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鲍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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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10
ISBN:9787532100903
作者:王安忆
页数:532页

拾来的日子--读王安忆《小鲍庄》

拾来的日子--读王安忆《小鲍庄》据说拾来是大姑从路边拾来的。大姑有了拾来,前半生青春岁月的消耗便有了希望般生动的支撑。而拾来因为有了大姑,便 拥有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家。家,真正意义上是日子的开端。没有了家,日子也是勉强而乏味的。大姑的慈爱托负着童年拾来所有的依靠。“拾来吃稠的,大姑喝的;拾来穿新的,大姑穿补的”。大姑与拾来的家由于家庭成员的欠缺,大姑隐藏于似有似无的秘密及村人挑衅般的怪话猜测,都如同大姑唯一一次打拾来的耳巴子,在拾来看似坚强实则脆弱的心中有点莫名其妙,深烙着,敏感着,早熟着。特别喜欢拾来跟大姑赌气,大姑负气独自赶集卖猪买床那一节。大姑上路的同时,拾来的内心便开始了在懊悔与反思中等待。等得越久,拾来心中对大姑的爱越明晰,温暖,强烈。拾来的焦灼,不安,猜测,因大姑的归来化为了欢愉,亲切,然后平静。大姑给拾来买了包烟,背人吸烟的拾来眼窝一热,连步子都轻巧了。看到这里,读者心中也是暖意融融。拾来挑着货郎担上路了,货郎鼓声尽是大姑无尽的牵挂。拾来的生活从此进入了生命的另一层面。大姑婆娑泪眼,也说不清楚这是不是宿命?如果是,又是谁的宿命?大姑的?还是拾来的?拾来爱上二婶,可以看作是拾来对自我生命情感缺损的渴望与再修补。据说拾来是个孤儿,没有父母姊妹。大姑抚养拾来长大成人,所给予拾来的家,无论硬件还是软件,无论是成员的圆满还是情感的丰沛,这个家都是岌岌可危如此不堪。能够隐藏在拾来内心深处,积累,酝酿,竟然成了渴望。年第拾来十数岁的二婶,却恰恰能够给予拾来所需的一切。拾来爱二婶,那爱远远超越爱情本身,是爱情,也是亲情,质朴的丰富着。二婶是拾来的妻子,是姐妹,也是母亲。爱情交织亲情,密密地织就了日子的轨迹。拾来的日子在货郎生涯中起了个转折,铺开了,发展了。《小鲍庄》的结构安排得相当精妙。拾来挑着货郎担远去,“大姑耳跟前,老有一只货郎鼓在响”。小说 的第13节和第16节的内容都仅着数字,却反复重叠,自语般的呢喃,又象梦呓般在无意中触动。而二婶坦露心迹收留拾来后,那一夜“大姑耳边没有货郎鼓响。一夜睡得安恬”。情感作用于情节,令文字在情感微妙的变化中有了生命的张力。小鲍庄的百姓过得都是日子,生活对于他们都还保持着矫情的距离。实打实地过日子,难免有嗑碰。拾来对二婶,爱并感激着。二婶对拾来,另外有一分收容的骄傲。只是这骄傲在小鲍庄的白天黑夜的日子,是懵懂的,不具体的,也不清晰的。时隐时现,这骄傲便 慢慢堆积起来,挤着赶着,把日子过丢了似的。第33节“我怕你不回来”,拾来挑起货郎担子远走,二婶撇嘴的模样还有自欺欺人的可爱。第四天,二婶就草木皆兵找了去。思念,重逢,喜悦,嗔怪,一切过后,日子又如先前,白天过了是夜晚,夜晚转完天又亮,这日子呀,就是这么过的。补充:小说结尾处有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很老的货郎从北边来到小鲍庄,逢人打听拾来的消息。只打听捎信,却不打算看望。老货郎知道大姑的消息,他带了大姑的消息与嘱托来打听拾来的消息,老货郎打听到了,也看到了拾来。而且拾来与这老货郎四目相对时,文字的表面都有了一种微妙的波动。我甚至这样猜测,大姑其实就是拾来的生母,拾来的生父便是这位在文章最后才出现的让拾来似曾相识的老货郎。其实这位老货郎也并非在文章最后才出现,文章开始便处处伏笔:大姑藏在家中的货郎鼓;拾来重回冯井却听说大姑到北边了。这两点都很明显。另外我再往深入猜测,大姑那次负气卖猪买床,也未必是简单的赶集。在文章中提到过拾来中午时就巴望着大姑赶集归来。可见这个集未必用得着一整天时间来赶(也有可能是大姑的猪不好卖掉,不过据我推断,那年代的猪应该是国家收购)。大姑此去,也许是向隐藏于暗线中的老货郎交换了对于拾来未来的看法。所以当拾来成了家,大姑耳边不再有牵挂的货郎鼓声,就弃家北上。--这个想法并无十足可靠之论据,仅为猜测,大家见笑。

