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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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1/01
ISBN:9787501185504
作者:金满
页数:311页

章节摘录

  1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滇黔边境的苍莽群山被天际一轮皓月映得干山清冷,大山深处亮起一簇橘黄,灯火如豆。  月光穿过木窗,在原木钉成的墙上投下一个田字。田字映在熊皮上的时候,岳昆仑已经醒了,他在黑暗里眯缝着双眼,盯着熊皮发了会儿呆。被竹篾撑开的熊皮在墙上占去很大一块地方,看得出是一头成年公熊,皮子厚实完整,没有刀伤弹孔。老猎人看皮子就知道,猎捕这头熊的人是个好手,子弹一定是从熊眼里射进的。熊是岳昆仑十五岁那年打的,熊皮在墙上已经挂了八年,爷爷不准他动这张皮子,说要留给他娶媳妇用。  岳昆仑十八岁那年,老汉托山外盘石镇的媒婆替孙子说门亲,后来两个挑夫将媒婆用一顶滑竿挑进了山,滑竿后面跟着个大屁股、大脸盘的妮子。  老汉给媒婆上的是压箱底的洋烟丝。媒婆嘟起嘴,“噗”一声吹着纸媒,把火凑到黄铜烟嘴上深吸一口,满脸褶子慢慢地舒展开来。  “咋样?”媒婆脸上挂笑,得意地往妮子方向侧下头。  “好!好!”老汉看一眼粗手大脚的妮子,一张斧削刀斩的黑红脸膛堆起满意的笑容。  大脸妮子不停地往嘴里塞熏肉干,两眼骨碌碌地打量着两间简陋的木屋。  “有田吗?”妮子嘴缝里挤出含混的声音。  老汉愣一下:“山坳里有几亩苞谷地。”  “有水田吗?”  “……没水田……山上种不了稻子,咱猎户不兴种田……不过到年根还是有余粮的。”  “家里人丁呐?”妮子的脸冷了下来,乜一眼坐在门槛上闷头擦枪的岳昆仑。  “伢子爹娘去得早,就伢子和我做个伴。”  媒婆走的时候向老汉讨了几个黄铜龙圆付挑夫钱,带走了剩下的洋烟和一条野猪腿,妮子往几个兜里塞满熏肉干跟着回去了。个把月后老汉托人到盘石镇上问信,回来人说:“妮子嫌你家没水田,人丁还单薄,让你找下家。”老汉叹了一口气。后来媒婆又给说了几个,对家不是寡妇就是瞎瘸哑聋,岳昆仑暗里一咬牙,也就断了娶媳妇的念想。  墙上的月光从熊皮移到猎枪上的时候,岳昆仑估摸着有四更了,便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火镰“嚓嚓”两下,点着了桌上的油灯。老人的瞌睡轻,里屋传出爷爷轻微的咳嗽,猎狗也在门外“嗯嗯”地挠门。  “伢子……现在上路露水重。”  “不碍事的,早点赶到镇上占个好码头,货能卖上价。”  今天是镇上的圩日,兽皮、药材、山货头晌已经打包扎紧在木背架上,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靠在屋角,提起来拍拍,扎得很结实。岳昆仑手上捏两根布条拉开门闩,猎狗裹着寒气扑腾进来,两个前爪不停地往他的身上挠。  岳昆仑站在门口熟练地打好绑腿,把两条麻绳扎上草鞋。月色下的群山烟雾氤氲,岳昆仑抬头望一眼,用力吸进一口带着草木清香的寒气。他喜欢这苍莽的大山,喜欢这繁茂的森林。他熟悉山林里的一切,就像熟悉自己的家,这里是他的家,就算娶不着媳妇他也觉得满足。岳昆仑以为日子会这样地过下去,他不知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站在木屋前眺望,而后的岁月,伴随他的是冰凉的步枪和滴血的刺刀。  岳昆仑举着松脂火把翻过了几道山梁,转头回望,木屋位置还亮着两点火光,一点是窗口透出的油灯,一点是爷爷提着马灯站在门口。  “爷爷——你回吧——”岳昆仑回转身,一手笼在嘴边喊,山峦间荡起悠长的回响。  “伢子——路上小心——早点回来——”老汉嘶哑的嗓音远远传来,几只斑鸠扑棱着翅膀从林里惊起。  “我会回来的——”喊完这一句,岳昆仑突然就觉得爷爷老了,那个曾经像座大山一样的汉子一天天干瘪下去,他有点放心不下。  “阿黄,回去,陪着爷爷。”岳昆仑蹲下挠挠猎狗的脖子。  猎狗箭一样消失在山路上,岳昆仑摸一下插在木背架上的砍刀,回转身一步紧一步地向前走。他还有几十里的山路要赶,天亮前得赶到盘石镇圩集上。  草鞋扎了麻绳抓地牢,山林里响着岳昆仑轻快的脚步声。  “盐巴、钢珠、火药……兽夹也该找铁匠修,还有烟丝,有余钱的话就替爷爷扯块布做身衣裳……”  岳昆仑一路盘算着在镇上要买的东西,脚下却丝毫没有泄力,火把照出的光晕在黑夜里一荡一荡。  