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谕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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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7
ISBN:9787544700337
作者:[美] 保罗·奥斯特
页数:216页

章节摘录

null  他说,我在堪萨斯城,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不过现在我在这里,可能要呆很长时间,我想和你谈谈。最好我们能够当面谈,不过单凭短短几句话就要求你飞来这里可能太过分了。即使你来不了,也请打个电话给我。我住在凯悦酒店1046房间。你奶奶的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我认为这是她写得最好的一部作品。谢谢你星期一来我办公室。我一直无法停止想你,我这么说千万别觉得不安。你像一把锤子砸在我身上,当你起身离去,我的脑子成为一堆碎片。有可能在十分钟时间里就爱上一个人吗?我对你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已结婚或和别人生活在一起,是否是自由身。但是只要能和你谈谈就好了,只要能够再见到你就好了。顺便说一句,这里很美。陌生而平坦。此刻我站在窗前眺望城市。成百上千的建筑和道路,但一切都那么安静。玻璃阻挡了声音。生活在窗户的另一面,但从这里望去,一切都显得不真切,一切都像失去了生命。问题是我不能在酒店住得太久。我认识一个人住在城里的另一边。他是迄今我在这里遇到的唯一一个人,我马上要去找他。他的名字叫胜利?爱德。我口袋里有张他的名片,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以备我在你打电话来之前离开酒店。也许他会知道我在哪里。816-765-4321。再说一遍。816-765-4321。奇怪。我刚发现这个号码是依次倒数过来的。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电话号码。你觉得其中会不会意味着什么?大概不会。当然,也有可能。如果我发现了就告诉你。如果没接到你的电话,过几天我会再打给你。再见。  她一个星期后才听到留言。如果尼克早二十分钟打来,她本可以接到电话的,不巧罗莎刚出门,所以对尼克来电毫不知情。就在尼克对着答录机留言的时候,她已经坐上一辆黄色出租车,出了荷兰隧道入口三个街口,直奔纽渥克机场,搭乘下午的航班飞往芝加哥。那天是星期三。她姐姐星期六结婚,因为婚礼在她父母家中举行,而且罗莎是伴娘,因而她早些赶去帮忙准备。她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父母亲了,所以想趁此机会在婚礼后和他们多住几日。她计划星期二早晨回纽约。有个男人刚对着电话答录机向她公布了爱情宣言,可是要过整整一个星期她才会知道。  同是这个星期三下午在纽约的另一角,尼克的妻子伊娃也想到了罗莎?莱曼。尼克已经失踪了差不多四十小时。警察局那边没有一起事故或罪案报告涉及一个和她丈夫特征相似的男人,也没有自称是绑架者的人打来索取赎金的电话或留下字条,她开始疑心尼克可能是躲起来了,离开她完全是他自己的意愿。在此之前,她从未怀疑过他有外遇,可是当她回想起星期一晚上在餐馆里他说的那些有关罗莎?莱曼话,当回忆起当时他有多着迷,甚至大胆承认自己被深深吸引,伊娃便开始怀疑他可能是为了和人私通而出走,躲在那个一头金色刺发的苗条小妞的怀抱里。  她从电话号码簿里查到罗莎家的号码打过去。没有人接,当然,因为罗莎已经在飞机上了。伊娃留了个短信然后挂了。由于罗莎没回电话,伊娃当晚重拨了一次又留了个言。这样的情形重复了好几天,早上一个电话,晚上一个电话,罗莎沉默的时间越长,伊娃就越发被激怒。最后她来到切尔西罗莎住的那幢房子,爬上三层楼,敲她家的门。没有反应。她又敲,用拳头砸,震得铰链咯咯直响,还是没有人答应。伊娃据此确定罗莎和尼克在一起,这个推断并不合理,可此时的伊娃已经失去了理智,偏执地拼凑了一个故事解释她丈夫的失踪,以及由此带给她的暗无天日的焦虑和对婚姻与自我的极度恐惧。她在一张小纸片上草草写了个条子,塞进罗莎的门缝,上面写道,“我需要和你谈谈尼克。马上打电话给我。伊娃?葆恩”。  这时,尼克早就离开了酒店。他找到了住在一栋寄宿公寓顶层一间小房间里的胜利?爱德,位于城里最差的地区之一,周围是一圈剥落、废弃的仓库和烧毁的残垣断壁。街面上晃荡着几个黑人,但是这里充满的恐怖和荒凉,不像尼克在美国其他城市见过的黑人贫民区。他从来没走进过这样一个黑人区,好像走进了一条狭长的地狱之道,死气沉沉,四处是锈迹斑驳的废车,满地空酒瓶和用过的针头。寄宿公寓是四周唯一一栋完整的建筑,无疑是百年前这个街区留下的最后一点残迹。在任何其他地方,这一定是栋禁止使用的危房,可是在此地四下望去,它竟显得颇具吸引力:三层楼,表面是脱落的黄漆,楼梯和屋顶坑坑洼洼,沿街的窗户每隔九个就用夹板交叉钉死。  尼克扣了扣门,没人答应。他又扣了扣,过了一会儿,出来了一个穿着绿色毛毛圈长袍、头戴廉价赭色假发的老女人,慌张而狐疑地问他干什么。爱德,尼克回答说,胜利?爱德,我一小时前打过电话给他,他在等我。好半天,那个女人一言不发。她像见到了天外来客一样上下打量着尼克,一双死鱼般的眼睛扫到他手里的皮包又回到他脸上,搞不明白一个白人想在她屋子里做什么。