉人也有感觉。如果众王之王不问,这种事也不该对他说。 我就像那些如焰烈如酒红的鸟儿,就像那座喷泉、那些弦琴,是供享用的。我很快掌握了如何既取悦他,又不损其帝王之尊。我从未受辱,也不被亏待。如果他还醒着,会说句和善的话让我退下。翌晨常有一份赏赐送来。但是我也已经懂得了快乐。他年近五旬,虽然勤于洗浴又洒满香水,还是难掩一股老人的气味。有颇长一段日子,我在御床上总是希望将这个蓄须的高大男人,换成身段灵巧的奥若梅当。但是完美的花瓶和闪烁的宝石不能选择主人。 如果我生怨,只消回想从前的命运。国王拥有的快乐太多,因而疲乏,又不肯歇手。我所给的分量恰是他之所需,他满意,因而慷慨。当我想起从前那些人,那些贪婪粗暴的手、难闻的呼吸和可耻的欲求,我真不敢相信自己对目前有过刹那的怨懑。我向主人表露了自己的感激。很快,他闲居时多半要我随侍。他赠我一匹漂亮的小马,在禁苑从骑。难怪世人以此地作为天堂的代称。历代国王都从亚洲各地搜集 珍稀的花木,有些是成年树木,连根带土整棵运来,用牛车队装载,由成群的花匠一路照料。禁苑的禽兽也是精选。围猎时,侍从们会将野兽赶到国王面前,他杀死野兽以后,我们都鼓掌祝贺。一日他想起我唱过歌,说要听听。我的嗓音从不惊人,不像有些阉者歌声强健甜美,远非女子可比。少年时,我的歌喉只算清亮动听。我取来从前的女主人在集市上买的小竖琴。他十分诧异,仿佛我带来的是动物的腑脏。“那是什么?怎么不让人给你拿件好点的?”见我错愕,他温和地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不好意思去要。但是拿走这个吧。有了相宜的乐器来伴奏,就可以唱了。” 我得到一架玳瑁镶边的黄杨木竖琴,有象牙的调音匙,跟从司乐长学习弹奏。我一时还没学会那些较难的曲子,但是有一天,日落时坐在喷水池边,我想起从我们家的高墙上望出去,余晖西斜照过平原。国王让我唱一支歌,我便唱起夜晚在篝火旁,我父亲的武士们经常歌吟 的调子。 曲终,他招手让我上前。我看见他两眼含泪。“这首歌,”他说, “让你可怜的父亲浮现在我眼前。多少快乐的日子过去了,当时我们都年富力强。你父亲是先王阿尔塞斯忠肝赤胆的朋友,愿智慧之主接受他的灵魂。要是他健在,我一定会邀他来做客的。我的孩子,请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是他的儿子。” 他用戴满珠翠的手抚摩我的头。他的两位朋友在座,执事长也在。自从那一刻,我在宫里的地位变了,这正是他的意思。我不再是买来的少年玩物,而是出身士族的宠臣,所有人都要知道。他也要我知道,假使我毁了容,或是姿色全消,他依然会看顾我的。 我在宫殿高处得到一个可爱的房间,窗户朝向御花园,还有个埃及奴隶把我当王子一样侍候着。我十四岁,正从男童变成少年的样子。我听见国王对朋友说,他早就注意到我的潜质,如今我果然不负所望。他相信我的美冠绝亚洲。他们自然附和,称赞我无与伦比。不消说,我学会了在举手投足间把这当真。 他的床有一顶花架似的华盖,纯金的葡萄藤缠绕其间,珠宝做的果实累累挂下,还悬着一盏巨大的透雕灯。夜里,灯火向我们投下树叶般的影子,他有时会让我站在床前,迎着光亮,把我转向这边,又转向那边。要不是他想显示自己还行,这种以眼睛完成的占有大概会使他满足。 但是别的晚上,他想要娱乐。世间到处是希望重复的人,他们不能忍受最微小的改变,虽沉闷,却豁免了创新的麻烦。国王喜欢变化,爱好惊喜,自己却不擅创新。我将奥若梅当教我的都用过一遍以后,不禁自忖我何时也会训练起接班人来。我已经发现我之前有个男孩子,因为国王觉得他乏味,来了一星期便被打发了。 我求新心切,便去拜访苏萨最有名的妓女。她是巴比伦人,自言曾在印度的一个爱神庙里受训。为了证明不假,她房中摆了件青铜像(估计其实是向马帮买来的),是舞蹈中合欢的两个妖魔,各有六臂或八臂。我疑心国王不会喜欢这个,但还是怀着希望。这种女人时不时会有阉者来拜访,不愁没生意可做。可是她粗俗的扭动实在恶心,我顾不上礼貌,起身穿衣。放下金币时,我说既然她费了时间,我会付钱补偿,但是无法留下来调教她。她气得失语,待我下楼走到一半才骂出声来。似乎没有人造诣更高了,我只得依靠自己。 此时,我学会了舞蹈。我童年便喜欢舞蹈,会在男人跳舞时跟着动作,也会随着心头的某个调子腾跃、旋转。