岳昆仑突然一个急停,几条膀大腰圆的人影杵在山路上,腰上都对插两把大镜面匣子。几条大汉与岳昆仑隔几米站立,火光将他们的脸照得不甚清晰,都是生面孔,岳昆仑知道是遇上劫道的胡子了。山里原来的胡子和猎户相互都照过面,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彼此倒也相安无事。近些日子山上新进了几伙胡子,都是从东北来的,听说那边叫东洋人给占了,想来是混不下去才奔了西南。  “你是谁?”对面一人发话探路。  “我是我。”岳昆仑自小在山里长大,和几个胡子还是朋友,对黑话切口烂熟。  “压着腕!”对方声音低沉。  “闭着火。”岳昆仑右手抱左手搭在左胯上,算是行了礼。  “有喷子么?”  “无。”岳昆仑确实没带猎枪。  “有青子么?”  “有。”岳昆仑朝插在背架上的砍刀侧下脑袋。  “从哪盘过来?”  “里口来的(这个地盘的)。”岳昆仑顿一顿,“老大,看你可不像这梗子(山头)的。”  “我浪飞,满转,插旗呢,口渴,只好别梁子。”几个胡子的手已经离开了腰部。  “局红管亮,入欢马壮,大家托福太和。”火光把岳昆仑的眼睛映得晶亮晶亮。  “太和太和,大家都太和。”强龙不压地头蛇,几条大汉让开了路。  2  天色透出暗青的时候,岳昆仑赶到了圩集上,头发和肩膀被露水潲得湿漉漉的。盘石镇两排高低错落的老屋夹出一条曲折蜿蜒的石板小街,石板路上降了霜,被赶早集的山民踩出一个个脚印。岳昆仑在小街转角找个地儿,摊开油布把山货一样样摆上。等把东西拾掇齐,街两侧已经被商贩占满。岳昆仑左边支起了一个米线摊,右边一个货郎刚放下挑子,红红绿绿的东西正往绳上挂。米线摊的大铁锅一会儿就蒸腾出热气,辣子的味道直往鼻孔里钻,岳昆仑揉揉鼻子,打了个山响的喷嚏,他觉得有点饿了。  岳昆仑抓着几条熏肉干蹲在屋檐下干嚼,没吃几口就被噎住了,不停地打嗝。米线摊老板围块油腻的围裙已经开始忙碌了,一会儿调过头来看一眼这个后生。  “喝一碗热的顺顺?”老板冲岳昆仑问一句。  岳昆仑一边拍着胸口冲老板摇头,一边又冒出一个空嗝。老板乐了,岳昆仑也乐,一咧嘴,满口白牙。  飘着红油的辣子汤用粗瓷海碗盛了,递到后生面前。岳昆仑犹疑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接。  “拿着,不要钱!”老板干瘦的脸上泛着常年日晒风吹的黑釉色。  岳昆仑接过海碗连灌几口,顿时觉得浑身都舒坦了,一会儿头上就蒸起了白色的汗气。  “不白吃你的,我摊上看中哪样,随便拿一样走。”岳昆仑把碗放回米线摊上说。  “哪能呢,一碗汤水的事。”  岳昆仑又咧嘴乐了,回到屋檐下继续蹲着,街上已经有了买东西的行人。  岳昆仑东张西望地蹲了半袋烟工夫,北面一片杂乱的马蹄声越传越近,震得脚板一阵阵地麻。岳昆仑伸长了脖子朝北面看,按这动静,少说也有百来匹大马朝这边奔过来,这在山里不多见。随着马蹄声逐渐接近,街北那边骚动了起来,不一会儿一列马队“嗒嗒”地小跑过来。山民都聚在屋檐下看稀罕,这些马比马帮的马高壮威风,马上的人个个精神抖擞——一水儿的青灰色军装,帽徽上嵌个青天白目图案,步枪挎在背后,飘着红绸的大刀片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让开让开!不许堵路!”几个穿绿呢军装的军官在马上左右挥舞马鞭,马鞭凌空甩出阵阵脆响,路上的山民忙不迭地避让到路边。  “听说了吗?东洋人马上要打西南了。”右手边的货郎跟岳昆仑搭茬,浓重的北方口音。  “不能吧?政府现在不都在重庆吗?都说东洋人把北边大半个中国给占了,东洋人长啥模样我都还没见过。”米粉摊老板凑过来说。  “长啥模样?!都说东洋人只有桌子高,却足有一张桌子宽,眼睛有铜铃那么大,鼻子底下长一撮黑狗毛,见过的人都死绝了!”一个蹲板凳上吃米粉的山民咋咋呼呼地说,边上马上聚过来一圈人,脸上挂着惊异的神情。  “东洋人是方的?”一人问。  “吓!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还听说了,东洋人都没长心肺,所以抓住中国人就开膛破肚,专挖心肺吃!”板凳上的人“啪”地放下筷子,手掌在一个人的胸膛上一划,那人浑身一抖,避鬼一样跳开几步。  “……你……你见过?”跳开的那人颤声问。  “……吓!你这瓜娃,见过的人都死绝了,我……我听人说的。”  “又是个摆空话的壳子!”围着的人一阵起哄,吃米粉的主讪讪地端起碗,吱溜溜地吸啜辣汤。  “大哥,听口音你是从北面来的,你给大伙说说。”岳昆仑听得津津有味,勾着头问货郎。  “唉……作孽啊……”货郎叹口气,边上有想听的把手上刚点的旱烟锅递了过去。  “我们那儿管东洋人叫鬼子,长得确实矮壮结实,鼻子下留一撮小胡子,穿一身黄皮。这些都不是人呐,是一群畜生!”  货郎脸色铁青,闷头抽两口烟,烟锅里火光明暗:“我们村几百口人,都叫鬼子杀了,活埋、机关枪扫、剁脑袋……年轻闺女当着乡亲的面被糟践,几十个鬼子排着队糟践一个!可怜我那弟弟……”货郎的声音哽咽起来,围着的人一片静默,这是他们生命里未曾有过的经验。  “我弟弟性子躁,抡个铡草刀扑上去救那闺女……人没救下来,自己被几枪托砸倒了……”说到这,货郎鸣呜地哭了起来,有人接过烟锅又给货郎续上烟丝。  “禽兽啊!”货郎抽几口烟定定神,“我弟弟死得惨,被倒吊在村口大树上剥皮,剥一块上一层药粉止血,我弟弟被吊着惨叫了两天才死,遭了多大的活罪。”货郎眼珠血红,一眨眼就是一串泪珠子:“我是躲在粪坑里两天才拣了条命,可这样活着还有个什么劲,一想到弟弟的惨叫,这里痛啊!”货郎咚咚地擂着胸口。周围的听众发出一片“啧啧”的声音,意思多义,有叹息的,有仇恨的,更多的是庆幸没见过鬼子。岳昆仑起先是听人讲古一样听着,后来脸色就不好看了,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路边一千人聊着,不知不觉马队就过去了,然后是一辆辆的军车,车上站满国军,也有在路上走的,都扛着枪。一辆军车拖着炮,拐弯拐急了“哗”一声扯倒了米线摊,一锅滚烫的油汤溅了出去。几个在路上走的国军躲闪不及,被烫得吱哇乱跳,米线摊老板神情惶惑地木在路边。  “操你娘的!瞎了你的狗眼!”一个大腿被烫着的老兵冲上去抡圆了一巴掌,老板顾不上捂脸,惊恐间拿着手里油腻的抹布就去擦老兵腿上的油汤。老兵抬腿一脚把老板踩翻,赶前一步抡起枪托就往下砸,边上的百姓闭上了眼。  步枪被一人猛地握住,老兵连扯几下没扯开。  “干啥打人!”岳昆仑瞪着老兵。  “你敢抢枪!”老兵一吼,边上呼地涌上来几个兵。  岳昆仑自小随爷爷习练咏春拳,几个兵几乎同时扭住他发力,岳昆仑脚下外钳阳马随念而生,身子便像长了根的木桩。几人几下没有按倒岳昆仑,便缩回了手换成拳头。咏春拳拳快而防守紧密,常用“有手无脚”来形容其手法之快。几个人眼前一花,感觉拳背先被黏住,岳昆仑一个甩手直冲,“寸劲”往前一送,几个兵摔了出去。  边上的老兵“哗”一声扯开大栓:“再动就打死你!”  步枪顶上了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岳昆仑。边上的百姓一看要出人命,轰地散了。  岳昆仑瞪着枪口,身子僵着。几个兵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涌上去用枪托一通乱砸,岳昆仑顿时鲜血披面。混乱中几个兵挡住了枪口,举着枪的老兵迟疑了一下,岳昆仑已经抢出了人堆,一张血脸逼到了面前。老兵心里一紧,枪管猛地移转,还是晚了一瞬。岳昆仑左手往上一撩枪管,右拳紧跟了上去。老兵本想吓唬一下这杠头,没想真遇见个浑的,脑子里正转着筋要不要开枪,一记老拳已砸在腮帮上,眼前顿时满天星斗,一口牙来回晃荡。老兵脸上吃痛,手指下压,一声清脆的枪响在空中回荡。  “谁在开枪!?”一名军官骑着战马从队伍后边冲了过来。  老兵没机会喊“报告”,他正被岳昆仑摁在地上。岳昆仑左手捏住枪管,右拳在老兵的脸上来回地捣。  “停手!”军官一勒马缰,战马一声嘶鸣,前蹄腾空,军官的马鞭顺势抽在岳昆仑的背上。粗布衣裳应声而裂,一道血迹从裂口里洇出。几个兵七手八脚把地上俩人分开,岳昆仑被反拧着胳膊推到马前,老兵捧着烂番茄一样的脸,摆个立正的姿势。  “田永贵!你个狗日的为什么开枪?”军官倒不护短,一鞭子抽在老兵的肩上,老兵痛得一咧嘴,身子晃下又挺直了。  “报告连长!有人要抢我的枪!”  “你要抢枪?”军官用马鞭一挑岳昆仑的下巴,岳昆仑一梗脖子,锥子般的眼神刺过去。  “他打人。”岳昆仑瓮声瓮气地回一句。  “看你倒是条汉子,想不想吃军饷?”军官突然很欣赏这个人,这个愣头愣脑的后生眼里有他熟悉的东西。  “不想。”岳昆仑回得干脆。  “现在国难当头,想不想也由不得你!”军官脸色一变,这个兵他是要定了。  3  山路盘绕曲折,岳昆仑推着大炮,舔下焦干的嘴唇,目光越过前面壮丁的肩膀,看那连绵不绝的部队走成一条长蛇。队伍最前面是骑兵,后面是装满士兵的卡车,再后面是步兵和辎重,辎重有的用卡车拉,有的用骡马拖,岳昆仑所在的壮丁队伍就走在骡马和辎重的一侧。所有壮丁都用麻绳捆了,百来人一串,枪押着跟随大部队往西走,白天走路拖炮,晚上围成一圈睡觉。路上壮丁只喝稀粥,一天两顿,一人一碗,米汤稀得能照见人影。岳昆仑前后看看,又低下头推炮,白天要跑铁定挨枪子,晚上跑也许挨枪子,也许不挨,只能赌了。