尼克伸进口袋掏出爱德的名片,想证明他不是来搞什么非法勾当的,但那女人眼神不好,当她凑近瞧的时候,尼克看出她根本不识字。他没有麻烦吧?她问。没有,尼克答道,至少我不知道。那你不是警察?那女人说。尼克告诉她,我来这里是请教他些事,爱德是唯一能帮助我的人。又是好半天沉默,那女人终于指了指楼梯。3G,她说,门在左边。到那儿使劲敲门。爱德这时候通常都在睡觉,他的耳朵也不太好。  尼克沿着黑黢黢的楼梯爬上去,在走廊尽头找到胜利?爱德的房间,那女人说得果然没错,尼克敲了十几下门那个前出租车司机才让他进去。这个尼克在堪萨斯城里唯一的熟人,身材魁梧结实,裤子上的纽扣敞着,背带斜吊在臂膀上,坐在床头,用一把手枪直指来人的心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枪对这葆恩,还没等他清醒过来退出房门,胜利已经放下武器,把它搁在床边的桌子上。  是你,他说,被雷劈过的纽约客。  怕有麻烦?尼克问道,即使危险已经过去了,他还是对那颗可能穿过自己胸膛的子弹感到后怕。  这是个麻烦的时代,爱德说,这也是个麻烦的地方。谨慎永远不嫌过头。尤其是一个六十七岁,身手已经不太敏捷的老人。  谁也快不过子弹的。尼克答道。  爱德咕哝地答应着,然后请葆恩坐,他用手指指屋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出人意料地引了一段《瓦尔登湖》:梭罗说他屋子里有三张椅子,独坐时用一张,交友用两张,社交用三张。如果加上床,也许算是交友用两张。但这里没有社交。我开出租已经社交够了。  葆恩在直背的木头椅子上坐下,四下扫了一眼这间小而整齐的屋子。这里令他想到修道士的密室或隐者的藏身之所,一个斯巴达式的简陋地方,只有最基本的生活设施。一张单人床,一只矮柜,一块电热板,一台门闩大小的冰箱,一只书桌,一只书架摆着几十本书,其中有八到十本字典和一套二十卷旧的柯氏百科全书。房间象征着一个克制、内省和修炼的世界,当葆恩把目光转回坐在床上温和地望着他的胜利时,他又捕捉到先前逃过他注意力的另一处细节。墙上没有挂一幅图画,没有任何照片或者饰品什么的。唯一可算作装饰的是柜子上方的墙壁钉着一本日历,翻在1945年4月。  我碰到点难事,葆恩说,我想你也许能帮我。  这要看情况了,爱德回答,伸手在床边的桌子上摸到一盒不带过滤咀的保摩香烟。他用火柴点燃一枝,深深地吸了一口,立刻咳嗽起来。淤塞在他紧缩的支气管里的陈年痰液噼啪作响,二十几秒时间里整个房间充斥着一阵阵抽搐声。发作平缓之后,爱德咧嘴朝葆恩笑了笑说:每次有人问我为什么抽烟,我就告诉他因为我喜欢咳嗽。  我并不想打扰你,尼克说,也许我来得不是时候。  没关系。一个给我二十块小费的人,过了两天又露面,跟我说他遇到点困难。这倒让我有些好奇。  我需要工作。随便什么工作。我是个不错的汽车机械师,我想你在从前的那家出租车公司里可能有些关系。一个拎着皮包、身穿高级西服从纽约来的人跟我说他想当机械师。他出手阔绰地付给的哥小费,然后宣布身无分文。现在你想跟我说你不想回答任何问题。我说得对不对?  没有问题。我是个被雷劈过的人,还记得吗?我已经死了,无论曾经我是谁,都不再有任何意义。唯一要紧的是现在。而现在我需要挣些钱。  这么说的人不是无赖就是傻瓜。别这么想,纽约客。不过,假如你真的走投无路,我可以让你在遗产办做点事。你得能扛重东西,对数字反应要清楚。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我就雇你。薪水不错。我可能看上去像个叫花子,可是我有许多钱,多得不知道怎么花。  历史档案馆。你的生意。  不是生意。更像是博物馆,私人档案馆。  我能扛重东西,我也会做加减法。你说的工作是做什么呢?  我在重新整理系统。你看,时间和空间,它们是仅有的两种可能。目前的系统是根据地理编排的,空间上的。现在我想把所有东西掉个个,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这样更好些,很遗憾我没有早点想到。所以需要搬一些重东西,靠我一个人搬不动,我需要找个帮手。  那如果我愿意做你的帮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  你想的话现在就可以。让我把裤子纽扣系上,我和你一起走过去,你再决定干还是不干。

媒体关注与评论

作家或是侦探?(娜斯)  奥斯特是个纽约味道十足的作家,也是个欧洲人比较喜欢的美国作家,他的小说的确是后现代城市的产物,也的确受欧洲观念的影响比较深。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之后,奥斯特在法国生活过,一边翻译法国小说,一边写自己的东西在美国杂志上发表。八十年代以常有“实验侦探小说”“后现代侦探小说”之称的“纽约三部曲”而渐为人知,而“纽约三部曲”有些贝克特的影子。    侦探,犯罪小说实在是个很有趣的领域,一方面是最最通俗,有一套路数,一方面因为要玩些智力,让知识阶层容易对侦探小说有兴趣。拿侦探小说的壳套些更多的东西,成功者不乏学院出身的教授作家:艾柯的《玫瑰之名》不用说了,戴维?洛奇的《小世界》,A.S.拜耶特的《占有》(Possession),都可以归为此类路数,成为学者小说的成功案例,在侦探小说之壳中加入了知识和趣味的质感。    然而我所举这三部小说都是严格按照传统叙事,而奥斯特的侦探小说之实验性则在于不是传统的侦探故事,他侦探的是“自我”,所谓现代人的个人的身份危机,他用一个侦探小说的形式来表达:一个私家侦探寻找他的私人“自我”,而英文的“private eye”和“private ‘I’”中的“eye ”和“I”正好发音相同。