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口译员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军事 > 伦敦口译员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0
ISBN:9787208083042
作者:(英)约翰·勒卡雷
页数:377页

章节摘录

  1  我叫布鲁诺·萨尔瓦多。朋友们都叫我“萨尔沃”,对手们也是这么称呼我。别人可能会告诉你我是西班牙人 [1]Salvador是西班牙人常用的名字,本章后文中,英国驻坎帕拉领事告诉主人公,那位女修道院院长之所以给他取名为Salvador是因为她本人是西班牙裔。——中译注,下同[1],但我却是地地道道的英国公民,职业是口译员。我精通非洲语言当中使用人口最多的斯瓦希里语以及东刚果其他鲜为人知却广为使用的语种。由于东刚果以前处在比利时的统治之下,因此我所掌握的法语也是我专业技能箭囊里的又一支利箭。在伦敦地区大大小小的法庭上,无论是民事庭还是刑事庭,我都为人们所熟知;我也经常被邀参加与第三世界事务相关的各种会议;英国许多最好的公司也常为我写赞赏有加的推荐信。此外,由于我所掌握的这些特殊技能,政府某部门也要我尽一下爱国义务,为他们秘密供职。当然,该部门自然是“隐身”的。我从未陷入麻烦:我定期纳税,信用评级高,银行账户运行良好。这些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任何官僚政治的运作都无法改变。  我在商界勤勤恳恳地工作了6年。我在措词谨慎的电话会议或者那些在欧洲大陆中立地带某些城市低调召开的会议上提供口译服务;雇主们则通过我的口译狂炒石油、黄金、钻石、矿物及其他商品,甚至就在世界各地股东们警觉的眼皮底下把数以百万计美元的行贿款远转至巴拿马、布达佩斯与新加坡。如果你要问我,在为这些交易提供便利时我是否感到有必要扪心自问,那么我会很肯定地回答你:“不。”顶级口译员遵循另一种神圣的职业道德准则。人们雇他并不是要他来感受良心发现的高尚境界。口译员要忠于雇主,就像士兵要对着国旗宣誓忠于国家一样。但是,鉴于世界上还有许多不幸之人,尽管报酬极低,我也会到伦敦的医院、监狱与移民局服务,就当是行善积德。  在选民册里,我登记的住址是南伦敦巴特西区威尔士王子大道诺福克大厦17号。这是一处很好的不动产,由我和我的法定妻子佩内洛普——你可千万不要叫她“佩妮”——共同拥有,但我的产权份额较少。佩内洛普是一名高级记者,毕业于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她现年三十二岁,比我大四岁,在一份销量极大、能够影响数百万人的英国小报工作,是该报记者队伍里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明星。她父亲是一家名为“城市”的绩优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而她母亲则是当地保守党的骨干人物。五年前,我与她结了婚,因为我们之间具有身体上强烈的互吸力,而且她理解我的想法,就是希望遵循英国传统建立一个完整稳定的核心家庭,只要事业发展允许,她就马上怀孕生子。不过,由于她在报社里职位提升迅速,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她怀孕生子的有利时机一直没有出现。  但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我俩的结合一点儿也说不上正统。佩内洛普是萨里郡一个白人家庭的大女儿,她家人的职业地位都很高。我,布鲁诺·萨尔瓦多,昵称“萨尔沃”,则是一名爱尔兰籍罗马天主教传教士与一个刚果村妇的私生子,而随着战争的肆虐以及时间的流逝,后者的姓名已经永远地消逝了。准确地说,我出生在刚果北部的基桑加尼城(旧称斯坦利维尔)一家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紧闭着的门后,是由发誓保密的修女们接生的。对于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来说,这件事听起来十分搞笑,不可能是真的,肯定是胡编乱造的。但对我来说,从生物基因的角度来讲,这却是个事实,就像记忆中我十岁那年的经历那样千真万确,你若也经历过那种事也会深以为然。当时就在刚果东部南基伍省郁郁葱葱的高原上一间传教所里,我坐在谦卑慈爱的父亲床边,看他哭得死去活来,听他一半用诺曼法语,一半用阿尔斯特式英语对我倾诉。泪水沿着他凹陷的双颊急速倾泻,门外赤道地区的大雨犹如大象的巨足一样重重地击打在绿色马口铁屋顶上,让你不由得以为整个自然界都在与他互动。  如果你问一个西方人基伍在哪,他会一脸懵懂,微笑着向你摇摇头。如果你问一个非洲人,他就会告诉你:“那里是天堂。”因为,基伍位于非洲中部,那里雾气朦胧的湖泊与活火山共存,牧场如翡翠,果林里水果甘美如蜜,诸如此类的美景奇观,不一而足。  先父享年七十。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年头里,他最担心的是,被他禁锢的心灵是否比他解放的心灵还要多。据他说,梵蒂冈罗马教廷的传教士们总是在对生命的责任与对罗马教廷的责任之间进退两难,但不管他的牧师同事们多么恨我,我都是他对生命应负的责任之一。我们为他举行了葬礼。按他的要求,葬礼上我们都讲斯瓦希里语。但当轮到我在他墓旁念“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时,我用希语翻译了这句话。希语是所有东刚果语言中他最喜欢的一种,因为它活力十足,表达灵活。  身为混血私生子的女婿们无法自如地融入萨里郡的富人社交圈。这种自明的传统对佩内洛普的父母同样有影响。我过去常站在柔和的灯光下,对自己说,我长大之后,看上去会更像是一个给太阳晒黑的爱尔兰人,而不是一个浅棕色的非洲人。而且我的头发是直的,并不卷曲。如果你正归化到一个新的国家里,这样的长相很奏效,但这却哄不了佩内洛普的母亲及她在高尔夫俱乐部里的女伴们。她深怕女儿在自己的看护下生个全身一团黑的小外孙,那将是她最大的噩梦。这也可能是佩内洛普对生儿育女心不甘情不愿的原因,毕竟她不想真的生个黑孩儿。不过后来回想起来,我也不能完全确定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毕竟她之所以嫁给我,部分原因是为了让她母亲大吃一惊,让她把对妹妹的注意力转到自己身上。  我觉得在此说一说先父的人生历程还是很合适的。他曾偷偷地告诉我,他的出生同我的经历一样坎坷不平。他出生于1917年,父亲是英国皇家阿尔斯特团的一个下士,母亲是一个当时恰巧路过、年仅十四岁的法国诺曼底乡村少女。童年时他就在爱尔兰斯佩林山脉里的一间小屋与法国北部的另一间小屋之间不停往返,直到他凭借着天赋的双语能力以及后天学习从而在多尼戈尔郡荒原上的一所初级神学院获得一个职位,而年轻的他也没多想就踏上了侍奉上帝之路。  之后,他被送到法国学习天主教神学,以使自己的信仰更加纯净。他毫无怨言地度过了那段学习任务繁重无比的漫长岁月。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爆发,他就抢了身边的那辆自行车。