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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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32746941
作者:[巴基斯坦] 莫欣·哈米德
页数:178页

章节摘录

您问我觉得普林斯顿怎么样?哎呀,这可不是三两句能说得清的。我刚到的时候,放眼望去,身边都是些哥特式建筑——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建筑的历史赶不上我们身处的这座城市中的许多清真寺,但是酸处理再加上精巧的石工使它们显得很古老。当时,我心想,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普林斯顿让我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我的生活是一部电影,我是领衔主演的大明星,一切都有可能。我来到了这美丽的校园,这里的教授都是各自领域的巨擘,我的同学们将来也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我得承认,我最初对普林斯顿的学生水准估计过高了。他们几乎全都很聪明,不少人堪称出类拔萃,但我是那一届仅有的两个巴基斯坦学生之一——我得提醒您,是从一个有着一亿人口的国家来的两个——而美国学生面临的选拔几率远没有我所面临的那么可怕。那一届新生中有一千名您的同胞,是我们巴基斯坦人的五百倍,虽然你们的人口只有我们的两倍。其结果就是,我们这些非美国学生的平均水平要高于美国学生,就我而言,我直到四年级连一个B都没有得过。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到了那套体制的力量,实用而有效,和美国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我们这些留学生是从全球各地挑选而来的,不仅要通过精心准备的标准化考试,还要通过痛苦的、度身定制的评估程序——面试、测验、推荐——直到把我们之中最出色、最聪明的给找出来为止。我的考试成绩在全巴基斯坦是最优异的,此外我的足球踢得也很棒,水平足够进校队的。我也的确进了校队,大二的时候伤了膝盖才退出了。像我这样的学生可以拿到签证和奖学金,再提醒一句,还有全额的助学金,并受邀进入学术精英的圈子。作为回报,我们应当将自己的才华贡献给你们的社会,这也是我们正在融入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非常乐意这样做。我当然也是,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每年到了秋季,普林斯顿就会对大公司前来招聘的人员撩起她的裙摆——像你们美国人说的那样——露一点肌肤给他们看看。普林斯顿给人看的当然是最柔嫩的肌肤——年轻、口才好、天资聪颖——但即便就是在那样的肌肤中,我到了大四的时候也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我就是普林斯顿那完美的乳房,请别介意我这么比喻——那晒成健康的棕褐色、丰满圆润、似乎不受地球引力影响般高耸着的乳房——任何我想要的工作都能手到擒来,对此我充满信心。只有一家公司例外,那就是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您没听说过这家公司?这是一家评估行,他们告诉客户某项产业的价值。据说,他们的评估准得出奇。这家公司不大——简直就是一家小店,雇的人刚好够用——不过他们的薪水优厚,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能拿到超过八万的底薪。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教会人一套很管用的技能,给人带来一份很挺括的资历。事实上,只要在那里干上两三年的分析师,进哈佛商学院几乎是十拿九稳的事。正是因为这一点,普林斯顿二00一届的毕业生里有一百多人向这家公司投了成绩单和简历。八个人最终入选——不是找到工作,我得说清楚,只是获得面试资格——而其中一个就是我。您似乎有些紧张,没有必要。这个大个子只是您的侍者。没必要把手朝外套口袋里摸,我猜您是要掏钱包吧。钱一会儿吃完了再付。您想要普通加奶加糖的茶呢,还是绿茶,还是这里醇香的特品——喀什米尔茶?您选得一点没错,我也来杯一样的,再来一碟jalebis①吧。瞧,他走了。我得承认,这家伙看着让人有点发怵,但他的礼貌是无可挑剔的,嘴甜得能让您感到吃惊,不过这您得懂乌尔都语才行。咱们说到哪儿啦?啊,对,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在我面试的那天,我有些紧张,这可不是我平常的样子。他们只派来了一个面试官,在拿骚假日酒店给我们面试。一个普通的房间,不是套房:他们知道就这样已经能镇住我们了。轮到我的时候,我走了进去,面试官是个男的,身材跟您差不多,而且看上去也像是个当过兵的。“你是昌盖兹?”他问道。我点了点头,因为这就是我的名字。

前言

一年多前,编辑向我推荐了这本书。他说,看了个开头就很感兴趣,“说的是巴基斯坦人的事儿,可对中国人同样很有意义”。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于是花了两三天把这本书读完了,觉得他说得没错。故事本身就很感人,再往深处想想的话,能给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带来启示。莫欣·哈米德这本耗时六年、六易其稿的著作问世之后,以其对九一一事件、印巴地缘政治和东西方文化冲突等重大主题的深刻思考在西方引起了相当的重视,不仅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还在二00七年英国著名的曼布克奖评选中进入了最后的决选名单。有些评论者结合巴基斯坦的政治形势对该书的政治意义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也有些评论者根据作者的经历对该书的自传色彩和批判立场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此,我从文学的角度谈谈此书的独到之处。当初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当中,一个名字就已经跃入了我的头脑,那就是被誉为“爵士乐时代”代言人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莫欣·哈米德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时虽然主修的是公共与国际关系专业,但他选修过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和托尼·莫里森两位文学大家的文学创作课,因此,对美国文学作品的熟悉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此书中,他展现了与菲茨杰拉德在精神上的高度关联。