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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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1-11
ISBN:9787806572504
作者:[英国] 托尔金
页数:496页

章节摘录

  他边唱边跑得飞快,不断将帽子抛上去又接住,一直跑下坡不见踪影。 过一会儿,嗨呀嗨呀的歌声又随风飘来,风向变了,起了北风。 天气又变得非常暖和,几个霍比特人照汤姆的吩咐在草地上跑了好一会 儿,然后躺下来美滋滋地晒太阳。那心情,如同是从冰天雪地里走进春暖花 开的地方;又像是久卧病榻的病人一觉醒来,沉疴即愈,生活充满希望。 等到汤姆回来,他们早已元气恢复,而且饥肠辘辘。远远的山坡上,汤 姆先是露出一顶帽子,排成一队的六匹矮种马乖乖地跟在后面。除了弗拉多 他们的五匹外,还增加了一匹。最后那匹显然就是大老胖,因为同另外几匹 比起来,它显得又大又壮又胖,恐怕岁数也大些。其余的几匹马听到汤姆给 他们起的名字都一个个地爬上坡顶,排成一排。这些马都是梅利的,但他从 没给它们起过这样的名字。汤姆向霍比特人鞠了一躬。 “你们的马全部到齐!”他说,“在某些方面,它们可要比你们这些走 南闯北的霍比特人更有感觉,我是指他们的嗅觉。它们能嗅出你们前进路上 的危险,如果它们撇下你们自顾自逃命,那也是跑得对。你们得原谅它们, 因为它们虽然忠心耿耿,但要它们与危险可怕的古冢阴魂对阵未免太为难它 们了。它们没有这样的胆量。瞧,它们又回来了,驮着的东西也一样不少。 ” 梅利、山姆和皮平从行李里取出备用的衣服穿上,但马上就感到太热了 ,因为他们不得不穿上的是过冬御寒的厚衣物。 “那匹老马,大老胖从哪儿来的?”弗拉多问道。 “是我的。”汤姆答道,“是我的四条腿朋友。不过我平时难得骑它, 而它常常独自远游,逍遥自在地在山坡上奔驰。在我家里时你们的马就同大 老胖认识了。夜里它们闻到了它的气味,就赶过去同它相会了。我想它是去 找它们了,用它智慧的语言打消它们的恐惧。不过现在,我要骑上快活的大 老胖啦,嗨,我与你们同行,带你们上路,所以也需要一匹马。我总不能靠 两条腿边走边与骑在马上的霍比特人聊天吧!” 霍比特人一听,真是喜出望外,对汤姆谢了又谢。可他却大笑道,他们 迷路的本事很不小,不把他们安全地送出他的地界,他心里就不痛快。“我 有许多事情要干,”他说,“制作东西,唱歌,聊天,赶路,还要巡视一番 领地。汤姆不能老是去打开墓门或者待在柳树洞边。汤姆要照料自己的家, 金莓还在家里等着呢。” 看看太阳,天还早着呢,也就是九十点钟的光景。霍比特人开始惦记起 吃的来了。上一顿是昨天在矗立的巨石旁吃的中餐,现在该吃早餐了。他们 将昨天汤姆给他们做晚餐的食物一扫而尽,又吃光了今天汤姆新带来的东西 。就霍比特人的胃口及当时的情境而言,他们这顿饭并不算怎么丰盛,不过 填饱了肚子,感觉就好多了。在他们吃饭的时候,汤姆走上墓顶,把财宝检 查了一遍,然后将其中大部分搬到草地上,堆成一堆,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他吩咐财宝在原地待着:“任凭发现者处置,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精灵人 类,只要心地善良就行。”因为只有这样,古墓的符咒才会破解,阴魂就再 也不能回来。汤姆自己从财宝里挑出一枚镶着蓝宝石的胸针,这胸针色泽丰 富,既像亚麻花,又像蓝蝴蝶的翅膀。他久久地凝视着它,仿佛勾起了回忆 ,最后,他摇摇头,说道:“这是汤姆与他的夫人的精巧的小信物!当年她 佩在胸前真是光彩照人!现在金莓应该戴上它,我们不会忘记她的!” 接着,他又为每位霍比特人各挑了一把柳叶形的匕首。它们做工精良、 刃口锋利,刀鞘上饰有殷红金黄相间的蛇形花纹。他从黑鞘中抽出匕首,只 见寒光照人。刀身是用一种奇异的金属铸成,又轻又韧,上面还镶着许多火 红的宝石。不知是由于刀鞘的奇效还是古墓符咒的作用,其刃口历经漫长岁 月,依然锃亮,新锐如初,在太阳底下发出炫目的光芒。 “对霍比特人来说,古代的匕首长得足够当剑使了。”他说,“你们霞 尔人出门远游,无论是向东还是向南,或者走进黑暗,深入险境,身边最好 带上一把剑。”接着告诉他们,这些利器是许多许多年前,韦斯特内西人锻 制而成的。他们是黑魁首的死敌,但是在安格玛尔被卡恩杜姆的邪王击败。 “如今很少有人还记得他们。”汤姆喃喃地说,“但仍有一些韦斯特内 西人在世界上漫游。他们是被人遗忘了的那些君主的后裔,是独行客,保护 着浑然不觉的芸芸众生免受邪恶势力的侵犯。” 这几个霍比特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当他说话时,他们脑海里却浮现 出上古的景象——在一片郁郁浓荫铺地的原野上,一队人大踏步地走着,他 们身材高大,神色庄重,佩剑闪亮。最后一位额头上有一块白斑。这景象渐 渐消退了,霍比特人又回到阳光明媚的现实世界里。 该是动身的时候了,他们整理好行装,搁上马背。挂在上衣里皮带上的 新武器顶着身体很不舒服。不知道这武器是否真能派上用场,虽然说逃亡中 少不了有格斗之类的危险,但他们还没有撞上过。 P177-179