他用爱尔兰人的小聪明向我保证,那辆自行车属于一位邪恶的新教徒。他骑着车飞快地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到了里斯本。他偷偷上了一艘开往利奥波德维尔的不定期客轮。在利奥波德维尔,他避开了殖民地政府对流亡的白人传教士居心不良的关心,在一个边远的传教士社区定居下来。那里的传教士致力于向东刚果两百多个部落传播惟一的真神信仰,这无论在何时都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那些不时批评我容易冲动的人只需看看先父骑着异教徒的自行车逃亡的故事就能理解我了。  先父是个语言天才,他很快就学会了当地土著的语言。在土著教徒的帮助下,他烧制砖头,用他亲“脚”踩好的红泥黏合砖头,在山坡挖沟,在香蕉林里建厕所。接下来他开始盖各种房子,先是教堂,然后是带有双子钟楼的教会学校,接着是圣母玛利亚诊所,再后来他又挖鱼塘,开垦果园与菜园。基伍是天赐宝地,拥有各种珍贵物产,无论是木薯、番木瓜、玉米、大豆、奎宁,还是在世上任何一家酒吧里都吃不到的基伍湖野生草莓,应有尽有。在这里,先父展示了他可以媲美农民的看家本领。这些都完工之后他才建了那间传教所,传教所后面则是一栋供教仆们居住的砖房,房子低矮,窗户很小却又离地很高。  上帝作证,先父曾艰苦跋涉数百公里到边远的部落与矿区传教。每当有机会,他就会往他日益扩大的语言宝库里添加一门新的语言。直到有一天,他回到传教所,竟发现他的牧师同事们逃命去了,奶牛、山羊和鸡被偷光了,学校和传教所被夷为平地,诊所被洗劫一空,护士们被伤害至残、被强奸、被杀害,而他本人也沦为恐怖的辛巴组织最后那群乌合之众的阶下囚。辛巴组织是一群受错误思想指导的叛乱分子,更是一群凶残成性的暴徒,数年前才被政府消灭。他们的惟一目标就是杀死和伤害所有受到注意的殖民主义的代表,可能是他们自己认定的人,也可能是尚武的远祖们所指向的任何人。  辛巴组织确实有一条基本原则:严禁伤害白人牧师,因为他们害怕这样做会冒犯保佑他们免受流弹伤害的达瓦神。但是,先父被囚之后,抓他的那些人很快就抛开了这种保留做法,因为他们认为,既然先父能够同他们一样流利地讲他们的语言,那么他肯定就是一个伪装成白人的黑人恶魔。关于先父被囚期间如何坚韧不屈,民间后来流传着许多鼓舞人心的传说。他们不停地鞭打先父,想使他的“魔鬼肤色”显露出来。他们既严刑拷打他,也强迫他看其他人被拷打,但先父坚信福音一定会到来,也恳求上帝原谅折磨他的那些人。只要有可能,他就走到狱友中间,施行圣餐礼。但圣教会再怎么也没能料到这些折磨对他产生的叠加影响。我们受教的理论是:肉体之痛苦反而能促使灵魂战胜肉体之诱惑。但是,这条教诲并非仅仅不适用于先母,它同样不适用于先父。他在被释后数月内的所作所为就已经证明了这种权宜推测的缺陷:  儿子,如果你觉得确实有神予的旨意,先父临终前向我透露,那也只能在狱室里的那根鞭笞柱上找到。我惟一不能忍受的折磨就是想到自己可能还没得到女人的身体抚慰就要死去。那时他讲着一口有趣的爱尔兰土腔英语,以防他的牧师同事趴在地板上偷听。  先母生下我的后果对她来说既不公平,也很残酷。在先父的催促之下,她动身返回娘家,想在她的家族和部落里生下我。但是,当时的刚果——蒙博托将军坚持称呼这个地方为“扎伊尔”——正处在动乱时期。扎伊尔政府以正宗当局的名义,将外国牧师驱逐出境,罪名是为婴儿洗礼及取西方式的姓名,同时禁止学校讲授耶稣基督的生平,并宣布圣诞节是正常工作日。因此,毫不奇怪,先母娘家村落的老人反对她为白人传教士生养私生子,如果这个私生子在他们村里降生,惩罚就要落到先母身上。于是,他们就把麻烦送回到引发麻烦的地方去。  但是,同先母村里的那些老人一样,传教士也不乐意接收我们。他们转而把先母送往远处的一所女修道院。先母到那里之后三个小时,我就出生了。加尔默罗会的修女们照顾了我们三个月,她们的爱是严厉的,先母受不了。先母想到修女们比她自己更能为我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便委托她们照顾我,自己则在夜深人静时从浴室屋顶偷偷离开,悄悄地回到她的家人当中。但几周之后,他们就全部被一个异族部落屠杀了,其中包括我的外祖父、舅舅、表兄、远房姨妈以及我的同母异父兄长或是姐姐。  我曾向先父追问先母的细节,以便在心中勾画出她的形象,使她能够成为我以后人生的精神支柱。儿子,你妈妈是一个村落头人的女儿。当时,先父泪水朦胧地低声说道,我住在他家里。你妈妈给我们做饭,还送水让我洗漱。正是她的慷慨大方征服了我。讲这些时父亲已经远离了布道坛,对于口头弄玄也毫无兴趣。但这段记忆却又引发父亲憋在心里的说话冲动:儿子,有那么一天,你会长得跟别人一般高,一样帅,上帝的尤物。他们怎么也不能说你出生在罪孽中。你是出生在情爱之中啊。我的儿子!罪孽无从谈起,但恨却不是没有的!  圣教会对先父的惩罚不如先母受到的惩罚那么严酷,但也很严厉。他在马德里城外的一所耶稣会宗教裁判所里被囚禁了一年,又在法国马赛的一处贫民窟当了两年的工人牧师,之后才回到他爱得如此不顾一切的刚果。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很可能连上帝也不知道,但在他变得铁石心肠之后的某个时候,他说服原先照管我的那所天主教孤儿院把我交给他抚养。从那以后,混血儿私生子萨尔沃就追随在他身后,由他特意挑选的又老又丑的仆人们照顾。他先是让我假扮他一个已逝叔叔的后代,然后又扮作他的侍僧与助祭。直到我十岁生日那个宿命的夜晚,他意识到随着我的成长他自己也将老逝,于是向我倾吐了他极其人性化的内心情感,也就是我前面讲过的那些。当时我把这件事看做先父给予我这个意外降生的儿子最大的礼物,现在我依然这样看。  先父逝世后,我又成了孤儿,日子并不好过,因为白人传教士们以我为耻,对我继续生活在他们当中感到深恶痛绝,还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姆托托瓦思利”(斯瓦希里语,指“野种”)。非洲人则坚持认为,人的灵魂来自父亲,血统则来自母亲。这正是我的问题所在。要是先父是黑人,那么非洲人还可以容忍我,至多把我当做旅程中多余的包袱。但是,不管以前辛巴组织是怎么想的,先父却是个地道的白人,这点爱尔兰人不会否认。但大家都知道,白人传教士是不准偷着生育儿女的。身为私生子,我还可以在餐桌旁或祭坛上服侍牧师,也可以去上学。但只要有教会高层人士来这里,不管他们是何种级别、穿戴何种颜色的法衣,我都会被赶到传教所教仆的宿舍里躲起来,直到他们离开,不再会发现我时,警报才能解除。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贬低牧师们的“高尚情操”,也不想责备他们偶尔“操心过度”。跟先父不同的是,他们只向同性示爱。比如我们伟大的传教演说家佩雷·安德雷,他的关爱多得让我不自在。再如佩雷·弗朗索瓦,他喜欢这么想:安德雷是他缘定的密友,因而每当看到安德雷对我袒露情意,他便很伤感。同样糟糕的是,在教会学校里,土著小孩们既不把我当做白人,像对待其他少数白人学生那样地敬畏我,也不把我当做黑人,给予我应得的伙伴情谊。难怪那时我很自然地被教仆们的低矮砖房所吸引。牧师们没有意识到,那才是我们社区真正的中心,既是所有过往行人天然的休憩地,也是大家神侃方圆数英里传闻逸事的场所。  谁也不会注意到,我就在那儿,蜷缩在砖砌壁炉旁简陋的床上,出神地听人们讲游猎者、巫医、魔法师、战士及老人们的故事。