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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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0
ISBN:9787532755295
作者:(美)菲茨杰拉德
页数:453页

章节摘录

  三个男人  七点钟的时候,安东尼和他的朋友莫瑞·诺波尔坐在了饭店凉爽的屋顶餐厅一张靠角落的桌子边。莫瑞·诺波尔的样子活脱脱是一只瘦细而又神气的大猫。他的眼睛细细的,一直在慢吞吞却又是不停地眨着。他的头发顺滑异常,紧贴头皮,就好像被一只也许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式的,如果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的话——母猫给舔过一样。安东尼在哈佛就读期间,莫瑞被认为是他班里最与众不同的人物,最睿智,最具有独创性——聪明,安静,而且灵魂已经得到了拯救。  安东尼认为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所有熟识的人当中唯一令他感到羡慕并且嫉妒的,关于后一点他即便对自己也不是很愿意承认。  现在,他们为相见而感到很高兴——他们的眼睛中充满了善意,因为在经历了一段短暂的分离之后彼此又产生了新鲜感。有对方相伴,两人都感受到了放松,一种新的心灵安宁。莫瑞·诺波尔虽然长了那样一张精致而又可笑的猫脸,但他的性格与喵喵叫的驯顺简直截然相反。而安东尼的性格是略显紧张的,如同一缕鬼火一样总在闪烁不定——现在他当然定了下来。  他们正在进行着轻松而散漫的谈话,这种谈话方式是三十岁以下或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男人最喜欢的。  安东尼:七点了,卡拉梅尔这小子哪儿去了?(不耐烦地。)我希望他已经完成了那部长得没完没了的小说。我都饿着肚子等了他半天了——  莫瑞:他给那小说又换了个新名字,《恶魔恋人》——怎么样,还不错吧?  安东尼:(颇感兴趣地)《恶魔恋人》?《春闺怨妇》?不错,很不错!简直棒极了——你怎么想?  莫瑞:是挺不错。你刚才说几点啦?  安东尼:七点。  莫瑞:(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不是因为高兴,而是要表达一种稍稍的不满)这家伙前两天差点没把我给惹急了。  安东尼:怎么啦?  莫瑞:还不是他那个记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顶烦他这个。昨天晚上我大概说了点让他觉得重要的东西,可他自己又不记得了——所以他就跟我耗上了。他问我“你就不能再用力想想?”我跟他说“你烦得我都快要跳楼了,我怎么记得自己说过些什么?”  (莫瑞无声地笑了,媚眼柔和地舒展开来,以示对安东尼的话很是认同。)  莫瑞:迪克的见识其实并不比别人更多,他只是能把自己大部分的见识都写出来。  安东尼:那可是挺厉害的本事啊。  莫瑞:没错儿,是挺厉害的。  安东尼:这家伙干劲足——雄心勃勃的,认准了目标就全力以赴。不过他人也很逗——走到哪儿都能把气氛给带起来,只要跟他在一起,准少不了刺激。  莫瑞:对,确实如此。  (冷场片刻,然后)  安东尼:(在他那张似乎总带有一丝犹疑的纤瘦的脸上摆出最确信的表情)不过他那股劲头也不会永不消退。总有一天,它会一点一点烟消云散的,他那厉害的本事也会一起消失,只留下一个萎缩了的人,烦躁易怒,自以为是,喋喋不休。  莫瑞:(大声笑着)我们俩坐在这里,信誓旦旦地对彼此说小迪克对事物的见识不如我们深刻。我敢打赌,他肯定还觉得比我们俩略高一筹呢,他一准会说只会臧否别人的脑子哪有懂得创造的脑子来得高明,以及诸如此类的话。  安东尼:对,没错儿,可他错了。他会为无数愚蠢的热情而栽跟头。幸亏他在现实主义中浸润已久,已经无奈地披上了讽世的外衣,要不然——要不然他会像大学里的宗教领导人一样容易上当受骗的。他太理想了,对,他以为自己不是,因为他拒绝了基督教。