前言

本故事随着讲述而扩展开去,直至演绎成一部“魔戒大战”史。其中还多次涉及到更古远的时代。在一九三七年《霍比特人》一书杀青,尚未付梓之前,我就开始写作续篇,但中途一度搁笔,原因是我想先将上古时代的神话与传说收集完整,并理出头绪来,那几年里这些神话传说已渐具眉目。我本来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而从事这项工作的,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更何况其灵感基本来自语言学,是为了给小精灵语言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为此我请教了别人,他们的意见使我的不甚指望变成了毫不指望;只是读者们想知道更多的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故事,受此鼓励,我又书归正传,提笔续写。但一落笔就不由自主地将故事带到更古老的世界,尚未提及它的起源与发展,就讲述其结局与消亡了。这一过程在写作《霍比特人》时就已见端倪。在那本书里,已有几处提到更古老的事物,如埃尔隆德、冈多林、高种小精灵、妖魔,还略微提到了一些半路冒出来的人与物,他们比表面看上去更鲜明,或更幽深,或更隐秘,比如杜丁、莫利亚、刚多尔夫、索隆、魔戒。发现这些人和物的内在意义及其与古代历史的关系,便揭示了第三纪及其高潮——“魔戒大战”。想多了解一些霍比特人有关情况的读者们终于如愿以偿,但那是等待许久之后了。因为《魔戒》自一九三六年动笔后,断断续续一直写到一九四九年才脱稿。在此期间,我有许多不敢疏略的职责。作为一名学者与教师,我还有其他的兴趣所在。一九三九年大战爆发后,自然更加耽误了写作进程。那年年底,第一卷还没写完。尽管接下来的五年风雨如晦,我不曾完全放弃写作,大多是在夜里奋笔疾书,直到我站在莫利亚的巴林墓旁。在此停驻良久,差不多一年后我才继续动笔,于一九四一年底写到了萝林和大河边。次年完成了第三卷的初稿,第五卷的第一、三两章也起了个头,那正是阿诺里恩狼烟四起,塞奥顿来到哈罗谷地之际。我又一次搁笔,原先的思路行不通了,一时又无暇重起炉灶。到了一九四四年,我抛开书中那场硝烟未尽的纷乱战争——我本该组织,或者至少描写这场战争——迫使自己去处理弗拉多前去莫都的行程。这几章后来构成了第四卷,陆续寄给了我儿子克利斯朵夫,当时他随皇家空军派驻南非。然后又花了五年时间,故事才写到了目前的这个结尾。在那段岁月里,我搬了家,调了大学,换了职位。尽管不再风雨飘摇,但艰辛依旧。故事终于结了尾,还得重新修改一遍,而实际上是从后往前大部分重新写一遍。书稿须打字,还要打第二遍。都得我自己来,因为我请不起专业打字员。《魔戒》问世后,已有许多人读过。我收到过或读到过不少有关的信件与文章,对本书的写作动机与内涵提出种种看法与猜测。对此我想说几句。本书的写作动机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想用一部真正的长篇故事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取悦他们,也许还能时不时令他们兴奋,叩打他们的心扉。如何取悦人或感动人,我惟有靠自己的感觉作为向导,而在许多时候,这个向导往往成为误导。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做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在我收到的来信中,对同样的段落与章节,有人认为是妙笔生花,另一些人却大加数落。最严格的读者莫过于我自己,现在我确实也发现了大大小小的许多缺陷。幸运的是,我既无义务撰写书评,也不必重新操刀,因此不如默不作声,悄悄放过自己一马。不过有一点我倒是想提一下,有人说,这书太短了。至于说要在本书潜藏什么蕴意或“信息”,本人并无此用意。本书并非寓言讽喻,亦非时事话题。随着故事的展开,它往下生根(深入过去),不料节外生枝,但它的主题在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不可避免地选择魔戒来连接本书与《霍比特人》。《昔日阴影》这一关键章节是故事的最早组成部分之一。在一九三九年的“阴影”变成了一场无法避免的大劫难之前很久,它已经落笔写成。即便这场大劫难得以幸免,故事情节依然是基于同样的思路而展开的。其源头早在我心头形成,而且不少已经成文,几乎不受一九三九年爆发的战争及其演变的影响。无论就过程还是就结果而言,那场真实的战争与传奇的战争都是各不相同的。如果说,那场真实的战争激发了创作灵感,并指导传奇战争的发展的话,那么,魔戒必然会被夺走,并用来对付索隆,但他也不会被消灭,而是被奴役;黑塔楼也不会被摧毁,而是被占领。