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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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4年
ISBN:9787532716128
作者:(英)毛姆
页数:267 页页

内容概要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于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之后,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92年初,他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在那儿,他接触到德国哲学史家昆诺·费希尔的哲学思想和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新戏剧潮流。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897),正是根据他作为贝可医生在贫民区为产妇接生时的见闻用自由主义写法写成的。
1903-1933年,他创作了近30部剧本,深受观众欢迎。1908年,伦敦有4家剧院同时演出他的4部剧作,在英国形成空前盛况。他的喜剧受五尔德的影响较深,一般以家庭、婚姻、爱情中的波折为主题,其中最著名的剧本《圈子》(1921)。
他的主要成就是小说创作。
毛姆的作品除在英美畅销外,还译成多种外文。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荣誉侍从”的称号。
作家这个身份之外,他还从事过间谍活动.
萨默塞特·毛姆最重要的间谍活动曾在瑞士当英国军情六处的间谍,试图扶持克伦斯基临时政府,阻止俄国革命;“二战”期间毛姆重新出山,在英国情报处新处长威廉·斯蒂文森麾下效力。萨默塞特·毛姆是20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脍炙人口的作品像他的名字一样在世界各地广泛流传,不用版本的传记作品也屡见不鲜。而他生于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曾经替军情六处工作的历史,却鲜为人知。英国军事情报第六局第六处(代号M16),亦称秘密情报处,设立于1909年,它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开展海外谍报活动。
1965年12月16日在法国病逝。

作者简介

《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主人公拉里这个人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谤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加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等。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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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4条)

  •     初次看《刀锋》,还是初中。具体说,是在我还没有转学的快乐的初一。非常不幸的是,当年身边朋友的朋友——那个神神叨叨奥义书的家伙已经把我干扰的有些不正常了(奇奇说我很容易被蛊惑……这是思想太过幼稚的原因吗?——习惯性偏题),导致我一度以为这本书就是在说寻找精神信仰和心灵归宿,并且大大的宣扬奥义这些神秘主义思想。虽然,很多人觉得这个主题确实是毛姆向读者表达的东西(某些个评论集里有这类观点)。高中时候特别喜欢《牛虻》、《红字》之类的小说(或者说世界名著),渐渐的觉得信仰似乎不是之前所理解的样子,那个时候对《刀锋》的喜欢,已经到了另外一种心态,我喜欢文章最后关于拉里在印度学习时独处山林的宁静感觉,那些景色描写如此出尘,以至于高一的我非常向往。