还记得他在大学里那会儿的样子吗?对所有的作家都是生吞活剥,一个接一个,主题、技巧、人物,切斯特顿①、萧伯纳②、威尔斯③,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囫囵吞枣。  莫瑞:(兀自沉浸在自己刚刚发表的意见当中)我记得。  安东尼:这是真的,他天生就是个爱盲目崇拜的人,就拿艺术——  莫瑞:咱们开始点菜吧,他马上——  安东尼:对,咱们点吧,我跟他说过——  莫瑞:他来了。瞧啊——他就要跟那个服务生撞了。(他举起一根手指打了个招呼,那样子就好像举起的是一只柔软而又友好的爪子。)你可来啦,卡拉梅尔。  一个新的声音:(咋咋呼呼地)你好,莫瑞。你好,安东尼·康姆斯托克·派奇。老亚当的孙子过得怎么样啊?屁股后面还有一大堆初进社交界的少女们追着吗,嗯?  先来看看理查德·卡拉梅尔的样子吧。他个子不高,长得很好看——头发估计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得秃了。他的眼睛是黄颜色的——一只清澈得出奇,另一只则浑浊得像泥塘——眉毛弯弯地鼓出着,像漫画里的小宝宝。他身上鼓出的还不止眉毛呢——他的肚子隐隐然已有鼓出之势,他的话多得好像是从嘴巴里鼓出来的,即便是他的晚礼服口袋也一样是鼓鼓囊囊的,里面胡乱塞着一本卷了边的时刻表,几份节目单和各种各样零星的杂物——他会在这些东西上面记笔记,记的时候他那双举世无双的黄眼睛会使劲地挤弄着,没有用到的那只左手也会无声地做着动作。  他走到桌边,与安东尼和莫瑞握了手。他是那种老喜欢和人握手的人,哪怕他和别人在一个小时前刚见过面。  安东尼:你好,卡拉梅尔,你能来真让人高兴,我们正需要有人来说笑说笑,活跃气氛呢。  莫瑞:你迟到了,肯定是在大街上和邮递员比慢吧?我们刚才已经贸然点评过你的性格了。  迪克:(用他那只明亮的眼睛热切地盯着安东尼)你是怎么说的?告诉我,我把它写下来。今天下午我从第一部分删掉了三千个字。  莫瑞:可真是个唯美主义者啊。你往外拿掉了字,我往胃里装进了酒。  迪克:这我毫不怀疑。我打赌你们俩坐在这儿整整聊了一个小时的烈酒吧。  安东尼:我们可从来没醉趴下过,你个嘴上没毛的小东西。  莫瑞:我们从来不会带着喝高了的时候遇到的女人回家。  安东尼:不管怎么说,我们参加的聚会都是上点档次的。  迪克:你们就是那种号称“海量”的特傻的家伙!知道你们的问题出在哪儿吗?你们俩生活在十八世纪,一副英国老乡绅的做派。喝起酒来一句话也没有,醉了就朝桌子底下一出溜,从来也没有玩儿得尽兴过。哦,得了吧,这种活法儿才叫没劲呢!  安东尼:这是你写在第六章里的东西吧,我敢打赌。  迪克:一会儿上剧院吗?  ① Gilbert Keith Chesterton (1874-1936),英国作家。  ② 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英国剧作家,曾获1925年诺贝尔文学奖。  ③ 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英国作家。  莫瑞:对,我们准备用晚上的时候来好好思考一下生活的问题。简称就是《女人》,《女人》是不会让我们白跑一趟的。  安东尼:天哪!今天演的是这出吗?咱们还是再去看一遍《荒唐事》吧。  莫瑞:我可看腻了,都看了三遍了。(对迪克。)第一次去看的时候,我们在第一幕结束后出来,找到了一家妙不可言的酒吧。等我们再回去的时候,我们居然进错了剧院。  安东尼:那次还和一对小夫妻大吵了一顿呢,我们认定他们坐了我们的座位,把小两口给吓坏了。  迪克:(如同自言自语般地)我在想——等我再写完一本长篇和一个剧本,或许再加一个短篇集,我就准备搞个音乐喜剧。  莫瑞:我知道——就是歌词写得特有内涵,但是没有人会去听,而且所有的批评家都会皱着眉头将它称作“过了时的旧围裙”那种。这种东西我可搞不来,我还是在这无聊的世界上继续做一个熠熠生辉的超级无聊人物吧。  迪克:(不屑地)艺术可不是无聊的东西。  莫瑞:艺术本身是无聊的,如果说它不无聊的话,那是因为它竭力想让生活变得不那么无聊。  安东尼:这么说吧,迪克,你就好比是在台上表演,可观众席上站着的都是幽灵。  莫瑞:可不管怎么说也得卖力演出啊。  