首先是批判者的身份。这本书的内容,如果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个巴基斯坦青年追寻美国梦而最终破灭的经历。要知道,美国文学史上以批判美国梦为主题的作品中最伟大的就得数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了。然而与这本描写同一主题的经典之作相比,作者在思考的广度上显然有了新的突破。这其实也是时代的变化使然。爵士乐时代的美国还只是关起门来纸醉金迷,而世纪之交的美国已经挥舞着大棒扮演起了世界警察的角色。凭借着雄厚的综合实力,美国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于是,以追求个人成功为核心内容的美国梦不仅依然是美国青年人的梦想,还随着美国对其文化与价值观的推销,大踏步地走出国门,成为了全球无数年轻人,尤其是来自第三世界的年轻人追求的目标。眼下,每年都有许多第三世界的年轻人到欧美发达国家去留学,去追寻成功的梦想。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失败的总是多些,这是常理。但即便有很多人失败了,也总会有更多的人前仆后继,继续追梦。失败的人要么怪自己时乖运蹇,要么怨社会竞争激烈,却很少有人对自己追求的这个梦想进行深刻的思考。然而,这样的思考与批判究竟该由怎样身份的人来进行才能取得最佳的批判效果呢?这里,人们似乎面临了一个“测不准定理”的悖论。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对美国梦的追求而对其进行批判,则一来没有深刻的身心体验,二来也难逃空洞说教的嫌疑,难以服人。然而一旦亲身涉入其间,再想要保持批判距离又谈何容易?姑且不论有的人根本就因此而丧失了客观公正地进行批判的能力,即便他还能够进行批评,旁人又会怎样看待他的批评呢?追梦失败的人如果对梦想发表批评,旁人会觉得他有酸葡萄情结;而功成名就的人的批评,又会令人觉得他得了便宜还卖乖。由是看来,只有一种人能承担起这样的批评重任,那就是先取得成功,为自己赢取话语权,再选择放弃或与这种状态刻意保持疏离。这样一想,觉得菲茨杰拉德还真是伟大,一面自己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面还能像潜伏在自己生活中的卧底那样向外人提供清晰准确的情报。难怪世纪之交时,美国人评选二十世纪百部最伟大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能高居第二呢。莫欣·哈米德扮演的显然也是这样一种从内部对某种文化给予批判的角色。然而比菲茨杰拉德更具优势的是他毕竟有着异族的身份,这使得他在批判美国梦时可以从外部获得更多的力量。表现在小说里就是昌盖兹一度志得意满,以为自己融入了纽约,融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他在到马尼拉出差时对当地人也几乎以美国人自居了,但他的这种地位与纯正的白种美国人相比要不稳定得多,九一一事件发生以后,其与后者之间的鸿沟凸显无遗。无论是从自己的家人,还是从同为第三世界人士的智利老人胡安·巴蒂斯塔那里,他都获得了批判所需的参照系和外部力量,这些最终促成了他对美国梦的批判,也在心灵上完成了对自己文化身份的回归。与莫欣·哈米德和昌盖兹相比,无论是现实中的菲茨杰拉德还是小说中的盖茨比都要更为不幸,他们在梦醒之后也无处逃逸,等待他们的只有彻底的沉沦。除了主题之外,在具体的文学表达上,本书也多处可见菲茨杰拉德的影子。吉姆在纽约别墅的派对让昌盖兹联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一章中著名的派对场景;眺望海湾灯火的昌盖兹与望着对岸游艇码头绿色灯光的盖茨比何其相似;他与艾丽卡渐趋绝望的爱情也完全是《夜色温柔》中戴弗斯医生与患精神病的富家女之间恋情的翻版。就连菲茨杰拉德最擅长的象征手法也被莫欣·哈米德学了个十足。菲茨杰拉德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女主人公起名叫戴茜(Daisy),daisy是“雏菊”的意思,象征着纯洁与质朴,然而女主人公却是个被物欲腐蚀了灵魂的极端自私的人,最后甚至还间接地害死了盖茨比。女主人公“名”与“实”之间的反差体现了作者的反讽,反映了金钱与物质对曾经纯真的美国梦的腐蚀。他给《夜色温柔》的男主人公起的名字叫戴弗斯(Divers),diver是“跳水者”的意思。戴弗斯先是一个崭露头角、志得意满的精神病医生,后来爱上了自己的病人——一个富家女,不但治好了她的病还和她结了婚,进入了上流社会,步入了自己人生的巅峰。可随后,康复了的富家女恢复了自私虚荣和无情的本性,没过多久就抛弃了戴弗斯,使他最后沦落成了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乡村医生。走上高高的跳台再从上一跃而下的“跳水者”恰是男主人公人生轨迹的最佳比喻。莫欣·哈米德给小说女主人公起的名字叫艾丽卡(Erica),erica显然指的是America)。如果我们按照这一提示把她替换成美国的符号,则无疑会获得更多很有意思的启示。在小说中,她与男主人公的关系可以大致分成三个阶段:毕业旅行及回到纽约后的最初一段时间是两人之间感情的蜜月期,昌盖兹身上的异质文化特性与艾丽卡所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相互吸引,美国展现了其文化上的包容性,大家和谐相处,其乐融融,这一切一度给昌盖兹带来了梦想实现的幻觉,令昌盖兹以为自己打开了进入纽约上流社会的大门。但渐渐地,有一个不和谐的元素开始从背景中显现了。艾丽卡是个精神有缺陷的人,她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初恋情人克里斯,即便是在克里斯因癌症死后,她也一直无法释怀。在她的心灵深处,她并没有完全接受昌盖兹,而是把他当做了克里斯的替代品,有意无意地试图用克里斯的标准来塑造昌盖兹。换言之,美国对异质文化的接受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种虚怀若谷式的全盘接受,它也有着自己所坚守的核心的模板,在与异质文化进行粗浅的交流时,好奇占了上风,因而双方可以相安无事。而一旦两种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转入深层时,冲突与排斥便开始显现。