我知道要是我学过,会至今记得。国王很高兴我愿意学点技艺(我没提起那名妓),请了全城最好的老师来教。习舞不比我幼年的游戏,学起来必须像战士一样苦练,然而这是我乐意的,胜过呆立、闲谈、等差遣 ——那种无所事事才令阉人发福。汗水涔涔、血液涌流的感觉真好。 老师说我已经学有所成的时候,我在喷泉庭园向国王和他的朋友们献艺。我跳了一支印度舞,缠着头巾,系着镶箔的裆布;一支希腊舞(我当时是这么以为),穿着枣红的宽袍;还有一支帕提亚舞,手执一柄镀金小弯刀。连国王的弟弟奥克萨瑟瑞斯都叫好,向我抛来一块金币。 他只喜欢女人,平素对我是不屑一顾的。 白天,我穿戴华丽地跳舞,晚上也跳,掩映我的只有从金葡萄架挂下来的透雕灯的影子。我很快学会临了要放慢节奏。他从不给我时间喘息。 我常想如果王后没有被俘,他会不会这样宠眷我。王后是他的异母妹(是一个年轻得多的夫人所生),论年纪可以跟他做父女了。人人都说她是亚洲最有风韵的女人。国王当然只要最好的。如今他让她落到了比她年轻的蛮人手里,从过去的事迹推断,那蛮人想必精力旺盛。当然他从不对我提起这些。床笫之间,他其实极少说话。大约这时候我中了暑。我的埃及奴隶内什伊对我悉心照拂。国王派了他的御医前来,自己却没有来。 我想起奥若梅当的伤疤。我看见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所以国王最好 别来。但我毕竟年轻,还有隐约的渴求,虽然不知道渴求什么。我虚弱 的时候胡思乱想,夜里哭过一次,内什伊从草席上起身,给我揩面。稍后国王差人送来一些金币,但本人还是没有来。我将金币给了内什伊。 我愈后不久,有一日在喷泉庭园为国王一人弹琴,大总管忽然亲自走了进来,气喘吁吁地禀报说,王后的大宦官从亚历山大的军营里逃了回来,请求朝见。 假如有别人在,他们会受令退下,我就要跟着出去。但是我像那些鸟雀和那座喷泉一样只是摆设,而且大总管进来以后,他们为保密起见,说希腊语。 没有人问过我是否懂希腊语。苏萨有几位希腊来的珠宝商,我从前的主人恰巧跟他们有生意往来 ——有时交易珠宝,有时交易我。因此我入宫时已经略懂一二,后来闲时也常听希腊来的通译说话。他当众翻译各种事情,让廷臣和入朝的请愿者可以交谈,替从亚历山大解放的希腊城市逃来的城主说话,为来自雅典等城邦的使节(亚历山大似乎对这些地方手软,留下了对抗他的后患),也为希腊人雇佣军的将领、船长和探子代言。因为波斯语全都要用希腊语复述,所以不难凭耳朵学会。 国王等不及跪拜礼行毕,便询问他家里人是否还活着。那宦官说都活着,而且身体康健。不仅如此,她们还保有王族的待遇,住处也符合身份,因此他才能这样轻易逃回来(他岁数不小了,长途的跋涉使他更加苍老)。王室女眷的守卫更关心的是阻挡外人进去,而不是防备里面的人出来。 国王的手按着椅柄,看得出在发抖。我明白了。他不得不问的事,本来不该问一个仆人。 “绝没有,大王!”那宦官的动作像是请神明作证,“大王,战后第二日他来过,承诺会保护王室女眷,然后就再也没有来到王后面前了。我们当时一直在场,他还带了一个朋友来。我听说他的同伴们喝多了酒以后,讲起王后闻名的美貌,怂恿他改变主意。他也像一切马其顿人那样喝得不少,但是他很生气,不许他们再当着他提起王后的名字。有个在场的人对我保证确实如此。” 国王沉默了一会儿。长叹一声后,他用波斯语说道:“真是怪人。”我以为他会接着问亚历山大的长相,我自己想知道,但是他在战场上当然见过了。 “我母亲怎样?”这时他完全改用波斯语,“老人家受不得这些罪啊,有人照顾她吗?” “大王,太后身体极康健。亚历山大一直派人来问安。我逃走前,他差不多天天来探望太后。” “探望我母亲?”他陡然变色,面目惨白。我想不明白。太后年逾七旬了。 “是这样的,大王。一开始他冒犯了太后,但是现在,他求见的时候,太后总是准许他过来。” “他怎么侮辱我母亲了?”国王语气迫切。 “他给太后一包编织用的羊绒。” “嗄?当她是奴隶?” “太后起先也是这么想。不过太后显出受到侮辱时,他请罪了。他说他母亲和姐妹都喜欢编织,他以为太后也借此消遣。太后领会他是不知道,便不再计较。有时候他们会借助通译说话,对谈一个钟点。” 国王坐在那里,目光呆滞地看着前面。少顷他让那宦官退下,想起我还在,便做了个手势让我弹奏。见他心烦,我弹拨轻柔。