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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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7
ISBN:9787544706469
作者:[法] 马塞尔·普鲁斯特
页数:2259页

章节摘录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像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像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地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像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像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我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时近子夜。这正是病羁异乡的游子独宿在陌生的客舍,被一阵疼痛惊醒的时刻。看到门下透进一丝光芒,他感到宽慰。谢天谢地,总算天亮了!旅馆的听差就要起床了;呆一会儿,他只要拉铃,就有人会来支应。偏偏这时他还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门下的那一线光亮也随之又消失。正是午夜时分。来人把煤气灯捻灭了;最后值班的听差都走了。他只得独自煎熬整整一宿,别无他法。我又睡着了,有时偶尔醒来片刻,听到木器家具的纤维格格地开裂,睁眼凝望黑暗中光影的变幻,凭着一闪而过的意识的微光,我消受着笼罩在家具、卧室乃至于一切之上的矇咙睡意,我只是这一切之中的小小的一部分,很快又重新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同它们一样变得昏昏无觉。还有的时候,我在梦中毫不费力地又回到了我生命之初的往昔,重新体验到我幼时的恐惧,例如我最怕我的姨公拽我的拳曲的头发。有一天,我的头发全都给剃掉了,那一天简直成了我的新纪元。可是梦里的我居然忘记了这样一件大事。直到为了躲开姨公的手,我一偏脑袋,醒了过来,才又想起这件往事。不过,为谨慎起见,我用枕头严严实实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才安心地返回梦乡。有几次,就像从亚当的肋又里生出夏娃似的,有一个女人趁我熟睡之际从我摆错了位置的大腿里钻了出来。其实,她是我即将品尝到的快感的产物,但是,我偏偏想像是她给我送来了快感。我在她的怀抱中感到自己的体温,我正打算同她肌肤相亲,正巧这时我醒了。同我刚才分手的那位女子相比,普天之下无论是谁都似乎不及她更可亲,我的脸上还感到她的热吻的余温,我的身子还感到她的肢体的重量。假如有时候也确有这种情况,梦里的女子赶巧同我在生活中认识的哪位女士相貌一样,那么我必全力以赴地达到目的:非同她梦里再聚不可,就像有些人那样,走遍天下也要亲眼见见他们心目里的洞天仙府,总以为现实生活中能消受到梦境里的迷人景象。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漠;我已忘却梦中人的倩影。一个人睡着时,周围萦绕着时间的游丝,岁岁年年,日月星辰,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身边。醒来时他本能地从中寻问,须臾间便能得知他在地球上占据了什么地点,醒来前流逝过多长的时间;但是时空的序列也可能发生混乱,甚至断裂,例如他失眠之后天亮前忽然睡意袭来,偏偏那时他正在看书,身体的姿势同平日的睡态大相径庭,他一抬手便能让太阳停止运行,甚至后退,那么,待他再醒时,他就会不知道什么钟点,只以为自己刚躺下不久。倘若他打瞌睡,例如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更远,日月星辰的序列便完全乱了套,那把椅子就成了魔椅,带他在时空中飞速地遨游,待他睁开眼睛,会以为自己躺在别处,躺在他几个月前去过的地方。但是,我只要躺在自己的床上,又睡得很踏实,精神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我就会忘记自己身在何处,等我半夜梦回,我不仅忘记是在哪里睡着的,甚至在乍醒过来的那一瞬间,连自己是谁都弄不清了;当时只有最原始的一种存在感,可能一切生灵在冥冥中都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可是,随后,记忆像从天而降的救星,把我从虚空中解救出来:起先我倒还没有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只忆及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或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如没有记忆助我一臂之力,我独自万万不能从冥冥中脱身;在一秒钟之间,我飞越过人类文明的十几个世纪,首先是煤油灯的模糊形象,然后是翻领衬衫的隐约的轮廓,它们逐渐一点一画地重新勾绘出我的五官特征。也许,我们周围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我们的信念强加给它们的,因为我们相信这些事物就是甲乙丙丁这几样东西,而不是别的玩意儿;也许,由于我们的思想面对着事物,本身静止不动,才强行把事物也看做静止不动。然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拼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躯壳的记忆,两肋、膝盖和肩膀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我的眼前呈现出一连串我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肉眼看不见的四壁,随着想像中不同房间的形状,在我的周围变换着位置,像漩涡一样在黑暗中转动不止。我的思想往往在时间和形式的门槛前犹豫,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各种情况核实某间房的特征,我的身体却抢先回忆起每个房里的床是什么式样的,门是在哪个方向,窗户的采光情况如何,门外有没有楼道,以及我入睡时和醒来时都在想些什么。我的压麻了的半边身子,想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方向,譬如说,想像自己躺在有顶的一张大床上,面向墙壁侧卧。

前言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法国伟大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一九八七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评论和研究普鲁斯特创作成就的各种学术活动,也在法国及欧美许多国家广泛地开展起来。这股热潮的重新出现,充分显示出普鲁斯特这部巨著的价值及其影响。《追忆似水年华》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文学创作上的新观念和新技巧。小说以追忆的手段,借助超越时空概念的潜在意识,不时交叉地重现已逝去的岁月,从中抒发对故人、往事的无限怀念和难以排遣的惆怅。普鲁斯特的这种写作技巧,不仅对当时小说写作的传统模式是一种突破,而且对日后形形色色新小说流派的出现,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对于这位作家具有传世意义的这部巨著,至今竟还没有中译本,这种现象,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显然都是不正常的。正是出于对普鲁斯特重大文学成就的崇敬,并且为了进一步发展中法文化交流,尽快填补我国外国文学翻译出版领域中一个巨大的空白,我们决定组织翻译出版《追忆似水年华》这部巨著。外国文学研究者都知道,普鲁斯特的这部巨著,其含义之深奥,用词之奇特,往往使人难以理解,叹为观止,因此翻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为了忠实、完美地向我国读者介绍这样重要的作品,把好译文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在选择译者的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的努力。现在落实下来的各卷的译者,都是经过反复协商后才选定的,至于各卷的译文如何,自然有待翻译家和读者们读后评说,但我们可以欣慰地告诉读者,其中每一位译者翻译此书的态度都是十分严谨、认真的,可以说,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尽可能保持全书译文风格和体例的统一,在开译前,我们制定了“校译工作的几点要求”,印发了各卷的内容提要、人名地名译名表及各卷的注释;开译后又多次组织译者交流经验,相互传阅和评点部分译文。这些措施,对提高译文质量显然是有益的。关于此书的译名,我们曾组织译者专题讨论,也广泛征求过意见,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译法:一种直译为《寻求失去的时间》;另一种意译为《追忆似水年华》。鉴于后一种译名己较多地在报刊上采用,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我们暂且采用这种译法。我们期待着广大读者的批评与指正。1989年1月

内容概要

普鲁斯特是20世纪初期的法国意识流作家,一生体弱多病,颠沛游离,普鲁斯特的母系是法国的一个波旁贵族的后裔,父亲是一个城市新兴市民阶层中的一员,因为良好的社会交际与语言才能,以及母系家族生活的奢华与豪逸,普鲁斯特得以穿梭于两个城市阶层,体验到了王公贵族与市民阶层的各种不同的活跃而又戏剧性的生活层面。
正是得益于无微不至的观察才能与洞悉世事的直觉能力,普鲁斯特在父母双亡后健康转坏,患有严重气喘,不能接触屋外的空气,一个人在公寓里闭门不出,用了十四年监狱式的生活回忆一生,并写出了近三百万字的煌煌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为我们留下了一部璀璨而迷人、高贵而从容、令人迷醉而又叹惋的心理文学巨著。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第一卷 贡布雷
第二卷 斯万之恋
第三卷 地名:那个姓氏
第二部 在少女们身旁
第一卷 斯万夫人周围
第二卷 地名:地方
第三部 盖尔芒特家那边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四部 索多姆和戈摩尔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部 女囚

编辑推荐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套装全3册)》被公认为文学创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开意识流小说之先河。

作者简介

小说以回忆的形式对往事作了回顾,有童年的回忆、家庭生活、初恋与失恋、历史事件的观察、以及对艺术的见解和对时空的认识等等。时间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凭着智慧和想象力,使时间变得具体、生动、完美。它就像一首由多种主题构成的交响乐,爱情、嫉妒、死亡、回忆、时光,时而交叉重叠在一起,时而又游离开来,然而在宏观上,整个作品浑然一体,具有蓬勃的生命力。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被公认为文学创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开意识流小说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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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7条)