(不幸的是,本人有着严重的容易被周围的人干扰影响的习惯,小学开始看漫画,武侠,初中开始看言情小说,高中开始看BL小说,大学好歹在阿扁同学的帮助下回到部分正轨。——当然,本人也是从小学开始看故事会和童话大王的,初中开始看各类的世界名著然后被三毛荼毒,高中被刘墉、林清玄、席慕容之类的人欺骗着看了很多杂文和散文,还好也有看《科幻世界》之类的正气杂志以纠正视听(当然还有顾城的童话诗),大学开始看玄幻,被哥们儿和所学专业影响看了很多社会纪实报道类文学。——习惯性偏题)由于整个高中时期,我都在艰苦的跟自闭症和类抑郁症等心理疾病斗争,作为精神食粮的各类书籍也就被我抽丝剥茧,挑拣着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理解和定义。基本上,译者前言对我这样容易受暗示和误导的人来说有具有很大的杀伤力(从这点上来说,笔比枪更有力是正确的,起码吃了枪子就干脆利落的翘掉了,可是看了笔下的文字却会影响我的思维进而干扰我的行为——习惯性偏题),不过还好,周煦良是一个很不错的译者,前言写的很有水平,老实说,他的介绍对我有很大帮助,因为当年还小,看这些名著无非就是看故事,不大能体会那里写的妙,至于他所说的什么一战二战的文学划分理论,就不大能理解了,因为实在有些陌生。渐渐的,大概是译者前言只是一次性(消费)阅读的关系,看了很多次《刀锋》(都是在情绪很不爽的情况下看书以调节)之后,渐渐的觉得周煦良对《刀锋》的评价跟自己的感觉有些误差,大概是比较喜欢拉里的原因吧,我觉得小说并没有反映欧洲的精神空虚,即使涉及,也应当是战后青年们对于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探寻,更甚者,是当时的年轻人们对生活的选择。(似乎我的想法更离谱)译者考证后认为,《刀锋》是以一位有名的大学教授为蓝本,并且提出了论证-很让人信服。毛姆也说,故事务必要写的让人看不出是谁,以便不打扰活着的人的生活。那么,故事到底,在说什么呢?(我的废话不是一般的多啊,我的逻辑也不是一般的混乱啊!!!)年岁越长,加上在学校混沌的跟着老师学了心理学的皮毛,开始学会正确的认识一些事情(其实就是正确认识自己)。再看以前喜欢的那些书,有些仍旧喜欢,有些感觉受骗,喜好的标准也从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终于稍微成熟的向主题思想发展。记得书里有一句调侃的话,巴黎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照旧偏题。以前觉得书里写了很多人,结果很多年后才白痴的顿悟,原来那么多人,都只是为了照印出拉里一个人。故事里面的每个人都与拉里有或多或少的关联,无论是作为线索向导的“我”,还是伊莎贝尔、艾略特舅舅、索菲、苏珊……,那些关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拉里的行踪、他的生活状态、他的变化,仿佛拼图一般,将时间长河中关于拉里的碎片呈现在我的眼前。以前不理解拉里为什么会爱上索菲,当着伊莎贝尔的面,说他以前没有想到那个瘦弱的身体里有着如此美丽强大的灵魂,怎么看,索菲的故事都很简单,在书中的经历前面很简略后面很不堪:她默默无闻的结婚,然后深爱的丈夫和孩子在车祸中亡故,之后,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夜夜酗酒,寻欢作乐,声名狼藉,被夫家人送出美国,最后凄惨的死在异乡。相对来说,苏珊让人欣赏,貌似她是唯一一个好着好结果的人物。和巴黎的艺术家们厮混,是一个有眼光,好聚好散,肯为对方打算的成熟女人。伊莎贝尔是书里落笔最多的女主角,形象塑造得很饱满,年轻时候的漂亮可爱,之后的理智冷静,再之后,成为少妇,破坏了拉里和索菲的婚姻,为拉里最后的道路掩面哭泣,她爱着拉里的,尘世间的那种爱法,必须有足够的装饰,如金钱、社交、成就感。可惜的是,拉里需要的爱却过于理想化,不需要很多钱,只要可以过日子,闲散的,自由的。当我想写关于拉里的文字时,“找到我,忘记我。”这六个字出现在脑海里。拉里之所以改变,和从军前帅气、爱玩的拉里不同,是因为在战争中,他的战友用生命换取了他的生存。作为一个小伙子,他第一次直面了死亡的残忍。当他退伍归来,成为英雄,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今后的自己会走上怎样的道路。2008-09-26…………我只能说,没有一鼓作气的写完上面的东西是很失败遗憾的一件事情,我现在已经不大晓得当时的我想写什么了,虽然模模糊糊的知道想要表达的东西,但是,啊!!