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之子》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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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电影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4
ISBN:9787106029142
作者:唐·理查森
页数:271页

因祂是和平之君,因祂是复活之主

因祂是和平之君,因祂是复活之主——《和平之子》的阅读笔记 1 在新几内亚的丛林里,居住着这样一群原始人—— 他们的生存文化充分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斗争哲学,但这种斗争哲学的最精华部分还不是沙场交锋、明枪实战的能力;而是口蜜腹剑、笑里藏刀式的智慧。他们称这种智慧为“用友谊喂肥”。什么叫用友谊喂肥呢?即他们常常会盛情邀请邻村或邻族的人来本村本族赶赴宴席或参加舞会,在前几次,甚至前十几次的交往中,他们会热烈欢迎,友好款待对方,然后等对方完全丧失防范之心后,在最后一次将之突然杀掉,以感受放长线钓大鱼式的背叛行为所带来的极度快感。杀掉死者后,他们会肢解其尸体,砍断其头颅,挖出其脑髓,烧烤其肉身,最后在歌舞狂欢中享用“人肉盛宴”,将死者的颚骨作为赏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跳舞,将死者的头盖骨骷髅枕在自己的头上入睡……谁能将这种背叛友谊的“艺术”运用得最出色、最高明、最有蛊惑性,谁就将成为该族最伟大的英雄! 不仅他们的生存文化让人心惊胆寒,他们的死亡文化也同样让人胆寒心惊!如果有人暂时失去知觉,哪怕他脉搏尚动,呼吸尚存,完全可以救活过来,亲属们也会弃之不顾,尽快将之埋入坟屋。是他们冷酷无情吗?不,是古老的迷信借着女巫的专横作祟。这种古老迷信认为,暂时失去知觉之人的灵魂已经离开肉身了,只是处在所谓“奥尔梅”的状态而已,但依然与死人无异,需要立刻埋葬。而村里的女巫无疑就是诸神灵的代言人,只要她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得听从,否则必然会招至诸神灵的惩罚。在这种迷信思想下,埋葬了几千个无辜受害者的冤魂;更令人发指的是死者的葬礼。葬礼上要举行一种叫做“及分阿生”的哀悼仪式,该仪式真是恐怖之极,亲属们必须在充满苍蝇、蛆虫和尸体腐臭味的坟屋里嚎啕恸哭多日,然后必须在坟屋下面奋力跳舞,任凭尸体上的苍蝇、蛆虫雨点般打落在他们身上、最后还要将尸体一拳打烂,接着必须用这脏兮兮的手直接拿东西吃!哪怕参与葬礼的人自己都觉得恶心之极,也得遵从所谓诸神灵的旨意! 生,竟是如此杀气腾腾,不得和平;死,竟是如此阴恻森森,不得安宁,然而,沙威人就在这样一种残酷的生存文化与死亡文化中,毫无指望地延续了几千年! 谁愿意来解救处在这样的生这样的死之光景下的沙威人? 2 英国。71岁高龄的凡恩教授向他的学生,700名年轻的准宣教士们发出呼吁:“你们将遇到令人迷惑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但你们必须去深入了解……我们的上帝已经迫不及待,想在那些残酷、黑暗的地方建立他爱的王国,谁愿奋身前往?” “我要去!” 1962年,在上帝爱的呼召下,唐•理查森带着妻子卡罗尔,还有5个月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来到这样一个猎人头、食人肉、枕人脑的危险地方,并在沙威人一块废弃的老村庄上建起了他们的新家——一间用西米树叶搭盖起来的37平米的“茅草盒子”。夫妇俩与鳄鱼、蟑螂、苍蝇、蟋蟀、老鼠、蚊子以及成千上万喜欢钻入衣袖里的飞蚁为伴,与嗜杀成性的石器部落为邻。 