由于害怕被赶回去睡觉,我没敢出声。也就在那儿,我开始喜欢刚果东部诸多语言与方言,爱得根深蒂固。我把这些语言与方言当做先父给我留下的宝贵遗产积累起来,悄悄地修饰、提炼,并贮藏在脑中,遇到土语中的妙语或特色语言就缠着当地人与传教士问个不休。在自己的小屋独处时,我就秉烛编撰尚显稚气的词典。很快,这些神奇的词条纸片让我找到了自己,让我走进了远离尘嚣的伊甸园。那是我的领地,没人夺得走,也只有极少数人才进得来。  以前我常想,现在也想,要是上天让我继续沿着这条孤苦伶仃、前途迷茫的路走下去,我这个出身特殊的人可能做出什么样的事业?先母的血统会比先父传给我的灵魂对我影响更大吗?但是,这个问题只是说说而已,因为我面临另一个问题:先父的前同事们不遗余力地策划怎么摆脱我。我的肤色引人争议,我掌握多种语言,我的行为举止显露出爱尔兰式的傲气,而最糟糕的是我长得帅——教仆们说,我长得像我妈——这点每天都让他们想起先父的过错。  在经历了许多波折之后,我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得知,我出生时曾在英国驻坎帕拉领事那里登过记。据他说,我叫布鲁诺,姓与教名等均不明,是梵蒂冈天主教廷收养的一名弃婴。他还说,我的生父是一名北爱尔兰海员,在我还是新生儿时,他把我托付给那位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院长,恳求她在真神信仰下将我抚育成人。随后他就消失了,也没留下联系地址。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但那位好心的领事亲笔写来的那封信里讲的大概就这些。他是梵蒂冈天主教廷的忠实信徒。他解释道,我的姓“萨尔瓦多”是由那位院长嬷嬷选的,因为她是西班牙后裔。  但他有必要这样解释吗?不管怎么说,感谢梵蒂冈天主教廷这位虔诚的信徒的帮助,我终于成为这个世界的合法一员了。  同样是由于这位领事的帮助,我到了英格兰,虽然那里并不是我的故乡。我被安置到圣心避难所学校。那是一所没有时间限制的寄宿学校,位于绵延起伏的苏塞克斯高地,专为身份不明的男性天主教孤儿而设。十一月一个寒冷的下午,我走进该校监狱似的大门,心中的叛逆精神觉醒了,对此,无论是我自己,还是学校方面,都毫无准备。仅仅几周,我就火烧床单,撕毁拉丁语初级读本,未经允许不做弥撒,藏在洗衣店货车后厢里想要逃走却被当场抓住。如果说辛巴组织鞭打先父是为了证明他是黑人,那么监护牧师打我却是要证明我是白人。作为一名爱尔兰人,他深感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他打我的时候总是咆哮不断,说野蛮人生来鲁莽,不知自律,还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自律,而他打我就是要救我,要我痛改前非。但是,他不知道,拯救我的却是一位修士,他头发斑白却精力充沛,对出身和财富不屑一顾。  麦克尔修士既是学校指派给我的忏悔神父,也是我新的保护人。他出生于英国一个天主教贵族家庭,一生都在游历,走遍了天涯海角。当我习惯了他的“爱抚”,我们就成了密友与同盟,而监护牧师远不像以前那样紧紧盯着我,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洗心革面了。现在想来,我怀疑他俩之间是否有什么约定。对此我不清楚,也不在乎。一天下午,我们在雨水冲刷过的高地上散步,路上麦克尔修士充满激情地向我传达这样一个信念:我的混血血统绝非该除去的污点,而是上帝赐予我的珍贵礼物。对此我感激地表示赞同。最得意的是,我勇敢地向他展示了我游刃有余的翻译才能,而他十分欣赏。在传教所,我为卖弄这种天赋付出了不菲的代价,而在麦克尔修士宠爱的眼中,这却近乎神迹。  “萨尔沃,亲爱的,这真是上帝的恩赐啊!”他高声叫了起来,习惯性地伸出一只强壮有力的拳头在空中挥舞着,而另一只手则不无歉意地抚摸着我:“你的天赋是上帝子民之间不可或缺的纽带,使他们相互理解,和谐共处。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伟大?”  此后我俩又多次远足,其间我很快又向麦克尔修士讲述了此前他还不知道的我的生活经历。我给他讲了我在教仆房间的壁炉旁度过的那些奇妙的夜晚。我也对他描述了在先父生命的最后几个年头里,我同先父一起到边远的村落旅行的经历。当先父与老人们交谈时,我就跑到河岸边,跟小孩子们玩耍,学得他们的词汇与成语。那正是我日夜沉迷其中的宝藏。其他人可能会把游戏、欣赏野生动植物或土著舞蹈当做他们获得快乐的途径,而私生子萨尔沃的选择却是去亲密接触种类繁多、变化多样的非洲语言。  我向麦克尔修士回顾这些经历的那个时期,他获准参加大马士革主显节。  “萨尔沃,既然主乐于在你身上播下种子,那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收获丰收吧!”他高声叫道。  而我俩确实都获得了丰收。出身贵族的麦克尔做事的方式更像军队指挥官,而非修士。他研究学校简介,比较费用高低,然后带我去参加面试,还不分男女地审查我未来的导师,并在我注册入学后继续密切关注我。他对我的爱引燃了他的激情,而他的决心跟他对上帝的信仰一样坚不可摧。他要我给自己所懂的每一门语言打下坚实的基础,重拾在漂泊不定的童年时代半途而废的语言知识。  但钱从何而来?上帝给我们派了个天使,也就是麦克尔的女教友伊梅尔达。她很有钱,替我们埋了单。在萨默塞特郡中部的威罗布鲁克山谷,伊梅尔达有栋房子,屋前有蜜黄色的沙岩柱子。这个地方成了我逃离圣心避难所的避难所。那里住着热心的三姐妹,伊梅尔达是老大。在那里,获救的矿场马在围场里吃草,每条狗都有各自的扶手椅。那里有一家私人小教堂,一座奉告祈祷钟,一面隐篱,一座冰库,一片可以在上面打槌球的草坪,一些大风一吹就会弯腰的垂枝欧椴树。伊梅尔达阿姨是寡妇,她死去的丈夫名叫亨利,是一位英雄,曾因保卫英格兰而失去一只手,所以这里有间屋子叫做“亨利叔叔之屋”。这屋子里有他所有的遗物:他的第一只泰迪熊放在枕头上,他从前线写来的最后一封信放在金包壳的诵经台里,等等。但谢天谢地,屋里没有他的相片。伊梅尔达阿姨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没有亨利叔叔的照片,她却记得他的一切。  麦克尔修士知道我的弱点。他知道,少年天才——他就是这样看我的——既要培养也要有所约束。他知道我很勤奋,但轻率冲动:太想向任何善待我的人敞开心扉;太怕被拒绝、漠视,最怕被嘲笑;太急于接受别人给的东西,因为怕再没有机会。他跟我一样珍视我那八哥式的特强听力和寒鸦式的超强记忆,但他坚持要我勤练耳力与记忆力,就好像音乐家要常练习乐器,神职人员要不断坚定信仰一样。他清楚,我懂的每一种语言,不管是大语种,还是由于缺少书写形式而即将湮灭的小语种,对我来说都十分宝贵。他懂得,传教士的儿子必须追赶迷失的羔羊,并带之回山谷。他知晓我听过的那些传说、历史故事、寓言与诗歌,还有在我的想像中,先母可能讲的那些引人入胜的灵异故事。他知道,善于发现人类语言的细微差别与曲折变化的年轻人最易受外界影响,最有可塑性,但也最天真,最易被误导。他说,萨尔沃,你要当心,对于世上某些人,只有上帝才会给他们真爱。  麦克尔逼我艰难地自律生活,正是这种做法把我超常的天赋放大为全才。他坚称他的萨尔沃的一切才能都应才尽其用,绝不能因少用而耗掉。