  •     盛开在《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山楂”引言:花是文学作品中一种最常见的喻体。卡特兰花是“斯万之恋”催化剂,色彩绚丽夺目、充满异国情调的卡特兰花,既是斯万和奥黛特之间亲密的调情暗号,又烘托了奥黛特的性格。而“兰花与蜂鸟”隐喻了絮比安和夏吕斯先生之间的肉体关系。“花”是普鲁斯特钟爱的修辞手段,每一次“花”的出现都有其非常微妙、细腻的用心,对于提示人物性格,以及人物关系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山楂花[1]从中世纪起就是欧洲许多民歌民谣的歌咏对象,因其开放在明媚的五月,花色鲜妍、姿态娇柔,落英缤纷,非常适合于作为青春和爱情的象征或者隐喻。仅在《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的第一卷,“山楂花”这个词便在不同情境下总共出现了19次,“山楂”一词出现了28次。“山楂树”和“山楂花”就像玛德莱娜小点心一样,存在于马塞尔最美好的回忆之中。“山楂”联系着全书中童年、青春和爱情这三个非常重要的主题。本文将采用文本细读的方法,逐一分析文本中对“山楂”的呈现和不同功能。关键词:山楂(花、果、树)、象征、隐喻、暗示正文:一,“在斯万家那边·贡布雷”全书中第一次出现“山楂”是在第十二页[2],斯万夫人去世之初,马塞尔的外祖父与斯万先生在花园里散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 ‘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 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马塞尔的外祖父和斯万先生散步的地方在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内。这处庄园是马塞尔去梅泽格利兹散步的必经之地,而这条路线并不长,通常是在天气不好的路线选择。第一部的标题是“在斯万家那边”,散步是第一卷“贡布雷”的重要内容。在斯万家那边散步所遇见的山楂花见证了马塞尔最初经历对异性的朦胧的情愫。“山楂”的第二次[3]出现时,我们已经就能看到马塞尔对于这种花非同一般的感情。这里所呈现的感情奠定了后面“山楂”在全文中的使用。“我记得我是在“玛丽月”开始爱上山楂花的。 它不仅点缀教堂(那地方固然很神圣,但我门还有权进去),它还被供奉在祭台上,成为神圣仪式的一部分,同神圣融为一体。它那些林立在祭台上的枝柯组成庆典的花彩,盘旋在烛光和圣瓶之间;一层层绿叶象婀娜的花边衬托出花枝的俏丽,叶片之上星星点点地散布着一粒粒白得耀眼的花蕾,象拖在新娘身后长长的纱裙后襟上点缀的花点。但是,我只敢偷偷地看上一眼;我觉得这些辉煌的花彩生气蓬勃,仿佛是大自然亲手从枝叶间剪裁出来的,又给它配上洁白的蓓蕾,作为至高无上的点缀,使这种装饰既为群众所欣赏,又具备庄严神秘的意味。绿叶之上有几处花冠已在枝头争芳吐艳,而且漫不经心地托出一束雄蕊,象绾住最后一件转瞬即逝的首饰;一根根雄蕊细得好象纠结的蛛网,把整个花冠笼罩在轻丝柔纱之中。我的心追着,模拟着花冠吐蕊的情状,由于它开得如此漫不经心,我把它想象成一位活泼而心野的白衣少女正眯着细眼在娇媚地摇晃着脑袋。 ”山楂和少女相映成趣,这是普鲁斯特热衷的修辞方法。他的感觉通向四面八方,而总能找到相互沟通的路径。这种修辞的特别便在于他能沟通这些有距离的喻体,使人联想丰富,感触更加饱满而具体,从而得到一种美感。有意思的是,也是在这个庄严的地方和时刻,凡德伊父女正式登场。凡德伊先生以严谨、礼貌、爱女的主要性格特征出现。而那位被宠爱的凡德伊小姐,她的面容用马塞尔外祖母的话说是,“那位脸上布满雀斑的莽撞的女孩子,目光中往往流露出温柔、敏感、甚至羞怯的表情。”马塞尔也认为她内心其实是细腻的。对于这种细腻的刻画,马塞尔用的依然是山楂花。“[4]离开教堂前我正跪在神坛下,起身时我突然闻到山楂花发出的一阵阵巴旦杏那样的甘苦兼备的气味。这时我注意到山楂花的花瓣上有几处发黄的斑点,我想象这气味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就象从点心的焦皮下发出蛋黄的香味,从凡德伊小姐的雀斑下散出她双颊的异香。尽管山楂花兀自不语,但它不断释放出的这股香气好比活跃的生命在窃窃低诉,连祭台都象田野里受到昆虫触角拨弄的疏篱,为之微微颤动。我所以产生这样的联想,因为我看到几茎生气蓬勃的发红的雄蕊仿佛是今天才由昆虫变成的,仍保留着昆虫的青春的锐气和撩拨的能力。”对于马塞尔而言,女子细腻的心就像是甘甜的香气,而这位长着雀斑的女子,她的香气里又混合着某种苦涩,这种苦涩像“山楂花的花瓣”,也像“点心的焦皮”。这应证了上面说的,她在相对粗糙的外表下掩藏着细腻的少女心。这甚至可能是后来写到这位女子不同寻常爱情的一个伏笔。然后他交待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联想是因为刚好看到教堂附近鲜妍山楂的红色的雄蕊。其实后面的行文里还有在写到凡德伊小姐和她的情人调情时也写到山楂。似乎希尔贝特和纯白的山楂花联系,而凡德伊小姐则更靠近桃红色的、富于情欲意味的山楂花。不过,这种微妙的暗示和联系如果只读一遍,很难看出。但联系到全书中这个人物,不得不为普鲁斯特的娴熟的技法赞叹。接下来九处写到山楂[5],这里依然是斯万家附近的山楂,和希尔贝特相联系的山楂花。虽然因为希尔贝特一家出远门了,使得“我”没有在花径遇到她的可能了。这里写山楂时伴随着些许失落的心情。“我觉得小路上掠过一股山楂花的香味。疏篱象一排教堂被堆积的繁花覆盖得密密匝匝,成了一座巨大的迎圣台;繁花下面,阳光象透过彩绘玻璃窗似的把一方光明照到地上;如胶似漆的芳香萦绕着繁花组成的圣台,我的感觉就如跪在供奉圣母的祭台前一样。花朵也象盛装的少女,一个个若无其事地捧出一束熠熠生辉的雄蕊;纤细的花蕊辐射开去,象火焰式风格的建筑的肋线,这类线条使教堂的祭廊的坡级平添光彩,也使彩绘窗上的竖梁格外雄健,而那些绽开的花蕊更有如草莓花的洁白的肉质花瓣。相比之下,几星期之后,也要在阳光下爬上这同一条小路的、穿着一色粉红的紧身衣衫、一阵轻风便可催开的蔷薇,将会显得多么寒伧、多么土气啊! ”延续着前边在教堂闻到山楂香气的写法,这里引出山楂出场的依然是嗅觉。“篱笆”对应着“圣台”,“花瓣”像“少女”,纤细而光滑的雌蕊仿佛是教堂建筑的线条。通过类似的比对,就这样,他把这两次对于山楂花的描述联系起来了,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书写风格。“我虽留连在山楂花前,嗅着这无形而固定的芳香,想把它送进我不知所措的脑海,把它在飘动中重新捉住,让它同山楂树随处散播花朵的、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节奏相协调——这节奏象某些音乐一样,起落不定——而且山楂花也以滔滔不绝的芳香给我以无穷的美感,但它偏偏不让我深入其间,就同那些反复演奏的旋律一样,从不肯深入到曲中的奥秘处。我暂且扭身不顾,用更新鲜的活力迎向花前。我纵目远望,一直望到通往田野的陡坡;那陡坡在花篱以外,一株迷失路津的丽春花和几茎懒洋洋地迟开的矢车菊,以稀稀落落的花朵,象点缀一幅挂毯的边缘似的点缀着那片陡坡,挂毯上疏朗的林野图案一定显得格外精神吧;而更为稀疏的花朵象临近村口的孤零零的房舍宣告村落已近似的,告诉我那里有无垠的田野,起伏着滚滚的麦浪,麦浪之上是叆叇的白云。而在田野边缘孤然挺立的丽春花,凭借一堆肥沃的黑土,高举起迎风燃烧的火炬,我一见到它心头便怦然跳动,就象远游的旅人在一片洼地瞅见嵌缝工正在修理一艘曾经触礁的船只,还没有见到大海便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大 海!’”这一段是历来人们编辑普鲁斯特美文选时,入选率很高的一段。首先依然是由远到近的嗅觉。嗅觉是发散的,具有流动的特质。继而他转向视觉与联想。这里,山楂花只是乡间美景的一个引子。“然后,我又把眼光落到山楂花前,象观赏杰作似的,总以为暂停凝视之后再回头细看才更能领略它的妙处。但是,尽管我用手挡住周围的东西,只给眼前留下山楂花的倩影,但花朵在我内心所唤起的感情却依然晦暗不清,浑浑噩噩,苦于无法脱颖而出,去与花朵结合。那些山楂花无助于我廓清混沌的感情,我又无法仰仗别的花朵。这时,我的外祖父给了我这样一种愉快,其感觉好比我们看到我们所偏爱的某位画家的一幅作品,它同我们所熟悉的其他作品大不一样;或者我们忽然被人指引,看到那么一幅油画,过去我们只见过它的铅笔草图;或者听到那么一首配器华丽的乐曲,过去我们只听过它的钢琴演奏。外祖父指着当松维尔的花篱叫我,他说:’你是爱山楂花的,看看这株桃红色的刺山楂,多漂亮!’确实,这是棵刺山楂,但它是桃红色的,比白色的更美。它也穿了一身节日盛装,是真正的节日盛装啊!只有宗教节日才算真正的节日,不象世俗节日随便由谁胡乱定在某一天,既无节可庆,基本上又无庆可言的;然而,它那身打扮更富丽,因为层层叠叠缀满枝头的花朵,使满树象洛可可风格的花哨的权杖,没有一处不装点得花团锦簇,而且, 更因为这些花是’有色’的,所以根据贡布雷的美学观点,它们的质地更为优良,这从市中心广场各家商店、乃至于加米杂货铺的售价贵贱即可窥其一斑:桃红色的饼干不是比别的饼干贵些么。我自己也一样;认为抹上红色果酱的干酪更值钱,其实这无非是他们答应把捣烂的草莓浇在干酪上面罢了。而眼前的这株山楂偏偏选中了这样一种食品的颜色,这样一种使节日盛装更加艳丽的颜色(因为它让节日盛装显得品位更高雅)。这类颜色因为艳丽,在孩子们看来,仿佛格外美丽,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觉得比别的颜色更充满生气,更自然,即使他们认识到颜色本身既不能解馋,也不会被裁缝选作衣料。自不待言,看到这些山楂花,我除了更加惊喜之外,同看到白色的山楂花一样,分明地感觉到它的喜气洋洋中并无丝毫的矫揉造作,没有人为加工的痕迹,全是大自然自发的流露,那种天真可掬之态,可与村中为在街旁搭一张迎圣祭台而奔忙的女商人,把满树堆砌,弄得既豪华又有乡土气的颜色过于娇艳的花朵相比。树冠的枝梢,象遇到盛大节日供在祭台上的,外面裹着纸质花边的一盆盆盆栽玫瑰,细长的梢头缀满了千百颗淡红的蓓蕾,有的已含苞初绽,好比一盏桃红色的石杯,让人绰约地看出杯心的一点殷红,它们比花朵本身更透出刺山楂的特殊的精神和不可违拗的品性,它不论在哪里发芽,不论在哪里开花,只能是桃红色的;它挤在花篱之间跟盛装的姑娘跻身于只穿家常便服、不准备外出的妇女们之中一样;它已经为迎接’玛丽月’作好一切准备,甚至仿佛已经成为庆典的一部分;它穿着鲜艳的浅红色盛装,那样光采奕奕,笑容可掬——这株信奉天主的、娇美可爱的小树啊!”这一个长段的开始,“我”又把视线从远处的田野收回到比较近的山楂花,并且“我”图靠近“花朵在我内心所唤起的感情”,这种感情“仍然晦暗不明。”而“我”却很明了这样一种模糊感情的存在。这种美妙的花与“我”对希尔贝特朦胧的爱情联系在一起,即使没有见到希尔贝特,“我”也还是拥有这些朦胧的情绪。这时外祖父中断“我”一个人的陶醉,和“我”说起刺山楂的美。“我”亦为这种同感觉得欣喜,进而在这种桃红色做文章。这是普鲁斯特式的繁琐与延伸。他的笔触总是能从一种事物跳到另一种,却不是毫无关联的。他能在一个小细节的周延荡开数圈涟漪,他的知觉如光晕般扩散。读者也会不自觉跟随他一起蔓延,被他说服,彻底坠入他的世界。这一段的修辞最终回到女人与花,回到青春之美,准备自然过渡到希尔贝特。“就这样,希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简直象符咒一般,刹那间把一个模糊不清的形象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许有一天还能使我重新见到她。就这样,这名字传了过来,就象绿色的喷水管中喷出的水珠,那样尖利、那样沁人心脾地洒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丛之上;它用纯洁的空气渗透它所经过的地区,并以缤纷的虹彩笼罩那个地区,它还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个地区隔绝起来,成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们专有的禁地;这一声呼唤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头,表明了他们亲密的关系,表明他们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亲密无间的,我更觉痛心,因为我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天地[6]。”“我”突然听到她的名字,但这一个声音并未拉近我们的距离,反而是尖锐地提醒了我和她的世界所间隔的距离。她所在的世界如山楂花所引起的感情一样有着神秘、庄严的美。“她的名字在我和她一起听到呼喊的那片桃红色的山楂花下留下了芳香,这名字的魅力还将征服同它接近的一切;我的外祖父母有幸结识并没齿不忘的她的祖父母,崇高的经纪人的职业,以及她在巴黎居住的香榭里舍大街的那个令人断肠的地区,都因与她有关而增光添彩[7]。”通感是普鲁斯特最爱的修辞之一,名字、方向、光彩,这些事物被他晕染到一起,相互畅通。只要提及其一,他能迅速、自然地引出另外一件事情。这一段之后,提到两次山楂花,作用都是一样的。“我”非常喜欢这种影射小游戏,只要提到山楂花,便会觉得离斯万小姐神话般的世界近一点。“我的姨妈没有去看桃红色山楂花堆艳叠锦的花篱,但是,我每次都要问我的长辈:她会不会去?她从前是不是常去当松维尔?我想方设法抓住机会让他们提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因为他们在我的心目中跟神仙一样伟大。斯万这个姓对我简直具有神话般的色彩,我跟我的长辈聊天的时候,我如饥似渴地盼望他们提到这个姓氏,虽然我自己不敢把它叫出口,但是我拐弯抹角地引导他们触及同希尔贝特和她的家族有点关系、甚至牵涉到她本人的一些话题,好让我感到离她不至于太远;…”不久“我”的家人决定提前返回巴黎,“我”心中又泛起许多莫名的思绪与曲折的小心思。“那一年,我的父母比往常早得多地决定了回巴黎的日子,动身的那天早晨,为了照相,他们给我卷了头发,并小心翼翼地给我戴了一顶我从未戴过的帽子,给我穿了一件丝绒的外套。我的母亲到处找我,终于在与当松维尔相接的小陡坡上找到了我。当时我正流着眼泪,搂住了长满尖刺的树枝在向山楂树告别,而且,我跟悲剧中的王妃那样,只觉得无用的衣饰是不堪忍受的负担,把我的头发做成堆在额前的小鬈鬈,实在是多此一举,我并不感恩,反而恨恨地扯掉卷发纸,把它们同我的那顶崭新的帽子一起踩在脚下。我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我流泪而感动,她看到我的帽子被踩扁了,我的外套给糟蹋了,不禁叫出声来。我听不见她的叫喊,只顾哭着说道:’我可怜的小山楂树啊,不是你们使我伤心,逼我走。你们从来也不让我痛苦!所以我将永远爱你们。’我一面擦着眼泪,一面对它们许愿说,我长大之后,决不象别人那样荒唐地过日子, 即使在巴黎,遇到春天,我也不去拜客,不去听那些无聊的敷衍,而是要到乡下来探望第一批开花的山楂树。 ”这一段过于神经质的“告别”如令人困惑的“晚安吻”,以及后面傻傻等着在街上和盖尔芒特夫人相识一样,给我们揭开了一个小小而倔强的少年,他有他自己自足丰富的情感世界。“我”如被情感击溃的费德尔一样有那种决绝的心愿。“山楂树”在这里变成一种“生活理想”,一种有意义生活的象征,是“我”想坚守的。关于“山楂树、山楂花、山楂花篱笆”以及所有“我”散步路上所经行的景色与气味,对“我”的重要以及它们与回忆、与“真实”的关系,马塞尔自身提供了最好的解释。“山楂”这个事物关联到全书最重要的主题:回忆与真实。包括回忆形成的方式,真实的呈现方式。“山楂”这一意象集中而典型反映了普鲁斯特的意象——这类意象呈现了“生活与文学之间不可遏制的、不断增长的差异和冲突。[8]”“因此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对于我来说,是同我们各种并行的生活中最充满曲折、最富于插曲的那种生活的许多琐细小事紧密相连的,也就是同我们的精神生活有关。无疑,它在我们的心中是悄悄地进展的,而我们认为意义和面貌都发生变化的真理,为我们开辟新的道路的真理,我们其实早就为了发现它作过长期的准备,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罢了;而在我们的心目中,真理却只从它变得显而易见的那一天、那一分钟算起。当年在草地上嬉戏的花朵,当年在阳光下流淌的河水,曾与周围的风景相关连,而这些景物至今仍留恋着它们当年的无意识的或者散淡的风貌;不用说,当它们被那位微不足道的过客、那个想入非非的孩子久久地审视时,好比一位国王受到湮没在人群中的某位回忆录作者的仔细的考察那样,大自然的那个角落,花园里的那个地段未必能认为它们多亏那孩子才得以继续幸存在它们稍纵即逝的特色之中;然而,掠过花篱,紧接着由野蔷薇接替的那株山楂花的芳香、花径台阶上没有回音的脚步声、河中泛起扑向一棵水草又立即破碎的水泡,都一直留在我激荡的心里,而且连续那么些年都久久难忘,而周围的道路却在记忆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走过那些道路的人死了,甚至连对走过那些道路的人的回忆也都泯灭了。有时,延存至今的那一截片断的景物,孤零零地从大千世界中清晰地浮现,繁花似锦似的小岛在我的脑海中漂动,我却说不出它来自何方,起于何时——也许干脆出自什么梦境。但是,我之所以要想到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首先是把它们看作我的精神领域的深层沉淀,看作我至今仍赖以存身的坚固的地盘。正因为我走遍那两处地方的时候,我对物对人都深信不疑,所以唯独我经过那些地方时所认识到的物和人至今仍使我信以为真,仍使我感到愉快。也许因为创作的信心已在我的心中枯萎,也许因为现实只在我的回忆中成形,今天人们指给我看我以前未曾见过的花朵,我只觉得不是真花。沿途有丁香花、山楂花、矢车菊、丽春花和苹果树的梅塞格利丝那边,沿途有蝌蚪浮游的河流、睡莲、金盏花的盖尔芒特家那边,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构成了我乐于生活其间的地域景象,在那里我首先要求的是能有地方钓鱼,有地方划船,有地方见到哥特式古堡的残迹,就象在圣安德烈那里一样,能在麦浪之间找到一座磨房般金光灿烂、乡土气十足的、雄伟的教堂。我如今漫游时偶尔还能在田野中遇见矢车菊、山楂树和苹果树,由于它们早印在我的心灵深处,与我的往事相处在同一层次,所以便直接同我的心灵相通。然而因为一地有一地的独特之处,所以我 一旦萌生重访盖尔芒特家那边的愿望,即使那时有人领我到一条河边,河里的睡莲跟维福纳河的睡莲一样美,甚至更美,我也不能得到满足;同样,黄昏时回到家里,在忧虑袭来的时刻(后来这忧虑迁居进爱情的领域,变得同爱情难分难舍),我也不希望有一位比我的母亲更美丽、更聪明的母亲来同我道晚安。不,为了我能美滋滋地、安心地入睡,我需要的是她,是我的母亲,是她向我俯来的脸庞,在她的眼睛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可以算一种缺陷,但我也同样喜欢;除母亲之外,没有一个情妇能使我得到那样纤毫不乱的安宁,因为你即使信赖她们的时候都不免存有戒心,你永远不能象我接受母亲一吻那样得到她们的心;母亲的吻是完整的,不掺进任何杂念,绝无丝毫其它意图,只是一心为我。同样,我想重睹芳华的是我所认识的盖尔芒特家那边的景物——半路有座农庄,与另外两座紧挨在一起的农庄相距颇远,位于那条橡树成行的林荫路口;是那几片被夕阳照得犹如池塘一样反光、倒映出苹果树低垂枝叉的如茵的草地。这幅风景有时在夜间进入我的梦境,其独特的个性以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紧紧搂住了我,待我从梦中醒来时,却又无从寻觅。无疑,梅塞格利丝那边或盖尔芒特家那边只因为在我心上留下不同印象的同时也使我亲身体验到了这一切,所以这些不同的印象才牢固地铭刻在我心中,永远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从而使我今后的生活面临那么多的幻灭,甚至那么多的错误。因为,我经常想重新见到某人,却意识不到这仅仅是由于那人使我回忆起攀满山楂花的蕃篱,因此我认为——同时也让别人相信——只需神游故地,便能重温昔日的残梦了。同样,即使我身临其境,今天在我可能同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有关的印象中,昔日的印象依然存在,只是那两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提供了牢靠的基础、一定的深度和一种其他印象所没有的幅度;它们也使我的旧印象多了一种魅力,一种只有我才体会得到的意蕴。每当夏天的黄昏,和谐的天空响起猛兽吼叫般的雷鸣,在人人都埋怨风狂雨骤的时候,正是梅塞格利丝那边的昔日情景,驱使我独自透过落下的雨声,忘情地嗅到虽无形迹却长存于我的心田的丁香花的芬芳。[9]”二,“在斯万家那边·斯万之恋”紧接着上一个长段是对回忆的充满哲思和诗意的沉思,然后这一卷缓缓结束。第一部分的第二卷,“山楂果”成为一种不失风趣而机巧的话题。我们或许可以得到这样的暗示——“山楂”是上流贵族经常能看到的植物。“山楂”也是上流社会生活的一种线索,正如前面“山楂花篱笆”至于斯万的住宅以及希尔贝特的世界。“’[10]啊!’他话是对德·圣德费尔特夫人说的,可又是说给洛姆夫人听的,’原来可爱的亲王夫人在这里!诸位,她是专程从盖尔芒特来听李斯特的《圣法兰西斯跟鸟儿说话》的,时间仓促,她只能跟美丽的山雀一样,随便捡几个李子,捡几个山楂插到头上就来了;现在还有几滴露珠,一点白霜,冷得公爵夫人直呻吟呢。真漂亮,亲爱的亲王夫人。’ ‘怎么?亲王夫人是专程从盖尔芒特来的?真是太棒了!我真抱歉,我原来还不知道呢。’德·圣德费尔特夫人天真地叫道。她对斯万的风趣话是不大习惯的。当他仔细看亲王夫人的头饰时她又说:’倒是真的,这是模仿……该怎么说呢?不象是栗子,这想法真是妙极了!可亲王夫人是怎么知道我的节目表的呢?音乐家们连我都没有告诉呢。’当斯万在一个惯常用情场的言语交谈的妇女身边时,他是常讲一些连上流社会中的许多人都不懂得的微妙的话的。他不屑于跟德·圣德费尔特夫人解释,说他是用隐喻说话的。至于亲王夫人呢,她都哈哈笑开了,因为斯万的风趣在她那个圈子里是深受赞赏的,也因为每当听到赞美她的话时,她总觉得这话是无比的优美,也总是令人忍俊不禁。’好极了!夏尔,我这些小山楂果子合您的心意,我真高兴!您干吗跟那位康布尔梅人打招呼,莫非您也是她在乡间的街坊?’”三,“在斯万家那边·地名:那个姓氏”我们在前面看到的“山楂花”几乎都是和发生在春天的故事有关。接下来一处提到“山楂”却是另一种修辞。这里写的是可能遇到斯万夫人的布洛尼园林[11]。“再往远去,有个地方所有的树还都覆盖着绿叶,只有一棵小树,矮壮粗实,顶枝虽截却坚强不屈,迎风摇曳着它那一头难看的红发。还有的地方依然还是五月树叶开始苏醒时那副模样,有一棵白蔹的叶子简直是神了,象一株在冬季开花的红山楂一样满面笑容,打清早起就舒展怒放。这布洛尼林园一时看起来倒象是一个苗圃或者一个公园,为了什么植物学的原因或者是准备过什么节庆,在还没有拔除的同一种树木之间,刚栽上两三种名贵的品种,枝叶怪诞,仿佛是要在它们周围保留点间隙,疏通疏通空气,多留一些光照。就这样,这是布洛尼林园展现出种种特点,将最多的各不相同的部分组成一个复合的综合体的季节。…”山楂从来都是在春天开花的,特别是在五月。但这里用山楂比喻一株红叶树,这应该是为乐强调那明亮艳丽的色彩所带来的关于季节的错觉。前面提到在马塞尔心目中,桃红色是一种比较名贵的色彩。划线的句子说出了马塞尔对于布洛尼园林的感受——这是一处拥有复合季节的园林。四,“在少女们身旁·地名:地方”接下来我们再次看到“山楂花”是马塞尔在巴尔贝克的埃尔斯蒂尔的画室时[12]。“埃尔斯蒂尔对我说,他要去跟我走几步,但是他不得不首先画完正在画的那幅画。这叫我感到快乐,快乐中又夹杂着折磨。他画的是花,但不是山楂花,刺玫花,矢车菊,苹果花——我如果要向他订一幅画,我更希望订画这些花的画,而不是一幅人物肖象,以便通过他天才的揭示,得悉我经常在这些花前寻觅而始终不可得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埃尔斯蒂尔一面作画,一面与我谈植物,但是我听不进去。光是他一个人已经再也不够,他现在只不过是那些少女与我之间必要的中介。”前面马塞尔与其外祖父在散步途中遇到山楂花,马塞尔感觉到了一种由山楂花引起的莫名的不可把握的情绪。这里,马塞尔把解密这种情绪的希望寄托于艺术。可惜的是,埃尔斯蒂尔并未留意到他这层心思。而在马塞尔那,显然,山楂花显然与少年朦胧的情欲是息息相关的,虽然他并不能清晰描述出来。接下来[13],“山楂花”又回到代指青春和少年之恋的功能。“忽然,在低洼的小路上,我停下了脚步,童年时代温馨的回忆打动了我的心:从那经过修剪、闪闪发光、探到路边的树叶上,我认出了一簇山楂树,可叹自暮春便落了花。我的四周,荡漾着从前玛丽亚月、星期日下午、已忘却的信仰和失误的气息。我真想抓住这气息。我停下脚步一秒钟,安德烈怀着动人的预见,让我与树叶交谈片刻。我向树叶询问开花的情况,这些山楂树的花与天性活泼、冒失、爱俏而又虔诚的少女颇为相似。”我们可以看到之所以“山楂树”能和“少女”并置的理由是:活泼、爱俏、虔诚。山楂花是一簇一簇开放的,花色明媚,因此,马塞尔很容易联系到他所遇到的那一群活泼美丽的少女。而山楂树因为常植于教堂或者高级住宅周围,能让他联想到庄重的气氛。另一方面,山楂树绵延了马塞尔许多模糊、似是而非的记忆,他把这种记忆叫做“气息”。马塞尔明白,这种和时间伴随,被时间发酵的记忆,其实一直是流动的、不稳定的、无限的,而他仍然想试图抓住,或许这是他对获得幸福的一种努力。五,“盖尔芒特家那边·第一卷”前文里,当马塞尔提到“山楂花”这个名字时,他就期待大人们提到斯万的名字。每次听到那个他所期待世界的名字,他便获得一种满足感和被确认感。对于“名字”与“真实”的关系,或者说,“名”和“实”的关系,马塞尔有非常独到的见解。“然而[14],只要我们接近名字所指的真实的人,仙女就会消失,因为这个人一旦和她的名字统一,也就不再是仙女;如果我们离开她,仙女就会再现:但是,只要我们呆在她身边不走,她就会最终消失,随之名字也会消失。例如吕西尼昂家族。在梅日西娜仙女离去的那天,也会黯然失色。名字不过是一张有照片的普通身分证。如果迎面走来一个人,我们就看一看这张身分证,好弄清楚我们认不认识这个过路人,该不该同他打招呼;名字经过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想象而变了样,但是。我们还能发现一个我们素下相识的女人的原始倩影。但是,尽管从前某年所产生的某种感觉。会象那些能保留不同艺术家的声音和风格的自动录音器那样。使这个名字在我们记忆中重现,使我们重新听见这个名字,而且听上去仍然是从前的声音,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我们仍能感觉得到,相同的声音在我们身上引起的一连串梦幻已经不相同了。