生于斯,长于斯

“七天七夜的雨,天都下黑了。洪水从鲍山顶上轰轰然地直泻下来,一时间,天地又白了。”就是这七天的雨,淹过了鲍家坝,把原先的小鲍庄淹了。这龙廷派去治水的官人自觉对不住百姓,又不知除了筑坝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很是自责却又无可奈何。于是他便带了妻子儿女,到了鲍家坝下最低的洼点,安了家落了户,自此子孙便繁衍开了,成了个几百口子的庄子。据传,这位祖先是大禹的后代,于是,整个鲍家庄上的人便都成了大禹的后人……我是极欢喜这个“伪神话”的开头的。这毫无根据的,顺手捏来的,不足为信的传说,却给小鲍庄笼上了一层神秘莫测的纱。这个洪水神话交代了这个家族的起源,这个村子的地貌形征,这里的人们所畏惧的天灾等等。我自小就喜欢神话,它们看似是一些不切实际的,超自然的神鬼故事,实则——以这洪水神话为例,就是一代代人口耳相传的,对于自然灾害不可磨灭的戒惧。就是这么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被这个神话笼成了像雾里看花一般难以捉摸的模样。比较着寻常村庄,就是这么一分看不真切的神秘,让小鲍庄有了几分耐人寻味的意思来。明明是虚构的一个村子,有了一个亦真亦假的传说,和一群憨厚朴实的村民,小鲍庄也就有了人情味儿起来。比起那个本人没怎么出现,却时时刻刻牵动着其他人命运发展的孩子——捞渣,我倒是对另一位人物印象深刻。没错,作者所塑造的至仁至义的这个孩子的确承载了这个小村庄世代相传的以“仁义”为核心的文化与精神,可鲍仁文身上寄托着的理想主义也令我为之动容。几乎是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还能孕育出自己的远大梦想,颇值得敬佩。鲍仁文被人称作“文疯子”,被众村人嘲笑,却仍旧是热血激昂,满腔斗志,想要写一本书,像《创业史》或像《林海雪原》那样,又或者像高尔基那样无师自通地成为一名作家。哪怕他不明白何为文学,何为文学的目的,他也还是一直那么单纯地努力着。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不得不过度美化了现实的那些作品——赞颂鲍秉德对发疯妻子不离不弃的广播稿,和歌颂捞渣舍己救人的报告文学——也有了一丝无奈却温情的意味。哪怕他的梦想得不到高度的实现——他或许不能作为一名知名作家名垂青史,哪怕他做了愚昧思想的“帮凶”——捞渣的事迹被宣传得不带一点悲剧色彩从而成就了整个村的“仁义”,他仍是我所欣赏的角色。这个小小的村子,在王安忆平静客观,不偏不倚,淡然朴素的叙述中,显现出了愚昧与温情糅杂到了一起的别一番风味——顺天从命,迷信无知等的文化劣根性,和善良忠厚,团结抗争的朴实素质,彼此间难解难分地纽结着,造就了小鲍庄与那一个个鲜明的角色。“生于斯,长于斯,还于斯。”这便是了。你所成长的环境,与你的生命,必是如此息息相关的。是这片土地成就了你,还是你成就了这片土地?或许是一个永恒的谜题了罢。

连云港和小鲍庄

不久以前,宁姐姐跟我说起来,王安忆是在连云港下乡插队,她的《小城之恋》写的就是连云港的事儿。这两天仍旧是忙,但是睡得早,起得早。起来的那一阵子心里不忙,就拿出《酒徒》来看。先看《小城之恋》。我真看不出写的是连云港。她写的是六七十年代的小城,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一点儿感觉都没有。虽然书写得特别好,浓度极其强大,我看了一小半,看得惊心动魄,已经无法再读下去。昨晚妹妹住在我这里。清晨她去考试,她起来了,我就醒了。好似年纪越大,越不能睡回笼觉,醒了就醒了。才六七点,我起来看一会儿书。看的是《小鲍庄》,那种感觉就出来了。“拉呱”“小文化子”“走家”,这是我们那里的土话。我尝试在脑海里用土话念那些对白。她写那一个地方人的乡情,面貌,写一个群像,写几户人家的命运。不知为何,我几乎认定她写的就是我们那里,虽然其实我也并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人越长大,很多感情会慢慢的越来越浓烈。就像我,小时候完全意识不到我是哪里的人,也并没有什么感情。长大了,才会意识到一个地方是有一个地方的气质,一个地方的人,也有一个地方的脾性。会开始对淮海戏有兴趣,会想看其他写字的人,如何描写那一个小地方的今昔。

