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神》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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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1-7-17
ISBN:9787542634979
作者:刘天昭
页数:377页

隐秘的角落被揭开,却只看到家长里短

期待太高的缘故吧,总之觉得推荐语比本人的文字简直好太多了。借用豆友Manhong的话来说,就是“书里的文字就像散落一地的碎纸片,你努力跟着这些薄薄的纸片跑,拾回来却发现那些碎纸片根本就没有用”/(时间的分割线)看厚了以后,觉得刘天昭写得还是空灵的,把世俗生活写得那么通透。只是,写给自己看,意味会很悠长,拿出来出书,却总觉隔了一层幕布。

喜欢这个封面,是在拉屎一样的练蹲马步吗?

我喜欢贵族,他们从小没有钱的困扰,活在一种连物质都很精神化的生活里。那生活已经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有乱七八糟含义的词了。中国没有贵族。现在有很多暴发户。再以前大家都很穷。所以装成贵族的人,和那些庸俗的人,一样被我们耻笑。我们擅于发现并揪出这些人,在论坛、微博和茶余饭后批斗他们。他们现在是中国文坛的主力。我能知道为什么边边会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她是和边边、我以及你,一样的人。她不是贵族,也没有装成贵族。她是平凡人,和我们一样,而且更可贵的是她有趣,像一个可以见面聊天让你开心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我们都舍不得疏远。这本书里是她从2004年到2010年的博客。她和我们一样写博客,但她坚持的时间更长,以前写博客的人都在写微博了吧。书是按2010年,2009年这样倒序的方式排列她的博客的。我喜欢她08年以后的博客。她在06年以前写的文学,也跟很多平凡人一样,她会把她的那个有趣写得很用力,会想方设法地让别人知道她说的那个有趣。但我看到这本书最开始的几篇,也就是她2010年写的东西时,她已经变得很松驰了。一点都不费力。让读的人笑起来也完全没有压力。有时候也不是笑,是心领神会,是一种彼此理解的快乐。是朋友之间一种轻松的聊天。她在这本书的最后放有几篇她给杂志的撰文,大部分我都不是很喜欢。总觉得有一种约束在里面,不像她写的博客那样的自由。博客这种形式也许本身就有利于自我的抒发。自由是很可贵很可贵的状态。边边说他买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书的背面印有几个他喜欢的人的推荐,里面有边岳、罗永浩、李海鹏和刘瑜。而我在MSN这边说我都不认识。我知道罗永浩,好像是新东方的说话很逗的老师。李海鹏听说过。剩下两个都不认识。我没有看过这四个人中的任一人的作品。边边很惊讶。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因为我不读杂志。但不读杂志的我,也读懂了出神里的若干点。这是一次快乐的阅读。谢谢边边。

评语无语

本来是想好好看这本书的。躺在床上拿起这本书,打算开始阅读。瞥见书后有着推荐的评语,就想说看看是怎么评价的。先粗略的看了一下,不禁有些想法。其中刘瑜提到作者用挑战读者智力而非操控读者情绪的方式向读者致敬的时候。不禁想调动情绪,产生共鸣不是比智力更让人深刻吗?推崇和毋庸置疑或是笃定,更会让读者产生质疑,或是仔细阅读。一旦,觉得名不副实时,便是失望,没有阅读下去的欲望。于是,这本书便被看了一部分之后搁置了。

出了神。恍惚啊。

基本是一本博客集,细碎,日常,却没有烟火气。看起来刘天昭一直单身,从01年到10年的博客里,没有出现过一个同居男人。单身,单身她也不做饭。这让我很奇怪。日常的细碎的却没烟火气的文字里,有一种观察感。站得很近的观察生活,但是游离,恍惚。跟谁都隔着点距离。看谁又都细致入微。她的文字还有一种穿透感。对,恍惚而有穿透感。好像一个趴窗户底下看邻居阿姨的小孩儿。默不出声,一直看一直看。心里想着,她好像只有一件体面的衣服。但不深刻。或者说刻意回避深刻。据说她是写社论的,在南方都市报写社论。不知社论是什么东西。世界有没有必要存在社论。我想了想,她的文字之所以有一些奇怪的感觉,恍惚,穿透,不深刻,等等,可能跟她对文字的排列组合方式有关。记得初入行的时候,有一次我的上司,当时也就是一个类似于资深文案的人,坐在电脑前冥思苦想,抓耳挠腮。良久,打出一页产品系列命名。我凑过去瞧,大开眼界。全是成语,或俗语。但全都洗过重排。比如,细琢精雕,天成浑然,之类。问他,他说这样雅致,特别。后来,我慢慢体会到这连奇技淫巧都不是。就是不知怎么说话,就不好好说话,这种。但他人好,到现在我也没有瞧不起他。因为,有时候我写不好了,也玩这套把戏。刘天昭的呢,还不是这种排列组合。她的组合类似于通感的东西,把本不相关的两件事拉到一起,看起来恍恍惚惚的,但再一看,又挺通透的。摘抄几句我喜欢的。1、下雪的时候,会觉得上帝非常温柔。迎着雪站下来,听风声呼啸,觉得自己无法融化,因此又感动又坚定起来。2、又想哪有常态呢,都在流变的历程中。但是繁华,大概就像它的本意繁花那样,更加容易让人感到脆弱,感到流逝。3、想天地真是仁厚守诺,到了九月,就给我们九月。4、如此坦然的肉麻。5、收拾房间,建立秩序,像新开学前包书皮儿刷书包,欣欣然,不肯想接下来的生活仍是稀松平常。6、美是令人无法平静的,却又没什么能做的。7、树令人觉得可爱,应该有许多解释的角度。其中之一也许是,它在时间面前不悲哀。8、觉得脑子里的那些噪音,像是阳光下的尘土 ,貌似在落,永远落不下来。9、过完成长期,生活假装展开,其实乱七八糟又显稀薄。像一场勉强的派对,根本配不上之前那样准备。不摘了。摘下来觉得又不是那么回事。这种东西,要放在它自己的语境中才行。看这样的书,觉得自己退行万里。连个评论都写不出来了。2013/7/16

走神的时候我喜欢吐槽

刘瑜贴了她写的书评,就又看到有人骂。有点连累她了。我还是有点生气,因为其中有恶意。我们被揣想得太卑鄙、太在乎名利、太没有自尊心了。道理我是想明白了,要想遇到喜欢它的人,难免碰着不喜欢的。人家觉得买冤了,浪费了时间,骂一骂也是应该的。有人骂一骂,也免得更多不会喜欢的人误买误读。可是按这个标准,我也该回骂过去才对。憋着不好,不利健康。我害怕激烈冲突,只好假装有风度。因为封底推荐或者刘瑜的书评而买这书、看了又很不喜欢的读者,我真的觉得很抱歉。但是,四位推荐人、出版人和我,都没有想要刻意欺骗。他们都是爱惜名誉的人。书评是很主观的事,情感因素扭曲判断,可能也是有的。如果买错一本书、读错一本书值得大发脾气,请在买书之前把这些复杂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三中全会宣布的分割线-----------------------------这次吐槽文风属于出神的刘天昭。你们这帮随风就会在我眼前,灰蒙蒙消失的,人儿。平时撸管的,花痴的时间都大把大把,浪费儿掉,误读一本自认为坑爹的私密书,就成天儿的,抱怨。你们儿,对得起我苦心经营的博客咩?我好害怕激烈冲突,没有缓冲带,我都懒得释放情绪。假装风度好不好,我想着。刘是我的闺友,罗是别人的闺友,还有两位不知是谁的闺友推荐了我的书,他们都好爱惜名誉,的。你们不要怪罗,有西门子呢。你们也不要怪刘,因为——“一个人只能度过一生,这事可真叫人沮丧。但好在我还有刘天昭。”还有两个,怪,我也是不能阻止的。看了觉得让你时间出神得书,关我叉事!我不是在封面内涵儿暗示吗——蹲马桶读物呀。

太自恋的一本书

我后悔买了刘天昭的《出神》。我喜欢看她的社论,我也喜欢《出神》的封面设计,但是如果我的博客写成这样,我是不好意思拿出来印成铅字,还要卖到30块钱一本的。书里的文字就像散落一地的碎纸片,你努力跟着这些薄薄的纸片跑,拾回来却发现那些碎纸片根本就没有用。读着读着,我就有了这样的气馁感。提那那:风很长,光如金,院门口的大阴影里有潮润的剪草香。烦忧仿佛在飘落,露出一个果实样新鲜结实的自己来,让人想要做点什么。世界即流变。承认这个让人颓废。结果自我也是流变。这让人愤怒。——文字来自受到多位公知赞赏的刘天昭。我是欣赏不来,有谁喜欢这样的风格,请来我处取书。