奥斯特的侦探小说也是作者明白也让读者明白的故意地玩侦探,在镜像的自我迷宫中,展示一个现代城市人的危机,一个现代日常生活的危机。这是欧洲人更喜欢做的事儿:询问关于生活最基本的问题。读奥斯特的小说让我想到马格李特的绘画,那种清晰中给你困惑的作品。他的语言是简洁的,日常的,异常清晰的,但是情节的走向又让人有些困惑,象征着什么?形而上的意味?他的语言不特别带感情色彩,也没有玩世不恭,这使得他的带些游戏性质的情节中的人物特别诚恳和真实,所以不知道他要想要暗示什么可你也看得特投入。    奥斯特还对书写者和叙述者的角色特别感兴趣,他的主角多数是个作家。因为人一旦书写和叙事,其实就开始了寻找真实与改造真实的过程,在书写的过程中,那个真正的我最后是得到了还原,还是彻底被重新构造?侦探小说中永远有个与现实存在疏离感的孤独侦探,而写作者和阅读者的角色跟侦探的角色又何其类似,完全是可以互换的。    以纽约为小说的背景的奥斯特又特别令纽约客读者会心:曼哈顿和布鲁克林,去中心的现代城市,充满偶然事件的背景也跟他小说要探讨的主题绝对一致。奥斯特的人物永远是这城市中的普通人,可是在钢筋水泥和道路的迷宫里,这个普通人常常迷失在人群中。他想创造自己的故事,但是他的故事由谁在决定?    奥斯特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这一主题的变奏,晚近的《神谕之夜》亦如是。主角:我,作家。主角和他老婆住在:布鲁克林。主角身份:作家。主角老婆身份:出版社美术设计。主角和主角老婆的一个朋友约翰:著名作家。主角在街头行走的路上碰到的一个引起兴趣的商店:文具店,里面有种蓝色笔记本激发了他的写作灵感。主角写的故事中的主角:出版社编辑。…..    这些都是典型的奥斯特小说元素。故事套故事,一边是作家创作的故事,一边是作家自己的故事。作家创作的故事跟作家自己的故事由什么关系?写作是否是现实的寓言?文字能真实到什么程度?真实到创造了作家自己的生活命运? 长篇大段说的是日常生活及其琐碎的事情,到底说了什么?    这听上去让这小说显得很有难读的可疑,但是奥斯特的语言文字非常简单,清晰,非常好读,而且常常让你非读下去不可,因为你老是猜想情节要往哪走?当然读到三分之二的时候你终于有了线索,这才知道兜了一个圈子兜回来了。虚幻的真实性,现实的偶然性,这些东西都融入到叙事之中,在具体的叙事中,没有抽象,有的是一个个真实的细节。我不知道翻译过来后读者是否还能如此,但是对于一个美国读者尤其是纽约读者来说,他的有时荒诞的情节中的细节却都如此熟悉和如此真实:布鲁克林的街道,纽约的地铁,中西部的酒店,唐人街的车衣厂,一切都如此熟悉,直到最后,发生了一些疯狂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在熟悉或疯狂的事物中,我们原来以为的总不那么真切……。这种清晰准确的描写和无可言喻的疏离感的结合,让奥斯特的小说形成自己特别的味道。    《神谕之夜》在某种意义上,是关于窥视未来。他的小说故事套故事,第一个是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小说《神谕之夜》,讲了一个能预测未来的盲人因为看到自己和未婚妻的未来而自杀的故事。第二个主角作家希德写的小说,说的是《神谕之夜》这本小说的编辑葆恩,接到这小说手稿之后逃离自己现在的生活,试图开创一个全新的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构思又来自《马耳他之鹰》(在《马耳他之鹰》里,也是一个人讲另一个人的故事,而有研究者又指出,这又跟霍桑的的一篇小说类似)。第三个是希德为了收入改编威尔斯的小说《时间机器》,里面也涉及过去与未来的问题。写作是回忆,但写作也可以是想象未来。文字的力量能大到这种程度,想象的原来是真实的。(早前的另一本小说《失落之乡》(In the Country of Things),描写了一个类似纽约曼哈顿的城市的衰败,在911之后再看让很多人觉得特别惊心动魄,印证了奥斯特所谓书写与神谕的关系。)    《神谕之夜》里面的故事和情节有些并非一定有什么意义,希德写的那个编辑的故事就是开放的未完成式,而他遭遇那个文具店老板的故事也充满偶然性和荒诞性,这也是他的小说常常表现的东西,而作为城市人的读者,对此应该最是心有戚戚焉。偶然之书(黎戈)  还在看。真迷人。每个情节的转角都是偶然,熟极而流的蒙太奇跳接。查了下资料,保罗.奥斯特君果然是有电影业从业经验的人。当过戛纳影展评委,还曾和香港导演王颖合作数次。1990年,《柏林苍穹下》的导演威姆?文德斯邀他就《马耳他之鹰》里的一个段子合导一部电影。由于经费问题电影没拍成,但十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围绕这个核渐渐浮现出一个人和他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来安放它,一个新的文本”。这就是《神谕之夜》。 他47年出生,属于战后“团块世纪”那一代。年轻时游学法国。我一下找到了固定这个人的螺丝,就是六七十年代成长起来的狂飙青年呵。口中喊着“不要相信三十岁以上的人”的那代人,对一切秩序生活都质疑的那代人,剪了裤脚,蓄了长发,读着毛主席语录和格瓦拉传记老去的那代人。我往左想想鲍勃迪伦。再往右想想村上春树同学。哈哈。  那代人都是彻底的怀疑论者。所以我毫不吃惊的在保罗的笔下也看到:生命是个偶在的网络。个体的命运只是附着其上的脆弱玩意,处处都是歧途。这个可能性无限的盛开,是这本书让我看到的东西。结构和布局的精巧令人叹服,一点接缝的痕迹都没有。保罗的笔法,酷似侦探小说,密布迷局,呀呀呀,看的脑力很紧张呵。