有时候,在从前一个春天听到的名字现在又听见了。我们会象挤绘画颜料管似的,从中挤出流去时光的神秘而新鲜的、被人遗忘了的细腻感情;当我们象一个蹩脚的画家,把我们的过去整个儿地展现在同一张画布上,任凭我们的记忆给予它传统的、千篇一律的色彩的时候,我们以为对过去的每时每刻仍然记忆犹新。然而恰恰相反,过去的每一时刻,作为独到的创作,使用的色彩都带有时代特征,而且十分和谐,这些色彩我们已不熟悉了。可是仍会突然使我们感到心醉。我就有过这种体会。贝斯比埃小姐结婚已经多年,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盖尔芒待这个名字又突然恢复了我在她喜庆之日所听到的声音,与今天的声音迥然不同。此刻我心里高兴得发颤,它使我又看到了年轻的公爵夫人佩戴的鼓鼓囊囊的领结,淡紫的颜色柔美悦目,光辉灿烂,新颖别致;还有她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烁着蓝晶晶的微笑,宛若一朵永开不败的不可采撷的长春花。那时候,盖尔芒特的名字也象一个注入了氧气或另一种气体的小球:当我终于把它戳破。放出里面的气体时.我呼吸到了那一年,那一天贡布雷的空气。空气中混余有山楂花的香味。是广场一角的风把这香味吹过来的。这预示着一场大暴雨的风使太阳时隐时显。把阳光洒在教堂圣器室的红羊毛地毯上,使它呈现出天竺葵的肉色。或象玫瑰花的粉色,光彩夺目,它又象盛大音乐会上演奏的瓦格纳的乐曲,高雅华贵,轻松愉快。令人心旷神怡。此刻,我们会突然感到这个原始的实体在打颤,恢复了它在今天已不复存在的那些音节内部的形式和雕刻花纹。然而,即使在这样难得的时刻,即使名字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日常生活的漩涡中,仅仅成了一种惯用的称呼。失去了任何色彩,好似一个棱柱形的陀螺,飞速地、如醉似狂地旋转着,可是,当我们在幻想中冥思苦想时,为了问溯以往,我们会力图减缓和中止我们已被卷入的永恒的运动,渐渐地,又会重新看到某个名字在我们一生中向我们连续展开的斑斓色彩,层层叠叠,但各各相异。”我不能肯定,是否把盖尔芒特的名字说成是一个充满气体的小球,意味这作者觉得所有盖尔芒特世界都是虚空的,虚空得只剩下一个名字。真正能在生活里留下痕迹的是贡布雷纯朴的山楂花的味道,那才是生活本质上的真实。但我能肯定的是,马塞尔毕生都思念着贡布雷和贡布雷的山楂花香。下面这一段[15]并非马塞尔的独白,而是出自他的女仆弗朗索瓦丝之口。但这感情是如此类似,仿佛仆人在主人身边呆久了,被传染上思乡病。“…’啊!贡布雷,可怜的故乡.什么时候我能再见到你!什么时候我能在你的山楂花和我们叮怜的丁香花下过上一整天。听金丝雀唱歌,听维福纳河象人那样,悄悄说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下停地听见我们小少爷的讨厌的铃声。他不列半小;时就要害我沿着这可恶的走廊跑一趟。而且,他还嫌我去得不及时、好象我应该在他拉铃前忧听见铃声。你要是晚了一分钟,他‘又会再发’可怕的脾气。唉!可怜的贡布雷!兴许要等我死后才能见到你了,他们会象扔一块石头似地把我扔进坟坑里,到那时,我就再也闻个到山楂花的香味了,你那些美丽而沾白的的山楂花。不过,我想,我活着时已经让我吃足苦头的三声铃声,我在九泉之下还会可听见的。’”马塞尔认为山楂的美是潜于生活表层之下的,但对于山楂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美,马塞尔无法正面回答。这是一个一直到最后一卷都悬而未决的问题。“[16]在吃晚餐的时候,我绞尽脑汁.想找到一个借口,能让圣卢请求他的舅妈不等他来巴黎就先接见我。这个借口我终于找到了:我和圣卢在巴尔贝克时结识了大画家埃尔斯蒂尔,我想再看看他的画作。借口固然是借口,但也有几分真实。从前我去拜访埃尔斯蒂尔,是想让他的画引导我去理解和热爱比画更美的现实:比如说名副其实的冰雪消融的景致,外省一个真实广场,海滩上栩栩如生的妇女(最多也就是让他给我描绘象山楂树丛生的小径那样无法深入欣赏的现实,不是要他为我保存而是要他帮我发现现实的美);然而现在恰恰相反,是这些画的独特风格和诱惑力激起了我的欲望,尤其是我想欣赏埃尔斯蒂尔的其他几幅画。”六,“盖尔芒特家那边·第二卷·第一章”同样作为反复出现的意象,那么我们需要回答一个问题:马塞尔对于山楂花的感情与态度是否与他对玛德莱娜点心一样呢?“[17]不管怎样,我在德·盖尔芒特夫人家听到的那些故事对我来说是很新鲜的,和我在山楂树前或在品尝马德莱娜甜点心时可能产生的感觉完全不同。它们暂时加入我的躯体,但仅仅是肉体上的占有,似乎迫不及待地(群体地,而不是个体地)想离开我。我在马车上焦躁不安,就象是古希腊的一个女预言家。我盼望有人请我吃饭,我就可以变成X亲王或德·盖尔芒特夫人,把那些故事讲给他们听而现在,我跃跃欲试,微微颤动嘴唇,模糊不清地讲着故事,思想被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离心力拉走,我想把它拉回来,但白费力气。尽管我大声自言自语,以解无人同我说话之闷,但我仍然焦躁不安,如坐针毡,觉得独自一人再无法承爱这些故事的压力了,就在这种心情下,我按响了德·夏吕斯先生家的门铃。”对于马塞尔而言,他在山楂树前产生的莫名感觉肯定和品尝玛德莱娜点心有本质的相通之处。而这种相似性是以和贵族沙龙中空虚无聊的那一部分相对比出来的。面对山楂树的感觉是一种非主动占有,也不会立刻离开的感觉。事实上,那是马塞尔终生眷恋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揭示了人生的真理——人们的一切都是巧妙地交织在一起的。因此,人可以凭借时间上的一个点,到达另一处空间与时间。如此,人可以得到一种永恒。这种永恒不是神性的,而是生活化的,又是艺术化的。七,“盖尔芒特家那边·第二卷·第二章”外祖母去世后,马塞尔携阿尔贝蒂娜重返巴尔贝克,但他一个人前往埃普勒维尔散步,他自己为散步或许消减了对外祖母的感情而不安,试图通过睡梦来唤起往日和外祖母在巴尔贝克的回忆。但他却意外地重新有了对阿尔贝蒂娜的肉欲,准备回去找她。在火车上遇到庸俗的康布尔梅与维尔迪兰家的人,只好中途下车到梅恩维尔。正是在梅恩维尔,有一家声名鹊起的妓院。“[18]尽管住家向市长提出抗议,但无济于事,那座令人眼花缭乱的’娱乐’ 楼高高耸立,不可一世,我避开它,回到悬崖间,沿着崎岖的小道,朝巴尔贝克方向走去。耳边响起山楂花的呼唤,我没有答应。山楂花与苹果花颇为相似,但不象苹果花那样花团锦簇,山楂花嫌苹果花过分沉甸,但也承认这些盛产苹果酒的大户那粉红色的花瓣宛如少女的肌肤般艳丽,山楂花深知自己没有似锦繁花,但也知道,人们却因此而更喜欢它们,那皱皱的一身白色,足以惹人怜爱。”这里对山楂花与苹果花作了一番比较,山楂花似乎站在和童年记忆还有亲情的那一段,而艳丽的苹果花则暗示了性欲。八,“女囚”一个刚刚回暖的早春的早上,马塞尔闻到了令他愉悦的汽油的味道。“…对于我来说,这汽油味却是另一回事(与此相仿,樟脑和香根草,其香型本身并不好闻,却能使我激动,它唤起我对到达巴尔贝克的当天那湛蓝的大海的回忆)。在我去古维尔的拉埃斯圣约翰教堂的日子里,这气味和着机器喷冒的黑烟,曾多少次消散于苍白的蓝空;[19]多少个夏日的午后,阿尔贝蒂娜画画,是它伴随找出门溜达。现在我身卧暗室,这气味又在我身边吹开了矢菊花、丽春花和车轴草。它如田野的芬芳,使我陶醉;它不象山楂树前的馥香,受其浓烈成分的牵制,固定在山楂树篱前的范围内,不能向远处飘发。它是四处飘扬的芳香,大路闻之奔驰,土地闻之改样,宫殿纷纷跑来迎客,天空大放晴朗;它使力量倍增,它是动力腾飞的象征;它唤起了我巴尔贝克的旧梦,登上钢筋水晶罩的双翼飞机,但此次并非携带过于熟悉的女子共访旧友,而是邀陌生女子同行,飞一处新地做爱。”马塞尔由汽油的味道想到了田园的味道,这田园的味道依然是混合着山楂花的香味。《女囚》这卷的末尾,马塞尔意识到自己对阿尔贝蒂娜似乎不再有爱情,而被他禁锢在身边的阿尔贝蒂娜也不爱他,他准备终于要去威尼斯了。正是上面这一段话中所描述的“旧梦”让作者想起了威尼斯,也觉得终于到了去威尼斯的时间。临行前却突然得知阿尔贝蒂娜却先于他离开了“他们的家”。九,“女逃亡者”“[20]…的确,在我的痛苦达到最缓和的程度时,我甚至感到我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正在享受她死亡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女人在我们的生活里并不是幸福的因素而是悲伤的工具,这个女人对我们的生活便大有用处,占有任何女人本身都不如占有她使我们痛苦时为我们揭示出的真理那么宝贵。在这样的时刻,我总把我外祖母之死和阿尔贝蒂娜之死联系起来,我感到我的一生似乎被我犯下的双重谋杀罪玷污了,只有世上最卑劣的人才会原谅我。我曾梦想被她理解,梦想别让她低估我,我以为被理解和不被低估乃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其实更能理解我和估价我的人又何其多也。希望被理解是因为希望被爱,希望被爱是因为正在爱。其他人的理解是无关紧要的,而且这些人的爱是令人厌恶的。我在获得阿尔贝蒂娜一丁点理解和爱情时感到的欢乐并非来自她的理解和爱情本身固有的价值,而是由于这种获得,我又往全部占有阿尔贝蒂娜的目标迈出了一步,这种全面占有是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就已确定的目标和抱定的幻想。我们在谈到女人的“可爱”时,我们也许只是在让我们见到她们时感到的快乐从我们身上迸发出来,就象儿童说“我亲爱的床,亲爱的枕头,我亲爱的山楂树一样。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男人从来不这样谈论并不欺骗他们的女人:“她真可爱”,他们说这句话时往往是在谈欺骗过他们的女人。”这段话的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它的潜在意思是,男人眼里可爱的女人其实都是欺骗他们的女人。可能马塞尔从未放弃过自己一直被阿尔贝蒂娜欺骗的想法。而男人说一个女人可爱时,是因为见到她时感觉到快乐。类似于儿童对于床、枕头、或者山楂树的直接感情。床和枕头都是生活用品,而山楂树是一种能让他愉快的审美对象。作者如此自然地从万千可以充当审美对象的东西中为“儿童”找来“山楂树”,大概是他童年时代所见的山楂树给了他终生不可磨灭的美丽印象。十,“重现的时光”在《重现的时光》这一卷里,我们又见到了童年时代“我”倾慕的希尔贝特,后来的德·圣卢夫人,以及德·福什维尔小姐。不同的形象重叠到一起,而这却让马塞尔生起了关于真实的忧愁。《重现的时光》的开首,成年后的马塞尔与希尔贝特在昔日的贡布雷花径散步,相信他们都自然地会勾起对往昔回忆。而希尔贝特先刻意对他诉说往日情怀,那些感怀让马塞尔觉得颇有些困惑与物是人非的怅然。“…[21]我又回忆起往日的希尔贝特。我简直可以画出太阳照在山楂花下的四边形光线,小姑娘拿在手里的铲子,以及在远处盯着我看的目光。只是伴随着这目光的粗野手势,使我以为这是一种蔑视的目光,因为在我看来,我所希望的事是那些姑娘不知道的某种事情,这种事情只有在我的想象中她们才会去做,就是在我单独一人想往的时候。我更不能相信的是,这些小姑娘中的一个,竟敢在我祖父的眼皮底下,轻而易举、十分迅速地想出这种事来。”下面这一段仍然是出于希尔贝特之口,是她写给先返回巴黎的马塞尔的信。或许女人的记忆方式与男人的记忆方式是有差别的,同一条路,对两个人后来的人生作用却很不一样。希尔贝特竭力在往昔中找到两人相联系的事实证据,而马塞尔怀念的却是那个回忆中的,抽象的花径所代表的世界。“[22]…嗳,我亲爱的朋友,它们从此载入荣誉之册,如同奥斯特利茨或瓦尔米一样梅塞格利丝战役持续了八个多月,德军在那儿损失了六十多万人,他们摧毁了梅塞格利丝,但没能占领它。您过去十分喜欢的那条小道,就是我们称之为山楂花斜坡小路的这条,您在小道上说您在童年时代曾爱上了我,而我却对您肯定他说是我爱上了您,我无法对您说,这条小道是多么重要。广阔的麦田是小道的终点,也就是著名的三○七高地,您想必在公报中经常看到它的名字。法国人炸掉了维福纳河上的小桥,您当时说,它并不象您原来希望的那样,使您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德国人则建造了另一些桥;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占领了半个贡布雷,法国人则占领了另外半个。”行文至此,马塞尔似乎获得某种超脱,他能对时间之变与回忆的不可靠不止怀有忧伤,更有一种超然态度,因他已洞悉时间的秘密。因此,时间似乎变成一种具有山楂芳香——兼备甘苦——的集合体。也可以说,时间或人生是一个悲欣交集但不至于彻底绝望的过程。“[23]…例如希尔贝特,我不加考虑地便请求她让我拥有一些象过去的她那样的朋友,因为她对我已经只是德·圣卢夫人了,在见到她的时候,我不再想到她在我过去的爱情中曾担任的角色,她也把这个角色忘了。贝戈特对我而言重又变成了仅仅是他那些书的作者,我对他的赞赏并没有使我想起(只是在罕见的、完全隔断的回忆中才有过)自己当初被介绍给这个人时的兴奋,以及在穿着白裘皮服装的人们中间,在那么多各式各样的托架和蜗脚桌上那么早就送来了,那么多灯的客厅里,在堆满紫罗兰的客厅里,与他交谈使我感到失望和惊诧。所有构成第一个斯万小姐的回忆实际上已经从目前的这个希尔贝特身上切割下来,由另一个天地的引力把它们吸引得远远的,吸引到贝戈特说过的一句话的周围,同这句话结合成一体,沉浸在英国山楂的芳馨之今大的这个希尔贝特的残余面带笑容听完了我的请求。接着她露出严肃的神色思考起这个请求来。…”结语:就像是在《重现过去时光》那一卷中,最后马塞尔发现,所有的路其实都是相互联结的,我们的人生、社会、世界都以各种方式联结在一起。山楂以及贡布雷花径这个意象,反复出现在马塞尔后来的人生的各种瞬间中,也成为全书主题的一种同义反复。普鲁斯特毫不忌讳,反复运用这个意象,因为这个意象就像玛的莱娜小点心引起的非自觉记忆一样,是我们人生不可回避的真实。这种本质上的真实,有着似是而非的外衣,但从来不能否认它的存在。研究这些意象,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全书主题的层次和角度。或许,正是这些层次和角度的差异使得这本书如此丰富、耐读。参考书目:1,〔法〕马塞尔·普鲁斯特 著,《追忆似水年华》,多人译本,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2,〔德〕本雅明 著,《作品与画像》,孙冰 编,上海:文汇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1] 山楂花也和某些基督教仪式有关,象征着圣洁。考虑到普鲁斯特并非基督教徒,本文不从这个角度考察山楂花。[2] 本文选用的版本是译林出版社《追忆似水年华》2008年重新排印的第一版。[3] 此处提到“山楂”三次,详见于第84-85页。[4] 见于第85页。[5] 见于第102-103页。[6] 见于第105-106页[7] 同上[8] “普鲁斯特的意象是观象术式的最高体现,生活与文学之间不可遏制的、不断增长的差异和冲突在其中得以呈现。这是试图再现这种意象的课业。”〔德〕本雅明 著,乔向东 译,“普鲁斯特的意象”,第80页,选自《作品与画像》,文汇出版社, 1999年 第一版[9] 见于第134-135页[10] 见于第246页。[11] 见于304页。[12] 见于604页。[13] 见于604页。[14] 见于693页。[15] 见于第698页。[16] 见于第775页[17] 见于第1085页[18] 见于第1252页[19] 见于第1798页[20] 见于第1859页[21] 见于第2004页[22] 见于第2049页[23] 见于第2218页
  •     用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看完了这部书。意识流的书是第一次看,但感觉还可以,没有那么神秘,顺着作者的思路走就是了,而且感觉有时是很符合人的正常思维的。当初看是冲着回忆的话题去的,对一个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这个还是有点吸引力的。不过看到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历史的感觉,全是人,人的生活。本人文笔不行,所以看到普氏那细腻的笔触(虽然是翻译,但那种感觉还是震撼的)就被吸引了,当然也很苦恼,一个晚上看书只会越来越精神的我竟然看着看着忍不住哈欠连天,可又放不下,特别是看到《女囚》时,真的不想看了,但还是坚持了,因为被“重现的时光”这几个字给吸引着。普氏的才华是令人倾倒的,整部书中大量的绘画、音乐、雕塑的描述令吾辈望尘莫及。在几乎每一个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后面都能给出大段的分析、探索,这个不是常人能做到的。看看他在德•盖尔芒特夫人说出“您瞧见了,这是头猪!”这句话之后的分析,“是因为她已经从与人为善的盖尔芒特家族这个阶层滑落到女伶社会,还因为她把这看作她认为还充满生命力的十八世纪的风度,最后还因为她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不过这句话是在她对希尔贝特的憎恨驱使下说出来的,出于鞭笞她的需要,打不到她本人,打在她的模拟像上。同时,公爵夫人还想藉此解释她在社交界、在家族中对希尔贝特,或不如说反对希尔贝特的行为,甚至她对利益和对罗贝尔继承的态度。”就像斯万对奥黛特的爱情,他爱的是奥黛特这个人还是奥黛特面孔里那个波提切利画笔下塞福拉的痕迹?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笔下的段誉,他一生寻找的怕也是那个无量山里的玉像吧。书里有一段话让我落泪了,唯一的一次,是他描述一战中的事,“曾经有过几个远离火线工作的卑鄙军人,就象我在絮比安那儿看到的那个穿无尾常礼服的蛮横青年,他们唯一关心的事是能否在十点半得到莱翁,‘因为他在市里吃午饭’,如果有过这样的人,那么他们已被圣安德烈不可胜数的全体法国人赎救,已被我认为能同那些拉里维埃媲美的所有崇高的士兵赎救。”带着怜悯,带着理解,这可能就是社会,就是历史,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怎么样。爱情是什么?我最欣赏的从一而终,所以才会激赏《射雕英雄传》中黄药师与妻子冯蘅的故事——或许也只是故事。但普氏的观点让我对此有了动摇,马塞尔先后爱上希尔贝特、盖尔芒特公爵夫人、阿尔贝蒂娜,如果按照我一直以来的观念,我会说这个人是花花公子,但他的描写又似乎让人觉得无可厚非,事实就是这样。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还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或许真正的生活就是这样。
  •     ——<地名:那个姓氏><地名:那个姓氏>篇承接斯万之恋, “我”因病被侑于巴黎休养,不得远行而只得在想象中遨游,在一个个舌尖的名字里遐想;却意外在香榭丽舍大街真正结识了希尔贝特,成为了她很好的玩伴。这一章节所述的内容也是先验性的,它预先巩固了作者的又一思想模式——即对“名字”的偏执。由于“我”体弱多病常年只能蜗居在家,想象代替了亲身见闻,成了“我”思维的主宰。在前往一个地方时,“我”往往已将那个地方在心中刻画了千百遍,根据其名字的拼法、发音,和它被别人提及而使我知道的那个特定时刻和环境,勾勒出一个想象中的对方。“要使巴尔贝克、威尼斯、佛罗伦萨再现,我只消把它们的名字念上一遍,这些名字所代表的等地方在我心中激起的愿望就凝聚在这几个音节之中。……p279”作者给这些地方所人为赋予的意义,几乎成了那个地方对“我”所具备的全部意义。“这些名字强化了我对地球上某些地方的概念,突出了它们各自的特殊性,从而使它们显得更加真实。我那时不把这些城市、风景、历史性建筑物看成是从同一块质料的画布上在不同的位置裁剪下来、赏心悦目的程度有所不同的画幅,我是把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看成是一个完全与众不同的陌生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着它,乐于从结识它之中得到益处。当这些城市、风景、历史新建筑冠以名称,冠以它们特有的名称,就跟人各有其姓名时,它们又取得了更多的个性。 P279”而事实上,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之所以对“我”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值得我反复推敲,正是因为“我”尚未去过这个地方而带来的神秘性。这个地方只要没有真正展现在“我”眼前,它就是一个可在想象中任我打扮的小姑娘,“我”可以肆意地在脑海中勾勒它,装点它,甚至篡改它,赋予它本身所没有而我希望它具有的那些意义。“显然,当我更仔细地想一想,在我说出“上佛罗伦萨、巴马、比萨、威尼斯去”这几个字时我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这时候我就会明白,我眼前看到的根本不是一个城市,而是跟我已知的一切是如此不同,也是如此甘美,就跟从来都是生活在冬季傍晚的某些人突然看到那从未见过的新异奇迹——春之晨一样。 P281”一个陌生的地名就是一份承载,是“我”对外部世界的幻想。只有在它未被验证的时候,才是我最迷恋它的时候。在这一章节中,虽然“我”尚未得到斯万夫人的邀请去府上做客,与希尔贝特的感情也只停留在友情阶段,但“斯万之恋”的模式已初现端倪。“当然,在我每一本练习本的每一页上,我都写满了她的名字和她的住址,但……我不禁感到泄气,因为这些字行所表示的并不是连看都看不见它们的希尔贝特,而是我自己的愿望,因此它们在我心目中就显得是纯粹主观的、不现实的、枯燥乏味的,产生不了成果的东西。……到了后来,等到我们对乐趣的培养有了经验,我们就满足于想念一个女人这份乐趣,就不去操心这个形象是否符合实际,同时也就满足于爱她的乐趣,而无需确信她是否爱你;我们还放弃向她承认我们对她的爱恋这样一种乐趣,以便使她对我们的爱恋维持得更强烈……p289”这仍是一个在想象中获取欢愉的过程,是那些“不去操心这个形象是否符合实际”“无需确信她是否爱你”的单向迷恋,让我陶醉在这场与斯万一样的、“一个人的独幕剧”中自导自演。即便日日与希尔贝特见面,“我”却依然记不清她的模样,也许是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太过珍贵使“我”完全沉浸其中无暇顾及,亦或是“我”潜意识中以一种自己都未觉察到的方式主动拒绝接收她的具体模样,“这时我忽然觉得,她跟我梦中所见的那个对象完全不一样。譬如说,昨天我脑子里记住的是丰满红润的面颊上的两只炯炯逼人的眼,现在希尔贝特固执地显现出来的那副面目却恰恰是我所不曾想到的。P289”对作者而言,要使一样事物在他心中永葆魅力,唯一的办法就是与其拉开距离。“我”说担心的,也许正是有朝一日当希尔贝特以一种无比真实、事无巨细的形象扎根在“我”心里之时,也就是“我”被迫放弃对她的想象,被迫放弃一种主观赋予的资格和自欺欺人的凭籍,从而被迫放弃对她的兴趣与爱。那些地名于是也和人名无别。即便在之后“我”踏上了行程,将自己亲身置于“那个地方”,“我”的眼睛中看到的仍是想象中早已在“我”心中根深蒂固的那个并不那么真实的形象。即便“我”如何欲拒还迎、近乡情怯,当“我”不得不面临那一刻,与在“我”想象中早已是老朋友的那个地方相见时,“我”还是做不到将自己的感官全然交付于真实的它。在“我”眼前挥之不去的是“我”早已执拗地认定了、巩固了千百遍的描摹中的画像,那里承载的是“我”对外部世界最美好的幻想,对新事物的渴求,对风景、历史、建筑、艺术的全部希冀,对春之晨夏之夜的迷之感动,怎会轻易弃之不顾,又怎会承认,曾被“我”倾注了最伟大的想象的地方,在真实的世界中其实不过云云。由此可见,对“我”而言,对名字的偏执并非如传统理解那样,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真实的世界、真实的对象;相反,这是为了防止平淡枯燥索然无味的真实世界侵蚀了“我”的想象。“我仿佛觉得,如果我自觉自愿地用假装的不动感情来代替承认爱情这种甘美,我就不仅会剥夺自己最最梦寐以求的那份欢愉,也可以以我自己的自由意志,制造一份虚假的、没有价值的、与现实毫无关系的爱情,而我就会拒绝沿着它那条神秘的、命中注定的道路前进。 P289”所以“我”才一遍遍地在脑海中加固那些名字,加固“我”强加在其身上的意向,加固那个足以映衬山楂花的小姑娘,加固本不“在我们身外客观实际地存在着”、虚妄的爱情。当“我”多年后回到布洛尼林子,回顾曾发生的这一切,“一心只想看到我曾经爱过的东西 p305”,却所求无能。除了时过境迁,也许更是因为,“我”曾爱过的、曾看到过的,都并没有那么真实地发生过。即便是“我”记忆中的事情,也许也只附着在“我”对名字的想象上。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真是本好书,此书需要细细品味,慢慢地每天都在挂念书中的内容,很喜欢作者细腻的文风,每一个文字都深深触动我的心,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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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终于读完了卷轶浩繁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我从压抑和囚禁中得释放了,感谢上主。读卷1《在斯万家那边》、卷2《在少女花影下》和卷3《盖尔芒特家那边》时,我是怀着细腻的心灵在探索着普鲁斯特的世界,并不断地加深着对普鲁斯特的深邃和优雅的惊叹和喜爱。但卷4《索多玛与蛾摩拉》、卷5《女囚》、卷6《女逃亡者》带给我的却是不断增长的失望、沮丧和愤怒;卷7《重现的时光》在下半部突然转入纯理论的分析(讨论时间与存在本身,艺术与生活),部分地领我回到一丝光亮之中,但终究无法让我的心灵再度触摸到普鲁斯特的世界。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技术的,《追忆似水年华》是如此漫长,读到后来我丧失了把握力,纯粹是为了终结之而读下去的,我不再能将自己代入普鲁斯特的心灵去感受他的世界。其二,对幼年的普鲁斯特的良善敏感的心灵、优渥的环境、卓异的才华和洞察力、深情的家庭之爱,我能喜悦地追随和倾慕;但当普鲁斯特长大成人之后,他却因为缺乏意志(一种近乎先天的疾病)以及暗中的性欲倒错(作品中总是别的人性欲倒错),所提供的却是一个寄生虫式的,却为无孔不入的同性恋行为环绕的世界,我既不欣赏也不理解。他或许深刻地展现了人的复杂和多面,但那绝不是我所能接受的真正存在,虽然或许因为我缺乏理解而没有资格这么说。另外,完整阅读《追忆似水年华》是很艰难的。除了卷轶浩繁之外,很多时候的讨论和描述是较为艰深的。 江绪林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
      