有谓文章绝端在于自白

先说说我为什么起了这样一个标题:从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进行文学创作开始,文学创作就产生了两种倾向,其一是外倾,即文章为经时济世而作,写出来的东西一定要有用,就算不能拿来治国齐家,也至少能让人明悟道理,也就是说,这一类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而另一类自然是内倾,主张向内窥探别人或自己的内心,写自己的内心感受,文学也由此形成了抒情的传统,这一类文章是为自己而写的,有没有人来看倒不要紧。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社会的变革,文学也出现了自己的变革期,在这个期间,周树人兄弟主张“文章者,国民精神之所寄也”,不赞同“文章绝端在于自白”的文学观念。这一点得到了当时很多人的肯定。在他们看来,为文的目的是重铸国民的灵魂,使之有新思想新观念,从而建立新的世界。自我剖露个人的生活和思想并非文学的出路。这种说法在当时是有道理的,欲使社会革新,必先使人的头脑革新,文章在彼时就承担了破除封建开启民智的功用。在大家都为着社会变革而思考的时候,你要是也像刘天昭那样写“小冷风吹着她额头的小乱发”,别人肯定会以为你是个太过于自我而且无病呻吟的人。但我不认为这种文字没有意义。一来先哲罗素说过,“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如果一个国家里所有的为文之人都在追求如何让自己的文字更深刻更有用的话,那这个世界是不是太无味了一点?其二,大家都去思索社会改革这样的问题,那谁去关心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在奶奶去世时,第一次面对生死这样的大事时内心的哀伤和困惑?有一类文字,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那些在路上飞奔的人们,别忘了停下来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和自己为之奋斗的生活。刘天昭的《出神》,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来看,恰在此类文字之列。先从形式上来说,《出神》的有些章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世说新语》,只是简短的几句话,甚至略显琐碎,但这种碎屑式的结构偏偏就能使每一句话都落在工作或是等红灯的间隙之中。没办法,大家都太忙,内心也太过喧嚣,没有时间来忍受小说那样的完整的情节。所以说文字的力量就来源于简洁和准确。而《出神》的内容,说实话不好评价,有些人认为这本书通读下来好像没讲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是记载了一些生活的碎片,因而认为它是无意义的。但从作者的角度而言,刘天昭似乎并不在意她的文字有没有给读者带来什么,她不在意自己的文字是不是有意义,也不在意是不是会有人来看。她就像一个躲在角落里喁喁私语的人,说着母亲插花时的喜悦,说着快死去的小花儿冒出的新叶,说的话全都给自己听,她似乎就是那种认为“文章绝端在于自白”的人。文学的功利性在她这里被剥离了。一个人说着自己的话,不管是不是有人来听,一如开场后发现观众席空无一人,却还坚持表演完的戏剧演员。这种姿态真令人着迷。而从读者的角度来看,这本书里的文字是在还原生活的本质,平淡,琐碎,细致,拖沓,就只是将生活不加修饰地展现在大家面前。这一点遭到了一些人的诟病,大都认为这很像流水账,我想可能是因为,过惯平淡生活的人看了以后会觉得无聊,而努力往上爬的人对这些又毫不在意。但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就是想提醒那些碌碌奔忙着的人,请慢一点,请拨开眼前的迷雾,好好看一看生活这件小事。一不小心写成读后感了,恕我啰嗦。我想说的就是,年轻人大多浮躁,这本书买了也读不出味道,但如果你是事业有成的人物,而你又刚好处在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年岁,认真读读这本书,你会找回你曾经丢了的东西。

刘瑜在透支自己的公信力吗?

neoclassician (西安)2011-10-12很亏人很坑爹很无聊,闪光点实在少之又少,也就封底所谓四大牛人的推荐语最值得一看吧。作者像一个幽怨苦闷无聊无趣而又絮絮叨叨的老处女一样写着对读者毫无营养的废话,恩,这是私人博客的文章结集,可你文字出书的目的何在?这样的流水账虽然偶见亮点,但总体实在乏善可陈。尤其是很多篇一句琐碎家常的废话就构成一页,看的人窝火,真不知道刘瑜推荐语中所看到的宝石在哪里?还冠以只有耳聪目慧的人才能看到,也太消费读者了吧!把读者都当傻逼吗?真可笑!总之非常非常失望!本来只想给一星,另一星算是给我指望看出不同而坚持看完所耗费的时间吧!豆瓣不上八的评分也算是对这书的一个反馈吧,我只是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还给三星,该给狠的就狠啊!评分应该再低一些,让更多的人省下宝贵的时间,别浪费在看这样的书上!

看不下去,劝别买了,我被坑了,那些名人啊

I花未眠I:今晚尝试煮了一次咖喱薯仔鸡,挺不错的嘛!饭后兴奋地看今天刚到的新书,刘天昭的《出神》。可才翻了几页就忍不住哀叫,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最不喜欢的短文类型啊?!过于私密的文字,过于短小的篇幅——其中一篇算上题目和标点,居然只有十个字!娘啊,实在不想看下去鸟···

很亏人很坑爹很无聊

粗线条硬朗butcher琛:刘天昭的《出神》,很亏人很坑爹很无聊,闪光点实在少之又少,也就封底所谓四大牛人的推荐语最值得一看吧。作者像一个幽怨苦闷无聊无趣而又絮絮叨叨的老处女一样写着对读者毫无营养的废话,恩,这是私人博客的文章结集,可你文字出书的目的何在?这样的流水账虽然偶见亮点,但总体实在乏善可陈。

细节

佛教上有一种说法叫“易染”,听上去就很有美感的两个字,意思是一个人的身体和精神、心灵向外敞开着,又非常敏感,很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气氛和事情触摸、感染,产生情愫。我想刘天昭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易染的人。虽然在文中她称自己内心完整、安静、清醒、出离,但这种状态其实是最容易失去的状态,生活和心灵的大多时候是缺损、浮躁、沉迷和忘我的,太投入。她对细节的专注能力不知道是天生的性情,还是本科建筑学训练出来的技术,总之,出神离不开细节。而这其实我最不会。对细节的关注也许是把人从粗糙、重复循环的现代生活方式中解救出来的唯一出路。现代人没有归属感,所以总在寻找安全感,找不到就有怨气,发泄在亲近的人或者陌生人身上,所以关系更不融洽,更加没有归属和安全感。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其实,恐惧多来自于陌生。如果你都不知道自己生活的地方春天什么时候会来,树什么时候发芽,天空是什么颜色,云有哪些形状,不愿意去了解亲爱的人最近有哪些烦恼或者值得开心的事情,需要什么样的安慰和陪伴,没耐心简单的照顾一盘花,浇浇水,看着它的叶子在清晨的阳光里发光……我们根本不了解自己的生活,又何谈热爱。所以,也许《出神》只是告诉我们生活有很多被人忽略的很美的细节,哪怕是停在路边的车的车窗上的蜘蛛丝,都那么有看头,生活哪有想象的那么无趣呀。

张爱玲式的观察者 (乔纳森)

