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烧了大文豪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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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7
ISBN:9787532754342
作者:[美] 布洛克·克拉克
页数:294页

章节摘录

  结果没用。一点帮助也没有。你永远无法让过去重来,那些我曾经相信非常伟大且充满智慧的经典,现在看起来都是庸俗之作,根本无法吸引我。与其思索《了不起的盖茨记》到底是不是杰作,我更着迷于观察米尔顿教授山羊胡子里头的烤乳酪碎屑。然后有一次,课堂上念到狄金森的诗句,老师说她想带班上同学去狄金森之家参观,只可惜那栋房子几年前被烧掉了,看着她努力回想纵火犯的姓名,我很清楚我并不想讲自己的故事——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所有的细节。为了要打断并且逃离一连串的追问,以及接下去肯定会发生的责难,我假装咳嗽跑去厕所,到学期结束都没有再回去上课。而学期结束时我拿到D而不是F的理由,就像我修的其他英文课程一样:这学校不希望当掉任何学生,以便收到全额的学费。这学校真的很困窘:走廊上可以看到一块块从天花板掉下来的水泥块,低垂的天花板已经变形,就连教室里挂着的十字架也需要修理。  所以成绩不好只是我放弃主修英文的原因之一,还有另外的原因,一个更大的原因:我没有办法不去想有些事应该去做,有些事我还没去试或还没想到;我也没有办法不去想还有其他更新、更好的东西。我可以坐在中世纪文学课堂上,跟着包伍夫和格兰德尔老师学古英文,满脑子却充满着“应该还有什么”的声音。“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呢?”这很令人意外,因为我不是个会反抗的人,这辈子从没大声问过:“还有什么呢?”但是我脑子里的声音,一直不断地替我问这问题。

媒体关注与评论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中的某些语句与意象,足以与书里那些被付之一炬的宅宅邸的主人--那些大文豪的作品相提并论。单单一段对白,就可以让任何研究薇拉·凯瑟的学者目瞪口呆。书中用一整段的篇幅来描述一个女人燃烧的头颅,这足以迫使斯蒂芬金为他新英格兰地区的房子买入更高的火险。天啊,克拉克本人最好也去百货公司买一两个灭火器准备着。谁知道这《我烧了大文豪的家》将会煽动多少疯狂的纵火狂呢?  ——《纽约时报书评》  山姆·包西佛是目前美国文学中最伟大的白痴之一……这是一部表面嬉笑作乐、热闹滑稽,实际上让人心痛的小说……与此同时,它还对人性实施了一次残酷的考验,让你知道,当你偷偷掀开地板,抹去墙上的泥灰,打开书看到丈夫与妻子,父母与孩子,朋友与情人之间的真相时,究竟会发生什么。  ——《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  克拉克的小说写得太棒了!这部冷酷的后现代喜剧把所有关于文学的东西部付之一炬,不仅包括那些陈腐的作家收藏物,还有那些公共读物后折磨人的问答题……克拉克用点小聪明就让这些东西烧痕累累。本书以一种坦率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用克拉克式的讽刺全景描绘了山姆.包西佛苦乐参半的见闻。文学,正如克拉克在他诙谐的悼词中所提到的那样,在我们生命中既是痛苦源又是宽慰剂。我们如飞蛾扑火般被小说中的故事所吸引,却不知道最终会被引向何方。  ——《华盛顿邮报年度好书》  “当我在阅读这本滑稽而极富悲情色彩的小说时,我会小时看看身边的人并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我发现他们和我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并不像我这样生活在布洛克·克拉克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引人人胜的失衡的环境里。这是长久以来我读过的最好的书。”  ——《巴别塔之犬》作者卡洛林·帕克丝特