要是如此,无法拥有魔戒的萨茹曼,便会在混沌乱世里,搜寻魔戒的传说,并在莫都发现失落的线索,无须多时就可以造出他自己的魔戒来,以此向那个自封的中洲盟主挑战。而在那场冲突中,双方都会对霍比特人既仇恨又鄙视:他们即便沦为奴隶,也难免一死。本来,我可以根据那些喜欢寓言与讽喻的人的口味来结构故事,但我从心底里讨厌一切寓言式的写法,随着年事渐长,我越发小心地防备在故事里出现这类寓言式的表现形式。我偏好历史,无论其真假,它对读者的观点与经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我认为许多人将“影响”与“寓意”混为一谈,但前者取决于读者,后者是作者有意灌输给读者的。当然,一位作家不可能不受他的经验的影响,但故事的种子是如何在经验的土壤里发芽的?这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若想弄清楚它,充其量是基于暧昧不清、证据不足之上的猜测而已。即便评论者与作者的经验彼此重合,他们共同经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事件对他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要弄清其过程仍然难免谬误,尽管看上去颇值得一试。确实。一个人须亲身经历了战争的阴影才会充分感受其残酷,但时间往往使人健忘。我年轻时经历的那场从一九一四年开始的战争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亚于一九三九年及其以后的几年。到了一九一八年,我所有的知交除了一人均死于非命。我还可以举一个不那么沉重的例子:有入认为,《霞尔平乱》的那段故事反映了本书杀青时英国的局势,其实不然。《霞尔平乱》是整个故事核心部分,从一开始构思时就确定了的。当然,随着故事中萨茹曼这个人物的演变,其情节有所变动。但需要指出的是,其演变并非出于微言大义或暗喻当代政治或其他什么。不过,它同本人的经历还是有些关系的,但并不多(因为经济水平已有天壤之别),而且这段经历也要早得多。我童年居住的乡间在我十岁之前就惨遭毁坏,当时汽车还是稀罕玩意儿(我压根儿没见过),市郊铁路刚在修建。最近,我在报上看到一张照片:水塘边那座曾生意兴隆的磨坊的最后衰圮。它对我来说曾是如此地重要。我从来不喜欢那位年轻磨坊主的模样,但喜欢他父亲,那位蓄着黑胡子的老磨坊主,不过他的名字并不叫山迪曼。现在,《魔戒》出了新版,我也利用这一机会做了修订,纠正了原版中存在的一些错误与矛盾之处,并对一些专注的读者提出的问题尽力提供了信息。我已考虑了他们所有的评论与询问,若有疏漏敬请雅谅,那是因为我没将笔记整理完备所致。许多询问只能通过附录予以答复,或者是视情单独出一附录,将我未收入原版的众多材料,特别是更详尽的读者信息一并纳入。新版增加了本前言,对楔子部分做了增补,加了一些注释与一份人名地名索引。该索引列出了全部条目,但不提供参考材料。这主要是为了压缩篇幅。完备的索引将充分利用N.史密斯夫人为我准备的材料,更适合于单独成书。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20世纪最畅销的魔幻经典!英美文坛最成功、影响最广、在全世界销量最大的一本文学作品,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拥有两亿多读者,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    奇幻文学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独特的门类,一直以来就拥有广泛的读者群。史诗式的奇幻巨著《魔戒王三部曲》(The Lord of The Rings)多次被读者投票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书,它还被熟悉该书的华人称为西方的《西游记》。      本套书共分三部:第一部:魔戒再现,第二部:双塔奇兵,第三部:王者无敌。本套书为精装版本,被英国最大连锁书店WATERSTONE的读者评选为“最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百本书”中列为第一位。关于此书的翻译,也是大家最关心的,这是国内最好的翻译类图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就翻译品质来说,还是相当精到。本书校订者郭少波先生说:“作品的宏大结构与丰富内涵使得其中的‘翻译陷阱’四处密布。……为了读者,我们还是倾向于将作品译得稍直一些,毕竟让读者看得有趣味是最重要的。” 

内容概要

约翰·罗纳德·鲁埃尔·托尔金(1892—1973)是牛津大学教授,古英语专家,写了不少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霍比特人》(又译作《小矮人历险记》〈1937〉)与《魔戒》(1954—1955)。