媒介的形式决定艺术的形式。媒介形式的嬗变带动艺术观念的嬗变。拿摄影来说,按快门那一瞬间的动作,几乎注定有一个“决定性瞬间”的艺术理念要产生,因为后者从根本上讲是内在于前者之中的。而当底片的成本愈来愈低——到了数码时代,底片成为零成本——“决定性瞬间”的观念就要崩塌,因为成本闸门一开,影像必须泛滥,这就像免费的东西,人们取用起来决不节制、决不手软。不单视觉艺术如此,文字艺术亦然。微博的形式决定了微博写作的格言化、轶事化,博客的形式决定了博客写作的散漫化、日常化。与数码时代的摄影相类似的是,网络时代的写作是集束式的,评价其水平时,我们很难单凭哪一条微博、哪一篇博客来认定作者写得好或不好,我们得通观其在相当长的时段里的文字表现。这就意味着,你仅仅说哪一条、哪一篇好或不好没有意义,因为它本来就泥沙俱下,我们要看的也只是它的奔泻之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动态的文字之流,冲垮了我们既有的、停留在篇章字句层面的文学评价体系。我们不再留意细部的线条,我们被一片片、一团团的大色块打动。网络时代的文字艺术,是大数量级的艺术。《出神》一书的主体部分取自刘天昭长达七年的博客,占三百三十页之多,后面的专栏部分反倒只有四十几页,而精心拣择的这些专栏文章也都像是博客析出的结晶体。博客是必得这样大数量级地阅读的。七年如长河,冲决,涌动,洄汩,淤塞,单看水体的哪一节、哪一段,得来的印象都嫌不充分,都做不得准。刘天昭在博客中一遍遍地讲吃饭、睡觉、逛街、独处……浩浩荡荡,不舍昼夜,简直亘古如斯。尽管听上去像是喧阗时代里一个微末的人的独语,但因为讲述者有志有恒,语流疾徐有致,七年下来,我们仿佛从源头一路穿峡出谷,最终见识到细流成了巨川。这是一个人的巨川大河,它自有其渊深,自有其澎湃。在张爱玲身后,有太多的女作家模仿张爱玲的语汇、腔调,但徒有其表,内里是与张爱玲不调和,甚至是反着的。在刘天昭这里,我才第一次见到一个与张爱玲感受上相合而非字句上相似的作者。一个人的感受方式,就是你对外在世界如何知觉、如何回应,它总是那么具体,却又不无神秘。我举一个例子,在《追求进步》一篇中,刘天昭这样写道:站起来去喝水,踩到了地上的耳机,把勾着耳朵的那个小东西,踩折了。  用打火机把掉下来的那块儿点着了,捅上去,融化的塑料滋出许多泡泡来。小心地固定它的角度,把小火苗儿吹灭了,一会儿凉了,就修好了。  其实很结实,可是心里不踏实,隐约地还是觉得,它是“容易受伤”的了。我们再从张爱玲的《我看苏青》里找一节,试着加以对照: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尽管我的选择存在偶然性,但我们还是可以大体上看出刘天昭与张爱玲相合的地方在哪里。熔接耳机、戳碎炭基,我们在那种生活情境里,都可能会去做那样的事,但差别在于:首先,我们不会感到“容易受伤”或是“非常心痛”,我们没有这种体验;其次,我们不会想到去写它,去写这种体验。后者其实是前者的一个自然结果。读《出神》,我们最突出的感受就是,刘天昭深于哀乐。说起来有点不公平,深于哀乐,此事多半源自禀赋,难假后天之力;没有哪本写作教程能教你如何感受耳机或炭基。这种哀乐的敏锐度入于毫芒之间,因此她们总是在我们不可能产生心绪波动的地方看到悲喜。她们描摹外物时那种躁释矜平、几乎恋恋不舍的状态,又岂是靠模仿能模仿得来的?刘天昭总是近乎痴迷地观察街边、路上、小店里的人的姿态,尤其留心那转瞬间的情感泛音,像《龙口西路》这类文字中的市井视点与张爱玲《道路以目》、《中国的日夜》等篇中的视点如出一辙。我们看《复印机上的银杏叶子》这一篇:复印室里两个人,一个男的,黑黄瘦小,穿件老气的暗格子夹克衫。一个女的,矮胖敦实,扎一个被头油黏成一条的长辫子。男的在帮我复印,女的拿起另一台复印机上的一片银杏叶子,说,这是哪儿来的?男的手里的活儿不停下,快速地斜眼看了她和我各一眼,头也不抬地,小声到几乎听不见地,说,我拣的。这里有非常纤细、非常迷人的东西。当然,它也只对觉得它迷人的人来说才是迷人的。其实,到张爱玲写《中国的日夜》,已经有许多超出常人共通经验的感受出来了,比如她写道:“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的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条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看了这乞讨的道士,敏感一点的人或许会灰心,但为什么是“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这就有些超出我们的共通经验了。但我们至少还可以替张爱玲补上背景,说她1946年的时候爱人远遁、创作歇止、经济紧张,有灰心的充分理由。《出神》里有些纤细的、迷人的句子,就让人有补不出背景之慨。比如《焕然一新》里写:雾有点浓,一天了也不散,让人觉得今天是临时的。醒了没起的时候,觉得疲倦,觉得心肝脾肺五脏六腑,都旧了。或许这算是漂亮的俳句,但这下面欠缺一个底子,欠缺一条让我们常人也能走进去的桥梁。如果说我有什么不满足,那就是作者一直不肯为她的浅恨清愁交待一个基于共通经验的背景。《出神》中最结实的,是那些来自“底层视角”的段落。说“底层”,似乎“政治不正确”,但多次出现在刘天昭笔下的保安、《千年修得同船渡》中的清洁工阿姨、《世界一直去》里的小水果店老板娘以及刘天昭家乡长春那儿的老百姓,的确属于“底层”,且这“底层”别有一种“外在”的意味。作者不是高于这些人,而是外在于这些人,尽管她以极谦卑的心态注视他们的生活,但知性差异、反思性差异造成的疏离还在那里,从根本上说仍是隔膜的。《世界一直去》里写:老板娘是东北人,自动帮你抹掉两毛三毛的,让你觉得她并不觉得这里是广东。有时遇见他们吃排骨炖豆角,电磁炉就摆在地中间一把椅子上。问他们在哪买菜,说也要去五羊新城;问他们怎么不进点菜卖卖,说整不明白他们南方这菜。我想,《世界一直去》也许是最能代表作者“底层视角”的一篇。作者与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高度一致,她们对日常俯仰间那么多似乎根本不值得关心的细节兴兴头头。然而,这兴趣从未大到要走进人家生活里面的程度,顶多就是问问在哪买菜而已。有一天,小水果店悄然关张,作者那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哀感其实是相当知识分子化的。人家是人家,我是我,这或许是张爱玲式的自我意识的界限。刘天昭完全知道自己在干嘛、在写哪一类文字,对于文体,她比她博客的那一众读者认识深刻得多。她在层层叠叠地铺排世界的色彩的同时,也让自己慢慢显影。《半日闲》里,她写道:“‘我’在观察者身上实现,不在战斗者身上实现;‘我’在抒情的满足中实现,不在意志的胜利中实现。”《出神》是观察者的抒情,也是强烈得要燃烧起来的自我意识的揽镜自照、斟酌推敲。观察人间,也观察自己。到了这一步,我们才约略明白“出神”二字的意思:是观察人间出了神,也是观察自己出了神。

期待她鹅卵石质感的未来

书翻了几十页之后,心中有点失望,刘天昭其实并没有人们推荐的那般轰鸣才华。倒是觉得这厚过赫尔曼黑塞好几倍的书浪费不翻着实可惜,就凑着晚间床头灯连看了好几天。夜能让人把白昼的浮扰驱散,兴许因着夜读的独特魅力,当书看到大半的时候,我的日记风格似乎有了点变化,透过刘天昭的眼,惊觉人与事,连同之间的细节与微妙的洞见是能够让人着迷的东西。她深谙这内里,有着极其敏锐的触角与感受力,让我觉着她是在默默地为成为伟大小说家而积攒体验。大约之前的推荐太震撼人心,有了反差,当我体会到这一层微妙的时候,兴致也就才真的被勾搭起来。这本书分为“散”和“文”两部分。前者是看似凌乱却不乏咀嚼的博客文字,满当当多达三百三十页,后者是专栏小短文的部分集结。起初我是喜欢专栏短文多过形散神也散的博文,觉着更正经点儿才像那么回事,但是被裹挟到刘天昭视角与刘天昭体验三百多次过后,再看短文时难免束缚,放不开手脚的意味油然而生。也正是这时,才愿意静下心来回味这些琐碎间闪动着的聪慧。看她的目光所及,隐约感觉得到她平静身体里细密敏感的心。对着镜子涂口红的女人、帆布椅子上的老太太、给模特套衣服的店员、复印店里少话情侣与银杏叶、马路上个头很大的老鼠、从树上倏地掉下来的大团雪,寻常可见的意象在她看来都成了值得书写的对象,事物有表情有温度有生命气息自有其能触动人的地方,有了发现与审视的眼光,就连身边亲戚也都可以写成传奇。很多时候察觉到文章与标题有种乱来一气的任性,不可否置的是在呓语似的篇章片段间,人们的确能看到刘天昭灵动的才华,能借着她的眼睛看到浮躁间观察不到注意不着的角落与人们,极富同理心的体验让她成了生活的旁观者,又仿佛最透彻的参与者。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天赋,从这长达七年的信笔涂鸦中,我仿佛看到了小说家的雕琢过程。其实最可贵的,是这些博文完全没有写作对象,而恰是没有讨好与期待,得以让人们看见这个真实的性灵。她从建筑行业里边跳出来,风生水起地写社论,辞掉工作把自己关在社交圈很小的空间里自我出神自我咿呀,是个敢于推倒重建的冒险分子,从她文字里自顾自的骄傲与禀赋不难看出端倪。而我欣喜的却是脱离所有这些的本心,孩子似的天真与好奇,简单直接又跳跃有趣的思维,不愿整齐挣扎着规避形式的任性,让人好是珍惜。她写,在树林里先后碰到两个画油画儿的,好像迎面看见了宁静,流沙里摸到两枚鹅卵石。把书合上,回味下这些夜里的阅读体验,以及阅读后时常入梦的细节与画面,我仿佛也触碰到一枚鹅卵石的质感。让人心里想要伸手去拥,这便是最为妥贴的质朴的喜欢吧。看过这本书的人们有的批判得厉害,也有欣赏得悠哉妙哉,我是在这之间游荡的一只,看得见仍需雕琢的她,却更乐意专注她的好来,我总是愿意静待这个出其不意的姑娘慢慢成长,我可以看见她明亮的未来。