要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是什么缘故。 我将此事告诉了朝中的朋友。现在我交到一些朋友了,有的身居高位,有的不然,但是都喜欢最早得到消息。我这样做并不拿礼物,因为我不卖友情。当然,别人有事央求我在国王面前美言的时候,那些贿赂我是接受的。不收就是给自己树敌,迟早会被人下毒。不消说,我没有拿他们无聊的诉求来烦着国王。他让我侍奉不是为了这些事。有时我会说:“某某为了得到您的宠遇,送我这个。”他会被逗乐,因为别人从来不说。他偶尔会问:“他想要什么?”然后道:“我会叫人安排的,可不能让你失信了。” 宫里对马其顿国王的奇怪行为多有争论。有人说他要显出自己意志坚定、不图享乐,有人说他是不胜房事,还有人说他保护王室的家眷,是为了受降更顺利。也有人说他只喜欢男孩子。 据王后的大宦官说来,亚历山大确实由一群出身高贵的青年随侍,然而这是历代马其顿国王的习惯。他自己相信,这年轻人是有宽待求告者的天性。他很快补充道,他的相貌和风度都比不上我们的国王,如果两人并立,他大概还不到大流士的肩膀。“真的,他来给王室女眷安全保证的时候,太后认错了人,向他的朋友躬身跪拜。你们信不信,他俩并排一道走进来,衣服几乎没有区别,他朋友个子比较高,在马其顿人里算是英俊的。我急慌了,因为我在御帐里已经见过亚历山大。他朋友向后退,太后也看见了我警告的手势。她当然惊慌,朝着亚历山大又要跪拜下去。但是他双手把太后扶起来,居然不对那个人生气,他说:‘老妈妈别担心,您差得不远,他也是亚历山大。’通译证明我没有听错。” 他们究竟是野蛮人,我想着,心里却叹息一声。 宦官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讲排场的国王,他过得还不如我们这里一位将军。他走进大流士的营帐时,像农夫一样愣眼看着周围的陈设。他知道那浴缸是做什么用的,第一件事便是泡了个澡,不过他对其他的东西哪,简直让人憋不住要笑。他坐到大流士的椅子上,脚连地都够不着,只好搁在酒案上,当是脚凳。不过他很快搬了进去,跟穷苦人得了笔遗产似的。他乍看像男孩子,直到你看清

媒体关注与评论

  玛丽·瑞瑙特代表了历史小说的最高理想——使读者获得对过去的新洞见。……她在作品中真实自然地展示希腊世界的生活与道德,而且把双性爱、同性爱和异性爱都视为常态,予以从容的表现。  ——《纽约时报》  玛丽·瑞瑙特的亚历山大三部曲是20世纪原创性最令人意外的艺术品之一。  ——戈尔?维达尔,著名美国作家

内容概要

玛丽•瑞瑙特(Mary Renault),英国现当代名作家。1905年生于伦敦,父亲是医师。从牛津大学毕业后,想当作家的瑞瑙特决心拓宽自己的人生经验,进入护士学校培训三年,写出首部小说《爱的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她从事伤兵护理工作,业余继续写小说,其中《归于夜晚》 一书荣获15万美元的米高梅奖金。战后她移居南非,但多次到非洲、欧洲各国游历,踏足希腊本土及爱琴海诸岛等古代文明发祥地。从1950年代中叶到1983年病逝前,瑞瑙特出版了八部以古希腊为背景的长篇历史小说,誉满欧美,是公认的历史小说大师。
瑞瑙特最著名的作品包括亚历山大三部曲、《御者》、《残酒》和《国王必须死去》。《波斯少年》是亚历山大三部曲的第二部。

编辑推荐

  《波斯少年》:  1、以男宠的视角,讲述亚历山大大帝与波斯少年之间凄美动情的爱恋。  2、连张爱玲也读得津津有味的历史小说大师,备受威廉·戈尔丁(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蝇王》作者)推崇。  3、最权威的历史小说大师最值得阅读的作品,写出最不同的亚历山大大帝。  4、网友基础极广,网上流传多种译本,此次中文首次完整呈现,译笔细腻流畅。

作者简介

玛丽·瑞瑙特在《天堂之火》中讲述了亚历山大20岁继位以前的人生,而《波斯少年》则以第一人称回忆录的动人之笔,续写大帝最后的七年。故事叙述者是一位真实的波斯人——亚历山大青春俊美的伴侣巴勾鄂斯。