被理查森夫妇的友善所打动,更是被他们所带来的现代物质文明成果(飞机、枪支、日用品)所吸引,沙威人起初的惧怕与敌意逐渐消散了,而且,这些平素互相仇杀的部落还在夫妇俩的小茅屋周围纷纷安家落户,和平共处,这简直是个奇迹!当然,吸引这些部落聚居在一处的原因非常实际——每个部落都将理查森夫妇当成无限供应斧头、刀片、镜子、鱼钩等物质的活水泉源,希望能借着毗邻而居得到更多实惠。 然而,这个奇迹的基石是脆弱的,因为靠物质利益的吸引无法换得持久的和平。部落之间又开始冲突不断、争斗不息。尽管理查森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充当战事调停人,多次参与对伤员的营救,多次苦口婆心跟他们讲道理,也无济于事。甚至,当他学会沙威语言后,给他们传福音的时候,他们也几乎完全漠然置之,觉得这是一种与他们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发生的故事,犹如对牛弹琴。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理查森讲到犹大背叛耶稣的故事,试图引发他们的同情心时,他们却纷纷称赞犹大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而耶稣则是自作自受的大傻瓜。沙威人的价值观不正是以背叛为荣,以忠诚为耻吗? 对于这样一种是非混淆,善恶颠倒的价值观,该如何扭转乾坤?该如何赢得这一代沙威人?理查森意识到,单靠朗诵福音篇章远远不够,需要在本土文化中找到某个可以切入的契合点。 作为一名宣教士,他曾相信,世界上每个民族都存在能够隐喻真理的文化习俗。这些文化习俗通常会成为该民族认识、归顺上帝救赎的伏笔和引线。比如,希伯来文化相信“羔羊的牺牲”这一传统,传福音时便可以强调耶稣正是那无罪的羔羊;再比如,希腊文化相信“逻各斯”(“道”)是生命之源,传福音时便可以调而耶稣正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然而,在完全异质的沙威文化中,既没有“羔羊救赎”的概念,也没有对“逻各斯”的体认,似乎看不到任何契合点,可以使福音能够进入沙威人根深蒂固的旧思想里。 真的看不到希望。最后,理查森彻底心灰意冷,觉得与其让这些部落聚居在一起,彼此残杀,活在血海深仇里,还不如让他们回到原来各自的村庄,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于是,夫妇俩提出要离开这里。 3 沙威人并不愿意理查森离开,这意味他们会失去和外面那个奇妙的大世界的唯一联系,于是,他们商量数夜后向理查森发誓从此不再争斗,缔结和平。真的吗?理查森知道他们的誓言多么不可靠,多么容易背叛。不过,这一次的确是真的!“在沙威人中间,每一种表示友谊的方式都不可信,只有一个例外。什么例外?如果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儿子交给敌人,那么,他一定是可信赖的!唯有这种情形,能够证明其不容置疑的绝对善意。” 为了表达这种绝对诚意,两个部落中各有一位父亲带着沉痛而悲壮的心情交出了他们的一个儿子,这个婴孩被称为“和平之子”。每一个人都把手按在两个婴孩身上,象征着他们从此将受“和平之子”的约束,不能向对方使用暴力。每一个人相拥庆祝,交换名字,象征着从此和睦相处,不分彼此。 亲睹这种古老的仪式,理查森才意识到沙威文化冰山中的另一角。原来它由两根柱石支撑,一根是该文化中的暴力与背叛因素,主要指“为屠杀而暂时喂肥”的理想;另一根则是该文化中的和平和信任因素,主要指“通过和平之子缔结合约”的理想。而这第二根柱石正好可以成为福音的切入点。 理查森开始用沙威人能够感同身受的方式诠释福音:为了和平,你们给出了自己最爱的儿子,而同样为了和平,上帝也给出了自己最爱的儿子,还是祂唯一的儿子;你们的儿子只是两个部落之间的和平之子,而耶稣则是所有部落,是全人类的和平之子;你们给出的和平之子不够强壮,孩子一死,交出孩子的那一方就不再受“和平之子”的约束,可以任意妄为,重新挑起战争,而上帝给出的和平之子却是完美的,强壮的,大有能力的,昔在今在永在的;你们把儿子交出去时,一定要在敌方部落中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才敢放心交托,而上帝事先就知道人类会蔑视和杀害祂唯一的爱子,没有任何人值得托付,但祂还是义无反顾地交出去了,因为上帝实在太爱人类…… 当他说到这里,已经有一位沙威男子开始 哭泣了。