我不知道要怎么继续写了。找到我,忘记我。不过是一瞬间的想法吧。大概是从拉里的经历出发,他放弃了上学的机会,用微薄的利息跑了很多国家,不停的寻找着没有问题的答案。或者也不能说没有问题,问题很简单:为什么,会这样。年少时候喜欢一些具体的文字描写,现在似乎不喜欢了,再次看那些细细的钢笔勾画的所谓宁静安寂的心灵体会,我无法感受到当初的那种向往。倒是喜欢一些简练的描述了,关于拉里的零星记录,他象划过水面的石子一般,在周边悄无声息的荡起一层层涟漪,然后又从容自如的消失。他说他唯一想结婚的人只有索菲,因为那个细瘦的女孩身体里面,居然有那么美丽的灵魂,不同于伊莎贝尔世俗的健康美丽,是一种追求纯粹,失去天堂就宁愿堕入地狱的决绝。在他的眼里,她是那么的纯洁可爱,以至于,他仿佛忘记了,他和伊莎贝尔的所有过去。那些都已经是不用记得的过去。当拉里越来越平静,越来越老练的从周围遁去不存一丝痕迹和留恋。他遣散家财,从容的回到美国,成为一名消失人海的出租车司机。所有的一切,都终于能够平静的被忘记。题记里面说,刀的锋刃,不易越过。
  •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这是美国作家毛姆写在小说《刀锋》正篇的前言,有人猜测毛先生引摘这句话有些哗众取宠,但无论怎样,这句话本身还是值得好好读读的。)记得第一次看《刀锋》是初中,因为阅历少,那时很多东西没看明白,但潜意识还是留下了很多的印记⋯⋯昨天《刀锋》又一次落幕了。但真是不明白!像伊莎贝尔这样的女子——和拉里如此的不同——就如当作者看见伊莎贝尔听说拉里要回到美国生活而狂喜时说地那样:“他的美国距离你的美国可是跟戈壁滩沙漠一样遥远啊!”这许多年里:一个(男主角:拉里,即伊莎贝尔的未婚夫)远离故土,四处“晃膀子”,去修补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心、寻求了悟的人生;一个(女主角:伊莎贝尔)结婚生子,名利双收,而丈夫不是拉里。即便如此,每当后者听到有关“拉里“的音讯时依然欣喜于面色,甚至还不惜用卑劣的手段破坏别的女人嫁给他……似乎她这么做是因为一直爱着他,又似乎她爱的不是他本人,不过是满足自己对爱的索取或⋯⋯谁知道呢!对于像伊莎贝尔这样世俗的可人儿,看完了整本书我也找不出这种爱的源头。或许——正是因为拉里与众不同的特质,恰恰填补了平日甘愿淹没于世俗的伊莎贝尔——那一丝存放在内心的纯粹的童话梦想?又正是因为这种不需要付出现实代价的渴望,也才能够把这种爱一直留存下来。当然,无论如何,最终她还是彻底失去了他,因为他们的”美国“实在相差太远!即使为了她深爱的拉里,她也不可能放弃对世俗享乐生活的追求——这才是她真正需要的幸福!就像《呼啸山庄》中的凯西——为了能把希斯克里夫“正式”地留在身边,拼命地以各种形式(如嫁给画眉山庄庄主埃德加)希望以次给希斯克里夫争取到合适的身份、相当的社会地位,而希却是一点儿不领情,因为他打心眼里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是能否与凯西永远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哪怕像乞丐一样的活着⋯⋯一个追寻的是世俗的成全、形式的大圆满;一个追寻的是理想中的纯粹与决绝,相遇后真好比南辕北辙。原来,有些爱情的错过不是因为爱的不深,而是因为彼此会错意!
  •     再读《刀锋》时,不再有第一次读毕之后那种酣畅淋漓之感了,因为现在的这个我无比现实。 觉得自己已然身处于一个俱物化的世界里,思考力物化、迟钝,甚至丧失思考这一功能。 或许每个人身体里都着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奇妙感知力量,而属于我的那种力量,原本一直在身体里发挥作用的它,结果现已几近逝光。只有当再次接触精神源泉之时,才能让自己那久已枯竭的井中重又涌出细流,虽只有那细细的一缕,但相信终将会一直继续着,源源不断。刀锋的力量之于我恐还未有被完全理解,但多少已渗透到身体及血液之中,慢慢流淌着,充溢进每一部位。凭这一股力量我将不会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吗?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就是个文艺青年不宜嫁的故事。时代造就经典,这故事如果是今天写出来势必被炮轰的吧,我自己小时候读都觉得这个不接地气的拉里实在是作啊。奇怪的是居然好喜欢他,照说这是幼稚女文青的偶像啊,好难为情.....