内容概要

金满,本名周斌,1975年9月4日出生,江西上饶人。在混乱与忧虑中读完中学和中学,此后刷过盘子、当过小贩、开过卡车……浪迹于各座城市。2007年开始写作,至今完成长篇《我的唐宋兄弟》、《远征》等作品。作品在网上一经连载,即受到众多网友喜爱和追捧。

编辑推荐

  从你打开这《远征:2008最火的军文》的那一刻起,这世上少了一名优秀的猎手,这世上多了一名来自地狱的修罗。他包里那一颗颗沉甸甸的子弹,是鬼子的一道道索命符,是鬼子的一条条性命。  密集的弹幕织出一张巨大的火网,火红的弹道钻进身体,溅出血光,没有弟兄躲避。该死吊朝上,在战场上你要是不怕死,子弹会绕你走,老兵这样说。一条条身影无声扑倒,一条条身影向前奔跑,前仆后继地冲锋,视死如归地厮杀。他们不会说豪言壮语,他们从来不为自己是英雄,他们中泥腿子,他们是土包子,他们用鲜血,去染红军旗,他们用牺牲,去证明自己的勇气。

作者简介

2008最火的军文国民革命军浴血缅甸。电视剧《我的团长的团》剧组,即将演绎的铁血传奇。凤凰卫视十集电视纪录片《中国远征军》正在讲述的一场憾人心魄的战争。
六十年前有一支了不起的中国军队,他们牺牲得了不起,失败得了不起,胜利得更加了不起。这支鲜为人知的军队在抗日战争时期进行了中国军队的头一回主动出击,实现了战略大反攻,并且是在境外作战,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花流水,将侵略者赶出了国门。可是也许直到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这支军队的名字——中国远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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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国民党军队远赴缅甸作战是二战的缩影,同时也是二战的转折点。这支鲜为人知的军队在抗日战争时期进行了中国军队第一次主动出击。第一次出军缅甸,中国军队就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花流水。可是直到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这支军队的名字——中国远征军。远征军在印缅战场上的行动,是中、英、法、美、俄等国向法西斯展开战略大反攻的开始。《远征》(新华出版社2008年11月第一版)以国军赴缅做战为背景,生动地刻画了抗战时期远征军的众生相。一九四一年,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时期。频繁的作战致使兵源短缺,因此“抓壮丁”成为国民党军队补充军员的手段之一。《远征》一书中的主人公岳昆仑便因身体较好而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在旧中国,和岳昆仑一样的老百姓都深受封建统治者提倡的儒家思想的小我意识影响。“修身”为首,“齐家”次之,至于“治国平天下”那是最不重要的事。这种“先管好自己”的市井小民思想是旧社会时期的中国人民的普遍价值观。对于做为平头百姓的岳昆仑来说,只想安分守已地打猎为生,并不想当兵打仗保卫祖国,他可没有什么经国之志。如果说他还有“志”的话,那“志”也只是攒上足够多的钱后,娶个媳妇传宗接代过安稳小日子。丈无无国何以为家?国难当头,岳昆仑娶媳妇过安稳小日子的平凡理想随着他在街上卖兽皮时被抓壮丁而破灭。他成为一名士兵,虽数次逃跑却都以失败告终。从此,他的命运,他的志向被迫与国家安危捆在了一起。国难见民魂,岳昆仑随着200师入缅作战——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主动出击。为掩护远征军主力会师,岳昆仑追随戴安澜与200师官兵死守同古,然而援军迟迟未至,供给断绝,200师陷入困境。岳昆仑的排长和兄弟相继死在日军的炮火之下,开始对战争还很抵触的他,眼看着同被抓为壮丁的同胞兄弟一个个倒在他面前。巨大的悲愤让他懂得,停止战争的唯一办法就是作战。曾经连通敌缅人都不忍伤害的岳昆仑终于在同胞鲜血的洗刷中萌发了大我意识,成为一名真正的士兵,一台顶极的杀敌机器。几度对决,岳昆仑终于击毙日军特种部队大队长藤原山郎。然而,作为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的远征军竟然不得不以难民身份到印度避难。这个天大的讽刺,折射出的是国弱兵贱的悲哀。然民魂不灭,正是无数像岳昆仑一样的劳动人民组成的乌合之众,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的日军,加速了二战结束的进程。《远征》——一个士兵所经历的印缅血战,为我们构筑了整个印缅战争的全息图景。做为引线人的岳昆仑,是众多被逼参军的远征军队员的缩影。特殊年代的特殊社会现象都被作者精巧地浓缩在了岳昆仑身上。从而印证了任何个人都不可能不被社会环境左右,而《远征》则把老百姓的命运与时代背景关联性之紧密体现到了极致。死者长已矣,存者永怀悲。因为《远征》,历史的多了一种存在方式。然而慷慨赴死易,从容负重难。英雄赴死,已经了却生前身后事。作者负重难,要在历史的翰海中寻找他们留下的痕迹谈何容易。为了真实还原抗战最艰苦的时期,中国军队牺牲之惨重和功郧之卓越,作者金满查阅了数百万字的历史资料,终于使小说成功地把真实历史和情节发展融为一个整体。同时塑造了诸多形像鲜明的人物,读来令人热血腾。合上卷本良久,仍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情。