因为他刚经历了丧子之痛,他的一个儿子被当作“和平之子”交出去,却没想到那可怜的婴儿却被对方吃掉了!他哭着说:“上帝一定和我一样难过!” 因着这一番有关“和平之子”的布道,不少沙威人开始对这位上帝和这位耶稣产生了好感,但是好感归好感,他们还不敢彻底下决心接受。为什么?因为这毕竟与他们祖先的传统信仰大相径庭,沙威人担心幽灵魔鬼们会因为他们改信而报复之。 4 理查森又一次困惑了,他不知道上帝会如何更深地劝诫这些沙威人?没想到,当上帝的劝诫来临时,理查森全家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是夫妇俩带着1岁半的大儿子,还有刚出生13天的小儿子,坐着独木舟回村庄的路上。没想到,独木舟翻了,理查森的妻子和两个儿子都沉入鳄鱼出没的河底!借着祷告,最后全家平安获救,但给他们领路的沙威男童马洛却受到全村人的责难,因为在沙威人的信仰里,翻船是一种很大的罪过。就在马洛按这种原始信仰即将遭鞭笞之际,理查森却阻止了,并对大家说:“我要感谢马洛……马洛就像我亲爱的儿子一样。” 理查森身体力行地表达出“和平之子”信仰中所传递出来的爱,无条件接纳之爱,年轻的男孩马洛被感动了,接受了耶稣这位和平之子;接着,年迈的首领哈托也被感动了,决定接受救恩。理查森问他:“你为什么选择上帝的和平之子?”他回答说:“我发现,当你的两个儿子都快淹死时,上帝的儿子还能赐给你平安,所以,我知道你所说关于他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我深信他一定也会看顾我们。” 那一刻,他眼中流露出真正的喜乐和平安。 5 现在,已经有三个人愿意信主了,但福音事工似乎停滞不前,有的的人仍在观望,有的人直接说:“你们信你们的,我们信我们的。”这时候,理查森又发现,不仅需要改变沙威人“以背叛为乐”的生存文化,也需要改变他们“以巫术为法”的死亡文化,由于这种死亡文化的背后掩藏着撒旦最深的权势,所以,理查森与之的斗争也更加艰难。 一个叫瓦拉海的年轻人暂时失去知觉,虽脉搏尚动,呼吸尚存,但女巫阿罕却宣布瓦拉海处在“奥马梅”状态,灵魂已被诸神灵带走,必须尽快埋葬。理查森勇敢地站出来,力排众议,请求对瓦拉海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女巫阿罕打着“诸神灵旨意”的幌子偷袭坟屋,用炭灰灼烧瓦拉海的身体,试图尽快之置于死地。瓦拉海的亲属也手持匕首向理查森兴师问罪……在这场剧烈的属灵争战中,理查森不断仰望上帝,最终赢得胜利——瓦拉海被抢救过来了!因瓦拉海的“复活”,沙威人对奥马梅的信仰开始瓦解,该村庄半数人都归向了救主基督。 但13天后,瓦拉海由于没有得到其亲属很好的照顾,不幸死去。族人为他举行了“及分阿生”的可恐仪式(见文章开头)。为何沙威人能够容忍如此恐怖的、非人性的、近乎自虐的仪式呢?细心的理查森经过刨根问底,才发现,原来,在该仪式背后隐藏着一个传说,继“和平之子”这一传说之后的又一个传说:“旅蒙的话”。 在沙威人中流传着这样一个凄美的传说:早期的人类也拥有再生的能力,可以永无止境的活下去。但有一次,一只象征“更新”的蜥蜴和一只象征“腐朽”的卡拉苏鸟就人类的生死问题进行辩论,最后,蜥蜴输了,从此死亡进入人间。但沙威人相信,终有一天,再生将回到人间,到那个时候,人类不再有死亡,并将获得永生。同时,他们也相信,只有当人类表现出最大的羞耻和屈辱时,才能吸引“旅蒙的话”(即永生)更快地来到人间。无疑,极度自虐式的“及分阿生”死亡仪式,就是吸引“旅蒙的话”的最好途径。 看来,无论礼仪之邦还是蛮夷之地,几乎所有民族的文化心理中,都渴望得到永生。