托尔金是日耳曼人后裔,他的父系祖先十八世纪从萨克森移居英国,父亲是银行职员,母亲家族则是当地人。童年托尔金的家境窘迫,四岁时父亲客死他乡,十二岁时,母亲死于糖尿病,这在当时是不治之症。他与弟弟成了孤儿,由法兰西斯神父抚养。

书籍目录

译序
再版前言
楔子
上篇
第1章 生日庆典
第2章 昔日阴影
第3章 三人成行
第4章 欲速不达
第5章 情谊眷眷
……
下篇
第1章 朋友相会
第2章 林谷会议
第3章 魔戒南去
第4章 黑暗之旅
第5章 地狱之门
……

编辑推荐

上个世纪末,不少传媒与出版机构根据读者调查,将《魔戒》誉为世纪之书甚至千年之书。但是,在知识界,尤其是英国文学界对此书的反应却远没有大众那样狂热,各种怀疑甚至指摘并非鲜见。一位英国批评家在得知《魔戒》被评上世纪之书后,连连叫道:“天哪,真的?我的上帝!天哪,哦天哪!天哪天哪,天哪!”无奈的感叹流露出学者们面对《魔戒》如日中天般声誉的惊异与不解。这是英国文学批评界总的看法,只是,这种“天哪”态度有表现得比较露骨,有时则比较隐晦。托尔金对此不屑一顾:“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作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托尔金是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现代幻想小说的领军人物。而今,在西方,幻想小说已经成为叙事文学的一大主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几百年前,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宣告了中世纪文学样式——骑士小说的终结,而今天,托尔金的《魔戒》却开创了一种充满中世纪意味的文学的先河。自《魔戒》之后,有多多少少的文学家与艺术家们继承了托尔金的衣钵!无论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星球大战》、《侏罗纪公园》,还是汗牛充栋的电子游戏软件,甚至包括我国电影《刺秦》,无不都有幻想小说的影子,无不与《魔戒》在精神上一以贯之。托尔金之所以使用“神话手段”,不仅是因为它形式上的有趣,而是因为他认为神话是真实的,而写实主义者的虚构则是一种迷诳,他们笔下的现实不过是一种虚幻而已。他认为,神话本身具有真理般的朴素与善意,而物质进步只会带来邪恶。这恐怕可以作为《魔戒》创作动机的一个注脚。英国文学批评家吉尔曼。格利尔(Germain Greer)将《魔戒》的中心特征定义为逃出现实。“现实”即是托尔金眼中的物质与政治进步,“逃出”意味着对现实的全盘拒绝。因此,从本质上说,托尔金具有反现代化的文学倾向。他拒绝启蒙的神话,钟爱神话的启蒙。因此,受到孩子、嬉皮士与大众欢迎的神话般的《魔戒》自然要被以社会代言人自居的知识界指为空洞和无聊了。但也有不少学者并不这么看。托尔金的同事,牛津大学教授西佩(T.A.Shippey)将托尔金与爱尔兰著名作家乔伊斯作了比较。乔伊斯与托尔金出生于相邻的国家,属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社会阶层与宗教背景,都在作品中使用了难解的语言,并且都因为一部书而扬名天下。从个人品质上看,他俩都有很重的孩子气,早慧而博学,沉溺于语言学的世界之中,专注于古代史诗与浪漫的叙事习俗,醉心于难题、游戏与分类系统,并将之融入自己作品的形式与内容之中。虽然他俩的创作与叙事手段大相径庭,但都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同时却对现实中的现代化持否定观点。并且,都遭到文学批评界的无情狙击。生活中的托尔金是位古板方正、因循守旧的罗马天主教徒,有人评论说,他的脑袋长在二十世纪,但思维却是中世纪的。但奇怪的是,正是这位“中世纪怪人”吸引了大批现代崇拜者,尽管他对那些在阅读《魔戒》时须同时服用迷幻药才能获得大享受的读者表示悲叹。托尔金说过,正是那些“使用迷幻药,酷爱电子音乐及其他后工业时代魔术的激进分子”,“主张爱情、和平与美好的佩花嬉皮士”成了他的主要读者。即便在骚动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成为过去的今天,仍然有大批相对来说比上一代更温和的嬉皮士们加入喜爱霍比特人世界的行列。这真称得上一个文学之谜。要解开这个谜,还须在作品本身中寻找答案。托尔金断然否认他的作品包含着讽喻含义,但是,谁都想在《魔戒》中找到“内在意蕴”的蛛丝马迹。有人认为,它隐射了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将索隆比作希特勒,将魔戒比作核弹;也有人认为索隆是大地女神的死敌,魔戒是工业技术。高明的注释家的想像力自然更富有哲理性:弗拉多的历程是人类对自身本质的探求;弗拉多与魔戒邪恶性的搏斗是人类对权力重负的搏斗。