很男人的写法,真的觉得男性化不是肌肉展示加语言暴力,而是智性的挑战。让读者一刻不能安的那种不停的转方向盘的快车写法。  故事以一本蓝色笔记本开场,病休在家的希德尼买到了一本葡萄牙产笔记本,这个本子让他不断的灵感神来,融心底波澜入笔第波澜。渐渐的,他笔下的故事都成了预言质地的。他在笔记本上落墨,而他的想象在现实落墨。好象一个在时空旅行中下错了站的旅客一样。他开始模糊了虚构和现实,现在与未来,真与假。  这本书象一个俄罗斯套盒,最核心的故事,是蓝色笔记本上那个:一个男人偶遇一场意外,他逃生之后突然对生命不再信任,一个强大的念头控制着他,就是:生命的偶然,象不定时发作的病毒一样,只能以偶然去解毒,所谓以毒攻毒。他从此彻底切断了过去,名字,身份,工作,孩子,妻子,从生命预设的轨迹上翻身落下,做一个自行运转的小行星。他来到另外一个城市,不携带任何过往的负担,清除掉记忆,重新开始。  每个人都是“偶然”掌中的一个小棋子。一点点最微观的诱惑,情绪起伏,奇念,都可以将他的生活彻底改向,所以人生是充满悬疑的。难得的是保罗的叙事方法,让这个主题平稳降落的技术。不是卡夫卡似的寓言化,不是博尔赫斯的逻辑技巧和智力游戏,他是以故事拖动叙事的。比如这个男人差点被高空落物砸死,他震撼之中,决心从此与命运悖逆,从自己的命运中出走,丢下妻子孩子工作家庭,一切,他本是去街角寄一封信,就再也没有回头重返他的生活了。他在异地偶遇一个出租车司机,后者居然是个有怀旧癖的老兵,给他提供了完全没有智性背景的工作,使他得以摆脱过往。这看似有悖常理的情节走向,保罗可以把他叙述的非常理直气壮。“必然”都是由“偶然”这个母题生出的。诚如译者说”这种叙事理念,是保罗的哲学”。  更难忘的,是他设置的叙事氛围,象是小型室内剧。几乎少有外景。一个平常人的活动空间里,车站啊,书店啊,办公室啊,日常所依附的秩序之上,居然也可以生出重重险事。比如写书的这个男人,他去书店里买个笔记本,也可以遇到一个名为店主实为地下卖淫组织者的男人,然后循序进入被诱惑的环节,和妓女苟且偷欢。几分钟内,否定掉自己一生所持的道德清洁度。在这点上,“偶然”可是公平的。它一样会作用在现实生活中。  保罗是个思辩力很强的男人,可以他却不是很知识分子的那种书房作家。本书的一些段落,关于文革,越战啊,很明显是资料中查出来的,但是他并不流连于此,只是把它们用做阐释命运的一种裂变面目。不会过度的诠释这些,借以加重文本的哲学意味,没有。还有,隐喻是所有现代派作家的道具,但是保罗把它玩的纯熟之极。蓝色笔记本,蓝色是宽容,平和,自制,开阔,柔软的理解力,当你熟知现在与未来,看到世事起伏,沧海易变,就会变的包容些,这是这个故事可咀嚼的情绪之核。  每见一本好书,我就觉得很安然,不是幸福,也不是快乐,都没有那个强度,只是安心。觉得自己可以不负一段时光和脑力了。书之外,继续过我必然而简陋的生活,整理帐目。去银行。开票。税务。口角,冲突,愤懑,焦头烂额。生活泥沙俱下,能收拾的不过是局部,洗的发亮的地板,整齐的柜子,干净的饭食,素洁的衣饰,脉络精美的一本书。以及这些洁净源头带来的清净肠胃和大脑。

内容概要

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1947生于纽约。小说家、诗人、翻译家和电影编剧。曾和王颖合导电影《烟》。《纽约时报》曾将他形容为“穿上胶鞋的卡夫卡”。其作品《纽约三部曲》、《孤独及其所创造的》曾引起文坛热烈讨论,作品中接合了欧洲风味的前卫、感性,笔端带点忧郁,文体清澈,并擅用嘲讽式的象征主义。此外,他经常运用文学游戏使故事生动,并在每一本新书中鞭策自己彻底重塑风格,是勇于创新的当代作家之一。

编辑推荐

  村上春树:能见识保罗·奥斯特是我此生的荣幸  ★他写纽约的故事,但他是世界的  ★在美国,他的作品稳踞畅销与实验的交汇处  ★在欧洲,他被认为是卡夫卡与博尔赫斯的文学后裔  ★在法国,他是读者评出的至爱  ★在日本,他的译者是村上春树   作为一个寓言家、讲故事的人,奥斯特可谓技炫当世,赋旧侦探小说内核以现代主义表观。  ——《纽约客》  奥斯特把这个《马耳他之鹰》里的故事揣了很多年。1990年,《柏林苍穹下》的导演威姆?文德斯邀他就这个段子合作一部电影。由于经费问题电影没拍成,但十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围绕这个核渐渐浮现出一个人和他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来安放它,一个新的文本”,这就是《神谕之夜》。  ——《卫报》  奥斯特的小说乍读有点像旧时的鬼故事,但他的书里并没有鬼魂,只有无助漫游于现实王国中的常人。《神谕之夜》是一次叙事回归与凯旋,巩固了他作为美国当代最独特最具创造力作家的声名。  ——《亚马逊》  穷其文字生涯,奥斯特执着于一种微妙惑人,从无常与常,欲望与恐惧错陈的人类困境中生发出来的戏剧。他挑战了我们对一些最基本观念的预设, 它们涉及:人之于生活的期待,人之于是非正阿的内心判别,以及那些最飘忽而不易觉察的事物之于我们的命运。  ——《苏格兰人》  悬疑处令人惴惴,错杂中乃见精妙,读来不忍释卷。书中书结构好比一个俄罗斯套娃,又似一个文学魔方,解开的方法,如果有,那就是现实之本质。  ——《波士顿环球报》  国内读书界人士推荐  奥斯特的文字非常简单,清晰,非常好读,而且常常让你非读下去不可,因为你老是猜想情节要往哪走……  ——娜斯    《神谕之夜》是保罗·奥斯特的2003年的作品,也是他迄今结构最精巧,悬念和人物更为错综的一部作品。故事从一个大病初愈的作家偶获一本蓝色笔记本开始,引发一连串神秘事件和生活变故,采用的依旧是典型的奥斯特式叙事,故事里套故事。最里面的核是一个取自《马耳他之鹰》里的一个失踪故事。通过悬念、巧合和细节的设置,在清晰如流水的讲述里,奥斯特不动声色地全面展开了他的哲学。而沉浸在纽约故事中的读者,在想象与现实,过去、现在与未来明暗交错的间隙,似乎对写作、时间和存在的本质也有了惊鸿一瞥的感受。  本书作者写纽约的故事,但他是世界的。在美国,他的作品稳踞畅销与实验的交汇处;在欧洲,他被认为是卡夫卡与博尔赫斯的文学后裔;在法国,他是读者评出的至爱;在日本,他的译者是村上春树…… 在《神谕之夜》中,作者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