内容概要

布洛克•克拉克(Brock Clarke,1968—)是美国近年涌现的“另类”作家。他的文风诡异辛辣,情节设置出人意表,以黑色幽默、荒诞喜剧作品见长。著有五部长篇及大量短篇小说和散文,其中2007年出版的《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一书得到评论界和图书市场的热烈反响,不仅当即获选亚马逊“当月好书”,迅速打入各大畅销榜,而且获得多国书商青睐,被译成十几种文字。

编辑推荐

  我从来没想过,一根掉落的烟蒂会烧掉一栋房子,那栋房子里居然还有一对男女躲在里面翻云覆雨,更糟糕的是,那里是艾米莉·狄金森的故居……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处处是故事,而且全都很重要。堆藏在鞋盒里的信,全都来自那些因为某些作家说的故事而想让我烧毁作者故居的人们。如果故事没有影响力,那么人干吗还要讲故事呢?

作者简介

“我,萨姆•普尔西斐,意外焚毁了位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艾米莉•狄金森故居。” 一句简简单单的告白,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
18 岁的萨姆•普尔西弗,年少无知,意外中使得艾米莉•狄金森故居被焚毁得一干二净,还葬送了在故居二楼诗人闺房里的大床上谈情说爱的两位讲解员的性命。萨姆被判入狱十年。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他烧毁了小镇的引以自豪的著名女诗人的故居,这在阿默斯特居民眼中是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过,这几乎压垮了他和他的家庭。
但与此同时,萨姆却收到了许许多多的来信,而他们的要求,竟然为的是央求萨姆烧掉别的作家故居!
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的继续,萨姆偶然发现真正的纵火犯并不是自己。
新近酗酒成性的父母?在监狱里遇到的金融诈骗犯?
谁是凶手?怎么才能回到真正的自我?
在小说中,布洛克•克拉克揶揄讽刺了文学圈和出版界的许多现象。从读者对“哈利•波特”的狂热症、陈腐老旧的作家博物馆、经常出没于各种图书俱乐部的自恋型读者,直至跟风性质的回忆录出版热潮、作家在公开场合的作品朗诵会之后让人无比煎熬的提问回答环节,克拉克一个也没有拉下。
在书中有一处,作家用十分恰当的描写,形容一位酗酒成性的罗伯特•弗罗斯特作家屋进驻作家朗诵一篇短篇小说,而那“几乎就是一张老作家讨厌的物事的未加修饰的杂货清单”。当然,克拉克也没有忘记在小说中自我嘲讽一下,小说里说到主角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作者叫作“布洛克•克拉克”的小说,稍许翻看了下,随即不屑一顾地放了回去,因为那只是一本“伪装成小说的回忆录”。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中的某些语句与意象,足以与书里那些被付之一炬的宅邸的主人——那些大文豪的作品相提并论。单单一段对白,就可以让任何研究薇拉•凯瑟的学者目瞪口呆。书中用一整段的篇幅来描述一个女人燃烧的头颅,这足以迫使斯蒂芬•金为他新英格兰地区的房子买入更高的火险。天啊,克拉克本人最好也去百货公司买一两个灭火器准备着。谁知道这本书将会煽动多少疯狂的纵火狂呢?”
——《纽约时报书评》
克拉克的小说写得太棒了!这部冷酷的后现代喜剧把所有关于文学的东西都付之一炬,不仅包括那些陈腐的作家收藏物,还有那些公共读物后折磨人的问答题……克拉克用点小聪明就让这些东西烧痕累累。《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以一种坦率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用克拉克式的讽刺全景描绘了山姆•包西佛苦乐参半的见闻。文学,正如克拉克在他诙谐的悼词中所提到的那样,在我们生命中既是痛苦源又是宽慰剂。我们如飞蛾扑火般被小说中的故事所吸引,却不知道最终会被引向何方。