以九一一事件为分水岭,两人的关系随后进入了挣扎期。对艾丽卡而言,创伤勾起了痛苦的回忆,她沉溺到了自我之中,不愿面对现实,而为了能将她从内心的黑洞中拖出,昌盖兹甚至一度尝试主动扮演替代者的角色,却最终未获成功。对应到美国的话,自九一一事件之后,美国也缩回到了对往日的回忆中(书中有昌盖兹漫步纽约街头恍如置身二战时期的美国的描写),对异质文化,尤其是昌盖兹所代表的伊斯兰文化表现出了一种病态的不信任乃至仇视。昌盖兹试图让自己以一个美国人的立场来理解这种心态,但他在机场、街头和公司里所遭遇的敌视使他发现了美国文化所存在的本质上的缺陷。从艾丽卡入住疗养院到她失踪,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脆弱,直到最终破裂。这不是撕破脸皮、反目成仇的破裂,昌盖兹甚至一直保持着对艾丽卡的依恋,但艾丽卡已经被自己内心的黑洞给吞没了,无法再通过接受来自外部的爱使自己恢复平衡。这其中的寓意就是指九一一事件后的美国过度沉浸到自己所遭受的痛苦中,拒绝了与其他文化的理性沟通,其结果便是在这个世界上造成更多的痛苦,使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小说男主人公的名字昌盖兹(Changez)在英语中是“变化”(change)的意思,在小说中他的确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家道中落带给他的是经济地位的变化,赴美国求学带给他的是文化环境的变化,受美国价值观影响是意识形态的变化,与艾丽卡的悲欢离合是心灵成长的变化。他在变化中曾一度迷失,却又在变化所带来的对比中建立起了正确的批评座标,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精神家园。也有通晓乌尔都语的学者说他的名字是印巴地区的穆斯林中常见的一个名字,用乌尔都语的发音当为“成吉思”,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那个“成吉思”,而成吉思汗则容易让人联想到东西方之间的融合。昌盖兹所效力的那个公司的名字是Underwood Samson,其缩写是U.S.(美国),这也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象征。这家公司在小说中的形象总体来说是偏贬义的,可以算得上是美国以其强大的金融资本对世界进行经济殖民或财力征服的一个缩影,其公司员工所到之处一副精英和世界主宰者的傲慢派头,他们以纯粹经济的模型非常专业地进行着各种冷冰冰的精确评估,在他们的脑子里只有效益,而根本不关心那些行将倒闭或被收购的公司里的员工们的死活。公司在对昌盖兹他们进行培训时告诉他们,不要想得太多,只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手头的事就行了,这是他们生活和事业的根本。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这种冷酷的根本,使得他们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遭受到了很强的敌意。通过这个象征,莫欣·哈米德对美国的世界战略给予了深刻的批评。本书原名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沿用了台湾印刻文学版谢静雯译本的译名,我原将其译成《无奈的归根者》。有这样几个考虑。小说中有几处地方出现了fundamentalist这个词,意义间有着些微的差异,每一种含义其实都指涉了主人公的一种身份。在公司培训的时候,公司希望昌盖兹等新员工按照公司的规训成为fundamentalist,即工作时不要有太多的想法,只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最根本的事——为委托的客户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在九一一发生之前,昌盖兹的确是希望将自己塑造成这样的一个fundamentalist的,因为这一阶段的他正大踏步地走在追求美国梦的大道上,全身心地拥抱着美国的价值观。九一一事件以后风云突变,凡是穆斯林,尤其是像昌盖兹这样蓄着大胡子的穆斯林都被美国人妖魔化了,成为了他们眼中的fundamentalist,此时该词带有了“宗教激进分子”的含义,简直就成了“恐怖分子”的代名词。机场的额外搜查、公司同事的冷眼、马路上遭遇的敌意都说明昌盖兹在九一一之后的美国被贴上了这样一张fundamentalist的标签,这样的一种身份显然不是真实的,却又是他在当时的美国无法摆脱的。而相对于这两层含义和这两种身份,我认为还存在着含义更深的第三层,那就是昌盖兹历经曲折所寻找到的自己的真正身份。在经历了智利之行和回乡之旅后,昌盖兹眼前的迷雾渐渐散开了,他终于获得了力量从一个巨大的不真实的意象中摆脱出来,知道了自己的“根”在何处,“本”为何物。整部小说描述的其实就是他在精神上的寻根之旅,这一过程无疑是痛苦的,甚至是无奈的,他并非满怀欣喜地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样的结局也并没有使他获得完全的解脱,因为这其中暗含了对两种文化之间实现平等沟通的失望,一如E·M·福斯特在其经典《印度之行》中向我们传递的那种悲剧性的信息。昌盖兹在小说结尾处回归了自己的根本,但这样的回归却是有缺陷的,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的确都充满了无奈。小说近结尾处有一个细节也还是颇耐人寻味的,那就是昌盖兹坚持订阅着普林斯顿大学的校友通讯,期待着能看到艾丽卡的消息。这个细节表明作者对于不同的文化间实现平等的沟通并没有完全死心,仍然怀有美好的理想,并愿意为实现这种理想而努力。昌盖兹在拉合尔街头拉住一个陌生的美国人跟他讲述自己的故事也正是这种努力的体现。 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一个不同文化大交流、大沟通、大冲撞、大融合的时代,中国与巴基斯坦同处亚洲,又同为第三世界国家,每年都有为数众多的年轻人前往西方求学或发展。莫欣·哈米德的这本著作为处于相似文化背景的我们带来了不小的启示。我相信它会帮助大家对自己的梦想、对自己的文化身份以及对不同文化在交流时产生的问题有更深刻的思考,也希望大家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有更宁静的心态,追求更深刻的成功。

后记