买了,没读完

可能是自己的文化修行不够深,文字散乱没有节奏。从设计的角度说,这本书的留白真的很多,白费了那么多纸!建议朋友们多看龙应台的书,刚看过《目送》,感觉非常不错,心底的那层柔软又结实的许多。

吹牛跟大话有什么差别

在封底看了推荐团:刘瑜,老罗……仅凭此二人,我就觉得这本书该买,必须买。看完过后,我觉得这本书该买,必须买(没变),但是,没多大必要推荐给狐朋狗友了,或者说一本就够传阅了。博客体书籍的泛滥是市场扩张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反正都是平台,从一个平台跳到另一个平台,仅仅需要的是宣传,或者说作者自己再自恋地修改一下错字之类,这样就上市啦。我觉得,文字工作者以后自恋的标准就以是否博客出书为标准啦。当然韩寒也是,他绝对自恋。自恋的作家不一定是好作家,当然也不一定有好文笔。想必,我觉得,出神文笔就很一般,或者我领悟能力不好,把超高水准领悟到一般以下,那么我承认,我的问题是领悟力不够,作者呢,故弄玄虚。我想,内容就没必要说了。你在一旁吹牛,我只要说说大话就好了。

接地气儿是一项值得发锦旗表彰的品质。

最近在读刘天昭的《出神》。有时候真得相信直觉的爱。当时就是对着那个印着额头高耸眼神惆怅小男孩的封面呆了呆。读着会不时会心一笑,像当初发现叶三的那种惊喜。曾经认为那种辞藻灵活的作者很牛,广告文案做久了便渐渐了解,越堆砌越是不自信。流水账有大智慧。说的最多的是生病,今天又睡到几点;对象最多是她妈,有时是爸和妈一起。她写,“每天走树林,有时就要想象友人来,介绍给TA.'我的树林哦'自己都觉得特别温馨。谁也不会为这个来,也不可能为这个邀谁来”四处散落的小可爱。更是欣慰:呵,原来他们也这般粗糙的活着呀。还有这么一段——“来广州五年了。变得跟来之前很像,只想尽可能少地,跟人打交道,只是心里比那时踏实,大概自以为也算是体验过社会生活了。更重要的是,经过这番体验,承认了自己真的不善于社会生活,在那里面觉得不舒坦。也许如果我善于,能折腾出广阔天地,慢慢也会上瘾、有归属感。但我想就停在这里好了。”停在这里就好。有时,在冒着热气的汤锅旁,在把书放在膝头闭目的那一刻,尤其是冬天被闹钟吵醒的那一睁眼,感受明显。它的闪现对心绪状况要求很高,要透彻,要不过于幸福,要没有缺憾。可以和灵光乍现媲美。听说她跟刘瑜是闺蜜。那么我还是喜欢她多点。

转载:刘瑜 书评

一个人只能度过一生,这事可真叫人沮丧。但好在我还有刘天昭。就象上帝造了大米这种东西,有时候人们用它来蒸饭,有时候人们用它来煮粥,我想上帝在造我和刘天昭的时候,原料是相近的,但是后来一个被蒸了饭,而一个被煮了粥。于是大米的一种命运得以窥视大米的另一种命运。但是她比我决绝。我说刘天昭“决绝”,是因为她真舍得放弃。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后,她放弃了建筑师的前途。独自在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脱离社会”好几年。后来她回归社会,在南方某著名报纸写社论写得“风生水起”,但不久前又放弃了工作,转移到另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待着待着,就待出了新书《出神》。《出神》甚至不能说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书。它是刘天昭这些年的博客和随笔选集,篇目内容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语气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按说写书出书是与世界建立联系的一种努力,但是天昭连这种努力都心不在焉:我就是要自言自语,我只需要自言自语,因为自言自语是唯一真诚的说话方式。“脱离社会”可以理解成厌世——深入社会就意味着深入某种角色,而角色意味着条条框框,意味着表演,意味着累。但是刘天昭不厌世。岂止不厌世,我简直想说她是最热爱生活的人—— 一个不热爱生活的人,怎么可能注意到一个卖菜老太太的表情、一根蛛丝的动静、一滴水与另一滴水之间的时间间距以及各种形状的风?她简直就是出于对生活不分青红皂白的爱,才需要“脱离社会”——在她这里,出走与其说是一种逃避,不如说是一种收缩。更少地生活以便于更好地生活,减少与生活的接触面有利于在有限的面积上精耕细作。在刘天昭的笔下,万事万物都值得书写,神在每一个事物中留下足迹。“大作家”习惯于写政治的肮脏、历史的沉重,人性的救赎,社会的狡诈,作为女作家,最起码也要写写爱情的颠沛流离或者性生活的压抑与解放,但是刘天昭不。她写一个小女孩擦玻璃的神情,写帆布椅子上坐着的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太太,写窗外三三两两的人群,写前任房客掉到床底下的储蓄本,写一只灰喜鹊在天空中划过的轨迹,写夜半大街的光线……总之她写一切貌似轻微、无关和混沌的时刻和人物。她简直是故意通过描写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来暗暗颠覆这个世界的权力结构和等级秩序。谁说政治局委员的命运就比远亲里某个“破鞋”的命运更惊心动魄?又或者,凭什么一个“破鞋”的命运一定比窗前一只乌鸦起落的声音更值得书写?在被时间击败、被时间席卷、被时间吞噬方面,万物皆平等,因而都值得在颤抖中被文字拥抱。在这个意义上,刘天昭貌似散乱的文字里也许隐藏着比其它作家更大的雄心。她绕过故事、情节、结构、主题等等写作的“格式”,通过感受的碎片,直接书写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人与时间的关系。正是因为人与时间的紧张关系,她迫切地观察与描写每一个微小事物,在它被时间碾碎之前聆听它无声的尖叫,并伸出手去打捞它在时间漩涡里越来越小的身影。“昨天晴暖,在树林里碰见两个画油画的,好像迎面看见了宁静,流沙里摸到两枚鹅卵石。”“睡了轻又假的一觉,几乎醒着。真是辜负了雨夜。”“一个女人穿多了,坐在人行道上看报纸。一点阴影也没有地晒着,小冷风吹着她额头的小乱发。显得天更晴了些。”“听见小学生在上课铃响之前的大片喧哗。想这喧哗之上总有许多叶子茂密的树枝,绿悠悠地爱护着。”“门口的那盆小花儿,也还是快死了。剩下芯儿里几只新叶,嫩得黄软,不太健康,像是家道陡变幸存的孤儿,孱弱,受不起希望。”……树林里画油画的,偶然的雨夜,看报纸的女人,远处小学生的喧哗,门口的小花儿,这些情景随处可见,但极少有人留意它们、感受它们,更不会因之而遭遇内心的“咯噔”一声。在别人活得若无其事的地方,刘天昭活得惊心动魄。所以别人的写作是向前推进故事,而刘天昭的写作是向下潜沉。对她来说,似乎她所见到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一扇通向上帝的虚掩的门。当别人朝着前方行进,她忍不住去敲每一扇门。又或者说,她是通过文字给一个个貌似无意义的事物做人工呼吸,企图唤起它们的温度和心跳。这也正是刘天昭令人担心之处。别人有两只眼睛,她有一千只。别人有两只耳朵,她有一千只。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别人那里是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她那里却是一场交响乐演出。一片树叶在别人那里是一片树叶,在她那里却有森林的茂密。“脑子里哪些噪音,像是阳光下的尘土,貌似在落,永远落不下来”。作为她的朋友,我时常为她不加节制的观察欲和聆听欲感到担忧——她花那样少的力气去生活,却花那样多的力气去俯瞰生活,我担心她本末倒置,因此错过人生的很多乐趣,又生恐她被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奔波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很可能这样的担心是自作多情,万事万物的深处都有熊熊火光,也许刘天昭正为自己能窥见这别人看不到的光而狂喜,而我,另一个版本的她,被“社会”绑架的我,应该为那个可能的自己所靠近的火光感到温暖且欣喜。