作者简介

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是否字句如谕示,牵引现实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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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81条)

  •     “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以其哲思迷离、文风幽淡的十三部小说和多部文集,保罗·奥斯特被认为上承了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文脉,又与约翰·巴思等当代达人并称。他的作品曾像张爱玲的小说定义三四十年代上海市民风情一样定义了世纪末的纽约生活。在近作《神谕之夜》中,他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是否字句如谕示,牵引现实与未来……”这段文字,复制粘贴自《神谕之夜》的简介。基本上,纯属扯淡。就像你不会真的以为,阿保哥走在路上会有人喊他阿汤哥一样;你当然也不应该相信,这部小说能够踩到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脚底板。 就算喜玛拉雅山,离天也有三尺三。 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千万不要相信商人说的话,尤其是英语过四级的商人。上头,只有一词,说得在理,就是“雕琢”。《神谕之夜》,很雕琢很精细。说它是一精美工艺品,没问题。可把它捧成经典,以为我们没见过猪跑呢吧? 都假装看不见它的虎头蛇尾是怎么地?要说它在自己身上做文章,体现了文字的局限性,那又何必把结局放到那么后,把每个人的命运都交代?嘎然而止才够NB,起码能让人看出字里有峭壁。或者,实在刹不住,冲下悬崖也行,毁天灭地也行。白茫茫一片,也算大格局。现在出落成这样,找我看,就是馅太大,皮太薄,包到最后实在没边儿,只能扯根草绳,潦草兜住。它的失败,跟《千岁寒》有异曲同工之不妙——有大师的觉悟,没大师的劲道,却还偏要提这一壶。《神谕之夜》最被当事儿说的事儿,是它的叙事结构——这几年大热的俄罗斯套娃——听上去挺神挺高深挺异国情调,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故事套故事,旧元素新组合。话虽如此,我相信,即便不是在这个小说处于漫长衰败期的年代,这种结构之于小说家,也都将如同萝莉之于萝莉控,正太之于正太控,绵羊之于绵羊控,黄瓜之于黄瓜控——魅力无法挡——原因无他,能炫技。在一部小说里就能玩遍多种可能性的可能性,任何一个叙事上有追求的作者都不会放过的(广大中国作家除外)。而且,就算最后没玩出花来,像《神谕之夜》一样死在沙滩上,依然可以通过堆砌意象,造成玄之又玄的错觉,让矫情读者追之又追。(顺便提一句,俄罗斯套娃这个比喻虽然形象,其实不准确。我看剥洋葱更合适。可剥洋葱太催人泪下,显得层次低,不像俄罗斯套娃一样高深莫测。其实两者结果都是一样的,末了都是空空如也。)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神谕之夜》的外强中干,跟《盲刺客》一比就彻底显形了。想想,这也是必然。一个性格懦弱,相信有爱不死的纽约小知识分子,拿什么跟一个阅尽世事、眼神毒辣的加拿大欧巴桑比?不过,《神谕之夜》还是有惊喜处。比如,它把脚注这一叙事的绊脚石(通常),放大成跟故事主干道时或平行、时而交叉的另一条分叉小径。方法简单粗暴,但确实牛逼有效。无需闪前闪回,就把无数个平行时空揉到一起。这并非前无古人,但在此之前,确实没人把它发扬广大。至少我没见到。当然,这个,它也没坚持到底。最后,说句公道话。《神谕之夜》还是可以看的。
  •     当我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吓了自己一跳,上面四个名字都是很吓人的人物,随便哪一个人都够厚厚地写一本书了,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保罗•奥斯特看不到我这个标题,如果看到,他应该非常高兴,我同时把他与几位大师级的人物相提并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联想,是因为许多评论者曾经把他与卡夫卡、博尔赫斯联系起来,而关于他和毛姆的联系,你很快就会看到我提供的答案。到目前为止,我只看过保罗•奥斯特的两本书《纽约三部曲》和《神谕之夜》,在我看来,如果把后者合在前者里起名《纽约四部曲》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有多唐突。