  •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读《远征》,你会感觉到热血在体内奔流,激情在心中激荡。在整个阅读过程当中,你都会为一种强烈的感情所控制:时而为英勇的国军战士振臂欢呼、时而为岳昆仑的精准枪法拍手叫好、时而为英军的背信弃义咬牙切齿、时而为日军的残暴罪行怒火中烧,时而为战士的壮烈牺牲扼腕叹息。总之,读此书的时候你是不能平静的,因为那是一段不平静的历史,因为那是一群不能平静的人。岳昆仑,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手,在去圩是卖皮货,而被国军抓了壮丁,从此,这世界上少了一个优秀的猎手,多了一个来自地狱的修罗。他从一个第一次战斗一枪没放的新兵,成为了一个杀敌无算的优秀狙击手。他的周围,是一群土包子兵,他们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从不把自己当成英雄,“理想”“信念”这些语汇他们可能听都没有听过,他们当中有的甚至一身的臭毛病,满嘴的脏话满脑子最庸俗的想法,但他们却是最优秀的战士,他们都不怕死,他们勇于冲锋和杀敌。因为他们都怀有对侵略者强烈的仇恨,因为他们都怀有对战友的深厚情谊。也因为,他们都是中国人,他们都是中国的男人!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你看到的都是冲锋、呐喊、厮杀、狙击。现在,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这本静静地躺在我身边的书里,但是却好像还有千军万马在里面拼杀,好像还可以听得到铮铮刀声。我好像还可以看到岳昆仑、大刀、段剑锋、哨牙、周简、田永贵这些人的样子。是的,这些人物形象都很鲜活,他们都是那么的实实在在。鲜活的人物形象和紧张得让人窒息的节奏,体现出了作者的功力。然而此书也有一些小漏洞,比如牛牯裤裆里的银元已经给了春子了,后来又给了岳昆仑一次,另外还有一些情节显得比较生硬。有些地方多少可以看出电影《集结号》和《决战中的较量》的痕迹。然而瑕不掩瑜,此书终究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想,此书之所以吸引人,除了作家本身的功力之外,书的内容也是一大看点。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入缅作战的远征军很多人有所耳闻,实际上却知之甚少,如今有一本直接描写该段历史和其中英雄的书,我想会有很多人跟我一样感兴趣。如果是想带着了解那段历史的想法去看此书,我想一样会有很大的收获,小说中的描写和对历史的交待也还是可圈可点的。只是,为什么这段历史和这些英雄,被埋没了这么久呢?
  •     去年这时候,我看了根据柏杨小说改编的电影《异域》,讲的是一群被国家和党遗忘的士兵,辗转于云南缅甸和不同的敌人--共产党、当地武装、山贼、土匪等--战斗的故事,电影看的我很震撼,后来我站在HK的书店里翻了柏杨的小说,至少主题上和电影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反战。 从电影和小说里,都能看到创作者对战争的厌恶和站在众生--而不是某国某民--的角度来揭露战争的残酷,我喜欢这样的故事和电影,这也是我成年后对战争的看法。 在我6-15岁期间,是个尚武的小男孩儿,那时候,你只要随便拽一个穿着肥大的仿制军装带着邹巴巴软塌塌的军帽的小混蛋过来问他:你长大了干什么?答案不会是科学家、Bill Gates、李嘉诚,而是标准的:我要当解放军。和这个理想配套的玩具是木制铁制的手枪和捉特务的游戏。往事不堪回忆,回忆总令人伤感,看到《远征》这本书,想到的却是《烈火金刚》《亮剑》这样的电影和小说,《亮剑》之前,军事小说总是不厌其烦的描述战略战术,《亮剑》标志着我党革命战士终于被还原历史真相--也可以很『土匪』,也可以骂娘,其后的小说,就都是这个路数了。这篇也一样,令我不爽的也正在于此,本来,描写远征军的小说,可以提供许多历史真实,毕竟这段历史至今仍然称得上『鲜为人知』--甚至,究竟是我党打的还是国民党打的,至今仍语焉不详。可是这本《远征》不提供这个解释,因此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战争文学的独特性,它以一个被抓壮丁的山里青年岳昆仑的所见所闻为线索,串起了一堆不同地区,不同领导者,不同打法儿的战争,这些战争面容模糊,和历史上的缅甸远征军的战役完全不搭,封面上宣传『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则简直是在闹笑话。这话根本不是说给远征军的,所以从史实的角度看,这本书相当业余--甚至有胡扯的嫌疑。至于语言则完全是《亮剑》的翻版,塑造的那些人物也太过于脸谱化,我们已经在《亮剑》和《激情燃烧的岁月》里看了太多这样的满嘴脏话打仗不要命的楞头青,当然,据作者说,这是爱国心使然。假爱国心之名,宣扬战争至上,是这本书令我反感的另一个原因,书中频频出现『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这样的字眼,令我恍惚间以为自己行差踏错,进了强国论坛,频频出现的场景还有那些我们在电影电视里见惯的生死抉择:要去炸碉堡了,必须有人牺牲,这时,董存瑞同学站出来,大义凛然的从容赴死,还要喊上一句:为了新中国。和这个充满了浓郁的『后现代主义之感的革命化场景唯一不同之处是,赴死前,大家会轮流敬烟给这位大哥---这已经算是有点人味儿,不那么脸谱了,如果你看过《阿甘正传》,你一定还记得在越南作战的阿甘同学,带着的钢盔,正面竖着一包骆驼烟,侧面是一个Zippo打火机---这是远征军的标配,令人欣慰的是,时隔二十年,我们的文学作品里,终于给配上了香烟,虽然Zippo打火机因为过于小资儿,始终没有在本书出现,不能不令人遗憾不已。我知道有人会喜欢这本书,甚至喜欢的发疯,假如15岁前我认字儿够多,足以认出『廖耀湘』、『杜聿明』这样的人名,足以认出『腊戍』这样的地名儿,我一定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如此的崇尚武力、渲染仇恨、激发民族情感。但如今我已经直奔三十二去,不再为了这样的词句发疯,虽然我推测,作者永远年轻,永远富有激情,写作时一定很High,说不定还兴奋了~~,但我还是忍不住的想鄙视二十一世纪仍旧崇尚武力第一的民族狂热主义者。简单说,从这本书里,既无法获得知识(关于赴缅甸远征军的历史真实)也无法获得乐趣---你尽可以把这些情节和故事套在『中印边境战』、『自卫还击战]、『抗美援朝』、『国共内战』等等战争中,只需要换一下敌人和地名儿,一切的描写和故事,都陈旧的千篇一律,最后作者声称,欲知后事如何,请看《远征II》,我当场吐血倒地,人事不省~~像这样故事情节停留在《烈火金刚》层级,人物塑造停留在《亮剑》(甚至不如)层级的小说,也就是凑个数,此外意义不大,如果你想获得知识,可以看一看芭芭拉塔奇曼写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或者看一看《滇缅公路》,或者不想看书可以照着这本书的封面推荐语去看看凤凰卫视的记录片《中国远征军》。