      卷1《在斯万家那边》:它主要在于一种纯净的、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视角的童年回忆,虽然回忆的东西或许不乏散漫,却让童年像一个柔柔的梦一样浮现在眼前,细腻、柔美。Proust有能力在冷静地记录人的恶(如弗朗索瓦丝对女工的残忍)的时候也不义愤填膺,而只是带着一份淡淡的忧伤把这块破布镶嵌进别的更优雅的图景之中;最让人感觉Proust天才,并觉得自己粗俗的是他那份神一样的细腻,在回忆的笔触中,Proust像伊甸园里的亚当一样,能按照名字认识森林里每一朵花、每一株草、每一颗树、每一个形状、每一个颜色,每一种香味,每一个色调:它们都像一个个音符一样那么自然地涌现,且各清晰地绽放自己。 不喜欢“斯万之恋”,那种爱是一种我无法欣赏的疾病。2013.9.6
      
      卷2《在少女花影下》:开始看的是徐和瑾译本,后部分看的是周克希译本。情节大概很简单,前半部分是围绕着Swann夫人的交往,后半部分是在巴尔贝克海边度假,但笔触所至之处,细腻、广博、深刻而又自然~我总在想,读完了《追寻逝去的时光》,我也算是理解和在灵魂中参与了优雅而美好的人生——它足以使得我心满意足地放弃自己的被粗暴的权力、粗鲁的物欲和不够细腻丰富的教养所摧残的现实生活,坦然离去~因为我也理解地追忆了似水年华。不过,要阅读这本书,文学、戏剧、艺术和哲学思想方面的相当修养或许是一个前提条件。2013.9.15
      
      卷3 《盖尔芒特家那边》:或许普鲁斯特是迄今最伟大最深邃的人物。在所谓意识流中,普鲁斯特的目光如流水般看着世界,感受着世界,理解着并冲刷着世界,将其中美好优雅之物沉淀出来;然而,这目光不仅仅是普鲁斯特的,它竟然也常常融合在神的目光中,那么高远、那么深邃辽阔:文学、音乐、艺术、哲学和观念、建筑、风尚、典故、贵族传统与纹章学,一切的领域中,这目光游弋其中,分辨善恶,如神一般行事,没有一点费力使劲的影子,把追随者的目光引入无尽的海洋和天空中,让人渴慕,催人明悟。     
      《追忆似水年华》颠覆了我的观念:普鲁斯特将贵族和上流社会优雅的一面如此精致地浮现在我面前,而在我原来的想象中,贵族社会早就随法国大革命席卷而去了,然而,普鲁斯特的追忆却让我明白,至少在一战前,一个精致的、有品位的贵族社会和贵族品质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与上层Bourgeoisie融合着并汲取着后者的力量:那里优裕是设定的,个体在深沉的爱的眷护下成长,拥有精致而美好的教育、渴慕智力和品味,致力于艺术或科学或文学,追随着一切美好动人之物。      
      阅读《追忆似水年华》促成了我对卢梭的恶感的形成,虽然以前读《忏悔录》的时候还是深深震撼于卢梭那种“intus et in cute (深入肺腑和深入肌肤)”的彻底坦白;但与普鲁斯特相较之下,卢梭那种卑微的贱民性格却展现无余:《忏悔录》卷6中卢梭对在看病的路上与拉尔纳热夫人的肉欲偷情的追忆显得尤其卑贱:如果那种饥饿者之饥不择食的举止让人有所不屑的话,那么卢梭却不停地以爱和美好来圣化或掩盖之的做法则让人颇感卢梭终身未曾真正理解何谓贵族的优雅。这里不是说普鲁斯特是道德上无玷的或神圣的,普鲁斯特没有什么宗教感,常常有自卑和过分敏感之处,他在巴黎还涉足过色情场所;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普鲁斯特区分了在海边初见Albertine时那美丽的海滨少女倩影在他心中的柔美印象和随后在巴黎重逢时两人带有情欲色彩的接触和交往。普鲁斯特对此和类似事情的追忆是坦然而恬静的,他既没有谴责也没有辩护,而是将这些东西安置在人生的万花筒中更美好的东西之侧:少年在花园里整日的阅读、亲人之间真实的眷恋和守护、对优雅之物的苛刻的鉴赏能力,…而就是后者这些更珍贵之物,普鲁斯特也没有加以神圣化,而只是让它像碎片一样不经意中流淌出来,又流逝而去,因其脆弱而更动人。虽然颇有时空错位之感,我却感觉,卢梭带来的是苦涩的普世正义的尖叫,而普鲁斯特所馈赠于我的,则是真正贵族的安静的大海深沉。 2013.9.27
      