出神过后小沧桑(宋志标)

天昭在被谈起及受赞叹时,往往和她出人意料的经历有关。毕业于清华,做的却是文字活;学的是建筑,哪知成了社论主笔。她有时假装服膺于此类赞赏,可又能想象到她在人言背后偷偷发笑。作为她的一名长期读者、曾经的同事、朋友,我为天昭出书感到开心。这是因为她终于摆脱了阐释报界价值观的职业,终于舍弃这一并不纯粹的经验累赘,迎向她本该就顺从的写作生涯。《出神》一书选编自天昭的博客,那时,博客还称得上是私人趣味的留存,不像现如今的微博轻浮显摆。她的博客一直在小圈子里被默默诵读,成为一种隐秘的阅读品味的象征。有时看见她在报社写社论,隔天再看她另一番博文,错以为看见两个分裂的人。社论要求她藏掖,在腾挪间放出针刺,而博文则见诸大方:不可抵御的尖刻尖锐,拒绝伤心感怀,容不得自怜,清晰的存在感。该书的绝大部分写作于广州,天昭好似耽搁在这座城里。她其实不怎么热爱广州,她的社交圈子也很小,活动半径比博文所思要小得多。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这部书的成因,也能够借此理解到疏离感、孤独、性别拒斥对写作者的意义。社论的浅表写作容纳不了她,天昭最终凭她的智识脱围而去,令围城不成。此书记录了此番逃逸过程,也算是写给词不达意或难以自拔的人。天昭的文字不是性灵文学那一套,也不是社科译著中外国人端起来讲话的做派。她说的全然是中国话,用此地的语言文字归纳出人生的参与意识,就好像用张爱玲讲出苏珊•桑塔格的理数,一点也不突兀。有人是以文字的演员著称的,天昭不是,把她的博文通读下来,能看到她不虚无。立于腰封上推荐天昭的人,也提醒读者注意她的文思质量,想来也是惊讶于这个难模仿的特点。天昭究竟说了什么?又是怎样说的?假设每个人头上都有一个上帝,俯视着人们市井游走,记录个人体会。许多人或许从未想过,或者即使想了,也只是在与自己平行的层面上看着自己,既不能言,又言不由衷。天昭在自由的博文中想到自己,想到伴随自己的那些人事的那么多侧面,精确地说出来,不用阐释,只是说出来就够了。她结识了头顶的上帝,也帮助别人启发他们的所在。博文是自在的,无需很多技巧和经营。经由简洁文字观察人世处境,天昭的博文透露出克制有加的心智展示,那些未经思考的人生可能感觉到不安。纵然天昭无意,可这或许是另外一些意味的挑衅,比如文字的力度,或格局上、思想上的,恐怕会对那些骄傲的阅读者带去直言不讳的冲击。所谓文学与所谓人生会出现交互理解、验证的机会,天昭开始命名并描述了这样的机会。在她正在奋战的另一个长篇作品中,天昭决心要看透人世景象,安排它们经过深思熟虑的命运之位置。对存在感的极度索求,早在《出神》篇章中看出端倪。有人习惯把自己的模样交给别人去摹绘,听任与自己失去联系。天昭非常抗拒这样做,她要自我平衡,她可能担心自己不是她沉思的那样。冒着曲解她的危险,我以为这样的写作包含了巨大的悲剧感,所有人、物都齐备的荒凉。为悲剧写作像是真正作家的禀赋,而无可聊赖的悲剧是死亡。存在、生活、思虑、内心等,不过是死亡的将来时态。愈是将人世描摹殆尽,愈是把死亡铺陈得当。《出神》里有光照万千,有逆光的人,有路遇神思,有戏台出神。天昭将存在的念想铺张在全部角落,说是有光在人间,又张罗起那么多细碎、顽固的小沧桑。在忧伤之谷,展开双翼。《出神》背后大抵如此吧。天昭从社论版面出走,直至她愿意出版这本新书,这些举动所表达的不止是写作形态上的改变,也暗示她肯接受诸如独立作家的生活角色。作为仍停留在遭她遗弃的职业状态中的人们,难免会联想翩翩:对天昭抱有期待,也许只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心怀不满,活得可怕,于是寄望一名有别于娜拉的反叛者。局外人的感叹当然是琐屑,重要的是她获得了另外一种时间观,她把自己投入进去。

私人阅读

看社论少。第一次知道刘天昭是刘瑜在书里说她。再就是看见李海鹏在说这本《出神》。这俩人是我喜欢的类型。于是从预售开始追书,半月余,到货下单,三天,看完。我只会写流水帐。看完刘天昭,哦,原来她也写流水帐。甚至觉得,自己流水帐的巅峰状态,和她还有点像。嗯。原来我那堆破字儿也有可能上得了台面。当然,前提是我得有干货。比如我也写铮铮铁骨的社论,或有文艺范儿的民主。刘天昭写人物有意思。特别是亲人。像传奇。其实每个人都是个好故事,我希望我也能把周围人写成那样。大多数的文章我翻得很快。并开始有写流水帐的冲动。遂,码了这篇烂字。

还有多少矫情可贩卖

以前就看过刘天昭的天涯博客,社论偶尔也有几篇有点印象。博客就是小女人的呻吟,一帮人捧场,无非是窥私欲的满足,但没想到这种东西在国内居然能出书,蛮震惊的。看了目录,想去博客对照着读一读,唤起一点记忆,结果发现,作者早就聪明地把博客关了。真是为了买书无所不用其极啊。新浪微博炒作什么男朋友,也让人惊。一个写社论的女子,变成这个样子,至于么?

出神的世界

在2011年有限的阅读里,我很庆幸遇到了刘天昭的《出神》。不是小说,不是学术著作,甚至你说它是散文心里也会迟疑。说起来,这本书是刘天昭的博客集,但又觉得“博客”两个字和那么美的文字相距过远。正如书名所说,这是刘天昭“出神”时写下的文字。刘天昭广为人知的身份是某报的社论主笔。但《出神》里却几乎丝毫不见评论文章的某种“硬气”。相反,出神的文字显得柔软、透明,读来像置身于一个纤毫毕现的微观世界,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似乎都在和向内心最隐秘的河流说话。写社论的刘天昭似乎是“入世”的,要不然如何跟得上这社会每日涌现的“热点”?写专栏的刘天昭显得“春和景明”,却似乎少了点什么;也许《出神》中的她才是最立体、真实的她。《出神》中的刘天昭似乎明摆着是“出世”的。这种出世倒不是非要隐居或者凡事漠不关心,也没有真正的悲观与厌倦,取而代之的,是以细腻的笔、敏感的心思捕捉自身以及世界的轻微动作。是啊,总有人在感慨无东西可写,也有人在拾人牙慧,有人瞅着什么会火就写点什么,《出神》的截然不同在于,它发现了另一个世界,并且准确又充满活力地表现了出来。比如,一颗雨滴和另一颗雨滴之间的距离,比如一个卖花姑娘在看的书,比如自己一个人坐在出租车里的片刻。我没有找到比刘天昭更好的文字来表达思维的瞬间和世界的细节。大部分时候,我们遗漏了这些,甚至是全部。而刘天昭捡拾起了这些,耐心又细心地看着它们,再用字句描绘了出来。是的,生活之下还有生活,目之所及的世界中又蕴藏着多少个世界。我看到有人表达了对这本书的失望,仿佛它说的不是某些真理,也没有看得见的幽默,便不值得被书写、被送到书架上。但事实上,这些看似轻描淡写的只言片语中,有太多我们看不见的命运,有太多我们放弃触摸的自我。假使我们不将那些称为命运,也不将那些称为自我,它们也仍然值得书写,值得放进时间的机器中,送到后人的眼前。于别人,有一双眼睛也常视而不见,有一双耳朵也常充耳不闻。刘天昭却似乎将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变成了眼睛和耳朵,向这世界的四面八方看去、听去,于是看到了一个叫贾文国的男人他没有打领带,听到了雨夜每隔八秒光顾一次的雨滴——街边的陌生人、不曾谋面的雨水似乎都和一件最热点的新闻一样值得书写,也一样情真意切、惊心动魄。于是,街边的陌生人不再是陌生人,而是带着命运、形象饱满地坐在那里;一个咖啡馆也不再只是一个咖啡馆,而是变成了另一个有着过去和未来、似乎能无限延伸的所在;甚至,独处的自己也再是自己,而是无数小心翼翼冒出来的头绪,像春天雨后的小嫩芽,灵光乍现却生机勃勃。但对我们来说,生活过于忙碌,连出神似乎都变得奢侈。大部分时候,我们的出神就真的只是出神,目光呆滞无物,耳朵也像是塞满了棉花球,就连心思,似乎也停止了运作。所以,看看《出神》,看看别人的所思所想,看看这个被隐藏起来的另一个世界,似乎是我们的运气了。