可爱的捞渣

祖先治水的传说与野史,拾来叮叮咚咚的货郎鼓,小翠凄戚哀惋的莲花落子,引出了这个浑然天成的小鲍庄,这里的人们世代传承着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仁义突现的最为明显。捞渣正是由于儿童的天真、善良和这种祖先身上的仁义,成就了他死后的声名,也使整个小鲍庄的人们得以过上美好的生活。小鲍庄仍然保留着最原始的生活状态。老式的土屋,女的每天喂猪,烧饭,干家务活;男的吃了早饭就出去种地;中午家里的给当家的送去煎饼;晚上男的便回家了,饭桌上,拉拉家常。小鲍庄的人们与世无争,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在他们眼里,能去趟县里就是件大事了,令人羡慕。他们去县里的路很长很长,步行很累人,头顶着个太阳,好不容易来到县里,却什么都不懂,还怕被城里人看不起,也不敢多说话。但是一回庄里,便四处炫耀了。就在这样的典型的农村生活里,捞渣出生了。他的存在使这个庄子多分了善良的期待。鲍五爷成了庄里的绝户,心里很不是滋味,不想成天吃着庄里的,整天闷闷不乐的,看谁都不顺眼。如果有人好心邀请他去自个家里吃饭,他便很不满,总以为别人嘲笑他,瞧不起他。可是捞渣却尤其喜欢鲍五爷。捞渣很小的时候,就在鲍五爷身边玩耍,也不嫌弃鲍五爷对他不满,会说话的时候就与鲍五爷拉拉,朝鲍五爷笑笑,鼓励鲍五爷振奋起来,等到捞渣会走路的时候,就经常拿着煎饼和饭食跑到鲍五爷那里陪着,一起吃饭,说话,这孩子是怕鲍五爷寂寞吧!捞渣从不哭不闹的,给家里很是省心了。他对他哥哥文化子谦让,很懂事,为了哥哥上学,自己就跟大大说,让哥哥上学,而捞渣心里渴望读书的心情没有表露出来。这么小的孩子就懂得为人为事,真是仁义的孩子啊!从捞渣身上,让我感到人性的善良和真诚,让我还坚信在现在社会还有仁义存在。捞渣的死,让每一个感动。他为了鲍五爷,在发大洪水的时候,扶着鲍五爷,落在后面,没有忘记还有鲍五爷,直到最后还让鲍五爷爬在树上面,而自己却来不及躲避洪水,被掩埋在了树下。等到拾来找到他的时候,小小的身体冰凉,坚硬的抱着树干。知道这个事迹的人们纷纷为他感动了。这样小的孩子是这样的懂事啊!想起他上学的时候,每天回家帮家里干完活,吃完饭,就去写作业了,大大问他,休息会吧,明天再写,可是捞渣头也不抬的说,明天还有明天的作业呢,这么小,就明白今日事今日做,明日事明日做的道理。这么善良,这么懂事的孩子,真是老天不长眼啊,死的时候才9岁,还没吃过一顿好茶饭。他妈妈每每怀念,捞渣心疼妈妈,给妈妈捶背的情形,每每想起捞渣,总会哭上一会。鲍仁文是个喜欢摆弄文字的人,他把一生写的稿子整理了好多天,有的还重新又抄写了一遍,跑到县里,寄给了多个报社,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成名,他的心情是激动的,虽然整天等待没有结果的结果,但有个念想,生活总是美好的。在他心里作家是很神秘的,甚至是很神圣的人。而当因为他写的捞渣英雄事迹的报告文学一举成名之后,他终于见到了作家,终于把自己的名字用铅字印在了报纸上,虽然他的名字排在后面,但心情十分激动,是一份荣耀。他见到了作家,再也不感到作家是神秘的了,作家睡觉也打呼噜,而且还很响;作家也吃饭,作家也因为待遇低,房子小而琐碎的事情烦恼。他想作家也就这么回事。鲍秉德对疯女人是痴情的,从没想过离开她。这个疯女人拖累了他一辈子,但他无怨无悔,他也是善良的。发大洪水的时候,面对再次发疯的妻子,他没有离弃,艰难地背着她前行,可能是因为捞渣为了拯救他吧(小说里这么写道),疯女人去了。鲍秉德也再娶了个,生了个闺女又怀孕了,他老来得子,是庆幸的。但他心里仍然怀念那个疯女人。可见仁义用在他身上也是合适的,我这么觉得。拾来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庄上的人欺负他,嘲笑他,他也不与理会。他与二婶的结合是个安慰。两个人互相帮助,对于从小没娘的拾来,二婶既是娘,又是妻子,给了他家的温暖。他们始终关系很好,吵架的时候也是关着门,吵完就打开门,微笑着继续接下来的生活。这样挺好。因为捞渣,最后小鲍庄出名了,生活变好了,捞渣的坟墓也成了令人仰慕的地方,来往扫墓的人很多。这个仁义的小英雄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英雄与平凡——读王安忆<小鲍庄>》