这可真应得上一句名言: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方面反映了作品的魅力,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连作者自己也左右不了的作品影响。然而,托尔金的创作意图究竟何在?剥去种种概念的外衣,《魔戒》究竟还留下什么?通观全书,再顾及托尔金本人的观点,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推断,中洲,这个虚构的世界,便是作者的全部意图所在。一个伟大的理论体系的内核往往是朴素而简洁的,而支撑这个内核的论证系统却是非常的繁复精密——牛顿力学的万有引力便是一个例子(不过是苹果掉下来而已!)。同样的,《魔戒》的含义也远非人们想像的那样复杂。不过,想要证明为什么偏偏是中洲而不是别的什么,恐怕就需要写上一本书了。有一位英国读者说得很直率:一个有儿童心理的读者比一个批评家更能看出《魔戒》的价值。它的价值就在于创造的虚构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类心灵的镜子,而这曾经是儿童的专利。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而精神却徘徊不定的后现代社会里,人们往往有一种女娲补天的冲动,但传统文学,还有现代文学都不能满足这种冲动,于是孩童般的托尔金出现了,中洲也就应运而生了。

作者简介

这是一部有关史前人类霍比特人的故事。弗拉多为了拯救族人,前往火焰山的厄运山口,要摧毁魔戒的魔力,使人类免受黑势力的奴役……
《魔戒王三部曲》是英国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于1954年推出的系列作品。它一经问世就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即成为西方奇幻文学殿堂的经典之作,并影响了好几代的读者。至今《魔戒王三部曲》已被译成25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托尔金教授创造的中古大地魔幻社会,结构精密,住着不同的种族,而哈比族少年佛洛多被卷入一场争夺魔戒的正邪大战,凭着勇气和友人的帮助,终于战胜黑暗力量。
故事由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展开,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这枚戒指是魔王迟迟不能统治世界的关键。他也陷入了善恶双方争夺的处境中。几经波折,他才得知必须携带魔戒深入魔王的领土,才能在末日火山摧毁这一切邪恶的根源。
于是,在巫师甘道夫的主导下,由精灵、矮人、哈比人、游侠和人类组成了魔戒远征队,试图护卫佛罗多前往魔王的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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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本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8e11301000ac8.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两枚戒指:从古各斯之戒到至尊魔戒       ——力与道德之间,当如何抉择?       自从彼得·杰克逊将《魔戒》搬上银幕之后,在国内本不出名的托尔金一瞬间变得炙手可热。然而国内的《魔戒》迷似乎仅关注书及电影本身,而忽视了托尔金著作中深厚的西方文化传统——这种传统恰好是《魔戒》的魅力之源头。如果不从深处挖掘,读者就很难完全灵悟小说的真谛。            一.魔戒的诱惑与僭政       无论是读过原著的读者,还是仅看过电影的观众,假使有人问起《魔戒》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东西,大多都会回答是至尊魔戒,不但因为在第一部电影中林谷会议时,导演安排给它的特写镜头,更因为它具备的强大力量与诱惑——能够使佩带者隐身、获得强大力量与不朽寿命(这一点在携带者身上均有暗示)。       柏拉图在《王制》中借“勇猛过人的格劳孔”之口讲述了古各斯指环的故事:牧羊人在大地裂出的深渊中发现了一枚宝石戒指,当他在同伴的会议中将宝石朝向自己时,戒指使他隐身了。于是他凭借戒指的力量杀死国王,迎娶王后,成为新的僭主。格劳孔认定,如果正义与不义之人各戴一只这样的戒指,同时具有了“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能力,两者的行为将不会有任何区别。这证明正义是勉强的,而人的本性在追逐不义,并且不义的生活才是真正可欲的。