一年多前,编辑向我推荐了这本书。他说,看了个开头就很感兴趣,“说的是巴基斯坦人的事儿,可对中国人同样很有意义”。这是当时的原话。我于是花了两三天把这本书读完了,觉得他说得没错。故事本身就很感人,再往深处想想的话,能给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带来启示。莫欣·哈米德这本耗时六年、六易其稿的著作问世之后,以其对九一一事件、印巴地缘政治和东西方文化冲突等重大主题的深刻思考在西方引起了相当的重视,不仅在普通读者中广受欢迎,还在二00七年英国著名的曼布克奖评选中进入了最后的决选名单。有些评论者结合巴基斯坦的政治形势对该书的政治意义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也有些评论者根据作者的经历对该书的自传色彩和批判立场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在此,我从文学的角度谈谈此书的独到之处。当初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当中,一个名字就已经跃入了我的头脑,那就是被誉为“爵士乐时代”代言人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莫欣·哈米德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时虽然主修的是公共与国际关系专业,但他选修过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和托尼·莫里森两位文学大家的文学创作课,因此,对美国文学作品的熟悉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此书中,他展现了与菲茨杰拉德在精神上的高度关联。

内容概要

莫欣·哈米德(1971— ),出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后进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毕业后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一九九七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之后在纽约曼哈顿的财务管理公司担任管理顾问。现居伦敦。
二○○○年出版处女作《蛾烟》(Moth Smoke),获得贝蒂·特拉斯克奖并入围美国笔会海明威文学奖,被《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好书。二○○七年出版《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入围布克奖最终决选。

编辑推荐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是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联袂推出的国际畅销小说颠覆一代青年“美国梦”的黑色悬疑小说《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决选作品多伦多《环球邮报》、悉尼《晨报》年度好书《纽约客》、《巴黎评论》、《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力荐文学佳作堪比加缪《堕落》和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讽喻小说从您的表情我看得出来您不相信我。这不要紧,我对自己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很有信心。不管怎样,想要问问那孩子本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他已经失踪了,——毫无疑问,他是被一个秘密拘押机构像尘土一样给扫走了,而这样的机构是一个你我两国的法律都无法触及的地狱边缘。他和我不算特别熟.这我已经反复作证过了,可我还记得他害羞的微笑以及他在做现金流转账方面的天赋。对于有关他遭遇的种种谜团我感到出奇的愤怒。当国际电视新闻网来我们学校采访时,我向他们诉说的内容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其他国家的居民,令如此遥远地方如此多的人感到恐惧。在说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本想保持平静的,可说着说着就有点激动了……在拉合尔一间茶馆,一个巴基斯坦男子,和一个心神不宁的陌生美国人,在桌旁晤谈,……从午后到黄昏,再到深夜,巴基斯坦人讲着自己的故事,故事使他们如同命定般邂逅倾谈,……他来到新大陆寻梦,在普林斯顿大学出类拔萃,旋风般跻身曼哈顿上流社会,还有如影随形的端庄淑女的爱恋,在活力四射的曼哈顿他如鱼得水,……9·11事件的爆发,憧憬中的美国梦不再,权力,财富,爱情,还有社会地位,陆续弃他而去,渐行渐远。

作者简介

——2008年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联袂推出的国际畅销书
——9·11后颠覆一代青年“美国梦”的黑色悬疑小说
——2007年《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年度好书
——2007年度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决选作品
在拉合尔一家茶馆的桌边,一位满脸络腮胡的巴基斯坦男子与一位不安的陌生美国人交谈着。从午后到黄昏再到深夜,巴基斯坦男子讲述着他自己的故事,正是这个故事使他们如同命运安排好的一般在此相逢……
昌盖兹从巴基斯坦来到美国寻梦。在普林斯顿大学求学的他成绩优异,在班上名列榜首,毕业时被极富盛名的评估行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一眼相中。充满活力的纽约使他如鱼得水,与气质优雅、容貌出众的艾丽卡之间渐渐绽放的恋情更使他看到了踏入曼哈顿上流社会的希望,而这样的财富和地位正是他自己的家族当年在拉合尔曾经享有过的。孰料,随着911事件的爆发,昌盖兹发现他在纽约这个他所栖身的城市中的地位急转直下,而他与艾丽卡的恋情也随着艾丽卡心中被唤醒的旧日伤痛而从指缝中流走。昌盖兹对自己身份的感知经受着巨大的震撼,对祖国的忠诚渐渐超越了金钱、权力,甚至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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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8条)