安东尼:(对莫瑞)恰恰相反,我倒觉得既然世界这么无聊,干嘛还要写东西呢?想要为世界赋予意义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迪克:好吧,就算承认你讲的都有道理,也请你做一个高尚的实用主义者,让一个可怜的人拥有活下去的本能吧。难道你想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你那套强词夺理的胡言乱语吗?  安东尼:对,我想是这样。  莫瑞:不,先生!我相信在美国,除了精挑细选的一千个人之外,所有人都应当被强迫接受一套非常严格的道德——比如罗马天主教的道德。我对传统道德并没有什么怨言,我反感的是那些平庸的异端另类,他们凭借着强词夺理的一套说辞,摆出一副道德自由的姿态,殊不知凭他们的智力是根本不配得到这种自由的。  (这时汤上来了,莫瑞的话头就此打住,再也没有重提。)  夜晚  饭后,他们找到了一位票贩子,花了不菲的价钱,买了几张票去看一出新上演的名叫《纵情寻欢》的音乐喜剧。在剧院的门厅里他们稍微驻足了一下,看了看首演之夜涌来的人群。一眼望去,到处是五彩斑斓的丝质或毛皮礼服斗篷,到处是悬坠在粉颈、皓腕与耳垂上的珠宝,无数顶丝质帽子上缀饰的闪光连成了一片,下面则是金色、青铜色、红色以及亮闪闪的黑色的鞋子。女人们大都梳着高耸、紧致的发型,男人们的头发则油光水滑——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这片欢快的人海如同潮水般的起落、流动、喧哗、嬉闹、泛起泡沫以及缓慢的转动。今夜,这片人海把它那闪闪发亮的洪流汇入了笑声构成的人工湖里……  戏散了之后他们分手了——莫瑞打算去雪莉餐厅跳舞,安东尼则回家去上床睡觉。  他穿过纽约时报广场夜晚拥挤的人流,慢慢朝家里走去。巨大的马车赛广告牌和散布周围的数以千计的灯火将纽约时报广场装扮得格外美丽、明亮,为它带来了一股狂欢的气息。许多张脸在他的周围旋转着,姑娘们如同万花筒般从他眼前晃过,丑,全都丑得要命——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可她们飘浮在这秋日的空气里,如同飘浮在她们汇入夜色的温暖而又热情的呼吸里。虽然她们显得粗俗,可安东尼还是觉得她们隐隐地带着一种微妙的神秘感。他小心翼翼地吸气,把香水和许多香烟发出的令人不快的味道吞进肺里。他瞥见一位肤色黝黑的妙龄美女独自坐在一辆关了门的出租车里。在昏暗的光线里她那双眼睛让人想到了夜晚和紫罗兰。有那么短短的一瞬,安东尼又想起了那已经渐渐忘却的遥远的午后,心中不由一阵悸动。  两个年轻的犹太男人从他身边经过,高声谈着话,伸长了脖子左右张望着,目光里露出愚蠢的傲慢。他们身上穿的是紧身得有些夸张的西服,这种样式当时正处于半流行,翻领的开口很高,抵到了喉结。两人穿着灰色的鞋罩,就连手杖的柄上也罩着灰色的套子。  这时又走来了一位表情茫然的小老太,两个年轻人把她夹在了中间,就像拎着一篮鸡蛋一样。他们大声朝她讲述着纽约时报广场的奇妙景象,可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讲得那么快,小老太为了表示不偏不倚,只好左右来回摇晃着脑袋,就像一片在风中被吹得翻来滚去的老橘子皮。安东尼一鳞半爪地听到了一些他们的谈话:  “那个就是阿斯特大厦,妈妈!”  “瞧啊!看见那个马车赛的广告牌了吗——”  “那就是我们今天去过的地方。不,是那儿!”  “我的老天爷啊!……”  “你会开始担心,然后瘦得像个钢蹦儿那样。”安东尼听见当年度正时髦的一句俏皮话从他身边那两位年轻人之一的口中刺耳地迸了出来。  “我跟他说了,我说——”  一辆辆出租车从他身边轻声驰过,还有笑声,喑哑得如同乌鸦一般的笑声,连绵不断,响亮刺耳,再加上地面下轰隆隆的地铁声——还有将这一切包裹其中的灯光的变化,亮暗明灭——那点点灯火如同一颗颗散落的珍珠——不断变幻着形状,时而构成闪闪发亮的竖条和圆圈,时而又在天际刻划出狰狞怪诞的轮廓。  经过一条小小的横马路时,寂静如一股黑暗的风一样扑面而来。等经过了之后,安东尼心中感到一缕莫名的庆幸。他接着又走过一家烧烤餐厅,橱窗里有十几只烤鸡正在自动的烤肉叉上不停地旋转着。