我曾在大风天读过你,美。

到现在看书也不记得看标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从前写作文也经常交了没标题的本子上去,被老师骂,屡教不改。可是到了天昭,看出神,觉得题目真是好。题目就已经美。《风流的大舅姥娘》《好像吃了一大顿饭》《单方面宣布,秋天开始了》《我爱写树叶子是遗传的》blabla的。就算忘了看,到了篇末,也一定要绕回去,看一眼这个精灵的小姑娘给写了个什么标题呢。看到《可以用》这个标题,嘴巴又忍不住紧了一下,紧紧的悲哀。她常常在无奈的时候说,今天又要体验一遍鲁迅的感觉。她曾经又是个当记者写社评的孩子,对什么都感觉着,她有一个感受的身体。眼睛,鼻子,耳朵,皮肤,还有一个透明的灵魂。她站在泥土上,比普通人清清楚楚不知道多少倍地去感受着世界。“每天的晚霞都不一样,艳丽的,明媚的,娇羞的。今晚跟喝醉了一样,染着红彤彤一个湖。”“紫荆树条总是随意奔突,姿态并不好,但是叶子一片是一片,松松软软,松松落落,轻柔飘摇,满不在乎,有了风度。”“芒果树这一片叶子给那一片叶子遮的阴凉是诗,我想着八月里停电的大厦最合适入室行窃这也是诗。”她也写“路上都是些化浓妆穿校服的中学生,叽叽喳喳,显得天更晴了些。”也被她的小感慨打动:人生真是一条不归路啊,I can not understand what led me here.她喜欢写得是那些那么小那么小,我觉得很重要,她也觉得很重要的某些东西。小M先开始看这本书,她在我身边嚷嚷:真是磨叽,真是絮叨,真是烦,然后把书甩一边。她责备她的话跟豆瓣上的某些糙伙计们一样,说,这样的东西还敢拿来出书,真是羞耻。就算带了这样先入为主的概念看天昭,依然觉得她实在是又简明又美又诗。后来,我就不耐烦小M这样说我们家刘啦,就会忍不住吼她,一点理也不讲。可见我爱人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哈哈哈。又舍不得看完出神了,宁愿来叽叽呱呱的敲日志,上次这样的情绪时还是看我们家男人的《文学回忆录》。 看出神的这两天,我几乎非常非常地爱自己,也非常非常地爱世界,觉得信心满满,勇气足足的要好好过日子。每天六点不到醒过来,觉得美好,生命不可思议。好多野鸟,灰扑扑的翅膀,随随便便地飞向自由的世界;站在伞下,久,大雨中,自己是大大自然中小小的一个;黄昏,日色沉沉,山雨欲来风满楼,幸福感充斥我。某些篇目,写这shit的世界和无奈的人,有沉重的悲哀。但如她言,想像拥抱胖胖的云彩一样去拥抱她。 又同样的,我也不愿意一知半解地去大言不惭了,尽己所能地去了解世界。她,刘瑜喜欢她,李海鹏赞扬她,又忍不住重复着跟小M感概:你说为什么我喜欢的人总是彼此相爱呢?(哈哈,心里是有小骄傲得瑟的)这个时代有太多令人羞耻的事情,但是我为有这样美的刘天昭感到骄傲。 看她时,想起李娟,不过她们不一样。爱刘天昭欣赏李娟。想起萧红,爱萧红也爱刘天昭。如果谁爱萧红又爱刘天昭,天然应该是我的朋友。这样寻思着,真是臭美啊,嘿嘿。但是但是但是------不把这本书列为推荐。有些东西只能私心知道她的好,生怕别人说她坏话,我修行不够,会忍不住吵起来的。看这大风天,我多爱你啊。我亲爱的刘天昭姑娘。

可以复制的愉悦

看《出神》的时间跟书里的文字一样是细碎的。总是看小说的前后间隙,或者饭前的几分钟,或是睡前半小时,当作是缓神,助睡,或者调动出阅读的状态。下面的文字也是搁下书,感叹和沉思之余零零碎碎写的,没有逻辑,也不需要逻辑。文字是细碎的,充满灵气,像是置身于晴朗阳光下的小树林里,头上密密匝匝层层叠叠的绿叶在阳光中显得透明,文字就是透过绿叶的稀疏的阳光。文字是清凉的,就像树荫下的空气,缓慢呼吸,沁人心脾。如果文字有颜色,那一定是绿色的,温和而生机勃勃的绿色。文字又是透明的,仿佛掠过的阵阵微风,而且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些文字的底色是冬天,有如雪花纷飞,清凉又清亮。所以特别适合在夏天阅读,像是冰淇淋一般令人愉悦,精致,通透,动人,而且有力。好像整个冬季的丰饶的铺天盖地的凉爽在夏天缓慢展开,像展开一副大地的图卷。从文字中抽离,感到简单微小的幸福。尤让人觉得幸运的是,这种幸福可以复制。每天就那么几段短促的时间,欣喜来得迅速,去得缓慢。所以读得极慢,最后几乎是依依不舍地将它读完。看完之后很惆怅,仿佛人生中可以从审美中得到的愉悦就此结束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好的。心思虽然细碎,但有些文字却显得冗长纷乱,没有节奏感,完全不适合诵读。我觉得好的文字都是可以并值得反复诵读的。可是又没法不喜欢,就像一个一向美丽而熨贴的女人偶然以不修边幅的形象出现,她是迷人且让人心疼的。最喜欢刘天昭的是她的灵光一现。看着她平缓而优雅地铺陈的脉络,本以为就此沉溺下去,突然心里咯噔一下,被一个充满灵气和美感的句子击中,让人又欣喜又钦佩,又震颤又无奈。刘天昭有萧索静默然而异常丰富的情怀,让人欣羡和敬畏。