都在寻找得永生的途径:或靠仙丹宝药;或靠密宗巫术;或靠禁欲苦修等等,甚至,极端如沙威文化的民族,靠的是极度自虐式的“及分阿生”死亡仪式。 人对永生的渴望本是好的,也是神安置在人心里的,但人寻找的途径却错了,这些人为想像出来的途径根本无法拯救人类自身!是的,将来有一天,伴着全球化化的进程,这种丑陋风俗会被政府取缔,但如何补救这种丑陋习俗背后所掩藏的巨大的精神虚空呢?作者如是回答道“:而新约圣经对这种几乎遍布全球的压迫感却有一个单纯而明确的答案:基督为我们承担的耻辱与死亡……沙威文化经历了几千年的沧桑,但对死亡加诸于人的失望一直没有合适的答案,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信仰是上帝赐给是那些失望之人的解毒剂。而沙威人相信‘旅蒙的话’这一救赎类推,恰恰是解毒剂得以注入的管道。” 于是,理查森再次运用“救赎类推法”来归正“旅蒙的话”这一传说,他告诉沙威人,唯有耶稣才能抵达“旅蒙的话”,也就是抵达永生。因为耶稣宣称自己是复活的主和生命的源头!听了理查森的传讲,更多的人坚定了他们笃信基督的勇气,所有的基督徒都决定自己死后绝不举行这样丑陋的死亡仪式,因为基督再来时,他们的身体必会得到更新。 如经上所云,祂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6 从1962年到1972年,经过理查森10年的努力,基督教世界观已经逐渐根植在沙威人的心中。首先是沙威基督徒的生命开始改变:男人们变了。昔日,他们将妻子看作财产和奴隶,今日,他们公开承认她们是自己珍爱的伴侣和助手;女人们变了。昔日,他们习惯破口大骂、尖声怪叫,今日,她们温柔仁慈的那一面开始舒展;孩子们变了。昔日,他们被训练为战争的工具,今日,他们开始受到基督化品格的教化和培育。 在理查森的帮助下,沙威的基督徒们学会了识字,学会了读书,甚至有人考上了大学;理查森不仅教导他们认识真理,也教导他们活出真理,所以,沙威的基督徒们还学会了饶恕那些曾经杀害过他们亲人的“敌人”,并在对方受伤的时候,伸出援助和友谊之手!他们还同心协力建立了“和平之殿”——一个可以容纳1000人聚会的沙威建筑风格的圆形殿堂,而且,理查森培养的沙威本土信徒领袖在殿堂里向会众宣讲“昔日,我们的和平之子是弱不禁风的,今日,上帝的和平之子已经到来。祂的臂膀是强壮的!” 沙威基督徒的改变必然会对整个沙威世界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渐渐地,和平取代了屠杀的风俗;饶恕取代了仇恨的传统;对复活的盼望取代了对死亡的膜拜,对真神的敬爱取代了对诸神灵的畏惧; 看到这一切,理查森分外感谢上帝,原来,上帝早就就为沙威文化设定好了救赎类推。祂不仅差遣祂的仆人来这片土地传福音,而且已经在千年前就预备好这片土地,来承受福音的佳美信息。 是的,因祂是真正的和平之君,已将生的罪恶权势洗去,不再需要靠人类的婴孩来成为“和平之子”; 是的,因祂是真正的复活之主,已将死的可怕毒钩废去,不再需要靠人类的功德来抵达“旅蒙的话”。 是的,因祂是和平之君,因祂是复活之主。 7 花了一周时间,我终于读完《和平之子》,激动万分,也感恩万分,深深体会到本书浸润着上帝何等的荣耀!可以说,这是我所读过的最优秀的宣教传记作品。 作为一本宣教作品,该书有很高的宣教历史价值。一方面,我看到作者理查森的确以基督的心为心,才不顾生命安危来到沙威宣教,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对沙威人灵魂得救的迫切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作者不仅有舍己的爱心,更有属天的智慧。他在坚守福音基要真理的前提下,同时非常注重宣教策略,尤其反思如何运用救赎类推的手段,将福音本土化与处境化,并在牧养沙威信徒的过程中,注重言传身教、真理的平衡教导和实践。这几点都非常难得,尤其对于今天的跨文化宣教事工来说,其借鉴价值,弥足珍贵。 作为一本小说传记,该书也有很高的文学审美价值。