我这具躯体是上帝的恩赐,因而每块肌肉、每根纤维每天都必须在心灵体育馆里接受锻造。我先是受教于家庭教师,然后进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专攻斯瓦希里语,同时选修法语,并最终获得了非洲语言与文化专业的一级荣誉学位,最后我在爱丁堡大学获得了翻译与公共服务口译专业的理学硕士学位,那是我最自豪的。  学习生涯结束时,我获得多类文凭与口译员资格证书。彰思礼巷一带有一些名声欠佳、到处推销二流服务的翻译公司,里面的任职人员手中持有各类证书,其中一半以上我都有。但我学有所成之际,麦克尔修士却躺在了他的病房铁床上。那时他尚能抚摸着我的双手,深信不疑地说我是他打造出来的最佳作品。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把一块金表塞到我手中,那是伊梅尔达送给他的礼物。他恳求我以后要一直戴着,作为我们超越人世的信物。  拜托,绝不要误把顶级口译员当做一名普通笔译者。没错,口译员可以是笔译者,但笔译者就不一定是口译员。笔译者可以是任何一个对某种外语半通不通的人,这类人只要带上一本字典,坐在桌旁熬夜就行了。笔译者可以是退休的波兰装甲兵军官,工资很低的留学生,微型出租车司机,兼职侍者,代课教师,或者其他任何愿意以每千字七十英镑的价格出卖其脑力劳动的人。但同声传译员能够在复杂的谈判中坚持连续六个小时口译,在这点上,他们与普通笔译者大不一样。顶级口译员必须跟穿着彩色马甲购买金融期货的股市经纪人脑子转得一样快。有时候,口译员可以不假思索,让大脑左右半球上转动的“齿轮”啮合一致,然后就可以坐等脱口而出,如果这样就帅呆了。  有时在会议期间,通常是在一天的议题结束之后、鸡尾酒会开始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有些人会走上前来问我:“嗨,萨尔沃,帮我们搞定一份摘要,如何?对了,你的母语是?”如果我觉得他们有点儿盛气凌人——他们通常会这样,因为他们已经确信,他们就是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人物——那么我就会不无傲气地反问:“这取决于我母亲是谁,不是吗?”说话时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而我这样回答之后,他们就会把书留下,让我去写出摘要。  无论如何,我喜欢让他们惊奇,因为这表明我的发音非常得体。我是说我的英语发音,它不是北部英语,或中部英语,或私人教师辅导学生应试的那种英语,或伪王室英语,也不是英国左派所诟病的标准发音。没说的,就是英语社会核心的主流英语。听了这种英语,人们不会说:“啊,一听就知道他是哪里人,他想在社会上做什么,他父母是怎么回事,他在哪里上学。可怜的人儿!”我的英语已经毫无非洲口音,不可能漏出半点混血血统的痕迹。但我讲法语就不一样了,得尽量小心,因为我还是不能完全根除非洲口音的影响。我的英语不是地方性的,不是倡导取缔阶级论的布莱尔的追随者说的那种含糊的英语,不是保守党高级官员讲的伦敦腔,也不是加勒比海地区那种音乐般的英语。它也没有先父那种元音跑调的爱尔兰土腔英语的痕迹。虽然我过去喜欢、现在仍然喜欢先父讲的英语,但那是他的,永远也不会是我的。  是的。我讲的英语是纯正无瑕、没有打上任何烙印的。偶尔在风景区接待非洲旅客时,我才会故意用上南撒哈拉地区语言特有的轻快语调,我乐于将此比作咖啡里的一滴牛奶。我喜欢这样的调味品,客人们也喜欢,因为这让他们感觉我很自在。我不在他们的阵营,但也不在其他人群的阵营。我独自一人矗立在大海中央,做麦克尔修士一直告诉我要做的事:充当上帝子民之间的桥梁与不可或缺的纽带。每个人都会有虚荣心,而我的虚荣心就是成为房间里没我就无法沟通的那种人。  为了迷人的妻子佩内洛普,我想成为那种人。为了赶上为她而举行的酒会,我拼命地跑上两段石阶,累得半死。酒会在一家很受欢迎的葡萄酒厂的高级包间里举行,位于英国报业中心的伦敦金丝雀码头。酒会之后,她所在报社的新任百万富翁老板将在其位于肯辛顿的高级住所举办正式晚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获邀参加。  看了看戴在手上的金表,也就是伊梅尔达送给麦克尔、麦克尔又转送给我的那一块,我知道自己只迟到了十二分钟。可能你会说,在伦敦这个刚被炸弹袭击吓怕、半数地铁停靠站又出了毛病的地方参加户外沙龙,迟到十二分钟反倒可能被视作一种成就。但对于超级好丈夫萨尔沃来说,十二分钟就跟十二小时一样。这可是专为佩内洛普举行的盛大酒会,是迄今为止她为时不长却辉煌无比的职业生涯里最盛大的一次。而我,她的丈夫,跟在客人后面慢慢地往前挤,现在才走过她所在报社的办公区。昨晚一整夜我都留在北伦敦地区医院,没办法,因为身边的情况让我对自己失去了控制。从医院一出来,我就叫了辆出租车,一路狂奔回到位于巴特西的家。我让车在外面等,出于出席酒会的礼节需要,自己则进屋飞快地换了身全新的晚礼服——跟老板同桌你就得这样注意社交礼节——但连刮胡子、刷牙或者冲澡的机会都没有。当我穿着得体的服装到达目的地时,我已经浑身大汗了。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及时赶来了。我到达时,很多人已经到了。他们是佩内洛普的同事,有上百名。其中少数高级职员穿着晚礼服或长裙,其余的穿着休闲西服。他们所有人都拥在一块,走进了一楼的多功能厅。厅内墙壁上装有近光灯以及塑料盔甲。他们抬肘举怀,畅饮甜暖的白葡萄酒,而我这个后来者却被挡在大厅边上,跟侍者们待在一起,他们中多数是黑人。  一开始我没能看到佩内洛普。我想她跟我一样擅离职守了。有一会儿我还希望她已决定最后入场,直到我看见她挤在大厅的另一端,正跟她报社的高层们说得兴高采烈。她穿着一套绸缎制成的长裤套装,很新很平滑。那一定是她当做礼物买给自己,并在办公室或者在她来此前最后待的其他什么地方换上的。为什么,我大脑的一边在大叫,哦,为什么我没买来送给她?为什么一周前吃早餐或者在床上睡觉时我没有想到她也许正等着我对她说:佩内洛普,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我们一起去骑士桥,给我俩选购一身新衣服,好参加为你举办的盛宴,全部由我付账,如何?购物是她的最爱。我本可以早就安排好这一切的,我本可以扮做她的仰慕者,在她最喜欢的一家餐厅里请她共进晚餐,而不介意她赚的钱不仅是我的两倍,还有说了你也不信的丰厚外快。  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原因——我还是等时机更合适时才跟你们说吧——我大脑的另外一边很高兴我没有向她这样提议过。这跟钱无关,倒是与压力之下人的逆反心理有很大的关系。  不知道是谁的手掐了我屁股一下。我转过身来,刚好对上了杰利科充满笑意的目光。杰利科昵称“杰利”,是佩内洛普所在报社最新的一颗“白人青年中的希望之星”,最近刚刚从一家敌对报社跳槽过来。像往常一样,他懒洋洋、醉醺醺、古里古怪的,中指与食指间夹着根手卷香烟,正向我示意。  “嘿,佩内洛普,是我,我来啦。”我不理他,大声叫道,“医院里有事耽搁了。真抱歉。”  为了什么要抱歉?为被耽搁在那里抱歉?几个人转过头来看着我。“哦,他呀,叫萨尔沃,是佩内洛普的老公。”我转动脑筋,又更大声地叫了起来:“嗨,佩内洛普。还记得我吗?是我,你迟到的老公。”