——《华盛顿邮报年度好书》
当我在阅读这本滑稽而极富悲情色彩的小说时,我会不时看看身边的人并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我发现他们和我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并不像我这样生活在布洛克•克拉克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引人入胜的失衡的环境里。这是长久以来我读过的最好的书。”
——《巴别塔之犬》作者卡洛林•帕克丝特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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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当时几次逛书店,它都占据这畅销榜前几名的位置,对,我就是这么庸俗的一个人,因为别人都买,我也便买回来看看。可是谁知我竟然让她在家躺了一年多才拿起来看。对于这本书,我只能佩服我的毅力。有多少次中途放弃的念头?但是我依旧看完了。并在最后也有些许的收获。这也是我打三星的原因吧。前面的故事写的平淡的使我经常抱着书入睡而不能完成当日的阅读任务。其实看到男主遇到安玛丽的时候,我在想,也许会是个爱情故事?但是男主与安玛丽的爱情着实是平淡的没有一丝涟漪。故事再往后推,却愈发的荒诞。不知是心境,抑或是阅历的问题。我是不能理解男主的所作所为的。我不知道说出真相需要的勇气真的比失去整个家庭还要多么?我也不了解男主为什么那样兴趣盎然的去调查之后的纵火事件,这样的事情不是应该躲远一些么?当然,整本书让我不解的事情还有太多,安玛丽为什么会和科尔曼在一起?我想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是对谁错,我都会站在我老公的一边的。即使他有错,但也是我们两个之间的问题,为什么要和一个不愿自己老公好的人合作呢?科尔曼的做法不也是一种变态的心理么?还有男主的父亲到底有没有病?不是瘫痪了么?整本书唯一让我觉得看到最后是值得的,我想就是男主的母亲了吧。只要有爱情的地方,就必会有小三。但是他母亲那样沉甸甸的爱,给他的,还有给他父亲的,这才给了整本书灵魂。只能说她承受了太多太多。而男主和他父亲则亏欠她太多。最后她烧掉房子的举动,确实震撼了我,是抱着整本书昏昏欲睡的我瞬间精神起来。就是这样的精神。为什么我一点都没有为这房子里面的那条生命而感到惋惜?为什么我会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强大的女人应该做的事情。最后一句,女人,不要自己辜负自己才好。
  •     有爱,就能幸福吗?看完后,感觉是无奈及悲伤的,为山姆感到无奈及悲伤。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尽管都有爱,为什么还是这样的结局?无疑,山姆的妈妈是非常爱他的,只是割舍不了对丈夫的爱,同时又对丈夫出轨无可奈何。那个戴德瑞就那样爱山姆的爸爸?爱到被山姆的爸爸离弃就自焚?山姆的妻子说还爱山姆,可是却在山姆徘徊彷徨时,跟那个男人在一起了,因为彼此相似?这样的爱,都太复杂了。最不该的,最原始的罪,就是山姆的爸爸出轨了,否则不会出现后来的一系列悲剧。
  •     一个普通人,就是那种学校里B拿的多,又不太惹事的人。所有的梦想不过是获得一点常人的幸福。生活确是残酷而不幸的。这样简单的三句话,被用一种戏谑的口吻写出的作品。就是这本新英格兰纵火指南了。读过之后在想,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问题在于,每个人总是希望把所涉的事归咎于他人。获得一点发泄,如果没有实际的人可以归咎,那就归咎于虚幻化的已故作家吧。如果有可以假想的寄托,或恨或恋,纠结一生。终于有一个冥顽不灵的,坚持要自己来思考,来负责。于是...想想那个穿梭于都市街道想要寻找什么目标的霍尔顿吧。还有就是这个山姆了。事情往往在众人皆浊而你独醒的时候,无可避免的走向崩溃的决堤。

精彩短评 (总计44条)