门里传来一股热烘烘、粘乎乎的味道,给人的感觉是粉红色的。接下来是一家药房,散发出的是药品和泼洒出的苏打水的味道,以及从化妆品柜台传来的好闻的淡香①。再接下来是一家中国人开的洗衣店,还开着门,氤氲的蒸汽有点呛人,那种味道带有很多的褶曲,给人的感觉大概应该是黄色的。所有这些感觉都让他心绪不佳。走到第六大街的时候,他在拐角的一家雪茄店门口停了下来,感觉开始好了起来——深蓝色夜幕中的雪茄店自有一种愉快的生气,他禁不住在那儿买了点奢侈品……  回到公寓里之后,他燃起最后一支香烟,坐在敞开的前窗边,没有开灯。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他头一次感到自己是在全身心地享受着纽约的生活。纽约无疑有着一股少见的辛辣气息,这几乎有点像南方,不过是那种孤寂的小镇。像  ① 英美国家的药房(drugstore)性质有点像杂货店,往往还兼售糖果、饮料与化妆品。  他这么一个独自长大的人最近也学会逃避孤独了。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一直小心翼翼,一旦晚上没有什么活动,便马上到他所属的某个俱乐部,好让自己有事可干。唉,这里总有一缕孤独挥之不去——  从香烟里喷出的烟圈为窗帘纤细的褶裥镶上了一道缥缈的白边,烟头的亮光一直闪烁着,直到街尽头圣安妮大教堂的大钟敲了一点。钟声无疑是优美的,但那是一种时髦的美,不免要惹人发上几句牢骚。在半个安静的街区之外,高架铁路发出敲鼓般的隆隆声响——他要是从窗口探出身去,应该能看得见火车就像一只气乎乎的老鹰那样,正掠过街角那段黑色的圆弧向上爬升。这不禁让他想起新近读到的一个幻想故事,那里面说飞在空中的火车对城市进行了轰炸。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幻想华盛顿广场向中央公园宣战了,而这列火车便是渐行渐远的威胁,将要给北方带去战斗和突如其来的死亡。但火车过去之后,幻像也随之消失了,隆隆的鼓声渐渐轻不可闻,只剩下老鹰杳远的振翅声。  从第五大街也次第传来了钟声和汽车喇叭断续的低鸣,但安东尼所在的大街却是一片寂静。他在这里很安全,所有那些生活中的威胁都奈何不了他,这里有门、有长廊、有能够保护他的卧室——安全,真是安全啊!此刻,把光线洒进窗内的路灯仿佛明月一般,只是要比明月更亮,也更美。  天堂中的一段闪回  每隔百年便可获得重生的美人坐在一个露天的等候室中,阵阵白色的微风在她身边吹拂,间或还会有一颗星星气喘吁吁地掠过。星星们从她身边经过时,会对她亲密地眨眨眼睛,风儿则不断轻柔地撩动她的秀发。她是凡夫俗子所难以读懂的,因为在她身上,灵魂与精神是合而为一的——她肉体的美也正是她灵魂的精华,这种灵与肉的和谐统一曾令哲学家们追求了许多个世纪。在这间风儿和星星构成的露天等候室里,她已经坐了整整一百年。她静静地坐着,心里想着她自己。  终于,她明白自己又要去重生了。她叹了口气,与白色风中传来的一个声音开始了一段长长的对话。这段对话经历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我只能撷取一个片段呈现于此。  美人:(她的嘴唇轻轻翕动,眼睛一如既往地只朝着内心看自己)我这次该往何处去呢?  声音:去往一个新的国度——一片你以往不曾见过的土地。  美人:(微嗔)我不喜欢降生到那些新的文明世界中去。这次我要呆多久呢?  声音:十五年。  美人:那地方到底是哪里呢?  声音:那里是地球上最富饶、最繁华的所在——在这片土地上,最聪明的人也只比最愚钝的人聪明一点点;在这片土地上,治理国家的人都怀有赤子之心,制定法律的人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在这片土地上,丑陋的妇人管束着强大的男人……  美人:(惊诧地)什么?  声音:(非常沮丧地)对,这的确是让人感到郁闷的景象。长得形同歪瓜劣枣的女人在光天化日里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嘴巴里喊着“给我干这个!”和“替我干那个!”而所有的男人,即便家财万贯,也对他们的女人俯首帖耳,并响亮地称呼她们“某某太太”或“夫人”。  