      卷4《索多玛与蛾摩拉》:终于忍受着无聊和厌倦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卷4:所多玛与蛾摩拉》:读到卷4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而普鲁斯特那种深邃宽广的文风也相当熟悉了,竟然成了一种惹人厌烦的、女人气的半死不活的炫耀式写作。况且卷4只能读译林出版社的多人译本【许钧 杨松河译】,翻译质量感觉一般,也缺乏注解,译法与前面几部有不统一的地方。
      优雅细腻如昔,然而,恶却悄悄地隐伏潜入并玷污了高贵。本卷书名《所多玛与蛾摩拉》是有所预指的:在《旧约创世纪》中,所多玛和蛾摩拉是两个因罪恶滔天(尤其是同性恋淫乱)而被上帝降天火毁灭的城市,而《所多玛与蛾摩拉》中最主要的旋律就是同性恋。多人译本译作《索多姆和戈摩尔》,完全没有借鉴汉语中业已形成的《圣经》神学和基督教传统,可谓失败。
      这一卷中的主要人物是Charlus侯爵、Marcel(作者自己)和女友Albertine,场景涉及巴黎的晚宴和巴尔贝克度假,多涉社交场合,情节简单。前卷中极聪明、才华横溢、在贵族上流社会享有极高社会位置的Charlus侯爵在本卷中成了一个成天寻找男色的同性恋者;而Marcel怀疑、嫉妒和防范女友Albertine有同性恋行为时却仍不可救药地迷恋于Albertine。普鲁斯特笔下一方面将同性恋指控为道德堕落,“他们也清楚,他们的那种欲望是在可耻,会受到惩罚,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这一矛盾给人创造了最为甜蜜的生活乐趣;他们不得不背弃自己的上帝。…如果连同性恋也是正常的事,那么世间也就不存在不正常的东西了,无异于基督降生之前,绝不存在反基督徒。”【15-17】但另一方面却承认其出自生理原因,“他们所称其为‘爱’的玩意儿并非产生于他们认定的美的理想,而是祸出于一种不治之症。”【17】普鲁斯特更通过让同性恋成为本卷笼罩性的主题而实际上默许和纵容了这一行为。
       然而,如果说同性恋行为本身不是罪恶的话,那么《所多玛与蛾摩拉》中的这些角色却实实在在地卷入了罪恶。虽然Charlus男爵对英俊的提琴手Morel不无智识上的和事业上的提携,但Charlus男爵将自己的财富、权势和杰出的才华完全耗费在去勾引和控制看中的男色、满足自己的同性性欲上时,仍然是邪恶的。甚至在某个场合,惊愕地发现上卷中最有光芒的Guermantes亲王也卷入了与Morel的淫乱。本卷中,回忆者Marcel也不是无辜的:前面几卷中幼年时那份让人喜爱的天真和亲情,那份绝顶聪明,那份细腻优雅,在本卷中开始沉落,他没有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倒是成了一个有气没力的娘娘腔,一个最精致的寄生虫:有着庞大家产的他花钱如流水,满足着Albertine的欲望,忐忑不安地守在Albertine身边,同时迷恋于最美好的自然时光,沉湎于最高级的社交品味。《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世界是压抑的、是迷失的:那一个原本最美好的世界开始停滞;最深邃的灵魂不再创造、维系和守护着世界,却反而成了试图吸尽一切精髓的吸血鬼,一切都开始迷失了,开始坍塌了。 2013.10.7
      
      卷5《女囚》:终于读完了。或许凡特伊的乐章是如此激动人心,“从他的音乐所散发的天竺葵芳香中,我们应该寻找的不是物质上的解释,而是更深层次的对应物”【389】;而普鲁斯特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文学的品析非常精深;社交生活照样闪耀。但对此我已经充耳不闻,只记得普鲁斯特这个缺乏意志力的娘娘腔一描述爱情的时候就是让人恶心:第一卷中的斯万之爱是如此,这里马塞尔对阿尔贝蒂娜的感情也是如此,都是极端变态的,与其说在深陷爱河,不若说主角是在给自己身上的一个脓疱在瘙痒。真庆幸读完了。大致上就是富裕的马塞尔虽然不爱阿尔贝蒂娜(一个同性恋者),但仍然及其迷恋或依恋她,把她实际上囚禁在自己在巴黎的家中,然后窥探她,监视她。2013.10.20
      
      卷6《女逃亡者》:终于看完了。Albertine逃离了Marcel家里,然而两人互相赌气不让步,结果Albertine骑马撞死了,Marcel这时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爱着或迷恋着Albertine,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追忆和悔恨;然后又去各方调查Albertine是否纯洁和背叛,确证了Albertine是个放荡的同性恋者;然后慢慢地冷淡下来;再然后在威尼斯收到电报说Albertine没死盼望着跟Marcel结婚(误会导致的假电报),Marcel已经理都不理了。然后好友圣卢跟前女友Gilbert结婚了,圣卢却又发展出同性恋。关键是,这一切不是活跃地剧情地出现的,而是毫无意志力的Marcel病怏怏地记述的,我烦死的心都有了。2013.10.27
      
      卷7《重现的时光》:马塞尔在贡布雷短期逗留,与希尔伯特和圣卢等见面,圣卢在搞复杂的多重异性恋掩盖下的同性恋,妻子希尔伯特很痛苦;一战打起来了,马塞尔却住进了疗养院,整个的文风就像疗养院一样与战争没关系,病怏怏的记述:战争对各种人的影响;夏吕斯侯爵的同性恋发展为被虐待狂。圣卢在战场上战死。马塞尔忧虑自己没有文学才华。
      整个前半部非常一如既往地无聊(弥漫着无孔不入的同性恋行为和思考,这也算是普鲁斯特的性欲倒错的文学映射),直到马塞尔去盖尔芒特亲王夫人参加宴会时:马塞尔脚踏在不平的石板上时,居然出现了幸福感,犹如小时候在贡布雷吃一种玛德莱娜点心时的感觉,“我沮丧的心情阖然而逝,在那种至福的感觉前烟消云散。”【171】这里马塞尔开始转入较为形而上学的思考,尤其涉及到对文学艺术和自己的创作动机的思考。
      马歇尔试图抓住或弄清为何会有这种偶或的至福感,他说,“这种…充斥天堂的更纯净的空气只有在已曾经呼吸过的情况下才可能给予那种深刻的更新感,因为,真正的天堂是我们失去了的天堂。”【175】然而细究下去,至福源自“超乎时间之外的东西,一个只有借助于现在和过去的那些相同处之一到达它能够生存的唯一疆域,享有那些事物的精华后才显现的生命,也即在与时间无关的时候才显现的生命。”【175】这样就能达到一个纯净的时光,“逃脱了时间制约的存在片段。”【179】
      这里普鲁斯特好像持有了一种柏拉图式的理念论了,但其实未必全然如此,因为这种对存在的把握恰好是在物质的印象中得以把握的,而非单纯的思辨中,由此普鲁斯特以为文学是至上的。而艺术创作并不是自由创作,而是本质的自然显露——伟大的作家是真理的仆人。 他还反对了所谓的(政治或社会主题)的文学现实主义。“真正的艺术…其伟大便在于重新找到、重新把握现实,在于使我们认识这个离我们的所见所谓远远的现实…真正的生活,最终得以揭露和见天日的生活,从而是唯一真正经历的生活,这就是文学。”【197】因此普鲁斯特说,生活是为艺术的种子,是为艺术而准备的。“幸福,它几乎只有一个用途,使不幸变得可能。我们应当在幸福中铸就十分甜美、十分有力的信赖和眷恋关系,以便使这种关系的中断足以导致被称作不幸的那么珍贵的痛苦。如果你不曾有过幸福,哪怕是憧憬中的幸福,那么,不幸便谈不上残酷,从而也结不出果实。”【208】
      虽然真正的存在是在时间之外的,我们却是处在时间之中,即在年华似水之中。以前普鲁斯特记载了其外婆走向疾病死亡的可怕,这里普鲁斯特再度描述了岁月在那些社交朋友们身上的痕迹。而普鲁斯特则突然对死亡感到恐惧:他要在死亡来临之前,将自己的书写下来,那是他生命的矿脉和结晶,也将延续自己的生命——虽非永恒地。普鲁斯特似乎对自己的书很自负,“我觉得有可能阐明它(生活),阐明这种我们在黑暗中看到的、不断遭到扭曲的生活,还它真实的本来面目。”【325】而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过是在阅读自我。但考虑到普鲁斯特的疾病、性欲倒错和缺乏意志,很难说他描述的那蔓藤一样的生活能是至高艺术的前奏,也很难说他还原的的生活是我们盼望的生活真实,虽然其复杂性是极其深邃的。差不多最后的位置,普鲁斯特引用了雨果的话来隐喻艺术:“青草应该生长,孩子们必须死去。”【330】2013.11.4
  •     终于 读 完 了!!!!!!!!!!!!!!!!!!!!!!!
  •     I have read 0.000001percent.
  •     或许是最喜欢的欧美作家
  •     一套长期占据我书柜却只读了一小半的书,敬佩曾经自己买书的勇气。
  •       某天看了一电影哲学课视频。
      (里面的人说,恋爱中的人觉得对方变得很美,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我们爱附加给了对方在我们心中的价值。)
      在我们的心中爱情总是不断产生的,被爱的对象,是我们爱情的寄托,爱情不能脱离寄托独自存在,但寄托的对象并不是爱情的主体。
      普鲁斯特想到,想象中的情景和回忆中的情景的美好往往为现实实际的接触观察所毁灭。然后重构。
      所以普鲁斯特觉得人生是独立的片刻,只是靠着回忆和想象产生意义。
      
  •     印了某位老师的话,这种男性视角的大部头书,我估计是真的没法翻超过10页了。
  •     立个flag今年读完...
  •     「那就是在时间之中。」
  •     罗大冈前言。佛头着粪。
  •     回忆会根据自己的经历改变更深的认识,无论怎样改变对回忆的认识却终究还是无法突破美好。
  •     期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今天终于读完,注定意义非凡的一本书
  •     92块5入手,卓越的速度真是没的说,昨天晚上9点多的订单,今天下午就拿到货了。包装很完整,唯一的瑕疵是封皮和图片不符!封皮是彩色的有点漫画效果,不是图片上那种比较素雅的感觉,不过没关系啦~看书嘛内容好就行了!我看了是2010年1月第二次印刷,真是新啊。。。很多人说字体小我没有觉得,就是普通的宋体5号字吧,或者小5,单倍行距的那种,很多教科书不都是这种吗~~纸有点薄倒是真的,但是不至于洇字的~这个书是买来送人的,我转了几个地方连西单图书大厦都没有-。-真怕买不着了呵呵~~三大本,很厚,一翻开哗啦啦满篇都是字啊~呵呵…真的很需要勇气去读完它!我觉得不管是书内容本身还是包装质量送人绝对拿的出手,希望对你们有用。
  •     买回来就看了几十页 md
  •     最喜欢这个版本。
  •       有这么个笑话,大概是说几个朋友站在河边,打算下去游泳,却不知水温如何。甲先跳了下去,显出很舒服的样子,并招呼他的朋友们赶紧下来。乙随后跳了下去,却发现上了当,水其实是很冷的,可他本着“有福同享”的原则,也学起了甲的样子,好把剩下的朋友也骗进河里同他一起享受这冷水浴。我就像乙一样,被骗了下去,可我不打算骗别人了,我要爬上去,穿好衣服,赶紧让自己暖和暖和。我不是说冷水浴不好,因为只要方式得当,这也是很有益于健康的,不是还有一些人热衷于冬泳吗?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得不偿失。
      好像是从“人一生中必须要读的多少多少本书”中,知道这部书的吧,于是我就买了一套。收到后一看,好家伙,三大本,两千多页,吓得我赶紧收了起来,因为我当时根本没有足够的勇气去读这样的大部头。最近,突然想写点回忆的东西消遣消遣,就想起了这部书。可一读起来,就十分地后悔了,因为我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读这样的书。对于欧洲特别是法国的文学、历史、艺术等方面,我了解的太少了,要想从这部书中体验到阅读的快感,必须要明了很多背景知识。我勉强把上卷读完了,因为我读书向来不半途而废,即便是让我一句话都看不懂的海德格尔的书,我都能坚持看完,更不要说这部书了,但剩下的三分之二,我恐怕是不会再看了吧。
      我的感想其实就是一句话:在决定读某本书之前,真的要先称称自己的斤两啊!
      
  •     文字精密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使艺术感观的魅力无限扩张,敏感的神经一次又一次地把时间逼上回忆的刀架。
  •     优点:16开,开本大,字体印刷清晰专业,排版也还可以,字体适中(可能对于喜欢看大字的,会觉得小,不过我一向不喜欢字体过大,除非书本本来就很大,另当别论),纸张挺好,设计挺好!缺点:价格贵,封面不是皮革的或硬皮带软皮外封的。要收藏,还是这套好,因为印制得挺专业的。所有方面都比精装版的好很多!
  •     终于鼓足勇气读了。我也想要这样闲散又认真的絮叨我的一生。
  •     收藏来着,还不错
  •     读了上,先标记一下
  •     美得不像话
  •     每当我夜晚一个人睡不着静静发呆时,我总是在试图与普鲁斯特进行交谈。我们的思维经历如此的相似。追陌生妹子,侦探另一半,想要囚禁另一半,和外祖母的敲墙的暗号……我缺乏一个老司机带我飞。
  •       时间,如何停下?
      那么一定是在回忆中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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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厚厚的三大本,摆在书橱里面也是个大部头,不知道何时能看完!
  •     一本我不喜欢的伟大的好书。
  •       副标题:写作的三种方式:二维,三维,四维
      
      
      小说:
      一定是三个人的对话;
      一个是读者,
      一个人是作者,
      一个对象是小说中的人物;
      
      依此,
      小说可以有三个维度:
      二维写作,就是讲故事,
      作者是隐身的,不出现在故事里,
      读者和小说人物直接对话;
      例如金庸的小说,读者只能读到令狐冲,
      没有办法读到金庸;
      
      三维写作,
      就是作者出现在文中,
      我们既可以读到人物,
      同时可以读到作者,
      这个例子最明显的就是
      拜伦的《唐璜》;
      作者和唐璜一起出现;
      这是一个创新的写作;
      拜伦的写作方式和写作内容
      给当时的西方文学是一个震撼,
      那是一个“没有谁的,就没有什么的写作。。。,
      与卡夫卡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无心插柳柳成荫,一个有心栽树
      
      
      四维写作,
      就是这本书,
      原有的三个对象,
      作者,读者,小说人物,
      三个合并了,
      即是作者即是读者,也是小说人物,
      所以我们读书非常的困惑,
      本来因该是我们的所思,
      也被作者讲了出来,
      也就是你读的时候,
      就会出现一个错觉,
      你读着读着感觉,
      你身边还有一个人再读书,
      让人非常的困惑,
      
      这就是这本书给人最大的印象,
      四维写作
      
      
      第二,你读不懂这本书,
      原因是因为你的阅读量不够,
      
      你要知道读《傅雷家书》,
      因为里面的音乐,诗歌,绘画,文学的点评非常的到位,
      与这本书里面的有一个映衬;
      说白了你要懂艺术
      
      你要读过钱钟书《管锥编》的写作方式,
      把所有类似的文章和思想排列的写出来,
      你要有发散性思维和知识储备;
      
      你要读过《红楼梦》,
      你就知道作者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什么样的生活背景;
      
      你要知道一些西方的历史思想
      你就要读《蒙田随笔》,
      西方的古今的思想的比较是一个本书内容上的关键;
      
      你要有点诗人的思想,
      读点穆旦翻译的诗歌和感触,
      例如唐璜和济慈;
      还有点诗人的情怀和矫情,
      就是把文中的情景在生活中体验;
      
      你要一定是为读书而读书,
      而不是有目的的读书,
      读书应该是周作人说的,
      应该像打牌一样的感觉,
      随性而读书,
      这样你才能读的有所收获,
      “无心插柳柳成荫”
      
      读一点禅: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一切皆虚幻;
      风亦不动,树亦不动,乃汝心动也
      
      
      读数学,
      那是逻辑,
      从定义,公理到命题;
      你没有办法去跳跃,
      因为你一跳,
      逻辑的一个环就连接不上了,
      
      那么读文学一定是
      一本一本来,
      读的越多,
      历史可能就成为一种逻辑---黑格尔;
      
      这本书往大了说,
      就是包括了拜伦,傅雷,钱钟书,蒙田,等等。。。
      往小了说,
      不过是给拜伦的《唐璜》写注罢了!!!
      
      这本书说好听了;
      有这贵族气息的写作,
      不好听了,
      如果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写作是男人中的男人,
      那么普鲁斯特不过就是男人中的女人!!!
      
      
      
      
      
  •     书刚送来。还没看。内容如何,不予评价,我是奔着这书的名声买的。本人88.80元入手。给后买的兄弟姐妹们参照下。首先,说这个书是16开本,本人认为这只是大32开本。字体为5号字,前言为小5号字。宋体印刷,清晰,书皮手感好。颜色我觉得挺雅的。纸张质量中等。对于一本近700页的书,要求太厚的纸张不现实,而且纸厚了也不好拿。总体来说对这个书本本身的质量还是满意的。送来时有一本的一个角有轻微压痕,回家压压应该就好了。希望这样的说明对大家有用。
  •        并非书不好,而是自家能力太差,实在吃不消这套“洋大餐”。购买此书,居然是冲着作者的名声和书的装帧;买来后连包装都未打开便放置书柜底层的一角了,至于是否有勇气再次打开并阅读它,也真的成了一个问题。观止矣,观止矣......这在我却真的到了仅仅观望即止的地步矣。
      