在这四部小说里,主人公的角色和故事都很不同,但我觉得主题是一样的,那就是两个字:逃离。都有一个在俗世与仙界冲突不已的“我”,都有一个“独行客”,我想“独行客”是保罗•奥斯特久久向往的角色,也许还是我们每个人的。如果说到“逃离”,没有比毛姆笔下的里特里克兰德(也就是文学化的高更)更彻底的了,四十岁时抛妻别子,只是为了去圆他的画家梦,一无反顾,不计一切代价,包括自己亲人的代价,而在保罗•奥斯特笔下,一个人的出走,还需要一个偶然事件触发,《神谕之夜》里的尼克是六合彩般的从天而降的石兽头,如果没有那个石兽头呢,尼克是不是打算永远平庸地活下去,尽管他“婚姻已经失败,生活走进了死胡同。”,而且,就是这么一次出走,保罗•奥斯特还是从霍桑那里借用的脚本。我在这里不是说,写作者不可以借用前人的脚本,因为无数个大师,包括莎士比亚、博尔赫斯都借用过,而是说,他这样做,太轻巧了。他大概忘了,一个人的悲剧永远只能是性格悲剧,而不是偶然性的悲剧。所以,我相信高更,而不相信尼克。再说保罗•奥斯特与卡夫卡,如果毛姆笔下的里特里克兰德还知道逃离,那么卡夫卡笔下的人物,好象从来不知道有逃离这么一回事,他小说里面的主人,大都会在“大门前”困死,因为找不到出路,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许就是卡夫卡自己,往心的更深处走去,如果说保罗•奥斯特往外的逃离显得不够勇敢,往内的深入一样不够深,相比于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他们的焦虑更象是一种生活表面的焦虑。卡夫卡的人物,再往前走一步就是死,而保罗•奥斯特的人物往前走一步,一样可能活。至于有人说,保罗•奥斯特笔调象卡夫卡一样冷峻,我觉得就象看着猫在打瞌睡,就以为它是哲学家一样。至于保罗•奥斯特与博尔赫斯,我觉得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不只是写作风格的问题,看过博尔赫斯的人都知道博尔赫斯的厚重,博学以及对某种神秘的不可救药的迷恋。保罗•奥斯特与博尔赫斯身上也许可以看到这些少许少的影子,但好象显得有些轻飘飘的,当然是和博尔赫斯相比。至于被许多人赞美不已的“故事中的故事”,我觉得保罗•奥斯特也根本不能和《唐吉科德》和《一千零一夜》相比。而他的小说文本的实验性,我想格里耶、纳博科夫等,一定非常不以为然。但我要说,保罗•奥斯特确实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讲的故事比《故事会》里的故事更有文化,更高明,但又比那卡夫卡,博尔赫斯的那些深奥的小说更有故事。我甚至怀有恶意地猜测,他是个聪明人,在理想与现实,通俗与高雅,离经叛道与委曲求全间都找到了平衡点。说了半天,好象说得都是保罗•奥斯特的坏话,没办法,最近心情不好,看谁都不顺眼。
  •     在书店和《纽约三部曲》纠缠了好些个日子,一直没买,每次都是拿起来看上一两眼,直到偶遇《神谕之夜》,恨不得把奥斯塔的所有小说都搬回来。不是《纽约三部曲》不好,只是和《神谕之夜》更有缘分。暑假炎热的一天逛小书店,看到它深蓝色的封面就拿下书架,发现手感很好,沉,绵,就买了回去,和希德尼在张生的店里买下那本葡萄牙笔记本情形相似,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机缘巧合。在这个俄罗斯套娃式的故事里,偶然是故事的关节,没有发炎,非常灵活,顺韧,让三个故事能像体操运动员一样翻出许多花样。在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也就是希德尼在写的故事中的故事)里,突然失明和获得超能力是奥斯特的一个小小热身,但有着深厚的隐喻;在尼克的故事里,他的出走是缘于和死亡擦肩而过;而对全书来说,所有的情节都基于希德尼买了那本似乎有魔力的蓝色笔记本……奥斯特在侦探小说的模式下,翻出了一套复杂而完美的个人动作,他一向深谙此道。在那一连串的偶然里,我最中意的就是在林立的小店里发现张生的“纸品宫殿”,当希德尼再次偶遇搬迁后的店时,橱窗里有个布偶在打字机前,打出的是狄更斯《双城记》的著名开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的时代……是什么用意我不猜,我只是想,任何时代我们都在追寻和躲避偶然。

精彩短评 (总计65条)

  •     书是好书,只是感觉没那么完整,最后结局只是提供了一种猜测的可能,像是没有结束一样。没有《幻影书》完整,让人起疑的点很多,但后来却没有一一交代清楚
  •     《神諭之夜》的主題是否就是生命的非理性,隨機與混亂的处理方式?藍色的筆記本的出现之于希德尼是否就像是书中两次高空坠物,都代表着人物对这种生命混乱性的认识。接着他们采取的行动却有所不同,弗利特克拉夫特有了顺从的想法,最后却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有重返了原先的生活模式——可见随机性并未完全改变弗利特克拉夫特对生活的见解,渐渐遗忘后这种性质似乎并不会对正常的一切造成什么损害。尼克则选择拼命的去顺从这种随机性,试图完全摆脱过去,结果便是被困在了黑暗的角落中——-象征这种顺从带来的结果是毁灭?而希德尼的认知全在这本笔记上,他不想走弗利特克拉夫特的老路,便设计了尼克的生活,却使尼克,同时象征自己的现实生活举步维艰。张对应着爱德,也是自己顺应随机之后的选择,爱德的死对应张把他踢出店里?撕毁笔记是对彻底顺从的否定