  •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于美国梦魇中化茧成蝶范典/文书很薄,份量却颇重,有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对照,同时,也使得故事的叙述在形式上体现了“戏剧性”。看似从一而终的个人絮叨,却有明确的叙述对象,及针对的目标。就像很多异乡人远离故土身置他国异域所要厘清的“身份”认同,特别是东南亚一批移民的中青年作家,从普利策得奖人裘帕·拉希莉的《同名人》,亦或谭恩美的《喜福会》,到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等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打上了这种“身份”识别的标记,与此相附相生的正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性,以及作者作为一个复杂的“人”而具有的忧患意识。这本由莫欣·哈米德花费六年心血几经修改创作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通过一位巴基斯坦男子在茶馆向一位美国男性游客讲述自己在美国的经历,来展现和揭露了美国社会金玉其身却弊病累累的现实,这当然体现在其遭受9·11恐怖事件后所作出的反映。一个学业出类拔萃且在一流团体中风头强劲的年青人,本来前途无量,却因为这次恐怖事件后,在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中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那种孤立无援致使其一度迷失自我。是继续为这个学习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家“奴役制”的打工,还是回到祖国与亲人同心携力来抵御炮弹的袭击?这显然是一个难以抉择的必选题,尤其是要面对这个既是敌国、又是灌输自己思想、精神的国家,说得形象一点,无异于在面对险境时是先救生母还是养母的问题。整个叙述的线路十分晓畅,由这位名叫“昌盖兹”的巴基斯坦的男人娓娓道来,看似侍候、招待这位偶遇的美国游客,但没有任何人出现在叙述之外的场景中,我们甚至看不到这位美国人的面貌。从昌盖兹的描述中,时间缓慢地流逝,一道道茶点及颇富民族味道的餐宴摆上桌来,以及他们身处的周边环境皆巨细无遗的有所交代——显然,作者以此作为了串联的手段,将其在美国的经历以断章有机的“粘帖”在一起,工作、爱情的线索以进食的前后关系作了先后顺序的分布。这一结合,使得时间、空间相冲撞的效果更为强烈而醒目,广义及狭义上的时间经历一快一慢及空间感的一远一近产生了对照。比较有意思的是故事中占较大比重的这段爱情故事,竟然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了结。昌盖兹迷恋同班女生艾丽卡,并试图占据对方的芳心。可对方却始终落落寡欢,究明原因,竟然为了青梅竹马长大却已然辞世的前男友。昌盖兹几番尝试仍然无法赢得艾丽卡的爱,以致于一度代替“死人”与之做爱,可是不久艾丽卡即深陷失落情绪中无法自拔,直至失踪不见。这个人物很明显被打上了象征的印记,她为众人所瞩目,却总是活在自己的情绪中,对感情的从一而终反倒显出她身上的传统观念——最近冯小刚热映影片《非诚勿扰》中,那位空姐梁笑笑不正是中国版的“艾丽卡”吗——作者当然不是将这段爱情故事作为单纯铺垫或夺人眼球的要素安置本书当中,有一段非常明显的描述表达了他的用意:“或许有点受心境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在我看来似乎正不断陷入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中。……但可以明显看出来的是他们正拼命地给自己套上另一个时代的服装。我不禁在想,那个时代是否出自虚构(这念头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大逆不道),而要是它真的能再现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又能否在其中拥有一个角色。”(P105)这是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昌盖兹走在大街上所闻所见的一段描述,所谓的“怀旧”情绪恰恰对应了艾丽卡那种无法复原的心绪,如果说一开始我并不了解作者意图,到这儿,实在是不能再清晰了然了。而这里提到的“角色”,也正是作者试图掘取的身份认同的问题。恐怖主义令其民族及信仰受辱,作为正在融入美国上层阶级的昌盖兹却一下子遭受到“隐性”的排斥,这种待遇顿时让他迷失不前。爱情上输于一个死人,惹人好笑,但角色输于扮演者的身份,却令人反思。昌盖兹最后在智利一位老人的点拨下彻底清醒,通过苏丹禁卫军的事例明白了一个道理:维系、坚守国家、民族的尊严及身份是最为根本的。引用老人的原话是:“他们通过战斗所毁灭掉的是他们自己的文明,因此他们再也无家可归了。”(P137)作者虽然写的是小说,却将这种血液中不可替代的民族正义感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抒发了出来,在他的笔下,昌盖兹的确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特异性,前者表现于他对自己身份的在意,后者则表现于他毅然辞职回到祖国。以“辞职”来作为抗议的手段,用现实的评判标准,不知是“愚蠢”还是“聪明”,但作者最终实现自我的意愿,为文化及民族的双重身份驱使回归了精神原乡却让人感动至深。在这一系列事件的描述中,美国被标以“冷酷”、“无情”、“重利益”、“轻人情”等符号——当然,作者时不时插入思辨性极强的话语,意在嘲讽这个傲慢的国家,而他再也无法遮掩的愤怒之中其实充满了隐痛,这与他无法赢得艾丽卡的芳心又是对应的。据说此书有很多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影子,同样讲述“美国梦”的破碎,虽然我并未翻过这部伟大的作品,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两者有多接近,菲茨杰拉德不可能经历9·11事件,因此也不可能写出像莫欣·哈米德的这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了。——已载于《嘉兴日报》书名:《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作者:莫欣·哈米德译者:吴刚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12月定价:20.00元