这少年幼时被卖为奴隶,辗转成了波斯国王大流士的男宠,他起初只从宫闱传闻里听说亚历山大震动朝野的胜利。后来在高伽米拉战场上,亚历山大再次击败大流士,将他赶上逃亡之路。大流士故后,巴勾鄂斯被作为求和礼物献入亚历山大的内廷。
亚历山大对声色享受体验尚浅,但对感情向来需求很深;巴勾鄂斯善于悦人,却一直无处实现少年的恋梦。他们的相遇恰似命中注定。征途漫漫,爱情给了亚历山大无限安慰,历经刺杀阴谋、异族联姻与军心浮动,他对巴勾鄂斯始终未减眷恋。
瑞瑙特不但以大师手笔再现了一代军事天才的光荣与梦想,而且一反亚历山大故事从希腊人出发的传统视角,借波斯人眼光写出胜利者与臣服民族难以弥合的鸿沟。作为历史小说,《波斯少年》不仅大气磅礴,细节精确,考据严谨,而且全书洋溢着一种罕见的深情与人性之光,与现代读者无有阻隔。
【书评一览】
她[张爱玲]看过Mary Renault的《The King Must Die》,看得津津有味。——水晶《蝉:夜访张爱玲》,1971年
玛丽•瑞瑙特代表了历史小说的最高理想——使读者获得对过去的新洞见。……她在作品中真实自然地展示希腊世界的生活与道德,而且把双性爱、同性爱和异性爱都视为常态,予以从容的表现。——《纽约时报》
玛丽•瑞瑙特属于极少数长年创作而精品迭出的作家,她写到的每一个题材都予人新鲜的惊奇感。——《华尔街日报》
玛丽•瑞瑙特的亚历山大三部曲是20世纪原创性最令人意外的艺术品之一。——戈尔•维达尔,著名美国作家
刻画深爱着战士(亚历山大)的半是男子的这位宫廷宠臣,需要娴熟的技法,瑞瑙特女士成就斐然。——《大西洋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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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3条)

  •     历史小说就是这一点好,即便是历史真的有记载也不一定就是事实,何况又是以小说两个字做定义,它给予了作者足够的空间去猜测去推断。巴勾鄂斯遇见亚历山大以前的一切,几乎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一,我和巴勾鄂斯一起等待亚历山大出现等的好苦。等待巨人的出现,似乎用尽了这个少年的前半生。只是他自己绝对料想不到,上天给予他的要比夺走他的更多,他失去了家人和完整的身体,一度成为男妓和娈童,但最后他的名字和那个巨人一起被世人流传,世世代代的活在人们的口中。世上有千千万万个巴勾鄂斯,但人们却只记住了他,世间有多少个名字被时间的巨浪吞没,但却吐出了他。当然,巴勾鄂斯也许根本不想要这些,他最想要的,终其一生都没能全部得到。“年轻人愚顽地专注于每一个快乐和烦恼,仿佛那是永久的,天地将崩也可以浑然不觉。”P74 在遇见亚历山大之前,巴勾鄂斯不知道什么是爱,他的欢喜很简单也很分明。对于一个长久活在黑暗中的人,会自然而然的靠近向他伸出手的、为他点亮灯的人。但他不知道什么是快乐,却以为自己知道。在波斯人的眼中,王是神圣的,是万万不可冒犯的,人们只能匍匐于王的脚边,亲吻王的脚面。王的一切都是尊贵的,而这尊贵是神赋予的是与生俱来的是不容置疑的。巴勾鄂斯活在大流士身边时,以为那就是王的样子。“巨大的恐怖攫住了我们:末路的国王、弃置的御帐、诡谲的黑森林、四伏着野兽和敌人。但愿我们是在哭他(大流士)——时过境迁以后,这样想当然不难。我们在夜幕下痛哭,沉湎在恐惧和悲伤里,仿佛灵前的悼亡人,不再知道号啕中哪个才是自己的声音。”P93 大流士死了,波斯的王死于背叛和逃亡。在亚历山大征服的土地上不知道有多少个这样死掉的国王,但在巴勾鄂斯小小的世界中,大流士应该死于迎战,为捍卫王者和民族的尊严而死去,至少不应该是死于懦弱。“活在蛋壳里的鸡雏不知道另外的世界、壳壁透进来一片白茫茫,然而它不知道那是光,只是敲打着白壁,不明所以。它的心划过一道闪电,蛋壳破开了。我想,他是我的主人,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追随他。我找到了一位王者。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对自己说,我会不惜生命来获得他。”