  •     读小说至今同分名单里最有意思的一部。实在是忍不住想扒开看清小说里小说的结局还有奇怪消失又离奇现身的中国人。
  •     面老师说 这是现在活着的最伟大的作家 我:……
  •     潘帕译的。大学时一度很迷他,还去追踪他的博客,可惜只有几篇寥寥的博文。
  •     流畅地读下来了,不过这种写作方式蛮取巧的,并不喜欢。
  •     蓝色笔记本、中国元素、故事中的故事,一切皆起于偶然。保罗·奥斯特不仅长相迷人,笔力也有过人之处。
  •     什么文本中的文本明明是坑里有坑 = = 故事性还不如纽约三部曲 最后节奏疾走美感散尽 咦这种偶遇"珍宝"出走寻找自我的桥段真是历历在目呢
  •     有些事情,在发生前我们已经知道了,只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罢了。在错身而过的瞬间,我瞥见了命运的真实。
  •     不小心想起自己小学时,人生的第一篇作文被老师特别表扬的事情,有点感动,又有点怅惘……
  •     我特别喜欢他里头写的那个被困在地下室出不来的故事,特别是后续的解决方式还蛮妙的。如果那称得上解决方式的话。
  •     作者的故事很严谨,很巧妙.更有类似梦中梦的嵌套情节. 犹如一个屏幕开着两部播放器,放着不同的电影,但隐约又有某些东西把它们相连,这就是也个完整的系统.!
  •     有意思,好看。
  •     第一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虚实交错。流畅。同时操作数个文本,互为镜像,繁而不乱。
  •     结构的完胜。
  •     这本神谕之夜很难买到了,卓越99断货很久,好不容易在当~当买到,现在也无货了。这样的好书难道不会再版了么?希望不是这样。看过的几本奥斯特的书里,这本可以算是第二好的,第一好的位置要让给幻影书,但是无论高下,每本都让人读的欲罢不能,多个文本之间的交互,使这本薄薄的书拥有了极为丰富的内核,不止一个故事,而每个故事又都有关联,读一遍显然不够。本书译者潘帕水平低于孔亚雷,但明显要比文敏强。
  •     对保罗·奥斯特的爱不言而喻
  •     2012-76
  •     故事中的故事中的故事,阅读体验不错
  •     感觉这部貌似别具新意写法的小说被过誉了。许多在全书开篇设置的悬疑直到全书读完都没有得到回应,仿佛是作者写着写着就忘了。被最多讨论的故事中套故事的写法也不过如此,让人觉得作者似乎一直在铺垫,然而没到高潮就结束了。这是一本只设谜不解谜的小说,除了一些叙述中的故作玄虚,实在看不出悬疑的意味来。
  •     结构精巧,翻译流程。有关文学、现实的关联和隐喻。
  •     看了卓越的书评之后一直在找这本书,卓越应该进货,我是在其它网站买到的这本书。奥斯特-很帅气的一位作家,酷似汤姆克鲁斯。第一次读到注释那么长的书,不过挺新颖的写法,是故事套故事,想象力丰富,萄萄牙产的蓝色笔记本,地下室的珍贵电话号码簿,开纸品宫殿的中国人张先生,妻子格蕾丝的突然离家出走,好友约翰与妻子的秘密等等,真是让人欲罢不能,疑惑在心中反复纠缠,这是一本让人值得期待的小说。后面有潘帕的一点点评吧,他说奥斯特常常喜欢把遥远来代指中国,在奥斯特的好几部小说中,主人公都被作家打发到了“中国”,不知道是否这就是作家给安排了的一个最佳归处呢?光看书名,神谕之夜与内容并无什么具体的意象或关联,《神谕之夜》是这部小说里的小说,当然是一个很奇特的故事,奥斯特就是巧妙的安排了几条线来作为此书的结构的,不过一点不会给我留人杂乱无章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他的神来之笔吧,也是不同于其它作家的一种结构形式。这只是读一次读到他的书,据说他的另一本《幻影书》会更加出名。
  •     娓娓道来,曲尽通幽,好作品。
  •     可供玄想的形式,生活、书本、书中书,书中书的书中书,一层层嵌套,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将自己放进任意一个维度去感受并推敲人生的可能。这是阅读的快乐,同时也是创作的快乐。在《神谕之夜》里,两种快乐优美而神秘的合二为一。读时很慢,边读边写着自己的故事,也看着某人的故事。最终,《神谕之夜》因为“我”的人生突变而将几重故事匆匆煞尾。书外的我们也因为绝交,而使自己与彼此的故事都沦落为语焉不详。真实与虚幻就这样在各种意义上交织纠缠。迷人又骇人……
  •     智慧本身闪耀着撒旦的光辉。
  •     够飞的 有点玩俄罗斯套娃的感觉
  •     读到中途还以为是一部密室小说,没想到竟是俄罗斯套娃。读完细思极恐,感受是话不能乱讲,文字不能乱写。。
  •     从未有过这样的阅读体验,满怀期待跟随作者一步一步深入故事中,一切却又戛然而止。
  •     第一次读保罗奥斯特的作品,是从史铁生夫人的推荐书目中知道这本书的,感觉还可以。
  •     说实在的真的没怎么看明白,似乎有点像悬疑小说呵
  •     天哪,这语言简直让人不忍卒读。作者或许能算得上“会编故事”,但是以这个译本看,恐怕离“会讲故事”和“会写故事”还很远。语言贫乏无趣,常显捉襟见肘。(翻了翻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貌似真不怨翻译。)
  •     实验心理悬疑小说~就像镜子里的镜子里的人,人即上帝,全知而不会改变什么。神秘的宿命感和推理式的倒叙,把一个没有故事性的人进行出了奇怪的戏剧。
  •     所谓故事中的故事,却没有达到我的期待。
  •     我靠,这难道不是保罗奥斯特打的创作草稿吗?