更重要的是,这充分说明,当拥有无限力量时,道德律令的约束力就不复存在了——没有人会自愿追求正义。籍此,格劳孔认定真正善的生活乃是强而有力的僭主生活:道德的生活乃是弱者的选择。       古鲁姆在获得至尊魔戒之后的表现于格劳孔所说的如出一辙,而且,由于长时间与至尊魔戒为伴,他从善良快乐的霍比特人变成了恐惧一切、灵魂沦丧的怪物。这似乎说明了无节制的力量终将导致堕落,并且堕落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但卑微的古鲁姆并不足以回应柏拉图——至少不足以使格劳孔满意。       真正的回应者是博罗米尔,因为他与格劳孔的高度相似:同样家世显赫,同样勇猛过人,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力(Power)的高度渴望。苏格拉底看出格劳孔有成为僭主的倾向;而博罗米尔的父亲身为摄政王却自称冈多君主,博罗米尔本人认定至尊魔戒是“敌人赠予的礼物”,他认定“无畏加无情便是胜利的法宝”更声称自己作为“一个斗士,一个伟大的领袖”要越过阿拉贡,使用魔戒征服莫都,成为“八面威风的君王”——这一举动无疑将他自己作为僭主的特质暴露出来。为此他违背了誓言,试图从弗拉多手里抢夺魔戒。诚然,这一举动出自魔戒的诱惑,在弗拉多戴上魔戒离去之后,他幡然悔悟,并为保护霍比特人梅利与皮平战死。尽管他的死亡无愧于勇士的荣名,不过正因为其出众的血气,才使他更无法抵御诱惑。换言之,仅仅是对力的过度渴望就足以导致灵魂沦丧,使高贵的博罗米尔降格到与古鲁姆同样的水平。       柏拉图在《卡尔米德》中让克里底亚说出了“节制就是认识你自己”——而“认识你自己”又与“勿过度”等同起来;尽管这个论点还是如前面的所有论点一样被苏格拉底驳倒了,可我们不难发现,这里对节制的定义最接近于《王制》中的定义:对某些快乐和欲望的控制,灵魂(或城邦)较好的部分统治较坏的部分。正是依靠节制这一品德,城邦方能和谐而正义的统治下去(尽管这种统治的可能性并不十分可靠)。而僭主生活正是以缺乏节制而著称——正如色诺芬和柏拉图都指出过的那样——不论政治生活或是平常生活都是如此;同时,由于希腊城邦中神权与政权之间的高度同一性,僭主实质构成了对政治与宗教权威的双重破坏,一并侵犯了政治与神权。在《王制》中,柏拉图则直指僭主生活为最可怕的命运时,他所表达的是对僭主灵魂沦丧的强烈斥责。            二.抵御诱惑与坚守自我       山姆、刚多尔夫与盖拉德丽尔都很明确的拒绝了戒指的诱惑——魔戒的力量对老邦巴迪尔则压根儿无效。后三位均拥有无限的寿命,这似乎意味着不朽者能够拒绝魔戒:这对于有死的凡人而言绝对算不上什么好消息,因为人不可能不朽。       真正值得参考的是山姆,因为他不但体会到了诱惑,更亲自携带过魔戒本身——他以为弗拉多已然丧生,就接过了主人的任务,而当他发现主人没死时,就很自然的放弃了魔戒去拯救主人,他的宣言是:“我成不了戒指的携带人。我不能没有弗拉多老爷。”而当他面对末日火山时,戒指的力量愈加强大,在他面前展现出幻象:他成了“英武的山姆王,手握耀眼的宝剑,阔步走过黑暗之地,征讨魔都的军队齐集他的麾下”;并且魔戒非常清楚他的爱好,使他在这幻象里看到,在他统治之下高格罗斯谷成为了美丽的花园——这一切的实现,只需要山姆带上戒指而已。但是山姆拒绝了这一点,他非常清楚他自己不过是霞尔的一名园丁,唯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花园,依靠的也不过是自己的双手。山姆抵挡了诱惑,是因为他对主人的爱,更因为他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明了自己的本性。       相比之下,即使是魔戒携带者弗拉多也没有完全抵御魔戒的力量,全书中弗拉多不止一次的戴上了魔戒,而其中包含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在布雷跃马客栈是无心之举,而面对五名戒灵时是出于戒指的诱惑,但当他站在末日火山口时却是自己戴上了魔戒,并且宣称:“我来了,但是我不愿现在就完成使命。魔戒是属于我的!”在这三次中,第一次大概可以推脱给魔戒或是命运,第二次也并非出于弗拉多的意志,然而最后一次则是他自己的选择。在使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弗拉多抛弃了甘道尔夫的告诫与自己的经验:他不再相信销毁戒指能够拯救中土世界,也不再相信这一举动将导致可怕的后果——在此时他并未想起古鲁姆与博罗米尔;并且长期以来他一直认定自己将在这次旅行中失去生命,在最后的时刻,他相信戴上魔戒可以使他免于死亡。       尽管弗拉多的这一举动也足以动摇黑塔楼中的索隆统治,但也不过是以一个新的僭主弗拉多取而代之罢了。这一点完全照应了柏拉图的论断:使人超越道德规约的力引发灵魂的堕落与心志的沦丧。