  •     技巧上完美的小说(如果没有那一大段莫名其妙的印度哲学的话)
  •     明明最后是各得其所,怎么就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感。
  •     昨晚看到凌晨三点,今天晚上又抽出一点时间把看完了。记得第一次接触毛姆是“月”,开头看了好多次,都觉得很无聊没有看下去。没想到那么快三部曲就看完了,也喜欢上了毛姆,也是时机与缘分。这也是一本还想再看的书。
  •     关于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个朋友对我的评价——“童蒙即是拉里”。只是我现在已经不叫童蒙了,不知道我还是不是拉里呢?
  •     不知道为什么比起月亮与六便士更喜欢这本,以及毛姆大概对画家有执念。
  •     很喜欢的一本书
  •     友邻提到维特根斯坦,发现自己也攒了好几个版本的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然而起因非关哲学,是周煦良《刀锋》译序说维特根斯坦是拉里的原型。。。ps:这版本封面虽丑但内页纸软,适合随身翻阅,遗落塔克拉玛干沙漠后,回来买了文集版!!!
  •     在吊人胃口欲擒故纵方面,毛姆实在段位太好,这么久没有看书,竟然一口气看完了,很好
  •     毛姆叔叔的小说看了总叫人厌世。。。
  •     这个版本印刷不好。但书是好书,译是好译。《月亮和六便士》写的是一个发现了自己所求的人,抛弃一切去求己所求。《刀锋》写的是一个抛弃一切去寻找自己所求的人。这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书之一
  •     大爱毛姆。
  •     找了好久 翻到图书馆最后一本 破破烂烂的 毫不犹豫借走 又一口气读完 酣畅淋漓 人生观在某种程度上被拉里影响
  •     作者想说的其实都已经交代清楚了。拉里的生活方式可能在“常人”看来难以理解,但也并不是那么稀奇。包括其他人的性格和行为方式都正正好好代表了我们会遇到的大部分人。这本用语虽然现在读来有点怪,但不难看出译者中文水平很高。
  •     结尾让我有了点惊喜,使我额外加了一颗星。
  •     毛姆相当聪明,体现在给自己二流小说家的定位十分准确。
  •     作者夠中立
  •     寻求答案的方式,也不仅限于拉里这一种,这么外显且啰嗦的写法是因为作者年纪太大了?
  •     书读起来不顺,但值得深思。灵魂追问者,总是不断叩问,不断追寻。没有终点,却总是在寻找的路上。
  •     第二次讲到保罗巴顿时的无辜态度要把我笑死 毛姆的第一人称叙述技巧已经出神入化了
  •     对我人生启发意义最大的一本书。在拉里决心取索菲之前他简直是我的ideal self,追寻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像是一种旨意。虽然这本书到最后也没有给我答案,但是体会世界要用身体这一点深深刻在脑里。还有faith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缘分相遇。
  •     刀锋1937
  •     毛姆说,“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他们遂的愿,有的令人敬佩,有的令人悲叹。毛姆说自己是一个很不道德的人,当他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尽管不赞成他做的那些坏事,但是照样喜欢他。我们尽可以喜欢或厌恶一个人,但很难随随便便界定好坏。关乎自我价值追求,挑战道德观,结局如人意与否已然不重要。
  •     2015年2月
  •     我该如何度过这一生……
  •     1997年高中时买的书,当时看完没看完现在都已经记不清了。三十大几的我再夜里重读,理解业已不同。人生啊,到底追求的是什么?毛姆并没有告诉答案,他描写了几个典型人物,虽然语音表述上很明显偏爱拉里,但并没有因此否定其他人,很显然,作者打开了一幅人生的卷轴,让你看完之后反思。很了不起的一位作家,这本书不单单是个故事、传记,而是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把自己的思考通过故事讲出來,从而引发读者的沉思。
  •     哇塞!大神!!!多年以前,已经记不起在哪里看到有人说这本书是毛姆所有书里写的最好的~然后就略过了很有名气的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不过距离那时也是过了挺久了才直接奔向了刀锋~不过现在这个年龄看时间刚好啊!