     说英雄,道英雄,到底什么人才是英雄?    或许这个结论有些奇怪,谁都是英雄,而谁都不是。    正如王安忆小说《小鲍庄》里一开始两个引子中的一个,讲的是鲍家人的祖先,因为筑堤不成最后被贬,可是他的后代嘴里,他成了治水的功臣,大禹的后代——看,这就是英雄。脸上涂满了不知多少代积累下来的油彩,厚厚的一层,抹一下,撒下都是光辉。    可是小鲍庄——别忘了所有鲍家人都是了大禹的后代——还只能守着半片低洼,房屋漏雨,食不果腹,男人娶不上媳妇的日子,唯一能和沾上边的是唱古的调调,串着那久远到模糊的故事,从项羽到刘邦,从秦王到明王,数尽风流英雄。    改变这一切的,是个孩子,他在五爷孙子去世那天出生,就真的像欠下了债。他天生就喜欢和五爷亲近,还没懂事就把吃给五爷,最后在大水中为了救他而死——大家都说他“仁义”——后来他被树成了典型,坟墓被翻新,总有戴红领巾的孩子们来拜祭,乡亲们只好买了把公用的扫把,来扫扫他的坟头,用自己的,还是不吉利。    这是文章的主线,文章里还在不断地否定着英雄的概念:老英雄怎么样也想不起自己抗战时有什么英勇的行为,“文疯子”千辛万苦见到“神圣”的记者和作家都只是普通人,社会子深爱着小翠,可是直到哥哥结婚了两人才终于结合,根本没有想过做一回英雄,来一次私奔。这就是小鲍庄,没有什么激昂的事,平凡人的世界。    这个故事,同样是关于一个村庄。却不同于那些长篇大论里几代几家剪不断理不乱的纠纠葛葛。只是偶然几笔,写几个人,描一些事,简简单单,清清浅浅。    所以,看起来,不像是一篇小说,更像是一个辽远的寓言,以一个小村庄的启示兴衰,象征了整个世界——英雄和凡人的世界。    关于英雄和凡人的争斗,那是几千年来一个说不完的故事,英雄傲视凡人,而凡人埋没英雄,凡人因欲穷千里目而成为英雄,而英雄因高处不胜寒而想成为凡人——到底哪个更好,是整个人生最难解的一道题,却值得每个人去一思再思。    当这些矛盾浓缩到一起,就成了这篇清新《小鲍庄》——小小故事,却含着大大人世。    