  •     黑色幽默,后半段还不错。
  •     一口气读完了。当天晚上睡不着。一直想象被烈火燃烧的灼热情景。黑夜里,一袭红衣,一场大火一直烧
  •     如果对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文学史不熟悉的话,还是放下手中这本略带黑色幽默的荒诞小说吧。
  •     对不起书名引起我的阅读欲望,也对不起所谓的亚马逊畅销书。
  •     作孽啊,这是今年看得最无聊的书了。
  •     我们耗尽大部分的人生逃避孤独,但这都只是在原地打转,追逐孤独,为了证明,我提到自己多年来对家人说谎,就是因为害怕,只好不断说谎圆谎,但我满肯定因为做了这些事,自己将会孤独终老。
  •     没有推理的侦探小说,没有浪漫的爱情小说,没有血腥暴力的南方公园,叙述非常精彩,结局令人失望!
  •     买了,冲着您的中年样貌,不是羊毛。毫无愉悦感的阅读,索性终断。好吧,只是依靠故事情节来吸引阅读的文本,非常没劲。
  •     深切地感受到了主人公的孤独,不能接受他的懦弱,看得很痛苦。。。
  •     翻译过来的书确实咋看咋别扭,以后英语写得小说能看原版还是看原版吧
  •     读了两百页,实在读不下去了。个人认为此书无聊,罗嗦,属于我无法欣赏的美式生活牢骚。美国文学中许多都属于这类,«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兔子,跑吧»也是,但都比此书还强些。
  •     在深圳市图书馆因为被书名所吸引为了打发时间而潦草地翻看的。
  •     翻译烂到让我想杀人!!!!!!!!!!!!!
  •     喜欢这个故事,喜欢山姆,喜欢布洛克克拉克!真心爱这本书!
  •     还是短篇抓人啊
  •     我的比利时
  •     翻译得很糟糕
  •     除了简介吸引人,整本书就是气闷的絮叨。
  •     Ah, finished!
  •     同行吐槽大集合啊!
  •     爱,就要以诚相待。爱到深处,感性的人亦是越发的感性,理性的人亦是越发的理性,两者间很难去理解,作为理性中人,更是难以抉择爱更应当偏向何方,也许中性去爱才能爱到最后吧。
  •     标题比内容要搞,内容实际上还很沉重。(不过居然还小调侃了毛爷爷,不得了了......)
  •     书后的解说的确好 正文我看不下去 絮叨
  •     蛮好额铺垫 逼样额结尾 操。。
  •     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     最后的部分不在我的喜爱范围之内。这本来是一个多么黑色的故事啊……也许它依然是,只是语言的不同让我没法体会。
  •     也没看出花来
  •     好的封面设计真的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表面嬉笑怒骂,却看到心痛的一本书
  •     最后部分开始动人。
  •     主角唯唯诺诺的语气,让人有些想睡觉,犯了错误就不再被原谅,社会对于很多人都是苛求的···
  •     20160102整本小说相当无聊,与现实差距太大,警察就是傻b,什么也不调查就乱抓人,情节拖沓无趣
  •     白起了这么个好名字,内容却无聊得要命
  •     书名的翻译简直是败笔 情节还行
  •     我只能说小说内容没有书名那么有趣和令人期待。貌似悬疑,刺激的书名和故事,包裹的是生活,家庭,命运的不可掌握。这里面的故事,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人事物,是生活的,而不是童话的。
  •     这个故事像是在一层层地拆掉自己。主人公可能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可能情商不够高,但是他是个好人。
  •     我也想烧这个烧那个的家w
  •     好吧, 我喜欢絮絮叨叨。。。
  •     很幽默
  •     译得非常考验我纠错能力……
  •     算了,还是省着时间看别的书去吧(默默扭头
  •     吾辈觉得这几乎是文化差异导致萌点笑点燃点完全合不上的范例?或者也可能是吾辈不适合这种太明显的嘲讽技能而没办法当【有趣】来看待吧。
  •     这个滑稽突梯的故事,正是我们努力过的荒唐现实。
  •     一般,看完之后没多大印象。
  •     还挺喜欢的,虽然到最后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山姆要把所有罪名承担下来,但是还是喜欢这样以貌似轻松的语言诉说本该阴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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