  •     已经拥有译林精装本三卷本,感觉字太小太密,读了几次,都是读了开头部分,因为眼睛累,不了了之。前几天忍不住又买了这个版本,还是觉得字小,但是排版有改进,看着相对舒服些。《追忆似水年华》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佳作,虽篇幅巨大,却让人不想读得太快。我打算用一个月时间,完成第一次的速读。。。
  •     悠悠读完,十二周的陪伴,就像一个啰嗦的朋友定时的交心,虽说有时实觉不甚耐烦,但絮絮叨叨里又有几句金句直抵内心。现在这位朋友结束了与我的交谈,心里却又有些不舍了。
  •     草草看完都花了三个多月 不敢打分 所谓意识流也并非那么令人难以琢磨 普鲁斯特这心思太细了 有时候想想 我很多时候也这么过来的 所以倒是没觉得有什么阅读困难 但真的写的好长啊…
  •     它的第一部分是最棒的文字,对语言结构的把控非常细腻。
  •     可惜书太贵了
  •     应该不会再读了 目前唯一一本喜欢的意识流作品
  •     不错的好书~
  •     跟7卷版内容是一样的,我拿到的是32开的三本,老厚了
  •     很厚实啊,希望内容一如评价
  •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写什么评论给这部我心里排名数一数二的作品。大约就是矫情的公子哥儿的浮华的生活,正好戳着我的喜好吧。心里另一部数一数二的作品就是《红楼梦》了,想来两本还确实有那么一点儿相通之处的。
  •       书的内容不说了,只说说这一版的装帧。正文字体比译林2010年徐和瑾的新译版稍小,比译林2008的三卷本要稍大。行距比较合适,看着舒服。用纸稍嫌薄,有的页面看上去背面的文字的有几分透,但基本不影响阅读。看得出是用心做的一套书,封面颜色很好看。七卷本,每册的厚薄合适,拿在手上比三卷本感觉强多了,便于阅读。
  •       关于《追忆逝水年华》的最早记忆,是一句早已记不清来处的话:读了普鲁斯特这个法国男人写的东西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文学……想来,看过这话已有几年了,现在才将这书捧在手里,确实是有些对它的不恭了。
      果不负了我望,现这书尚在阅读之初,我心已为之所动。在幼年时,一首《春晓》便能够让经历未多的自己那般鲜活地感受春雨过后的清晨——空气有几多湿润、有几多凉意;落在地上的实实在在就是桃花而不是别的,而且那些淡红泛白的薄薄的花瓣上一定还溅了几点泥星儿——不会多也不会少,一定就是那么几点;尚带着睡意的推开屋门的一定是个男人——虽不晓得他的面目,但我总觉得那就是孟浩然,然后他便抬眼望去,不会是别处,一定是院中不远处的桃树,不是自夜里听闻风雨便一直好奇着“花落知多少”么,不看向那里他又该看向何处……还有呢,彩页的画书被我裁得七零八落,剪下的草木虫鱼鸟兽人随了自个儿的心意在墙上贴,现在想来那只不过是些线条粗陋、色彩夸张的纸片罢了,可那时贴在墙上的那株大树是那样真实,仿佛从树下走过它浓郁得下垂的枝叶便会抚乱我的小辫儿,以致每次去看树后的小溪和红顶的漂亮房子时,我的目光便真会像走路一般,总要猫了腰或者从树边绕过去绕过去……慢慢长大了,还是欣赏周遭的景,看完了,再回忆时却是一张张静止不动的照片,本没有发现,普鲁斯特却一下子将这不同呈现在眼前,措手不及。果真是岁月么?它就这么贪婪,将我们初识这世界时那么多的鲜活都吮吸了去,越来越,所以,后来,我们再欣赏到的美便只剩下一张皮?
  •     纸张印刷没话说,译林的书质量都不错。16开本的书,尺寸照理应为210*285,可实际为155*224,小且厚的书拿在手里感觉实在不好。字也不算大,好在排版印刷不错,忍了。书皮很次,拿到手时有些破损,忍了。综合来说,拿这本书的价格来说,实在有些不值。曼昆的新版《经济学原理》同样16开,无论哪方面可比这套书好多了。选书的同志们考虑清楚,坚决强烈鄙视所有的托。
  •     小清新买的
  •     一本需要时间,需要安静的书。字面上能读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法国上流社会,大段大段作者的内心独白,猛然间发现自己有种带入感。为斯万可惜,为斯万悲哀。想着作者的阿尔贝蒂娜,同时读者自己的阿尔贝蒂塔又是怎样的。水样的年华在指尖不经意的流走,记忆和曾经的现实也混淆了。
  •       最初知道这本书,是从村上春树的小说中,某个男主角对《追忆似水年华》中的所有人物如数家珍,于是在高中时找来看,却没有看完,实在太长。
      
      高中时正在想象力泛滥的时候,每看几行都会冥想很久,于是看得也慢。工作后就鲁莽得很,一路看下来,多数人物也大概能记得经历。普鲁斯特的意象实在惊人,对某个景物或事物的描写,如同西方的油画,同中国的水墨完全不同。然而普鲁斯特的油画是印象派的,可以参看我的读书笔记,掺杂了很多主观因素。对于人物的描写也是如此,特别是心理状态。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其对于人物某种行动或语言的深入分析,转换多种角度,考虑多种可能性,可谓穷尽,对自己也是如此,仿佛换了个角度。
      
      意识流的精华就是角度或说是叙述者的观察点,不停地在转换,让人感到思维的旋转,进而目驰神眩。时间轴上的观察点先后漂移,重新组织。空间轴上也是如此,转换角度来研究某个人。普鲁斯特的记忆力和想象力真是惊人。难以想象普通人在不喜欢某个情人之后,仍然可以清晰回想起初见她时的惊鸿一瞥。
      
      小说后半部分慢慢深入社会和政治生活,充满了反同性恋的观点,也是为时空所限。他毕竟不是超前的思想家。
  •     手头的版本是08年的TAT,哭瞎。
  •       修订说明一直放在这本书的论坛里面,论坛的文章只能点有用,无法推荐阅读,所以挪作书评。
      
      
      
      
      
      《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修订版2012年6月面世,三个月来,很多读者敦促我写一个详细的修订说明。虽然我在修订过程中做了很多记录,并且对这个耗时漫长又艰难的过程爱恨交加,确实有很多话想说,但因为写这样一个东西有很大的难度,无法兴之所至一蹴而就,所以我几乎无法战胜自己的拖延症。感谢大家的督促!感谢《追忆似水年华》给我磨折,助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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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忆似水年华》以极高的艺术价值、更以少见的阅读难度著称,篇幅长达七卷二百余万字,文体复杂绵密,语言随心意流动,汩汩滔滔,不但前无古人,也可以说是后无来者(尽管后世仿写者众多,但迄今无人能达到普鲁斯特的水准)。
      
      
      
      1982年,在《译林》杂志社召开的中青年译者座谈会上,社长李景端、法文编辑韩沪麟和与会专家学者都认为要尽快翻译这部巨作。会后不久,翻译组织工作就开始酝酿了。虽然大家都认为最好能找一位高水平的译者独立翻译,但由于这种篇幅和翻译难度,实在难以找到一位担此重任的译者,因此出版社决定以法语翻译界集体的力量,完成中文世界里第一个全译本。1989年6月,李恒基和徐继曾翻译的第一卷面世,两年间各卷陆续出版,到1991年10月,徐和瑾和周国强翻译的第七卷出版,《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终于出齐。煌煌大著,出版社精心组织,十五位一流译者,《追忆似水年华》当时引起社会轰动,连《新闻联播》都做了报道(现在很难想象《新闻联播》会播出这种有意义的新闻了)。这也是迄今为止,整个华语世界唯一翻译完成的《追忆似水年华》译本。为保证翻译质量,出版社采取了一系列严格措施,韩沪麟在“编者的话”里做了说明:
      
      
      
      “外国文学研究者都知道,普鲁斯特这部巨著,其含义之深奥,用词之奇特,往往使人难以理解,叹为观止,因此翻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为了忠实、完美地向我们读者介绍这样重要的作品,把好译文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在选择译者的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的努力。现在落实的各卷的译者,都是经过反复协商后才选定的,至于各卷的译文如何,自然有待翻译家和读者们读后评说,但我们可以欣慰地告诉读者,其中每一位译者翻译此书的态度都是十分严谨、认真的,可以说,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尽可能保持全书译文风格和体例的统一,在开译前,我们制定了“校译工作的几点要求”,印发了各卷的内容提要、人名地名译名表及各卷的注释;开译后又多次组织译者经验交流,相互传阅和评点部分译文。这些措施,对提高译文质量显然是有益的。“
      
      
      
      这个中译本,基本上是达到了韩沪麟先生的自许,得到了翻译界、媒体和读者的好评。在译林社流传的老故事里,据说某一天,有个肩上搭着毛巾、卷着裤脚、看起来要来寻仇打架的黑大汉冲进发行科,张口就问“有没有《追忆似水年华》卖?”——真正是引车卖浆者亦捧读之,凡有井水饮处,皆闻《追忆》。当然,这种现象,也是因为文革后的文化井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求知若渴的阅读风气。如今的社会热点早已和阅读无关,闲下来大多数人也就是上网下电影打游戏,再不会捧着本大书和自己较劲了。
      
      
      
      然而,《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自1989年面世以来,二十多年没有进行过修订,有很多读者和专家学者都提过意见。这个译本当然是离完美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出版社决定修订。
      
      
      
      这次修订参考专家和读者的意见,对译本作了全面的审视。修订的重点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按照规范,统一了七卷中前后不一致的人名、地名、专有名词;二是增删和调整注释;三是参考原文,对文字进行了全面而谨慎的修订,订正了1989年版的一些纰漏。
      
      
      
      一,首先来说七卷本专有名词的统一和订正。
      
      
      
      首先是人名。细心的读者已经发现,尽管主要人物的名字都统一了,但书中人物有几百号,有不少配角在不同册出现,就委委屈屈地换了名字。比如第二卷中的妓女,绰号“拉谢尔,当从天主”,在第三卷中被译成“从上帝身边来的拉谢尔”,卷六则是“大气派的拉谢尔”(这里Rachel是歌剧《犹太女人》中人物,徐和瑾译本依照歌剧译成“拉结主托“),修订版则统一订正为“从上帝身边来的拉谢尔”。
      
      
      
      再比如德?夏吕斯先生的男宠夏尔?莫雷尔(Charles Morel),小名夏利(Charlie, parfois Charley ou Charly),而第四卷后半部分译成“夏丽”,第七卷译成“夏尔莉”,译者无疑想以此点出他的面首身份,但是做过头了。
      
      
      
      再比如奥黛特,”la dame en rose”,在不同卷里被译成“粉衣女郎”、“粉衫女郎”、“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粉裙夫人”等等,不一而足,不过这个不算专用名词,也不算错误,我只是把最长的词组“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等给改了。
      
      
      
      德?夏吕斯男爵名叫Palamède,昵称Mémé,译法也没有统一,有“巴拉梅德”、“巴拉麦德”、“梅梅”、“麦麦”,统一成“巴拉麦德”和“麦麦”。
      
      
      
      其次是专有名词的统一。文中常常出现“费德尔“、“菲德尔”,不同地方还分别加了注(重复加注也是一大问题,后文再说),指的是贝尔玛女士演出的一部以古希腊神话为题材的戏剧。此处原文是Phèdre ,已有定译“淮德拉”,故全书统改。淮德拉在希腊神话中是弥诺斯的女儿,嫁于忒修斯为妻,却爱上了继子希波吕托斯。她求爱未果,恼羞成怒,就向忒修斯告状说希波吕托斯要强奸她。结果酿成人伦惨剧:希波吕托斯被忒修斯的诅咒所杀,淮德拉也自杀了。
      
      
      
      第六卷第38页(指《追忆》1989年初版中的页码,以下同)将“希波吕托斯” 译成“伊波利特”,也改过来了。
      
      
      
      和“费德尔”同样的问题,还有“福塞拉”(《圣经》中摩西的妻子,通译“西坡拉”);“耶斯罗”,摩西的岳父,通译“叶忒罗”(卷一p222)。
      
      
      
      “创世纪“和“创世记”全书出现过三次,统一为“创世记”。诸位,这里有个小常识:《圣经》里除去“列王纪“是”纪“,其他都是“记”。
      
      
      
      小镇Chartres以大教堂著名,普鲁斯特屡次提到。第一卷有夏尔特尔和夏特尔的译法,第二卷译作夏尔特。现从《世界地名录》统改为“沙特尔”。
      
      
      
      “金线锦缎之营”,现在通译为“金锦营”(卷一P390)。
      
      
      
      这橡树的树冠真像高卢时期德落伊教祭司的花冠,而又以古希腊多多内祭司的权威,……(卷一p416),“德落伊”改“德鲁伊特”,“多多内”改“多多纳”。
      
      
      
      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例子:
      
      “我得提醒读者注意,这位加蒂埃是德?维尔弗朗什夫人的兄弟,跟同名的那位珠宝商并无丝毫联系!”(卷五P34)
      
      既然有“同名珠宝商”,这个姓应该译成“卡地亚”。
      
      
      
      
      2 再来说一说注释的调整。
      
      
      
      注释有不少重复。普鲁斯特喜欢提到拉辛《淮德拉》,沙特尔大教堂、帕斯卡尔、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指环》,都重复注释了。
      
      
      
      无需注释的地方,则删去:
      
      
      
      例1:“这个拉谢尔是个谜,是真正的斯芬克斯。”
      “斯芬克斯”也被加注。我认为,既然连《哈利?波特》对斯芬克斯都不加注,《追忆似水年华》就更不该加了。(卷三P268)
      
      
      
      例2:“我真想对他说,在那顿辱没门庭的午饭上,我们谈的全是爱默生、易卜生和托尔斯泰……”:(卷三P265)
      此处译者不知何故,单给爱默生加了一个注。我就删掉了。
      
      
      
      此外,还有 “尼斯是法国地名”这种没营养的注释也删了一些。
      
      
      
      也有增加的注释。“……在此之前,曾有过形形色色的障碍,种种特殊的排斥力,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的深仇大恨与此相比也微不足道,……”(卷四P27)
      
      
      
      读到此处,读者是否感到 “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有些费解呢?这是直接从法文音译。在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朱生豪译本中,这两个家族被称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家族”。因此修改并加注:“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维罗纳城两个时代为仇的家族。男女主角因家仇不能结合,终成悲剧。”
      
      
      
      也有注释改动。
      
      
      
      例1:据《圣经》记载,但以理预言巴比伦国土刚分裂给理代人和波斯人。(卷四P13)
      
      
      
      此处“理代人”实为“玛代人”。出现这样的错误和当年译稿全系手写有一定关系。
      
      
      
      例2:帕斯卡尔的《名言录》:此处译者加注说“法国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他还发表过一些阐述宗教的作品……其中一些被人搜集发表,书名《名言录》)(卷六P119)。
      
      
      
      帕斯卡的名著《Les Pensées》,中文译名《思想录》,这个错误不应该。
      
      
      
      下面,再来谈一谈文字上的修订。
      
      
      
      施康强先生尝言,翻译如同挑重担走夜路,难免闪失。即使是被推崇备至的翻译家如傅雷,实际上也是有误译的。编辑的水平可不见得有译家那么好,但是无论什么,多两只眼睛仔细看,总是能看出些问题来。
      
      
      
      以下的例子出自卷二。
      
      
      
      例1:多亏有了那些化学技术,能大量地生产出一些躯体,他们在大自然中只是偶尔地很难得地相遇。”
      
      改成:
      
      “多亏有了那些化学技术,能大量生产出自然界中只能偶然遇到的物质。”
      
      Corps这个词一般都是指的身体,此处指的物质。
      
      
      
      例2:p398
      
      “他的天才,一小会以前对我来说,还赋予他以威望。而现在,只有在他即将把我介绍给她们的那一小帮子人眼中,他将这种威望给我一点点,这威望才有价值。”
      
      改成:
      
      “他的威望,不久以前对我来说,还由他的天才赋予。而现在,只有在他即将为我介绍的那一小帮子人中,他将这种威望泽被到我,这威望才有价值。”
      “威望”一词一直做主语,句子就顺得多。“即将把我介绍给她们的那一小帮子人”太翻译腔了,改之。“威望”也不能“给我一点点”,故改“泽被”。
      
      
      
      例3:p399
      ……这是一位昔日的年轻女演员,半化装,而我不明白……
      
      改为:
      ……这是一位昔日的年轻女演员,半反串,叫人不明白……
      
      demi-travesti根据上下文,是穿得半像男性,不是半化装。
      
      
      
      例4:“小窗上的日影已经倾斜而偏低了”改成“小窗上的日影已经西斜”,普鲁斯特只是细致,不罗嗦,一个字能表达清楚的话不分两个字来说。
      ------------
      
      
      例5:p422
      
      甚至得悉了这一点之后,我也没有顾及她。
      
      改“顾及”为“多留意”,“没有顾及她”,不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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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6: p443
      “今日绽成花朵的果肉,经过干燥或结实的过程,会变成籽粒。”
      
      果肉怎么会变成籽粒呢?不合理。一查,原来这个词是chairs,把改成了“肉体”,还觉得不大对,又参考了徐和瑾老师的译文,他此处有注:“译文中‘器官’原文为chairs,可表示‘果肉’。”
      
      显然徐老师看到旧译此处的错误,注释中特意偷偷调侃。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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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7:p444
      
      “只要看看这些少女身旁的她们的母亲或姑母,就能衡量出这些线条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多少距离。一般来说,其丑无比的家伙在内部引力下,这些线条已经到了目光无神,面庞已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再也沐浴不着阳光的时刻。”
      
      这里一整个从句的理解有误,尤其sous l'attraction d'un type généralement affreux。改为:
      
      “只要看看这些少女身旁的母亲或姑母,就能衡量出这些线条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在一种通常很可怕的内部引力的作用下,蜕变直到目光无神,面庞已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再也沐浴不着阳光的时刻。”
      
      
      
      例8:p446
      “……安德烈说道,用微微一笑环视她的女友。”
      envelopper这个词是“包裹”,以微笑包裹其女友,可以意会、难以翻译,硬译成“环视”就有语病了。宁可损失意象,改成“对女友微微一笑”。
      
      
      
      例9:“人们对着大海凝望不止的,正是这种永不间断的重新创造。”conptempler是“凝视并深思”的意思,“凝望不止”是不好的翻译。改为“人们对着大海凝望并沉思的,正是……”
      
      
      
      例10:“在这样的朋友为我造成的生活里,我显出娇滴滴地避开了孤独……”不知道译者有没有读通自己翻译的句子……
      改成“我仿佛娇气地避开了孤独”
      
      
      
      例11:“个性沉浸在比本人更普遍的事物之中。”
      上下文很长我就不抄录了,总之无论从上下文还是从本身的通顺来考虑,改“沉浸在”为“浸淫于”。
      
      
      
      例12:P498有一个错译,是看错从句造成的。在这里我没有指责译者的意思,如果叫我自己来翻译,我认为一定不会比她更好。翻译如“挑重担走漫长夜路”,何况普鲁斯特是长句漫漫,容易闪失。
      
      “人们常常会发现一个以慈善闻名的人原来是一个虚荣的吝啬鬼,他大放厥词,会叫我们把一个老老实实、充满先入为主观念的女孩想象成梅萨琳娜(指淫荡女子)式人物。“
      
      改成
      “人们常常会发现一个以慈善闻名的人原来是一个虚荣的吝啬鬼,一个老老实实、观念正统的女孩竟是梅萨琳娜式人物。”
      
      
      