  •     录课前一晚读完,在地铁上读,在办公室读,在家读,在医院读,在所有等候的时光中读,是值得这份时间的最美好的事情。关于成功,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世界越来越包容,人们似乎不像原来那样受束缚
  •     一口气读完一遍,还要再读
  •     怎么说呢,大家都很喜欢,可是我也真的挺喜欢的,如果不是特意找出两个周末坐在麦当劳里给自己时间看书,可能也没缘分一直看到最后一页
  •     2010-103
  •     小说很精彩,却败在了翻译上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买到了这个版本,可能是运气好吧,当我看到文中翻译拉里到处“甩胳膊”就知道是一个大家。但我更喜欢《月亮和六便士》。
  •     毛姆的书都是那么不羁
  •     自源泉的霍华德后爱上的另外一个角色,拉里。说是爱是因为我无法复制他们的追求和人生,一半的我向往他们的纯粹,一半的话满足于像伊莎贝尔一样追求物质的幸福,也许能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心里抱着这样的生活方向,也许已经对人生的轨迹有所改变了
  •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     每隔5到10年应该进行重读的一本书
  •     看到最后,很疑惑为什么书名叫“刀锋”,然后重新去看了开头的那句“刀的锋刃难以跨越,所以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故事里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得救之道,而如作者所说,每个人的结局都算是完满的。里面涉及宗教的部分我实在是看的一知半解,不过里面伊莎贝儿的几段对话又都是十分的精彩的,居然在书中看到了很多现在的感情和婚姻里仍旧有的矛盾,只感叹爱情这个话题,永恒不变。众生相也是精彩的。
  •     故事令人失望,译本也是。旁观者的叙述仿佛总难接近故事核心,外围打转(拉呱!)太多使得全书欠平衡。写拉里等人一直显隔阂——当然,写艾略特和伊莎贝儿倒是游刃有余。周老先生的译本(而且!)在用词和语序上比较旧了,读着心里(肚子里!)总感不顺。最后——毛姆先生,可否告诉我,你为何总能在某人失联的情况下撞见他?
  •     毛姆的代表作,其他都不必说了。这个版本第六章关于弗拉门戈的注释有误。
  •     多年前读的。不如秭佩译本。
  •     剧情给人的略典型的熟悉感像是晚间八点档(描写拉里外形罕见的几处笔墨真是苏死啦!
  •     是他一贯的风格 印象不是很深刻
  •     可想而知,我对刀锋的赞誉再怎样也是超不过月亮与六便士的。我在拉里身上看到了不少Strickland的影子,那句“有些人对做某一件事情具有那样强烈的欲望,连自己也刹不住车,他们非做不可。为了满足内心的渴望,他们什么都可以牺牲”,足以看出其相似,但拉里固然决绝,但总是如绅士一样杉杉有礼,没有偏执来的洒脱,他对索菲的情感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倒是文中的伊莎贝儿一如既往的充满占有欲,那种将男人抓在“那美丽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觉”很是到位,包括她中间陷害索菲也可预见。艾略特这个奢靡于社交的人很是好玩。毛姆还不间断的插入了自己对爱与情欲的看法。第六章与拉里的对话可圈可点,拉里“人生是为了什么”的疑惑可以说和月亮与六便士划下最鲜明的对比。总之,毛姆流畅的文笔,故事情节的来回,以及结尾实在妙不可言!! M
  •     好看,喜欢的不忍心读完了
  •     读完多年才知道拉里的原型是维特根斯坦!?(・_・;?打算回去重读一遍
  •     发现很多牛逼作家本来是学医的
  •     换一个方向看人生!
  •     读过这本书,你会接着想读毛姆其他的书。他在书里给出的世界观,正是因为我们做不到,所以才会神往不已。
  •     毛姆是真爱 从月亮与六便士起就发现是对胃口的作家 能够让我这样一个普通人了解到伟大的艺术家是如何思考或者不思考而被内心的美景与表达欲驱动的 这本则让我更加理解了宗教 不对 不是宗教 而是信仰的意义 宗教是人为的 形式的 易被人所利用因而带着目的性的 而信仰是对终极问题的思考与追寻 看完对印度产生极大的兴趣 我执着地认为真正伟大的 没有功利心的哲学与信仰只在东方 目前认为也许是藏传佛教 也许是婆罗门教 其他信仰都被愚蠢的人类利用得体无完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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