  •     边缘的自语,还是沉默的对抗?——读《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茶馆,与我似乎已不是一个时代的事物,看着吴家林所拍摄云南那些茶馆的景象,我总觉得一种错过的可惜。然而在我第一次听说这本小说的时候,并没有产生要阅读的渴望。真正吸引我阅读的,是我无意间看到书的封底所写的那段话“……我向他们诉说的内容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其他国家的居民,令如此遥远地方如此多的人感到恐惧……”,它完全颠覆了我对这本书之前预料的内容。于是,决定打开。书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条线来叙述:主人公昌盖兹,一位一心要出人头地的巴基斯坦青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有一份高高在上的工作,跻身曼哈顿上流社会,处处以美国人自居,以美国人特有的形式方式行事,并以此为荣,然而痛苦的9•11的发生,改变了他的事业,周围人对他的眼光同样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另一方面,昌盖兹爱上了美国姑娘爱丽卡,一个气质高雅,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到哪里都是话题中心的女孩子。他和这个貌似完美的美国姑娘跨越了地域文化差异,跨越宗教信仰,走下了爱河。然而问题就在于,随着和爱丽卡的交往加深,昌盖兹发现她自始至终是一个有着心理障碍的女孩——她一直没能走出前男友的死去的阴影,9•11发生以后,随着和昌盖兹感情的急剧变化,她的病情越加严重,直到最后,她选择了跳崖自杀,当然,结尾没有结尾,爱丽卡始终被认为是失踪。然而这一切只是小说的情节发展,如果真正说震撼的,是无法言清的人的心理世界,那无法追溯的是非,和那死寂的沉默所表达的抗议!这本书于我而言,里面充满了很多暗示和寓意。就拿两位主人公的名字,昌盖兹(英文名Changez),它暗示着主人公自始至终的变化。他的世界,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的一切,戏剧性的和9•11挂上了钩,并以此为转折点,做着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让人几乎不能适应。特别是他的心理变化,那种在暗自沉默中,自语似的反省和挣扎,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笔下的托马斯,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游走,在心里的对决、挣扎,和没完没了的自语,让我对人的心理世界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当然昌盖兹最后终于选择回到了他的故乡,巴基斯坦,拉合尔。可是这并不是结尾,结尾没有结尾,他也许如文中所说是自我选择,做起了大学教授,但最终还是被卷进了这场对抗中,只是从选择美国,跳向了选择巴基斯坦。或者说,从西方世界走向了伊斯兰世界——那个被打上反西方标记的世界。而爱丽卡,是否是作者想要暗示的那个貌似强大完美高度文明,其实内心世界有着缺陷,极其脆弱的新世界——美国?Erica,Am(erica)?这个可怜的女人,自始至终不能走出自己的世界,或者说不肯从过去走出,我总感觉,这里是作者的暗示,暗示这个外表强大的国家,自始至终不肯面对现实,固执的认为,它所代表的是惟一的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只有像它那样,才是文明,才是进步!它在满世界追讨着恐怖分子,满世界寻找着对手,甚至把美国之外的所有人都看作是对它有恶意的人,要伤害它的人。而无视自己跑到别人家的后花园、厨房大打出手的有悖逻辑的疯狂行为!这里又让我想起美国作者莫顿森所写的《三杯茶》,莫顿森跑到巴基斯坦乔戈里峰下的小村庄,为那里建学校,虽然最终的确他帮助了那里,可他也从最初“救世主”的认识中走了下来,他明白了,这里的确需要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向西方那样,才是唯一正确的生活方式!作为小说剧情戏剧性的变化,有两个事件和两个人不得不提:9•11的发生,昌盖兹所在公司派给他的最后一个项目——到智利的瓦尔帕莱索去评估一家图书出版公司;两个人物分别是昌盖兹的前辈吉姆,和智利那家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总,胡安•巴蒂斯塔。9•11,我相信,对于每一个美国人,对于每一个穆斯林,都是不可绕开的话题。然而,究竟9•11是因还是果,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谁也改变不了它!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事件中,究竟谁是受害者?毋庸置疑,受害者,永远是那些没有话语权,无法言说的弱者(它不再区分国籍,信仰,族群),包括美国那些被拴在暴力战车上无法言说,也无法辩清真相的弱势群体。小说中,当昌盖兹在机场被检查人员逼迫,脱得只剩下一条裤头的时候,尴尬的场面出现了,那竟然是一条印着泰迪熊的粉红裤头!一种多么彻底的美国情节!他的待遇,在9•11前后的大转变,与其说是一种鸣不平,倒不如说是对美国所谓文明,所谓包容的讽刺,尖刻的讽刺!说到最后一次的评估项目,先说说昌盖兹所在的这家公司——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一个以“全力做好最基本的事”为信念,崇尚效率,崇尚利益的公司。作者让我想到了卓别林大师晦涩幽默中的那颠倒了位置,不再是人控制机器,而是机器控制人的冷冰冰的机器时代!这里没有任何吸引我的东西,我只有逃跑和远离的念头:难道这就是文明?这就是更正确更高尚的生活?!吉姆和胡安几乎是两个对立层面的人物,他们同样来自第三世界,但面对美国,他们发出不同的声音,也代表着昌盖兹思想矛盾的对立面。昌盖兹思想的变化,也在他和这两个人物的交流中挣扎着,最终那个让人冷汗淋漓的关于土耳其苏丹的禁卫军的故事,让昌盖兹看清了一切,也让他清醒认识到自己当前的位置……矛盾自始至终都存在,冲突依然不断。小到人们对琐碎的认识,大到人们对文明的界定,无不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可我想说的是,作者究竟想要告诉我们什么?这个从文章一开头就一直自语(虽然有这个陌生美国人作为倾听,被动的倾听者,但你自始至终都能感觉到那种无法说清,那种无处言说的,病态的自语者强烈的表达欲望!)的男人,言说的结果是什么?那个美国人最后掏出了金属的什么?名片夹?手铐?枪?你希望是什么?我可以说,你对美国的认识是什么,那个金属就是什么!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武力的大棒挥舞着统一的招式,媒体在粉饰着什么,又在掩盖着什么!!当全球化的大旗让这个世界翻江倒海的时候,我们,究竟该在边缘自语,还是在沉默中对抗?