一方面,全文语言生动却不张扬,优美却不失朴素,无论对沙威原始丛林环境的观照,还是对沙威人生活情感世界的刻画,或是对自己在宣教过程中各种各样复杂的体验,诸如软弱、挣扎、好奇、震惊都描述细致入微,扣人心弦;另一方面,该书结构严谨,层次明晰,以“沙威人的世界”、“两个世界的相会”、“被更新的世界”三个部分展开,故全书的情节也是一波三折,又丝丝入扣,节奏感处理得很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浑然忘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理查森讲故事的能力堪称一流。尤其善于根据场景需要巧妙地转换视角和人称。比如,文中大部分段落都是以第一人称叙述,但有些章节和段落却运用第三人称叙述,以几位沙威主人公的视角对其所体验到的环境进行叙述,极具表现力和感染力。 有感动将沙威人如何一步近一步地,从拒绝到认识、接受、到深入福音的艰难过程叙述出来,于是又花了几天时间,将本书再细读了一遍,并做了笔记,以帮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了解本书最重要的福音内容。但我更希望您如果有空能够细细阅读此书,我相信,神必定会借着对此书的阅读大大祝福您的生命,您将看到,他的国度、权柄、荣耀直到地极,直到永远。

全能之神·永在之父·和平之君

一他們以博得人的信任而設下圈套,他們以友愛為幌暗藏殺機(仇恨),他們以短暫的和平來醞釀新的殺戮……他們先用友誼將人喂肥,待到“獵物”不施加任何防範之時,便扯下面具,大開殺戒。為博得人的信賴,他們不僅將友誼化作手段,即便是骨血的親情,也在他們的習俗(文化傳統)下淪為喋血的屠刀。信賴是虛假,背叛才是真實!他們是新幾內亞原始森林中的部落之一——沙威人。沙威人以背叛親情與友愛為生存手段,他們獵人頭,食人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血債定當血償。諸部落間爭戰不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沙威文化中的暴力和背叛因素——為屠殺而用友誼將獵物喂肥傳統,成為他們生存的第一根柱石。常人雲:有毒蛇的地方,必有克其毒之草。沙威人中間雖戰火彌漫,但也並非沒有太平之日。為了謀得生存,抗擊強者,沙威人通過和平之子來達成部落間聯盟。部落間通過將其部落中一嬰兒作為和平之子與其他部落彼此進行交換,和平之子有生之日,結盟的部落都會信守盟約,維繫和平。一旦和平之子死亡(無論是自然原因還是人為原因),締約即刻失效,結盟的部落再沒有和平的保證了。各部落均會善待和平之子,甚至好過本族嬰兒。沙威文化中的和平和信任因素——通過和平之子來締結合約的習俗,成為他們生存的第二根柱石。但這孱弱的和平之子果真能為部落帶來真正和平嗎?他不能帶來持久的和平,他贏得的和平只是暫時的,一旦和平之子死亡,和平便如飄渺的炊煙。甚至有的部落尚未交出本族的和平之子給異族時,如果他們突然轉變,打消和平的觀念,他們會將業已接受的和平之子分割並活生生地吃掉。真正的和平究竟在哪里?二接續克爾凱郭爾對人生存意義的考察,海德格爾對人生在世的生存狀態進行深入分析,其中之一便是害怕與恐懼,人可以因害怕收到肉體或情感上的傷害而說謊,人也可以因恐懼死亡而逃遁,乃至不再表現為一個人。人生此世面臨的大限便是死亡。當沙威人聽說部落中出現一個新的人種——圖安人(沙威人對白色人種的稱謂),起初是迷惑,後來聽到圖安人用著稀奇古怪的工具,諸如槍,斧子,肥皂…便擔憂,當他們親眼見到圖安人乘飛機而來時,便望風而逃,餘者面對圖安人,則是戰慄。沙威人,也是人。他們也會恐懼,也會顫驚。當他們面對天外來客時候,在未知彼之前,他們也有我們遇到陌生事物時的不知所措,甚至害怕。三沙威人的兩塊柱石,像兩條拐杖,憑著它,他們在人類歷史中行走了幾千年,又因著對超自然力量與冥靈的恐懼,在沙威人中間滋生了對生存與死亡的迷信,這種迷信成為沙威文化柱石的凝土。及分阿生(Gefam ason),沙威人對死者的哀悼儀式。沙威人死後,死者並不立即埋葬,而是在悶熱的天氣中等待九天,待到屍體發臭,生蛆,他們寧願呼吸著充滿死屍惡臭的空氣。這僅是“及分阿生”的第一階段。