美人:这怎么可能呢!如果他们对有魅力的女人唯命是从,我绝对可以理解——可对那些肥婆、排骨精或是尖嘴猴腮的女人呢?难道也一样吗?  声音:是的,并没什么两样。  美人:那我呢?他们会怎么对我呢?  声音:套用一句成语的话,就是“前途坎坷”啊。  美人:(不满地停顿了一会儿)为什么不让我去那些古老的土地呢?那些盛产葡萄,或是有着言辞优雅的男人,或是拥有船只靠着海洋的土地。  声音:这些土地马上就会要经历动荡了。  美人:噢!  声音:你在人世间的生命将会和以往一样,会在朝一面俗世的镜子投去意义重大的一瞥开始,又会在同样意义重大的一瞥后终结。  美人:那我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能告诉我吗?  声音:最初的设想是让你这次成为一名电影女演员,不过最终想想,还是觉得不合适。你在这十五年里将化身为所谓的“社交女郎”。  美人:那是什么玩意儿?  (这时风中传来了一种新的声音,想来这应该是声音挠头的声音吧。)  声音:(过了许久)那是一种虚幻的贵族。  美人:虚幻?为什么是虚幻的?  声音:这一点,等你到了那片土地上之后,也会自己发现的。你会发现许多虚幻的东西,而且,你会做许多虚幻的事情。  美人:(平静地)这一切听来好像都不怎么样啊。  声音:现实会比这更糟糕。你在那里的十五年里,人们会管你叫拉格泰姆①宝贝儿、新潮女郎、爵士宝贝儿和勾魂宝贝儿。你跳起新潮的舞来丝毫也不会逊色于你以往的迷人舞姿。  美人:(轻声地)我能得到回报吗?  声音:能,和过去一样——爱情。  美人:(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只短暂地惊动了一下几乎一直不动的双唇)我会喜欢别人叫我爵士宝贝儿吗?  声音:(很认真地)你会喜欢的……  (对话到此结束,美人依旧静静地坐着,星星们驻足欣赏她的美貌,欣喜不已,阵阵白色的微风从她的发间穿过。  从安东尼坐在公寓前窗边倾听圣安妮大教堂的钟声的那一夜算起,上面这一切都发生在七年前。)  ① Ragtime,一种多用切分音的早期爵士乐。  ……

内容概要

菲茨杰拉德是著名美国小说家。从1920年开始创作,以《人间天堂》一举成名。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 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直到1940年去世时,仍在创作作品《最后的大亨》,在他有限的创作生涯里,推出了包括《人 间天堂》《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等多部长篇小说和150多部短篇小说。

书籍目录

第一部    第一章  安东尼·派奇    第二章  塞壬的肖像    第三章  吻之鉴赏家第二部    第一章  闪亮时刻    第二章  研讨会    第三章  断裂的琵琶第三部    第一章  事关文明    第二章  一件关于美学的事情    第三章  没关系!

作者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对新婚夫妇——安东尼•派奇和格洛莉亚——讲究而拘谨遇上轻挑又浪漫,像是红茶加巧克力的组合;他们追求奢侈华丽的上流生活,依凭上一辈的财富不事生产,终日纸醉金迷以致道德、经济、健康不断扭曲、沦落。《美与孽》是一面镜子,映射出作者自传性色彩;也对美国暴发户的贪婪及 纽约夜生活的挥霍、蒙蔽天赋的虚掷浪费,极尽令人刺目之嘲讽。
译文出版社已经陆续推出菲茨杰拉德文集,《美与孽》是该作家创作生涯的第二部小说,也是一幅描述爵士时代东部精英们的浮世绘。小说带有极强的自传性,书中的主人公很大程度上与菲茨杰拉德和妻子泽尔达的关系相似。
菲茨杰拉德小说的一处魅力,乃把种种相反的感情,逼仄挤压在一起。温柔与傲慢,感伤和犬儒、吊儿郎当的乐天及自我破坏的欲望、上升的意志及下降的感觉、都会的高上优雅集中西部的朴素单纯,他作品精彩的地方,就是把这种对立的因素,可以说是如本能地驾驭起来