  •     很有趣的一本小说,当然也沉重,发人心省。读完后不知怎么就想起了beyond的《光辉岁月》。书中有很多映射和暗喻。Changez对Erica的感情就暗喻世界上一些国家与美国的复杂关系,一时一个样。Erica说变就变,难以捉摸。Changez对自身身份的思考和自己祖国的担忧等等也映射了很多的意象。书中一段“一个吉普尼司机也正在瞪着我看。在他的表情中有一种毫不掩饰的敌意。……但他的厌恶之情是那么的明显,那么切身,以至于它穿透了我的皮肤……”(P61)印象比较深刻,我甚至能完全体会和理解这个司机的情感……但愿在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本书要认真读一读,力荐!

精彩短评 (总计62条)

  •     非常值得看。内容和思想现代,写作手法古典。
  •     翻译隽永传神。
  •     简直话痨…比电影好看那么一丢丢~
  •     电影的改编比较赞
  •     很深刻~
  •     “老克勒”“水门汀”…译者是上海人吧 | 的确有点Fitzgerald的意思
  •     一个优秀但自卑的人
  •     短小精悍,还挺好看的,很多东西都让我怀念2年前的生活。 可惜 没有去成拉合尔啊!
  •     看完电影后,决定买了,昨天到今早,阅毕,订了英文版
  •     愿大家在这喧嚣的时代有更宁静的心态,追求更深刻的成功。
  •     我敬仰你站在高处,却又希望看见你落下。巨人的倒下总在悲凉中有种残忍的快慰。 我们很多时候不能理智的看待问题,凶手的孩子往往是舆论的受害者,受害者的家人往往是道德的加害者。
  •     一开始在图书馆借到,一读便停不下来。不光自己读了三四遍,还到处推荐。这本书就是有同感的会心一笑大神叫绝。没感觉的人么,读起来也就是那么个普通故事。
  •     《挪威的森林》式三角戀……
  •     开头写的有些意思,不到200页,很容易读完//读完了,写法挺有意思,我想国内选择翻译这本书也是因为反美主义吧。书的写作手法不错,可以看看
  •     大学时看的这本书。
  •     字大,行距大,版本来讲,很好。最重要的是,译者吴刚老师是不会让人失望的!
  •     看完了电影来看书,可能会少了几分我的原创幻想,但是那份冲击不减。
  •     来自伊斯兰世界的回应。
  •     以陌生倾诉者的视角展示了一个巴基斯坦人的破碎美国梦,小说不长,但隐喻甚多,表现九一一后,美国表面包容文化的急速蜕变,过份沉浸于自身痛苦而无视与其他文明特别是伊斯兰文化的理性沟通,并日趋保守孤立的情形。同时也对美国以强大金融资本对世界进行傲慢经济殖民行为进行了批判,促使第三世界年青人回归自身文化视角,重新对所谓的美国梦进行审视与思考。
  •     十分精彩的小说,可是读完译后记得知艾丽卡的象征意义(可能)时,却失望极了,作者是巴基斯坦人,我读时一直想着在成都给我们上课的Jawad,他来自巴基斯坦空军。
  •     非常喜欢,终于有人站出来说实话了。作者比南美人都要勇敢,敢于直白地讲出来。南美作家的作品,都是非常长的,说左说右,但是没有这么直白的说南美问题的根源。想起那部印度电影《我是可汗》,里面的一句台词,我是可汗,但我不是恐怖分子。这个地球上什么能制止美国,难道是外星人吗。
  •     几乎一口气看完,意犹未尽。文笔细腻,心理刻画到位,又有点历史纪实。小故事、小人物中理解文化冲突、历史现实,一下子将自己推到911前后....值得推荐
  •     作为一名大四学生 很想去美国进修 但是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日后即便留在美国的种种民族心理 社会矛盾 玻璃天花板的存在等问题
  •     如果说艾丽卡Erica象征美国America,是不是可以觉得克里斯Chris象征着基督教Christ,当然还有一种感觉就是他们好像《挪威的森林》里的直子和木月。
  •     作为小说,最重要的是让人喜欢上它。
  •     几节课上一口气读完,好看。我的生活在这儿爱情在这儿事业在这儿,但这儿,却容不下我。
  •     切入方式很特别,内容也有意思。回想起那一夜宿舍楼一地的玻璃瓶。
  •     其实还不错,难道不是吗?那些讽刺的人,你们快闭嘴吧。 作者一定很喜欢<挪威的森林>吧。 译后记的解读我觉得不算太过分,度把握的不错,不要带着偏见。如果作者没有这些寓意,它也无法进入布克奖的决赛!
  •     被电影吸引了,估计文字版更好
  •     美国,同样有政治弊端和文化瑕疵,同中国一样。
  •     我是电影看到一半 想想还是停下来把小说找出来先过一遍 其实很早之前就已经看过很多相关的评论了 就是因此 才一直提不起兴趣 事实证明 这确实算不得多好看的小说(无论哪个方面);全篇12章 前半段确实是分明的走双线 单章我的奋斗 双章我的恋爱 但到了第一个转折点(不是911 而是滚单)之后 就开始散了;我没时间细致研究 先记录4点 1) Erica对我的态度 从接纳到抗拒到游离 如果由"怀旧情绪"这点来说明E是象征自由女神的话 其后的不知所踪代表什么;2) 关于陌生人身份信息的留白 细节描写的误导性是否想体现"所见即所想";3) 曾经有过到后来失去 等同于"我"的家庭 关于身份的迷茫还有很多参照 但都同E一样 下落未明;4) 转折点二 切入的项目对象是图书出版业 seriously?