我脑筋急转弯,炮制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封面故事,讲的就是我服务的一家医院——为防万一,我不想说是哪家医院——把我召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卢旺达病人床边。他有犯罪前科,现在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医院要求我不仅要为护理人员,也要为两个苏格兰场探员翻译他的话。我希望佩内洛普能接受这个理由,能让她感叹一声:可怜的萨尔沃。我看见她脸上露出柔和的微笑。我想我得挤到她那里去。但我突然意识到灯光照在一个脖子粗大的男人身上,他穿着一身晚礼服,站在一把椅子上,满口苏格兰土音英语,大声叫道:“该死的,安静!闭嘴,所有人都他妈的闭嘴!”  底下这群乱哄哄的听众立刻就静了下来,变得跟绵羊一样驯服,都往他那边聚集过去。因为他就是佩内洛普报社那个大权独揽的主编费格斯·索恩,新闻界称之为“大喇叭索恩”。索恩提议说他要为我妻子佩内洛普发表一个幽默有趣的演说。我期待着,同时也尽力地想要与佩内洛普的目光对上,但我敢肯定,她正仰望着她的老板,就像花儿迎着给予它们生命的阳光一样。  “现在,我们都认识佩内洛普了。”大喇叭索恩说道。下面听众发出了阵阵阿谀奉承的掌声,他满不在乎,但这掌声却惹恼了我。“我们也都爱佩内洛普,”——他重重地顿了一下——“不过是用我们独特的方式。”  我竭尽全力想要挤出一条路走到佩内洛普身边,但人群已经把路堵死了。佩内洛普就像娇羞的新娘一样被拉到台上,温顺地站在索恩旁边。而这也正给了索恩机会,他低头便可以看到她低胸礼服下的无限风光。我心里开始想,她可能根本就不记得我没来,也不会注意到我来了。这时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类似“上帝的裁判”一般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开来。我的胸膛在颤抖,我感到一种麻木感很有节奏地从我左乳传来。我想我就要死了。我拍了拍麻木的部位,这才意识到是手机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模式在震动,那模式是一小时三十五分钟前我离开医院之前设定好的。  我原先没能挤进人群中,现在却方便了。台上索恩先生正在一语双关地评价着佩内洛普,我心里却在感激这个电话,蹑手蹑脚地走向一扇标向“卫生间”的门。出门之前,我再一次回头,却看到佩内洛普正抬起新做了发型的头看着老板,嘴巴因惊喜而张开。在她用料甚少的低胸礼服下,可以看到她的胸部一起一伏。我任手机一直震动着,直到下了三级台阶到了一处安静的走廊我才屏住呼吸,按下接听键。手机里传来的既不是我最害怕也不是我最希望听到的声音,而是国防部官员安德森先生那长辈似的北部乡村口音。他问我能否马上为国家承担一项相当重要的口译任务,他诚恳地希望我能去一趟。  安德森先生居然亲自打电话给我这样一个兼职人员,这表明他手上这个口译任务极其重要。正常情况下,和我联系的人会是巴尼,安德森先生手下那个说话没谱的部门主管。在过去的十天当中,巴尼已经两次告诉我有十万火急的任务,让我整装待命,最后却告诉我不用去了。  “现在就得决定,安德森先生?”  “就现在。如果方便的话,越快越好。很抱歉打断你的酒会或是其他什么事情,但我们需要你快一点决定。”他继续说道。听到他知道佩内洛普的酒会,我本以为我会吃惊的,但我没有,因为安德森先生的职责就是了解平民百姓不可能了解的事情。“任务与你的家乡,萨尔沃,你心中的地方有关。”  “但安德森先生,我……”  “有问题吗,孩子?”  “不仅仅是她的酒会,后面还有她报社新老板举行的晚宴。要穿晚礼服的。”我补充道,想要镇住他。“酒会是前所未有的。我是说,酒会是一个老板举办的。没错,他是主编,但也是老板……”无论是出于内疚,还是出于真爱,总之我亏欠了佩内洛普,我必须拒绝这次任务。  安德森先生沉默了下来,就好像我说的话让他有点措手不及。但没人能让他这样,他就是一块岩石,而他自己的教堂就建在这块岩石上面。  “你穿着那衣服吗,孩子?晚礼服?”  “千真万确,安德森先生。”  “现在?就在我们讲话时?你已经穿着晚礼服?”  “是的。”他想说些什么?想说我正在参加酒神节?他又沉默了,我怀疑比上次还要更厉害,因为我听见他的大手在话筒上摩挲的声音。于是我又问道:“顺便问一下,这次任务要多久?”  “你问什么要多久,孩子?”他问,就好像他没听懂我的话。  “这次口译任务,先生。你需要我去做的这项紧急工作。要做多久?”  “两天。保险起见,要三天吧。对方会付大价钱,他们愿意这样。五千美元他们不会觉得太贵的。”他大概是跟人问了一下——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语气明显轻松了下来,“那里提供衣服,萨尔沃。他们告诉我衣服不是问题。”  他说“他们告诉我”,这提醒了我,我很想继续问他“他们”究竟是谁,到底是谁愿意给我提供这种前所未有的丰厚报酬,而不仅仅是一小笔酬金外加几小时的休息时间——这通常是你光荣地保卫祖国之后所能获得的一切。但我有点怕安德森先生,没再追问下去。跟他在一起时我常这样。  “周一我要去高等法院,安德森先生。那有个大案子,”我恳求道。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戴上爱妻这顶大帽子,“我是说,我怎么向老婆交代?”  “我们已经找人去代替你了,萨尔沃。高等法院对新安排没意见,谢谢你提起这件事。”他顿了顿,而我也不说话。“至于你妻子,你可以告诉她,有一家长期合作的公司有紧急事情需要你为他们翻译,而你不能让他们失望。”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  “解释越多,纠缠越多,所以,你不要多作解释。对了,你身上穿的就是锃光发亮的皮鞋与礼服衬衫这类的服饰吗?”  尽管脑子里困惑不解,但我还是承认,身上的服饰都属于这种风格。  “为什么我听不到你手机那边有酒会上无聊的闲谈声?”  我解释道,为了接他这个电话我已经走到走廊里了。  “你附近有没有单独的出口?”  我看到旁边就有一段下行的楼梯。虽然不知他问这是什么意思,但我还是说了。  “那么你就不要回酒会了。到了街上,往左看,你会看到一辆蓝色的蒙迪欧停在一家投注站外面。车牌号的最后三个字母是‘LTU’,司机是个白人,名叫弗雷德。对了,你穿几码的鞋?”  地球上的任何人都不会忘记他自己的鞋码,但我还是不得不拼命地想了想才记起来,是9码。  “9码松一点还是紧一点?”  松一点,先生,我说道。我本可以加上这一句,麦克尔修士过去常说我有一双非洲人的脚,但我没说出来。我的心思既不在麦克尔修士,也不在我的脚,同样不在非洲人,实际上不在任何东西上面,包括安德森先生说的事关国家要事的任务,尽管我像以前一样渴望为女王陛下和国家服务。目前的情况让我知道,我有个从天而降的机会逃离酒会,我将坐在少有的飞机减压舱里,去干上两天报酬极高的工作,在豪华酒店里独自静思两夜,将个人世界里错位的部分复位。从晚礼服内兜里取出手机贴在耳朵上时,我闻到了来自非洲的黑人女护士汉娜的体香。英国夏令时昨晚十一点后不久我俩就开始疯狂地做爱,一直持续到一小时三十五分钟前我离开医院的那一刻。由于我急于准时赶到佩内洛普的酒会,甚至还没能洗掉她的味道。