P134终于等到了这一刻,巴勾鄂斯在亚历山大的身上看到了爱的形状,世界向他敞开了怀抱。亚历山大是不同的,他没有大流士高大的身躯却有着最强大的灵魂。他的士兵因为爱和崇拜而追随他,他记得他们的名字以及他们身上每一处因他而留下的疤痕。他的将军亦是他的朋友,他们可以赤身裸体的一起游戏,喝同一个酒杯里甘甜的美酒。他信守每一个自己许下的承诺,也绝不原谅任何借口的背叛。他有着最强大的信心与野心,他的眼睛永远望着下一寸土地。他注定要成为时代的巨人,巴勾鄂斯无数次的默念着那一句话:亚历山大从不拒绝爱。最美的少年,只为真正的王者倾心。“他像棕榈树需要水一样终生需要爱:军队的爱、城市的爱、被征服的敌人的爱,从不停歇。世人评说正是这样使他轻信了不值得信赖的人。虽然如此,假如没有人爱她,他不会在无力作为的死后被尊奉为神明。他需要爱,从来不原谅对爱的背叛。他不能理解背叛,因为他一向不会利用全心给予他的爱,也决不轻视给予的人。他感谢地接受爱,并会记挂随之而来的责任。 是的,这是我心中的这位帝王的模样。终其一生追逐的只是爱。”“我十六岁的时候,在扎德拉卡塔开始了少年时代。此前我从童年进入某种中间状态,青春只抵达我的身体。此后七年,青春重归于我,漫长的流徙中处处有年轻的滋味。”波斯人说:“那宦官巴勾鄂斯是亚历山大的一条狗,别人为他他是不吃的,由得他吧。”马其顿人说:“要当心那个波斯小子,他什么都告诉亚历山大。”我们向高原东进,穿过高高在上的诸关,只能走游牧人踏出的小径,到处是寒天的衰草。岩隙间长着又艳又干的小花,像珠宝匠的杰作,天穹一直延伸到幽暗的地平线。我年轻,活在当下,世界在我面前铺展,也在亚历山大面前铺展——他永远一马当先,张望着下一个转弯。 P183 在这本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打从心底里佩服玛丽瑞瑙特,她借用巴勾鄂斯这个波斯男孩的眼睛来观察亚历山大,从不越矩。把这个美少年以及他全部的爱情写的有理有据又有灵性。她一直很好的掌握着波斯少年的身份,巴勾鄂斯用生命来爱着亚历山大,见证了他的辉煌与死亡。尽管他没有得到亚历山大全部的爱,他也明白自己不能得到那个君王全部的爱。因为君王的爱太过广袤,他爱自己的将士、爱每一位有才华的哲人、爱他年迈的战马和宠物、爱他征服的每一片土地甚至是热爱战争。我没有看到过其他的有关亚历山大的传记,所以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待这个征战了无数个国家的男人。但我愿意相信这就是他的后半生,他的为人。爱情从来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爱人与灵魂伴侣是不一样的。亚历山大爱巴勾鄂斯,漫长的征途、政治的联姻、险恶的战争都没能让他们分开。但嫉妒与不安却时时都存在,因为有一个人占据了亚历山大的前半生,占据了他的大部分记忆,占据着他的亲情、友情和深沉的爱情,他们并肩作战、同生共死。巴勾鄂斯嫉妒赫菲斯提昂,不论他是生是死,巴勾鄂斯始终没有战胜过他。亚历山大给巴勾鄂斯讲阿基琉斯的故事,“从他和那位诸王争吵,继而拒绝和解开始。我们很快说道他自幼的朋友帕特洛克罗斯。他站在阿基琉斯那一边,又在放逐中安慰他,最后代他出战阵亡;阿基琉斯报了杀友之仇,虽然预言说,他自己的死期也将随复仇而来。经过那场决斗,他疲倦的睡着了。帕特洛克罗斯的鬼魂入梦,对他叮嘱自己的葬仪,也追述起他们的爱情。”“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对手早已融合在他的精神里,深于一切肉身的记忆。只能有一个帕特洛克罗斯。比起来,我算什么?不过是鬓上的一朵花,日落花枯时就要抛弃的。我在心里哭,不知道脸上也静静的流着泪。”亚历山大是个大冒险家,他想看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世界的另一端,但经过数年的征战,他的将士们渴望回家,他们像僵持不下的恋人。君王尝试着去说服“赌气的恋人”,但恋人们并不买账。读到这一阶段时,我在心里焦躁的祈祷,千万不要一意孤行、千万不要丢掉爱你的臣子、千万不要和那些昏庸的君主犯同一个错误!