——村上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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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要说这本小说真正想要揭示什么,我想是拥有高贵灵魂的人可以不工作吧,但前提是必须很有钱,可以尽情享受物质生活,在心情不佳时可以酗酒,对老婆甩脸子,鄙视比自己有钱的朋友,因为他没有为窘迫的处境向金钱表示过崇拜,也没有出卖过自己的灵魂,但是缺钱花的确影响到了安东尼的生活境况,也让他没有心情思考人类高贵的品质,所以他什么也没做。本来有很多可以让他在现实中用有尊严的工作,比如报社记者、证券交易员,军队士官……祖父亚当·派奇对他的失望可见一斑。他真的可以躺在大笔的遗产里真正的思考点什么吗?还是把自己哄得开心了,困倦了,然后去休息,高贵的灵魂留到下次有空的时候再工作吧!其实他的生活都是被金钱牵着走的,可他仍然不肯放低身段,一点讨好金钱的心思也没有,如果他真的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做出了一点实质上的贡献,也许我会对他表示敬意,但是在落魄的时候却选择酗酒,渐渐枯萎的婚姻令他不再考虑家庭责任的意义,妻子格洛莉亚的容貌也在挥霍无度的日子里渐渐疲倦。什么都回不去了,那些坚持还有什么用呢,更何况在极度的拉扯中,要坚持的究竟是什么也终于模糊起来。我非常喜欢安东尼和格洛莉亚恋爱的那部分,尤其是作者对格洛莉亚美貌的描写,读来充满丝丝的甜意。不过小说既然名曰《美与孽》,可见这些美是要背负罪孽的。不管怎样,青春都会过去。格洛莉亚的美貌会被时光辜负,安东尼的理想也会被现实所辜负。美和理想需要被膜拜和供奉,在小说里似乎只有钱才能做到,而困顿只会摧毁这些东西。有意思的是,菲茨杰拉德想把格洛莉亚塑造成一个只知道自己漂亮却不知道自己聪明的女孩,以区别只有漂亮脸蛋的笨女孩,但是这是非常有风险的,格洛莉亚在某些场合讲出的冷静而不失睿智的句子其实和她的整体举止是有些相违背的,在这方面,格洛莉亚显得并不真实。格洛莉亚几度想去做演员,甚至参加了试镜,却只是想要在胶片中保存自己的美貌,结果旧情人布洛克曼提供的试镜机会却成了锋利的讽刺——剧组的回复是她已经不够年轻了,三十多岁的富孀角色可能更适合她。旧情人的爱意只是停留在对其青春的眷恋上。如此,任何挽留都变得徒劳。安东尼最后说他“熬过来了”,熬过什么了呢?理想渐渐冷却而变僵硬,他唯一坚持做到的就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仍然没有去工作。

精彩短评 (总计65条)

  •     书很棒 物流有点暇疵
  •     这是一部在起起落落之间无数次给予极速下坠的生活以热情希望的小说:每当安东尼和他的生活即将跌入幻灭的时候,菲茨杰拉德会精心安放一处温暖四溢的感动,让人看到他与格洛丽亚充满不安的爱情似乎一直如同最初那样新鲜动人。第一卷用美好、浪漫的色调刻画着浮华年岁的富二代逐爱的激情,有着比《盖茨比》精致百倍的细腻情绪,那颜色是属于初恋的。第二卷以冗长、乏味的基调展开了一番婚后沉沦的娓娓道来,没有传说中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倒是充溢着七零八碎的争吵和距离感消失殆尽之后带来的真实可怖的生活的腐味。第三卷的安东尼果敢地逃离了愈发失控的生活与他最初的爱情,在南方的景致里伴着军营的单调况味展开了一次荒唐不经的精神肉体双出轨,并最终在晃晃悠悠的速度里引向了比loser更为彻底的精神沦丧。
  •     为什么会说不事生产,再说哪儿是美国梦破碎了....
  •     除了后期有些厌烦、结局有些唏嘘,整体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能算是菲茨杰拉德最好的一部作品。特别细致,没有一点其他作品中常有的漂浮感。大概也真是他自己内心和情感生活的复述吧,安东尼的性格俨然就是大天秤,格洛丽亚直接就给设定成了水瓶座,啧啧啧。两个人的爱情和生活太过闪耀,即使最终是悲剧也令人羡慕。最惊叹的点是,他们始终是真爱。不管怎么折磨彼此折磨自己,这份爱无人能比,纯度太高。
  •     嗷呜!!!