前言

  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小白   据说早在莎士比亚时代,英国就有专业的特工机构,当时在英吉利海峡对面,天主教的欧洲大陆对她怀抱敌意,屡屡派出杀手刺杀伊丽莎白女王。对于那个充满阴谋诡计的秘密世界,英国人早在16世纪就相当熟悉。写过“特务”的英国作家,我们扳着手指可以数出一大堆,克里斯蒂、格林、毛姆,还有约瑟夫?康拉德——他的《在西方的眼睛下》和《诺斯特罗莫》,很值得你一本放在枕头边,一本放在卫生间。  弗莱明的“007”,克敌制胜使用各种古怪兵器,好像封神榜人物祭出法宝,那是学龄前男童的英雄主义白日梦,与“SPY GEAR”玩具套装同属一类——著名的间谍夜视仪是一只红色小灯泡加两块凹凸透镜。罗伯特?陆德伦笔下的特工也只是一群内植高敏传感器的机器人,两厢对峙比赛的是各自的反应速度,看谁出手出枪更快,好像西部牛仔,迎合放学路上玩打架的高中生趣味。这些角色在勒卡雷的小说里,随手一划都归在“剥头皮组”和“点路灯组”里,连个帅气点的名字都不肯给。勒卡雷甚至都懒得给他们配发高科技工具,一组磁带录音机加电灯开关加电线的窃听装置从60年代的《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一直用到这本《伦敦口译员》。  约翰?勒卡雷喜欢的场景事件是老旧宅第客厅的小型研讨会,是图书馆档案库的文献爬梳,是审讯室内层层心理防线的突破和防御。他小说中的“英雄”都好记性、擅分析,长于从看似不相干的对话和文字里找细节寻线索——那正是他们在剑桥的书斋里养成的习惯,他们跟他们的导师一样只喜欢积满灰尘的文件架、装订成册的档案,喜欢泛黄的古旧纸本和传统目录学——加上一调羹大吉岭茶叶。所以一直写到21世纪的今天,勒卡雷的特工们还是不用电脑,也不懂联网数据库和关键词检索系统。  他自有一种纯正的英国气派:那种旧帝国时代海外殖民者式的老于世故;那种把阴谋诡计玩得像打桥牌一样文雅;那种拆开看每行描述、每句对话都像谜语,却通过复杂的因果链终于拼成整幅图版的逻辑;那种对人类种种幻想(无论是出于意识形态还是出于最基本的人类情感)的识透看破——《女鼓手》(The Little Drummer Girl)中的一位人物对他的情人说,“第欧根尼”(希腊犬儒主义哲学家)是历史上最好听的名字,世界上需要更多他那样的人,像亚历山大那样的则越少越好。  当然也还剩下爱情,勒卡雷的小说里总有一场爱情,它们被难堪地放置在布满阴谋和杀戮的人性荒凉之地,往往成为故事中人百炼而成的心理铁布衫上的惟一罩门(正如“卡拉”利用这点来打击“史迈利”),情人们一边诉说着爱情,一边勾心斗角,他们最终不是被背叛,就是被消灭。  勒卡雷的世界是紧迫的,虽然它还具有其日常生活的假象——特工们的专业技术更像是稍嫌怪异的(强迫症式或者躁狂症式)日常举止:诱使小学生帮忙窥测周围异动;出门前要在门口做点记号,以防有人潜入屋内;盗取文件之后用普通档案填充空当的小伎俩——热门电视剧《潜伏》的编剧也许从中受到过一些启发。在这里出没的是一群老派的冒险家,他们喝着廉价葡萄酒,住在破旧的旅店,穿着袖口磨损的外套,在伦敦阴沉的下雨天里湿淋淋地抱怨。但日常的世界并不像他的故事那样环环相扣,在日常的世界里,如果你感到危险迫近,可以转身走开。而勒卡雷的人物却被禁锢在这间谍世界的逼仄时空里,进得去出不来。生活在那个阴险紧张的世界里,你遭遇到的所有看似日常的事物,都必须牢牢藏在记忆里,分类归档,随时能够从头脑的某个角落里把它提取出来,加以比较。  读者在此受到某种智力上的诱惑。在这个险象环生之地,任何一个轻微不起眼的角色所说出的每一句话、所做出的每一个表情都是至关重要的。置身其中者如果忽略其含义,可能遭致杀身之祸,置身其外的读者也必须将这些细微末节视作因果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以免误入歧途。在勒卡雷的间谍世界里,从来没有纯属偶然的事件,所有的“闲笔”都是提早埋伏的暗藏机关,它们散布在叙述的每一个角落。勒卡雷把“情节伏笔”这种传统的小说技巧玩弄到一种几乎算是“癖好”的地步,或者说他以挑战读者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为乐。他在叙述中突然插入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形容词,这个形容词提醒(它轻描淡写得几乎算不上是个提醒)读者注意某个先前的情节插曲。勒卡雷的小说也许是应该用“cult”的方式来阅读的,艾柯在他的《悠游小说林》第六节中解释《卡萨布兰卡》为何被“cult”时,把作品的“碎片化”假定为“cult”的要素,作品因此必须被它的“入迷者”不断阅读、分析回味、反刍咀嚼每一句每一词,每一块碎片。  间谍机构之间互设圈套,复杂多重的情节被这样的层层伏笔拆成碎片,散落在小说中人的观察、推测和判断之中。勒卡雷的间谍们总是在评估局势,评估自己和他人(同事或敌人)的关系,这倒给作者带来一种视角上的优越位置:叙述事件借由一双旁观的、片面的、一知半解的眼耳,一个不太重要的当事人,一个局外人,甚至是一个尚未明白世事的稚童。他们的听闻与真相隔开十万八千里,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受到立场、地位和认知能力的局限,他们的心理活动还常常受环境的偶然因素影响,正确的判断总是被凌乱的潜意识活动打乱,他们的述说缺乏重点,耽于琐碎的细节,典型的“勒卡雷式错觉”在于: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细节往往在别处得到证实,从而变成至关重要的环节。  作者让故事情节在不同人物的视角之间转移推进,造成一种“移步换景”的效果——叙述视角一旦转换,读者不得不向后回顾,重审态势。这不是在玩弄接力叙事技巧,也不是“罗生门”式地只设谜面不揭谜底,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不断故布疑阵,层层制造心理-语言错觉,用叙述的圈套来掩盖读者亟待识破的谜底。比照写“间谍”的小说,勒卡雷的故事更是“间谍”写的小说——以资深间谍那种缜密多虑、动辄回头、步步为营的紧张思考方式来写的。勒卡雷用繁复的“叙述诡计”来叙述诡计。  《伦敦口译员》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习惯于“勒卡雷式错觉”的读者难得地发现,我们只用十个小时就揭开这又一次国际化骗局的谜底。  叙述者“我”是一个口译员,自命不凡——这是那一行的入门级职业病,读者不信可去豆瓣网的“高级同声翻译小组”观摩,和小说中的“布鲁诺?萨尔瓦多”一样,那里的人也喜欢夸耀手里的多种语言证书,也看不起普通的笔译人士——那是退休军官和出租车司机都能干的活,任何愿意以千字七十英镑的价格出卖头脑的家伙都能干,这是关键所在;萨尔瓦多收入极丰,定期阅读男装杂志,定购新款杰尼亚套装。口译员的世界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握有五本证书的当然可以瞧不起只有一本的家伙,那是一个阶级金字塔,萨尔瓦多在塔尖上,他是顶级口译员,精通东刚果地区许多种语言,具备神奇的听觉天赋。这项职业技能让他有机会偶尔给英国情报机构打工。  业余特工很快遭到考验,一个临时搭建的“财团”要他担任翻译,声称要在东刚果的基伍高原上伸张正义和人权,策划旨在针对腐败政府的夺权政变——这一点尤其吸引我们的主人公,这与他的身世有关。当然预设阴谋论的间谍小说读者清楚地知道,“财团”总是不怀好意。  这是萨尔瓦多的人生新课程。在勒卡雷秘密的特工圈子里,一个人最首要的生存技能是学会人格分裂,只有一个“自我”是不够的,“要学会在谎言中生活”——安德森老师告诫他。就像《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中那个资深间谍“布兰德”说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你可以捞钱,作为一个资本主义者,你可以去搞革命。而这不过是布兰德本人对史迈利说的话,后来,当史迈利问吉姆,布兰德的左倾观点如何能跟他的“圆场”工作协调时,吉姆却说,他没有什么左倾观点,这里没有需要协调的东西。至于双重间谍比尔?海顿,你读到最后几乎分不清他到底属于哪个阵营——无论你把他看成哪种身份,他都是表面一套,暗地里却追寻全然相反的目标。  新晋间谍萨尔瓦多的职业生涯碰到了问题。他很快发现“财团”的真正意图,那并不是什么高尚的目标。勒卡雷写惯视欺骗和阴谋为等闲日常功课的老间谍,这一次显然是要花样翻新。萨尔瓦多不够机警,有些自怜,置身重大事件的阴险漩涡中心,他却老是心不在焉,浮想联翩。按他遇事随随便便的性格——“财团”当然研判过他的性格特点,很可能他会顺利通过这次“考验”,假如不是他自己的婚姻出现危机,或者假设他没有遇到这个黑皮肤的情人。他最后的选择显然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证明勒卡雷仍然对人性不敢抱有太高希望。  第一人称的写法显然对勒卡雷有所限制,他本来最擅长的那种视角转换,这一次被固定在萨尔瓦多身上。好在他还有语言和听力天赋,这当然大大扩展了他的观察范围。我们一开始曾猜想,勒卡雷会不会利用萨尔瓦多的语言能力设置故事圈套,或者让他那双敏感度极高的耳朵发挥一些作用,但没有。勒卡雷的着眼点不在于此,这一次他要的不是那种老练的间谍,他想要告诉我们的是——一个老练的间谍是怎样炼成的。  萨尔瓦多不是卷入意识形态冲突的冷战斗士,他是20世纪末富足社会中的普通人,他和“财团”之间的关系,跟这个社会上一般“白领”和他们所服务机构的关系差不多,他所遭遇到的难题,也跟所有普通人成长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类似:你想要把对的和错的分清楚,那你就只好出局。你做别人让你做的事,把自己的想法彻底忘记,或者藏在心里——也许可以半夜匿名上网发表意见,你的意见顶多只值“五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勒卡雷也算是写出一部有关“如何做一个老练的家伙”的寓言。

媒体关注与评论

  勒卡雷用小说翻奏出的乐章虽然尖嚣刺耳,却能攫人心魂;认定人类沉沦堕落,是他蠡测人性的基点。  ——《悉尼先驱晨报》  《伦敦口译员》用新的手法,让我们畅怀接受勒卡雷长持不变的诸多成见;它也让我们有幸重思他对现代文学独具一格的贡献。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内容概要