精彩短评 (总计21条)

  •     小说里政委后来在文革中上吊了。。当然这是必须谐掉的~~
  •     Very brilliant military novel except the plot about 春子
  •     根据需要任意删除、增加、断章取义、片面的体现原著的可取之处。
  •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
       读《远征》,你会感觉到热血在体内奔流,激情在心中激荡。在整个阅读过程当中,你都会为一种强烈的感情所控制:时而为英勇的国军战士振臂欢呼、时而为岳昆仑的精准枪法拍手叫好、时而为英军的背信弃义咬牙切齿、时而为日军的残暴罪行怒火中烧,时而为战士的壮烈牺牲扼腕叹息。总之,读此书的时候你是不能平静的,因为那是一段不平静的历史,因为那是一群不能平静的人。
       岳昆仑,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手,在去圩是卖皮货,而被国军抓了壮丁,从此,这世界上少了一个优秀的猎手,多了一个来自地狱的修罗。他从一个第一次战斗一枪没放的新兵,成为了一个杀敌无算的优秀狙击手。他的周围,是一群土包子兵,他们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从不把自己当成英雄,“理想”“信念”这些语汇他们可能听都没有听过,他们当中有的甚至一身的臭毛病,满嘴的脏话满脑子最庸俗的想法,但他们却是最优秀的战士,他们都不怕死,他们勇于冲锋和杀敌。因为他们都怀有对侵略者强烈的仇恨,因为他们都怀有对战友的深厚情谊。也因为,他们都是中国人,他们都是中国的男人!
       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你看到的都是冲锋、呐喊、厮杀、狙击。现在,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这本静静地躺在我身边的书里,但是却好像还有千军万马在里面拼杀,好像还可以听得到铮铮刀声。我好像还可以看到岳昆仑、大刀、段剑锋、哨牙、周简、田永贵这些人的样子。是的,这些人物形象都很鲜活,他们都是那么的实实在在。
       鲜活的人物形象和紧张得让人窒息的节奏,体现出了作者的功力。然而此书也有一些小漏洞,比如牛牯裤裆里的银元已经给了春子了,后来又给了岳昆仑一次,另外还有一些情节显得比较生硬。有些地方多少可以看出电影《集结号》和《决战中的较量》的痕迹。然而瑕不掩瑜,此书终究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我想,此书之所以吸引人,除了作家本身的功力之外,书的内容也是一大看点。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入缅作战的远征军很多人有所耳闻,实际上却知之甚少,如今有一本直接描写该段历史和其中英雄的书,我想会有很多人跟我一样感兴趣。如果是想带着了解那段历史的想法去看此书,我想一样会有很大的收获,小说中的描写和对历史的交待也还是可圈可点的。
      只是,为什么这段历史和这些英雄,被埋没了这么久呢?
  •     一般般的作品
  •       国民党军队远赴缅甸作战是二战的缩影,同时也是二战的转折点。这支鲜为人知的军队在抗日战争时期进行了中国军队第一次主动出击。第一次出军缅甸,中国军队就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花流水。可是直到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这支军队的名字——中国远征军。远征军在印缅战场上的行动,是中、英、法、美、俄等国向法西斯展开战略大反攻的开始。《远征》(新华出版社2008年11月第一版)以国军赴缅做战为背景,生动地刻画了抗战时期远征军的众生相。
      
      一九四一年,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时期。频繁的作战致使兵源短缺,因此“抓壮丁”成为国民党军队补充军员的手段之一。《远征》一书中的主人公岳昆仑便因身体较好而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
      
      在旧中国,和岳昆仑一样的老百姓都深受封建统治者提倡的儒家思想的小我意识影响。“修身”为首,“齐家”次之,至于“治国平天下”那是最不重要的事。这种“先管好自己”的市井小民思想是旧社会时期的中国人民的普遍价值观。对于做为平头百姓的岳昆仑来说,只想安分守已地打猎为生,并不想当兵打仗保卫祖国,他可没有什么经国之志。如果说他还有“志”的话,那“志”也只是攒上足够多的钱后,娶个媳妇传宗接代过安稳小日子。
      