让我担心的,并没有发生。亚历山大选择让步,选择让步的同时他也明白,也许这一生都不能再走到这么远的地方了。巴勾鄂斯和我一样,深爱他的宽厚和英明。也许巴勾鄂斯在心底里也是不希望亚历山大继续前行的,哪一个处于恋爱中的人不希望时光永驻,不希望牵着爱人的手安稳的进入梦乡?他曾在亚历山大熟睡时看到那些战争留在爱人身上的痕迹,每一次战场上看不到爱人的身影,都如同置身没有光的世界,融入无尽的黑暗和寒冷。爱上一个伟大的人,注定要付出全部的爱也注定不会得到全部的爱。赫菲斯提昂的死了,这个巴勾鄂斯曾一度想要杀死的人,这个救过巴勾鄂斯一命的人,这个亚历山大认定能懂他的人,这个可以轻易捏死巴勾鄂斯但却从没那么做的人, 他死了,他终于死了。但他又无处不在,亚历山大摆了满屋子刻着的赫菲斯提样貌的小像,给他最高的葬礼,为他做出疯狂的处决决定,以他的名字为军队和城市命名……他得到了一切,似乎还是不够,他还带走了亚历山大的一部分生命。巴勾鄂斯不知道亚历山大的死期,但是我们知道,巨人的生命之火将息,可我们和巴勾鄂斯一样无能为力。“神没有让我成为先知,那是神的恩赐,免去我的痛苦。”世间最残忍的事就是看着心爱的人离去。“……灯光暗淡下去,破晓时第一缕惨白的光映出窗户高大的轮廓。他的呼吸声变了,有点什么东西告诉我,他快醒了。我靠近悄然说:“我爱你,亚历山大。”亲了亲他,我想,不管他的心接受了谁的吻,没关系。照他的心愿就好。 我的头发落在他的胸膛上。他睁开眼睛,手动了一动,摸到一绺头发,在指间抚弄了一下。他认得我。我可以向众神起誓,他认得我。他在向我诀别。旁边的人看见他有动静,纷纷起立。但是他已离去,踏上了旅程。”“到众神那里去吧,战无不胜的亚历山大。希望审判之河像牛奶一样温润地对待你,把你沐浴在光里,不在火中。希望因你而死的人原谅你,你给人类带来的生命多于死亡。神让牛吃草,但是狮子不一样,而只有神才能裁判两者。你从来不缺少爱。无论你去哪里,希望都有爱在等着你。我点亮夜明灯放在床头,为他守灵,等候防腐工明早到来。他们要从我身边带走他,把不朽的没药填进他的身体。”亚历山大一死,人们便忙着去争抢世界。时间没有等待任何人,他只是匆匆了瞥了一眼哭泣的波斯少年,便带着少年的爱人离去。我羡慕也同情着巴勾鄂斯,羡慕他拥有七年的时间守在爱人的身边,同情他始终没得到爱人全部的目光。我羡慕他见证了巨人的辉煌与死亡,参与了巨人的生命,也同情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故事清丽而大气,要感谢译者郑远涛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翻译这部作品。让它以今天的这种形式,呈在我们手中。
  •     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清秀的波斯贵族少年因为家门不幸成了太监男妓,先后被波斯王大流士和亚历山大宠爱。然后通过他的眼睛来看那个动荡的时代。文笔和翻译还是不错的,心理描写很细腻,不愧是女作家的作品。但是太监和bl还是让没有心理准备的我大吃一惊。阉割和爆菊合击对男性读者太凶残了。拜托以后再简介里写清楚好不好。
  •     亚历山大一生都是幸运的,包括他的早逝。没有背上穷兵黩武的恶名或是不善治理庞大帝国的失败,他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离开,没有让赫菲斯提昂等多久,也没有看到巴勾鄂斯容颜老去。这本饱含着波斯少年深情写出来的回忆录,他笔下的亚历山大栩栩如生,有亲民的性格又有领袖的气派,更珍贵的是,他温柔多情,愿意付出自己的爱,也珍视得到的爱。这样的人太完美了,我起初如是想,但随即又想到,亚历山大恐怕比完美者更难得,也就释然了。也许是歌剧中有人曾吟唱过“我们是最美的一对”,这赞美之音很契合我读书时的心情。虽然中间有无情的成败,挫折,阴谋,嫌隙,还有主角迅速的离世,但是就像巴勾鄂斯说的那样:“和他在一起的时光都像失落的珍宝”,随着巴勾鄂斯的娓娓叙述走过那段时光,仿佛串起一链子的珍珠。

精彩短评 (总计55条)

  •     还可以 还是不太习惯外国文学 哈哈
  •     开头那段译文真的太绝了,竭力推荐!