对比同为霍比特人的弗拉多与山姆,并不难得出结论:抵御堕落的唯一途径是节制、保持自我,拒绝一切不属于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为了避免灵魂沦丧的痛苦,就必须遵循正义。在柏拉图而言,这一点确实可以实现——通过对自己生活的抉择实现。            三.正义——灵魂的抉择       柏拉图在《王制》结尾处精心安排了宏大的轮回神话:包含全宇宙的天穹在死者的灵魂面前呈现,而推动天穹运动的纺锤就在“必然”膝上,灵魂走向命运三女神——“必然”的女儿。在传统希腊神话里,人的命运由这三位女神决定,而在这里它们仅仅肯定着人类的自由选择:“不是神决定你们的命运,是你们自己选择命运……每个人将来有多少美德,全看他对它重视到什么程度,过错由选择者自己负责,与神无涉。”       托尔金在《魔戒》中并未否定命运——即“必然”——的存在:比如古鲁姆对销毁魔戒的决定性作用,但“必然”也并非所谓的“前定和谐”:古鲁姆之所以能在最后关头帮助摧毁魔戒,是因为毕尔博与刚多尔夫留下它的生命,弗拉多在法拉米尔面前拯救了它——也就是说,“必然”发挥作用依赖于人的抉择;也正因为“必然”存在,人的自由才获得意义。       于是,面对力时的一切举措最终都将指向自身而非命运或者魔戒,正因如此,这一选择才更沉重:究竟是为强大的力量而付出灵魂的代价,还是坚守正义做真正的自我?无论在柏拉图还是托尔金看来,这是人能遇到的最关键而且最危险的抉择。2400多年以前,柏拉图证明了无限的力只能带来无限的不幸,而人能够通过对正义与智慧的追求拒斥无限的力量以及它带来的灵魂沦丧。托尔金则以全部关于魔戒的故事证明了这一点:在故事中,每个与魔戒发生关联的人都面对着戒指的诱惑,而他们也都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但在这之中,只有走向正义的人才能成为他们自己。人必须紧紧守住灵魂的本性,贪图任何不属于自己的力量,都会把自己的人生导入歧途。所以人们不妨时刻紧记《王制》结尾处的教诲:“让我们永远走向上之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今生现世,还是去赴我们描述过的千年之旅,我们都将诸事顺遂。”   
  •     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抢到了已经被无数人借阅过这本书。虽然纸张已经破破烂烂的了,但丝毫没有掩盖其文字的力量。虽然是一本翻译过来的书,文字表述可能会稍稍有点改样,但其严谨的情节,深奥的含义,深沉的情感深深震撼了我。文中所表示出的殉道者的意志,负天下苍生于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种对希望和光明的信仰......他已经不仅仅是一本伟大的小说,甚至可以当作是经文来膜拜。
  •     十年后重读《魔戒》,读出很多年轻时未尝体会的味道。十年前,最不能理解为什么背负魔戒被认为是最沉重的负担,为何作者花费如许多的笔墨,去衬托霍比特人持有魔戒的光荣与压力,去描述每个人面对魔戒时内心的种种厮杀。十年后,恰恰认为这是作品的灵魂所在,是其超越国界取得巨大成功的吸引力所在,因为它描述了一种普遍的人性法则,以魔幻和象征性的手法展现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对权利欲望的体验和理解,向人们展示了一种自我超越的可能。正是由于这样的基于普世精神的准确把握,它才能在更大范围内激起读者的共鸣,哪怕阅读者本人只是从一个简单神奇故事的角度来阅读,也会最终获得上述共鸣。借用伟大的卡尔荣格的说法,我想,这部作品或许展现了人类文明上的某种原型——英雄、勇士、女神等等的原型。或许,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能够在不同的人群中激起共同的热情和信念,必定是因为作品中有着这种基础法则(或者说普世精神、原型或其他类似名词)的成功再现,借着将现实世界现实元素的成功包装和注入,这样的作品将吸引心灵成长史上不同年龄阶段的读者,每个人都在其中阅读到关于自身世界的独特而精准的文学再现。因此,同一本书,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阅读,的确有不一样的感受。或许我可以怀疑,所谓的“同一个人”的说法,压根就不存在。一切事物本无自性,人,亦如此。

精彩短评 (总计52条)

  •     看几遍了
  •     誓言能让颤抖的心坚强。
  •     多年之后 看过前传外传之后 深觉魔戒不仅仅是一部史诗 更是一部多人传记 无人不是这部传记的主角 但是真心所爱依然只有一人 你的勇敢善良你的坚毅温柔 我爱你 如高山仰止
  •     撇开保持本心、艰难前行,在追寻目标的过程中收获的亲情、真挚的友情这些不谈,我想说的是作者对过程的描写是如此的优美,阅读过程中,不知不觉摘抄了不上,有时甚而反过头来再去阅读一遍刚才摘抄的内容,心中不是划过这样的念头,何时我会不自觉的学到其中的一些描述方式。
  •     大爱魔戒!!!