      丈无无国何以为家?国难当头,岳昆仑娶媳妇过安稳小日子的平凡理想随着他在街上卖兽皮时被抓壮丁而破灭。他成为一名士兵,虽数次逃跑却都以失败告终。从此,他的命运,他的志向被迫与国家安危捆在了一起。
      国难见民魂,岳昆仑随着200师入缅作战——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主动出击。为掩护远征军主力会师,岳昆仑追随戴安澜与200师官兵死守同古,然而援军迟迟未至,供给断绝,200师陷入困境。岳昆仑的排长和兄弟相继死在日军的炮火之下,开始对战争还很抵触的他,眼看着同被抓为壮丁的同胞兄弟一个个倒在他面前。巨大的悲愤让他懂得,停止战争的唯一办法就是作战。曾经连通敌缅人都不忍伤害的岳昆仑终于在同胞鲜血的洗刷中萌发了大我意识,成为一名真正的士兵,一台顶极的杀敌机器。
      几度对决,岳昆仑终于击毙日军特种部队大队长藤原山郎。然而,作为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的远征军竟然不得不以难民身份到印度避难。这个天大的讽刺,折射出的是国弱兵贱的悲哀。然民魂不灭,正是无数像岳昆仑一样的劳动人民组成的乌合之众,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的日军,加速了二战结束的进程。
      《远征》——一个士兵所经历的印缅血战,为我们构筑了整个印缅战争的全息图景。做为引线人的岳昆仑,是众多被逼参军的远征军队员的缩影。特殊年代的特殊社会现象都被作者精巧地浓缩在了岳昆仑身上。从而印证了任何个人都不可能不被社会环境左右,而《远征》则把老百姓的命运与时代背景关联性之紧密体现到了极致。
      死者长已矣,存者永怀悲。因为《远征》,历史的多了一种存在方式。然而慷慨赴死易,从容负重难。英雄赴死,已经了却生前身后事。作者负重难,要在历史的翰海中寻找他们留下的痕迹谈何容易。为了真实还原抗战最艰苦的时期,中国军队牺牲之惨重和功郧之卓越,作者金满查阅了数百万字的历史资料,终于使小说成功地把真实历史和情节发展融为一个整体。同时塑造了诸多形像鲜明的人物,读来令人热血腾。合上卷本良久,仍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情。
      
      
  •     送书的速度很快,包装也不错。
  •     不是吧啊
  •     有点初中学生的天真想象。基本功也有点不足。还有点《士兵突击》的影子。
  •     亮剑原著想讲的东西跟电视剧里的是两码事儿
  •     好
  •       去年这时候,我看了根据柏杨小说改编的电影《异域》,讲的是一群被国家和党遗忘的士兵,辗转于云南缅甸和不同的敌人--共产党、当地武装、山贼、土匪等--战斗的故事,电影看的我很震撼,后来我站在HK的书店里翻了柏杨的小说,至少主题上和电影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反战。
      
      从电影和小说里,都能看到创作者对战争的厌恶和站在众生--而不是某国某民--的角度来揭露战争的残酷,我喜欢这样的故事和电影,这也是我成年后对战争的看法。
      在我6-15岁期间,是个尚武的小男孩儿,那时候,你只要随便拽一个穿着肥大的仿制军装带着邹巴巴软塌塌的军帽的小混蛋过来问他:你长大了干什么?答案不会是科学家、Bill Gates、李嘉诚,而是标准的:我要当解放军。和这个理想配套的玩具是木制铁制的手枪和捉特务的游戏。
      
      往事不堪回忆,回忆总令人伤感,看到《远征》这本书,想到的却是《烈火金刚》《亮剑》这样的电影和小说,《亮剑》之前,军事小说总是不厌其烦的描述战略战术,《亮剑》标志着我党革命战士终于被还原历史真相--也可以很『土匪』,也可以骂娘,其后的小说,就都是这个路数了。这篇也一样,令我不爽的也正在于此,本来,描写远征军的小说,可以提供许多历史真实,毕竟这段历史至今仍然称得上『鲜为人知』--甚至,究竟是我党打的还是国民党打的,至今仍语焉不详。
      
      可是这本《远征》不提供这个解释,因此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战争文学的独特性,它以一个被抓壮丁的山里青年岳昆仑的所见所闻为线索,串起了一堆不同地区,不同领导者,不同打法儿的战争,这些战争面容模糊,和历史上的缅甸远征军的战役完全不搭,封面上宣传『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则简直是在闹笑话。这话根本不是说给远征军的,所以从史实的角度看,这本书相当业余--甚至有胡扯的嫌疑。至于语言则完全是《亮剑》的翻版,塑造的那些人物也太过于脸谱化,我们已经在《亮剑》和《激情燃烧的岁月》里看了太多这样的满嘴脏话打仗不要命的楞头青,当然,据作者说,这是爱国心使然。
      
      假爱国心之名,宣扬战争至上,是这本书令我反感的另一个原因,书中频频出现『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这样的字眼,令我恍惚间以为自己行差踏错,进了强国论坛,频频出现的场景还有那些我们在电影电视里见惯的生死抉择:要去炸碉堡了,必须有人牺牲,这时,董存瑞同学站出来,大义凛然的从容赴死,还要喊上一句:为了新中国。
      和这个充满了浓郁的『后现代主义之感的革命化场景唯一不同之处是,赴死前,大家会轮流敬烟给这位大哥---这已经算是有点人味儿,不那么脸谱了,如果你看过《阿甘正传》,你一定还记得在越南作战的阿甘同学,带着的钢盔,正面竖着一包骆驼烟,侧面是一个Zippo打火机---这是远征军的标配,令人欣慰的是,时隔二十年,我们的文学作品里,终于给配上了香烟,虽然Zippo打火机因为过于小资儿,始终没有在本书出现,不能不令人遗憾不已。
      
      我知道有人会喜欢这本书,甚至喜欢的发疯,假如15岁前我认字儿够多,足以认出『廖耀湘』、『杜聿明』这样的人名,足以认出『腊戍』这样的地名儿,我一定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如此的崇尚武力、渲染仇恨、激发民族情感。
      但如今我已经直奔三十二去,不再为了这样的词句发疯,虽然我推测,作者永远年轻,永远富有激情,写作时一定很High,说不定还兴奋了~~,但我还是忍不住的想鄙视二十一世纪仍旧崇尚武力第一的民族狂热主义者。
      