之後,死者的親戚在墳屋下“熱烈而忘情地跳舞”,慟哭的聲調愈來愈高。這是“及分阿生”的第二階段。“有一個人把手高高舉過屍體,發出尖銳的聲音,仿佛自天而降。他把握緊的拳頭打進腐爛的屍體空洞裏……然後,他在極度的情感刺激下頭暈目眩,輕輕地坐在平臺胖”(《和平之子》第二十三章,233頁)這是“及分阿生”的第三階段。“其他哀悼者扶住了他,把他待到長屋裏,讓他坐在草席上,剛煮好的西米立刻端到了他面前。他用弄髒的右手拿西米送到嘴裏吃,那些哀悼者以不可思議的熱情圍繞著他大聲哭泣。他們已經表達了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的哀慟。”(《和平之子》第二十三章,233頁)‘旅蒙’和‘旅蒙’的話。“‘旅蒙’就是一條毛毛蟲蛻變成飛蛾來逃避死亡,並沖出繭子讓新的身體活下去的情形。它可以形容蜥蜴或蛇通過蛻皮來逃避死亡的方法。”(《和平之子》第二十三章,236頁)‘旅蒙’的話。“據說很久以前,人類也擁有再生的能力,可以永無止境地一直活下去。可後來有一次,一條蜥蜴和一隻卡拉蘇鳥彼此辯論。作為再生象徵的蜥蜴說,人類應該永遠免於死亡的權勢。而那只鳥自身就很容易死亡,它是死亡的象徵。卡拉蘇鳥堅持主張人類應該像它一樣終歸死亡,甚至早該砍伐樹木建造第一個墳屋。“蜥蜴一直在說:‘更新!更新!’這些就是‘旅蒙’的話。但是鳥兒一直在說:‘腐朽!腐朽!’爭論就此持續下去,蜥蜴最後放棄已見面而聽從了鳥的意思。從那個時候起,人類就會死了。“有一天,‘旅蒙’的話還要回到我們中間。從那以後,凡是活著的人都要像蜥蜴和毛毛蟲一樣重新改變身體,人間不再有死亡。”(《和平之子》第二十三章,236~237頁)四“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圖安是人,沙威人也是,二者卻在尋求神的路上迥然(迷路的不止一個),在此世的生命中遮蔽了創造這的榮耀與良善,生存方式使二者被判為文明與野蠻。文明國度硝煙四起,野蠻部族亦紛爭不斷。試問: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誰是真正的主宰?真正的和平,在哪里?“因為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9:6)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3~16)沙威人憑著部族中的和平之子而換來了部落間的和平,但這種和平之基建立在有限的人之上,當締結盟約的和平之子死亡之後,盟約也就自動廢去了,因而這種和平只是暫時的,因為部族的和平之子不能永活不死。當沙威人從圖安人口中得知麥歐柯頓(整個宇宙之真正的主宰)“事先就知道人類會蔑視甚至殺害他送給他們的和平之子(他的愛子耶穌基督)……事實上,憑著麥歐柯頓的智慧,使耶穌流血的人們反而得到了一個贖罪的機會,用以止息上帝對人類的憤怒……”(《和平之子》第十八章,191頁)但這並不足以令沙威人拋棄幾千年來紮根於他們心中的傳統習俗,他們依然信賴他們意念中的‘旅蒙’的話。他們希冀得到永遠的生命。圖安用救贖類推法,將永活的和平之子——耶穌基督,取代了沙威人有限的和平之子——沙威種族中的嬰兒,將他們不斷追求的‘旅蒙’的話轉換成麥歐柯頓的道(上帝的道)。至此,沙威人的心靈之門被打開了,他們的第二柱石——“和平之子”成為打破已存在數百乃至數千年的價值體系的秘密武器,他們將真正的屬靈真理洗滌自己的習俗與意念,使自己與麥歐柯頓和好。“他使別人從死裏復活,他自己從死裏復活了!耶穌宣稱自己是復活的主和生命的源頭!……他的話就是‘旅蒙’的話……他們首先借著內在的聖靈影響你們的心,並根據聖經的應許,在基督再來時讓你們的身體得到更新!”(《和平之子》第二十三章,239頁)五人生最首要的目的乃是如何榮耀上帝的名,做什麼使神多得榮耀,如何活出神的形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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