给刘天昭《出神》的书评,《南方都市报》刘瑜

----一个人只能度过一生,这事可真叫人沮丧。但好在我还有刘天昭。就象上帝造了大米这种东西,有时候人们用它来蒸饭,有时候人们用它来煮粥,我想上帝在造我和刘天昭的时候,原料是相近的,但是后来一个被蒸了饭,而一个被煮了粥。于是大米的一种命运得以窥视大米的另一种命运。但是她比我决绝。我说刘天昭“决绝”,是因为她真舍得放弃。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后,她放弃了建筑师的前途。独自在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脱离社会”好几年。后来她回归社会,在南方某著名报纸写社论写得“风生水起”,但不久前又放弃了工作,转移到另一个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待着”。待着待着,就待出了新书《出神》。《出神》甚至不能说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书。它是刘天昭这些年的博客和随笔选集,篇目内容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语气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按说写书出书是与世界建立联系的一种努力,但是天昭连这种努力都心不在焉:我就是要自言自语,我只需要自言自语,因为自言自语是唯一真诚的说话方式。“脱离社会”可以理解成厌世——深入社会就意味着深入某种角色,而角色意味着条条框框,意味着表演,意味着累。但是刘天昭不厌世。岂止不厌世,我简直想说她是最热爱生活的人—— 一个不热爱生活的人,怎么可能注意到一个卖菜老太太的表情、一根蛛丝的动静、一滴水与另一滴水之间的时间间距以及各种形状的风?她简直就是出于对生活不分青红皂白的爱,才需要“脱离社会”——在她这里,出走与其说是一种逃避,不如说是一种收缩。更少地生活以便于更好地生活,减少与生活的接触面有利于在有限的面积上精耕细作。在刘天昭的笔下,万事万物都值得书写,神在每一个事物中留下足迹。“大作家”习惯于写政治的肮脏、历史的沉重,人性的救赎,社会的狡诈,作为女作家,最起码也要写写爱情的颠沛流离或者性生活的压抑与解放,但是刘天昭不。她写一个小女孩擦玻璃的神情,写帆布椅子上坐着的一个无所事事的老太太,写窗外三三两两的人群,写前任房客掉到床底下的储蓄本,写一只灰喜鹊在天空中划过的轨迹,写夜半大街的光线……总之她写一切貌似轻微、无关和混沌的时刻和人物。她简直是故意通过描写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来暗暗颠覆这个世界的权力结构和等级秩序。谁说政治局委员的命运就比远亲里某个“破鞋”的命运更惊心动魄?又或者,凭什么一个“破鞋”的命运一定比窗前一只乌鸦起落的声音更值得书写?在被时间击败、被时间席卷、被时间吞噬方面,万物皆平等,因而都值得在颤抖中被文字拥抱。在这个意义上,刘天昭貌似散乱的文字里也许隐藏着比其它作家更大的雄心。她绕过故事、情节、结构、主题等等写作的“格式”,通过感受的碎片,直接书写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人与时间的关系。正是因为人与时间的紧张关系,她迫切地观察与描写每一个微小事物,在它被时间碾碎之前聆听它无声的尖叫,并伸出手去打捞它在时间漩涡里越来越小的身影。“昨天晴暖,在树林里碰见两个画油画的,好像迎面看见了宁静,流沙里摸到两枚鹅卵石。”“睡了轻又假的一觉,几乎醒着。真是辜负了雨夜。”“一个女人穿多了,坐在人行道上看报纸。一点阴影也没有地晒着,小冷风吹着她额头的小乱发。显得天更晴了些。”“听见小学生在上课铃响之前的大片喧哗。想这喧哗之上总有许多叶子茂密的树枝,绿悠悠地爱护着。”“门口的那盆小花儿,也还是快死了。剩下芯儿里几只新叶,嫩得黄软,不太健康,像是家道陡变幸存的孤儿,孱弱,受不起希望。”……树林里画油画的,偶然的雨夜,看报纸的女人,远处小学生的喧哗,门口的小花儿,这些情景随处可见,但极少有人留意它们、感受它们,更不会因之而遭遇内心的“咯噔”一声。在别人活得若无其事的地方,刘天昭活得惊心动魄。所以别人的写作是向前推进故事,而刘天昭的写作是向下潜沉。对她来说,似乎她所见到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一扇通向上帝的虚掩的门。当别人朝着前方行进,她忍不住去敲每一扇门。又或者说,她是通过文字给一个个貌似无意义的事物做人工呼吸,企图唤起它们的温度和心跳。这也正是刘天昭令人担心之处。别人有两只眼睛,她有一千只。别人有两只耳朵,她有一千只。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别人那里是一个宁静的下午,在她那里却是一场交响乐演出。一片树叶在别人那里是一片树叶,在她那里却有森林的茂密。“脑子里哪些噪音,像是阳光下的尘土,貌似在落,永远落不下来”。作为她的朋友,我时常为她不加节制的观察欲和聆听欲感到担忧——她花那样少的力气去生活,却花那样多的力气去俯瞰生活,我担心她本末倒置,因此错过人生的很多乐趣,又生恐她被自己与上帝之间的奔波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很可能这样的担心是自作多情,万事万物的深处都有熊熊火光,也许刘天昭正为自己能窥见这别人看不到的光而狂喜,而我,另一个版本的她,被“社会”绑架的我,应该为那个可能的自己所靠近的火光感到温暖且欣喜。

生活中的细软

这本书,太不符合我对书的定义了,可又很奇怪的是,我觉得它和文学。想起书中的一段话说,为什么要四处跑呢?哪一个地方都复杂到了我们折腾一辈子穷尽了精力仍然要被它淹没的程度啊,可是就是在四处乱跑,像布朗运动一样。我觉得,哲学要探究的就是为什么人总是爱折腾,而文学呢,就是描写这个折腾的过程。刘天昭写的就是她一个人看到的浮生百态。只不过这个浮生百态都是些片段,是一种偶然,像一个个生活中的细软,变成文字,竟然那么可亲可爱。谁说流水账就是不好的呢,我现在才颠覆了小学对日记好坏的看法。我现在越来越爱看描写片段的文字了,比如前段时间读得萨冈的《孤独的池塘》,还比如这本《出神》,这些片段让人走出一个被叫做“宏大叙事”的东西,深入到细节当中,看到被掩藏在表层之下的生活肌理原来是这么运动的,它比我们以为是本身的那个自己有趣多了。《出神》是博客体,我只能说这可以是一种文学方式,虽然不是最好的方式,或者根本说不上好,但想想,还能有哪种方式能这样快速地记录下你在生活的瞬间里的感受呢。每一篇似乎都不成文,合上书却看到一个人的精神世界这么幽微,奇妙,然后反观自身,发现原来被我认为压在我身上的沉重都可以以另外一种方式卸载,顺便还能带点诗意感,画面感,觉得这平凡简单的日子有时虽然粗暴,但都是文学。时间、阳光、呼吸、流逝、衰亡,各种各样的色彩,让原本“透明的空虚”变得不透明,于是生活就显得“充实”了许多。刘天昭描写的是多细碎的生活啊,可我就是觉得她过的真形而上。文字中打掉了矫情的成分,然后就觉得她很了不起。从片段中感受整体也许会更好一些,这就像以独立的个体性来慢慢从整体中解放出来一样。把生活打成碎片,每一片都映着光与影,似乎更有种淋漓的感觉。活色生香的境界太高,简单中化解掉粗暴的戾气,我觉得就很好。如果,我也能从床上坐起,看见窗外清洌洌的蓝天,亮澄澄的阳光,感受到此刻也许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了,那个片刻我该有多完整。我有过两年的时间总是觉得那是我一生最好的年纪,看见花儿就想笑,看见蓝天就发呆,看见阳光就觉得自己的心像片又大又明亮的玻璃窗,看见落红就觉得凋零和消逝也能这么美,怎么现在总是感觉“一辈子即将过完了呢”,生命真的是如此仓促,来不及长大,就开始衰老。想要一次又一次的出发,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说白了就是在拿这种方式和衰老斗争,想证明自己依然年轻,依然可以有很长的路可走,有很多的可能性去创造,我就是觉悟的太晚了。世界总是在流变,于是慢慢会对自己有种陌生的感觉,出神的时候会对自己有种好久不见的隔世之感。如果一本书既让我放松下来,又让我想要找回自然状态的自己,至少,它在我这里拥有了意义。米沃什的那句诗,在春天,就让我看见春天,而不是波兰。为什么总要纠结文字本身承载的力量,还有文字背后携带的意义。有时候,我会觉得,生活太沉重了,是因为我们总想给它赋予点沉重的东西。这是不错的,但也可以有另外一种形式或者状态。