喜欢这种淡淡的味道——初读《小鲍庄》

喜欢静静地坐在阳台上,享受暖暖的阳光。捧一杯热茶,翻几本书。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下,邂逅了《小鲍庄》。也许是很久没有看类似的东西,总是轻易地便被书中浓浓的乡土气息所陶醉;远离了江湖险恶打打杀杀,亦没有酒绿灯红尔虞我诈,只是知道,这是一个故事、这是真正的生活。虽然这算不上喜剧——甚至就是一个悲剧,但是看过之后,心里竟是暖暖的——正因为那种踏实的感觉,让我知道,明天的阳光依旧会照耀大地。不知道书中的一切是否真的在淮北的那个小村庄里发生过,只是单纯地觉得,作者笔下的那些庄户人家是那么的真实、贴近生养着他们的黄土地。鲍彦山、鲍五爷、鲍秉德、鲍仁文、二婶、拾来当然还有捞渣,这些形象是那么的鲜活;仿佛,他们真正曾生活在历史中。会因为鲍秉义的唱古所迷惘,一直很好奇这样一段又一段的唱词中隐藏着怎样的终级谶语。直到看完全书,才蓦地发现它想要表达的东西。一段段信史与野史的交织,成就了老百姓口口相传的传说与过去。它更加呼应了整个《小鲍庄》——神话式的开篇与童话式的结局,而历史的真实确那样的卑微和落寞。让静默千年的治水遗迹小鲍庄再次光鲜的那个孩子,确是“没提防有他”而来到世界上的,没有金光闪现紫气东来只是“好比老母鸡下了个蛋”;的确,他“仁义”,但却绝不是怀着崇高的社会主义理想英勇就义的小英雄。但,真实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先填饱肚子然后开开心心地活着,“好日子在后头哩”。同样发现鲍秉德、鲍仁文甚至鲍彦山一家的存在也仅仅是为了这个历史之外的真实更加真实而已。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童话——但是童话以外的生活却活生生血淋淋——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只是一厢情愿、而他们的真实生活会吵架会有柴米油盐酱醋茶。而这里的童话甚至更加冷酷——一切的一切甚至需要建立在捞渣的死之上。只是很好奇拾来与大姑的故事。他们同样是一个童话——但童话也有破灭的时候——他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后拾来长大了。再然后,货郎鼓成了大姑的另一个童话、而二婶和捞渣的死成了拾来的童话。有时候想,小鲍庄里的人就这样在童话里活着也很美——但童话永远是浮在现实这潭臭水之上的美丽泡沫。一厢情愿地认为,最后的那位货郎老头,其实就是大姑——哪怕劳苦到掩映了性别,却依旧为拾来编织童话:“你大姑在北边过得很好,有吃有穿”;同样,也在为自己编织着童话,告诉自己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然而最终,不管是高居庙堂还是面朝黄土,都会随着那一声鼓响而消散。掩映在过往中,终究成为后人唱古的桥段、评说的历史和传唱的神化。只是不要忘记了,我们所瞻仰的一切也是我们的生活,如同浇洒过汗水的土地结出的麦穗那样饱满真实。这就是生活吧,这种淡淡的味道。因为看过《小鲍庄》以后,没有了童话,只留下真实……

她太自觉了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都拿王安忆跟爱玲比。我从来没有觉得像,即便是她描述上海浮华梦的《长恨歌》。《小鲍庄》由于题材局限,更是难以联想——总不能扯到《秧歌》上去吧。倒是想到了萧红的《呼兰河传》,亦因此想通了为什么我觉得她们不像——她与萧红,她与爱玲,都不像。萧红跟爱玲更多是一种肆意的才华,爱玲一直是不自觉的先锋,到后来自觉了,反而作品少了,最后简直如遁入空门地潜心研究《红楼梦》去,一部小说也无。萧红是过世得早,不等她用尽自己才华,就先行告辞留下最美一面。王安忆早期是不是也是以直觉以感性以才华写作,我不很清楚,但据说“三恋”跟“雯雯系列”是不如后来作品评价高的,即可证明她是自觉比不自觉来得好,论本身才华亦当然不如萧红爱玲来得巨大。《小鲍庄》是她创作的一个转折点,《长恨歌》是另一个。她已经越来越自觉,以所谓客观来描绘一个小村庄,以细致绵密笔触来写上海变迁。自觉是有自觉的好的,当然。但我更喜欢爱玲那种骨子里的,繁华抑或苍凉。自觉以后的作品往往会走到晦涩的路子上去,我不知道为什么,甚至包括爱玲。

义字当头的小鲍庄

捞渣洪水来的时候抱在树干下不愿离开鲍五爷,鲍秉德妻子不能生育,他仍然和她相守夫妻之情,而他的妻子却觉得负疚,认为自己阻碍了鲍秉德的传宗接代,于是装疯然而鲍秉德还是照顾了她,在最后,怀着深深的内疚感,她选择了在一次洪水中自沉而亡。拾来最后也得到了该有的尊敬,从一个倒插门女婿不受重视,到最后也因为仁义而得到些许尊敬!鲍秉义的曲子唱的又都很符合时局,给小说增添了文采。“仁义”是小鲍庄永恒的主题。这仁义让我们很感动,也让我们看到了平凡的伟大。

乡村民谣破坏神

同是一群小人物的微生活,千年治水流传下那个年代「小鲍庄」里人们淡然的活着 ,有食有穿、简单重复农居生活中偶尔闪现小小的隐秘亲情和爱情,还有平凡百姓眼里的仁义情怀。。有意为之的英雄旗帜却打破了这首古老悠远的民谣,人们开始习惯在生活中编织不凡的英雄点滴,七点档的雏形?这种走调的荒谬感会渐渐被时间湮灭吧?