  •     前十分之一我尚以为这是个熠熠生辉的故事,岂料剧情很快就崩塌了,沦落到作者那些琐碎、痛苦、无聊的个人生活的写照中去,甚至强行塞入了作者参军的个人经历。种种做法显得没有诚意,像一部单纯为了稿酬而作之作。不过也许正是这本书的失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提供了经验。
  •     很不错,很有深度
  •     有很多精彩的段落,总体感觉一般。翻译很不错
  •     读毕有种自己跟主人公形成精确对位的不祥感觉。虽然我有工作,不近烟酒,但有着一样的迷茫。也许大学时读的话,我会带着欣赏的姿态看这位浪荡的反英雄,但如今看来,唯美主义不过是被年轻的罪孽喂饱的恶魔——“生活改变人很少是通过打击,却几乎总是通过磨蚀。”
  •     电子版
  •     很喜欢菲茨杰拉德这本书啊,安东尼没有错啊,就是不想离开自己熟悉的时代熟悉的生活熟悉的环境,刻画的特别好。
  •     美与孽买来还没有看。菲茨杰拉德的第二部小说。应该不会错的、
  •     本来很期待莫瑞会是一条怎么样的剧情线,但好像并没有想象的丰富。全书的后半满是阴郁和压抑,长篇小说的共同特点。
  •     第一本Fitzgerald,早几年只在海明威的流动盛宴里略知他和疯妻的经历。原来孽即毁灭。这种高开低走的自传故事,若没有极度浪漫和美感做底色恐怕太过绝望。有些人生来就是骄奢颓靡的命,去打他呀。too good to be a translation,学生跪拜。
  •     讲道理这是这套里面翻得最好的长篇小说。是不是因为人间天堂和夜色温柔太优秀了导致上海译文觉得可以随便翻译一下也不会损失太多文学价值所以翻得和翔一样,美与孽不出名反而翻译得很出彩。故事讲述了安东尼和格洛丽亚相爱结婚吵架堕落的过程,前半部负责美,后半部负责孽。故事没啥跌宕的但是描写的很到位,虽然长也总算看完了。自此和菲茨杰拉德说再见。
  •     印刷质量挺不错的,翻译大概看了下,也比较有文字功底,总之我很满意
  •     虽然不幸,但…怎么可以活得这么任性!还是自己赚够钱,担心消磨自己的理想就想尽办法保存吧
  •     丑恶不加节制的欲望和贪婪。不甘平庸却自甘堕落。真是华丽的毁灭,毁灭一切的也正是他们自己。看到最后,却一直想着最开始的样子。少年意气风发,年轻真好,意志真好。
  •     安东尼不喜欢猫这件事,在我看来竟然也这么可爱。
  •     比起人间天堂,我更喜欢美与孽。它将恋人之间的患得患失,夫妻感情的日渐消退,贫困带来的世相百态等刻画得入木三分。感叹贫贱夫妻百事哀!安东尼的懦弱空想,承担不了对公主般的格洛莉亚的责任!自己的女人不应该因生活压迫而变得世俗平庸,她是值得被过分宠溺的。男人要有足够的担当。
  •     四星半 结尾减半星
  •     不错!有点看头,故事有情节,小资的浪漫。
  •     上海译文的优秀文集
  •     现在看小说就像在一堆草丛里摘果子
  •     读于2015年
  •     百感交集
  •     文字很美,翻译得棒,格洛莉亚“女人应该要能够给予男人漂亮而浪漫的吻,而不应当在吻里包含成为他妻子或情人的欲望”“我不在乎”、莫瑞的一通话p258 260 261:人生的每一个问题,我不等它们出现到我的生活中,便早就在脑子里把它们给解决了——当然也在脑子里被它们给打败或难住了。
  •     【2017 No.24】总算把这套菲茨杰拉德看完了,最后这本断断续续的看了两个月。
  •     一直没上海译文的版本,终于有了!!!!
  •     只有钱才能孕育出教养与优雅,当一个人要为生活烦恼和奔走的时候,他就变得粗鄙了。放在当时,无所事事而又醉心于所谓的美与优雅中的安东尼夫妇还可以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同情。但资本主义的天下是属于实干派的,这样的安东尼夫妇要是在现在,估计会遭人鄙视与议论纷纷。我仿佛看到自己的将来,只对一些不切实际、赚不到钱的东西感兴趣,生活潦倒,最悲惨的是,我没有一个显赫家世,到头来还可以打个险牌,成功翻身。
  •     男主角性格太像我前男友了!太可怕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会分手了,因为我不是gloria。反英雄主义的感觉很棒,文笔完全体现了fitzgerald的才华,大爱
  •     比大亨小传差多了,看了三分之一没耐心了
  •     浪漫主义之死,被现实主义狠狠击碎. 他赢了,赢得的却不是他失去的
  •     短期内不会再看菲茨杰拉德的书了,目前完全对他的上流人士理解不能
  •     菲茨杰拉德文集已买了7本,当当送来的这本《美与孽》质量是最差的一本,书角三个角有不程度的折伤,影响心情。
  •     菲茨杰拉德美余孽