他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精英读者
他是在世的最好的五六个英语小说家之一
他创立了迄今为止所有的间谍谜局
他是约翰·勒卡雷
约翰·勒卡雷,原名大卫·康威尔(David Cornwell),1931年生于英国。18岁便被英国军方情报单位招募,担任对东柏林的间谍工作;退役后在牛津大学攻读现代语言,之后于伊顿公学教授法文与德文。1959年进入英国外交部,同时开始写作。1963年以第三本著作《柏林谍影》一举成名,知名小说家格林如此盛赞:“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间谍小说!”从此奠定文坛大师地位。
勒卡雷一生得奖无数,包括1965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爱伦坡奖,1964年的英国毛姆奖、James Tait Black纪念奖,1988年获颁英国犯罪推理作家协会(CWA)终身成就奖,即钻石匕首奖(另外在1963年与1977年两次获颁金匕首奖),以及意大利Malaparte Prize等等。2005年,CWA更是将其最高荣誉“金匕首奖中之奖”授予勒卡雷。至今已出版21部作品,已有11部被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勒卡雷以亲身经历,加上独一无二的写作天赋,细腻又深刻地描写神秘而真实的间谍世界,塑造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两难的道德处境、暧昧的善恶定义,内容富含哲理,情节引人入胜,读来欲罢不能,不愧为享誉全球的大师级作家!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

编辑推荐

  若想分清对、错,黑、白,你只能出局!  是了无生趣的失败者,还是义无反顾的英雄?  梁文道,龙一,毛尖,南方朔,唐诺,小白,止庵激赏推荐。

作者简介

若想分清对、错,黑、白,你只能出局!
黑白混血儿布鲁诺·萨尔瓦多生于非洲,自幼孤苦,却有罕见的语言与听觉天赋,特别是精通东刚果地区的多种语言。凭借这一天赋,他晋身为顶级口译员,从此成为各类会议的座上宾,同时也让他有机会给英国情报部门偶尔打打工。业余特工在为一家无名财团担任翻译时,意外发现财团的真正野心……
十个小时,记录着萨尔瓦多既天真又无畏的决心。在他妄图成为拯救他人的斗士时,他的道德与良心遭遇前所未有的考验……

图书封面


 伦敦口译员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我爱你们,我真的爱你们!”这句迈克尔·杰克逊(MJ)对歌迷的深情告白,在10月30日这天歌迷将有机会再次真切地听到。这一天,跟MJ生前未竟的演唱会“This Is It”同名的演唱会电影将在国内正式上映,其中文名为《天王终点》。  《天王终点》的素材来自MJ生前彩排时侧录的数百小时影像,不光呈现了MJ最后的舞台风采,还展现了他在选曲、舞蹈、舞台设计、编舞、音乐、灯光等每个环节事必躬亲的过程。制作人说:“我们都是为了他来到这里,来继续他未竟的事业。”
  •     The Mission Song 分明是一支为非洲而写的壮丽且忧伤的悲歌。。。 勒卡雷的书名我觉得一向是那么富有诗意,可是却偏偏要那种港式的很噱头的译法,比如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译作《柏林谍影》,整个意境又没了 = =而the mission song《伦敦口译员》的译法是一样的,完全失去了勒卡雷赋予书中那种悲凉的使命感,《使命之歌》应该是更好的翻译吧~
  •     一直以来我偏爱类型小说的原因是,轻松直接。没有迷惘,没有挣扎,甚至没有强烈的感情。人物更象是符号化的存在,你给他一个性格,给他一个身材,给他一套衣裳,他就理直气壮出来见人了。读者也不会在乎,反正他可能下一页就死了。而今的趋势是,好的类型小说,越来越不象类型小说了。象布洛克这样冷硬,象钱德勒这样血性,象卡勒雷这样分裂,当然没人敢把格林厄姆归为这一类,哪怕他也写间谍小说。本以为卡勒雷只会给间谍写挽歌,看惯史迈利的节制,史迈利的隐忍,史迈利的绝望。他总是穿着不合其矮胖身材的衣服,戴着厚厚的镜片,一到下雨就行动狼狈。但他是圆场的头头,英国最好的间谍。我从来没见过赢的那么痛苦的人,不记得他什么时候笑过。卡勒雷说:“很长一段时间,史迈利是我的斗士,我的游侠,我的代理父亲,他是比我更好的人。”但是这个系列只写了三本,也演不下去了。因为,史迈利老了。他苍老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充满哀伤,终于让作者本人也难以承受,现在,他想写年轻的热情,变迁的世界,所以,萨尔沃登场了。萨尔沃只有28岁,帅气的混血儿,理想主义者。事实上他天真得过了头,与他的复杂经历不相称。他是白人传教士与刚果农妇的私生子,辗转取得英国身份,凭借语言天份成为行业佼佼者,娶有钱女人,住富人区。从里到外都变成了英国绅士。有一天他被情报部门相中执行一次“爱国任务”,突然就变成了间谍一名。萨尔沃被选中并不偶然,有关部门研究透了他,白人外表下潜藏着一个非洲人,懵懂热情,不识人世诡谲机心又愿意贡献忠诚,更有中产阶级的身家框死他不敢逾距。可是,纵然握紧铁拳,总有指缝间透进的微光,政府无法是掌控这些的,他们低估了漂白者内心那个非洲人强大的能量。唐诺写过一篇长文《如果石头有知觉》,本来是写雅贼罗登伯的,结果扯扯不知扯哪去了。不过唐诺出品,扯也好看。“石头的知觉”是荷兰人斯宾诺沙提出的,他主张天道森严,人也好,物也好,只能存在于秩序的交织中,不可能有自由意志。假如你看见一块空中的石头,只有一种可能,它是被人抛出的。但是石头自己知道吗?如果它有知觉,它会不会以为此刻空中的飞翔是它的自由意志?还是心知肚明那决定去向的操控力?卡勒雷18岁就被英国军方招募,成为对东柏林的间谍,他熟悉那段并未远去历史,战争的洪水猛兽已退却,但是它们没有消失,它们隐匿于世界上无数阴影碎片之下,换了名字,叫作冷战。东西方的对峙似乎是永恒的漩涡,把不小心沾过去的每个人都携裹而去。最后战壕两边的人发现,他们都高估了对手,因为大家都疲惫了。从这种携裹中活过来的人,什么都不能为自己保住,尤其是良心。这点史迈利知道,他利用对方的最大的感情软肋要胁引诱老对手卡拉,施行计划毫不犹豫,可是他站在柏林墙这边,内心喊的是卡拉不要过来。最终他还是服从了那股抛掷自己的力量。同样的情况又发生在几十年后的萨尔沃身上,他无奈地发现,尽管冷战过去了,尽管是21世纪了,尽管是孩子们用上了PSP的时代,征服,掠夺,背叛,欺骗,杀戮从未停止过,它们只是换了一个又一个名目,继续躲藏在不同的阴影下。萨尔沃要比史迈利天真好多,他只相信内心的正义,并且只服从它,要命的是他还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同他一样的理想主义者,他体内的那个勇猛的非洲人一下子跳了出来,化空想为澎湃的行动力,他战斗,反抗,从此永远走向了命运的反面。阅读过程中,我惊异地发现,卡勒雷也能这样写爱情!萨尔沃与汉娜的相遇,奇迹般地相爱,不止让我一次想起《人性的因素》,差点把两个作家的作品当作前后传。两部书的女主人公莎拉与汉娜同是黑人,都有一个私生子,她们的爱情态度都极为坚贞。莎拉在夫家的宴会上常被不认识的客人当作女仆,汉娜在医院的工作也极为辛苦,要做的比白人好几倍才能获得平等的待遇。过去与现在并无不同,是吗。卡瑟尔与萨尔沃就完全是两种人了,一个是谨慎的中年人,一个是热情的年轻人,但是面对命运,他们同样选择为爱情不顾一切。最后的结局也同样凄酸,卡瑟尔与莎拉天各一方,萨尔沃与汉娜却是咫尺天涯。格林厄姆对人性的把握就不用说了,我从不曾见卡勒雷这样动情过,哪怕是《荣誉学生》,杰里也是一个凭感情引导的人,当他盘腿坐在山上那间破屋子里的破椅垫上敲打他那台破打字机时,我以为他永远也停不下来...而是他一奔跑就千万里,为了捍卫良心在兵荒马乱的海滩上面对千军万马孤身奋战。哪怕如此,当杰里在殉难的海滩上大声呼喊和倒下时,我觉得丽兹不会在房间等他回去。可是莎拉和汉娜会的,什么也不能阻止她们的等待。小说里有另一个我很喜欢的人物,军阀之子哈贾,这个人出场时纨绔子弟的粗鄙面目并不讨人喜欢,可是深入下去,竟发现他是个率真、可爱的人。面对一群贪婪残暴的谈判对手,他用唱歌跳舞的方式来对话,被人暴力相加也不畏惧。哈贾与萨尔沃有一种心有灵犀的友情,可能是同类人天生认得出吧。他给监狱中的萨尔沃写的那封信将他善良的一面表露无疑。现摘一段:“花园里有间小屋,那是我为已逝的奶妈建的。她只看了房子一眼,就死了。她是我爱过却不曾搞过的唯一的女人。那间小屋有个马口铁屋顶,有阳台,现在里面养着上百万只蝴蝶跟蚊子。如果你能来布卡武,那小屋就送给你了。...我们有宪法,虽然我们有孩子染上脊髓灰质炎与瘟疫,将来有一天,我们或许还能拥有未来。”你可以抛掷一块石头,可是你不能阻止一块石头等待春天。这就是我要说的。