  •     看了一遍了,值得再读的书。。。
  •     总体不错,但是结局我没有太看懂…………
  •     其实只要某一句话有共识就可以了,一本难的书。
  •     技巧型
  •     关于偶然、未知和结构,那句“未来在我体内”甚得我心。
  •     读这个故事里嵌着故事的小说,常有看到Sheldon的3D象棋游戏的感觉。大病初愈的作家,大梦初醒般的生活。灵感突如其来,文字如潮水,冲乱了现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男主人公笔下的男主人公,从原本的生活中出走,却独自受困于防空洞里,照明设备也熄了——作家将故事搁置于此,自己生活中的情节却柳暗花明,仿佛将那棋盘转了个角度,又有子可挪。书中又以男主人公的口吻,添加了多段长篇脚注,仿佛是在书出版时写下的一些解释文字。于是在叙事中又多出一条逆时光而行的暗线,像载着血液回流的静脉。
  •     如套娃一般的故事,看似都走到了无法打破的结局,但无论是否必须面对,都会有一个终结
  •     故事不拘一格,翻译的文笔也很不错。
  •     很棒的书,很喜欢
  •     刚看过作者的 幻影书 ,喜欢,之后就把这本书也买来看了一遍,内容丰富,更复杂一些。虽然有些地方没理解,但学到些东西,值得阅读。碰巧译者也是我喜欢的,隆重推荐!
  •     看不太懂
  •     有一种这本书太监了的错觉,里面套的故事也很精彩,故事性强。
  •     交织好多个故事但很清晰,叙事手法真好。“他觉得有人揭开了生命的盖子,让他朝里看了一眼。”“这个世界被偶然主宰。随机事件潜行在每个人生活的每一天,生命可能随时被剥夺,毫无理由。”后面译者关于局限的阐述挺令人惊喜的。“宛如你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抬头发现树的轮廓居然和树叶的形状一模一样。”
  •     故事中的故事都挺有趣的,不过开头有点凌乱,忍过就好了!
  •     挺有趣
  •     从前看见别人说,这个人写小说很有技巧。我那时候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直到看到这本书,奥斯特把技巧玩的太放肆,太明显了,像是把写作技巧这东西放大了。实在厉害。
  •     悬疑巨作,扣人心弦而不流于俗套,使人惴惴又暗含隐喻,现代主义(?)的不错的作品。
  •     登记了两次(第一次看邮件晚了,错过了),等了大半年,下单后又比一般情况送得晚,总担心会电话告知这本书又缺货了,不过最后终于拿到手了,值得!... 阅读更多
  •     为什么不进货啊!?!
  •     结构精妙 一层一层有如开膛破肚 多个故事之间有反射和呼应 只是后面坠落得太快
  •     “芒果”和“最初”之后看的潘帕译的第三本书,其中“最初”算是麦克尤恩对本人精神攻击最强的一本书( -。-)看过巴黎评论对保罗的采访,对他的信心支撑看完并且看懂了这一遍(第一遍被故事中的故事+注解绕晕)
  •     故事中的故事的故事 里外分明 层叠不误 但是翻译太烂
  •     我对保罗奥斯特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兴趣
  •     看过最有技巧性的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作家 主人公虚构的小说的主人公还是作家 层层叠套 相互关联的故事。感觉在讨论生活中的偶然 用每一个故事的偶然反过来证明我们的生活是由偶然构成的。读的时候要不停梳理思路 要不会在层层的故事中迷失
  •     肯定是我sg上多了 十分钟看出来这是个接盘侠的故事 无限心疼接盘侠 正经的评价一下的话 就是写的展开克制而有节度 但我在幻想书里书外互为文本的可能性 总得来说不对胃口 怒给三星半
  •     高中那会儿买了奥斯特的《幻影书》,说实话没有很看懂,看了一半就扔在了一边,估计是当时的资历不够,看不懂奥斯特冷峻的文字。但这次的这本《神谕之夜》的确收获了,刚看了前面几页就立即被吸引,迫不及待想看完,可以说,文字间充满了摸了。故事中套故事,看似注释,实则交叉叙事的技巧非常有新意,强烈推荐
  •     错别字好几个,是正版书么?或者是正版却是这样子……翻译也糟糕。
  •     故事讲得非常棒。很贴合看时的心情。#又是一本出差路上看完的好书#
  •     11.读书过程中无数次想到村上春树,以及尼克被救出来了吗
  •     保罗·奥斯特之书看得多了,即陷入审美疲劳。不过人也很难对某一样事物不会产生审美疲劳吧。
  •     新年第一本,我觉得我可能就是跟奥斯特不对盘吧,受不了他笔下人物的平板劲儿。而且觉得叙事技巧玩的也没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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