  •     并没有第一本好
  •     “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既要感觉自己的生命是无限的,又要能随时从容赴死”
  •     可悲可叹的历史伤害无时无刻不在挑战我们人类的良知和智慧。谁的错?最后都化作历史的印迹,被冲刷而去,无处可寻觅。
  •     看名著都能看的心如刀绞[捂脸]Anyway我爱亚历山大与波斯少年之间的爱情,因为他一见他就迷恋上他,因为在「奥运会」上那个载入史册的绝世之吻,因为他说「从我爱你开始,我学会了爱你的民族。」可惜吃不了亚赫了。#腐国写起耽美同人来都能入文学殿堂和肯尼迪张爱玲书单[捂脸]
  •     Sigh.....
  •     翻译的非常优美,但是内容有些乏味
  •     可悲的巴高斯 人人想要的温柔乡
  •     买的时候没注意,看了一半发现,根本就是bl小说,不腐的我看完内心是崩溃的……更令人崩溃的是我还买齐了三部曲……
  •     故事告诉我们,找对偶像很重要,找偶像一定要找长命百岁的。战争的场景轻描淡写,搞基的部分浓墨重彩。个人更喜欢天堂之火…大概是因为我是站定赫亚官配不可拆吧。
  •     在开卷看到有本书
  •     三部曲的第二部,而亚历山大已经谢幕。无论后世如何揣测他的死,我只愿意相信那是燃烧至灰烬。瑞瑙特的后记挺有意思,其实史学家不比小说家高贵,大家都是研究了一样的史料,只不过前者写出来的比较无趣而已。
  •     他是行走人间的神。他需要的是爱。他一生总不时在某个地方,被一种巨大的渴望攫住,非要做成某件事,或是到某个奇观去看看。那种渴望极强烈,他知道是神明给他的。他是居鲁士,是阿周那。他是天生的战士,必须无怨无悔地去做,也不能祈求战果。他说过,人活着,应该把生命当做永恒的,同时又觉得每一瞬间都可能是最后一瞬。被征服者不难劝说,难的是劝说胜利者,效仿居鲁士推行民族融合政策的亚历山大,他的真知就像一团太过耀眼的火,不是人人都能直视的。最伤怀的一处是,久经征战,战士们都想回家了,他的军队想回家了,亚历山大在御账中踯躅,无法放弃他的计划,忽然他来到巴勾鄂斯面前,大声说:“我就是要向前走!”他的灵魂被热望和痛苦撕扯着。“我一定要看到世界尽头 ,不是为了占有,甚至不是为了威名,就是为了到那里看看……很接近了啊!”
  •     清新隽永。一种漫长而无望的爱。
  •     观看心得
  •     看哭了
  •     亚历山大坐孤独地坐在骄阳下阴暗的马厩里陪伴着即将老死的牛首骏的画面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浮现 那像是在说生命难以承载他的永不改变。对亚历山大得心应手如巴勾鄂斯 他为亚历山大叫来了赫菲斯提昂 多年前就是在亚历山大征服牛首骏的马市上,亚历山大和赫菲斯提昂像是终于找到了对方那样默契地对视。比起那时 让人惊讶的是他的热情勇气和仁慈从未消逝,他给予和被给予的爱也从未消逝 就是因为他太永恒 才承受不了一部分一部分地死去
  •     我国架空耽美文是抄这个的吧
  •     译本简直完美,非常好的翻译,史诗级著作
  •     可惜这个叙述视角写不出亚历山大才华横溢的军事谋略,就连征服希腊北非和波斯的几场重要会战匆匆带过。无法认同亚和巴勾鄂斯能产生超越肉欲的情感。赫菲斯提昂也成了波斯少年眼中一个争宠嫉妒的对象。 我以为能看到阿基里斯和他的帕特罗克洛斯一起征服全世界呢。
  •     波斯少年
  •     眼前展现了从未有过的画面 一段历史从一个新视角的再现 少年的爱恋让人动容 中间停了几天再读 最后兴趣缺缺 勉强读完 有些可惜…
  •     简直就是腐向历史同人的最高境界…仿佛读了一篇镇圈神文
  •     读到最后,再回来看巴勾鄂斯回忆两人初见:“他的眼像昨日一样历历在我心头,……”,感慨万千。经典的对话一句接一句,译笔也优美恢宏,可惜巴勾鄂斯的角度有一定局限性,另外涉及政治、谋略、手腕多少有些理想主义
  •     三年前第一次看这本书,立刻就成为了我最爱的历史小说。其实更喜欢当时文景那版旧封面,虽然有点丑,但读完整本合上书时,从封面看出了一种缠缠绵绵的爱意
  •     除了爱情桥段,作者将更多的笔墨放在了波斯和希腊,亚欧两个民族的冲突和融合上。
  •     我和作者站的cp不一样系列 bagoas可怜又可爱,本来可以成为一个跟随父亲的战士,却最终沦为阉宦男宠。我是希望亚历山大能多爱他一点的。然而事实上他是一个作为小三一样的存在,亚历山大喜欢他,宠爱他。但是这种爱是由情欲转变的。这并不是一种单纯而持久的爱。