精彩短评 (总计67条)

  •     8错8错~~~看完不会做噩梦
  •     我就想知道那个叫巴普蒂斯塔还是啥的土匪头子到底是哪边的。。
  •     应当算作勒卡雷系列的别调吧。另外,小白的导读写得太差了,无知且炫弄
  •     就算是勒卡雷也不是特别有趣 悬疑成分太少了
  •     这本书的导读里居然出现了豆瓣
  •     不是写间谍,是写人性和人生
  •     2010年的暑假在琴行读完的翻译版 2.5年之后终于要开始读原文了 原文值得大段背诵
  •     实在不喜欢这种内容的间谍小说。一个间谍耽于幻想,只想讨好自己情人也实在匪夷所思。看不下去了。。。
  •     Typically British.
  •     《窃听风云》用了这个梗。
  •     到后面越来越看不下去了。。。
  •     Themissionsong,LeCarre,2006哇,这个是写史迈利的那个人?他在40岁时表现出一种老成,深深的城府下有一丝激情,而在他古稀之年表现出一种愤懑,一种对大英政府运作的愤懑,不可思议小说整个就颠覆了我对LeCarre的理解,一夜之间,他变成了奈保尔,北海的小岛变成了《河湾》,而混血儿萨尔瓦多在刚果和伦敦之间摇摆。小说建立在一个非稳定的架构上,就是萨尔瓦多刚好会多种刚果语言,一些很乡村的语言,他在一场财团与刚果实力派的谈话中,水面上是口译员,水面下是窃听者,结果,他体内刚果的部分复活了,看不惯2009年大片《国际组织》中那种财团操纵游戏,他在与汉娜的倾泻中选择回到非洲不是经典的,或者说传统的间谍小说,但是却把非洲复杂的局面掌控的比较到位,多种外部实力的插手,加上“民族”这一有害概念,或者说概念的有害部分的荼毒,导致刚果处于长期的图西-胡图之间的规模型杀戮中,有一些人像汤姆·克兰西设计的中东和平,但是实现的机会很小很小,不现实的目标。在这种表明上的政治混乱之下,是各种经济实力的赤裸裸的角逐,只是这种角逐带来的附带损伤太严重了不过,看得出,LeCarre表现出一种对大英帝国的深深失望,深入骨髓
  •     拖沓情节场景冗长人物构造
  •     总觉得结局有点不够痛快
  •     勉强四星吧。书名翻的太不走心。
  •     意想不到的情节,引人入胜,经典。
  •     惊人的语言天赋。
  •     作者风格一如既往,在平静的叙述下面暗藏玄机(不都能看懂的玄机...)。监听与被监听者,试探与被试探,侦查与反侦查。没明白哈贾是如何发现萨尔沃的秘密的,以及为何选择萨尔沃。
  •     一场涉世未深的内心英雄戏
  •     这本书的中文序是怎么一回事……感觉完全和故事所讲不搭嘎啊
  •     1星以上,1星半以下。①坚持到一半,弃。②之前看过根据他的小说《锅匠,裁缝,士兵,间谍》改编的电影,那叫一个无聊。在看过电影之前,根据豆瓣评价还想买包括《锅匠,裁缝,士兵,间谍》在内的《史迈利三部曲》,看电影中和电影后真是庆幸还好没买。③这本也依旧沉闷、枯燥、无聊。情节和文笔都像是做报告一样,流水账。④男主也让人无好感。
  •     约翰·勒卡雷的间谍类小说真的是很好,无论情节、人物还是细节,值得阅读的一本书
  •     给初二的女儿看。她亲点的!
  •     从想读到读了一半又搁下再到偶然在图书馆书架上瞥见并终于读完大概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
  •     三星半。意思不大,总觉得加上手机电脑的勒卡雷就不是勒卡雷了……= =
  •     反正我读不进去啊
  •     勒卡雷是这样一位作家:这世界上没有一个文学奖项有资格给他颁奖。
  •     一半,弃读。翻译太懒,分分钟出戏。好好学英文,除了经典名著,现代小说的中译本还是算了吧……
  •     事实清楚,文笔流畅。好书。
  •     20120730
  •     说不上来的不给力啊。
  •     the mission song
  •     最后一封信中的抒情硬生生地把握看哭了。。
  •     闷
  •     不是侦探小说胜似侦探小说,惊险、刺激、有趣,正义战胜邪恶。
  •     前半部分尚可一读,后半流于平庸。廉颇老矣。
  •     岳老翻译的···
  •     主要是非洲题材真心不大感兴趣,还有主角略中二让人特想抽他→_→
  •     对刚果甚至非洲不甚了解,小说很量的会议对话读着很生涩,想弃了拖着到今年空闲时间较多才看完。到书后面的三分之一部分才觉得情节紧凑起来,觉得萨尔多真是天真又愚蠢,他凭什么认为那几个英国政府的人会打消掠夺别人财富的主意。
  •     肤色、国籍、教育、感情,分不清楚,却又扯不断。
  •     我却对这本印象不佳……忘了为什么了
  •     谁再推荐小说就恨他20年。这么烂的小说竟然这么多人忽悠,难道都没看过美剧吗?
  •     三星半,对刚果混乱的政治局面实在了解不多,因此看起来有点费劲。其实是很简单的一场谈判,但场景描写极长,对主角追求正义的刻画也稍显刻意。总之就是很闷、很慢、很涩。所谓故园情和人性之美,反正我是没多大感受,可能看原文会好点。唯一觉得印象深刻的是最后哈贾写的那封信。如果第一次看勒卡雷,别从这本书看起= =
  •     不错。就是看不大懂腰封和导读。
  •     外交谈判技巧课的课外推荐读物,还不错。
  •     2017第一本书
  •     之前一个大包裹被无故退货,常规客服水平比较差,但是投诉之后解决的还是很快的,不错,不过好像承诺的礼券没有随包裹附送过来,也算了,这次是收包裹最快的一次,希望当当能保持下去。
  •     密室的那种风格,情节还挺复杂的,对话太多,需要很认真地看
  •     追求真相、身份的认定甚至胜过舒适的生活,其实并不大理解这个设定,可能源于对非洲的一无所知。后三分之一开始精彩些了,尤其是最后那封信很感人。。//中间大段看不懂啊//看到一半还在硬撑(从锅匠的电影而来,不能不说电影改编很重要啊很重要啊啊啊)
  •     不好看。过于叨逼叨。
  •     一记snob的打脸耳光。
  •     有点失望
  •     没有《柏林谍影》精彩,感觉一般,尚可一读,给个三星!
  •     尚可一读。
  •     一般般
  •     翻译的原因,看不下去。
  •     有几分意思。
  •     很好的悬疑小说,木有良好的记忆力是读不下来的。
  •     在勒卡雷的作品中不能算是多么出色的,但也还值得一读。
  •     悲伤的结局
  •     看老手写菜鸟故事,是一件很古怪的事,看老手指望通过菜鸟表达出自己那一丁点似乎很可贵其实不然的理想情怀,是一件更古怪的事。
  •     岳峰老师译的
  •     可以看。好看
  •     关于英语口音的描写颇有趣
  •     好吧,我想是每本都好看~~~
  •     剧情概括一下就是“小人物为了良心和爱情试图向强大的ZF势力宣战”,不过既然作者是勒卡雷,就不用指望出现美式大片的英雄主义情结。主角的身份设定很有趣,对刚果的生存状态的描写令诙谐的基调也变得沉重,世间永远有人在承受着你难以想象的苦难。
  •     东刚果问题科普书,没什么悬疑元素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