  •     还是电影更好看些
  •     “说的是巴基斯坦人的事儿,可对中国人同样很有意义”。
  •     我太害怕,更太觉得这是对我未来的预测。
  •     除了封面有点难看以外内封好很多
  •     一块钱买来的惊喜。
  •     已经拍成电影了,不知演员是谁。
  •     三星半。从头到尾从美国的他者来戏剧独白,像布朗宁的My Last Duchess。男主角的叙事从多大程度上是信得过的?双方作为彼此的他者根本没有像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建立任何实质的交流。或者说,他者还是像德里达所说的,是对立的无法理解的敌人。小说中,就是一个人的唠叨叙事,并没有促进双方的了解。最后的结局也似乎预示着构建交流和理解的失败,双方一直都没有建立起信任和友好。暴力依旧是他们相处的隔膜。但是,我很喜欢艾丽卡的那一段。很入戏。很多时候爱一个人太深,以至于当ta不在场时,其他所有的新的选择只不过是前任爱的延异。不断对现任实行“被爱的暴力”,以一种借尸还魂的方式满足自我对爱的渴望。两个人都挺可悲的。之所以三星半,我觉得作者的叙事技巧还不够娴熟。至少就我感觉,叙述所塑造的人物有分裂感。
  •     通篇是一个巴基斯坦海归对一个美国陌生人的密集告白,就叙述环境而言,情节是开放性的,批判的矛头直指现代霸权主义和经济殖民/制裁。联系到书名,暗示述者在美国与自己所属的国族的对峙现实中(政治的、文化的),出于无奈所选择的立场,包括个人对“美国梦”的舍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民族主义在现代越来越被贬抑,但鼓吹超越民族主义本身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西方意识形态,显然在美式价值观主导的世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个体,如何与美式价值逻辑对话,如何对之进行祛魅,选择立场,如译者言,“追求更深刻的成功”,是一个具有广泛现实意义的思考命题。【译者从文学角度联结符号的象征意义,如Am(erica)、Underwood Samson=U.S.,引入对当代跨国际“美国梦”的解读,不失为一种颇具洞见的阐释方式。】
  •     个人觉得他是做出一种迎合理论的姿态在讨巧,而它试图展现的“潜在现实”其实非常浅:东西之间的不信任,身份对个人意味着什么。文明冲突论的内核
  •     比较特别的叙述方式,我还一直等着揭晓“陌生人”的身份。故事是以叙述的方式描写了主人公的经历,叙事流畅,一口气看完。
  •     读完小说读到译后记,觉得这篇自作聪明、过度解读的东西简直是销量杀手。纯文学作品卖得差,绝逼都是你们这些追求自我满足的文艺青年害的。这本书虽然有很多寓意,但是昌盖兹迷恋艾丽卡的内心细节和艾丽卡的出离感,不都很像《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彻和直子吗?被你们一解读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了!这又不是在做阅读理解。而且译后记也好,一些书评也好,都很爱拿他跟菲茨杰拉德比,真是瞬间白眼一千遍,你们都是高级黑吧?
  •     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爱情故事?种族冲突?都有一点,但是没有什么深入的东西。感觉就是略微批判了一下美国。故事情节也比较单薄。
  •     好,背弃资本主义,淆习土纱淆,核平大公司
  •     看了电影才买了这本书,电影拍得偏离原著好多,书不错。
  •     还是有些惊喜 译者水平很高
  •     如今频频提到的“全球化”,也只是一部分国家代表的全球化吧~巴基斯坦的文学读的很少。现在已经记不得任何情节了,只是文中刻画的那种美国主流社会中难以生存的自己的国家民族情结,让我印象深刻。
  •     不复杂,但深刻。
  •     三星半 布克奖入选作品 作者叙述节奏不拖沓 只是以独白的形式稍微不太自然 没有人能从头到尾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吧 还是我太较真了?相信大多数亚洲人会有同感:美国 你的确管得太多了 “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于其他国家的居民” 大概美国人也不会反省吧
  •     昌盖兹对于艾丽卡的态度简直不能理解。
  •     有封膜包装;可读性强,翻译得也非常好,不知改编的电影什么时候上映,买了好几本送给我参加的电影观摩小组~~~哈哈哈
  •     竟然真的会有代入感
  •     其实是先看的电影才看的书。书要比电影更精彩,且通篇都是自叙的风格还这么精彩,不多见。
  •     这两个月都发生了什么,这么薄的书看了这么久...
  •     爱美国梦?别逗了!
  •     一个悲伤的故事啊。
  •     开放式结果,让我这种脑洞大的人跟内伤。
  •     这本书我凤凰台介绍的,说的是新一代巴基斯坦知识分子在美国生活和感情经历,美国的全球政策影响影响面很广。喜欢的人就好看,我是很喜欢。
  •     挺顺畅的,但看了后记披露各种隐喻有些觉得不好了
  •     作为不同民族国家关系镜像的……《挪威的森林》
  •     译后记将这本与菲茨杰拉德的书作了许多关联分析与对比,但哈米德可真能叨叨叨叨叨叨叨叨,谈论的多都点到为止。
  •     但我们,先生,可是在这儿坐了有一阵了,所以我们是知道原来是怎么回事的,不是吗?对,我们对周遭景物最近这段时间的历史已经相当熟悉了,而这——依我的浅见——使我们对当下有了一种人所不及的见识。“第三世界的敏感性”。身份的建构与解构。文化批判,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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