  •     菲茨杰拉德式的语言宝典。
  •     这两个可怜软弱的人,他们在挥霍金钱和青春时,一定也不无恐惧,最让我感动的是,置身浮华仍保持着细微的观察和思考,仍是幻灭的痛楚与甜蜜,小心的温柔,放逐的无谓;这是菲茨杰拉德对外部现实与内心世界保持平衡点而构筑的精神世界,只和美有关;封面丑,把那张粘纸撕了下来;假使以“左”的观点分析男主是否应该找工作、批判女主的自私享乐拖后腿,或曰“对资本主义的讽刺”简直如同海明威斥责泽尔达一般虚伪。
  •     结局算范进中举,柳暗花明。不过,仍然抵挡不住地颓势,只会烈火烹鲜一般地,更为糟糕。20170225。
  •     8.5。菲茨杰拉德杰出到每个平庸的故事开头都会有戏剧化的结束,你如果把这本书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读成爱情小说,实在是庸俗至极。村上春树对菲茨杰拉德的评价就很好,精神的追求和物欲的下坠构成基本的张力。
  •     有点不理解这部小说给菲茨杰拉德带来的声誉和收入。或许是满足了人们窥伺所谓有钱人生活的心理?文字很美,可是没有可爱的人物,无尽的享乐,空洞的灵魂,社会的蛀虫,甚至人品也是低劣的。一边看一边厌恶这样的人。菲茨杰拉德大概真的很想继承一大笔遗产。不觉得有批判的意思,只是诚实的再现这种生活。
  •     菲茨杰拉德的优秀作品,女儿爱不释手。
  •     写的非常优美,刻画的人物也很生动,即使是两个再怎么讨厌的主角,两人久别重逢那一刻还是能打动人。另外,翻译的也很好。
  •     喜欢菲茨基拉德
  •     除了有点繁丽之外……真的超好啊。
  •     因为村上春树才关注他,果然不错
  •     用回上海飞机延误的时间看完的。看完就对自己默念不要沉迷酒精,不要眷恋怀抱,不要迷失,不要沉沦。一直觉得Fitzgerald一定是个很英俊很幽默的人,语言中常有惊人地贴切的比喻和令人捧腹的幽默。以及自嘲的精神。
  •     文字秀丽 妙譬佳喻俯拾皆是 局部用到了意识流和象征手法 夹叙夹议的写作风格 一方面对于主人公安东尼的刻画呈现鄙夷讨厌的态度 但又会时不时的流露出超前的思想或新颖独到的哲学理论
  •     文字的美感真切地震憾到我,引发共鸣。这本书陪伴着我,失败的日子里,磕磕碰碰败落的十年间,又一个似乎看不到希望的间隔。开始,以为格洛莉亚不过是一个虚荣的物质女子,一直看下去,很惊喜,她是个有头脑有个性向往美好的虚荣的物质女子,虽然到头来她始终虚荣与物质,但她的美从来没有低头过,她没有因虚荣背叛安东尼,她没有为物质离弃它东尼。就算安东尼短暂的离开,这种离开不仅是身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格洛莉亚始终保持对安东尼由始至终的爱。格洛莉亚是故事的主线,安东尼、迪克、莫瑞是围绕格洛莉亚展开的美与孽。
  •     情侣之间 深刻矛盾之余的你侬我侬 彼此不满间终于分开后的留恋不舍 仿佛所有美好的瞬间都浮现在眼前。人真是神奇的动物 抱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说着甜言蜜语 怀着深厚的不满想着彼此的那些美好。一切 只是因为我们某一时刻 只能有一种情感 记得你的好 就忘记了你的不好 反之亦然
  •     生活和自己把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
  •     承前启后的作品
  •     IT SHOWS ME THE ROMANCES OF HIM!
  •     “我证明给他们看了,这时一场艰苦的战斗,可我没有放弃,我熬过来了!”这场战斗可真是异常“艰苦”啊!
  •     希望有机会能再次发现它的美好
  •     菲茨杰拉德在很久之前就准确地预言了自己的一生,不敢想象实际的生活于他是怎样的煎熬,更难体会的是他如何在这样的煎熬中接连写出这些伟大的作品。
  •     结尾看得我跌宕起伏 很好看
  •     看完后,终于明白菲茨杰拉德为何准确地预言了自己的毁灭~第二部长篇果然比第一部好很多。
  •     居然比盖茨比更不留希望。才华横溢,但与杰作相比欠一点节制。菲茨一生都在写自己的故事,如果他知道自己在26岁时就预言了落魄凄凉的中年生活又会作何感想。
  •     没让我失望,值得珍藏和拥有
  •     这一套很喜欢
  •     虚无生活带来的焦虑大概确实只有酒精可以消减。
  •     看的过程略无聊,结局意味深长。
  •     莫瑞在黎明前的大段独白很动人
  •     颓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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