荒诞与崇高的混合体——寻根文学中的乡土形象

如果说西方文化的一个核心是二元对立,那么东方文化的核心便是混沌的统一。即使是截然不同的阴阳,也可以融合为一个整一的太极。虽然说八十年代出现的寻根文学,同二十年代的乡土文学一样,也是要以描绘乡土的劣根来引起疗救的意识。不同点在于,寻根文学中的乡土形象比以往更加复杂诡谲,莫测高深。以往的作家以文化精英的高度采取的审视视角已难觅踪迹,单纯的田园牧歌式怀想也渐渐消失,更多的是带着一种敬畏,一种思索,一种人到中年似的五味杂陈。韩少功的《爸爸爸》是不能绕过的一篇。在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拉伯雷的影子。那些打着饱嗝放着响屁的乡野人、色彩浓烈的食物与酒浆、健壮的女性和肥胖的婴儿、鲜血与屎尿……带给人强烈感官刺激的语言,一下子把人从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带到了混合着青草香和牛粪气味的乡土社会。而这个社会的生活方式也让我们感到既可怕又陌生:简单的生,简单的死。删去了现代社会复杂的枝叶,只剩下生命最简洁的存在形式。仁宝曾凭着年轻人的闯劲,渴望打破这种单调的生活。但是最后,是他意识到“不能大脱离群众”,自愿的失语,融入泥土色的乡土背景中去。整部小说充满着荒诞的气息。丙崽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谬误,一个被父亲遗弃的畸形痴呆儿,只会说两句不着边际的蠢话。鸡头寨的生活是乏善可陈的,或许正因为此,村中人的冲动一旦爆发就是那样的猛烈。仲满的自裁、血腥的祭祀、族斗后蛮荒的葬礼、结尾处村民壮烈的赴死,这一个个的动作是那样的激烈震撼,而它们背后的动机却又是那样的愚昧可笑!二者的背离成了全文最荒诞的部分,可是细细读完,这荒诞背后却涌动着那样强烈的生命力,绵延千载,还依旧鲜活地躁动着,如同动脉中如泉水般涌出的鲜血一般。从姜凉,从不去的刑天,一直到这鸡头寨,那种壮怀激烈,不会因为缺乏合理性而失色。这本身就带给了乡土社会一种英雄主义的悲壮,一种在精致安全的现代社会中,难以需找到的生命激情。这就是乡土社会,它就是丙崽。一个发育不全的畸形,可唯一会说的是“爸爸”和“X妈妈”。“天地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简单中包含着宏大,蒙昧里孕育着生命的崇高。它们共存于乡土这个本体。王安忆的《小鲍庄》也是值得注意的。作为女性,王安忆的文本中没有那么多直露的自然主义描绘,温婉恬静,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小鲍庄》用一种群像式的结构,以捞渣的生死枯荣为线索,写了小鲍庄中的许多人,他们的爱恨纠葛,悲欢离合。当然了,这些情感都被处理的很淡,很日常,没有那种现代派文学的压迫感,闲适得很。如果说《爸爸爸》是荒诞中带着崇高,那么《小鲍庄》便是崇高的背后藏着荒诞。文章开篇便说道这个庄子的民风之淳朴,讲求“仁义”。谁都知道,“仁义”二字在中国道德中可是举足轻重的。小鲍庄的人倒是的确担得起这个声名。鲍彦荣是抗敌的英雄、捞渣是为老人而死的孩子、拾来则成为找到捞渣的勇士,还有一个爱好文学的有志青年鲍仁文。从表层的含义上说,他们当然是体现了乡土的崇高一面。然而整个文章的字里行间,却似乎有一种力量,故意要解构作者自己构建的英雄故事,构成了文本自身的反讽。作者从来没有打算从宏大的方面阐述这个英雄事迹,相反的,她不厌其烦地描写着故事中人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心思,这才是故事真正的主题。捞渣和鲍五爷生死相依的缘分,来自于心灵空缺的亟待填补和乡村中的转世迷信;鲍彦荣虽然有战功,可是从来都是简单的农民,没有所谓英雄的情怀和理想的冲动,只有乡下人最纯粹的趣味和心思。拾来的不伦之恋以及文化子小翠的私情,更给乡土增添了一种生命原始的冲动与激情。以上的,不如说是乡土的真面目。披红挂彩、旌表门闾,雄伟的纪念碑,非但与这个世界不相称,反而是对真正乡土的一种矫饰,一种蒙蔽。这正像是我们外面世界的人对乡土惯用的伎俩:曲解和误读。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动声色的荒诞。《爸爸爸》和《小鲍庄》都是格式比较严整的中篇小说,而二者都采用了以生命的诞生为开头,以死亡为结尾的情节设计。这或许是对乡土的一种宏大叙事?象征着乡土的生生不息?对此,读者除了感到生命绵延的喜悦,不由得感到颤栗。乡土,荒诞与崇高的混合体,不是被改造、被征服的对象,而是要伴随我们的文化,一直传递,阴魂不散的东西。是雀芋毒不死的丙崽!