  •     各种主观意淫和歪曲,这波斯少年就像是亚历山大一条狗,属于宠物和享受的尤物。从他视角看亚历山大只是一个滥情的男人,喜怒无常,暴戾乖张。宦官的世界真的很小,如何服侍,如何讨帝王喜欢,如何争风吃醋,是他生活的全部
  •     很华丽……
  •     永远的少年,看的是腐女翻译版。
  •     在床上看战争场面竟然睡着...亚历山大在心里的形象就是矮胖矮胖的哈哈 更喜欢这版的装帧 特别是封面
  •     是为了同性二字而看,但感动于这个少年,震撼于亚历山大这个人和人格魅力,更沉醉于他和赫菲灵魂伴侣般的关系。
  •     有点啰嗦,但还是不错的
  •     翻译得好好,译者也是波斯少年一样的可爱男孩子吧!
  •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 很多时候是侧面甚至背面 把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故事写的静水流深但是感情的细微之处 仍然动人心魄
  •     雄鹰也许坠落了,但传奇永远不会。
  •     角度很新颖,写亚历山大的时候全程痴汉,不过不喜欢Bagoas,言语里透着股自怜+自恋的味道,估计因为先看《天堂之火》的缘故,一直专注于看Alexander和Hephaestion发糖
  •     我会在巴比伦与你重聚。
  •     书还没看哈
  •     2016年41弹。
  •     20170408。冗长。情感破冰之后就转入平铺了。
  •     高二看过,已然忘光。
  •     ❤️❤️❤️My Alexander,永远的精神偶像,人生导师❤️❤️❤️
  •     10年国庆
  •     此书视角之新奇,既是噱头,又是最大败笔。虽然巴高斯在波斯宫廷之生活令人起敬,介入大帝和赫妃之感情简直分分钟炮灰男宠风,令人反胃无语难以直视。倒是从波斯进入印度进而返回巴比伦,一路奇景奇情,颇有意趣。抚今追昔,才深深拜服大帝之个人魅力,以及【泛希腊化】这短短四字背后之深刻含义深远影响。
  •     有种爱叫做明知付出一切也是没有安全感的未来。他在的时候,珍惜当下的每分每秒。他不在的时候,靠着咀嚼对他的回忆慢慢独行。这样一个波斯少年,用细腻感情接受了一份沉重的爱情。
  •     男宠好烦,内心戏真多。视角限制让赫菲的内容太少。男宠给亚历山大肉体上的慰藉,但只有赫菲才是他的一生所爱。翻译比第一本好些,但是不喜欢男宠视角。很喜欢亚历山大那种只为了去看看世界尽头哪怕不为了征服的理想。
  •     从少年遇见亚历山大后,小说俨然成了一部爱情小说,大帝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神。坚持看完又觉得,如果真是从一个痴恋大帝的波斯少年的角度来说,爱人无论如何都是完美的。当然,大帝的确是不凡的。不过,我真的被雷到了!可以当成耽美小说看。
  •     唉!这个视角啊!让我深爱的赫菲斯提昂鲜有出场。就连亚历山大也是在第十一章才正式登场。 他们无法相提并论,这不公平,赫菲斯提昂是马其顿贵族、将军,是亚历山大青梅竹马的伙伴,是他的护盾和港湾,是他无论在思想还是感情上都平等、同步的人,“他,也是亚历山大。”而巴勾鄂斯从被作为礼物送给亚历山大时起,就注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平等,亚永远没办法对他像对赫一样无话不谈,况且,亚永远不会要求赫做那些一个宦官做的事。 赫菲斯提昂唯一会嫉妒的只有亚历山大渴望征服且永远等待他去征服的世界。 对我来说,这个视角太过局限,一个多情少年的忧愁和神伤实在让我厌烦得很。我多希望能近距离看看那些宏大的战争,军营里的党争,亚赫之间的密谈。但作者就是不写
  •     7.5吧
  •     巴勾勒斯
  •     书三星,翻译一星
  •     书的本身还不错,但翻译中指代很不清晰,经常要回过头去查看刚才错过了什么。
  •     跟影片比起来还是更喜欢小说,小说里Alexander的形象更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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