  •     感觉不如电影
  •     经典的史诗!
  •     中土永存。
  •     作者文风有点奇怪。
  •     仿佛创造了一个逼真的历史。
  •     结对值得一看,内容和电影不一样,很精彩!!
  •     全套初中读了好几遍,场面宏达不输冰与火之歌,作者还给很多种族创作了语言文字,天纵之才!
  •     不能比最好更好了。
  •     大概我跟中土无缘吧,不管电影小说都无感
  •     不解释
  •     (1/100)不知道是翻译太烂还是被剧透太多,反正这本书在我看来实在配不上它的名头,没看到什么惊心动魄的冒险,只有平淡无奇的剧情。勉强4星。
  •     10岁那年看的 相当震撼,最早的在电影院真正被震撼的片子
  •     夏尔就是天堂。那里有霍比特人、巫师,还有夜晚路过的小精灵。
  •     确实引人入胜,不过译文难以还原神韵,估计原版要得劲不少
  •     小说里很多情节是电影里所没有的。那么多精美的文字,光翻译过来就感觉很美了,不知道原著会如何优美?
  •     书总是比电影精彩,内容会丰富很多,不过我对于它的人名介绍总是不能适应,本来就够长了,还要加上谁谁之子谁谁之孙和乱七八糟的这些头衔,让人头疼。
  •     真不知道哪里好,给高分的人是没有看过小说吗?呵呵
  •     可真长啊 .....
  •     2005-104 重温《寻秦记》
  •     根本很难超越。读过书也看过电影。什么哈利波特的都弱爆了
  •     比较晦涩
  •     太好看了!
  •     托尔金的《魔戒》完全可以像曹雪芹的《红楼梦》一样反复读一辈子,每一个人物都那么饱满,每一个角色都可以单独写一本书,托尔金深厚的哲学功底,笔下重新创造了一个有秩序、有编年体、逻辑紧密完整的中土世界,身为牛津大学教授的语言学家根据北欧古语为书中内容独立创造了一种语言,精灵语,可以日常交谈。成书于二战时期,魔戒暗喻也非常深邃。
  •     一直觉得书比电影好看!
  •     一个蓝色大眼睛的小萌萌全程扮恐惧状。。。半兽人长得太恶心。。。
  •     看小说和看电影感觉偏差很大,可能是我看的翻译的关系,没有史诗的感觉。特别是对莱戈拉斯的描写,小精灵莱戈拉斯,在雪地上蹦蹦跳跳,留下一串轻轻的足印;“你们看太阳”;他拿出了精灵小饼干;他说我的伙伴就在丛林里,今晚不和你们一起睡了= =;XXX死了,我唱首歌吧。小朋友去春游的感觉。
  •     看了好久才看完
  •     男人的故事
  •     其实很少读这类外国文学书籍,但是秉持粉丝的心态还是在大学时期读完了原著,尽管电影呈现度很高,但果然看完小说自己脑补更加壮丽。
  •     爱上这个系列,原谅我现在才有时间看!太赞了,有机会一定要去新西兰!
  •     我心中奇幻作品之王
  •     非常好看,虽然是童话,但是很多人性的细节处理的非常好,又恢宏大气,有很多值得回味,值得思考的地方!!!
  •     读不完……电影看完了……
  •     这是我第一次读过的魔戒,翻译怎么样那时候没概念,只记得当时趴在床上读,胳膊疼了就仰面躺下读几页,从中午到深夜,夜里隐隐约约虫子在叫,那感觉实在太好了
  •     不一样的魔幻世界
  •     甘道夫一生推
  •     最好的魔幻电影,没有之一
  •     宏大
  •     西方魔幻奠基石
  •     中土奇幻,小时候的幻想从此处开端
  •     西方的西游记啊
  •     还不错吧
  •     完美,好看!
  •     春节会看遍魔戒电影,这回看书,勾起玩指环王网游的记忆:资料片只开到洛汗国,且没到圣盔谷,游戏的地理基本与书描写一致,熟悉的地名出现在书里并介绍其历史,佛罗多的遭遇也是游戏里的主线,魔眼压制人时的恐惧,打boss前组队举起蓝色的埃兰迪尔之光刷buff。有种重新徜徉在中土世界都错觉。
  •     经典
  •     爱
  •     儿时的西方魔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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