      简单说,从这本书里,既无法获得知识(关于赴缅甸远征军的历史真实)也无法获得乐趣---你尽可以把这些情节和故事套在『中印边境战』、『自卫还击战]、『抗美援朝』、『国共内战』等等战争中,只需要换一下敌人和地名儿,一切的描写和故事,都陈旧的千篇一律,最后作者声称,欲知后事如何,请看《远征II》,我当场吐血倒地,人事不省~~
      
      像这样故事情节停留在《烈火金刚》层级,人物塑造停留在《亮剑》(甚至不如)层级的小说,也就是凑个数,此外意义不大,如果你想获得知识,可以看一看芭芭拉塔奇曼写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或者看一看《滇缅公路》,或者不想看书可以照着这本书的封面推荐语去看看凤凰卫视的记录片《中国远征军》。
      
  •     远征:2008最火的军文
  •     真的写出了远征军的惨烈,真是把读者拉进了缅甸战场,看着自己熟悉的人物牺牲,恨不得亲自提枪上场!两个晚上一口气读完,但是笔者把主角岳昆仑写的过于神话了
  •     一将功成万骨枯。。面对尸首覆盖的战场,谁又是赢家,谁又是败者。。。
  •     金满的书哪一本不是经典。
  •     自从有了亮剑,人物塑造都全往那方面去了。。。真是让人无语到极点
  •     我们国家喜欢批评别人,确从不自审。毛泽东说过:“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他自己也从不自审,直至死去。于是《亮剑》等电影风光上映,频频出现『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又一次激起民族的自豪。可现实是什么呢?日本电台拍摄的《激情中国》从各个侧面让人警醒,结果被禁了!于是老子倡导的“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被他们不断应用于生活。
  •     悲壮、宏大(我的评语) 未成年人最好不要读(因为很真实,当中有许多少儿不宜)
  •       弟兄们,向前走!
      弟兄们,向前走!
      五千年历史的责任,
      已落在我们的肩头,
      日本强盗要灭亡我们的国家,
      奴役我们的民族。
      我们不愿做亡国奴,
      只有誓死奋斗,
      只有誓死奋斗!……
      
      这是1942年3月,国民党第5军、第6军、第66军等10万中国大军沿滇缅公路入缅斗志昂扬地高唱的战歌《战场行》,这首歌是200师少将师长、著名抗日爱国将领戴安澜谱写的,戴安澜将军也是在这个战场上为国捐躯,小说《远征》就是描述这段曾经悲壮发生的又被无情尘封的历史,正如该书介绍中所说:六十年前有一支了不起的中国军队,他们牺牲得了不起,失败得了不起,胜利得更加了不起。这支鲜为人知的军队在抗日战争时期进行了中国军队的头一回主动出击,实现了战略大反攻,并且是在境外作战,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花流水,将侵略者赶出了国门。可是也许直到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这支军队的名字——中国远征军。
      
      对于战争题材的小说,我看的很少,主要是紧张残酷的战争场面与血腥的描述很容易刺激我“脆弱的神经”,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都接触过很多关于抗战的文化作品,虽然看到我八路军战士奋勇杀敌、打得小鬼子落花流水屁滚尿流的场面很过瘾,但说句不敬的话,有时也难免产生疑惑,日军如果只是凭借武器先进的孬包软蛋,那么我们的大好河山怎么就迅速的被他们占领了呢?是不是也间接的说明当时中国军队的战斗力更逊一筹么!好在最近几年的军文一反这种态势,敌人的强大与凶残更多的体现在战斗力上,《远征》就是一例,日军玩命进攻与拼死负隅顽抗的场面比比皆是,既有战术又不怕死,或许这样的赞誉不该放在我们民族的仇敌身上,但,正是与这样的对手过招,才能显出我军牺牲的伟大、胜利的伟大,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我们的远征军因为对手而更显强大!
      
      从作者介绍中可以看出,《远征》的作者金满是一位网络作家。如今的军文很热,网络上也比比皆是,因此描写真实战争的小说如果要在过江之鲫、粗制滥造的浊流席卷下突围而出,达到写实的境界,首先要克服的是无所突破和萝卜快了不洗泥。所谓无所突破,就是墨守成规,创作方法呆板,叙述策略陈旧;而萝卜快了不洗泥,是如今网络写作的通病,因为这些作者每日有若干字的“任务”,而且要进更新以保证点击率,以花哨的语言、离奇的情节掩饰其浅陋。而《远征》的作者给我们气象一新的感觉,扎实的文字功底、收放自如的战争场面驾驭能力,形成了真实、厚重、大气、惨烈的风格。笔下人物众多、但表现的个性鲜明、酣畅淋漓,通过塑造一群铁血男儿,全景式描写中国远征军的战争情景和鲜活个体,大气而不乏精致,类似《诗议》所云:“义贯众象,而无定质”。小说作者在强手如云的网络作家中脱颖而出,从另一个侧面也显示了因为对手而强大。
  •     没有看过这本书,不过就反对“尚武”的观点,我觉得还是值得商榷的。“射,御”是子眼中的六艺,虽后世多以之为礼仪或装b的一部分,但是一个民族的尚武精神能够带来的是阳刚之气,现如今的社会阴气过重,阳刚不足啊,宁愿做个伴男不女的唱歌的(毫无技术可言),也不会顶出板块肌肉,横出一根眉毛做个男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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