      例13:p499
      
      政治家或演员对公众也怀着这种集体性的爱,他们得到公众的厚爱之后,如果被丢在一边,是无法自慰的。
      
      “自慰”这个词啊如今不能这样用了……改成“是无法感到欣慰的”。
      
      
      
      
      为使句子顺畅,有些时候会调换语序,但大部分时候只是改正些标点符号,或者去掉多余的“的”(这在普鲁斯特的汉译里面很常见)。
      
      
      
      例1: “顾客十分幼稚,就感到目瞪口呆,因为他认为小白脸犯有许多凶杀案,而且对此十分得意,他对小白脸有这种武断的看法,就会对谈话中发现的矛盾和谎言感到惊愕。”(卷七P132)
      
      
      
      这个句子因为分隔太多,导致文气不畅。
      
      
      
      改为:“幼稚的顾客感到目瞪口呆,因为他认为小白脸犯有许多凶杀案还自鸣得意,他对小白脸有这种武断的看法,就会对谈话中发现的矛盾和谎言感到惊愕。”
      
      
      
      例2 :确实,寻觅男性的同性恋者往往满足于与他们一样女子气十足的同性。
      这个句子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读起来拗口,因为“于”之后又是一个“与”,就把“与”改成了“和”。译者千头万绪,往往没有顾及到句子的可读性,编辑理当琢玉。(卷四P29)
      
      
      
      
      成语问题。
      
      
      
      我认为这个成语使用最好不要过当(当然许渊冲老师本人持不同意见——他是极力主张以四字成语与外语“竞争”的)。像“辗转反侧”、“瞠目结舌”一类有普适性的成语,尽可使用,只要使用得当,甚至可以算是他所说的“中文在竞争中得胜”。可是典故很多、本身会造成意象转移而困扰读者、造成中西古今穿越效果的,一个都不要用,免得以辞害意、损其简洁之美。
      
      
      
      
      例1: 可是要躯干怜悯我们,这就如同对牛弹琴,徒费口舌。(卷三)
      “如同对牛弹琴”删掉。
      
      
      例2: ……这些理由也就如泥牛过海,不再存在了。(卷三)
      “泥牛过海” 也删了。
      
      
      
      例3:所有的人都会气冲斗牛。(卷六)
      改成 所有的人都会气冲冲的
      
      
      
      其次还有译者的个人风格问题。十五位译者,在译文里打下他们各自的个性烙印:有的译者喜欢使用成语;有的译者使用儿化音很突出;有的译者还参考了曹雪芹写《红楼梦》那种古白话文的语言……编辑能做的,就是尽量把他们风格里“最自我”、“最不普鲁斯特”的地方给去掉,在普鲁斯特风格的大前提之下,尽量地、尽量地抹平他们文风的颠簸。
      
      
      
      例1“先不先,首要的原因是莫雷尔在那儿。(卷五P43)
      “先不先”这词很是突兀。《红楼梦》里面刘姥姥的媳妇说了“先不先,他们那些门上的人也未必肯去通信。没的去打嘴现世”这样的句子,有些地区如福建莆田,也保留了作为方言,但是这个词离如今的普通读者就很远。
      
      
      
      例2 :即使是对这些金光耀眼的少女,我们也能把她们的性格丁是丁卯是卯地说个明白,……(卷五P59)
      此处“丁是丁卯是卯”也未免太具译者个人特色了。
      
      
      
      例3 :这种心跳总是跟无穷无尽的等待,跟这位小姐对我们爽约做“黄牛”联系在一起的。(卷五60)
      此处的“做‘黄牛’”更不知是何处方言。黄牛现在一般是指票贩子。把“做‘黄牛’”改成直译“让我们变傻”,就通顺了。
      
      
      
      
      在有电脑校对软件之前,一切都是手工完成的,我可以想象韩沪麟先生和校对工作人员的艰辛。付印前,在照排使用黑马软件做最后的查对,还有一位资深的工作人员对我说,二十年前这个就是她改稿子的,问题很多。时间真快。
      
      
      
      书出来以后,我其实心情不太好,封面我也不满意,第一卷有几十页版式不一样(比其他页少一行字,但是看起来版式大大不同……)。此外还有很多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也收到了很多批评,读者爱之深,责之切,大部分我们也无话可说。但是有些还是要反驳一下的。
      
      
      
      在收到的激烈批评中,有一种质疑的声音是“谁修订的?你们怎么没有找专家学者修订?”
      
      
      
      ——对专家学者的信赖甚至迷恋,是一种社会常见的心态,但学者有学者的专长,他们授课、写文章、研究理论;有很多知名学者涉足出版业,但他们一般是担任主编,组织选题和组稿,具体的文字校雠总是出版社来做的。校雠并不是学者的专长。在编辑书稿这个领域里,我们编辑才是专家。专业的事情,当然交给专家来做,这才是真正专业的、值得信赖的做法。这种质疑看似理直气壮,其实是一种不懂装懂。
      
      
      
      有很多网友给我意见和建议,常常令人感动。最要感谢的是豆友(尤其感谢 μ ,鹿鸣之什,erophobia,真的很感谢!其他就不一一说了。)。此外,专家学者们也给了我很多意见和建议,有人是直接告诉我的,有人写在了他们的书里。尤其感谢复旦大学的徐和瑾教授、南京大学的许钧教授和首师大的黄希耘教授。
      
      
      
      还有读者问道:“为什么还用‘追忆似水年华’这个书名,没有换?”这个……因为译林社从来没有打算换书名啊。对我们来说,这个书名已经是一项传统,名正言顺,源远流长,自然应该保留的。
      
      
      
      究竟哪个名字更好呢?是“追忆似水年华”还是“寻找失去的时间”?大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一直争论到现在,这真是个生命力很强的问题了。据说当年译者开会分成两派吵得就要打起来,许渊冲拍案而起,威胁说,要是不叫“追忆似水年华”,他就不翻了!……最后,译林版本定名为“追忆似水年华”。而这个名字影响之深远也不必我多说,它已经成为中文里一个浪漫、优美的固定短语,我不知道“舌尖上的中国”这个词从长远来看是否会取得同等的地位。虽然反对者认为这个名字过于“中文”,不够贴切,但其实不然,这个名字真的是很到位的。这部书细微处极曲折,宏大处极沧然,文字如流水随心意收放。从总体看,从童年到老年,汩汩滔滔如长河逝水,尤其是第七卷,我很少看到书写出这样的收梢,像时间的瀑布倾泻在头顶……真是恰如这书名。
      
      
      
      不过,如果问我本人的意见,我倒是更喜欢“寻找失去的时间”的,我喜欢它的毫无文饰。
      
      
      
      
      最后,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批评,我们会继续修订,努力接近完美。所谓完美啊,那就像坐标轴,我们做的事情就像抛物线,通过努力,可以无限贴近再贴近,尽管那是达不到的-)
      
      
  •     若干年前就立志要读的书。一年半的时间,点灯熬油读完了。感觉和作者一样,激情和力气都随时间而去了。 每一段都是诗歌,都是细腻到没有情节的追忆。美到极致。
  •     很久以前,但我还是个高中生,读追忆似水年华时候,总觉得,艺术家都是2b。但是到了这个年纪,慢慢觉得,普鲁斯特没有错。生活本身就是游离的碎片。能回忆起来的多年前的往事,永远只是那些碎片。
  •     意识流名著中不可不读的一部书,只是对于不太了解命名规律和记忆力不太好的读者而言,书中各种各样的人物和人物关系确实让人找不到头绪。但即使如此,本书的手法在意识流中确属上乘,自然而平实,这样看来,确是容易让读者接受的。
  •     终于,在十七岁,读完
  •     书很好,就是有点褶皱,不错吧
  •     还没看里面内容,封面第一印象就差,到处是胶,显得很脏!
  •     款曲心思,细细摹写
  •     我一直在摘抄《追忆似水年华》,文笔真的太好太好了。关于这书感触很多,时间的哲学、人的认知与现实、各种人情世故,等等。短评无法言尽。《追忆似水年华》记录的与其说是一个人的人生经历,莫若说是一个人眼中、心中的整个世界。而这世界还延伸出去,裹住了一些与主角邂逅过的人的心灵。芸芸众生匆匆而过,人生万象如走马灯上绘影一般徐徐展现。全文的主线并不复杂,普鲁斯特却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出一幕又一幕色彩各异、彼此相连的场景。 长话短说,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万和圣卢,印象最深的是斯万向盖尔芒特夫人告知自己即将死去,而盖尔芒特夫妇为参加一场晚宴,随意敷衍,匆匆离去的情景。
  •     整整6个月才读完。多少次被繁琐的描写折磨地难以卒读,但掩卷回味,却叹服于这皇皇巨著浑然一体的蓬勃力量。似水年华,青草应该生长,少年们必须死去。
  •     长夜当哭•小罗 【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希望自己没有被生出来。后来有一天遇到了非常喜欢的人,就不再那么想了。所以我也想有个孩子,希望他遇到很喜欢的人。他可能也会经历很多不想要的事,但是有那么一刻,觉得一切都可以被原谅,只要有那么一刻,就是值得的】
  •     讲真打发时间真不错。
  •     字体稍小但清楚.,书很厚,正版书,值得一买.
  •     排版很好,印刷很清晰,纸质也不错,2259页,页页都很干净,令人心情很愉快!我比较了一下,这套3册本在各个方面都优于2册本(2册本卖48元,原价68元),虽然贵一倍,但有使用价值和收藏价值!字不算大,但比上海译文出版社的书上字要大,而且印刷很清晰,因此阅读起来远远优于2册本.这是我在卓越网上买进的最佳最开心的一套书,确实质量很好,值得花这么多钱!这次采用硬纸盒包装,也很好,谢谢!
  •     讀到吐。。。。
  •       实际上我是没有看过的,记得买的时候应该是18岁。那次是和一个女朋友逛王府井,她非要买书,我陪她去,我就发现了这本书。开始唯一被吸引的,就是这本书的名字《追忆似水年华》,感觉很怀旧。这两本书(上、下)和字典一样,我当时买的时候,就想,我是不会看的。到今天我也没有看。因为我不爱读小说,觉得不够务实。我希望,把它们俩存着,留久了,也许到我50岁的时候,我再去看。我喜欢旧东西。
  •     很好,很喜欢。很多字,可以慢慢品味了。
  •        读《追忆逝水年华》,作者法国作家普鲁斯特,一个传奇的男人。我感觉这部小说之所以成名,最大的原因不是它的内容写的多么好,只能说是比较好,主要是因为其开创性的创作方法__意识流,所以其是意识流小说的奠基性作品之一。采用意识流创作的小说,不注重描述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而是大量的描写深刻的心理。《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巨著,有九大卷,尽显法国贵族社会腐朽,无味,没落的生活以及人们微妙的心理。
       这部小说可以去读,假如你有足够的耐心,假如你对伟大的作品有足够的兴趣,不过你读的时候,要知道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时间
      。
       每当看到追忆逝水年华的时候,我便很怀念我的年华,于是开始连续的自由联想了。
      
      
       青铜鼎私人书房管理推荐
  •     很多小说中都提到了这本书,所以买来看了看。全书共两千多页,而且字体较小,内容非常多。读完这本书用了整整四个月。正像书中介绍所说,整本书没有故事情节,人物极其多。从作者的童年写到了中年,有一定的哲理。但读完一遍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收获,有时间还得再读。
  •       最开始看似水年华的时候,是初中的时候。因为它的书名,觉得很有诗意,便买了一本看。那个时候,看这本书和看《红楼梦》一样的,很多次都从开头看,没有一次能够坚持完整的看完,是在是看不下去,不知道书里面说了些什么,也不懂为何如此诗意的书名,却是晦涩难懂的内容。后来的初中,高中,有时候在家总是拿出来翻翻,争取每次都比以前看的多。而今,基本是上完了很多遍了。从初中到而今,似水年华中,品味着另一番似水年华。
  •     相对于三本加一起2200页的书这价格值了,唯一的缺点是不够精致,一本书上粘有固定书的胶水,瑕不掩瑜吧。所以收藏的话还是买七本的那个吧
  •     读到后面,忘了前面
  •       用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看完了这部书。意识流的书是第一次看,但感觉还可以,没有那么神秘,顺着作者的思路走就是了,而且感觉有时是很符合人的正常思维的。当初看是冲着回忆的话题去的,对一个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这个还是有点吸引力的。不过看到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历史的感觉,全是人,人的生活。本人文笔不行,所以看到普氏那细腻的笔触(虽然是翻译,但那种感觉还是震撼的)就被吸引了,当然也很苦恼,一个晚上看书只会越来越精神的我竟然看着看着忍不住哈欠连天,可又放不下,特别是看到《女囚》时,真的不想看了,但还是坚持了,因为被“重现的时光”这几个字给吸引着。
      普氏的才华是令人倾倒的,整部书中大量的绘画、音乐、雕塑的描述令吾辈望尘莫及。在几乎每一个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后面都能给出大段的分析、探索,这个不是常人能做到的。看看他在德•盖尔芒特夫人说出“您瞧见了,这是头猪!”这句话之后的分析,“是因为她已经从与人为善的盖尔芒特家族这个阶层滑落到女伶社会,还因为她把这看作她认为还充满生命力的十八世纪的风度,最后还因为她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不过这句话是在她对希尔贝特的憎恨驱使下说出来的,出于鞭笞她的需要,打不到她本人,打在她的模拟像上。同时,公爵夫人还想藉此解释她在社交界、在家族中对希尔贝特,或不如说反对希尔贝特的行为,甚至她对利益和对罗贝尔继承的态度。”
      就像斯万对奥黛特的爱情,他爱的是奥黛特这个人还是奥黛特面孔里那个波提切利画笔下塞福拉的痕迹?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笔下的段誉,他一生寻找的怕也是那个无量山里的玉像吧。书里有一段话让我落泪了,唯一的一次,是他描述一战中的事,“曾经有过几个远离火线工作的卑鄙军人,就象我在絮比安那儿看到的那个穿无尾常礼服的蛮横青年,他们唯一关心的事是能否在十点半得到莱翁,‘因为他在市里吃午饭’,如果有过这样的人,那么他们已被圣安德烈不可胜数的全体法国人赎救,已被我认为能同那些拉里维埃媲美的所有崇高的士兵赎救。”带着怜悯,带着理解,这可能就是社会,就是历史,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怎么样。
      爱情是什么?我最欣赏的从一而终,所以才会激赏《射雕英雄传》中黄药师与妻子冯蘅的故事——或许也只是故事。但普氏的观点让我对此有了动摇,马塞尔先后爱上希尔贝特、盖尔芒特公爵夫人、阿尔贝蒂娜,如果按照我一直以来的观念,我会说这个人是花花公子,但他的描写又似乎让人觉得无可厚非,事实就是这样。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还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或许真正的生活就是这样。
      
      
  •     我是今天拿到的,拆开塑料纸一看第一卷竟然里面有褶皱,无奈之下我只好自己剪裁一下。最早的是七卷本的,字体很适合我们学生看。但是这三卷本的字体的确很小,叫人不敢恭维。如果要看的话马马虎虎可以,但是要收藏的话就到孔网上买以前的七卷本吧。
  •     好细腻
  •     开头部分李桓基的译笔最对胃口。
  •       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曾经说,一个历史学家也只有在治本国史时他才可能是得心应手的。同样道理,虽然真正的文学没有国界,但是想要真正全面地解读一个外国作家还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在文化、历史、社会背景等细节上的差异,将会最终导致一种无从沟通的隔膜(哲学、历史方面翻译家何兆武老先生就曾经悲哀地指出过这一点)。因此,也只有从宏观意义上、从文本的美的单纯层次上去经验地把握,或者说只能根据我们自己的理解和领悟来确定作品的内涵及意义。
      尤其,我们不需要成为一个专门的批评家,“为学术而学术”、“为批评而批评”,这是当今文学批评的通病。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它其中的全部意义,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它总是在伤害着艺术的本质——“美”的。也不能说它和我们平常的文本阅读没有任何关系,但也不会太密切,因为文学作为一门艺术本就不是一个需要和能“说”的东西,而是一个“做”和用心感受的对象。
      这里具体说到普鲁斯特,我们完全可能因为他所创造出来的美而愉悦而激动,但是我们却不一定需要或者有能力指出他的“美”究竟是怎么创造、表现以及又是怎么作用于我们自己的心灵的。还有,一般来说,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品位普遍不高,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尤其当今是一个浮躁的时代,所以对于普鲁斯特的大篇幅艺术往往不会产生太强的共鸣感。
      普鲁斯特是西方、法国的文化产物,一方面他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那种理性的分析与把握精神是我们中国人的审美习惯所难以适应的,虽然他的理性也是那么的精致,内涵还是那样的深广——因为我们中国人的理性即在于心的悟,“道可道,非常道”,这也是我们的哲学精神所相一贯的。而且普鲁斯特的行文中涉及到的东西很多也很杂,尤其它要牵涉出很多的诸如绘画、音乐等方面的知识和审美直觉,如果一个人的兴趣不是足够深广,那么他就难有好耐性把其作品中的“美”给比较充分地发掘出来。
      当然最主要的,其实普鲁斯特和我们中国人的古典的审美趣味是具有一定的相通性的,因为它们都是精致的、典雅的,由美学通达玄学的,而且在抒情达意上往往都非常得有力度,所以尝试着去阅读他总不是一件坏事,开卷总是有益的嘛。
      我就把普鲁斯特和托尔斯泰分别比喻为小提琴与钢琴之音,其中的内涵和韵味还需要我们每一个读者细细体会。
  •     有电子版,俺免费得到的!
  •     断断续续的居然用了三年才读完。中途出现无数次读不下去想要放弃的念头,真的是尽力了。
  •       读完这本书的确花了很大的功夫,慢慢的啃,啃半天也不像是其他的书一般,让你感觉到进展。但细腻如丝的文字也会隐隐的一直牵引着你,也就这样慢慢的看下去,一路下来,很美好。
      看书慢慢成为一种心情一种习惯,在那一段时间里,甚至会有普氏附体的感觉,想落笔的时候,会细细的思考周围的一切在我的感情中引发了怎样了变化,一丝一毫,分析入里,这种写法,极为奢侈,年华也就极为珍贵。
      我想我现在读了它还不够,难得的如同宝藏一般,将它储存起来,继续慢慢的重复的读,这样的书,的确永不会厌倦。
  •     虽然没看完还是决定来标记了因为这本书并不属于一口气读完系列……很有美感的文字,适合阳光充足的下午,停电断网,绝对的心静的时候品读其伟大,会有一种[乱了流年]的感觉(真不是矫情……)
  •     老子不读了
  •     内容多,字太小,看着很辛苦。
  •       我读了第一本用了半年,第二本只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
      并且在这里对自己因为虚荣心(觉得这种名著对于爱书的人来说不应该错过的虚荣心)而买这本书的行为感到后悔,以后尽量买名著也还是买些通俗点的吧。
      