大累之后看一本让人“出神”的书

给一个什么理由,能说服每日忙忙碌碌的你坐下来读一个女人每天记录的生活里的小事,日记那样的小事和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话?我的理由是,如果你刚经历了连续半个月的加班每天榨汁式的头脑风暴和马不停蹄地干活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又不想看电影不想逛街不想开电脑不想聊天不想见人……那看《出神》吧,有助于你的大脑跑跑神,放空一下。刘天昭挺有趣的,清华建筑系毕业的才女,跑到广州给南方报社写社论。我没看过她写的那些深度评论,是看了刘瑜在书里的推荐才产生了兴趣。刘瑜的原话是,“刘天昭貌似散乱的文字里也许隐藏着比其他作家更大的雄心。她绕过故事、情节、结构、主题等等写作的‘格式’,通过感受的碎片,直接书写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人与时间的关系。正是因为人与时间的紧张关系,她迫切地观察与描述每一个微小事物,在它被时间碾碎之前听它无声的尖叫,并伸出手去打捞它在时间漩涡里越来越小的身影。”还有一段话是,“凭什么一个‘破鞋’的命运一定比窗前一只乌鸦起落的声音更值得书写?在被时间击败、被时间席卷、被时间吞噬方面,万物皆平等,因而都值得在颤抖中被文字拥抱。”呵,好一个用文字冰封碎片,对抗时间的才女。直到看完了这本书后,又不禁觉得,这不仅是个才女啊,还是个接地气的才女啊。真的,她挺逗的,书里那种一个人喝茶、看书的时候,她观察生活,城市里每个小细节都给玩味的活色生香,文笔可以用她书里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流沙里摸出两颗鹅卵石”。但一转身她回老家跟她妈聊起八卦的时候,又马上变成炕上磕着瓜子唠嗑的老娘们,津津乐道地盘点着三姑六婆的家长里短。这日子让她过的挺像拍黄瓜配老白干——清爽里嚼出点辣。挺好的,好久没看一本书,你可以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看,你可以逆着时间回溯上游看看生活几年前的样子,你可以看到一个动人的瞬间,又自然地跑个神,把它忘掉了,直到某个偶然的时间,相似的天气,相似的街道突然出现在面前,你又想到那个片段,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挺喜欢人的。我之所以这么说,也可能是因为住在广州的原因。毕竟她描写的大量城市细节就发生在广州,虽然我在时间上滞后了几年,但读着读着,还是忍不住想,那家她经过的酸辣粉店是不是我吃过的,那个快餐店里的黄色制服小哥是不是都城的,那个大广告牌是不是我也仰头望过,她经常散步的江边我是不是也走过……就连她说“胖乎乎的云”,看到街上穿校服的学生的产生的那种“异乡人”的感觉,以及谈到每个广告公司都有可能有个文艺青年之类的都让我觉得亲切。呼~就是这种亲切感,甚至让人有点小小的得瑟。还有就是,作为一个文案,又忍不住职业病地被她新颖别致的角度吸引,比如她说大自然阔气,每天变着法儿制造美景,从来不懂得珍惜;比如她说喜欢树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在时间面前不悲哀;比如她说噪音是阳光中的尘土,落不下来……不过话说,她真的来做文案的话,那就可惜大了。总之,这是一本散漫的书,在我脑海里目前只想到了一个可能会喜欢的人,我大概会兴致勃勃地把书推荐给她。其他的人嘛……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的一条没出街的广告语,祝大家“慢下来,感受生活”。---------------------书摘书摘我是书摘-----------------------这是大石头上一朵轻浮的小蘑菇,可以摘下来。最深刻的体验,永远不写,不琢磨,没法写,没法琢磨。昨天情暖,在树林里先后碰见两个画油画儿的。好像迎面看见了宁静。流沙里摸到两枚鹅卵石。想大自然真阔气,每天一个新鲜;想大自然里没有珍惜这回事儿——然后一堆俗话,比如色即是空,比如天若有情天亦老。我猜想,小城镇里的理想或文艺人士的疯狂,应该是一个被写的很多的主题,控诉应该是最糟糕的一个角度,很容易就把生命内在冲突的成分给忽略了,简化为人与环境的冲突,有一部分要算是栽赃。但也许控诉是最有号召力与感染力的,这是多么不诚恳。尤其是西湖这种,静止的,有个画框似的,故意美的,知道自己美的,非要美的,更令人无所适从。不像河水奔流,青山肃穆,不像大海天空,浩然自在。树令人觉得可爱,应该有许多解释的角度。其中之一也许是,它在时间面前不悲哀。遇见穿校服的中学生,非常清楚地感到自己是个异乡人。把任性当是真诚。把受弱点支配当是自由。对内无政府,不能执行自己认为正确的决定;对外不负责,用和盘推出的方式假装无辜。睡不着,想到童年,想得近切,不禁觉得后来全是迷失。其实我喜欢,感受涨在胸中,不用语言处理,也无法用语言处理,那时候的感觉。好像夜里天上,最胖最胖的那朵大白云,拥在里面。上厕所的时候,觉得脑子里的那些噪音,像是阳光下的尘土,貌似在落,永远落不下来。可是他们俩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看着那么结实,只让人感到他们的心是暖暖的,像两颗鸡蛋黄。过完成长期,生活假装展开,其实乱七八糟又显稀薄。像一场勉强的派对,根本配不上之前那样的准备。而且愿意相信世界上真有这样幸运的人:天生不想太多、简单地对自己真诚、自然而然就活得通常美好带劲儿。而且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总会和那些想太多、很努力排除万难地上下求索地诚实着的焦虑鬼,互相吸引,彼此相爱。诗就是这样,我总怀疑自己真的读懂了。麻烦全都太具体了,有灰尘的真实感、这样的错觉。我定义的日常,它是一个什么东西。竟然是童年期的生活,爸妈每天做一日三餐,自己听铃上学放学。可能我以为的那个日常,在成年以后是不可能的东西。简直想说,这动荡的生命。人生真是毫无原创性。完全无力回顾。眼目太大的网,提起来看着鱼们漏出去。生活自行繁衍,不具形式、超越叙述、让人不安。大姐家小孩出生了。小孩子确实让人感慨万千,让人很难免俗地想要,看看生命本来的面貌,娘胎里带来的是什么。仿佛婴儿带着未经涂改的神的密旨一样——其实这很可能是一个误会。总是有人特别理解国家的难处。本着民族现实主义的伟大胸怀,这当然是好的。但是不是为自己的无为开脱呢?谁知道?而且我老觉得,这体谅和接下来难免的纵容里,有虐恋心理的蛛丝马迹。个人情感里的虐恋我没意见,甚至认为深究起来无法避免。但是在专制制度和它的人民之间的虐恋,就让人不敢赞同称其合理,那样实在是太没正义感了。思考的时候,像是在冒充上帝的soul mate,没有人比我更懂你。上帝气了,郑重其事的误解,自以为是的揣度,当然要气。所以他安排我们痛苦。我们的感情呢,对人类苦难的同情,那种冲动像是在冒充上帝他妈,儿子作了孽,当妈的又愧疚又同情。上帝当然又气了,所以他还是要安排我们痛苦。使劲儿对人好是可疑的。要么是贿赂,要么是补偿。要么是TA不爱你,要么是你不爱TA。有话说不出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开始玩儿杂耍。人生它不就是在逃避梦想的途中展开的吗。中午空气冷阳光亮,就很配合地在购物机里买了百事可乐。到办公室啪地往桌子上一砸,整看见那四个字,突破渴望。必须承认,我就是因为这四个字,只喝蓝瓶的。以什么样的动机生孩子,才能在将来面对他/她的痛苦的时候自己问心无愧?阿飞说: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翻白眼。电脑突然死机。我关了它,决定出个门,买面包与牛奶。真的是面包与牛奶。回来再打开,它说,系统已经从严重的错误中恢复。我看着就乐了,还挺倔的,跟我党似的。我有机会细看的人生,不管诗意不诗意,就没有不失意的。人生本来就悲哀,怪不到诗歌头上去,愁苦终穷在先,长歌当哭在后,这次序是没错的。但是我没说,因为我觉得我爸都明白,活了那么多年,这一点诚实只怕还是有的,只不过心疼自己孩子,难免存一点侥幸。于是我得出一个鲁莽的结论,一个人在必须工作的时候,他/她对工作以外的一切其他事情都很有兴趣。后来我又得出一个更鲁莽的结论,人生,人生它就是在逃避梦想的途中展开的啊。经过可能不是特别彻底的自我分析,我觉得,把我塑造成今天这样一个性格的、让我走上今天这条生活道路的,有两个基本的动力,一个是恐惧,一个是渴望。然后后来,我发现,我的诸多恐惧中,长期压迫我的一个特别难以克服的,就是对渴望、对梦想的恐惧。人们倾向于夸张每一个人的经历和性格,用尽编剧才能,把他们说成传奇,并且在后面的学生中间越传越奇。这个氛围非常蒙蔽人,一直到大学快毕业,我才痛心地发现,其实我们都很平常,并且越来越平常。那时候以互相吹捧的方式塑造青春群像,现在看起来倒更像是一场集体自恋,说起来有点让人难为情。如果记忆是一卷全程的录像带,我们还要另外一整辈子才能看完它。所以我们遗忘,遗忘是我们继续活下去的前提,它代表我们从伤痛中痊愈的能力。所以遗忘和痊愈它有一种背叛的味道,我们乐观地活着,难免就显得有点无耻,有点没心没肺。然后,在这没心没肺的生活里,我们偶尔地看一下跟自己记忆串联的电影,拜访一下那个我们当时没能看清楚的世界。然后时间和时间并置,然后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并置,然后你觉得,哦,多么丰盛,哦,多么虚妄。----------------------------------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yanzhewuyi 阅读更多有意思的书,和有故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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