小谈《小鲍庄》

小说从描写小鲍庄的滔天洪水开始,这个场景出现的时间不是很明确,可以是很久以前,也可以是现在,时间上的无制约正是表现洪水是这一方世世代代的天灾,祖祖辈辈都面对的自然环境。“还是引子”讲述了一段小鲍庄祖上的野史,“小鲍庄的祖上是做官的,龙庭派他治水”,后来因为治水不力,被罢了官;他为了赎罪,就带了妻子儿女到鲍家坝最低洼处落户,繁衍出了一个全姓鲍的庄子——小鲍庄。从遥远的传说、野史开始起笔是古典小说经常用的手法,作者借鉴这一手法可谓是在形式上的一种“寻根”吧!这是两个颇有象征意义的引子:引子写了恶劣的自然环境,还是引子写小鲍庄的由来,即使是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人还是在这里顽强地扎根下来,世世代代,勤苦劳作,繁衍生息,忍受洪水一次又一次的浩劫,却始终不放弃这土地。尽管作者说“自然,这就是野史,不足信,听听而已”,然而我们知道,中国的历史不正是从三皇五帝的传说中起始的吗?这不正是乡土中国、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和象征吗?小说以捞渣的诞生开始,以捞渣的死结束,捞渣是这篇线索众多、故事纷呈的小说的主线,穿插了小冯庄的拾来和小鲍庄的二婶、一心想成作家的鲍仁文、住牛棚的老单身鲍秉义、流浪丫头小翠子和文化子、老绝户鲍五爷、有个疯女人的鲍秉德众人形形色色的生活。捞渣是个怪胎,是个很吊诡的小孩子,从小就懂得体贴人、忍让人,懂得仁义,宛如一个神圣的婴孩,这让我想起《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伊娃,伊娃像个天使。小鲍庄的人们称道捞渣,说他懂得仁义;外地人也称道小鲍庄的人,说小鲍庄的人讲仁义。尽管故事是发生在激荡的红色年代,但作者只化了少许的笔墨点明了一下——“在一千里外的北京,正进行着一场江山属于谁的斗争”,“地分到户了”……那席卷全国的洪流似乎被挡在鲍家坝之外,封闭的小鲍庄的人按照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方式和观念生活着。饥荒是挡不住,小鲍庄人经历的饥荒是和当时千千万万的人民一样的,但是你死我活的争斗却没有在这里上演,这个偏远的村庄是仁义当头,度过了饥荒年代,在包产到户后凭着吃苦肯干的精神,过上了吃得饱的日子,最后还因为捞渣的事迹被宣扬出去,小鲍庄远近闻名起来,来参观的人也多了,捞渣他爹也习惯了被人问及捞渣的故事,把那一番话反复来说。还为捞渣树了碑,“太阳照在那碑上,白生生的,耀眼得很。碑后面是一片新起的瓦房,青砖到顶,瓦房后面是鲍山,青幽幽的,蒙在雾里似的,像是很远,又像是很近。”这鲍山和那传说一样,像是很远,又像是很近,他们都是鲍庄人精神的象征,是仁义的象征,也就是作者为中国文化找到的根。尽管鲍庄起了瓦房,以后还有大厦,鲍山依旧在那里,中国文化的根依旧在那里。(然而,现在的鲍山或许被“愚公”移走了,人们什么都可以挖,都可以造,一点也不怕挖坏了根。我们的根肯定是给挖坏了)