      想问问那些坚持看完的,看了多久?
  •       大概就是这么种性质的书,别人用一生的时光去写就,而你得闲了来读,各自不同的年纪翻开来看,见到的尽是不同故事。《追忆似水年华》,漂亮得看一眼就能记惦一生的书名,真拿在手上,却是两百多万字、整七卷本(法文版原书为三十卷)的大部头,望而生畏的大概为数不少,真去一字字读完的就更不多了:书这玩意儿,一旦厚起来便产生某种权威感,且给人“似乎无比艰深”的第一印象。加之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开篇的“贡布雷”这节中(至关重要的开头部分),光是失个眠、上下楼梯就洋洋洒洒几十页,还都是密密麻麻、动辄横跨半页的长段落,难免让初读者心生怯意。
      
      真读进去也不至于就觉得“不错”了,毕竟人的记忆多少散漫,抵不住三千页的琐碎纷至沓来。译林版的《追忆》,八九年六月出第一卷时,家里便赶紧买来,连我也赶紧读了,却不知所谓,只觉高深。当年《追忆》的出版可算大事件,上了新闻联播,书刚运进新华书店即被哄抢一空。意识流文学的翻译引进,国内出版界一直未曾间断,不过诸如罗伯-格里耶的《橡皮》(上海译文,1981)或者克洛德•西蒙的《弗兰德公路》(漓江,1987)等等,尽管不坏,却也并非这一类型中的一流杰作,且翻译大多不甚理想,多年来也没积累起多少人气(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自然不算)。《追忆》全译本打响声势后,意识流在国内突然呈现出爆发式的流行,连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译文,1996)、伍尔夫的《海浪》(外国文学,1993)这种公认晦涩的作品也全数引了进来。流行至今不衰,《追忆》自然功不可没。
      
      八九版《追忆》译本并非完美无缺(本来如此,译本哪来的完美,“信达雅”三者能居其二,已属不易),毕竟卷帙浩繁,译者数量也多(七卷共十五位译者合译),尽管当年校译工作已属严谨,不止分派了统一译名表和各卷注释,译者与译者之间,也多次组织了传阅和评点会议,但仍遗留了大量问题。全书数百名人物,主角马塞尔、阿尔贝蒂娜、圣卢等人的译名自然全无问题,可各卷中穿插出现的配角们就命途多舛了。比如德夏吕斯男爵Palamède,在八九版中就有“巴拉梅德”和“巴拉麦德”这两种译法,甚至昵称都有两个;男爵的同性恋伴侣夏尔•莫雷尔,昵称“夏利”,第四卷中却被不同译者译为“夏丽”,到第七卷又变成“夏尔莉”。
      
      花名绰号方面,比如奥黛特被称为la dame en rose即“粉红女郎”,在书中出现了“粉衣女郎”、“粉衫女郎”、“穿玫瑰色裙子的女子”、“粉裙夫人”等不同译法,实际上原文却只一种。注释典故上的误谬,如帕斯卡尔的《思想录》错为《名言录》,圣经《创世记》被误为《创世纪》,莎翁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凯普莱特和蒙太古家族”(朱生豪译本)音译为“凯普来和蒙太玖家族”等等,都是不该有的失误。至于文中出现“丁是丁卯是卯”、“黄牛”、“先不先”、“泥牛入海”等过于中式的俗语和成语,多少有译者个人风格烙印在内,到底太“非普鲁斯特”了一些,译者之间“各自为政”的残迹难以抹除,令人遗憾。
      
      2012年6月的译林新版,也不至于能完全抹平这些遗憾:众编辑参照二十多年来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提出的种种修改意见,作了一次性修订,并将版式调整得更适合阅读。至少人名、地名、书名、昵称、绰号方面已无甚问题,大部分“非普鲁斯特”的文法也得以订正,语序及用词细节同样经过大规模调整,使全文文脉通顺,读来更为流畅。然而,出于改版疏忽,第一卷正文前86页字号稍大,每页文字相对其它减少一行(其它为26行每页),翻阅时稍感别扭。译文方面,毕竟并非重译,尽管已费力统合全书风格,细处(单论中文)可谓无懈可击,但全七卷读完,仍有“稍不尽意”的失落感。如书中修订拉辛悲剧Phèdre,希波吕托斯和剧名定译“淮德拉”(八九版中以剧名《费德尔》译法出现多次)倒是准了,注释中却又添新错。各译者在理解文意上出现的错误,在新版中也未作修改,如原文中le Point du jour这一实际位于法国瑟堡-奥克特维尔的地点,徐和瑾译为“破晓车站”,而袁树仁则译作“日角”,均不注释,难免令读者感到困惑。
      
      市面上能找到的《追忆》译本,徐和瑾先生的单译本同样由译林出版,目前才出到第三卷;周克希译本有一、二、五卷,但出版方却前后换了几家,有碍收藏;台版联经(1990)同样由多人合译,且新版(2010)已更换为译林八九版译文,显然不太值得入手。听说陕西师大的桂裕芳版本(2008)也好,却只单独出了第二卷,且封面上希尔贝特的样子,着实不太讨喜。译林新版虽非最好,但确实是整个华语世界唯一的全译本,装帧也足够漂亮,再印时若能修正第一卷的排版错误,便值得购入珍藏。
      
      实话实说,其它语言版本的《追忆》,翻译出版道路大部分都不算顺遂。目前最受公认的英文版《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照样是合译。企鹅出的新译本《In Search of Lost Time》虽然号称“更忠于原文”,却常被诟病“失了风韵”。总之译本这种事,太较真反而什么都没办法读了。目前的各种《追忆》(除原文外),足不足待追忆我不知道,“足待整修”总是没错的——于是只管取来读了便是:需知年华似水,巨著种种,人生不同阶段去读,自有其不同韵味在。
      
      (刊于《南方都市报》 GB21书评版)
  •     我是平邮的,运回时书的封皮有些褶皱,像是在仓库时间长了,希望卓越可以妥善保护各种书籍,本来想退的,后来看不影响阅读,嫌麻烦就算了,不过近百元的书,应该有更好的保护。
  •     作者观察力可谓惊人,描写细致入微,洞悉力很强。可是对那个年代的价值观和上流世界的观念不是很认同。
  •     书还行,第一本封面有些损坏
  •     看不进 只看了上 贡布雷是正经看的 后面的在马原课上人都看的蒙逼了 最后开始翻书模式 一个劲儿地翻 却看不懂字儿。
  •     不是很喜欢
  •     如果能和你在一起,我就把这本书一字不漏的再看一遍,希望看完都没有分手。
  •       终于坚持看到最后一页,这是最近一年花时间最多的一本书。
      书的开始并非是让人手不释卷的惊喜,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也没有什么引起我太多共鸣的地方。全书至少读到三分之一才有让我完整读下去的渴望。
      在这个年纪读这本书,其实感慨很多,童年的回忆,我们至亲至敬的人的生老病死,爱情,还有人性。我想等到自己迟暮之年再读此书,应该可能会有热泪盈眶的时候吧。
  •     高中的时候应该还是中二癌没走出来,又受到岩井俊二某书的感召有点装逼的买了这套书(还有英文版 自然没有看完,甚至只是翻了一点点我喜欢的部分。 英文版我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再拿出来读了,不过也说不定呢: 看了之后还是很喜欢雨果的,就是豆瓣上有个红人让我对这两个字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感受。
  •       其实我并不十分喜欢译林版,虽然是足够忠实,但不够灵动,有些地方略显刻板,像老橡树一样和静安详。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更倾向于企鹅版,后者像水,更加个人化,无孔不入。而最终你选择什么,并不仅在于品味和现实,更多的是——在二者不能共同达到的情况下,你选择长久还是欢愉。
      
      我看的是译林版。很不错,除了字号太小排版太密之外。况且也没找到全本企鹅版。这些笔记本来是用钢笔写在纸上,只是愈到后来,愈加觉得力不从心,打算花一段时间全搬到这里,让自己也喘口气儿。
      
      
      09年我决定重新读这本书,这个决定并不容易,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说,上一次阅读的经历伤了我的自尊,像打了把小伞行走在狂风暴雨中,席卷而来的无力感让我觉得十分窝囊。三年之后我再次从书柜里把它挖出来,也许是因为我不愿意屈从和放弃,无法忍受它对我的漠视,以及我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一些说法——我一直这么认为,它,普鲁斯特或者《追》,对于那些曾中止过、不耐过、放弃过的人,它不会讥笑和傲慢,只是漠视。仿佛一位经历众多的老人,除了幼童纯正的眼睛,这世上已经少有什么能再打动他。当然,这其中也有好胜心作怪。好胜心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但当你面对的是普鲁斯特的时候,这种心理似乎并非有益,却似乎也没有戒除的必要。因为我尚且不认为我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它,毕竟,不同于《尤利西斯》那样有扑面而来的十分明显的凌驾气势,保持一个安全距离相当紧要。
      
      第一次读这本书还是在高一的时候,中止的地方恰是在第100页,这100页耗费了我两个多月时间,这也是让我觉得十分受挫的原因之一。在很多人看来,普鲁斯特的絮絮叨叨很枯燥无聊,但我不这样认为,好吧,至少多数时间不。它让你在阅读的时候觉得,像是在和这位可怜的作者交谈,不见得有契合的观点和风格,会有争吵,但我们有类同的交流方式:当你面对一个与你在过去、未来都绝不会有而只在此刻有瓜葛的人时,交谈就能完全戒除对过去的游移和对未来的恐慌而在由彻底的陌生造就的安全感中发生。这时候,我们这样的人,思维繁乱,跳跃性很强,倾向于用汹涌如潮水的联想、比拟和沉默的语气述说,但对情绪和情感过敏,宁愿用大量的联想和描写来掩盖自己,逃避内心剖白。
      
      它是意识流的, so what ? 大家都是随性的人,有契合,就能互相抚慰。
      
      
      
  •     难忘的阅读时光(◔◡◔)前四卷读了快一个月,后三卷一天读完(◔◡◔)这么能碎碎念的作家,这辈子可能遇不到第二个了。普鲁斯特,不愧是基佬中的大文豪(◔◡◔)
  •     我买这本书比较早,很早就关注,关注了很长时间都停留在100块上,就狠狠心收了.毕竟是我一眼就相中的版本啊...后来降到75,悔透了,就呼吁大家快抢,有些人还是犹豫,结果又涨了回来...后来买了上海三联出的三卷本<资本论>,感觉这本书也就是这个价位了,不算便宜,但也不算贵...后来又买了中华书局出的三卷本<李太白全集>,就感觉当初买的这本书还挺实惠的...平心而论,且以我多年来海购正版书的经验来讲,还是那句老话:一分价钱一分货.仅仅是为了贪便宜而买的后果一定是后悔.PS,这是我第三次发表评论.
  •     意识流的小说有点吃不消。
  •     耗了整个春夏读一本书,这样奢侈的时光该多一些再多一些。
  •        做爱和爱是不一回事的。或者也是一回事、对吧。
       我觉得作者就是回忆加意淫。
       昨天看到石头的嘴从来没有停下过。益鑫还是和上次去人大一样洒脱,蜗牛做市场营销,銘毅昨天匆匆忙忙,阿远还是像个白痴一样,叶钰博一直在说,高位,然后很犯贱的要让老师请,结果开溜。然后去吃饭的时候突然说有个音乐演奏会,就后悔的不得了,但已经不法开溜。整顿饭吃下来看来还是我比较沉默内敛,拥有成熟男性所具备的条件。一句话都不说。我也把自己吓了一跳,一句话都不说?我在干嘛,我又没打炮。
       整本书翻译很差,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地把它看完了。翻译法语学的那么差?比我学习日语还不好。
       作者长得很帅,是个喜欢男人的种马。但是是不是像我一天洗一次头洗一次澡就不得而知的了,听说法国人都不爱洗澡,都喷香水。
       这就是我的普鲁斯特行动。很不华丽的行动。
  •       喜欢旅游的人,没有去过西藏,
      同理,喜欢读书的人,却没有读过这本书;
      如果说西藏是旅游人的圣地,
      这本书因该就是读书人心中的那个耶路撒冷;
      去过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
      什么是朝圣,
      那就是精神的重生!
      
      曾经读过朱自清的时间如流水的那篇文章,
      一直困惑于时间流淌,我们该如何去圈住时间,
      读了这本书,
      才知道时间可以立体化,
      记忆的功能就是留住时间,
      现在和过去连接,
      同时的享受现在,
      活着就是天堂,
      天堂是和昨天的回忆共存才能留住现在,
      你才不会感受到时间太快,而是你能主动把握住的时间;
      
      文字的奢华,
      把概念具体化,
      把形象艺术化,
      把情景感官化,
      体会到了那些习惯的东西,
      却变成新的体会,
      我理解了什么是活着,
      余华是不理解的,
      因为人生如果都是苦难的,
      那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活着?
      那个中文序的人是不懂的,
      艺术一定是为艺术而艺术的,
      这就是艺术不是目的而是灵魂的东西,
      
      哲学是面向思的事情,
      那么这本书告诉我们,
      人是可以诗意的活着
  •     我看过最浪漫的书 就是在时光里追溯过往
  •     此书有毒 白天看的要睡着 晚上看的睡不着
  •     多有耐心才看得完这个,连我们文学系的老师都看不下去。佩服那些口口声声说看到吐,或者睡着的依然打了四五星的人。
  •       终于陪同普鲁斯特走完了他的“追忆”之旅,历时整整2年。
      
      在众多地域的各个历史时期中,最让我着迷的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欧洲:动乱前最后的恬适;贵族阶级尚可维护的骄傲;资产阶级对风雅的尊崇;尚未真正简化的衣装;如哲人般思辨的小说家和艺术家们……
      
      如果单纯从一个历史时期的众生像的角度来看待这部鸿篇,也不得不说它是一部杰作。
      虽说被奉为意识流巨匠,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显示出的是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精雕细刻——用最日常的话语、行为逐步完成人物的全相。但同时普鲁斯特笔下的人像又带着印象派的意味——人物随着作者的心智变化而变幻,在变幻中,某个人物原本被认为至关重要的某种特征会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消失,但又丝毫不损伤人物整体的完整性,而那模糊了的特征随后又会以新的姿态重现,并且,恰是这种反复解体、重建的过程恰恰最为符合普鲁斯特眼中的生活的真实性,因为“永存的谬误恰恰就是‘生活’”。
      
      如果说每本书都由可影像化成分和不可影像化成分组成,那么即便《追忆》的可影响化部分是巨大的成功,但是远不如后者来得意义重大。
      可以想见,若将本书中那些精彩的美学评论加以提炼,完全可以作为一本见解深刻独到而又通俗易懂的美学教科书。
      但本书中最触动我情绪的部分,还是在阿尔贝蒂娜死后“我”的追忆历程,而我的所谓触动与该部分所记述的内容无关,我的对象是这种叙述本身。
      
      这部分的叙述比其他部分表现出更大的发散性,显得纷乱而又重复,不好阅读,但是也完美地呈现出了使这本书诞生的“追忆”方式,即普鲁斯特的思维方式——任所有被无意触及的思绪、思考蔓延。
      他滋长这种蔓延,原因是,回忆是他所寻求的,而顿悟是他所渴求的。与同时代的小说家卡夫卡不同,普鲁斯特虽然亦有过人的禀赋,但是他的禀赋更多地表现在审美的敏感而精准,而非“天才”的创造力。他完成了一部旷世杰作,但同其他给人神作之感的巨著相比,透过他的作品看到的与其说是灵感,不如说是对精神成果的近乎祈祷般的孜孜以求:
      他自幼确立志向,而后穷期一生寻求作品的切入点,而他天生的敏感和对艺术的精通又让他太易识破俗物的伪装,形式平庸内容平常的作品于他已成为不可能。于是他用印象派画家的眼光过滤世界,以哲人的方式思考存在,以雕塑家般的精细塑造人物,又凭建筑师般的谨慎构架结构……从而得以像读者呈现了一个比生活本身更显真实、比思想本身更深远的19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的法国生活图景。
      
      但是比起想要为作家的造诣和毅力唱一首赞歌的心情,萦绕我的情绪更多的是对于那个年代已逝的忧伤。
      追忆阿尔贝蒂娜的思路,尽管不断以新的切入点重新开始,每每终结于同一结论的得出——“我”不在场的阿尔贝蒂娜的时间无法为“我”所溯及。正如那个遥远的迷人的年代已无法为今人溯及,哪怕是《追》这样详尽的鸿篇巨著,其本质也同洗衣女工口中的阿尔贝蒂娜般,或存在或虚无,都已带不来真实。
      
      合上最后一卷的时刻,想起了自己年少时未尝没有许过宏愿,当初没有毅力坚持对愿望念念不忘,当下也激不起冲动重拾梦想,只想如果能够做到如普氏般accomplished,虽然风雅的年代已逝且不知该如何命名的时代洪流迅猛,光是每日赏画听曲儿,也可算落得庸常生活并非全是苟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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