基于传统 发于时代

许多细腻的故事少用形容词修饰而多直白叙述, 最终呈现一个真实地小鲍庄 ,一个连荒诞也真实的小鲍庄。 那不是一个村庄 ,是80年代的传统文化。改革开放初期 传统文化是没有经济开放起来那么迅速的,但好歹,是可以摆脱文革的噩梦了。小鲍庄里没有刻意明写阶级斗争文革的弊端。反而是用一个纠缠一个的小故事 ,一个搭伴一个的小人物展现那个转折时代的转折文化。仁义。这是这篇小说对传统文化的剖析切入点,也是浓墨挥现的重点。鲍秉德对疯妻的坚守;大姑对拾来的拾来的悉心照料;拾来与寡妇二婶的爱情......捞渣更是仁义的化身,帮小孩子打架,匀出自己的猪草,最后为了救鲍五爷而死更是小说高潮也是反讽的最强手笔。反讽。这是这篇小说用的最多的表现手法。鲍秉德的坚守是起初是发于内心而更多是迫于舆论压力,是他既得的名声在推着他坚守。他有些恨鲍仁文的那一番表扬,他打骂过生出死胎的疯妻。他可怜。拾来与二婶的爱情更是船通过文化中糟粕的极致展现,男女严重不平等 ,安分守寡的思想根深蒂固。然而这都是基于传统 而那个时代是逐渐开风气了,不管是不是把这段不合“常理”的爱情是当作笑料打发无聊日子,总之那个村庄宽容了。那个时代开始宽容了,宽容与之前不一样的东西。另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小翠的不由选择的婚姻,女权的缺失是那个时代的一大缺失。小鲍庄的童养媳是最好做的了,方圆几百里都知晓,这庄的人最仁义,可惜是太穷了,这句话一早摆在前头。而童养媳的存在就是旧时的糟粕遗留,何必与别处比谁更坏?小翠在这个仁义的村庄被逼16岁圆房 然后又因为仁义拖到17岁。甚至觉得小翠该感激小鲍庄的仁义了。怪不得别人,小翠心里也不认为自己有女权,在与文化子的交流中不敢显露爱意,被逼迫圆房不敢反抗只敢跑去母亲曾在的树下痛哭。自己不曾反抗,时代如何帮忙?洪水。这是小说里留给我最深刻的片段。一场洪水冲去了仁义的表面,对榜样的树立对仁义的崇拜进而变味。 县长下来看了一回.乡长下来看了两回。村长忙前忙后。多么有意思的描写。当灾情最为严重时适当表达了慰问做足了表面功夫之后不再过问。而当小英雄的故事传开之后,纷纷来视察想沾点光队鼓敲起来了,队号吹得嘹亮,县委书记讲了话,献上了第一只花圈……多么鲜明的对比。反讽用的巧妙。好一个仁义村。与此同时不得不与白鹿原里的仁义村相比较 ,那份真挚的仁义热血是真真切切的,是时代的错还是。。。两个仁义村都很重视粮食,而一个是为了老百姓的生存,另一个却是为了村里的成绩。那一句粮食够吃吗?粮食千万不能卖.让人寒心发人深省。这篇小说,平淡叙事片段拼凑,看起来有些没有章法,然而那个时代本就乱了章法。在慌乱中前进着的人们。不得不佩服这个以小见大的小鲍庄,故事的矛盾是时代与旧习的冲突,是人们的心理斗争。基于传统,发于时代。

英雄与凡人的争斗

关于英雄与凡人的争斗,那是几千年来一个说不完的故事,英雄傲视凡人,而凡人埋没英雄,凡人因欲穷千里目而成为英雄,而英雄因高处不胜寒而想成为凡人——到底哪个更好,是整个人生最难解的一道题,却值得每个人去一思再思。

鲍仁文的执着--读王安忆《小鲍庄》

鲍仁文的执着--读王安忆《小鲍庄》鲍仁文在小鲍庄是个异数。家中灶冷墙黑,地里草比苗高,跟着老娘把个日子都过荒了。眼瞅着别人家都丰足了,殷实了,还是不急不慌地写他的字,看他的书。仿佛他的生活全在那些个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的白纸黑字中,身边生活中的纷争都如山风过耳,了无痕迹。鲍仁文渴望突破,现实的困境令他的生活有一种捉襟见肘的尴尬。理想总是比想象美好,现实却能够破灭一切理想。当鲍仁文无力改变的时候,他在自我的世界中选择滑翔的姿态缓冲,不言放弃。写作或者成功,象源自内心的所有欲望一样,挤压着,不可捉摸着,迎接的同时还有着拒绝。鲍仁文敏感地捕捉一切与理想相关的信息,风初来,他便招展双臂迎面向上。他把自己的作品,整理,抄写,装订,动作连贯且带有庄严的味道,那是他的心血,他的理想。油灯下,握笔的手,盘蜷的腿,若有所思的面庞,交织出的画面,究竟能够诉说多少辛酸。请省城的同学帮他买票听作家讲座,到招待所向表情冰冷的工作人员打听作家的消息,与招待所和邮局的工作人员的对话,充分体现出鲍仁文的内心与生活环境的差异。现实如牢,令这差异扭曲成他人的冰冷,嘲讽,不解,困惑,导致了鲍仁文敏感得近乎脆弱,怯懦得近乎自卑。一部他口述别人执笔的报告文学,作者姓名的排列让鲍仁文心安理得的卑微起来:那不是最理想的,也是最接近理想的。生活还是写作,鲍仁文并没有这哈姆莱特式的困惑。小鲍庄的鲍仁文既得要生活,也得要写作。地图上找不到小鲍庄,人海中更找不到鲍仁文。生活象肩上的物件,用一根扁担挑起来,还颤颤微微忽忽闪闪。鲍仁文的扁担就是他的理想,一肩挑起,破皮,疲惫,都得咬牙前行,生活在路上,理想始终都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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